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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考核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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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考核制度

第1篇:完善考核制度范文

关键词:教学质量考核;理论依据;设计思路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34-0206-02

DOI:10.16657/ki.issn1673-9132.2016.34.118

对教师工作的考核无非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两大块。在实际教学管理中,对于工作质量的考核制度由于各学校教学情况差异较大从而导致争议颇多。特别是我国教育将进入提高教育质量的新阶段,进一步完善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制度成为已经成为学校教学管理中非常急迫的问题。

一、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应该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公平原则

设计教学质量考核制度时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假设,就是人人平等。一是所有教师平等,无论是哪个层次教学班的授课教师,只要去努力去拼搏,都有可能在教学质量上获得较高考核分,有利于更大范围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困扰许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中只有高层次教学班的授课教师获得较高教学质量考核分,而其他平行班授课教师怎么努力,在教学质量考核得分上不能有合理的体现的问题。避免调动了少数,打击了多数的问题出现。二是所有学生平等,无论是学优生还是发展困难学生,人格都是平等的,都是我们的学生,教师就有责任帮助和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由于借读生、插班生等现象暂时难以消除,每个班都有学习基础薄弱学生的存在,每个班都有发展困难学生。要促进教师要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在设计教学质量考核制度时,应将一个班所有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考核教学质量的依据之一。

(二)坚持可比性原则

一是根据学校校实际情况,不可能寻找到一个适用于不同年级、文理科组、不同学科之间进行直接对比的指标。换句话说也就是不存在测量不同教师教学质量的同一把尺子,但是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又要求我们对所教师的教学质量做出客观的评价和排序。经过深入实际研究,我们认为分年级分文理分层次同一学科进行对比,是比较可行的办法。在坚持这一可比性的前提下,相互不挤压教学质量考核得分的情况下,再根据各学校具体情况灵活处理,保证每个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是客观、公正、可比的。

(三)激励性原则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每一个教师,无论他在哪个年级、从事哪个层次的教学、带哪门课,只要取得比较优秀的教学业绩,那么相应的就会获得一个比较高的教学质量考核分。

(四)文理并重原则

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在教学管理上在注重特色发展的同时,必须坚持文理并重的原则。对文科理科教师的劳动成果能做到同等的重视,对在文科组带理化生的教师的劳动成果和在理科组带政史地的教师的劳动成果同等的重视。能较好地体现文理并重的原则。同时,也为新高考制度做好接轨准备。

(五)可操作性原则

在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中,只要能获取各班各学科的成绩,就能直接计算出该班该学科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得分。具有原始数据获取直接,计算过程简洁,计算结果便于复核等优点,具的较高的可操作性。

(六)以单个教学班为基本计算单位原则

选择以单个教学班学科均分作为计算考核分的依据有以下理由:一教学班是最基本的教学单位,以单个教学班学业成绩为基本计算单位,能反映真实的教学情况;二是鼓励教师对自己授课的各班都同样的重视,避免厚此薄彼;三是能解决教师教学质量因跨年级跨文理组教学班级不可比的难题。

二、对教学质量考核的理论依据和设计思路

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不是一份协议书,不是各科教师讨价还价后达成某种平衡的结果。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也不是一块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它必须为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必须为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必须为促进学校的内涵式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对教学质量考核方法依参考标准的不同从根本上讲有绝对评价方法和相对评价方法。

绝对评价方法,能根据课标对教学质量进行精确计量和评价,但是受试题质量、卷面分数设置等影响大。用这种评价方法获得的考核分,在同级同组同层同科内有意义,但在不同级不同组不同层不同科之间没有可比性,况且各科试题质量难以准确把握。

相对评价方法,虽然不能根据课标要求精确的计量和评价,但在同级同组同层同科内依据最高班级均分为标准能区分出教学质量的高低,再计算出相应的考核得分。这个考核得分建立在可比的基础上,且教学质量考核的权重一致,因此用这种考核办法计算出的考核得分在不同级不同组不同层不同科就有了可比性。适合于各学校的实际,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且有利于鼓励各年级各层各科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在具体方法设计上,在遵循有关原则的前提下根据以上思路,在同年级同学科内先按相对比较的办法确定参照标准(如最高班级均分),并赋予最高考核分。再根据其他班的班均分与最高班级均分的离差,计算出相应的考核分。是一种大相对小绝对的综合评价方法。如果各班均分与高级班级均分离差不大,考核得分差距也不会太大。如果各班均分与高级班级均分离差拉大,考核得分也将相应拉开距离,鼓励所有教师向最高目标看齐。

三、 关于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的具体探索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第一中学是一所独立高中,该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经过由简到繁、由繁到简的反复探索,根据以上原则和思路方法建立了分年级、分层、分文理科组的大相对小绝对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解决了长期以来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中存在的不科学、不公平、不全面的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同年级同组内所有教学班同学科中,学科成绩最高均分的教学质量考核分赋为最高值,同学科其他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赋分,可浓缩为以下公式:

教师所代班级教学质量考核分=教学质量考核最高赋分-(班最高学科均分-其他班学科均分)*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的确定应根据同年级同组内所有教学班同学科班级均分的上下限确定,能较好地实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适当拉开档次,又不过分悬殊)。

某教师最终教学质量考核分=所代班级教学质量考核分总和/所代班级数目

每学期有两次月考和期中、期末共四次质量监测结果纳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保证这种教学质量考核既是结果性的也是过程性的。但不同年级同一学科教师之间在备课强度、作业批阅、课外辅导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可比性,这种差别是客观存在的,工作中又难以精确量化,只能以教学质量结果好坏来评价。但可通过从高一到高三一个大的教学周期内的教学循环,基本能保持公平。

参考文献:

[1] 兰德尔・林赛,等.教育公平[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第2篇:完善考核制度范文

【关键词】 绿色税收 建立 完善 绿色税收制度

绿色税收又称环境税收,是指对投资于防治污染或环境保护的纳税人给予的税收减免,或对污染行业和污染物的使用所征收的税。从绿色税收的内容看,不仅包括为环保而特定征收的各种税,还包括为环境保护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因此,人们通常把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形象地称为“绿色税收”。

随着绿色税收理论在我国的出现和应用,如何建立和完善绿色税收制度,以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环境,已成为我国税收理论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建立和完善绿色税收制度,不但可以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筹集专项资金,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而且能够通过对纳税人经济利益的调节,矫正其经济行为,使其从事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见,建立绿色税收制度是改善我国目前环境状况的一条重要途径。

1.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现状

在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对“三废”企业的税收减免;对节能、治污等环保技术和环保投资的税收优惠;限制污染产品和污染项目的税收措施;促进自然资源有效利用的税收优惠等等。此外,对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的税种还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等。值得肯定的是,上述税收政策与措施采取“奖限结合”的办法,形成了鼓励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鲜明政策导向,与政府的其他有关措施相配合,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相比,我国的税制严重滞后环境保护的需要,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1现行税制中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未形成规范的绿色税收制度。目前国家治理环境污染,主要是采取对水污染征费,对超过国家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生产单位征收标准排污费和生态环境恢复费,这种方式缺乏税收的强制性和稳定性,排污费的收费方式由环保部门征收,在征收方式上也不规范,增加了征收阻力。另外,税收对环境保护的作用主要靠分散在某些税种中的税收优惠措施来得以实现,这样既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很难形成专门用于环保的税收收人。

1.2现行税制中为了环保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仅限于减税和免税,税收优惠项目较少,受益面比较窄,且不成体系。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影响了税收优惠的实施效果。此外,国际上通用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方式均可应用于环保税收政策中,以增加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内容十分缺乏。

1.3现有涉及环保的税种中,有关环保的规定不健全,各税种自成体系,对环境保护的调控力度不够。一方面税种多,计算复杂,给征纳双方带来许多麻烦;另一方面税制内外有别,不利于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在保护自然资源方面,现行的资源税也很不完善。

1.4收费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对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偏低.而且在不同污染物之间收费标准不平衡,并且征收依据落后,征收阻力大,排污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等,都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主动治理污染。

2. 建立和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措施

根据我国目前现状,建立和完善绿色税收制度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在进一步完善现行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税收措施的基础上,尽快开征环境保护税,使其成为“绿色税收”制度的主体税种,从而构建起一套科学完整的“绿色税收”制度。采用多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1取消排污费,开征环境保护税。

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税法》,开征新的环境税,建立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将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开发生产行为及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物质列为环境污染税的征收范围。首先改排污收费为征税,对排污企业征收排污税。按污染物设置不同税目,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污染物不同,征收形式也不同,如水污染税、大气污染税、固体废物税、噪音税等,以对因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价值损失进行补偿。改征“排污费”为“排污税”以后,由地方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一方面,改变征收标准偏低、不同污染物排放之间的税负不合理的状况;另一方面,还可以节省征收成本,改变资金使用和管理方法,以切实保障我国对环保的投入。其次,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对环境污染破坏程度征收环境保护税。具体设计是:以排放“三废”和生产应税塑料包装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及塑料包装物为课税对象;对不同的应税项目采用不同的计税依据。对“三废”排放行为,以排放量为计税依据从量课征,对应税塑料包装物,则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人按比例税率课征;在税率的设定上不宜按全部成本定价,以防把税率定得过高,使得社会为环境保护付出太大的代价。此外,应将环境保护税确定为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并且环保税收收入作为地方政府的专用基金全部用于环境保护开支。

2.2改革和完善现行资源税。

应该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或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现有的各类资源性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林业补偿费、林政保护费、育林基金、电力基金等并入资源税,并在现行资源税的基础上,把那些必须加以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如矿藏和非矿藏资源列入征收范围,以扩大资源的保护范围。可考虑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人资源税,使其税制更加规范、完善;调整计税依据。由现行的以销售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调整为以实际产量为计税依据,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并适当提高单位计税税额,特别是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征以重税,同时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2.3继续调整消费税,尽快开征燃油税。

进一步提高含铅汽油的税率,以抑制含铅汽油的消费使用,推动汽车燃油无铅化的进程;在继续实行对不同排气量的小汽车使用差别税率的基础上,应对排气量相同的汽车视其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实行区别对待,并应明确规定对使用“绿色”燃料的汽车用户免征消费税,以促使消费者和制造商做出有利于降低污染的选择;对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如一次性木筷、饮料容器、一次性纸尿布、高档建筑装饰材料等,应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将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如大排量的小汽车、越野车、摩托车、游艇应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对煤炭、电池、一次性塑料包装物及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氟利昂产品也应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同时针对目前机动车绝对量不大而污染严重的现象要尽早开征燃油税。可以对汽油、柴油、重油等在其销售环节从价计征,用以控制燃油的使用,既保护大气环境,又增加了税收收人。

2.4实施绿色关税制度。

绿色关税一般都包括出口税和进口税。按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建立一套完整的绿色税收制度。一是对出口的消耗国内大量资源的原材料、初级产品、半成品征高税;二是对进口的那些对环境有严重污染和预期污染而又难以治理或治理成本较高的原材料、产品征收较高关税。比如,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治理污染设备、环境检测和研究仪器应免征或减征进口关税;在允许进口的情况下,要大幅提高有毒、有害的化学品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产品的进口关税;改善出口结构,尽量减少不可再生资源产品的出口,鼓励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等。

2.5在所得税中体现绿色税收精神。

对企业进行的治理污染和环境保护的固定资产投资可采用加速折旧办法;企业购进的节约能源和防治污染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允许一次性摊销;企业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的开发费用允许据实列支;对单位及个人给予环保的投资、再投资、捐赠予以退税或所得税税前扣除等。

2.6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以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注重环境保护。

在现有的减税、免税的基础上还应针对不同优惠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制订环保技术标准,对高新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引进和使用予以税收鼓励。可供选择的措施包括:技术转让收人的税收减免、技术转让费的税收扣除、对引进环保技术的税收优惠等。其次,制定环保产业政策,促进环保产业的优先发展。如环保企业可享受一定的所得税的减免;在增值税优惠政策中,对企业购置的环保设备应允许进行进项抵扣,从而鼓励企业对先进环保设备的购置与使用;对环保设备实行加速折旧;鼓励环保投资包括吸引外资,实行环保投资退税;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政策中,对于企业采用先进环保技术改进环保设备、改革工艺、调整产品结构所发生的投资应给予税收抵免;对于环保产品在出口政策上给予税收支持等等。从多方面采取措施鼓励企业保护环境。

结束语:

建立和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应坚持以调控为主,聚财为辅,本着“谁污染谁纳税” 原则,达到税收的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形成绿色税收调控体系,积极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参考文献:

[1]孟鸿玲,《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

[2]金慧琴,《可持续发展与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第3篇:完善考核制度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医院会计;会计改革

我国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是财政部、卫生部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我国医院特点,参考国外非盈利组织财务会计制度,于1998年11月17日颁布并于1999年1月1日实施的。这次改革借鉴了企业财务会计改革的经验和国际惯例,是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重大改革。它为医院适应市场经济、参与市场竞争注入了新的活力,是医院会计同国际惯例接轨、迈向医院会计现代化的又一次重大发展。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五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现行制度改变了过去将会计科目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大类的划分方法,会计要素更明确,平衡关系更加清楚,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医院的经济活动,也使中外医院会计的交流更具有实用性。

第二,明确了医院收支性质,建立了“大收入,大支出”概念。医院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医院的所有收入均是事业性收入,相应的支出均为事业性支出。

第三,明确了医院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范围。医院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分别核算。

第四,取消了奖励基金与事业发展基金的提取,规定了成本的列支范围,直接增减事业基金,使医院的资金使用更具有灵活性。第五,药品核算与管理更加科学。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简化了药品出入库核算手续,将药品折扣直接打入药品进销差价,当药品售出时,折扣才算收入,避免了药品收入的虚假性。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提高医院的会计核算质量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改革步伐的日益加快及中国加入wto,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愈来愈显现出不足及局限性。笔者结合实际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完善措施。

第一,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对成本的核算不够准确,管理费用分摊不合理,应考虑增设“财务费用”以及相关间接性费用的过渡性科目。管理费用所包括的范围较广,除医院管理部门的费用外,还包括为医疗、药剂、管理等部门服务的辅助部门的费用以及借款利息费用等。管理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医疗服务成本、药品销售成本和制剂产品成本,最终影响到收支节余和净资产。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简单地将管理费用按人员比例在医疗成本与药品成本中进行分摊,不能准确反映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笔者建议,增设反映医疗支出与药品支出的相关间接费用的过渡性科目,用于归集属于医药成本但不能直接进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的各种间接性费用,月末再按人员比例在医疗成本与药品成本中分摊;增设“财务费用”科目,把原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在“其他收入”中核算的存款利息收入统一归集到“财务费用”一级科目中核算。

第二,增设“累计折旧”科目,避免医院资产的虚增。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应按固定资产原值计提“修购基金”作为提取折旧的一种变通方法,提取时只增加“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和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再加工材料等,不冲减固定基金,直至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完毕之前,账面上固定基金和固定资产始终保持原始价值不变。笔者认为这种对固定资产、固定基金、修购基金的账务处理不合理,提取修购基金时未设置“累计折旧”会计科目,不能反映固定资产净值,会引起医院资产和净资产虚增。故建议设立“累计折旧”会计科目,计提折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并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净值,使资产负债表反映医院实际总资产及净资产,便于报表使用人正确理解有关信息。期末“固定资产”账户余额仍为原始价值,“累计折旧”账户余额为已提折旧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列示在固定资产项目下方,两者相抵后的余额应为固定资产净值。此方法的优点是将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目金额、“固定资产净值”项目金额与“固定资产原价”项目金额相比较,可以获得医院整体固定资产新旧程度的信息和使用状况,便于会计报表使用人作出相关决策,也可避免医院资产和净资产的虚增。

第三,进一步完善资本性支出会计处理程序。医院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房屋和设备、固定资产改良、大型维修等,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均应从修购基金或事业基金中列支,不对医院的当期效益发生影响。即购置或接受固定资产时,一方面要借记“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另一方面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直到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或盘亏时,才按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笔者认为,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这种核算方法,尚存在一定的弊端。如部分中小医院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发生大量的资本性支出,而这些支出在修购基金和事业基金中不能完全列支时,由于《医院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列支方法,只能从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中直接列支,即发生资本性支出时,借记“固定资产”和相应的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和“银行存款”科目。固定资产的这种核算方法,其一是不利于考核单位及负责人的业绩和经济效益。净资产的增减变化是经济效益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然而因采用这一固定资产核算方法造成的净资产忽增忽减,会使考核结果出现很大的误差。其二是不利于固定资产实有价值的动态反映,容易导致单位家底不清,实力不明。其三是会导致支出的虚增,使医院当期甚至当年的收支结余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医院会计可借鉴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固定基金的期初余额减去评估固定资产净值后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固定资产原值与净值之间的差额记入“累计折旧”科目。

第四,应改进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坏账是医院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现行《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医院的坏账损失主要发生在出院病人欠费这一环节,与“应收医疗款”相关,提取坏账准备时不能将“在院病人医药费”包括在内。笔者认为,应按应收款项账龄长短,依据不同比率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期限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参考文献:

第4篇:完善考核制度范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风险;重要课题

村信用社的内控制度是指在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中,为防范风险,保障安全而建立的一种内部制约和控制的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成为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现行的内控制度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对内控认识有偏差,风险意识薄弱,思想认识不到位

由于近几年对内控重要性教育缺乏,一部分人对执行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内控机制的指导思想不明确,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重要作用认识肤浅,从根本上忽视了内控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

1.2内控制度建设不到位

许多现行的信用社制度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演变而来的,有些制度虽经不断修订,但尚未从根本上进行改革。主要表现为:制度不完整。一些新业务和计算机业务的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适应不了新业务的发展。制度本身不完善,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实际脱节,影响了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度不系统,影响了内控制度整体作用的发挥。

1.3内控制度执行监督不力,责任难落实,处罚力度不够

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未执行事后监督制度,无监控设备,一人临柜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流于形式。一些检查往往停留在对业务凭证的审查和账务核对上,并且存在着重录入轻审查、重凭证要素轻资金对转关系、重账表核对轻内部科目对应关系,不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对风险的评估,造成内控制度执行中的深层次问题难以发现。

1.4缺乏内控激励机制

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内部规章制度都比较健全,但其中管理监控性、强制性、约束性的多,缺乏激励性的内控机制,特别是对经营管理者。在出资者经营者关系中,要强化激励与约束,就必须对经营者实现责任的货币化和契约化,但现实中信用社主任及经营管理层的报酬非货币化和责任非契约化十分明显,出了事故、风险,可以按规定扣工资奖金和无限赔付,但做出业绩、做大规模却不能随之增加收入,没有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绩工资制,因而不能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5人员素质低,相互监督能力难保证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差,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怕得罪人,做好好先生。二是文化、业务素质低,不具备与自己工作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三是法制意识淡薄。

2.农信社加强内控建设的必要性

2.1加强内控建设是深化农信社改革的需要

近两年,全国各地农信社掀起一股改制农村银行机构的热潮,农信社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要实现农村信用社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通过完善法人治理从而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能够有效的提高农信社自我约束能力、防范风险能力,改善经营环境,为农信社的改革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2.2加强内控建设是提升农信社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邮储银行全面扩展贷款业务、农业银行回归农村经济建设等,这些都使得农信社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大,农信社底子薄、基础差、历史包袱沉重,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除了加大硬件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必须通过强化内控制度管理,构建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来扭转竞争劣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2.3加强内控建设是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

纵观国内外银行业发展趋势,电子化、信息化、自动化是今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方向,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金融服务将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手段,而这些先进的业务无不需要健全的内控制度、强大的内控体系来保障正常运营,农信社今后要想拓展在新型服务领域的发展空间,就必须完善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铸造铜墙铁壁来抢占市场份额。

3.对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建议

3.1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的不论是否造成损失都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规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结合制度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必要时要请求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追究制度是制定和执行其他内控制度的关键和重点,只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对不作为行为和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到位,才能使其他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从而树立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法规管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2建立监管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首先要建立内控制度的风险评价体系,监测各信用社的内控制度是否能有效地控制和避免风险的发生;其次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要人员的监督:除传统业务中的存贷款、会计外,重点应放在计算机、新兴业务的检查监督,把重点环节与全过程控制结合起来。

加大内部检查力度,建立以市、县联社为内控主体的稽核检查机制,检查财务、信贷业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帮助农信社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贷款操作的合规性、手续的合法性、风险程序预测的准确性、资金运用的合理性、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贷款担保手续的合法性、真实性等进行监督,并明确规定监督不到位的责任。

3.3完善现有的农村信用社会计制度

制定会计工作业务操作规程和奖惩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农村信用社的会计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格坚持会计控制系统规范化制度。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完全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操作。坚持授权分责原则,即对会计账务处理实行分级授权,任何人不得超越权限或范围,坚决杜绝乱用会计科目、乱设账外账、虚增虚减利润和体现领导意志的违规行为;加强会计监督制约能力,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完善会计内控制制度。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严格坚持会计控制系统规范化原则,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要完全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操作。坚持授权分责原则,即对会计账务处理实行分级授权,任何人不得超越权限或范围。

3.4强化内控制度的落实,谨防内控制度棚架

内部控制制度定得再好、再完善,如果没有严格地执行,那也只是一纸空文,所以内控制度贵在落实。首先要帮助信用社全体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员工上岗前和在职员工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增强法纪观念,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他们懂得法律、精通业务、严格执行制度;其次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教育,引导全体员工敬业爱岗,自觉遵纪守法,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反腐倡廉的考验;第三,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案例教育,提高员工对违章、违规操作危害性的认识,从而自觉维护和执行规章制度;第四,对全体员工进行定期培训,使大家接受新知识、新技能,跟上时代的步伐;第五,做好重要岗位人员的交流和定期轮换,通过岗位交流和定期轮换,形成人员优化流动机制,达到暴露问题和自我控制的目的;第六,加强对决策和管理人员的控制,转变经营管理的观念,把以业务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是加强内控制度落实的关键。

内部控制制度是金融企业健康发展的内部防线,加强和改善内部控制,对于推动农村信用社防范化解风险、提高综合(下转第344页)(上接第355页)效益、改善运行质量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赵亚男.完善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思考.时代金融,2006,(09).

第5篇:完善考核制度范文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3-0032-03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它对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均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薄弱环节,也是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本文笔者对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谈几点思考。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1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农村经济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已经先富起来了,并且成为共同致富的领路人。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不利因素。收入差距的迅速扩大,相对贫困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发展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通过对不同阶层和劳动者按不同比例筹集社会保障基金。这样既可以调节居民收入,又可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积累,保障社会的公平。国家通过这种方法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在全社会范围内对国民经济收入进行再分配,对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就业机会者。以及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这不但有利于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而且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2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需要。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村集中了中国最大的消费群体,扩大内需必须高度重视启动农村消费。近几年,为了解决国内市场疲软问题,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启动内需,即启动城市的消费市场和启动广大的农村消费市场。但是,当前农村市场作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农村消费市场没有完全打开,农民的购买力没有得到充分的释放。他们的收入大部分储蓄起来,而不是被消费掉。这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农村缺乏一个令广大农民放心消费的、免去后顾之忧的社会保障制度。如果尽快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将有利于直接增加困难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对未来的预期和消费信心,解决亿万农民的后顾之忧,必将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稳定农民消费预期,极大地刺激农民消费行为,实现扩大内需、推动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目标。因此,要有效启动农村市场,扩大国内需求,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增加农民的消费信心,促使广大农民增加消费,激发潜在的农村社会购买力。

3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目前,中国正处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期,相对稳定的国际国内环境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而广大农村的稳定对整个社会的稳定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但稳定不是自然实现的,它必须建立在物质利益的分配公平、人们心理素质和认知理念的相对成熟,以及社会法规和保障体系的相对健全的基础上。要保持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必须有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广大农民的生存发展所面临的基本问题,给农民以城市居民同等的生存保障权利。但是实际上中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非均衡发展,使得城市居民与农民享受着不公平的社会保障待遇。城市居民享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严重滞后的,大多数农民享受不到社会保障的待遇,这样就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引起他们的不满情绪,可能激发社会矛盾,给社会的发展造成了不稳定因素。为了缓解这种不满情绪和矛盾,政府必须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给农民以城市居民的同等的生存保障权利,还农民同等的国民待遇,实现农村的小康社会,只有这样,中国的全面小康社会才能实现。

4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任务,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保持农村稳定是全社会稳定的关键,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农村稳定问题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维护农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形成,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村居民很多生活压力大,经济承受力低,风险抵御力弱。一方面,生活日益贫困化,甚至处于“生存危机“或”生存危机”边缘,即绝对贫困化;另一方面,现阶段城乡差距拉大,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造成农村居民的相对剥夺感不断得到强化,使他们最先也最强烈地感受到社会改革与社会发展的成本与代价。于是,在这一庞大的队伍中就蕴藏了巨大的社会风险隐患。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正是具有济贫帮困、解危救急的特性,它的效应是通过对收人较少以至丧失来源而发生生存困难的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增强保障对象的生活保障感、心理平衡感、社会公平感,从而保证社会安定,减少社会动荡,实现社会和谐。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1 坚持“科学发展”原则。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必须突破现有城乡分割的格局、突破重城市轻农村观念的束缚、突破各级财政只管城市社保不管农民社保的做法,从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树立城乡统筹的观念,把农民享受社会保障作为“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把向农民提供社会保障作为国家和政府的一项基本义务,把建立农村社保体系当做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计,从战略的高度上统筹安排、科学指导、稳步推进。

2 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农村社会保障的立足点必须是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是中国农村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中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经济基础相当薄弱,社会保障制度残缺不全;加之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财政收入不高,国家综合实力不强,现有的经济水平和国家财力还难以给8亿农民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还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与适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中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而且这种态势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不可能根本改

变。因此,必须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地域上讲,经济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有的可以一步到位,直接实行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有的宜立足于建立覆盖面广、保障项目完备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经济中等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应当重点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等基本制度的建设,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作的深入再全面推开;经济欠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还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农民还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农民筹资非常困难,地方财政也力不从心。因而对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应从农民最急需的保障项目人手,先建立农村低保,实行合作医疗试点,并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时,再全面推行。

4 坚持“注重公平”原则。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过程中,坚持效率优先,就是要优先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优先安排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最急需、最实惠、最见效的资金项目,努力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产出率或成本收益率,以实现现有财力约束下社会保障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要更加注重公平。要努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合理调整现有财力结构,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以推动落后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5 坚持“城乡衔接”原则。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逐步展开。由于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城镇居民,缴费水平不能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又由于农村消费也远低于城镇,相应地农村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也应当低于城镇社会保障标准。不能与城镇社会保障互相攀比。但是,社会保障理论体系应一脉相承,社会保障项目要基本相同,资金管理原则要基本一致,规定互相衔接立法要基本一致。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快在农村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终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举措

1 增加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积累,增强农村社会保障的能力。首先,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参保的经济实力。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保持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使农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这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为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只有这样,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其次,增加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财政投入。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范畴,财政投入是筹集资金的一个主要渠道。但长期以来社会保障等各方面严重偏向于城市,在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农村社会资金更加匮乏,为此,在增加农民自身收入的同时,要增加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再次,开征和形成社会保障税,扩大筹资渠道。现在许多国家都通过定期开征社会保障税来筹集资金,不但有利于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而且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调节分配”的作用,缩小城乡、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2 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中最低层次的保障,是一种直接消灭绝对贫困现象的重要举措,是政府为农民设立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因此,为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在农村必要尽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类处理、分别对待的办法,解决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因病、因缺少劳动能力,或因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生活一时困难的农村居民,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3 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来说,随着医疗费用的大幅攀升,高额的医疗费用支出,对他们来说显然是巨大的压力,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就是让农民医疗费用进入社会统筹,让全社会来负担。当务之急是要探索制定符合农民需求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曾覆盖了全国90%的农村,对于缓解农民的疾苦和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联产承包制全面实施,农村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集体经济在多数地区不复存在,这项制度逐渐流于形式,2003年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也只有14.2%。国家虽然在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筹资、管理体制、补偿模式、监督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创新和突破。但目前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只是停留在原则性政策层面上,因此,为了保证该制度得以贯彻落实,我们必须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支持和社会各方筹资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以住院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对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进行补助,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有序地运行。

4 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当前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但由于中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低,由国家全部承担农民的养老保障是不现实的。因此,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参照城市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进行:一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由政府、集体、农民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二是要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对所征缴的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设立专门机构,实行专户储存和管理,确保农民保障资金规范化管理、安全运行和实现保值增值。三是要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统发机制。对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在按一定标准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后,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办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使被保农民在年老时有稳定的基本生活费,以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

第6篇:完善考核制度范文

 

关键词:完善;健全;夫妻;财产制度

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和妇女地位的提高,夫妻财产制度在现代婚姻家庭法律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夫妻财产制度只有反映婚姻家庭的需要,才能更具生命力。为适应新形势下调整夫妻财产关系新情况的需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一、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完善

1.增设非常法定财产制

对于法定财产制,有的国家又把它分为通常的法定财产制与非常的法定财产制。非常法定财产制也称非常夫妻财产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出现法定特定事由,依据法律之规定或经夫妻一方(或夫妻之债权人)的申请由法院宣告将夫妻共同财产制改为分别财产制的一项财产制度。

(1)非常法定财产制的设计。我国应借鉴外国立法例,确认非常法定财产制。设立非常法定财产制,就是在法定财产制立法模式中增加可变的元素,其目的不是提倡抛弃我国传统的夫妻财产关系,而是为了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维护婚姻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夫妻关系存在裂痕时,非常法定财产制可以有效保护夫妻双方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我国非常法定财产制应采用的模式。绝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均设有非常法定财产制,立法模式具体有两种:一是单一的宣告的非常法定财产制,如法国、德国;一是当然的非常法定财产制与宣告的非常法定财产制两者并行的双轨制,如瑞士、意大利以及我国台湾地区。

关于我国非常法定财产制应采用何种模式,学术界仍有争议。笔者认为:我国应采用第一种立法模式,即单一的宣告的非常法定财产制。理由是,目前为止,有关个人破产方面的立法在我国尚属法律空白,无须规定相应的当然的非常法定财产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交换迫切需要当事人的诚实守信,个人财产与个人信用在交易中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立法角度看,制定《个人破产法》势在必行,待《个人破产法》出台后,再适用非常的法定财产制也为时不晚。

2.建立夫妻财产分割时的可期待利益共有制度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期待利益主要是两大类财产:一是指可能实现较大利益的期待权,如房屋未来升值收益以及保险、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的未来收益;二是指可预期的可期待利益,如房屋租金、银行利息、正在审批中的权利等,两类可预期收益在分割时应有所区别。

现行婚姻法只规定了夫妻财产分割所适用的等分和折价原则,但两个原则适用的前提是对既得利益的划分,均未考虑可期待利益的分割。随着经济的发展,财产分割不再是对实物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也需要对可期待利益进行分割,知识产权、股票、证券等新型财产均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投机性,有时会获取巨额利润,有时也可能承担破产的风险。因此,可期待利益的价值往往是无法确定的,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平衡,这就涉及婚姻法和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问题。

笔者认为:根据民法学财产分割原理,对股票采取直接分割的方式为宜,因为股票的价格、数量均有据可查,一目了然,分割相对容易;对股份或股权则应采取作价分割的方式,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有一定的限制,因此,拥有股权或股份的一方无须将股权或股份实际转让给另一方,只需作价补偿,如果财产价值无法确定,则可根据该股份或股权当年的收益进行作价,然后分割;对知识产权应采用补偿的方式,因知识产权具有投资大、收益慢的特点,自知识产权创造完成之日起,其财产价值就已经形成,即使婚姻存续期间未产生经济利益,仍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可根据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和对知识产权的资助而拥有分割期待权,并且该权利不应因离婚而消除。

3.进一步完善特殊财产的归属制度

(1)个人特有的财产所生的孳息归属。夫妻财产关系中,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所生的孳息应属夫妻双方共有还是归属原物所有人个人所有?学者们争议比较大。笔者认为:孳息作为个人特有财产的自然生成物,应归属原物所有人个人所有,属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孳息的取得与投资收益有着本质的不同,孳息的取得不是夫妻婚后共同经营、共同努力的结果,而是依法定方式或自然方式取得的结果。因此,个人特有财产所生的孳息无论在婚后经历多长时间仍然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对他方个人特有财产投人的时间、精力可视为夫妻双方的日常行为,不应分享所有权。为了体现公平原则,笔者建议对该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另一方可将所投入的劳力或资金折价计算,在财产分割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请求权。

(2)进一步完善婚前个人财产投资、经营的收益归属制度。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投资、经营的收益是否为个人财产应有一定的判断标准,即该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的经营行为所产生还是基于该财产的自然增值所产生。如果该收益是婚前个人财产自然增值所得,则可视为该财产仅仅是存在形式发生了变化,其个人财产的性质并无任何改变,该项财产交换价值的提高,应归个人所有;如果该收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努力的结果,那么他方就可以基于共同经营的行为产生对该项权益的请求权,增值部分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适用民法学的添附理论解决财产纠纷,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个人财产如与夫妻共同财产或他方个人财产发生混合、附和或加工情形时,应以财产的主从关系或财产价值大小方面确定其归属,取得财产的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双方财产价值相等且难以分辨主从物时,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一方的财产请求权仅限于该财产的收益或增值部分,不得及于该项财产本身。

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善

1.增设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类型

婚姻法确认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类型,规定只要在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第三人权益的前提条件下,当事人可在一般共同制、部分共同制、分别财产制中选择其一,这样的规定在实质上违背了约定财产制的价值取向。现代社会交往中,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经济关系超越亲情、友情和爱情,因此,现代夫妻对财产的处理更为理性,上述三种约定财产制已不能满足夫妻财产约定的需要,我国还应确认更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类型,如剩余财产制等,以满足婚姻当事人对财产约定的需求。因此,笔者建议,只要在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不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应允许当事人对财产做出任意性约定,使意思自治原则落到实处。

第7篇:完善考核制度范文

一、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考评制度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择对企业的兴盛衰败有着至美重要的影响,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的正确评价更是关系到个人的荣誉和个人价值的实现过去,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任免选拔大多是通过主管部门或人事组织部门直接选拔任用,对经营者的考评奖惩也是依据年终审计结果,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人事组织部门的考棱结果而定,而在实际工作中这种考评结果往往不能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作出正确的评价,这是因为:其一、年终审计结果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未必能作出正确的结论;其二、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往往会因经营者采取步提步摊、不提不摊等种种弄虚作假的手段变得圆满完成,另外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科学合理也值得考虑;其三、人事及组织部门年终短时问内的考核未必能对经营者作出全面的、客观的评价。由于上述原因,过去对经营者业绩的评价在某种程度上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这样,就使得一部分经营者不能得到正确的评价,该奖的未奖、该罚的未罚,使一些经营者的业绩与所付出的努力在考评这一环节受到影响,使得昼营者的积极性受到一定打击,从而使他们走向消极的一面采取种种变相手段为自己获取灰色收人,侵占国有资产因而建立一种良好的考评制度不但是整个监督工怍的延续,更是对经营者进行奖惩任免的依据。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能给经营者带来一种荣誉感、社会认同感,也有利于任免部门发现^才、挖掘人才因而,建立和完善规范的业绩考评制度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的重要一环,也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建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制度

资本的投人不仅仅只注重其社会效益而更重要的是其带来的增值,这是资本的属性,国家资本也不例外。国家资本所有者将国有资本授权给经营者是希望它充分发挥其经营能力,尽职尽责,忠诚努力地为所有者获取更多的收益而一个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也是以不断追求所有者权益最大为目的。可以说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共同目标是一致的,而资本的所有者更关心的是其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并且采取种种监控和激励措施来促使经营者台法经营,努力获取资本增值经济效益综合反映了一个企业获得收益的程度。效益好的企业从侧面也可说明其经营方式可行,市场销售良好,发展潜力巨大,从这一点来看,作为资本的所有者衡量和砰价经营者能力大小、素质高低、是否努力的关键是要从其给企业带来的效益出发而不能看企业规模的大小、资产的多少、行业的优劣等等。那么,如何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业绩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是选取能反映企业效益的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指标体系,通过指标的计算全面衡量负债率、偿债能力、获利能力和资产营运能力。

2、是在考核初期,对所考接企业要求上报企业全面预算情况,并由考核部门对预算情况进行复核调整,根据预算情况计算出考核所需要的指标。

3、是利用企业经营年度结柬实际计算出的考核指标,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以求对企业作出准确的定位和拽出差距。纵向比较主要是将考核企业考核年度实际,得到的财务指标同本企业上年情况及预算指标相比较,找出其差异}横向比较是将考按企业同奉行业先进企业相比较,比较时首先要选取比较的对象,比较对象可以选择上市公司,因为上市公司是经过严格审查通过的,其经营业绩良好,并且综台反映了所承受的客观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带来的风险,比较具有代表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上市公司可以代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先进水平。同时,股市又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上市公司效益的好坏,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走向。而上市公司中期、年终业绩的审计和詹息的公开披嚣叉为这种比较提供了可能经过横向的比较,才能找出本地区企业与同行业同类先进企业的差距,才可能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一个经营者所付出的努力和所获取的收益,寸能发现和挖掘出一批有经营能力和品行良好的职业企业家。

4、是利用事中监督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对经营者作出定性的评价事中监督所获取的信息资料主要由派驻企业的监事或财务总监提供.监事或财务总监进驻企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参与企业的重要会议,能够掌握第一手材料,用来进行定性的评价是可行的。

5、是利用定性的评价和定量的考核指标的计算比较全面评价经营者的业绩和品行,并把评定的结果作为奖惩任免的主要依据。

三、评价考核国有企业经营者考核指标的确定

前面提到,评价和考核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要从企业经济效益人手。因此.对经营者考核指标的选择要以能反映资本所带来的增值及经营成果的大小为主。1994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作为评价经营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情况的指标但该指标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有一些局限性。一是该指标的设计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物价上涨因索,在理论上不尽完菩;是计算该指标有许多别除因素,增加了人为的因素和操作上的繁琐;三是期初确定该指标容易在利润额的大小上扯皮,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我们应选择当年净利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这是因为在一个企业中,注A的资本金是按历史成本A帐的,按照法律依照一定的程序认定的,它的增减不是经营者所能左右的,资本公积金的增减也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盈余公积盘是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有专r用途.而只有本年利润是经过一年经营后得到的投入资本的增喊或亏蚀。它和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努力程度,品行道德是联系在一起的。企业有了利润则说明投入资本经过运营带来的增值,亏损则说明投入的资本受到侵蚀。因此,对经营者业绩的考评应以当年实现净利润为主,并设置其它与上市公司业绩评价相对应的辅助指标,如资本金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来全面考核经营者业绩。

第8篇:完善考核制度范文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学术研究;考核制度;

作者简介:宁阳(1982-),女,湖南图书馆馆员

引用本文格式宁阳.公共图书馆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的设计与思考[J].图书馆论坛,2015(3):64-67.

1公共图书馆学术研究考核制度的概念

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是指图书馆根据发展需要,在一定时间段对馆员学术研究工作方面的考核要求,包括考核对象、考核指标、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它是图书馆考核员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术奖励制度的重要依据。

(1)按年度划分。按年度划分的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一般是常设的考核制度,是图书馆根据自身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年终对馆员或部门需达到的科研目标所作出的规定。一般来说,这种制度对馆员或部门需要完成的学术工作都有明确的规定,一一列明全年需要完成的学术成果类型、数量、要求等,主要是对馆员或部门年度学术工作的定量和定性的综合评定。它是图书馆对馆员或部门进行的常规考核,是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考核目的是使馆员养成良好的学术研究习惯,强化馆员科研意识,提高馆员科研素质。

(2)按考核对象划分。按考核对象划分的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是指图书馆根据各自馆情和考核目标划分不同的考核对象,根据不同对象的情况,来区别制定考核要求的制度,如按职称划分、按年龄段划分或按部门情况划分。按职称划分是指职称评定时所要达到的学术成果要求,这也是最常见的考核制度;按年龄段划分是指某些图书馆会针对年轻馆员或是研究馆员有不同的考核要求;按部门情况划分是指某些图书馆针对研究型部门和非研究型部门进行区别考核。此种考核制度是在科学划分考核对象的基础上所制定的有明确指向性及区别性的考核制度,即不同考核对象,有不同考核要求,使图书馆学术研究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操作性,更加客观、更加实事求是。

(3)按岗位任期划分。按岗位任期划分的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是指在聘任期内,根据所在岗位和岗位级别的要求,对聘任人员进行的学术考核。考核指标主要对馆员著作编撰、论文撰写、课题参与等方面的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被考核人下个任期能否继续任职于某岗位。此种考核制度主要是以岗位任职人员所需达到的科研要求及所需具备的科研素质为出发点制定的相关考核制度。因此,该考核制度与岗位任职资格息息相关,是馆员进行岗位竞聘、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也是图书馆优化岗位职责、提升馆员科研能力的有效手段。

2公共图书馆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的价值

2.1保证图书馆科研目标的实现

图书馆的科研目标要通过考核制度来引导和实现。学术研究考核制度将全馆的科研目标分解为部门的年度科研目标,各个部门又把核心指标分解为每个相关馆员的关键任务,同时,图书馆还会根据发展需要,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岗位制定学术研究考核指标。将分解在不同环节的指标一一实现,也就保证了图书馆整体科研战略目标的实现。此外,考核制度会把考核对象所要完成的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一一列明,并将其最终纳入到对部门或个人的年终考核或任期考核中,使考核对象在年初或任职起就明确所需完成的科研任务,从思想和行动上与图书馆整体的科研发展目标相统一,为图书馆科研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提供坚实保障。

2.2促进科研组织及个人学术能力的提升

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是关于考核对象所需完成的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类型及各类型成果所占权重的一系列明确、详细的指标。不同于正面的、激励性的奖励制度,奖励对象不可以选择争取奖励或是放弃奖励,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是工作任务的一部分,关系到组织的评优及个人的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学习培训等,与组织和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没有选择性,是通过一种压力式的反向激励来调动考核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基于这种制度的不可选择性,组织和个人会为了完成考核目标不断努力,从而具备更加完善和成熟的学术研究素质。经过这样良好的科研管理循环,组织及个人的学术能力都可得到全面提升。

2.3为科研组织及个人学术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的制定,可使组织和个人都明确各自所需承担的科研工作的职责和要求。通过制度考核,使考核合格者的学术成绩得到全馆甚至是业界的认可和肯定,同时,对考核未达标者,可促使其从学术研究工作中找出差距,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达到图书馆的期望和要求,有助于考核对象对自己的学术发展进行良好的自我管理。图书馆及考核组织实施者通过制度考核,对考核对象的学术能力有一个客观的认知和评价,并根据其学术发展方向、岗位变动、职称晋升等对考核对象的学术发展规划作出一个科学、合理、客观的评判。

3公共图书馆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3.1科研工作考核制度尚未健全

目前公共图书馆学术研究工作制度并未健全,最普遍的就是体现在职称评定中的相关要求,除此之外,大部分图书馆并未另行制定一些日常的、有针对性的考核制度。学术研究工作考核主要是依附于职称评定考核中的一部分,还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善的考核制度,在这种情况下,馆员的学术活动只会在需要职称评定时才急于开展,功利性色彩强烈,学术成果质量不高。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对图书馆科研工作的保障及推动作用就无法实现。

3.2科研工作考核制度内容简单、粗略

目前大部分的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只是对馆员科研成果的类型和数量要求进行简单、粗略的描述,并未对其内容进行细致的规定,如考核学术成果“质”和“量”结合的有效性、考核周期、方式、指标的设置及指标的权重等。学术研究考核制度制定的目标是通过施加一定的学术压力,提升馆员自身的学术水平,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因此,如果学术研究考核制度不科学、不完善,就无法体现其反向激励作用,馆员也会在这种考核制度下感到无所适从,从而使学术研究考核制度形同虚设。

3.3科研工作考核对象缺乏差异化

当前的学术研究考核制度主要面对普通的个体馆员或部门,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而设定的考核制度不多。虽然宏观的考核制度已经对所有馆员提出考核要求和目标,但为了有效避免一些考核漏洞和不足,适当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考核制度会使馆员的学术意识更加明确、强烈,也会使学术研究考核体系更加完善。否则,学术考核制度不能反映学术研究考核的真实结果,也就无法客观反映馆员的学术研究情况。

3.4科研工作考核制度的制定缺乏反馈沟通机制

考核工作的目的是通过考核及考核信息的交流、反馈来挖掘考核对象的科研潜力,激发他们的科研创造力,最终促进图书馆科研目标的完成及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但在某些图书馆的考核工作中,过分依赖于量化指标,与考核对象缺乏沟通交流,同时,对考核结果又没有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听取意见,未对考核制度进行完善修订。沟通反馈机制的缺乏,使考核结果不能全面反映考核对象的科研履职情况,从而违背了科研工作考核制度的初衷。

4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制定的原则

4.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公共图书馆科研工作考核制度落到实处的保证。在制定考核制度各项条款时,要站在客观的角度,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实行可行的考核方法,各项指标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科研业绩。因此,无论是对考核对象科研成果数量的测定,还是对科研成果质量的评定,都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尽量减少考核成员的主观臆断。同时,考核过程要规范、公开、透明,接受考核对象的监督。此外,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让考核对象了解自己的学术研究工作完成情况,找到差距和努力的方向[1]。

4.2适度原则

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是通过考核这种手段来促使考核对象完成科研任务,因此,考核制度制定的最终目的是激发考核对象的科研动力和积极性,提升其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以此推动整个图书馆科研工作的开展。在制定科研工作考核制度时,要遵循适度原则,因为标准太低,考核的激励作用就失去意义;标准太高,馆员会感到无法企及,压力过大,挫伤自信心,丧失积极性,考核制度同样发挥不了作用[2]。

4.3体现差异原则

由于图书馆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不同,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的馆员工作情况也不同,因此,在制定科研工作考核制度时要遵循体现差异原则。针对不同的考核对象,量身定制一些有针对性,有指向性的考核指标,避免因为一刀切的考核而使考核对象的学术研究情况无法得到最全面的展现。体现差异原则能够使考核对象的学术研究能力、学术研究态度以及科研工作完成情况有一个客观、全面、真实的体现,从而充分调动考核对象的学术研究积极性和创造性。

4.4动态变化原则

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的执行应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化的工作,但一项制度要长期保持生命力就需要遵循动态变化原则。图书馆学术研究工作是不断发展的,考核对象的情况也在不断变化,只有跟上这些新变化、不断地对制度进行修订,才能使制度的内容保持科学性、合理性,也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馆员的学术研究潜力,提高其学术研究能力,充分体现公共图书馆科研工作考核制度的制定目的和初衷。

5公共图书馆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制定的策略

5.1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术研究考核制度

公共图书馆科研工作考核制度对考核对象、完成时间、完成内容及数量都有明确的规定,这种量化的考核可逐渐使科研工作成为基本工作的一部分,使考核内容落到实处,对学术研究工作的完成有重要的保障意义。同时,学术研究考核制度是图书馆整体考核体系的组成部分,完成与否将直接影响到馆员的晋升、评优、薪酬、职称等,这实际上是一种竞争机制的建立。这种机制能够营造浓厚的图书馆学术氛围,提高馆员开展科研工作的意识,从而形成良性竞争,推动图书馆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术研究考核制度,从体制层面保障和推动图书馆学术研究工作的开展。

5.2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的制定需“质”“量”相结合

学术研究考核制度的特点就是将考核要求清楚列明,因此,在制定制度时,要注意考核成果的“质”和“量”。量化原则一般都能在考核制度中得到体现,即规定考核对象所要产出的科研成果数量;在坚持量化原则的同时,也要注意“质”的要求,根据图书馆及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有效的保证“质”的考核要求,如对文章发表期刊的要求,完成课题级别的要求以及专著字数的要求等等,这样,才能产出有价值和有水平的科研成果[3]。

5.3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可多样化

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除了可以指定一个宏观的、具有普适意义的制度外,也可另行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考核制度,比如针对青年馆员或业务骨干或研究型馆员等。这些有针对性的考核制度为某一类考核对象“量身定制”,其激励作用更为明显,是宏观考核制度的有效补充和重要组成部分,也使得图书馆的学术研究考核制度更加完善。

第9篇:完善考核制度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应用

一、绩效考核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价值

1.激发员工潜能。世界上只有放错位置的垃圾,没有无用的资源,人亦是如此。一般来说,事业单位在招聘时都会选择与事业单位核心价值观相同的员工,这样的员工的确能够为事业单位发展创造价值,但是在最初的岗位上,有些人可能表现非常平庸,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价值,只是说明其价值没有得到体现。绩效考核能够正确评估一个人的能力及潜力,再综合员工的兴趣爱好、性格特征以及个人意向为依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合理分配工作岗位,让员工的长处得到发挥,帮助其找到一个合适的岗位,在自身主观能动性的趋势下,不断进步成长,创造自身价值。2.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绩效考核制度非常准确地评估了一个人作出的贡献,让员工脱离群体庇护,产生个体差异,从而更加积极地工作②。一般来说,员工只要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没有失业的风险,但是这种不思进取的思想,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对于事业单位而言,不思进取,不与时俱进,其实就是在落后。员工长期从事同一项工作,难免产生懈怠、厌倦的心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刚上班就想着下班,周末刚过完就等着下一个周末,这样的思想会极大程度地降低工作效率和质量。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能够让员工感受到一定的竞争压力,明白自己只要更加努力地付出,就能够得到物质上的奖励,以及更快的晋升速度,从而更加积极地投入工作。3.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绩效考核对于事业单位来说,是薪酬管理的依据,也是衡量一个员工是否有利于事业单位发展的标准。绩效考核制度包括潜能测评、能力考核、业绩考核、适用性考核及态度考核等多项内容,通过考核结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掌握员工的综合素质水平,从而判断员工能否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否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是否站在事业单位利益角度上思考并解决问题,从而进行岗位分配,并适度提拔人才。而员工通过绩效考核结果,也能够了解自己在上一工作阶段的成果,享受付出得到认可的快乐,同时反思自己存在的不足,通过学习和培训,通过更多地投入时间与精力,去成长,去提升,逐步实现自我价值。

二、绩效考核制度的构建

1.确立多维绩效管理流程。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流程,能够在事业单位内部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事业单位可通过绩效考核结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而员工可根据考核结果明确自身优势与不足,从而完善自身。在确立多维绩效管理流程的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事业单位长期发展战略,包括下一阶段事业单位各个部门的发展目标、工作计划、考核体系等,确立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各个阶段应该创造的年度关键指标数,然后再制定绩效考核计划,完善工作过程中的绩效跟踪制度,以及事后的绩效考核制度,构建绩效考核反馈与辅导体系,充分体现绩效考核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价值③。2.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主要有以下两个部分组成:(1)关键业绩指标。根据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个部门在不同节点的工作计划,每个岗位甚至每个员工都应该有自己的工作目标,准确评估员工在关键业绩指标上的完成情况,并综合其他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评价个人绩效。(2)内部管理项目。部门绩效考核的重点在于其能否准确把握部门关键职能,把握部门工作核心,能否根据工作计划统筹调配现有的人力物力资源,让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创造最大的工作效益。3.制定员工岗位工作标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时,应该将绩效的定义具体到岗位,让员工明白,自己在这一岗位上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怎样做④。清晰的岗位工作目标,准确的工作岗位职责界定,以及严谨的岗位质量标准,才能够让员工明晰自身工作考核指标,从而积极地投入工作。事业单位在聘用了新员工后,首先就应该向其阐述岗位的基本信息及协调关系,让新员工认真阅读岗位说明书,明确相关岗位的工作标准、薪酬管理制度,鼓励员工通过自身努力来提升自己的薪酬。

三、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核制度的应用

1.存在问题。作为国家组织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能够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为公益性工作开展提供支持⑤。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事业单位组织结构过于庞大复杂,工作效率低,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比如说在单位管理上,管理理念及手段的更新速度比较慢,无法满足机构发展需要,影响到机构职能的发挥。而且,在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核制度的应用也存在较多问题,具体如下:(1)绩效管理流于形式化。在事业单位中,个人绩效与薪酬是不挂钩的,员工的薪酬由其职称、岗位、年资所决定,但是,新人的工作量其实往往是最大的,这与绩效考核制度恰巧是相违背的,而如果实施这项制度,将触动一些老员工的利益,影响到单位的和谐。(2)评估和考核体系不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内容过于简单,概念笼统且模糊,定性指标居多,量化考核指标较少,导致绩效评估缺乏科学依据,失去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甚至带有一定的偏见性,不具有参考价值。(3)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由于绩效考核制度的不完善,所以考核数据也存在不真实性,参考意义不足,如果按照考核结果来决定员工的薪酬、工作变动乃至职位晋升,其实是很不公平的⑥。2.优化策略。(1)重视和完善绩效考核工作。事业单位要想寻求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克服困难,勇于创新,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充分重视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可操作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量化评估指标,建立健全员工考核档案,记录考核资料及结果,并以此为基础展开评估反馈工作。在考核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该以工作完成条件及工作质量为基础,对员工的美德、精力、勤奋和绩效进行评估,根据评分将之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⑦。在评估时,可采取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模式,不过,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此过程中,应该广泛接受民主的评议,比如在考核过程中,可以让同级部门及相同部门的员工进行互评,从同事角度了解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表现,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评估工作完成后,对绩效考核制度中的问题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对应解决措施,全面优化制度内容,同时,做好绩效考核反馈工作,督促员工通过学习、反思来弥补自身不足,来年争取更好的绩效。(2)重视考核结果的应用。在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后,应该充分利用考核结果,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具体如下:一是薪酬管理。事业单位应制定以绩效管理制度为依据的薪酬管理机制,遵循公平和效率的原则,用薪酬来表示对高绩效员工的嘉奖,在单位内部形成良性竞争氛围,杜绝“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工作现象。二是职位晋升。事业单位要想良性发展,就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晋升渠道,让思想素质高、工作认真积极、有才干、有效率的员工得到晋升,让员工的努力得到肯定,从而更加认真地完成工作。三是提升人力综合实力。当绩效考核成为加薪、晋升的依据,员工会更加重视在工作中提升绩效,通过考核结果,发现自身不足,加以改进,让每一个员工都处于不断进步的状态中。而事业单位也能够根据考核结果,分析员工的优势与弱势,从而将其分配到合适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员工的价值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