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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和会计都是维持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对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两者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但是两者在概念、意义上也有着很多的差别。为了更好的发挥资产评估与会计在社会经济发展之中的作用,需要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促进资产评估与会计之间的协同合作,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资产评估与会计的概念
资产评估的概念。资产评估就是指对资产价值形态进行评估,以一定的标准为依据对资产本身所具有的价值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机构或者专业的评估人员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科学、公允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对资产减值进行统一的评估,一般都是以货币为单位的虚拟价格。但是,资产评估具有不确定性,还具备现实性、市场性、预测性、公正性以及咨询性,因此,必须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评估。
会计的概念。会计也是以货币为单位的,与资产评估相比,快的科学流程更加的详细、严格。会计是指对资金进行核算和监督,具备持续性、全面性以及科学性等特点。在进行会计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以凭证为主要依据,还要利用科学的技术方法对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的核算和监督。
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关系
都是以经济主体的资产为对象。资产评估的概念大多是来自会计,与会计工作具有很密切的联系。在我国,资产评估对象的分类是以财务会计制度的资产分类为依据设计的,两者的评估项目都称为资产,主要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等。另外,在物价上涨的时候,一般会发生产权交易,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价值已经发生了变化,必须重新对资产进行评估,而为了便于社会接受,资产评估的结果会以会计科目的形式进行陈述。
在资产评估中大量运用了现代会计计价方法。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在计量会计要素的时候,应该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且保证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会计要素的金额。其中,历史成本法又被称为现代计价法,是一种传统的计价法。在发生产权交易或者变动的时候,通常都是采用历史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这种方法能够有使资产评估的结果更加准确、真实。
在会计工作中会使用资产评估结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方在进行非货币资产投资的时候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然后以资产评估湖俄国为依据,确定投资的数额。此外,资产评估结果是企业在进行财务处理的时候公司会计入账的重要依据。另外,在产权发生变动的时候,资产评估结果是产权变动之后企业重新建账和调帐的重要依据。
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区别
前提条件不同。首先,会计工作的前提是企业会计主体持续不变的经营,且在进行资产计价的时候严格遵守历史成本的原则。而资产评估则是以产权发生变动、会计主体发生变动或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为前提的,是在企业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时的资产计价不能反映企业资产价值的时候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所以,资产评估与会计两者发生的前提条件是不同的。
计价原则不同。在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强调的是在进行特定资产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而在会计工作中进行资产计价的时候强调的是历史成本。在进行会计工作的时候,对资产的计价使用的是净历史成本计价,即以购买时的价格或者生产时的成本减去折旧的价格。而在资产评估中,选定的标准时“可选”和 “可变”,资产评估结果反映的是某一时点的重置价值或者清算拍卖价值等等,并不能反映出资产的历史成本和未来价格。因此,会计工作中的资产计价反映的是发生过的业务,而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由评估人员在已经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的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加以判断和推理得出的结果。
计价方法不同。在进行资产评估之前要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以详细的资料为前提对评估实体的价值进行判断,因此,需要运用供求原则、替代原则以及预期收益原则等对资产做出符合市场要求的估价,更多的依赖于评估师的判断,评估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在会计工作中,只需要使用核算的方法确定资产价值,得出的结果更加可靠。
工作程序不同。会计工作的工作程序是确定的,对于同一份工作,即使是不同的人得出的结果也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是,资产评估工作的自由度比较大,在工作中更多的是依靠评估师的判断进行评估,同样的资产得出的可能是不同的结果,对于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比较高。
资产评估的方法
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又被称为重置价值或者现行成本,主要是指在现时条件,按照功能对资产进行充值并使资产维持在用状态所使用的成本。在社会物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全新的资产的历史成本和重置成本是相同的,但是,资产在生产和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消耗或者损坏,要减去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但是这种方法还具有很多的不足,主观性占的比重比较大,不适用于大规模的资产评估。
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的本质是本金的市场价格,是企业资产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的贴现现值的总价值。收益现值法的实质就是以收益现值为标准进行资产评估,不是将资产作为一般的买卖产品,而是将资产的投入当作收益能力进行买卖。但是,收益现值法无法预测资产未来的收益率和收益额,而且评估难度较大。目前,在我国主要应用于技术型的资产评估,在收益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得出的结果比较科学合理。
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指的是资产在公开市场上的销售价格。现行市价法需要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使用,企业之间应该存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但是不存在不公平的竞争行为,也不存在垄断或者强制交易的情况,而且交易双方对彼此都有充分的了解,且在独立、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交易。另外,还要考虑到资产本身的再生产成本以及生产能力、损耗状况等因素对现行市价的影响。目前,现行市价法只适用于土地、房屋等资产的评估。
清理价格法。清理价格指的是企业在破产或者停止经营之后,在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权益的条件下,在一定期限内对资产进行便先处理的资产机制,是资产在非正常市场价格下拍卖的价格。清理价格能够较快变现,但是,清理价格一般都低于现行市价。清理价格一般被分为强制清理价格、有序清理价格和续用清理价格三种。
资产评估与会计关系中存在的协同性问题
协作性较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作出现了问题,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作性较差。现在,我国的企业大都没有形成具体的关于资产评估与会计关系的相应制度,导致资产评估与会计在进行协作的时候产生问题,出现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关部门的工作不够科学严谨。目前,我国企业或者机构的相关风险评估部门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工作不够科学严谨,在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只对资产评估进行了表面的观禅,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准确真实的对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对资产的内在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导致企业在资产风险过大的时候未能采取妥善的处置,导致资产的损失。
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待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愈加复杂,因此,对于从事资产评估与会计工作的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企业或机构的资产评估与会计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都比较欠缺,限制了资产评估水平的发展。只有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才能促进资产评估与会计更好的协作。
如何推动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作
要推动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作,首先,必须具有强有力的技术思想观念的支持,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技术和思想观念指导方案。其次,还必须保证财务管理措施的执行,推动企业向前发展,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激励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另外,还要加强内部的审计与监督,促进企业的发展。此外,要优化财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降低财务处理问题的风险。
导致湖北省小型微型资产评估机构问题的原因既有外部的影响,也有内部的因素。
1.评估机构设立门槛偏低现行《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4号)规定,设立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有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伙人;有5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其中,以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有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以上规定设立条件较低,导致大量的小微资产评估机构产生。
2.主管部门监管不严现行《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担任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的条件之一是应当在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后,近三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但是大量的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并非专职从业人员,却顺利通过了审批,得以设立成功。
3.评估机构业务单一目前大量的小型或微型资产评估机构主要局限于依靠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法进行传统的机器设备、房地产、企业价值等资产评估业务。在传统评估业务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没有体现出应有的差异性,使得小微型资产评估机构在业务结构单一、产品易于替代、市场供大于求的过度竞争模式下举步维艰。
4.内部管理制度缺失小微资产评估机构由于专职从业人员很少,承接业务、执行业务、控制风险等均是同一团队甚至是同一人负责,造成项目利益最大化与评估风险最小化的冲突。另外,小微型资产评估机构对于人力资源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导致员工不断流失。此外,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很多评估程序没有执行到位、复核制度没有落到实处、评估工作底稿不规范,使评估程序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严重影响了评估工作质量。
二、湖北省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发展出路
1.明确市场定位对于“以生存为第一要务”的小微资产评估机构而言,业务范围广泛将更好生存。资产评估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市场,长久以来,资产评估市场处于一种无序竞争状态,拉关系、给回扣、低价竞争等等不良现象严重影响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资产评估机构没有核心竞争力,不能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没有自己的业务专长,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现象严重。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应该根据自身的特色,明确市场定位,打造拳头产品和服务,在差异化市场中立足。
2.开拓新型业务从资产评估服务市场来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管理职能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传统的评值、评价服务在信息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已经逐步下降。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新的需求不断涌现,新的问题不断产生。资产评估机构应该努力把业务范围拓展到经营管理、财务咨询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在咨询和业务领域拓展新兴业务。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应把重点放在新业务、新行业、新企业上,不能仅仅着眼于“分蛋糕”,更应该主动“做蛋糕”。
3.建立机构联盟有人认为应该促进小型评估公司的合并,促进评估机构做强做大。但是部分评估机构负责人明确表示,宁愿关门也不愿意合并。合并虽然短时间内能够实现评估机构的规模扩大,但是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纵观以往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道路,事务所合并后也出现了很多的困难和风险。资产评估协会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支持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发展,充分发挥自己的服务、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比如可以由评估协会牵头,建立小微资产评估机构联盟,发挥联盟优势,办出小微资产评估机构特色,扩大社会影响,带动评估行业发展。
4.完善内部制度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制度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执业质量管理制度。小微资产评估机构应该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要注重以人为本,关心、尊重、理解员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发挥员工的主管能动性,进而提高执业质量。对于评估项目应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构建逐级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评估准则的规范要求实施相关工作。
关键词:资产评估 计量属性 公允价值 市场价格
从资产评估的角度,为交易双方提供资产在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是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其中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非市场价值则是公允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无论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还是非市场价值都可以通过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获得,三种基本评估方法为资产评估一般目的的实现提供了各种技术手段。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五种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会计不同的计量属性也说明了在会计中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的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本文从资产评估的角度对会计计量属性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评估价值结果与会计计量属性类型的比较
(一)收益现值与现值的比较在资产评估中,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通过此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结果称为收益现值。该方法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回报。收益法对价值的评估,是从购买者(需求者)的角度来进行的。在新会计准则中,现值作为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其具体含义是指: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通过上述对比可以得出:评估中的“收益现值”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在估价上具有相同的思想,即资产的价值是由其预期的未来收益决定的,两者在本质是相同的。只不过资产评估中的未来收益具有更为宽泛的概念,在具体的评估操作中,该未来收益会由于评估对象的不同而表现为不同形式,如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而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对未来收益明确界定为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相比较而言,净现金流量是比净利润更为科学、合理的指标,其不会受到会计政策不同的影响。采用现值的计量属性,从会计中对资产概念界定的角度来说,使得资产在概念上和计量上获得了统一,即资产是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价值衡量在于能够带来未来收益的多少。
(二)重置成本的比较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是通过成本法获得的评估价值结果,成本法是指从现在重置同样全新资产的价值中(即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扣除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所体现的思想是: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即劳动中的消耗(成本)是形成资产价值的基础,同时这些消耗应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在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采用重置成本计量属性时,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资产评估中得到的“重置成本”与会计计量属性中采用的“重置成本”,在各自含义的表述上具有一些差别,但二者具有相同的估价思想,即都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两者在最终的表现结果上应该是趋于一致的。区别在于成本法中获取的重置成本是从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中做一些贬值因素的扣除之后取得,而会计中的重置成本则是直接地获取同样状态的资产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三)市场价格与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的比较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格是通过市场法的评估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结果。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可见市场法直接利用了市场交易中的现行市价来进行资产价值的评定估算。新会计准则中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时,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时,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格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也存在联系。市场价格是会随着时间经常发生变化的,市场价格按照时态可分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三种。过去的市场价格在会计中的反映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在其发生时买卖双方所达成的按那时的相同商品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参照这一报价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作调整的成交金额。这种成交金额在会计上会转化为历史成本,即过去的市场价格转化为会计的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的获取也要依赖于资产现在或未来在市场上销售时所能实现的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扣除相关成本、税费,即现在或未来的市场价格是获得可变现净值的基础。
(四)公允价值的比较不论是在会计中还是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都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重要术语。但在这两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公允价值具有不同的地位、作用、表现形式以及涵盖的内容。在资产评估中,提供资产在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评估要达到的一般目的,提供的评估价值是否公允是衡量资产评估结果的标准,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是获取公允价值的不同的技术手段。即从资产评估的角度,公允价值是作为一种价值衡量标准而存在的,其作用在于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为方向和工作目标。公允价值是一种相对合理的评估价值,是一种相对于当事人各方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的合理的评估价值,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以及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交换价值的合理估计值。公允价值的显著特点是,其与相关当事人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并没有损害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市场价值界定为:“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的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关于对市场价值的其他补充说明,我国将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定义为: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也称非市场价值,《国际评估准则》并没有直接定义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而是指出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而是一系列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如在用价值、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保险价值等等。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市场价值是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是资产处于最佳使用状态下的价值;是资产评估中最为典型的公允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坐标。在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的一种,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等其他计量属性并列存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
资产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计量。通过上述对比可以看出,会计中公允价值产生的市场条件是公平市场,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包括了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也包括了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这是由于资产评估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资产及市场条件,既要提供处于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值,也要评估处于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值。不论评估什么样的资产和处于什么市场环境中的资产,资产评估的第一任务都是要给出与资产自身条件和市场条件相吻合的合理价值。因此,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只是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一个典型,即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的实现值。而对于资产评估而言,只要评估结果与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评估时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没有损害交易各方的正当权益,亦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这个评估结果就可以被认为是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在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定位及衡量标准
(一)公允价值的定位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衡量评估价值结果的标准、检验尺度而存在,其定位十分清晰,获取的途径也很明确,三种评估结果共同服务于一个目的,受一个标准检验,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也很明确。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各种计量属性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不是十分清晰,而且关于公允价值并没有明确其获取的途径。关于公允价值能否作为单独的计量属性及与其他计量属性的关系,本文主要从资产评估的角度探讨。目前我国学术界较为流行的一个观点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全新的复合计量属性,并非特指某一种计量属性,而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这一观点是根据公允价值的多种获取途径和表现形式而提出的,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可分为三个主要层次:第一层次,当资产存在活跃市场时,以活跃市场上资产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的金额。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计量所反映的信息是相同的,都是以资产取得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所以可靠性程度最高;第二层次,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可以使用活跃市场上与被计量资产类似的项目来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且无法找到与被计量资产类似的参考项目的情况,需要通过价值评估来确定公允价值,价值评估方法包括前述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即此时公允价值也可以表现为重置成本、现值等计量属性。通过上述公允价值的获取途径可知,资产评估和会计在进行价值确定方面存在着密切关系,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和会计计量属性中公允价值的获取完全联系在一起了。不论是在资产评估中还是在会计中,公允价值都表现为多种计量属性的复合体。
(二)会计计量属性衡量标准从财务会计的目标来看,财务会计是要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有助于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但目前为止,为实现该目标的会计计量属性方面没有一个可以用于检验的标准,而是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局面,而多个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十分明确。葛家澍、徐跃(2006)指出,市场价格是会计的一切计量属性的基础,是会计计量最公允的估计,其他货币性的计量属性皆衍生于市场价格。这一观点与资产评估中市场价值(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是衡量各种评估价值结果的标准有共同之处,两者都是以资产在市场上表现出来的合理价格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评估方法中,直接利用目前市场价格获取评估价值的市场法是其中最为直接,最具有说服力的评估方法,也是首选的评估方法。在市场法受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收益法、成本法,但这两种评估方法的运用仍都需要以市场数据为基础。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关系,也说明了市场价格在估价、计量中所起的基础的、重要的作用。在新会计准则中,市场价格(现行市价)并没有作为一个计量属性而存在,但是已经列举的五种计量属性都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前述已指出:历史成本是过去的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需要以资产现在或未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此外,重置成本的获取以现行的市价为基础(现在重新购买所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值计量下,在估算各种参数时离不开对市场情况、市场价格的分析、预测。公允价值首选的获取途径也是在市场条件下的公平交易中形成的市场价格,即采用任何一种计量属性所获取的资产的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可靠、相关,都应该置于市场接受检验,市场对该价值是否认可应作为检验会计计量结果的标准。
一、评估行业存在的基础
评估行业存在的基础是什么?这是一个关乎行业前途命运的根本性课题。多年以来,很多评估人习惯于告诉外界:之所以要评估,是因为根据某某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必须进行评估。然而,众所周知,法规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行业存在的基础如果仅是若干法规或文件的条文规定,则该行业的生存与发展将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知道,以公司设立为评估目的的业务是评估行业的重要业务之一,其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公司法中对股东非货币性资产出资需要评估作价进行了明确规定。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对资本制度的选择曾经产生很大的争议,部分专家认为应仅要求对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进行股东评估(即股东内部协商评估),并主张将法定资本制变更为授权资本制。经过反复研究,最后公司法坚持了独立第三方评估的要求,认为这比较适合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部分采纳了授权资本制的内容,实行较为宽松的法定资本制。尽管继续坚持了以资本信用为基础的法定资本制,但很多专家也认同以资产信用为基础的资本制度的设计与实施是未来的总体发展方向,因为从国际实践经验来看,该制度更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因此,我们可以发现,“法定评估”之一的以公司设立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其法规依据在未来是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那么,资产评估的固有基础是什么呢?
众所周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相关法律制度的设计必须反映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要求相应的法律制度与之相适应,上层建筑总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来适应经济基础持续发展的要求,这是一个动态的发展与适应的过程。公司法要求对股东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进行独立评估是根据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确定的,该规定是与我国现阶段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基本经济制度相协调的。
因此,从表面上看,资产评估似乎是因为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产生,然而,深究其实质,我们就会发现,资产评估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基础并非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资产评估具有深刻的经济学基础。
二、资产评估的经济学分析
笔者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深刻认识与系统分析资产评估的最重要的经济学原理。新制度经济学是当代经济学理论与实践中最为重要的经济学理论之一,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占据了最为显著的位置。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研究资产评估,可以奠定资产评估的经济学基础,明确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方向。
(一)新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
上世纪中后期以来,以罗纳德·科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思(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奥利弗·威廉姆森(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经济学领域掀起了一场革命。经济理论的三大传统柱石是——天赋要素、技术和偏好,新制度经济学家向人们证明,制度是经济理论的第四大柱石。新制度经济学家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分析制度问题,不仅提出了交易费用等革命性概念,而且对经济学分析的一个重要前提——人的行为特征作了重新界定。简而言之,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制度的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作为当今最为重要的经济学领域,其主要分支学科有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委托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经济史学等。
(二)交易费用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罗纳德·科斯教授在其1937年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首先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获得准确市场信息所需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交易费用经济学的集大成者、新制度经济学家奥利弗·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分为两部分:一是事先的交易费用,即为签订契约、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责任等所花费的费用;二是签订契约后,为解决契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从改变条款到退出契约所花费的费用。最后,交易费用概念扩展到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和提供交易条件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订立交易合约的费用,执行交易的费用,监督违约行为并对之制裁的费用,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等。
亚当·斯密时期的经济学家们在构造经济学模型时忽略了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但现代经济学家们再也不能忽略数额巨大的交易费用了。据道格拉斯·诺思教授估测,1970年美国交易部门构成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45%,另一著名新制度经济学家——香港大学的张五常教授估计交易费用占香港国民生产总值的80%。这包括了全部第三产业以及第一、二产业的监管费用,诺思认为,这些交易费用是决定一种政治或经济体制结构的制度基础。
因此,现代经济运行中,研究与解决交易费用的问题是重要的课题之一。由上述交易费用的分析,不难发现,资产评估作为现代服务行业,在产权交易与资源优化配置的各主要环节中,都能够有效发挥节约交易费用的重要作用。在产权交易过程所涉及的各主要环节,如交易前期的价格谈判、价格确定,交易实现中的交易条款设定,以及签约达成以后的签约调整、违约赔偿等环节,优质的估值工作都能够发挥重要或者辅助的作用,其中,有的作用是资产评估自身功能所直接决定的,比如发现并达成交易价格,帮助订立交易条件、违约赔偿等;有的作用则是在资产评估服务过程中派生出来的,比如交易谈判,度量、界定产权和提供交易条件等。高质量的资产评估能够有效节约交易费用,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资产评估是降低交易费用的重要选择。
关键词 资产评估 会计 协调与合作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简介
(一)资产评估的含义及特点
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资产评估是伴随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而发展起来的,其业务涉及产权转让、破产清算、资产重组、资产抵押以及财产纳税、财产保险等经济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资产评估具有以下特点:1、市场性;2、公正性;3、专业性; 4、咨询性。
(二)会计计价的含义及特点
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主要目标,采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阶段,主要有三个基本特点: 1、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 2、以会计凭证为依据。 3、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和综合性。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
(一)会计信息是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经常会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包括会计数据和会计方法。评估人员无论采用何种评估方法,会计信息都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同时会计信息的质量还对资产评估的质量有重要影响。资产评估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程度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都是以经济主体的资产为主要对象
资产评估是在会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许多概念源自于会计,且资产评估的很多工作与会计密切相关。资产评估对象的分类是简单的依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资产分类划分的,资产评估在评估项目方面的阐述口径与会计是非常一致的,即资产划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三)现代会计计量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得到大量运用
资产计价方法有历史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等多种方法。其中:历史成本法是最传统的计价法,其余方法简称现代计价法。分析其特点,历史成本法具客观性和可验证性,长期以来世界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中都规定非货币性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但现在通货膨胀非常严重,动摇了会计关于币值不变的假定,历史成本法的弊端就自然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虽然在理论上现代计价法能更好地反映出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但由于多种原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目前在会计实务中现代计价法还行不通。但是,在发生产权交易、变动时,必须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交易的依据,显而易见,帐面历史成本不能反映资产价值,须采用现代计价法才能更真实地反映资产的现实价值。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区别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发生的假设前提条件不同
会计学的基本前提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而资产评估中的基本假设是持续使用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清算假设。会计必须同时满足四个基本假设,而资产评估只满足其一即可。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目的不同
会计学中的资产计价是就资产论资产,是货币能够客观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量,会计学中资产计价的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资产评估是就资产论效益,资产评估价值反映资产的效用,并以此作为取得收入或确定在新的组织,实体中权益的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则是为资产的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了公平的价值尺度。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中的资产所指对象的范围不同
对于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资产是指为特定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会计计价的资产是指为经济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为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如,对一些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可以进行评估,但会计工作中,只有在企业重组时才能对自创无形资产予以确认。此外,会计计价将开办费、待摊费用等也作为资产,而在资产评估中,只是以能够为特定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为评判标准,这样,一些过时的设备、无用的待摊费用的价值为零或者只有残值。
(四)二者的计价基础不同
资产评估得到的是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在会计中资产计价依据的是历史成本。时点不同,资产评估的价值也会不同,而会计上账面原值不会改变。就资产评估而言,专业人员须对所评估的资产的市场行情非常了解,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评估模式来套用。对于会计计价而言,则更多是考虑历史成本。
会计师更注重历史成本而评估师更注重市场价值,这也是评估师和会计师在关注点方面的最大差异。会计准则中要求会计师必须准确记录建筑物成本,然后定期以折旧的方式将建筑物成本调整为期末净值,该处理方法是以建筑物日渐老化而丧失其使用价值为理论依据;而资产评估师则对其市场价值更感兴趣。在衡量企业各类资产的价值时,评估师和会计师有不同的看法。按照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要求,会计将取得各项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依据为成本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有客观依据,也容易确定和核查,且数据比较可靠。而资产评估是为资产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价值尺度,在资产交易市场比较发育,能够比较容易找到与被评估资产相类似的交易案例参照物时,对资产评估的计价大多采用现形市价法。现在,物价水平波动很大,时间越长,历史成本与现行市价间的差距就越大。
(五)二者的计价方法不同
在评估之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需 要收集被评估资产各方面的信息,在获得详尽资料的前提下,对被评估实体价值再作出相应的判断。在评估过程中,往往要根据供求原则、预期收益原则和替代原则,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它更多的强调评估师的判断,这也带来评估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会计计价则简单得多,只需要在原始账面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即可确定资产的价值,而且这个价值往往是直接计算得出的,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差距,但在计价中也非常可靠。
(六)二者的程序不同
会计计价有较固定的程序和准则,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即使是对不同人员,如果是同样的工作,能够得到一致的结果;而资产评估就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自由度,对同样一项资产的评估,不同的人,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这就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谨守职业操守,为客户和信息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关于促进资产评估与会计共同发展的思考
(一)改变会计报告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
按照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或者发生交易行为时需公布其资产评估及账项调整的资料外,有关资产变动、物价波动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未纳入会计报表信息的范围。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会计报表附注中对企业会计报表中未能列示的重大的信息必须予以披露。根据以上的分析,会计报表无法提供企业真实的价值等方面的信息,所以,笔者认为,应该改进相关会计准则,用资产评估报告对现有会计报表的不足进行修正,即:改变会计报表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这样,表内信息就反应传统的会计方面的信息,表外信息反映资产的评估价值,既不随意调整账面价值,又让报告使用者全面了解资产的价值。达到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的完美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让会计报告尽可能给报告使用者提供最充分且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信息。
(二)明确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各自的作用
由于会计的计价是遵循历史成本或者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加之谨慎原则的运用,因此会计账面数据低于现行市价,进而低于企业价值评估的结果是必然的。还有,当企业发生产权交易合作分立合并等业务时,完全使用账面历史成本作为交易价值明显是不合适的。
相对于政府管理、投资者及企业的内部管理需要而言,会计的计价方式应该是较适宜的,我们没有完全以市场价格来取代现行会计计价的理由。但是为保证产权交易具有公平性。我们不能无视资产评估的重要作用,甚至认为评估可有可无。
(三)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的协调与合作
资产评估与会计都是现代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基础行业,它们尽管在遵循的理论、工作程序和方法上有各自的特点,新会计准则已经实施,会计与资产评估的联系将变得更加紧密,二者既相互依存,又需要相互合作和支持,达到共同更好的发展。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会计需要学习和研究资产评估,包括评估技术,并及时向资产评估界寻求技术支持;反过来,新会计准则也给资产评估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比如,由于物价波动比较大,注册会计师在编制报表提取减值准备时,仅评账面历史价值无法准确的进行减值准备的测算,需要借助资产评估师了解资产的现值。当然,这也是对资产评估行业的挑战,所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也要抓紧学习并掌握新会计准则,尤其是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方面的要求,要研究和掌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具体规范和技术要领。可以大胆的说,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之间的联系将会是空前的。此外,资产评估师经常利用或者参考会计信息资料,比如: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大量的利用企业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和财务预测数据等。当然,企业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自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不管是会计计价需要利用资产评估的结果,抑或企业价值评估参考会计资料,都反映了资产评估与会计是有着重要的联系,随着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报表披露资产现值需求的提高,二者之间的联系会愈加广泛。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协调与合作,实现评估界与会计界的有效互动,促进各行业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杰.会计视角下的资产评估.2011.
[2]刘萍,徐泓.资产评估会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姜楠.资产评估学.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1.资产评估立法风险。资产评估立法风险是指受人们认识事物的阶段性的制约,国家制定的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再相符,以至不能有效地指导当前的资产评估工作所带来的风险。
2.资产评估管理风险。资产评估管理风险是指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其资产评估管理职能时所带来的风险。对这个定义,要说明两点:
①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除了财政部门外,还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如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
②资产评估管理职能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
一是规划职能,如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等;
二是控制职能,如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认证、执业标准的制定以及国际协调等。在我国,资产评估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在目前资产评估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的情况下,各部门在具体实施管理职能和制定执业标准时,由于管理的不完善和相互矛盾而影响了资产评估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关键词]资产评估法;新法出台;积极意义
[DOI]10.13939/ki.zgsc.2017.12.103
1 《资产评估法》出台后填补了资产评估行业没有法律可依据的缺憾
从此资产评估行业有了可以遵从的共同的法律基准,评估行业的法律地位迈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十年磨一剑,历经十年,经过四次审议《资产评估法》终于问世,这部法律的实施将使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迈向一个新的台阶。今后,资产评估行业形成了一个系统化的、完备的资产评估法律体系。该法律的施行,极大地提高了行业的可信度,至此资产评估的结论具有了法律的效力,体现了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针。
2 《资产评估法》的出台极大地规范了资产评估行业
(1)《资产评估法》冲破了原来分部门进行分别管理的枷锁,将其在一部法律中进行行业规则和标准的规定,更有利于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也更加简单。该法律对评估相关的各个方面、各个主体的权益与责任都进行了科学界定,使得评估的结果更加取信于委托人。尤其是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的当下,我国大力度推进改革及转型升级,交易模式层出不穷、日新月异。从法律的层面对资产评估的执业准绳及责权利进行规范,使整个评估行业有了权威的法律基准。评估行业在面对更多的新机会及困难面前才能有法必依,才能守住专业原则、坚持评估底线,追求真正的交易公平,公允的评估资产的价值,保障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各主体将会在评估行业中给人留下焕然一新的印象,法律给予评估的各种主体更为合理的权利及义务,成长维度也更加广阔。
(2)评估从业人员进入行业的要求有所放宽,使得更多的优秀人员吸纳到评估行业中。今后,评估业务有法定和非法定之分,法定评估业务仍旧具有一些严格的要求。但是对于非法定评估业务,评估机构吸纳的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人才承接评估活动也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不再将必须取得评估资格证书作为从业的硬性要求。
(3)评估法的施行使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履行的义务更加明确,如有违法行为给予的处罚也更加严苛,保证了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更加勤勉,谨小慎微。如果违法程度严重则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且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程度也比现行法律加大很多。此外,法律规定评估人员需要核查验证所利用到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保证依据是真实、完整、可信的,这些规定比原来执行的评估准则的要求要严格许多。由于核查验证在现实中是非常困难的,要求的专业性特别强,它致使评估人员的职业风险大大增加,迫使执业人员在工作中谨小慎微。
(4)取消了评估机构设立审批等诸多限制,简政放权,有利于其做大做。评估法取消了建立评估机构所需条件、管理方法等限制,有利于其开展自由竞争。新法律对于评估机构设立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新的规定,但是只对资产评估师的数量,机构合伙人或股东资质提出了要求。在对评估机构的管理方式上也有创新,设立评估机构只需取得营业执照后,向有关行政部门备案,不再需要审批。此外,对评估机构的名称没有强制要求,也放宽了合伙人或股东必须是自然人的限制,并且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这些事情可以由评估机构自由决定。
3 《资产评估法》的出台赋予了评估行业协会众多职责和权力,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增强行业协会作用
评估法将很多原来由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事务下放到评估行业协会,如评估师资格考试及登记工作、信用档案管理、对会员的投诉、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等。此外,资产评估法强调评估行业协会是一个自我管理能力强的非政府机构,要与行政管理部门明确区分,要依法实行管理,提高服务效果,进一步发挥资产评估协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功效。加大行业协会的责任,有利于协会做好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惩罚措施,全面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服务能力和社会信誉。
4 《资产评估法》的出台使行政管理机构转变管理方式,理顺了行政管理的职能
评估法响应国家下放权力的号召,大量减少了评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事项,将更多权力下放给评估协会。原来评估机构的新设需要审批,现在仅仅备案即可,同时评估机构设立的要求也更加宽松,为更多评估人员自由创业,快速成长提供了有利条件。非法定评估业务委托人可自由选择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法律没有予以任何额外的强制性规定。此外,法律规定相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在责任范围内,对管辖之内的评估行业进行督查,加强监督和管理的责任,行使一定处罚权。
5 《资产评估法》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朝着更加规范化、有序化的方向发展
资产评估是一个极具专业性的学科,促进了市场对资源的价值度量和配置,同时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等众多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场经济需要判断真正的价值,而价值判断需要依托评估的手段,所以市场经济需要评估的参与。我国当前时期大力推行混合所有制经济,准确地确定公允价值十分重要。资产评估能够很好地完成这一使命,为各种产权交易提供可靠的公允价值计量,是实现交易公平化的重要方式。这一举措将从法律的高度维护各类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易中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进一步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
6 《资产评估法》的出台有利于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让资产评估行业为国有资产的安全保驾护航
指出,国有资产得来不易,属于全体人民所有,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资源的监管工作。当前资产评估业务中国有资产评估占大多数,随着不断对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入进行,国有企业与其他形式企业之间的交易等活动日益增加,针对参与整合的各方,借助独立第三方具有的专业价值评估的能力去估值,有助于承担起资产评估保护国有资产,以免流失的光荣使命。
资产评估法得到执行,评估行业相关人员都倍感欣慰,在新的执业环境下,资产评估行业从此有了优良的法治环境作为支撑,虽然新法律的施行也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担忧,但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资产评估行业会向着法治化、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方向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国春.以《资产评估法》为统领开创评估行业法治新局面[N].中国会计报,2016-12-05.
关键词: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 双赢 均衡
一、公允价值的历史演进
公允价值一词最初来源于法律,是指得到公众认可的价值,最终由法院来判定价值是否公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公允价值是指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大量的买者和卖者集中了各种信息之后,最后对商品进行成交的价格。公允价值作为一种现实价值的体现,具有客观性和可靠性。
(一)国外公允价值的沿革对于公允价值的深入研究是从会计界开始的,自上世纪80年代,公允价值就得到了广泛应用。Hichard.C.Breeden(1990)首次提出将公允价值作为所有金融工具(而不论其是否可销售)的计量属性。其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陆续颁布了SAFS105、107、115、124、133、140等一系列旨在推动公允价值会计的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的计量和后续期间重新开始确认的计量所追求的目标(刘萍,2002)。1998年SFASNO.133――衍生工具和避险活动会计中认为,公允价值是指在自愿交易者间的当期交易中资产买卖、债务发生或结算的金额,而非强迫或清算的出售价格。2004年FASB又了“公允价值计量(简称FVM)”征求意见稿和公告工作草案,2006年正式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简称SFAS NO.157)――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允价值的认识在逐步递次的深化,从特殊到公允的发展历程。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的市场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价格或清偿债务所出的价格(国际评估准则,2005)。SFASNO,157还对公允价值进行等级(Hierarchy)划分,第一级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活跃市场中同类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价格,剔除了大量同质无法区分的资产或负债,即在市场上能够直接观察到的信息;第二级公允价值,除了第一级以外通过观察得到并能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关于资产或负债的价格;第三级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不能观察到的资产和负债的价格信息,由资产或负债持有人自行评估的价格,但如果能获得其他相关信息如有关合约,仍应使用这些信息进行估价。由此可以看出,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计量离不开市场和评估理论的存在。SFASNO,157将公允价值的估价方法分为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从相同或者相似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中获取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收益法通过估价技术将预计的流量总计(如现金流或收入)折现为现值;成本法,是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并在扣除合理耗损的基础上而得出金额。这些充分利用了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和评估人员的判断。众所周知,经济事实s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公允价值为f,主观价值为p,经济事实为o,那么,f∈[p,o],并且limf-o=O,f趋近于最理想状态。那么,从该数学表达式可以得知,公允价值与经济事实之间的契合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理性判断这一因素(王海,2007)。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也较多的采用了公允价值,如投资会计、不动产、厂房和机器设备等。2004年IAS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提出了较详细的要求,2006年IAS又进一步细化了公允价值的运用。
(二)国内公允价值的历程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应用经历比较曲折,1992年会计改革时将公允价值列入到具体会计准则中,后来在运用过程中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各种政策的不足,2001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上取消了公允价值计价,只允许在少量准则中应用公允价值,比如无形资产中涉及的对于一揽子购人的无形资产,其成本通常应按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比例确定;债务重组中涉及多项非现金资产,债权人应按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非现金资产的人账价值。鉴于国际形势的变化,2005年1月1日,欧盟及9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推动公允价值计量从学术研究进入到实践运用领域,推动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在欧洲和北美地区迅猛发展,我国香港地区也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国际会计准则。为更好的与国际接轨,2006年我国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多项不同程度的引入了公允价值。如金融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收入、政府补助、外币折算、租赁、石油天然气开采、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股份支付等。另外还包括其他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具体项目,如职工薪酬、借款费用、所得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关联方披露等。在新准则出台之前,对于公允价值的有关理论与实务研究一直在进行,但是直到新准则出台各界才达成一定的共识。伴随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准则中的列入,我国评估准则制定部门也对公允价值相关的理论与实务在不断的进行探讨,一些专家学者也在研究关于公允价值的计量与资产评估的理论关系和实务操作的一些具体问题及解决办法,如徐玉德(2007)提出公允价值的引入对专业价值评估之间的互利互惠。
从上述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完整运用离不开评估准则的支持,另一方面公允价值运用也促进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发展,为评估行业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对评估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这一需求,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通过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沟通,以保障会计准则与评估准则的相互协调与促进。
二 经济学涵义的公允价值形式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一)经济学涵义的公允价值经济学通过研究在给定的经济环境(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等)下,由各种经济要素在诸多利益主体驱动下平衡或均等的分布结果和流动特征来达到分析和解释经济规则的目的(王海,2007)。在经济学的假设前提下,市场上的供给和需求达到均衡表明市场相对稳定的状态,均衡价格(市场出清)成为资产进一步进行交换的价值,这一点在完全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允价值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随着对于经济学各种假设的不断阐述以及现实条件的不断改进与提高,公允市场价值随均衡论的演进历程其含义逐渐细化为适应不同条件、目的与资产特征的不同均衡解概念。此外建立在经济学基础上的关于劳动价值理论、效用价值理论和稀缺性价值理论的资产评估价值理论为资产评估确定公允价值提供了坐标或标志,而且还在资产评估目标的引领下给出了在各种条件下资产的合理价值即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的关系按照国际资产评估准则(IVS),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美国评估学会(AI)教材中对最高最佳用途(high andbestuse,HBU)的解释为:最高最佳用途
是资产所处的市场内由竞争性力量所限定的。因此,HBU的分析与解释是一种市场力量的体现,是一个市场驱动概念。由于资产的最佳使用状态的尺度难以衡量,且当资产达到最佳状态时也未必能够保证实现交换,所以希望采纳均衡论基础。博弈均衡的实现是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努力的结果,其核心在于刻画共同受益的“双赢”局势,既满足了资产所有者的资产价值最大化要求,同时也体现资产使用方关于资产价值的认可,既不会高估资产也不会低估资产价值。在会计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为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减少了资产(负债)的供方(需方)与需方(供方)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同时也避免了双方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损失。
三 公允价值的运用对资产评估的影响
(一)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相关学说2005年第七版国际评估准则出版,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修订了国际评估应用指南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国内专家也就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如刘萍在《加强评估行业与会计行业合作推动财务报告目的评估业务开展》中详细地介绍了公允价值模式在国内外应用的历史与现状,以及在会计界与评估界关于公允价值的衔接问题,指出了为更好的体现资产和负债的公允性,会计与评估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努力的方向;梁国基在《国际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评估与相关的审计问题》中指出了“会计上对公允价值的应用会使评估有更大的用途,更广阔的前景”;杨志明在《资产减值评估》中指出:公允价值的确定越来越依赖评估师提供的专业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之间的协作,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7年开展有关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规范的研究起草工作,于2007年召开《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会暨中评协会计与评估专业委员会会议,同年印发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为公允价值在评估领域的更好应用提供了一个规范的保障,也进一步加强了我国评估准则与国际间的接轨,能够很好的减少境内与境外资产之间的交换、处置、重组、投资、兼并等活动所造成的损失,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另外,中评协于2007年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指出市场价值、投资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价值类型都与公允价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均是出于不同的评估目的下资产利益相关者之间所达成的共识。
(二)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的地位与作用不论是资产评估的委托人,或是与资产交易相关的当事人,他们所需要的是评估师对资产在一定时间及一定条件约束下资产公允价值的判断。我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在“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清算”等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般认为,上述评估“方法本身是公允的”,评估结果“也是公允价值的一种”。为了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更加有效的利用,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符合广大利益相关者意愿的。个体进行资产评估得出的结果也是出于减少资产流失的和相关资产使用者更大范围内使用资产目的,满足资产主体之间的取向。
(三)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方法资产评估的方法中,成本法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资产的重置成本与公允价值的第一个层级的意思表示相同。市场法分为直接比较法和类比调整法,直接比较法评估价值=参照物成交价格・评估对象特征+参照物特征;类比调整法评估价值:参照物售价’功能差异修正系数*……*时间差异修正系数;此方法下参照物的售价与公允价值的第一、第二层级均有相连。收益法评估价值P=∑R/(1+r)i,其中Ri为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r为折现率或资本化率,i为年序号(从1到n),P为评估值。收益法评估充分利用了与公允价值相关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相关概念。公允价值和资产评估之间的关系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相互牵绊的,在当前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各种体制和措施逐日完善的环境下,二者之间的联系日渐紧密。公允价值的运用将帮助解决在运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过程中关于价值基础的确定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评估结果都与公允价值相一致,可能会存在一些技术误差。如果在可观察价格不存在的情况下,独立、合格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成为可靠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依据。
四、公允价值发展的对策
1.资产评估职业判断的背景
市场经济环境下,随着资产交易的不断发展和扩大,资产评估的范围也从传统的国有资产评估逐渐扩展到金融资产、资源性资产、公共资产、文化资产等领域。随着资产评估市场的不断地扩大,人们对资产评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由于资产评估自身的业务特性,加之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以及行业自身发展的不成熟,使我国的资产评估环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以说评估过程中充满了大量不确定因素,不确定性始终贯穿于整个评估过程中。面对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评估人员需要运用专业技能和评估经验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得出科学合理的公允价值。
2.资产评估职业判断的涵义
职业判断是资产评估的精髓,评定估算、鉴证功能的实现来源于评估师个人的职业判断以及职业界的集体判断。笔者在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考会计职业判断的定义,认为资产评估职业判断是资产评估师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制度等现有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评估的目的以及评估对象的特点,在评估基准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对评估方法和不确定事项进行选择、认定和判断的过程。
3.资产评估职业判断遵循的原则
资产评估工作的性质决定了资产评估职业判断必须遵循下列原则:(1)独立性原则。资产评估作为一个以市场价值理念为基础的综合性中介服务行业,独立性是资产评估职业判断的精髓。独立性原则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进行职业判断时,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于委托方和其他机构,独立对评估业务做出判断。(2)科学性原则。资产评估是一项极具专业性的工作。要求资产评估师在职业判断时,要把主观评价与客观推算,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对所评估的对象进行科学的评定和估算,使评估工作做到专业合理,真实可信。(3)合法性原则。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资产评估职业判断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资产评估过程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资产评估人员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客观公正原则。资产评估是一个价值判断过程,有很大的主观性。因此在进行资产评估职业判断时,要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实际。评估人员要对资料认真调查研究,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得出客观公正的公允价值。
4.资产评估职业判断的影响因素
资产评估职业判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微观层面如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评估对象、委托方要求等;宏观层面则有国家经济管理体制、政府的经济方针与政策、法制建设状况以及资产评估准则的完善程度等有形环境因素和社会文化等无形环境因素。
二、我国资产评估职业判断现状分析
1.评估人员现状
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最新统计,截止2013年底,评估行业已拥有评估机构3000多家,注册资产评估师3.2万多人,从业人员10多万人。从目前我国执业人员存在的问题来看,一是评估人员经验与理论缺乏互补的欠缺,要么经验不足,业务不精通,要么虽有丰富经验,但知识结构老化,新知识能力欠缺。二是在目前的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兼职甚至挂靠的。资产评估成了第二职业,这将会影响到执业的水平和质量,甚至可能对社会公平性产生一定的影响,难以培训出优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三是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从业人员的结构明显不合理,基础从业人员太多,高层次的综合人才却相当缺乏。这将严重影响评估行业职业判断的质量。
2.评估机构和行业协会现状
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数量众多,但是规模大都很小,缺乏大型的专业评估机构。相比评估机构数量而言,业务数量明显不足,评估供给大于评估需求。这造成了有些评估机构之间恶性竞争,为了赢得业务,迎合客户需要,评估独立性丧失,以致出现虚假评估的现象。在内部控制方面,很少或者根本无暇顾及,部分评估机构甚至没有专门建立评估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评估业务操作规程。还有的评估机构相关制度制订得过于简单,流于形式,这都不利于职业判断。对于我国评估界而言,目前出现“多龙治水”的现象。比如,财政部所管辖范围内的评估叫做资产评估,建设部所辖范围内的评估称为房地产评估,国土资源部所辖范围内的评估称为土地评估等。虽然评估业务相互联系、重叠,但是由于政府部门的介入、行业协会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执业标准不统一,加大了职业判断的工作难度。
3.社会环境状况
在法律方面,目前我国资产评估准则项目已达26项,分别是2项基本准则,12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8项指导意见。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毕竟是一个新兴行业,基础理论仍然不够成熟,还有许多准则需要补充完善,尤其缺乏相应的法律。毕竟准则与相应法律是进行职业判断的基础。在经济方面,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期,市场经济化程度还不高,资产评估业务面临不稳定的外部社会和经济环境。市场交易信息和评估专业信息不充分,信息的可靠性不高,增大了评估师搜集处理信息的风险,进而增大职业判断的风险。在文化方面,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实力得到很大提升,但文化实力依然比较落后。突出的一点是社会公信力不断下降,对资产评估这类中介服务行业影响很大;而且评估业务经常处于人情化环境中,评估人员很难做出公正客观的职业判断,这将直接影响资产评估的发展。
三、提高资产评估职业判断质量的建议
1.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职业判断能力
(1)资产评估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职业判断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风险意识。(2)资产评估人员要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树立终身学习意识,提高综合素质。评估人员不仅需要掌握好评估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相关的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管理、法律、机械、建筑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形成较完整的知识系统,增强职业判断能力。
2.加强评估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业修养
(1)要加强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在教材中充实资产评估职业道德的内容,实地开展一些与评估职业道德相关的讲座,通过结合一些典型案例的讲解、分析,提高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从而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2)要建立的有效的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监督体系,以约束信誉缺失的个体行为。
3.完善评估行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
当前,要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政府要树立为中介服务业服务的意识,减少行政干预,把管理权交给行业自律组织,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形成政府监督下的行业管理体制,支持评估机构走企业化的自主发展道路。实行政府监督下的行业自律与行业自我管理模式,为职业判断提供一个良好环境。
4.严格行业准入制度,提高后续教育质量
在减少政府干预,提高行业话语权的同时,要严格评估机构的准入,提高行业门槛,加强监督。实行淘汰制,对于违规违纪机构,给予强制退出。加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避免形式主义,真正提高评估人员职业判断素质,提高行业公信力。
5.完善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加强法律法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