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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以及配套设施的逐步实践,监管机构对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以及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纳入外部的审计范围之后,作为高负债经营的村镇银行,内部控制以及合规管理存在巨大的问题,这样将直接的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因此,在现阶段的村镇银行管理中,应当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实施更加有效的内控管理措施,加强合规管理。
一、加强构建内控的梳理以及对标工作机制的完善
所谓的内控的梳理以及对标工作是指,在村镇银行全面收集规范业务类法律法规、监管法规以及行业自律措施或者是良好的行业间的实践活动,对此进行整理分析之后,形成对银行各项业务管理活动中内控的梳理以及对标工作,将各个业务的内部控制管理活动以及内控对标的标准进行对比,从而找到其中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改善,而内控的梳理以及对标的工作机制主要有如下的几方面:
(一)明确内控梳理的对象
在进行村镇银行的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中,应当明确内控梳理的对象范围以及对标的对象,才能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标准准则。同时,明确内控管理的对象时进行内控管理的梳理是极为基础的工作,而建立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主要从企业、业务以及流程这三个层面的内部控制来组成的。而其中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村镇银行在宏观方面对其业务管理活动进行内部控制从而产生基础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活动,同样,这也是企业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极为重要的基础。
而业务方面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村镇银行在具体的业务经营管理中所进行的各种内部控制活动,也是村镇银行进行有效内控管理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例如:零售银行业务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都是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范围。
相应的,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在业务层面的各种内部控制管理是各项活动的细化,通过将业务层面的各种内控活动进行分解,可以分解成一个或者多个的流程层面所进行的内部控制的活动。这是村镇银行进行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同样的,村镇银行应当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对所有的业务进行相关的归纳总结,从以上三个层面对内控进行梳理,从而有效的实践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
(二)加强构建内控对标的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高速发展,银行业务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衍生了许多新的金融产品,为此,外部监管也越来越严格,而如何有效的保证银行的业务符合银行外部的监管要求,如何有效的防范内控合规风险成为银行现阶段极为重要的任务。因此,也要求应当给银行各项业务的内控管理活动树立良好的标准,明确银行应当遵守的规则。而内控对标的标准主要是作为村镇银行进行内控管理的重要标准,同样是衡量银行的内控管理是否符合外部监管要求的标准。
而构建村镇银行的内控管理对标的标准主要工作有:其一是务必要构建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二是务必要建立相关的内控管理对标标准框架,其三是务必要制定相关各项业务活动的内控对标标准。同样的,在进行村镇银行内控管理对标的标准应当定期进行更新,以此来确保监管能够积极有效的转变对村镇银行各项业务的内控要求。
二、完善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的整改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银行管理也面临着极为重要的难关。同时,随着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以及配套设施的逐步实践,监管机构对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以及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样,在现阶段以全面控制风险管理为主的村镇银行,内部控制不仅要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同时也担负着村镇银行合规发展的重担。
在村镇银行的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中存在许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因此为了提升村镇银行的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水平这一目标,本文提出如下策略进行讨论与研究。
(一)明确内控管理问题的发现渠道
银行不同于其他企业,其经营活动具有特殊性,其内部控制管理一直备受监管部门的重视,进行监管检查以及监察的力度都不同于其他行业,因此外部监管也是村镇银行有效的完善以及提升自身的内部控制管理有效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监管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进行内控是不全面的,因此,村镇银行也应当不断的拓展内控管理问题发现的渠道,确保内控信息的全面畅通,从而进行更好的改善。
(二)明确内控以及合规整改工作程序
往往发现内控管理问题的都是来自于不同的渠道,同样,对于来自不同渠道所发现的内控的缺陷以及问题,其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对其来源以及性质进行详细的分析,确定相关的整改方案,同时,应当有效的根据出现的问题的类型以及严重程度来进行整改的先后顺序,从而更好的明确整改工作计划以及步骤,同样的,整改部门在实施整改方案时,应当记录相关的整改进程,对关键信息进行记录,直到整个整改工作结束。
(三)加强整改问责制
在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以及合规管理中,进行整改问责机制能够有效的确保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的整改工作效果,这样是达到整改目的极为重要的方法,而对于发现的各种内控问题,除了要进行整改之外,应当进行相关人员的追责,严惩到底,以此来警戒各位工作人员,从而有效的保障内控工作的有效实施。
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化以及配套措施的完善,促进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与快速的进步,村镇银行也在这一作用下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本文从村镇银行为出发点,结合其内部控制以及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内部控制的对象、内控对标的标准这两个方面进行讨论,提出明确问题发现渠道、工作程序以及加强制度等措施促进村镇银行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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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黎洁.我国投资银行内部控制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首先,按照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5%,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现有小贷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一般没有银行股东。
其次,村镇银行可吸收公众存款,财务杠杆最大可以做到12.5倍,业务相对复杂,对风险管理等能力要求较高。而小贷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只能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并且借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决定了其最大杠杆倍数只能放大到1.5倍,财务杠杆有限。
最后,村镇银行要接受人行和银监会的监管,在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关联交易等方面需满足严格的监管要求。而小贷公司是由各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缺乏相对统一、规范的监管标准。
对小贷公司及其股东而言,非常希望尽快转制为村镇银行。转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拥有银行牌照,就可以吸收公众存款,扩大低成本资金来源,降低总体负债成本;更为重要的是,可以放大财务杠杆,借助高杠杆做大资产规模,提高股本回报水平;从长期来看,还可以进一步重组上市,实现股本增值。
但从监管角度看,小贷公司简单变身村镇银行,从“管自己的钱”变成“管别人的钱”,新出现的关键问题是如何保护公众存款人的利益,如何控制风险。
这主要面临两类风险:其一,关联交易风险。小贷公司主要利用自有资金放贷,关联交易风险相对较小,并且正好利用关联方的软信息解决中小企业授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一旦吸收公众存款,更多的“别人的钱”就有可能流入股东熟悉的企业、股东所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甚至股东直接控制的关联方企业等,潜在的关联交易很可能损害公众存款人利益。其二,管理能力不足导致的经营风险。通过吸收公众存款,财务杠杆、资产规模、客户规模都会很快上升,但相应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的提升需要较长时间积累,简单转制会面临较大的风险隐患。
在一般的思路下决策显然面临两难。如果严格执行村镇银行的现行管理规定(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较好控制风险,但民营小贷公司不愿意转制;如果突破规定简单转制,如何控制随之而来的潜在风险,显然又是一个问题。
问题的解决需要创新思路。解决的原则是要既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发挥其优势,又确保能够较好地控制系统风险,减少负外部效应。
为此,不妨进一步丰富村镇银行类型,现有银行系村镇银行为全牌照村镇银行,另新设公司系村镇银行,为有限牌照村镇银行,并明确更多的要求和限制。
在负债方面,适度控制杠杆倍数,比如限制有限牌照村镇银行杠杆不能超过5倍-8倍,不能吸收散户存款,只能吸收合格机构的存款。所谓合格机构,即指那些对风险认知水平较高、风险控制能力较强、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对单笔存款设定最低金额,比如不能低于500万元。在资产方面,继续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对贷款客户集中度进行严格限制。在控制关联方交易、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探索并实施更为严格的措施,股本金不能做质押,避免质押权人的潜在干预。在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指标方面按照全牌照村镇银行的标准进行监管。
此外,要打通公司系村镇银行进一步升级为全牌照村镇银行的通道,有限牌照的村镇银行在达到一定标准和一定年限(如3年-5年)的情况下可申请升格为全牌照,反之,全牌照村镇银行在不达标的情况下,也需降级整改。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的性质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是由发起行在内部设立的相对独立运行的机构,目的是为了专门管理其发起设立的多家村镇银行。虽然可以独立挂牌,不限地域,但究其根本,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主体关系归属于发起行。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是代表出资人(发起行)对所投资村镇银行进行集约化、集权式管理的,因此它必须具备资本经营的权力,是“投资资本运营中心”,而它管理的各村镇银行则是“利润中心”。管理总部本身不经营银行业务,主要是通过对各“利润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来为出资人间接创造价值。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地域选择及定位
根据《通知》规定,村镇银行管理总部设置的地域选择可以有以下四种模式:一是设在发起村镇银行较多的地区,便于就近集中管理;二是设在发起行总行所在地,可以充分利用发起行的技术、人力资源、资金、地缘等优势;三是可以设在上海、北京等发达城市,有利于人才招聘、IT后台建设与管理、信息畅通、树立市场声誉等;四是“地区总部+管理总部”模式,可以实现因地制宜和规模化经营,在发起的村镇银行数量较多时可以采用。
针对村镇银行对口设立管理总部,方便了发起行对所设村镇银行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可以通过批量发起设立并专业化运营村镇银行,降低管理费用和投资风险,提高管理效率和规模效应。对村镇银行而言,由于有了专门的管理部门,可获得更好的业务支持和发起行专业化的服务。同时,对村镇银行这类微小银行来说,人这个管理因素尤为重要,管理总部的存在,为处于弱势的村镇银行员工发展打开了职业成长通道,便于人员的统筹管理,有助于建立统一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归属感和责任心。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职能
根据《通知》精神,村镇银行管理总部主要职能是管理和后台服务。10家以上村镇银行的发起行,面对每家村镇银行的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战略、风险管理、IT系统、产品研发推广、市场声誉等问题,既有同质化管理需求又有特色化经营差异。因此,管理总部从节约管理成本、提高效率角度出发,将要在公司治理架构搭建、人力资源统筹、业务规范与指导、合规与风险管理、审计稽核、IT集成等方面进行集约化管理才能体现效率与成本优势。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机构设置
按照以上讨论的管理总部的职能出发,村镇银行管理总部可以考虑如下设置方案:
村镇银行管理总部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从法律关系上说,母公司与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都有法人财产权的独立运作权力。从村镇银行集团管理总部拥有下属子公司的股权比例来看,分为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集团对不同产权关系与结构的子公司拥有不同程度的控制权,由此也决定了这种控制权的实现方式。具体来说,管理总部对参股子公司采用集权体制,对其战略、经营、财务运作直接“指手划脚”是不符合《公司法》的。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照例也应该通过子公司的董事会来进行。也就是说,无论控股和非控股股东只能通过其委派的董事来实现其决策和控制意图。集团总部只有对全资子公司才能直接实现其对战略、决策、财务的监管。但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发起行作为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最低比例为20%,其他股东不得高于10%,且董事长均有发起行委派),具有风险兜底行的用意,也具有实际控制人的管理意图。因此,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如何有效实现子公司的分权独立经营与管理总部的集权管理成为现实经营中的两难抉择。
就长远发展目标而言,村镇银行管理总部可以通过集约化、相对集权化地管理,在确保稳健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求实现村镇银行集团利益最大化,一方面保证其代表的投资人(发起行)利益,另一方面通过这种管理,也可实现各村镇银行法人独立个体发展的最优路径,实现每个投资人的利益最大化。
但就现实经营而言,村镇银行管理总部相对“集权”管理与独立法人的利益之间必然存在不平衡之处。因此,在管理总部的体制、机制设置方面应充分考虑各子公司董事会的地位和作用。
【关键词】村镇银行;湖南省;调研报告
1.前言
自2007年1月12日银监会印发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以来,全国范围内已设立几百家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设立,是深化中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它在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村镇银行在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村镇银行的发展是关系我省新农村建设乃至“三农”长远发展的关键。但是村镇银行作为新的金融机构,它的发展势必会遇到很多困难,除了直接面对来自以农信社为主的农村机构的竞争,更多地要面临农村信贷的小额化,分散化所带来的高风险,高成本。湖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状况到底如何?他们是否有效、便捷地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课题组成员运用抽样调查法结合典型调查方法对我省村镇银行的开设和发展进行调查研究。
2.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08年3月16日湖南省第一家村镇银行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截止到2013年3月22日,湖南省现有村镇银行29家。
2.1 湖南村镇银行发起设立基本情况
在设立开业的29家村镇银行中,2008年批复开业3家,2009年批复开业2家,2010年批复开业4家,2011年批复业5家,2012年批复,15家,其中大部分是2011年2012年设立开业的(详细情况见表1)。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平均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根据我国村镇银行总行的分布情况,按照省级行政区的平均数来看,中部地区9省的平均数最高(约34家/省),湖南省的村镇银行发展在全国省份中居中下游水平。
从表1可看出,从2008年在第一家村镇银行正式对外挂牌营业到2011年,四年时间平均每年开业的村镇银行不到4家。2012年,湖南省村镇银行实现了一次量的飞跃,开业的村镇银行15家,占到了总数的51.7%。湖南省13个地市,1个自治州除怀化外其他地市自治州都已设立村镇银行,郴州和衡阳分别以5家和4家位居前两位。
湖南村镇银行发起行的性质和产权结构各不相同,有中资银行也有外资银行,有政策银行也有商业银行。如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是湖南首家由股份制商业银行(光大银行)发起的;平江汇丰村镇银行是湖南省第一家由外资银行(汇丰银行)发起的;汨罗国开村镇银行是由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发起的。湖南省村镇银行的设立具有明显的批量化设立的特点,这些主导行以沪籍银行为主。在湖南省的29家村镇银行中,上海农商银行发起设立的12家村镇银行分别布局在宁乡县、醴陵市、双峰县、涟源市、长沙县、永兴县、衡阳县、桂阳县、澧县、临澧县、慈利县和石门县,每家资本金为5000万元,由上海农商银行控股51%,其他由法人和自然人参股。湖南是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最多的省份。除了上海农商银行之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湖南省先后发起设立了4家村镇银行。2009年,在湖南资兴发起设立了资兴浦发村镇银行;2012年09月,浦发银行在湖南批量设立茶陵、衡南、沅江和临武浦发村镇银行,4家湘籍浦发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共2亿元人民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出资占比为51%。
2.2 湖南村镇银行规模结构状况
从注册资本来看,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161000万元,平均注册资本额人民币5551.72万元,注册资本最低的为1000万元(1家),最高的为2亿元(1家),其次是1亿元(1家),其余的26家均为5000万元,注册资本规模在全国范围内居于中等水平。除资料不详的1家村镇银行之外,其他的村镇银行都是发起行绝对控股(至少占股为51%),其中汇丰银行投资的湖南平江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哈尔滨银行投资的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耒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发起行100%控股(具体见表2)。
从业务经营范围来看,湖南村镇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基本涵盖了银行类金融机构业务。
较为充足的注册资本有助于村镇银行扩大单笔业务的规模,有利于加快经营发展,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有助于村镇银行保持较高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村镇银行与农村区域的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相竞争。由于湖南村镇银行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先试点、后推进”的原则,直面解决农户资金问题,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真正意义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3.湖南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课题组通过网络调查,及对JX村镇银行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湖南省辖内村镇银行设立时间较短,绝大多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只有一个营业网点,服务范围有限,无法覆盖整个辖内区域的全部农户与中小企业,支农效果未完全显现,也一定程度限制了各类银行业务的拓展。湖南村镇银行发展面临以下问题:
3.1 宏观方面,政策瓶颈限制了业务发展
目前,湖南的村镇银行成立已有7年之久,发展现状良好,但增速缓慢,2012年湖南进入“批量扩张期”,且盈利能力较差,究其原因,国家对村镇银行的扶持政策不明确,尤其在税收减免、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始终不明朗。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高新农产业和龙头企业仍然比较少,因此虽然湖南现在已经成立了29家村镇银行,但是如果没有政府扶持,仅仅凭个人之力要获得高效益项目的支持难度很大。
3.2 微观方面,筹集资金困难
课题组成员调查湖南省JX村镇银行发现,该银行设立于农村贫困地区,虽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该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二是JX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的时间较短,社会各界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相比,社会各界对其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有的甚至将其误视为“草根银行”。三是原桃江县“农村两会一部和一社(城市信用社)”被撤销的影响至今仍未消除,村镇银行树立品牌形象起步艰难,自身吸收存款难度较大。四是JX村镇银行作为法人机构,却只有一个营业网点,加之如上所述的现代化支付手段匮乏,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吸引力。
湖南村镇银行还面临支付结算网络不畅、银行卡业务缺失、存款结构失调和信贷支农创新压力较大等困难。
4.对策与建议
4.1 国家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效应和调节作用。充分考虑到村镇银行发展期的实际困难,建议对村镇银行实行“全免‘三农’贷款营业税和所得税免征”的优惠政策,以缓解“三农”信贷高风险、高成本矛盾,更好地激励村镇银行面向“三农”、服务“三农”。二是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建议地方政府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规模的资金,成立农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补偿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时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贷款损失,由财政提供资金给予涉农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补偿,并对农贷利息予以一定财政补贴。三是建立和完善政策农业保险制度。特别要开办多种形式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重点是健全农村房屋、畜禽等财产保险和农作物灾害保险体系。尝试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涉农企业、农户按一定比例分担保费和理赔费用,并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既可补偿农民因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调动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又可补偿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部门发放农业贷款无法收回而形成的贷款损失,消除其后顾之忧。四是积极发展面向涉农中小企业和农户的抵押融资担保体系,缓解涉农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三农担保机构,建立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作担保组织,并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适度分散村镇银行信贷风险。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将农村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及农业机器设备、农用车、农产品和农产品交易合同等动产引入农村信贷实践。
4.2 努力拓展资金来源
一是根据再贷款管理的有关实施细则,村镇银行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以解决其自筹资金困难与支农信贷需求旺盛的矛盾。二是建议地方政府借鉴外地经验,将财政国库资金、政策性补贴、涉农资金、社保基金等统一归口村镇银行办理业务,迅速壮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势力。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引导社会公众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四是在继续争取股东、当地政府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各项存款的营销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重点在个人存款营销上下功夫,破解负债业务结构不合理、增速慢的问题。五是增设村镇银行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六是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资金的流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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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站http://.cn/roll/20101203/01549047834.shtml.
项目来源:本文是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度立项项目题《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C0215)。
作者简介: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有效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村镇银行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地制约了其健康发展。本文分析了村镇银行的现状,比较了与其他金融组织的异同,探讨了村镇银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了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村镇银行;发展状况;问题;建议
一、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村镇银行即为当地“三农”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2006年,中国银监会提出了有关放松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意见,以此来解决目前农村区域内存在金融抑制问题,如:村镇银行分支机构较少、资金短缺、服务不规范、竞争力弱等问题。在农村地区成立金融机构要求较低,使得银行金融机构得以多元化。在这些基础条件之下村镇银行才得以成立。2007年初,银监会关于《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让制度更加标准完善,对设股东资格、公司治理以及检查监督办法都进行规范。所以说,我国的村镇银行产生于新的制度下并参照其他国家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的。我国村镇银行自2007年成立以来,总体发展趋势还是较好,政府也为这个新的金融机构相关法律规定,在资本金以及业务范围管理做出规范。国家其他金融机构也很重视村镇银行,赋予了其更多自由发展机会。在成立初期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并不高,增长速度也比较慢,在2009年底也只成立了148家,增长速度相比于2008年减慢。为了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投资,银监会探索出了新的管理模式,并取得了成效。在这之后村镇银行就在全国各地加速成立。村镇银行数量持续增长,但在2012年以后增长率有所下降,“三农”的贷款余额也在一直增加,在2013年增长率较大,2014年有所回落,但整体依旧在增加,其中农户贷款在2014年将贷款限额从五万元以下提升到了五到十万元,大大满足了农户贷款需求。
二、村镇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形式的比较
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供给组织结构较为完善,种类也很繁多。但是具体服务与村镇银行也有着一些不同,如:设立原则、基本性质、产权结构、服务对象等方面。同时,都作为农村金融机构他们存在着扶持和促进作用。
1.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是同商业银行一致是以盈利安全作为经营准则,只是具有一定的区域性质的小型商业银行,依据商业角度营业。它与商业银行的区别在于:(1)设立要求: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较低,县(市)级、乡(镇)级分别要求下限为人民币300万元和100万元,而商业银行则要求下限是10亿元。(2)市场定位:村镇银行不会影响商业银行在城市的金融市场,将定位于经济落后的农村市场,主要服务对象为“三农”,补充了农村金融业空白。村镇银行与当今市场上规模庞大、资金雄厚、服务个性化、创新能力强的各类商业银行有着明显差异。无论是五大行还是各类商业银行都是它所不能抗衡得势力。(3)服务对象:村镇银行就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经营,农民群众以及农村中小企业是它的主要客户群体,而国有商业银行则将自己农村支行网点逐步撤离,服务对象也在城市居民以及公司企业的身上。村镇银行小,就可以保证处理信息提供服务方面更为灵活快速,比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机会更大。
2.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一直都是农村地区的金融大佬。它是具有政策性和合作性,业务服务范围固定在农村,但却没有真正的起到扶持“三农”的作用。(1)产权结构:农村信用社主要是为入股的股东社员提供融资,是合作制的金融机构,实行民主管理,导致产权结构分散,不关注盈利状况,经营决策难实行。而作为股份制的村镇银行,产权结构明确,经营状况受关注,管理人员决策性强。(2)内部控制:农村信用社是以民主管理为原则,权责不明确、责任难追究、管理不成体系、员工执行不严格等导致影响金融秩序。村镇银行是按照全新严格的制度成立的,权责明确、管理制度化、严格执行并追究责任,管理层权利约束。
3.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在企业法人、自然人等投资成立,在一定区域内发放小额贷款,属于非正规金融机构。它与村镇银行的主要区别有:(1)基本性质:小额贷款公司的本质为企业法人,法人财产为公司所有,若有民事责任需动用法人财产全部财产,不可以向公众吸收储蓄,只可以用自有的财产对外放贷款。他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此。(2)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具有小额分散性,这与村镇银行相同不过两者的但资金来源有所区别: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是以股东资本金和少许银行借款为主。村镇银行主要以吸收存款、同业拆借这些办法作为提供放贷得资金。同时村镇银行也可从业务服务中得到手续费。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一致是以“三性”作为经营目标,但注册资本较低,定位于低端小额分散的农村市场,受政府干预程度小,股份制、产权结构清晰,便于管理层决策。相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推行“有存有贷”更加系统化、信息也较为透明。
三、我国村镇银行遇到的制约因素和挑战
我国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自身实际发展中产会生许多不可避免的制约,例如:如何加快发展自身与服务“三农”的矛盾问题、社会公信力缺失的问题、农村金融环境落后,盈利率低,开展工作困难、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资金利用不恰当这些诸多因素,不同程度的阻碍着村镇银行。
1.目前我国村镇银行运行中存在的制约因素(1)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撑。就现在出台的关于村镇银行管理办法中,只有银监会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也仅仅是在设立机构、股权、经营、治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规定。而对于村镇银行在平时的经营管理中没有任何规定,在业务方面更需要健全细致的规定。(2)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差。首先是资本单薄问题。由于注册资本门槛不高,以至于村镇银行自身资金较少、抗风险能力降低。其次是融资很困难且融资的成本较高,没有支农再贷款的申请资格。其次是内控制度弱。现在我国村镇银行风险控制机制并不健全,所以村镇银行的风险控制缺乏保障,很容易出现信用、操作风险这两个大难题的控制问题,风险程度很高。(3)业务开展难。首先是人员招聘难。工作地点多为贫困的农村地区、人员工资普遍较低,使得大量的员工基础知识薄弱、专业技能较低、综合素质不高,在业务上会出现一些问题。村镇银行的贷款户数一般较多而且具有分散化、银行的信贷人员有缺少,导致贷款管理工作很难进行。其次是结算业务开展难。农村的信息化建设能力弱,结算受制约,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影响较大。最后是村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竞争能力处于劣势。成立时间短、规模小、知名度低等都影响其的竞争力。(4)赢利周期长。首先是我国村镇银行一般位于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产生不了高的效益、利润很小。其次是客户是需要大量贷款的农民,并且他们所经营的项目盈利小、风险大。最后是农民居住地分散且较为偏僻,使得村镇银行成本较高,经济效益减少。这些高风险、低利润的因素都是导致村镇银行盈利周期长的原因。
2.我国村镇银行面临的挑战(1)保证可持续发展和服务“三农”的同时满足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和中小型农村企业,所以一定要保证“三农”问题的解决,这就是在承担了一些政策方面的职能。在向农民贷款的过程中要承担抵押风险和生产风险,同时向农业贷款还存在利润微薄、承担风险能力弱、投资回报周期长这些弊端。以至于金融机构都不愿意与农民合作。所以怎样做到不仅能保证可持续的发展性,又能服务“三农”,同时可以收回农业信贷,就变成了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挑战。(2)解决存款数量少与贷款需求大的问题作为新成立不久的村镇银行在当地知名度普遍较低,社会公信力也不足。村镇银行的个体数量少且小、资金力量薄弱,广大农民群众对它还很陌生,由于规模较小经常被认为是私人银行,不能在农民群众心里建立信誉,所以大家还是在其他各大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在村镇银行办理会有不安定的感觉,担心风险。但是农村的贷款业务需求是很大的,可是注册资本本身就低的村镇银行,自有资金十分有限,远远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三农”贷款需求。(3)面临金融服务创新意识不足的问题首先是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人员,在工作为贫困的农村地区、人员工资又普遍较低,使得大量的员工基础知识薄弱、不具备创新意识,直接影响村镇银行的服务创新能力。其次是农村的信息化建设能力弱,不论是产品还是业务形式都比较单一,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官大农民群众的需求,会使得客户转向其他金融机构办理业务。(4)解决专业的金融人才短缺的问题在村镇银行中还有一个较大的制约因素就是缺乏专业的金融人才,但是向这种新成立的村镇银行又需要这样经验丰富、专业技术强、创新能力高的人才。但是农村地区所面临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交通、资源、娱乐等这些生活基本需求的落后,都是导致高素质的金融人才不愿意在农村发展,而选择工作地在各方面的充足优质的城市地区。这就是一直以来村镇银行金融人才缺乏的最根本原因。在成立村镇银行最初就是为了服务于“三农”,以解决农村地区贷款困难的大难题。可是,大多数村镇银行并不是将服务“三农”作为工作重心,虽然它对于向农民提供资金的程序相对其他金融机构要更简单,但还不能被广泛认同,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撑、利润空间较小、资金实力弱、高技术高能力人才短缺都是村镇银行面临的挑战与制约。
四、推进我国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村镇银行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并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1.政策支持方面的建议在政策设计过程中,新时期强化金融支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组建发展村镇银行,并使村镇银行发展越来越好。政府可以出台有利政策鼓励村镇银行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使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自身生存能力有所提升,更好的防控金融风险。他的发展需要政府进一步引导、鼓励和帮助。提出一些有利得规章制度为村镇银行更好发展做基础,而且在需要时要进行一定政策支持,使村镇银行能更好发展。一是将村镇银行和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平等对待,把村镇银行规定的标准放松,使它也能得到农村金融机构该享有的帮助,支农的第二次贷款申请资格也可以授予它,使它的资金余额有所增加。二是放宽对利率的管制,依据所在区域经济状况,能够自己制定贷款的利率。三是减免税,对于新成立的村镇银行,政府方面要帮助其发展。四是为保证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完善农村保险也是必不可少的。五是建立服务农村的鼓励政策,它也要扩张营业网点,扩展业务以及金融产品种类。表彰它对于扶农做出帮助,统一对扶农的政策和效益性,随之对于村镇银行的经营热情也会有所增加。六是对于它目前存在的融资成本较高、渠道不通畅,同业拆借也是一种好方法。七是提倡政府如果在可以帮助的情况下,要在财力和物力上多提供村镇银行帮助。
2.村镇银行自身发展的建议(1)金融产品种类创新,扩大服务力度。第一点是丰富贷款产品。在针对“三农”金融产品的需求要不段的探索研究,要准确的定位重点客户群,定做适合客户的特色产品。针对农村客户所设计的金融产品要加大推行。第二点是经营方式的改变。村镇银行要大力的发展第三方的投入,如地政府部门、担保中介机构,要有效降低特色产品的风险。第三点是做好金融服务.村镇银行要完善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做到资金周转快,结算功能安全,支付条件便利这几个方面。第四点是扩大金融服务产品的种类,满足农村地区金融的多种需求。(2)提高村镇银行管理模式,要把经营的风险降到最低。一是加大对内控机制的力度。创建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决策的效率为基础,建成科学的决策体系。二是适合管理村镇银行激励制度。三是加大对农民的信贷政策宣传,要对信贷工作“玻璃化”。(3)对贷款缺口问题,要大力发展资金的多样化的方式。以最低的成本获取资金,就要和当地的金融部门合作,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等。二是充足用运农发行的优量资源,取的资金投入,以此来加大贷款业务。四是加大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坚持地走农村市场道路,指引农民将小额无用资金存入村镇银行。(4)实现风险强管控。首先在信用风险方面,不允许村镇银行向外进行担保,简单的产业要进行放贷比例固定,其次是在流动性方面,在和控股公司合作时,管理它的流动性风险,以保证对于村镇银行流动资金帮助和扶持。最后是操作风险方面,对村镇银行内部体系进行严把控,操作决不允许出现问题,坚决杜绝意外法人发生。(5)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各种可以监督管理它的机构要给村镇银行一个平等的发展平台,促进它与其他金融机构和谐发展。村镇银行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逐渐放开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可促进产业结构改善,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建立适合本地的监管体系,防范道德风险。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开辟筹集资金渠道使竞争环境更为公平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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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我国成立第一家村镇银行以来,截止2015年一季度,银监会已批准设立1251家村镇银行,开业村镇银行累计达到1171家。从全国范围统计,村镇银行的总存款达5700亿,总贷款达5142亿,资产总额达7956亿。虽然在较短的时间迅速发展,但相对于其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处于边探索、边经营、边发展的阶段。
村镇银行正处于初创期向成长期快速迈进的阶段,如果不及时制定战略规划、加快顶层设计、解决经营发展中诸如机构设置、市场拓展、人才引进、软硬件配套等方面问题,其发展的不平衡性会进一步加剧,地区性经营亏损最终会阻碍村镇银行的支农支小力度、整体盈利水平,危及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村镇银行管理体制
(一)村镇银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直接管理模式边界模糊。目前,我国村镇银行大多采取直接管理模式,例如在发起行总行设立村镇银行部来直接管理村镇银行:但是部分银行,如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不仅在其总行设立村镇银行管理部,还在其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所在省份设立村镇银行驻外管理部。于是便出现发起行总行村镇银行管理部、驻外村镇银行管理部与村镇银行三个主体之间权责不清晰,总行村镇银行管理部和驻外村镇银行管理部之间管理边界如何有效划分,村镇银行应该拥有哪些自主权,缺乏清晰的界定。同时,在设有驻外管理部的省份,驻外管理部人员较少,管理手段以窗口指导为主,主要负责人实职高配,让发起行总行村镇银行部的统一管理受到影响。此外,总部管理与派出机构的双重管理、多头监管影响了村镇银行的自主性与灵活性。
2.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村镇银行应当设立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长由大股东发起行派驻,发起行大股东地位稳固,但很多村镇银行没有设监事会,导致村镇银行控制权高度集中,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不完善,未能定期召开三会,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都不健全。同时,村镇银行行长多为职业经理人,并没有担任董事职务,缺乏对银行经营发展的决策权。村镇银行大都设置了风险管理部,但风险管理部既负责贷款审查,又负责后台风控,不利于相互监督,容易导致对贷款的事中和事后监督不充分,不能做到风险防范覆盖业务办理的全部过程。
3.风险控制与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在我国,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具体管理办法都还没有成文,多数情况下是进行窗口指导,要求村镇银行自行完善。发起行对于村镇银行的工作指导缺乏相关文件和规定,不利于村镇银行管理层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决策,也不利于发起行对于村镇银行的合理化与规范化的管理。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面对农村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大部分农民的信用意识淡薄的情况,村镇银行很难有效识别在征信系统中无信用记录的农民散户和农村小企业。
4.发起行持股比例过高。发起行持股比例过高是导致发起行对其下设的村镇银行过度管理的重要原因。作为实际控制人,发起行主导经营活动,在制定经营战略、利润分配等重大政策时起决定作用。村镇银行的灵活性、高效性受到制约,不仅导致其他股东参与管理的积极性降低,还制约当地民营资本的引进。此外,发起行对于村镇银行的投资会影响发起行自身的资本管理。
(二)完善村镇银行管理体制的建议
1.成立村镇银行管理委员会,制定《村镇银行管理办法》。发起行有必要成立村镇银行管理委员会,作为负责管理村镇银行工作的专门机构,其工作职责是:拟订村镇银行总体规划;按照授权,对村镇银行筹建和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对超过其职责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提交发起行决策机构讨论商定。同时,制定《村镇银行管理办法》,明确各管理单位的权责关系,使发起行对于村镇银行的管理工作有据可查,有规可依。
2.完善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和决策机制。为进一步强化行长参与决策的权力,并协助董事会更好地根据村镇银行的经营情况来制定村镇银行未来的发展战略,可以任命行长为董事,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发挥董事会制定村镇银行经营战略的作用。除定期召开董事会外,董事长可召集并主持办公会,由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副行长、行长助理参加,甚至可以扩大到部门负责人。重大事项由董事长办公会决定,日常工作则由行长办公会决定。
3.设立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根据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若主发起行所设立的村镇银行达到三十家以上,主发起行可尝试设立控股公司来对其所设村镇银行进行统一管理。发起行设立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整合平台资源来统一管理村镇银行,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一)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
1.制度与政策阻碍金融产品创新,缺乏支农支小惠农产品。从制度层面上看,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实际上很难操作,很多规章制度性的文件没有结合地区实际落实下来。例如:三权(林权、房利土地、水利滩涂)抵押很难落实,很多县市林权没有专门机构,因此没有办法评估,林业局也只承担登记义务。涉及到自然灾害的情况也无保险配套,因此贷款风险极高。农村房屋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也很难办。其次,政策歧视严峻。
2.业务模式单一,持续发展能力受质疑。从业务开展上看,依照现有管理办法,村镇银行贷款业务最大户贷款不能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并且村镇银行按规定不允许介人房地产贷款。目前村镇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为存贷差,其业务品种、功能单一。村镇银行的客户主要集中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客户群薄弱,信贷产品同质化严重,经营上面临的风险比较高。在这一方面,村镇银行没有农村合作银行做得好。各地农合行具有网点优势、人员优势、历史优势,村镇银行想短期突破,需要在产品和服务模式上做足文章。
3.村镇银行品牌效应低,人才引进困难重重。在村镇银行的快速发展中,品牌效应和社会认知度低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首先,吸储难。居民对于村镇银行的了解少,甚至根本不了解,所以倾向于把存款存放在自己比较认可和信赖的银行。其次,信誉风险。村镇银行在引进地方投资,完善股权结构时,有的股东社会形象好,吸收到村镇银行后大幅提升村镇银行的声誉;相反地,引入社会形象较差的股东,会给村镇银行的信誉和形象带来负效用。
(二)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努力建设村镇银行自己的品牌。村镇银行所在地的居民,一般情况下更了解和信任发起行,而对于村镇银行暂持观望态度。因此,在镇银行的品牌宣传工作中,要凸显出发起行的地位。比如宣传时在附言等介绍部分适当地指出发起行会对村镇银行的风险兜底等信息。但是,借助发起行的品牌只能是在村镇银行发展的初期阶段,它只能作为村镇银行打响自己品牌的一个辅助功能,是不可持续的。村镇银行应当扎根农村,不断下沉,建立全方位覆盖乡镇农村的金融机构、网点和服务站,拓宽惠农金融服务半径。
2.努力开发惠农金融产品。在金融产品的创新上,村镇银行可以积极探索信用担保、联合担保、资产使用权担保等多种形式,根据三农实际情况,扩大贷款覆盖面,增加惠农资金供给。比如,尝试农户之间联保贷款,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评定农户信用级别,以生产队等基本组织为单元,积极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在经营方式上,村镇银行要主动与地方银行类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尤其是社会形象好、客户资源优的机构,如农村互助会、担保中介机构。村镇银行可设立深入农村调研小组,了解村民的金融需求。
2012年5月26日,中国银监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中国银监会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行动,是今年以来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尽管这一《实施意见》体现着渐进式改革逻辑,变化没有期待的那样大,尽管具有明显的表态性质,但毕竟是朝着积极的方向迈出的一步。如果能够认真实施,对于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和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应当具有积极的意义。
《实施意见》的两个亮点在于:(1)明确表态支持民营资本与其他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其中,一是对于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这表明民营资本参股城市商业银行的最高入股比例终于与境外资本参股各类银行的最高比例看齐了。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当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持股比例还可以调整。这就是说,在以后村镇银行中,发起行可以降低其比例,从而使村镇银行有可能变为纯民营的银行。进而使村镇银行成为民营资本的主战场。(2)明确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创造良好环境。《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银行业行政许可规章确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单独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置限制条件或其他附加条件,各级监管机构需要提高透明度,使民营资本能真正享受到与其他主体一样的待遇。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任何法律禁止民营资本不能进入银行业,但确实存在玻璃门。因为民营资本投资银行业,都是按照个案处理的方式进行。这一点比不上外资的待遇,境外资本进入中资银行或外资银行设立子银行或分行却是有章可循的,如外资参股中资银行的股权比例为单户不超过20%,外资总股份不超过25%。对于民营资本参股金融业,曾经也热闹过一阵。就银行业而言,为了化解城商行的不良资产,曾经鼓励民营资本参股甚至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结果后来出现了像德隆系那样的案例,银行成了民营资本的提款机,原来单一银行的风险不仅没有化解,反而传染到不少银行。于是监管部门调整政策,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特别是控股银行业持非常审慎的态度。监管部门的担心是关联交易,将银行作为自己的提款机,从而引发风险。在中国,中国民生银行这样的民营资本控股的银行业绩表现不错,也没有出现太大的风险。相反,原来的国有银行却是危机四伏,最后要纳税人花钱买单。因此,没有事实证明,股权性质与银行风险高度的相关性。虽然不能指望民营资本控股银行后,银行就能更多地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但可以肯定的是民营资本的进入不仅可以改变银行业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而且可以有效地改变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但是,从监管部门的行为来看,让国有资本控股银行业是一种保险而又简单的选择。因为如果是银行产生了风险,国有资本的出资人(政府或国有垄断性企业)有实力采取相应的办法来解决,即使不能解决,监管也难以被问责。
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显然是为了利益而来。有些可能是真正来做金融的,将银行业作为其新兴的盈利增长点,但不可否认有些民营企业就是为了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视为自己的提款机。我们不能因为一些民营资本可能有这样的动机而限制进入,而是通过市场准入环节看它的实力和信誉,更重要的是通过银行业的一系列监管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督,使之不可能发生不合理、不正常的关联交易和其他风险。当然这样一来,监管部门的责任可能更大一些。好在多年来的发展,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得以很大的提升,监管制度基本完善,早些年出现的民营资本控股银行业引发的风险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控制。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落实这些表态。因为银行业毕竟是特许行业,对于申请银行业牌照或成为银行业机构的大股东,是需要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的,而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时,不仅要根据申请人的情况,也要看金融体系的整个布局。因此,监管部门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个自由裁量权如何行使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的监管人员能否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程序,实施市场准入,能否将要求规定得更具体,能否在规定的时间里,给出答复,能否将给出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是否会保持政策的一致性,能否不因某个领导的一句话或态度而在审批时有所松紧,可能比这样的表态更为重要。
论规模,村镇银行比不上城商行;论历史,村镇银行不及农村信用社年代久远,但赶上了农村金融改革的好时光,自2006年底银监会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始,100多家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相继成立并运营。
2007年,多数村镇银行均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独资或者作为控股方发起,其中非银行资本多数为地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介入其中的机会相对较少。今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的政策门槛将有望松动。这意味着村镇银行的发展将再次迎来小高峰。
在银行业中,IT系统已经成为支持业务运转的生产系统。对于村镇银行而言,IT系统不可或缺,但与经济实力雄厚的国有四大银行以及城商行、农商行相比,缺钱少人的村镇银行要降低成本,催促自身的成长,必定要另辟蹊径,打破常规的建设方式,求得IT应用模式的创新。
“小麻雀”成长阵痛
“麻雀虽小,五脏六腑俱全。” 晋中商行银行卡部经理朱春喜向《计算机世界》记者解释到,“村镇银行不是一个小额贷款公司,更不是一个典当行。它是一个‘全牌照’的银行,经过审批以后,它可以做国际业务,也可以做网上银行。”
按照朱春喜的理解,村镇银行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银行,拥有全牌照,有权进行全业务拓展。但在国内,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村镇银行普遍建立在金融结算渠道不通畅的城乡结合地带,只是对城市商业银行业务进行补充,并以传统的存款、贷款为核心业务。
晋中商业银行作为控股方参股了四家村镇银行,分布在吕梁地区、晋中地区。据朱春喜介绍,根据地域的不同,投办资金从近千万元到一亿元不等。
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SaaS事业部总经理邱宏德表示,“在‘体量’上,按《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而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村镇银行的注册金在2000万元到一个亿。”
按照银行IT系统传统搭建的方式,自给自足、自建自用是核心。“建机房、买设备、铺软件、系统上线和培训人员,在大房子里堆很多机器,有很多操作人员,这样的投入非常大。”邱宏德表示,小麻雀的村镇银行会吃不消,一个仅拥有十几名员工的村镇银行,致命问题在于技术人员的短缺,难有足够人手进行维护。
因此,投资大成为村镇银行在成长中的阵痛之一,为了避免大规模的投资,有一些村镇银行采用简化投资形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会发现这种投资的简化可能给业务带来很大的损失。
此外,由于村镇银行多是由商行和农信行发起,而村镇银行本身又是单独的法人,在整个后台数据的管理,包括以后的报表都和商行走的是不同的两条线,发起行不希望旗下的村镇银行和自己共用一个系统。
这是因为,对于村镇银行而言,最大的成本在于时间。“村镇银行在获得牌照后,一定时间内必须开业,如果无法开业,牌照将取消,而建立核心系统是开业能否如期的关键因素。要让村镇银行自建系统,是不现实的。”朱春喜说。
于是村镇银行与发起行走共同的清算渠道,应用同一套IT系统成为村镇银行核心系统建设的普遍方式。而其中涉及到的各方利益,使得这套法子在后期的运行中摩擦越来越大。
开辟第三条路
“SaaS模式的全托管是村镇银行IT建设的最佳路径。”邱宏德在云计算应用高峰论坛接受记者专访时直言道。
据神码融信负责人介绍,它们已在西安开发基地建立数据中心,搭建了所有系统。各家村镇银行可通过远程登录使用该系统,目前已经达到了为一个村镇银行开通一条专线,银行只需部署柜员终端,便可获得所需要的IT系统支持和运行维护服务,从而很快实现挂牌营业。
“云平台软件、硬件俱全,这里有银行开业所需的基本设备。我们搭建了一个很大的框架,提供了很多服务,有综合会员、渠道、银行卡、ATM机、渠道管理等等。而且,这个服务是个全周期服务,不只是搭建起来,开通就可以了,还包括培训、日常的维护、升级。”邱宏德告诉《计算机世界》记者。
云计算平台给村镇银行提供了自建IT系统,依赖发起行IT系统之外的第三条路。
这突破了银行业传统的IT外包方式。大型或者中型的银行是相对的封闭系统,全业务的外包难于放开; 城商行和城商行之间以及和股份制银行在当地的竞争很激烈,其外包都是以BPO(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为主体,比如信用卡,尤其是城商行的信用卡往往不是自建,由于投入太大,而发卡量不超过50万张或者100万张,银行就无法盈利,因此银行会选择外包的方式。
晋中市商业银行也是如此,将银行卡业务外包给神码融信。“银行卡系统的整个部署放于神码融信在西安的数据处理中心,数据中心可提供卡业务的交易、管理、报表对账等等服务。”朱春喜表示,将银行卡系统外包的模式使得银行方根本不考虑三方支付发生的问题,这是城商行最安全的模式,如此一来,银行只需关注如何提升面对持卡人的服务以及服务品种,这样的模式将会是未来中小型区域商业银行选择的趋势。
那么“全托管”的云计算方式也会是村镇银行未来的选择么?事实上,已经有银行开始尝试。河南一家村镇银行将整个业务系统放置于神码融信在西安的云计算平台上,据该银行行长介绍,该银行的建立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在经过前期考察后,他们决定成为“吃螃蟹”的人,选择第三条路,既可以节省时间与资金,也可避免与发起行间的纠葛。如此一来,该银行以“精瘦”体型出现,全身心关注于存、贷款等主营业务。
“核算成本而言,‘全托管’的云计算方式不错。但在以后业务日渐复杂或者金融服务产品越来越多时,将对云计算平台的数据处理能力以及风险控制会有更大的挑战。”朱春喜认为,对于这种模式的应用应该视阶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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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牵手汇付天下账户申购费率仅4折
近日,“汇付天下获准开展网上基金销售支付服务”终于正式启动运营,正如行业人士所预测,国内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华夏基金公司率先牵手汇付天下,于5月31日正式在其网站上推出“第三方支付”服务。并且,广泛猜测的费率也水落石出,使用“天天盈”账户申购基金,费率仅4折。投资者由此有了更多选择,并将大幅降低申购成本。
2012年5月银监会出台支持政策,进一步降低民间入股村镇银行的门槛,但5个月过去,在温州地区,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却非升反降。
农村始终是资本的“高地”,而资本是流动的水,在这里难以存留。如何把资本留在农村,为农村经济服务,这是我们长期以来始终面临的困局。
2006年1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宽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
3个多月后,全国第一批村镇银行应运而生。但直到2008年10月,村镇银行的总数也仅仅达到20多家。
村镇银行实现“井喷”是在2010年和2011年,其中,2010年全国批准设立277家,2011年是454家,总计731家,仅2011年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数量就达到2007年的25倍之多。
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村镇银行已达到799家。2012年5月,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大张旗鼓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
尽管民间资本并不能因此成为村镇银行真正掌控者,但是,10月底,《证券时报》报道,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对入股村镇银行的热情却没有因此而高涨起来,一边是政策的“火焰”,一边是现实的“海水”。不由我们产生疑问,村镇银行未来是光明的吗?他们能为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带来渴望已久的资金,能够帮助农村金融走出低迷吗?重新审视思考村镇银行的过去、当下和未来时候已经到来。
崛起之谜
村镇银行从诞生之初,正是农村金融全面走向衰败之时。2005年开始,国有大型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等纷纷把主战场转移到城市,甚至撤销了一些县和县级市的营业网点,而根植于农村的农信社也纷纷离开根据地,向着城市奋勇进发。留在农村的因为长期以来在经营机制上失序、紊乱和不规范,在很多地区也已经陷入难以自顾的境地。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和农业经济失血极为严重,村镇银行带着惠农和振作农村金融市场的使命进入农村。
村镇银行在最初的几年中,并没有得到最有实力的大型国有银行的青睐。直到今日,在已组建的村镇银行中,全国股份制银行和农商行、城商行才是主力军,大型国有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仅占5.92%。“冰火两重天”局面非常明显,大型国有银行态度冷淡并非无缘无故。村镇银行被推出时,国家把它们的服务对象限定在农户和农村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但为这些经济体服务,必然面临着收入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坏账风险高和抵押品不足等实际困难。克服这样的困难,要付出极大的成本和努力。
大型国有银行的资本金雄厚、社会资源广泛,能够很容易地抢占规模大、风险低的优质项目,而大型国有银行另一个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这些服务要依托于发达的信息网络,对象也一般是大企业、大项目和分布比较集中、同质化程度高、风险相对低的群体。显然在网络资源匮乏、以小微企业和农户为经济主体的农村地区,大型国有银行在这方面的优势很难得到发挥。
与大型国有银行的思路和看法一样,全国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也都是因为这些原因,在村镇银行诞生的最初两年里,对村镇银行也并不看好,远远地避开了这块地域。
但是,2008年国家抛出4万亿投资计划之后,大量货币流入市场,各家银行纷纷投入角逐。大型国有银行不可撼动的江湖地位从此变得更加清晰,中小银行也更加清楚认识到,想从战略上最终与大型国有银行比肩,在短期内是难以实现的。
更何况,进入2010年后,金融危机带来的恶果现实地摆在面前,中小银行在城市发展的空间日益局促。因此,从2010年起,中小银行不得不重新审视农村地区的战略意义,并把目光转向农村,至此村镇银行在这个时期开始“加急”崛起。
2011年4月,银监会限制城商行异地经营,各地城商行在城市地区扩张空间更加狭小,更加推动这个群体加入村镇银行的阵营,并很快成为设立村镇银行最主要的支柱。我们看到,中小银行加入村镇银行阵营的真实推动力来自于市场竞争的推力和来自政府的引导力,但决定性的力量还是在于市场,这正是村镇银行瞬间崛起的根源所在。
成长的烦恼
村镇银行的到来得到银监会和地方政府的热情欢迎。银监会在上浮利率、存款准备金提取和股权结构等方面放松了管制标准,尽量给予它们更宽松的发展环境。地方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鼓励村镇银行的发展。这些做法的目的都是希望他们快速适应乡下的生活环境,度过最初的艰难时刻,并能安下心最终扎根在这里。
不过,即使村镇银行得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援助之手”,但这些援助一般是软性的,各地千差万别,而来自“顶层设计”的硬性支持缺失却很多。
首先是银监会在2007年降低农村金融准入门槛,推出村镇银行这个金融实体,但有专家指出,当时缺乏村镇银行科学发展的论证,推出之时显得过于仓促,准备不足。比如,对村镇银行的资金结算至今没有进入人民银行系统,更没有能力发行银联卡。
其次是政府和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定位并不清晰,这导致群众认为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类似担保公司,随时可能倒闭,对村镇银行产生误解和缺乏信任。
再次是行政推动色彩过于浓厚。从2009年开始,银监会制定了村镇银行发展3年规划,设定各地区的指标,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以行政之力推动村镇银行的发展。一些村镇银行正是在这种被动的推动之下应景而生,在进入农村之前,缺乏科学的经营设计和发展思路,很快即陷入困境,甚至成为政府的一块心病。
最后是,《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但单个和相关联方的民间资本控股比例仍然不得超过10%,主发起行的控股地位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当然,如果我们仅把村镇银行作为一家可以吸存储蓄的小额贷款公司看待,村镇银行依然面临无法摆脱的困境。一个是缺乏网络支持,陷于孤军奋战的境地。另一个是治理结构不规范,内部经营复杂多变。最后关键因素是村镇银行的发起行缺乏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经营理念。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村镇银行要么悄悄把经营领域转移到城市,有些村镇银行直接开在地级市市区内;要么大量地购买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票据,开展票据贴现业务;要么贷款给当地政府,用于市政建设项目;要么与其他银行争夺农村地区的大中型企业,诸如此类。
当然,一些村镇银行也把经营重点放在了对农户和当地中小微企业上,但从目前的经营状况看,这些银行鲜有盈利,即使盈利也与其他银行难以比拟,发展空间受到极大限制。
值得关注的是,在村镇银行组建之初,银监会曾规定,设置村镇银行的地区是指农村地区,是指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
但根据《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统计,2012年国家级贫困县的名单显示,各贫困县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在所有省份中,贫困县最多的是云南,有73个,其次是陕西和贵州,有50个,但是从相应省份的村镇银行网点分布看,云南有25个,贵州有18个,陕西有11个。“现实是,村镇银行的区域布局与贫困县的重叠度太低。其实,这样分布不对等的情形在其他地区也同样可见”。目前,村镇银行并没有扮演扶农、支农的角色,而更像是到农村淘金发财。
路在何方
现在是到了我们重新审视村镇银行未来发展的时候了,是继续在既有的框架下让村镇银行实现自我突围,为农村金融带来生机和活力。还是另辟蹊径,在其他道路上发现为农村金融解困的康庄大道?我们必须做出明确的选择。在我们看来,有效缓解农村地区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要先行改善农村金融的生态环境。
当务之急是要做很多事情,但我们认为,最起码要做好以下三项:一方面,要从大战略上改善农村的经济形态,彻底消灭城乡分割带来的农村经济衰落之势。在改革土地制度、城市化路径等方面,出台为农村经济松绑的系统性经济政策,搞活农村经济是发展农村金融的根基。毕竟,金融的发展要依托于经济的繁荣,特别是经济总量和规模必须达到一定水平,金融才能自然发生,茁壮发展。简单地把金融产业生拉硬拽到农村地区,既不会对农村经济有真正的促进,更可能会毁掉农村金融。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放开金融市场,充分实现利率市场化,关键是放松银行准入的行政管制,鼓励发展民资实际控股的民营的金融机构(不仅仅是指银行业),尽快在高、中端的金融市场形成充分竞争局面,通过市场竞争压力将金融资源挤压到低端的农村金融市场。从而通过市场之手,真正形成为不同层次的实体经济提供与之相匹配的金融产业,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农村金融资源回流城市,更能使在农村地区发展的金融机构俯下身去,真心实意为农村经济提供融资服务。
最后是,政府要加快健全社会征信系统的步伐,为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可靠而持久的信用支持,解决抵押品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