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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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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概念

第1篇:固定资产概念范文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为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进一步趋同,我国财政部于2014年1月29日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这是我国首次对会计计量单独制定会计准则。由此可见公允价值计量对当前会计理论和实务产生的重大影响,其广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公允价值从概念的最早提出到在会计中正式提及最后到单独为此制定准则,一直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会计核算程序,亦对会计核算基础、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基本概念都产生了影响或创新。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实务产生的重大影响首先表现为在基本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单独列为计量属性,并在各具体准则中大量应用,最重要的影响当属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本文以固定资产的核算为例,讨论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实务的影响。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内涵

公允价值问题从一开始就引起了会计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采用规范或实证方法从不同角度对其展开研究,对其概念、性质、理论基础及其可能产生的经济后果等方面形成了一些重要结论。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和基本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与国际会计惯例是一致的。准则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通过与以前各种版本的定义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修订后的公允价值定义更完善、更科学,交易主体、交易时点、交易方式的界定更加清晰,进而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这表明公允价值在我国正被越来越重视并逐渐加强其运用(徐雅楠,2015)。

与其他具体会计准则相比,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更具有“工具性”,可以涉及到所有资产和负债,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主要涉及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公司合并等综合业务。其他资产,特别是长期资产,主要还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与历史成本计量相比,公允价值计量是现时价值计量,具有动态反映的特点,它能够全面反映交易、事项或情况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企业会计的记账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从某种意义上讲,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或者说权责发生制是公允价值计量的直接理论基础,只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才能更彻底地贯彻执行权责发生制(张白玲、杜孝森,2009)。因此,现在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长期资产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陈国辉、杜孝森(2012)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了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并以固定资产为例展开讨论,认为固定资产折旧概念已经孕育了公允价值计量思想,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初步尝试。

二、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众所周知,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物质基础,正确核算固定资产对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至关重要。为了合理进行资产定价和收益确定,需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是固定资产核算区别于其他资产的重要特征。会计发展史告诉我们,固定资产核算最初并不存在计提折旧,这与早期简单的经济活动是分不开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会计的发展需要对此作出反应。当大规模工业兴起时,为了实现固定资产的资本保全,会计按照一定方法把固定资产的价值分配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中。有鉴于此,折旧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成本分配活动。事实上,这也是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当然此时公允价值这一概念还尚未出现,只是人们注意到固定资产出现价值减损,为了使账面价值与现时价值更相符,采用计提折旧的方法,原值减去折旧就是实际价值。折旧是一种成本分配活动,也是一种计价手段,会计的核心职能是计量,可以说任何会计理论和准则的发展都是围绕着如何正确计量企业资产和负债进行的,通过计提折旧计入产品成本本身就是为了合理确定产品与固定资产的计价。可以说,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雏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会计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会计的反映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当企业资产出现减值时,会计系统必须予以客观反映,这就是会计稳健性惯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从计提坏账准备开始,逐渐增加资产减值项目。事实上,资产的价值发生波动是正常的经济现象,所有资产都可能发生价值减值或增值。对于固定资产而言,仅计提折旧已经不能满足会计计量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势在必行。所以,固定资产的核算存在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双重核算,二者相互补充。二者都是对引起固定资产价值增减变动的会计事项或情况的积极反映,相比而言,计提折旧是一种“封闭式”核算,在资产初始入账时就已经确定了折旧方法和年限,通常不再考虑以后会计环境的变化,这种会计估计是一种静态反映;而计提减值准备是一种“开放式”核算,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不断捕捉和反映会计环境对资产价值变化的影响,是一种动态反映,这使得会计反映更科学、更准确。

三、公允价值计量与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关系分析

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计量应对会计环境变化的必然选择,与历史成本计量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严格意义上讲,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还是历史成本计量的产物,但蕴含着公允价值计量理念。历史成本计量对会计环境变化的反映是消极和滞后的。公允价值计量积极反映会计环境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具有前瞻性。公允价值计量是新事物,脱胎于历史成本计量这一旧事物。虽然折旧方法蕴含着公允价值计量的理念,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公允价值计量技术的日趋成熟和相关准则的出台,这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必要性提出了挑战。

如果对固定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那么固定资产折旧存在的必要性便不复存在,而是在期末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当期成本或损益,这势必也会对产品成本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为了讨论的清晰性,现在暂时不考虑公允价值计量的技术可行性。按照会计稳健性惯例的要求,当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所以,当期末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需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分别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以便正确计量资产和损益。以生产性固定资产为例,如果计提折旧,一般计入产品成本,但金额一般是预先估计的,通常不再考虑固定资产价值的后续波动,比较保守和模糊。但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波动来自当期的市场状况,保持开放性,将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产品成本就比较准确,这也有助于改善产品成本会计核算。

无论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还是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都有个共同的前提,即资产价值出现减值,需要进行会计反映。客观事实是,固定资产也存在增值的可能,对于企业生产用机器设备这种可能性比较小,但企业生产经营用的房地产产生增值的情况比较普遍。在会计稳健性惯例的约束下,这些资产项目的增值普遍受到忽略。从客观性和公允计量的观点来看,这是不可取的。许多学者指出,随着财务会计的发展和会计准则的不断成熟,会计稳健性惯例的根基已经动摇,对交易性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是重大会计理论和实务突破。无论初始计量是采用历史成本,亦或是公允价值,期末根据当时市场变化情况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报告已经是大势所趋。如果将一定期间的资产分为两类:增值资产和减值资产,按照会计稳健性的要求,需要对减值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实这也是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只是会计科目设置不同而已。公允价值计量要求对增值资产也按照现时价值计量,反映增值情况。我们发现,会计稳健性只是对公允价值计量的部分服从,在减值资产的核算上是一致的。公允价值计量全面兼顾增值和减值两种情况,反映更客观真实。

基于以上分析,从账户设置来看,设置“资产减值准备”账户,应稳健性的要求,考虑了资产减值的情况。要想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参考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设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固定资产价值变动”账户,此时,“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的功能就被取代了。

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可靠取得是公允价值计量的关键,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此设定了科学的计量技术,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固定资产的价格信息和流动会更透明和准确。在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以前的会计实务中已经体现,例如,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已经预示相关资产的整体或个别公允价值是可以获取的。因此,在对市场价格合理预期和评估的前提下,公允价值是可以有效取得的。这为实行公允价值计量清除了障碍。

四、总结与讨论

从理论上看,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理论的结构和内容都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以从公允价值计量的视角重新构建会计理论。随着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正式和施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也将经历变革,从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的变化可见一斑。本文从基本概念出发,讨论公允价值计量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研究发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都是公允价值计量的前奏,大胆提出对固定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观点。当然,理论上成立只是实践的开始,后续的审计等事项还需要更多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杜孝森,张白玲.论公允价值会计与权责发生制[J].财会月刊,2009,(12).

[2]毛新述,戴德明.论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统一[J].会计研究,2011,(4).

[3]张荣武,伍中信.产权保护、公允价值与会计稳健性[J].会计研究,2010,(1).

第2篇:固定资产概念范文

改进之一:明确了固定资产准则的适用范围

固定资产准则改进前,对于不适用固定资产准则的项目有过规定,但不甚明确。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准则指出,固定资产准则不适用于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由农业国际会计准则规范),也不适用于矿产权以及诸如石油、天然气和类似非再生资源等矿藏,但适用于用以开发或维持与生物资产、矿产权和矿藏有关的固定资产。相对而言,这种表述要比改进前清楚。同时,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准则还明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确认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建造完成后的核算不适用固定资产准则,但固定资产租入之后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建造或开发却应适用固定资产准则。

改进之二:改进了后续支出的确认标准

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通常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取得时发生的支出,二是取得之后发生的支出,即后续支出。其涉及的会计核算问题主要是哪些支出应资本化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准则改进前,对于后续支出的确认有过规范,但采用与取得时所发生支出不完全一致的确认标准。改进前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如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估计的绩效标准,那么这些后续支出才能增加相关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而固定资产的初始确认标准则是与固定资产项目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项目的成本能够可靠地予以计量。这与国际会计准则概念框架中的资产确认标准是一致的。正因为改进前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对后续支出所规定的确认标准与概念框架的“精神”不能保持一致,同时还因为该项规定本身在实务中不易操作,所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考虑对固定资产国际准则进行改进时,决定将后续支出的确认作为关键点。

尽管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将所有后续支出确认标准统一到固定资产的初始确认标准(也称一般确认标准),但在改进过程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曾有过其他设想,即将后续支出区分为替换或换新性支出和非替换或换新性支出。这个设想的不足之处在于,对于那些非替换或换新性支出仍然沿用与改进前准则基本相同的确认标准,将会导致诸如“修理和维护”支出资本化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并随后予以折旧的问题。这显然也不是理事会的初衷。

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取得后发生的日常服务费用,通常与修理和维护相关,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些固定资产定期更换的部件(如飞机的内部装置、锅炉的衬层等),如果符合固定资产的一般确认标准,那么应在发生时计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当然,不怎么频繁或不重复发生的替换,如建筑物的内墙替换(如重装修),其确认原则也是如此。被替换或换掉的项目随之应予以终止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对定期的固定资产重要检修费用的确认,也要求企业参照一般确认标准。只有符合确认条件,才能予以资本化。

改进之三:更明确了固定资产的成本构成

改进前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对哪些支出应构成固定资产的成本作了相对原则的规定,但这些规定不能很好地指导企业的实际。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在这方面有比较大的“进步”。第一,明确指出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其购买价(包括进口关税、不可返还的购货税,但不包括商业折扣和回扣)、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的费用,以及资产拆卸费、搬移费和场地恢复等的初始估计金额;第二,列举了上述“可直接归属”费用的例子;第三,明确哪些费用不能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何时应停止将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第四,特别明确了固定资产建造前发生的临时性经营收支不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成本时,确认和计量资产拆卸费、搬移费和场地恢复费相对比较困难。在此次改进项目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考虑过提供更多的指南(美国FASB有专门的准则涉及这个问题),但囿于改进项目的“有限性”,只能涉及一个问题,即,固定资产项目的成本中是否应包括资产拆卸费、搬移费和场地恢复费的初始估计金额(因企业使用该项目而产生)。相关的其他问题则暂时不能涉及,比如已确认负债初始估计金额的变动、已确认负债利率变化的影响、企业在取得资产项目时不曾面临但之后因法律变化而需要承担的负债金额,等等。理事会认为,对于固定资产项目而言,其购买时应承担的义务与其使用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就其潜在性质和与该资产的联系上性质相同。从这个意义上讲,拆卸费、搬移费和场地恢复的初始估计金额应包括在资产的成本中,而且不受固定资产期末计量是采用历史成本还是重估价属性的影响。

改进之四:改变了非货币易取得资产的计价方法

改进前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对于通过非货币易取得的固定资产如何计价有过规定。即,同类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该资产的公允价值计价;非同类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上述规定的理由在于,同类资产交换中,资产的盈利过程尚未终结,因而不能实现任何相关的利得或损失。问题在于,如何才能认定所换出资产在性质和价值上具有“类似性”?此外,对于上述规定,各方还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第一,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概念框架,资产交换过程中是否确认收益并不依赖于所交换的资产是否“非同类”;第二,收益并不必然在盈利过程终结时赚取,况且在某些情况下,确定盈利过程是否终结带有随意性;第三,通常情况下,无论固定资产采用何种基础期末计量,利得确认不会推延到资产交换之日;第四,不要求区分同类和非同类交换,可以提高资产购置计量的一致性。

为此,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规定,通过交换非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资产组合取得的固定资产项目应以公允价值计价,除非交换交易缺乏“商业实质”(commercial substance),或所换出或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如果属于后者,那么换入固定资产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

哪些交换交易才具有“商业实质”?理事会认为,企业应通过考虑交换交易的未来现金流量因交易而变化的程度来确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便可认为交换交易具有商业实质:第一,取得资产的现金流量结构(风险、时间和金额)不同于转出资产的现金流量结构;第二,该交换交易所影响的营业(portion of the entity's operation)的实体个别价值(entity-specific value,即企业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时予以处置所获得现金流量的现值)由于该交换交易而变化;第三,相对于所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以上第一或第二所指的变化“差异”是重大的。

为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美国FASB决定在非货币易会计处理上作相应改变。在FASB最近公布的一份对APB第29号进行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核算规定进行修改的一系列建议。首先,明确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只有在转让方对所转让资产不再持续介入,以致于资产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转出时,才能认定为是一项交换交易。第二,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原则的设计,由以“类似”为基础转为“商业实质”为基础。具体而言,非货币易的核算应基于所放弃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了减值损失),而不是其公允价值,除非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一是所放弃或所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在合理限定的范围内不能确定;二是交换交易是为方便对客户的销售,这主要是指某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将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财产,与另外的、在同一经营领域的企业交换将予出售的产品或财产,其目的在于方便对客户的出售而非方便交换交易的双方;三是交换交易缺少商业实质。如何认定某交换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并不是简单的问题。不过,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看来,比起原来的APB第29号所要求的对“类似”或“非类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判断的难度而言,判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要容易和可操作些。实践的结果如何,现在下结论可能为时过早。

改进之五:强调采用重估价作为计价基础应以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为前提

固定资产国际准则改进前和改进后在固定资产确认后允许采用何种计价基础方面并没有重大不同。但是,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认为,只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才可以采用重估金额对某类固定资产进行期末计价,重估价即为重估日被重估项目的公允价值减去后续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改进前的固定资产准则中,重估金额的采用并不依赖于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可靠地计量。值得说明的是,对固定资产是否可以采用重估价进行期末计价,以及采用哪种计量属性作为计价选择,是一个需要在国际范围内协调的问题。有关的协调正在进行当中。

改进之六:强调按构成成本重大程度将固定资产拆分开来折旧

按构成成本和是否可区分来看,一项固定资产往往可以看作是由若干细分的项目构成。比如,一架飞机可能由机壳、引擎和其他部分组成。这些细分的项目如果从成本是否重大、是否可区分来看,都可以作为单独的固定资产。由于折旧方法的选择应依赖于企业消耗固定资产经济利益的方式,因此对整架飞机采用一种折旧方法就不是最好的选择。改进前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没有在这方面作出任何规定。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规定,固定资产项目中那些相对于总成本而言显得重大的部分应单独予以折旧。自然而然地,那些成本相对不重大的项目可以合并起来予以折旧。

改进之七:明晰了残值和折旧期相关的概念或事项

在成本模式下(即固定资产期末以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和资产减值后的余额列示),在确定应折旧金额时为何要扣除残值?这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考虑固定资产准则改进时所遇到的问题。有人认为,此为了反映“净成本”概念;另有人认为,此为了反映经济实质,即当预期资产的价值增加大于减少时,停止折旧。理事会没有完全采纳以上两种观点,而是认为,既然折旧是一种成本分摊技术,那么预期资产价值的增加不表明不要折旧。基于这样的理念,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将残值作了重新定义,即,残值指报告日假定资产已陈旧或已损坏而处置时还能收回的金额。只要残值不超过资产的账面价值,即使其公允价值超过其账面价值,仍然应对该固定资产进行折旧。

对于折旧期从何时开始计算,在改进前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中并没有十分明确。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规定,资产的折旧应从其可用时开始折旧,即达到能按企业管理当局预定方式经营的地点和条件时,就开始折旧;而资产折旧的停止则是资产终止确认时。这样一来,如果不是已折旧完,即使资产闲置或退出使用状态拟处置,也应计提折旧。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3年7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第4号(非流动资产的处置和终止经营的列报)就拟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理建议与此不同。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如果某资产符合一定标准,那么它就应被划分为“持有以备出售的资产”,之后它就不应再提折旧。因为隐含于这些资产上的经济利益主要是通过出售而非未来经营实现。如果该征求意见稿的建议能够成为最终准则,对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又需要再次“改进”。

改进之八:对减值、丢失或损失补偿等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有时,就固定资产发生减值、丢失或损失等,企业可能从第三方求得补偿,并用这些补偿购买或建造替代资产。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在改进前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中并没有涉及,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对此作了规定。总的原则是,资产减值、收到的补偿和随后的资产购买或建造等,应作为单独的经济事项,并单独核算。具体而言,第一,固定资产的减值应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二,退废或处置的固定资产的终止确认应按固定资产国际准则的规定处理;第三,从第三方收到的补偿应在认定为可收到时计入损益;第四,恢复、购买或作为替代建造的资产的成本应按固定资产国际准则确定。

改进之九:对固定资产终止确认日作了明确规定

固定资产的处置可以有多种方式,比如出售、融资租出或捐出。对于处置日的确定,改进前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并没有作较好的界定,因而有可能在实务中出现不同的作法。改进后的固定资产国际准则特别引入了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标准作为确定处置日的标准,强调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强调现金流入的可能性等。当然,如果固定资产的处置是通过融资租赁来实现的,那么仍然需要遵从租赁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比如售后回租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第3篇:固定资产概念范文

关键词:新会计总则 固定资产 企业管理

财政部在2006年的时候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然后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开始实施。

一、目前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它作为一种物质基础促进企业进行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衡量一个企业的科学发展以及生产能力水平,十分重要的一个指标就是固定资产的技术水平和数量多少。

没有科学的设计固定资产管理组织结构:虽然从表面看起来,有人在管理者固定资产,实际上就没有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配备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财产清查也没有定期进行,这样就不能及时的清除掉那些损坏、丢失以及转移的资产。没有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没有严格的执行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划分管理职责,没有一个健全的奖惩体系。

资产使用效率较低:部分的企业往往是十分随意的购置财产,在购买产品时,只重视性能、品质、功能等因素,将那些还可以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闲置掉,这样就不能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给充分的发挥出来,造成严重的浪费。

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管理没有有效的统一起来:没有有效的统一企业财务部门和其他各个使用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管理,具体来讲,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一是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中的名称、规格等不一致于营业部门的台账;二是财务部门登记的固定资产型号数量口径等不符合于营业部门所登记的固定资产;三是设备已经到了报废的状态,但是财务部门仍然在对其计提折旧;四是财务部门没有合理的处理那些长期闲置的设备,有些部门在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没有通知财务部门。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产生的影响

新的准则相较于旧会计准则,给企业留了足够的专业判断范围,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并不是唯一重点,这样企业就可以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将企业管理资产的能动性给充分的发挥出来。

新准则中,将资产组的概念给首次引入了过来,在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将公允价值的概念引了进来,并且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这样就具有很多的意义,一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认为的调解利润可能性进行控制,二是可以对减值现象进行更加明确的判断,三是可回收金额计量的可操作性也得到了大大的增强。

新准则中,对那些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转回操作都是不允许的,这样会计报表的可靠性就可以得到大大的增强,可以将企业运营情况更加真实的反映出来。

三、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策略

建立健全管理责任机制:企业应该在工作目标中加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并且将其重点看待,充分认识到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不能只重视金钱,不重视固定资产;同时,要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要统一管理企业的固定资产,分级负责,并且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可以将总负责人定义为企业的主要领导,然后将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设置为分管领导和使用部门,对各个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同时,将这些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

创新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理念:要树立全过程管理理念,用过程控制替代以往的设备管理,将运行设备管理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并且逐步的延伸,不管是固定资产项目的开工,还是固定资产退役报废,还是中间的运行验收、竣工决算等环境,都需要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措施。同时,树立全寿命管理理念,逐步的以固定资产寿命周期费用管理替代以往的固定资产工程建设成本管理,固定资产的寿命周期费用指的是固定资产从设计研发到后期的维修改造,全部过程中所使用的费用,比如制造安装、更新、后期维护等等。

对会计核算进行加强,同时强化会计监督:财务部门应该在遵守《会计法》的基础上,严格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工作,促使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更加的规范,在核算的时候,需要严格依据固定资产标准来进行。固定资产如果出现了增减问题,上账和下账要及时,避免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

企业外部要对审计力度适当的加大:资产减值准备通常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它是管理当局依据相关的因素做出的估计,利润调节空间比较的大,那么要想控制这类风险,就可以采用外部审计。因此,为了促进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规范化,应该对中介机构的职责进行强化,让其明白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和职能,并且进行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和健全,对减值准备的具体审计程序进行明确的规定。因为大部分的注册会计师都是依据以往积累的经验和自己的个人判断来进行审计工作,这样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的时候,需要保持足够的谨慎态度。

四、结语

总之,在新会计总则下,企业需要不断的学习先进的内部审计理论和方法,创新原来的审计技术,跟上时展的脚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和壮大。本文简要分析了新会计总则下的固定资产管理,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邓露露,鲍桂秋.新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2(8):123-125.

第4篇:固定资产概念范文

内容摘要:会计准则是企业反映经济活动、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依据。我国自2006年2月以来,陆续制定了38项具体准则、32项准则应用指南及讲解、解释等,为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性规范。其中,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应用指南中提出了周转材料的概念,并在会计准则附录中设置了“周转材料”科目,规定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本文从周转材料的概念入手,揭示了周转材料的理论缺陷,提出了重新整合的思路。

关键词:周转材料 经济属性 缺陷 重组

“周转材料”的理论缺陷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中的定义,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因此,从该定义本身进行分析,可以概括出周转材料的基本特点:一是周转材料的本质属性是材料;二是周转材料能够多次使用;三是周转材料的价值逐渐转移;四是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五是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经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该定义存在两个明显缺陷。

(一)混淆了固定资产与材料的本质属性

1.对周转材料定义的多种理解。由于《准则》中关于周转材料与固定资产本质属性的模糊表述,造成对定义中“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有多种理解。

一种理解是:企业拥有的能够多次使用、价值逐渐转移且保持原有形态不变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两类,周转材料是企业拥有的除固定资产之外的能够多次使用、价值逐渐转移且保持原有形态不变的资产。

还有的理解方式为:从材料和固定资产的角度来理解。

从材料角度来理解:“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隐含的意思可以理解为,材料分为两类:确认为固定资产;不确认为固定资产,即材料外延包含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中所谓的周转材料就是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那部分材料。

从固定资产的角度来理解:“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即固定资产本质属性属于材料的范畴,只是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将其与分离出来,单独确认。

2.固定资产与材料的本质属性。

固定资产应属于劳动资料。众所周知,按照经济学基本原理,企业的生产资料是由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两部分构成。其中,劳动资料是指用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一切物质资料的总和,也称劳动手段,包括生产工具、机器、设备、厂房、建筑物等。广义地说,劳动资料包括劳动过程中除劳动对象以外所必需的一切物质条件。它们中有的是直接把劳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如工具或工具机;有的则是间接地发挥这种作用,如土地、道路、管道、生产建筑物等。

劳动对象是人们把自己的劳动加在其上的一切物质资料,即劳动作用的客体。这种客体既包括天然存在的东西,也包括已被劳动加工生产过的东西。分为两类:一是没有经过人们加工的自然界物质,如矿藏;另一类是经过人们加工的原材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是按照它们在劳动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来区分的,两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有的东西,在一种场合是劳动资料,在另一种场合是劳动对象。尽管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但绝不能出现一个事物在一项经济活动中既是劳动资料,同时又是劳动对象的现象。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然而,固定资产定义中并没有明确固定资产的经济属性,但根据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应当可以肯定的是,会计准则中所谓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用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物质资料,明显属于劳动资料的范畴。因此,企业会计准则中被界定为固定资产的那部分有形资产属于劳动资料,而且是满足了固定资产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那部分劳动资料。

材料应属于劳动对象。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明确了原材料的定义。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很显然,原材料是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加工对象,属于劳动对象的范畴。

但究竟什么是材料,会计准则中并没有给出明确解释。在我国的《辞海》及《汉典》中都将材料定义为“能直接制成成品的东西”。尽管材料与原材料的名称不尽相同,但按照对材料含义的普遍认识,“能直接制成成品的东西”应当属于“人们把自己的劳动加在其上的一切物质资料”,即劳动作用的客体。材料与原材料一样,都属于劳动对象的范畴。

3.固定资产与材料两者属性不能混淆。基于上述对固定资产和材料本质属性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固定资产属于劳动资料,材料属于劳动对象,两者不能混淆。由于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周转材料本质属性的表述含糊不清,直接导致对周转材料定义的不恰当表述,致使该定义“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这句话将材料的外延扩大化,从而混淆了固定资产与材料的本质属性。由此产生的结果是,极有可能引起实践中的错误理解和使用,甚至是滥用。

(二)材料能够多次周转使用

根据准则中的定义,周转材料是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的材料。这里存在着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材料能够多次周转使用吗?

很显然,基于上述关于材料基本属性的分析,材料应属于企业生产资料中的劳动对象范畴,劳动对象的特点是一旦投入生产经营,其价值将一次全部转移,不应当存在多次周转使用的情况。能够多次周转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且仍保持原有形态恰恰是劳动资料的特点。即材料不应周转使用,周转使用的不是材料。“周转材料”这个提法本身就不科学。

以低值易耗品为例,在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将低值易耗品归入周转材料的核算范围,并将其界定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就低值易耗品的本质属性而言,应与固定资产一样,都归属于劳动资料的范畴,只是由于其使用寿命短、价值低等原因,会计上将其与固定资产区别开来,但绝不能忽视其劳动资料的本质属性,将低值易耗品划入材料,即纳入到劳动对象的范畴。

再如,周转材料中包装物的使用主要分为五种情况:生产车间包装产品领用包装物;随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等,其中,前三种情况下包装物的本质属于劳动对象,其价值将一次全部转移,不存在多次周转使用的情况。即不应当属于所谓的周转材料。

这样将劳动资料“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的典型特点简化为“周转”与劳动对象“材料”相结合,提出“周转材料”概念的做法,最终必将造成理论与实践的混乱。造成这些问题的直接原因是,财政部在本次新会计准则制订过程中,为了简化科目设置,将原会计制度中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承包商的周转材料进行了简单归并,统一设置为“周转材料”科目,在尚未明确材料属性的情况下,这种简单的合并方式就直接导致了上述概念上的逻辑错误。

因此,“周转材料”概念的提出缺乏理论基础,导致其概念内涵和外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应当予以取消,其原有核算内容应当进行重新归类与整合。

“周转材料”核算内容的重新整合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是:首先,取消“周转材料”概念及其会计科目;其次,在对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承包商的周转材料的本质属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归类整合,遵循传统习惯做法,将其中属于劳动资料的部分归入到“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将属于劳动对象的部分归入到“原材料”科目,并通过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一)设置“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

取消“周转材料”科目,恢复设置“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在长期的会计理论及实践中,将企业拥有的具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划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大部分,对不能满足固定资产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有形资产认定为低值易耗品,这样的做法已经被广泛接受,且企业对“低值易耗品”科目的核算方法也比较熟悉。另外,从反映劳动资料的完整性角度,“低值易耗品”科目与“固定资产”科目也同等重要。因此,无论是从会计理论、还是从会计实践角度分析,都应当恢复设置“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

(二)对包装物进行分解整合

⒈现行准则中包装物的核算方法。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讲解中的定义,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主要作用是盛装、装潢产品或商品。就现行会计制度而言,作为包装物核算的包装物首先应该是包装容器(包装材料作为原材料核算),其中,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也就是说,在现行会计制度中,企业的包装资料被分为三大类,其中,包装材料作为原材料核算,企业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作为包装物核算。

对于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的包装物核算,按照其实现价值的方式不同,具体又分为生产产品领用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等五种情况。其中,生产产品领用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将直接构成产品的一部分,其价值分别一次全部计入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是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其价值在使用期内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分别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

⒉包装物的重新分解整合。现行包装物的核算相对比较复杂,复杂的原因与其科目的设置方法有关。一般而言,科目应按照核算对象在经济活动中的用途和特点设置,如“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科目都是为了核算供企业自身使用而不是出售的生产资料,“库存商品”科目核算的是企业为了出售而储备的商品,再如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等,这些科目名称都能够反映核算对象的用途和特点。而“包装物”科目,却主要是参照核算对象的外观特征设置的,当包装物的用途发生改变时,其核算自然就会变得复杂起来。同时,鉴于上述关于周转材料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当根据包装物在不同经济用途中的属性进行重新分解整合,分别归入“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

部分归入“原材料”科目。根据包装物在经济活动中的用途不同,对生产产品领用、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等三种情况下的包装物,不论是在生产环节领用,还是在销售环节领用,包装物都将直接构成产品的一部分,价值一次全部转移,其性质显然应归属于劳动对象的范畴,应当在“原材料”总账科目下设置“包装物”二级科目核算。

部分归入“低值易耗品”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主要是在企业销售过程中,通过包装物本身的多次周转使用,帮助实现劳动对象的价值,是用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物质资料,究其本质应属于劳动资料,这部分包装物应和企业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一样,应在“低值易耗品”科目中设置“包装物”二级科目核算。

(三)建筑施工企业钢模板、脚手架等的重新归类

建筑施工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都能够多次使用,其用途和其它劳动资料一样,都是用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物质资料,并不构成产品(建筑物)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劳动资料的范畴,不是劳动对象。在会计核算上,应当将其并入“低值易耗品”科目中设置相关二级科目核算。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第5篇:固定资产概念范文

关键词:铁路;运输企业 ; 固定资产;管理

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是其主要的生产资料,是铁路运输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铁路运输企业在积极挖潜创收,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的同时,要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好坏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指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加强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意义重大。本人从固定资产的概念及确认条件、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原因以及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出一些建议和看法。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及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通常情况下,取得固定资产所有权是判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到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凡是所有权已属于企业,无论企业是否收到或拥有该固定资产,均可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反之,如果没有取得所有权,即使存放在企业,也不能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但是,所有权是否转移,不是判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企业的唯一标志。在有些情况下,某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属于企业,但是,企业能够控制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这就意味着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到了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将该固定资产予以确认。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确认固定资产,企业取得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必须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成本时,有时需要根据所获得的最新资料进行合理的估计。如果企业能够合理地估计出固定资产的成本,则视同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原因分析

(一) 思想上不够重视

长期以来,存在着只重账面价值管理而轻实物管理的狭隘的资产管理意识。认为固定资产无外乎只是个财务数字指标而已,只要能大体知道它的账面价值就可以了;实物资产能否与账面一致,只要大概就可以了;路局乃至铁道部对单位的考核只重点放在盈亏目标的考核上,每年只要完成盈亏考核目标就行了。这严重地造成了思想上不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行动上不注重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没有真正地落实

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文件,单位也制订了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但这些文件制度没能认真地贯彻执行。比如说《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卡、物相符。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等等,而每到年度终了,许多单位并没有真正地做到了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充其量也就只能确保账、卡相符而已。说简单点,要是真正做到了定期盘点,就不会存在由于技术更新换代,设备早已拆除,而账、卡依然反映该项固定资产的怪现象了。要是真正做到了定期盘点,就能及时处理闲置的固定资产了。(三)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处理核算不当

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为了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需要,或者为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往往需要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者改良。这项支出在铁路核算上属费用化的大修理就是大修工程,属资本化的就是更新改造工程。在以前的核算当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处理核算不当往往会对固定资产产生影响。

(四) 技术部门与财务部门未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标准

就铁路系统而言,技术部门的固定资产是通过技术履历薄来管理的,而财务部门是通过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来管理的,但它们之间的计量单位存在着差异。举个例子:信号设备在技术履历薄上是以每台作为计量单位的,而固定资产卡片是以每站、每一线、每处、每道岔组等作为计量单位的。这样就造成了两部门之间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金额等无法一致。

二、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 树立正确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黄民总经济师说:“资产是财富,也是风险。资产管理得好不好?运用得效率高不高?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未来发展。要切实转变重盈亏目标、轻资产管理、重账面价值管理。轻现场实物管理的狭隘的资产管理意识。”“纠正过去那种有人管投入,没人管运用效率和使用效益的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也是如此,只有树立正确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二) 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其实,只要我们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文件及单位制订了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就能在很大程度上管理好固定资产了。只要我们不折不扣地落实这些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按要求履行各自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相互之间做到信息互通,协调沟通,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固定资产加以保护和利用,就能为企业创造出应有的效益和价值。

(三)严格区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的费用化与资本化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一定要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上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否则,应将这些后续支出予以费用化,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来严格区分大修理或更新改造。

第6篇:固定资产概念范文

关键词:通信行业 固定资产 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概念及其在通信行业中的作用

固定资产的概念界定,我们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的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具有一定实物形态的,用于产品生产、提供劳务以及出租和经营所拥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各项有形资产。通信行业的各项固定资产通常包括厂房、线路以及各项通信设备。对通信行业来说,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规模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近些年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通信网络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先进设备的投入和线路的铺设也使得通信企业的固定资产规模逐步提高。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质量进而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成为了通信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

二、通信行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通信行业来说,战略目标的转变促进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我国通信行业正在由运营商向多业务全方面的通信企业转变,涉及的业务领域也在不断拓宽,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的要求也随着固定资产规模的提高而进一步加强。目前许多企业领导者已经逐渐重视和加强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但是由于通信行业的行业特点和固定资产管理的复杂性,从目前我国通信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通信行业固定资产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不严造成账实不符

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是确保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有效进行的关键,然而在通信行业中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仍然存在着账实不符的想象,这个问题的出现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由于企业内部的各项资产采购计划缺少一定的监督,许多资产采购计划并没有得到有效进行,许多固定资产出现账面虚列。通信企业的设备使用和线路铺设范围较大,很难对这些资产进行实地的勘察核实,这就难免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给企业财务核算带来困难。其次,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完善,对于已经安装或已拆卸的设备,工作人员并没有及时通知财务人员进行登帐,造成会计信息的滞后。另外,由于对固定资产的事前监管不严,许多设备的投入和运营没有与厂家进行及时的交接确认,造成许多设备未登帐或已登帐设备还没有到相关部门手中。

(二)会计核算监管不严,核算办法不合理

通信行业目前对于固定资产的采购一般是由企业指定的项目总监负责,固定资产的新增项目报由项目总监审批,由项目总监审批通过之后再申请公司管理层审批。虽然从形式上看,固定资产的增加和管理是经过层层审批,但是在实际运作中,项目的决策权都是集中在项目总监手中,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大的隐患。加之并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度进行严格监督,这就很难避免某些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中获取利益,无形中增加企业成本。

另外,目前通信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办法并不合理。由于目前通信设备和网络升级速度加快,人们的通讯需求也在逐步提高,为了适应行业发展,通信企业往往要对现有的各种设备进行升级和扩充,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按《准则》规定如果这些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将该支出(即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否则,应将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三)对于闲置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在目前通信行业的固定资产中,闲置资产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主要是源于通信企业的行业发展特点:现代社会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通信网络的需求也在向着多元化发展,通信行业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不断拓宽业务领域,才能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因此,当企业新技术研发成功,以往一些落后还没有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被淘汰。从过去的有限网络到现在的无线网络以及3G网络,由过去简单的通讯连接到现在的智能化全新体验,通信行业的的发展有目共睹,但是伴随着其企业闲置资产规模也在逐渐扩大。合理地处置这些闲置资源不仅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增加资金流量,也可以进一步服务整个社会。而目前我国许多通信行业对于闲置资产的重视程度不够,管理较为死板,许多闲置资产缺乏灵活性管理,甚至变成了电子垃圾。

(四)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混乱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频繁,企业对于各种业务和账目交接手续的规定并不明确,造成资产管理混乱。其次,许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出于自身的业务工作考虑,只对自己工作之后固定资产变动加以管理,而对于以往遗留的固定资产账目缺乏梳理,严重影响企业固定资产的准确性。

三、加强通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通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这么多问题是由于长期的缺乏监督管理所造成的,另外也是由于企业内部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想要提高固定资产质量,加强资产管理效率就必须从体制建设、监督管理和人员建设上等各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贯彻资产管理电算化工作

通信企业的资产管理项目较大,固定资产的总规模较大,因此在对其进行管理时也存在着许多的困难的。为了应对这些困难,我国已经普遍运用会计电算化,将固定资产标上条形码,通过计算机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科学化管理。会计电算化的推广为企业资产管理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是由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复杂性,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建立起计划、实施、核算、监督等一系列完备的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核算、处置等各方面的全面管理。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将有助于通信企业管理机构实时掌握固定资产信息,提高管理工作的时效性、透明度和效果。同时,在核算电算化的前提下,可以把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和实物的定位跟踪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资产的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树立年度计划权威,加强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企业会通过建立年度计划对未来固定资产状况进行了解。因而企业必须建立年度计划的权威性,保证年度计划的彻底实施,避免其成为一纸空谈。在工作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各部门都应严格按照年度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对于超额需求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同时,应当建立起相关的监督监管机制: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彻底执行年度计划中的各项资产预算。同时应当建立独立的监督检查机构,对于计划执行的实际状况和出现的各种违规现象进行及时的处理,保证预算计划的正常实施。

(三)合理有效地处理闲置资产

目前,通信企业中的闲置资产比例较大,许多通信企业将闲置资产等同于“报废资产”,并没有积极地进行闲置资产处置盘活。在以后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中,要重视闲置资产的灵活管理,及时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对于某些由于设备更新替换下来的旧设备应遵照资产评估的程序,首先对资产的残值进行评估,然后公开进行竞价拍卖。而对于那些已经被行业所淘汰的闲置资产要及时进行抛售,以求增加资金回流,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加强信息沟通,提高资产的准确性

通信企业的各个部门都应该重视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对于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各个部门都应该及时通知企业的会计管理部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改、扩建固定资产,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对其后续支出属于资本化支出,上级部门可直级与下级联系,找出该项固定资产资产编号,在改、扩建资产下拨时直接注明原资产编号计入该项资产价值。避免一物多号现象,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准确性。

(五)加强人事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最终还是要落实到相应的会计工作人员的身上,因此企业要加强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不断约束和激励管理人员,从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上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具体地来说:第一,企业要建立相应的约束激励政策。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实行竞争上岗,定期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进行考核。同时,对于资产管理的责任划分要具体明确,保证“一岗一责”。第二,企业要加强对于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学习和落实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新规定新方法。对于管理人员的交接工作要进行具体规定,减少错账和糊涂账。

参考文献:

[1]赵.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运用效率[J].中国校外教育, 2011(12)

[2]吕辉.完善通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思考[J].科技咨询导报,2007(09)

第7篇:固定资产概念范文

1 固定资产清查的意义

1.1 摸清家底 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可以弄清学校固定资产的实存数,将实存数与账存数进行对比,确定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并及时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相符,以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可靠,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1.2 提示现状 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可以揭示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挖掘固定资产的潜力,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效益,保证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同时避免闲置浪费,合理配置资源。

1.3 加强管理 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可以查明学校固定资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保证资产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同时理顺资产管理者、使用者各自职责,增强责任感,确保各类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避免资产流失。

2 固定资产清查中常见问题

2.1 固定资产管理观念淡薄 一般来说“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全面了解本部门(单位)资产现状的“管家”不多,对资产管理的认识定位仅仅停滞在了入学校的资产账即可,对后期的管理、使用、调配、维修保养等工作关注不够,设备领用人的变更、存放地点的变化随意性大。因机构调整、岗位变化,职工调出、退休,校中厂、与企业联合办学等造成资产物权归属发生变化时,原资产所属单位往往忽略办理移交手续、变更资产信息,存在资产流失的隐患。

2.2 固定资产概念认识模糊 一些职能部门少数办事人员对固定资产概念界定不明晰,存在不及时办理验收入账手续就交由使用的情况,附属单位、教学单位用自筹、自创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往往也不主动到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办理验收入账手续,而容易形成账外固定资产。

2.3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 固定资产管理大多采用分头归口管理,拥有资产购置权的不止一家,它们代表学校行使管理职责,有的资产管理制度由学校统一制定,有的则由职能部门自行制定,缺乏学校层面上的统一组织、沟通、协调和监督。

2.4 资产管理系统不统一 固定资产一般由教务处、基建规划处(校产与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分别管理,分工各不相同,每学年(年度)由教务处和计划财务处代表学校分别向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年报。同时,拥有管理权的职能部门采用资产管理软件各不相同,有自主开发的,也有外购的,并且软件大都为单机版,彼此之间没有接口,数据不能直接对接,使用效率低下。

2.5 成本意识、节约意识缺乏 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不同程度存在资产浪费现象,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部分机关办公室、教学单位办公桌椅不论成色、不论好坏统一更新换代。第二,报废固定资产随意。设备、家俱等能不能继续使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者自身的主观意识,缺少书面申请、组织鉴定的环节。第三,有资产闲置和利用率不高的情况。如个别机构配备的房屋、空调、办公家俱利用率低等。

2.6 兼职资产管理队伍不稳定 少数单位和部门对兼职管理员的指定较为随意,兼职管理员的频繁变动,不利于资产管理的连续性。另外,资产管理事无巨细,而兼职管理员的“兼职”付出是没有任何待遇,加之没有明确的约束考核机制,导致一些兼职管理员抱着一种临时应付心态,不愿深入实际,发现不了问题,工作效率不高。

3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路

3.1 建章立制 制度建设必须站在全校的高度,克服多头管理、职能分散的积弊,统一资产管理标准、口径和方法,重新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要把管理始终贯穿于资产的生命周期,包括购置、验收、入账、领用、维护、调拨、对外捐赠、报废、报损、处置等环节,并逐步建立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有机统一的监管机制。制度建设要跟上学校快速发展的步伐,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建立新的规章制度,防止出现制度真空。

3.2 理顺关系 改变教学设备、通用设备由多部门分别购置、分别建账、分别上报数据的做法,改由学校资产部门统一管理。图书馆、附属单位自行购置的图书、设备信息,按学期交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严格控制教学单位或有关职能部门用自创或其他专项经费自行购置家具、设备,特殊情况的需一事一入资产账。

3.3 网络管理 为了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必须整合现有的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升级管理软件,同时满足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年报需要。资产信息管理平台要尽早完成网络化升级,纳入学校数字化校园平台管理范围,进而实现全校资产信息分级管理、数据共享。

第8篇:固定资产概念范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述

所谓的行政事业单位是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由于这二者均以财政收支为主,所以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在会计核算方式都是统一的。对于固定资产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①

二、我国原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弊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确立,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没有及时的跟进,造成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监督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之所以管理模式与实践脱节的原因在于:

1.领导层缺乏财务管理观念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由于以往没有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方式,所以领导层对固定资产的利用和管理观念不足。换而言之,就是没有把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作为资产管理,所以,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层更多的关注于新资产的采购,而资产购买往往是盲目的,并非真实需求的购买,这导致该资产不是最有效的需求的表达,所以购买后该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不足,更谈不到管理到位,在很长的周期里造成严重浪费。

2.在日常管理缺位

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是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作的重要保证。在中国,行政事业单位由于财务管理观念不足,也就难以设置有效的核算管理体制,缺乏对固定资产的专门和专人管理。在实践中,多出现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甚至有许多捐赠的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往往不被记录。此外,资产管理和财务部门往往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与实际资产状况出入较大,可见资产管理有点混乱。

3.缺乏有效的控制

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产管理的核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处置要由国财务部门与国资管理部门共同决定的。

4.管理人员素质无法跟进需求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素质无法跟进需求,难以进行固定资产有效的管理,是限制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关键是人员,而在这新所谓的管理人员中普遍存在这种现象:缺乏强烈的责任感和管理理念。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管理者应该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知识水平。但在现今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大多都由非专业人士管理,其综合素质能力根本无法跟上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造成管理不善,有时甚至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措施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缺失的,所以加强管理是必要的,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修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

2013年1月1日财政部为适应新经济形势而进行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配套规章制度开始正式实施。其中,较以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而言,新的规章制度发生了如下变化:强化资产的入账管理,创新性的引进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2.革新观念,确立全新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观

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创立一个新的全新的管理理念,以取代传统观念。首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管理,必须先建立资产的概念,对固定资产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与此同时,构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观,并采用适当的措施来实现的不同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共享资源,为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的效率奠定基础。

3.构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包括:固定资产核算体系,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系统和管理系统的责任制度。有关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有效沟通的分工;各部门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同时,各个行政事业单位要做好资产清查计划,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清查,对固定资产损失,应立即确定损失的原因。

4.加强对经营性固定资产风险管理和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及设备用于商业用途是可以的,但必须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配套规章制度的要求,对经营性固定资产风险管理和控制力争做到:适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科学分析论证固定资产的经营必要性和风险性,对该经营资产做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部门对该资产的收入正确的管理,采取及时和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努力对资产的价值进行管护,以减少风险。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定资产损失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关键应锁定在固定资产处置的各个方面。对于闲置或报废固定资产的转让或出售,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同时要及时核对相关的资产剩余数量。(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参考文献:

[1] 马汝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经济视角(中旬),2011年09期

[2] 孙方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J],青春岁月,2012年02期

[3] 陈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年18期

[4] 侯秀荣:浅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现代企业教育,2011年24期

第9篇:固定资产概念范文

1.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确认的影响

第一,新会计准则统一规定了主要以及非主要的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标准,统一在一年以上,这是与资本性支出定义相一致的规定,便于企业确认固定资产;第二,在原基础上取消了非主要经营用的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过高的规定,并实行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会计年度,这项规定不仅有利于企业会计人员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合理的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也具有重要作用;第三,增加了固定资产各个组成部分是否都确定为固定资产的规定,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各个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同时对于企业的经济利益的贡献也不同,因此适用于不同的折旧方法以及折旧率,应当单独的确认为固定资产”,这项规定对于正确的进行固定资产的分类以及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有利。

2.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该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同时提出公允价值的概念,在关联企业之间投资的恶意操纵以及利益转移应该加以抑制,并分别规定不同情况下的固定资产计量依据。比如: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以用状态之前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可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或者是专业人员的服务费;而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该包括该资产达到可以使用的状态之前的必要性支出组成。需要指出的是:第一,以公允价值作为换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基础并进行确认交换损益时,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该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而公允价值与换出的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当期损益计入账目;第二,对于以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的情况,则不确认交换损益。

3.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以及预计净残值都需要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当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的预计年限数与预计净残值与原有的估计有所出入时,就应该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变是受到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影响的,折旧方法的选取应该选择有利于企业自身需要的,并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折旧方法,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吧,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应对措施

1.建立适当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基于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影响,企业应该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任务目标中,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并培养一支具有高素质、强责任心的固定资产管理团队,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实行以企业负责人为主、分级负责人为辅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抵制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固定资产的不良影响。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核算和监督制度

企业的财务部门应该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严格的进行固定资产初始价值以及后续支出的计量工作,在会计末期,根据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减值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不断的加强固定资产的信息化建设,对于增减的固定资产要保证账实相符。对于无偿捐赠的固定资产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的计价法入账,以避免形成账外资产的情况,对于已经完工但是因为相关原因不能及时结算固定资产的情况,暂且按照估价进行入账。另外,企业的财务部门应该作为固定资产的监督部门与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相配合,定期的组织资产盘点,进行账、证、物的核对,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企业资产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