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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评估的工作风险,主要是由于在评估工作过程中采用的评估方法、对委托方诚实程度的了解不够、选用的资料及资产评估人员个人经历、经验限制而导致的误判等引起的风险,属于评估人员主观原因引起或评估手段失误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在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的评估工作中显得尤为突出。当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一旦承接了无形资产评估项目,收益法评估的工作风险也就主要集中地反映在对有关参数的预测和货币衡量上。
收益法的基本参数主要有: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在对无形资产进行价格评估时,看似只有几个参数,似乎很简单,其实几乎每个参数都难以确定,或者说难以准确把握。如预期收益是采用净现金流量还是净利润,用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无风险报酬率是采用国债利率还是银行利率,采用短期利率还是中长期利率等都有争议;行业报酬率、社会平均报酬率等数据本身的准确含义就很难界定,等等。由于类似问题的存在,使得收益法预测和衡量参数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评估工作风险自然就隐藏其中了。
2004年1月9日证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第六条指出,为防止公司和评估人员高估未来盈利能力并进而高估资产,对使用收益现值法评估资产的,凡未来年度报告的利润实现数低于预测数10%~20%的公司及其聘请的评估人员,应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凡未来年度报告的利润实现数低于预测数20%以上的,除要作出公开解释并道歉外,中国证监会将视情况实行事后审查。“资产评估是一门十分灵活的预测艺术”,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最科学的方法。当无形资产复杂的不确定因素与其“预测”相结合,使得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整个评估工作过程中面临着更大的工作风险。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结果上下可能差几十倍,因而“20%大限”激起了评估业的强烈反应。甚至有人预言“如果按这要求,大多数项目都要出问题,挨板子。”我们知道,证监会提出“20%大限”,用意是为了防范弄虚作假,提醒评估人员谨慎保守些,不能再根据客户需求,随意调节结果。但是,即便是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仍然在使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过程中,面临着“20%大限”这一规定的巨大工作风险,更何况无形资产的外部环境也在不时地发生变化。因此,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须审慎,尽可能地防范和规避其工作风险。
二、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工作风险的原因
收益法被公认为是最适合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但由于其本身的技术要求,使得评估工作过程中存在工作风险。
(一)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难以界定。资产评估的范围一方面直接决定了评估的工作范围;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测算说明评估结论是否成立。实际上,在时间上是很难对技术型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可靠的测定。对一种新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来说,它的经济寿命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而不断延伸的,用现行的法定年限或协议年限去测定,实际上忽略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此,我们常在评估中结合有形资产去界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但有形资产会随着投入规模的大小而发生变化,使得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难以界定。
(二)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具有不确定性。无形资产收益期限的确定,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法律合同寿命;二是经济寿命。我们常常以法定或协议的有效年限为依据,但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要受技术进步和使用频率的影响。而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表现为超额利润。比如,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法定有效期为50年,但实际上3、5年后就会完成技术更新,原有的技术即使继续受法律保护,也已不再具有先进性,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超额利润了。有的无形资产具有可持续开发的特性,如一些技术性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随着其开发、升级而得到延长。另外,无形资产具有独占性,当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可以较为清楚地确定收益,但随着技术广泛传播,其价格、成本方面的独占优势逐渐丧失,收益期限也相应缩短。这些都使得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未来收益期限难以预测,具有不确定性。
(三)无形资产的收益难以预测、衡量或不相匹配。无形资产的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它必须依附于直接的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来表现它的价值。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应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而一个企业取得的收益,除了有资产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与人的素质以及市场和机遇等因素有关。企业的收益是资产与人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在评估实践中要单独确定某项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是很难甚至是无法分清的。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预测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而收益又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得收益的预测带有极大的风险。其次,对于委托方拥有的但未对委托方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资产评估人员往往难以掌握,这样也就造成了资产收益不相匹配的风险。
(四)单项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难以测定。无形资产必须与有形资产相联系,否则就不能独立产生经济效益。在预测无形资产收益时,我们的做法是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放在一起,然后通过收益分成率这个指标,将无形资产的价值从综合价值中分离出来。由于直接测定无形资产的分成率较为困难,通常先测算有形资产的分成率,再计算无形资产分成率。但这样做的结果是,分离出来的收益并不单是一种无形资产带来的,它是除有形资产以外各种无形资产价值的综合反映,单项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难以测定。
以上是在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工作风险。除此之外,如市场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市场供求及无形资产竞争情况;无形资产使用状况、机会成本;客户背景、行业性质、经济规模、管理水平、经营前景;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工作经验方面的欠缺等,也增加了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工作风险。
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工作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工作风险,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防范和规避风险,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一)加强评估人员风险意识,详细了解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状况。资产评估工作是由评估人员具体操作的,评估风险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因此,必须加强评估人员队伍建设,在评估具体操作中,严格按评估规范意见操作。评估人员应详细了解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历史沿革和公司概况;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无形资产的产权状况;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特别规定情况;相似无形资产的最新状况等情况。有些时候,委托方往往因为自己的利益,将失真失实的无形资产的历史资料提供给评估人员,而评估人员又常常难以查清这种有目的的失真失实资料,这就给无形资产的评估带来了工作风险。因而,资产评估人员要有风险意识,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严格审查,并借助合法的、有效的、辅助的手段,识辨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二)加强对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要有步骤、有条不紊地组织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反复查对全部有关资料,从一切来源到每份制表单上所引用的每一条数据均应反复细心查对,避免差错。由于收益法是预测未来收益并进行折现的方法,而无形资产在预期收益、收益期限、收益分成率预测等方面又存在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在评估时一定要重视数据资料的来源,并对其进行分析。由于不可能得到十分完整的市场资料,仅按手头上所掌握的全部资料而得出的结论并非一定准确可靠。因此,应从多方面、多角度考虑发生某种误差的可能性及其相应的、适当的处理措施,避免在模型问题上走捷径,要将模型建立在历史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并充分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会计和税务的复杂性,避免重复计算资产。在收益的预测时,要根据适度绩效情景,正确地把握资产的收益。并且,资产评估人员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被评估资产范围进行认真清查、严密分析、合理推断,包括需要进行相关的市场、行业等调查,理顺资产与收益的匹配关系。
关键词:无形资产 管理 运营
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所占的比例日益扩大、对企业贡献不断增强,强化无形资产价值管理尤为重要。无形资产是创造有形资产价值的源泉。利用无形资产增值可以为企业增加收入,从而增加资产的价值总量,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对消费者而言,他们购买的涉及到产品的品牌、信誉等方面,而不仅仅是产品本身。如果企业管理者能够注重品牌及信誉,并在这些方面做得更好,就会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无形资产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重要程度甚至等同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对企业贡献体现在延伸价值。然而,很多企业还没有设立专门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科学管理,这极有可能造成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企业管理者应该做好无形资产开发工作,要充分利用无形资产的投资行为,并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一、实现企业无形资产保值增值
1.完善企业内部的无形资产管理工作。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是很复杂的过程。是要完成这一过程得做好相关工作。在涉及许多具体的方面,例如共享知识资源,建立信息资源库,利用知识创造价值,扩展投资范围,通过扩大商业化以及建立联合体等。此外,企业应健全无形资产保护制度,加强监督,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关贸总协定中的中相关条约的学习,维护好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侵权事件。
2.完善企业无形资产转化机制。作为企业来讲,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针对需求利用信息资源,实现无形资产多元化,并整合和完善内部职能部门,发挥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培育核心能力。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企业管理者要重视无形资产及其投资开发过程,做好相关市场前期拓展工作,尽一切努力实现其价值转化;由于市场中固有风险的存在,在进行投资时,必须关注和做好无形资产风险管理工作,这包括风险的评估和风险的分散,可以利用联合开发减少风险。此外要尽力获得商品的标准所有权,以实现无形资产的效益。
3.努力提高无形资产转化动力。无形资产转化过程具有很大的风险,无形资产转化如果成功,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也存在失败的风险。无形资产转化的风险性要求必须给予创造者一定的价值补偿,这可以增强创造者的创造动力,为无形资产转化提供条件。给予创造者的补偿应该是经济补偿,通过市场实现无形资产成为货币。价值补偿要通过市场的经济数据的来检验。根据无形资产在市场上价值的大小,给予其创造者相应的奖励。
二、重视科学评估确定无形资产价值
1.努力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体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必须要有法律的保障与支持,通过制定相关法律,调整无形资产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特别针对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必须进行相关严格规定,这有利于保障无形资产的安全,有利于促进无形资产资源合理流动。当前一些省份已经出台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发展。但由于地方法规的局限性,建立全国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已迫在眉睫。
2.建立无形资产评估评估体系。除了政策法规外,有效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还必须要求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评估部门,选派专业员对无形资产进行分类,并按科学程序进行评估,使无形资产价值得到量化。此外,还应做好相关管理与协调工作,以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利于准确评估。
3.加强无形资产评估体制建设。健全的体制有利于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目前而言我国体制建设在无形资产评估方面还有所欠缺,由于缺乏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部门,极大影响了无形资产的正常流动和合理利用。我国政府应加快无形资产评体制建设,培养相关评估专家,规范评估方法、标准,推动技术市场、产权交易的健康发展,保障无形资产增值。
三、加强无形资产运营管理
1.充分发挥金融外部环境的作用。无形资产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的投入,这需要外部金融市场发挥融资的作用;企业扩大生产也需要资金。为了减少投入,降低风险,无形资产运营必须充分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通过产权市场转让、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等方式,推动企业无形资产运营管理不断优化。
2.无形资产运营要提高效益。企业购并后,往往具有规模大的特征,容易发挥规模经济优势。然而如果不注重效益的提高,盲目扩大规模,仍会导致破产。因此无形资产运营要以提高效益为目标,确保重组形成新企业后,综合效益要大于几个成员企业的经营效益之和。
3.处理好坚持主业与多元化经营的关系。多元化经营是实现规模扩张的重要手段。通常当市场处于封闭情况下多元化经营可以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不同产品的互补,可以带来综合效益。从表面上看多元化似乎减少风险,但实际上如果实施无关联的多元化,反而会加大风险;如果产品系列过多也会增大研究与开发成本,使企业的整体效益下降,削弱企业竞争能力。因此企业首先应经营好主业,确立自身竞争优势,然后实施与主业相关性较大的多元化经营战略,稳步实现组织的规模扩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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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基本理论是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在实践中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评估实际,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概念及特点、评估理论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农业无形资产 评估 假设 原则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无形资产资源丰富,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不是农业强国,关键是我国在农业方面的无形资产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在世界上都没有占优势地位。这固然和人们对农业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不强有关,但更主要应归因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产生的滞后性,致使人们没有意识到、更没有体会到拥有农业无形资产这一宝贵资源为其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和好处。基于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进行理论研究尤为必要,这不仅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一)具有时机特征
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无形资产在农业资产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加之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环境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如不及时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则一方面不能真实地反映农业资产全貌,另一方面由于特定主体看不到所拥有的农业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从而疏于对农业无形资产的保护,致使宝贵的农业无形资产资源不断流失,给国家和人们财产造成更大损失。因此,不能只在产权发生变动时才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而应随时进行评估。
(二)相对复杂性
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受气候、降雨量、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制约,具有地域性特点,相应地农业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也必然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只能在一定范围推广,而不像工业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在全国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这种地域性会直接影响农业无形资产使用价值的发挥,地域限制越明显,其发挥作用的广度越低,其评估价值也越低,反之亦然;另一方面,农业无形资产种类繁多,彼此之间又不具有很高的可比性,因此,每次对具体的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都要对其性能、收益期间、不可抗力的影响等因素作专门分析研究,情况复杂,评估工作量大。
(三)潜在风险高
首先,受冰雹、降水量等自然因素及农业无形资产依附载体自身特点的影响,培养一个农业动、植物新品种,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有的甚至耗费科研人员毕生精力,期间不确定因素较多,评估风险较大。其次,一项农业无形资产从研究到运用该项无形资产获取收益一般要经历漫长时间,因此,很难根据现在的情况对其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评估潜在风险高。再次,由于很多农产品具有生命性、鲜活性等特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即使是具有较高价值的农业无形资产,也有可能受风灾、水灾等不可抗力因素的侵害,而变得毫无评估价值。因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一定要对其潜在的高风险予以充分的估计,以确保评估值的合理性。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依据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构成理论
劳动价值论认为:第一,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劳动是形成价值的源泉,也就是决定性因素。劳动具有二重性,即体力劳动(也叫具体劳动)和脑力劳动(也称抽象劳动),体力劳动创造出商品的使用价值,脑力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使用价值和价值构成资产价值的全部来源;第二,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量是衡量价值量的唯一尺度。第三,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而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劳动价值论告诉我们,在农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必须把被评估无形资产置于技术水平变化的动态中去考虑,站在静态的立场是无法准确评估农业无形资产价值的。必须考虑科技进步带来的技术淘汰率问题以及由科技进步引起的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对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所生产的商品的需求变化,使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真正做到科学合理。此外,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资产的价值是由凝结在资产中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及其创造的价值所决定的,这是生产成本决定价值论,是从资产的供给角度来衡量资产的实际价值,因此,劳动价值论是运用重置成本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理论基础。
(二)经济效益分成理论
经济效益分成理论认为:无形资产的价值来自其创造的经济效益中无形资产应占的份额。即以使用价值为基础,就实施该项技术创造的经济效益(节约的劳动时间)中技术应占的份额来确定技术成果的价值。联合国有关技术贸易的规定也倾向于采用这种理论,称这种理论为“利润分成率”,也叫LSLP(Licensor's Share on Licensee's Profit)。
企业整体资产创造的经济效益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合理确定,而整体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又包括有形资产,是二者的结合体。由于无形资产创造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很难通过评估方法确定其价值,有形资产则不然,其创造的价值是具体的、特定的,可以运用特定方法准确计算出其给企业创造的收益。在企业整体资产创造的收益既定的情况下,以有形资产价值为参照,运用比例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理论依据就在于此。
(三)效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的主要观点是:资产的价值由资产为其占有者带来的效用决定,效用越大,资产的价值就越高。资产的效用也就是指资产为其所有者带来的收益,只有尽可能地使收益最大化,才能使资产占有者得到最大的满足。
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角度来看,对无形资产占有者来说,效益意味着收益,收益决定着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高,无形资产的价值就大。而无形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收入,货币收入又具有时间价值,为了评定估算出农业无形资产的现时价值,就必须对未来年份的收益进行预测并将其折算成现值,以此来表示农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即农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也正是收益现值法评估农业无形资产的基本思想,效益价值论是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的理论基础。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基本假设
(一)农业无形资产的效能正常发挥
由于影响农业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受其牵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风险较大,为了规避较高的资产评估风险,使评估结果趋近于合理,就需要假设其效能的发挥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首先,假设在农业无形资产正常发挥作用的期间不会遭受洪水、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其获利能力能有效发挥;其次,假设技术进步对农业无形资产的影响可以预知,也就是说农业无形资产的技术成新率是可以确定的;再次,在农业无形资产存续期间,不会发生通货膨胀引起货币贬值,进而导致预期收益率虚增。
(二)农业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可以预知
农业无形资产依附的载体多数具有生命性,很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干扰,从而引起其性能发生改变,这直接影响到其使用年限的长短。如果不能合理的预计农业无形资产发挥作用的年限,势必对其评估值产生重大影响,不仅加大了评估风险,更严重误导了评估结果使用人,导致其做出错误判断,易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因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时,必须合理确定其使用年限,使评估结果在假定的范围内更接近真实值。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原则
(一)基本原则
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是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衡量资产评估师评估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业务能力和品德操行提出基本要求,可以说是独立性原则资产评估工作的“灵魂”。
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要求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必须遵循客观情况,实事求是,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导,脚踏实地的得出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求评估工作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遵循科学的评估标准,以科学的态度制定评估流程,并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工作科学与否对评估结果有很大影响,科学的规范、流程、操作方法等会使评估结果更加合理可靠,反之,不但会导致错误的评估结果,还会误导评估结果使用人做出错误的判断,造成不良后果。
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也称公允性、公平性原则,就是指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事情做到合情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不能以牺牲一方的利益而去讨好另一方,应始终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以中立的身份客观公允地进行评估。
(二)具体原则
可行性原则。可行性原则要求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应根据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的特征,所处的环境状况及其自身所具有的评估条件和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并采取有效的评估方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确保评估质量的前提下,评估方法应尽量简便易行,使大家能普遍接受和理解。
评估时点原则。评估时点原则要求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必须要有评估基准日,评估值就是评估基准日的农业无形资产价值。任何资产都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农业无形资产也不例外,其价值会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为了使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可以被市场接受和检验,评估时,必须固定到某一时点,这一时点就是评估基准日。
保密原则。农业无形资产能够带来超额收益的前提条件就是其具有垄断性特征,这是有形资产无法比拟的。正是由于农业无形资产享有的这种独占性特征,要求农业无形资产具有高度保密性。因此,评估机构及人员在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必须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为被评估主体保守商业秘密。
收益可靠性原则。农业无形资产具有价值的基础就是能在未来使用中给其特定主体带来超额收益,如果农业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其特定主体创造超额收益,该项农业无形资产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源泉。因此,农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建立在可靠的经济效益基础之上,对评估对象获益的真实性和能力加以认真的分析、研究和预测,即使农业无形资产有很好的市场前景,但如果其未来经济效益的可靠性难以预测,对其评估也就失去了意义。
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小心的处理评估过程中影响各种事项的不确定性因素,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予以足够充分的考虑,谨慎的做出科学的评价和判断。农业无形资产依托的载体具有生命性,易受各种外部环境的影响,如不能对这些影响因素加以稳健、谨慎的处理,势必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评估时应该全面周到地考虑影响评估结果的各种可能因素,谨慎地进行评估。
灵活性原则。该原则要求在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要注意灵活性的运用,切忌生搬硬套,不知变通。由于影响农业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运用灵活性原则,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去除那些影响较小或根本不会产生影响的因素,而着重关注那些影响较大的因素,对其加以认真分析,既可以提高评估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可以将影响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因素减少,从而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上述各项原则是相辅相成的。其中,基本原则是具体原则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对具体原则具有指导作用,而具体原则是对基本原则的补充和说明,二者共同构成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原则整体。在运用具体原则时,一定要注意以基础原则为基础和指导,在运用基本原则时一定要兼顾具体原则,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在评估的整个过程中应综合运用这些原则,以不断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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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作用
当前无形资产的交易越来越广泛,促成无形资产交易成功的不仅仅是其技术水平和知名度,无形资产应用后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公正的交易价格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无形资产交易不像有形资产那样有可以参考的市场价格,作为中介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依据无形资产的综合因素评估出交易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公正价格,从而促进无形资产的公平交易。同时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因此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各种涉及无形资产的案件也随之上升,而此时这个公正价格是针对无形资产所有者被侵权而遭受的损失额度的中重要参考依据。
会计准则规定了无形资产的计价入账核算方法,无形资产评估所提供的数据在为交易、损失赔偿提供数据依据的同时,也为含有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企业和重估无形资产价值企业的计价核算提供了依据。无形资产是企业总资产的一部分,产权变更及股份制改造企业的资产评估必须包括无形资产评估。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首先,无形资产评估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单一的,不是成批的,无形资产评估是因不同的评估对象而异,这样,才能正确地反映特定的评估对象的价值;
其次,无形资产评估还具有复杂性,是说其评估工作复杂,因为无形资产项目多、种类多,而且同类无形资产的可比性较低;而且预测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难,由于各种无形资产对象不同、功能不同,因而预期有效使用年限测定难度大,且收益预测甚为艰难复杂;
第三,无形资产评估还具有效益性,无形资产评估绝大多数要认真测算该项无形资产在未来有效时间内能够获取的经济效益,并以此为主要依据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其他形态的资产评估所少见的。所以,以效益为基础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中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
最后,动态性也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大特点,动态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是从动态的角度去考察评估对象和评价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技术无形资产是处在发展过程中的,任何一项技术成果终会被另一种新的技术成果所替代;另一方面,有些无形资产自身也有发展变化的可能,比如商誉、商标,或因某种原因而更完善、更出名;也会因某种原因向相反的方向变化。同时,货币时间价值变化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显得特别突出。因而,从动态的角度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个基本要求。
三、强化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对策
1.建立无形资产保护的法律环境
法律环境是指立法、执法和公民守法意识的状况。此三者尽管有前有后,但缺一不可。当然,目前我国已在逐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尽管《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建立充实了无形资产保护的内容,但并非全部。无形资产还需要有更合适于整体保护的法律条文出台,并应培育和建立一批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总之,无形资产法律环境的改善涉及产权管理,国内外法律规定,公民的法律意识等诸多方面,是需要长期建设的系统工程。
2.组织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评估机构
无形资产的评估及管理,应考虑无形资产的特性和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评估机构应由懂技术、经济、财会、贸易、管理及无形资产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组成。可组建专业性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也可成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的一个分支。为突出无形资产评估的特色,强化全民的无形资产评估意识,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及其监督宜归口专职机构负责,实现统一管理。
3.准确地界定无形资产投资者、无形资产创造者之者的关系
无形资产大多数是智力劳动成果,每一项无形资产的创造都凝聚着一次次的探索、风险才能取得最终成功。所以对无形资产的保护也隐含着对无形资产创造者权益的保护,从而促使更多的无形资产得以产出。因此在对无形资产评估师在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分条款上作一些补充规定:其一是承认介于两者之间的共有发明区域,对此区域内的共有发明,应注意利益的分配,决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其二是允许单位和个人间以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双方的关系,以无形资产投入者投入的多少来界定与无形资产创造者的分成比例。
4.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坚持遵循以使用价值为计价基础的原则
【关键词】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 评估制度
一、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现状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受企业控制的非货币性的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是指对于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重新测出其中的价值。无形资产的评估是衡量一个国家成熟与否的标志。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资产的各方面评估还处于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阶段。而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无形资产的评估系统则相对比较成熟。我国目前也重视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很多地方已经成立资产评估机构。
二、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和评估制度不完善
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正处于初级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很多方法都处于向他国借鉴学习的阶段。在对于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因此,在资产的评估过程中我国的管理体制和评估制度都是很不完善的。在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对于政府的依赖过多,更应该投入到市场中,进行优胜劣汰的竞争。
(二)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和对象把握不准
无形资产的评估主体是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决定着人们的工作范围以及资产评估的结论能否成立。而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是很难界定。很多技术性的资产,它们的寿命是随着技术的开展而不断改变的。在资产评估之前,我们是无法对于资产的寿命进行预估的。因此,无形资产评估范围和对象是很难把握的。
(三)评估人员素质不高
无形资产的评估涉及到很多的学科,专业性强,评估难度大。无形资产的评估需要随着无形资产的发展而进行不断的总结与时俱进。因此,无形资产的评估对于评估人员的要求极高。要想进行一次成功的无形资产评估需要专业的人士,拥有广泛的知识面,并能够对于资产的发展做出新的判断,并能够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而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一般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他们对于无形资产的理论都是比较陌生的。而且对于无形资产的实践也是比较少的。他们的知识面相对来说,并不是特别广泛。除此之外,我国的相关企业对于资产人员的培训以及理论学习的知道也是比较少的。因此,评估人员素质不高也是当前的一大问题。
(四)评估标准不统一
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于资产的评估都有自己的一套评估标准。有了统一的标准,对于资产的评估才能更好地进行。资产评估的准确性才能得到极大地提高。比如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他们对于资产的评估就有着自己的一套评估标准。只有有了完善的评估标准,他们对于外界所公布的数字才能更具有权威性。我国的资产评估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评估的技术都需要向国外学习。我国的资产评估缺乏一种统一的标准,对于资产的评估,很多时候会出现误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是指导我国资产评估的一项基本准则。但是要达到完善的资产评估,需要制定比较细化的标准。只是依靠一个整体上的方略,是很难对于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的。
(五)评估方法不科学
要想得到比较标准的评估结果,在评估过程中工作人员所采用的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对于资产的评估是十分复杂的。因此在评估的过程中需要各种方法结合起来才能进行正确的评估。然而我国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还处于初步阶段。很多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对于资料的掌握并不全面。而且很多机构也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评估体系,因此,很多评估方法是很不科学的。
三、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健全资产评估的管理制度和评估制度
资产的评估会涉及到很多的社会关系,资产评估系统又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秩序混乱。我国的资产评估处于初步阶段,很多项具体的法律措施是没有建立起来,对于资产的管理制度也是比较混乱的。要想进行准确的评估,对于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健全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资产的种类比较多,很多资产的评估范围也是不一样的。这些就需要我国对于资产的评估有着比较细化的标准。我国的资产评估主要是依靠《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缺乏特别细化的标准。因此,我国很有必要建立一个比较细化的资产评估标准。
(二)加强评估师的理论学习
资产评估执行起来比较复杂,涉及的学科比较广泛,需要专门的权威的评估师。我国的资产评估师一般都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都是比较弱的,对于资产评估的实践也是比较缺乏的。人才对于资产评估的顺利执行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国的资产评估师一般没有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因此,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于评估师理论知识的学习。
(三)避免行政干预
我国资产评估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具体的体制还需要向国外进行学习。比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资产评估体系是比较健全的。我国的资产评估并没有完全市场化,国家对于资产评估的干预太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资产评估的发展。因此,我国政府要减少对于资产评估的干预。
(四)合理使用评估方法
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最常用的就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这三种方法都有着自己的适用范围。要想得到准确的评估结论,在资产的评估中,所使用的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评估师能够对于各种方法进行准确的判断,选择出比较适用的方法。
参考文献:
一、产生的原因
1.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可信度不高。大家仍然对某白酒厂产品(评估价值过亿元商标)一夜之间价值几乎变为零的实例历历在目,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可信度并不高。无形资产由于其自身的特性,如:(1)无形性,(2)收益的不确定性,(3)成本的难预测性使得评估过程中难度很大:无形资产评估的不同目的决定着不同的估价标准,以无形资产摊销为目的的运用重置成本标准,而以无形资产投资,转让为目的的适用于收益现值标准。对于寻求贷款的企业来将讲适用第二条,用收益现值法来确定无形
资产的价值。由公式无形资产价值=∑Mt÷ (1+i)t,Mt表示第t年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i表示贴现率,由于对于Mt和i的确定中加入了过多的主观因素,使得无形资产评估的价值与实际价值偏离,再加上目前有些评估单位和被评估单位的炒作,使得评估天价不断出现,这更加深了银行对无形资产评估的不信任度。
2.评估企业对自己的评估结果所负责任太少使得有些评估公司敢于铤而走险。资产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两方面: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是指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有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这种责任主要是惩罚性的。如果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使评估结果失真的,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宣告结果无效,并根据情节轻重,对资产评估机构给予下列处置:(1)警告;(2)停业整顿;(3)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而民事责任是由于当事人违反了委托评估合同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而我国目前资产评估民事责任还主要是关于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与受委托的评估机构的一般委托关系,而对银行质押品评估责任这一块还是空白。
3.企业较少用无形资产筹资,不关注无形资产的保护和投入。有些银行愿意提供该项服务,但确没有企业用无形资产贷款。建行广东分行行长朱小黄称,该行并不拒绝以品牌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企业。但在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家企业拿着品牌来贷款。这与某些企业不重视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是有密切关系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将在企业的资产总额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在企业竞争中起决定性作用。如果企业还不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更不谈投入,势必失去竞争优势。相反国外企业特别注重企业的无形资产的创立和保护。有着一系列历经百年风雨仍闻名世界牌子:西门子、可口可乐等。同时他们还非常注意新的无形资产人力资本的开发和建设,使得企业在竞争始终处于领先地位。
二、对策及解决办法
1.加强评估机构的规范和其法律责任。评估机构出具的结果对企业和银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资产评估机构应站在一个公正的立场上,实事求是地、不偏不倚地对资产进行评估,同时评估行业对评估机构的规范必不可少,加大对违规的处罚力度,规范其行为。我们应加强对这一方面法律规范的修订,加强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如出具虚假报告骗取银行贷款,该评估结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出资额的一定比例)。同时可否由工商总局牵头形成一个品牌商标的评价体系,对企业的信誉等级打分,这样信誉好的企业以其质押能借到贷款,这对其他企业也是一个促进作用。
2.银行不愿意接受无形资产质押的一个关键原因是无形资产能否变现,万一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无力偿贷,银行能否很容易将质押的无形资产出售掉,这是关键,也是影响银行贷款的主要原因,所以应尽快建立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这对企业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也是个促进作用。
(一)无形资产管理意识薄弱。我国许多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没有把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度纳入有效的制度建设范畴。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没有法律保护意识,无形资产开发后,不懂得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品牌保护意识淡薄。技术创新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若不加以保护,就会使企业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发明创造被其他企业所侵蚀。任何忽视和低估无形资产价值的行为,都必然导致无形资产流失。自加入WTO以来,从DVD、彩电、摩托车、数码相机到MP3、芯片、汽车、电信的开发与研制,我国企业由于对无形资产管理认识不足,使其造成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有些纠纷甚至对有些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二)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真实性。在我国最早实现股份制的企业绝大多数没有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现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样也没计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和外商的合作合资中,对商业信誉、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没有计价折股,使企业丧失了许多竞争机会。另一方面,无形资产的评估也不规范。评估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顺应被评估单位需要作出的评估,也造成了无形资产流失和经济损失。
(三)无形资产缺乏价值量化标准。目前会计核算不能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理论上应包括企业为取得这些资产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但是无形资产的计量在实际操作中较困难。我国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记入无形资产,而对于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和自创商誉则费用化处理,使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不能得到准确的确认,价值不能得到全面地体现,影响了对经营者业绩的公正评价,进而导致投资人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四)忽视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无形资产有效地使用能增加其价值。但是,由于企业缺乏无形资产增值的有利氛围,许多企业没有充分有效合理地使用无形资产,而是过度使用,或长期闲置不用。在企业合资过程中,许多优秀品牌通过折价入股后,被企业闲置不用,使其价值丧失殆尽。另外,企业长期不参与有利于提升自身形象的竞争,也削弱了其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举措
首先,加强无形资产权益管理,防止无形资产侵权行为。WTO总协定中的《知识产权协定》和相关条约以及我国《商标法》均采用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我国企业要保护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必须及时准确把握和运用优先权原则,享受优先权以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机会《巴黎公约》规定,一个商标在本国已获得合法注册,则在其他成员国注册也就不应被拒绝。因此企业要及时在国内外申请注册商标来保护企业商标,以防止国外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目前我国企业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议还不够了解,对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仍然很淡薄,商标注册滞后于外国,因而在进出口贸易中常常发生因出口产品侵犯外国专利而遭索赔现象。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无形资产权益,加强无形资产权益保护,充分利用国际公约,保护我国无形资产不受侵犯,同时防止无形资产侵权行为。
其次,加强无形资产营运管理,实现企业低成本扩张。无形资产的有效营运,是无形资产管理的根本目标。企业通过对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运筹和谋划,可使其价值实现最大增值。无形资产的运筹和谋划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利用延伸品牌价值。充分利用现有品牌、商誉研发、生产其他产品,帮助新产品顺利上市,减少风险,品牌的延伸可进一步扩张和增加品牌价值。二是建立融资策略。运用无形资产的影响力和信誉度,拓宽融资渠道,吸收资金。三是建立扩张策略。企业要利用名牌效应、技术和管理优势,通过联合、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实现资产扩张。四是实现企业的低成本扩张。企业可通过无形资产的投资合作,用品牌参与投资,与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实行强强合作,优势互补,通过产品技术的高科技含量使无形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低成本扩张。
(一)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的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现状我国商业保险法律制度在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体现:首先,国家立法上,仅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化部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唯一部门规章,其在文化产业保险市场、文化产业保险产品、文化产业保险服务、文化产业投融资上着墨,回应了《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次,在地方立法层面,《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第十八条、《太原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条例》第四十五条均规定本市人民政府应对文化企业给予金融保险方面支持;安徽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强调结合地方实际,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这成为未来文化产业促进法律融合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的现实探索。
(二)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的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现存问题1.暂缺文化产业无形资产保费定价机制。2011年,故宫博物院因7件临时展品失窃而震惊全国,其仅可获赔30余万元,这与文物的实际价值相去甚远,引发了民众对文物保险价值的争论;与之相同,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同样难以计算。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合理的保费价格有助于降低无形资产的交易风险。但是,每个人对同一文化创意可能估价不同,这在著作财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市场尤为明显。因此,法律可以建立专业文化保险机构准入制度,构建商业保险法律定价机制,推动无形资产保费定价机制形成。2.难对文化产业侵权行为提供保险服务。商业保险能使受到侵害的文化创意、文化商品相关权益得到经济层面的补偿,但因对其的侵权行为难以估算实际损失金额且难以取证,导致保险公司不愿受理其投保请求。也有学者认为在旅游观光、出版印刷等文化产业领域中较为便于计算侵权损失额度,因为其以履行合同的给付行为或者书稿实物为内容,其计算方式更为直观。[2]这都需要在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制定更为详细的商业保险侵权赔偿额度赔付规则,并在具体实践中出台相应的保险赔付标准。
二、完善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的商业保险法律制度
(一)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商业保险公司具有融资功能,其通过投资文化企业的债券、股权和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来实现运营。《意见》提出“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为保险公司充分发挥资金供给和投融资优势提供制度依据。因此,商业保险公司可携手第三方的文化资产分析公司,在符合市场规律的基础上估算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然后提供其相应的保险服务,最终推动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的建立。
(二)设立文化创意商业保险费率标准面对侵犯文化创意的行为,法律需要通过设立保险救济途径来实现对受侵犯权益的复归。其可以通过部门规章的形式设立贴近市场经济规律的费率规则,建立文化产业保险风险数据库,依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确定合理的费率,专门应对易受侵权的文化产业领域的风险。
[关键词] 软件评估 收益法
某省H医药电子商务系统软件是以药品集中招标服务为切入点,辅以会员服务、信息增值服务、网上交易服务、物流配送服务。是集招标、交易、信息、配送为一体的完整医药电子商务的解决方案。某省H医药电子商务系统的核心主要包括数据准备、签约客户服务、成交撮合、订单处理、结算服务、交易监管六个子系统,提供多种成交撮合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竞价、邀请竞价、询价采购、浏览采购等。配备方便快捷的网上订单系统,即时实现药品的网上订货、配送及验收,全面实现从信息、成交撮合到订单流转、配送结算的全程网络化。现根据北京XX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某省H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软件转让合同意向书,拟对该软件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一、评估方法
按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匹配的原则,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被评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期内各年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求和,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条件为:(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2)产权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来衡量的。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理由如下:①某省H医药电子商务系统软件具备持续使用或经营的基础和条件;②资产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比例关系;③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④对该资产未来收益预测较为客观,且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
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P: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未来第i年资产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n:预期收益年限。
二、评估过程
由收益法公式可知,重点在于确定收益期限、预期收益和折现率三个参数。
1.收益期限的确定
本次委估的计算机软件属于电子商务公司的专用系统软件,由于该领域内的软件对可靠性方面的要求极高,因此软件竞争相对受到一定限制,该软件的使用寿命要比一般领域里的软件的寿命相对长一些,故可判断该软件的经济寿命至少达到5年。
另一方面,由于本次评估的软件内涵包括源程序和相关文档,受让方可以进一步升级、完善甚至再开发,若考虑进行两次再开发,每次开发可以延长1-2年寿命,则我们认为该等软件的经济寿命应该可以达到8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计算,在今后的8年内,通过对软件的不断改进,本次评估的软件在今后8年内不会完全被更为先进的软件所取代。
2.预期收益的确定
参阅H公司2003-2006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判断H公司是否存在超额收益。
考核超额收益主要从企业的销售净利润率和资产净利润率看是否超出行业的和社会的平均水平。H公司2003年至2006年的销售净利润率稳定在2.28%至4.9%之间,四年平均为3.65%,对于电子商务公司来说算是保持相当高的水平。因为医药电子商务属于长线投资,前期网络建设投资巨大,但越到后期投入比例越少,相应地利润率也会逐年提高。H公司2003年至2006年的资产净利润率在5.16%至16.62%之间,且逐年增加,其四年平均为10.28%。假定将该企业的总资产变卖成现金存入银行,获取合法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一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期为2006年3月1日-3月31日。本期国债总额为600亿元,其中3年期420亿元,票面利率为3.14%,5年期180亿元,票面利率为3.49%。而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以下简称存款利率)分别为3.24%和3.6%可以认为社会平均收益水平指标。H公司前四年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0.28%,是社会收益水平3.24%的3.17倍。前四年的资产收益率大大超过同行业的、第三产业的和社会的平均资产收益水平6%。故评估人员确定H公司存在超额收益。 转贴于
营业收入以某省100亿元药品交易额为依据计算。本项目未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按5%,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的7%和4%计取。本项目为医药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得税税率为15%,现遵循稳健原则,按33%计算。
备注:前1-2年为H公司外购该软件的建设期,原因是该软件系统要求相关的硬件设施比如大型服务器、局域网等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3.确定该无形资产的利润分成率
根据对该类软件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软件系统对被评估企业的收益贡献性分析,采用对销售收入的分成率为3%。在国际市场上一般技术转让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3%—5%,如果按社会平均销售利润率10%推算,则本软件技术转让费为销售收入的3%的利润分成率为30%。在技术商品的买卖中,利润分成率LSLP(Licensor’s Share of Licensee’s Profit)的计算公式为:
LSLP(%)=技术商品价格/买方获得总利润* 100%
4.确定折现率
本次评估以宏观预测的商业服务业经济增长最低值8%作为行业风险报酬率(《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04年经济蓝皮书);以当年国债五年期利率3.49%作为无风险报酬率;以无风险报酬率的80%即2.51%作为其他风险报酬率。
折现率=8%+3.49%+2.51%=14%
三、评估值的计算
北京XX创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给某省H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某省H医药电子商务系统软件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9月30 日的评估值为叁佰叁拾柒万元整(¥337万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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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尤金.F.布里格姆,乔尔.F.休斯敦 .财务管理基础[M].第九版.中信出版社.2004,12
[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利率政策历史数据[N].央行网站,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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