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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非现金资产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固定资产计划、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责权利,严格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购买、验收、保管及领用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划分
(一)固定资产。将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设备、器具、工具,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二)低值易耗品。将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且使用期限1年以内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日用品,归到低值易耗品管理。
二、资产分类
(一)电器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空调、饮水机等。
(二)办公家具:包括文件柜、书柜、衣柜、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
(三)办公用品:包括文件夹、档案盒(袋)、笔、替换笔芯、笔记本、订书机、曲别针、胶带、裁纸刀、剪刀、胶棒、计算器、打印纸、记号笔、纸张、各种凭证账簿、工作牌等。
(四)低值易耗品:计算机及打印机耗材、U盘、移动硬盘、电源排插、垃圾桶、烧水壶、照明灯具、风扇等。
三、资产管理
(一)管理部门及职责
1.总经办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组成,是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负责各项资产及用品采购计划审批、控制领用流程、监督资产使用、核准资产处置。
2.会计是公司各项资产核算及监督负责人。要履行好在公司资产管理中的核算监督职责,保证资产采购计划、申请、采购、验收入库、资产清查、信息更新、领用、派发、处置等环节合法合规,做到账册登记详实,信息更新及时。协同总经办、资产管理员定期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清查,确保账实、账表、账账相符。
3.资产管理员主要负责审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买计划;协同会计组织采购资产及用品验收入库,登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台账;配合会计定期清查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并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向总经办提请资产处置建议;做好资产的日常保管、维护、派发管理工作。
(二)资产管理流程
1.资产购置:运营层根据运营需要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报资产管理员审核、会计复核、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资产验收:资产采购到位后,由总经办、会计、资产管理员共同验收入库,会计根据正式的发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计提折旧、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登记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品种、数量、金额,确认费用支出及低值易耗品摊销;资产管理员做资产入库,登记资产台账(包括固定资产台账、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保管台账)。
3.资产领用:因业务和工作需要配发给员工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因此作业需要带出办公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人填写《资产领用单》,经运营总监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领用或外带,审批后的“资产领用单”交资产管理员保存,依此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外带资产使用完毕,资产使用人应及时将资产交还资产管理员检查完好后,办理资产入库手续,并做信息更新登记。
分配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资产使用人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固定资产。本着“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因个人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等原因,发生固定资产遗失、损坏,应由资产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领用时,由资产管理员登记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保管台账,领用人签字后派发。
4.资产变更:因工作需要调整或变更固定资产使用人时,由运营总监填写《资产变更单》,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审批后的《资产变更单》交资产管理员保存,并及时做信息变更登记。
5.资产处置: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在资产到达报废期限的当年年初,由会计填写《资产处置申请表》,资产管理员复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统一交公司财务按固定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6.资产清查:建立资产定期清查制度,由总经办牵头,会同会计及资产管理员于每年末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每季度末进行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盘点;编制《资产/物品盘点明细表》,详细反映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库存及使用情况,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
本制度自之日起实行。
附件:《资产购置申请单》、《资产领用单》、《资产变更单》、《资产处置申请表》、《资产/物品盘点明细表》
资产购置申请单
申 购 人
申购用途说明:
联系电话
申购部门
申购时间
申 购 物 品 明 细 表
名称
规格
数 量
要求说明
到货日期
资产管理员:
会计审核:
副总经理:
总经理:
资产领用单
年月日
领用人
领用事由
资产信息
资产领用时间
年月日
资产返还时间
年月日
资产管理员意见
签名:年月日
运营总监意见
签名:年月日
公司领导
审批意见
签名:年月日
注:资产使用结束后,请及时到资产管理人员处办理归还手续。
资产变更单
年月日 转移单号:
原使用人
现使用人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资产类别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运营总监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签字:
签字:
原使用人(签字):现使用人(签字):资产管理人员(签字):
资产处置申请表
申请部门:填表时间:
资产编号
资 产
名 称
规 格
采购
时间
账 面 单 价
使用年限
处置
数量
备注
原价
已提折旧
净值
处置
方式及
原因
资产管理员意见:
会计意见:
副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资产/物品盘点表
资产类别: 盘点日期:
序号
清点结果
资产
编号
物品
型号/
品牌
购买
时间
闲置或在用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存放地点
责任部门
备注
有帐无物
有物无帐
随着这些经济实体的不断发展,会计核算范围也不断扩大,在财务管理上的问题也就暴露出来了,其中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多,如何管好用好固定资产,这对地勘单位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二、地勘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制度不健全
由于单位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相关的制度不健全,各部门职责不明确,部门与部门之间对资产的管理缺乏沟通,人员分工不清,出现问题互相推脱责任的现象经常发生。因为对固定资产管理不重视,所以也就没有专职人员去管理固定资产,多数单位都是兼职人员在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于兼职人员事情多,业务不熟,导致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二)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制度不严格
由于单位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形成了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手续不严,资产购置无计划,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各经济实体只要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就可以采购所申请的资产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不去调查是否真的需要,是否符合购买的条件,单位有无可以调剂的固定资产,这就带来了资产盲目购置、重复购置、资金浪费的现象。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不严
内部控制存在问题主要是对固定资产验收过程不严,资产验收人员因为时间、业务不熟等原因,有时不到现场验收,而是看到只要领导已经审批,经办人员填写了报销手续就开验收单了;有时还存在设备的购买、验收为同一个人,没有保管人签字的现象,这些都违背了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四)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不规范
由于历史原因,地勘单位成立了许多经济实体,各地勘单位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有的地勘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的地勘单位对固定资产不提折旧,造成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有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很大,但该资产已经到报废年限、无使用价值,可是固定资产还在财务的账面上,造成了国有资产信息失真。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都有各部门的资产明细账,但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存在着不及时核对总账和明细账的现象,出现了问题不及时沟通、不采取措施,致使会计信息失真。退休、离职人员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离职时资产(如电脑、数码相机等)存放在原来的部门,无任何手续,需要使用的人只要和部门负责人说一下,就可以随时取走了,时间久了,资产在哪儿,没有人清楚,这样不利于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五)对二级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勘单位成立了许多经济实体,把这些经济实体称为二级单位,而这些二级单位只重视经济业务,轻资产管理,并且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也没有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等有大队(或总院)统一管理。但大队的资产管理人员也是兼职的,随着二级单位不断发展,固定资产数量种类不断增多,大队的资产管理人员不论从时间上还是业务水平上都达不到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对二级单位固定资产的情况基本不清楚、管理不到位,容易使资产流失。
三、固定资产管理对策
(一)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障资产安全
固定资产管理是单位管理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所以单位领导要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各管理环节,制定相关制度,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配备专职的资产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业务知识,而且要懂得各固定资产的保养,了解资产的使用、变动情况,加强与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充分利用好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统一编码,并将编码粘贴在固定资产上,实行一物一码,一人一卡,对固定资产按编码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这样财务部门的资产明细账和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明细账就一致了,方便以后的对账工作。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资产管理部门与资产的使用部门签订资产保管责任书,各个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资产保管工作,各使用部门再根据实际情况将资产保管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在年末考核时,将资产保管情况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各部门对固定资产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需报废、更换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分管领导研究批准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要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账,派专人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盘点和不定期抽查,保证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给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
(三)规范固定资产核算
按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区分开,进行各自的会计核算。应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地勘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按照规定确定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增加“累计折旧”科目,发生折旧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加强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关键词: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2
所谓报废资产,其实就是指企业所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仪器仪表、运输设备、传道设备等,因为一旦使用年限到期,或者因为不断进步的技术,使设备必须更新换代,再或者因为自然侵蚀、毁损而不能再发挥使用功能,经过批准待核销的固定资产。而所谓资产,其实也就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对于企业资产来讲,固定资产在其中占有着尤为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它也发挥一定的作用。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固定资产有各种各样的类别,在使用和占有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状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加强,并且同时对其进行维护,使其可以安全运作,这样的话,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会得到较大程度地提升,使其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使企业获得更好地经济效益。
一、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仪器设备使用期已满且不能正常使用的;
2.确因技术落后而无使用价值的;
3.经技术鉴定,确属于质量低劣,技术指标达不到标准的;
4.不符合国家标准,继续使用会产生危害的;
5.因长期频繁使用,精度下降,结果不可靠,达不到教学和科研要求的;
6.确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而无修复价值的。
二、现行企业固定资产报废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新的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固定资产报废应该在折旧以后所得出的净值向“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一次性全部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属于过渡性科目,主要用于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固定资产,需要进行清理、结算其资产净损益和发生清理费用的核算。列支其科目项下的报废固定资产净值,每个会计年度,都必须按核算要求将出售报废资产的净损益转到营业外收支科目,以正确体现企业的经营损益。
值得指出的是,国有企业报废资产其收益值与之抵减经营损益的报废资产净值的比价是十分悬殊的,每个会计年度企业报废固定资产其净值总要抵减一块营业利润,使企业的经营成效和国家所得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大量报废资产若得不到及时变价处理,其净值都要抵减年度内的一定损益。因各种原因所致,国有企业每年都有不同数量的固定资产经批准报废,石化系统每年报废固定资产原值均在几千万元,个别年份在亿元以上。部分固定资产因淘汰报废,说明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上有了一定的投入和发展,但不可否认也反映出资产重置、闲置、浪费的问题。另外,在鉴定固定资产报废上还有不够慎重的现象。确定固定资产报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如果单凭固定资产的到期年限、陈旧状况和所需配件的限制,就轻易划定为报废是不足取的。
大量的固定资产报废以后,它的价值在账目上也一次性有所减少,但是作为实物形态的资产却没有得到集中管理,而闲置在各个作业现场和生产车间,给不正常的设备调出、转让和变价处理提供了条件。由于报废后的固定资产不在账,使之流失无从查找,这就使企业的报废资产出现了形式上有人管,实际上没有人管的松散现象,由此带来不容忽视、不应发生的以下问题:
1.企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管理不够完善
第一,因为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很多企业针对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并没有设置,造成相关固定资产的购买、入库、领用、报废等程序无法很好地实施内部控制,一部分固定资产被企业上下级或者同级之间随意调入、转出,但是所需要的划转手续又不是很全面,再加之财务处理不够及时,使产权不明确,账目不清晰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造成企业的财务管理受到严重的影响。第二,针对那些长期不能使用并且已经核销的固定资产,在领导没有进行审核批准的时候,就对报废固定资产的零部件进行拆毁和使用,造成整套设备不能保全,不仅使其剩余功能不能继续发挥,而且资产评估和转让出售也不是很容易。固定资产报废以后,回收和管理在资产使用单位缺少专人具体负责,报废的设备通常都不能正常进行处置,或者闲置的设备也就任其自身损坏,使企业资产严重流失。
2.企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监管不严
固定资产报废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只要是使用期到期并且已经不能发挥作用,因为出自各种原因,使固定资产损坏无法继续修理维护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办理报废手续。实际上,很多被报废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还是很大的,但是一旦经管科室将报废申请提出以后,通常都会获得批准。而申请报废资产的科室之所以申请报废是因为想将性能更佳,功能更强的设备购置进来;也有的设备还没有到有效使用年限,但是因为不能很好地保管和使用或者认为原因而提前申请报废等。对于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又有相当一部分没有严格按“报废不留用,留用不报废”的原则进行及时处置,尽管一直作为账外实物资产在管理,但易于造成资源的浪费、贬值或流失。
关键词:公司;固定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公司对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权利,各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只有经营使用权和管理权,没有处置权。
一、公司新增固定资产业务办理流程
1.新增资产设备购置申请:由所需购买设备分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分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将申请提交总部计划处报批,填写“投资(非安装设备)结算确认审批表”,填写新增资产明细表。
2.新增资产录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AMIS7.0:固定资产资产增加资产卡片资产种类、资产类型、资产编码(类中选择)、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单位、计量单位、资产用途、增加原因、原值、净值、累计折旧、车牌(井)号、复合数量、资金渠道、经济用途、制造厂家、出厂编号、折旧日期、投产日期、使用情况、负责人、安装地点录入完毕保存。
二、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
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提足折旧并退出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正常报废处理。
1.资产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逐级上报到公司财务处,财务处审核后交相关专业处室;相关专业处室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审查鉴定并签署意见,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公司财务处将报废固定资产审批结果通知各单位,由各单位进行账务处理。
2.各单位上报处置申请及资产明细,公司财务处组织相关专业处室审查,现场勘察,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定价;财务处将申请处置情况报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确认委员会审批同意,并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按公司处置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资产变动及不良资产处置
(一)资产变动业务
1.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当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的变动处理。
2.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通过中油财务管理AMIS7.0系统 “资产管理”下的固定资产-数据查改-资产台账- 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变更,修改完毕后保存。
3.如果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固定资产调拨,应由调出单位填写“资产调拨单”,首先由调出、调入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资产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其次由公司设备处领导签字并加盖处室公章,最后由财务处资产管理科领导签字盖章。 打印“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四份,分别报送调入、调出单位、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做账并按规定存档。
(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1.不良资产”包括企业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已报废尚未处置资产、闲置资产、因业务调整拟退出资产。
2.资产使用或管理单位提出不良资产处置初步方案,报公司财务资产处,方案应包括不良资产的现状、形成原因、拟采取的处置方式、受让方情况、预计收益等内容,并提供符合规定的鉴定材料。
3.公司财务资产处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不良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核及实地勘察,提出审核意见;公司财务资产处对处置方案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公司财务资产处委托中介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作价并上报资产评估确认委员会审议。
4.物资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确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处置通知,组织具体的处置工作;交易双方签订不良资产处置合同或委托协议。
5.资产使用或管理单位根据会议纪要和收款单据、处置合同或委托协议等进行账务处理。
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首先,要增强有关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
1.增强公司负责人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意识。《会计法》规定:
“负责人对本企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必须认真执行好《会计法》,使公司主要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这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杜绝思想意识上的“重进轻管”、“重资金、轻实物”。
2.增强各分公司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有的分公司长期使用早该报废而没有及时做报废手续,账面上仍大量的反映。企业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不够,不能定期清查、盘点,造成企业“家底”不清。
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预算制度。每年应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及资金情况,合理安排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预算,并从严掌握。
2.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购置的审批权,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未经审批,不得采购。
3.组织责任制度。对购置、验收、接收由物资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分公司设备管理人员验收。明确其责任、具体工作要求,并相互稽核、职权分离。
4.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处置、报废制度。按有关规定,公司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调配要遵循“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并办理内部调拨手续,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做好报废设备的处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制订设备报废条件。
5.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盘点制度。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公司每年实地盘点清查一次资产,年底配合终审人员清查实物资产,资产管理员清查固定资产实存数量和固定资产系统录入的数量是否一致,做到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查明原因,将差异情况上报公司财务处资产科。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固定资产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因此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对于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
《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核算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随着国家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会计准则也在不断的更新,但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方法和制度没有及时更新,特别是2014年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需要提取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折旧基数管理制度制定不及时,将导致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多数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财务部门与使用科室之间沟通不畅,监管部门监管不力,追究责任制度执行力较小,导致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失控。
(二)固定资产增加程序规范,减少程序不规范
由于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资金由财政拨款,必须在上年度末报本年的年初预算政府采购中报本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年初预算经财政审核下达后,行政单位在需要增加固定资产时,按照年初预算履行审批手续后,进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但固定资产减少(出售、转让、核销)时,随意性较大,不按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报告,存在随意出售、转让、核销现象,导致固定资产流失。
(三)固定资产不定期清查盘点,日常管理不得力
固定资产作为行政单位的一项资产,应做到帐帐、帐物相符。单位应定期(至少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盘点和核对,但行政单位因专业人员少,工作量大,长期积累的问题较多,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核对,导致资产的帐物不符。
(四)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
一是固定资产价值按原始成本记录,只登记发票购买价,对运输费、安装费、购机时无法分割的软件费等没入账,导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准确,由于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要求提取折旧,会导致折旧提取不准确;二是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后,列经费支出,未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导致资产未入账,会计信息失真。
二、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增强单位负责人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对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深入广泛的宣传固定资产管理知识,充分认识管好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管理出现的新制度、新业务、新方法,强化财会人员的管理技能,增强财经法治理念,适应改革的需要。
(二)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依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形成完善且科学的管理体系。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固定资产定义、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统一分类,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具体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行政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在标准范围内,经本单位领导办公会研究后核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三)现代办公自动化与固定资产管理想结合
运用现代化网络优势,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结合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优化固定资产资产配置,如增人新增购置计算机采购项目,财务部门依据使用科室申请,结合单位实际,如有预算确需购买,财务部门再向主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主管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规范了单位采购固定资产的合理性,明显减少浪费.体现“效率、规范”要求,有效地提高政府固定资产采购工作质量,避免重复购置和浪费。
(四)加强监督,健全监督机制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了解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处置情况,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将应当上缴的收入上缴,应当追回的资产追回,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情况的发生,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三、结束语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 融资租赁 纳税
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不单单是一种经营行为,更可以看作是一种资本运作手段。承租人按租赁的形式,通过支付一定比例的租金,获取稳定、长期的设备使用权,这种集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特殊租赁形式,在短时间内通过特定程序帮助企业获取了设备的使用权,对于无力支付高额设备购置成本的企业而言具有相当的吸引力,而由于所有权仍控制在出租人手中,出现问题时出租人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出租人的风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资信和担保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据相关统计,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占我国租赁业30%~40%的份额,具有相对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经济起步腾飞,融资租赁业原本应随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自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开始,租赁协会等业界人士纷纷将此次改革称为租赁业的“灭顶之灾”。
一、增值税转型后的融资租赁业发展障碍
所谓增值税转型,是将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后,企业新购进(包括捐赠和实物投资)的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融资租赁获得固定资产及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而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生产型企业的负担。但由于新税制虽然规定了身为承租人的企业取得的融资租赁资产符合规定可以抵扣,但并没有明确是否适用于身为出租人的租赁行业。由此造成了以下结果:
1 企业直接购买设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规定,若企业在购买设备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
2 企业通过有融资租赁资质的出租人租入设备不可抵扣
根据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有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出租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交营业税(5%),出租人虽然可以取得设备购置的支付凭证,但无法抵扣增值税,同时向承租人开具租金发票,承租人亦不能实施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3 企业通过无融资租赁资质的出租人租入设备分情况处理
对于无融资租赁资质的出租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如果租赁设备最终实现了所有权的转移,则出租人视同销售交增值税,而承租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亦可抵扣进项税额但如果租赁设备没有实现所有权转移,则出租人交营业税,同时承租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由此看出,如果通过有资质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而通过不具备融资租赁资质的公司(如原来的设备经销商)进行融资租赁,则可能实行进项税额抵扣,这无疑对正规的融资租赁公司是致命打击,必将导致原本具备资质的租赁公司反而被排斥出局,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却得到了发展机会,这极不利于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无怪乎有租赁界人士将此次增值税转型称之为租赁业的“灭顶之灾”。
二、对增值税转型后的融资租赁纳税建议
关于新税制下融资租赁何去何从,目前国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业界对此热议不绝,笔者在此分析两种常见的观点并给出自己的融资租赁纳税建议。
1 承租人抵扣税款,出租人垫付税款
有人曾提出由承租人抵扣税款,但由出租人先行垫付税款的建议。即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租金虽然分期支付,但增值税部分由承租人按设备的买价先行全额支付,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如果承租人无力支付全额税款,则可由出租人先行垫付,并将这部分代垫款项纳入租金总额中,随租金分期回收。
这一方法虽具有极强的操作性,但也存在很大的隐患,由于承租人只支付了税款部分即取得专用发票,在未付清全款的时候即执行了增值税的全额抵扣,和其他购买设备付清全款才进行增值税抵扣的企业相比,未免有投机取巧之嫌,亦有失公平,而出租人代垫税款的行为,也会造成实际付款人和票面付款人不同,开票企业(设备经销商)就涉嫌代开增值税发票,同时由于出租人代垫款项却没有取得合法的凭据,其物权保障亦受到威胁。
2 出租人视同销售,承租人视同购买
也有人提出,既然融资租赁的租金总额往往大于租赁物的购置成本,则可将这一行为视同销售,适用增值税,将融资租赁业从营业税征税范围调整至增值税征税范围,出租人取得设备时按购买金额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将设备租出时,按租金总额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执行进销相抵,同时向承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种方式可以理清多方关系,也解决了租赁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但无形中提高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税负水平,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之前执行的是按差额(以出租方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成本)的5%缴纳营业税,转换为增值税进销相抵后,税率陡然从5%上升为17%,对租赁业来讲会是沉重的负担。但从长远来看,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合一是必然趋势,所以这种方法虽不可能马上执行,但未尝不是未来发展的去向。
3 出租人交营业税,承租人用普通发票申请抵扣
笔者自己认为,在当前的变革时期,为了兼顾“公平税负”和“促进行业发展,实现双赢”,不妨由出租人仍旧按现行规定缴纳5%的营业税,而其开出的租赁业普通发票则仿照废旧物资、免税农产品和运输发票的规定,执行进项税额抵扣,即承租人取得合法的融资租赁普通发票,可按照上面所载的金额申请进项税额抵扣。这样即保证了具有融资租赁资质的出租人的权益,又可以使得承租人继续执行增值税进销相抵的新税制。同时,由于承租人并没有像一般购买人那样支付全额货款,所以也不能立刻执行全额进项税额抵扣,只能按照每次缴纳的租金申请抵扣,这对于支付全款购买设备的企业也较为公平。但在执行中,为避免一个交易适用两个税种,出现重复征税,申请抵扣的税率应低于17%,最多可按照17%和5%的差额(12%)申请抵扣,否则会因为抵扣额过高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三、融资租赁普通发票抵税的处理设想
按照以上笔者的建议,
以一台价税合计为117万的设备为例,如果直接购买,买方可申请抵扣17万的增值税,而如果进行融资租赁,出租人加价20%,按照140.4万元的总价出租,则出租人缴纳(140.4-117)×5%=1.17万元的营业税,同时承租人按12%的抵扣率申请抵扣16.848万元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购买申请抵扣的17万元相当。
但应注意12%应该是抵扣率的上限,因为着承租人和出租人合谋试图增加租金以提高抵扣额,虽然出租人承担的营业税也会随之上升,但遏制的效果并不明显。假设出租人加价100%,按照234~-元收取租金,则出租人缴纳(234-117)×5%=5.85万元的营业税,同时承租人按12%申请抵扣28 08万元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造成身为销售源头的设备供应商缴纳了17万的销项税额,但承租人却实际抵扣了28.08-5.85=22.23万元的进项税额,对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若将抵扣率降低至10%,则承租人可以申请抵扣的额度为23.4万元,实际抵扣额度为23.4-5.85=17.55万元,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相对较少。
1.1医院固定资产的确认
将一般的设备从500元以上调至1000元以上,将专用的设备从800元以上调至1500元以上,提高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缩小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并减少医院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难度。
1.2医院固定资产的分类
(1)将此前的“图书”类更改为“图书、档案”;
(2)将此前的“一般设备”更改为“通用设备”;
(3)将此前的“其他固定资产”更改为“家具、用具、装具和动植物”。
1.3医院固定资产的折旧
医院在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需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对其折旧年限进行合理的确定,使之能正确地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准确地反映出医院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耗损而转移到医疗服务价值中去的那部分固定资产价值,真实反映医院的资产和净资产,揭示医院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客观评价依据。
1.4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价
通过增加“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的项目,为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了依据,使固定资产的管理与医院相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价相挂钩,实行奖惩制度,促进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准确性。
2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意识淡薄
部分医院对固定资产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责任、权限不明。设备科、医疗器械采购办、总务科、设备使用科室等没有严格的权限界定,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一旦出现问题时,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无从追偿。
2.2制度不完善
医院固定资产从申购、验收、领用、调拨到报废、处置等各个环节,没有执行严格的审批约束机制,缺乏对固定资产实物形态有效监管,导致固定资产利用效率不高,管理混乱造成固定资产的闲置、损耗和流失问题严重。
2.3购置不合理
在购置固定资产前,部分医院缺乏统筹规划,没有充分的可行性分析、效益评估、市场调研等。没有执行规范的采购审批程序,导致固定资产的购置往往取决于个人的意志,盲目购买所谓价高质优且功能复杂的产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利用率低,长期闲置造成资源和财力的浪费。2.4处置不合理在对固定资产的处置环节上,部分医院对报废、调出、捐赠等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和正确估价,甚至未经审核、审批程序即自行处置,滋生私下交易,低价转让、出售等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5账实不符
(1)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程序复杂,若信息不畅又没有发票,容易造成错记、漏记。
(2)固定资产报废时间跨度很大,并且科室申请销账时间、市卫计局和财政局审核报废设备时间、实物资产处理时间,均不在同一时点。
(3)医院科室迁移、改造装修,没有及时进行清点工作。改造后,导致国有资产大量丢失。没有实物,无法鉴定,资产核销审批手续难以通过,资产账面悬置。
(4)资产管理人员由于轮岗需要,更换频率较快,造成资产责任人对资产的认识和管理概念难以建立,加上病房往往追逐利益,仪器设备等资产透支使用,保养意识淡薄,移交、监交制度执行不严,一旦出现资产损坏、遗失等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不清,无法追偿。
3医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3.1增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
领导要起到带头的作用,加大宣传,促使员工重视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从思想上认识到固定资产的地位和作用,树立资产效益的意识,树立节约的意识,防止盲目投资,让资产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3.2建立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对大型医疗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并根据各科室每月报来贵重仪器使用情况、收入等数据,进行“贵重仪器效益分析”,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登记每项固定资产入账成本中财政补助资金、科教项目资金、其他资金的金额及其所占有的比例。对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日常保养、维护和维修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发挥其最大效用。
3.3建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设立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将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和分工划分明确,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负责人的头上,合理配置和科学使用医院固定资产。
(2)在设备的入库、验收、保管、使用、调拨、维修、报废、核销、处置等各个环节中,加强管理人员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相互之间及时核对资产的进、销、存,确保账账相符。
(3)建立清查盘点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4)处理所有历史遗留问题,一次性的理清账实不符的现象,使之后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能够规范地操作和进行。
3.4医院固定资产的购建
(1)购买10万元以上属于政府采购规定的医疗设备,购置计划应上报财政局、卫计局和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后,进行政府委托公开招投标。
(2)购买10万元以下的设备,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必须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医院内部议标,要求必须有3个以上具有资质的公司参加公开招投标,并由院领导、监察科、财务科、设备科、设备使用科室成立议标小组,作详细记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5医院固定资产的报废
(1)对于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由设备维修部门技术鉴定,能维修正常使用的,可继续投入使用,不再计提折旧,另册管理。对于没有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不再进行维修。
(2)医院固定资产的报废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鉴定,达到报废标准才能申请报废,并将报废资料上报财政局。经财政局审查、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报废。避免报废工作的不合理、不严谨导致的资产流失,有效地保护国有资产。
3.6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
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的管理软件,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入库、使用、报废等情况及时、准确、高效地作详细记录,并将固定资产的信息全部保存在云端。将固定资产的数据资源在院内进行共享、共用,使相关人员能够实时查看和掌握固定资产数据,防止资产闲置浪费,提高资产利用率。同时将所有资产数据上传到财政网,通过专人专网的方式,将两者进行同步。实行计算机网络条码管理系统,实现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实时核对账目,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监控,随时动态掌握其资产状况。
4结论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政〔〕18号),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月**日
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关于优先加快工业发展的行动纲要》,落实《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规范加快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程序
1、申报条件
⑴凡注册、生产在本市区域内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以及隶属关系),以及开发区、产业园区和相关单位均可申报“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⑵申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政策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含续建项目)。凡列入国家、省“861”计划和市“1346”行动计划的工业项目,直接进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其它工业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符国家产业政策和《**市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并通过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即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申报列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含续建项目),可在每月10日前,由企业和单位将申请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齐全后,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审结。
2、申报、受理与审核
具备申报奖励条件的项目、企业和单位均需履行申报、受理与审核程序。
⑴申报时间
按季度申报的有:
①工业项目前期费用的补助;
②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③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
④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奖,国家或省级新产品,商务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通过“三一”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
⑤新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
其它奖励政策均按年度申报。
按季度申报的,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按年度申报的,于次年3月底之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时,企业或单位将申请报告、申请表以及必备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⑵受理与审核
企业和单位的申报材料齐全后,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审核,2周内一次性审结,报市政府审批。
3、资金拨付
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2周内将应兑现的政策资金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或单位。
二、申报要求
申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奖励政策的企业和单位均须由企业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4),并提供必备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时,应按照不同类型的奖励条件和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选择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1、申报投资工业项目奖励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⑷项目进度情况说明;
相关证明材料:
⑴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证明材料;
⑵项目前期费用协议(含环评批复)及付款凭证;
⑶项目在建工程明细帐(复印件);
⑷企业季度财务报表;
⑸工业用地出让同,购置设备和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工程的协议,以及资金支付凭证;
⑹购置循环经济综利用专用设备和专有技术的证明材料及付款凭证;
⑺投资总额6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来投资企业,其新建工业项目所缴纳的所得税凭证。
2、申报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和上年度财务报告;
⑵本年度和上年度的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⑶对主机企业引进和培育的新办配套企业,由主机企业提供配套企业名录、证明材料和配套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⑷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奖,国家或省级新产品,商务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通过“三一”管理体系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3、申报工业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新建立的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⑵新购买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转让协议和付款凭证,或自主研发和“产学研”新的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及费用支出凭证,产业化投入与产出凭证,以及成果产业化新增增值税缴纳凭证;
⑶新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证明材料及该产品增值税缴纳凭证;
⑷新列入国家或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文件,以及信息化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的证明材料;
⑸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进度情况说明,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证明材料,以及培训费用收支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加快开发区、产业园区发展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报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城区产业园新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收益及上缴国家和省相关费用的证明材料;
⑵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项目进度情况说明,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协议和贷款付息凭证;
⑶新的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经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建筑工程决算审计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说明,以及厂房建设实际投资凭证;
⑷城区产业园区新引进市外工业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⑸城区产业园区新引进市内外资作工业企业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和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⑹新落户其他开发区、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证明材料和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三、其它
1、各单位均应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其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实行“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鼓励投资工业项目的政策。申报享受“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政策的项目的受理、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3、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编制的符《**市产业指导目录》要求的工业项目,均可申报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补助金额参照政策条款第4条执行。
4、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业用地、厂房、工业辅助设施以及设备投资。
5、工业企业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投入产出比达到1∶2~1∶3的,给予企业科技成果实际购买费用的30%专项补助;达到1∶3~1∶4的,给予40%专项补助;超过1∶4的,给予50%专项补助。
企业自主研发和“产学研”新的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可比照政策条款第20条执行。
6、新列入国家级、省级企业信息化试点的工业企业包括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
7、列入省级以上新产品的技术水平需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8、各开发区、产业园区投资兴建的三层及其以上标准化厂房,容积率不低于1(扣除代征道路面积)的,每宗土地上所建厂房全部竣工后,按厂房实际建设投资(不包括土地购置费用)的30%补助给开发区、产业园区,但不重复享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享受30%补助政策扶持的厂房,五年内各开发区、产业园区不得转让或改变用途,否则,将追回补助资金。
关键词:地震台站 资产管理
山东省地震局下属台站共26个,台站现有固定资产大部分由省局统一政府采购,随即办理相关调拨手续,少数资产为台站自购资产,所有资产均需双方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登记。对于台站报废资产,经省局批准后,省要与台站同时核减资产,以保证台站资产账面价值与省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站资产数额一致。目前的管理方式在理论上较为有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将以调拨资产为例,对资产管理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阐述。
一、省局向下属台站调拨资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台站上报政府采购计划与实际采购商品不符
山东省地震局下属各台站每季度上报一次政府采购计划,经省局财务联席会通过后,由省局发展与财务处统一进行政府采购,然而现实中却存在省局采购资产与台站上报采购计划不一致的现象。虽然这种采购计划变更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并无大碍,但不排除部分特殊资产更改配置或型号后无法达到台站要求的水平,很可能对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二)入库单填写重复
由于采购资产时,发票与实物到达时间不一致,省局发展与财务处入库时,在货物到达时或发票到达时填写入库单。当集中采购资产较多时,很容易出现重复填写入库单的情况。
(三)调拨单填写不规范
省局集中采购的资产在向下属台站调拨时,必须填写规范的调拨单。调拨单中包含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价值、调入单位、经办人、制单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等信息。然而,日常工作中却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未填写调拨日期,将不利于查找、核对资产;未填写资产价值,使得调入单位无法入账;未填写资产领用人,使得资产管理责任无法追究;未填写资产规格、型号,容易造成同类资产不同型号之间的混淆。
(四)调拨单管理方式不到位
当资产领用人领取资产时,省局一般将向领用人提供调拨单,作为调入单位增加固定资产的凭据。然而,省局目前普遍采用的方法为在资产领用时只签字并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资产但不提供调拨单;待年底决算时再统一由发展与财务处将一年的调拨单交至各台站。这种做法存在较多不足:(1)资产实际调拨时,省局已将资产转移至台站管理,而台站因未收到调拨单而并未记入固定资产账,导致省局与台站资产账不符。(2)省局年底一次性统计调拨单的做法,由于年终工作量较大,容易造成单据的缺失。若调入台站对本单位全年资产实物增加的情况不了解,仅凭省局提供的调拨单入账,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五)领用人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资产领用人从省局领取资产和调拨单时,未及时将调拨单交至调入台站财务室入账。一段时间之后,调拨单一旦丢失,将造成省局与台站账不符的情况。即资产领用人未能意识到原始单据对于财务工作的重要性。
(六)资产领用后变更使用单位而未向省局备案
资产与调拨单一并在调入台站入账后的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资产实物再次转移至其他台站使用的情况,但账目仍在原始调入台站处管理,造成了账实不符。出现这种情况后,应及时向省局备案,省局将资产调至实际使用单位,同时调整初始调入单位的资产账,以此保证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
(七)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未及时清理
当台站资产达到报废年限时,台站未及时上报省局申请报废,而是待报废资产达到一定数额时一并报告申请报废。此种做法一方面由于申请报废金额过大,省局需更高级主管部门审批,历经时间过长;另一方面由于资产实际报废时未进行报批,待日后报批时可能已发生资产丢失,从而无法考证。
二、省局向下属台站调拨资产流转环节的管理措施
(一)上报政府采购计划
台站在每季度上报政府采购时,应及时与省局发展与财务处沟通,将单位需求向上级主管部门详细说明,避免发生资源的浪费。上报时需要注明使用需求、使用条件、使用日期等。如有需要,台站还应时时联系省局以咨询采购情况。
(二)购买入库
根据中国地震局2013年3月份召开的资产管理培训班要求,此次培训之后将由网页版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取代原单机版。新资产管理软件可实现联机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可随时登陆系统查看下属单位资产管理情况,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既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监督和控制。在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下,应在资产购买后第一时间录入卡片,并核对实物是否与采购计划相符。原则上应要求所购买资产的发票与货物同时到达,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难以实现,但均应在实物到达时入库,并在购入时统一存放于局物资仓库。应打印所有新增卡片作为入库单存档,并要求经办人在新增卡片上签字。具体操作为登陆系统后,选择“配置管理”选项下的“资产卡片新建”,统一存放于局物资仓库。
(三)调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