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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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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1篇: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强化规划;改革管理;改变方式;质量管理;验收结算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进行,我国国力不断强大,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增加,尤其水利建设资金年年增长。如何搞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最小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益,这就是摆在我们水利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想解决好这个问题,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政府规划职能

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组建专门的《水利规划》机构,严格界定《水利规划》工作内容、规划标准和工作深度,提高质量。将《水利规划》纳入地方政府法制化建设轨道。对《水利规划》进行补充、完善、修改要与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同步进行。对《水利规划》中的建设规划项目,严格区分为常规建设规划项目和非常规建设规划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建设规划项目的规模进行分级管理。

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常规建设规划项目(江河整治、农田灌溉、水产养殖、农村人畜饮水、水土保持、水利发电、水环境的保护、城市供水)制定长远规划,规划应具体明确工程的建设的必要性、建设任务、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安全标准、针对流域或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征用及移民搬迁计划、土石料场粗查、投资估算、经济评价。

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对常规建设规划项目,取消对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建设任务、环境影响评价、经济评价等内容的审查。对工程建设规模、安全标准、土地征用及移民搬迁计划、投资估算等内容,行政审批部门对照《水利规划》中相对应的建设规划项目的结论和指标对拟建的具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核,不再真对具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批,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在工程建设规划中对不确定因素较大的非常规建设规划项目(采矿加工筛选、高耗水工业等用水大户),真对其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具体工程项目,按流域或区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按现有的审批程序严格管理。

《水利规划》应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备案,列出《水利规划》中建设规划项目的项目清单、项目基本情况或简介并编码上网公布,对《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报告》的修改、补充、及调整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2、改革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资规模,按本地区近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分轻重缓急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不应再安排和审查人畜饮水安全、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商品粮基地、综合农业开发、土地整治、发改、移民等工程项目。被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中的常规建设规划项目,必须是《水利规划》中上网公布的清单项目,减少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决策的随意性,提高《水利规划》的权威性。

3、改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

对《水利规划》中的建设规划项目,依据建设规划项目的规模、工程等级化分为中央项目、省级项目和地方项目,进行分级管理。

(1)对工程规模巨大、工程等级较高、建设管理复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维持原有的建设管理程序。

(2)对工程规模小、工程等级较低、数量众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由市县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改变和创新工程建设的管理办法

(3)对于由市县地方水行政主管部负责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将现有的勘察设计委托模式和施工招投标模式改变为水利工程建设竟标模式,将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多个建设环节捆绑在一起,在市场需求牵引下自由组合形成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引入市场竟争机制,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含勘察、设计、施工费)的形式,采用最低报价法竟标。取消或减少政府在微观事物上管的过多、过细又难以管好的职能。真正把政府的主要精力转移到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上来。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统一、标准的工程建设市场。在充分的市场竟争环境下,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在不违返法律、法规、规范和《水利规划》中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建设规模、安全标准、使用年限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约束的前提下,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自主设计、自主施工,充分调动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市场主体)采用新计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极积性。在激烈的竟争、严格监管环境下,使建设工程项目报价更低、设计更加合理、安全更加可靠。

强化工程建设保证金制度,建立全额或高额工程建设保证金制度,取消市场建设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设备、资金、业绩、诚信、能力的审查,加大违规的惩罚力度,取消或减少人为控制的主观因素,强化制度保障的客观因素。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保障能力,

4、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

强化政府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监管职能,设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和《施工质量监督站》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审查和监督工作范围和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主确定勘察项目、勘察内容和工作深度,并对工程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满足性负完全责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勘察成果和设计规范对工程设计的安全性、耐久性、满足性进行审查。

审核设计是否满足《水利规划》要求的设计任务、工程规模、防洪标准、设计使用年限、永久占地指标、当地建筑材料(质量、储量、位置、分布范围)。

审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法律、法规、条例要求。

对审查后的工程设计资料和施工图纸进行盖章确认。

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质量监督站》基础隐蔽工程开挖以后,审查工程地质条件是否与施工图相符,如有出入,应作设计变更,并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审查后方可继续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应对自身的勘察成果与实际不符而造成的设计变更负责。

5、工程验收与结算的必要条件

(1)准备验收与结算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水利规划》中上网公布的清单项目,强化《水利规划》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减少地方政府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决策的随意性。

(2)准备验收与结算的工程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心》必须出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强化设计审查责任。《施工质量监督站》

(3)国家应制定出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强化监督职能,落实监督程序、责任。加强各级《施工质量监督站》的标准化建设,对人员素质、必备仪器设备、交通车辆、规章制度提出明确的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施工质量监督站》坚决取剔。

(4)施工建设合同是结算必备的条件,详细的施工合同是结算的重要依据。

第2篇: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字:城市供水,成本审核,人力资源

中图分类号:TV697.4+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供水价格的制定和定价成本监审是供水企业的一大核心内容,一直备受社会大众广为关注,它不仅直接影响到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的支出水平以及供水企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再生产能力及活力,而且还关乎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虽然我国城市供水定价机制在逐步完善,但是依然很多问题,如何处理好定价成本监审机制下供水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已成为时下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在当下供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很多供水企业缺乏制约和激励机制,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人力资源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

定价成本监审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2.1、定价成本监审的概念

所谓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是国家价格监管机构深化改革、规范管理的发展产物,是健全成本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为实施有效的供水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约束和控制企业成本,科学、合理地确定供水价格,提高供水企业的经营效益,制定全国统一的价格成本方面的监审法很有必要,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2、定价成本监审的基本原则

目前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改革正处于关键阶段,近十几年来的改革在推动供水设施建设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定价成本监审的根本任务是,使供水企业在各地在政府的管理体制下尽快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形式,对改革的方向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进行规范,纠正已经出现的偏差,优化和降低企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改善服务。使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科学健康的发展,进一步保证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维护行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政府与各种模式不同区域的供水企业之间,需要实施监管的准入、定价、投资及绩效评价体系等内容相互衔接和协调,也有必要进行系统研究,统筹规划,全面规范。要有效的开展供水成本监审既要遵循现阶段供水企业的行业特点,也要在不违法、不违规的条件下,遵循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基本原则。其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2.2.1、合法性原则

核定供水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及账册等资料为基础。计入供水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刚刚出台试行期间,在全国城市供水行业引起了极大的关注,有些企业甚至怀疑这种新型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以各种不同形式纷纷向中国水协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后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出面对此成本监审办法做权威性报告。

2.2.2、相关性原则

计入供水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供水本身生产经营过程相关,并反映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需要。在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中把握好相关性原则,就是要坚持凡是与供水经营无关的费用,一律不能计入供水成本。

2.2.3、合理性原则

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应当考虑一定时期供水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社会承受能力;计入供水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供水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2.2.4、差异性原则

我国现阶段城市的供水企业的经营模式多种多样,国有独资、中外合资、国有和私营及股份合作制,还有政府直接领导的事业单位等,各地在政府的管理体制和供水企业经营模式上有很大的差异,同时各地政府在对不同经营模式供水企业的管理方式上也有所不同。

供水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措施

3.1、明确部门职能,强化管理职能

人力资源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需要改变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事管理观念。供水企业要做好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必须建立全方位人力资源立体管理模式,在科学建立企业部门结构的前提下,更需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能。包括招聘、培训、选拔、激励、考核、晋升等一系列相互关联的部门职能,建立起一个在决策层、非人力资源经理和人力源管理部门之间科学分工协作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真正从人事管理转向人力资源管理。决策层负责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并支持人力资源部门、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岗位分析、岗位评价等基础业务,并协助非人力资源经理做好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建设和事务;非人力资源经理负责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招聘、培训、员工绩效考核、薪酬管理中把持关键环节,并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基础工作。必须建立注重员工观念的转变;在管理层建立良好的人事沟通体制和考核体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的工作。制定与企业目标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计划,建立一个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与管理的系统。另外还需要强化管理职能,使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接参与企业决策。

3.2、制定考核标准,加强绩效管理

一个科学有效的考核标准,必须以公平、公正、公开、可行为原则,根据供水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企业自身特色的行之有效考核标准。供水企业在考核制度的拟定上,另外还要考虑企业本身合理考核业绩以及在绩效考核中的比例与权重。制定企业季度目标、年度目标,合理分配到各个部门各个职员身上,以考核的形式积极调动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热情与主动性。通过考核情况预测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的发展趋势,制定人力资源招聘、裁减、调配、培训、开发等发展计划。

3.3、责权一致,奖罚分明

通过编制明确责权,只有明确责权了才能更好的做好部门之间、职员之间的协调、管理,才能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与企业团队的凝聚力。供水企业要做到责权一致,首先要做到明确管理层次,使上下级之间从最高层到最底层形成一条不间断的等级链。必须明确上下级的责权,各职能部门责权,各个职员的责权,避免相互交叉,防止出现多头领导的现象,职能重复或者责权漏洞。

第3篇: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

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含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工程法人委托,依据有关法规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监督管理。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正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水利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也有十几年的时间。“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是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管理的三大主要内容,其中质量控制是核心,进度控制是条件,投资控制是基础。为此,监理人员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协调好“进度、质量、投资”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现状

2.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市场运行不规范,供求关系不平衡诸多不合理现象,诸如转包、挂靠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施工监理作用在工程无法充分发挥。

2.2施工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边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边熟悉相关情况。这样很容易影响监理人员的判断,达不到科学有效的监理。此外,由于我国目前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数目繁多,对监理人员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大,部分施工监理人员满足不了监理要求。

2.3监理单位费用过低,监理人员积极性不高水利工程建设往往施工周期很长,对于监理单位来说,监理难度相对较大,需要投入较大人力和物力,然而当前普遍偏低的监理费用使得施工监理过程中缺乏足够的财力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

3如何搞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1建立分工明确的项目监理机构工程施工监理部组建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工程监理效果的好坏。一个健全的工程监理部要求工作人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踏实肯干的精神,且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只有分工明确,监理人员才能更好地发挥出自己的真实水平,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与此同时,监理部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配给员工最合适的工作,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使工作更加完善,进而保持监理部较高的工作标准,以满足当今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3.2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质①掌握良好的业务技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是一项集专业性、实践性于一身的工作,监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工作能力直接决定着监理的效果。所以,要求监理人员有与该工作相符合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为水利工程施工做出应有的贡献。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监理人员应以“廉洁、诚信、公正、守法”作为职业准绳,以“独立、自主、公平”作为职业原则。职业道德是每个从业人员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的业务素质,更何况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主要是和人打交道,如果没有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信服力,监理工作就很难做到位,水利工程施工也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③具有较高的社交能力,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监理人员要具备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相关的社会经验、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为此,监理人员应该以身作则,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据相关的法规及施工合同,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维护好合同双方的利益,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实现水利工程的最优效果。

3.3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水利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水利工程工作的核心。所以,必须搞好质量控制这一工作。在施工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书面为根据,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由于水利工程往往远离城镇,有工期紧、施工难度大、技术性强等特点,并且普遍存在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素质较低的情况。所以在施工阶段,应该坚持质量标准;坚持以人为核心;坚持以预防为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以主动控制为宗旨,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以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主动控制为途径,监督其充分发挥自身应有的质量保证作用;严格掌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分包工程;严格禁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对未经工程建设监理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4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做好工程量支付、工程量核定和工程索赔的工作,尽量把水利工程投资控制在施工合同范围之内。监理人员要协助项目负责人处理好设计问题,以免导致工期延误,并计量好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计量项目包括全部的水利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和施工过程中变更的项目。水利工程监理人员还要负责复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并签发计量凭证。

3.5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实现进度控制的前提,但是计划制定者事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准确的估计是很难的。在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某些不确定的因素会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产生偏差,为此,监理人员应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调整工程实际进度。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产生较大偏差时,监理人员应以合同为依据,理清各自的责任,再采取相应的措施。若工期仍有延误,就应向发包人提出调整工程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达成一致后,调整原有进度计划,以便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第4篇: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监理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利工程是利用自然资源,获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程。在其开发与利用的过程中,会对自然环境产生改变,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因此,施工合同自然就成为明确承发包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主要调控手段。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时时用合同条款约束参建各方的行为,以确保工程建设任务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对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主要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法律依据是指与水利工程建设及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水利法、安全生产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合同依据为施工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合同通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技术规范等。

二、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一方不能兑现承诺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一方本应提供资源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这就会导致项目不能启动或处于一种非常被动的局面。一些在施工过程承包商以及人员的资质,或者设备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工作安排和与合同不符,甚至是具有非常大的差异,使得在招标的承诺不能完全实现,这就给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二)合同条文不够完善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主要是在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例如投标过于简单,并不构成邀约和承诺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构建双方使用一些不规范合同模式,而是由双方协议成立的一个合同,而且在大多时候,由于经验不足,或者是对项目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这就会在项目实施后期带来很大的麻烦,导致许多约定无法根据合同内容进行,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争执问题,还有一些合同条款不够严密,这种歧义性就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争论,影响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度和项目的顺利执行。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增强管理意识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在逐步提高,但由于我国受过去计划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是极为淡薄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在许多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分包商和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了许多损失,有些案例是触目惊心的,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迫使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加强法律、合同知识的学习,提高合同意识。水利工程监理作为承发包外的第三方,应提高合同法律意识,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发挥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做用,对工程建设各个目标的顺利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二)合同签订要严格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水利水电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签订完备的监理合同,来约束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和杜绝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奠定基础。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贯穿合同管理这根主线,坚持”按合同办事,按规范办事,按程序办事”的三按原则,在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的履行、检查、变更、违约和纠纷的处理,是建设管理中一切行为的唯一依据。时刻要以合同来规范、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对拖延工期、施工质量不合格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处罚措施,特别是要把工期进行合理排布,严格按各分部工程工期要求逐阶段检查落实。对月支付、签证、变更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核,不得提前支付、超前支付,合同中不允许签证的项目不得签证,变更部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计价办法进行计价。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合同的履约检查环节,以保证有效的履行合同。履约检查,是事先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获得最大,这是加强签证、索赔管理的最有效的办法。

(四)加强合同动态管理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什(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办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末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卉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五)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于能够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应尽量采取承发包双方合理承担各自相应的风险。为了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对于不无法预测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发放转移风险:①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也可以向发包人索赔。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但承包人的索赔就相对的困难。②一方面可以采取分包的形式,把风险大的分项工程转移到分包商;另一方面,可以以组建联营体的形式,与其他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③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即为购买保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因此,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承包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素赔,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以减少财务损失。

(六)加强合同信息管理

建立进度款变更索赔安全环保等合同信息平台,形成业主监理和施工三方合同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融为一体定期对合同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能有效地避免前后审核标准不一致,重复申报等问题也能对合同内的遗留问题进行追踪清理,由于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员流动性大。如果对合同问题申报审核的时效不能有效控制就会造成部分变更索赔事件追溯困难,从而降低合同执行效率,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已建立的合同信息,有针对性解决遗留问题,尽可能避免信息衔接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七)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监理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投资、工期、质量等合理关系,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监理管理水平,就必须培养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监理人才。

结束语

总之,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当增强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意识,建立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制定前,各方一定要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充分的沟通,对涉及到的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要认真的研究,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在水利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变更等问题,各方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尽量避免日后矛盾的出现,同时要做好合同变更的记录,规范合同变更的程序,进而为水利工程的顺利施工和竣工核算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第5篇: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旁站

中图分类号TV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42-0094-01

1水利工程监理的工作程序

水利工程的监理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符合本工程特点的监理规划大纲和具体的监理实施细则。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准备时期,监理机构必须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的资料,审核通过以后,要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如果认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合格,则要签署修改意见,发回施工单位重新编写,不合格的方案不允许执行。

在水利工程施工时期,监理机构应按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巡查,具体的时间可以是定时检查或者不定时抽查,在检查中发现存着有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果发现安全问题特别严重,监理机构可以下达工程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同时要向建设单位进行报告。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监理机构收到书面通知,可同建设单位一起进行检查,整改通过后,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复工。如果停工令下达以后,施工单位置若罔闻,拒不停工,监理单位有权向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汇报,把存着的安全隐患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整个的检查过程等情况应详细的记录在每天的监理文件中。监理机构要着重检查容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地方,比如大型的施工机械,如塔吊,滑升模板等,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供电设备,电器设备等,这些都是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环节,必须认真检查,并要由专门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书面备案,以便日后复查。

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所有的安全方面的文件,如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分部分项过程验收记录,图纸变更记录,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按照文件归档规范进行立卷归档。

2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如果水利工程监理机构有违反《条例》当中关于安全生产监理条款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1)按照规范要求,监理机构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或者专门的安全方案未进行严格审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或者专门的安全方案如果没有通过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施工单位偷偷施工,监理机构发现后,必须立即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要向建设单位进行报告。监理机构没有按时下达工程停工令,或者没有按时报告。2)监理机构在例行的安全检查当中,如果发现有安全方面的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3)监理机构不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施工标准进行监理,必须承担《条例》应付的责任。如果监理机构按照《条例》当中关于水利工程安全施工监理要付的职责,而施工单位却不执行监理的通告,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的,那监理机构就可以免除法律责任。

3水利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水利工程质量,要求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中实行旁站监理,并明确了旁站监理的工作程序、内容及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3.1水利工程旁站监理的概念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旁站监理是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确认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在实施旁站监理工作中,如何确定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结合具体的专业工程而定。

就水利工程而言,按目的或服务对象可分为:防止洪水灾害的防洪工程;防止旱、涝、渍灾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工程,或称灌溉和排水工程;将水能转化为电能的水力发电工程;改善和创建航运条件的航道和港口工程;为工业和生活用水服务,并处理和排除污水和雨水的城镇供水和排水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维护生态平衡的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水利工程;保护和增进渔业生产的渔业水利工程;围海造田,满足工农业生产或交通运输需要的海涂围垦工程等。一项水利工程同时为防洪、灌溉、发电、航运等多种目标服务的,称为综合利用水利工程。

其关键部位是各种水工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进水建筑物和输水建筑物等建筑物的施工。关键工序是防水混凝土的浇筑。至于其他部位或工序是否需要旁站监理,可由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2水利工程旁站监理程序

旁站监理一般按下列程序实施:1)监理企业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1份。2)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3)项目监理机构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3.3水利工程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施工企业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制止并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如果发现施工企业的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制止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

4结束语

水利工程由于其特殊性,施工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水利工程监理,在国际上具有悠久的历史。西方发达国家,无论在组织机构和方法、手段方面,还是在法规制度方面,都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和运行机制。

我国借鉴国外的监理的先进经验,开始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实施工程监理,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已经卓见成效,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承认。

而在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旁站是最重要的一项,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具体质量,必须加以重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实施监理旁站制度,本文阐述了水利工程监理旁站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并提出了水利工程监理旁站的具体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概论[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

第6篇: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

Abstract: supervisors in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cess, must coordinate "progress, quality, investment" relationship between, well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meaning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trengthening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measures of quality control.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含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工程法人委托,依据有关法规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监督管理。 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正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水利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也有十几年的时间。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是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管理的三大主要内容,其中质量控制是核心,进度控制是条件,投资控制是基础。 为此,监理人员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协调好“ 进度、质量、 投资” 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二、强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的措施

1、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质

(1)掌握良好的业务技能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是一项集专业性 、实践性于一身的工作,监理人员的工作水平 、工作能力直接决定着监理的效果。 所以,要求监理人员有与该工作相符合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为水利工程施工做出应有的贡献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监理人员应以“ 廉洁、 诚信 、公正 、守法”作为职业准绳,以 “独立 、自主、 公平 ”作为职业原则 。职业道德是每个从业人员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的业务素质,更何况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主要是和人打交道,如果没有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信服力,监理工作就很难做到位,水利工程施工也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3) 具有较高的社交能力,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监理人员要具备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工程施工实践经验、相关的社会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协调好合同各方关系 。为此,监理人员应该以身作则,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据相关的法规及施工合同,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维护好合同双方的利益,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实现水利工程的最优效果。

2、施工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的重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仅是施工监理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利,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1)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管理体系,认真编制《监理规划》、《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及编码表》和各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主体工程项目划分为多少个单位工程、 多少个分部工程,都要写清楚,并与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单元工程划分的原则。通过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目的是进一步明确监理部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2)督促检查承建单位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监理部督促各承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督促成立质量和安全检查机构,配齐专职检查人员,制订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承建单位建立试验室和测量队,并配备相关检测设备。工程开工以后,监理部要会同质监站、 指挥部、 设代组多次对承建单位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进。

(3)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 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签认; 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 设备,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对施工过程中拟使用的机器、 计量器具等应要求承包单位上报有关检测部门的鉴定证明,并注意其有效期限。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要附质量证明资料、 进场质营检验记录审核签认,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项目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项目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撤出现场。在设计交底前,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记录)进行签认。项目监理部依据监理规划、 设计文件、 规范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由总监审批后实施。总监应及时组织各监理人员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方案、 进度计划, 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负责整改, 最后由总监审定。

(4)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监理部检测试验监理组,在业主的支持下,建立工地试验室,承担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业主和监理部单独组建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对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试验室制订试验工作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及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试验工作的内容、 程序和要求,并进行大量的监理抽样检测工作,包括钢筋、 水泥、 砂石骨料的材料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抗渗标号的检测,锚杆的拉拔检测,钢筋焊接工艺性能检测等。通过这些检测,保证工程建设所使用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对于混凝土拌合性能、 砂石骨料、 混凝土强度、 钢筋焊接接头等检测中少量不合要求的,及时通报施工单位或召开质量分析会,查找原因,落实措施予以解决。采取上述措施后,对促进和保证施工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5)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按照事前审批、 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抓好重要的工序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 全方位的质量监控。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工作,采用现场察看、 查阅施工记录以及对材料、 构配件、 试样等进行抽检,对承包单位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工法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出调整、 制止、 整顿,直至暂停施工的指示;对重要的原材料、 半成品配件,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于单元工程(或工序 )未经监理机构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承包人不得开始下一单元工程 (或工序)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 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项目监理部签字认可;审核在工程中使用新材料、 新产品,新技术的现场试验报告,有关部门的鉴定、 确认的证明文件,经审查确认并签字后方可用于施工。

(6)施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项目监理部按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 对完成的分项、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

验的单元工程(或工序)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未经自检或自检不合格、 自检资料不完善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检验;对需覆盖的隐蔽工程、 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对工程设备在安装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检测、 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同时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时间要求,整改完毕后签署竣工报验。

总之,工程建设监理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日益显现它的巨大作用。因此,监理工程师应高度重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人、 材料、机械、 方法和环境,对其进行控制,运用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将影响因素尽可能消除,促使工程项目施工能够做到质量优、 成本低、 工期合理、 效益好。

参考文献:

[1] 王书贞,胡同涛,李庆柱. 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措施和途径[J]. 科技信息, 2009,(29) .

[2] 黄志勇,刘秀芬. 水利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认识及作用[J]. 农家之友(理论版), 2008,(06) .

[3] 代春梅. 议旁站监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的作用[J]. 内蒙古水利, 2008,(05) .

第7篇: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范文

一、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一)按照《水利产业政策》,根据作用和受益范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项目的类别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确定。已经安排中央投资进行建设的项目,由水利部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确定类别,报国家计委备案。

(二)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即项目责任主体,下同),任命法人代表。地方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人代表,其中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负责或委托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人代表。

(三)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在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负责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

(四)项目法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并明确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质量终身责任人及其所应负的责任。

(五)在长江中下游堤防工程项目中,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建设的一、二级堤防中的穿堤建筑物、基础加固、防渗处理、抛石固基等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工程,由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人代表。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移民、施工影响补偿、防汛抢险、与地方实施工程的衔接、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等与地方有关的事宜,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签订协议,并确定协议双方执行责任人,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保证互相配合,防止互相推诿,以免影响工程施工和防汛。

二、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一)大江大河的综合治理规划及重大专项规划,由水利部负责组织编制,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报国务院审批。尚未经过审批和需要进行修订的规划,要抓紧做好修订和报审工作。

(二)水利工程项目应符合流域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水利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工作文件的审批,按照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三)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工程,必须具备相应的水利水电勘察设计资质,严禁无证或越级承担勘察设计任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勘察设计单位的水利水电勘察设计资质前,须征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四)地质、水文、气象、社会经济等水利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凡不的,要向社会公开,实行资料共享。

(五)水利工程项目的安排必须符合流域规划所确定的轻重缓急建设要求,既要考虑需要,也要充分研究投资方向、投资可能、前期工作深度等多种因素,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水利部门、受委托的咨询机构要对有关技术、经济问题严格把关,提出明确意见。不具备条件的项目不予审批。

(六)前期工作费用按照类别分别由中央和地方承担,其中用于规划和跨流域、跨地区、跨行业的基础性工作的,在中央和地方基本建设财政性投资中列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用于建设项目的,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中央和地方在安排建设的前期工作费用,并要合理安排资金勘察设计工作。

(七)年度计划中安排的水利工程项目,必须符合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方案。工程施工必须具备施工设计图纸,完备各项校核、审核手续。

三、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组织

(一)水利工程建设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未按规定执行上述制度的,计划部门不安排计划,财政部门停止拨付资金。

(二)各级水利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负行业管理责任。

(三)承建水利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并由项目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严禁无证或越级建水利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施工企业的水利水电施工资质前,须征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工程施工不得分标过细或化整为零,严禁违法分包及层层转包。需组织群众进行土料运输、平整土地等单纯的工序和以群众投工投劳为主的堤防工程,必须采取相应的保证质量的措施,具体措施由水利部负责制定。

(四)承担水利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与所监理工程相应的资质等级,并由项目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定。堤防工程中,长江一、二级堤防工程的监理由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归口管理,其中一级堤防工程的监理由所属的具备资质条件的监理公司承担;二级堤防工程依法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报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其他流域一、二级堤防工程的监理,属流域机构直接负责建设的堤防工程,报水利部批准;不属流域机构直接负责建设的堤防工程,由项目法人依法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工程,报流域机构批准。三级堤防等其他水利工程的监理单位,也要依法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

(五)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由水利部商有关部门,尽快组织制定《堤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并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

四、严格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制度

(一)水利工程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规范。水利工程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堤防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竣工验收,一级堤防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主持;二级堤防由流域机构主持;三级及三级以下堤防由地方水利部门主持。工程验收必须有专家参加,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

(二)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单位要按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定提出质量监督意见报告,项目法人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提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在以上工作基础上,验收委员会鉴定工程质量等级,对工程进行验收。

(三)要充分考虑堤防工程应急度汛的特点,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由项目法人责成施工单位限期返工处理,直至达到质量要求;对未经验收及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的,要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未经验收而参与度汛的工程,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度汛方案,保证安全度汛。

五、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与资金管理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投资规模编制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工程概算。

(二)中央项目的年度计划由水利部报国家计委,地方项目的年度计划由省计划和水利部门进行初审,其中一、二级堤防和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项目的年度计划,须报送流域机构审核,由省计划和水利部门联合报送国家计委、水利部,同时抄送流域机构备案。

(三)地方要求审批项目或在年度计划中要求中央安排投资的,要在申请报告中说明地方资金的具体来源,并出具出资证明。凡不通过规定渠道报送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地方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予审批,不得安排中央资金。地方已承诺安排资金,但实际执行中到位不足的,中央计划、财政、水利等部门要督促地方补足,必要时可采取停止审批其他项目、调整计划、停止拨付中央资金等措施,督促地方将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四)完善协商和制约机制,减少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的层次和环节。中央项目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分别由国家计委和财政部下达到水利部,地方项目的计划由国家计委和水利部联合下达到省计划和水利部门。地方项目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由财政部下达到省财政部门。国家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下达后,省计划、财政和水利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凡可将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直接下达到项目法人的,要直接下达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根据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合理安排各项建设任务。

(五)各级计划、水利部门要根据规定,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安排计划,对特别急需的项目尤其是起关键作用的工程(如重要干堤的重点险段、重点病险水库的度汛应急工程等)应优先安排。

(六)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专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过批准的水利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不得改变资金的使用性质和作用方向。

(七)各级计划(稽察)、财政、水利等部门下达计划、预算、稽察情况的文件要同时抄送各有关部门,做到互相监督,互相配合,及时通气,堵塞漏洞。对查出问题的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整改,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设计变更、子项目调整、建设标准调整、概算预算调整等,须按程序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由以上原因形成中央投资节余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审批后,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经过批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由取概算外的工程管理费。

六、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

(一)各级计划、财政、水利及建设部门要充实检查监督力量,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移民建镇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经常进行稽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按管理权限查处,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稽察。

(二)地方水利部门负责对地方投资的水利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定期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工程监理和工程施工队伍等情况的检查和抽样检测结果,向上一级水利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对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督促有关项目法人进行整改。

(三)加强专家对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对重大项目和关键问题,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的论证。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对合理可行的意见要及时采纳。

(四)欢迎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完善举报制度。对群众用各种形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及时处理。

七、其他

第8篇: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 招投标现状 问题及对策

中途分类号:TV5文献标识码:A

近几年来,水利系统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在招投工作中,作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提出看法:

一、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和问题

水利工程是公益性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是在国家计划控制下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都要经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审批,并接受主管部门、计划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的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专业技术水平较强。

《招投标法》实施以来,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都十分重视,把贯彻落实《招投标法》放到了重要位置,纳入了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了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采取措施,规范了招投标活动程序,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控制了建设成本,强化了业主责任,保证了工程质量,维护了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预防、遏制了腐败行为。目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正向纵深发展。但是,尽管招投标取得了以上成效,仍然存在一些严重问题:一是行政干预太多,招标主体错位。二是编制标底不规范,评标标准不统一。三是资质审查不严,排斥潜在投标人。四是评委组成不规范,评标严重违反规定。五是制度不键全,监督不到位。

二、强化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的对策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针对水利行业出现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对策:

(一)改革招投标管理体制,实行“一条龙”服务。

第一、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把所有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都纳入这个中心来管理。在服务形式上:要有服务场所、固定地点、设施条件。在服务内容上:对工程的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审查、质量监督委托、开工报告实行全方位服务。在服务性质上:既是信息咨询,又是集中办公和监督管理。为承包双方提供“一条龙”服务,使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和条件下进行。

第二、实行政企分开、机构分设、职能分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招标等中介服务机构,都要实行政企分开,与行政管理部门脱钩,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法人实体。使各级行政领导无权垄断,无法干预,彻底改变目前这种多部门管理格局和行政垄断、行政干预的现象。

第三、完善健全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修定《招投标法》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尽快制定《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办法》,为实施招投标行为进入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提供法律依据,真正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从隐蔽走向公开,从无序进入有序,从无形变为有形。

(二)推广无标底招标,实行低价中标

第一、借鉴先进经验。采取走出去,引近来的办法,借鉴国外、沿海部分城市的经验以及个别地方的经验,在工程项目总承包中推行无标底招标,实行低价中标。业主在招标前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各种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作好低价成本核算,防止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这种评标方法,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泄漏标底,遏制编标、评标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第二、编制依据必须符合要求。在目前没有实行无标底之前,也必须严格标底编制依据。凡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标底的编制,必须按照水利厅《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规定》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规定编制标底。

第三、标底不能作为是否中标的直接依据。评招标人如编制有标底的,其标底既不能作为决定中标的直接依据,也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只能依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标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

(三)、强化招投标管理,严格依法招投标

第一、要增强法律意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增强责任感,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依法招投标的思想,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招投标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

第二、严格依法招投标。水利工程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必须按照《招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确需采取邀请招标和议标形式的,也必须经过项目主管部门或主管地区批准。水利工程的招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水利部令14号令、30号令规定的原则、程序、范围等依法进行招标。在招标中,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未经批准擅自采取邀请招标和议标形式的,不得批准开工。工程监理单位也应通过竞争择优确定。

(四)、加大监督力度,严惩违纪违规行为

第一、建立监督网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加强政府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把招投标工作置于整个监督网络之中。使违纪者不能违,不想违,不敢违。

第二,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监督,依规监督,主动监督,自觉监督。根据《招投标法》和七部委第30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便于操作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条规及实施办法,明确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具体范围和标准、主要内容、权限、工作方式、重点环节、责任追究等,使监督人员知道怎么监督、监督什么、从什么环节入手。

参考文献:

[1]北沙.我眼中的招投标[J].建筑.2004 (8) :45-49.

[2]张芳,土晓华,卓平.构筑工程项目“双赢”平台[J].中国石油企业.2004 (5):22-23.

[3]阎磊.浅谈建设工程招标中的低价中标[J]

第9篇: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基层;工程质量

水利建设一直是我国兴国安邦的重要工程,为了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在实施过程中更加便于管理,降低造价及节约资源,使水利建设能够发挥长远的经济效益,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不但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执行的依据和标准,更促使水利建设步入了标准化、统一化、法制化的新阶段。但是在目前局势下,县、区以下的水利建设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为这些基层水利主管部门在组织水利建设的时候大多是由一些农民自行经营承建,对于施工的过程及质量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就造成很多施工细节简单化,施工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虽然这些基层水利建设简单,规模较小,可是由于数量庞大,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进行约束,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

一、基层水利工程特点

1、规模小、种类全

基层水利工程量和大型水利工程相比,虽然规模非常小,但是配套设施一应俱全,从专业角度讲,建设难度不亚于大型水利工程,因为大型水利工程的启动资金比较宽裕,施工设备非常先进,大大减少了人力资源,机械化程度较高,施工队伍的资质高,对于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施工人员有足够的施工经验。由于基层水利的工程量较小,因此资金无法保证及时到位,导致机械程度不高,主要依靠人力资源,施工队伍素质低下,技术水平非常落后,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2、投资少、工期短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一般由地方政府拨款,因此资金投入有限,很多大型机械设备无法投入使用。另外,大多数地方水利需要赶在次年汛期来临前储备水源,工程非常紧张。在施工期间,工程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比如要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维修,资金不到位,专用设备不能及时上马,这都会造成拖延工期,当工期进度失控,为了追赶进度,一些检测手段不能使用,监督机构仅凭经验进行判断,使工程质量大打折扣。

二、基层水利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1、技术落后,业务水平低

目前承建基层水利工程的施工单位大多数技术较为落后,业务水平较低。由于承建的工程规模较小,往往疏于管理,内部分工不明,责任划分不清,工作起来没有固定的岗位,缺乏实践经验,这样的施工队伍,根本无法承担高规格的工程任务。

2、设计不规范,因陋就简意识较强

在工程建设前,一般需要进行方案设计,组织可行性的方案论证,可是由于部分地方水利单位责任意识不强,以为小规模的水利建设无需论证,一直按照先前的老路子来,造成设计方案不规范,缺乏创新,对于水利建设水平的提高没有任何帮助。

3、工程质量意识差

要提高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的检测手段。目前,很多基层水利部门都缺乏对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视,仅仅依靠目测就对整个工程做出判断,这是非常不科学的。首先,在心态上就要对基层水利质量加强重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设计专门的监督机构,吸收检测人才,强化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手段。

三、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的因素

1、材料

大沙、水泥、钢筋、红土、砖等都是水利工程建设的所需材料,工程质量是否过关,首先要看工程材料是否过关。

2、工具

工具一般主要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器具,有大型设备如:起重机、吊车、铲车、桩工机械等,还有一部分低值易耗工具,工具的投入情况与工程品质同样密不可分。

3、工艺

何谓工艺?就是设计合理,工艺可行,技术过关的施工方案。好的工艺水平,一定是按照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的,能够保证安全,减少资金投入,稳定施工进度,提高施工质量。

4、环境

环境因素也是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每个地区的环境都不一样,地质、气象都有各自的特点,在进行工程设计初期,首先要进行环境考察,比如土壤情况、天气情况、水流情况等,要综合考虑,因地制宜,才能出来好的规划方案。另外,由于有些地区环境的复杂性,某些大型设备无法运用,这些都要解决。因此,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5、人员

人员是指工程建设的参与者,他们是对工程质量影响最直接的因素。因为整个水利工程是在他们手中产生的。因此,对他们的要求也最为严格,只有整体素质高的施工人员才能建设出高规格、质量好的工程。

四、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1、规范前期工作

水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要求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按照规定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并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完成审批工作。概算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工程以及投资300万元以下的水库和屋顶山塘工程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概算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审批。

技术简单、建安工程款20万元以下项目设计可由水利员或具备水利工程师任职资格及以上人员完成,但必须有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2、严格招投标管理

工程项目招投标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暂行)》和水利行业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执行。

3、加强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

水利工程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招标或委托有水利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水利工程要求实行质量监督。省重点工程由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扩权强镇改革中下放管理权限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镇街负责质量与安全监督;其余工程由义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4、明确工程质量责任

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质量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责任。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质量责任人按各自职责对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5、质量管理实行分级负责

(1)省、市重点工程以及其他由市属水管单位组织实施的水利工程,工程质量由水务局负责监管指导。

(2)小型水库、农村饮水、河道治理等由镇街负责实施的水利工程,工程质量由镇街负责管理,水务局负责指导监督。镇街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的管理,要求每次进行的检查都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水务局视情不定期对每个在建工程进行进度、质量、安全等监督检查,每一次检查都要填写检查表,与整改处理结果一并作为工程验收的资料。

(3)扩权强镇改革中下放管理权限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质量由镇街负责监督和管理,水务局负责业务指导。镇街成立监管小组,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要求对每个在建工程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每次检查均须填写检查表(检查表可参照附件,也可自行制定),同时要求参加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完工与竣工验收等。水务局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经常性检查或随机抽检工作,必要时检查镇街对实施的水利工程的监管检查记录等相关材料;同时,建立水务局技术人员按镇街分片业务指导制度,加强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就工程施工的程序、关键点和难点的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培训、经验交流、对口帮扶等措施,指导镇街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6、强化工程安全管理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工程特点,落实机构和人员,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须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