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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常见法律纠纷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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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常见法律纠纷

第1篇:建设工程常见法律纠纷范文

关键词:合同;纠纷;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同的理解,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工程本身情况复杂多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预料不到的问题,合同双方从维护各自权益的角度出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就难免产生纠纷。及时分析研究这些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制定出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措施,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工程施工常见的合同纠纷

2.1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

建筑工程建成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达不到设计功能使用要求,是一种常见的纠纷。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必须分清责任,特别是在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之后,更要明确责任。

2.2 工期纠纷

建筑工程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并交付使用,给甲、

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也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的一种常

见纠纷。

2.3 工程价款及结算纠纷

这种纠纷往往是合同造价低于工程实际造价,或由于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变更,承包人无法在原合同约定的价款内完成工程建设,而向发包人要求补偿,或发包人以正当或不正当的理由拒绝补偿而引起的纠纷;也有发包人由于资金筹措不到位,拖欠或拒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工程结算纠纷包括计价方法、工程量和材料价款大幅上涨引起纠纷等。

2.4 分包引起的纠纷

某些合同签订时对于是否允许分包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而承包商则利用合同漏洞,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工程分包,导致甲、乙双方产生纠纷。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纠纷也是近年来施工企业遇到较多的法律纠纷,承包人将部分工序分包给第三人承担,由于分包人管理不力或技术、施工能力不足等,质量、工期等达不到分包合同的约定要求,就可能导致纠纷。特别是工程价款纠纷,是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最容易发生的纠纷。

2.5 延期付款利息纠纷

尽管有明文规定业主拖欠工程款应付延期利息,但执行起来却非常困难,特别是延期利息数额巨大之时,双方纠纷就更容易产生。比如合同约定工程决算完毕付清尾款,但因施工方迟迟不报送决算文件,或报送决算文件不齐全,或所报决算文件双方争议过大,导致决算工作无法进行,进而剩余工程款无法支付。特别是争议过大时,究竟是谁过错导致工程款支付拖延,也是是否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的争议所在。

2.6 违约发生的纠纷

承包方的违约主要表现有工期违约、质量违约等。发包方主要表现在不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未能提供施工进场的条件、中期擅改设计等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加或者其他损失的,承包人最终都以工程索赔的形式加入工程结算书中,而发包人往往对有关款项不予认定,从而产生纠纷,这种纠纷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比较常见。

3 引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

(1)订立合同时草率,不规范,内容不完备。

合同约定的条款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这往往是引发合同纠纷的主要根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定性文件,各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在起草合同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共同斟酌确定合同的内容、条款、细则,但有些建设单位重视不够,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很少参与合同的起草,而是由某些领导直接操办,这就使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就存在诸多缺陷、漏洞。

(2)甲、乙双方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发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时拨付工程款,擅自将工程肢解发包给第三方,甚至无资金建设项目,势必会引起纠纷。承包人对发包人不合法、不合理的苛刻条件和霸王条款一般不抵制或抵制无效,因怕失去承揽工程机会,往往采取默认的态度,当合同价格不能保本、工期不堪重负、承包方利益不能保证时自然就形成了纠纷。

(3)施工过程管理不善。

一是开工准备不充分,“三通一平”习惯上都是由建设单位负责完成,而双方又未正式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往往是建设单位某个领导或某个施工管理人员,现场划个圈,口头表述一下要完成哪些工作内容,发生的经费也口头承诺竣工时结算,这就给竣工结算埋下了纠纷的隐患。二是设计变更普遍,随便增加面积、改变结构、改变用途,签证混乱。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若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签字不及时,引起变化的工程量就缺乏结算依据,待工程竣工结算是再补充,容易引起意见分歧。

(4)引起工程质量纠纷的原因。

一是发包方的原因,如设计本身有缺陷、勘察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符、提供的原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等等;二是承包方原因,如承包方管理、技术力量不足,技术方案不合理,组织措施不力等。三是因为招标过程中大多数甲方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都会提出很高的质量等级。四是发包人擅自使用未交工工程,而出现的质量纠纷。五是承包人或发包人分包工程项目,因分包项目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引起整个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也是造成质量纠纷很重要的原因。

(5)引起工期纠纷的原因。

一是发包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场地、资金、设计技术资料等,包括未能与地方政府就征地、拆迁等问题达成协议,导致不能按期开工或开工后被迫停建、缓建,不仅工期推迟,还将给承包方造成停工、窝工的经济损失。二是承包方因施工组织不力,劳力、设备不能满足工期要求而导致工期滞后。三是因招标时甲方不合理地压缩工期,施工单位为了迎合招标,被迫响应工期要求,在远低于定额工期的合同工期下施工,造成工期拖延也就不足为奇。

4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针对上述这些合同纠纷的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妥善处理纠纷必须要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维护合同条款原则,双方均应遵守合同条款,这既能体现合同的严肃性,也支持了合同订立当初双方的共同意愿。二是重事实、重证据原则,对有些内容,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详细,这就要求重事实、重证据,按实际发生处理。事实和证据包括:补充协议、现场签证、实物量。有文字证据的,依照文字证据处理,缺少文字证据的,以现场实测实量为准。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要做到调查取证公开,双方到场,政策规定公开,处理程序、内容、结果公开,让各方心服口服。四是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处置合同纠纷,有利于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业发展。

5 预防施工合同纠纷的对策

(1)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前提,工程招标阶段,制定科学合理、详细慎密的招标文件是关键所在,首先工程造价要把握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既要保证承包人的合理利润,又不至于给发包人造成额外损失;其次是确定合理的质量目标和工期目标;再次是在议标、定标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不搞权钱效易,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管理水平低下、施工质量低劣的队伍坚决排除,选择一个好的施工队伍等于事半功倍。

(2)重视施工合同签订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基础。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核心依据。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规范合同条款约定为整个合同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订立合同应注意:①语言表达要准确、严密、详实,才能让合同执行人充分理解合同本意,不能含糊不清,稍有偏差都会导致产生完全不同的解释,任何模棱两可的文字,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②合同主要条款:承包范围、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计价方式、结算方式、进度款与结算审核期限、付款方式、双方权力义务、双方违约责任、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程序和资料移交等要约定完整。③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合同本身应具有公平性,合同条款应遵循对等原则,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合同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最容易引起纠纷。

(3)认真履行合同,做好现场管理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重中之重。施工合同签订后,关键在于双方共同履行,出现一些与签定合同时的估计相差较大的情况,应及时签定补充合同协议,以弥补合同在本身的缺陷,同时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并以补充合同价款形式作为中期进度付款结算的依据,以免追加合同价款太大难以执行。除此之外,①关于变更及签证,要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及时督促完善项目施工中的所有原始记录,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及时办理现场签证。②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 ,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③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6 结语

综上所述,只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重视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缔约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并在纠纷发生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互谅,互让,争取恰当地处理合同纠纷,就能实现甲、乙双方的双赢。

参考文献

[1]蔡永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J].建筑经济,2006,(12):101-102.

[2]邹跃光.施工合同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法律,2008,(1):45-46.

[3]宋立群.浅谈市政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纠纷处理及预防[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6,(6):63-64.

第2篇:建设工程常见法律纠纷范文

涨价!涨价!

一种普遍的生存恐慌在企业中弥漫,涨价成为众多厂家的首选。黄沙、水泥、钢筋等建材相关行业材料价格的上涨幅度至少在20%以上。不断上扬的建材价格,使很多项目成为“鸡肋”工程。建筑材料市场之前也曾出现震荡起伏,但像这样大幅度地集中上扬还不多见。

在这场起伏不定的价格大战中,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的异常波动,超出了全社会的合理判断。许多工程项目因建材价格异常波动造成的造价变动达到了合同总造价的1/3。建筑企业面临巨额损失的风险。如何处理建材价格异常波动引发的法律纠纷呢?我们列举了施工企业常见的七个问题:

问:建筑材料、人工费的变动达到什么幅度才能视为异常波动?价格波动达到异常的,对原合同中的固定价格又该如何调整呢?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指导意见可以作为裁判依据吗?

答:我们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内容:对于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

《价格法》中规定了三种价格形式,市场价是否显失公平只能看国家指导价。综合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将价格变动达到±10%作为价格异常波动的标准比较适宜。在这个标准下,我们可以考虑超过±10%的部分由建设单位承担,±10%以内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问:当建筑材料、人工费价格异常波动时,如果我已经签订了固定价格的建筑施工合同还可以调整材料价格吗?

答:国际上常见的标准合同条款中均有价格调整条款,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也有价格调整条款。一般来说,固定价格合同仅限于小型、市场稳定的项目。而现实生活中,建设单位出于控制投资、节约管理成本等原因,大量采用固定价格合同,这不仅加大了施工企业的风险,也成为了这一轮价格异常波动,导致大量法律纠纷的根源。

材料价格异常波动使得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会让施工企业毫无利润空间,这就违背了当初的合同目的,也违反了一般的商业公平交易规则。因此施工企业可以依据情更原则对原来的固定价格进行调整。

问:如果施工企业已经在中标价里计取了风险费,施工企业还能以材料价格波动超出了招投标时可以预见的风险范围而让建设单位给以补偿吗?

答:风险费计取幅度应当在合同中是明确约定的、可以合理预见的风险(大部分是规律性价格波动,季节性的、通货膨胀类的)。但是,即便在合同中计取了风险费也不太可能涵盖价格异常波动,否则投标价格就会很高。因此施工企业仍可以调整固定价格。

问:如果固定价格的施工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支付预付款,施工企业还可以调整材料价格吗?

答:预付款一般是合同价格的5%至10%,也有按年度产值拨付的,比例最多到当年计划产值的30%。而建筑工程材料设备费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约60%以上。10%的预付款显然不能解决防止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的问题。

问:如果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材料价格上涨不得调整,这种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答:其实是否签订这样的条款并不影响情更的适用。一些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让施工企业酌情承担损失,实际上这不是一个承担比例的问题,而是性质认定问题,不能因为这种约定就要求施工企业承担损失。

问:如果施工企业在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下,继续施工将造成更大的损失,可以停止施工,并要求解除施工合同吗?如果施工企业存在违约的情况,还能提出固定价格调整吗?

答:在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可以停止施工同时与建设单位协商,而法院不宜将双方协商期间认定为工期延误期间。

如果施工企业存在工期延误的情形,但并非价格异常波动的全部损失都是因为工期延误造成,则施工企业仍可以要求建设单位调整价格。因为,让施工企业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显然是不公平的。

问: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时,建筑施工的上下游行业能否相应调整固定合同价格?

答: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时,建筑施工上下游行业原则上都可以适用情更原则,但是还要区别对待。如房地产属于暴利行业,不同于建筑施工属于微利行业,其价格异常波动应当属于商业风险范畴而不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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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建设工程常见法律纠纷范文

关键词:工程;档案管理;电力;应用

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是电力企业基本面貌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综合反映,它随电力建设项目的开始而建立,是提高工程建设及管理水平酌表现,是企业进行维修、扩建、改建的依据,是业主单位必须长期妥善保存和进行备案的重要工程档案资料。在我国经济全面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地更新档案管理观念,勇敢探索和尝试新的档案管理手段,以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单位整体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方面电力企业档案的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和丰富;另一方面电力工程档案又处在不断损毁的过程中。档案保管工作就是向一切可能损毁档案不利因素作斗争的工作过程。简言之,档案保管工作应该做到四不:不使档案分散、不使档案互相混乱、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使档案遭到损坏。

二、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在今天电力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对电力企业各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也凸显出档案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电力建设项目从投资计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使用等活动,这中间多个环节,多个施工单位,多个部门交集,建设周期长,参与人员众多,在这期间形成了大量的电力工程档案,而它记载着整个建设周期期间建设活动中各种原始的、图物相符的、有保存价值的、真实的数据和记录,是日后生产经营时技改、改建、扩建甚至经济权益纠纷、诉讼、索赔时

提供最有利的依据和证据。工程档案管理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部分,其质量的好坏,影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果,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维护企业的法律权益。管理好电力工程档案既是工程的需要,也是电力企业日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1、为项目设计提供依据,项目设计单位在做施工图设计时要以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为依据,因此做好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的归档工作,为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2、工程档案是项目合法性的依据,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程序审批,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式建设。

3、为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参建单位的法律纠纷提供依据。在一个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难免会与参建单位发生合同纠纷,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归档,可为发生法律纠纷时提供有力证据。

4、为竣工结算提供依据:做好与竣工结算有关的文件资料的归档,为竣工结算提供有力依据。

5、为项目施工提供依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施工过程资料的管理归档,为工程建设提供理论依据。与参建单位的往来文件、图纸会审记录、专题会议纪要、工程协调会纪要等文件材料为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备缺陷处理、奖励与处罚、管理纠纷等提供解决问题的依据。

三、常见的电力企业工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电力企业工程档案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主要保险在以下方面:

1、项目文件管理的职责分工不明确。主要表现在:各参建单位之间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工不明确,对范围内应收集、归档的文件材料不清楚,没有正确地执行文件形成部门整理文件的规定。

2、人员不稳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业务不熟。主要表现在:由于电力施工的特殊性:施工点多、线长、分散,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变化较频繁;新分配来的大学生对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相关知识不了解,培训工作不及时。

3、交件材料收集不齐全。主要有建设项目前期文件缺失较多,如:土地征用协议、招投标文件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不全,如:初步设计审批文件、批准概算书、预算书等;建设项目施工文件不全,如:工程开工报告、质量监督检查报告、竣工报告及竣工签证书、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纸、工程决算报告等;建设项目监理文件不全,如: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设计变更报审表、特殊工种资质报审表等;设备文件不完整。如:无设备开箱记录等。

4、文件材料整理编目不规范。a.文件的组卷不合理。b.案卷标题拟写不规范。此外还有案卷题名没有提示卷内文件的全部信息、拟写错误。

四、做好电力工程档案有效管理的基本措施

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归档

(1)设立建没项日档案室质量管理小组,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基建项目参建单位归档职责,设定项目类别工程档案归档负责人,落实责问考核制度,并设置奖罚条例引起各方面重视和提升责任心;

(2)从工程开始时就要求各参建单位对归档资料必须按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管理规范》、《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汇编》和本企业的《项目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等文执行;

(3)实施资料分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审查、鉴别制,对归档资料进行督导审查,勘察纠错,根据工程进度节点同步移交资料归档,从而避免施工中资料丢失,设计变更时无记录,竣工时大量的工作堆积,在收集和编制竣工资料时做到有章可循、标准一致、职责分明,力求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现了麓I过程全过程记录收资,用规范的档案管理行为来推动各参建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从而有效地控制档案的归档质量,在有需要时随时调阅卷宗,做到有依有据,有迹可循,发挥档案管理的重大作用。

2、加大管理宣传

相比较于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工程档案管理容易被忽略,普遍存在对该项工作不太重视的情况,到竣工验收时才匆忙整理交付,所以经常出现数据错漏、资料遗失等,给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从而严重影响了工程档案管理的质量。其主要原因在于大部分人对档案管埋工作不够重视,资料整理琐碎,于工程进度无直接影响,无直接经济效益,无正面的考核制度约束。要提升工程档案有效管理,企业必须要加强宣传档案管理的必要性,上下统一认识其重要性,提高对其的关注度,如本企业员工、参建单位、设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等,从而转换被动收集资料为主动整理收集。

3、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合同,依法制约

在社会经济体制潮流下,有效、合法的合同起着扮演着决定性作用的角色,用它能有效的约束参建单位各的行为和应履行义务,是强而有力的法律依据。所以在业主进行工程招、投标及各项合同、协议时,应在其中对参建单位、设备供应商等各方就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移交时间、完整性、准确性等各方面的质量要求设立相关条款,并独立列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所占款项比例。合理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来制约双方履行合同、协议,在保证质量并接时移交归档,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予以结算工程档案管理专款款项,争取工程档案管理主动权,这是做好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有效方法。

4、注重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与工程项目建设的进程同步,是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韵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按照国家关于档案保管保护的规定执行,保障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设施建设、档案实体防护措施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以及规范操作。①制定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和范围,并设立本企业档案室管理、库房管理标准规范,制定档案借阅等规章制度,防止资料的丢失、损坏和被恶意篡改等破坏行为,对电子文档实施防修改措施,保证资料的完整性;②设立档案查阅权限设置,防护涉及知识产权、受控文件和商业机密的档案外涉,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维护企业的法律权益。

第4篇:建设工程常见法律纠纷范文

一、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采油企业的意义

采油企业作为油气生产单位,用工量大、生产场所范围广、地方关系复杂,法律风险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关系到管理过程中所有的人和环节。紧紧围绕采油企业中心工作,构建适合采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正确认识法律风险,做好法律风险防控,保障采油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社会发展对企业的现实要求。首先,中国经济处于转型阶段,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经济结构和关系错综复杂,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加剧;其次,中国仍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企业的外部法律环境仍在日臻完善,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限,可供企业借鉴的经验也不多,也使得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加大;再者,相比国资委法制工作要求,采油企业法律管理的基础比较薄弱,在法治理念、管理体系和方法上还有不小差距,使得在参与市场活动时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复杂。因此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采油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置疑的积极作用。

2.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采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长远需要。现代的企业管理要求把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到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中石化集团公司提出要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的长远目标,作为子公司的采油企业必须要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客观评估国内国际法律风险环境,制定一套科学的法律风险战略管理措施,才能提高国际竞争力。所以,采油企业要把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作为一项基本的企管措施,逐步建设完善战略性、常规性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3.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提高采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的必然要求。风险防控要防范于未然。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会产生负面法律后果。法律风险是以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具有可控性。但如果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未能有效进行法律风险防控,都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依法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

二、采油企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形式

根据油田的整体法律环境,结合采油企业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流程,采油企业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风险。

1.市场交易风险。指采油企业在与其它单位进行经济往来行为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主要是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有受到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合同相对人主体不适格、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或越权签约的现象;在采油企业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由于外委计划滞后或生产应急项目等原因,有时会发生事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质量瑕疵、部分给付等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情形;在发生合同争议时,不是依法解决而是采取私了的办法处理等。这些做法使合同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也无法实现合同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功能,很容易使我方陷入不利的局面,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行政管制风险。指政府对企业进行规范和限制方面存在的风险。采油企业属于中央企业范畴,长期以来由于地方政府不是中央企业的责任主体和利益主体,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冲突给采油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难以避免,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在土地、价格、税务、公检法等方面给企业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它主要以行政部门对采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检查的形式出现,各种检查使采油企业存在被处罚的可能性。

3.环境保护风险。采油企业勘探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采油企业区域内的草原、水域、林地、河道等生态要素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和影响,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如不及时恢复地貌和植被,会遭到更多的行政处罚和索赔,企业形象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4.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产生于

劳动者与单位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关系的解除以及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兼职等方面发生的纠纷。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不断深入,各种规范制度会日益增多,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在逐渐加强,任何违反法律或不规范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劳动纠纷。尤其在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处分、临时性用工管理、离岗干部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律风险。

5.财务风险。指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在货币资金管理、资金收、拨款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行为不当造成损失。主要包括:未经审批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对外付款未按规定权限审批,导致资产损失;网银卡和密码未分开保管,导致资金被非法挪用;应收账款业务不规范,责任不落实,造成损失等。

6.侵权风险。指采油企业作为一方主体,与地方企业和个人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某些原因造成纠纷的可能性。在对外协作或交流中,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必要的制度约束,使我方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在计算机软件应用方面,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比较普遍,潜在遭受诉讼索赔的风险。

7.证照和印章管理风险。证照管理风险指需要取得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特定资格证照的单位与个人,未按法定程序取得证照、取得证照后未按要求进行年检或未按规定合法使用证照带来的法律风险。印章管理风险是指单位或部门不注重印章管理,个别人员私自使用印章,恶意签约、担保、出证等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

8.税收风险。税收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不当而造成的法律风险,包括避税、漏税、偷税等法律风险。

9.诉讼风险。诉讼的结果将对企业的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诉讼涉及到调查取证、参加庭审、协调关系等复杂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妥,对案件的结果都将产生影响。

10.其它风险。指包括突发性的事件或自然灾害在内的其它原因造成的风险。

三、做好采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途径

法律在市场经济中起着引导、规范和保障的作用,“依法治企”是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根本手段。作为一个采油企业,要立足于改革稳定和生产经营,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健全法律工作机构,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过程控制管理,才能有效构筑法律风险防控屏障。

1.强化内控的宣传与培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是中石化集团公司“精细管理、极限管理”的要求,是实现“人治”到“法治”的制度保障,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和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满足国内外资本市场监管要求。油田企业点多面广,相对分散,是没有围墙的工厂,长期以来油田企业大干快上,资金流量大,人员补充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干部职工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相对薄弱。所以,要强化内控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风险意识。日常工作中,对领导层、执行层和普通职工进行三级内控培训,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措施,为内控制度的执行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增强内控理念,提高内控制度认识,奠定有效执行内控、防范经营风险的基础。

2.建立健全法律工作机构,完善法律事务规章制度。采油企业要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认真落实内控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就应该加大企业内部法律事务工作的协调力度,规范经营秩序,正确处理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科室及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的法律事务协调委员会,并明确机构的职责;照章办事是管理到位的保证,健全规范的制度是实施有效管理的基础,要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防控规章制度,包括重大合同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制度、重大决策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法律事项联合审议制度、企业涉外文字材料审查把关制度、法律事项督办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等。依靠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经济业务行为和干部职工行为,将有效地规避各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基层法律工作框架体系。按照国家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要求,成立法律事务部门,作为独立的职能部门运作,明确法律事务部门的责任,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岗,配备专职的法律事务人员,建立由企业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法律顾问、基层法律联络员组成的工作框架体系。采油企业还可采用聘请专职律师和培养企业法律事务人员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落实法律法律顾问制度,一方面利用律师丰富的法律知识为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提供较为完善的法律咨询服务,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加快企业员工中法律事务人员的培养和取证工作,发挥内部法律工作者对企业熟悉、了解较为充分的优势,制定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保证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4.突出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保障体系。法律事务部门应把法律风险防范、控制的着力点落脚到法律事务工作上,努力把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审核把关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去。一是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构。单位成立法律风险防范

办公室,协调处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指导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开展法律风险防控,纠正基层单位违规的行为。二是规范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程序。基层在生产经营中预测到或发现可能发生法律纠纷,必须立即向法律风险防范办公室汇报,由防范办公室安排相关部门配合解决的法律纠纷防范事务,避免损失扩大。三是开展法律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对日常工作中容易发生的风险等进行分类,明确责任管理单位,实施督查和责任追究。

5.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事前防控各种法律风险。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合同风险防范首要目标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纠纷,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严把资质审查关,严控市场准入,夯实防控基础;严把法律论证关,法律合同工作人员,对项目随时提供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严把合同签约关,增加QHSE合同条款,保证所签合同合法有效;严把监督履约关,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对合同项目的检验、验收,提出相关合同结算意见;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合同档案,对归档资料建立统一台账,合同管理既要走足程序,也要留下痕迹。

第5篇:建设工程常见法律纠纷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招标活动在我国已经发展了将近三十余年,随着政策的扶持和我国经济环境的发展,工程招投标已经成为工程承包活动的重要手段,但当前工程招标由于制度的不健全,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而最为严重的则是串标问题。而招标后期的合同管理也开始暴露出许多的不足,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串标问题

(一)产生原因

串标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通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 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投机行为 , 它为招标人和业主带来很大的损失。串标是在我国投标制度逐渐成熟时出现的,其原因主要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一大批有实力的建设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而其他一些实力相对弱的企业无法与之抗衡,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动起了“歪脑筋”,通过一系列的不公平手段进行市场竞争,而后期他公司见有利可图便也竞相效仿,于是建设工程领域的串标问题越来越严重。

(二)表现形式

当前,我国的串标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形式:

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通过事前或投标过程中约定压价或提价,左右投标过程,自己在内部确定中标者,或是投标者通过邀请自己的商业伙伴等充当投标人员,来帮助自己投标成功。这种方式的串标不利于其他投标者充分履行自己的投标权利,极大地影响了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

2、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人通过不能当手段来获取招标方的内部资料,从而获取投标的主动权。并且,当前招标人同投标人的串通在建筑合同招标中较多,是主要的串标手段。

3、招标人同招标机构串通,我国招标机构的门槛较低,这就导致很多并不具有招标资格的招标机构能够承办招标活动,而招标人同其串通,便很容易投标成功。

二、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管理主要有两方面问题:1、投标双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大多时候招标方会制定出一系列较为不利于投标方的合同条款,这为日后合同的履行产生了阻碍,易于导致合同签订双方对于合同产生法律纠纷。2、“阴阳合同”这种合同是合同双方为了逃避监督,签订两份合同,“阴合同”由当事人在私下签订,并不对外公开,但是却是实际履行的合同。虽然“阴阳合同”的标的完全一样,但在具体的合同价款、工期、工程款拨付条件等实质内容方面则有差异。一般来说,在工程造价方面,“阳合同”的合同价与中标价相同,而“阴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低,甚至约定承包人还须承担额外费用;在工程款拨付方面,“阴合同”往往要求承包人垫资,付款时间比“阳合同”滞后,甚至约定工程竣工结算后不按规定时间付款,等等。阴阳合同对于其公正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而且阴合同之价格往往极大的低于阳合同,而承包方为了能够最大的提高利润,便只能从工程质量方面下手,通过偷工减料等不正当方式来节约成本,这严重的损害了社会利益。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关问题的解决对策分析

(一)对于招标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信誉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建筑企业的信誉管理制度,来提高投标门槛,保障投标大环境。关于企业信誉制度的管理,应从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否有违法记录等方面进行调查。

2、建立评标专家诚信制度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要加强对于专家诚信制度的建设,从而保障一个招投标活动公平的进行。对于一些信誉较差的专家,要对其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例如限制评标次数等。

3、完善法律制度

从根本上说要完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保障投标的公正,要对投标活动进行立法,从法律上规范招投标活动。

(二)对于合同管理的对策

1、加强招标活动的公开政策

关于合同管理必须要加强招标活动的公开政策,保障招标活动是在“阳光下”进行的,这样能够避免“阴阳合同”的出现,这样能够最大程度的提高合同执行的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加强招标活动的政府监督

针对当前我国合同管理相对混乱的问题,政府必须加强对于合同的监督工作,通过加强对于合同的管理,来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3、完善投标人的投诉制度

通过完善投标人的投诉制度,帮助投标人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并且保障招标人与其制定的合同的一些较为苛刻的条款,可以成为诉讼的依据,这样能够对招标人的合同制定起到一定程度的震慑作用。

总结:建筑工程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应当加强对于建筑业的监督力度,尤其是招投标活动和合同管理部分的相关制度,限于篇幅制约,不能较为具体的将所有问题一一指出,但针对串标问题和合体管理问题,国家应当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限制,从而保障招投标市场能够平稳有序的进行,促进建筑业刚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建中、贾俊玲.北京:合同审查与合同示范文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1.5.P1-80

[2] [意]彼德罗・彭梵得著.黄风译.罗马教科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12.P307

[3] 刘新春.浅谈工程承包商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科技资讯》.2010,2.P23

第6篇:建设工程常见法律纠纷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项目设计,工程造价,控制,管理。

【正文】 在现代建筑中,随着国家不断地改善施工质量要求,在建筑方面的投资也在逐年增加,这样就使得建筑公司对施工的成本控制看得越来越重。所以,当务之急是如何加强建筑方面的投资控制,只有把建筑工程的投资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样才可以使建筑工程的投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证。

1.施工期间工程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性

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它是主要集经济,技术、控制于一体的综合性比较强的工作,工程预算最有效的控制阶是设计阶段,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设计阶段是对全局的规划与预算,要把整个项目的所有东西都包括进去,所以尤为重要 ,然而,有大多数人认为把重心放在施工阶段上,对工程投资的资金和原料不能最大化的利用,不能节约资金和原料,利润最大化受到威胁,正因如此,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计策建筑问题。由于大多数施工行业没有重视施工阶段造价和预算,忽略了这一点,进而就产生了许多额外的费用,对整个工程产生了影响。建筑工程有四个阶段,都是紧密相关的,不能将它分开单个处理。施工期间额外增加投资的可能性增大,所以,重视施工阶段的造价预算与管理是极为重要的。 工程施工阶段是是四个阶段关键的一步,对整个工程都有影响,但是这一阶段的问题也是最多的,比如实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由于天气的影响,对整个工程产生了影响,又因实际预算的与理论不一,造成资金问题等,这些将直接影响着施工的工期与质量,因此,必须要对整个项目进行客观合理的预算,便于在在控制与管理的过程中做到科学的预算、合理的控制,尤其在施工阶段遇到原料价格的涨跌、资金出现问题、管理等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否则,在这个关卡上出现预算管理问题,就会对整个建筑行业造价与管理工程产生影响。

2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2.1价格问题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点在于价格,即根据预算资金规定的内容,统计各项工程量,利用预算的方式确定工程费。确定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再根据相关规定收取各项费用,工程的价格是由国家直接指导和监控的,施工单位根据国家工程造价部门的规定收取相关的费用即可,不存在价格浮动的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价格由市场控制,价格会随着市场的需求进行浮动,因此,市场需求决定着工程项目的费用。同时工程项目的规模也影响着市场的需求,两者紧密相关,互相制约。因此,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非常复的,我们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把握市场价格的规律,这样才能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要求。

2.2编制问题

准确的进行预算是报价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施工可以正常进行下去的前提,所以,如若在预算编制中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工程的预算,再加上行业内部定额还不完善,使得在编制中存在了以下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报价根据的准确性。比如,有的报价人员没有深入施工现场,对设计方案没详细研究,更无从谈起要节约施工成本了;有些问题是出现在报价人员对资料信息不明确造成的,例如,对原料、调查结果缺乏准确性,编制报价不准确,导致缺乏靠基础,使得对造价控制产生影响,这就使得更加难上加难。更有甚者,一点也不了解报价规律,与实际情况偏离很大,盲目的报价。这些问题都严重的影响了施工的进程和质量。

2.3质量监控问题

质量作为建筑业的命脉,直接影响着建筑业的发展,如果没质量就没有建筑行业获得最大利润的机会,所以,质量对于建筑业来说是最为重要的,在建筑行业中一经发现质量问题,将会直接对企业的产生影响。在建筑施工中,对质量的监控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施工阶段就是把原先的设计图建造成实物的过程,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建筑物塌。所以,在这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对与工程的控制更要格外的认真。,不仅是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还要严密把关质量。如果由于质量的问题,最后也会增加工程的预算。

2.4法律问题

施工期间,尽量减少法律纠纷,因为法律纠题会直接影响

施工阶段造价成本剧增,在这期间,既拖延施工的工期程,又增加了建筑单位因拖延工期而发生的赔偿金额,所以我们要特别注意这些事情的发生,要切实预防通过变更设计、增加设计内容、提高设计标准,从而提高工程造价行为的发生。另外,工程施工过程中还会发生工程调整这些等都是在施工过程中最常见的

3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和管理的措施与方法

造价控制和管理贯穿整个施工项目过程的工作,在施工阶段中要实现有效的造价控制和管理,就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降低成本,增加建筑企业的收入。

3.1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价格由市场调节控制,在工程建设中,价格变化对工程预算的影响,在工程结算时必须、客观的考虑。施工阶段所需的各种费用,例如,人工、材料、机械使用及其他费用,由于市场供求的不断变化,我们应该从本质入手,从市场方面进行着手控制。

3.2材料成本控制 材料成本控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从价格入手,第二个是从用量入手。而其中的材料价格控制要考虑到资金的周转时间,减少资金占用时效,合理确定进货,尽可能降低材料的储备。价格控制,,通过对市场深入的调查,可以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多选择几家,进行对比,择优选择。运费控制,选用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就近购料,以降低运输成本。 材料用量控制: 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降低堆放,减少搬运,在对工程进行检查、对材料进行性能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是一个从投资决开始到竣工结束贯穿全过程的管理,各阶段的控制都很重要。实现预期的投资目标,增加利润,只有对整个工程进行造价控制才能达到目的。它的积极作用在于促进投资公司、设计、施工等单位的人员的工作水平,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1 赵曙平.关于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路[J].有色矿山,2000

2 郝艳芬.如何搞好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J].山西建筑,2007

第7篇:建设工程常见法律纠纷范文

关键词:公路工程;分包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公路工程实施分包管理具有显著的优势以及不足之处,优势在于可以有效取长补短,令承包方弥补自身施工水平不足,并令有建设专长的团队发挥核心价值作用,真正创建出优质完善的合同工程。同时可创建分包方为主的管控模式,令承包方发挥宏观调控作用,而分包方则进行微观细化控制,进而共同发挥核心价值,令双方有效调整、互相督促。再者分包管理模式可令分包方有效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对施工场地环境特征的了解进而因地制宜,降低不良干扰影响,令员工人尽其才,创设良好的经济效益。分包模式还可令主体施工集中压力有效缓和,发挥施工人员价值作用、提升设备机械应用效能,进而强化公路施工质量水平,实现良好的工期建设目标。

1工程分包的组成和分析

目前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分包,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常见的基本方式:

1.1 承包单位组建项目经理部,对所承接的工程进行项目管理;分包协作单位在项目部的组织管理下,组建专业施工作业队伍对所分包的工程的进行施工。其分包特点是项目部管理机构中的主要管理人员由承包单位委派,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方面协调等主要项目管理工作,分包协作队伍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相关专业的施工经验,依照分包协议承担各自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任务。

1.2 具有一定资质但资质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分包单位,挂靠承包单位参加对所承接工程施工的分包。挂靠分包实质上是承包单位对所承接工程的转包。其分包特点是挂靠单位以承包单位的名义组建项目部,直接组织施工生产,履行施工合同,取代承包单位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在利益分配上,挂靠单位以向被挂靠单位上缴管理费的方式,获取剩余的合同价款。这种分包形式违背了不容许转包的基本原则,属承包人违约的范畴。但挂靠单位可以按所具有的施工资质,在招标文件容许分包的施工内容和工程范围内,进行合法分包。

1.3 无资质或资质同所分包工程不对应的单位挂靠有资质单位进行的工程分包。这种挂靠分包的组织管理和利益分配形式同以上所列第②种情况基本一致,其特点是挂靠单位无资质,现场的施工管理水平更加低下,履行合同的能力更差。这种形式的工程分包严重违反工程分包原则,属于明令禁止分包的分包方式。实际管理中,除应责令解除分包合同外,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合同违约责任。

1.4 劳务分包。分包单位以提供劳动力或施工机械设备的形式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其组织管理纳入项目部的整体生产组织。分包队伍按实际投入生产的劳动力或工程机械设备的工作量和分包协议商定的单价获取劳动报酬。这种分包形式在具体施工阶段采用比较普遍,是一种合法的分包方式。

2 如何认识和对待分包行为

分包行为应一分为二来看待,分包作为一种社会资源的配置形式,在各类工程建设中发挥着几乎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分包管理不好可能给企业带来法律纠纷,如何在项目分包管理中防范法律风险是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2.1 认清合法分包的界限。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的规定,转包是明文禁止的,合法分包是允许的。

2.2 引导和规范合法分包。为确保分包的合法有效,企业除注意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转包之间的区别外,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主要是审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与承接的任务等级要求相符。企业在分包人进场施工之前就必须签订合同,分包合同须以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起草,做到条款严密、内容全面、单价合理,并按照相关制度经有关人员评审并会签后,加盖双方印章。

3 工程分包管理的思路

3.1 资质审批部门应扩大施工企业专项资质申报种类和申报面。目前我国对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审批体系中,主要关注的是大型企业的综合资质,对一些可以细分的施工专业没有进行划分,也没有相应的评审办法。例如桥梁工程中桩基工程、梁板预制安装工程,路基工程中的软土地基处理、石方爆破等。然而,多年的施工实践中,已形成了大批专项施工队伍,虽然企业规模较小但具有较强的专项施工实力和相关技术水平。这些专项作业队伍因无法通过评审获得专项资质,只能在无资质的条件下进行不合法的工程分包。如果有合理的通道,让这些施工企业能获得相应的专项施工资质,就可以使实际工程分包中的很多不合法分包的合法化,使工程分包能够按实申报,依法审批并因此得到有效管理。

3.2 细化业主对工程分包管理的程序。改“堵”为“疏”,改“避”为“理”。实际工程管理过程中,业主出于对工程分包造成后果的认识,在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招投标过程中往往设置多重限制,堵截工程分包的发生,这就是所谓的“堵”。施工阶段进行合同管理时,又会因为投标文件中制定的控制条款和管理办法的苛刻,以及前述的分包组成的调查难以深入,造成在管理手段上的避重就轻,这就是所谓的“避”。如何克服以上情况形成的管理事实,这就需要细化业主对工程分包管理的程序,改“堵”为“疏”,改“避”为“理”。具体做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摸清工程分包的基本情况,严肃工程分包的申报和审批制度。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文件的规定,对分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审批分包申请。②格式化分包合同,明确工程分包的合同条件。为完善工程分包的管理,除要求承包人按规定申报工程分包材料并按程序报批之外,还应要求承包人依据主承包合同的合同条件,结合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分包合同条件,将分包合同格式化,规范承包人工程分包行为。③明确主体工程和关键工程的内容,放宽工程分包的限制,容许具有专项资质的小型施工企业对主体工程的专项施工作业进行分包。实际工程实践中,由于具体项目的招标文件对主体工程和关键工程的界定比较笼统,工程分包管理需要对这部分内容作出明确的界定和划分,以便区分具体项目中可分包和不可分包的工程内容和范围,使承包人的工程分包行为合法。

3.3 建立健全的招投标体制。确定合理的工程标价,让承包人有利可图,减少工程分包程度。承包人承接较低标价的工程项目后,为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指标,采取工程分包的方式转移风险、降低生产成本是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做法。因而,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铤而走险、违法分包、屡禁不止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为减少这种因素对工程违法分包的影响,必须建立健全的招投标体制,确定合理的工程价格。

3.4 提倡施工总承包和联合体投标。施工总承包和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生产组织形式的最大优点是有利于对施工企业各项资源的调整和组合。通过有效的调整和组合,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主办人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实体的各种优势,减少利益的分散或流失,从而减少工程分包的数量和违法分包的可能性,进而减少分包管理的范围和内容,让工程的施工管理按业主希望的方向发展。

4 结束语

公路工程建筑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和施工建筑企业资源的相对有限,决定了工程分包的普遍性。如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拓潜在资源,减少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工程分包,在管理指导思想上,除按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之外,还应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培养更多的有资质专业施工企业,扩大工程分包的容许范围。同时完善招投标方法、细化具体分包管理办法的内容,使工程分包管理工作合法、合理、规范、有效,这是全面提高工程管理的工作质量的根本途径。

参考文献:

第8篇:建设工程常见法律纠纷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与高效性是预防施工现场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重要途径,也只有避免人员伤亡,才能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不受到严重影响。本文结合笔者的实践工作经验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旨在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分析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探讨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优化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创设文明施工环境氛围;完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增强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强化施工安全防护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常见的工地安全事故

1.1能够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良好的施工安全管理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就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来看,很多都是因为缺少了安全管理导致的,部分项目部虽然设立了安全管理部门,但是却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而只是一个摆设,因此,设立名副其实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管理是必要的。这样的安全管理能够减少施工故事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了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损失。

1.2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一个建筑企业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在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管理是必须的,只有没有安全事故发生的建筑企业才会被大多数人认可。虽然在安全管理上需要投入部分人力物力,但是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所投入的将会在以后的发展中显示出不凡的作用。在工程招标资质审核中,有着很重要的一条要求投标方在近几年不能有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如果一个企业因为这条要求而失去了获得工程的机会,那么企业将不能得到良好的发展,也会被淘汰【1】。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周期长、规模大、复杂多变、技术性强等特点,建筑工程这样的施工特点决定了其要想确保现场施工能够安全、有序地开展,就要拥有一套健全、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现场施工有所依托、有所根据,才能使各项施工活动的开展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然而,从目前来看,各大工程施工企业却多数没能形成一套专门针对施工安全管理的制度与规范,出现安全隐患问题时相互推卸责任,人员伤亡无保障,引发法律纠纷,严重影响工程施工建设进度。

2.2安全教育意识不强烈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是一项高危险、高劳动强度的技术型工程,任何一个项目施工的开展、任何一项工程的建设都是由人员、施工机械共同完成的,其中施工人员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然而,多数施工企业却将目光与精力更多地放在工程建设质量、成本造价控制以及施工工期控制等方面,忽视了施工安全教育问题,没能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周期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仅凭口头警示、口语化宣传等方式都无法深入施工人员内心,施工人员无法形成安全意识,导致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不严格遵守施工规范、无视安全制度,最终制造下了安全隐患,带来了严重的施工安全问题【2】。

2.3安检工作执行度不够

健全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必然要包括完善的安检制度,因为安全检查制度是维护安全施工管理的制度保障,然而,当前很多工程施工企业在安检工作方面力度不强,不仅没能形成规范化的安全检查制度,对已有的安检制度也没能充分贯彻执行,对于一些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项目或环节缺乏有力的检查或监督,一些安检工作也流于形式,无法发挥真正的监督检查作用。

3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3.1明确安全监理的责任

建筑施工中要想确保安全施工,首先应该对监理部门承担责任进行有效落实,明确监理部门的具体工作,避免监理人员受到不必要的批评,从而更好地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对施工安全也能起到一定的保障。根据施工质量安全条例规定可知,建筑施工中监理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有因为在施工中无作为而承担的监理责任、在施工现场进行违章指挥导致施工事故而承担的监理责任。对于施工中因为管理或是施工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的施工安全事故不应该由监理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安全监理工作中应该进行责任分工,必须对总监和现场监理人员赋予不同的责任,确保明确分工才能保障施工现场各个环节的连续性,才能使每个环节监督到位。

3.2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除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以及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外,还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建筑安全研究体系、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生产安全培训体系与之相对应,才能实现施工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工作制度,改革安全管理监督程序,着力解决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经费缺乏、人员不足等问题。同时,要鼓励对建筑安全管理进行相应的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关于建筑安全生产问题调研,形成建筑安全研究体系。此外,在监管方式上要主动出击,将所有的项目,不管是否手续齐全,都纳入监管范围。抓好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建立监督检查责任机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的预防工作【3】。

3.3加强监理过程中项目的管理

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为了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实施,监理工程师应该对项目特点进行严格考察,分析项目涉及的危险部分并对危险进行排查。对工程施工中需要监理的部分进行规划时,对于危险较大的部分应该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对施工中存在的危险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施工的具体方向和范围,对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仔细分析,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工程的监理工作。此外,总监理工程师应该起到领导作用,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的安全风险点进行全面分析,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监理的对策,明确监理人员的工作分工,同时,对部分项目还应该制定监理措施,使用跟踪或是平行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理,有利于危险项目的排查。

3.4加强安全施工环境管理

3.4.1完善施工环境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规模大、周期长,对施工环境要求较高,施工的环境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质量,所以,必须加强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施工井然有序,确保各项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器械等都能各就各位,对于不必要、不需要的设备或材料则一律清除,防止混淆视听,占据施工空间,带来麻烦。要确保施工现场道路通达,为现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空间。同时,在施工建设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制度规定,及时高效地清除施工现场的垃圾、杂物以及其他废弃物等等,这样才能维持施工现场清洁,才能打造出良好的施工环境。

3.4.2创建紧急救援系统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是一项高危险、高难度的工程建设工作,时时处处都可能出现安全问题,一些意想不到的安全问题甚至防不胜防,甚至可能导致无意间的人员伤亡,所以,必须创建一套科学、完善的事故紧急救援系统,为挽救事故做好准备,并形成科学的救援工作方案,平日进行安全救援演练,保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在第一时间紧急救援,这样才能控制事故损失,减少人员伤亡。

结束语

安全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很大的影响,我们一定要加强安全管理,从而可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有了安全的工作环境,也能给工作人员相应的保障,同时,能够让建筑施工企业有了更好的社会信誉和安全保障,可以带来更好的经济收益。

参考文献

[1]罗菁华;赵延林;姜封国.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浅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8(04):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