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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依法行政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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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依法行政总结

第1篇:乡镇依法行政总结范文

1、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在县内选择1-2个乡镇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加强工作指导、情况交流和经验总结,带动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乡镇创建法治政府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要内容,着力打造便民服务综合平台。要将群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种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规范和完善乡镇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乡镇政府)

2、开展全面清理“红头文件”活动。2009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互相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为全县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政策环境。清理完成后,制定机关应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重新公布的,一律废止。各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向县政府报告清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部门,乡镇政府)

3、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树立政府信息的公信度。重点做好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的深度政府信息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保密局等,乡镇政府)

4、全面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为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符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要求,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并开展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等,乡镇政府)

二、制定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分阶段目标

5、在对依法行政“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照《纲要》和《决定》的要求,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拟定“二五”规划,提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目标、内容、措施、时限,以及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等相关内容,形成能有效组织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三、限时完成省政府明文规定的几项工作

6、年底之前,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制度等。县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建立对拟任县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考试、考察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7、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8、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程度,增强政府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部门,乡镇政府)

9、强化农村制度建设。围绕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情况,适时制定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农业局、县政府法制办等,乡镇政府)

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0、积极稳妥地开展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住、管好、管到位,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按照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责任单位:县编办)

11、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20*〕115号)要求,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和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对应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适时增减,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12、依法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和统一的领导与指挥体系,切实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应急办、县级有关部门)

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3、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依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14、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加强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按照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流程,进一步规范程序,强化责任,有错必纠,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15、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的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等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41号)做好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依法行政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灾行政争议,化解矛盾。(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

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16、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要畅通复议渠道,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的问题。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制定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督查规定、拟订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标准,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开展全县行政复议宣传、培训活动,加强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的指导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等,乡镇政府)

八、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17、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县级部门,乡镇政府)

18、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特别对经济类的规范性文件,如发现乱设行政许可、搞地方保护、阻碍发展的,要坚决纠错。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布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部门,乡镇政府)

九、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工作

19、加强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发挥新闻媒体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宣传促进作用。采取在报刊、电视等开设专栏、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宣传力度,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新闻出版局、县政府法制办,乡镇政府)

20、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观念,培育全社会依法办事的习惯。要在深入分析当前重点矛盾纠纷产生的制度性原因的基础上,探索改进法制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深入基层群众,突出宣传重点,努力化矛盾于未发,防纠纷于未起。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创新方式,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采用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履行义务,推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法治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等,乡镇政府)

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21、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测查制度。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县人事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十一、强化领导责任,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22、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定和部署,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有效的组织领导机制。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实力量,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协助本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指导、协调作用。(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等,乡镇政府)

23、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机制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促进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逐步增加其在政府工作目标考评中的分值比重。对依法行政的情况,要考核到政府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县目标办、县政府督办室、县政府法制办)

24、强化监督。对不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导致严重违法行政案件发生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审计能力建设,履行审计职责,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发挥审计部门在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监督职能。(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第2篇:乡镇依法行政总结范文

各乡镇应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

确定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三个部门为示范活动单位。示范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以及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着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探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途径和办法。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制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定期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统一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调研、中期论证和后期审查工作。二是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合法性原则,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效期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有机整合。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x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绵游府发[2006]19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规定,认真审查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区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巩固清理成果。五是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在被正式通过后应当在游仙政务网上公布,尽快让群众了解和知晓。(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四、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要把游仙政务网和今日游仙办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区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认真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保密局、区信息办)

五、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求,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纠纷,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新方法。制定行政调解办法,明确调解原则、调解范围及调解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调解流程,设计配套的调解文书,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不断强化调解优先意识,科学、规范、高效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认证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听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年内选择1-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听证。二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比例达到100%。三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促进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定评估机制,采用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定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制度,年内选择1-2件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核减行政审批项目,完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中介活动,防止“变相审批”和“只批不管、以批代管”现象。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通过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

二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积极推进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培训和综合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围绕“两个加快”,针对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加大依法治理力度,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灾后重建正常秩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灾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重建办、国土三分局、区房管局、区建环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二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着力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权责脱节、职能边界不清等问题。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堵塞行政执法漏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五是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研究。政府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对推进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研究,探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部门)

九、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改革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拓宽行政复议范围,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简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健全区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行政复议的公信力。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审判机构的联系,完善与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重视司法监督,严格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十、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和行政层级监督,注重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区政府各部门要向区政府报告当年本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各乡镇政府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强化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通报执法检查和跟踪整改情况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一年内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分别组织1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区政府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评查率不低于本部门上年度案卷总数的20%。本年度末组织力量对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纳入2010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一、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

继续抓好以创建法治政府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广电局、区政府法制办)

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第3篇:乡镇依法行政总结范文

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严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程度,增强政府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同时,抓好乡镇政府和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时效期限。

全面清理“红头文件”。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互相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完成后,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市政府报告清理情况。

二、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

在县内选择1-2个乡镇作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加强工作指导、情况交流和经验总结,带动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乡镇创建法治政府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要内容,着力打造便民服务综合平台。将群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种公共服务事项,逐步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规范和完善乡镇依法行政。

三、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继续围绕“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的目标,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对全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全面清理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及时反馈信息,交流情况。逐步推广行政执法人员计分制等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严格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统一考试,凡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不得发给执法证件,不得上岗执法,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和政执法专项检查,总结各项行政执法经验,调研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带普遍性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督促落实,防范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创新审理方式,灵活运用书面审查、简易程序、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审查方式,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制度,确保办案质量,最大程度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案情重大、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坚持集体合议和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拓展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协调渠道,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

六、积极协调处理各类涉法事务

针对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当好法制参谋和助手。按时办结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棘手问题,切实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搞好合法性审查。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及时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依法解答群众咨询、投诉,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和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做好重要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的深度政府信息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第4篇:乡镇依法行政总结范文

(一)继续加大对《纲要》学习、宣传、培训和执行的督促检查力度。

1.各乡镇、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学法用法制度。特别是要建立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定期集体学法制度,按照《贵州省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要求,真正把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制度落到实处。

2.加大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行政

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3.建立公务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制度。各部门的各类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中,要将宪法、公务员法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培训内容。针对县乡政府集中换届后的情况,对政府组成人员和行政机关新任领导进行依法行政专门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意识。

4.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个案督查,确保执法质量以及各项工作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

1.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草。严格执行省州经清理和规范并公布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广大公民和法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加快行政审批的办结效率。

2.进一步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管理方式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相关办法。

3.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市场监管制度和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

4.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探索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提高为民服务效力;在加强林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推行和推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5.增强应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在关键时刻指挥体系畅通,情况反馈及时,有效控制局面,及时平息事态。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

1.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

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5篇:乡镇依法行政总结范文

一、评查范围

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年3月至年3月期间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重大行政决策案卷。

二、评查方式

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和送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单位实际推荐参评案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单位推荐行政许可案卷不少于5宗,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行政处罚案卷不少于5宗,行政决策案卷不少于3宗。县政府法制办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15宗行政许可案卷、15宗行政处罚案卷和10宗行政决策案卷参加全省评选。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评(年3月30日前):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自查自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属于评查范围的案卷逐卷评查打分,并填写《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表》(见附件),于3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送卷评查(年4月1日至4月10日):由各行政执法部门从一年所办理的案件中挑13宗案卷送县政府法制办评查打分,其中行政处罚案卷5宗、行政许可案卷5宗,行政决策案卷3宗,总数少于送查数的按总数送查。各部门将确定送查的案卷于4月10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遴选和报送参评案卷(年4月10日—4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对案卷评查打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行百分记分制。县政府法制办根据案卷评查结果对案卷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的案卷目录报省政府法制办,参加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选。

四、参选工作要求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重要监督方式,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参加全省案卷评选对促进我县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认真组织,确保参选工作顺利进行。

第6篇:乡镇依法行政总结范文

20xx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xx]28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xx]3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调研,充分认清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必要性。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市直部门及县、乡两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对此。我们局党组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xx]28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xx]34号)文件,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专程赴许昌市法制办学习取经,认真听取了许昌市法制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与此同时,局领导又分为三个调研工作组,分赴本市所辖嵩县、伊川、西工等县、区,就该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的意见。以上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获取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二、拟定方案和标准,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指导。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们认为,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拟定方案,认真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标准。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法制局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司法局、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xx]2号),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

二是严格标准,初步完成了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和拟定工作。按照拟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自荐、推荐和考察的方式,经过层级筛选,初步确定偃师市政府等13家单位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加强指导,督促首批拟定示范单位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对拟定的13家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法制局采取座谈和不定期地检、抽查的方式,帮助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选定了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发改委物价办,不定期地给予指导、培训,以便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确定创建活动的阶段和程序,细化示范单位验收的主要内容

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纲要》要求和洛政法[20xx]2号中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审定合格的进行命名授牌。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单位和部门,在市政府法制每年度工作总结时,可以直接表彰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政府将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认定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审查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纲要》以及《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xx]2号)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政府自荐为依法行政 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法制局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申报单位自荐材料,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组织进行考察,提出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审定合格者予以授牌。

目前,经考察验收已认定市卫生局等三家单位达到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近期将为其进行命名和授牌。

四、细化验收内容,注重创建活动的效果。

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过程中,我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己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开展创建活动。市政府按照《关于印发20xx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 [20xx]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xx]2号)中规定的十项示范内容,在自荐申报、考察认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侧重于开展创建活动的九大措施和效果:一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提升措施和效果;二是行政职能转变的推进措施和效果;三是行政层级监督的加强措施和效果;四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措施和效果;五是行政复议发挥作用的措施和效果;六是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健全措施和效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措施和效果;八是依法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措施和效果;九是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保障措施和效果。总之,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进展,为实现法制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此,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示范单位面,到20xx年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全部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

五、今后我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20xx年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阶段,我市要在进行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适当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xx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顺利实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实施进程,完善命名示范单位的程序和标准。

完成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适时地加以引导,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把搞好法制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扎扎实实搞好落实。培训中,要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行政机关性质和执法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共用法律规范和专用法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清理执法主体。

坚持行政执法活动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一律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经依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委托部门要对被委托机构适时进行监督,被委托机构要及时向委托部门汇报工作。

认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法制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执法资格,持**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坚决制止无证执法现象。严禁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努力培养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缺少法定的步骤,颠倒法定顺序,超越法定期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实施严格的监督和制约。通过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程序,有效减少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行为的执行力。

(五)加强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

第7篇:乡镇依法行政总结范文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今年以来,我县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五五”普法的要求,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了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二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还纳入重大决策听证。三是根据省、市法制政府八项制度的相关要求,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审签制度》、《**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试行)》、《**县重大决策通报制度》、《重大经济政策审批制度》、《**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理审批制度》、《县经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制度》、《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制度》八项制度。此外还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巧政办发〔2009〕140号)等文件,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

(二)全面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为了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阳光政府,我县在实施行政问责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制定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巧政办发〔2010〕39号)等文件,采取召开培训会,定期督查上报工作情况,检查指导等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四项制度。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实际,拟定方案和制度,细化任务,建立相应的机构,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推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我县今年已经在云南省重大听证网上听证事项6项;重要事项公示37条;重点工作通报53条。我县政府信息网络查询平台于4月28日正式开通试运行,截止5月30日,各相关单位成功利用网络平台回复各类查询提问37件,都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相关答复。我县96128政务信息专线电话自5月1日正式开通试运行以来,截止5月30日,根据市信息产业办提供的电话查询后台录音记录,我县共转接各类查询电话28次(其中用户转接成功9次,转机过程中用户挂机2次,转接故障1次),转接成功率为92%,用户满意率达100%。实施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三)认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41号)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昭政办发〔2009〕91号)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巧政办发〔2010〕6号)安排部署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我县于2010年3月拟定了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执法具体工作方案,2010年6月底实施方案已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10年底以前我县将在县城区实施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四)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清理。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清理。2010年,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昭政发〔2010〕4号)要求,我县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过初步清理,我县保留了152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3项,调整实施机关的8项,同类事项36项合并为11项,取消的14项。各部门在清理原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压缩行政审批时限,但改革力度不大,还需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对照上级部门行政审批的清理结果再作精简。

(五)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

2010年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如下:警告1210起,罚款45.6万元,行政拘留121起,没收非法财物16起,价值18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41起,查封38起,吊销3起,销毁7起。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严厉打击各种行政违法行为,保证了我县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10年上半年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受理2件,作出撤销决定2件。全县行政应诉3件,其中县直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的1件,2件维持,1件未审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判决,对于不合法或不规范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县已建立了**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制定了相关制度,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强化了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各乡镇、各单位已编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公开了本单位机构职能、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今年还实行了重大决策听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网上,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总之,我县各级行政机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创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逐步规范,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切实履行了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职能,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工作在行政执法第一线的在座各位的努力学习、积极创新、辛勤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要实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十年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还任重而道远。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担负着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的繁重任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变化较大,客观上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须进一步加强学习、丰富自已的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才能为民执好政、掌好权,才能为社会提供高效、公正的服务。希望大家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五点:

第一,要牢记自己的职能职责。行政执法主体,是依法定程序设立并由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政府机关或组织,即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必须合法。大家既要认识到行政执法既是行政执法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职责行为,同时又要时刻提醒自己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能不能行使行政执法权。尤其是我们乡镇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时,首先要想到的是主体资格够不够,乡镇政府有没有法定职权去执法,有没有越权执法。要坚持持证上岗,坚决杜绝一人执法和不亮证执法的违规执法行为。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是从法律层面上来保护大家。同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所持证件的审查、发放、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乱发、滥用证件现象。

第二,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生命线,若行政执法程序不合法、不到位,将直接导致执法无效。合法的程序可以保障公正、提高效率、利于监督,对于规范行政执法、保证结果公平、促进依法行政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要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行政执法程序性制度,不要怕麻烦,不要图简单,要确保程序合法,决不能因为程序的问题导致执法的问题。

第三,要改善行政执法方式。执法方式是衡量执法者执法水平的重要尺度,是一个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综合表现,应当在执法中更加体现人文关怀,尤其是要关怀弱势群体。同时,要切实提供行政执法相关服务,在执法同时加强对管理对象的服务,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执法中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此外,要注意执法仪容、用语。在执法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执法着装的规定,正确使用行政执法标志、装备,做到文明执法、礼仪执法。

第四,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严格依法办事,各执法部门所有行政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决不允许、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要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一手防、一手打,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加强行政执法,其目的在于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也就是要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第五,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了,才能使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依法行政水平才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要自觉接受有关领导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凡是法律允许公开的行政行为,都要实行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地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杜绝“暗箱作业”。县政府法制办要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承担起监督的责任,尤其要强化政府对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机关的作用,综合运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行政执法行为全面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监督,促使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严于律已、洁身自好、自我约束,逐步把依法行成每一个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

三、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目标,严格培训,认真学习

行政执法活动是由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的,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如何,不仅关系到其所在单位的执法水平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而且直接影响到政府机关的形象及行政管理职能的实现。近几年来,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较过去虽然有了明显提高,但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特别是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对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职能的监督已经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行政行为规范化已不是简单的口号,已成为对执法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行政不作为、行政软作为、行政乱作为等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因此,要求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参加培训的每位同志都要珍惜这次机会,认真学习,通过培训,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正确领会,准确把握,熟悉运用,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这次培训时间虽不长,但却是对我们执法队伍素质的一次检验,在学风上、纪律上,我给大家提几点要求:一是要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当前执法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同志们工作在一线,工作都很忙,很少能够像这样集中一段时间,摆脱繁杂的事务工作,静下心来学习。希望培训期间,每位同志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纪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真正做到不虚此行,学有所获,学有所成。二是要加强交流,共同提高。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学习交流的机会,在学习中大力发扬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围绕在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对策,增强相互间的交流,总结归纳出一些好的经验,互相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共同提高。三是要联系实际,开拓创新。我们在学习中,要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使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观察、分析、认识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要注重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并能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开拓思路,全面推动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第8篇:乡镇依法行政总结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纪委、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等23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共机构工作的组织、推进、督查和指导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也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这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依法行政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为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年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讨论并制订了2012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对全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完成标准等进行逐一细致的分解落实。我们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前,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节能网络、健全规章制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网络已覆盖到全市各乡镇(街道)、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形成了统一管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运转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正有序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制度执行能力

为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依据《条例》和《办法》,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办法》、《市公共机构节水、节电、公务用车节油和办公经费节约等管理制度》等;印发《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市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考评工作意见》、《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节能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等。指导、监督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制订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目前,我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节能考核、节能监察、节能采购等制度体系。3月份召开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通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部署全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表彰奖励201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7月11日,在盱眙县召开全市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听取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对下半年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出详细安排。11月14日,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召开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会上,市卫生局介绍近年来卫生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市教育局、体育局、国土局、水利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就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刘天培同志对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完善监督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质量

我市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了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年初下达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制定考评办法,通过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方式,对市级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为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不断强化工作督查力度,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印发通报,6月12日、7月19至20日,先后两次组织对市直92个部门和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给予了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好较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规用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年终考评时予以扣分。在抓好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求各县(区)和科、教、文、卫、体系统,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抓好直属单位、乡镇(街道)、各系统所属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

通过检查考评,今年,我市共有10个部门被评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3,我们将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抓好节能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举办一期培训班,邀请省、市节能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将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节能工作人员依法节能、依法用能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第9篇:乡镇依法行政总结范文

一、继续加强《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纲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的纲领性文件。2013年上半年县法制办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要求。

一是完成了上级政府对我县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任务,荣获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1人获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二是对2006年至2010年五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汇编成册。今年5月,我办对2006年至2010年五年来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分工作概述、领导讲话、重要活动、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法制培训及主要荣誉九个方面将五年来的政府法制工作作进行了梳理并编印成册。

三是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工作。今年5月,做好了市法制办主要领导来县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开展的依法行政调研工作。

四是制定了我县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纲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依据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发了《县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重点部署了:组织学习贯彻《意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和监督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加强财政和土地管理、加强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制度落实等十个方面的工作。

五是制定了2013年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今年县政府以文件形式安排本年度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共安排《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社会保险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4次学法内容,每次半小时,分别由县法制办、县人保局、县公安局、县房管局负责安排授课人员。

六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根据市里2013年度县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县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乡镇和县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别占15、25分值。

二、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

我县不断完善备案制度建设,建立了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在政府发文签上设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审核意见栏,规定规范性文件在签发前必须送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否则文件不能签发,使事前的审查与备案的事后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发挥了法制机构的监督作用。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中,我县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措施,保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凡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是要求审查人员对每一个审查过的文件填写审查意见,落实审查责任;二是规定审查时限,要求每个审查人员自接到备案文件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任务;三是建立审查纠错制度,对经审查违法嫌疑的文件,由初审人员提出自己的意见,经集体讨论,界定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处理方法;四是经法制办领导签署意见后反馈给制定机关。上半年,县政府向市政府、县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县按照省政府《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法制机构对执法过错的追究力度。一是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二是积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的全省2013年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三是是认真组织实施《市行政检查办法》。县行政执法部门凭以下文件之一,实施行政检查:县政府法制办批复的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本部门有关负责人对因举报实施行政检查的批准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行政执法部门部署行政检查的文件。四是在去年换证的基础上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资料数据库的管理,加大对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上半年未发生严重的执法违法行为和违法不作为。

四、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

一直以来,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我们都坚持按照法定程序,严审核、严把关,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行政执法机关权威性,也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案件审理方式,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上半年,我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受理3件,中止1件,终止1件,维持1件。

经过半年的努力,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纲要》的目标、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一是自身业务知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人员的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工作的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五是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些工作虽然开展起来了,但是深度不够,总结提高不够,有些亟需开展的工作尚未开展起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贯彻《纲要》和《意见》。今年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七周年,也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实施的第一年。我县政府将在全面总结七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研究贯彻我县今后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的思路和措施,为建立法治政府奠定基础。

(二)坚持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结合“发展提升年”活动,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调整,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及审查,行政执法证清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依法行政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