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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财务报告存在缺陷
传统上的财务报告是为各个企事业单位(包括政府机构)提供翔实、准确的财务信息――在某种形式上用货币金额提供其单位各项开支的经济活动;在其本质属性上属于过去以往的交易为核心。因为这是建立在单位以往交易事项情况为基础的,因此,我们对财务信息尤其是财务报表的表内信息,这些报告内容主要面向已经发生的时间。
尽管历史信息对预测未来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使用者的决策是面向未来的;但是使用者显然不能仅仅根据历史信息进行决策,有关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前瞻性信息在使用者的决策中显得日益重要,使其沿用多年的传统财务报告不免出现那样或那样的漏洞。
传统的财务报告是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由此提供的财务信息具有短期性和临时性,这在某种程度上讲,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和价值创造的动态和过程,其在解释企业长期价值时存在严重缺陷;因此,财务指标的良好并不表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长期发展就是健康的,因为公司可能通过牺牲长期价值的方式来换取短期财务成果的最大化;如果要恰当反映企业的长期价值,仅仅依靠财务信息是不够的,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借助于非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业绩指标,披露企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情况应是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传统流行的财务报告中,在内容上主要侧重于有关金融工具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披露,缺乏对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有效披露:在财务报告的形式上,有关风险的披露散见于附注、其他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中,无法向信息使用者反映企业所面临风险的全景。而对一些前瞻性、不确定性的信息,则通过一些根深蒂固的原则如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和可靠性原则等将其排斥在财务报告之外,而在知识经济时代,这类信息恰恰是最重要的信息。
由于传统的财务制度忽视对企业无形资产和智力资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传统的财务报告要求报表内列示的资产必须满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等确认标准,由于相对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更加难于计量且难以为企业所控制和拥有.因此,大部分无形资产无法满足严格的确认标准而被排斥在报表之外。知识作为一种全新资本和关键性的生产要素进入经济发展过程,在现实社会中我们认识到知识就是财富,企业生存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越来越依赖知识和创新,信息使用者所关注的重点,不再是企业的现金流转,而是进行所谓的知识增进“变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产品生命周期的不断缩短,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出现,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传统财务报告采用定期报告反映有关信息的做法显然与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不符,并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有用性。鉴于以上存在的缺陷,传统财务报告的质量和有用性必然受到市场的质疑,在工业经济时期能够有效运行的报告模式在知识经济时期开始失灵了。由于传统财务报告模式无法反映新形势下的重要信息,势必会使投资者转而寻求其他信息来源,从而增加了信息搜寻成本和信息风险。进而影响到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构建财务报告新模式
然而鉴于这种关系,传统的财务报告更多地选择了定期报告及其年度报告: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导致信息产生成本大幅度下降,同时计算机的随时寄存功能,也使得财务信息的日常揭示成为可能,甚至可以实现以事项法为基础的实时呈报。
有关专家认为,在不完全了解信息使用的需求和决策模型的情况下,财务管理将立足于提供与各种可能决策模型相关的经济事项的信息,由使用者从中选择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即将数据综合的任务交给信息使用者;在技术上支持这种实时呈报系统的是由数据库技术、国际互联网、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超级文本、远程通讯技术以及光盘存储技术等构成的一种电子联机实时报告系统。它的建立将彻底解决财务信息滞后的问题,极大地提高财务会计信息在决策中的作用。
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完整的财务报告是理想的披露形式,而披露企业未来价值趋势信息,在表外尽可能详细地披露与预测企业未来价值相关的一些信息,诸如企业投资、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其企业的发展前景、盈利性预测等远景规划,结合企业面临的机会与风险以及企业的创新能力。笔者认为新型财务报告使用者预测企业未来价值趋势,并可提供有用的信息服务,重视对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收益和风险信息的披露,从而提高财务报告使用者在投资和信贷方面的决策的正确性。
三、完善未来财务报告的建议
未来财务会计应当是历史成本、公允价值、成本与市价孰低等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体系。现行财务报告是在以历史成本属性为主的前提下建立的,因而财务报告披露信息的相关性得不到充分体现,尤其在信息技术时代必将受到排挤。未来的财务报告应在历史成本属性之外,针对不同项目,允许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特别应注意公允价值、成本与市价孰低等方面的计量属性,促进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现有的价值。
综合各种财务报告的模式,人们不难发现这种新的模式在于促使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有用,不断地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要求:因此,未来的财务报告,应拓宽信息披露的范围,不仅揭示财务信息,还应扩大到非财务信息,应当将与信息使用者有关的非财务信息、社会责任信息、预测信息、管理会计信息等纳入披露的范围,提供管理当局分析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关于管理人员和股东信息等。同时,对现行财务报表不能反映的一些表外项目也能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披露,充分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但是,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必须符合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且不能超出财务会计的对象和职责。
其实,要实现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两者缺一不可;尽管有时它们是相互矛盾的,但不能因为相关性而牺牲可靠性,可靠性是财务会计的本质属性和基础,这是会计信息的灵魂,未来的财务报告只有在综合分析提供信息的费用和效用的恰当比例的条件下,达到可靠性和相关性的高度统一,才不会偏离财务会计的本质。
一、现行财务报告的局限性
1.无法反映非货币信息。传统会计的确认标准都是以某一主体过去的交易事项为基础,对未来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不予确认。但是由于现有会计报表主要是反映以货币计量的历史成本数据,在会计报表中绝大多数是有形资产的信息,而对大量无形资产信息无法体现,从而大大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2.无法满足信息的时效性需求。信息的最大特点就是在于时效性,现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无法达到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性,披露的周期、时限过长,如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要求在年度末4个月内报出,而中期财务报告要求在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报出,这样长时间后报出的信息又有多少是有用的呢,能说明企业现在的何种价值?由此可见,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已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发展步伐。
3.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借助标准、通用的财务报告模式是企业把财务信息传递给使用者的一种有效手段,但这种通用式的报告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各种不同使用者之间信息需求上的差别和使用上的差别。除直接投资者、债权人外,企业内外还出现了大量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部门、顾客、合作伙伴、社会团体等等。信息使用者要求拓展信息披露的内容,在信息质量上强调信息的相关性、一致性与及时性。因此,如何妥善解决这些信息使用上的差异问题,便给未来信息披露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4.无法满足对前瞻性信息的需求。传统利润是建立传统会计收益要领和收入费用观基础之上的财务业绩报告形式,它在物价基本稳定、市场经济活动单一、外部风险低的经济环境下是适当的,它能基本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益。但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物价的波动已成为经济发展无法摆脱的现象。以历史成本为计量模式的传统利润缺乏相关性,历史成本财务报告缺乏前瞻性、预测性的信息,不仅未能为管理部门和投资者发出预警信号,甚至还误导了投资者,使其判断失误。
5.无法满足信息的可靠性需求。为了合理地反映收入与费用的关系,报告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果,在期末,企业要根据配比原则进行大量的调整和转帐处理。由于这种转帐和配比处理带有主观性,因此,从企业的管理层到财会人员都希望会计报表能够反映企业良好的经营业绩,会计人员带着这种心态来编制会计报表,就使得会计报表带有粉饰的色彩。
二、对现行财务报告局限性的改进
1、改进财务报告首先遵循的原则
表内优先原则。财务报告的改进应重点改进财务报表,而现行的财务报表较多考虑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对其有用性和相关性考虑得较少。
满足需求原则。财务报告应尽可能满足相关的利益集团的信息需要,采用规范法和实证法相结合的方法达到使用者的信息需求,从而建立切实可行的财务报告框架体系。
成本效益原则。财务报告的成本是指企业在提高或扩大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或数量中,付出的劳动代价和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因素。人们在确定财务报告内容、披露方式和披露频率等问题时,应对成本与效益因素进行衡量和判断。
2、拓展财务报告信息内容
现行财务报告既不反映无形资产及商誉的价值,也不反映人力资本,从而低估了企业资产总额。在现行会计体制下,投资于人力方面的支出,不管金额多大,一律做为当期费用,这就使人力资产被大大低估,而费用则大幅度提高。这也是现行财务报告不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解决对人力资源信息的披露,应深入研究人力资源计量的理论和方法,并进一步探讨人力资本的确认问题。
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可以使信息使用者更全面地理解企业的经营思想,弥补财务数据信息的不足。非财务信息主要包括企业面临背景,企业的经营业绩,企业面临的机会与风险,企业的人才录用、培训、组织和开发,企业关联方交易,企业主要股东、投资者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对财务数据的分析报告等信息。
对公司未来预测信息披露。从理论上来说,编制完整的预测财务报告中理想的披露形式,但编制此种预测财务报告在技术上存在较大困难。因此,披露企业未来价值趋势信息,应在表外尽可能详细地披露与预测企业未来价值相关的一些信息,诸如企业投资、产品市场占有率、企业发展前景、盈利性预测、管理当局的远景规划、企业面临的机会与风险以及企业的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信息,为财务报告使用者预测企业未来价值趋势提供有用的信息服务。从而提高财务报告使用者在投资和信贷方面的决策的正确性。
3、提高及时性,编制实时报告
产品更新换代的生命周期缩短,经营活动不确定性日益显著,单凭过去定期编制的会计报告不能很好地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要,因此必须建立一套能提供适时信息的财务报告制度。
一方面,定期报告仍将存在,作为财务成果分配的依据;另一方面,利用现供信息技术提供实时报告。会计所需处理的各种数据越来越多地以电子形式直接存在于网络与计算机中。账户数据转化为财务报告数据的复杂运算过程,已被编入计算机作为算法程序,会计人员账务处理一完成,计算机便可以自动生成报表,因此编制实时报告具有可能性。
三、建立机制以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
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合理保证最终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完善财务报告法律系统,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目前我国在规范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如已颁布实施的《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基本形成了财务报告规范体系。但是,不可否认还存在着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经济主体间的信息披露方法不尽一致,会计主体能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调节报告信息等许多漏洞。因此,要杜绝产生虚假财务报告,就必须首先要保证财务报告编制的主要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有关信息的披露真实、完整。因此,只有进一步制定出系统的、科学合理的财务报告规范体系,才不会给造假者以可乘之机。
关键词: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权责发生制
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综合报告,是我国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目前的预算收支报告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反映当年预算执行情况,但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拥有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尤其是无法反映政府目前承担的未来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也不利于提高政府财务管理水平。因此在试编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下面就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当前试编政府财务综合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会计制度难以有效衔接
一方面现行的政府会计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各自有独立的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不但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合并,还要引入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编制的国有企业报表加以合并,在缺少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的背景下,各个会计制度难以实现很好的衔接,合并时存在技术难题,需要对有关数据进行调整重估。
另一方面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但是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性投资等单位都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核算账务,现行的收付实现制在转换为权责发生制时,相关数据提取困难,需要人工调整的因素多,在政策的统一性和数据的准确性方面难免存在缺陷,影响报表的编制质量。
(二)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有待完善
一是由于部分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力量的配备相对薄弱,会计人员职业素质不过关,人员兼职或变动较频繁,职业能力无法满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核算工作质量。
二是部分预算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与单位性质不相符,未按照新旧的会计制度衔接的要求进行账务调整,导致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施不够彻底。
(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执行不彻底
一是部分资金未纳入国库平台管理,也就未实行指标控制,无法取得经济分类科目;二是单位公用经费虽已实行指标控制,但存在指标混用现象,取得的经济分类科目数据不准确。上述支出直接影响报告的准确性。
(四)公共基础设施资料缺失
由于在旧会计制度下,单位核算分为经费会计和基建会计,彼此独立,公共基础设施由基建会计核算,但完工后没有并入经费会计作为资产核算。在实行新会计制度后,未按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要求进行调整,加之许多基础设施年限已久,有的几经维修改造,资料难以查阅,历史成本无法取得,折旧也难以计算,数据的准确性难以满足报表要求,影响报表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五)抵消调整事项较多,容易疏漏
根据试编指南,试编工作采取调整报表和估算的 “全列全调”的方式编制,通过汇总和转换将涉及的各个报表数据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基础转换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相应科目数据后全部列入工作底稿,结合相关财务资料,根据经济事项实质进行抵销、调整、合并,最终形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这种编制方法容易理解,但在实际编报过程中,由于涉及的报表太多,来源复杂,很难理清和准确把握相互之间可能存在的内在联系,抵消调整的疏漏难以避免。
二、进一步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指导思想,增强报告的实用性
目前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体系虽已逐步完善,但编报的目的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编制出的报告还没有太多的应用价值。应尽快制定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纲领性文件,突出各阶段试编工作的重点和探索的方向,尽快建立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评价指标体系,并将相关指标作为考核各级政府绩效的依据,逐步做到让领导决策“用得上,用得广”,促进各级政府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二)完善相关制度,构建一体化政府会计
我国现行采用预算会计制度,重点是反映当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没有编制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财务报告。总预算会计实质上只是财政收支会计,核算内容主要是财政收支活动,没有覆盖全部会计要素,特别是在诸如固定资产和长期负债核算和管理方面有明显不足。政府的固定资产只由行政单位会计记录,各级政府的财政总决算并不反映固定资产情况,对长期负债以及其他政府债务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反映和核算。客观上要求完善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出台权责发生核算的相关会计核算办法和规定,构建一体化政府会计,进一步规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三)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控制,提高报告质量
随着政府预算收支分类改革的逐步深入,预算执行环节控制也更加细化和严格,因此,只有努力提高预算执行水平,牢固树立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新的管理思路,坚持预算编制和执行两手抓,进一步细化的经费指标和项目,防止基本支出经费超标准执行、项目经费列支单位基本支出内容,随意调整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其他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发生,做到财政资金申请、拨付和用款单位账务处理统一规范,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质量。
(四)加强会计核算,夯实编制基础
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施以后,适当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细化并完善了各个会计要素,对加强单位的会计核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务操作中,会计制度的执行和单位的会计核算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公共基础设施仍未能纳入单位会计核算,基建账定期并入“大账”的要求也没有很好地执行。
关键词:监管规则;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国际会计准则应用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5)09-0044-07
一、引言
对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国家来说,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受两套体系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IAS)第39号和巴塞尔体系。自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生效开始,两套体系就存在着差异,但它们在银行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实践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基于已发生损失模型的IAS 39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只允许确认有“客观证据”的信贷损失,这种做法被认为确认减值损失“太少、太迟”。因此,在实践中,IAS 39下计提的准备金,往往不符合信用风险审查和资本充足评估方面的监管要求。
在“双重体系”中,会计师和监管者的视角存在差异。会计和审计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IFRS。但是,负责评估信用风险和实施资本充足管理的银行监管者,不仅要确定银行准备金是否及时足额,而且要在必要时弥补会计和监管要求间的缺口。
在实施IFRS的国家,IAS 39对信贷损失确认是非常重要的。监管者要履行评估信用风险和实施资本充足管理的职责,一定程度上也需要通过保障及时足额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来实现。会计不是贷款损失准备金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唯一要素。除了银行、会计专业人员和外部审计师,银行监管者也有权对减值资产的识别和准备金水平的测量进行监管,他们根据对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和方法的整体评估来判断准备金是否充足。关键的是,监管者通过确保银行及时足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来履行评估信用风险和确保银行资本充足的职责。
尽管IFRS 9已经,但在其2018年生效前,IAS 39将继续作为减值损失确认的指导原则。而且,监管者在 IAS 39下遇到的一些关于准备金计提的问题,在IFRS 9下可能会继续存在。在金融稳定理事会(FSB)、G20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的要求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开展了一个备受瞩目的项目:用预期损失模型替代已发生损失模型来进行减值损失的确认。IFRS 9有望通过更及时、迅速地确认减值损失来更好地协调监管和会计的要求。但新的模型能否达到预期还有待观察。由于新模型的开发进展缓慢,IAS 39“存活”的时间超过了预期,并将在未来几年持续有效,直到2018年IFRS 9生效。这意味着,在贷款损失准备金方面,银行监管者的重要性将正如本文中所讨论的那样持续存在。此外,当前关于准备金计提方面的问题和挑战,在实施IFRS 9后可能仍然存在。
与拥有审慎监管和会计规则方面的技术专长一样,银行监管者拥有的权力、意愿和行动力也是至关重要的。银行监管者应指导银行认识两个体系间的理论和实践差异,在解决各类具体问题中发挥积极作用。评估贷款损失准备金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特别需要敏锐的监管判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s)最近的审查证据显示,银行监管者已经采取了各种监管措施以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银行具备充足的准备金。
全球范围内银行业的最新发展表明了适当准备金的重要性。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有两个:一是欧盟进行的资产质量审查(AQR),二是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关于统一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定义的提议。信贷质量不佳及其造成的损失一直是银行倒闭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6年之后,尽管进行了持续的监管改革和数轮有组织的压力测试、去杠杆化、资产负债表的修复,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和资产质量仍然是银行的关键问题。鉴于准备金计提在确保银行体系安全与稳健中至关重要的作用,应特别予以关注。值得一提的是,BCBS已经开始着手针对国际化银行准备金提取的新监管指南。
本文讨论了会计和监管体系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方面的不同,以及在不同的视角下或在缺乏IFRS的指引下,监管者面临的挑战。这最终转化为――监管者应该如何帮助银行在满足监管要求和资本要求的同时,也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本文旨在为面临这些问题的国家提供有益的参考,同时也为IMF的工作任务提供参考,即:FSAPs、技术支持(TAs)和国家监管。
二、双重体系:IFRS和巴塞尔体系
(一)IFRS-IAS 39
IAS 39“已发生损失”方法。 该方法是为了限制管理层通过设置隐藏的储备金来进行盈余管理。采用IFRS之前,欧洲一些国家的会计制度允许企业累积储备金,作为信用状况恶化时应对损失的缓冲,从而尽量减少盈利波动。虽然“已发生损失”方法有助于缩小利润操纵的范围,但是现行的IAS 39一直被批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太少、太迟”。
作为原则导向的准则,IAS 39留下了大量的判断空间,这可能会导致准备金计提不足,特别是在被滥用时。尽管IAS 39规定了一系列用于支持客观证据的可观测数据,但在一些关键要素上留下了较大的判断余地,如客观证据如何构成、如何更好地估计未来的现金流等,特别是在数据有限的时候,该现象更为明显,导致银行在选择相关客观证据上有很大的自由度。IAS 39承认估计损失时的选择余地较大,并指导机构选择最佳估值。尽管使用经验判断在某种程度上是财务报告的本质,但IASB也提供了有关“客观证据”的更详细的说明和举例,来帮助银行更好地应用IAS 39,并提高准备金的充足性和及时性。
IAS 39要求单个或多个减值事件(触发事件或客观证据)发生时,采用单个资产和资产组来评估和计量减值损失。如果对单个资产无法确认减值损失,可将该资产和其他具有类似信用特征的资产归为一组,按照资产组评估减值损失。资产组评估是一种过渡阶段,一旦减值可以与单个贷款相关联,此贷款将从组合中移除。按资产组评估时允许使用公式法或统计法,但资产组减值损失评估并不能偏离“已发生损失”的原则。IAS 39认为这些损失“发生但未报告”,应与审慎框架下预期未来会发生的信贷损失区别开来。
计量减值损失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于单个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是资产的账面金额与现值的差额。现值是按照该金融资产最初的实际利率(即在初始确认时的实际利率)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而来。在实际中,计量资产组的减值损失,可以使用历史损失经验调整当前的观测值,以得出未来现金流的现值。
计算出的减值损失在损益表中确认。与已发生减值损失相比,预期未来事件带来的减值损失,不管可能性有多大,在损益表中都不报告。在资产负债表中,贷款的账面价值要么直接减少,要么通过使用“备抵账户”反映。
(二)巴塞尔体系
银行监管者在计提信贷损失准备金上更青睐“预期损失”的方法。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I,银行的准备金包括确定的损失(专项准备金)和预期发生的不确定的损失(一般准备金)。专项准备金与确定的贷款损失有关,而一般准备金涉及还未出现但预计将出现的损失,预期损失是通过对经济金融形势、借款人支付能力的评估判断出来的。BCBS(2006)建议贷款减值评估不能仅仅依据既定的规则或公式,还应该加强银行管理层的判断。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应该包括违约的意图、逾期以及其他指示性要素。尽管巴塞尔资本协议Ⅱ没有规定不良贷款(NPL)的具体定义,但隐含了管辖国基于自由裁量权的判断和逾期90天的门槛。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Ⅱ,如果借款人不能向银行偿还债务或是逾期超过90天,就被认为是违约。
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Ⅱ的定义,一般准备金主要是针对那些尚未查明的可能的或潜在的损失。这些准备金有时按照贷款总额的百分比计算,或者通过对较低质量资产使用较高的比例计算,用以反映损失概率的增加。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Ⅱ的IRB,对尚未违约的信用风险敞口,预期损失的计算依赖于对违约概率(PD)和违约损失率(LGD)的评估;对违约的信用风险敞口,基于恢复期要确认额外的非预期损失的原则,银行必须对预期损失进行最佳估计。
准备金的计量直接关系到资本比率的计算。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I,一般准备金可包括在二级资本中,以风险加权资产的1.25%为限;一般准备金是为了涵盖尚未确定的可能的或潜在的损失。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Ⅱ,在标准化方法衡量信用风险的情况下, 一般准备金仍然可以纳入二级资本,也是以风险加权资产的1.25%为限。IRB中没有明确将一般准备金包括在二级资本中的选项;相反,超过预期损失的合格准备金(包括专项准备金和一般准备金)可以结转到二级资本项目中,最多不超过风险加权资产的0.6%。建立专项准备金降低了收入,从而对资本产生不利影响。专项准备金是为了覆盖与当前风险敞口明确相关的预期损失而设立,而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银行吸收非预期损失能力的反映,因此专项准备金不包括在资本中。在计算资本和资本充足率时,准备金不足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尤其是面对压力时,银行可能有低估信用风险、错误分类减值资产和推迟确认损失等方面的动机,以此来避免大量准备金影响业绩、限制关键时刻再融资的机会。
(三)两套体系在哪里相遇和冲突
监管者清晰了解两套体系之间的异同非常重要。鉴于两套贷款损失准备金体系并存,监管者应当了解它们之间的异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以便能够在履行职能时做出正确的决策,并帮助银行弥补在实施两套体系过程中产生的缺口。
这两套体系相似之处很少,但可以共享通用数据。总体而言,两套体系都是为了识别信用风险,即试图准确计量为降低和吸收风险所引起的损失而应预留多少资源。两套体系都允许,有些情况下甚至依赖经验和专业判断。BCBS(2006)和IASB(2009)均希望双方能共享通用数据,这些数据包括常见的信用风险等级、历史损失率、组合评估时组合贷款的标准以及用来估计信贷损失或调整历史损失率的观测数据。
基于已发生损失的IAS 39和基于预期损失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概念和操作层面上。在IFRS框架下,银行应根据对损失事件发生或IAS 39中定义的客观证据的评估来计量减值损失。在巴塞尔资本协议Ⅱ中,除了专项准备金,其他信贷损失的确认均是基于预期损失的概念,需要综合评估经济金融状况以及借款人的支付能力。通过两套体系所使用的不同术语,即“减值损失确认”(会计术语)和“信用损失准备金计提”(审慎术语),大致可以表示两者之间的差异。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减值损失确认是为了确保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在报告期内得以客观表述。在某种程度上,会计主要是报告过去的情况(根据目前的情况进行更新)。从这点来说,IAS 39已履行了其在财务报告中的作用,甚至有助于减少盈余管理。尽管如此,只记录由过去事件和目前情况下发生的减值损失的会计理念被监管界质疑,部分出于对质疑的回应,IFRS 9规定预期信用损失在损益表中确认。
相比之下,巴塞尔体系下审慎准备金计提要求更侧重于使银行有足够的资本来应对风险,从而确保银行的安全和稳健。根据这些方法,银行监管者应评估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政策和做法的有效性,确保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足额、及时计提。鉴于风险因素处于资本框架的中心,其重点关注的是银行持续经营和偿债能力等问题。因此,巴塞尔体系倡导预测和估计尚未发生但有较高概率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的前瞻性方法是符合逻辑的。在这方面,巴塞尔资本协议Ⅱ的IRB明确包含了预期损失的概念与计算方法。
这两套体系基于不同的视角,最重要的结果是:审慎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方法比IAS 39要求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更高。主要原因有:一是两种方式下考虑的信息范围不同;二是实施IAS 39的银行各自的判断不同;三是有时缺少应有的审计监督。尽管如此,处理两个不同水平的准备金是实施IFRS国家面临的最常见和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三、新信贷损失确认会计框架―IFRS 9
已发生损失模型的会计方法在监管界并不流行。如前面所说,在IAS 39下实施的已发生损失模型,一直被认为确认减值损失“太少、太迟”,并具有顺周期性。因此,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在FSB、G20、BCBS的敦促下,开展了预期损失模型替代已发生损失模型的项目。
2009年,BCBS表达了监管方对新信贷损失确认模型的期望。BCBS了“替代IAS 39的指导性原则”,确认了监管方对新信贷损失确认模型的期望,即新模型需要“考虑完整经济周期中的损失经验,反映投资组合在整个生命期内的预期损失;包含更广泛的可用信用信息;允许早期识别和确认损失。”在2012年写给IASB的信中,BCBS再次重申了该立场。
根据IASB最新的IFRS 9(于2014年7月),信贷损失确认将是前瞻性的,而非依赖于客观证据的发生。预期损失模型将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关于预期信用损失和信用损失预期变化的信息。重要的是,与IAS 39只允许应用过去和现在的信息对未来现金流进行估计相比,IFRS 9允许使用更广泛的信息,包括对未来信用损失的预期。
根据IFRS 9,信用损失的计量分为不同的阶段,即12个月和生命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在所谓的第1阶段,确认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当资产遭遇“显著的信用风险增加”,就进入第2阶段,对生命期内的预期损失进行评估和计量。
IFRS 9不强制或推荐特定的计量方法。它只是规定,对12个月和生命期内的预期信贷损失的计量应该反映:一是通过评估各种可能的结果和概率,加权计算出一个公正的金额;二是货币的时间价值;三是无须过度的成本或努力即可得到合理、可支持的信息。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该方法允许银行使用历史损失率(根据当前合理、可支持的预测进行调整)和违约概率进行计算,并可以利用其现有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和计算审慎准备金的部分模型矩阵。
新方法还需要大量的判断。特别是,要运用判断来确定是什么构成了“显著增加的信用风险”以及何时将资产从第1阶段转移到第2阶段。尽管如此,IASB要求银行披露所用的假设和不同时期备抵余额变化的原因,以限制盈余管理。
虽然新办法具有前瞻性,但仍有缺点。例如,在第1阶段使用12个月而不是更长的时间跨度,可能导致准备金不足。因此,这种方法是否会带来准备金的预期增长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由于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项目的复杂性和缓慢进展,IFRS 9的生效日期已从2015年1月1日推迟至2018年1月1日。在IFRS 9生效前,IAS 39将继续作为计提准备金的会计准则。因此,在此期间,监管者必须继续面对IAS 39和巴塞尔体系的共存和冲突问题。
四、对监管者的启示
(一)平衡会计和监管体系
1. IAS 39实践。面对既存的双重体系以及观点立场的分歧,监管所面临的挑战之一就是如何确保实施IFRS的国家同时遵循两个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清晰的监管权、执行力和意愿以及审慎领域之外的监管延伸均是必要的。尽管确保财务报告符合IFRS是管理层和外部审计师的责任,但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有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并可为资本充足评估提供良好基础,从这一角度出发,监管者应助推IFRS的统一实施。同时,关于IAS 39,监管者还应发挥的重要作用是,确保贷款损失准备足以满足健全的信用风险评估和资本充足率评估方面的监管要求。
从监管者的角度来看,银行遵循IAS 39,可能不会计提充足的准备金。上文已经提及,银行遵循IAS 39的同时,可能忽略其贷款损失准备是否足以应对经济下行的状况。
为达到健全信用风险评估与资本充足评估的目的,当银行在实施IAS 39被认为准备金计提不充分的情况下,监管者应介入敦促其计提额外的准备。银行监管者致力于推进稳健审慎的信用风险评估,这种评估建立在有效的信用风险模型、抵押物实际价值评估以及审慎的承保政策和实践的基础上。鉴于IFRS的管辖权,监管者应具有权利和能力,在IFRS下减值准备计提不足以达到审慎监管目的时,为贷款损失预留额外的资源。因此,实施IFRS之后,继续保持审慎准备金体系是有益的。至少,这个体系可以为IFRS下的减值损失估值提供参考和检验值。
监管者的积极作用被BCBS所青睐。BCBS一直明确并坚定地强调监管责任在以下情况下的重要性: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和资产评估过程、确保充足的贷款损失准备、准确评估信用风险敞口和资本充足等。根据BCBS《稳健的信用风险评估和贷款估值》(2006)、《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2012)以及巴塞尔资本协议Ⅱ第二支柱(2006年)等指导方针,出于审慎目的,如果监管者认为准备金计提不足,那么他们有权利和义务要求银行重新评估并提高准备金至适当的水平。
在贷款损失准备这个领域,仅有独立甚至复杂的规则体系是不够的,还应有良好有效的监督作为补充。事实上,正如维纳尔斯和菲克特(Vi?als和Fiechter,2010年)所指出的,当规则手册变得越来越详细和复杂,执行规则所要求的监管方法和技巧将变得更具挑战性。
监管者需要具有应对准备金不充足的意愿、能力和监管权力。为实现有效监管,将准备金监管权力纳入国家立法或监管报告规则中十分重要。这样,监管者在必要时能有效地干预和约束有问题的银行。
监管者也应该有业务上的独立性和问责制。除了被赋予必要的权力,还可以通过保持监管者业务的独立性、提供足够的资源和适当的培训等途径来提高监管能力,尤其当贷款损失的估计受两种不同的方法指引时。
监管能力的另一个方面是监管判断和专业技术,这对估计贷款损失准备尤其重要。会计和监管方法都需要运用判断和假设,这被认为是可靠评估信用风险和贷款损失所必需的。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是贷款审查和贷款损失确认计量的本质,但监管者仍应能预测到,在制定执行银行间及类似资产间统一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政策、使用专家判断基于不同的假设和估值进行个例决策时所面临的挑战。
监管者应该了解协调准备金计提规则的一些关键问题。例如,当对资产合并评估减值时,IAS 39与巴塞尔资本协议Ⅱ对资产组合的标准相似,这包括:违约概率或信用等级、贷款类型、地理位置、抵押物类型、期限和逾期状态。另外,IAS 39中分组评估的历史损失率校准信息也可以用来计算巴塞尔资本协议Ⅱ中LGD比率。这些可以在运用两套体系时发挥协同增效效应。但监管者应注意到IFRS是基于已发生的损失,与巴塞尔资本协议Ⅱ下预期损失的准备不同。
2. IFRS 9比IAS 39更接近审慎标准,并可能使得信贷损失被更多更早地确认。新方法具有明显的优势。从监管角度看,对预期损失的提前确认,将减少银行在上升时期对高估利润以股息和红利形式分配的可能性,其结果将有利于资本充足评估。从财务报告角度看,新的方法中加入了提高披露水平的要求,这将为投资者提供有关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方面更加透明、及时和相关的信息。但是,IFRS 9还是不包括非预期信用损失,这部分将继续包含在资本中。如前所述,当IFRS 9实施后,若银行准备金仍被认为不充足,监管者需介入并提出额外的要求。
采用IFRS 9还具有运营效率。监管者应注意到:由于两个模型之间的紧密联系,为符合监管规定所建立的基础设施以及搜集的数据,同样可以成为新会计框架下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这会带来运营效率。考虑到IFRS 9已经制定完成,除了帮助银行正确执行IAS 39之外,监管者也应开始专注正在过渡到IFRS 9的银行。
但是,IFRS 9尚未满足监管者和投资者的需求。IFRS 9旨在提供客观信息,反映金融工具在报告日的经济特征。IASB预计实施IFRS 9后准备金余额会增加,因为取决于监管者基于资本评估背景下对损失准备是否充足的判断。上述内容肯定了新会计时代准备金计提中监管的作用。
基于以预期损失模型为基础的会计框架的出台,BCBS正在研究新的监管指引。监管者可能需要重新评估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之间的关系,修订或制定相应的监管要求以适应新变化的会计内容。
(二)平衡准备金计提和资本要求
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Ⅱ,有关准备金的规定旨在确保资本充足水平足以覆盖银行的信用风险。在此框架下,未来的贷款损失被分为两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总的来说,资本应提供足够的损失吸收能力以满足持续经营的需要,并足以刺激其所有者去监控银行风险。与此一致,由信用风险引发的非预期损失,需要用资本直接覆盖。预期损失(坏账概率乘以给定的坏账损失)则是银行决定如何组合一般准备金和专项准备金的标尺。
出于资本评估的目的,对预期损失准备金进行估值是有意义的。一方面,根据巴塞尔协议Ⅲ,如果专项准备金和一般准备金的组合少于预期损失,差额部分可能需要由额外的资本来进行补充,这部分补充资本必须从一级资本中扣除。另一方面,如果专项准备金和一般准备金超过预期损失,措施则相对保守――只有一般准备金达到一定的阈值,才可以被加入二级资本,因为这部分准备金与任何识别的损失不相关联,并能更容易地获取。
面对贷款损失覆盖不足,监管者可以使用两个工具,即增加准备金或增加资本。应该使用哪种工具呢?一般情况下,监管者会要求更高的准备金,而不是增加资本充足率,因为后者往往会高估资本。这是BCBS推荐的方法(2006),也是几个亚洲国家和地区(如韩国、菲律宾、新加坡、泰国、中国香港和中国)使用的方法,即当实施IFRS所计提的准备金被认为不充足时,监管者要求增加准备金。应该指出的是,监管者要求的补充准备金不列入损益表,而是作为储备来进行报告。
(三)实施IFRS国家中常见的准备金计提问题
在实施IFRS的国家中,监管者面临着实际的准备金计提问题。大多数问题源于对IFRS缺少指引或指引不足,需要采用监管措施和政策以填补空白。例如,由于IAS 39缺乏指引,监管者要制定政策以帮助银行确定坏账核销规则和标准。监管者可能还需提供如下指引:一是准确确认和披露NPLs和允许延期偿还的贷款(forborne loans);二是识别NPLs和减值之间的常规联系;三是正确确认和报告NPLs利息;四是设定抵押物估值的具体要求并定期更新;五是审慎处理重组贷款。表1总结了IAS 39下所遇到的准备金计提方面常见的问题。
五、总结和结束语
监管者在评估信用风险和强化银行资本充足率方面的重要作用是确保及时、足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当实施IFRS计提的准备金被认为不足时,可能意味着需要计提额外的准备金。根据目前“双重体系”制度,IAS 39中以已发生损失为基础的减值损失确认模型,往往导致确认的减值损失“太少或太迟”,因此并不总能满足在前瞻性资本充足评估框架内估计信用损失的监管预期。这个问题可能会持续到IFRS 9取代IAS 39。
银行监管者具备能力、意愿以及平衡审慎和会计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这一点至关重要。除了在必要时要求额外的计提准备金以外,监管者还应当强化审慎的准备金计提做法以纠正不当的激励措施和银行经营模式。在此过程中,监管者应当认识到准备金和资本所起到的不同作用以及二者之间的联系。因为没有适当计提准备金的资本会产生资本虚增的风险,因此作为缓解减值损失增加的方法,计提更多的准备金相对于更高的资本来说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社会调研报告
××县是一个典型农业大县,农村人口达33万,占全县总人口的85%。近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特色农业大县”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服务领域拓展到农村,大力开发农村实用人才,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健全机制,形成开发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的合力
开发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因此,我们从建立健全机制入手,形成开发合力。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全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乡镇政府负责、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工作格局。县成立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乡镇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
二是建立政策机制。去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以及培养、选拔、使用农村实用人才的一系列措施。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投入为补充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机制,县、乡(镇)两级财政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基金。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培训机构,拓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渠道。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投资,对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科技推广等各类项目的培训经费,要实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使其真正用于农村实用技术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积极鼓励农村实用人才以技术、资金入股,兴办股份制经济实体。大力支持农村实用人才承包、租凭企业。农村实用人才兴办经济实体,承包经营企业的,可优先获得生产贷款、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农村实用人才可优先评定农民技术职称,作出突出贡献或获得科技成果的,可破格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可推荐参加各类专家的选拔;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奖励专项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农村拔尖人才给予奖励。对选拔为县农村乡土拔尖人才的,给予1200元的资料补贴等等。
三是建立责任机制。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我们通过划分各部门的职责,建立职责分明的责任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履行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的指导、协调、选拔、管理等工作职责。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素质。宣传部门主要负责推广农村实用人才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财政、扶贫、移民等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发资金的支持力度。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负责开发青年、妇女人才,使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展现青春和巾帼风采。
二、打造环境,营造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着力打造环境,促使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
一是规范选拔环境。为了规范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工作,我们制定出台了《××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县乡土拔尖人才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暂行办法》对农村实用人才选拔的对象、范围、条件,以及选拔程序、管理制度和享受待遇给予了明确规定。根据这两个《暂行办法》,近几年我们选拔了2名省管农村乡土拔尖人才、1名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7名市管农村乡土拔尖人才、11名县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60名县管农村乡土拔尖人才。
二是营造舆论环境。为了营造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我们采取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的事迹,在全县营造了“尊重农民劳动、尊重农民创造、尊重农村人才”的良好氛围。我们在每届农村乡土拔尖人才选拔结束后,举行隆重的仪式为他们颁发证书,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事迹。2004年,我们与电视合开办专栏,集中宣传了拔尖人才的创业史和取得的业绩。这对进一步激发拔尖人才的斗志,更好地发挥领头作用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同时,我们在农村实用人才的开发过程中,注意发现典型,用典型的创业史感染人,用典型的事迹打动人,取得了良好的辐射效应。郭家坝镇王家岭村柑农谢宗华,今年58岁,他身残志坚,相信科技,大胆探索,成为闻名全县的柑桔专家,被市、县命名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通过对他的宣传和他对科技知识的传播,激发了全县柑农科学种柑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了“××脐橙”品牌的质量。
三是优化管理环境。为了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我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状况,2004年我们会同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统计局等单位,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配合各乡镇,深入到全县186个村,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县农村实用人才进行了全面普查,按照种植业、养殖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加工业、其他服务业、民间艺人等8大类进行了分类统计,对每一大类又细分为若干小类。通过调查,比较详细地掌握了全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状况。通过调查,全县共有各类农村实用人才9127名,回乡大中专生2026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2299名。为了让这些农村实用人才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根据调查的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了专题调查报告,提出了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建议,县委办全文转发全县参阅。同时,我们将调查取得的资料汇编成《××县农村实用人才资料册》印发全县,并将全县农村实用人才按门类建立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
三、积极引导,构筑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作用的舞台
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是开发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的最终目的,为此,我们紧紧抓住使用好农村实用人才这个环节不放松,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这个主旋律,积极引导,构筑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作用的舞台,让农村实用人才大有作为。
一是让农村实用人才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农村实用人才围绕县委“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经济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有力的促进了专业村的建设。县管乡土拔尖人才、杨林桥镇白鹤洞村农民秦学全,自学蔬菜种植技术,带头示范,并引进谷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当地建起了一座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容积300多立方米的冷库,使该村成为远近闻名的蔬菜专业村,目前全村蔬菜种植面积达到4500亩,实现商品量6000余吨,出口2000余吨,蔬菜单项实现收入500余万元。
[关键词]财务报告 缺陷 改进措施
一、我国财务报告的应用目标
财务报告是紧紧围绕着财务报告的目标而制定的。因此,明确了财务报告的目标也就了解了我国财务报告制定的理论依据。在我国2006年重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这将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二、我国现行财务报告的缺陷
我国的财务报告体系经历了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财务报告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滞后于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其局限性也已逐渐显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有效地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现行财务报告采用通用型的财务报告模式,无法多方面地满足信息使用者差异化的需求。通用标准的财务报告模式虽然使得企业能够把财务信息有效地传递给使用者,但是却无法解决不同使用者信息需求上的差别和使用上的差别这一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内外出现了大量不同的信息使用者。这些特定的使用者已经不满足于通用的财务报告了,随着新的会计环境下财务分析职业的兴起,市场和财务信息使用者正在呼唤财务报表以外的某些特定需要的差别报告。
2.现行财务报告的财务信息主要以历史成本作为基础,存在滞后性,不能很好地提供有前瞻性和预测性的信息。现行财务报告提供历史信息,虽然能够真实可靠的描述企业过去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是财务报告使用者往往更希望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情况。因为此时的决策是作用于未来的,企业未来发展的信息比历史信息更加重要。
3.无法满足信息的时效性需求。现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无法达到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性要求,披露的周期、时限过长,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要求是在年度末4个月内报出,而中期财务报告要求在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报出。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两个月的时间期间内企业的财务状况完全有可能发生巨大的变化。
4.无法满足信息的可靠性需求。从企业的管理层到财会人员都希望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出良好的企业经营业绩,会计人员编制会计报表主动或被动的就使得会计报表带有粉饰的色彩。为了合理地反映收入与费用的关系,报告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果,在期末,企业要根据配比原则进行大量的调整和转账处理,虽然对财务数据的处理是以发生交易事项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但是由于这种转账和配比处理带有主观性,因此为粉饰报表提供了空间。
三、现行财务报告的改进建议
1.扩大信息披露的内容与范围。(1)在历史信息的披露基础上,增加预测性的前瞻信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投资者都急需获得相关预测信息来分析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趋势,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所以,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情况,在编制报表时于上年、本年的基础上添加下年预测数据。现行财务报告还应尽量利用文字或数字在报告附注、招股说明书等处披露一些前瞻性的信息。(2)尽可能多披露与企业相关的非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包括前景信息、经营业绩信息、有关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信息、企业管理当局的分析评价、偿债记录、企业收益质量信息、企业员工素质的信息等。充分的披露这些非财务信息,将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经营思想,弥补财务信息数据的不足。(3)增加相对值信息,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现行财务报告大部分都是以绝对值来揭示信息的,虽然符合报表间相互勾稽的要求,但不便于纵向比较,不具有可比性。(4)增加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约束尚不健全,导致我国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下,在财务报告中往往不对社会责任进行披露。增加社会责任的披露,一方面可以使企业清楚自身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了解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另外,这些信息的披露能够使信息使用者对企业更加了解,使其做出正确的决策。
2.建立多元化的报告体系。(1)由及时性报告方式向实时性报告方式转变。现行财务报告是采用定期(年度、季度、月度)披露的,因此,报告信息与信息发生之间存在一个时间差。如年报在下一年的4月前报出即可,中期报告则在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报出,时效性较差,很难满足使用者决策的需要。所以,企业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快速信息,使实时报告成为可能。(2)由通用型的报告方式转向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的报告方式。现行财务报告是按照统一的标准提供的,现行财务报告只能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一般的、共同的相关信息,却不能满足投资者的个性化的需要。所以,报告的提供者应考虑采用交互式按需报告、按需定制的报告方式。
参考文献:
[1]杨胜荣,于莉.现行财务报告的缺陷及改进建议[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6,(09)
[2]杜志清.现行财务报告的缺陷分析和改进建议[J].科学之友(B版),2007,(12)
[3]于静,张林.现行企业财务报告的改进分析[J].商业经济,2008,(03)
[4]马梅芝.财务报告存在的缺陷及改进建议[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8,(09)
[5]彭喜斌.新会计准则体系下财务报告的缺陷及改进[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6,(05)
[6]冯淑霞.企业财务报告的改进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01)
[7]张伟利.论现行财务报告体系的局限性及其改进[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4,(02)
关键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采掘活动 概念框架
一、背景介绍
能源是各国家或地区最为关注的战略资源,能源问题一直是制约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在全球资本市场上,从事矿产和石油天然气相关活动的企业已经构成其重要组成部分。世界500强企业中与煤炭、石油、天然气勘探、评价、开发和生产相关的企业将近70家,约占总市值的20%。与其他行业相比,采掘业蕴含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例如在勘探过程中,企业不具备充分的资料和数据,以判断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储备是否能够顺利开采,并且也不清楚是否能够在开采和销售过程中产生未来现金流量净流入。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具有高投入、高风险、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
根据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采掘活动相关的资产或负债未能得到合理体现。例如,关于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勘探、评估、开发以及生产方面的会计处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其排除在《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之外,尽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明确了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费用的会计处理,但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仅仅是一个过渡性的准则,该准则允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使用其现行的会计政策对这些费用进行会计处理。由于这些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现行会计处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本原则之间存在差异,而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缺乏相应指南,这些因素导致采掘活动相关会计处理在实务中存在较多不一致,使得采掘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降低了这些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为分析、解决采掘活动中存在的财务报告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4年成立了采掘活动会计处理研究小组,成员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挪威、南非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该研究小组在研究过程中得到了来自采掘业企业、审计师、监管机构、分析师等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帮助,并获得了矿产储量国际报告标准委员会、石油工程师协会、石油天然气储备委员会以及联合国关于化石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协调特设小组等行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要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如何估计已探明的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源数量及其分类;矿产和石油天然气不动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矿产和石油天然气不动产如何计量;应当披露采掘活动的哪些信息等。
2010年4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基于采掘活动会计处理研究小组的研究成果和建议,了讨论稿《采掘活动》。该讨论稿的意见征求期截止于2010年7月30日。2010年10月,IASB在理事会会议上结合收到的反馈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讨论,但未做出任何决议。
2011年10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第20号――露天矿产在生产阶段的剥离成本》,用于解决剥离成本的会计处理问题,但是对于一般采掘业企业在生产前的采掘活动会计处理无太大帮助。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计划将采掘活动项目纳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议程,并为采掘活动制定一项全面综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替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但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为全力应对此次金融危机,而延缓了采掘活动相关准则的制定工作,将采掘活动项目作为一项长期项目,与无形资产准则项目共同研究。
二、采掘活动会计处理主要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希望通过制定一项独立的财务报告准则,为采掘活动提供统一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模式。
(一)关于采掘活动项目的范围和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10年讨论稿中确定了采掘活动项目的范围,即考虑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行业采掘活动相关的财务报告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确定财务报告模式的基础。
关于如何开展采掘活动项目的研究,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进行一项单独的采掘活动项目;二是将采掘活动并入其他行业的相关活动中一起研究,例如医药或高科技行业的研究开发活动等。
支持第一种观点的人士对于采掘活动项目的范围有两种意见,一是将矿产的采掘活动与石油天然气的采掘活动放在单独一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予以规范。他们认为,矿产与石油天然气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即使矿产与石油天然气之间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也不是关键性的;并且,矿产与石油天然气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规定,能够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比的会计信息,这有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二是将矿产的采掘活动与石油天然气的采掘活动分开在不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予以规范。持该意见的人士认为,矿产与石油天然气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是不同的,例如两者特性不同而对两者的价值评估有不同影响,进而风险和不确定性也不同。因此,他们认为不能对矿产与石油天然气 “一概而论”。
支持第二种观点的人士认为,采掘活动与其他行业的活动具有相似性,尤其是医药行业或高科技行业的研发活动,而且单独为采掘活动制定一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目前制定准则的思路不一致,因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一项准则的依据是原则导向,而不是针对具体行业。为此,支持第二种观点的人士提出了两种建议。一是对无形资产指南进行更大范围的审议,使其能够对采掘活动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进行考虑;二是对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有限修订,使其能够适用于采掘活动,并考虑与概念框架可能存在的不一致之处。
(二)关于资产确认
采掘活动会计处理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是否应当确认一项与采掘活动相关的资产以及何时确认该项资产。如果与采掘活动相关的支出符合资产确认标准,则相应资产应当在财务状况表上有所体现,并通过逐期摊销或减值的方式影响当期损益;反之,相关支出则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这对当期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采掘活动相关资产的确认,对企业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的考量影响较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是一个过渡性的准则,该准则允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使用其现行的会计政策对这些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中对采掘业财务报告缺乏统一指南的情况下,实务中存在许多不同的会计处理。例如,一些企业将勘探和评价支出在发生当年全部费用化。有些企业获得勘探权后,将相关的直接费用(材料费、调研费、钻井费、合同订立费、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等)资本化。有些企业在项目早期阶段除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以外的勘探和评价成本在发生当期费用化。还有些企业仅当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才将勘探和评价支出资本化,否则全部费用化。
在2010年讨论稿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工作人员建议根据当时概念框架中资产定义要素(由过去事项导致的、预期能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企业控制的资源)和确认标准对采掘活动中涉及的资产进行确认。根据这一思路,在勘探和评价阶段所发生的所有成本应当在无形资产(矿产许可证)中予以资本化。但有研究者反对该建议,因为未来经济利益不能确定,所以不能满足资产的定义。
此外,采掘活动相关资产的确认还应当考虑选择恰当的计量单元(unit of account)。计量单元确定了相关资产或负债在财务报表中单独或组合确认和列报的水平。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0年讨论稿认为,在选择采掘活动计量单元时应当考虑的两个因素,一是地理界限,如单独的矿区、单独的地质区域、单独的国家等;二是可被确认为单独一项资产的组成部分,如法律权利、涵盖储量和经济价值的产权信息等。
(三)关于资产计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行的概念框架中提供了四种类型的计量基础,即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以及现值,但是概念框架并未提供如何在这些计量基础中进行选择的指南。
财务报告中计量基础可以广义地划分为现行价值(current value)和历史成本两类。资产的现行价值基于出售或者继续使用该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财务报表使用者,例如证券分析师、贷款人等,需要评价企业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现行价值满足了其投资决策的信息需求。但财务报表编制者和使用者同时也都很关注现行价值对矿产和石油天然气的估计,是否能够满足如实反映的要求。因为在确定矿产和石油天然气的现行价值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至关重要,而这些方法和假设的确定存在较大主观性。
尽管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在非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可以成本计量,后续计量时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者重估模式,但实务中非金融资产很少采用重估模式。现行采掘活动实务中,企业应用的历史成本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成功法,另一类是完全成本法。由于历史成本被认为是可验证、客观的计量,采掘业企业在采掘活动中最常用的计量基础是历史成本,包括取得勘探、采掘权利的成本,与评估采掘可行性和商业价值相关活动有关的支出等。历史成本如实反映了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在取得、勘探和开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较好地体现了企业管理层的受托责任,但是历史成本却难以合理衡量企业经营业绩,因为收益是通过按照当前价格计算的收入与按照历史价格计算的成本配比之后得到的结果,只有当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相等时,矿产和石油天然气的历史成本才能提供对评估矿产和石油天然气未来现金流量有用的相关信息。
针对现行价值和历史成本自身存在的不足,有反馈意见者建议采用混合计量的模式,当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时,企业采用现行价值来计量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否则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但该建议也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在资产性质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前后采用了不同的计量属性;二是容易引起盈余管理,企业存在利润操纵的空间。
(四)关于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通过调查发现,关于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的披露主要集中于附注、管理层评论以及监管机构的披露要求,而未体现在财务状况表、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10年讨论稿中提出,应当明确采掘活动的披露目标以及基于该目标所必要的披露要求,除重大会计政策的披露、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之外,还应当披露企业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价值增量信息、对当期业绩的影响、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性质以及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程度。
三、采掘活动项目评述和相关建议
2011年7月,为响应二十国集团(G20)峰会的要求,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过程中进一步增加新兴市场经济体参与度,并进一步增强新兴经济体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立了新兴经济体工作组。新兴经济体工作组通过积极整合全球新兴经济体的会计资源,实现主要新兴市场经济体之间以及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沟通的定期化、制度化,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的成立和运行将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更加关注新兴经济体特有的会计问题。这将有助于推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新兴经济体的广泛应用和一致执行,提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全球公认性,进而促进实现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
2014年,考虑到采掘活动在新兴经济体国家或地区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对该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中国、俄罗斯、南非、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沙特、土耳其等一些新兴经济体国家或地区希望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能够尽快将采掘活动从研究项目转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议程项目,建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加快采掘活动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这些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负责采掘活动项目的理事进行了沟通交流,对采掘活动会计处理中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讨论。
(一)关于采掘活动项目的范围和研究方法
矿产行业与石油天然气行业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即使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也不是关键性的;矿产行业与石油天然气行业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规定,能够提供更加可比的会计信息,这有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而且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过程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不会根据每一个行业制定相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是综合考虑相同业务的会计处理。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较优的做法是通过一项单独的采掘活动项目,规范矿产行业和石油天然气行业的会计处理。
(二)关于资产确认
根据2015年最新工作计划,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即将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在该征求意见稿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调整资产定义――资产是因过去的事项而由企业控制的现时经济资源。其中,经济资源是能够给企业带来潜在经济利益的权利。新的资产定义中涉及四个关键因素:一是权利;二是潜在经济利益;三是过去的事项;四是控制。上述四个因素中,最为核心的是权利,即资产应当是企业所拥有的一项权利。笔者建议,根据2015年新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中修订的资产定义,综合考虑新的资产定义对采掘活动相关资产确认的影响,并与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保持一致。
(三)关于采掘活动相关资产的计量
如果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就会产生首日利得或损失,即交易价格与初始计量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问题。即使企业不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而使用其他现行价值计量基础,也会产生首日利得或损失的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0年讨论稿并未倾向于历史成本模式还是现行价值模式。因为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现行价值中较多主观判断因素,因此,结合各国家或地区现行实务做法,笔者建议采用历史成本模式对矿产和石油天然气资产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即将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中专门研究了计量单元。该征求意见稿将计量单元视作适用确认和计量要求的一组权利和义务。原则上,每一项权利或义务都应当作为单独一项资产或负债。但出于会计核算目的,有可能将相关的资产和相关的负债作为单独一项资产或负债,即计量单元。这些新的界定将对采掘活动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产生影响。考虑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将计量单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概念框架的研究范围,笔者建议,应当全面考虑计量单元的问题,而不是对于每一项准则中涉及的计量单元问题单独研究。Z
参考文献:
1.IASB.Extractive Activities.Discussion Paper DP/2010/1.
2.IASB.Emerging Economies Group.Draft Paper on Accounting for Extractive Activities,2014.
3.IASB.A Review of the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Reporting.Discussion Paper DP/2013/1.
摘要:分部财务报告衍生于企业财务报告,是对合并会计报表的必要补充。与多数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研究过于滞后,制定和颁布分部信息披露的具体会计准则已成当务之急。本文从报告分部的划分标准、应报告分部的确定、分部财务报告的内容等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编制提几点建议。
关键词:分部财务报告报告分部划分标准应报告分部确定
现代证券市场是建立在信息披露制度之上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投资者作出合理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在企业已出现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全球性发展趋势的当今,从总体上反映一个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括情况的合并报表,虽然可以展示集团的全貌,但它的高度概括性必然带来其无法披露细节信息的局限,合并报表掩盖了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差异,隐匿了集团中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各个分部的盈利能力、发展速度、承受风险的能力和承受风险的程度等有用信息,致使财务报告用户无法据以满足其有效决策的需求。为弥补合并报表的先天不足,需要对合并信息进行分解披露,国际上通行的对合并信息进行分解披露的途径之一便是编制分部财务报告。本课题拟就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部财务报告作一些探讨。
一、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现状及国际比较
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影响,分部信息的披露即是如此。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分部信息的披露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完全的自愿披露阶段(1994年以前)。在1994年以前,由于证监会没有公布正式的定期报告内容和格式,因而是否披露分部信息完全取决于各上市公司。在披露分部信息的上市公司中,披露的程度和范围存在很大的差异。(2)指导性的自愿披露阶段(1994年—1995年)。1994年1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以下简称《准则第二号》),对公司的分部信息做了模糊的定性描述要求,但并未做出强制性披露的规定。在这一时期,已有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分部信息来传递对它有利的信息。(3)半强制披露阶段(1996年—1997年)。1995年12月,中国证监会了对《准则第二号》的第一次修订稿,在以附件形式颁布的《财务报表附注指引》中规定了分地区、分行业资料的披露格式,要求公司按行业和地区分类提供前后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税前利润和净资产信息,并且要求对集团内分部间的交易结果予以抵消。(4)1998年开始,强制披露阶段。1997年12月,中国证监会了经再次修订的《准则第二号》,对分部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只要求披露行业分部信息,不要求披露地区分部信息;二是披露的指标只规定了分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三项,不再要求披露分部税前利润和净资产信息。1998年12月的《准则第二号》修订稿对分部信息的披露要求未作改变。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也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编报分部财务报告的要求,规定公司编制“利润表”附表2“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年报),并要求公司在该附表中按行业和公司所在的地区披露营业收入、折扣与折让、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或亏损、资产总额、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等十三项指标。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制定和颁布专门规范分部信息披露的具体会计准则。
美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的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居世界领先地位。早在1939年,美国就已经鼓励企业对国外经营分部作单独的披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69年对在美国证交会登记的公司提出披露行业信息的要求。1976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公布了第14号准则《企业分部的财务报告》,要求企业披露行业分部信息和地区分部信息。以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陆续了第18号准则(1977年)、第21号准则(1978年)和第24号准则(1978年)等一系列与分部财务报告有关的准则:第18号准则要求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用于分部财务报告;第21号准则要求公众持股的上市公司按行业、国外经营、主要客户和出口销售披露分部信息;第24号准则规定企业免于编报分部信息的几种情形。这些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为美国企业分部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提供了指南。1991年4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理事会成立了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经过三年的研究,该委员会完成了综合报告《论改进企业报告》,有不少篇幅涉及分部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该综合报告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美国有关分部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和走向。
英国是最早提出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国家之一。1965年,英国的股票交易所率先要求上市公司编制分部财务报告,披露分行业的营业额和利润额以及分地区的营业额;1967年,英国公司法首次作出公司应披露分部信息的法律规定;1990年,英国原会计准则委员会综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和股票交易所的要求,了标准会计实务说明书(SSAP)第25号《分部报告》,要求企业增加披露行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净资产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81年了第14号国际会计准则《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要求证券公开上市的企业和其他经济上重要的单位按行业和地区分部报告财务信息。而后,该项准则经修订后于1997年公布,把提供分部信息的范围限定在“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上市的企业,和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其权益或债务证券正处于发行阶段的企业”。
其他许多国家和组织也有披露分部信息的要求或建议。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有类似于美国的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欧盟国家有类似于英国公司法中关于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规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披露分部信息的建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也对披露分部信息予以支持。
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已越来越大,呈现出跨行业、跨地区、甚至跨国家经营的趋势,为分部财务报告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同时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极大分离,使大量的财务报告用户只能以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为其决策的基本依据,随着投资者理性程度的提高,投资者和其他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分部信息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的研究滞后了。当务之急是制定和颁布一项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具体会计准则以规范上市公司和其他多元化企业或集团的分部信息披露。以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对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几点建议
(一)关于报告分部的划分标准
分部财务报告是指企业集团对其内部按一定标准划分的披露重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解信息的报告。分部的划分和确定是分部财务报告的基础。虽然分部的划分可有行业、地区、客户、组织结构、独立核算单位、生产线、主要产品以及法律实体等多种标准,但由于按行业和地区提供的分部信息最能深入说明一个企业的机会和风险,因而行业和地区的分部信息最受用户关注。
行业分部(“businesssegment”,译为产业分部),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主要是对企业外部的客户,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劳务,或者不同类别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各个组成部分。由于产业结构几乎是影响所有企业机会和风险的关键因素,故此项信息特别有用。
地区分部(geographicalsegments),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在特定经济环境中从事提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它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报酬不同于企业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部门。由于不同地区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等等,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而,按地区分部提供的信息,将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的机会和风险。
我国现行规定对报告分部的划分偏重于行业分部标准。《准则第二号》只要求披露行业分部信息,不要求披露地区分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附表格式则以行业分部为第一级分部,以地区分部为第二级分部。我们认为多数上市公司一般是按行业进行管理并编制内部财务报告的,其按行业提供的分部信息最能反映实际经营状况,故以行业为标准划分分部是恰当的。但也有一些从事多种经营的上市公司,并不按行业设计管理体制和报告体系,而是按地区来设计管理体制和报告体系,对这样的公司要求其以行业为标准披露分部信息则并非最为恰当,因为这一做法会增加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工作量和编制成本,同时也不一定符合财务报告用户的信息需求。我们的观点是,当企业的内部财务报告体系是以地区为基础划分分部时,如果以地区为标准划分分部能更好地反映一个公司面临的机会和风险,公司应按地区分部对外提供分部信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分部财务报告准则时,应有一定的灵活性,对第一级分部的划分,除规定行业分部标准外,还应增加地区分部标准,企业在编报分部财务报告时可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第一级分部的适用基础。
(二)关于应报告分部的确定
对财务报告用户来说,只有具有重要性的信息才是有价值的信息,对不重要信息的披露,势必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并给用户造成“干扰”。因此,为突出重点和保证会计信息的重要度,企业只需对重要分部的信息予以单独报告,其他分部则采用汇总报告。
关于分部的重要性判断标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许多国家都对此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应在分部报告中予以披露的分部是收入主要来自外部客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产业分部或地区分部:(1)其对外对内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10%或以上;(2)其分部成果(利润或亏损)占全部盈利部门或全部亏损部门的汇总成果10%或以上;(3)其资产占企业总资产10%或以上。又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规定,符合下述三个条件之一的行业部门,应列为“应报告行业分部”:(1)该分部的营业收入占整个企业合并收入总数10%或以上;(2)该分部的营业利润占企业所有未发生营业亏损的行业分部的合并营业利润10%或以上,或者,该分部的营业亏损占企业所有发生营业亏损的行业分部的合并亏损数10%或以上;(3)该分部的可辨认资产占整个企业合并可辨认资产10%或以上。主要客户信息,凡占企业经营收入10%或以上的单个客户,应予以披露。国外经营和出口销售的信息,凡销售收入占合并收入总额的10%或以上,或者资产占合并资产总额10%或以上的国外分部(地区或国家)均需要进行披露。
此外为保证分部信息的充分披露,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均规定了“75%”的限制条件。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如果把企业已报告的分部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相加,其总额不到企业总收入的75%,企业应增加报告的分部,直到其来自客户的收入总额达到75%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则规定,所有应报告分部来自非相关客户的合并营业收入,最低应占所有行业分部相应合并营业收入的75%。
在我国有关分部财务报告的现行规定中,除《准则第二号》提出了行业分部的重要性判断标准之外(行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0%或以上),对报告分部的确定无其他规定。我们认为,应报告分部的确定是分部财务报告的前提,我国的现行规定过于简略,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分部财务报告具体准则时,应考虑提供更为详细的指南。如,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的有关规定,采用“10%”的重要性标准和“75%”的限制条件,当某一分部的营业收入、损益和资产占企业合并后的经营收入、经营损益和资产总额的10%或以上时,该分部便作为应报告分部单独披露;当应报告分部的外部总收入占合并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不足75%时,应确定另外的应报告分部,直至达到75%的水平。
(三)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内容
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分部报告的内容通常只限于一些关键指标。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要求主要分部报告形式披露以下指标:(1)分部收入;(2)分部成果;(3)分部资产的账面总额;(4)分部负债的账面总额;(5)当期购入的分部资产(财产、厂场、设备和无形资产)的总成本;(6)当期分部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总额;(7)除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重要的非现金费用合计数;(8)企业从联营、合营或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获得的净损益份额(如果这些联合经营实质上均在该单个分部内),以及相关投资金额。此外,它鼓励企业对分部收入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作出披露,对具有相似规模、性质或影响的分部费用项目作出披露,还鼓励企业对分部的现金流量信息作出披露。
关键词:财务会计报告;确认;计量;职业判断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我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国有商业银行需按季度对外提供经外部审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贯彻执行会计准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与重组改制之初相比,审计调整事项已明显减少。本文就如何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如实呈现银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谈一些认识。
一、数据准确及时是编制高质量财务会计报告最基本的要求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一定会计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可以向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报告均由总行统一对外,一级分行以下各级行的主要工作是提供报告编制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基础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直接决定财务会计报告能否及时对外以及的质量。无论是负责审核汇总工作的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还是具体填报数据的基层行,在编制财务报告时首先要保证上报的数据真实可靠、全面完整、及时准确,这是编报财务会计报告最基本的要求。因此,各级行在编制报表之前,应对各种账务和资产进行认真清查和盘点,保证账账、账簿、账实、账表及内外账务完全相符,这也是做好年终决算工作的基本要求;在编制过程中,要按照编报要求规定的项目、内容和格式进行编报,充分反映银行经营活动的全面情况,不能凭借主观判断而随意取舍、少编漏报或更改格式要求,做到数字准确,上报及时。
二、加强部门和条线的沟通协作是提高财务报告质量的先决条件
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涉及内容多、覆盖面广,其编报内容包括存款、贷款、中间业务、重要财务事项、诉讼案件、暂收暂付款项等等,涉及银行财务会计、公司业务、个人业务、法律、营运等多个部门和条线。按照财务报告编制规定的时间要求,一级分行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报表汇总,配合外部审计师完成审计调整工作底稿填制,出具审计调整确认函;根据审计调整确认情况,编制完成审计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科目余额表。如此大量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精诚团结,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并且,有些业务不是单靠财会部门就能够完成的,需要业务部门积极的配合和准确的职业判断。比如对于破产债权清算的问题,某行经债权人会议议定确定了债权,但当期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议定金额,该行会计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实收金额入账。这与会计准则规定的“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相违背,导致对差额部分进行了审计调整。就此事来讲,建议涉及类似问题的业务部门就应收债权的评估和判决情况及时和会计部门进行沟通,将相关业务资料以及会议议定的执行文件如数提交会计核算部门,这样会计人员才能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避免无谓的审计调整。
三、规范确认和计量行为是确保财务报告质量的关键
确保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需要将会计准则的执行落到实处,也就是以准则的要求来规范银行日常的经营管理、会计确认和计量行为,而不是仅仅在报表编制层面符合准则要求。比如与收入确认的有关问题应把握两点:一是确认的时点,二是确认的金额。发生一项业务交易,能否确认相应的收入,要看是否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什么时候满足就什么时候确认,无论是提前确认还是推迟确认收入,都会导致收入数据不真实,进而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具体到部分中间业务收入,在业务发生时,就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分期确认,而不是将收到的手续费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收入,而导致应该递延的收入没有合理递延。如果出现了一次性确认收入的情况,虽然在当期多确认了中间业务收入,但是却低估了未来期间应履行的责任和风险。收入确认的不规范,不仅影响财务报告的质量,而且还会带来审计风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一要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判断发生的业务事项,正确确认和计量、准确核算;二要提高柜员规范操作意识,前台柜员的操作录入是账务数据产生的源头,操作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到账务数据和报表的质量。三要加强日常报表数据的审核监控,尤其在季度和年度前加强审核监控,及时发现核算差错和漏洞,及时纠正,减少实际的审计调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