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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制度考核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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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制度考核

第1篇:核心制度考核范文

关键词:人力资源考核;分配管理制度;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加强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制度管理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只有重视人力资源的核心作用,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管理理念,冲破传统的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模式,大胆创新,革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才能够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促进企业的长效发展。

一、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制度概述

(一)人力资源考核制度概述

人力资源的考核制度从程序上看,包含指导思想是否科学、指标体系是否合理、考核方法是否有效、评分标准是否公正、数据处理是否有效、考核结果使用是否得当这些方面,另外还包括考核争议处理方案和监督管理机制。通常,人力资源的考核是与员工的绩效工资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考核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对内部员工的一种约束激励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的考核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加积极地钻研业务、努力工作,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使他们更好地为企业做出贡献。

随着现代企业人力资源考核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的考核逐步向定量化的方向发展,并具有可比较性。目前的企业人力资源考核过程中,主要运用的是绩效评分体系,这种评分体系有着较高的统一性,能够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考核数据进行整体性的统一管理,有着非常大的优越性,能够为企业的员工业绩评比提供数据支持,它的操作步骤如下:首先要对不同的绩效水平进行赋值,待考核结束之后,累加员工的工作绩效分数,并依据绩效总分数生成相应的考核评估结果。

(二)企业分配管理制度概述

传统的企业分配模式以既得和现实贡献这两个方面为指导,并以既得为主。这是由于既得贡献的拥有者往往也是企业分配管理的决策者,他们常常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角度的考虑,使分配制度不能够充分有效体现与维护现实贡献者即当前主要业绩的实现者的利益需要。其中,工作业绩是通过直接生成的方式产生出被多数人认可的绩效分数来体现,也可以通过与货币相关的评价数量指标来体现。如果业绩贡献者缺乏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就可能导致贡献者之间的分配不公,这必然会影响到组织绩效的实现。因此,传统分配管理制度下的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不能按生产要素的实际贡献参与分配,或者不能完全实现按照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原因是传统的绩效考核的分配管理制度不能将年薪制、职务工资调整等分配方式与实际的业绩贡献联系在一起,或者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脱离。按照公平理论的说法,传统的分配管理制度下,个人所得和个人投入的不对等会使人们感到不公平,就不能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从而不利于一个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制度创新

(一)人力资源考核制度的创新

1.对于传统考核模式的改进

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传统量化考核的悖论,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主观考核尺度不一、单项考核不注重考核质量、综合考核胡子眉毛一把抓。并发现传统考核模式的隐形缺陷,即少数决定多数,少数人的行为对考核的全局形成决定性的影响,从而偏离实际水平,形成考核评价中的“杠杆效应”。

2.“主流评价法”与“均值调节法”

主流评价法是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对评分结果进行汇总,并计算出平均值,根据平均值的数据分布区间确定考核评定等级。另外,选取评估者的意见是根据从高到低的分数顺序进行选择的,对于低分段的数据则弃而不用。

均值调节法是为了消除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根据考核所得出的平均值限制考核结果的高低分区间,对超过或低于区间的考核分数进行限定,在成绩评定时不予考虑。这种评分方法可以将人们的主观影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适用于考核人数较多的情况,但这种方法对某些拔尖人才的考核不利。

(二)企业分配管理制度的创新

1.变革分配制度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分配制度的指导思想,即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种分配思想说明物质资本和劳动力资本都是企业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本。因此,在企业的分配制度中,要让物质资本和劳动力资本两者之间紧密合作,共同为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为此,可以按历史贡献和现实贡献的角度将员工的贡献区分开来,消除分配不公的现象,更好地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

2.采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主要是为了消除分配不公的现象,更好地发挥企业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的一种激励模型。动态股权激励模型是受动态股权制的启发,在预先划定每位员工所享有的静态股权比例(初始股权比例)的基础上,按照其所负责业务(项目)给公司带来的税后贡献率超过其初始股权的部分进行的再次直接计算,能够将按资分配与按绩分配这两种分配模式有机结合,实现对股权和分配的动态化管理。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以实股和虚股两种形式实现利润的切块分配,有效避免了在经营者取得利益的时候对职工的利益造成影响,打破了二者之间利益分配的对立局面。该激励模型使利益的分配与企业效益的增长挂钩,按照自身的贡献参与分配,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尽管在利益分配的过程中,比例总数是一,利益分配中一定会出现你多我少的局面,但是通过动态股权激励模型能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总体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在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和市场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革新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制度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在人力资源考核制度方面,必须改革传统的考核模式,采用主流评价法或均值调节法。在企业分配制度方面,必须变革企业分配指导思想,采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齐晓波.如何实现人力资源考核与分配管理制度[J].现代企业文化,2012(17).

第2篇:核心制度考核范文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和不足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完成刑罚的预防功能。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目的除了惩罚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为了预防犯罪,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有观念认为刑事和解会弱化刑罚的预防功能,不能完成预防犯罪的目的,实际上并不会。就一般预防来说,轻微的刑事案件实行和解不诉,能达到一般预防目的。因为轻微刑事案件的社会影响小,一般情况下影响范围较小,在进行刑事和解中,有周围知悉的人员参加,他们能够感受到犯罪给别人带去的痛苦,也能感受到加害人真诚的悔罪和改过自新的要求,不会再去实施类似犯罪。就特殊预防而言,对于较为严重的刑事案件,刑事和解直接将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大小作为达成和解的前提考量因素,因而体现着更为直接的特殊预防的功能。但也并非意味着实施严重犯罪的加害人,就不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笔者认为,由于实施严重犯罪的加害人主观恶性大,人身危险性强,社会影响恶劣,在刑事和解中如果对该类加害人不,则会给社会上其他人以错误认识,即无论犯多大的罪都可能不受刑罚惩罚。所以,对实施严重犯罪的加害人,即使达成刑事和解,仍要。加害犯罪人的再社会化。犯罪人能够通过和解实现了自我转变,体验到了社会的宽容和温暖,重新走向社会后一般都能遵纪守法。和解机制保持了犯罪人家庭的稳定与和谐,避免了给犯罪家庭带来的情感缺失和经济负担,避免了家庭破裂或其他负面效应;刑事和解以化解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冲突为主要目的,一般在解决刑事问题的同时也使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一并得以解决,被害人的损失得到及时、充分、有效的补偿,进而修整和平复了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受害人利益的保护。根据联合国在世界范围内所作出的一项调查,有半数以上的受害人关注的并不是加害人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而是如何使自己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在以往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使公众大快人心,有利于对社会的影响,但于受害人而言,其受到的侵害可能因为加害人的锒铛入狱而得不到实现。最后导致受害人的损害没有实际性地得到补偿,连受到损失的基本的物质赔偿都得不到。刑事和解制度有效地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侵害人的主动认罪、道歉和相应的赔偿能够使受害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得到补偿,弥补受害人遭受侵害的利益。受害人诉讼地位的提升。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不仅包括对加害人、被告人、罪犯人权的保障,还应包括对被害人人权的有效保护。在现阶段,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权保护已达到了一定高度,而对被害人的人权保护却不够关注。以往大多的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在受侵害后,刑事追诉权最终完全由国家掌握,在刑事诉讼中不能否允许当事人依照其主体意思进行自治。刑事和解的出现,提升了受害人的诉讼地位,使其在解决刑事冲突中不仅享有了参与权,还发挥了主要作用。刑事和解给双方面对面交流的机会,通过双方就犯罪的影响进行讨论,使加害人能深刻地体会其行为后果,从而促使其真诚地认错、觉悟。给侵害人当面谢罪的机会,从而也减少了受害人的报复情绪。刑事和解以被害人的利益保护为核心,同时兼顾犯罪嫌疑人及公共利益的保护,在刑事司法的宏观系统内促进了受害人、加害人及公共利益保护的价值平衡,促进了刑事司法的整体公正性。缩短了刑事案件的诉讼进程。适用刑事和解机制,减少了诉讼环节,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诉讼资源。在当前刑事犯罪问题日益严重与司法资源明显不足的矛盾背景下,适用刑事和解快速、合法、有效地处理大量轻微刑事案件,使司法机关能更加有效地集中人、财、物等资源,重点处置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刑事和解起着诉讼程序的繁简分流作用,对全面提高诉讼效率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刑事和解制度存在的不足不同模式下和解制度的制约性。实践中刑事和解的做法有以下四种,一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二是在专门的调解机构组织下和解;三是在检察机关促成下和解;四是检察机关受案后将案件交专门的调解机构主持和解,即“检调对接”。以上四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模式,省时省力,但只适用于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案件事实清楚的情况。由专门的调解机构促成的和解,其优势在于时间充足,与双方当事人都比较了解熟悉,易于主持并达成刑事和解,但其法律专业素质良莠不齐,达成的法律效果也不尽相同。第三种模式,虽然检察机关了解案情,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素养,但检察官们普遍对如何摆正自身角色———追诉者与调停者感到困惑,促成和解的心态也各自不一。第四种模式下的检调对接,还不能普遍展开,一些偏远地区的调解机构还没建立或建立的不够完善。刑事和解受制于被告人经济条件的好坏。由于无钱赔偿就得不到受害人的谅解,即使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也不能适用刑事和解的,而经济条件好的加害人,虽然造成的损害较大,因能及时足额赔偿,就可能得到从轻或免除处罚,这也加剧了法院同罪不同罚,从而出现了不公平的社会负面影响。刑事和解制度形成后的法律后果不明显。新《刑事诉讼法》279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做出不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依照这一规定,刑事和解多数情况下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才能不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在刑事和解制度化前,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事和解案件,也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除此以外的其他刑事和解案件,也可以以具备酌定从宽情节为由从宽处理。

二、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

第3篇:核心制度考核范文

关键词:开合制度创新是; 教学质量评估; 一项重要指标

考核制度创新是教务管理的第一要务,采用双重管理、实现教考分离模式是2004年至今学校一直提倡与倡导,是更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并对教学质量评估的一像有力促进,并对教学质量进行宏观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目的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如何制定公平的考核制度以及如何改变现有的考核制度,如何保持制度的严肃性又能促进教师教书育人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又随着生源质量的不断改变,在执行标准不能降低,要严格控制考核过程中,作为学校在制定考核制度和完善办法中,我校走出了中职校应试教育下教学质量一套验证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同时也为兄弟学校可借鉴和学习的典范。对教与学起到了督促、监督与带动作用,其目的是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教考分离,进而真正检验和衡量教学质量,这也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在近几年不断摸索、调整并改变着以往的不同手段实施更好更有效的办法中,以下几项做法是我校实施后经验总结供探讨。

1 改变了教师自命题出题考试办法

长期以往的职教也走着应试教育下对学生的通用考核办法——一张试卷90分钟,期间在组织整个考试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和人工耗时同样不少,其验证效果愈来愈得不到学生的重视,也愈来愈不被教师所认可,因为这种考试对学生没动力对教师没压力,对这种自己掐自己永远都掐不疼应付差事的验证办法已随之摒弃。随着企业对人才综合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学校不断调整并实时改进着验证评价办法。通过行业与企业对职业岗位所需标准的不断要求,综合素质对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对职校生的培养上要求就更高了,再是一张试卷的考题已没有实际意义了。先后在2008年、2009年组织期末考试中,组织宣传、培训调整并改变着以往的考试手段,实施中采取课程答辩和案例分析形势的考核手段,以脱离死记硬背的填鸭式考试方法,以改变教师的出题方式和对学生考试手段,达到的要求和转变的方式也不甚理想,还是未能摆脱老师出题考试的依旧观念和办法。存在老师出题学生配合去记和背,学生还能有个理想的成绩,对老师的工作所付出的努力还有个欣慰感,如果学生连看都不看更不用说去背,那学生的成绩将直接影响到教师的最终结果的评定,这就存在着施展同样的招数其中就有不灵的,老师之间认为这种做法还是不具科学和公平。

2 以评促教,建立并加强阶段考核过程的管理——教考分离模式

教学质量评价都于每学期末提供结果,该从某方面加强要求督导,随着一个假期的过渡、开学后教师接受新的教学任务及另外教师所带这门课,教学质量评价的结果就早已在思想上淡忘了,引起高度重视的结果也随之烟消云散,提高教学质量又会是挂在嘴边上,付诸实施行动又要经历一个——待至期末的过程。在2011年随着学校不断推进与加强示范校建设工作,学校更进一步提出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手段要更紧密的融合校企合作对人才的培养,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创新模式,彻底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这样对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企业文化、专业技能水平的综合知识与综合技能要求更高了。学生学习不单纯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而是提高到一个员工的标准来学习,把每个学生都当成社会人有责任的认知和学习,教师在教的过程中是个行动组织者和导向者,参与和引导整个活动的过程,这样教师融综合知识的不断提升,学生集综合知识的不断积累,因此不断调整的考核手段也不能完全检验学生学和教师教的水平,尤其一学期的考试方法不能检验出一个学生和教师的阶段成长过程和对教与学的促进。2011年制定并建立了教师阶段教学效果验证的考核办法,彻底改变了期末终结性的评价办法,把考务工作做在每月为一阶段的考核验证。其新的考核办法引起学生和教师的高度重视,掌握学习内容的真实性要体现在每月的考核中,无疑对教师和学生都十分的促动,教务处则根据企业考核的标准与要求并对照教学计划阶段完成情况专门组织综合试题的测试,完全抛开教师出具试题的想法和做法,以职业素养+专业核心+岗位能力所达到的要求出具综合知识测试题抽取班级三分之一学生组织对培养内容的测试与考核,实践证明这种综合性的考核办法无论对教师和学生都是一个极大的促进,也完善了对教师教育教学的总体评价,也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教考分离模式。

3 达到进一步实现教考分离的双重管理及多样性并行

第4篇:核心制度考核范文

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国有45%的患病农民应就诊而未就诊,30.3%的患病农民应住院而未住院,其中主要是由于经济原因。多少农民因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失去了往日的欢乐,生活陷入困境。“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住一次医院,一年活白干”。这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影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社会公平和农村居民健康权利的实现,影响城乡和谐社会的建设。实施农村合作医疗迫在眉睫。

据有关研究表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最早出现于时期的保健药社和卫生合作社。建国以后,随着农村合作化运动的掀起和农村集体经济地位的确立,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1958年,全国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0%,1962年接近50.00%,到上世纪70年代中期则达到90.00%。但是,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许多地方的农村合作医疗组织迅速解体,到1989年,全国的覆盖率降至4.80%。农民的医疗保障几乎完全变成了自费医疗,农民越来越无力支撑日益上涨的医疗费用,农民健康问题凸现,因病返贫现象增多、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灭的传染病、地方病死灰复燃。我们*市亦是如此。

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国家重新重视农民医疗保障,并认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关键是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以来,政府把重建合作医疗作为建立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政策手段,全国许多地方都在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我市临邑县被列入第一批试点县,拉开了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序幕,目前我市已实现全面覆盖。

一、*市医疗卫生基本情况及开展的工作

*市面积10356平方公里,辖11个县(市、区)和2个开发区,13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556.9万人。其中8348个行政村,农业人口423.69万;21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城关镇城镇居民43万。2007年实现GDP1180.8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9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986元。全市有公立卫生机构184个,卫生技术人员16484人,床位9747张,固定资产12.98亿元。其中,市直卫生机构9个,县级卫生机构43个,乡镇卫生院128处。村卫生室4090个,乡村医生7155人,民营医院或诊所55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服务站25个,职工95人。年医院门诊总人次380.3万,住院总人次29.5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94人、床位1.74张。

市政府逐步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全市卫生事业财政拨款04年6204万元、05年11033万元、06年9729万元、07年1.08亿元,分别比2003年增长4、90、68、79个百分点,成为历史上我市卫生事业财政投入最多的一个五年。05年,市财政投资3000万元,较全省提前一年规划建设了37处中心卫生院。06年又重点建设了12处一般乡镇卫生院,07年完成“1127工程”项目87个。市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去年7月建成启用,实现了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和医疗急救的统一调度指挥。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运行。我市自2003年开始实施新农合试点以来,市政府始终将新农合制度试点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完善政策,扎实推进、稳步提高,目前已覆盖全部乡镇村。2007年,全市388.2万农民参合,参合率90.86%,基金使用率84.82%,住院补偿比31.53%。农民参合率等有关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参合农民409.96万,参合率96.76%,一季度已为48.11万人次报销医药费5827.3万元。为将这一惠及农民群众的好事办好,各级、各部门实施了扎实的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市、县两级政府都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协调小组,连年将其列入改善城乡人民生活的十件实事,市政府连续两年下发关于加强新农合工作的意见,并作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与财政等部门联合定期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政府组织引导、部门协调配合的运行管理体系已经成熟。二是经办机构到位。市、县、乡均建有专门的合医办。其中县级13个、99人;乡镇146个(在乡镇政府的53个,在卫生院的93个)、475人。07年支出公务经费457.06万元。县域内实现了审核报销、数据分析微机联网。三是宣传培训到位。各县市区除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明白纸、公开信、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外,近年来更加注重运用大病报销实例来影响群众。目前,参合已成为农民的自愿迫切要求,积极性空前高涨,没有发生强迫参合的事件。年年开展新农合管理干部和经办人员业务培训。07培训县、乡管理人员395人次,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4922人次。四是资金筹集到位。新农合资金“县筹县管”。个人缴纳的10元于每年3月底前筹集到位;市、县财政补助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于每年5月底前足额到位。今年我市筹集额为每人每年70元。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外,市、县财政分别补助4元、14元,并于近期到位。五是资金管理到位。各级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健全了社会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机制,各级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将报销补偿情况向社会公示。2007年,2个县接受了省级审计,5个县(市)接受了市级审计,表明市县资金管理规范,工作运行良好。六是方案调整到位。每年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测算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适时调整方案,逐级审批。今年全市将实行“四统一”、“两规范”、“一提高”的运行机制,即统一起付线和封顶线、统一报销比例、统一报销程序、统一药品目录和诊疗范围,规范二次补偿、规范健康查体,提高中医药和中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在确保不突破风险基线的前提下,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基金使用率。七是医疗救助到位。04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制度的通知》。07年市红十会制定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当年救助52个家庭计10.4万元;民政部门发放20.29万元,资助5000余户贫困家庭参加新农合。

(二)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与新农合制度的实施相配套,建设体系、改革机制、提高能力一并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初步形成。一是建设体系。目前,全市11个县级综合医院、1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站及10个县级中医院已成为三级医疗保健网的龙头;处于枢纽地位的128处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了建筑标准,房屋、设备基本配套。5062处村卫生室有2370处达到了“四室分开”的甲级室标准。在卫生院改貌建设基本完成后,我市计划从2008年开始,利用四年的时间,每年重点规划建设1000处村卫生室,这项工作已列入政府的十件实事,调研规划正在进行之中。二是改革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实行县级为主的管理体制的要求,庆云、武城、临邑三县的乡镇卫生院已全部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其余县市区乡镇预防保健人员也已上划到县级财政管理。所有卫生院均实行了公开选拔院长和公开聘任人员制。有的还实行了县医院托管(宁津托管4处,陵县、乐陵托管8处)。对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率占79.44%。乡村两级所需药品、器械实行以县为单位集中招标采购,今年我市还准备实行配送制度,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三是提高服务能力。全市已建立*市人民医院和陵县、齐河两个县医院三个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到去年底,已培训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404人,占总人数的50%,剩余的50%今年全部完成。全市7155名乡村医生均经培训考核取得了《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市卫生局出台了《关于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每天有市县两级医学专家在128个乡镇卫生院坐诊。通过专家应诊,直接带动了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的提高。98%的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科、中药房,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1/5的村卫生室有中医中药。新农合中药补偿标准和中医适宜技术补偿标准得到相应提高。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色

第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并直接出资对参合农民予以补足的制度。新型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第二、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具体的筹资比例为:2003年至2005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占1/3,农民个人缴纳1/3;2006年筹资比例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各增加一倍,农民个人缴纳比例不变;*市政府刚刚下达文件,2008年新农合资金筹资额为每人每年70元,其中,中央、省补助42元,市4元、县14元,农民个人缴纳10元不变。2009年开始为每人每年100元,农民个人缴纳20元。临邑县已于2008年6月1日起率先施行。这更多地体现了国家和政府的责任,是中央对农村“多予、少取”惠农政策目标的实现形式,是国家和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的具体体现。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第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即因病住院治疗和大额的医疗费用,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第四、在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还要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即对于特困户、五保户和交不起合作医疗经费的、或自付医疗费用无法承担的,国家设立由政府投资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资的专项基金,实行医疗救助制度,给予他们一定的补贴。同时,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雏形,它的建立和完善将为社会保险事业逐步覆盖农村居民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五,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多方参与管理的体制。一个县的人口,大县有100多万人口,小县也有20—30万人口,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抗御疾病风险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2000左右人口)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2—3万人口)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第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注重建立和完善多方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制度建设。从政府来看,有国务院多家部委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各省、市、县都有领导小组和经办机构;在农村成立了由农民代表参加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管理与监督,并要求将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这有利于培养农民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

第七、农民看病就医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通过大病统筹制度,一部分得大病的农民享受到“新农合”制度带来的实惠,过去一些农民因为无钱求医问药,大病拖、小病抗,结果“小病积成了大病,大病在家等死”的现象逐渐改善。农民看病由原来完全自费的“无人管”到大病统筹补助的“有人管”,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从我们调研的结果看,近两年来,乡镇卫生院的门诊量比新农合前普遍提高30%以上,个别有的达到100%,“新农合”使农民看病就医率有所上升,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了很大缓解。

第八、医疗救助制度为一些特困农民(五保户、地保户)加入新农合,解决看病就医难问题提供了保障。大病医疗统筹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因疾病造成的经济困难,但对身患重病的农民来说,享受补助后家庭仍然摆脱不了贫困。目前我国“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不是很高,最高报销的封顶线2007年是2万,目前规定为4万元。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我国农村9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是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而做出的重大决策,对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筹资水平低导致大病统筹补助水平低,大病农民自费医疗费用仍然居高不下。我市是欠发达市地,对新农合的财政支持十分有限。农村大部分地区还不富裕,地方政府财政比较困难,除了发工资以外,可用于发展经济的资金十分有限,教育、卫生方面的公共投入更是难以提上议事日程。新农合的筹资能力明显不足。目前,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我市执行了国家规定最低的每年10元的人均缴费标准,即使加上2008年新调整的中央和省、市(含县)财政各拿20元的补助,农民拿10元的参合费用,最终形成的合作医疗基金还是非常有限的。据我们的调查,在这样的筹资水平状况下,农民患大病所获得的补偿比例大约在30%左右。过低的参保待遇不能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政策目标,一些贫困地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

2、报销比例分级、分段报销,报销起报线高,封顶线低,不能有效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例如我市平原县定点医院住院费用补助标准:

起付线:乡镇卫生院80元,县级医院300元,市及以上医院500元,起付线以下自付。起付线以上,乡镇卫生院按可报费用的55%,县级医院按45%,市及以上医院35%的比例报销。最高限额20000元。临邑县的政策稍微优惠一些,起付线:乡镇卫生院没有,县级医院200元,市及以上医院500元,起付线以下自付。起付线以上,乡镇卫生院按可报费用的60%,县级医院按50%,市及以上医院40%的比例报销。

3、以大病统筹和大病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新农合制度没有让广大农民享受到新农合制度的实惠。大病统筹制度针对的主要是得大病的农民,而得大病的农民在农村毕竟是少数,1998年和2003年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每年仅有3%~4%的农村人口住院治疗,对于患了大病并享受了部分医疗费用补偿的参保人员来说,满意度会提高。但对于绝大多农民来说,得了病而不需要住院治疗,受益的人少,没有生大病的人觉得自己交钱没有受益,就降低了继续参保的积极性。而且以保大病为主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也不可能获得良好的投入绩效。因为,真正影响农民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并且,许多农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为“小病无钱治而扛成大病”的。从医疗卫生投入的绩效看,对大病治疗的效果远不如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及时预防。

另外,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目前主要救助对象是五保户和特困户,对这两类人口之外的其他因天灾人祸致贫的贫困人群关注不够。同时,医疗救助基金总量不足,使医疗救助对象在享受大病统筹补助后的高额自费费用还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有些大病农民在大病统筹补助后的自费费用高达70%以上。

4、新农合的管理费用较高。市、县、乡均建有专门的合医办。其中县级13个、99人;乡镇146个(在乡镇政府的53个,在卫生院的93个)、475人。仅07年支出公务经费达到457.06万元。

5、农村乡镇卫生院没有全科医生,医护人员的总体水平较低使新农合的惠民政策打了折扣。目前农村的乡镇卫生院还没有全科医生,大专以上学历的医护人员不足七分之一,设备、设施也较为简陋,这使新农合的惠民政策打了相当的折扣。

6、县乡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没有切实参与新农合制度。

四、几点建议

1、为了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加入“新农合”和提高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2004年1月,财政部、民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农村医疗救助基金是用于农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用基金。基金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独立的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基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社会各界自愿捐助、利息收入等。

“新农合”制度的发起是政府,主导也是政府。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政府为“新农合”提供的医疗救助资金非常有限,同时又不能有效地吸引和配置社会资源。而作为社会公益组织的红十字会加入“新农合”制度建设后,建立了社会资源流入医疗救助基金的渠道。(例如即墨市红十字会3年来向社会募捐了3920万元的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的不足,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团体组织之间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2005年9月8日,国务院同意增补红十字会总会为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明确了红十字会总会的职责:“参与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工作,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原来单一、封闭的由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组成的“新农合”的组织结构逐渐被开放的、有社会团体参加的组织结构所替代。从而实现了“新农合”组织结构的创新。更为我们切实提高新农合的补偿比例,减轻患病农民的负担开辟了新的渠道。

2、新农合方面,我市主要实行了家庭帐户与大病统筹相结合的模式,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中央、省财政补助到位时间晚,基层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大。随着“一卡通”的实行,监管任务越来越重。一方面建议省政府明确各级经办机构设置标准和编制要求,上级资金分期拨付或实施预拨付;另一方面引入保险业参与新农合工作。据有关方面统计,2007年,7家保险公司在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的114个县(市、区)参与新农合工作,基金规模36.6亿元,参合人数3017万人,875余万人次农民享受到共计18.4亿元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建议引入保险行业采用基金管理模式提供经办服务,即政府支付适当的管理费用,委托保险公司提供报销、结算、审核等服务,不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基金赤字由政府承担,节余转入下一年度。这种“征、管、监”分离的运行机制,有助于减少“人情支付”等问题,防止“骗保”等现象发生,节约了政府经办成本。例如,河南新乡市采用该模式后,从事新农合工作的政府人员从519人减少到56人,政府管理费从每年1000万元减少到300万元。又如,江苏江阴市农民人均住院费用同比下降11%,平均结报医疗费用时间缩短为15分钟,政府没有接到过一例农民投诉。

3、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方面。乡镇卫生院建设虽然在房屋、设备方面基本建设到位,但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建议省政府继续加大对乡村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参照浙江省的做法,明确对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目前,乡村卫生人才缺乏特别是全科医生的缺乏是制约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的瓶颈,结合全省“村村有大学生”工程的实施,建议山东省政府制定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方面的政策。

第5篇:核心制度考核范文

关键词:招投标制度;创新完善;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招投标工作虽然有了长足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这是一项不断科学发展和创新的工作,需要政府部门、招标单位、中介机构、投标人等各方主体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在发展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认知环境有待进一步强化

建立和实行招投标制度,是近年来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它的实施改变了原先约定俗成的做法和习惯,致使部分单位对招投标工作重要性和目的要求认识还不足。一是思想上不重视。很多单位都知道招投标这项工作,但是不知道哪些项目要招投标,怎样进行招投标。同时一些单位人员对招投标工作理解单一,单纯认为招投标工作手续繁杂、时间较长,不如过去省心省力,思想上没有认识到招投标在构建惩防体系、打造公共财政等方面的政策功能和宏观调控功能等,以致产生了一些误解、抵触情绪。二是行动上不落实。因为一些利益因素,有的想方设法规避招投标或者公开招投标;有的在进入招投标程序后不遵守“三公”原则,总要求设置一些倾向性甚至指定性条款,对一些善意的建议不采纳、不理解、乱指责;有的事先已经与一些意向单位串通,中标后随意变更、增加资金,使国家、集体利益遭受损失;有的对不是意向的中标单位百般刁难(特别是验收环节等),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有损政府形象,招投标过程中各种矛盾就会激化。以上这些对营造良好的招投标环境造成了人为障碍。

(二)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

招标和投标是一对互相发展和促进的市场体,但也时常会发生一些不良行为。尽管在招投标过程中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如对市外企业实行市场准入备案制度、保证金以对公转帐方式缴纳和退还、控制价实行备案制、商务标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后审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与开标等,从程序和内容上努力做到招投标活动依法规范进行。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以及形式上规范但实质上挂靠、借资质等违规行为,部分招标人依法办事意识不强,招标程序不规范,化整为零、肢解发包、规避招标、明招暗定甚至暗箱操作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环境。

(三)运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招投标工作法律性、政策性较强,要求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交易操作和监督管理,但依法运作与现实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前期审批程序与建设单位的心理要求有差距。如从工程招投标程序看,目前建设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必须按程序到发改、国土、财政、规划、审计等部门流转审批核准后,再办理招投标手续,这段程序所需时间较长,精力较费,使建设单位在尚未进入招投标前就已经产生了厌烦和不满情绪。二是法定的招投标程序和时间要求与建设单位的实际要求有差距。在具体招投标环节,特别是公开招标项目,按法律规定,必须经招标备案、公告、组织报名、招标答疑、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中标通知、合同签订等法定程序,且每道程序均有严格的时间规定,比如《招标投标法》《招标条例》对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明文规定,从招标文件发售到开标不得少于 20 天,这与建设单位一旦审批就想马上招标完成的急需心理差距很大。而如果随意简化程序、缩短时间,一旦投诉举报,就会因涉嫌违反法定程序而使招投标结果无效,前功尽弃,陷于被动。

二、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工作创新的具体措施

(一)创新机制,互相协作,尽量规避法律风险

招投标规范化建设和发展需要各职能部门积极发挥各自的工作职能,团结协作、创新机制,科学地解决发展中产生的问题。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制度建设,从全局出发,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职责分工,以便在具体工作中各司其职,各担其任,同时要加强协作,避免因职能交叉造成互相推诿等有损政府形象的现象。二要进一步完善信息联动机制。坚持从实际工作着手,规范招投标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体系,积极发挥全社会参与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公开机制,特别是对一些投标(中标)单位、中介机构等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通报,建立投标人信息和诚信管理库,畅通信息交流,及时维护正常的交易环境和各方利益。三要探索建立投诉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联合执法等形式,切实解决招投标违规案件查处中串标、围标、挂靠借资质等违规行为的查处,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二)加强宣传,注重指导,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针对部分招标单位对招投标工作不了解、不理解的现状,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同时结合督查促进工作,正确处理好“督查与指导”的关系,努力营造社会各界都能理解、关心、支持招投标工作良好的外部氛围。一是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报纸、媒体和工作人员等重点宣传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促使业主单位等做到知法、懂法、依法行政,使招投标工作深入人心。二是注重业务指导。要阶段性地组织部门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招投标工作的思想认识,方便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对一些单位提出的有关招投标工作的问题和误解,要及时说明情况,耐心解答,做到有问必答,对一些有违“三公”原则的情况,要予以引导,说明原因,以理服人。三是强化违规督查。要联合相关职能、监察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决不姑息,业主单位违规的要及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投标人、中介机构等违规的要严格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和市场清出制度等,以维护正常的竞争环境。

(三)健全制度,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成效和社会公信力

面对招投标工作层出不穷的各种新旧矛盾和情况,必须与时俱进地改革和创新制度,要有效处理好“原则与灵活”、“规范与效率”的关系,更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良好的内部氛围。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要建立招投标用户满意度反馈制度。通过网络满意度调查、意见反馈等方式,了解招投标质量情况和售后服务情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同时要完善和强化招标前专家论证和网上征求意见制度,强化事前把关。二要进一步优化程序。对一些特殊项目,在依法的前提下创新方法,采取“提前介入”、“投标承诺”、“先招后补”等方式,力争做到能简则简、能短则短,最大程度满足业主单位的需求,提高办事效率。三要拓展招投标电子化范围。如商务标、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等,减少各种主观因素对评标的影响,更体现公正和效率。在此基础上,逐步试行网上招标(采购)制度,降低成本,缩短时间,增强招投标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四要探索建立网络化管理机制。要建立招投标行政电子监察平台和招投标网络管理系统,实行网络化市场调查、信息传递和过程监管,同时实现招投标工作在预算编制、计划下达、项目审批、操作执行、资金拨付等方面的便捷和高效,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四)强化学习,提高素质,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实施

第6篇:核心制度考核范文

关键词:刑事政策;宽和性;严厉性;严密性

中图分类号:D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7)04-0065-04

如皋市自2003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四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受益率不断提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作出了贡献。

但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存在着问题和困难:

一是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目前,筹资水平偏低,补偿水平也不高,距离帮助农民摆脱因病致贫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由于基金规模过小,报销比例低,特别是到外地就诊的往往是在本地无法医治的大病,但由于对外地医疗机构无法进行约束,受非目录用药和检查项目制约和报销比例的限制,可报销金额往往不足医疗费用总支出的25%,影响到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热情,影响到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达不到解决农民看病贵的目的,也影响到制度运行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尚未建立起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着政府组织引导、群众自愿参与的原则,由县乡级政府负责基金的筹集工作。前几年如皋市作为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都是与农村税费征收工作同步进行的,随着农业税的取消,由基层政府安排足够的人力单独进行合作医疗费用的筹集显然不够现实。如果另行建立筹资运行体制,成本付出又太高,也就会使本已捉襟见肘的经费更加紧张,建立稳定高效的基金筹集机制是目前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发展的最为迫切的课题。

三是农民互助共济意识不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是要通过互助共济提高农民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有些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性质认识不清,对补助期望值太高,总是期望得到更多的资金补助。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每次门诊要几十元,每次住院至少要几百元,多的达数万元。用较少的合作医疗基金来补偿如此高的医疗费用,必然产生补偿收益面与补偿比例的矛盾。所以,从补偿方案中可明显看出,报销比例较低,农民参保后自付的医疗费用还很高。农民感觉参加合作医疗虽然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但难以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反过来又严重影响着自愿缴费的积极性,从源头上掣肘着新型合作医疗的进一步发展。

四是基金运作中的潜在风险难以规避。随着农民对合作医疗政策了解的加深及受益面不断加大,一方面刺激了农民医疗消费费用的增长;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体制及管理手段的不完善使得部分素质不高的农民及定点医疗机构联合起来钻政策的空子,虚开发票、滥开处方。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加大监管力度进行控制,构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潜在风险,难以规避。

为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建立,建议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参合标准,完善补助政策,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大资金投入数量,可从农民自筹和财政投入两个方面着手。原农民个人筹资额为人均10元,2006年我市农民人均收入预计可达6286元,在解决好特困户参合经费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个人筹资的标准已经成为可能。2006年我市财政收入预计超过18亿,一般预算收入可望突破7.6亿元,进一步提高合作医疗基金标准已经有了一定的财力基础,重点突出地方财政的投入,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真正体现财政二次分配对农民的反哺。将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提高标准,对补助政策进行合理调整,在扩大受益面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特困农户及大病的补偿和医疗救助问题,以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2.改革现有管理格局,提高管理效能。新型合作医疗自试点以来所有业务工作都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单独进行业务管理,具体业务部门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每天都碰到新问题。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管理,有成熟的医保运行机制,丰富的管理经验。如果进行新型合作医疗管理机制改革,卫生医疗业务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日常资金管理、报销结算等业务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将会充分发挥两个部门的业务管理优势。既能提高广大农民就诊的医疗质量,又充分利用现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已经建立起来的各种硬、软件和人力资源优势,减少重复投资、降低运行成本,还能充分发挥两块基金的作用,不增加投入的前提下扩大总额有利于规避基金运转过程中的风险,更主要的还有利于与今后的一系列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直接接轨。

3.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教育,规范执业行为;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控制“药占比”;加强基础管理,切实提高医疗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竞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倾力打造便民、诚信、规范的服务环境。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政策规定开展服务,保证合作医疗基金运作的安全,维护广大参合农民群众的利益。

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农民健康工程的重要内容,固然有赖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更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要在各个环节、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率,提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农民群众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

5.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外部环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也是目前农村卫生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可能在很长一段时期伴随着合作医疗的发展。因此,要积极推进相关改革,否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合作医疗的运行效果。

第7篇:核心制度考核范文

关键词:绩效考核;新会计制度;医院管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改革进入深水区,为了便于对医院会计核算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财政部对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提出新的措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随着新会计制度不断实施,对医院会计工作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前,医院在组织开展财务和会计等控制工作的过程中,绩效考核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重点改革的内容。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综合分析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对绩效考核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通过明确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理念。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明确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不断完善会计工作制度和会计工作水准,所以,需要高度重视这一环节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和工作,进一步强化创新的针对性。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通过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能够帮助医院有效地开展成本预算工作,同时在实际成本方面,便于与其他医院进行对比,进一步帮助医院合理配置、优化医院资源。在效考核过程中,通过分析绩效考核反馈信息,可以及时发现医院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问题进一步恶化,为医院正常运营奠定基础。在医院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绩效考核是一项内控措施,这是因为,对于医院来说,借助绩效考核,可以帮助医院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完善现有的经营体制,进而有利于医院实现战略目标。在当前的医院管理过程中,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是一个重要环节,并且绩效考核作为一个有机的体系,在体系内部各个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同时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在医院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对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充分证明了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另外,对于医院来说,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通过对绩效进行合理的管理,可以进一步激发医院内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可以通过客观、系统地评价医院员工的工作行为、工作成果,进而不断调整制定实施的阶段性目标,有利于帮助医院员工提升个人的工作效益。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由于绩效考核处于起步阶段,在这一阶段绩效考核依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新医院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遵循的原则

在医院会计制度下,为了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在选取、确定考核指标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和方法,尤其是运用系统分析理论,针对成本管理的特点,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和决策分析等进行成本管理评价,使医院运营管理做到技术适宜、经济合适、成本最小和效益最高。

(二)政策性原则

医院的成本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适当的评价办法,考核医院的成本管理效果,提高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三)重要性原则

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院成本管理评价应抓住运营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因素加以控制,制定适合医院发展的重要指标并落实实施。

(四)灵活性原则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的运营环境不停地发生变化,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机动的制定成本管理的评价指标,保障考评系统发挥作用,使成本评价更符合实际工作。

(五)适用性原则

成本管理评价要适合各医院自身的特点,评价项目、评价目标和评价体系要按各部门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六)可比性原则

医院的成本管理评价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在不同层面进行横向、纵向的对比分析。

三、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的模式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需要遵循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的原则,秉持全新的绩效考核理念,通过对绩效考核进行系统性分析,进一步明确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方向,同时为绩效考核奠定基础和提供保障。

(一)明确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面临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为了实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医院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所以,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需要熟悉了解绩效考核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这是医院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的关键所在,在这种情况下,医院需要系统地分析绩效考核中涉及的具体方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制约,无论是绩效考核工作需求,还是绩效考核工作标准,社会公众的要求还不太明显,但是随着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不断实施,社会公众的绩效考核需求正在不断提升。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作为医院的管理层,需要及时制定全新的工作方案,进而最大限度地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逐渐放开了医疗卫生行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抢占中国市场,国外的医疗机构纷纷进入我国。基于此,我国不断落实相关改革政策,通过完善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工作方案,确保新医院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此外,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在实践过程中,医院还要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环境的实际情况,针对社会性问题,不断解决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方面遇到的新问题。对于医院来说,在新医院会计制度环境下,绩效考核作为其中的关键性问题,需要给予系统性的解决和完善,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绩效考核政策,以此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绩效考核作为推广新医院会计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医院员工的工作行为、工作成效进行科学、合理地考核评比,以及系统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系统地评价相关人员的工作状况,进一步实现医院、员工的共同成长,间接实现医院的既定发展目标。但是,在我国,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当前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的绩效考核工作刚刚开始,所以,需要调整今后的工作重点,通过系统分析当前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树立全新的绩效考核工作理念,进而推动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合理配置人员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为了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展开,医院需要合理配置人员,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的人员基础。在人员配置方面,具备专业素质的管理人员是基础,借助这些专业素质的管理人员组织医院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医院从业人员提高综合素养,通过实践巩固强化理论知识,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绩效考核水平。对于医院领导层来说,在日常工作中,需要积极开拓各种途径,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在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时,为了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医院可以借助外部监督的方式对绩效考核进行管控。医院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通过以身作则为医院员工树立榜样,将新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必要性等信息传递给员工,帮助医院员工深刻认识实现医院战略目标思想原则,正确认识工作岗位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不能将绩效考核简单地看成绩效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在今后的工作,医院需要不断深入研究绩效考核问题,逐步完善考核指标,充分挖掘效考核价值,进一步释放医院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另外,对于医院其他职能部门来说,要及时纠正对新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的的偏见,正确认识绩效考核工作,通过转变绩效考核理念,不断推动新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对于医院来说,在选取绩效考核指标、设定绩效考核标准时,一方面需要设置相应的财务指标(例如经济利润等),另一方面还要设置服务满意度、员工学习情况等指标,对医院的医疗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评价。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了确保医院绩效考核的公正性,需要根据部门、岗位的实际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以此对医院内部的不同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四、加强财务预算和信息化管理

医院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对不合理开支进行控制,借助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医院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对医院潜在的亏损进行管控,从根本上提高医院的经营绩效。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对于医院来说通过组织开展预算工作,进一步对医院的经营目标进行数量化、系统化,确保医院收入的合理性、合法性。通过对各项财务支出进行合理安排,帮助医院准确预测医疗市场的变化,对各种潜在问题进行事先分析,预先优化配置资源,规避各种影响目标的因索,避免资源短缺对医院的经营效果产生负面影响。借助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预算工作,对于医院来说,借助管理信息系统可以为医院正常运营提供信息支撑,帮助医院从结果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医院的信誉。信息化建设一方面增加了医院管理的效率,另一方面增加了私自修改账务的可能性,进而威胁账务的私密性、安全性,同时也增加了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难度。为了提高医院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加强财务信息化控制。

五、结论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系统分析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绩效考核问题,对于医院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对于医院来说,通过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标准,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不断激发医院工作的积极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医院要想实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其中释放员工的潜能是关键,在这种情况下,绩效考核的重要性越加明显。医院在组织开展财务、会计等控制工作时,需要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同时对其进行深化改革。综上所述,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树立全新的绩效考核理念,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帮助医院财务人员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实现医院、员工的共同成长。

参考文献:

[1] 崔学刚.我国医院会计改革:内容、成效与问题――兼论对政府会计改革的启示[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5(02).

[2] 张慧平.基于新医院会计制度论医院全面预算管控的加强[J].财会学习,2016(07).

第8篇:核心制度考核范文

为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各岗位职责,保障医疗抢救和工作需要用车,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和服务制度的落实,提高驾驶员能力与素质,鼓励工作积极性,有效改进工作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疗养干部服务、为全院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全院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安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行驶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性能状况。

(六)精心爱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用车,应事先向院办或院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八)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专用车辆,驾驶员及车辆由院办统一安排使用。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查,做到车况不好不出车,安全系数不达标不出车。

(十)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上班到岗,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必须车等领导,不能领导等车。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本中心各管理人员

2、适用于本中心所有驾驶员员

二、考核办法

(一)采用奖惩考核办法,由车管中心责任人考核登记,并与其绩效工资挂钩,按奖惩数额实施奖罚。完成岗位职责给予奖励。

(二)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奖励:

1、全年安全无事故,没有发生因主观原因造成人身或车辆损害的,奖励200元。

2、服从领导,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工作人员形象,奖励200元。

3、有其它突出成绩的酌情奖励。

(三)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扣罚绩效工资:

1、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视责任扣发绩效工资。

2、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损于工作人员形象,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扣发绩效工资。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一次扣50元。

4、服务态度不好、服务素质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50元。

5、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一次扣50元。

6、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一次扣50元。

7、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每次扣50元。

8、无故不参加院或车管中心会议或学习的,每次扣50元。

9、相对固定车辆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或不用车期间,未按规定回队的,发现1次扣50元。

10、无序停车,每次扣10元。

11、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罚。

(四)考核考评及奖扣

1、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罚款的,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第9篇:核心制度考核范文

老农村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过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30到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到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三农”问题日益凸现。特别是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小病扛、大病拖的现象普遍存在。2003年的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48.9%应就诊而未就诊,29.6%该住院而未住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日益严重。为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推行,现已基本覆盖全国农村。

新老农合医疗相比最大的不同是:老农合医疗立足于预防保健与常见病、多发病;新农合作医疗则立足于发生概率大的大病保险,政策方向以大病为主,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即政府补助的人均40元和农民自己缴纳的10元,都主要补助大额的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的是参保的自愿制,即农民可以自主的选择参保与否。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需完善

(一)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需完善

现行医疗救助的社会参与度不高,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预算,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和慈善捐赠。缺少政策支持与引导,基本上是政府唱独角戏,而且医疗救助作为一项面向全社会的公益事业,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关系也不够明确,把医疗救助与是否参加合作医疗相联系,也存在制度设计上的公正性与合理性问题。

(二)“低保费,高共付率”的补偿办法需完善

由于现行制度设计实行的是低筹资、低补偿政策,参保农民的补偿受益率仍很低,多数地方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仅能报销10―20%,大病报销5000元至10000元封顶,一般还要剔除用药目录以外的医药费用。因此,对于绝大多数身患大病的患者来说,依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的低费用补偿,并不能真正解决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问题,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大打折扣。近日,一些卫生经济学者建议,应提高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各级财政应提高对参保农民的补贴。

(三)控制运行成本

管理成本高与新农合医疗制度缺乏组织能力和管理成本分析控制能力有关。以县为单位集中审核、报销费用,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已经很低了。但实际情况却是,绝大部分县都有人口众多、居住相当分散、健康状况差异很大且健全完整的记录有限及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量大等问题,县政府在面对这些问题时组织管理能力上缺陷凸显,管理成本之高难以负荷。在地方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型合作医疗中,管理费用消耗一般要占到总经费的10%以上,有限的资源成为管理者的人头费,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医疗体制改革宣传力度

成立专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宣传小组、切实的深入到广大农村中去,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尤其是资金使用管理透明度,让农民们切实的感受到医疗体制改革的好处。政府还应该改变自己一贯的形象,取得农民的信任,建立起对合作医疗体制的信心,自愿加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来。

(二)在实施中不断完善制度

建立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实事工程,在不断探索、调整、完善过程中,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的疑虑和意见,听取专家及各方的合理要求和建议。我国地域辽阔应多组织调查研究,为不断完善政策制度提供可靠依据。目前各方意见集中在三方面:

一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保持收支平衡。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

二是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合农民就近就医。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纳入定点,根据成熟一家定点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的覆盖面。

三是家庭帐户建立,提高资金使用管理透明度,吸引更多农民自愿参保,提高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参合率。应针对农民怕吃亏的思想,尽快建立家庭帐户,提高资金可操作性,将农民个人所缴的费用全部或大部分划入家庭帐户,使农民看得见摸得着,消除农民怕“白交或吃亏”的思想。

(三)改善医疗基础设施和服务模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政府、医院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医疗机构的作用十分关键,医疗设施和服务模式直接关系到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

一是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镇、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是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市、县、乡、村医疗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农民能方便、快捷及时、低成本就医。

三是扩大培养全科医生途径。国内外全科医生培养学历教育有五年和八年制模式,学制长无法满足广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需求。根据陈竺部长希望母校“在培养目标上要面向基层、农村、社区培养全科医生,在全科医学教育中进行探索,积累经验,做出成绩”的指示我校建立全科医生培养试点。

(四)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

完善的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实施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目前处于试点阶段的新农合的各项管理,尤其是资金的筹集、运营、管理以及补偿等方面,必须有相应的监督机制作保证。

1、完善政府的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由审计部门定期审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各界的监督检查,完善由监察部门检查相关工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公正情况,确保资金正确合理使用。

2、完善农民的监督

农民的监督可以选出代表参加监督委员会,检查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和资金运行情况,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取信于民。

3、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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