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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识上的不足导致保障程度低。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遵循的是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要求企业按照雇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的各种险种之中,相互之间的发展非常不平衡,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发展相对比较完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则发展速度偏慢,没有得到企业团体或个人足够的重视,有的中小型企业在进行保险报告时存在故意隐瞒的现象,在遇到工伤、失业等状况时自身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有的企业会把应该缴纳的保险金额以工资的形式下发,员工的利益的不到实现,这是国家统一管理政策不健全的表现也是人们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的原因所导致的。企业一直抱有侥幸心理,员工没有要求就不管不问,员工缺乏正确认识也不进行维权,这就造成了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混乱无序状态的发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2.社会参保缴费基数的随意降低。由于企业中的劳资关系具有对立的一面,劳资关系的确立和变更缺乏规范化、法制化的制约,这使得企业在招工时手续不正规、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以劳资之间权益的严重不对等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难以在正常健康的模式管理下发展,企业的利润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是不正当劳资关系的最大缺陷。在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中,员工的参保权益没有充足的制度保障,很难形成一个从上至下完整的参保体系,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只针对部分员工采取社会保险的缴纳,这也是我国企业参保率一直得不到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构建建议
1.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的办理服务。在改革社保机构体制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机构的内部职能设置,严格规范社保制度和业务经办流程,明确业务岗位的职责要求,健全并完善业务经办岗位职责规范。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明确社会保险管理环节的各项分工,对社会保险的缴纳实行透明化管理,对每个员工都开放这一平台,提高服务意识和员工的监督意识,对保险业务办理的每一个细节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保障质量的整体性提高。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人员,增强自身责任感,把服务意识带到每个工作细节中去,为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不断完善而努力,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2.现代信息科技在构建社保模式中的应用。在进行企业社会保险的管理过程中,可以针对险种的不同建立一个综合管理的信息数据库,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管理,将每个员工的具体情况比如企业缴纳金额、个人缴纳金额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整理,也可以按照薪资水平的差别进行不同的分类,这样在进行管理时就可以方便许多,能够快速的将所需要信息完整的展现在面前,节省时间而且一目了然,是未来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信息技术平台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还能够快速的实现网络社会保险管理,极大的减少了企业社会保险资金缴纳的工作量,简化了工作程序,能够促进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的进一步实施。
三、结语
关键词:社会保险费 税式征管 必要性 可行性
一、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的必要性
社会保险费征收税式管理是社保费筹资制度发展的必然这既是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的需要,同时也是有效控制参保单位和职工在参保和缴费问题上的逆向选择、防止参保缴费上的道德风险的需要,除此之外还有如下两点。
(1)税式征管是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各主体之间法律责任的需要。目前,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中的核定制度带来的突出问题是:申报主体、核定主体和征缴主体三方之间的法律责任不明确。参保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少报、漏报社保费现象,还有一些社会保险机构(包括行业垂直管理系统的代办机构)将归集的社保费不按期如实向核定机关和征收机关申报解缴,而是占压(有的跨月份短期占压,有的跨年度长期占压),有的甚至挪用于炒股;有的把社保费作为收入当工资发放等现象。检查机关发现这些问题时,因法律责任难以界定而无法处罚。因为缴费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前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进核定,核定确认的缴费数是征收机关依法征缴的依据,企业未申报的,但又确实是那些代办机构归集的社保费。面对参保人利益受到损害和社保费隐性流失等情况,检查机关无处罚的法律依据,只好不了了之。执法部门在划分上述三者之间的法律责任时,感到有些无奈,即缴费人本应承担的如实申报的责任转嫁给了核定机关和征收机关,核定机关没有足额核定,应核定尽核;征收机关没有足额征收,应收尽收。如果对缴费人不如实申报事实进行处罚也不妥,因为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的缴费数是经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盖章认可的,这种认可具有法律效率。如要缴费人承担不如实申报的法律责任,则法律依据不足,因为征收机关以核定机关的核定数为征收依据,企业申报不实,核定机关有责任。实行税式征管后,建立参保单位和缴费个人自行申报制度,征收机关将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数作为征收依据。如果参保缴费单位不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就可以追究申报主体的法律责任。所以,实行税式征管,建立自行申报制度,自核自缴,既有利于明确社会保险费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又能提高全社会参保缴费的法律责任和意识,还能强化府保险费足额征收,使地税部门和社保部门真正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调。
(2)税式征管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征缴率的需要。目前社会保险缴费制度安排导致企业申报核定的工资总额与企业的实际工资总额不相符。以湖北省省直统筹为例,社会保险费申报不足核定不足情况普遍存在。没有做到应核尽核,应征尽征,30%费源流失(见表1)。国家政策规定了申报缴费的下限和上限,即参保人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按参保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进行保底和封项。社保费实施地税全责征收后,通过实行“双基数”申报,能解决社保费旧征缴办法中基数核定欠规范的问题,并能按企业的实际用工情况和实际工资水平确定企业应缴社保费数额,确保所产生的原始应征数据真实可靠,从而有效抑制目前社保费申报和征缴中出现的费源流失问题。
2、社会保险费税式管理的可行性
(1)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已具备“准税收”的属性。国家是社会保险费的唯一管理主体,有比较完备而且具备一定立法层次的政策制度体系,确定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征收管理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固定性和规范性。从养老保险制度改为统账分离,统筹账户要向个人账户划拨的问题得到破解。社保费实行税式管理,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工资总额据实征收,有效调节平衡参保人员利益分配,发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优势。现有养老保险制度为社会保险费税式管理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税务机关征收的实践为实行社保费税式管理奠定了工作基础。全国已有20个省、市、区实行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税务机关充分利用税收征收管理资源、优势和经验,对社会保险费实行费式管理,建立费源台账,实行源泉控制;建立了社会保险费费源管理制度,开展征缴稽查,清收各类欠费;开发了征缴软件,对社会保险费实行了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实行税务征收省市较之以前普遍征缴率和收入总量都大幅提高,即社保基金征缴率相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省份,其征缴率要高出10%以上,每年征缴率均高达95%以上。税务机关是专业化的、社会化的征收组织,基础设施好,管理规范,特别是“金税工程”的实施,大大提高了科技化、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全国形成了统一的征管信息网络。税务机关可以借用税收征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税务机构遍布全国,拥有经验丰富的税务人员、严格的管理机制和完善的征管手段,便于规模化、集约化管理,降低税费征收成本。
(3)国内一些省份率先推行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的实践为全面推行税式征管提出了可能性。如广东省于2005年就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劳动社保部门将不再负责社保费的申报、核定、追缴工作,建立起了地税部门负责社保费申报、核定、征收、追欠、查处、统计和化解,社保部门负责社保费登记、计账、待遇审批和基金发放管理的新模式。这种模式真正实现了社保费“收支两条线”。广东省还建立“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地税机关重点稽查、以查促管”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明确企业应按有关缴费政策规定和要求自行计算、如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强化了缴费人自觉申报缴费意识,明确征缴双方法律责任,理顺征缴双方关系。
(4)国际经验也证明了社保费税式征管在实践上的可行性。世界上已经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32个国家和地区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税或费。许多国家社保基金筹资形式的主要部分是“费”而非“税”,但征管体制则归属于税务部门。如英国上议院决定于1999年4月1日将原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缴款征收机构及其征收职能并入税务署,国家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缴款政策由税务署制定。俄罗斯也实行了社会保险“费改税”的改革。2000年8月5日普京签署新《税法典》,将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付费部分改为统一的社会税,养老保险费由改革前的缴费形式变为以统一社会税形式缴纳,其征收机关由原来的社会保障部门改为税务部门。国外的经验为我国改革社保费筹资方式、实行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提供了可行性参考。
二、推行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的建议
1、理顺和完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体制
首先,要从国家决策层上统一认识,尽快改变目前在征管上的“双轨制”,在全国明确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的主体地位。其次,赋予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的职能。按照谋其事、负其责、授其权的原则,实行事、责、权的高度统一,明确授予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和计费工资基数核定以及检查、处罚等征收管理各个环节完整的管辖权,以利于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征收管理优势,强化社保费的征收管理。
2、在缴费工资基数上,实行“双基数”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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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其中,企业缴费工资基数,应按本单位全部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之和,实行保底不封顶进行申报核定,即取消按社会平均工资或按职工平均工资为核定依据的做法,改为以企业全部工资(包括各种津补贴、奖金、加班工资,年薪等货币化收入)作为申报的依据,据实申报征收。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原政策规定,实行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一300%保底和封顶进行申报核定。既避免高收入者逃缴个人所得税,也避免把初次分配的差距带入再分配领域。
3、实行社会保险费与税收一体化管理
一是强化登记管理。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必须办理参保登记;税务部门每年对企业进行年审时,应一并审查企业是否已纳入参保范围,加大强制参保的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强化征收管理。税务部门在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一并对社保费的计费工资基数加强管理,确保计费工资基数的真实、准确,确保如实计算。三是强化稽查管理,把社保费一并纳入税务稽查范围,查税必查费。
4、建立简洁、便民等多元化缴费方式
参保企业直接到税务缴费大厅申报缴费;对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便民原则,由税务部门委托国有商业银行,让参保者就地选档划卡缴费。即凡属参保范围的缴费人在社区区点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后,自行确定一张用于缴费的有效银行卡,实行划卡缴费,这样既可以方便缴费人交款,又可以节约征缴成本,提高征缴效率。
5、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费用省级统筹制度的步伐
不仅养老保险应当实行省级统筹,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也应当实行省级统筹,这样才能形成完整的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费的税式征管是达到这个目标的必要选择、必然要求和必备条件。
6、加快社保费征收的信息化建设
特别是要借用税收网络平台,尽快建立参保人员数据库和费源管理基础信息体系,积极推进与社保、财政、银行、国库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为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税务征管)社保费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社会各界的监督提供充分的依据。还要在税务机关内部完善管理职能,整合业务流程,完善征管统计软件,加强社保费申报开票、征、管、查之间的协调配合,各个环节和职能既分工负责又紧密衔接。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选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是指对筹集和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运营的管理以及基金核算和监督等,它贯穿于社会保险动态与静态管理的全过程。基金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基金的安全与保值增值,它的管理内容一是基金收支管理,二是基金的投资和运营。目前,我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刚刚起步,尚缺乏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科学管理和运作的方法及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必须改革现行的基金管理体制。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运营层次低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个人账户机制,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集中在县级政府下设的机构管理运营,这使得绝大部分基金的管理运营集中在不具备相应基金管理人才、技术和投资主体的区县一级。由于运营层次低,基金不能形成规模优势,收益不高。而且基金存放在县级,还存在着被地方政府挪用的风险。
(二)缺乏规范化管理
新农保基金的经办管理体系不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滞后,缺乏专职农保工作人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及运用都不是按照严格的法制化程序执行的,而是根据地方政府的政策来执行,这就造成了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的监督。由于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相关工作系统软件,使得新农保基金从收缴、存储、移交到保险金的审核、发放都得使用手工操作,经手人员多,手续庞杂,工作量大,误差率较高。
(三)保值增值能力较弱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途径主要是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尽管这两种方式安全可靠,无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基金的损失,但其收益与国民经济的增长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只有当农民投保的回报率高于银行储蓄的利率时,他们才会积极投入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中去。针对我国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状况,选择合理的基金管理模式对于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选择
从国外情况看,目前流行的社会保险的基金管理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第一,政府直接管理。这种基金管理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其优点在于便于政府统一规划和管理,缺点在于难以获得较高的回报以及存在政府挪用的风险。第二,基金会管理。这种基金管理模式以澳大利亚为代表,其特点是个人账户的出资人就是基金会的会员,对基金运作拥有一定的建议权,便于民主管理和监督,缺点在于决策权力过于分散。 第三,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这种基金管理模式以智利为代表,其特点表现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较高的效率,投资者可在竞争中得到较高的回报和良好的服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选择,既要借鉴国外经验,又必须符合我国的现有国情。根据我国国情,新农保基金不宜采取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以基金管理公司形式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在进行基金管理体制改革时,我们可以借鉴“智利模式”的成功经验,以省为单位建立行政或经济区域性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这些基金公司作为金融法人进入金融市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可以直接或以委托的形式运作基金,提高基金运营效率,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与其它金融机构不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投资运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返还给农民,用于农民的养老需求。为此,国家应给予其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和项目优先选择、破产优先偿还等保护性措施,以保证其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体现国家对农民养老的责任和义务。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模式选择
(一)投资方式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传统的投资方式包括银行存款和国家债券投资。银行存款投资优点是安全可靠,无风险;缺点是当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指数时,基金面临贬值,因而这是一种保守的投资方式。为保证基金投资的安全,应规定基金用于储蓄存款的一定比例,但不把它作为基金投资的一种主要方式。国家债券投资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养老保险运营方式,在国外常常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社保基金投资于公债的比例,主要原因是国债信誉好,风险小,易于变现。
除了上述传统的养老保险基金投
资方式外,在有效规避风险的前提下还可以尝试进行以下投资。
1.投资不动产。这种投资方式是指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经办机构把社会养老基金用于购买或建造房地产。不动产投资在经济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可以保证有较高的收益率,但由于其投资回收期较长,占用资金量很大,流动性差不易变现,因而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随时支付,同时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有一定的风险性,但可以避免高通货膨胀率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不利影响。
2.投资境外市场。这种投资方式一是可以扩大养老金的投资范围,调整其资产结构,促使养老金投资多元化;二是可以根据投资组合理论,当不同资产收益的相关性较弱时,将这些资产纳入一个投资组合,可在保持平均收益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投资风险。
3.投资实业。是指基金经办机构通过自主将基金用于兴办经济实体,或通过参股的方式参与到企业经营活动,这是一种直接的、风险型的投资。这种投资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报酬率,基金直接进入生产流通领域,需要进行专门评估降低投资风险以保障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可以选择一些相对来说风险小、周期短、效益显著的领域进行实业投资,在短期内获得较高利润并收回本金。
4.发放委托贷款。在我国禁止银行以外的机构直接发放贷款,经办机构可以通过银行机构发放委托贷款,从而获取一定的收益。对发放的贷款的对象和用途,在风险可控的情况可以根据当地情况自主选择。
5.投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正处于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大量资金,这也为养老保险基金开拓了一条新的投资渠道。
(二)投资组合模式
发达国家的养老基金通过投资运营取得的较好收益和实现了基金的保值增值与其投资组合的下述特点是分不开的:一是加大股票在投资组合中占有的比例;二是坚持多元化投资与分散化投资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我国来说,基金投资组合的发展方向是拓宽投资渠道,实现多元化投资,同时允许农村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在我国的农村社保基金投资组合中,既要包括国债、银行存款等稳定的品种,也要包括股票、基金、政府或公司债券等高风险高收益的品种。由于各类投资项目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各异,因此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有利于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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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形势;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
社会保险在当今社会的发展下逐步成了社会问题,何为社会保险呢?社会保险是一种通过政府机关进行安排落实,并需要劳资双方共同缴纳的一种可以保障职工在生育、失业、医疗、退休等阶段能够得到的生活保障产品。社会保险是具有实际效用的,可以为员工提供支持和后盾,让员工减少风险。然而,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所有的煤炭企业都会经历兴盛到衰败的过程,如今的煤炭企业正面临着严峻的问题,很多煤炭产业的社会保险管理还停留在传统模式下,呈现出的状态是委托封闭的样子。这样的管理模式存在极大的弊端,一旦企业有下滑的迹象就会走向低迷。诸多的风险因素就会层出不穷的出现,比如养老风险、失业风险、健康风险、医疗风险、工伤风险等等一系列的风险,“老有所依、失有所保、病有所医、伤有所疗”也将成为煤炭企业全体职工的共同心愿和美好期望。
一、当前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行政管理政出多门,导致社会保障项目之间协调困难、利益冲突、社会矛盾不能及时化解。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多年来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同,造成离退休人员待遇差别过大。特别是煤炭企业职工工作条件恶劣,同样工龄,却因退休前身份不同导致退休待遇差别大,严重打击了煤炭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了离退休人员的不满和抵触思想。
(二)职员社会保险意识薄弱随着社会保险改革速度的加快,不断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和规定,然而大多数煤炭企业却未将政策落到实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企业员工从上至下都对社会保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特别是领导和社会保险管理者,对社会保险政策未能吃透吃准,总是遇到问题才会深究。甚至对待单位参保这件事上,很多企业秉承的是能少缴点费就尽可能的少,能拖就拖;很多的职员还保留着传统思想中的“养儿防老”甚至是认为现阶段自己身体还很强健,医疗保险对于自身没什么用处。
(三)落后的管理手段、无法及时的传递信息,严重影响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效率例如大部分煤炭企业的社会保险状态处于封闭、半封闭运行,和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服务平台严重脱节。滞后的矿区内部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得职工社保待遇以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诸多问题。
(四)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漏洞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不规范、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不严谨以及政策落实不到位、宣传力度不足,产生诸多社会保险争议,严重影响矿区和谐稳定。
(五)存在严重的保险基金拖欠事件,难以保障职工社保待遇在煤炭企业生产困难时期,运营的不稳定性、企业亏损严重会导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拖欠问题,引起社会保险收支不能平衡,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
(六)不断出现社保待遇冒领的现象自从养老金社会发放以后,因为滞后的制度建设和落后的信息化建设,一些退休人员或是居住在外地的人员已经去世却依然领取养老金和报销医疗费,给社会保险基金带来巨大的损失,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虽然国家安排地方和行业每年进行待遇领取认证工作,以此杜绝冒领现象的发生,但成效不够明显,并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二、参考国内外管理机制得出的启示
当前国外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主要是采用集中管理、分散管理,以及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三种常见的管理形式,这三种管理模式都存在各自的特点、各有利弊。集中管理是将各个险种进行统一集中管理,能够解决社会保险常见问题;分散管理是将各个险种细分进行管理,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管理优势;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是根据不同险种的具体特征进行集中管理,又对各险种的特殊内容进行有效区分分散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这是目前最先进有效的管理模式,得到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认同推广。以上三种管理模式,对我国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具有一定借鉴意义。而煤炭企业社会保险工作是属于各种险种中最为繁杂琐碎的一种,在这其中牵扯出的职工不计其数,覆盖的范围非常广,只有审时度势,努力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
三、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发展煤矿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结合煤炭企业自身状况,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加强立法,充分发挥政府对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到机制健全、法制管束、监督有力。并吸取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强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是解决煤炭行业因险种复杂,覆盖范围广,问题多的最合理最有效的举措。
(二)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养老保险改革步伐,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同时,优化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补助政策,通过增资等多种渠道缩小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差别,努力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减少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矛盾。
(三)创新社保工作思路,推进社保事业健康发展。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是需要围绕着“保障民生”这一方针开展的,旨在构建和谐的企业发展环境,以保障职工生活的稳定性。就如何开展煤炭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呢?主要从以下几点:1.开阔工作思路以及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的提升,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衷落到实处。2.对自己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要做到创新和发展,学会运用新的技术或是管理方法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将管理服务效率和工作水平有所提高。3.干部队伍的建设步伐需要加快,思想要端正,培育社保文化,弘扬社保精神。
(四)建立完善的社保信息平台,让科学化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化技术不断蓬勃发展的今天,很多计算机技术已经开始运用到社保工作中了,并且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社会保障厅对煤炭企业提出新的要求,要求做到紧跟着时展的步伐,对设备部门进行优化完善。
【关键词】信息化;施工企业;社会保N-;管理系统
【中图分类号】TN948.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09-0138-02
1、引言
中国水电三局有限公司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社会保险工作信息化建设关系到公司的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构建公司、二级单位和项目部三级社会保险管理的系统网络,建立统一、高效、简便、实用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覆盖全公司社会保险主要业务,实现业务流程和服务的规范化,信息管理集成化、基本信息共享化的科学管理模式,是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目标。
2、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背景
2.1 社会保险管理的业务范围
随着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日益完善和新险种的增加,社会保险工作业务量也在不断加大。目前公司社会保险管理的业务主要有:
(1)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管理: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查询。
(2)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报表管理、参保人员管理、社保费征缴核定。
(3)养老保险:单位帐户管理、个人帐户管理、退休人员管理、职工签认汇总打印等。
(4)工伤保险:工伤人员管理、工伤待遇管理、供养亲属管理、单位工伤管理、信息查询。
(5)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及其待遇管理及业务查询。
(6)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医疗保险缴费管理;医疗待遇申报;大病、慢性病、特检特治医疗费用申报;表单汇总打印;医疗信息查询。
(7)生育保险:生育人员管理、生育待遇管理、单位生育管理、信息查询。
(8)住房公积金: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实现个人账户管理、单位帐户管理、缴费核定、公积金缴费管理、业务信息查询。
2.2 信息系统使用前的状况
公司工程项目遍布国内及海外,组织机构分布广、人员内部变动频繁。在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前,公司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仅养老保险采用的是省级社保机构提供的单机版软件管理系统;医疗保险采用的是自编程序与手工计算相结合的管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采用的是电子表格式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采用的是省级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软件平台,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
(1)省级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的软件系统只给缴费单位提供一个输入端口,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他们需要的各类管理数据,不能按照我们自己的管理要求实现管理目标。
(2)管理软件不支持网络版,业务都集中在公司社保部,各二级单位和公司社保部之间的交流都需要在系统之外手工完成。
(3)报表统计工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按照现在的管理模式无论是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的报表管理是相互独立的,不能实现各个险种之间的数据共享、数据分析及汇总。
(4)公司社保部与二级单位之间也不能实现数据共享,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数据二次、三次重复录入等问题。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个功能齐全、既满足当前业务需求又具有前瞻性的统一管理的“五险一金”合一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已是迫在眉睫。
3、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3.1 管理目标
构建统一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与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的相关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实现数据传输;在此基础上建立公司总部与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的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信息服务网络;以网络为依托,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建立规范的业务经办体系。
实现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规范业务标准、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社会保险业务和公积金业务的处理信息化和管理规范化,实现本地业务处理全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
3.2 系统建设
整个系统的建设分为网络、主机、(存储与备份)、软件与安全等几部分组成:
(1)网络系统包括:核心局域网和广域网接入两部分。核心局域网部分承载着全网业务数据的路由与转发功能。广域网是指连接Internet部分,以及通过Internet以VPN方式与社保部建立连接的二级单位的接入区域。
(2)主机系统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作为业务系统的核心,承担着“五险一金”全部信息业务数据的存储和处理,它具备业务量大、存储量大的特点。应用服务器承担着业务系统的各类应用服务,其强大的计算能力,能够处理大量的并发连接处理,并能在用户数增加的情况下保持良好的性能。
(3)系统安全、实用、先进、成熟、灵活且便于扩展,很好地实现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信息化过程和结果管理。
(4)系统提供统一的操作界面,简单易用的业务操作功能和可按任意组合条件定位便捷的查询功能、审核汇总功能、报表打印功能及系统维护功能,为社保管理和数据分析提供良好的支持。
(5)系统具备了专供职工查询的“水电三局有限公司社保个人查询系统”,通过此系统职工可能查询本人的基本信息、养老帐户、医疗帐户、住房公积金帐户。大大提高了公司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3.3 系统的功能和特点
(1)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将基本信息、参保管理、基金征集、帐户管理、查询功能等流程集成一体,形成完善的企业协同管理体系,实现了跨组织、多层次、混合模式的大型企业的安全、高效协同体系。通过对权限设置和工作流程的设定,实现公司内部人员异动快速、基金征集准确、基本信息动态维护和共享、帐户查询方便快捷等安全有效的管理流程,并可实现与当地社保对口部门的数据无隙衔接,同时还满足了险种数据多样化输出、输入等功能。
(2)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是覆盖险种广,该系统包括了公司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的全部业务;二是管理功能全,该系统集成了基本信息管理、征缴管理、帐户管理、待遇管理等功能;三是兼容性强,系统实现了与省级社保机构核心二版软件办理业务平台的无隙对接;四是实现了公司总部和各二级单位两级互动维护,提高了社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五是交换程度高,系统提供的员工网络自助查询平台,实现了管理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为企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3.4 应用效果
公司自2009年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在使用中不断完善和优化系统功能。为了适应公司新增业务的需要,系统适时进行了扩展和升级,完全能满足日常管理工作需要。
(1)社会保险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管理模式、提升了服务水平。根据公司对各二级单位和项目的管理要求,通过对各二级单位和项目组织架构的调研、梳理、提炼,明确了公司、二级单位及项目部管控要素、管理职责和管控流程,明确业务执行层、管理控制层及决策规划层三个层面的责、权、利。
(2)为企业节约了管理成本。通过广泛推广社会保险管理系统,提高了公司“五险一金”征缴数据的准确率,准确率从原来的85%提高到100%。减少了帐户记帐错误率,避免了缴费没记帐,记帐未缴费的情况,个人帐户记帐准确率100%。据测算每年可节省利息费、帐户补缴费和管理人员人工费等费用200多万元,大大降低了公司日常管理成本。
(3)提高了全员的信息化水平和企业知名度。通过系统的推广,规范了企业基础管理和业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信息资源共享水平。通过系统的应用,提高了全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该系统的成功运行,多次受到了上级单位和部门的表扬,公司自2009年以来已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社会保险先进单位”称号,大大提升了公司的社会知名度。
4、结束语
一、建立社保信息系统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险处于起步阶段,整体管理水平落后于国际和国内其他行业,然而新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则是一项复杂而浩繁的系统工程。横向上,社会保险机构肩负着为众多劳动用人单位和每个参保职工建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五大信息库的重任;纵向上,又要为每一个参保人员记录、测算、处理从就业到死亡过程中发生的千万个社会保险数据。这就使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在信息管理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的挑战。因此,建立现代化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已成为建立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工程和当务之急。
二、社保信息系统的建设要求社保信息系统在技术上具有信息化、网络化的特点;在使用上具有人性化、安全化的特点;在管理上具有规范化、高效化的特点;在流程上具有统一化、标准化的特点;在服务上具有透明化、社会化的特点。
1.系统开发建设方面,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社会保障卡系统管理等五个险种开发建设,形成集业务经办、基金监管、公共服务和宏观决策四大功能的“一体化”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系统规范、优化社会保险的业务流程,强化社保基金的收支监控,既实现社保基金“收支管理两条线”的基本要求,解决了“想管管不了,想办办不了”的社保管理难题,又体现前台重点是服务,后台重点是管理的社保服务理念,社会保险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大大提高。
2.在社保数据管理方面,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核心平台建设标准要求,社会保险5个险种的历史数据必须整合比对和迁移转换,形成覆盖全部参保人员的“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彻底解决社会保险各险种数据不集中、标准不统一,管理“粗放”、“简单”的落后管理方式,建立存放集中、标准统一,管理“精细”、“严密”技术先进的社保数据库系统,规范社保业务的数据流和信息流。
3.在社保业务管理方面,系统构建网上社会保险管理平台,突破社会保险管理的时空限制,从根本上改变社保数据收集、业务处理和管理方式,简化管理层次和处理环节,实现社保数据统计分析、数据查询、信息反馈等日常业务处理的及时化、实时化和动态化。
4.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实行用户权限管理。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具有完善和严格的审核、监督和制约机制。社保的每一笔业务,都能自动记录和保存业务处理时间、经办人员操作行为,做到对所办理的业务有据可查,方便数据的分析、核对,提高社会保险的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5.在管理职能转变方面,社保系统促使社会保险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发生根本变革,实现管理手段由事务型向管理型的转变、管理方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如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从大量报销医疗费事务中解脱出来,逐步转变为对医疗保险的监督、稽查等管理工作。社保日常管理工作也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和无纸化,降低办公成本,提升社保管理的整体效率。
三、社保信息系统的优点
1.系统彻底解决各险种管理分散、工作效率低、数据质量差的“粗放”管理模式,真正实现了管理精细、流程规范、科学合理的“五险合一”的管理模式。
2.解决了基金征缴业务带来的一些弊端。
3.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增强了工作责任感。
4.提高了数据管理的安全性。
5.实现了资源共享,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6.业务流程的进一步优化。
7.搭建起新的信息交流平台。
四、社保信息系统的维护
随着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不断精细化,对社保信息化的依赖程度会越来越高。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离不开信息化,离开信息化社保工作很难正常进行。要敢于在工作方法、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自我完善,大胆创新,使社保信息系统更加完善。社保信息系统的维护要做好以下几点:
1.切实做好社保信息系统的后期维护管理工作。
2.做好社保系统扩展软件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3.经常性地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社保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各级业务部门应用系统的操作能力。
首先,能有效维护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的社会劳动秩序。其次,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具有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及历时时间长等特点,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强化社会保险管理能够有效提升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总体质量。再次,加强企业自身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质量,能够有效缓解企业在面对员工福利、养老金等诸多方面的直接经济压力,强化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总体竞争实力。最后,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也是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突出部分,搞好社会保险管理才能稳定企业内部秩序,为企业内部管理打造良好和谐的内部环境。
二、国有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对所有企事业单位来说,社会保险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性与困难性两方面的特点。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必须兼顾劳动者合法权益及企业自身具体情况,任何一方的偏重和管理上的失衡都将给企业以及劳动者自身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而加强社会保险管理也将有效提升企业的内部凝聚力及市场竞争综合实力。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在人员管理方面仍然有待提升,管理团队的素质偏低,直接影响到具体工作的开展,制度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偏颇。而职工群体的学习跟不上也阻碍了制度建设及执行过程中的质量提升。其次,制度建设方面也缺乏相应的责任落实制度,造成管理制度执行力较弱,问题产生以后无法得到及时地分析与解决,最终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加剧了企业与职工群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最后,在档案管理方面也长期存在着一些不稳定因素和管理安全问题,数据信息的错误频发,造成具体管理工作难以有序开展。
三、强化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质量的措施
为了全面有效地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具体质量,我们应该从问题入手,有的放矢地寻找解决办法与措施。
(一)加强人员管理
1.加强学习型管理团队建设
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是应该被积极提倡的。对国有企业社会保险工作来说,加强学习型管理团队建设不仅能够有效提升现行管理制度的监管力度,同时也能通过不断学习与实践来对管理制度进行及时修正,从而确保管理制度能适应企业需要及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具体要求。学习型管理团队建设应该分为法律法规学习(确保管理工作在执行过程中不会陷入法律困境),社会保险具体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学习(确保我们的管理工作始终遵循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科学发展规律),管理人员与劳动者互动交流学习(确保劳动者的真是诉求能够进行有效传达)三个方面,从而达到合法合情合理的管理效果。
2.加强劳动者群体的组织学习
管理与被管理是一对天然的矛盾体,即便是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这种以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与落脚点的管理内容上也会存在着一些矛盾、冲突、质疑与不理解。还会因为劳动者自身素质不足而影响到管理工作正常秩序。加强劳动者群体的组织与学习,首先,能让她们充分认识到积极配合各项管理工作对自身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其次,通过组织与学习能提升他们在管理配合方面的质量与水平。最后,有效化解企业与员工之间不必要的矛盾,维护管理秩序。
(二)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制度是确保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加强国有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质量,首先就要重视相关制度的具体建设。第一,要加强机构合理化设置与管理岗位设置。国有企业比较常见的岗位设置问题是岗位过多,管理交叉,责任无法落实到具体人员头上,在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也难以实现统一化和标准化。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要求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岗位合理化设置,主要来说要分为财会人员(负责资金管理)、业务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以及监管人员(负责对财会人员及工作人员个人行为与日常工作的监督约束)。岗位与岗位之间也应该建立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制衡机制,确保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也便于问题发生时能够及时找到直接责任人,提高问题解决效率。
(三)创新档案管理工作办法
在社会问责建设的初始阶段,一般会偏好采取左边的问责机制,改革者们更倾向于对破坏规则的行政官员进行惩罚,参与者的范围被限于一小部分“行为良好”的社会行为体,问责的制度化水平较低,参与实践往往是以外部的磋商和研讨方式进行。在社会问责建设中,主要的挑战来来自如何在每个维度的两极连线中找到适宜的平衡点。社会问责建设的目标是在一个特殊的地区构建一个较好平衡的、全面的“问责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即使单独是问责机制中的要素选择各不相同,一种问责机制落在了一个极点上,另外一种问责机制落在了相反的极点上,它们仍然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平衡作用来弥补彼此的不足。
1.激励方式:惩罚机制与奖励机制。惩罚与问责联系紧密,是问责至关重要的要素。从医疗保险制度化管理的角度来看,惩罚机制会产生积极有效的作用,而从医疗保险绩效管理的角度来说,惩罚机制则会产生相反的作用。与惩罚机制相反的是激励机制。在惩罚机制和奖励机制之间,社会问责通常被认为是倾向于选择前者的,这是因为我们在观念上已经习惯将社会动员与愤怒和抗议联系在一起,与挑战政府的社会运动联系在一起,与要求对那些渎职和滥用决策权的政府官员进行惩罚的活动联系在一起。但是,社会问责还有它有效的一面,即在公民社会和政府之间构建伙伴关系。这种“政府—社会协同作用”的活动方式,不仅使政府和公民双方受益,也使得公民社会活动更富有成效(Ackerman,2004b)。因此,在医疗保险管理中需要建立包括惩罚和奖励两方面的“问责体系”,惩罚要求医疗保险管理者不得逾越法规的界限,奖励促使医疗保险管理者能尽其所能地提高工作绩效,只有这样,这样的“问责体系”才能产生最好的激励作用。
2.问责内容:遵循制度机制或绩效导向机制。依靠制度规则进行管理的公共管理一般被称为“传统公共管理”,强调在韦伯的理和层级指挥链条的基础上构建管理框架。在传统公共管理背景下所进行的传统问责的创新,一般是由政府直接主导,但是,社会在其过程中仍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公共管理存在的另外一种管理机制强调有效的管理绩效,这就是“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新公共管理认为严格的过程导向评估管理方法会延缓政府的行政行为,窒息创新。我国医疗保险管理主要依靠传统公共管理方法进行管理,强调传统的韦伯式的行政管理层级模式,社会公民参与管理有限。在医疗保险管理绩效评估或服务质量的评估中,我们的公民参与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影响医疗保险管理绩效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医疗保险管理专注于绩效也会产生问题,行政自由裁量权允许行政官僚专注于绩效并研究新的办法去解决问题,这样也许会为他们提供另外的空间。在“制度问责”或“法律问责”与“绩效问责”之间存在一个如何平衡的问题,这就是罗伯特.贝恩所归纳的“问责困境”现象。社会问责的介入有助于解决“问责困境”的问题,在“制度问责”与“绩效问责”之间取得平衡,这是因为公民社会对政府在这两个方面的表现都密切关注,会同时监督政府行政程序和行政绩效两个方面的执行情况(世界银行专家组,2007)。
3.制度化水平:低级与高级。在一个国家,社会问责的制度化建设有三个层级:一是社会问责的参与机制能够纳入政府部门的战略计划中,通过制度和行政程序,要求“基层行政官员”与社会行为体进行协商沟通;二是建立专门的政府机构,其任务是确保公民对行政事务和行政行为的参与,并且成为政府部门和公民之间连接的协调者;三是对社会问责的参与机制进行立法,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公共政策决策及执行过程中接受社会问责。我国没有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社会问责的参与机制的制度化水平处于较低层次的状态。在医疗保险管理中遵循《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4.参与深度:外部与内部。从总体上看,大多数植根于公民参与的社会问责除了处于较低的制度化水平之外,在参与深度上也处于“低浅层次”状态或者可以说是太“外在化”。“参与深度”常常会与“制度化水平”联系在一起,社会行为体对政府核心事务参与得越深,他们的参与方式与参与过程被制度化的机会就越大。医疗保险管理的监督可分为两类:一是以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为主进行监督;二是成立专门的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后者如广州新医保条例中明确规定,将设立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通过听取报告、检查资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等方式对基金进行监督。这样就实现了医疗保险管理社会问责的参与深度从外部逐渐向内部过渡,但是这一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5.参与者范围:社会精英与广泛覆盖。传统的参与问责机制存在一种现象,即参与者有限,只有“行为良好”的非政府组织、中产阶级的职业化阶层和中间派的政治人物才能参加问责活动。对社会根基广泛的草根阶层、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和左翼政治人物参与到问责活动中去进行排斥。在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中组成人员为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在地方实践中,以广东省为例,监委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行业专家代表、学术专家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参与范围进一步扩大。另外广东市“医保公咨委”11人名单中,除市医保局局长张秋红外,其余10名成员均为企业或行业协会代表。但是,可以发现这种参与监督其实仍然是以政府导向为主的小范围的社会精英参与式方式,对其他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媒体、利益团体等有所排斥。
6.问责的政府部门: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与立法部门。社会问责机制经常是直接指向行政部门。尽管行政部门的工作改进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司法部门也具有同样的重要性,而且司法部门更难以介入进去。同时,立法部门是社会问责有待开采的“金矿”。《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因此,医疗保险的管理监督也不例外,是行政部门监督、行政部门问责,司法部门和立法部门没有起到作用。
二、我国医疗保险管理社会问责体系
从医疗保险管理实践来看,遵循依然是左边的问责机制,激励方式采取惩罚的机制、问责内容主要遵循传统的制度机制、制度化水平逐渐在提高、参与深度逐步向内部过度、参与者范围主要是社会精英、问责的政府部门主要的行政部门。尽管我国《社会保险》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同时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责任进行了划分,但是,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对我国的社会保险的监督力度不够,远弱于内部行政监督。主要原因,一是经办机构的责任规避。《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其定期义务向监督委员会就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说明并证明其正当性,但我们的经办机构只进行年终总结报告,由分管领导进行简单的、PPT式的规避责任报告,与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有具体的文件数据,无法进行监督问责。二是监督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监督委员会成员来自各行各业,水平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分散,对经办机构提供的数据、报告、流程等理解不透(无法识别经办机构提供的真假数据),难免发生错误监督。从社会精英的角度来看,需要设置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监督委员会来对医疗保险进行责任管理,制定详细的监督责任,对经办机构的不作为行为和结果进行问责。从广泛覆盖的角度来看,医疗保险监督的专业性决定了广泛监督的盲目性和脆弱性,广泛监督很容易产生片面性,追求社会轰动效应,断章取义,无法进行正确的监督,但是其本身的强有力的监督作用是值得提倡的。所以,理应加强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或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专业化水平,对我国医疗保险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对绩效导向机制的医疗保险社会问责机制建设,主要集中于基金收支平衡和国民健康目标的实现上:一是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具有即时性,是一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预算管理模式,未来的医保方向是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保障。因此,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式。二是医疗保障的最终目标是健康,是建立国民健康保险,“三保合一”后医保管理者需要对健康结果负责。我国的国民健康与世界发达国家有巨大差距,国内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也比较明显,国民健康指标的改善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不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要求。
三、结论
关键词:社会化管理;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社会化管理水平评估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9-0200-02
众所周知,养老保险是对劳动者年老失去劳动能力以后的生活进行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形式,养老保险在现代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已经成为了企业的一种必不可少的福利。今天养老保险实现社会化管理,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坚持这一管理制度的前题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会促进这一管理制度继续的成长。
1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的内容及意义
1.1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规定,我国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的主要管理机构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和养老保险统筹企业。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养老保险金、适时适度的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接收企业移交的退休人员,并按居住地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养老保险统筹企业主要责任是加强与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联系,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其中,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包括: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为退休人员提供各种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社情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组织退休员工开展文化体育健康活动等。
从服务内容上可以看出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是社会化管理的主要机构,直接涉及到对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与服务,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的高低。
1.2 进行社会化管理的现实意义
市场经济最主要的特征就是竞争性,国家经济的主要细胞就是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尽一切可能降低成本,与此同时激励员工,最大限度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投入经营,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事先社会化管理,使企业从繁重的负担中解脱出来。
原有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过分的强调了单位的作用,员工的生活与企业息息相关,这将不利于员工的长远发展,也容易造成企业办社会的怪现象出现。僵化的体制完全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深化改革,必须引入新的社会化管理模式,才能促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这种新的养老保险管理模式对于国家经济发展、企业发展、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维持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都存在深远的意义,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化管理模式的不断完善与进步,从而促进社会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2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的评估分析
2.1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的评估内容
(1)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的人员以及设施的配备影响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社区服务机构,必须配备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专门工作人员,这些专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还要聘用社区服务人员,辅助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各种日常事务的处理以及服务活动的开展,使得社区生活的退休人员能够享有快乐的晚年生活。
为了使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能够达到正规化,拥有较高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固定的办公场所是必不可少的,办公场所的环境必须能够达到普通办公机构的标准,必须给办公人员和服务人员配备完整的计算机信息服务系统,提高社区服务机构的办公效率。这就要求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必须能够处于较高的支付水平,财政对于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支出是社会化管理与服务的重要评估指标。
(2)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的各项工作制度必须明确并易于落到实处。
首先必须规定社区服务机构中的专门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各种岗位职责,这样才能够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从而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必须制定完整的日常管理制度,这样才能使人员在工作时有章可循,从而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对生活在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开展管理与服务工作,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标准的制定水平能够反映出社区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
(3)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内容及其实施情况能够反映出社会化管理水平。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基本信息实行社会化管理,发放程度和管理程度能够反映社会化管理水平;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引导社区居民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组织和互助服务组织,这样就能够作为社区服务机构的有利补充,从而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社区服务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查询服务,包括当面进行政策咨询,建立社区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信息网上查询等服务功能;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的生存和流动情况,不多修正数据库,实现领取养老金认证工作的信息化;协助社区医疗门诊等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常性的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2003年,养老金实发人数,1415720,社会化发放人数,1415720,社会化发放比率100%。
2006年,城镇社区服务社区数6576,社区服务单位个数226,城镇便民利民服务店10262。
2.2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的评估指标分析
(1)从以上指标与数据中可以认识到,我国的社会化管理已具有一定的水平。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已经实现, 社区服务机构数量已经具有一定规模, 各种社区服务机构的建立表明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趋近完善,服务单位个数增加,职工人数相对减少表明管理效率提高,人均享受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从总体上看,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正在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2)在良好的形势下,仍存在着某些问题。
财政支持的力度不够,影响更多的服务项目开展;社会上部分劳动者对社会化管理服务认识不足,对社会化管理服务有若干顾虑,不愿意转为社会化的管理服务;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中缺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的列支科目,致使经费不能落实,影响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社区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大部分社区需要建立养老服务信息查询系统,以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3 提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1)规范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深化社区相关服务。
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础上,不断的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导思想,加强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和专业化服务的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质量,引进并开发更多的管理服务内容。逐步在社区中的退休人员提供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以满足企业退休人员除享受养老保险之外,能够享受更多的便捷的服务。提高退休人员的组织化程度,提倡退休人员自我管理与互助服务。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可开展社区老年护理服务,发展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社区服务,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2)做好信息查询工作,提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
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向企业退休人员直接提供服务,可以直接与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交流,这样就必须做好重要信息的传播工作,一方面宣传有关的政策法规,提供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及时了解社会化发放中的问题,及时改进服务。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以及社区服务机构应该提供如下的查询服务:柜台查询,社区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咨询柜台,安排专业人员,解答相关问题,听取企业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社区不定期的组织咨询活动;印制并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社区退休人员有关养老保险管理方面的意见和信息;电话查询,这种方法较为便利,但是会出现某些沟通障碍;再有条件的社区,提供网络终端进行查询,现行的网络终端主要有两种:触摸屏和电脑终端。
(3)完善社区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平台,将各项社会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街道和社区作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载体,社会化管理工作平台的建设直接关系到社会化管理服务目标的实现。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的编制由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方案,确定相应的社区服务机构。机构人员的确定和工作经费,由当地的财政部门拨付,现阶段应该加大财政的支付力度,为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注入动力。相关机构的工作经的落实,社区服务机构的相关政策落实,直接影响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以在完善社区工作平台的过程中,也必须完善相应的行政监督机制,以促进社会化管理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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