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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要求
(一)全镇的防火工作实行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包片领导、防火专责、社区主任跟踪抓,参加防火管、巡护人员具体抓的逐级落实工作机制。
(二)防火工作要做到各负其责,要做好督办检查和查隐患、堵漏洞等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落实齐抓共管机制,使同奖同罚的责任制层层落实,严格执行问责制和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三)检查人员要拟定检查工作计划,确定检查的目标和目的。根据被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进行合理的时间安排。要认真查看,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对安全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全面地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在检查中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上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已得到整改;二是若没整改,原因是什么;三是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或者临时安全措施。
(四)防火紧要期要保证通讯系统畅通,手机做到24小时开机,有特殊情况,向防火专责报告联系的其他方式。做到一旦发生火警能迅速集结出发、及时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巡护人员要佩带袖标上岗,按照要求入户通知安装防火罩、大风天不准生火做饭、有无吸烟人员等项工作.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当事人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督促纠正,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六)要按照县局“四场一带”的要求,南北烧柴站、*村要有隔离带。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防火锹、镐等相应设施,水罐要装满水。人员必须会熟练的使用灭火机具。并做好防火的检查巡护工作。
(七)值班、值宿人员做好室内外的防火防盗的巡护,杜绝酒后上岗等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生。实行外出书面告知制度,不能在值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保证通讯畅通。作好值班记录。
二、责任追究
对在防火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上述要求给防火工作带来隐患的;造成严重损失的;进行以下问责。
(一)党政领导不贯彻执行或不正确贯彻执行上级机关作出的正确决定和命令的;防火工作安排不当应作出书面检查和责令限期整改。由于上述失职而引起火灾发生的执行诫勉谈话、停职察看和行政处分,情节轻微的给予*—*元罚款。
(二)分管领导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效能低下导致上级领导部署的防火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对上报的问题未加重视;影响我镇全局防火安排的;执行领导决策、决定不力,政令失畅的、工作疏忽和违规操作,将通报批评。如不限期整改的采取“诫勉谈话”。因为自己的失职而造成火灾发生的;将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元罚款。
(三)检查人员未做检查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没有及时上报和提出整改意见的,发现一次罚款*元并通报批评。如果在检查中没有查出存在的火险隐患,导致火灾发生的将严格实行行政问责,给予行政处分和停职察看,直至开除公职。
(四)防火期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室的固定电话旁要有人守侯,工作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的处以*元罚款。如在火情发生时联系不上而贻误扑打战机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调离西林吉镇,关系介绍到劳动部门并按紧要时期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巡护中未佩带袖标、对巡护记录不清和没有记录的;没有按工作要求入户的;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事项未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发现一次罚款*元,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出现两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选先、优、模资格。巡护后未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导致出现火情的,将给予行政处分和停职察看。
为扎实做好2016年护林防火各项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进一步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昌市护指字(2016)1号》相关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对护林防火工作的安排意见,按照“全面抓保护、全民重防火、属地负责管控”原则,全面实现火患早排除、火灾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全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的工作目标,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安排意见:
一、成立工作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工作;统一指挥调动相关人员开展具体工作;督促落实防火期内值班制度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定期、不定期对护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一是清理火灾隐患,突出林带内堆放杂草、肥料及农田秸秆的清理,特别在高温干旱时节加强清理,确保防患于未然。
二是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和打击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对酿成重大事故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灾前预防。各单位要切实管住人员、管住火源,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村(居)民生产生活用火进行严格管控。各护林防火分队要及早安排、及早动手,加大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明确要求严禁在林带内堆放杂草、秸秆,严禁在林带内点烧垃圾。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护林治安联防队要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快速处置。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护林治安联防队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成员为协管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队护林防火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并根据各村实际,细化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区、责任人及具体职责,确保工作落实有序有效。相关单位要履行好森林防火监督管理职责,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未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火情、火险、火灾信息,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狠抓宣传教育。一是结合科技、文化、卫生、司法、计划生育和农业“六进村”活动,广泛发放护林防火宣传单;二是护林防火办公室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护林防火宣传活动;三是各村要利用广播大力宣传护林防火相关知识,严禁村民在林带内点火,全面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四是各村要悬挂1条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30条以上,营造浓厚的护林防火气氛,做到家喻户晓。
三、工作要求
等镇街接连发生3起森林火灾,2011年8月26日至29日三天时间。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也对森林防火造成较坏的影响。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先后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为做好森林火灾火险的防范应对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
本周我区各地晴热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根据气象局对气候趋势的分析。大部地区最高气温将升至39℃以上,区高温干旱天气将持续发展,前期严重干旱的基础上,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切不可麻痹大意,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充分认识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工作的艰巨性,认真解决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火源管控不力、救火效率不高等问题,努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二、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一是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各镇街、各部门要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单项工作具体责任人。牢固树立“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二是落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气象部门要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预警信息工作,及时开展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预测预报工作,适时组织实施人工降雨作业;教育部门要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公安部门要重点打击林区违法用火行为,一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及时组织公安、消防部队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并做好火场交通管制和案件侦破等工作,严惩犯罪份子。三是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林区各单位特别是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森林防火责任,将责任书上墙公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做、责有人担。
三、狠抓野外火源管理
98%以上是人为因素所致,森林火灾的发生。必须把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街要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严格落实基层防火责任,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重点建立健全林区巡防制度,落实专门责任人加强对林区的守护、巡逻;对老人、小孩、智障等特殊人群要严密监护,落实监护人责任,对吸烟人员要重点提醒;高火险时期要及时森林防火命令,严格禁止一切林区野外用火。
四、强化设施和队伍建设
加大林区消防水池建设力度和分布密度,要提升科学防火能力。积极推行各类先进的灭火技术手段。各镇街要根据森林资源及分布状况,建立一支人员精干、训练有素、行动迅速、战斗力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确保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需要。
一、提高思想,强化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
(一)各有林村、学校、有关单位、林场要充分认识森林是极为重要的自然资源,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协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和目标责任体系之下,形成权责分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切实抓好全镇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落实重点责任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
(三)各有林村要结合本村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实行村长对本村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村领导班子成员划区域分片包干,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使每一片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并以责任书的形式进行明确规定,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四)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并按照本村划区域分片包干责任规定,对包片区责任人因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损失,或发生森林火灾后因隐报、瞒报、迟报、扑救不力等行为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损失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一)各有林村、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规定,筑牢“四道防线”严格管控火源。一要筑牢在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对计划烧除的指导。在高火险期,要采取果断措施,停止一切野外用火。二要筑牢入山检查防线。防火期内,要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点,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三要筑牢林内巡护防线。要组织村组干部和护林人员深入林区巡护,有效监管野外火源,特别是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要重点防范,做到山林有人巡、卡点有人守、坟区有人看、路口有人把,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农事用火等行为。严禁在林地及林缘10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烧灰积肥、燃香烧纸等行为,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四是筑牢联防联保防线。要将每一个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村民联防。对智障人员、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要落实专人监护,严防玩火弄火引发火灾。
(二)要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对火灾多发区、风景旅游区、封山育林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和林区内的油库、炸药库、寺庙等关键部位实行重点防范,消除火灾隐患。
(三)进入森林高火险期,镇人民政府将适时通告,并组织有关部门、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到防火第一线开展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划区包片、包保责任制;在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各有林村、林场要在重点林区进行巡逻检查,采取各种措施,形成管控火源的高压态势。
(四)各有林村、林场要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认真督查,及时完善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狠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一)镇森防办、林业站、各有林村和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和法律法规,做到进城、进村、进校、入户,不留盲区。3月份镇森防办、林业站、各村和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集中开展一次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村组、主要路口、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点刷写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每村要有两条以上固定标语,在醒目地段悬挂宣传横幅,并利用广播、展板、墙报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二)教育部门要将森林防火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范畴,3月初开学的第一堂课就要进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并将教育情况以书面材料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森林防火期各学校严禁组织学生进入林区野炊。
四、加强预警监测,强化值班调度
镇森防办、林业站要综合运用气象监测装置和瞭望台观察、地面巡逻手段进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和记录,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做到火险早发现,火情早报告,火灾早处置。在高火险期,各村领导要带头值班。并在第一时间知悉火情信息并核实后10分钟内,必须将情况报告镇森防办,不得瞒报、迟报,绝不允许越级上报。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提供和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有林村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制定和完善森林防火预案,组织森林防火演练,森林防火演练全年不少于1次。各有林村森林防火值班表请于1月10日前报镇森防办。
五、建立联防机制,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与相邻镇乡建立联防机制。各村积极组织、引导、发动群众参与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相邻的镇乡之间、村组之间要签订联防协议,整合防火力量,形成群防群治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体系。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接警单位要及时核查,在组织力量扑救的同时,通知火灾发生地所属单位,共同组织扑救,不得相互推诿。同时要加强对扑火队员的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不得动员未经培训以及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人员直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发生森林火灾时,各级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在确保扑救人员安全前提下,提高当日扑灭率,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严惩火灾肇事者
发生森林火灾,森林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及调查取证等工作,及时快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从重从快给予行政处罚。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重特大案件,做到见烟就查、违规就罚、成灾就抓,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对森林火灾案件真正做到案情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不处理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不留余案,森林公安机关要对一些典型案件要给予曝光,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对较大的森林火灾案件,要成立专案组进行查处,严惩肇事者,决不姑息,确保全年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
七、加大经费投入,做好扑火器材及物资的储备
各有林村、林场要加大森林防火经费的投入,确保防火经费的到位,使森林防火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配齐配足现有扑火人员必须的器材和物资,同时有一定的物资储备量,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同时,镇森防办要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八、认真做好森林防火隔离体系,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各有林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对本村森林分布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对大面积连片(500亩以上)林区要修建和完善防火隔离带,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九、逗硬奖惩
(一)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的村和单位,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二)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法人代表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工作失职,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将严肃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年度内森林防火工作抓得扎实,未发生火情、火灾的村、单位和个人,将报请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时间:7月27日或28日
(二)慰问领导及慰问对象(见附件1)
(三)承办
主办:县民政局
协办:县委办、县政府办
二、座谈会
(一)时间:8月1日上午9:00(二)地点:县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见附件2)
(四)议程
主持人: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武委会主任邹平
1、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xxx同志讲话;
2、县人武部部长xx同志讲话;
3、县中队队长xxx同志讲话;
4、军属代表xxx同志发言;
5、转业干部代表xxx同志发言;
6、复 员退伍军人代表xxx同志发言;
(五)承办
主办:县民政局
协办:县委办、县政府办
县人武部
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人事局200 7月17日
附件2:
参加“八一”建军节座谈会人员名单
县委:……
县政府:……
县人大:……
县政协:……
县人武部:xxxxxxxx干部代表2名
军队退休干部:2名
县中队:领导2名、战士5名
中队:领导2名、战士5名
消防大队:领导、战士各1名 蓬安监狱:领导1名、干警5名
人大办:xxx
政府办:xxx
政协办:xxx
老干局:xxx老、老八路各1名
公安局:xxxxxx
财政局:xxx
人事局:xxx
法院:xxx
检察院:xxx
司法局:xxx
广电局:xxx记者1名
团委:xxx
总工会:xxx
妇联:xxx
报道组:xxx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综合能力为目标,按照队伍精干、素质过硬、装备到位和战斗力强的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坚持标准化建设、实战化训练、规范化管理,确保提高防扑火战斗力,实现对森林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按需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重点建设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体系。着力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突能力和扑救能力;坚持“立足实际、稳步推进”,着力发展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统筹兼顾基层人力、财力、物力,有序推进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队伍共建
1.依托区人武部民兵综合应急连、区消防大队武警、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区防火办工作人员组建15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有稳定的经费,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在火灾易发期,分队人员严格落实请假备案制度,对确需离开本地人员及时安排替换,确保分队人员不失管,接到扑火任务后能迅速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85%。
2.依托乡镇人武部民兵独立应急排、派出所民警、卫生院、机关干部职工、林业站工作人员组建30人以上的乡镇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并将队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人武部办公室备案。
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在高火险期集中食宿,按属地执行准军事任务,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30分钟内完成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85%。
(二)人员共训
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培训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统一进行,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区人武部每年安排一期专门的森林防火应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军事训练等,全面提升森林火灾扑救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系统、直观的火灾扑救技能讲解,逐人逐班机具实际操作,参训队员掌握各种扑火战术以及风力灭火机、油锯等扑火工具的操作应用,了解火场的风向和气流变化对扑救森林火灾的影响,进一步提升各专业扑火队员、民兵应急分队的应急处置和实战技能,切实提高军地联合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火灾能力。
(三)装备共用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当地的防火任务以及所采取的灭火方式和手段,加大对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装备建设的扶持力度,要重点保证森林防火民兵应急队伍的交通和通讯工具、扑火机具、防护用具等基本装备配足配齐,切实满足扑火需要,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组合。对因扑救森林火灾损坏和消耗的装备物资,要及时更新和补充。
区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应有专属营区,营区有规模适当的训练场地和配备训练器材,有装备库、车库及必要的附属设施。
(四)信息共享
依托区人武部、乡镇人武部民兵信息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民兵信息员一旦发现森林火险隐患和森林火灾(警)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确保火情早发现、队伍早出动、火灾早扑灭。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制定措施、确定规模、出台鼓励政策,加强队伍的组建、管理工作。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动用须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并及时报区人武部备案。情况紧急时,可以边动用边上报。
(二)运行机制。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除由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外,同时作为机动作战力量,接受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实行联动作战。
(三)队伍管理。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按要求严格管理,做到作风良好、反应快速、能征善战。一旦接到扑火任务,能够按预案快速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工作目标。
为全面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巩固我市绿化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森林防火教育网络
落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各级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宣传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层层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做到单位负责职工,学校负责学生,社区负责居民,村委会负责村民,建立健全“横到边,纵到底”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
加强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要切实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密进山路口、村镇驻地、林区道路两侧、墓地等重点部位森林防火固定警示标牌的设置,增加宣传标语张贴粉刷数量。国有林场、森林景区和林内经营性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制作悬挂森林火险等级标识和防火宣传标语。
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活动。在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切实落实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军营、进景区活动;新闻宣传部门要将森林防火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免费播放公益性广告,适时森林火险等级信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使森林防火宣传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
二、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要按照“一专多能、加强整合”的原则,配齐配足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市级大队要达到80人,明水、双山两个街道设立防火中队,纳入市级统一指挥管理;垛庄、文祖、曹范、官庄、普集、相公庄、双山等7个镇(街道)要组建3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明水、圣井、埠村、刁镇、绣惠等5个镇(街道)要组建2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定员、定岗、定报酬,逐步提高专业队员的待遇,做到冬春防火、夏秋防虫、平时护林,使其成为林业建设的专业性队伍;防火期内要集中食宿、全天值班备勤,保障必须的车辆、防火设备,确保遇到火警,按照就近原则统筹掌握、协调联动,确保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抓好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的建设。依托驻章部队组建市级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市公安消防大队担任灭火机动分队,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各镇(街道)要组织火警周边村庄群众配合做好余火清理及相关后勤工作。
三、加强林火监测体系建设
建设观测瞭望和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健全覆盖全市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预警和观测瞭望网络,增加火险因子采集站数量,提高测报准确性。按照1万亩林地建1座固定瞭望台或护林房的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10座固定瞭望台和25座护林房建设,并配强配齐瞭望台设备,加密远程林火视频监控点,将重点林区、景区瞭望率提高到90%以上。三年内完成市、镇两级指挥中心与市指挥中心联网,实现人机结合对重点林区的全面监控。
探索建立护林员GPS动态管理系统。要按照500亩左右生态公益林配备一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抓好护林员GPS动态管理技术的推广,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得到普及,提高对护林员的监管水平;建立流动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对林火监控的能力。
四、加强森林防火机具装备建设
提高森林消防专业队的装备水平。各级要增加先进的灭火机具、防护装备数量,提高对森林消防专业队灭火机具的配备水平,有计划的新配备一批组合水泵、高压水枪、脉冲式水炮等新装备,逐步增加森林消防水车等大型消防设备,丰富灭火手段,提高扑救能力。
认真抓好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各防火镇(街道)两年内至少结合护林房建设增设一处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总数作为物资储备基数,配齐备足;市级防火物资储备库要按照全市专业队和预备队及机动分队的总数作为基数规划建设。每年对防火物资储备库的物资进行及时补充,定期维修保养,配齐备足。同时,各镇(街道)要建立应急食品和灭火机具、防火物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能够随时调用。
五、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力度
提高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各级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森林防火资金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森林防火配套资金,保证森林防火资金足额到位。
拓宽森林防火经费来源。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探索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救助模式。
六、建立森林防火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规范林区墓地建设和管理。各级要按照一个行政村一处或多个行政村一处标准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新葬坟墓一律进入公墓,现有散坟逐步迁入公墓,并按照《省公墓管理办法》抓好管理。同时,为预防森林火灾,公益性公墓要逐步建设防火墙,开设永久性隔离带。
加强防火通道建设。防火通道兼有防火隔离带作用,是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防火的有效办法。各镇(街道)要对林区道路进行合理规划,把同时为居民出行、旅游服务的林区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按照实现消防专业队伍徒步3公里半径作业圈的标准实施建设。
完善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各镇(街道)要对林区防火隔离带统一规划,依托林区现有和新建道路,打烧防火隔离带,并督导荒山承包业户开展此项工作,建立起单片面积不大于100公顷的林火阻隔网络。凡新造林地,都要按每侧50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
搞好林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推广以水灭火的有效做法,水利部门要搞好林区水源布局建设,通过拦、蓄、截、引等方式,在重点林区逐步建设小型水窖、水池和拦河坝,“十二五”期间基本覆盖南部重点火险区,为以水灭火提供有效水源,做到平时抗旱、发生森林火灾时灭火。
七、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
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责任制“五条标准”的要求,严格落实“四长负责制”,强化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营林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火灾发生后,要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上报市防火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应急办报告,凡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扑救时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强与消防、驻军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部队支持,共同落实防火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次党代会和市作风办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以“严肃纪律,整顿作风,强化管理,提高效能”为重点,集中进行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度情况整顿;大力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作风,凝聚人心、纯正风气、塑造形象、促进和谐,为加快新垛建设进程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重点
这次作风的建设重点是:强化“五种意识”,坚持“五种作风”,反对“五种倾向”,解决“五个问题”。
1、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反对脱离群众,着力解决“不亲民”的问题。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时刻把群众的冷暖饥寒挂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急事、难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坚决摒弃本位主义,自觉服从党委、政府对全局工作的安排,坚决反对高高在上、漠视群众困难的作风,坚决打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能当场办的,不许拖着办,能一次办完的,不许分着办,政策允许办的,不许阻碍办,否则一经发现,坚决处理。
2、强化学习意识,坚持学以致用,反对不求甚解,着力解决“不思考”的问题。牢固确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学习观念,坚持终身学习、学以致用,在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宽学习视野,深入掌握新思维、新观念,通过学习不断强化中心观念、全局观念、市场观念和发展观念。重点解决不学习、被动学、学而不精、学而不思、学而不用等问题。
3、强化勤政意识,坚持奋发有为,反对不思进取,着力解决“不作为”的问题。牢固确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牢记岗位职责,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规章制度和考勤纪律。着力解决村、单位部门实际存在的萎靡不振、无所用心的精神状态和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消极观念,重点打击迟到、早退、上班不在班等现象。
4、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深入实际,反对作风漂浮,着力解决“不探索”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在“精”字上下功夫,树立精品意识,确保精品思路、精品举措、精品服务、精品成果不断涌现。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发现、措施在一线落实、困难在一线解决,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用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
5、强化廉政意识,坚持严守底线,反对,着力解决不自律的问题。牢牢绷紧廉政防线,慎独、慎微、慎言、慎行,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打击等行为,通过深刻剖析切实增强廉洁意识、自律意识,通过整顿做到警钟长鸣、预防犯罪。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讲求教育实效,加强纪律监督。
三、方法步骤
这次作风建设活动从2012年6月29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6月29日至7月15日)。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作风建设的目的、意义、步骤和方法进行宣传发动,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单位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2、对照检查阶段(7月16日至11月30日)。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以及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本村、本单位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实事求是,不遮丑,不护短,客观具体,符合实际。
3、整章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针对本村、本单位和个人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要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上下功夫,要在查找问题、边整边改的基础上,完善和健全单位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作风建设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成立镇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主任由钱稳权兼任。主要负责作风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检查督促、总结验收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作风建设活动是实现全镇广大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上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
2、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作风建设活动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查摆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研究,逐一加以解决;以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镇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防火墙工程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绍县政发[2010]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贯彻落实防火墙工程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⒈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严格整治火灾隐患,全面落实“防火墙”工程,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⒉工作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等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落实社会消防责任主体,构筑社会消防管理网络,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力争通过三年努力(2010—2012年),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农村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消防监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健全消防组织体系,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⒈社会消防责任主体。镇政府是本辖区社会消防监管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组织领导、加强监管、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等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公安派出所是消防法律监督的责任主体,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要切实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社会管理创新等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及公民是自身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履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除自身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⒉社会消防安全管理。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建立季度例会制度,研究和听取消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也要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⒊社会消防工作考核。社会消防工作实行责任制,每年与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班、组也应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平安创建考核。对消防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因工作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火灾责任事故的单位当年不得参加各项先进评比,并要向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⒈消防规划。把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建设相协调。2012年前,镇要完成总体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⒉消防装备。根据国家消防装备配备标准,立足灭火救援实际,加强镇专职消防队常规装备的配备,并要注重保养、维修,确保有效好用。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一些特勤装备建设,以应对复杂火灾和突发事件的需要。2012年前,各行政村必须配泵建队,配备常规器材和队员防护装备。
⒊消火栓。要加强对城镇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做到市政消火栓建设与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管理,提高消火栓的覆盖率和完好率。要掌握镇、村消火栓的基本情况,制定可行的增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也要合理利用天然水源建设消防取水设施,设立标志,加强管理。
四、加强村级消防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⒈消防安全达标村。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消防安全达标村”建设工程,重点解决消火栓、天然水源取火设施、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和队伍建设等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2010年,要有20%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在此基础上,有1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示范村”;2011年,要有60%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在此基础上,有2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示范村”;2012年,全镇所有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在此基础上,有3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示范村”。
⒉村(居)消防安全管理。镇政府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村(居)消防工作的指导,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各村(居)要加强对木结构老建筑、出租民房、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场所的合用建筑及村属企业等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村辖区消防安全主体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同时,各村(居)要切实改造老旧电气线路,配套消防设施,畅通消防通道。各村(居)在重大节日、火灾高发季节,应当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⒊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各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基本达标。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⒈消防队伍。努力建设以镇专职消防队和各行政村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消防力量体系。加强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规范征招、培训和管理,提高经费保障,加强业务训练,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和器材装备的配备力度,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切实承担保一方平安的社会管理责任。要结合“消防安全达标村”建设,着力推进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建设,积极配备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个人防护装备等必要的器材装备。2012年前,各行政村必须完成配泵建队。
⒉应急救援。加强政府主导的社会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联勤机制。镇要以专职消防队为主体,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体系。2012年前,完成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并与县级联网,应急救援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强化预防工作,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广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和消防监督网格化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区域、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三合一”、出租房屋、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整改易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隐患。
⒉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觉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等的管理,确保完整好用。市场、超市、娱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化“消防安全疏散畅通工程”建设,在强化火源管控的基础上,规范消防安全“五化”标准。同时要确保建筑消防安全责任随产权、使用权的变化而一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⒊社会消防事业。大力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消防事业,设立社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抚恤、救助因参加消防训练或灭火救援造成伤亡的人员,资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和其他消防工作。鼓励公众集聚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火灾预防与保险费率联动机制。
七、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