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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体系改革的大背景下,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无疑是我国银行业改革的主体,我国国有银行曾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不容置疑,但是现如今其本身体制已严重束缚了自身发展。加快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不仅有利于其本身经营效益的增长,也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本文从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现状入手,在深入研究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体制问题的基础上引出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今后的改革发展与未来展望。
【关键词】
国有商业银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体制
中国现有的机制体制决定了短时间内我国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基本格局不会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主体地位不会动摇,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力军,也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先行者。然而,近年来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经济效益下滑、风险规模增加。因此,加紧实施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改善银行金融管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源配置和中国金融全球化、国际化具有不可比拟的作用。20多年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已然取得了不小的收获,但是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遇到了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体制问题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现状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发展和金融全球化、信息化、自由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外部环境随即受到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生存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威胁,银行业开始调整其发展战略和组织结构,业务范围扩展到证券、基金、信托、投资及资产管理等,至此,国有商业银行不仅具有传统的信用中介功能、融资功能,还具备资产管理、信托投资、保险、经纪和投资银行等功能。伴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意识,风险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皆不可同日而语。但与国外银行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规模上看,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上都位居世界银行前列,但没有达成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优势。在风险性方面,从资本充足率上看,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低,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资产占比大,从不良资产比率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比国外高。在效率性指标方面,从人均利润率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明显不占有优势,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我国银行冗员严重,人员结构有待优化。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产权不明晰严重制约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具体来说一是产权结构单一,单一的公有制国有独资企业的安排,导致了政府所有权的不明晰,以致企业缺乏所有权的约束;二是政企不分,目前四大银行仍存在着企业和国家机关的双重性质,作为企业由于单一产权体制致使约束的软化,以致存在着以公谋私的现象,作为企业,银行内部职工的积极性未被充分调动,银行利润最大化的根本目的得不到最大限度的释放。2.经营结构和治理能力上的缺陷国有银行的发展历史决定了其不可避免存在计划经济的烙印,官商一体的长期性制约了其市场意识,导致其自我发展意识不强,竞争意识淡薄,创新思维滞后。因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其长期发展的进程中形成了体制陈旧、机构臃肿、人员冗杂的种种不良现象。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与治理能力已严重限制了其发展壮大。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策略
(一)重组国有商业银行,实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均衡发展70年代末期以来,我们打破了银行业“大一统”传统模式,实现了银行组织体系多元化。目前,我国基本上建立起了以国有银行为主体,股份制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国有商业银行共存的多元化金融体系,这一金融体系无疑不仅加强了银行业竞争力,也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然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系仍是具有寡头垄断性质的,其特点是行业过度集中,少数银行规模过大,更多的银行规模过小;依托国内市场的银行过多,依托国外市场的银行过少,以致损害了竞争的公平性。中国现行的经济体制决定了未来一个较长时间内国有银行的主体地位不会动摇,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决定了国有银行改革力度要大,其一解决其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建立起规范,有力的产权制度;其二是并撤分支机构,精简人员。而股份制国有商业银行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扶持与支持,在利率政策和税收优惠的基础上扶持其发展壮大;科学界定股份制银行与国有银行的平等竞争关系,避免政策歧视。
(二)加速电子银行建设,加快电子金融产品创新步伐数字化社会的发展一日千里,电子网络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悄无声息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信息获取方式;对银行业来讲,在信息化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的时候,银行业改革也迫在眉睫。全球国有商业银行在当前信息化技术的影响下,业已形成经营方式网络化,机构网点虚拟化等趋势。在网络金融格局的影响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银行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以适应现代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要求,根据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电子化发展现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依据自上而下的技术开发模式,全行全方位的协调配合,面向市场,面向管理,共同致力于金融电子化建设;二是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规划,建设以电子网络为平台,集业务处理,客户服务,客户维护为一体的电子信息化系统;三是加大科技投入,通过电子化网络的建设,引导整个银行业业务服务流程,经营管理模式和功能的创新再造。
(三)落实风险责任制,提高员工创新能力与动力如今是知识经济与互联网相辅相成,取长补短的年代,当前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企业应牢记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升其生产能力和创新能力。国有商业银行需实施行长责任制,将其任免、升迁、提拔与其在任的绩效相挂钩;在中层领导干部之间鼓励能者上、庸者下,增强其责任心促使其努力工作;实行员工绩效工资制和末位淘汰制,鼓励公平竞争的同时,奖勤罚懒,提高员工工作动力和创新能力。
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展望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依然存在着经营机制不健全,资本充足率低的现象,其改革在相应的政策和法律的相辅相成的,我们应继续对国有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因地制宜的走市场化道路,改制成有独立法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形成真正意义的市场化主体,在把握银行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完善提升其各项职能,推动改革的创新发展,并应积极迎合历史潮流完善互联网金融服务,相信国有商业银行依然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主力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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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业银行 产权 集团化 证券化
一、产权的股份化
银行业具有相对较高的风险性,同时要求有大量的自有资本金,这些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一般应是多元化的,这也能为银行的经营管理提供合理有效的制度保证,尤其是提高效率的激励机制和防范风险的约束机制。因此体制改革问题可以说是国内银行,尤其是非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的关键性问题。
1、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
目前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已经被大多数人所认识,但是关键在于改革方案的设计与选择,从而能够有效推进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
对此主要有两种思路,一种是按地区或按业务分拆上市,另一种是整体改制上市。考虑到银行业的规模效应十分显著,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已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且全球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也是合并,分拆将减弱国有银行在规模上的竞争优势;其次我国银行普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若只将经营情况较好的分行分离出来上市,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也不利于银行整体的长远发展。因此通过对这两种方案进行比较,整体改制上市的可行性较强,所需要的时间必然更长一些,而且必须先切实解决好一些基本问题,尤其是对长期积累的大量不良资产的处理。
2、发展民营股份制商业银行
一个完备的金融体系是由少数较大的银行和大多数中小银行组成,银行的资本构成也具有多样性,目前我国的银行资本仍主要由国家投入,缺乏民间资本的参与。因此发展民营股份制银行成为金融界的热点之一。由于银行有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新的商业银行,其注册资本最低为10亿元人民币,且银行对经营安全性的要求非常高,民营资本自行发起设立新的民营银行有一定的难度,也必须十分谨慎。目前发展民营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吸收民间资本入股现有的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人民银行正在鼓励各家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通过增资扩BR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而进行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革是解决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情况复杂,其产权主体较为混乱,在具体操作上应首先对清理整顿后条件成熟的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吸收企业、城乡居民个人等的资本金,组建成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
二、经营的集团化
中国加入WTO以后,以“分业”为背景的国内银行业面临着以“混业”为背景的跨国金融集团的强有力的竞争,实行经营的集团化,即构建金融控股集团不失为一种现实选择。
虽然目前金融控股公司在国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但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中信、光大、平安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金融机构直接控股其他金融企业的金融集团,国有银行通过在境外设立独资或合资的投资银行转变而来的金融控股集团,也有通过各种形式控股多类金融机构的工商企业集团,这说明金融控股集团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新的组成部分,它采取“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形式,以资本为纽带,控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母公司一方面可以对各子公司进行资本调度,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各子公司之间在业务、技术上的合作,从而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经济以及风险分散等混业经营所带来的积极效应。
三、资产的证券化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体系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款、贷款以及支付结算业务获取收益,实现利润的金融机构。银行的主要业务就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票据贴现等,因此发放贷款是是银行一项非常重要的业务。虽然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务也不断更新和拓展,但是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发放贷款挣取利息仍然是其一项主要业务收入。[2]然而,发放贷款具有与其他经营业务不同的风险特征,主要表现在银行贷款将面临不能预期的风险引起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不能收回的情况,而这种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对象未来期间能否挣去足额的资金以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不能直接对贷款对象的经营风险实施干预,只能通过事前预测和事中监督来判断风险和降低风险。
本文便以江西省安义农村商业银行为例,分析农村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过程中面对不同的客户对象所需承担的风险以及如何针对客户类别进行风险控制。
二、安义农村商业银行简介
安义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安义农商行”)是在原安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基础上改制成立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于2005年1月1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业,是全省首批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安义农商行一直以占全县金融机构30%左右的资金来源,发放了占全县40%左右的贷款、60%多的工业园区企业贷款、80%多的全民创业贷款、90%多的农业贷款及98%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在安义县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全县的银行中,除了县城所在地龙津镇,国有四大银行网点较多外,安义农商行在全县范围来看,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并且发挥了服务农村的特点,即在每个乡镇都有其营业网点。另外,该行网点分布对于促进自身发展也有明显优势,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民长期将农村合作社当成是他们自己的银行,合作社发展到今天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民群众仍然对其具有很强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因而具有很强的存贷款粘性(即长期的业务往来,农民没有意识和意愿转向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农民的这一特性使得农村商业银行能够较其他银行更容易在农村扎根和业务拓展。因此,安义农商行在全县各乡镇的布局能够很好的展开其日常业务。
三、安义农商行营业模式
安义农商行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其股份主要来源于少数法人股东集资建立,同时向外部吸收少量自然人股份和内部职工股份。银行作为存贷款方的金融媒介,虽然可以经营多种组合投资来增强盈利水平,然而,作为土生土长在农村的农商银行却业务较为单一,通过挣取存贷款利息差成为其主要赢利模式。同时,农商银行又具有其它银行不同的存款对象与贷款对象,从而造成其区别于其它银行不同的业务特征和贷款风险。通过了解其具体的存款来源能够更好的了解长期存款与短期存款占银行资金比重,而通过了解贷款对象则能够更好的了解贷款风险类别,以下便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与贷款对象。
(一)资金来源
1.村镇居民存款。作为村镇地区的金融机构,安义农商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本乡镇的居民存款。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民存贷款的主要来源,农民的意识中将农村信用社当成他们自己的银行,因而形成了长期的业务往来。尤其是20世纪末安义县出现的外出从事建材生意的热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将其外出务工、经商所得存入安义农商行,由于农民的理财意识和理财能力较差,从而大部分农民年复一年的将全年的收入存于银行,该部分资金具有长期性特点,从而保障了贷款支出。
2.乡村级政府财政存款和事业单位存款。由于乡镇一级仅有安义农商行设置了营业网点,为了存取方便,政府及事业单位资金主要存放所在地农商银行。虽然,该部分资金经常发生频繁存取,但是仍然存在最低存款水平线,或者存在区间性定期存款,为银行资金放贷提供了暂时性资金缓冲。
3.支农扶持资金。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农业、农民提供了大量资金扶持。该部分资金自上而下划拨过程中最终由乡级政府存于农商银行,再进行具体分发。而安义县大量农村劳动力在外务工,虽然政府通过农商银行将资金转入了农民个人户头,但是该部分资金仍然存放于银行,只有小部分资金被在家务农的居民提现。因此,该部分资金也成为农商银行的放款资金来源。
(二)贷款对象
1.外出开办厂房的农民企业家。安义县自上世纪90年代部分农民外出做建材生意以来,积聚了数额不菲的财富,少部分人因此而开始建厂进行建材产品加工和销售业务,由于个人资金不能完全满足其业务需要,长期以来形成的国有银行高门槛放贷条件限制了农民企业家 的贷款途径。另外,农民企业家关系网的简陋导致从户籍所在地的农商银行大额贷款便成为其主要的外部债务资金来源。该部分农民企业家贷款呈现出集中性贷款的特点,即每年
春节期间企业家向银行大量贷款以保障本年度经营发展所需资金。
2.本地办厂的农民企业家。前述安义县经济发展过程中引起的众多实力雄厚的农民企业家外出办厂。同时,安义县政府近年来实施了多项招商引资举措,通过各种优惠政策鼓励本地及外地企业家在本地办厂以振兴当地经济,许多企业家不断将向外投资转入在本地办厂,而业务面向全国。该部分企业家也将依靠安义银行资金放贷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3.农户小额贷款。安义农商行作为农村商业银行,其建立初衷是为了满足本地农户贷款需求,保障其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向银行贷款的数量将越来越少,但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依然有一部分农民群众需要依靠银行贷款保障其生产生活。因此,部分农户由于资金短缺也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数额在几百到上千不等。
四、安义农商行贷款风险类别
(一)空间差造成放贷银行对资金放贷对象难以把控所引起的风险。
伴随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飞速发展,培育了一大批优秀的农民企业家。上世纪90年代末安义人民走出安义在全国各地做起建材生意,带动了全县经济飞速发展,外出经商的浪潮激起许多农民企业家在外地办厂,该部分在经商所在地很难向银行贷款,基本上都依靠在安义农商行贷款,将资金用于外地投资。这就造成贷款银行与贷款对象经营地存在空间差,银行放贷具有很大的风险。虽然银行可以考察贷前信用、贷方历史贷款记录以及贷方现有经济状况,但由于贷款收益及本金收益依靠是贷方未来财务状况的充实与否,银行很难通过监督贷款对象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来防范危险,因此该类贷款具有较强的风险。
(二)政府扶持企业引起的银行贷款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行政手段对银行的干预较频繁,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不惜以行政命令手段要求银行向特定企业或投资者提供贷款。然而,这种不完全依靠银行风险防控的放贷方式难免加大银行贷款风险。随着安义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大批外地以及本地的企业家在安义开厂经营,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必然也要给投资商提供便利的贷款渠道,这样有可能造成少部分不良资产占较大比重的企业或者资不抵债的企业向银行恶性贷款,而银行迫于政府压力不得不承担该类贷款所引起的贷款风险。
(三)小额贷款中的农户到期无力还款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促进农民增收起着重要的作用,许多农民走上了小康之路,而不可否认的是仍然有一部分农民处在贫困状态,这部分群众需要依靠银行贷款来保障其生产生活.[3]安义农商行每年都要对农民生产资金进行放贷。这些农民大部分为家庭困难,不能够依靠自身或者其他亲戚朋友解决日常生活的人。因此,每年年初向银行借款以按时按量做好农忙工作,待到农作物销售之后将资金归还银行。这类贷款的收回依靠的是农民当年度能否有个好收成,难以依靠事前预测来判断贷款收回可能性。
五、农村商业银行风险防控措施
以上我们分析了安义农商行贷款过程中的主要风险类别,不同贷款方其引起的风险高低和风险管控难度具有其差异性。以下我们便针对不同贷款风险特征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一)针对外出办厂经商的农民企业家的贷款风险防控。
由于该部分资金需求方其实际经营地并不在本地,银行不能够通过适时监督做出风险防范,良好的风险预测和控制便成为保障贷款收回的重要途径。因此,一方面要在农民企业家提出贷款申请后,对其财产状况进行详细调查,针对其业务特征和经商所在地聘请专业人员对其经营发展潜力做评估,以预测的方式判断其未来资金收回可能性。另一方面,农民企业家作为本地居民,银行可以要求其提供贷款抵押或者保证人,抵押必须达到贷款条件,保证人应该具有一定的财产实力以保障贷款人不能足额还款时承担保证责任。
(二)针对本地办厂的农民企业家的贷款风险防控。
该部分企业家在其经营过程需要向银行贷款以促进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在一般情况下,银行能够做好对其经营过程中风险识别,也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损失。这些途径主要包括事前实地调查和事中做好监督。银行真正难以控制的是企业在发展不利情况下,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干预银行贷款。此时银行已不能单纯的依靠对贷款对象进行资产审查确定是否贷款。银行一方面应该不断健全内部放贷制度,加强与政府沟通,以减少在不利情况下的贷款支出。另一方面也可以要求贷款方提供保证人或者政府为贷款方寻求保证人的方式减少贷款风险。
(三)针对农户小额贷款的贷款风险防控。
通常向银行贷款的农户财产实力较弱,难以依靠自身财产满足生产经营。此时银行作为农村金融的中坚力量,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向该部分农户提供贷款。事前预测和财产审查不能作为贷款发放的考核指标。另一方面,即是农户出现到期不能还款的情况,银行也不能依靠强制措施用农户其他生活必备财产偿债。此时一方面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来更好的促进困难农户的增产增收,拓宽农户增收渠道的方式来保障银行按期收回贷款。另一方面,银行可以要求农户依靠亲戚朋友的保证来借款。农村地区姻亲关系浓厚,亲朋之间的关系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保证农户贷款。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之初就确立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而为了贯彻为地方经济服务的理念,以及为了防范风险,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之初,其经营范围被限制在所在的城市。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银行业的竞争加剧,单一城市经营模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并阻碍城市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为了解决城市商业银行单一城市限制产生的问题,银监会于2006年2月颁布《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通过设定资产规模、注册资本、资本充足率和利润率等指标,让符合指标的城市商业银行通过收购、重组或者直接设立分支机构等模式,实现跨区域经营。同年4月,上海银行在宁波市开立分行,成为我国第一家跨区域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目前,我国有超过50%的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了跨区域发展。
经过跨区域的发展,部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迅猛,如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江苏银行等。其中,北京银行成功上市后,成为资产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并开始迅猛发展。目前,北京银行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及南昌等10大中心城市设立分行,并在香港等地设有代表处。“北京银行目前业务主要面向企业,但已计划将零售金融业务作为今后促进银行发展的首要动力。为众多预算单位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创建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成为该行金融服务的优质品牌。”北京银行已经开始朝着全国性、综合性银行的目标发展,与大型商业银行的差距必将逐步缩小。
北京银行为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佼佼者,而不少同行也在以此为榜样。但长期来看,综合式发展的定位,将会一定程度上弱化城市商业银行原来的“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使其核心争力减少,因而城市商业银行要得到健康发展,一定要在做大规模的同时,明确市场定位,提升综合实力。
一、明确市场定位: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城市居民
目前我国国有银行已经和大型企业形成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建立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在客户综合服务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股份制商业银行则逐渐确立了以创新能力和先进的服务理念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反观城市商业银行,其特色是“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城市居民”,但经过跨区经营后,虽有北京银行之类的成功典范,然而也不乏因为市场定位不足,盲目扩张,导致体系风险急剧增长的城市商业银行案例。为此,银监会开始审慎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并暂停审批内控体系不健全的城市商业银行新设网点的申请。在2011年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会议上,时任银监会主席的刘明康也强调城市商业银行要坚持“立足本地、服务小微、打牢基础、形成特色、错位竞争”的经营策略。
“立足本地,服务小微”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起步点。例如嘉兴银行的市场定位是:“做成三个银行,做好三个服务”。即做长三角银行、中小企业银行、市民银行,以及服务区域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在个人金融服务方面,嘉兴银行在传统存贷款产品的基础上,逐步推出“个易贷”品牌和“嘉银理财”品牌等具有其特色的个人业务产品,在不断完善和创新产品的同时,为最大程度满足嘉兴市民的需求,做精做深本地化服务,对分支行也进行特色化发展,推出了中小企业服务特色支行、微贷中心,今年将推出针对中高端客户的财富中心,其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初现成效。
在我国,金融机构和经济机构的不对称,这导致了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的缺失,而这也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在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时,嘉兴银行进一步细化客户分级,如旗下的“小易贷”是针对以中小企业为目标客户群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品牌。而“微贷”则是嘉兴银行顺应政策动向,应用成熟国际微小贷款分析技术,推出的一项全新贷款业务。该项目为大多数在过去无法获得贷款的小业主创造获得贷款的机会,其主要服务于在业务覆盖区域内从事正当生产、贸易、服务等行业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种养植户和家庭作坊户等。除了进行客户细分外,嘉兴银行积极进行创新,如旗下的“保易贷”业务。“保易贷”是由嘉兴银行,联合长安责任保险有限公司和担保公司推出的一项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新产品,它采用保险原理,由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再由保险公司为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保险。通过该模式,使得企业可以不再依赖传统的抵押物和企业互保来从银行获得资金,大大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
从个人金融和公司金融的业务状况来看,嘉兴银行正在朝着其“成为一家以区域化、小微化、城镇化为发展特色的好银行”的目标而奋斗。而城市商业银行强化服务中小企业的理念,不但有利于夯实自身的业务基础,也有利于我国建立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
二、提升综合实力:加快发展中间业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而根据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发展经验,利率市场化必将会导致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以及银行业的竞争加剧。由于传统业务占比较高,对贷款业务的依赖现象较为严重,加之其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弱,因而在市场利率化的过程中,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影响较大。
利率市场化的一个较大的影响就是引起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收入占比提高,而这也是适应利率市场化的市场反应。数据显示,1980年前美国银行业的中间收入占比长期低于20%。1980年3月,美国政府制订了《存款机构放松管制的货币控制法》,自此利率市场化开始快速推进。截至目前,美国银行业的中间收入占比已经超过40%。根据上市银行披露的2011年半年报数据显示,我国上市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平均约为20%,可见,我国中间业务发展还有较大的空间。
为了应对利率市场化,城市商业银行必须改变目前业务单一的状况,同时必须进一步发展中间业务。在银行发展前期,可以通过代销保险、代销基金、代缴水电费等业务提供提高中间收入。而银行理财产品作为近年来的中间业务新秀,得到了市场的广大认可,而这也是广大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的重点之一。
[关键词]国外银行;碳金融;产品与交易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8-0119-05
一、引言
自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碳金融已经成为了低碳化发展的核心经济手段,构建完善的碳会融体系也已成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支柱。我国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指出了低碳的发展方向。可以预见,低碳技术与低碳经济在我国的“十二五”规划期内将得到巨大的发展,低碳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发展模式,在其中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作为促进节能减排的主要市场调节力量,在低碳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发展碳金融业务,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型、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就此而言,国内许多学者已经做出了一定程度的研究。例如,董玉华(2009)讨论了我国碳排放交易的市场机会,开展碳排放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有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社会形象,增强商业银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增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马骁(2010)指出,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低碳金融方面虽都有所动作,但没有深入到核心部分,难与国际金融机构抗衡。王元龙(2009)找出了制约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的因素,并从商业银行自身和外部政策环境两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对策。在产品设计上,陈游(2009)总结了兴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实践经验,提出商业银行应该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发展绿色信贷业务,并结合节能减排项目积极开展碳权质押融资贷款;王留之、宋阳(2009)探索性地提出了银行类碳基金理财产品、以CERs收益权作为质押的贷款、融资租赁、保理、信托类碳金融产品、私募基金、碳资产证券化和碳交易保险等八项创新建议。
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从宏观层面介绍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或者是从商业银行业务创新角度进行具体介绍,但是,针对国外商业银行碳金融产品的系统介绍,以及对国内现有碳金融产品的梳理和比较还很少。因此,通过对国外银行在碳金融方面的业务开展类型进行全面归纳和分析,并将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发展状况与之对比,发现我国商业银行在碳金融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二、国外银行业碳金融业务发展类型及发展状况
国外银行业碳金融业务发展较早,碳金融业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开展的业务类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银行碳基金投资业务
碳基金专门为碳减排项目提供融资,包括从现有减排项目中购买排放额度或直接投资于新项目。这类基金包括国际多边援助机构受各国或地区委托所设立的碳基金、金融机构设立的盈利性投资碳基金、政府双边合作碳基金及一些自愿进行减排的基金等。作为一个重要的募集基金方式,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碳基金都应该是未来充满潜力的融资方式。
首个碳基金是世界银行在1999年建立的1.8亿美元的原型碳基金,之后,碳基金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各种形式的碳基金相继出现。到2009年,国际碳基金的总数已达87只,资金规模为161亿美元,此外还有6只酝酿中的基金,资金总规模为32.3亿美元(Finaneial Solutions,2009),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被改写。国际投行与国际上一些领先的商业银行都看好这一发展潜力巨大的市场,纷纷投资到碳基金的这一领域上来,如瑞士信托银行、汇丰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共同出资1.35亿英镑建立的国际上规模最大的碳基金——排放交易基金、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与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出资建立的日本碳基金、亚洲开发银行建立的亚太碳基金等。
(二)低碳项目贷款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本身具有比较高的投资回报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为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低碳项目贷款的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项目经营权、项目产权和CERs收益权等碳权质押。总的来说,目前商业银行重点关注3个领域的投资机会:(1)低碳技术领域,旨在降低能源消费的碳强度,控制二氧化碳的增长速度,如碳捕捉、碳封存、碳蓄积和低耗能设施等;(2)可再生能源领域,旨在走出人类目前基于化石能源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脱钩”,如生物能源、风能、太阳能、水能、海洋能和燃料电池能等;(3)能源效率管理领域,如高效建筑、建筑材料、能源储存与转化等。
目前,商业银行使用最多的项目融资标准是赤道原则。2003年6月,10家银行首次宣布实行“赤道原则”,银行在提供资金支持之前,对项目进行社会和环境评估。截至2009年10月,共有68家银行机构加入赤道原则,包括中国的兴业银行。这些银行占有国际融资的90%以上,其业务更是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例如,2005年起花旗银行遵循赤道原则为全球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项目融资1000多亿美元,2009年以来花旗中国完成了包括中航惠腾风电设备、巨力新能源和天课华能源科技等多家涉及新能源行业的金融服务及解决方案,提供总计2000万美元的融资。
(三)商业银行碳金融中间业务
1.碳交易中介服务。银行开展碳交易中介服务即指以中间商的角色直接参与交易活动。一方面,商业银行要为国内CDM项目投资企业提供各种咨询服务,诸如在欧洲碳交易市场上如何利用碳金融期货合约等衍生丁具进行套期保值提供建议;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凭借全球客户基础为碳排放权买卖双方进行积极的撮合服务,挖掘潜在的买者和卖者从中赚取佣金收入。此外,商业银行要积极介人国内碳交易中介机构的设立。
在欧洲,一些活跃的银行建立了碳交易柜台,提供买卖经纪、风险管理和交易操作等服务。荷兰银行是这一类型的代表,已是排名世界前十位的交易商,凭借其广泛的全球性客户基础,为碳交易各方牵线搭桥,提供、融资担保和碳交易咨询等中介服务,获取中间业务收入。巴克莱银行是英国第一家为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建立碳交易平台的银行,现在已经发展成为碳交易市场上最大的交易平台。另外,美国银行也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欧洲气候交易所合作,为碳交易市场建设提供支持,并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井住友银行巴西分行,开创性地开展了碳减排交易的创新业务,将巴西中小规模碳减排项目的碳减排量出售给日本Chugo知电力公司从而实现商品化,有力地促进了巴西碳减排项目的发展,也为两国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的建立和交易成功开展起到了示范作用。
2.与碳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业务。银行理财产品是银行针对特定的目标客户群设计开发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银行碳类理财产品是面向普通大众客户的环保理财产品,既体现了银行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也体现了银行的经营创新。与碳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有四大亮点:一是立足欧洲碳交易市场,分享欧盟国家低碳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二是推广环保理念,推动低碳经济大众化、平民化;三是挂钩欧洲气候交易所上市的“碳排放权期货合约”,利用前沿金融创新工具获取较高收益;四是灵活的投资币种(人民币,美元),可以优化客户拥有的资产结构。
在这方面,荷兰银行在世界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因为发现近年来开展环保业务的上市公司股价表现远好于股市综合指数,荷兰银行选择了这些公司为样本股,设计了气候指数和水资源指数,并推出收益与上述指数挂钩的气候和水资源环保理财产品。这两个产品推出后深受欢迎,仅通过欧洲一家大型超市就卖了3000万瑞士法郎。荷兰银行还将一部分理财产品以奖金方式分发给员工,既加强了员工的环保意识,又提高了员工对银行社会责任的认识,同时由于理财产品有较长的期限,对稳定员工队伍也有积极作用。荷兰银行还曾推出“低碳加速器”基金,直接投资于未上市但从事降低碳排放和提高能效的公司。
3.基于碳排放额度的金融衍生产品。金融机构可以开发碳排放额度的远期、互换、期权和额度抵押贷款等产品,为客户提供避险工具及融资服务。例如巴克莱资本于2006年10月率先推出了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核证减排期货合同。
4.其他碳金融中间业务。为增加表外收入,很多国外先进大银行还开展了碳交易保理、信用证等结算业务和碳基金托管、销售等中间业务。
(四)碳信用零售产品
在零售银行业务领域,国外金融机构为个人、中小企业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已经涵盖了很多方面,比如贷款、存款、信用卡和租赁等业务。例如,家庭客户如果购买、翻新节能型住房以及安装节能设备,在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的部分金融机构就可为其为提供优惠利率的住房抵押贷款;如果是符合政府环保标准的住房项目抵押贷款,荷兰银行就可以向客户提供1%的利率优惠。在交通运输方面,美国环保局、运输部与美洲银行合作可以向小型运输企业提供无担保、还款期限灵活的贷款,用于支持这些企业购买节油率达15%以上的节油设备,从而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实现节能减排;日本住友信托银行也曾设计出中小企业提供二氧化碳减排指标购买和分割服务的环境类金融产品。
南国外银行碳金融业务开展的主要业务类型可以看出,国外银行碳金融产品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品种多样,交易规模大,创新速度快;二是通常为客户提供更加优惠、便利且有竞争力的条款;三是国外大多数碳金融产品一般都与当地政府以及全球的碳减排计划相结合;四是专业化与精细化,碳金融产品在发展之初就必须在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方面具有突破性和差异性,通过专业化、精细化的金融服务使碳金融产品具备全方位的市场竞争力。
三、国内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中国作为非附件1国家,可以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下项目的开发。这种情况决定了中国目前的碳金融业务主要为CDM项目的投融资以及相关的金融中介服务。
(一)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产品现状
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发展碳金融业务有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社会形象,推动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型,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在此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积极应对,不断进行碳金融产品创新,做出了许多有益尝试,详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碳金融方面积极创新,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外银行相比,发展仍然较为落后。其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1.对于绿色信贷的创新比较活跃,涌现了一批绿色信贷产品。对于绿色信贷模式进行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贷款产业专业化、贷款标准区别化、贷款项目分类管理化;二是与绿色信贷相关的金融服务上。截至2011年末,仅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相关贷款余额已逾1.9万亿元。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势头良好,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效果突出,所发挥的杠杆作用十分明显,为环保产业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低碳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尽管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争相试水碳金融业务,但是并没有广泛而深入地介入其中,开展的业务模式也相对单一,对利润更加丰厚的碳交易二级市场领域涉及非常少。与国外大型商业银行所进行的丰富碳金融业务创新相比,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还停留在“绿色信贷”的浅层次上,仅有少量的低碳理财产品出台,而且低碳理财业务还只是处于一个起步阶段,业务范围很窄,仅仅局限于推出面向个人的理财产品,而潜力巨大的面向企业的财务顾问服务还没有发展起来。碳交易中介服务、碳指标交易、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则基本没有涉及。
3.直接针对CDM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缺乏,只有农业银行与企业达成了CDM项目合作意向书,民生银行推出了以CDM机制项下的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浦发银行则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为陕西两个水电项目成功引进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但这些产品并没有深入的介入碳减排,且远远不足。
4.直接参与碳减排购买的银行,其购买目的并不单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而更多的可能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市场形象。
(二)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产品交易情况
1.碳金融交易对象。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的碳金融产品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绿色信贷产品;二是与碳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三是直接针对CDM项目的金融产品。产品的数目相当有限,各种产品名称相近,内涵相似,相似度比较大。
2.碳金融产品交易规模。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产品交易规模虽然逐年增长,但总体来说还很小,与我国碳市场潜力不相符,还远不能适应碳经济发展的需要。
以绿色信贷为例,我国银行业中开展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较早,发展较成功的有兴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其中,截止到2011年6月末,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融资余额620.72亿元,较2010年末新增229.37亿元,增长率高达58.61%。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规模占贷款总额比例较小,仅为6.68%(见图-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坚持对节能重点工程、环保项目、水污染治理工程等大力提供信贷支持,近年来节能减排项目贷款额逐年增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2011年8月,绿色信贷余额已突破250亿元,较年初增长逾15%,但占贷款总额仍不足2%,其2007-2010年四年间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情况详见图-2。
由以上两家银行的数据可以看出,兴业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作为我国绿色信贷的领先者,虽然在此领域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较快进展,但节能减排贷款规模仍旧较小,与国际金融机构相比较没有竞争优势。同样,我国其他碳金融产品与服务也存在交易规模不足的问题。这就说明了碳交易量在银行碳交易中的实际份额十分有限,没有起到主导或重要的地位。
3.碳金融交易主体。目前,我国碳金融交易主体还很稀缺,主要由国有银行和部分大型股份制银行的总行和少部分分行组成,其他大部分中小银行都还未加入进来,整体市场表现不够活跃。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金融 商业银行 冲击
我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与国外发达国家消费者“寅吃卯粮”的消费习惯不同,呈现出一定的“中国特色”,即:我国消费者更多的是“低消费,高储蓄”的消费习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大学生群体或是刚刚参加工作的上班族虽然消费需求旺盛,但由于现有资金能力不足,其消费能力被抑制。消费金融为消费者的消费提供金融支持,以提供消费分期的方式降低了消费门槛,对打破消费者流动性束缚和刺激消费需求意义重大。在“互联网+”环境下消费金融与互联网深度结合,消费金融服务因此具备了高效便捷、开放亲民的互联网化特点;另外,在互联网环境下消费金融的创新速度加快,许多创新型的消费金融服务应运而生。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的时候,要对未来发展优势和发展方向有清晰的认识,不能消极地应对,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去主动应对。只有主动的积极面对,才能使商业银行在冲击之中找到合理的应对方式,获得竞争力的提升。
1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冲击
1.1互联网消费金融挤占传统消费金融的市场份额
互联网消费金融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高端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尚未形成很明显的竞争。但对于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和部分支付业务而言,则形成了较为直接的竞争。由于传统消费金融机构在监管方面受限制,所以,它们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能力较为欠缺,导致了互联网金融挤占了传统消费金融相当一部分的中低端客户市场份额。
1.2互联网消费金融野蛮生长,加剧系统性金融风险
网贷消费金融平台野蛮生长,虽然拓宽了消费金融市场,但是由于此类平台场景端的用户基础比较薄弱、平台风险控制能力不足、资金来源不稳定和债权转让的高风险,都会给互联网消费金融体系带来风险。如果网贷平台出现大规模信用违约欺诈风险,将给此类消费金融平台及其用户带来很大的冲击,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
1.3互联网消费金融给金融业信息安全带来隐患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高度依赖技术和网络,风险传f快,外部性感染强,信息安全问题较多,。例如2013年3月,仅谷歌搜索引擎就抓取了支付宝泄露的大量用户账户隐私信息,包括付款账户、收款账户、付款金额、收款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业务系统安全风险较高、业务连续性不够、信息数据安全风险较高、客户端认证风险较高、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水平较低、信息标准规范欠缺等方面。
2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冲击的对策
2.1进行产品创新
在商业银行的发展中,产品创新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为商业银行吸引更多的客户。互联网消费金融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给商业银行的运营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在根本上是因为互联网消费金融在产品创新上走在了商业银行的前面。为了应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带来的冲击,商业银行应该在产品创新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商业银行的要以客户的需求为创新的动力,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客户对理财产品的满意程度,有效地化解互联网消费金融带来的冲击。
2.2建设网络银行
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的未来趋势,在应对冲击的时候商业银行不能抵制互联网消费金融,应该采取合理的方式把自己融入到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过程当中。为了适应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应该认识到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优势所在,在银行业务范围之内推进网络银行的建设。尤其是在安全性上要确保网络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安全保障,在体验性上要确保客户能够简单地操作网络银行。
2.3搞好客户关系
互联网消费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冲击的实质内容主要是互联网消费金融把大量属于商业银行的客户吸引走,使商业银行因为客户资源下降遭受损失。为了应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纷扰冲击,商业银行要处理好和客户的关系,只要能够获得客户的忠诚,商业银行就能够在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竞争中胜出。此外,为了搞好和客户的关系,要针对客户需求不断地改进自身的服务态度,重视维护和客户之间的情感关系,让客户感受到自身的贴心服务,从而使客户对商业银行的认同感增强。
2.4转变理念,追求融合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金融行业的互联网化与互联网行业的金融化需要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善用互联网思维做金融,谋求共同发展。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一方面要深入研究,付诸实施,建立本行互联网金融的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研究,并尽快建立基于客户的适应商业银行发展的新型金融模式。另一方面,要积极学习,顺势转型。商业银行要学习互联网企业的网络营销方法和策略,提高对客户交易数据的分析能力,以获得信用体系评价和信用数据库。商业银行应通过自身实力的不断提升吸引优势资源与合作盟友的加入,即便是竞争对手,只要合作得当同样可以共同开辟新市场。
3结语
当今社会,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与传统消费金融相比,互联网消费金融在业务模式、运营体系、市场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虽然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体量较小,但是客户群体数量较多,未来发展潜力较大。商业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重视互联网消费金融带来的冲击,根据自身发展中的不足和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的时代性要求来制定科学的措施应对冲击,才能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使商业银行在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竞争中胜出。否则,如果商业银行不重视互联网消费金融带来的冲击或者是商业银行没有制定科学的措施应对冲击,就会使商业银行的发展遇到很大的困难。
参考文献:
[1]张吉光.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J].北方金融,2015(2).
关键词:银团贷款 信贷风险 异质化经营 利率市场化
2006年8月28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和农行等33家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北京与会,会上成立了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这是我国首个银团贷款与交易组织。该组织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银团贷款的发展迎来了新契机。
一、我国银团贷款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银团贷款是指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方式。
长期以来,国内银行的信贷业务主要是采取双边贷款方式,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一对一的借款合同,各家银行保持较强的独立性和灵活性,但在国内信用环境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都不健全的情况下,借款人容易利用信息的不对称以及银行同业间的信息沟通不畅而获得远远超过其自身承担能力的授信,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除此之外,由于某些大型项目贷款数额巨大,单个银行既难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又容易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而银团贷款不仅可以满足单个银行无法提供的巨额贷款金额,又能通过各成员行的联合评估便于掌握贷款人的资信状况,有利于降低信贷风险。
我国银团贷款最早起步于中外合资企业的国际银团贷款。1980年9月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章程中的业务范围包括“组织或参加国际银团贷款”,中国银行实际上从1983年开始办理此项业务。1997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实施了《银团贷款暂行办法》,银团贷款的发展有所加快,但离预期的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要联合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组建银团贷款仍然存在着种种困难。总体说来,国内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从法律制度方面看,我国适用于银团贷款的法规主要是《银团贷款暂行办法》。办法规定:“除利息外,银团贷款的成员行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这一规定和利率市场化的政策是相适应的,可以防止银行通过收取费用变相提高利率。但这一规定意味着组建银团、银团评审项目、聘用律师等费用及包销贷款所承担的风险只能由银团成员自己承担,降低了各银行开办银团贷款的积极性。
其次,从信贷文化和思想意识方面讲,中国的各家银行之间还没有培植起合作的信贷文化和意识。同时,在大部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观念中,银团贷款只是国家重点大型项目融资中应用的融资方式,而不是自己可以用来防范风险、赚取利润的新的银行业务。这种认识上的偏差直接导致了对银团贷款业务运用中存在不符合市场原则的行为。
再次,我国的利率非市场也是银团贷款发展的一大障碍。在利率没有与国际金融市场实现互动的情况下,参加银团意味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而且也影响到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也很难进行贷款证券化的创新。
二、发展中国银团贷款市场的重要意义
尽管我国在推动银团贷款方面目前还存在着困难,但是鉴于银团贷款的种种优势,以及中国加人WTO后,国际金融界对各国银行业加强合作的要求,组建银团贷款对推动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增强了对借款人的评估,有利于防范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借款企业为了取得贷款,可能会刻意隐瞒自己的资信状况,从而诱使银行发放贷款,加剧了银行的贷款风险。而银团贷款由多家银行分别独立的对同一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财务实力进行评估,加强了对借款人信用和实力的审核,要比一家银行单独进行风险评估效果要好很多,降低了贷款的信用风险。
(二)有利于控制商业银行的贷款集中度,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比率不得超过10%”。这样降低了信贷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商业银行利用银团贷款市场管理信贷投放,通过调整在银团中的承销份额,并且各银行只对自身承诺份额具有贷款义务,对其他银行的贷款份额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这样权责明确的方式有利于信贷资产的风险分散。另外,对已有的银团贷款份额可以在银团二级市场上随时出售,很容易对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三)有利于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
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在于实现利润最大化,而降低交易成本是提高利润的一个重要途径。在银行具体的业务经营中,组建银团贷款不失为降低成本的较为现实的选择。一方面,发展直接银团贷款可以为众多的参与行节省市场调查成本、谈判成本、执行合同成本等费用,有利于金融交易成本的降低;另一方面,从间接银团的贷款转让业务来看,由于利率连续下调,缩小了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差,因此,如果银行将其所持有的只能产生少量利润而期限又较长的贷款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的获利能力,而且还相应地改善了金融效率。
(四)有利于商业银行异质化经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来源
现在银行业的发展进程表明,吸存放贷的传统银行经营模式己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未来商业银行的发展应重在依靠网络和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全面的金融服务,中间业务应该成为商业银行新的重要的收入来源。而银团贷款方式的引入有利于商业银行转变竞争中心,将盈利的着眼点开拓到费用收益等中间业务上。按照国际惯例,银团贷款除了获得相应的利息收入外,还可以收取相当于筹资额1%-2%的各种银团费用,如安排费、承诺费、费和杂费等等。因为银团贷款筹资额巨大,所以费用收入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笔不菲的中间业务收入。
(五)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我国贷款市场定价体系,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
利率市场化最关键的是贷款定价市场化。在银团贷款定价过程中,费率与利率的确定过程是透明的,是由市场决定的,是银团与客户沟通的结果。在利率市场化的国家中,有些客户常常筹组金额较小的一笔银团贷款业务,通过与多家银团成员银行沟通,从而确定自己在市场上的融资成本,银团贷款业务由此起到价格指示作用;其次,银行在费率与利率的定价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客户的风险水平,可以形成优质低价、劣质高价的客户选择机制,从而有利于贷款市场对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进退机制的形成;再次,通过银团贷款中利率的决定机制,可以缓解利率彻底放开后对各银行的冲击和不平等竞争。
三、加快我国银团贷款发展的政策建议及发展对策
随着外资银行的涌入以及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国外的金融机构将逐步享受到国民待遇,我国的金融市场将不再对外资银行有任何的限制,国有商业银行必将面临短兵相接的“战斗”。因此,有必要完善中国银团贷款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促进我国银团贷款市场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
(一)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尽快修订《银团贷款管理办法》,允许银团按国际惯例收取承诺费、安排费、费等管理费用,对银团组建和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财务咨询费、法律咨询费等也允许向借款人收取,使之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的需要,并且对贷款转让给予流转税方面的优惠,对参与贷款转让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所得税优惠,对金融机构参与债务企业的经营及重组提供政策支持等。通过政策和法律使其纳入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建立银团贷款统计信息系统和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用评级制度
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需要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撑。建议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国内金融机构建立银团统计和信息披露系统,对银团贷款一级市场的包销量、二级市场的分销量,银团贷款的利率水平、费率水平、贷款年限、担保条件以及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进行统计并公开披露。同时,规范的评级支持系统是银团贷款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支撑,国家应以法律形式规范评级机构,例如规定评级机构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允评级机构参与证券买卖活动,割断评级机构与评级申请者的直接利益关系等等,确保债权转让的评级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三)转换经营理念和传统文化意识
国内银团贷款发展缓慢的关键在于理念的滞后。从信贷文化方面讲,中国的商业银行是从专业分工的历史体系中走来的,彼此之间还没有培植起合作的信贷文化和意识。另外,在大部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观念中,银团贷款只是国家重点大型项目融资中应用的融资方式,只是在单一银行没有发放巨额贷款能力时采取的一种联合贷款方式,而不是一个可以加以利用,赚取利润的新的银行业务。为了优化资产质量和收益结构,切实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各家银行需要转变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实现共赢。
(四)加强人才培训,建立专业化的银团人才队伍
银团贷款是一项非常专业化、细致而周密的业务,市场经验非常重要,所以需要一批了解市场现状、善于管理风险、及时与参加行和借款人进行沟通、并能够制定出合理的利差水平的富有经验的专业性人才。因此,建立一支专门化的银团人才队伍势在必行。具体实施办法可由中央银行牵头,在国内各大银行间开展有关银团贷款的业务培训,培养一大批既熟悉国内信贷市场,又能够按照国际惯例操作的管理人才。
四、结语
总之,随着入世后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深化改革,银团贷款作为一种成熟的信贷模式必将迎来迅猛的发展。为了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更是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国内商业银行必须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调整多方位的盈利模式,积极投身于银团贷款的浪潮中,迅速推进自身改革的进程和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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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姜建清.“从双边贷款走向银团贷款”,金融时报,2004(2).
关键词:信用卡;坏账;风险
近年来,我国的各许多商业银行都把信用卡业务作为银行发展业务中最有潜力的个人金融业务进行开发和建立,商业银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的资源到个人信用卡业务发展中,希望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连续多年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发卡数量一直逐渐攀升,随着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发卡数量的急剧增长,一方面可以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提供成长和盈利的发展空间,促进持卡居民的消费不断上升,但是同时随着各个商业银行信用卡发卡规模的扩大,也出现了许多如恶意透支、信用卡套现、信用卡欺诈等恶性现象,而且许多银行因为争夺信用卡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出现了银行间的不理智的恶性竞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速度的加快,信用卡市场竞争也愈加激烈,凸显出许多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业务重的严重问题,威胁商业银行的良性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将信用卡作为消费信贷的一种工具和形式一直保持快速的发展。因为信用卡本身具有先消费的特点方便消费者,随着城乡居民消费观念的逐步转变,信用卡消费已经逐渐成为大多数民众进行日常消费和支付结算以及许多商品的消费信用借贷的重要工具了,由于信用卡的发行和使用的确为广大消费者的生活提供了非常多的便利。而且现在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卡的种类也越来越多,除了原来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之外,目前市场上还有商业或其他服务业发行的零信用卡或者旅游娱乐卡等。自从2010年开始的数据就显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卡贷款当时总计1577亿元,目前信用卡贷款总量最高的依然是工商银行,各个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发行量与日俱增,截止到2012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的发行量已经接近2.4亿张,信用卡的交易金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使用信用卡消费促使发卡机构贡献的国家税收增长越来越多。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基本已经实现了规模化的发展,正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不但带动了我国制造业和IT等行业的专业化服务,同时极大地刺激了我国国内经济的需求的持续增长。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而且潜力较大,但不论是在与国外成熟信用卡市场发展比较还是从自身发展现状,都可以看到我国商业银行除了信用卡发行数量具有优势外,在许多方面依然存在很大差距,金融风险隐患较多。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存在的问题
1.信用卡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虽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信贷金额和发行量增长迅速,并且信用卡消费给我国消费者带来了许多便利,但是近几年我国的有关于信用卡的欺诈案件也逐渐增加并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造成目前信用卡业务违法行为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目前在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这么久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用卡业务时遵循的依然是中国人民银行在1999年1月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很显然,时至今日该管理办法相对于我们日益迅速发展的经济需求已经明显滞后,许多新产生的信用卡使用中的问题及违规行为如信用卡的非法套现等找不到合适的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和管理。而我国的银监会只是针对信用卡的发卡程序中对客户评价标准和方法等方面做了简单的规定,并没有实质性的对信用卡的监管出台适合的新的规章措施。再加上现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与《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因为法律级别和效力都比较低,对许多信用卡业务的市场参与者的准入及权责等都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其实在西方国家使用信用卡套现的行为也是合法的,但在我们国家这是绝对不行的,并且被认定为是违法行为,其实这主要是为了保证商业银行的收益。在西方国家,如果信用卡的持卡客户真的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偿还信用卡借款,就可以依法申请进行破产保护,但是在我们国家,承担巨大的信用损失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都体现和暴露出我国个人信用系统的不健全不完善,信用卡使用的相关法规不健全。
2.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使用率比较低
尽管表面上看,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发行数量增长巨大,但真正信用卡的使用率是比较低的,存在许多所谓的睡眠卡。长期以来许多的国内商业银行将信用卡的发行数量作为对行内员工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因此大多数商业银行因为过于关注发行信用卡的数量,造成了现在一位客户持有多张信用卡的重复发行现象,还有由于员工为了完成绩效指标拓展许多不符合发卡标准条件的持卡客户,或者只是简单的将信用卡发出,并没有真正的使用。由于之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走产业化道路,大量商业银行为抢占信用卡业务的市场份额,不惜重金,不顾风险盲目的扩大信用卡的发行范围,再加上民间对信用卡透支型消费的过度宣传,致使目前大量的持卡人以卡养卡的现象,形成了巨大的不使用的睡眠卡持有者群体。不但从商业银行角度浪费了商业银行的大量财力,而且也成为引发未来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危机的根源。
3.国内商业银行恶性竞争严重
在我国目前的信用卡业务只有商业银行才有权利发行经营,但商业银行间过于看重信用卡业务的高额收益率,导致国内商业银行内部的恶性竞争也异常激烈。再加上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缺失,也没有十分有力的金融监管体制,导致出现恶性竞争恶性损失的恶性循环。众所周知,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只有实现规模化经营才能让发卡机构从中获利。按照国际上的惯例发行500万张在理论上就可以实现保本经营。但是我国许多商业银行盲目追求发卡的数量增长,为了获得更多的持卡客户,不惜提高发行信用卡的成本,不惜降低信用卡持有者的审批标准条件,把信用卡推广的业务甚至外包给许多新出现的专业公司,进行上门的办卡销售服务,不难看到在许多街道和大街上到处是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业务的宣传柜台。许多商业银行为了获得更多客户还将赠送礼品作为吸引客户办卡的手段,增加了大量的信用卡办理成本,导致将来出现大量的睡眠卡,埋下了极大的信用卡风险安全隐患。
4.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不完善
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正凭着自身使用灵活、方便快捷等特点,渗透入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已经成为众多消费者热衷的消费信贷重要形式。但随着信用卡的普及加快,信用卡业务带来的相关金融风险也越来越多,给客户、给商业银行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目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中面临的风险主包括由于信用卡客户的资信水平低、经济状况恶化,还款能力差引发的商业银行经营中的信用风险;还有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业务的操作过程中遭遇的操作风险,由于银行自身管理问题导致操作业务人员操作违规或者疏忽,给不法分子进行信用卡恶意透支或欺诈行为的可乘之机;或者是信用卡持卡客户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由于自己没有良好的信用卡使用习惯,如使用过于简单的密码或者信用卡的操作不当,带来的操作风险,引发客户经济损失较大,同时也给发卡商业银行造成大量的资金损失。
5.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卡业务缺乏异质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发行部门在金融市场的营销方面,传统观念影响太大,业务和产品的创新太少并且没有新意,缺乏对真正的目标客户的深入细致的市场调研和分析,使得业务产品不能充分掌握客户的需求变化趋势,明细分产品设立不足,吸引力也无法持续。这么久以来,没有形成真正的信用卡品牌,所有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同质化严重,没有创新,没有自身的特色,客户严格来说在哪里在哪家商业银行办理使用的信用卡业务没有区别,导致我国大多数的信用卡持卡用户的冷漠态度及不关注。
三、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持续发展的对策
1.继续出善有关信用卡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定要确保商业银行的经营有序进行,以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和依托,拓展和发展信用卡业务。在原有相关法规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尽快完善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因为长期以来我国有关信用卡业务方面的立法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是比较落后的,长期以来,我国的信用卡市场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同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愈演愈烈,信用卡欺诈行为、恶意透支等不法行为充斥市场,致使信用卡的消费者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严重的削弱了信用卡业务的拓深,因此,我国政府要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欺诈风险、信用风险的主要承担责任机构;信用卡发卡机构的统一包括授信资格、还款期限、还款滞期利率等信用卡的行业标准以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发展;学习先进的西方经验,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实际的信用卡担保制度,规范信用卡使用行为的同时为信用卡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2.加大对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健全,不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个人的信用数据都比较分散、信息不透明。因此,在我国信用卡业务日益发展过程中,良莠不齐的各种各样的信用中介机构广泛大量存在的情况下,要通过建立专门的全国性的个人信用数据体系,实现信息的透明公开同时,资源共享。并成立完善对这些金融信用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人为造成的信用卡信用风险隐患。同时加大对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的监管力度,对信用卡金融风险大,损失多的商业银行进行信用卡数量和金额的限制,促进该业务的良性发展。
3.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业务的流程操作
在商业银行发展信用卡业务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加大对信用卡业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通过提高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发售人员、业务办理人员的业务的素质方式,规范信用卡业务的标准操作流程,从而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同时尽快统一各个商业银行关于信用卡发行标准、持卡人的资格及对信用卡持有人的担保措施、在发生信用卡透支风险或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银行如何保证能够收回资金,将损失和风险降低到最小的方式方法。
4.加大商业银行的信用卡营销力度
通过对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的销售及营销宣传的加强,帮助更多的消费者转变客户的消费观念,变更多的睡眠卡为激活卡,提高信用卡发行后的使用率,并且要通过宣传方式引导帮助消费者建立或者形成良好的信用卡使用和消费习惯。其实寅吃卯粮的透支习惯并不值得提倡,充分了解信用卡使用的真正意义所在,改变我国原有信用卡错误的消费观念。同时为了有效地提高发行后的信用卡使用率,最好由信用卡的发卡银行,定期对消费客户进行细分,不是单纯的年费收取方式强制使用,可以使用奖励或者消费积分等营销方式吸引,从而使得信用卡的使用效率提升,吸引客户的持卡消费。
5.拓宽信用卡增值业务,提供更多异质化服务
目前商业银行针对信用卡业务的同质化经营严重,但事实上,不同的客户消费群体,有着不同的消费需求,因此要求商业银行对不同客户进行不同的持卡客户定位。虽然信用卡业务是靠实现规模化经营才可获利的业务,但是只有发卡量或者消费额,但呆账死账和坏账严重,并不能实现信用卡发卡银行的经济效益。不考虑消费客户的群体不同的消费持卡需求,同质化的金融服务,必定越来越无法满足多变的不同定位的消费群体的需求,影响信用业务的收益率实现。同时对于特别的潜在客户,其实商业银行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地出台特殊的针对性的营销模式和业务,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为其提供更多更便利的金融服务。
6.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信用卡风险
首先,降低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的操作风险,比如强调引导信用卡的持卡客户进行安全性较高的密码设置,避免使用生日、身份证号码等简单容易猜测的数字作为信用卡的支付密码。在使用ATM机时,一定保持高度的警惕,冷静处理突发事件。同时加大对信用卡的持卡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要求督促其按照规定步骤,进行信用卡网上交易,从而减少不必要的风险,通过对持卡人加强安全使用信用卡的知识宣传,提高持卡人风险的防范意识。还要通过加强信用卡监管中的网上支付系统监管,对网上交易系统的通行证检测或者交易的保证书等进行定期更换和系统更新,从而降低网上犯罪的可能,同时要开展并加大对实施网上支付系统欺诈犯罪分子的打击和惩罚力度,对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四、结束语
既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作为经济全球化必然产物,并且在我国的发展势头迅猛,也对提升我国经济幅度起重要促进作用,那么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和障碍,都是可以并且一定要克服改善的,通过完善立法、加大宣传等各种措施实现促进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快速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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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改革;市场化
一、我国商业银行改革进程
从银行业3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看,具有阶段性递进并加速发展的特征。从1979年到1993年,我国银行业从一元银行制向多元化银行体系转化;从1994年到2002年,我国开始对金融系统进行清理整顿,启动国家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着手化解历史风险,从2003年到今天,我国基本完成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对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全方位的重组改革。近几年来,通过股份制改造、重组上市等重大举措,我国银行业发生了脱胎换骨式的变化。2008年10月27日上午,中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一中国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这显示了中国银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手段日益走向成熟。
二、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 商业银行之间发展不均衡,银行业市场结构呈现比较明显的垄断特征,市场竞争还不太充分。在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体系中,有100多家中资银行,但能跻身于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只有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极少数股份制商业银行。显然,这种非均衡的银行体系结构不利于我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2 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不足。从1000家大银行排名看,我国银行业在税前利润、利润增长率、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反映经营效益的指标排名中都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3 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尚处于初级阶段,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机制和增长方式、风险防范机制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从现代商业银行的标准看,经营机制和增长方式还需进一步转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尚需进一步加强,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还应进一步健全。
4 中国商业银行将经历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双重夹击,利差将收窄。利率市场化在我国已经在较大范围内实现,目前仅有本币存贷款利率维持管制利率。利率市场化的基本走势就是银行存贷利差收窄,这将对那些以传统存贷款为主体的商业银行形成严重的生存威胁。利率风险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今后而对的最主要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金融脱媒化趋势在我国将会有更快的发展。在债券市场发展已经提速的基础上,股票、基金等都将加快发展步伐,下一步资本市场的恢复性发展将进一步增加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以银行为媒介的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将会进一步降低,金融脱媒现象将更加剧烈和明显。
三、政策建议
我国银行业正面临着现代信息技术、客户需求多样化、金融风险控制、管理效率、人力资源等多方面的挑战。中国商业银行面对自己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以谋求更好的发展。
1 我们需要重组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实现商业银行的均衡发展。重组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实现我国银行业的均衡发展,是矫正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非均衡结构态势,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我国目前需要大力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合作金融机构。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的现实途径是通过上市和资本运作,实现低成本规模迅速扩张。
2 为提高我国银行业的防御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正确定位政府在银行业中的功能角色。健全法律法规,确保银行购并重组在法制基础有序进行。同时我们要建立健全商业银行资本供给机制,多渠道筹集商业银行资本金,在实现资本结构合理化基础上确保商业银行的资本有稳定广泛的供给,不断增强商业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
3 进一步加快银行电子化建设,推进网上银行发展。在业务体系上,银行业必须积极创新,完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品种,提供“金融超市”式的服务。在经营方式上,银行业应该进一步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起来,走“多渠道并存”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