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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高校校级层面知识产权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但二级院系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一)产权保护意识薄弱,配套体系滞后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现象,不少二级院系的领导重视不够,未做好关键技术的保密工作,无意中造成科技成果的流失。此外,管理者自身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管理者与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权责明确的组织机构设置是有效管理的保障。目前,院系缺少专人专职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的设置缺失导致难以有效有序地开展工作;院系缺少与学校层面配套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导致科研人员和管理者缺乏从事产权保护与管理的积极性;院系缺乏与校级管理机构(或企业)紧密联动渠道,独立的科研行为未完全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接轨,影响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高校是科学技术的前沿阵地和人才培养的基地,具有人员流动频繁的特性。例如,为了提高学术水平,高校教师经常通过从事博士后研究、去外校做短期访问学者或出国留学等方式进一步加深对自身学术领域的研究;大量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导师的研究课题,学业完成后离开学校走向工作岗位;还有一些高校教师以辞职、调离、兼职等方式创办或协办高新技术产业,诸多情况都可能导致知识产权流失。有研究人员发现,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中,外单位窃取的为40%,随人员调配的占20%。
(二)高素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缺失目前高校二级院系知识产权管理队伍的培养是非常急切的。但是,因为此类人才定位尚不够准确明晰,很难确定知识产权人才相应的发展方向,严重影响到知识产权管理者自身的发展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当下情况是二级院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很少接受过正规的系统培训,许多管理人员是从行政管理职位转岗来的或身兼数职,没有全面系统的知识产权知识,难以胜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各二级院系知识产权管理发展不均衡不同的二级院系学科属性不同,有些偏重基础研究,有些偏重应用研究,有些偏重成果转化,且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不同,导致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有较大差异。不同院系应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院系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形成知识产权产生、评估、许可、转化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统筹管理体系。
二、完善高校二级院系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分析
院系知识产权管理是高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保证,针对院系的实际情况,各二级院系应全面客观分析,充分研究,精心设计适合本院系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制度。
(一)以意识教育为抓手,多渠道提升管理队伍保护意识在二级院系进行宣传教育,真正使科研人员和管理者理解知识产权对于科研成果及其商业化的重要性,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从思想上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可综合采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教育:(1)继承传统媒介的优势,采取各种形式的培训会、宣讲会、交流会、汇报会,定期对师生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其充分了解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申报、资助以及授权的各个环节,掌握发生纠纷时的处理技巧;(2)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的即时传播功能,如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采用专题网站、展板、橱窗、QQ等载体形式进行宣传,深入各部门、各实验室、中心,以定期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其懂法、知法、守法以及用法,以维护合法权益。
(二)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全方位提升管理人员素质高校在人才引进方面基本实现了高学历化,行政管理人员也是如此。但高学历化并不能很好地与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相契合。要提升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一方面,在人才引进方面要严把关,要求应试者接受过法律专业或知识产权知识的课程学习,并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方位、有计划地提升管理人员素质,结合当前知识产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对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培训,定期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实时跟进最新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高校的科技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但是高校的科技管理确暴露出诸多问题,由起初单一传统的高校科技管理转变成多元化的管理模式,但是在转变的过程中,科技管理与高校的发展并没有保持在统一的水平上,部分高校出现在科学研究领域环境与设施出现不匹配的现象,其不仅表示高校在科技管理中出现纰漏问题,更重要的是反映了高校在科技管理中存在不和谐的点,科技管理在高校中并不是顺利的进行,同时促使管理朝向复杂化的方向发展。
二、高校科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我国高校科技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高校科技管理中确实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不仅制约了高校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到学生的校园生活,对此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分析:
(一)科技管理人才的缺乏
发挥高校科技管理的有效性,主要依靠科技管理人才,而且科技人才在高校管理中创造的价值是不可估计的,但是在高校科技管理的发展中,忽略了科技管理人才的重要性,将科技管理人才输送到了社会的各行各业,但是没有意识到科技管理人才的高校自身的重要性,毕竟高校培养的科技管理人才不论是对高校的生活环境还是对高校的科技管理模式都是非常熟悉的,高校缺乏挽留科技管理人才的意识和措施,导致部分科技管理人才流失,而且人才的流失会造成高校科技管理组织的不稳定,不利于高校科技管理的长期发展。
(二)科技管理队伍无组织性
目前我国高校科技管理队伍中,缺乏组织纪律的约束,例如部分高校中的科技管理队伍,因为没有有效的管理体系对其进行规范,导致科技管理队伍没有团结的意识,逐渐根据自身对高校科技管理的理解形成“小帮派”,导致高校科技管理没有统计的课题,形成多种多样的主题,如此降低了高校科技管理的目的,而且高校科技管理中的小帮派只维护自家的课题,同时在利益的作用下,对其他的课题抱有“攻击”的态度,不仅不能有效的实现高校科技管理课题的统一,更严重的是造成高校科技管理中不同课题之间呈现相互隔绝的状态,一方面导致高校科技管理不能有效的平衡各项课题的发展,另一方面造成大量有价值的课题研究被迫闲置,导致高校科技管理中出现严重的资源浪费。
(三)高校自我维护的意识低
高校科技管理中缺乏自我维护的意识,主要是对高校中的知识产权缺乏维权的意识,由于自我维护意识的缺乏,高校科技管理中科研成果的研究显得力不从心,导致高校科技管理中过量投入的人力、财力,却无法收取相应的成果,我国相关政策表明,积极鼓励高校科技管理的学术研究,为此制定相关的奖励制度,部分高校科技研究人员为完成学校的在学术研究上的任务或者是迫于对利益的追求下,盲目的对学术研究进行结果定论,例如高校科学研究人员,为协助高校成功的申请知识专利,开展某一课题的学术研究,如果只是专利申请成果后,科学研究人员离开对自身研究的学术知识不再过问,知识居于表面化或形式化,没有从学术研究的实际意义出发,造成大量的学术研究缺乏科研人员持续的维护。
(四)信息化科技管理的停滞性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高校科技管理中应适当引进信息化的管理,但是我国大部分高校适应了传统的科技管理方法,导致无法引进信息化的科技管理方式,降低了高校科技管理对信息管理的时效性,例如高等院校群体中,如需对科技管理进行交流,一定会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如此对高校信息技术建设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我国部分高校已经意识到科技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对其投入的建设是非常少的,而且大部分高校更是缺乏信息化科技管理的建设意识,造成高校信息化的科技管理处于停滞状态,或者高校科技管理的信息化只存在于表面形式,既不能拓宽高校科技管理的渠道,也无法改善高校科技管理的狭隘性。综上所述,我国高校科技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不仅影响到高校科技有效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影响到我国高校的发展和科学研究的进步,同时制约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三、高校科技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为保证我国高校科技管理的价值和意义,针对高校科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实际的解决措施,在保障高校科技管理可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提高高校科技管理的效率,为此提出以下解决措施:
(一)注重科研人资管理
高校科技管理的发展离不开人力资源的支持,首先高校科技管理中必须意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高校科技管理中可制定相关的科研工作机制以此调动科学研究人才对学术研究的积极性,不论科研人员的资历或年龄,只注重其在学术研究上的思想,积极鼓励高校科技管理中的人才提出自己对学术研究的观点和见解;其次注重科研人资素质的培养,促使其形成对学术研究的刨根问底的精神,使科研人员有效的发挥其对学术研究的创造性,而且高校科技管理中设立科研人员贡献奖励机制,通过物质奖励促使科研人员之间形成竞争,使其在竞争中感受努力的意义;最后通过高校科技管理保障科研人资在学术研究贡献中的公平公正,实现“多劳多得”的奖励方式,避免有些科学研究人员凭借自己年龄、资历上的优势,限制年轻科研人员的发展,保障科研人资在管理过程中透明化,提升其对高校科技管理的意义。
(二)构建科技管理队伍的管理体系
有组织有纪律的管理团队是需要可行的管理体系对其进行约束的,因此针对高校科技管理组织制定合理的管理体系,首先是奖罚制度的建立,奖罚制度的存在可以提高管理体系的目的性,同时时刻提醒管理人员组织的重要性;其次是制定具备层次性管理的体系,高校科技管理中的管理组织是具有层次性的,不同层次之间负责不同的课题或管理内容,因此对其制定合适的管理体系,同时通过管理体系协调好各个科研小组之间的关系,促进更多学术性课题得到研究;最后是构建带动性的管理体系,例如定期评价出成就比较高的科研小组将其作为高校科技管理的模范,促进科研人员之间的良性竞争。
(三)尊重知识产权保护
高校科技管理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不可缺少的部分,其是高校学术研究成果的标志,因此高校科技管理中必须做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知识产权保护高校科技管理中的科学成果,例如高校中可设立专门管理知识产权的部门,对每一次知识专利的申请过程进行记录和科技管理,同时拟订专利申请过程中涉及到的合同,保障知识产权在高校科技管理中的质量和效率,保护好高校中的知识产权,避免高校中教师和学生在流动过程中导致知识产权不完整或丢失。
(四)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力度
实现高校科技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促进高校管理现代化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作用下,网络资源变得日益强大,只有通过提高高校科技管理的信息化技术才可提科技管理的竞争力,其可为高校科技管理提供更多信息资源,满足高校科技人资对信息资源的需求,同时拓宽了高校科技管理的途径,可提高科研人资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促进网络化的信息在高校科技管理中快速的流动,因此高校科技管理中需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的力度。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ased on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Ji Chao,Xie Jianjun
(1.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Donghai Science And Techbology College;
(2.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Marine and Fisheries Research Institute,Zhoushan 316022,China)
Abstract:This thesis takes the mana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the object of study. On the basis of deeply research and analysis,we screen out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of universi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by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nd fuzzy mathematics methods,and set up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ex system, also considering the weight of the evaluation index, then establish the evaluation model . Subsequently, three univers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were selected as evaluation objects for example analysis. This paper maybe provide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Key words: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valuation System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世界未淼木赫,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国家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中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建立有效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可以激励教师涌现出更多的发明创造,进行技术转让和培育新技术应用环境,从而更快地促进国家知识资产的增长。本文借助于层次分析法和模糊数学的方法,探索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评价体系。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
《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曾撰文批评我国低质量的专利申报,指出在我国存在为申请专利而申请的现象。专利的市场价值与其维持时间成正相关。国内大多数专利维持年限小于5年,占总专利数的54.3%,只有4.8%的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在国外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却高达24.7%。无效专利的产生与国家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在高校评价中占有权重较大,项目合同对专利的申请数量有专门的指标,项目经费中允许列支专利申请费。国家对地方政府有专利申请数量上的要求,各级政府为了完成考核,将其作为硬性指标摊派下去,并用财政经费支付专利申请费用。
(二)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据统计,设立专利事务管理事务在科研处内部的高校占59.9%,设立专门的专利事务管理部门的高校只占25.6%。由于缺乏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专利管理上多局限在专利费用结算,专利奖励和专利统计等层面上,缺乏对本校知识产权的通盘考虑,更没有在科研项目立项环节进行科技查新。在我国,尚有60%以上高校没有制订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已出台相关政策的高校,也存在修订不及时,内容上重专利的申请和授权,轻专利的应用和推广等问题。
(三)激励制度尚未发挥成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创造的报酬与奖励”对职务发明有奖励的最低标准,但大多高校对职务发明的奖励仅参照最低标准,此外还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导致政策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教师考核中,专利成果的权重也不高。高校还未普遍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也影响了专利的保护和经营活动。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该体系主要对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经营进行评价,为保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得到中肯的评判,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三、建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评价模型
我们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评价模型,将模型的层次结构图分为三个层次:目标层O,对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评价;判断层C,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评价因素;指标层P,对判断层进一步细化,设立更为具体的评价指标。
(一)建立评价指标集
根据表1的评价指标体系,我们将判断层设定为C,指标集设定为C = {C1 , C2 , C3 , C4 } ;
指标层为P,指标集为pij = { pi1 , ―, pin } i = 1,2, ―, 4; j = 1, 2, ―, n.
(二)设定指标权重的确定和评分
组织相关专家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情况按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在评价中专家的意见可能存在偏差较大,采用聚类分析中的欧几里德距离判别法,去掉偏差较大的点集后,构造判断矩阵,确立各指标的权重,见表2。C1权重为0.35,C2权重为0.3, C3权重0.1, C4权重为0.25。
(三)计算结果处理及一致性校验。
按照层次分析法得到评价结果Z,Z在0~100之间,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最终分数,分数越高,表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越好,反之,则不尽如人意。
四、实例分析
对浙江的三所高校进行问卷调研,计算出3所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最终得分。通过统计形成最终结果。从表3中可以看出:在这3所高校中,知识产权工作综合指标优秀的是W高校,最终结果83.6分;良好是Y高校,最终结果75.3分;合格的是Z高校,最终结果64.25分。该结果和实际相一致,体现了该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
五、结束语
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变得日益重要,本文通过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剖析,明确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对其评价体系进行初步的探索,对全面推进高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经营水平也有直接意义。
参考文献:
[1] 宋河发,曲婉,王婷. 国外主要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 科学院院刊,2014(03),250- 259.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知识经济
我国高校在知识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而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不利情况都将制约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权利。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
有些高校缺少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高校知识产权属于多个机构管理,其职能的行使是分散的。许多知识产权机构一般挂靠在科技主管部门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或专职管理人员,甚至有关人员根本不懂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管理实际上处于放任自流、无人负责的状态。
(二)缺乏知识产权专用经费及有效的政策导向和利益机制
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维持费、实审费和授权登记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万元。目前,高校中职务发明的专利费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由于课题组具有一定的时间性,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一些有前景的专利由于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二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发明人决定专利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专利。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了对发明人员的“一奖两酬”,但至今许多高校由于经费不落实,对这一规定未能兑现或兑现不到位,影响了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积极性。
(三)缺乏严格的保密制度
目前高校在科技活动中,技术泄密问题比较严重。现在高校仍有一些科研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属于学校职务成果的技术资料,私下去从事校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兼职活动,泄漏了高校辛苦得来的成果。而且由于人员流动中有关人员离职后和高校签订的合同方面不够完善,甚至有些人员是借着自己手中所掌握的高校知识产权成果来谋取高薪和好的职位,许多科研数据和成果被流动的科技人员无偿占有和带走。还有一些科技人员故意?昆淆职务成果和非职务成果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把其手中应属与职务作品的成果当成非职务申报专利进行转让等,这样都造成了高校的损失。gwyOO.
(四)科研成果重复研究多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人员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研工作模式,在选择科研课题立项时,不是以市场经济前景为指导,而是以获得科研经费为目的,忽视查新工作,在不了解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不管研究的课题内容是否重复、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情况下,将他人已完成的项目、已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立项,重复研究,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使高校的科研水平受到严重的阻碍,影响高校开发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所得的“研究成果”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形成产品投入市场后很容易造成侵权,使高校在经济上蒙受损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状况,制约了高校的科技创新。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认识上存在差距,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高校管理和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缺乏了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的程序掌握的不够全面,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战略高度、全局观念,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专门人才。另外,管理人员认识上存在差异,重视程度不同。这些原因,造成多数高校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目前,仅靠部分科研人员自身力量保护、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评价体系不科学,缺乏激励机制
高校的排名,教师职称的评定等都要依靠科研成果作为必备的基础条件,而专利技术的成果在近几年得到部分确认。科研成果是以、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鉴定和获奖结果等为体系,多数专利技术不作为评价因素。这些不合理的评价体系,影响了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绩效考核,使学校和科研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去增加支出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科研人员又无法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得到有效的回报。
(三)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不重视专利技术保密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的观念,许多人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意识非常淡薄。研发人员自己不注重保护研发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同时有些人也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技术缺乏保密意识,造成技术泄密,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条件。
(四)对研发的课题和项目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
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缺位。研发人员未能及时掌握国际、国内的新动态,并受不同地区、研发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新技术运用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研发的课题缺乏前瞻性,造成项目重复和浪费,科研成果难以实现转化,制约高校科技创新。
三、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策略
(一)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部门
受国外著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启示,目前我国国内高校也开始探索建立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模式。中国科技大学就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专利保护和合同管理为重点,逐步对该校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全面的管理,在理顺产权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规避技术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综观国内的情况和国际的经验实例可以表明,要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流失,减少高校无形资产被任意侵害和流失现象,必须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体系,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
(二)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到高校科技成果的专利保护或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高校校名校标以及有关服务标记的使用权利保护等,具有涉及面广、管理复杂的特点,所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将有助于减少法律纠纷,预防高校的知识产权成果流失。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关键是应该在我国高校中推广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是在国际知名大学中一种非常流行的保护和管理高校知识产权的手段,它有助于高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要求任何人员在进入高校的时候,了解学校的有关知识产权条例,统一与学校事先签订书面知识产权协议。
当然由于各个高校情况不同,所以每个学校应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协定。在制定高校知识产权保证书的时候,可以参考西方一些著名企业与雇员签订的知识产权保证书,采取利益平衡来买断雇员受雇期问几乎所有的智力成果,这样有利于减少纠纷与摩擦。也就是说该制度的推行必须和合理的奖励制度相配套,不然就会打击有关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三)实行合理的技术保密制度
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校的现实情况制定合理的保密制度,使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落实到科研课题组、实验室等。学校各个单位要制定有关的保密规章,规章中要明确表明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对外发表文章、展览新科技和新产品以及交流有关资料时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防泄密,造成学校不必要的损失。对于技术资料、实验记录等有关档案的保管必须规范化,对于应该采取保密措施的要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有关资料外泄,同时制定严明的保密纪律,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另外由于知识产权大部分都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时间的发明、技术就要进入公有领域,只有少部分的知识产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长久维持下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
进入市场经济的今天,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重论文、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所以高校应该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创新热情,使他们主动、积极地从事知识创新活动,产生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激励有关人员:
1.名誉奖励和经济奖励并重。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相结合,对于在知识产权取得及转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者,在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时优先考虑提升。同时高校可以把从专利中获得的利益拿出一部分来,专门成立有关专利的奖金,用于奖励发明人和在专利保护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管理者。
2.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分成。高校知识产权成果顺利商业化、转化后,一定要把转化后的收益分给原发明人一部分。这一部分收益分给发明人的形式可以根据发明人的选择或学校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可以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或分期给予奖金,也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个人技术股相结合,制定专利转化后明确的发明人可以占有技术股份的激励政策,适用股份奖励。这里强调的是,对待专利发明人,要注意给予他们奖励和从他们自己的发明专利给予他们一定的利益是两回事,要实行奖励和利益都要给的制度,不能从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中抽取份额用于奖励有关人员,这样会打击有关人员的积极性。
(五)积极构筑产学研新机制
通过与各地区、企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参与地区或企业的技术创新,并以共建联合研究中心、科技风险投资开发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方式把学校和企业或地区经济开发捆绑在一起,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建立一个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如高校通过科技协作网,向社会、企业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科研能力,同时了解企业的科技需求,使高校和社会能够有效地沟通,构建良好的信息环境和成果转化环境。要在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坚持与企业的友好合作,建立“强强联合”的产学研联合机构,发挥学校的知识产权辐射源和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达到双赢目的。
关键词:知识产权 创造力 竞争力 人才培养
中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与竞争力,对提高我国总体的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对我国总体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并不是很高,这对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与创造能力的提高不利,也影响了我国在世界各国的竞争中的地位,不利于我国总体实力的提高。所以,对中国高校如何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高校知识产权历史回顾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提高,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与此同时,各国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在知识经济的时代,各国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局限在军事实力竞争方面,智力成果的竞争也在各国竞争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知识产权是界定创新结果和创新收益分配的最有效的制度保障,谁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谁就能在市场上获得更多的自;大学在现代社会中已经作为知识产权的生产者传播者和维护者甚至经营者,在知识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成为衡量大学实力的重要方面 。
二.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与竞争能力的现状分析
(一)高校知识产权的课程设置不合理
我国知识产权的起步和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为落后,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也不够。美国是最重视知识产权的国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都进行大量的投入,尤其是美国政府对知识产权投入的资金支持,使知识产权有充足的资金进行研发、创造。相比之下,中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够。从高校来说,很多高校本科法律专业只是将知识产权作为不重要的学科,穿插在民法中提及一下,没有进行完整的、详细的讲述,使知识产权课程在大学课程中显得微不足道。在知识产权课程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的前提下,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与竞争能力自然无法提升。
(二)高校知识产权缺乏创造与竞争的精神动力
正如上文提到的,中国高校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高校对知识产权方面的基金投入不足。没有了研发基金的支持,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都不会得到保障,导致原本专攻知识产权的人员转向其他法律方向的研究;或者使愿意研究知识产权方向的人直接放弃这个想法,转而研究其他高校重视的大的学科方向。
(三)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越来越受重视,大学与企业的横向合作也在大幅度增长,全国范围内的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人才流动、企业合作过程中知识产权的流失现象日益严重:2005年6月17日的《人民日报》调查数据显示,有近30%的大学生反应知识产权流失现象,流失的主要形式为外单位窃取、化公为私和随人员调配,外单位窃取流失占40%,化公为私占10. %。
高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与老师共同进行知识产权的研究,但当学生毕业,走向工作岗位后,不经意就会将在校期间的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带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导致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外泄。
三.提高高校增强知识产权竞争力与创造力的对策
(一) 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的课程设置
高校的知识产权创造力和竞争力之所以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高校并不对这门课程给予足够的重视。一个不受重视的课程怎么会在高校中不断创新和提高?所以,首先要做的就是增加高校知识产权的课程量。课程增加后,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就会增加知识产权的了解,对知识产权感兴趣的学生也会相应的增加,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就会加深,创新的能力就会提高。
(二)增加知识产权的资金投入
美国知识产权较其他国家发展的更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的知识产权研究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与美国知识产权较大的资金支持相比,中国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微乎其微,由于缺乏资金,即使是想要投入知识产权研究的高校专业人才也会因为资金短缺转而其他方向的研究或者放弃知识产权的研究。
知识产权的资金投入主要有两个来源,第一个是政府,第二个是高校本身。作为资金的主要来源,政府要增加对知识产权的资金投入,高校也要相应增加知识产权经费的比例。只有保证了充足的资金,才能使知识产权得到足够的支持,为知识产权的研究提供充足的动力。
(三) 健全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
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包括1.知识产权登记与界定制度。对高校师生每年的科研论文、著作、专利、文学作品等职务与非职务成果进行登记备案,对职务与非职务成果进行审核、界定。2.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与保密制度。要引导教师树立档案意识,在科研工作过程中,应当做好技术资料的记录和保管工作,科研项目完成后,课题组人员将原始资料,按完整、准确、及时的要求收集整理后交本校档案科统一封存保管 。
三.结语
高校知识产权的竞争力和创造力不仅关系到高校的总体排名和教学质量,而且关系代国家的总体文化竞争力,提高高校的知识产权的创造力和竞争力也有利于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加强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的竞争力和创造力与其他国家相比还不够高,应在原来的创造基础之上增强创造能力和竞争力。(作者单位:烟台大学)
参考文献
[1] 王莹.大学知识产权管理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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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2-0031-02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日益加快,人们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关注与重视。很多人都开始意识到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是十分关键与重要的。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仍然漏洞百出,与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不小的差距,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让高校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让其众多的科研人才与雄厚的科研实力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让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减少知识产权流失率。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使得我国教育综合实力也在发展之中,高校作为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生产基地,它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愈发受到重视。很多高校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出台之后,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专利申请获得了质的飞跃。同时,高校的社会化程度不断加深,从而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了向法律权力化发展的推动力。此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受到各界重视的同时,很多企业开始了与高校的合作,这就让高校科技成果有了转化的可能性。因此,我们说,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在不断的提升之中,其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总量也在不断增加之中。但是,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率目前来看仍然较高,这是因为很多高校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无专人进行管理。这就让高校知识产权战略发展与未来愿景的实现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较为欠缺。我国已经出台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我国高校具有法律约定的知识产权。因此,我国高校管理层开始密切关注起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树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但是,高校领导层并没有把知识产权提升到战略高度,这是因为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然较为薄弱。我国高校现有的体制还没有真正跟上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步伐,很多科研活动表面上看只是一种独立行为,似乎与教师的切身利益毫无关联。因此,有些高校教师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感到漠然,也不能意识到要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知识产权的个人权益。当然,也有些高校教师也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科研成果应该要申请专利。种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欠缺现象直接导致了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得不到位,知识产权流失率较高;
(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不健全。我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高校应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逐步形成一个较为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很多高校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只是让下属部门比如说科技处等进行附带管理。这种情况不仅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不够专业化,同时还无形中增加了其他部门的管理难度与工作量,有时会造成兼职管理部门的工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够完善。我国高校在科学技术攻关项目中获得的成就基本上占据了大概一半的比例,但是,高校申请的发明专利却只有百分之十几,很多获奖科技成果并没有去申请专利,这就造成了这些科技成果被白白浪费或者闲置在那里。因此,高校的这种知识产权导向机制就不够完善,普遍存在着“重论文轻专利、重成果轻转化”的不良现象,这就让知识产权面临着流失的可能性。在高校的管理机制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教师的待遇和职称晋升等几乎都没有关系。一些教师离开学校后还直接带走了自己的科研成果。这些种种不良行为都让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同时,高校还缺乏对教师的完善管理制度,在当前市场竞争尤其是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高校的人才流动现象较为频繁,而这就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纠纷和流失。一些高校科技成果会随着人员流动而出现被盗或者流失的问题,有些高校教师甚至会出于私利而把科技成果低价转让给其他单位。
三、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高校应该尽快树立起先进科学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我国教育部已经在2004年的时候就召开了专门针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会议,其中明确提出了我国应该尽快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让知识产权在高校的科技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中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事实上,高校作为一个知识的集散地之一,它要想获得较大的竞争优势,就应该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手段。因此,我国的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就应该把知识产权列人高校科技工作体系当中去,并把此作为考核高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之一。高校领导层应该从宏观层面上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调控与规划,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倡导者与实施者。这就需要高校领导不断培育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充分发挥出管理部门的协调监督作用,真正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去做。同时,高校还应该强化宣传与培训工作,让高校教师切实体会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及时掌握各种知识产权流失的可能性渠道,真正从思想上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此外,高校还应该有计划的培养或引入一批知识产权专业工作者,让他们具备专业技能,同时又能够处理一些知识产权矛盾与纠纷。这就是说,高校应该尽快建立一个知识产保护的人才培养网络体系,提高自身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与保护能力。那么,高校可以开展一些知识产权基本理论课程的教学,还可以开设一些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强化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活动,真正让高校领导层改变观念,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通过统筹规划来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经营研究
中图分类号:G5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1)08-175-02
高等学校是知识和科技的源头,而知识和技术创新的成果,最终落实为不同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如何将知识产权产业化,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知识产权经营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因此,积极探寻合理化的知识产权经营之路,对于我国在竞争激烈的知识经济社会中占据更大的空间意义重大。
一、中美日高校知识产权经营
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是指大学及附属研究机构中的科技和创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转移,大学在这种转移过程中获取一定的收益,社会通过这种转移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1.美国高校知识产权经营。美国斯坦福大学1970年首创“技术许可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简称OTL)模式。1980年12月12日,美国国会通过了《专利和商标法修正案》。该法案明确了政府资助的R&D(research anddevelopment)活动成果的专利态度,确定了大学专利产权地位。随后,美国大学设立OTL经营知识产权蔚然成风,主要代表有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耶鲁大学等。
OTL机构工作人员均要求有技术背景和企业管理的丰富经验,其岗位职能是:寻找新技术发明,评估其潜在市场价值;为学校新技术发明申请专利,负责与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技术孵化平台和部分启动经费;为创建高技术公司寻找管理人员,组织产品开发与营销。
2.日本高校知识产权经营。1998年5月,日本政府颁布《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施《大学知识产权本部推进计划》,将国立大学改制为独立行政法人,从资金上予以扶持,加快了各大学统管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体制建设。同时,强调在大学设立“知识产权本部”机构,强化产学合作,有效地促进企业与大学合作,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
1998年,东京大学建立知识产权经营机构CASTI。CASTI参照OTL模式经营,但又有其独特之处。CASTI负责专利申请和技术转移工作。发明人所在院系决定该发明是否为职务发明,而东京大学将决定是否申请专利,CASTI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拜访发明者,了解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技术转移的意向企业等情况,调查该技术的商业化前景,信息反馈到大学法人关系部,并最终决定是否申请专利。
CASTI从东京大学领取办公费用,不参与分享许可收入,这区别于OTL的自收自支经营。企业支付许可费用给CASTI,东京大学根据学校政策负责分配收入,各方比例为:大学为30%,发明人所在系(实验室)为30%,发明人为40%。
3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经营。1998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任务和奖励政策,促进了国内高校知识产权经营的快速发展。据教育部统计,2005―2008年,高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分别为19项、25项、27项和30项,在全国所占比例分别为55.88%、60.98%、69.23%和81.08%,可见高校无论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的数量,还是在全国所占比例,稳居全国第一,高校已成为我国技术发明的重要力量。
《规定》明确要求:“高等学校将其知识产权或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净收人,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及其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对经学校许可,有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的,可以从转化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奖励。”
二、中美日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成果
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是将知识变成商品的过程。这个过程一般经过四个阶段:一是根据市场需求,把大学的知识转化成科研成果;二是根据技术评估,由大学的专门机构或社会中介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三是由大学的专门机构组织策划把大学的知识产权转移至合适的企业;四是由企业把大学的知识产权转化成生产力(商品)。
1.科技研发R&D投入。科技研发R&D投入是将知识转化为科研成果的基础,是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经营的前提。
2003年,美国高等学校的R&D经费支出约为477亿美元,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同年,德国高校的R&D约为103亿美元,而日本高校在2002年R&D经费就超过172亿美元。我国高校的R&D仅为19.6亿美元,约为美国的1/24、日本的1/9、德国的1/5。
2.知识产权产出。科研投人的回报是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可转化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可体现在专利的申请和许可数目及专利许可收入上。因此,专利的申请与许可,越来越成为衡量高校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我国近几年知识产权产出成果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相比,我国的专利申请数量遥遥领先,但是真正获得专利许可的专利数却相去甚远,专利许可占专利申请数的比例仅为30%-50%,而美国20世纪90年代的比例就已经达到68%-85%。我们知道,专利申请不是目的,专利许可经营并产业化,从而获得收益,并以此获得新一轮的科研经费而进入良性循环,这才是知识产权经营的目的所在。美国专利许可五年收入为3999百万美元,我国五年收入为926.888百万元,仅为美国的1/34。
3.高校知识产权收入分配。收人分配与利益群体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创新性直接相关。因此,如何对收入进行合理分配成了各高校开展科研工作的关键。
分配的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获得总收入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分配,如美国的康斯康星大学,发明人可以在许可总收入中获得20%的比例;另一种是在获得许可净收入的基础上进行分配,这种方式被大多数高校采用。
分配的份额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按固定比例分配,如我国高校将其知识产权或许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净收入,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另一种是超额累进比例分配制度,如日本的京都大学规定,200万日元以下部分在发明人、发明人所在部门、大学之间按20:30:50的比例分配;200万-5000万日元之间按35:25:40的比例分配;5000万日元以上按50:20:30的比例分配,可见专利产出与发明人的收入正向相关。这样的收入分配机制,极大地调动了科研人员从事知识产权经
营的积极性。
4.高校知识产权经营理念。高等学校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作为知识运作的主体,具有传授知识、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实际应用)的三大功能,而知识产权经营则属商业行为,长期为大学所排斥。高校往往仅关注教育和科研,重论文,重成果,忽视服务社会的功能。自从斯坦福大学开创知识产权经营之路以来,其成功经验激发起欧美日大学对经营知识产权的浓厚兴趣。日本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的知识产权经营近年发展很快。而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申请直到2000年以来才得到较快发展。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给研究人员带来的“重研究轻市场”的思想,以及“重论文轻专利、重成果轻转化”的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知识产权经营。
三、美、日高校知识产权经营给我国带来的启示
1.高校要拓宽科研投入渠道,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是所有问题的关键和瓶颈。科研经费的投入直接影响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我国高校目前除政府专利投入严重不足之外,投入主体过于单一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模式的一个巨大缺陷。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渠道要多元化,采用技术入股、企业捐赠、风险投资等形式,建立多渠道投资体系。同时加大对发明人的奖励分配额度,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
2.加强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我国高校不仅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还要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同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专利的申请及保护、专利的产权及经营、人员奖励、人员培训等。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中,要配备既懂法律和技术,又懂管理和经营的高级专门人才承担知识产权经营工作。
3.加强校企合作,密切产学研结合。大学是教学和科研的基地,拥有人才和技术的优势;企业是生产的基地,拥有技术、设备和资金的优势。校企合作,优势互补,学校出技术,企业出厂房、设备、资金,大学以专利许可、技术人股的方式与企业合作开发新产品,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经营、收益共享,这应成为大学专利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模式。
【关键词】高校实验室;档案;思考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技术和人才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实验室作为高等院校开展教学、科研和生产实践,创造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场所,日益得到重视。高校实验室档案真实记载了高校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包括高校的实验教学、科研以及管理的全过程,是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管理经验的结晶。毋庸置疑,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对高校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谨此,本文从高校实验室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与经济活动的特性方面作如下探讨。
一、高校实验室档案的重要性
所谓高校实验室档案,是指在高校实验室进行教学实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仪器设备运行等活动中形成的书面材料与科技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纸、报表、照片、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它既是高校在实验室开展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记录,又是反映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主要资料,更是实验室工作人员劳动和智慧的结晶,为学校宝贵财富之一。
1.经济价值作用。从管理的角度看,高校档案的知识转化与商品转化是着眼于在经济行为中,学与研一体化。它强调围绕知识、技术的产生、扩散与应用不是三个独立的环节,而是同一过程的三个方面。因为高校实验室作为知识、技术的载体,同时具有这三个方面的功能。所以,高校实验室档案——“准知识”或称“知识的半成品”具有不可忽视的经济价值作用。
2.凭证或法律依据的作用。依照法律程序,科学实验产生的知识若需市场认可,并具相当高的的经济价值,则须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知识专利注册,即成为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而注册知识产权的基本依据之一是实验室档案。
3.参考价值作用。全面、完整的实验室档案记载着科学实验的全过程。因此,在实验档案中,实验记录按照结果划分,既有成功的记录,更多的是失败记录。成功的实验结果可转化为知识,无需赘言。失败的实验记录则应该成为成功之母,理论上可以认为,对以后同类型或同方向的实验都有着参考借鉴的价值,为以后减少失败的概率,即为减少重复失败的实验的投资提供了参考依据。所以,实验室档案即使是失败的记录,在某种意义上是人类文化知识的积淀,同时应该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高校实验室档案的类别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实验创造、发现、发明的知识、技术均能迅速商品化或称经济效益化。这就延伸、扩大了实验室档案记载的内容。既有法律活动、科技活动,又有经济活动、行政活动方面的内容。按功能划分,实验室可分为三大类别。(1)物质方面——实验设备技术档案。它反映了实验室及其设备技术的特点,记载了实验室的教学、可以及其效益评价等技术活动,对科学、教学实验的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提供法律性依据性的使用价值和参考价值。(2)管理方面——实验室档案档案。一是法制化实验室管理制度及其执行过程的记载;二是渗透了经济活动的实验室管理,包括经济合同、协议及其效益评估,实验后的利益分配等全面管理记录;三是对实验创造的知识、技术的扩散与使用活动的全部法律性依据的反映。(3)过程方面——使用档案。它是实验工作者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真实劳动与实验的历史记录。它反映了实验的全过程,包括实验的检测、鉴定与论证等过程。无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但是全面、完整的记录。
三、现行高校实验室管理的弊端及其归因
1.大多数实验室漠视效益。第一,投资方面。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或事业投资,投资双方对事业课题的成功或失败;经济效益与知识效益较少法律约束,少有经济活动或称经营性活动。第二,少有结果方面。失败的实验,自不必说,即使成功的实验仍停留在或实验即使报告的本本上。对于进一步的扩散和应用,既没有效益意识,更没有法律约束,有志者或因无经济支撑,或因无机构支持诸因素,最后是无能为力,志难酬。究其原因,一是观念陈旧。大多数科技人员及其管理者仍受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传统观念的束缚。二是激励机制不健全。高校普遍地职称晋升以教学、科研成果作为硬指标性,而科技成果产业化很少有规定性指标,更何况,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风险性、时间周期长、市场检验等等不确定因素。
2.实验室形成知识后,后是束之高阁,或是流失现象严重。一是目前大量的资料显示,我国在科研成果的转化率正在不断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其转化率仍是相当低。二是科学实验流失现象严重。许多科研成果向世界专利组织申请专利的时候,许多国家拿出一件件从报刊上剪下来的的材料说,我们不需要买这个专利了。一位外国人毫不掩饰地向世界各国宣扬:要想搞到中国的专利技术,根本不用花什么高价,订什么合同,只要订两份报纸买两本杂志就足够了。导致这些状况的原因很多,我个人认为,宏观上,我国知识专利市场体系不健全,微观上,不得不承认,实验室档案管理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高校实验室管理必须科学化、规范化
1.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及其市场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体而言,实验室档案管理的经济行为应法律化、市场化。从法律上理顺个体、集团与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包括利益分配、知识产权的权重比例等等。
2.观念必须更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新实验室作为开发人才资源、创造科学财富的前沿阵地,必须彻底改变传统的科学实验单一事业活动活动行为与观念,迅速将其经济活动观念植根于头脑与行为中,以促进科学实验的知识转化与商品转化。
3.领导必须重视。“政治路线决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领导者是实验室单一事业活动型转化为经济活动型相的决策者与带头执行者。只有领导重视,实事求是地带领实验工作者深化改革实验室管理体系,抓住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机遇,建立适应学校自身条件,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的科学化、标准化的实验室,才能在市场经济中,特别是在步入知识经济时代求生存,求发展。
1.完善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办公会议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分析和通报知识产权工作形势,研究决定全区知识产权发展的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措施。办公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2.充分认识专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专利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科技进步考核目标责任制,将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专利实施量等指标,作为衡量当地专利工作成效和科技竞争力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管理机制建设,促进专利工作的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区专利工作管理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街道、开发园区专利工作联络制度。各街道、开发园区要提高认识,做好对专利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建立健全专利工作管理网络和制度,明确主管领导,确定专利工作联络员,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度;二是建立驻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联系制度。引导和推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加快驻区高校专利申请和专利技术在区内的转化应用。
4.建立健全专利考核评价体系。一是纳入有关资质评价体系,将专利创造与实施情况列入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等认定与评价的重要指标和条件,将有效专利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区科技进步奖评审的重要指标;二是纳入科技项目管理体系,将取得专利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和评审指标。
三、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促进专利成果的转化实施
5.设立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区科技局在科技三项经费中设立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专利技术实施、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专利知识宣传培训、专利执法、专利战略制定与实施、专利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对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等,各街道、开发园区要相应设立此项工作扶持经费。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6.资助和奖励专利申请、授权。鼓励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和个人积极开展专利申请并取得专利权,每年按照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分类进行资助;积极鼓励区内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对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费用实行全额资助。对年专利申请量达20件和100件以上的专利申请大户分别给予重点资金奖励。
7.培育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制订专利示范企业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科技型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探索有利于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重点领域、行业和产品的专利战略研究,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动企业专利工作的开展;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各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凡被列入各级专利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相应配套经费扶持。
8.扶持专利产品开发和专利技术转化应用。对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技术水平高的优秀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的项目优先立项扶持,重点推荐申报各级专利实施项目和科技进步奖;对已经进入产业化的专利权人、专利技术,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优秀专利发明人、优秀专利奖等奖项。
9.鼓励企事业单位增加研究开发专利的投入,其专利研究开发经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计入成本费用,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0.加强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一是建设区知识产权信息网,并纳入区科技局网站体系;二是积极利用专利信息数据库和专利文献检索平台,对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或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立项报批的专利进行检索,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或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促进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积极利用专利信息资源,降低创新成本,缩短科研周期,提高研发效率。
四、加强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专利保护意识
11.加强专利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科普画廊等媒体,采用专场讲座、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等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法制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12.加强专利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把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全区普法教育计划,纳入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重点对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科技管理干部、项目负责人员分批分期、长短期结合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