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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要求
(一)全镇的防火工作实行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包片领导、防火专责、社区主任跟踪抓,参加防火管、巡护人员具体抓的逐级落实工作机制。
(二)防火工作要做到各负其责,要做好督办检查和查隐患、堵漏洞等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落实齐抓共管机制,使同奖同罚的责任制层层落实,严格执行问责制和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三)检查人员要拟定检查工作计划,确定检查的目标和目的。根据被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进行合理的时间安排。要认真查看,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对安全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全面地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在检查中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上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已得到整改;二是若没整改,原因是什么;三是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或者临时安全措施。
(四)防火紧要期要保证通讯系统畅通,手机做到24小时开机,有特殊情况,向防火专责报告联系的其他方式。做到一旦发生火警能迅速集结出发、及时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巡护人员要佩带袖标上岗,按照要求入户通知安装防火罩、大风天不准生火做饭、有无吸烟人员等项工作.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当事人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督促纠正,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六)要按照县局“四场一带”的要求,南北烧柴站、*村要有隔离带。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防火锹、镐等相应设施,水罐要装满水。人员必须会熟练的使用灭火机具。并做好防火的检查巡护工作。
(七)值班、值宿人员做好室内外的防火防盗的巡护,杜绝酒后上岗等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生。实行外出书面告知制度,不能在值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保证通讯畅通。作好值班记录。
二、责任追究
对在防火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上述要求给防火工作带来隐患的;造成严重损失的;进行以下问责。
(一)党政领导不贯彻执行或不正确贯彻执行上级机关作出的正确决定和命令的;防火工作安排不当应作出书面检查和责令限期整改。由于上述失职而引起火灾发生的执行诫勉谈话、停职察看和行政处分,情节轻微的给予*—*元罚款。
(二)分管领导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效能低下导致上级领导部署的防火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对上报的问题未加重视;影响我镇全局防火安排的;执行领导决策、决定不力,政令失畅的、工作疏忽和违规操作,将通报批评。如不限期整改的采取“诫勉谈话”。因为自己的失职而造成火灾发生的;将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元罚款。
(三)检查人员未做检查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没有及时上报和提出整改意见的,发现一次罚款*元并通报批评。如果在检查中没有查出存在的火险隐患,导致火灾发生的将严格实行行政问责,给予行政处分和停职察看,直至开除公职。
(四)防火期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室的固定电话旁要有人守侯,工作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的处以*元罚款。如在火情发生时联系不上而贻误扑打战机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调离西林吉镇,关系介绍到劳动部门并按紧要时期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巡护中未佩带袖标、对巡护记录不清和没有记录的;没有按工作要求入户的;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事项未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发现一次罚款*元,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出现两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选先、优、模资格。巡护后未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导致出现火情的,将给予行政处分和停职察看。
为扎实做好2016年护林防火各项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进一步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昌市护指字(2016)1号》相关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对护林防火工作的安排意见,按照“全面抓保护、全民重防火、属地负责管控”原则,全面实现火患早排除、火灾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全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的工作目标,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安排意见:
一、成立工作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工作;统一指挥调动相关人员开展具体工作;督促落实防火期内值班制度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定期、不定期对护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一是清理火灾隐患,突出林带内堆放杂草、肥料及农田秸秆的清理,特别在高温干旱时节加强清理,确保防患于未然。
二是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和打击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对酿成重大事故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灾前预防。各单位要切实管住人员、管住火源,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村(居)民生产生活用火进行严格管控。各护林防火分队要及早安排、及早动手,加大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明确要求严禁在林带内堆放杂草、秸秆,严禁在林带内点烧垃圾。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护林治安联防队要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快速处置。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护林治安联防队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成员为协管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队护林防火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并根据各村实际,细化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区、责任人及具体职责,确保工作落实有序有效。相关单位要履行好森林防火监督管理职责,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未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火情、火险、火灾信息,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狠抓宣传教育。一是结合科技、文化、卫生、司法、计划生育和农业“六进村”活动,广泛发放护林防火宣传单;二是护林防火办公室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护林防火宣传活动;三是各村要利用广播大力宣传护林防火相关知识,严禁村民在林带内点火,全面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四是各村要悬挂1条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30条以上,营造浓厚的护林防火气氛,做到家喻户晓。
三、工作要求
等镇街接连发生3起森林火灾,2011年8月26日至29日三天时间。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也对森林防火造成较坏的影响。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先后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为做好森林火灾火险的防范应对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
本周我区各地晴热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根据气象局对气候趋势的分析。大部地区最高气温将升至39℃以上,区高温干旱天气将持续发展,前期严重干旱的基础上,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切不可麻痹大意,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充分认识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工作的艰巨性,认真解决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火源管控不力、救火效率不高等问题,努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二、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一是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各镇街、各部门要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单项工作具体责任人。牢固树立“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二是落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气象部门要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预警信息工作,及时开展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预测预报工作,适时组织实施人工降雨作业;教育部门要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公安部门要重点打击林区违法用火行为,一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及时组织公安、消防部队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并做好火场交通管制和案件侦破等工作,严惩犯罪份子。三是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林区各单位特别是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森林防火责任,将责任书上墙公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做、责有人担。
三、狠抓野外火源管理
98%以上是人为因素所致,森林火灾的发生。必须把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街要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严格落实基层防火责任,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重点建立健全林区巡防制度,落实专门责任人加强对林区的守护、巡逻;对老人、小孩、智障等特殊人群要严密监护,落实监护人责任,对吸烟人员要重点提醒;高火险时期要及时森林防火命令,严格禁止一切林区野外用火。
四、强化设施和队伍建设
加大林区消防水池建设力度和分布密度,要提升科学防火能力。积极推行各类先进的灭火技术手段。各镇街要根据森林资源及分布状况,建立一支人员精干、训练有素、行动迅速、战斗力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确保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需要。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消防条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夯实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四个基础”工作,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的开展,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水南街道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区政府下达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2012年度水南街道防火安全工作意见。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继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场、相关单位,企业要将防火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目标管理制。街道防火办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群防群治,形成辖区内强大防火安全网络。各村(居)、相关单位、企业要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的要求,认真制定2012年度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考核指标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岗,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深入开展“全民消防教育计划”,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化“五进工作”。防火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各村、居和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黑板报、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工具向群众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同时要向村民、居民和职工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火场自救互救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防火安全意识的提高。每月抓好“四个一”,即:一次防火宣传和组织学习防火常识会;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报一次检查隐患内容,整改情况;出一期防火宣传栏或黑板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采取不同形式,把防火安全意识宣传到每位群众头脑之中,使之转变为安全防范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深化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隐患整改
紧紧围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剿火患”战役,深化各项志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各村、居、场、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工作的自查,对公共聚集场所、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竹、木制品的生产厂家、有锅炉的厂家要列入重点检查。在每次检查中要有记录、有内容、有反馈,促隐患的整改,对重大隐患和一时无法整改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辖区平安。要抓好消防设备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提高抵御风险能力,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按要求现已出租的木质房每3户配一台灭火机,个体户、出租户每户有一台灭火机,做到按时换药,常备不懈。街道办事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村、居、场、相关单位、企业防火安全检查,年终进行考评。
(一)时间:7月27日或28日
(二)慰问领导及慰问对象(见附件1)
(三)承办
主办:县民政局
协办:县委办、县政府办
二、座谈会
(一)时间:8月1日上午9:00(二)地点:县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见附件2)
(四)议程
主持人: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武委会主任邹平
1、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xxx同志讲话;
2、县人武部部长xx同志讲话;
3、县中队队长xxx同志讲话;
4、军属代表xxx同志发言;
5、转业干部代表xxx同志发言;
6、复 员退伍军人代表xxx同志发言;
(五)承办
主办:县民政局
协办:县委办、县政府办
县人武部
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人事局200 7月17日
附件2:
参加“八一”建军节座谈会人员名单
县委:……
县政府:……
县人大:……
县政协:……
县人武部:xxxxxxxx干部代表2名
军队退休干部:2名
县中队:领导2名、战士5名
中队:领导2名、战士5名
消防大队:领导、战士各1名 蓬安监狱:领导1名、干警5名
人大办:xxx
政府办:xxx
政协办:xxx
老干局:xxx老、老八路各1名
公安局:xxxxxx
财政局:xxx
人事局:xxx
法院:xxx
检察院:xxx
司法局:xxx
广电局:xxx记者1名
团委:xxx
总工会:xxx
妇联:xxx
报道组:xxx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综合能力为目标,按照队伍精干、素质过硬、装备到位和战斗力强的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坚持标准化建设、实战化训练、规范化管理,确保提高防扑火战斗力,实现对森林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按需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重点建设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体系。着力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突能力和扑救能力;坚持“立足实际、稳步推进”,着力发展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统筹兼顾基层人力、财力、物力,有序推进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队伍共建
1.依托区人武部民兵综合应急连、区消防大队武警、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区防火办工作人员组建15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有稳定的经费,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在火灾易发期,分队人员严格落实请假备案制度,对确需离开本地人员及时安排替换,确保分队人员不失管,接到扑火任务后能迅速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85%。
2.依托乡镇人武部民兵独立应急排、派出所民警、卫生院、机关干部职工、林业站工作人员组建30人以上的乡镇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并将队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人武部办公室备案。
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在高火险期集中食宿,按属地执行准军事任务,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30分钟内完成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85%。
(二)人员共训
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培训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统一进行,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区人武部每年安排一期专门的森林防火应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军事训练等,全面提升森林火灾扑救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系统、直观的火灾扑救技能讲解,逐人逐班机具实际操作,参训队员掌握各种扑火战术以及风力灭火机、油锯等扑火工具的操作应用,了解火场的风向和气流变化对扑救森林火灾的影响,进一步提升各专业扑火队员、民兵应急分队的应急处置和实战技能,切实提高军地联合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火灾能力。
(三)装备共用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当地的防火任务以及所采取的灭火方式和手段,加大对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装备建设的扶持力度,要重点保证森林防火民兵应急队伍的交通和通讯工具、扑火机具、防护用具等基本装备配足配齐,切实满足扑火需要,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组合。对因扑救森林火灾损坏和消耗的装备物资,要及时更新和补充。
区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应有专属营区,营区有规模适当的训练场地和配备训练器材,有装备库、车库及必要的附属设施。
(四)信息共享
依托区人武部、乡镇人武部民兵信息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民兵信息员一旦发现森林火险隐患和森林火灾(警)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确保火情早发现、队伍早出动、火灾早扑灭。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制定措施、确定规模、出台鼓励政策,加强队伍的组建、管理工作。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动用须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并及时报区人武部备案。情况紧急时,可以边动用边上报。
(二)运行机制。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除由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外,同时作为机动作战力量,接受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实行联动作战。
(三)队伍管理。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按要求严格管理,做到作风良好、反应快速、能征善战。一旦接到扑火任务,能够按预案快速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山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护林防火能力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落实护林防火责任
护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护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护林防火责任。
护林防火工作列入对各镇、将军路街道和开发区年度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护林防火实行奖励处罚制度。各镇、将军路街道和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各缴纳1万元,国有区林场场长缴纳0.5万元、林区主任缴纳0.3万元作为护林防火工作保证金。年底经区考核,对按照护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返还保证金,并分别等额奖励以上有关人员;对发生山林火灾并受到市以上通报批评的,对以上有关人员处以保障金等额处罚;对受到区“一票否决”的,除处罚以上有关人员外,另处罚单位3万元;对因工作不力致使区受到市“一票否决”的,除处罚以上有关人员外,另处罚单位5万元。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林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护林防火监督和管理工作职责。发改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将山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公安部门要加强林区城镇消防工作,实行家火山火一起防。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广大公安干警要积极参加山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工作机构。区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和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全区的护林防火工作。各镇、将军路街道和开发区要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和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本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护林防火宣传教育
实行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分工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护林防火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护林防火意识。林业部门负责制定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牵头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教育的组织、督导、检查等工作。各新闻单位负责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播发护林防火公益广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护林防火通告、禁火令等,开辟护林防火宣传专栏。气象部门负责防火期内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工作,在森林火险等级达到四级以上时,及时森林火险预警。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部门要对在林区从事客货运输的业主、司乘人员、导游和旅(游)客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体部门要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中、小学校安排适当的护林防火安全教育课,普及安全防火、避火知识。林业部门会同教体部门做好户外运动爱好者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区开展护林防火志愿者活动,依托共青团、大专院校和户外运动爱好者开展防火宣传。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要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各镇政府、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国有林场负责辖区内护林防火宣传标语和防火警示牌(碑)的设立,对林区内农户和从事餐饮等各类活动的业主进行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区成立森林消防大队,各镇、将军路街道、开发区和林场要成立森林消防中队。区森林消防大队人数50人以上,护林防火重点镇(太河、西河、寨里、昆仑、岭子)和林场25人以上,其他镇、将军路街道和开发区不少于10人。各森林消防专业队在防火期要集中食宿,值班备勤。继续加大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单兵装备水平。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技能和安全培训,提高扑火能力。
加强专职瞭望队伍建设。每处瞭望哨按照4人标准配备队员,实行24小时观测瞭望,做到发生火情时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加强森林消防预备队建设。区依托预备役部队建立50人以上的山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并配备足够的扑火机具。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山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并配备护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四、加强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林火监测体系建设。按照1万亩左右山林建设一座固定瞭望台的标准,在全区规划建设47座瞭望台,实现重点林区瞭望率95%以上。加快区护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实现市、区指挥中心联网,并逐步扩大视频监控范围。
加强防火通道及隔离带建设。“十二五”期间要按照消防专业队徒步3公里半径作业圈的标准,完成全区重点林区护林防火通道建设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要配合林业部门对林区道路进行合理规划,由区政府统筹安排,将防火通道建设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依托林区现有和新建道路,按每侧不低于50米的标准建设护林防火生物隔离带。采取栽植生物防火植物带、林带,垒防火墙,打烧和喷洒灭草剂等方法,3年内完成重点林区和重要部位的防火隔离带建设,建立起单片面积不大于1000亩的林火阻隔网络。推广以水灭火的有效方法,水务部门要配合林业部门搞好重点林区水源布局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做到遇旱抗旱、遇火灭火。
区交通运输、水务、林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林场的防火通道和防火水源建设规划,并分别纳入农村道路和水利建设计划,力争2014年前完成。
五、加强护林防火装备建设
区护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力争2013年前达到省规定的库存物资要求,储存风力灭火机200部以上,水桶和水枪不少于2000个,二、三号工具不少于5000把。各镇、将军路街道和开发区风力灭火机按照每1000亩1部的标准配备。区森林消防大队专用运兵车不少于3辆,镇消防中队专用运兵车不少于3辆。镇、林场消防中队专用运兵车不少于2辆,其他镇、将军路街道和开发区消防中队专用运兵车不少于1辆。各森林消防专业队要达到人手1部进口风力灭火机、1把二、三号扑火工具、1部灭火水枪。森林消防专业队员要配备头盔、防火服、防火鞋、防护面具、防火手套、照明灯、水壶和对讲机等装备。灭火机具和装备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修维护,确保性能良好,保持临战状态。
六、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次党代会和市作风办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以“严肃纪律,整顿作风,强化管理,提高效能”为重点,集中进行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度情况整顿;大力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作风,凝聚人心、纯正风气、塑造形象、促进和谐,为加快新垛建设进程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重点
这次作风的建设重点是:强化“五种意识”,坚持“五种作风”,反对“五种倾向”,解决“五个问题”。
1、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反对脱离群众,着力解决“不亲民”的问题。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时刻把群众的冷暖饥寒挂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急事、难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坚决摒弃本位主义,自觉服从党委、政府对全局工作的安排,坚决反对高高在上、漠视群众困难的作风,坚决打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能当场办的,不许拖着办,能一次办完的,不许分着办,政策允许办的,不许阻碍办,否则一经发现,坚决处理。
2、强化学习意识,坚持学以致用,反对不求甚解,着力解决“不思考”的问题。牢固确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学习观念,坚持终身学习、学以致用,在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宽学习视野,深入掌握新思维、新观念,通过学习不断强化中心观念、全局观念、市场观念和发展观念。重点解决不学习、被动学、学而不精、学而不思、学而不用等问题。
3、强化勤政意识,坚持奋发有为,反对不思进取,着力解决“不作为”的问题。牢固确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牢记岗位职责,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规章制度和考勤纪律。着力解决村、单位部门实际存在的萎靡不振、无所用心的精神状态和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消极观念,重点打击迟到、早退、上班不在班等现象。
4、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深入实际,反对作风漂浮,着力解决“不探索”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在“精”字上下功夫,树立精品意识,确保精品思路、精品举措、精品服务、精品成果不断涌现。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发现、措施在一线落实、困难在一线解决,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用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
5、强化廉政意识,坚持严守底线,反对,着力解决不自律的问题。牢牢绷紧廉政防线,慎独、慎微、慎言、慎行,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打击等行为,通过深刻剖析切实增强廉洁意识、自律意识,通过整顿做到警钟长鸣、预防犯罪。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讲求教育实效,加强纪律监督。
三、方法步骤
这次作风建设活动从2012年6月29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6月29日至7月15日)。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作风建设的目的、意义、步骤和方法进行宣传发动,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单位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2、对照检查阶段(7月16日至11月30日)。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以及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本村、本单位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实事求是,不遮丑,不护短,客观具体,符合实际。
3、整章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针对本村、本单位和个人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要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上下功夫,要在查找问题、边整边改的基础上,完善和健全单位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作风建设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成立镇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主任由钱稳权兼任。主要负责作风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检查督促、总结验收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作风建设活动是实现全镇广大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上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
2、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作风建设活动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查摆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研究,逐一加以解决;以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镇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防火墙工程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绍县政发[2010]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贯彻落实防火墙工程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⒈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严格整治火灾隐患,全面落实“防火墙”工程,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⒉工作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等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落实社会消防责任主体,构筑社会消防管理网络,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力争通过三年努力(2010—2012年),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农村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消防监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健全消防组织体系,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⒈社会消防责任主体。镇政府是本辖区社会消防监管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组织领导、加强监管、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等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公安派出所是消防法律监督的责任主体,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要切实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社会管理创新等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及公民是自身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履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除自身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⒉社会消防安全管理。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建立季度例会制度,研究和听取消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也要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⒊社会消防工作考核。社会消防工作实行责任制,每年与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班、组也应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平安创建考核。对消防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因工作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火灾责任事故的单位当年不得参加各项先进评比,并要向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⒈消防规划。把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建设相协调。2012年前,镇要完成总体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⒉消防装备。根据国家消防装备配备标准,立足灭火救援实际,加强镇专职消防队常规装备的配备,并要注重保养、维修,确保有效好用。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一些特勤装备建设,以应对复杂火灾和突发事件的需要。2012年前,各行政村必须配泵建队,配备常规器材和队员防护装备。
⒊消火栓。要加强对城镇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做到市政消火栓建设与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管理,提高消火栓的覆盖率和完好率。要掌握镇、村消火栓的基本情况,制定可行的增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也要合理利用天然水源建设消防取水设施,设立标志,加强管理。
四、加强村级消防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⒈消防安全达标村。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消防安全达标村”建设工程,重点解决消火栓、天然水源取火设施、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和队伍建设等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2010年,要有20%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在此基础上,有1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示范村”;2011年,要有60%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在此基础上,有2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示范村”;2012年,全镇所有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在此基础上,有3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示范村”。
⒉村(居)消防安全管理。镇政府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村(居)消防工作的指导,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各村(居)要加强对木结构老建筑、出租民房、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场所的合用建筑及村属企业等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村辖区消防安全主体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同时,各村(居)要切实改造老旧电气线路,配套消防设施,畅通消防通道。各村(居)在重大节日、火灾高发季节,应当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⒊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各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基本达标。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⒈消防队伍。努力建设以镇专职消防队和各行政村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消防力量体系。加强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规范征招、培训和管理,提高经费保障,加强业务训练,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和器材装备的配备力度,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切实承担保一方平安的社会管理责任。要结合“消防安全达标村”建设,着力推进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建设,积极配备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个人防护装备等必要的器材装备。2012年前,各行政村必须完成配泵建队。
⒉应急救援。加强政府主导的社会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联勤机制。镇要以专职消防队为主体,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体系。2012年前,完成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并与县级联网,应急救援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强化预防工作,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广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和消防监督网格化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区域、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三合一”、出租房屋、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整改易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隐患。
⒉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觉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等的管理,确保完整好用。市场、超市、娱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化“消防安全疏散畅通工程”建设,在强化火源管控的基础上,规范消防安全“五化”标准。同时要确保建筑消防安全责任随产权、使用权的变化而一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⒊社会消防事业。大力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消防事业,设立社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抚恤、救助因参加消防训练或灭火救援造成伤亡的人员,资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和其他消防工作。鼓励公众集聚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火灾预防与保险费率联动机制。
七、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