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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保的流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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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保的流程

第1篇:保险投保的流程范文

    1、填写投保单

    投保单的内容包括:投保人的名称、投保日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和数量,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等。

    投保单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申领的作为保险接受投保依据的文件。

    2、签发保险单

    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应对投保单的内容逐一审核并实地勘查,在确定符合保险条件后可签发保险单。

第2篇:保险投保的流程范文

与电话销售一样,网上投保这种新兴的销售渠道也正日益受到保险公司的重视。截至目前,在淘宝网上开通网购的保险公司,有中国平安、泰康人寿、阳光人寿、阳关产险、华泰保险、安邦保险这6家。

业内人士表示,这仅仅是一个开端,未来会有更多的保险公司开辟第三方网络销售的渠道。网友未来会兼具投保人的身份,所以早已是各大保险公司锁定的目标客户群。

价格低廉是网上投保的“撒手锏”。

《投资与理财》记者在淘宝网保险频道中浏览时发现,投保金额从5元-300元不等。阳光人寿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限有3天、7天、14天三档供网友自选,保费仅需5元。

为何网上销售的保险产品价格如此低廉?业内人士表示,网络销售省去了中介及人环节,一般会比市价便宜二成左右。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网络销售是未来的大势所趋,谁抓住了网友,就等于抓住未来更多的潜在客户。

淘宝网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由于保险企业网上“叫卖”经验尚浅,目前尚处于试水阶段,而且受制于其条款的复杂性,还难以在网上直接销售更为复杂的长期寿险等产品。网销产品“简单化”与网销被动营销特点也大有关系。以网销车险为例,未出险和出险过的车辆在投保时会有价差,投保人的资信以及对于出险问题的理解不同,直接影响到保单是否有效和合规。而对于保险条款中一些规定的解读,也容易各执一词。

网购保险,受不受法律的保护?淘宝网的相关人士表示,网上投保为网友提供的是电子保单,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且淘宝网站在今年4月已经完成了第一例理赔案。

在淘宝网买保险和买其他东西流程倒没什么两样,无非就是选定险种、立即投保、填写订单、支付宝付款、投保成功几个步骤。但是如何确认保单真假是顾客最关注的问题。

第3篇:保险投保的流程范文

关键词:CRM框架;保险企业;客户关系

中图分类号:TP31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9)24-7051-02

1 保险企业及其客户的特征分析

1.1 保险企业的客户

中介客户:保险中介客户是指活动于保险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通过保险服务,把保险人和投保人联系起来并建立保险合同关系的人。包括保险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最终客户:保险最终客户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对可保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通常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二,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第三,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且保险人接受了投保时,投保人转化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可以是单位客户,也可以是个人客户。 被 保 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即有权按照合同向保险人取得赔款或获得保险金给付的人。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是对被保险财产具有利益的人,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可以是单位客户,也可以是个人客户。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向保险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1.2 保险企业的客户关系

与其他行业相比,保险企业具有整个保险服务过程可以数字化和服务内容有极高的时间价值的特点,即保险服务业属于数字密集型行业,保险服务本身不涉及物流,只涉及数字和符号的储存、单证处理,加上利率、投资资产和股价的频繁变动等原因,有关保单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因此保险CRM着重于优化保险企业客户关系,达到保险企业与客户双赢的日标。要优化,必须做到精细化,做到一对一营销,做到营销差异化、产品差异化、客户服务差异化。只有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提供保险服务,提供差异化服务,进行流程再造,才可能获得超出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

2 中国保险企业需要实施CRM

中国加入了WTO,外资保险公司的逐渐涌入,中国的保险业正面临着一个更加激烈的挑战,包括公众保险意识的增强、对服务水平要求不断提高、国内外新的竞争者不断涌现、行业间竞争日益激烈、保险产品生命周期更短、分散的行业市场渠道、成本的提高和利润率的降低以及企业组织机构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不断重组,各保险公司己很难获得独特的竞争优势。面对这种挑战,价格的竞争己不再是保险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众多保险公司己开始将其经营模式从“面向产品”转变为“面向客户”,将企业的生存和赢利寄托在保险公司的广大客户,这一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上来。服务质量和“金牌客户”的争夺成为了保险业竞争的焦点。中国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短缺经济的影响,对客户关系的重要程度认识匾乏,全球化带来的对客户资源的竞争,使得CRM成为企业在新的市场环境下的新的赢利战略。因此中国保险企业必须加快CRM的研究。

中国保险企业导入CRM具有可行性:1) 从保险企本身的优势来看,保险企业是离市场最近的企业,能最快、最准确地了解顾客;2) 中国保险企业具有比较丰富的市场经验;3) 中国保险企业拥有相对完善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和价值链构成。这些都为中国保险企业成功应用和实施CRM提供了保证。国内外学术界对CRM的研究虽多,但结合中国国情及中国保险企业应用的特殊实际情况的较少。国外企业,特别是美国和欧洲企业,其信息化水平高、业务按流程运作,员工素质明显较国内企业特别是一些国营企业高,对CRM技术和观念的接受和应用能力都比较强,CRM应用和实施的环境同国内不同。再者,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CRM实际应用的时间都不长,应用和实施的企业不多,在保险行业也是如此;而CRM的投资回报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所以真正成功的模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因此,加强中国保险企业应用和实施CRM的研究十分必要。

3 一种保险业CRM框架的构建

本文将CRM及其应用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基本流程、面向客户的核心管理技术与方法、面向CRM的企业管理,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个CRM框架,如图1所示。

在图1所示的CRM基本流程中,包括了客户获取、客户保持与关系终止三个阶段― 通过双方的考察和努力,客户关系开始形成,企业获得客户;经过发展、保持,客户关系达到顶峰并维持一定时间之后,客户关系出现衰退的迹象;最终,企业与客户或者单方或者双方协调解除关系,对于部分中断关系,可能通过主观和客观努力,尚能恢复,于是重新来到客户获取阶段,进入下一个循环。所以,从客户获取到客户保持、从客户保持再到关系终止,用实线表示这个过程,而从关系终止到客户获取则用虚线表示,暗示不完全可达性。这三个阶段相互关联,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缺一不可。

4 结论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为扩大市场占有率以及提高客户满意度、忠诚度,企业今后将会对CRM产品产生大量的需求。而未来的中国CRM应用市场容量将远远超出目前水平,保险业市场空间的扩大将对CRM的需求更加强烈和迫切。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应不断发现和找出系统的不足,结合CRM的发展趋势,对系统进行持续的升级完善,共同将CRM系统建设成为一个前景广阔和更具使用价值的系统。

本文构建了一种保险业的CRM框架,该框架包括CRM的基本流程、面向客户的核心管理技术与方法、面向CRM的企业管理三个层次。

参考文献:

第4篇:保险投保的流程范文

保险行业信息化

最佳解决方案奖

“智能移动保险平台(神行太保)”为业内首创的基于平板电脑、3G 网络及第三方支付的实时销售及契约作业一体化系统,是目前保险业最智能化的实时投保移动解决方案之一,可以极大地方便营销人员实现移动作业,7×24小时“随时随地”咨询、投保、交费。

“智能移动保险平台(神行太保)”,是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战略,贯彻落实金融行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精神,实施太保集团公司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战略,以“改善客户体验,构筑卓越营运体系”为指导思想和 “运用新技术,推动业务发展”为目标,而自主设计研发和实施的智能移动保险业务系统。

“神行太保”作为业内首创的基于平板电脑、3G 网络及第三方支付的实时销售及契约作业一体化系统,是目前保险业最智能化的实时投保移动解决方案之一,该平台围绕“便捷、诚信、安全”进行新技术应用的模式创新和流程再造: 便捷,即移动服务,实时投保;诚信,即客制产品,权益明示;安全,即信息验证、安全支付。

“便捷”体现在通过该平台可以极大地方便营销员实现移动作业,7×24小时“随时随地”的咨询、投保、交费。通过智能化系统,营销人员只需随身携带装载有“神行太保”系统的平板电脑与移动POS机,就能在日常与客户接触过程中轻松完成自我介绍、品牌宣传以及产品讲解,在15分钟内完成投保与支付流程。

“诚信”是通过标准化契约作业流程和IT系统,固化客户互动信息,规范诚信销售行为。客户在办理投保业务时可清晰直观地看到每个操作步骤,确认自己的每项权益。借助系统规则引擎对客户真实需求进行分析,量身定制,推荐客制化的产品保障方案,同时辅以完整的权利义务演示,从技术上最大程度地避免了销售误导,改善了客户的消费体验。

“安全”体现在所有承保信息加密传输并实时保存于集中式核心系统,移动终端无业务信息保存,保障客户信息不泄露;另外在支付上采用经银联安全认证的POS刷卡或通过授权银行转帐扣款;而在客户接触点和客户关注点提供主动推送的短信告知服务,收费、生效实时短信提醒,实现了全程透明化。

2012年7月“神行太保”成功加载“客制化模块”,在业内率先进入第三代智能移动保险平台——客制化阶段,即用系统化的专业设计支持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且符合客户的最经济成本取舍。通过对客户生命周期、家庭结构、财务状况、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5大层次的需求分析,洞见并匹配客户的真实保障需求,以系统化的专业设计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保障方案,帮助客户真正了解自己所需要的保障类型及保障程度,以“优选保障方案”,支持客户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和调整保障类型,实现智能化的保障方案双向互动,满足客户的真实需求,真正实现了保险保障方案的“量身定制”。

第5篇:保险投保的流程范文

于莺预估随着保险的加强,“客流量仍会持续上升”,这不是空穴来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似乎正在迎来一个高速成长期。

波士顿咨询公司2016年中的报告显示,中国商业健康保险2010-2015年复合成长率高达29%;按这一速度成长,中国商业健康险市场到2020年或将接近万亿元规模。

随着北上广地区大型公立医院高端服务部门逐渐发展起来,民营医院在全科和部分专科优势较为明显,部分高收入阶层的全科到专科高端消费流程已经打通,一些新款的商业健康险应运而生,但在现有医疗体系下,能否发展壮大,还待观察。

健康新险种盯住高端客户

郑是美中宜和国际保险部副经理,是公司2015年从保险公司挖来的专业人士之一。随着郑和其他同事的加入,美中宜和在2016年底联合平安保险公司,推出了一个新的高端保险计划。

这是一款面向儿童的医疗保险产品。家长缴纳8000多元年度保费,获得一个美中宜和全科医生初诊服务的服务包,比如体检、电话咨询等。每管理一名参保者,美中宜和每年从保险公司接受一笔固定诊疗费用,就是所谓按人头付费。即使患者一年之内没在医院就诊,保险公司依然给付这笔费用。

此前,高端医疗保险的签约医院主要采用按项目服务,服务量越大收入越高。按项目付费下,医院有动力做大服务量,从保险公司多获得费用赔付。而且,很大一部分高端医疗险是个人投保。有些投保者等到疾病风险较高的时候才去投保,出险概率高,这提高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

为了保证利润,高端保险公司选择持续上涨保费。这导致中国高端医疗保险保费近年水涨船高,三五万元的保费,让很多高收入阶层也望而却步。投保人数少,使一些保险公司干脆选择部分放弃市场,不再接受个人投保高端医疗保险,而专注于公司团体市场。

和睦家W络管理总监司伟塔表示,根据医院与保险公司长期合作的情况来看,中国高端医疗保险实际上并没有开拓出太多的新客户。

合理控制保费价格和诊疗费用,高端医疗保险应该能够在中国中高收入阶层中吸引更多客户。

2015年,和睦家联合永安保险推出针对成人、儿童共同投保的家庭保险。这一保险计划过去一年吸引到1000多参保者,八成以上都属于国内消费者。

上述两种新保险产品的特点是,由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联合开发,共同管控患者就医流程;保险公司适当降低保费,吸引更多客户投保;医院适当控制费用,牺牲单价,获得更多患者;患者投保成本适当降低,而且有一家固定机构专门管理自己健康,也就是患者看病先到固定机构进行初诊,建立健康档案。如果患者确有需要,则由该机构联系预约转诊到大型公立医院就诊。

这跟已有的主流高端医疗保险产品不一样。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投保患者在高端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高端病房看病,由保险公司与医院结算。患者选择范围比较宽,只要是保险公司认可的机构就能去,高端医疗保险公司甚至以服务网点众多来吸引客户。

新产品的前景还待观察。哈佛大学卫生经济学博士后李明强指出,消费者在这一新模式下首诊选择受到限制,与过去的就医模式相比可能会不适应。当然,合理转诊和健康管理也许会让消费者耳目一新。

不过,重要的是,这种模式下可以使保费维持在一个合理的区间,起始保费在1万元左右。

郑认为新保险产品“在商业逻辑上是通的”。类似新型保险产品借鉴的是美国管理式医疗的理念。早年间,美国保险公司向医疗机构采购医疗服务,也是按项目支付。随着费用不断上涨,保险公司和患者不胜其扰,出现不同形式的管理式医疗。在管理式医疗模式下,保险公司甚至直接投资医院,参与到医疗流程中;保险公司适当限制患者就医,强化预约转诊流程控制,引入按人头付费等结算方式,从而控制保费和就医费用失序增长。

这样的探索并不是毫无风险。早年间,部分保险公司曾经联合高端牙科诊所探索管理式医疗模式,但是最终因为无法拓展市场而黯然退出。

时机很重要,中国的高端医疗保险市场2015年规模约在30亿元左右,在保险市场走热、人们的观念改变的大背景下,新型险种的试水,很有可能会把一部分中端消费者也吸引进来。波士顿咨询公司合伙人罗英就指出,部分中等收入阶层也许不会给自己购买高端保险,但是在公立医院儿科就医难背景下,他们可能会给孩子在一定时间内购买合适的中高端医疗保险产品。

社保缺口正是商险机会

2015年中国卫生总费用超过4万亿元,全社会个人卫生支出更是超过1.2万亿元;而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规模仅有0.24万亿元,总体依然偏小,潜力较大。尽管政府统计数据还未正式公布,2016年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应该能够超过4000亿元,增速超过70%。“我自己承保的业务增加了230%。”保险经纪李杰说,从业15年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景象。

市面上,部分保险产品的销售提成已高达10%到40%。这意味着,包括李杰在内的整个保险行业的从业者,2016年的个人收入应该非常不错。

中国商业健康险市场可谓一片繁荣,堪比2016年中的房市。

第6篇:保险投保的流程范文

(一)授课工具多借助板书或多媒体讲授《保险学》的老师,年纪大的老师教学经验丰富,基础知识扎实,融会贯通,深入浅出,但是对于现代教学工具使用方面不是很擅长,很多老教师还是采取板书的方式讲课,因为整节课没有视觉的变化,容易使学生产生疲劳。中青年教师多采用多媒体工具,教课时加入视频、声音、图片、色彩的变化等元素,增强了课堂的吸引力,但是仍以教师为主导,学生参与度有限。

(二)讲课方法多采用案例教学法现在大多老师都采用案例教学法讲课,恰当的案例在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内容方面确实有很好的效果,尤其在《保险学》基础理论篇,对于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的理解和应用方面非常有帮助,但还是以老师为主导。如果整个学期都用这种方法也缺乏灵活性,对于实务知识,更好的方法是让学生参与其中。

(三)实践教学方法运用困难《保险学》是专业基础课程,所以保险专业和金融专业一般会在大二、大三陆续开课,学生在这个时间主要是在校学习理论知识,离开学校去实习不现实,并且学校在学生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方面也存在困难。保险公司也不愿意接受短期的实习生。虽然学校安排学生在大四出去实习,但学生不一定是在保险公司实习,所学的知识并没有被应用,对在大二大三学习的保险基础知识并没有起到加固加深的作用。

(四)对学生采用传统指标进行考核对于学生的考核方面,很多学校仍停留在考试、出勤及作业等传统评价手段上面,为了取得高分,学生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书本上面,但这些指标却不能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考核,学生在成绩之外的一些优点不能得到认可,而这些优点却对学生将来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二、模拟实践教学方法在《保险学》课程的具体设计模拟

实践教学方法相对于传统教学方法是一种创新,在某些方面可以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缺陷和不足,使学生在学校就可以接触到保险工作的具体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对学生进行考核时加入模拟实践的成绩,可以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应用水平和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一)教学目标设计在《保险学》课程中进行模拟实践教学,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达到什么样的教学目标这个问题,作为保险专业、金融专业的学生,除了要掌握保险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原则,基本知识这些基础理论以外,还要对从客户开始投保,保险公司初审、复核、制单到客户拿到保单整个流程有所了解,让学生通过扮演不同角色亲自操作,对保险实务有更直观的了解,能初步将这些知识运用于保险实务的实践中。

(二)模拟实践时间安排模拟实践课程的开展需要学生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做指导,建议教师进入《保险学》实务部分的讲授时采用模拟实践教学,讲授完财产保险理论课,可进行财产保险的模拟实践,讲授完人身保险理论课程,可进行人身财产保险的模拟实践。虽然模拟软件系统里面还有责任保险、再保险的模拟实践,但不建议在讲授《保险学》课程期间全部开展,原因之一是受教学时间的制约,分给模拟实践的课时是有限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保险学专业的学生还要开专门的《责任保险》、《再保险》课程,模拟实践可以在学习这些专业课的时候开展。而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这两大类保险模拟实践可以满足对他们的教学要求。

(三)硬件、软件准备我校有专门的金融实验室,实验室配备有足够的电脑,使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可以亲自操作,讲台上有投影仪和电脑,保险操作软件不像证券投资软件那样广泛,学生可以在真实的证券市场操作,保险却不可以,所以学生对保险操作软件一般很陌生,需要老师在讲台上通过投影仪对软件操作进行演示,告诉学生们要做什么,系统里的各种选项代表的含义,比如点击“保存”还可以修改答案,点击“提交”就不能再修改答案了。我校使用的是上海某家公司研发的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教学软件,老师可以在软件中选择任务并把任务分给选择的班级,学生上课用账号进入自己的界面可以看到已分配的任务,然后扮演不同的角色完成每一页面的任务,最后以实验报告的形式把学生的操作详情反映出来。如果学校开有专门的模拟实践课程,除了可在系统中选择已有的业务,教师还可以根据想要考核的内容,搜集资料,自己编辑业务放在系统里面,让学生根据既定要求完成任务,这样可以了解学生对于考核内容的掌握程度。

(四)具体操作过程以财产保险为例,教师课下登录系统,选择家庭财产保险(也可选择企业财产保险),选择即将上课的班级,并把任务分配给这个班级,学生上课登录界面就可以看到分配的任务,并可以看到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客户、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资料,学生可根据这些资料,模拟顾客、保险公司投保、承保流程,并缮制相关单证。比如学生首先要扮演客户填写投保单,然后扮演业务人员接受投保单并填写相关资料,扮演财务人员打印转账回执单等,整个业务办理下来需要二十个左右的页面,需要不同角色来完成,学生完成之后,提交才可查看正确答案,提示哪些地方做错了,最后形成一份实验报告,教师由报告可知学生分数和学生的详细操作记录。

三、模拟实践教学的效果

(一)学以致用,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这些业务都是保险公司真实的业务,流程也是保险公司真实的流程,让学生在教室学完相关理论知识之后,立即就能在实验室进行操作,对于书中抽象的概念,在操作中可见到它的应用,比如,客户在填写投保单时,表格中有投保人姓名、被保险人姓名和受益人姓名,学生需要从给定的资料中判断并填写,学生只有理解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收益人三个概念,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查阅投保单中的“风险询问资料”,让学生知道“告知”义务是如何在实际中体现的。通过模拟实践,使得学生对《保险学》理论知识理解的更为透彻。

(二)提高了学生动手能力,增强了学习的积极性在模拟实践中,我们发现,平时在班里成绩非常好的学生,在实验课上缩手缩脚,不敢轻易操作,整个任务完成下来需要的时间较长。而平时在班里表现不突出的学生在操作的时候动手能力特别强,各种操作都大胆尝试,很快就熟悉了软件系统并开始操作,任务完成需要的时间短,正确率高,完成了自己的任务还主动去帮助处在摸索阶段的学生,甚至还帮助老师解决操作中的一些问题。通过模拟实践,使成绩好的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成绩一般的学生优点得到展现。在期末考核中,把实验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成绩,对学生的考核更全面,学生也由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提高了学习《保险学》的积极性。

第7篇:保险投保的流程范文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陈静:

碎片化产品 让展会更“保险”

展会安全问题一直会展业的痛点所在,每当发生展台倒塌等事件时,展会安全瞬间都会受到各方的高度关注。但目前我国会展业在展会的安全管理上依然还是空白,在保险满天飞的当下,针对会展业的保险公司以及相关产品却屈指可数。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心保险”)作为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在一次和会展业的偶然接触后,对会展业保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专门成立小组进行调研。日前,本刊采访了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陈静,和她就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传统保险公司有什么不同之处,以及将来的发展计划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互联网保险公司:线上投保更方便

保险公司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但互联网保险公司又是什么?和传统的保险公司相比又有什么独特之处?记者向陈静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陈静告诉记者,从保监会的角度来说,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就是互联网保险可以在线上实现投保。

此外,陈静还从两者形态和内涵上的区别向记者做了进一步的分析。首先,互联网保险公司是线上投保,所以不需要在全国设置分支机构,只要拥有经营许可证就能够在全国开展业务,因此相对传统保险公司来说,互联网公司的发展速度更快。其次,从形态上来说,互联网保险公司的保费和成保这两个流程都需要在线上完成;最后,从内涵上来说,互联网保险公司是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互联网的方式来完成整个从产品设计、到流程,再到风险控制的全流程解决方案。

会展需要碎片化保险产品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会展保险产品种类较少,能为会展业提供一流全面服务的保险公司数量稀少,大多数保险公司开办的险种也仅有财产保险、展览会责任险等,很少有针对会展业量身定做的个性化的险种。

对此,陈静表示,会展业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会出现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保险应该保障会展业全流程的安全。“如果是我来做会展业的保险,我会把会展业的全流程看一遍,保证生命线上的每一个过程,全生命的过程就是保证这个展会全流程中人、财、物的安全。”陈静还补充说,保险除了可以做一个大的综合险外,也能够根据会展流程中每一个环节的责任方制作出碎片化的保险,把保障分散,更贴近实际风险所在。例如针对主办方的财产险、公众责任险等,针对参展商展品的运输险、雇主责任险等;针对搭建方的第三方责任险等。

此外,陈静还告诉记者,她在调查研究中发现,作为会展产业链下游的中小型展览工程搭建施工方,他们对安全防范的认知存在差异,展会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这类人群实力相对较弱,他们受到的风险是分散的,但他们承受风险的能力也最低。像这类时间周期短、有特殊需求的人群就需要去提供一种更为合适的碎片化保险产品来满足他们的需求。

未来规划:谋定而后动

谈及未来的发展规划时,陈静表示,首先,安心保险会举办一场针对会展业保险的研讨会,会上通过交流沟通去了解他们的需求点以及他们需要保障的风险点。其次,调研现在市场上已经有的会展类保险产品,分析其不足之处;最后是根据不同的展会类型着手去做会展业保险的定制化产品。陈静最后补充说,明年安心保险会先找到试点,希望能够用互联网的方式来解决展会上的保险需求,并不停的修复和完善保险产品和流程。

保险为展会保驾护航

我们公司是以展会主、承办方的身份来购买保险,由于我们要保证整个展会安全顺利的结束,所以我们也很看重展会搭建期间的安全问题。比如在开展之前购买关于展会期间施工安全的保险,为参展人员和观众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参展商则针对展品运输、展台装修各自购买保险。

第8篇:保险投保的流程范文

2002年1月14日信诚人寿保险公司经调查后在理赔答复中称,根据主合同,同意赔付主合同保险金100万元;同时信诚人寿认为事故发生时其尚未同意承保(未开出保单),故拒绝赔付附加合同的保金200万元。

2002年1月15日谢母拿到信诚人寿声称按“通融赔付”支付的100万元。

2002年7月16日谢母将信诚人寿诉至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请求判决信诚人寿支付“信诚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金200万元,以及延迟理赔上述金额所致的利息。2003年5月20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对国内这一宗最大的寿险理赔案作出一审判决:交付了首期保费的投保人谢某,在核保程序未完成的情况下被害,法院判决保险人信诚人寿应该在按主合同赔付100万元之后再追加赔付附加合同的200万元。

二、诉讼双方的说法:

1、原告:合同已成立应该赔本案庭审时,原告诉称:基于信诚已经收取谢某缴纳的首期保险费及谢某已经完成体检两个事实,原告方坚持谢某与信诚的主险合同、附加险合同都已成立。退一步讲,如果合同关系没有确立,信诚就不会作出赔付100万的理赔意见。主险合同既然约定未签发保险单的情形下,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负保险责任,那么这个规定也适用于附加险合同。为此,原告方援引了包括中国保监会副主席、著名寿险专家魏迎宁等在内的众多学者的学说论证他们的主张。

被告:合同不成立不能赔信诚人寿在诉讼中辩称:对谢某购买的这类保险金额300万的高额人寿保险,信诚和各大保险公司一样,需要谢某通过体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并据此决定是不是承保。所以,他们认为,谢某死亡时,他们尚未见到他的全部体检报告,不能判定他是不是符合公司的承保要求,信诚与谢某的保险合同还没成立,附加合同的200万保险金,他们当然不必赔。对主险已赔付的100万元,信诚人寿在开庭时表示,这是根据其经营理念作出的自愿商业行为,本来是可以不赔的。信诚人寿的律师说,“如果不是我们找理由去赔,连100万都不赔给你。”所以他们参考了主合同条款,考虑到谢某的实际情况,做的是一种“通融赔付”。

信诚人寿管理系统总监张先生也坚持公司方面没有同意承保。他说,主合同和附加合同承保范围不同,相应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也不同,保险公司之所以赔付100万元是因为主合同条款中有规定的“特殊情形”,并不意味着合同成立,这是保险理赔的一种国际惯例。这100万是“信诚在国内第一次援引国际惯例,对保险合同关系尚未成立并未出具保单的特殊情形下作出的理赔尝试”。

三、法院判决: 附加险合同不仅成立,而且已经生效一审法院认为:由于谢某与信诚人寿的保险人共同签署了投保书,投保人谢某和信诚人寿的权利义务在上面列得清清楚楚,双方对此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加上谢某翌日又缴付了首期保费,也就是说,作为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应负的主要义务,谢某已履行。因此,法院认为这份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均已成立、有效,谢某、信诚人寿均应按约履行。

关于涉及赔付金额达200万之巨的“信诚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法院认为,因为这是信诚人寿在所有投保人投保前就预先制订好的、将重复使用于不特定投保人的格式合同条款,条款中“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纳首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后开始”的约定,没有约定信诚将在何时同意承保、用什么方式承保,表述不清,实属不明确,依法应作出有利于投保人谢某的解释。

四、本案的实质:保险合同何时成立并生效有关法学理论: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具体;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 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就不能视为承诺,而应视为新要约。合同在订立过程中往往会经过多次要约与反要约才会成立。

就保险合同成立而言,投保人填写了投保单,要求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只是完成了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要约部分,如果保险公司经过核保认为被保险人的情况符合承保条件,同意承保,完成了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承诺部分,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但如果保险公司经过核保发现被保险人的保额很高,就会要求投保人提供有关财务状况的证明并进行体检,根据投保人补充的财务状况和体检结果再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保险公司这种行为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应视为一个新要约,不能算是承诺,既然保险公司未承诺,保险合同当然不能成立,更谈不到合同效力的问题。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的制度主要表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而合同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的干预,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很多种类的合同适用该项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保险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即保险合同的效力始于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在约定的时间之前发生的事故,尽管合同已成立但因未生效,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

缴付保险费与保险同合成立这二者之间的关系:《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出,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只要缔约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不以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为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成立的。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但保险公司未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险费的缴付与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在条款中都约定了:“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这种约定与《保险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无冲突之处,只不过是约定的更加明确、更加具体而已。

以上是从法学理论上对保险合同成立过程的论述,结合本案,一审法院认为谢某与信诚人寿的保险人共同签署了投保书,投保人谢某和保险人信诚的权利义务在上面列得清清楚楚,双方对此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加上谢某翌日又缴付了首期保费,也就是说,作为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应负的主要义务,谢某已履行。因此,法院认为这份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均已成立、有效,谢某、信诚均应按约履行。在此,先不对法官的业务素质进行评价,但能将“投保单”理解为“正式保单”且将要约内容强加于另一方缔约人的行为却是广州天河区法院法官所“独创”的。说的简明点,本案一审法官对《合同法》有关合同订立的规定及《保险法》第十三条的理解是:只要投保人填写了投保书,预交了保费,合同就已经成立并生效,保险公司就要承担保险责任。本案赔付数额如此之高,如信诚人寿不上诉,必会形成全国范围的影响,真如此将是整个保险业的悲哀!

五、保险公司应做的思考经了解,各家保险公司在本案发生之前几乎都曾出现过类似的理赔事件,不过由于理赔金额不大,并没有使保险公司产生足够的警惕。本案将矛盾集中放大,为中国保险业敲响了预防投保流程风险的警钟。

1、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保单这段时间,对投保人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责任归属,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人们通常都认为:只要缴了费,保险公司就该赔;各保险公司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常常是“通融赔付”。使得这种观念在人们的思想里越来越“根深缔固”。 要求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的同时交付首期保费可以说是“国际惯例”,这对保险公司的展业是有利的-投保人交付一定保费之后,犹豫不决、最终悔约的概率便大为降低,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业务的成功开展。但这种做法客观上也造成了潜在的风险。

国外寿险业目前一般通过以下两种变通的方法来控制防范投保流程的风险,对国内寿险业而言也不失为切实可行的规避风险之道。其一是在核保过程进行期间,为投保人出具一份暂保单,作为一种临时约定。暂保单可以对该期间的种种可能情况作出事先约定,以及明确保险公司是否将承担赔付责任。保险业采取的另一措施是,针对达到一定数额的大额保单,要求保险人不能在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时便收取首期保费。

2、关于《保险费暂收收据》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目前各寿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各时,都大量使用《保险费暂收收据》,该收据是业务人员收取保费后为投保人出具的。收据上注明:本凭证为保险费临时收款证明,不作报销之用;若本公司核保同意将开具正式《保险费发票》,保单生效日期将溯自收款日的次日零时起,如不同意承保,预收保费将无息退还。一般各寿险公司都规定业务人员定期交回收据。

第9篇:保险投保的流程范文

    记者了解到,雪后遇到滑倒摔伤甚至骨折事件,投保意外险的市民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类事故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范畴。

    但是,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提醒市民,根据意外险的条款,发生意外赔付的保险责任主要是身故、致残以及医疗费用三种,所以理赔也分两种情况。如果此前市民购买的意外保险条款上只赔付前两种,那么在雪天滑倒就不能得到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如果市民投保的意外险种,涵盖意外医疗责任的意外险,那么保险公司将赔偿治疗费用。为此,市民在购买人寿险前应仔细查看条款细则。该人士又表示,如果市民发生摔倒的情况,应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市民治疗后的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保险公司将对不同的额度按不同的比例进行赔偿。

    另据了解,如果市民因摔伤住了医院,涵盖意外责任的住院险也能提供理赔。不过,保险公司提醒市民,目前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险有两种,一种只保疾病住院,一种还涵盖意外住院,在向保险公司理赔前,一定要看清保险责任,以避免理赔纠纷的发生。  

    保险公司有一套完整的理赔流程,首先,投保的农户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其次,保险公司接到电话后,立刻进入系统调查,看是否有这份保单。一旦确认这份保单有效,公司会核对该保单的承包范围是否适用投保人的申请。这些都得到确认后,保险公司就会给投保人一个报案号,随后,保险公司会派理赔小组查看现场,拍照、做笔录,确认保险责任及受灾面积,之后保险的理赔人员会根据情况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只要确定赔付,保险公司将缮制赔案,一一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