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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员工 劳动合同
①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标准的范围:本劳动合同适用于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
②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标准的的内容:企业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合同期限、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双方约定的事项以及其他的约定事项。
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标准的种类:企业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将工作划分为管理类、后勤类、专业技术类、业务类、技能作业类等五大职位类别。
2.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标准的期限
劳动合同被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的是企业和员工签订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为1到8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根据员工岗位与工种情况的不同来决定时间的,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5年。首次劳动合同满期限后,根据员工的考核与企业的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
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的是公司和员工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情形,且员工本人提出此要求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在公司工作连续满十年的员工;2、已经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并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中国第三十九条与第四十条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员工可以续订劳动合同;3、企业认为需要及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认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的是公司和员工签订一员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标准的订立
新入职员工,在1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后,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员工填制的资料建档、到市区各经办机构办理录用审批、合同鉴证、各种保险参保等手续。新参加保险的员工直接办理参保手续;原参加保险的,办理转移参保手续,在此期间,员工应及时提供保险转移表和凭证,企业从员工提供转移表和凭证的下个月起为其缴纳有关保险费,若是由于没有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员工负责,这不能作为公司违背劳动合同的依据。员工劳动合同中填制的家庭地址是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文件与文书的送寄地址。若家庭地址变化,员工应书面及时告知公司,若是由于员工提供地址有误以及不全造成的无法送达责任一概由员工负责。在联系不到员工的情况下,公司有按旷工对员工进行处理的权利。
4.劳动合同的续订规定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和员工双方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按照相关法律续订劳动合同。企业不同意(比如该员工的考核不合格、公司经营调整等)续订的,则不续订合同。
5.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期内,在企业规定的情形下,企业可以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在变更工作岗位后,薪酬按照新岗位或者新部门及时给与调整,员工被调至新岗位并开始工作时,视为其同意变更岗位以及薪酬,并且对变更事项和企业协商一致,该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涉及的相关条款随之变更。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经过职代会得通过,涉及到工资标准增加或者降低的或者员工由个人过错,企业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被降薪的,劳动合同相关的条款随之变更;员工在部门或者分厂内部变换岗位的,相同类的岗位、薪酬相同或者薪酬由高向低调换岗位的,用人的部门要上报人力资源部的备案后经由部门自行调整。被调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变换工种的相关教育培训才能上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变换工种相关的教育培训。部门之间的临时借用员工必须经双方同意并明确借用的时间,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临时借用的手续。临时借用不可以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需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的审核这是否是必须的,确定需要增加人员的按照调动办理,上报其分管的领导或公司总裁批准。员工涉及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的,企业保卫部要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知晓,公司可以立即和该员工结束劳动合同并且通知有关部门中止和该员工劳动合同,及时停止发放工资和所有的福利待遇,但保留劳动关系。等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再做出相关的处理。
6.劳务派遣
①劳务派遣的合同期限。员工首次签订劳务派遣的合同期限是2年或者2年以上但在3年以内,比如在公历年度内上半年签订的,那么合同终止的期限就被定为6月30日;在下半年签订的,那么合同的终止期限就被定为12月31日。
②因为劳务派遣工离司的,首先要在公司内部按照员工的离职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拿着人力资源部的通知到市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以及相关档案还有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③员工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的,续订的审批程序按照公司员工相关制度办理。劳务派遣的续订合同期限是2年。
7.劳动争议处理
企业可以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调解员工和企业在执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的劳动争议。员工由于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的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在受理调解之日起的十五天内结束,到期没有能结束的,被当做是调解不成。员工由于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从争议日起的一年内,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上报申请仲裁,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给与相关的仲裁。出现不服仲裁的,可以向市区的人民法院提讼。
8.结论:
企业员工合同管理的标准除去以上所涉及的内容外,还包括员工的试用期管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员工的退休管理、员工档案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内容。企业员工合同管理的标准有效地保护了员工在职期间的劳动利益,也保护企业的利益。企业员工合同管理的标准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的。此标准没有尽到的事宜。由企业人力资源部上报公司进行修订并补充。此标准在实行之前,公司规章制度中于此标准有相悖的地方,一律以此标准为准。此标准从下发之日起被实行。
参考文献:
[1]王荣.简述《劳动合同法》的十九个漏洞和缺陷.法律论文资料库.2007
在通信成本审计过程中,相关工程监管人员要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相应的经验总结以及成本规划,以保证整体项目的优化运行。首先,要对基础的人工费用进行优化预估审计。在工程建立整合的过程中,基础人工费是对施工人员支付的相应费用,不仅包括基础工资、福利费用,也包括补贴和劳动保护费用。而整体费用的发放路径非常多样化,这就需要相关人员在实际工程审计过程中,集中优化相应的通信工程项目定额,保证对人工费用进行及时的登记和管理。相关管理人员还要集中考量单项通信工程中基础人员的编制情况,以及整体工程中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工期机制,利用合理化的数据分析模型,对整体预测审计结构进行有效的纠偏。其次,是针对基础设备材料的审计。整体电信工程建设过程中设备包括原材料、数据交换设:备以及周转材料和辅助材料等。相关工程人员要集中力度对整体材料的购买价格以及运输方式进行市场的有效评估,在项目成本审计的同时,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整体审计结构的完整和科学。最后,是对基础工程间管费用的审计。在整体项目运行结构中,要有效的规划图进行整体目标的建立和维护。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基础的间管费是指针对通信工程对象有关的相应费用,不仅包含基础工程管理费用,也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要实现整体费用的良性审计,就要根据历史材料以及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对比,保证审计方法的合理以及目标值达成。
二、整合管理标准,制定贴合的控制要求
(一)工程全面控制原则
在工程全面控制的过程中,不仅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有效的控制,也要对基本工程进度进行全面的控制。其中,针对工程中员工的控制由于涉及全体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相关员工对于基础控制成本的配合程度以及积极性也比较高,在建立相关控制原则的工程中,保证了基础的全员参与以及优化成本的基本理念。另外,还有关于项目全过程控制原则,要对整个过程的设计理念以及进度进行优化的全程控制'要实现成本控制项目在工程推进的每一个阶段呈现出基本效用,并制定最适宜的工程运行方案,利用相应的工程资源,集中按照工程运作的相应要求以及工程规划进行项目的优化施工。另外,相关工程管理人员要在质量控制的基础上,保证最小化的返工率以及维修费用。
(二)工程成本节约原则
任何项目的运行过程中,相关成本控制人员要对基础的人力物力进行集中的优化控制,实现最基础的节约功效,也是整体通信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基准原则。在节约原则的监督下,相关管理人员要积极运行相应的监督机制,为节约控制提供最佳的运行条件,并且保证对成本进行前期审计,中期监控,后期监督管理,保证整体管理过程中节约原则的优化运行m。
(三)工程目标控制原则
在相应项目运行的过程中,要针对相对的工程监管目标进行集中的管理,把整体工程的相应方针以及任务进行有效的目标化,并建立基本的落实机制,以促进整体工程项目的整体合理化运行。在目标控制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要制定有效的阶段性目标,以实现目标的有效落实,真正实现整体工程权责利的均衡式平铺,并建立阶段式检査监督机制,有效的促进工程目标的优化控制。
(四)工程发展控制原则
由于通信工程的建立具有一定的动态特性,相关工程管理人员要针对相应问题进行动态化的管理机制,保证基础材料和设备投入过程中,成本的实际生产值符合相关要求,并进行无偏离式的检査和分析,在相关问题出现后运行必要的措施和管理机制,保证关键问题的有效解决P1。另外,由于是动态化管理,就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结合工程的发展动态进行优化的项目生成。
三、创建有效路径,实现整体的管理目标
(一)践行制度化分层管理
由于通信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相关工程管理人员要依据基本的管理原则和规模,进行有效的分层式管理机制,要对工程的项目经理进行统一的管理,另外,项目经理要对相对应的管辖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建立三级管理结构,充分运行基础的分层垂直管理机制。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相关工程管理人员要针对工程项目部下达的相关文件进行优化项目的落实,建立基本的权责分配机制,以促进整体项目的常规化运行。并且,在理清整体分层管理结构后,相关管理人员要针对基础成本进行有效的项目运行管理,相关成本管理以及管控中心要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并保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有效的调动,实现适时考核以及奖惩结构的优化运行。
(二)践行组织化控制管理
相关成本控制管理人员要针对项目管理进行优化的人员配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利用相应的管理机构以及施工队伍和企业的权责关系进行系统化的项目运行。在工程推进过程中,基础的组织是项目经理部,要进行公司法人的委托运行,并保证工程经理部门对整体工程以及公司利益进行优化的管理,并优化相关管理人员对整体项目的责任意识,在工程建立以及健全的过程中,实现整体责任和权利的有效分工,保证基本质量成本以及效益的持续性增长。
(三)践行技术化成本管理
通信工程项目是符合时代特性的基础工程项目,需要相关工程成本监管人员集中力度对基础项目进行优化运行,并对整体工程项目运行人员采取一定的刺激措施,以提升全体工程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升级全员参与的成本规划,并且在实际成本控制的标书中标注相应的技术项目以及基础运行方案。只有实现整体工程成本技术化控制管理,才能有效促进整体项目的优化运作。
四、细化经济扶持,推广完整的成本控制
(―)基础人工费用管理
前文提到过基础人工成本的有效审计,在运行过程中,也要对基础人工费用进行有效的管控和控制,其中包括对基础工程性质、工程运行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整体工程劳动力的输出功效等,针对相应基础人工要运行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控制模式,并且,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也要对工程的基础质量以及安全效益进行实际的测评和审核。另外,相关管理人员要对基础经济和技术指标进行实体化的控制,以减少多余人工费用对整体成本控制的不良影响。
(二)基础设备费用管理
在通信工程建立过程中,基础材料费用会占据很大的部分,这就需要相关工程管理人员针对工程材料进行有效的项目费用管理,对于基础设备的费用管理主要运行的就是数量和价格分离的原则,以实现整体项目运行中费用管理的髙效升级。第一,针对用量的控制。相关管理人员要集中考量设计项目以及基础材料的功能分析,针对材料的运行性进行有效的分析,并保证髙价材料能被低价高质的材料替代,从基础购买成本上优化基本的成本控制。第二,要针对设备价格进行优化的控制和管理,多方考察市场结构以及市场价格比例,运行优化的采购原则,并辅以招标形式,以实现整体成本控制的合理化。并对整体设备价格进行有效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在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的对比数据运行后,建立更加优化的购买方案。
五、结束语
摘要:本文阐述了河南黄河通信设备(施)管理与维护标准化体系的重要性,并较为详细地介绍了维护标准化体系的构成及条款内容。
关键词:河南黄河通信设备、检测检修、管理与维护
一、概述
随着“数字黄河”基础工程的建设,河南黄河通信所担负的任务则更加重要,必须在现有通信设备(施)的前提下,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向设备(施)挖潜力、向管理要效益。通信管理工作以确保通信畅通为黄河防汛服务为第一要务;以技术规范为标准;以工作人员专业化技术为前提;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保证,不断提高河南黄河通信整体管理水平。
二、通信设备(施)管理及运行维护工作
(一)通信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河南黄河通信网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必须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明确省、市、县局三级管理的职责,在维护管理上突出全程全网、联合作业、协同配合的特点。
(二)落实通信设备运行维护岗位责任制
河南黄河通信网由多种通信设备、设施构成,为确保通信网可靠的运行,必须对运行的通信设备、设施实行定岗定人。
(三)对通信设备(施)实行检测检修
通信设备(施)的检修是提高通信质量,确保电路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各责任部门应按通信设备(施)运行管理规程对所辖电路或设备(施)进行检测;对所辖线路要定期巡视检查和汛前检修及雷雨季检修。
(四)落实制订通信设备(施)汛期运行方案
为落实通信为防汛服务是第一要务,保证黄河防汛各种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必须制订通信设备(施)汛期切实可行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五)修订完善《黄河防汛通信保障预案》
为确保汛期各级防汛部门《黄河防汛通信保障预案》的实施启动运作,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黄河通信网络的现状以及充分利用地方通信网络资源的前提下,科学管理、合理调度、优化配置,确保防汛通信畅通。
(六)修订完善《河南黄河防汛应急、超常规通信保障预案》
为防御突发通信故障和防汛紧急的需要,各级通信部门要修订及完善《河南黄河防汛应急、超常规通信保障预案》,对所管辖的通信设备(施)实行统一调配,利用一切可用的手段和技术、将传输电路联通,确保抗洪抢险现场的通信畅通。
(七)落实组建汛期通信保障抢险队
各级通信部门要在当年汛前落实组建通信保障抢险队,并对其备存的通信设备及备品配件进行集中储备,做到人员分工明确,防汛通信器材到位。
(八)落实通信考核及标准化通信站复验工作
为提高各级通信部门的管理水平,必须对其标准化通信站落实规章制度情况、通信设备(施)维护、管理以及运行情况实行考核和抽查复验。
(九)落实安全生产、确保通信畅通
各级通信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通信机房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当通信设备(施)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通信系统的畅通和安全。
三、建立健全通信工作管理制度
对通信设备(施)实施科学管理,创新管理制度是基础,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各岗位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则是创新管理的核心。编制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以及检查、考核等主要内容的管理职责标准,做到岗位人员管理职责明确、办事程序清晰。
(一)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
制订完善岗位职责,如:科长、班长、工程师、技师、值班员等岗位的职责。
(二)建立健全通信设备(施)责任人制度
修订完善通信设备的责任人制,确定运行通信设备的维护责任人,维护责任人对所负责的通信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
(三)建立健全机房管理制度
修订完善通信设备(施)机房管理制度。如:程控交换机、监控等机房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通信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是考核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对电路、设备运行情况及故障处理的效果工作质量、技术水平及服务态度的主要依据。值班人员在当值内对管辖的电路、设备运行负有全面的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执行通信调度命令,实时汇报当值工作。
(五)建立健全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是保持电路和通信设备(施)连续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交接班工作必须准时、认真、详细,做到手续清楚、前后衔接、责任分明。
(六)工具、仪表、备品、配件及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具、仪表、备品、配件应有专人管理,常用工具、仪表应备有方便使用的专用箱、柜妥善保管;仪器、仪表应定时检测和校准,保证其测量的精度。
(七)落实通信报表制度
1、月报
月报由责任班班长组织编报,内容为:运行的通信电路和设备(施)的运行情况,故障分析以及下月(含季)工作计划和要点。上报时间为次月上旬完成。
2、年报
年报是为了准确掌握河南黄河通信网所有电路、设备和各级通信人员的基本情况,为逐步提高科学化管理的水平提供基础数据。内容包括报表目录、表式、填表说明、有关建议、年终小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上报时间为次年2月底前完成。
四、河南黄河通信设备(施)运维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技术、新业务正在黄河信息通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河南黄河信息通信设备(施)基础运行维护的管理体制要能适应新时期的运维模式,造就一个为黄河防汛服务的管理型运维模式 。
1、运维体制逐步以省、市级通信站建设通信网络管理中心,对所辖的信息通信设备(施)和传输网络实行7×24小时监控,故障受理和故障实时处理,实现集中管理、集中监控、集中维护。
2、实施质量三负责:上级通信部门对信息通信设备入河南黄河通信网以及其运维方式的适用负责认证;对各种信息通信设备质量及其运维管理负责质量监督;对所属通信部门的运维管理工作负责考核和验收。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进行管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既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顾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见附件),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组织制定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可以采用排除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也可以采用准入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控制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五、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对于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六、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按排除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或属于按准入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要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各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要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另行组织制定有关规定。
九、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工作中,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管理工作。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其他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七、各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本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和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八、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时,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各区县房地局:
为落实《关于调整北京市城镇私人出租住房标准租金的通知》(京国土房屋房字〔2000〕第107号)做好我市私房租金的核定工作,现就承租人向产权人实纳租金的计算公式明确如下:
1.提租前承租人应纳月租金=提租前原实纳月租金-承租人所在单位按月发放的私房租金补贴(0.83×使用面积)
2.提租后实纳月租金=提租前承租人应纳月租金×1.760+0.83×使用面积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强化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 A
一、做好公路工程合同制定的保障管理
公路单位的施工活动都是在合同要求的范围内进行的,因此,对于施工活动的工程管理也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开展,杜绝不合理的工程管理活动状况的发生。首先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我国关于招标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经济法及部分单行的法律法规,而在招标过程中,容易出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暗箱操作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和招标行为公平公开的特性。这种暗箱操作的实现方式之一,就是通过擅自改动招标制度或是选择不公平的招标方法来进行。由于招标工作是对投标方做出评价的关键,因此对招标的公平进行非常关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能设置任何不公正条件,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管理体系的执行力度。公路单位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部门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公路单位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并设立合同管理岗。如果设有法律工作部门的,那么这个部门应当配合合同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间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因为履约率与合同的质最有很大关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局都颁布了一些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好示范文本,将有利于堵塞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水平和语文水平不一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由下这份文本不是强制推行,而是只供参考和推荐,因而有些发包方不予使用,自行草拟。对于这些自行草拟的文本,应当在审查时注意对照示范文本,防止错漏或产生岐义。最好能够动员发包方使用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文本的质量。
另外,公路单位要搭建专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执行部门。合同管理首先应构建工作推动及督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相关规范的审议、备查及督导落实工作制度的执行;其次构建工作分组,负责合同管理规划、推动及督导小组各项行政业务;最后构建合同管理专案小组,负责推动及执行合同管理相关工作。除此之外,还需要编制详细的合同管理工作开展要点与制度安排,保障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按照科学的程序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公路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往往涉及到较大的范围,不仅要求公路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参与,而且还需要员工等的大力配合。在这种背景下,公路单位必须制定出较为严格与详细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要求,从而以严格的制度化程序来确保各部门的工作可以协调进行。
二、强化标准化合同管理方式的应用
标准化可为公路单位带来诸多的益处。一是通过标准化降低合同管理沟通成本。对单位合同管理的沟通与协作而言,在单位内、外各部门之间,通过制定各种合同标准建立合同管理上的统一性,以保证部门合同管理功能的发挥。尤其是通过发展合同管理业务标准化,可把合同管理的各项业务活动内容、相互间的业务衔接关系、各自承担的责任、工作的程序等用标准的形式加以确定,这不仅是加强管理的有效措施,而且可以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为实现合同管理制度化与自动化奠定基础。二是以标准化作为提升员工工作效率的手段。在实行合同管理标准化时,非常关键的一项工作是在规律与创新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也就是说,一方面提供固定程序让员工遵循,另一方面提供员工自由度,让员工能创新与有创意地处理成本、质量与递送等挑战性目标。在遵循工作规范上,通过明确的工作标准,作为员工工作的指引,这等同于将人力素质拉到一致性的水准。
为了实现合同管理的标准化操作,公路单位有必要首先对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进行标准化的重构。基本看来,这种标准化的组织结构包括如下一些内容。一是对于项目的申报部门进行重新定位,严格按照工程需要来设立项目,并且通过合同作为介质来协调工程项目申报所涉及到的部门之间的合作问题。二是对于合同的归口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重构。对于单位内部所涉及到的所有工程合同,设立统一的协调管理部门,减少合同管理方面的冲突状况出现。设立统一的合同管理部门还需要配置以明确系统的合同管理技术,如编制标准化的合同签订程序、合同验收标准、合同解除与变更的标准等,以通过标准化来提升合同管理的质量;三是商务活动机构的设立。这一机构的设立目的在于对合同管理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进行协调,督促合同上游部门做好合同签订的准备工作,并监督其与合同下游部门所开展的谈判与签订活动。四是质量监督部门的构建。这一部分在合同管理标准化工作当中的效力自语对承包商的资质、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并比对合同规定的要求,来对承包商进行评级,从而从质量管控方面保障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实现。
三、落实公路工程合同的变更管理工作
履行公路工程合同,不论是传统工程合同或工程合同,只能就合同规定的工作范畴、图说、质量、时程、成本等办理(包括工程变更所增减的工作),不得逾越合同规定范围。履行合同时,只要发现实际执行情形与合同规定不吻合时,不论其原因如何,或只影响合同条款或工期或成本的一部分,仍需按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公路工程合同签订时,合同文件已包含细节设计图、材料∕设备技术规格、工程数量表等,衡量合同变更完全以合同内容为基础。有关设计图及材料∕设备技术规格的修正由工程顾问办理,施工厂商则配合提供报价及工期变更资料,分别属于两件合同的作为,可相互制衡。
公路工程合同签订时,考虑合同变更的文件仅包含业主提供的业主需求及功能规范,以及厂商投标时提送经业主审标认可的投标设计∕技术建议书,但尚欠缺可供合同变更比较基准的细节设计图、材料∕设备技术规格、工程数量表等。厂商的设计义务在满足业主需求及设备功能条件下,从审标认可的投标设计、技术建议书开列材料∕产品的商标或型式开始,进行基本或纲要设计,直至完成细节或详细设计图说,得据以施工、或供应、安装为止。如厂商欲改变投标设计、该项材料∕产品的商标或型式,应送工程顾问再审查后,始得据以制作设计图及技术规格。公路工程合同赋予厂商设计义务,其有权在不影响原定需求、质量与功能原则下,对设计作适度调整。厂商可能因备标时间短促,未进行完备考虑而在设计阶段需再加以改进投标设计,或者基于成本考虑,欲采用用最低设计标准或选用较低标准的材料及设备,其本质与细节或详细设计认可后的合同变更不尽相同,但过程与合同变更流程相类似,虽因发生在设计发展阶段,如前所述仍宜当作设计变更处理,完成必要的设计变更程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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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季英,关柯,李忠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国际比较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年第3期.
【关键词】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码规则
最新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建设的历史新阶段。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是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核心环节。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由来已久,但长期以来,国家统一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问题没有列入日常议程,导致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非规范状态运行。针对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在新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际,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相关事项谈谈笔者的粗浅看法。
1.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
电力企业系统内部众所周知,电力企业从各自为战走向区域并网,直至现在的国家电网运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时还不长,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刚刚起步。就笔者在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岗位上的工作实践情况看,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规范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需进一步健全
按照现行体制,电力企业内部没有专门设置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配置的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日常合同管理与审核工作人员是由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兼任。从严格意义上而言,电力企业系统内部应有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和一支较高业务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
1.2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内部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效率低下
在电力企业系统内部现行的合同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中,在每一份合同的最终签定之前,都要经过电力企业内部的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专职、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局长的签章,按照这样的会签工作流程,一份合同会签完毕至少一整天,快则三、五天,慢则不可预计。如果遇到某个部门负责人或局领导外出开会、出差、病事假等特殊情况,甚至几个月还无法会签完毕。在此产生一个规范与效率的极大矛盾。
1.3 电力企业合同规范性文本类型不全,适用文本严重欠缺
目前可供基层电力企业选用的电力企业系统合同文本有国家和地方电力行政部门制订并强制适用的示范文本,还有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合同文本。现有的电力企业合同文本,仅局限在电力企业主产品为核心的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的产、供、销等环节。而电力企业资产社会化服务经营(如房地产租赁)、电力企业职工福利后勤保障供给(如劳保服务用品采购)等方面的示范性文本严重欠缺。此外,现有可供选用的强制适用示范文本中,存在很多不需要或不适用的条款,显得过于繁琐,不符合经济合同简洁明确的表述要求。
1.4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缺乏科学设计
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实际做法而言,普遍存在各自为战、自以为是的严重问题。既没有对各类合同分类设定编码,也没有对合同设定系统编码规则,这给电力企业的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造成了极大的难度和混乱。
2.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形成的基本原因分析
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客观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从总体上而言是电力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但就其合同管理工作本身而言,形成这些问题有着主客观方面的很多原因。笔者认为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问题的形成基本原因为:
2.1 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
长期以来,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作为电力企业内部一般的日常事务来设计安排,没有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枢纽来科学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使得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长期处于非规范状态,就最新修订颁布实施的《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而言,也尚未将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与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提出专门要求,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很难快速完成。
2.2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性制度不健全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长期来都处于探索与不断修正与完善过程中,至今尚未形成专门的成熟的科学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纲要,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还得再继续探索中前行。
2.3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专业力量严重不足
在电力企业内部绝大部份职能科室都有一定量的合同承办或会签业务,但承办合同起草、审核、会签、登记管理的人员几乎没有合同管理专业人员配置,这是长期以来电力系统忽视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的结果。没有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将成为纸上谈兵。
2.4 电力企业系统“政企合一”的现行模式制约
在电力企业系统,名义上已经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的现代企业模式运作,但实际上还处于行政管理电力企业。因而,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仅仅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工具,而并非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必须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将合同管理作为核心枢纽来建设。
3.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从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现状出发,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非常艰巨,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但是,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发展必然,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尽早尽快地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笔者认为,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主要有:
3.1 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各项制度
针对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内在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从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标准合同文本、会签工作流程、合同分类编码规则、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信息传递与保密原则,至规范化工作机制与效率的关系协调方法各环节的具体制度,科学的制度是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基础。
3.2 建立健全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专门工作体系
从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种类繁多,合同数量巨大,客观要求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足配好合同管理的专业专职人员,建立一支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依法治企要求相适应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专业队伍。健全的工作体系是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组织保证。
3.3 科学建立电力企业合同编码规则
合同编码规则是合同签订后有效管理和信息传递利用不可或缺的前提。合同编码规则设计时,应充分体现电力企业的区域、网级及合同的年份、类别、属性、序位等因素,便于对电力企业合同的信息化处理。
3.4 进一步修订完善电力企业合同示范性的标准文本
[关键词]公路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 方法策略
[中图分类号] TU997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0-248-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公路交通建设市场也在蓬勃发展,这就对公路交通建设企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为了保证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关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措施。
1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管理人才过于缺乏
从我国目前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来看,这方面的人才还比较缺乏。这就使得双方拟订的合同不会太专业化,一些重要的赔偿性问题可能会不太注重。
1.2合作双方认识不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部分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在公路建设的过程中没有很好的将合同文件贯彻下去,对于合同文件的内容也没有进行认真的学习,这就使得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人们对合同的不重视将不利于保证合同的质量。
2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的长期性的工作,应该涵盖到合同设立的全过程,即合同设立前、设立中和设立后三个时期。需要做到以下三点:
(1)设立前的严格把关。设立前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质量的前提保证,在合同条款设立之前不是盲目的开展工作,这样才能首先保证合同的签订双方有着足够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从根本上保证施工作业组有能力在工期内完成高质量高标准的公路建设项目。
(2)设立中的全面权衡。设立中的合同管理对于以后实际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和后期合同纠纷的避免显得尤为重要,要考虑到工程的进度、质量、工地条件、奖惩措施、责任追究等等方面,公平、公正、合法、全面权衡利弊后设立合同,确保合同的项目是完整的、缜密的,符合建设项目合同的设立标准,明确公路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合同双方对于保证工程质量的责任与义务。
(3)设立后的依法执行。设立后的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部分,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最具挑战性的部分。在这个部分,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合同中的条款,才可以真正落实好合同管理。具体要注意的有:①依照合同控制工程质量,严格要求承包方必须遵循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开展工程,任何一个阶段未通过审核或者验收,都不可以继续下面的施工,这样将有效地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②依照合同控制工程周期,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确认工期后签订合同,承包方要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最好可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上缩短工程周期,确保每个阶段都是符合合同要求的。
3提高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方法策略
3.1提前预测合同管理当中的问题
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诸如没有合法资历的承包方为骗取经济利益而签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蓄意欺骗对工程偷工减料、发包方为骗取违约金而故意设立不合规定的难以履行的合同等,进行合同管理时,企业需要明确这些问题,提前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处理措施,避免为合同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如,假设某公路建设工程的中标价格为31140138 元,扣除上缴公司管理费的承包价26624818 元,成本预测价是27970277 元,那么则亏损1345459 元,针对这一情况,项目部领导班子提前进行了认真分析,找到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激烈,合同工期短,投入大,由此造成工程费用相应增大。原因找到后,项目部采取了以下的应对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工作的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的劳务进行了招标,使人工费成本下降300000 元;对主要施工材料进行招标,通过招标使材料成本降低了702924元;土方工程项目经过议标和精心调配,可降低工程成本238187 元;在工程实施阶段如合同履约过程良好,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 元。通过对工程成本的预测分析,项目的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 元,使项目部人员对工程的成本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同时也为下一步确定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的分解、落实创造了条件。
3.2严格控制公路建设工程投入的费用
合同纠纷主要来源于工程投入的费用和其收获的经济效益。因此,承包方要严格管理合同条款中的投入费用,确保每一笔款项都用在了实际的工程中而不是被一些部门或个人非法地占用、挪用;而发包方要遵守合同中的约定,按时地筹备工程建设款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的方式及时地支付给承包方,拖欠工程款项等行为将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企业的市场信誉。
3.3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需要企业全体人员的共同意识。只有每个员工都关注工程质量,按照合同要求严格谨慎地完成自己的每一项工作,才能做好整体的合同管理。这样才能使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人,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保证工程质量,增加企业在市场的信誉。
3.4潜在风险的预防和处理也是合同管理工作重要考虑的因素
最佳情况是有资历的企业承担了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风险和责任分散化而不是全由一方承担所有来自然环境和市场经济环境等多方面的风险。
3.5加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要本着“重视合同”“诚实守信”的原则
加强对承包方和发包方两者的诚信监督机制,对于违约行为,要做客观、公正的记录,有信誉问题的企业在以后的合同签订中会受到相应的监督。这样的诚信监督机制既可以让公路建设市场更加透明化,还可以对合同纠纷事件进行有效的警示。
选择科学的合同管理模式、全面地研究合同中的风险、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全员的诚信意识都是减少合同纠纷的有效措施。从现在起,全面加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合同双方都应该加强各自的合同管理水平,平等、公正地履行合同,让我国公路建设事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涛.合同管理在工程投资控制中的地位与作用[J].交通世界(建养.机械).2011年Z1期.
一、中小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一)合同不充分
在合同调查上没有融入“创新、协调”要求,合同主管部门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没有将对方基本情况及产品情况了解清楚;有的商业运管企业即使进行了调查,也是“蜻蜓点水”,不深入、细致,特别是缺少相关数据的支持,缺少说服力,而且没有将调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即合同调查报告,造成合同调查工作不够扎实,进而会给正式签订合同工作带来风险。
(二)合同签署不规范
在签署合同过程中,企业没有适应经济新常态对合同管理的要求。一是业务合同没有标准文本,直接照抄其他业务的合同文本,而没有将所需要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进行推敲和研究后,再转化为合同内容。二是没有结合实际拟制合同内容,将其他合同电子版“改头换面”后,就完成了合同拟制,这给合同执行容易造成纠纷埋下了隐患。三是没有将签订完的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给合同正规化管理带来了不便。四是在合同签订时,只加盖企业公章,而没有加盖合同专用章,并且企业法人或人没有签字。五是在合同谈判或草签合同时,由指定的人全权代表法人负责,却没有出具企业法人签署的“委托授权证明书”。
(三)合同执行力弱
在执行合同中,一是签订合同后,主管部门没有及时按照合同内容要求,将合同明确的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并明确完成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员、目标任务,以利于扎实推进合同有效落实和考核验收。二是分管领导没有全力抓好合同的落实工作,致使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没有在约定时间节点之内完成。三是合同主管部门没有定期组织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经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变化,主管部门对需要变更的合同内容,仅以“口头”的方式进行了协商确认,而没有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这样容易在事后出现争端时苦于没有文字依据而陷于被动。
(四)合同验收不规范
在合同验收中,企业按照经济新常态的有关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一是较为复杂的合同在验收时没有组成验收小组,合同验收人员组成不齐全,给高质量完成合同验收带来隐患。二是合同验收时走形式,没有对照标准严格核查,甚至没有形成正式的合同验收文件,有的虽然形成了验收文件但不完整。
(五)合同责任追究不落实
在合同的条款中,基本上都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具体要求,而在实际中,追究责任的创新办法还不多。有的企业对在合同中失职造成损失的人员,没有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造成合同管理工作有失公平,给企业持续经营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六)合同监督不到位
企业没有将经济新常态有关“创新”要求融进监督检查中。一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检查不够,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指导。二是合同主管部门没有定期对所签订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纠正问题,致使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有企业一旦合同签订之后便束之高阁,使合同无法实现全过程管理。
(七)合同台账管理不规范
在合同台账管理中,企业创新管理办法不多,停留在原有的管理制度。一是主管部门虽然建立了合同台账,但对于合同签订、合同执行情况、付款情况等没有及时进行更新,没有发挥合同台账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二是合同管理没有实现信息化,仍停留在纸质管理上,给合同查询、更新、保管带来不便。
(八)合同管理意识淡漠
企业合同管理意识不强。一是领导层认为只要合同不出现大的方向性问题,由主管部门全面管理即可,就放松了在企业战略上的管理。二是企业管理人员认为合同签订有领导层逐级把关,只要合同主要方面不出问题,至于合同样式、合同有无法人签字并不重要。有的企业没有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即使建立但执行也不严格,缺乏合同管理失控责任追究制度,进而就难以进行有效约束。
二、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要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的本质要求,在企业合同管理中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为企业持续经营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全体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要始终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本职工作中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认识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合同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而且必须正规有序,才能为企业持续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合同调查过程
企业在准备对有关经营项目签订合同时,必须做好合同调查工作,目的是将对方有关经营项目情况了解清楚,做到“知彼知已、百战不殆”,将创新、协调发展等要求融入其中,规范合同调查过程。一是成立合同调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合同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参加,明确分工、时间节点、具体要求,具体由合同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二是要准备充足,在实施合同调查之前,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搜集齐全拟签订合同项目有关的资料,并召开会议专门进行研究分析,准备好相关资料。三是加强合同调查,将合同调查“功课”做足,了解拟签订合同有关调查情况,将各种情况摸清楚、搞透彻,形成的调查报告要切实做到:情况明、分析透彻、建议合理,报企业管理层批准后实施。而需要注意的是,重点把握以下方面:一是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经营权、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应对被调查对象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审查,以确定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现场调查,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能力、技术水平、产品类别和质量等,研判是否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三是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开户银行、税务机关等进行沟通,掌握其生产经营、信誉、履行合同能力。四是争取获得调查对象以往交易记录等财务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和运营能力,研判信用情况。
(三)管理合同签署过程
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始终贯彻落实经济新常态的创新、协调等要求,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一是合同谈判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关键点:首先,制定谈判策略,熟悉谈判对象的基本情况,并认真研究行业监管、国家政策、同类产品价格等与谈判有关的信息;其次,要突出合同核心内容和关键细节,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和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执行合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以及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等;再次,要集智攻关,对于技术复杂的合同,要组织有关技术、法律、财务等专业人员参加,发挥集体智慧,及时总结经验,确定谈判策略;最后,要全程记录,对合同谈判中重要事项、谈判的主要意见,进行记录并归档。二是合同审核中要重点把握以下方面:首先,要对合同文本的合法、经济、可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其次,实施联审会签,对重大合同文本,主管部门会同财务、法律以及其他部门进行联审会签,分别把好各自的关口,形成统一准确无误的合同;最后,对审核意见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可以采用审核意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三是合同签署中要重点把握以下方面:首先,按照规定签署合同,由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名并加盖印章,其中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企业法人不能全程参加合同的起草、谈判会商等工作时,应该指定一名人全权负责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向对方出具“授权委托证明书”,即企业法人将合同签订全部授权人负责,当遇到重要事项时人及时向法人请示汇报,以决定合同是否按时签订;最后,按照规定加盖合同专用章,其中合同编号、审批及企业法人或人签署后,再加盖合同专用章,为有效防止合同被篡改,要采取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等措施。需要注意的是,要规范合同文本,对拟签订的合同,如果有标准文本的,要按照标准文本草拟;如果没有标准文本的,以相近业务合同草拟,对有关文字要仔细推敲,使得合同文本逻辑严密,必要时聘请律师审查把关。
(四)严格执行签署合同
在执行合同中,要积极适应新常态,将执行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协调落实好,才能确保将合同落实到位。一是合同生效后,按照分工分别抓好合同的落实工作。合同主管部门要依据合同内容,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部门责任、完成时间节点、责任人、具体措施。而对于大项以及较为复杂的合同,企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集会议研究落实合同执行情况,以推动合同项目任务按时完成。二是合同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合同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有关部门对所承担的任务进行汇报,重点研究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不断推动合同按时执行。三是严密组织合同验收,签订合同以完成有关经营任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标准对合同标的进行验收,特别是专业性较强且复杂的合同,要组成合同验收小组,吸收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部门参加,逐条、逐项进行核验,只有达到规定要求的才能准予通过验收,并形成双方签字的验收文件。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不予通过,达到标准后再组织验收,提高合同执行质量。财务部门在审核合同付款时,要将正式验收文件作为必备条件,缺少验收文件则不能付款。四是合同执行中因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合同的顺利执行,双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变更。要按照规定要求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变更,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拟制变更条款的具体内容,按照签署合同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而杜绝以“口头”或非正式的手续确定变更合同条款内容。
(五)规范合同登记管理
在合同登记管理上,必须坚持创新的原则,才能为规范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对合同进行信息化管理,研制合同管理软件,方便合同保管、查询、利用,主要模块包括:录入(扫描)、合同原件、合同执行、付款情况、合同验收。应对合同管理实行“二维码”管理,即每个正式合同生成“二维码”,直接打印在合同首页右上角。进入合同管理系统,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合同的查询、检索功能通过扫描“二维码”能够实现,同时也便于存档管理。主管部门定期将合同管理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合同执行完毕后及时办理销号以及归档手续。二是为了防止或尽早发现合同文本的丢失以及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所需,合同签订后主管部门要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其号码由合同主管部门确定,填在合同首页的右上角。三是加强合同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合同中的商业机密。
(六)加强合同管理基础建设
在经济新常态下,不断加大合同管理基础建设力度,将创新发展的要求落实到位。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为规范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应该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研究出台企业合同管理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应包括:职责和权限,合同调查、合同准备、合同草签、合同执行、合同保管归档。同时,还应该明确合同签订的流程和有关管理标准,以便于增强合同管理的实际操作性。二是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合同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应学习管理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合同管理能力,胜任合同管理岗位。
(七)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将创新、协调等要求落实到责任追究中,才能取得实效。对于有关领导、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中的失职行为,按照规定要求应追究其管理责任,从而确保合同管理的公平、公正和公允,不断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氛围。要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避免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并以此作为合同管理人员薪酬和职务调整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加强监督检查
将经济新常态的有关创新等要求融入其中,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出成效。一是企业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不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具体要求。二是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并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搞好“传帮带”,对好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好的要进行经济处罚,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