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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法律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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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法律法规

第1篇:工地安全法律法规范文

在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首先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前来参训。今天,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县卫生局联合在此召开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知识,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再过10天就将迎来一年一度的中高考了,此次培训的召开,我认为非常及时,也很必要。下面,我就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关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曾有这样一句流言:“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吃啥心里都没数”。近年来,随着“苏丹红鸭蛋”“吊白块豆腐”“三聚氰胺牛奶”“餐桌上地沟油”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人们被各种各样、形形的有毒食品吓怕了、整晕了,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让老百姓无所适从,困惑不已:现在食品还安全吗?我们还能吃吗?

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我国政府重新审视这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目前,食品安全关系的不仅仅是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问题,更是关系到我们在坐每一位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因此,作为食品安全链条的入口环节——餐饮服务单位,我们应当从自我抓起,做到以“责”为天,以“德”经营,以努力改变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已任,不断提高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维护餐饮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召开的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授课老师是长期在餐饮服务监管一线的执法人员,他们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个个堪称餐饮监管的行家里手,接下来他们将结合日常监管中大家常忽视,易触犯的部分法律法规条款,有针对性地、有侧重点地带领大家系统学习,以避免我们日后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的再现。俗话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做到知法、守法。所以,希望大家珍惜此次学习机会,认真学习,深刻领悟,牢固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我们企业自身素质,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为全县人民把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这道“防火墙”。

三、狠抓专项整治,加强安全防范,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我局已明确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的重点,决定继续联合县卫生局开展“四个专项整治”,狠抓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等违规行为,严惩购进使用假劣食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净化我县餐饮服务行业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避免我县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以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三是开展以“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伪劣或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自律,保证食品质量。

四是开展以节假日、中高考、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做到事前监督检查到位;事中派人驻点到位,实施采购、加工、使用全程监控,确保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零事故。

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我局还将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试点”和“学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活动”为契机,评选出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并通过颁发奖牌,媒体宣传,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给予行政许可优惠政策等方式,充分发挥示范店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县餐饮服务行业再上新台阶。

第2篇:工地安全法律法规范文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社会氛围,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舆论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重在落实。安全责任。

三、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建设局局长张伟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建设局副局长童转苗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建管科、法规科、质安站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安全生产月”期间,为推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月底以前)

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

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3按照《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开始)

4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月上旬)

5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月中旬)6按照《关于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继续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专项检查(月下旬)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召开动员大会,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2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对照近年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3篇:工地安全法律法规范文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关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曾有这样一句流言:“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吃啥心里都没数”。近年来,随着“苏丹红鸭蛋”“吊白块豆腐”“三聚氰胺牛奶”“餐桌上地沟油”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人们被各种各样、形形的有毒食品吓怕了、整晕了,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让老百姓无所适从,困惑不已:现在食品还安全吗?我们还能吃吗?

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我国政府重新审视这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目前,食品安全关系的不仅仅是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问题,更是关系到我们在坐每一位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因此,作为食品安全链条的入口环节——餐饮服务单位,我们应当从自我抓起,做到以“责”为天,以“德”经营,以努力改变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已任,不断提高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维护餐饮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召开的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授课老师是长期在餐饮服务监管一线的执法人员,他们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个个堪称餐饮监管的行家里手,接下来他们将结合日常监管中大家常忽视,易触犯的部分法律法规条款,有针对性地、有侧重点地带领大家系统学习,以避免我们日后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的再现。俗话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做到知法、守法。所以,希望大家珍惜此次学习机会,认真学习,深刻领悟,牢固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我们企业自身素质,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为全县人民把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这道“防火墙”。

三、狠抓专项整治,加强安全防范,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我局已明确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的重点,决定继续联合县卫生局开展“四个专项整治”,狠抓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等违规行为,严惩购进使用假劣食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净化我县餐饮服务行业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避免我县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以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三是开展以“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伪劣或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自律,保证食品质量。

四是开展以节假日、中高考、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做到事前监督检查到位;事中派人驻点到位,实施采购、加工、使用全程监控,确保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零事故。

第4篇:工地安全法律法规范文

第二条县城区建筑垃圾的处置、运输、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的建筑垃圾以及平基土石方。

第四条县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应当由获得县城市管理部门审核许可,持有《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建筑垃圾运输专业化公司承接运输业务。

第五条凡在县城区域内承接建筑垃圾运输工程项目的专业化公司,在实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前,应当向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申报登记。经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批准,获得《渣土运输证》、《道路使用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

第六条建筑垃圾专业化运输公司在申报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建筑垃圾运输项目申报表》,提供公司加盖单位鲜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运输合同》或《运输协议》以及交通部门颁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等资料。

第七条建筑垃圾运输专业化公司的车辆,应当是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三轴或四轴货运车辆。

第八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设置密闭盖装置,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造成遗洒污染城市道路。

第九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货箱栏板限高1500mm,加盖后从盖顶至货箱底部的垂直距离不得超过1600mm。

第十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号牌应按规定安装,并保持完整清晰。货箱栏板喷印放大号牌,尺寸为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车辆两侧反光标识总长度为车身的50%以上,后部反光标识不小于0.1㎡。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在驾驶室正前方喷印“渣运”字样,两侧车门喷印运输单位名称,车门下方喷印单位车辆编号;货箱两侧栏板喷印车辆核定载重量。

第十二条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在接到建筑垃圾专业化运输公司建设项目建筑垃圾运输申报资料后,应对申办单位提供的相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本办法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条的规定对申报车辆进行集中审验。

第十三条经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查验、审核合格后,在《建筑垃圾运输项目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职能分工分别发放《渣土运输证》、《道路使用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证》。

第十四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随车携带《渣土运输证》、《道路使用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证》备查。

第十五条《渣土运输证》、《道路使用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证》应在批准的有效期限内使用,有效期满,自动作废。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必须冲洗干净,保证车身整洁。运输建筑垃圾时严禁超载、冒载,防止建筑垃圾遗洒、飘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及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十七条建筑垃圾运输专业化公司及运输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一)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的;

(二)涂改、转借、逾期、跨项目使用《渣土运输证》、《道路使用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证》的;

(三)擅自改变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有关要求及技术标准的;

(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无证运输、冒载、带泥上路、沿途撒落的。

第十八条施工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业务交由未获得《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公司或个人运输的,由县职能部门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5篇:工地安全法律法规范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造福于民的宗旨,以推进文明交通的各项建设,治理乱行车、乱停放、乱占道、乱穿马路、乱闯道口、乱载客(货)等不文明现象为重点,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并举。通过专项整治,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建文明镇”,使交通秩序有明显改善,群众的道德素质有明显提高,文明交通的意识和行为逐步养成,为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作出新的贡献。

二、整治目标

从转变干部群众的交通意识和行为入手,着力推进交通秩序和交通面貌的改善,务求活动在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正式实施为重要契机,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交通意识,营造和培养“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建文明镇”的浓厚舆论氛围和自觉行为习惯。二是以重点路段、重点单位、重点对象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整治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全面提高镇容环境的整体水平。

三、具体任务及分解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要围绕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长效管理等方面的任务,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实现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高,文明交通习惯进一步养成,交通秩序进一步改观,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要把宣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的始终。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贴紧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要重在普及交通法律法规,重在提高全民交通意识,重在营造浓烈舆论氛围,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注重教育实效。着重组织开展好下列宣传教育活动:

1、镇广电站开设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专栏、报道活动进展情况,曝光不良交通行为,利用有线电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同时,镇文化中心要搞好社会环境布置,以形成浓厚的氛围。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从现在开始起,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宣传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5月份宣传活动形成热潮。

3、开展文明交通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厂企、进学校的“五进”活动。要组建“交通安全志愿者宣讲队”,利用各种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培训,把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送到基层。

4、组织“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志愿者行动,着重开展好“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争作“交通安全宣传员”、“交通协勤监督员”等活动。同时,在公交车上开展“文明在公交、满意在车厢”活动,塑造公共交通新形象。

(二)专项整治。要在排查产生交通秩序混乱现象的原因和症结的基础上,在全镇开展以重点路段、单位、对象为着力点的整治行动,做到依法严管、标本兼冶。重点开展以下整治行动:

1、机动车违章驾车整治。着重打治违章超速超载、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机动车夜间违规亮灯、逆向行驶等行为,实行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对影响交通安会的违章,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机动三轮车清理。清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拼装组装机动车,查纠低档三轮车,防止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3、非法载客(货)和乱停车乱驾乘治理。强化道路管控措施,从严从重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闯红灯、违章停车,农用车、电瓶车、拖拉机违章载客(货)等违章行为。

4、违章搭建综合治理。全面清理集镇镇区违章搭建户。

5、集镇区主干道两侧门前秩序、广告和建筑工地整治。大力整治乱设摊、乱牵、乱挂、乱摊放和门前乱停车现象,全面落实集镇主次干道门前市容环卫责任制。对集镇道路两侧及绿化带内的废弃、破损和影响交通安全的广告牌、横幅进行清理。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整治建筑工地,维持道路设施完好,保证道路整洁畅通。

6、集镇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对“场外场”、“店外店”、“摊外摊”,占道经营、车辆无序停放、场外交易等问题进行排查清理,优化农贸市场内外环境。

7、公交车治理。规范公交车文明服务行为,提高公交行业的服务质量等举措,创造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公交环境。

8、学校交通秩序治理。通过加强协调疏通,全面整治集镇干道临街学校道路拥堵问题,取缔学校门口的流动摊点和小商小摊,为师生创造平安的交通安全环境。同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的审批控制规定,对驾驶员、车况等实行规范管理,对学生接送车辆和大型集聚出游活动进行治理。

9、集镇区主干道治理。进一步加强集镇区主干道的管理,在商业繁华的兴隆路、北新西路等重要路段,不准过境载重货车行驶。

(三)长效管理。要在集中整治的同时,积极探索经常化、日常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要立足于从源头上治理,特别是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要研究治本措施,通过落实法律责任,制定乡规民约、管理规章等,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并不断为干部群众普遍接受、共同执行和自觉遵守。活动结束前,各有关部门要就管理、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制定和落实长效管理计划、设想或措施,以求把我们的集镇建好管好。

四、措施要求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是顺应新时期新形势,造福于民、提升文明程度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各职能部门都要从统筹协调、全面发展、富民强镇、再攀新高的战略高度,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使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把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今年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各职能部门更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注重协调,强力推进,推动整治活动的广泛开展。为搞好我镇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镇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沈国兴为组长,陶正贤、曹乐平为副组长,宣传科、团委、综治办、司法、文卫办、城管办、文化中心、建管所、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管所、工商分局、广电站等部门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各村、各单位、各职能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网络,形成和落实工作机制,确保整治活动有序进行。

第6篇:工地安全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安全监督管理 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防护

Abstract: this paper in the practical work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to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of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chanism,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to do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safety staff quality low, safety investment insufficient, the site safety protection does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supervision failed to earnestly implement the reasons of the problems such as regulatory functions of brief analysis of, and in the light of these problems, advances som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safety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U664.15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面对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严峻形势,如何更好的保障和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就成了摆在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面前的问题。随着《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的颁布,促使我国建设工程安全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建筑业点多面广,劳动密集,交叉作业、高空作业多,属于高危行业,建筑安全事故仍频繁发生,建筑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二、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目前我国现有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管理职能分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落后、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只有安全生产管理局及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而这些机构只能实施宏观监督、重点监督与抽查。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属于授权执法,大部分基层质量安全监督站专业监督人员严重不足,且无安全监督经费来源。工作经费得不到财政保障,人员得不到及时的培训,素质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没有能力购置较为先进的安全监测设施,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监督管理工作难于有效深入的开展。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还无法适应日益发展壮大的建筑业的需求。

(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能落实到位。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的重要保证,但是,部分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认真落实到位,不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身兼多职,致使施工现场违章作业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

(三)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素质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剩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流入建筑业。目前施工现场一线作业的工人大多数都是农民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虽然明确规定了施工作业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但由于建筑工程工种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技术规程的培训仅停留在安全管理层,落实不到一线的操作工人上,一线操作工人对技术规程的不熟悉,是违章操作的根源,是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由于中标价格低、追求高额利润等原因,在安全投入上明显不足,安全生产设施不能及时到位,施工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或使用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防护材料,造成安全隐患居高不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五)监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监理市场现在还未完全步入正规,监理人员的各种管理职责还未能完全履行到位,目前还存在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十余个工程的总监,一个监理员监理多个工地的现象,使得监理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不能认真履行规定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不能认真审查,不能提出建设性意见,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不熟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隐患不采取有效的措施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野蛮施工的现象不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等。

三、对策与建议

(一)落实监管责任,转变监督模式。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监督原则,从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转变,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评价的审核,建立高效的监督管理队伍,寻求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方法,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转向标本兼治,努力寻求治本之策,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二)规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行为,增强对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促使施工单位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主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技术交底,逐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整体安全素质,使安全管理工作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不断转变,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提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加强现场实体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建筑工程施工作业人员最基本 的安全保障,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基本方针的物质体现。要通过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等有效方式,规范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的行为,促使施工单位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四)规范监理行为,充分发挥监理安全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规范监理行为,强化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理人员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复查,充分发挥监理的现场管理职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 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从源头上抓好安全培训工作,逐步实现“中介教育培训, 政府考核发证, 协会劳务推介, 企业用工投保的“安全培训―劳务输出―意外伤害保险”一体化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安全培训的职能交给建筑协会, 协会按照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统一要求进行培训, 从业人员通过政府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培训上岗证后,才能上岗。

第7篇:工地安全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隐患;应对措施

1.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隐患

1.1安全施工不够重视

水利施工单位往往只注重对施工质量和施工成本的控制,而忽视施工安全,导致安全隐患时有增加。如在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安全施工管理职责没有落实到实处;没正确认识施工安全生产重要重要性;国家对水利施工的相关安全法规不能准确传达到每一个施工场地。水利施工现场管理不妥、现场混乱等等,致使施工环境恶劣,各种安全危机潜伏,各种安全隐患增多,往往会发生安全事故。

1.2参建各方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在水利施工的过程中, 一些施工单位没有依照我国安全施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对水利工程施工中机械进行良好的配备,不能在工作实施的时候给工作者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没有施工所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一些建设单位不执行相关的工程关法律、法规,随意将水利工程肢解分包,签订违法的合同;还有的要求施工方垫资施工,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造成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费用无法正常落实。同时由于部分水利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不好,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1.3个别参建单位对工程安全法规遵守不严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的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已出台,基本上形成了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的框架,参建各方都应严格遵守。但实际上,个别参建单位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致各种安全隐患不时出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4施工人员缺乏安全防范意识 我国水利建筑行业的主要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的生活习惯、劳动方式、教育程度等等很难满足水利施工建筑行业的要求。这些农民工受教育和培训程度低。多数水利工程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并未接受过专门的水利施工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自我保护能力不强,这样往往导致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1.5施工设施和安全设施不完善

如在水利工程隧洞工程施工中容易塌方,人工挖孔桩很容易造成桩孔的塌方,施工工地的脚手架安全可靠度低,容易造成施工工地的各种脚手架的坍塌等等。施工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落后,往往造成机械安全事故等等。

1.6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 工程安全管理资料虽然不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但安全管理资料可以直接反映安全管理水平,是了解现场安全生产信息的重要途径。严格安全信息管理,可以极大地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目前检查的安全管理资料会发现在其中的是 “符合安全要求,满足安全要求”等字样,究竟是如何做到“符合安全要求”,其结果却不知道。安全管理资料也很容易出现差错。

2.水利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应对措施

2.1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施工意识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安宁、人民幸福生活,被视为水利行业持续、健康、稳妥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参建各方应统一思想,始终把施工安全置于施工中首要的位置,作为主要的工作来抓,当作重中之重。要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水利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珍惜生命。

2.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意识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提高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这样就可以有自己的安全行为;有自己的行为安全才可确保施工安全。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中,应根据不同项目、不同的部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让每一个员工知道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知晓其安全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都要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并进行严格考核。对于特殊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要严厉的惩罚;水利施工建设中违章操作人员要立即停工,并根据不同条件进行相应处罚。

2.3 加强危险源辨识、评估、并采取防范措施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各施工企业应依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及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辨识出危险源,列出清单,并对危险源进行逐项评价,将其中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定义为重大危险源,如可能出现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以及其他群体伤害事故的状态。同时必须建立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结果和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出现伤害的范围、性质和时效性,制定消除和控制的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且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

施工现场管理部门应对危险源,在安全危险源辨识评估的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技术,安全防护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各施工企业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对现有的或计划中的作业环境和施工组织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进行辨识、预测和评价。并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方案。 如:安全管理的管理办法,机械伤害的管理办法,施工用电的管理办法等。并在工程施工现场严格遵守。

第8篇:工地安全法律法规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条主线,结合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目标要求,努力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镇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宏观指导,研究部署有关重大事项。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骆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1、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安全生产月期间,在集镇、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语(横幅)、宣传画等,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扩大安全生产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群发安全信息。利用镇政府短信平台,在全镇范围内群发短小精辟、富有警示意义的安全短信,大力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共识。

3、放映安全电影。按照宜安监管[2012]28号文件(关于转发组织观看煤矿瓦斯爆炸及透水事故的防治两部电影科教片的通知)要求,组织我镇两个泥炭矿员工观看。

4、开展一次培训活动。组织各企业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联矿责任人、矿长、投资人要亲自授课。

5、推进小企业安全诚信评估和安全承诺活动,注重评估过程,让企业在自评自改过程中提高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按照《省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炮竹等重点行业开展安全诚信承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6、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三项行动”两项活动,采用企业自查、镇安办实地检查等形式,对查出的隐患,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

六、活动要求

第9篇:工地安全法律法规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思路,坚持创建活动与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相结合,创建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升级和健康发展,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在涵盖全县城乡各种类型、各种管理方式的餐饮服务业中推出1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使我县餐饮服务业学有标兵,赶有目标;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示范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应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达到以下创建标准: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率及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四、工作步骤

该活动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经信局和服务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百家示范店”创建活动。动员基础条件好、管理先进的餐饮服务单位率先参与“百家示范店”创建活动,同时带动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形成店店参与创建、家家争做示范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以“百家示范店”创建活动为契机,对照创建条件认真自查。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单位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规范,实施危害分析和安全风险评估。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积极协助医疗机构组织救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或隐瞒不报的,依法追究餐饮服务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整改提高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发挥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和技术检验优势,科学引导,合理规范,全力组织开展好“百家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鼓励、支持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示范店创建活动,给参与单位提供指导服务。对达不到创建条件的要督促其制定整改计划,加快整改步伐;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县里成立“百家示范店”评审组,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申请,按照示范标准评选出100家示范店,并授予“百家示范店”荣誉称号,其中前十名为“十佳示范店”。对“十佳示范店”积极向上推荐,争取申报市、省级示范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县里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切实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监管体制,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