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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企业 风险管理 应对策略
风险管理作为企业的一种管理活动,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美国COSO委员会在2004年的《企业风险管理一整合框架》中指出,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订并贯穿于企业之中,用于识别那些可能影响主体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偏好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我国从2004年颁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以来,先后在保险公司、网上银行、商业银行、中央企业等不同领域的风险管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其中,2006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在央企和上市公司中影响深远。《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在央企及所属上市公司内全面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建设工作,并将风险管理工作的成效和央企负责人年度考核挂钩,进一步增强企业实施ERM体系建设的力度。在《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实施一年多后,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联合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审计署四部委共同下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所提及的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在内,于2009年7月1日前构建自己的内部控制体系,该《规范》被称为中国的“萨班斯法案”,此举旨在通过法律形式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从内部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一 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概述
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结合美国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建筑企业的风险一般包括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五部分内容,每一部分风险又可进一步的细分,并且可按其风险大小分为重大风险、重要风险和一般风险。施工安全与质量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境外公司经营风险、投资风险、竞争对手风险等属于重大风险。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施工安全与质量风险可以说是排在所有风险中是排在第一位的,施工安全与质量风险是指企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建设与完善、措施落实与检查、事故处理等方面缺乏有效管理而导致的企业存在安全质量隐患和施工人员违规违章操作或忽视劳动保护要求,导致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发生或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企业财务损失,影响企业声誉的风险。企业未制定施工安全与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或政策与程序不符合实际,未得到有效执行,可能导致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发生或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企业财务损失,影响企业声誉。
境外公司经营风险是指企业在境外设立机构和经营时,由于受宏观经济、国际政治形势、外交政策变化、政府行政干预、社会文化差异、法律法规、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影响境外公司持续经营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文化风险、合法合规风险、市场风险、税务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因为境外复杂的政治、文化形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容易与当地发生冲突,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资金回收困难。
工程项目管理风险是指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缺乏必要的、合适的监控,导致工程项目无法按照计划正常开展的风险。企业缺乏对工程项目的有效组织和控制,可能造成无序施工、资源浪费或工程延期,甚至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导致项目失败。同这一风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竞争对手风险,竞争对手风险是指市场无序或竞争对手恶性竞争,采取合同低价中标,竞争对手采用行业领先技术或工艺,公司现有产品、服务竞争力下降,导致公司收益下降的风险。近些年我国的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导致各类建筑企业大量涌现,市场上充斥着许多施工质量低下的企业,企业间竞争加剧,有些企业为争取项目在压低价格报价,从而引发工程项目管理风险等各类风险事故。
投资风险是指企业投资信息收集不完整,未能充分考虑投资对象的潜在风险,或从事不擅长领域的投资,造成难以承受的投资损失,或投资退出方案不合理、不完善,导致企业不能及时止损的风险。企业投资立项错误的风险,可能造成投资方向不正确,降低投资效率;企业投资信息收集不完整或从事不擅长领域的投资,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收益损失甚至本金损失;企业投资的合同风险,可能造成投资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条款不完善或者不具有法律效力,使企业的利益得不到法律保障。
二 建筑施工企业重大风险案例分析
2000年8月,中铁大桥局中标成为帕克西桥项目施工的总承包商,由于对菲迪克条款和施工技术方案研究不够,加之所在国政治、法律的波动、罢工和第三方干扰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致使投标报价与项目实际造价相比偏低许多,项目实际造价大大超出合同价格,项目前期亏损较大。虽然中标企业最终通过各种索赔挽回了损失,但透过这一事件,可以发现在境外公司经营风险这一大风险下,还包括了投标报价风险,政治、法律、社会风险,汇率和物价波动风险,等。
2008年6月21日9时5分,瓯江特大桥移动模架在施工纵移过程中,后支承门架右侧主拉杆突然断裂,主梁拉动桥面上后支承门架向左侧横移约60cm,左拉杆断裂,主梁坠落,砸垮桥下部分房屋,造成7人死亡、19人受伤、移动模架损坏。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移动模架在拉杆构造设计上欠合理,安全富余度偏低,局部应力超过钢材屈服强度,制造拉杆的材料性能不完全符合相关标准,焊接质量未达到要求,致使拉杆断裂截面在正应力作用下达到屈服极限,从而发生严重的塑性变形直至拉杆断裂,导致移动模架整体垮塌。虽然该事件是由于移动模架垮塌系质量问题所引发,施工方未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是,透过该事故可以发现,施工企业在防范施工安全与质量风险时,不仅要严把自身生产安全与质量,在选购重大特种施工设备时也要严把质量关,进行检查、验收、签证等。
2009年,中国中铁下属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及波兰德科玛有限公司(简称中海外联合体)中标波兰A2高速公路最长的两个标段,总里程49公里,总报价约4.72亿美元,这一报价低于政府波兰政府预算一半以上。2011年6月,工期过去一大半,而工程量只完成不到20%,中海外联合体最终于决定放弃该工程,因为如果坚持做完,可能因此亏损3.94亿美元。这一事件的产生是由于中海外联合体太急于拿下项目,在没有事先仔细勘探地形及研究当地法律、经济、政治环境的情况下,就与波兰公路管理局签下总价锁死合约,这一合约是标准菲迪克合同的删减版,波兰公路管理局删除了很多对承包商有利的条款,以致成本上升、工程变更及工期延误都无法从业主方获得补偿。这一事件充分暴露了央企在进行海外投资时的种种缺陷,成为央企海外投资失败的典型案例。
三 建筑施工企业重大风险产生的原因
建筑施工企业各类重大风险的产生原因都是复杂的,单纯从某一风险产生的角度来分析,各类重大风险都是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出现的,下面对各类风险的产生原因进行简要分析。
第一,施工安全与质量风险产生的原因。由于未制定施工安全与质量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与办法,或制度办法不符合实际,造成施工安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风险;由于危险源识别不细致、不全面,存有遗漏,危险源评价方式不正确,当外界条件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对危险源重新补充识别和评价,未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有效控制措施或控制措施未得到有效执行,造成重大危险源管控风险。
第二,工程项目管理风险产生的原因。由于对项目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不够仔细,对环境影响和施工难度的估计不足,导致工程项目预算和计划制定不合理;由于工程项目管理缺乏完善的施工技术检查和质量监管工作,导致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由于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环境混乱,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导致工程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第三,境外公司经营风险产生的原因。由于公司对境外环境的影响估计不足,没有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导致缺乏足够的应对措施;由于公司没有建立对境外经营的信息收集、沟通和检查机制,导致缺乏对境外经营的监管。
第四,投资风险产生的原因。由于公司投资前未充分收集投资信息,对信息的分析不够深入,未能事前充分考虑投资对象的潜在风险,可行性报告未经过充分论证、评价,导致投资项目可能出现决策失败;由于项目招标、合同签订不符合程序,合同条款不完善,可能导致投资的合同风险。
综上所述,引发各类风险产生的原因之间都是纵横交错的。而依据前文中建筑施工企业重大风险案例的分析,任一风险事故的出现都不是单纯的由一种风险所引发的,各类风险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的。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常见的几类重大风险,可将引发这些重大风险的原因归纳如下。
首先,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健全、效力低下。在企业因施工安全与质量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工程分包风险等风险出现事故时,其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都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有些制度流于形式,有些风险还尚未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来进行防范。
其次,对潜在风险的认识不足、评估不准确。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建设周期长、施工条件复杂、原材料价格波动大等特点,但无论企业在出现施工安全与质量风险、市场变化风险、工程分包风险还是投资风险时,都存在对潜在风险认识不足、评估不准确的现象,在招投标时、在设备采购时、在签订合同时都没有深入了解相关信息,没有深入认识潜在风险,并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估。
四 防范建筑施工企业重大风险的应对策略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进行风险防范的重要前提,企业必须有一整套完善、有效的制度来控制风险、降低风险。例如,可通过健全检查监督机制来防范施工安全与质量风险,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不得随意降低保障标准和要求;可通过制定完善的境外经营管理制度来防范境外公司经营风险,建立境外项目信息收集决策机制,规范境外项目从办理招投标许可、项目报价评审和项目合同评审到取得中标通知书为止的经营开发的全过程;可通过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的分级管理组织体系来防范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由总公司成立项目部或者由具备较强实力的子分公司成立项目部进行管理,对于规模较小的工程项目,由各子分公司成立项目部进行管理。
2.夯实项目基础管理
风险在没有转化为事故之前都是可以有效管理的。例如,可采用各种形式增强员工安全意识,重视岗位培训,对于特殊岗位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加大对项目的监控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质量隐患;加强施工和投资管理,规范资本经营,不断增加企业投资收益的比重;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深入了解,完整收集资料加以分析,对可行性报告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价,充分考虑投资对象的潜在风险;积极组织进度、安全、成本、质量等各方面的检查,及时排查工程隐患,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3.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严格执行事故情况快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发现的问题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并进行跟踪验证,确保不留隐患;每年定期对工程质量风险进行总结分析,并针对性地部署质量控制工作要点;对于施工过程、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事件,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导致某类风险级别提高的相关操作和活动要加强培训交底;对已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要及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刘霄仑.风险控制理论的再思考:基于对COSO内部控制理念的分析[J].会计研究,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