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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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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第1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范文

一、社会保险基金现行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局限性

1.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采用的是建立在代际转移基础上的“现收现付制”,而个人账户则是“基金制”。“现收现付制”是按照一个较短的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率,来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本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仅满足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一般保留有小额的流动储备金,即所谓“以支定收,略有结余”。这种制度是下一代人供款养活上一代人的制度,属于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基金制”是指在任何时间点上累积的社会保险费总和连同其投资收益,能够以现值清偿未来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这种制度的本质是“同代自养”。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借入款项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只有在实际支付利息或归还本息时才能体现支出,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2.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效益核算,不利于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活动的真实结果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在法律的强制规定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或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而集中起来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强制性、基本保障性、特定对象性、统筹互济性、储存性和增值性的特点。

社会保险基金是先征集保险费形成基金,再分配使用。社会保险费是在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的时候,逐年逐月从其创造的价值中强制扣除一部分,经过长期储存积累,在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收入减少或中断时,从其积累的资金中为其提供补偿。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角度看,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其应计利息是“负债”,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委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资金,最终是要返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利用时间差和数量差,努力使基金增值,以达到社会保险的保障目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成本,除机构本身的行政管理经费由财政拨付可不予考虑外,其真正的成本就是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社会保险基金利息。

收付实现制以会计期间款项的收付为标准入账,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的时间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收益便不能代表活动的真实结果;同样,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费用也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关于“第301号科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说明是这样规定的:有条件的地区,年末,按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个人账户利息时,借记“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贷记“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这一规定是立足于当年基金利息收入总额大于个人账户应计利息额,也就是统筹基金必须盈余。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空账”,甚至养老保险基金赤字造成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困难,需要由中央财政补贴或借款的情况下,收付实现制这一核算办法掩盖了保险基金运行的真实结果。因此,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公正客观地核算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成本和反映运行结果。

3.不能全面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不利于提高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绩效考核

目前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只能用于购买债券和存放银行,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效益的来源只有银行存款及国债利息。然而2000年以后,国家已经不再发行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种国债,其他种类的国债利率还略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国债投资基本上已无利可图。因而,社会保险基金效益的高低取决于银行存款办理的及时性,也就是经办机构的办事效率。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成本分析和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政策、提高基金运行效益的重要手段;但在收付实现制上进行的会计核算难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它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成本耗费和绩效水平,不能适应开展绩效管理的需要。并且,社会保险基金同时存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业务,若两者采用相同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核算,一方面由于现收现付制业务不核算成本,不利于节约费用和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两种业务同时进行,使得利息成本不能合理分摊、准确核算。这不仅不利于基金管理,也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可见,收付实现制已不能满足社保基金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对社会保险基金中采用“基金制”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4.不符合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不利于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传统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开支是否遵守授权和法律法规要求,是受托责任的首要问题。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记录收支,可以作为核查政府履行责任情况的明确依据。但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绩效最大化、信息透明度、为社会公众维护国有资产等,已成为政府的主要责任。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不能提供符合新公共管理要求的相关财务信息,不能显示财务状况及财务绩效的全貌。

有关研究表明,对于新公共管理体制,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具有以下几项优势:第一,权责发生制会计报告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如实评价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的信息,促进了有效管理;第二,权责发生制为量化计划和活动的效率水平提供了一种机制,以促使政府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竞争力;第三,权责发生制给政府部门带来了一种文化的转变,使得管理者更重视政府机构的改革、效率等财务绩效管理问题;第四,权责发生制更适应新公共管理环境下拓展了的公众受托责任要求,增强了财务透明度;第五,全面、持续地推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可以提供增强财政长期支持能力方面的信息,从而优化政府的中长期决策。

在OECD国家的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的背景下,目前我国正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实际,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的深层探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也应顺应政府会计改革的浪潮,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

二、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改革的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实行基金制管理的需要,对个人账户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决定,而应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或业务内容相适应,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可行的,它既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局限,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同时又能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提高工作绩效。

1.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弊病。

如社会保险基金协议存款的核算,就可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即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协议存款进行日常核算。

核算方法为:(1)转存协议存款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2)按照协议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待结转利息;(3)按照承诺利率给个人账户计算利息时,借记:待结转利息,贷记: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4)年终将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结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5)协议存款到期转回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待结转利息的贷方余额,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盈余,利息可用于按一定比例提取计息准备金和给个人账户增记利息;借方余额则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亏损。这种核算方式不仅能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成本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真实内容,而且又能克服单一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弊病。

2.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有助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正确计量,真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同时又能有效地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从“保征收、保发放”向“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迈进,为深化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3.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现在和未来隐性债务的信息,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可信性和透明度;也能正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能力,为政府规避基金风险、实施稳健的发展战略、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4.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降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难度,有助于将政府会计对象由现金流扩展为受托责任,更好地反映政府活动和履行这一受托责任的连续性;同时能把社会保险基金运动的前因后果联系起来,提供全面、连续、系统、完整的财务信息,符合政府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现实需要。

当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转变,不仅需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修改,还需在立法、人员培训、软件设计等多方面协调配套;更需要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以保证社会保险会计核算的正常有序,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和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

「参考文献

第2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范文

在社会问责建设的初始阶段,一般会偏好采取左边的问责机制,改革者们更倾向于对破坏规则的行政官员进行惩罚,参与者的范围被限于一小部分“行为良好”的社会行为体,问责的制度化水平较低,参与实践往往是以外部的磋商和研讨方式进行。在社会问责建设中,主要的挑战来来自如何在每个维度的两极连线中找到适宜的平衡点。社会问责建设的目标是在一个特殊的地区构建一个较好平衡的、全面的“问责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即使单独是问责机制中的要素选择各不相同,一种问责机制落在了一个极点上,另外一种问责机制落在了相反的极点上,它们仍然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平衡作用来弥补彼此的不足。

1.激励方式:惩罚机制与奖励机制。惩罚与问责联系紧密,是问责至关重要的要素。从医疗保险制度化管理的角度来看,惩罚机制会产生积极有效的作用,而从医疗保险绩效管理的角度来说,惩罚机制则会产生相反的作用。与惩罚机制相反的是激励机制。在惩罚机制和奖励机制之间,社会问责通常被认为是倾向于选择前者的,这是因为我们在观念上已经习惯将社会动员与愤怒和抗议联系在一起,与挑战政府的社会运动联系在一起,与要求对那些渎职和滥用决策权的政府官员进行惩罚的活动联系在一起。但是,社会问责还有它有效的一面,即在公民社会和政府之间构建伙伴关系。这种“政府—社会协同作用”的活动方式,不仅使政府和公民双方受益,也使得公民社会活动更富有成效(Ackerman,2004b)。因此,在医疗保险管理中需要建立包括惩罚和奖励两方面的“问责体系”,惩罚要求医疗保险管理者不得逾越法规的界限,奖励促使医疗保险管理者能尽其所能地提高工作绩效,只有这样,这样的“问责体系”才能产生最好的激励作用。

2.问责内容:遵循制度机制或绩效导向机制。依靠制度规则进行管理的公共管理一般被称为“传统公共管理”,强调在韦伯的理和层级指挥链条的基础上构建管理框架。在传统公共管理背景下所进行的传统问责的创新,一般是由政府直接主导,但是,社会在其过程中仍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公共管理存在的另外一种管理机制强调有效的管理绩效,这就是“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新公共管理认为严格的过程导向评估管理方法会延缓政府的行政行为,窒息创新。我国医疗保险管理主要依靠传统公共管理方法进行管理,强调传统的韦伯式的行政管理层级模式,社会公民参与管理有限。在医疗保险管理绩效评估或服务质量的评估中,我们的公民参与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影响医疗保险管理绩效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医疗保险管理专注于绩效也会产生问题,行政自由裁量权允许行政官僚专注于绩效并研究新的办法去解决问题,这样也许会为他们提供另外的空间。在“制度问责”或“法律问责”与“绩效问责”之间存在一个如何平衡的问题,这就是罗伯特.贝恩所归纳的“问责困境”现象。社会问责的介入有助于解决“问责困境”的问题,在“制度问责”与“绩效问责”之间取得平衡,这是因为公民社会对政府在这两个方面的表现都密切关注,会同时监督政府行政程序和行政绩效两个方面的执行情况(世界银行专家组,2007)。

3.制度化水平:低级与高级。在一个国家,社会问责的制度化建设有三个层级:一是社会问责的参与机制能够纳入政府部门的战略计划中,通过制度和行政程序,要求“基层行政官员”与社会行为体进行协商沟通;二是建立专门的政府机构,其任务是确保公民对行政事务和行政行为的参与,并且成为政府部门和公民之间连接的协调者;三是对社会问责的参与机制进行立法,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公共政策决策及执行过程中接受社会问责。我国没有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社会问责的参与机制的制度化水平处于较低层次的状态。在医疗保险管理中遵循《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4.参与深度:外部与内部。从总体上看,大多数植根于公民参与的社会问责除了处于较低的制度化水平之外,在参与深度上也处于“低浅层次”状态或者可以说是太“外在化”。“参与深度”常常会与“制度化水平”联系在一起,社会行为体对政府核心事务参与得越深,他们的参与方式与参与过程被制度化的机会就越大。医疗保险管理的监督可分为两类:一是以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为主进行监督;二是成立专门的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后者如广州新医保条例中明确规定,将设立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通过听取报告、检查资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等方式对基金进行监督。这样就实现了医疗保险管理社会问责的参与深度从外部逐渐向内部过渡,但是这一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5.参与者范围:社会精英与广泛覆盖。传统的参与问责机制存在一种现象,即参与者有限,只有“行为良好”的非政府组织、中产阶级的职业化阶层和中间派的政治人物才能参加问责活动。对社会根基广泛的草根阶层、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和左翼政治人物参与到问责活动中去进行排斥。在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中组成人员为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在地方实践中,以广东省为例,监委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行业专家代表、学术专家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参与范围进一步扩大。另外广东市“医保公咨委”11人名单中,除市医保局局长张秋红外,其余10名成员均为企业或行业协会代表。但是,可以发现这种参与监督其实仍然是以政府导向为主的小范围的社会精英参与式方式,对其他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媒体、利益团体等有所排斥。

6.问责的政府部门: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与立法部门。社会问责机制经常是直接指向行政部门。尽管行政部门的工作改进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司法部门也具有同样的重要性,而且司法部门更难以介入进去。同时,立法部门是社会问责有待开采的“金矿”。《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因此,医疗保险的管理监督也不例外,是行政部门监督、行政部门问责,司法部门和立法部门没有起到作用。

二、我国医疗保险管理社会问责体系

从医疗保险管理实践来看,遵循依然是左边的问责机制,激励方式采取惩罚的机制、问责内容主要遵循传统的制度机制、制度化水平逐渐在提高、参与深度逐步向内部过度、参与者范围主要是社会精英、问责的政府部门主要的行政部门。尽管我国《社会保险》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同时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责任进行了划分,但是,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对我国的社会保险的监督力度不够,远弱于内部行政监督。主要原因,一是经办机构的责任规避。《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其定期义务向监督委员会就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说明并证明其正当性,但我们的经办机构只进行年终总结报告,由分管领导进行简单的、PPT式的规避责任报告,与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有具体的文件数据,无法进行监督问责。二是监督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监督委员会成员来自各行各业,水平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分散,对经办机构提供的数据、报告、流程等理解不透(无法识别经办机构提供的真假数据),难免发生错误监督。从社会精英的角度来看,需要设置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监督委员会来对医疗保险进行责任管理,制定详细的监督责任,对经办机构的不作为行为和结果进行问责。从广泛覆盖的角度来看,医疗保险监督的专业性决定了广泛监督的盲目性和脆弱性,广泛监督很容易产生片面性,追求社会轰动效应,断章取义,无法进行正确的监督,但是其本身的强有力的监督作用是值得提倡的。所以,理应加强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或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专业化水平,对我国医疗保险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对绩效导向机制的医疗保险社会问责机制建设,主要集中于基金收支平衡和国民健康目标的实现上:一是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具有即时性,是一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预算管理模式,未来的医保方向是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保障。因此,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式。二是医疗保障的最终目标是健康,是建立国民健康保险,“三保合一”后医保管理者需要对健康结果负责。我国的国民健康与世界发达国家有巨大差距,国内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也比较明显,国民健康指标的改善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不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要求。

三、结论

第3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范文

【关键词】地方政府隐性负债;直接负债;或有负债;会计控制

一、引言

截至目前,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和隐性负债的不透明,我国地方政府隐性负债统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各个机构与学者估算值不尽相同。国际清算银行显示2017年底政府债务余额约为38.8万亿元,减去官方数据显性负债29.9万亿元,可以估计隐性负债约为8.9万亿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告显示2017年底增扩概念的债务、预算内政府债务(官方数据,仅包含中央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债券和显性负债)分别为54.8万亿元、29.9万亿元,可以推出2017年底隐性负债约为两者之差24.9万亿元。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晓晶等在《中国去杠杆进程报告(2017年度)》中指出,2017年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约30万亿元,是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最大部分。一方面,大量的隐性负债客观存在,隐含着巨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对这部分负债不能有效衡量和披露,也就不能有效控制。因此,借助政府会计改革的契机,全面梳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形成路径,进而找到有效控制的策略成为亟需研究的问题。

学术界对隐性负债的研究思想主要包括:一是隐性负债的界定与识别问题。学者们普遍基于世界银行经济学家Polackova的财务风险矩阵[1],从经济学视角进行定义和研究。隐性负债指的是虽然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在政府职能中隐含着应当承担的“道义”责任,或者出于现实的政治压力而不得不去清偿全部或部分已经发生的债务[2]。它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形成和迫于政府职责承担两个方面[3]。由于隐性负债举债方式的多样性和隐蔽性,识别其不能仅考虑融资主体和方式等合同及法律规定,其认定的核心在于法定债务限额之外,即是否以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推定构成财政兜底[4]。

二是隐性负债风险来源和后果问题。一些学者对目前隐性负债风险来源进行分析。新《预算法》颁布后,融资平台逐渐被清理或谋求转型,隐性负债风险来源发生改变。债券举债规模的限制和稳增长的需要,促使地方政府借助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变相融资[4]。由于此类融资仍然是地方政府引导,且较大部分不会表现在地方政府或者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会带来较大的隐性债务风险[5]。虽然部分融资平台触碰到了“防风险”的监管底线,但是地方融资平台在PPP、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建设基金等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整体依旧有生存空间[6]。故地方政府风险区不局限于投融资平台,来源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另一些学者根据政府负债引发的风险后果分类型进行研究,大体分为三类:长期资不抵债造成的规模风险[7-8];短期的偿债压力造成的流动性结构风险[9-10];债务增长过快导致的增量风险[11]。

三是政府负债信息披露问题。政府会计改革对地方政府负债增长有抑制作用[12],但目前的政府负债相关准则仍有较多不完善之处,特别是未置换的政府存量负债、具有担保和救助责任的或有负债、政府的社会保险责任等尚未规范如何进行核算和反映[13]。为了反映负债资金的全貌,应该对地方政府债务按照“多元会计主体”进行重分类,形成含有项目负债、运营负债、承诺负债的债务信息体系,进而划分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14]。为了规范负债信息报告与披露,可以将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根据负债形成原因按照金融负债、运营负债和承诺负债进一步科学分类,然后细化到列报科目[15]。由于政府债务信息存在承债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的错位,建议拓展政府债务主体至部门会计主体、项目会计主体、基金会计主体、地方政府合并主体,建立地方政府独立的债务报告制度[16]。在获取政府负债信息后,针对三类信息需求者的不同需求,分别从负债决策阶段、借用还阶段和评价阶段构建政府负债信息分析体系,以便管理政府负债的全过程[17]。

现有研究成果对我国地方政府隐性负债的客观存在予以肯定,对隐性负债导致的风险分析与防控都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给出了建设性的对策。但是,现有研究也存在一定局限性:第一,采用经济学视角研究更加侧重于政府隐性负债总量和结构研究与风险计量研究,难以基于政府主体的运营和管理视角研究隐性负债的分类和管理问题;第二,现有研究存在概念界定不清晰的问题,隐性负债、显性负债和或有负债等概念在不同学科的研究中存在概念交叉和混淆的状况,需要进一步厘清;第三,隐性负债的风险控制不是只估计出一个金额就可以做到,而是需要全面梳理隐性负债的形成路径,针对不同的路径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控制,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第四,罗伯特·卡普兰曾经说过“没有衡量就没有管理”,梳理隐性负债的形成路径仅仅是第一步,全面有效地衡量隐性负债才是控制的前提。

二、隐性负债的概念界定

隐性负债是涉及政府的道德义务或预期责任的负债,这些债务并非法律或合同规定,而是基于公众的期望、政治压力以及社会对其理解的国家的整体作用而由政府承担的义务[1]。隐性负债是没有统计披露出来的政府义务,是和显性负债相对应的概念,是经济学范畴的概念。从管理学范畴来认识负债是基于一个主体研究义务的承担与偿还,这不是隐性和显性的问题,而是确定与不确定的问题。确定的负债是一个主体应该承担的偿还义务,不确定的负债是一个主体不一定要承担的债务。负债是一个会计要素,其信息由特定主体的会计信息系统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确定的负债是按照其确认的标准以确定的金额在相应的会计期间中确认和报告,不确定的负债按照导致负债不确定的因素进行分析,以当期负债发生的可能性为判断依据确认为预计负债或作为或有负债予以披露。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一是从两者的定义内涵来说,“隐性”强调的是没有显露出来的政府应该承担的道义责任或其他义务,或有负债是会计学的概念,“或有”强调的是负债发生的不确定性,一个主体是否要确认一项债务需要根据未来某个条件发生与否才能确定。二是从两者的范围来说,隐性负债既包括政府确定承担的负债也包括政府可能承担的负债,可以划分为“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两部分,在范围上二者具有部分重叠性。三是信息披露不同。隐性负债的“隐性”是指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的、没有在相关信息系统中出现的负债,也包括没有在会计信息系统中确认和报告。“或有负债”部分可以根据其发生的概率确认为预计负债或在政府财务报告中披露,“直接负债”部分在满足了会计确认三个条件之后,即可确认为当期负债。考虑到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存在既相互包含又相互区别的关系,从管理学视角研究隐性负债,一是根据负债发生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将隐性负债划分为“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部分,更有利于对隐性负债进行完整的信息披露和流程管理;二是对确定和不确定的负债按照会计标准进行报告并纳入政府负债信息系统,可以为经济学视角研究隐性负债的风险和控制提供信息依据,或者说为经济学视角的隐性负债显性化提供方案。

三、我国地方政府隐性负债形成路径的梳理

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债券举借债务,基于限额控制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政府的债券融资规模、融资平台公司置换和清理存量债务,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导致大批融资平台转型或者被关闭。由于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制约和地方政府资金需求的内在驱动力,目前地方政府隐性负债来源已不局限于原来的投融资平台,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路径:

(一)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农村社会保障缺口等形成隐性直接负债

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农村社会保障缺口等途径形成的政府负债,由于政策原因没有纳入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核算或披露。以养老金为例,2019年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年》,通过精算预测了养老金“大口径”当期结余(包括财政补助)将于2028年出现赤字-1181.3亿元并不断扩大,累计结余将于2017年达到峰值并在2035年耗尽。对于养老金耗尽之后的缺口,势必形成政府隐性直接负债,增大了财政压力。从管理学视角来说,“统筹+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制度客观上已经形成了地方政府应该支付未付的养老金,而现金制的核算方式没有在会计信息系统中反映该项负债,从而形成政府受托和运营管理养老金过程中的隐性负债。

(二)投融资平台违规举债形成隐性或有负债

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限制,投融资平台需要进行分类转型为国有企业、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或者撤销,其产生的存量负债也在2014—2018年逐渐置换完毕。从2015年开始,全国1.2万家地方融资平台要转型,但目前转型较慢,且部分转型后的融资平台仍然存在违法违规举债现象,形成地方政府隐性负债。如财政部查处巴中市政府2014—2015年为支持四川巴中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借款融资,由市政府、市财政局向相关单位出具承诺函,共涉及合同金额23.12亿元,其中14.13亿元在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后继续到位;驻马店市政府2015年9月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承诺将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本息列入市财政中长期规划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资金6.4亿元。尽管融资平台会随着转型管理力度的增加而逐步减少政府融资额,但是目前为止仍然是政府隐性负债的形成路径之一。

(三)利用政府与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形成隐性或有负债

随着政府融资平台的逐步转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也不断多样化,主要包括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一方面转变政府财政资金管理模式,通过合作治理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吸引或撬动社会资本在公共领域的投资而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数量,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进而拓展社会资本在公共领域的投资渠道。然而,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也在形成不同形式的隐性负债。

1.利用假PPP项目形成隐性或有负债

PPP的兴起与规范源于2015年国务院转发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了在多个公共服务领域里推广PPP模式,但PPP在迅速发展中也埋下了隐患。根据财政部PPP中心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2018年年报,2018年12月管理库中的PPP项目比2017年12月净增1517个、投资额净增2.4万亿元,截至2018年12月末,管理库项目累计8654个、投资额13.2万亿元。与此同时,财政部等部委也因为PPP项目存在的多种问题对入库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清退项目个数和投资额分别为2557个、3.0万亿元,通过清退不合规PPP项目来减少地方政府隐性负债的形成。

2016年财政部、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坚决杜绝PPP项目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2017年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要求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警惕运用PPP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规范PPP项目运作。可以说,这些政策都是对PPP项目实际运营中导致的隐性负债问题的回应。

2.利用假政府购买服务形成隐性或有负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作为重要改革任务,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理念在于有效利用市场主体和社会非营利组织主体运营管理的优势,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之进行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非常广泛,科技、养老、教育和医疗等领域都有涉及,好的合作可以有效促进相关领域的发展和繁荣。然而实践中,存在大量合作不规范形成隐性负债的问题。2017年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不能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建设工程变相举债,不得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不得虚构或越权签订合同帮助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融资。

3.建立承诺回购、明股实债的政府投资基金形成隐性或有负债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2015年)和《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的颁布与实施,旨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实践中随着政府投资基金规模的扩大,也存在产生隐性负债的隐患。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例,根据投中研究院数据,截至2018年6月底,国内共成立1171只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达到5.85万亿元(含引导基金规模和子基金规模),政府引导基金本身总规模约1.46万亿元~1.76万亿元。高速增长的政府投资基金也隐藏着较大地方政府隐性负债风险,其主要通过承诺回购、明股实债的形式,形成了地方政府隐性或有负债。

(四)政府隐性担保形成隐性或有负债

此路径主要包括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国有企业未弥补亏损、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偿还需要兜底的负债、其他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国有银行掌握着大量居民存贷款业务而不能倒闭,国有企业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事业单位为国家教育、卫生、市政管理等方面的正常运行提供支持,这些机构一旦出现巨额负债无法偿还,可能转变成政府的隐性负债。如2018年5月,天津最大的国有房企天房集团爆出信托兑付风险,在四大行等多个机构负债总计1830多亿元,这些负债政府并没有承诺和担保,一般需要企业自己偿还,属于个体风险。但个体风险将会影响公共风险,如果最终确实无法偿还,政府基于风险、公共责任的考量很难不兜底,此时属于其他主体的负债就转化成了政府隐性负债。由于此途径负债是否转化、转化多少形成政府隐性负债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清理难度很大。

(五)其他违规举债项目形成隐性或有负债

此路径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利用融资租赁、违规承诺、信托理财产品、信托贷款、私募债等渠道违规融资,形成隐性或有负债。与路径(四)相区别,此类含有地方政府违规担保形成的隐性负债。以财政部专项查处案为例,2013—2015年成都市新都区政府批准其区属国有公司利用银行贷款、信托产品、私募债等形式融资23.22亿元,2015年将其中22亿元继续划拨给街道办、行政事业单位等;2017年3月,来宾市人民政府同意该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利用售后回租方式将没有收益的市政道路、防洪堤等公益性资产融资15亿元。

四、按照形成路径对隐性负债进行重分类

由于隐性负债覆盖的范围很广,将隐性负债划分为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两部分后,直接负债对应着一条形成路径,或有负债对应着四条形成路径。后者涉及投融资平台违规举债形成的、政府与社会合作形成的等,每条路径形成的隐性负债类似,但是各路径之间隐性负债差异很大,难以采用相同会计控制策略进行四条路径的隐性负债控制。按照形成路径对隐性负债重分类:一是根据各个路径采集隐性负债信息,可以覆盖几乎所有隐性负债,有利于会计信息系统初始数据的完整收集;二是隐性负债按照形成路径重分类后,可以根据路径划分为运营管理过程形成和违法违规形成两大类,对于前者应该纳入以会计信息系统为主的信息披露体系,对于后者应该全面清理使得负债显性化,形成路径决定着隐性负债形成的合规性,进而对应了该路径负债会计控制的总体策略;三是隐性负债形成的路径不同,负债的运营管理过程不同,导致了信息披露难点也不一样,需要分路径确定。

在将地方政府隐性负债按照管理学视角分类为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两部分基础上,根据隐性负债的形成路径对隐性负债进行再次分类。直接负债部分形成路径即为政府中长期政策形成的社会保障缺口等,或有负债部分形成路径即为投融资平台产生、与社会机构进行项目合作产生、隐性担保产生和其他违规举债产生。在此基础上设计总体会计控制策略。隐性负债并不都是违法违规形成的,仍然有政府运营管理过程中正常形成的隐性负债。对于政府中长期政策形成的社会保障缺口和政府隐性担保形成的隐性负债,需要分为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纳入信息系统;而对于违法违规形成的隐性负债,属于投融资平台违规举债和其他违规举债形成,不属于政府正常运营管理形成的负债,应建立清理和问责机制,并完善后续的监督评价制度。

五、我国地方政府隐性负债的会计控制策略

(一)分路径设计隐性负债具体控制策略

解决我国地方政府隐性负债控制的方案就是建立可以纳入几乎所有形成路径隐性负债的、以政府会计信息系统为主体的信息披露体系。明确了控制各路径隐性负债总体会计策略之后,需要根据各路径隐性负债具体情况,确定负债清理或信息披露策略,如图1。

1.设置基金主体核算政府中长期政策形成的隐性负债

此类隐性负债为政府运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如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此类负债长期存在,应该为此类隐性负债按照基金类型设置基金主体核算,如养老保险基金主体,按照权责发生制完整核算负债资金运动过程。负债信息通过报告和附注披露进入个别主体财务报告,一级地方政府作为会计主体合并自身负债和托管负债,形成本级政府负债报表,最终纳入政府综合债务报告体系。

2.全面清理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隐性负债

此类隐性负债为违法违规产生的,是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的负债,需要清理。主要由两条路径产生,一是投融资平台未清理完成的存量隐性负债或者投融资平台新增的隐性负债,二是利用融资租赁、违规承诺、信托理财产品、信托贷款、私募债等渠道违规融资,形成隐性或有负债。对于这两条路径产生的负债,如果是2014年之前形成的,应该通过债务置换使其显性化,确认为政府直接负债中的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应付短期政府债券等项目,通过报告和附注披露纳入政府主体财务报告,最终纳入政府综合债务报告体系;如果是2015年及之后形成的,应该进行隐性负债清理和违规情况问责,要求清除所有违规的隐性负债,如通过融资平台违规融资的需退回所有资金,违规出具承诺函的需撤回承诺函并提前兑付本息,并倒查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3.与社会机构合作形成的隐性负债项目化核算

由于此路径隐性负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目前财政部查处问责的此类违规融资形成隐性负债案例较少。根据海通证券2018年9月底统计结果,目前审计署和财政部披露违规原因的举债案例有33笔,其中违规承诺案例17笔,通过融资平台举债6笔,与社会机构合作形成隐性负债的案例较少,主要涉及财政部披露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违规融资案例。

即使此路径隐性负债隐蔽监管难度大,但是出于信息公开的需要,如果不纳入信息系统,将会造成更严重的违规举债问题。应先将与社会机构合作产生的所有负债项目化核算,纳入信息系统,如果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再进行隐性负债全面清理和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如政府投资基金签订回购协议的,终止协议,不再回购。具体会计控制策略如下:

(1)PPP形成的隐性负债,由于债务决策主体、承债主体、资金使用主体和资金运营主体的不一致,无法仅通过政府会计主体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负债信息报告与披露,虽然财政部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可以预警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但这种预警系统是通过计算本级财政承受能力占比是否超过红线10%来粗放地判断,无法给出PPP融资形成的负债规模与负债结构详细信息,也无法反映PPP项目负债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所形成的资产情况等。在此情况下,建议进行项目化核算,考虑引入项目会计主体,形成项目负债,在个别主体财务报告上详细报告与披露此路径形成的隐性负债信息。(2)政府购买服务形成的隐性负债等,运用部门会计主体核算,形成运营负债。(3)政府投资基金形成的隐性负债,运用基金会计主体核算,形成承诺负债。虽然变成了多元主体,但各个主体都通过政府会计准则的规范进行负债核算,之后可以进行报表合并。一级地方政府作为会计主体合并自身负债和托管负债,形成本级政府负债报表,最终纳入政府综合债务报告体系。

4.分类揭示政府担保形成的隐性负债

此路径负债只有得到足够证据判断已转化成政府隐性负债,才能确认为政府主体的负债,故确认时点问题较为关键。对于未披露能否偿还或者没有足够证据表明不能偿还的,不能纳入政府会计信息系统,应该通过国有银行年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及其他分析报告加以揭示负债规模、结构和风险等情况,通过此类分析报告纳入其他债务报告体系。

对于有足够证据表明不能偿还的,应该分类揭示: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进而报告和披露;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在政府主体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通过报告与附注披露,负债信息进入政府主体财务报告,最终纳入政府综合债务报告体系。

其中,对于国有企业未弥补亏损纳入政府报表的问题,政府会计准则有一定涉及和规范。根据《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X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政府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以预算领拨关系,辅之以行政隶属关系判断合并主体范围。那么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属于合并主体范围入表,不论是独资、控股还是参股的国有企业,不需要考虑控制概念来判断是否进入政府财务报告的合并主体范围,应该将国有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入表[18]。那么,国有企业未弥补亏损正常情况就可以通过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监控。如果未弥补亏损过大,导致国有企业自身无法偿还,政府若选择救助,未弥补亏损就转化成了政府的承诺负债。

(二)完善隐性负债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体系

2018年颁布的《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要求进行预计负债的确认和或有负债的披露。2018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将逐步形成并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因此,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改革为隐性负债的“显性化”提供了条件。但是,目前的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存在两个局限:一是权责发生制的确认基础尚未涵盖政府资金运营管理的全部,比如社会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尚未实行权责发生制,也就无法全面确认和计量政府所承担的相应负债;二是以部门为主体的政府会计核算系统尚无法对政府合作事项所形成的或有债务进行确认和报告。这两个局限致使多条路径形成的隐性负债无法显性化。因此,为全面客观地反映政府负债信息,政府会计的后续改革策略包括:

第一,拓展权责发生制会计确认基础。所有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都应采用权责发生制,一方面清晰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所形成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另一方面形成基金会计主体的个别财务报告,进而在政府层面进行报表合并形成一级政府负债报表。统一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信息纳入统一的会计核算框架,一级地方政府得以运用基金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表信息,合并所有自身负债和托管负债如社会保险基金缺口,最终才能正确衡量隐性负债的总规模,将此部分隐性负债信息纳入政府综合债务报告体系。

第二,拓展会计核算主体。将政府会计主体拓展至多元会计主体,通过部门会计主体、项目会计主体、基金会计主体归集地方政府隐性负债信息,形成个别主体财务报告,完整反映各个主体隐性负债资金的融资与运用情况,最后通过一级地方政府予以合并,形成一级政府的债务报告,纳入政府综合债务报告体系。

第三,拓展政府会计信息披露范畴。将所有路径形成的隐性负债纳入负债信息披露体系之后,需要新增相应的信息披露规范来完善负债信息系统。信息披露上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性负债基础信息,举债初期就需要加以披露,包括举债目的、融资计划、负债资金偿还计划等;隐性负债资金运用情况信息,运行期间加以披露,反映资金的来龙去脉,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和占用形态、项目建设情况、实际还款情况、形成资产情况等;隐性负债风险监控和使用绩效评价模块,通过指标监控负债风险,在负债资金使用结束后评价绩效。

第4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范文

根据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十二五”时期我区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宏观调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过硬、遵纪守法的财政干部队伍,为我区全面建成惠及全区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基于上述思路,“十二五”时期我区财政工作的努力方向是:

一是以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调整结构结合起来,积极发挥财政“点调控”优势,以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主要抓手,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使经济增长建立在结构优化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推动自主创新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起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质量的提高。

二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加大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支持,把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积极探索保障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提高政府加大财力相对薄弱地区扶持力度,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是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按照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深化财政改革与强化财政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政策,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改革着力解决财政事业发展过程中碰到的新问题。

四是以强化财政监督为保障。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要以促进财政改革和规范财政管理为主线,以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突出监督重点,着眼于制度建设,创新监督方式、机制和手段,着力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通过发挥财政监督作用,不仅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又把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起到较好地保护财政干部的作用。

二、“十二五”时期地方财政发展与改革的主要任务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十二五”时期我区财政发展与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措施是: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区政府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计划,研究完善相关财政配套政策。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制造业产业体系,加快打造具有特色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空港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促进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发展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光机电、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五大产业支柱地位,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节能减排。

保持政府公共投资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各类资金,着力推进“十大功能区块”、城市公建设施、河网水系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在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贯彻落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鼓励民营经济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金融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等,再创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

努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大财政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等手段,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同时认真落实促进消费的各项财税政策,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认真落实引导个人住房合理消费的财税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鼓励外贸企业调结构拓市场,促进我区开放型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外经贸发展财政政策,重点突出优化资金结构,壮大外贸主体,创新营销方式,引导企业全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坚持外贸转型与经济转型相结合,鼓励扩大高附加值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品牌产品出口,促进外经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再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优势。落实和完善出口退税等政策措施,保持和促进地方发展外贸的积极性。强化对外经济合作,支持实力企业赴境外建立营销网络、实施跨国并购、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强与内地城市的战略合作,支持建立健全内外对接的营销、物流、展会等市场体系。

(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新村建设旧村改造,支持老小区整治工作。不断增加对三农的财政投入,确保支农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和幅度。不断完善贴息、配套、补助、以奖代补等有效的投入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等投入农业建设,形成多方位、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实施循环农业、绿色农业,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增加市场竞争力。加强农业科技支撑,支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强农业风险的抵抗能力。继续深化支农资金整合,加强财政支农资金基础管理,维护资金安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社保体系并轨,支持实施新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多层次的救助制度和城乡低保制度,保障群众最低生活需求。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被征地人员转移就业。进一步完善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体系,保障充分就业区的创建工作。加强社保基金的统筹共济能力,完善社会保障风险基金制度,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廉租住房建设,积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大卫生投入力度,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创建卫生强镇乡(街道),高标准创建省卫生强区。支持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改革,规范资金使用。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支持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严格落实法定增长要求,当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原则上要高于上年,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年有所提高。要足额拨付教育经费,支持实施义务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保障12年免费义务教育经费。加大学校基建投入,改善就学条件。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待遇,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与投入机制,推动学前教育加速发展。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实施重点文化提升工程,创新文化惠民特色服务,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继续推广“政府买单、市场运作、群众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支持博物馆文化品牌创建,积极培育发展名贤文化、旅游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发展文化产业。支持文化精品创作。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继续完善镇乡财政体制。合理划分政府间支出责任,调整完善收入分配关系,努力实现权责利相结合、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健全财政运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镇乡(街道、园区、中心)加快发展、加大财源培育和加强收支管理的积极性,建立财源稳固、体制规范、职能强化、收支平衡的镇乡(街道、园区、中心)财政管理体制,发挥财政体制对经济转型和改善民生的杠杆作用。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缩小财力差距,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镇乡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差距,以及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合理确定转移支付规模。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建立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制度,促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公平、高效和透明。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基础逐步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将全部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完整性。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法定支出和改善民生。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有资本收益范围。全面编制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调配力度。

(四)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预算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预算定额体系,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费用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项目支出预算有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进度,实行项目库管理。建立重大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机制,使预算项目做到实、细、准。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整合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预算执行分析会制度,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建设,继续优化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做好收费项目的清理检查,强化财政票据日常监管,规范收缴程序,依法健全非税收入均衡入库机制。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控体系,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支出。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范围,“十二五”期间在全区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公务卡管理系统,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区机关、镇乡中全面推行。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探索和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四是大力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加快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改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规范绩效评价程序,积极探索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事前明确项目、事中绩效跟踪、事后实施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编制预算中,逐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五是增强预算透明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财政收支统计数据,以及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决算安排情况。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的财政政策、发展规划等,不断提高预算内容披露的详细程度,提高预算透明度。

严格财政监督。扎实推进财政法制工作,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估“四位一体”的运行模式,着力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使财政监督覆盖全部政府性资金和财政收支运行全过程。既要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又要对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的监督;既要对各预算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又要对财政内部各业务部门职能履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建设,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信息系统、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等制度,同时,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预算,建立偿债准备金,推动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市场化,建立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实行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机制。盘活资产存量,平衡国有资产配置,加快处理闲置存量资产,不断探索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网络化审批,做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加强会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分层分类的会计继续教育模式,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会计管理的工作水平和效益,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

第5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范文

规划、选拔、配置、开发、考核、激励和培养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制订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计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对公司持续长久发展负责。

二、工作职责:

1、制订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总分公司人事管理权限与工作流程,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指导、协助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2、组织设计与变革:组织架构设计;组织权限分配与管理;价值链分析;组织重组与管理流程改造;岗位设置与配置。

3、工作分析:工作流程分析;KPI指标确定;工作环境评估;职务职能体系建立;职位说明书制作;工作规范管理。

4、人员配备:人员晋升渠道设计;内部流动模型;人-职匹配考核体系;人才梯队建设;企业核心人才库。

5、劳动关系:劳动合法性评估;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纪律制度;劳资协调机制;冲突管理;劳动保险系统;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6、招募选拔:招聘渠道选择;招聘面谈技巧选择;招聘方案设计;筛选策略选择;面试与甄选方法确定;招聘题库设计;人才甄选;录用与管理制度建立。

7、素质测评:评估中心技术;情景模拟;结构化面试设计;员工素质普查;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建设;胜任特征分析;职业能力及兴趣测评;性向测评;智力测评;价值观测评;情商测评。

8、培训与开发:培训规划与计划编制;培训需求分析与模式选择;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方案设立;员工职业发展与培训管理;培训资源管理;培训开发制度与效果评估;开发性工作模拟。

9、职业生涯发展: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设计;关键员工职业生涯辅导;职业发展激励;员工发展潜能评估;关键人才储备计划。

10、人事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评估;授权监控系统建设;人事风险预警指标设定;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人力资源管理危机反应机制。

11、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指标与权重确定;绩效评估标准与方法选择;部门业绩考评;分类人员考核;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绩效改善工具提供;绩效考评制度建立;综合平衡计分卡;工效挂钩的绩效模式优化;360度考评体系;企业高管人员绩效促进方案。

12、团队建设:员工满意度调查与分析;团队效率分析;员工心理与行为管理;团队领导胜任特征模型;学习型团队建设;团队目标管理;团队EVA绩效杠杆。

13、HRM成本管理:人力资源成本预算方案;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分析与评估;人力资源价值成本分析与评估;成本效益衡量指标;成本控制管理;人力资源会计。

14、岗位评估:岗位参照模型设计;岗位分类与评定;岗位职等的确定;岗位评价因素设计与比较;岗位评价表的建立;部门权限设立。

15、薪酬设计:薪酬改善标准制定;薪酬策略与原则;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调查;确定薪酬原则与策略;基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薪酬模式确定;研究影响薪酬的各种因素,确定薪酬结构;确定薪酬等级;薪酬体系设计;薪酬模式选择;制订薪酬管理办法。

16、福利方案:综合福利方案设计;员工保险方案设计;补贴标准制定;福利计划与控制;员工辅助;弹利制度;企业福利改善措施。

17、长期激励计划:薪酬组合/薪酬包设计;长期激励模式选择;虚拟增值权方案;业绩股票方案;股票期权方案;储蓄-股票计划;EVA奖金计划;员工持股;管理层收购。

三、人力资源部岗位设置与职位说明

1、有关任职资格的名词解释:

专业:对专业工作有比较深入的理解,熟悉实际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了解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与外部工作单位有比较良好的合作关系

能力:具有较强的实际组织力、协调力和计划力

兴趣:对专业工作有浓厚的兴趣

心理状态:心理成熟、稳定,态度认真、踏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

2、岗位设置及职位说明书:

招聘主管职位说明书

工作代码:AUCMAHR-00

职位名称:招聘主管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

级别:(略)薪资范围:(略)

职位说明:在了解公司各部门人事需求的基础上,按照人力资源招聘计划和职位说明书的具体要求,组织人员招聘公告、测试、面试和初审工作。

工作联系:上报对象:主管招聘与培训业务的经理助理

监督对象:招聘助理

合作对象:本部门各分管主管和其他部门经理与主管

外部联系对象:外部求职网站、人才交流中心、招聘机构和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以及各类招聘广告媒体等工作职责:

1、了解人事需求

(1)按照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向各部门经理与主管了解人事需求

(2)进行人事需求汇总,并提出外部招聘意见

(3)将需求汇总和建议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2、制订招聘计划

(1)确定招聘时间和最后上岗时间

(2)确定合适的招聘媒体和招聘渠道

(3)拟定初试、面试方式及内容

(4)拟订招聘日程安排:

A、招聘公告;B、接受应聘简历;C、审核简历;D、通知初试;E、安排初试;

F、通知面试;G、组织面试;H、面试结果分析与审核;J、入职人员名单确认;H、通知上岗;I、确认上岗人员和时间

(5)上报招聘计划

3、制定招聘预算计划

(1)按招聘计划制定招聘预算

(2)向主管经理助理上报预算计划

4、计划确认后,及时向公司所在地人事行政部门申报招聘计划

5、组织招聘初试和面试工作

(1)与相关职能部门确定初试内容,并共同组织初试测试

(2)汇总分析初试结果,并与有关职能部门确认参加面试名单

(3)将初试结果和分析以及建议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4)在面试名单正式确认后,面试通知

(5)筹备面试准备工作,配合面试评审小组开展面试工作

(6)配合面试评审小组整理和分析面试结果

6、在入职名单确认后,入职通知

7、及时跟踪被通知人员,确认最终到岗人员和时间,并通知各职能部门和培训主管

8、参与公司人力资源计划的制定,并提出建议

9、搜集外部信息

(1)与招聘网站、人才交流中心、猎头公司确立良好的合作发展关系,相互共享信息

(2)了解外部招聘媒体情况,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

任职资格:,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工作规范:劳动法、相关地方人事和用工条例、职员手册、招聘管理工作规范

培训主管职位说明书

工作代码:(略)

职位名称:培训主管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

级别:(略)薪资范围:(略)

职位说明:在了解公司内部培训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计划拟订公司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和开发各项培训课程,以达到公司的目的和职员的期望要求。

工作联系:上报对象:主管招聘和培训业务的经理助理

监督对象:培训助理

合作对象:本部门各分管主管、其他部门经理与主管和授权讲师

外部联系对象:外部培训机构、顾问公司、高校培训中心、外部培训学院和MBA等专业

学位教学点

工作职责:

1、了解公司培训需求

(1)调查和了解公司部门和职员培训需求

(2)与调配主管共同开发职员职业发展计划

(3)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计划了解公司不足,并进行培训需求调研

(4)汇总需求,提出建议,并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2、制订公司培训计划

(1)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计划和年度性工作计划,以及内部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2)按照公司半年度工作计划和培训需求调整制定半年度培训计划

(3)依据半年度培训计划和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制定月度培训计划

(4)将各种培训计划分别及时向主管经理助理上报审核

3、制定公司专项培训计划

(1)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计划和业务调整需要制定各类专项培训计划

例如团队建设、项目管理、职业认同和TPP等专项培训计划

(2)集团公司内、外部的双向交流计划

(3)及时上报主管经理助理审批,并报集团部门备案

4、制定培训预算

(1)根据各种培训项目的组织需要制定合理的培训预算计划,并留有8%~15%的机动富余

(2)上报预算计划

5、执行公司各项培训计划

(1)提前联系和确认培训师资、场地和时间

(2)与培训讲师共同备课

(3)培训通知

(4)安排培训需要的车辆、食宿

(5)布置培训会场,准备培训设备

(6)记录培训考勤

(7)作培训记录

(8)进行现场培训评估

(9)追踪培训作业

(10)登载个人培训积分

(11)分析培训评估问卷

(12)拟写培训总结,并上报

6、组织外部培训

(1)汇总培训需求,提出参加外部培训项目专题,并上报

(2)联系和接洽外部培训机构,商谈培训费用

(3)向外培人员所在部门的经理或主管征询培训意见

(4)知会相关外培人员,安排培训期间的工作

(5)办理参加外部培训内部审批程序,签定培训合同,并领取相应钱款和支票

(6)追询培训总结,公布后备案

(7)追询参加外部培训发票,报财务部销帐

7、培训工作汇总

(1)拟写专项培训总结,汇总每周培训工作

(2)进行月度培训汇总,提交工作月报

(3)进行半年培训汇总,提交工作半年总结

(4)进行年度培训汇总,提交工作年度总结

8、联系外部培训机构

(1)与外部培训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共享信息

(2)定期了解主要培训机构和顾问公司的公共培训课程

(3)审核外部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资格

(4)评估主要外部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效果

9、参与公司人力资源计划的制定,并提出建议

10、培训设备保管和使用安排

任职资格:

工作规范:培训工作管理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审批条例

绩效主管职位说明书

工作代码:(略)

职位名称:绩效主管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

级别:(略)薪资范围:(略)

职位说明:按照职位、职务和职能标准,对公司职员(含部门经理以下)的业绩、态度、能力等内容进行考核,并提出培训、调配、提薪、嘉奖、教育和惩戒等建议。

工作联系:上报对象:主管绩效与薪资业务的经理助理

监督对象:绩效助理

合作对象:本部门各分管主管、其它部门经理与信息管理主管

工作职责:

1、构建公司内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1)按照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计划,在主管经理助理的指导下,与其它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共同确认考核要素的权重,合作制定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按考核要素和指标体系,编制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表(一般分为日常、年度考核表、自我审告表和调配、晋升考核表等)

(3)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和职务分类,将职员考核分为三类:一般职员考核表,主管人员考核表,部门经理以上考核表

(4)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2、考核和汇总日常绩效考核信息

(1)定期从各部门信息主管处获取职员的考勤记录信息

(2)定期从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处获取职员工作成绩和进度的量化考核信息

(3)定期从主管副总处获取有关部门经理的工作业绩评估和考核信息

(4)汇总各项考核信息,拟写考核分析报告,并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3、汇总、核查各种专项工作绩效考核信息

(1)根据各项目运作进度,及时、连续地从各项目经理处获取项目内部职员的工作业绩评估信息

(2)进行专项调查,了解内部职员工作态度和情绪状况,记录调查信息

(3)汇总项目内的业绩考核结果,并就项目运作情况作简单分析

(4)将上述信息和分析报告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4、晋升考核评审

(1)根据人力资源部和主管部门的考察,确认被考核人员名单

(2)汇总其历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资历、资格和业绩的评审,并报送资格晋升委员会

(3)由被考核者的主管对其判断力、计划力、领导力和折中力进行评审,并填写晋升绩效表

(4)与被考核人员进行专题对话,并由其作自我述评

(5)选择现任较高级职位成员作为评比参照标准,进行相关指标比较和评审,

(6)拟写出考核报告,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5、绩效综合评审

(1)组织和指导各部门进行部门内年度综合评审,并发放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表

(2)组织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考核进行二次评审与调整

(3)协助评审委员会对公司绩效部门综合评审结果进行再审和评估

(4)公布评审委员会的最终年度绩效评审结果

(5)搜集和整理公司内部对年度绩效评审结果的反馈意见,并加以总结

6、与薪资主管参与制订和修改加班工资发放与奖金激励制度规范

7、协助调配主管共同了解公司职员的人岗适应情况

工作规范:公司人事考核规程、公司人事绩效考核工作规范

社会福利主管职位说明书

工作代码:(略)

职位名称:社会福利主管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

级别:(略)薪资范围:(略)

职位说明: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计划和公司实际状况,设想和制定公司职员福利规划,与社会保障部门建立良好关系,办理公司职员必备的各类福利保险。

工作联系:上报对象:主管绩效与薪资业务的经理助理

监督对象:社会福利助理

合作对象:本部门各分管主管和其它部门主管

外部联系对象:地方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地方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

工作职责:

1、设想和制定公司内部职员的福利保险规划和年度计划

(1)根据公司职员福利保障制度和地方政府社会福利保险法规政策的要求,设想公司职员所能享受和必须具备的福利保障项目,并拟订福利规划

(2)面向公司内部职员作关于福利待遇的调查,将反馈情况综合后,加以合理考虑,并适当调整福利规划

(3)根据设想的福利规划,结合公司现实状况,分别拟订出政策性必备福利项目计划、职员奖励利计划和职员保障利计划

4、制订公司福利保险费用预算计划

(1)根据所设想的各类福利保险计划和公司职员工资总额,拟订年度福利保险费用预算计划

(2)将各类福利保险计划和年度福利保险预算计划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5、办理各项政策利保险

(1)凭公司证明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2)根据公司正式职员数量向社会保险中心投保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大病统筹保险

(3)根据公司正式职员数量,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开设个人公积金帐户

(4)以上工作可以委托人才交流中心或公司代为办理

6、定期知会公司职员的个人保险情况

7、指导公司职员办理各类保险迁转和公积金使用等工作

8、具体安排和落实公司奖励利和保障利项目

例如:公司职员健身项目、交通费用报销、电话费用报销等等

工作规范: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北京医疗保险收缴规定,公司职员福利保险规范和公司福利工作管理规范

薪资主管职位说明书

工作代码:(略)

职位名称:薪资主管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

级别:(略)薪资范围:(略)

职位说明: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计划和公司实际状况,设计具有较强激励性质的职员薪资制度,并编制公司职员薪资计划,按工资计发周期提前向财务部报送工资计划,发放和管理公司职员工资。

工作联系:上报对象:主管绩效与薪资业务的经理助理

监督对象:薪资助理

合作对象:本部门各分管主管和财务部门工作职员

外部联系对象:地方税务部门,对口银行等

工作职责:

1、薪资调查

(1)了解公司职员对目前薪资状况的满意程度

(2)分析薪资调查,并作相关分析

(3)根据分析提出合理建议,并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2、参与制订和修改公司职员薪资结构、等级调整规划和方案

3、制定年度薪资计划,核算薪资预算总额,并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4、计发职员工资

(1)了解发薪周期内职员的绩效考核情况,核算奖金和加班费

(2)核算和扣除个人所得税款额

(3)根据工资计发周期和考绩及税额情况,及时安排月度工资计划

(4)上报主管经理助理审核

(5)报送财务部核算

5、草拟制订和修改加班工资发放制度

(1)与绩效管理主管合作调查加班工作情况

(2)在主管经理助理的参与下与绩效主管和其他部门经理、主管共同草拟加班工资发放制度规范或提出修改建议

(3)报送主管经理助理

6、草拟制订和修改奖金激励制度

(1)与绩效主管共同研究各种奖金激励制度

(2)共同调查现有奖金的实际激励效果

(3)在主管经理助理参与下,会同各部门经理或主管草拟奖金发放制度或提出修改建议

(4)整理意见,报送主管经理助理

7、协助社会福利主管核算年度福利保险预算

8、将各种信息及时报送给信息主管

工作规范:劳动法、个人所得税征缴条例、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范、公司加班工资发放制度规范、公司奖金激励制度规范、公司薪资工作管理规范,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人事主管职位说明书

工作代码:(略)

职位名称:人事主管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

级别:(略)薪资范围:(略)

职位说明: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计划和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在绩效考核和专业审查的基础上,向人力资源经理提出公司内部人事调配建议,并具体落实和安排公司确认的职员调配计划,同时参与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和公司职员职业发展计划的制定。

工作联系:上报对象:人力资源部经理

监督对象:调配助理

合作对象:本部门各分管主管和其它部门职员交流中心

外部联系对象:地方人事行政部门和人才中心

工作职责:

1、参与公司人力资源计划的制定

2、与绩效主管共同了解公司职员对目前工作职位的融合状况

3、就公司职员调配计划提出合理建议

(1)分析公司职员与现有工作职位的适应情况

(2)与培训主管共同开展职业发展计划制定工作

(3)综合以上信息,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合理修改调配计划的建议

4、接受职员调配申请

(1)接受职员主动调配申请,核实后,提出建议并上报人力资源部经理

(2)按照公司确认后的申请修改调配计划,并制定专项调配方案

5、执行调配计划

(1)按照调配计划,拟订具体调配方案

(2)拟写调配申请报告,并上报人力资源经理审批和批转

(3)报告批复后,将报告及时报送给调配人员所在部门主管(或经理)和调配接受方主管(或经理)审核

(4)批准后,报送业务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附送调配申请报告

(5)调配方案批准后,知会调配人员,并进行专题谈话

(6)知会调配接受方主管,作好调配接受准备

(7)拟写调配总结报告

6、调配后,定期跟踪调配工作情况,了解调配者的工作实际绩效

第6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范文

关键词 政府绩效评价 会计确认基础 权责发生制

相较于收付实现制而言,权责发生制更切合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比如政府每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成本能够准确记录,因此收益成本之间能够进行有效配比,那么政府当局对资源的管理、对管理成果所负有的责任,就能通过这些财务指标体现出来,从而有利于政府绩效管理改革。又如,它能够揭示出隐性债务问题,有利于评估政府财政风险。所以,以应计制为确认基础的政府会计信息和资金运动状况信息,是政府了解其公共事务管理水平和进行科学的宏观经济决策的基础,也是评价政府行政效率的依据。

一、政府绩效评价与会计确认基础之间的关系

政府绩效评价与会计确认基础之间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首先,开展政府绩效评价须依赖真实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会计记录等会计信息,而会计确认基础的选择影响着会计信息的提供,所以,为了提供更加全面地反映政府营运状况的会计信息,那就必须进行会计确认基础改革。而基于政府绩效评价的政府会计确认基础改革,除了能够提供更加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提高财政透明度、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之外,更有利于政府绩效评价的开展。因此政府绩效评价与会计确认基础之间相互促进,相互推动。这两者的关系具体阐述如下:

依据不同的主体,绩效评价也可划分为不同类型,其中,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绩效评价可以划分为对投入、过程、产出、结果的评价,以及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评价。经济性指标针对的是政府活动中投入――过程的关系,考察的是政府活动能否以最低的资源耗费取得一定质量和数量的产出。此时政府会计作为信息来源,就必须全面反映政府可控资源的存量以及资产负债的结构比重。效率性指标针对的是政府活动中投入――产出的关系,考察的是政府在活动中能否以最小的投入换来最大的产出,这就要求政府会计对投入的成本和产生的效益进行准确的确认和计量。效果性指标针对的是政府活动中产出――结果的关系,这一指标不仅考核经济效益,还涉及众多社会效益,虽然财务指标难以全面评价政府绩效,但是尽力做好财务指标也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而以上的这些对政府会计的要求,都是体现在能够提供更加真实完善会计信息的会计确认基础上,所以随着绩效评价的开展,会计确认基础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绩效评价视角下会计确认基础改革的必要性

(一)现行政府会计确认基础存在的问题

第一,不能全面反映政府资产状况。在我国现行的总预算会计中,对政府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基础设施、无形资产、政府债权、存货等)不进行核算与反映,就其中固定资产来说,行政事业单位虽核算固定资产原值,但其核算结果也只是作为财政预决算报表的补充。这样一来固定资产入账后就退出公众视野,不再受到监督,有可能会导致资产的流失,亦或是人为操控。另外,在对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中,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是不予以确认和记录的,这就会导致固定资产历史成本与净值产生偏差,长此以往就高估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扭曲了固定资产的真实信息,还会误导相关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不利于政府绩效考核。

第二,不能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政府债务,是指政府已承担的或尚未承担的但已承诺的,未来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具体金额能够计量的义务,是政府未来财政风险的体现。虽然我国的外债负债率、债务率等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但是在现金制下,其本金与利息只有在偿还时才被列为当期支出,而借入时并未记录与反映,所以,收付实现制下政府会计不能提供完整的直接显性债务信息。

间接显性债务,是指在被担保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政府就必须承担清偿的义务。比如政府为企业或金融机构的担保、未决诉讼、融资等,在现金制下也是不能反映当期应支付的本金与利息,客观上会造成的后果,一是低估当期支出,高估结余,二是会造成未来集中支付的风险。所以,收付实现制会计并不能真实反映间接显性债务信息。

直接隐性负债,是指基于社会公众期望、政治压力、政府责任而非法律的规定或约束,使政府在任何时候都确定的需要承担的义务。就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来说,因为还未实行基金管理,所以当期实际支付的养老金并不是本期政府所担负的雇佣费,而应是前期政府应付而未付的费用。因此,收付实现制下直接隐性债务信息也不能如实反映。

最后,间接隐性负债和间接显性负债一样,都是当事件发生时才会形成政府的义务。所以同样的,现金制下并不能真实体现负债的规模。

由此可知,在收付实现制下,会计信息会夸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隐藏政府财政债务,从而加大政府财政风险,政府绩效因而难以考评,这些都会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不能准确提供成本费用信息。收付实现制下,收入与支出的确认和计量保持一致性,但却不能保持收入和成本的配比性,所以支出并不等同于政府当期提品和服务的成本。这是因为在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政府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混为一谈,都归为当期支出要素,但是资本性支出在耗用当期资源、减少现金资产的同时,会形成其他可控的实物资产或者是其他非现金的公共资源。而目前的财政总预算会计,针对资本性支出而形成的长期资产未曾进行会计核算,这样一来,政府长期资产的存量、增量情况使财政部门不能有效掌控,这也不利于财政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且不能准确提供政府活动中的成本耗费和效率,也就不能适应开展绩效评估的需要。

(二)会计确认基础改革的必要性

第一,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政府正向着服务型、绩效型转变,这就要求政府在管理、决策过程中的信息更加透明化和法制化,学会按照企业的规则行事,而这其中政府财务活动信息是能体现政府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所以,当下的收付实现制显然跟不上政府职能转型的节奏。

第二,加强政府绩效评价的客观要求。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下,政府不仅要成为合规政府,更要向绩效政府努力。因此,为了提供更为完整的政府会计信息,权责发生制的引入适应了政府绩效评价有效开展的需要。而想要提供完整的信息,仅仅依靠传统现金流的信息是不充分的,我们需要完整的资产、负债、收入、成本一系列完整的财务信息,如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状况、待摊费用的摊销状况、产品与服务的成本核算等,这些都需要权责发生制的引入。

第三,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必要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规模不断扩大,政府的债务规模也逐渐庞大,国内外债务日益扩张。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更多的隐性负债都没有展现,而这些隐性负债给政府部门带来的财政风险是不容忽视的,长此以往会对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造成威胁,而引入权责发生制则可以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第四,强化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随着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的日益攀升,政府信息的公开也越来越重要。政府采用权责发生制之后,政府资源会得到更有效的管理,会计系统会更加开放,人们也就可以在便捷地获取信息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绩效评价视角下我国政府会计确认基础改革的内容

双基础模式下的政府会计改革有两条主线,一是预算会计体系,二是财务会计体系。鉴于我国政府会计体系中财务会计体系是完全缺乏的,所以本文就详细阐述了政府财务会计的改革。

第一,政府财务会计体系下资产的权责发生制改革。在政府财务会计体系下,引入权责发生制,对资产进行确认与计量,但还是应该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可以先确认金融资产、存货和债权资产等短期资产,其次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而建设的基础设施或使用的固定设备等长期资产,接着是历史文化遗产、自然资源、国防资产等特殊性资产,最后是一些比较具有争议的资产,如无形资产、政府税收等。

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固定设备和基础设施等长期资产,通常在购入或建设时不确认为一项资产,而是直接被列为支出来反映。

第二,政府财务会计体系下负债的权责发生制改革。政府债务本期应负担的本金与利息应当纳入当期负债的核算范围,体现当期政府提品与服务的成本。而对于政府参与担保、未决诉讼等项目,政府应当依据已担保年限或被担保企业、机构的财务状况,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以达到充分揭示政府隐性债务状况的目的。最后,对于像社会保险基金、养老金等直接隐性政府债务,在现金制下只能反映当期政府的责任,引入权责发生制后,要密切关注这部分隐性负债的发展趋势,合理预估各财政年度未来应该负担的公共支出,进行独立的反映和报告。

第三,政府财务会计体系下收支的权责发生制改革。按照我国的收入来源性质,可分为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行政收费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但国家90%以上的收入都是来源于税收收入,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体系庞杂,个人诚信的征询体系尚未健全,尤其是像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是由纳税人自行申报,若以权责发生制确认和计量收入,准确性很难保障,因此政府的预算收入还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但是像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政府间补助收入和下级上解收入等,可以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这是因为我国对房产税和车船税是按年计征、分期缴纳,所以税源稳定,具有客观的可计量性。另外,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也逐渐形成,所以,可以根据年初批准的预算来确认政府间补助收入和下级上解收入。

在支出方面,我们应该分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稳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比如政府间上解支出、补助支出、政府雇员养老金和预算已经安排,但由于各种原因当期未实现的支出,还有当期发生的当期应支未支等跨期支付的项目都能够采用权责发生制来确认。

(作者单位为江苏方强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王春(1982―),男,江苏盐城人,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主管,研究方向:政府会计。丁泽婧(1993―),女,江苏泰州人,盐城师范学院会计专业学生。]

参考文献

[1] 陈志斌.基于衍生职能界定的政府会计角色定位研究[J].会计研究,2014(1):28-34.

第7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范文

11月15日上午,福建省人社厅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书记、厅长钟维平传达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初步贯彻意见,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进行动员部署,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将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原原本本、认认真真组织学习,与学习贯彻党的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全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制订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讨论、专题研究、自学研读等形式,将学习不断推向深入。

二是不断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领域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路线图,按照省里确定的改革目标、改革要求,着力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具体措施,尽快形成改革实施方案,努力实现改革上的新突破。

三是全面完成当前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高标准、严要求把各环节工作抓好,制定整改计划,建章立制,形成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取得实质性新成效。对照年初计划和绩效管理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加强与人社部各司局联系,不断完善明年工作思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福建省人社厅厅领导、厅机关处室党员干部职工、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离退休老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福建省人社厅)

治理欠薪,福建省从源头开药方

针对层层转包引发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欠薪顽疾,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预防和治理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意见》,从源头开药方。

“尽管近年来各地重拳治理欠薪,但年年清、年年欠问题依然突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久治不绝,主要是因为在源头环节上,存在建设资金不到位、低价中标、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款拖欠等问题。

针对此,《意见》提出建立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督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政府或政府部门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予以清偿,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地方政府未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同时,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责任。因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致使欠薪的,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欠薪清偿责任。工程(含劳务)发包与承包企业或班组存在工程款(含劳务费)纠纷致使欠薪的,由发包企业先行垫付。各承包企业具体承担其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

加强建设施工项目管理,对没有资金来源或资金不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施工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

严肃查处虚假招标、串通投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在工资支付监管方面,严格实行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实名制。工资由建设施工项目部单独列账,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给农民工,不允许由包工头或班组长。

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对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并通报人民银行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曝光,并纳入本行业信用考核体系,对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对恶意欠薪的企业,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促进就业工作顺利推进

2013年1~10月,福建省城镇新增就业58.4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60万人的97.42 % ;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42万人,完成任务8万人的142.75%,其中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28万人,完成任务3万人的109.3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万人,完成任务40万人的95%;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66%,控制在4.2%年度目标以内。

(福建省人社厅)

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喜获首批“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作出关于表彰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的决定,我省30家单位受到表彰,其中,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是我省获此殊荣的5家省直单位之一。

近年来,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结合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积极开展以弘扬敬老美德、落实惠老政策、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今年9月被福建省老龄委评为首批“敬老文明号”之后,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巩固创建成果,积极整改存在不足,全局尊老敬老意识进一步强化,敬老服务工作全面加强,敬老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福建省人社厅)

厦门2013年创业推介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全面铺开

11月14日,按照厦门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厦门市就业中心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成员对相关创业项目进行评审。此次参评的项目共有117个,按照行业区分为农业加工、电商交易、加盟营销和餐饮服务四大类。针对此次参评项目多、任务时间紧的情况,就业中心按照专业匹配的原则,从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中抽选20多名专家,分成四个小组同时对上述参评项目进行评审。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既体现公平公正,又能保质保量,评审组拟定了指导性强、操作性好的五条标准。一是投资少,二是见效快,三是风险小,四是市场前景好,五是带动就业效果好。专家将在上述标准范围,对各参评项目打分,并按类别进行综合排名。

此次创业推介项目评审活动是厦门市就业中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求的又一重要举措。

(厦门市就业中心 周 振)

凝心聚力抓行评 优化服务

惠民生

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参与基层社保服务平台搭建工作,狠抓为民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推广零距离接触项目,不断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让老百姓切身体验“看得见”的便利,享受“摸得着”的实惠。

(一)高度重视行评工作,周密安排部署。行评工作对于规范社会保险管理、优化服务行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莆田市社保中心把行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的抓好落实,为行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莆田市社保中心分别召开了市社保机构政风行风人民评动员大会和推进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持续优化。并在市局的指导下主办了“道德讲堂”活动,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奋发向上的热情和在平凡岗位上努力践行道德的行动。

(三)拓宽信息渠道,广泛征求意见。莆田市社保中心采取多种渠道听取群众呼声和要求,形成了有较广覆盖面的群众监督体系。一是按照纠风办的要求,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和单位公示栏等主要媒体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二是聘请参评服务对象为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员。三是畅通渠道,充分利用“12333”公共服务平台和莆田市“问答公开”栏目。四是开展“社保政策进基层”系列活动,把社保政策送进工业园区、企业和社区。

(四)响应民生需求,优化服务项目。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围绕评议内容,利用多种有效形式推广“零距离接触”项目。实行社保业务网上经办,为参保企业提供数字化经办服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社会成本,还丰富了经办形式,为参保企业和人员提供了方便。

据悉,下一步,莆田市社保中心将继续实行阳光运作,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同时,在符合社保基金内控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网上业务经办项目,为用人单位提供快捷、高效、便民的社保经办服务,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社保惠民生。

(莆田市社保中心 陈丽娴)

三明市人社局举办全市第一期乡镇(街道)人社事务所负责人政策业务培训班

近日,三明市人社局举办全市第一期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人政策业务培训班。三明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建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局领导杜元会、陈聚宝、黄忠灶、高伟、郑世兴以及梅列、沙县、宁化、明溪、清流、尤溪等县(区)人社局领导,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开班仪式。

此次培训班为期两天,专门安排三明市局人社各科室(单位)业务骨干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业务技能作专题培训,并邀请三明市卫生局有关同志就新农合政策、业务和网络管理进行授课,此举主要是为了加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策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明市人社局)

晋江市社保中心提前完成2013年社会保险扩面任务

晋江市社保中心紧紧围绕泉州市社保中心、晋江市人社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圆满完成2013年社保扩面工作目标。截至11月20日,晋江市参加城镇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27.71万人、20.15万人、20.07万人,参保人数比去年分别增加3.3万人、1.72万人、1.6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84%、101.26%、100.05%。

一是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保大环境,在继续夯实长效社保扩面机制的同时,让企业对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进一步的认识,从稳定员工和企业发展的角度来支持社会保险,从而促进社保的扩面。

二是加强宣传,注重效果。紧紧围绕社会保险覆盖工作组织实施,开展社会保险政策进园区、进企业宣传活动,通过认真讲解社保政策、参保好处、讲解享受待遇的程序,激发群众对社会保险权益的关注意识和积极参与意识。

三是充分提高社保机构的综合服务素质,为群众提供最人性化和科学的服务,增强群众对社保机构的信任感,争取群众对社保工作的最大理解和支持。

(晋江市社保中心)

龙海市人社局领导下乡指导居民保工作

近日,龙海市人社局领导对全市各乡(镇)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左右的下乡走访,主要目的是为了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场居民保工作业务,确保在年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龙海市人社局领导每到一处都悉心地和各乡(镇)场主要领导、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沟通交流,探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为配合各乡(镇)场做好今年龙海市居民保续保缴费工作,局居民保中心不断加强宣传,印发了10万份宣传单给各乡(镇)场,还编发了50多万条短信、播放了连续七天的电视广告向所有参保群众宣传政策;另外协调市邮储银行做好各村助农取款点布设,方便群众领取待遇。

龙海市居民保工作从今年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政策,对多项相关政策做了适当调整,包括提高缴费档次标准、新增两类缴费补贴人群、实施丧葬补助制度等。此次下乡走访也是为了更好地为大家解读居民保政策法规,同时督促各乡(镇)场及时做好今年居民保续保缴费工作,争取尽早完成今年要求的年度任务指标。

(龙海市人社障局 程艺红)

福鼎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菁资卡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2013年12月4日上午,福鼎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菁资卡发放工作在福鼎市桐南社区正式启动。福鼎市社保中心、兴业银行工作人员前往协助、指导发放工作。在发放现场,工作人员帮助老人填写发放花名册,帮忙电脑查询并核实卡片及密码函,分工明确,井然有序。大部分离退休人员对此次换卡工作给予认可,并肯定了菁资卡的优越性、便利性,对于暂时还不能理解换卡工作的少数离退休老人,工作人员积极宣传、耐心解释。截至当天上午10点就已发放菁资卡100张。据悉全福鼎市首批应发放菁资卡4899张,目前福鼎市各乡镇、街道(社区)已全面开展发放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为福鼎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提供更方便的养老金领取渠道。

(福鼎市社保中心)

宁德市蕉城区人社局迎接省两网化工作的验收检查

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社局迎来了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的验收检查。省劳动保障两网化工作考评组一行实地察看了蕉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场所、网格设置、办案流程和相关制度的制定等情况后,听取了蕉城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的工作汇报。考评组对蕉城区人社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也给予好评,并对蕉城区人社局如何进一步做好下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年终将至,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首要工作。

(宁德市蕉城区人社局)

人才认定助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

11月21日上午,由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古田县食用菌产业管理局和古田县食用菌协会承办的古田县企业高技能人才“食用菌菌种工”认定评审工作在古田县劳动大楼六楼会议大厅开展。

古田县人社部门从建设古田县人才高地出发,为培养和挖掘菌业高技能人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积极向福建省人社厅争取第三批食用菌产业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为促进古田县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保障作用。此次认定工作从10月28日开始筹备,11月5日宣传发动,全古田县共有156人报名,经过初审和复审后,最终确定90人符合考核认定资格,直接参加专家组最后的考核认定。

(古田县人社局 林晓宏)

长汀县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013年11月27日,长汀县人社局召开系统副股级以上干部大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安排年终岁首各项工作。会议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动力,打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升级版。

会议强调,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人社系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支部为单位,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精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打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升级版。同时,要立足当前,扎实做好年终岁首各项工作。一是对照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倒计时安排好工作,及时补缺补漏,全力以赴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其中绩效考评要落实责任追究;二是着手开展“用工对接服务年”活动,提前做好明年新开工或扩大生产规模企业用工的调查摸底工作,策划好春节期间的用工招聘会、劳务协作洽谈会,积极服务企业用工;三是加强社保扩面和基金监管工作;四是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欠薪的排查摸底,及时做好清欠工作;五是做好“两节慰问”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困难企业、特困职工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六是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抓紧健全和完善“马上就办”示范点各项制度。

(长汀县人社局 张永麟)

三明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

工作现场会在沙县召开

近日,三明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沙县召开。三明市副市长张丽娟出席会议并讲话,三明市人社局局长曹建华、党组副书记杜元会、调研员郑世兴、沙县政府副调研员廖善健及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现场观摩了沙县富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标准化建设情况,并听取了沙县与尤溪县的经验介绍后,张丽娟副市长对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的典型经验予以肯定。她强调指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是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载体,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事业。面对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步伐不断加快,各级对人社工作的要求和群众对人社部门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人社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

张丽娟副市长要求,各级政府要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三明市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推动这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决策、预算、责任、目标考核。要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强化平台服务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水平、服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要建立争先创优激励机制,树立人社干部良好形象,为工作推进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证。要加强管理服务,各地应以现场会为契机,比照先进经验,抓基础、促基础,明确定位、明确载体、明确保障,切实推进平台标准化建设,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明市人社局曹建华局长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主动汇报、加强协调,确保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场所、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规划,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工作措施,按照序时进度推动落实。要狠抓落实,迅速部署,主动作为,确保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

(沙县劳动就业中心 张文明)

弘扬尊老敬老美德 提升敬老服务水平

漳平医保中心获市级“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日前,漳平医保中心被龙岩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市级“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漳平医保中心对尊老敬老活动高度重视,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立足自身岗位,积极开展尊老敬老活动,以实际行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 推动尊老爱幼、老少共融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升敬老为老服务水平,将敬老文明活动落到实处,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漳平医保中心通过硬件、软件下工夫,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硬件上,设立“老年人休息室”并配有饮水机、老花镜等设施;在软件上,制定“老年人办事优先”等规定。

漳平市医保中心将珍惜荣誉,不断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做好老年工作,再创佳绩。

(漳平市劳保局 卢阳源)

光泽县:2013年 “4050”人员社保补贴开始申报

11月11日,光泽县2013年“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工作正式启动,申领登记将持续到12月20日。

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负担,光泽县决定对已参加社会保险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养老保险缴费额25%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65元/月;医疗保险补贴按照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32.5元/月。

(光泽县人社局 祝城旺)

平和县人社局开展 “六个文明”创建活动

平和县人社局开展 “六个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开展道德讲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道德讲堂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活动。设有固定“道德讲堂”活动室,使用规范统一的背景、LOGO标识,营造道德建设氛围。运用干部职工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形式,引导单位职工乐于走进道德讲堂,在“道德讲堂”中提升觉悟、遵纪守法、遵德守礼,自觉成为优秀道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二是建立志愿服务队。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文明交通周、关爱留守(残疾)儿童、宣传普法知识等志愿服务活动。三是设立遵德守礼宣传提示牌。利用就业中心、社保中心LED电子屏幕宣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等内容,激励大家规范言行,营造引人向善、引人向好、引人向上的健康文化氛围。四是落实挂钩帮扶。与长乐乡联胜村结对共建,根据村情制定帮扶规划,通过开展村容整洁、地质灾害、计生帮扶及就业培训等帮扶措施,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推进“朴树下”项目实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五是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制定平和县人社局文明餐桌倡议书,倡导职工进行“光盘”,节俭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卫生用餐。六是利用网络传播中华文明。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做好日常网络文明传播工作,运用平和县人社局门户网站、新闻平台、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传播志愿服务及中华传统文化。

(平和县人社局 周艺贞)

首届“仙艺杯”红木古典工艺家具制作职业技能竞赛在莆田举办

11月3日~11月7日,首届“仙艺杯”红木古典工艺家具制作职业技能竞赛在莆田市仙游县举办。竞赛内容分为红木平面雕刻和明式平头案制作,竞赛标准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标准,来自省内外的54名选手参加比赛,两个竞赛项目竞赛总成绩第一名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分别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红木平面雕刻竞赛总成绩第一名,将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高级技师。

(仙游县人社局)

沙县城居保中心始终保持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零差异

沙县扎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在始终保持城居保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零差异的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财政资金拨付和结算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做到应发尽发。沙县城居保中心强化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县累计征收个人养老保险费3781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4316万元。从2011年以来,沙县城居保中心每月始终做到各项数据无差异:个人缴费收入业务财务数据无差异;集体补助收入业务财务数据无差异;基础养老金支出业务财务数据无差异;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业务财务数据无差异;以及一次性领取业务财务数据无差异。主要做法有:

一是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对做好基金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准确地做好基金财务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沟通,注重财务股室与业务股室之间的配合沟通,做到财务数字与业务数字口径一致、真实准确;

三是摸清情况,认真核对。财务每月底对个人缴费金额、发放金额、待遇追回、集体补助等相关数据做到数字准、一口清,并及时与业务核对。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切实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和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应用,实现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