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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与台湾服务业发展及开放度比较
伴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台湾的制造业逐渐向岛外转移,岛内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服务业占台湾GDP的比重显著提高,2005年达到73.9%,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自上世纪90年代,由于周边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发展和政策上的偏颇,岛内服务业尤其是金融、航运、旅游等行业内优化过程一直未能展开,发挥优势,反而有向下沉沦的趋势。服务贸易逆差幅度不断扩大,2002年台湾加入世贸组织时,当年的服务贸易逆差32亿美元,2005年服务贸易逆差上升为58亿美元,当前台湾正致力于服务业内部结构升级,协助服务业转型升级“知识型服务业”,以提高国际竞争力,突然岛内市场的局限。
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进行了准确的功能定位,凭借着行业和区位比较优势,服务业占GDP的比例大幅度提高,水平现居于全国前列,在全国呈现逆差的大形势下保持顺差,逐步取得了产业主导地位。服务业内部结构逐步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受投资、消费、集群效应得拉动影响,北京市服务业吸收了大量的劳动力,快速发展,特别是一些新兴的服务业,如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商务服务业、保险业、保健业、异军突起,规模扩大,成为首都经济的新的增长点。到2006年,北京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5405.1 亿元 ,增速为 11.9% ,占整个地区GDP的比重达到70%,高居全国第一。服务业中现代服务业已经成为北京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北京和台湾服务贸易开放度比较
从两地服务贸易开放度的情况从整体上看,北京服务贸易开放度高于台湾,从2002年到2004年两地开放度一直呈上升趋势,2004年分别达到39.5%和17.3%,2005年略有下降,分别为34.2%和 16.8%。北京的服务贸易开放度高于台湾,这与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独特的区位优势,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旅游等方面有较强的优势有关。
三、北京与台湾服务贸易整体出口竞争力比较
由于两地的服务行业统计分类不同,为了便于比较,我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对服务行业统计的分类标准,将服务业分为:(1)运输服务、(2)旅游服务、(3)通信服务、(4)建筑服务、(5)金融服务保险服务、(6)计算机和信息服务、(7)版权使用费和许可费、(8)其他商业、(9)私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九大类,对两地的服务业分类进行了统一。两地的服务贸易整体行业竞争力系数表如下:
从整体情况来看,台湾服务业除金融业和其他商业呈现微弱的比较优势外,其他行业的都处于比较劣势;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建筑和版权使用费和许可费服务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系数竟达到-0.6和 -0.8,具有极强的比较劣势。不仅如此,2005年服务业各部门的国际竞争力系数普遍低于2004年,可见台湾的服务业的竞争力在走下坡路,在一定程度上有待发展和提高。
北京服务业中,竞争力最强的部门有旅游服务、建筑服务、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其中、旅游服务、建筑服务、其他商业基本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属于传统服务贸易领域,北京的服务贸易是由这些行业发展起来的。北京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加之旅游业的开放较少受到限制和垄断,因此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随着北京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快,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异军突起,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发展也非常迅速,相对于其他部门呈现出较强的比较优势。尽管在2003年,北京的金融行业的竞争力指数达到0.0685,但是到2005年,竞争力系数已经下降到-0.75595。与台湾相同,北京的版权使用费和许可费服务行业的竞争力系数也只有-0.8 ,具有极强的比较劣势。
就两地服务行业比较来看,北京对台湾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旅游,建筑服务、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而且北京的这些行业本也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北京的运输、通信、保险服务对台湾也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却是处于劣势地位的,需要将来进一步发展。台湾的金融业竞争力系数仅为0.034483,但与北京-0.783236的极强的比较劣势相比较,有很大的比较优势。
从国际竞争力指数的符号还能看出来,台湾的运输、旅游、通信、建筑服务、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版权使用费和许可费的服务贸易都呈现出逆差。北京的服务贸易出现逆差的部门有运输、通信、金融、和版权使用费和许可费。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到,北京的服务业的发展和台湾具有相似性,也有一定的互补性。两地的版权使用费和许可费服务行业发展都有待提高,北京的旅游、建筑、运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相对于台湾有极强比较优势,而台湾资本密集型的金融行业对于北京存在较强的比较优势。
四、北京与台湾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比较分析
运用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及分析方法,从“钻石模型”要素的每一方面对北京和台湾两地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进行分析。
(一)生产要素
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核心是知识型服务业,这种知识型服务业除少数几个行业,如旅游业和房地产业,需要一定的自然资源条件外,绝大多数的现代服务行业并不需要太多的自然资源,完全是靠智力系统支撑的,而北京恰恰在智力系统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岛内对研发服务需求的市场规模太小,信息不透明且研发服务交易机制不完备,使得研发服务人力资源的经验累积不足,尤其是目前岛内对人才问题的焦点,基本仍锁定在高科技产业,服务业专业人才的吸引与培养被忽视,导致服务业高端研发人才和创新性人才相对缺乏。
(二)对服务的市场需求
台湾服务业生产总值占岛内 GDP 比重虽已超过70%,但是服务业内需的导向特征仍未改变,岛内市场狭小,产业不易达到规模经济。近年来随着岛内人均收入增长缓慢与民间消费扩张力的减弱,使消费业增长动力减弱。同时随着制造业主导部门的加速外移,服务对象不断流失,市场需求萎缩,而岛内多数服务业未达到国际化水准,无法追随外移的客户开拓新的市场领域。
相比之下,北京市我国经济发达的特大型城市,具有很大的市场需求,一方面来自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身需要;另一方面也来自北京为中央服务、为全国人民服务和国际交往服务的需要。按照这“四个服务”的要求,北京发展服务业的市场需求潜力是巨大的,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能有力的拉动北京服务业的发展。
(三)服务贸易相关产业协调与支持
北京制造业和服务业是区域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空间布局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在不同区域集聚发展的特征,首都功能核心区以服务功能为主;城市功能拓展区以服务业为主导,制造业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北京制造业和服务业初步呈现融合互动的态势,呈现出一定的产业关联。根据对信息、汽车、医药的部分代表性制造业咨询服务业务的调查,近一半的企业有外包研发和在研发、物流、咨询、营销等方面服务需求,80%以上的企业有委托第三方物流业务、研发业务以及外包售后服务业务。从企业层面看,制造业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开始向服务业转型,以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最典型的是联想公司,积极推动以服务价值为核心的战略升级。
步入21世纪之后,台湾制造业甚至连IT产业的主力和核心产品也纷纷向岛外加速转移,增加了台湾“产业的空洞化”的隐患,缺少了制造业尤其是核心技术产业支撑,岛内的服务业缺少强有力的后劲,近几年来发展缓慢,有的行业甚至在走下坡路。
(四)服务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能力
服务贸易竞争潜力的发挥,说到底要落实到服务企业的竞争力上,要求服务企业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实施战略管理,同时还要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度和集中度。长期以来,北京大量服务企业产权界定不明,存在着保守、垄断的色彩,比如在金融领域,很大程度上是靠制度发展来获得竞争力。在许多涉外服务领域,我国服务人员对国际性业务甚至不如其他发展中国家那么熟悉。另外,北京服务企业普遍存在重竞争策略、轻竞争战略、重价格竞争、轻视服务质量的倾向。在一些垄断性的服务行业,企业内部服务质量不高,从长远的角度看,这些因素从根本上阻碍了北京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相比之下,台湾在发展服务业的起步上较其它亚洲地区都快,许多的外国品牌也都将台湾当作品牌进军亚洲的试验场所,所以台湾地区的人民都比北京的人民早接领悟到服务业的真谛。服务业是“人”的产业,重视的是和人互动的感觉;它的产品是无形的,它所提供的是一种劳务。从企业战略和结构层面上看,台湾的服务业发展是成功的,台湾的服务业以“以顾客为中心”的制度设计与服务行为关键点,也真的有执行力;一个毕业生或打工族在进入服务业最先面临到的工作态度就是“以客为尊”,“用微笑面对每一个既有及潜在的顾客”,台湾企业不断地在教育新进的员工“服务”的真谛,所以台湾的成功,建立于“服务顾客”之上,让顾客有备受尊荣、物超所值的感觉。“服务流程的标准化”也才能训练员工,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建立员工的向心力”、“不断创新”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成为企业成功的不二法则。
(五)机遇和政府
今后,北京发展服务业充满机遇。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服务性消费需求的不断增加,为北京现代服务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2004~2020 年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将北京市未来15年的发展目标确定为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这个规划意味着北京未来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是集中力量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北京奥运经济发展正在形成一个巨大的市场,给现代服务业带来的巨大商机,为北京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将带动一大批相关产业如现代流通业、现代租赁业、现代餐饮业、旅游、广告等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局限于人口数量与地域范围,台湾为海岛型小型经济体,要使服务业获得大的发展必须借助岛外的地区作为腹地,大陆市场是台湾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机会点。无论是从地缘经济关系抑或两岸经贸关系的密切程度来看,大陆市场具有许多台湾业者所能开发的潜力。随着大陆服务业市场开放度的提高,人民的消费性需求不断增加,必然扩大两岸服务产业合作的空间,带给台湾业者转型或拓展市场的强大动力。但是由于当局政策的偏颇,两岸关系正常不能实现,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服务业向大陆市场的开拓。
结合上面的分析,得出了下面的结论:北京在发展服务业方面具有服务市场、服务人力资本、服务资本三大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不同的是,台湾相对于北京有着服务技术、服务管理、服务产品三大要素方面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的优势。因此,北京和台湾的服务业现阶段发展水平已进入创新为主导的第三阶段,需要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的支撑,需要向国际化发展。
五、两地发展服务业的发展对策和建议。
(一) 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发展自己的优势行业。
首都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知识经济,因而北京应把知识技术密集性的现代服务业作为首都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北京在发展服务业方面具有服务市场、服务人力资本、服务资源三大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发展知识密集性的生产业,如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等,这些行业可以提升北京服务业的内部产业机构,从而发挥北京服务业蕴藏的巨大潜力。同时北京应该加快金融保险业的发展速度;重视发展带有浓厚北京特色的新兴的会展业、文化创意行业。
台湾服务业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台湾政府也在积极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协助服务业向知识型服务业转型,为台湾经济发展再创“二次经济奇迹”。在产品的附加价值链中,由研发创新、设计到制造加工,以至营销等的各项活动,其附加价值曲线形成两头高中间低的“微笑曲线”,左端是上游的材料、零组件、研发、创新,基本上属于高科技业,附加价值较高;右端是下游的品牌、通路、营销、物流、金融,多属于高附加价值的服务业;中间是需要大量劳力的组装、代工,附加价值较低。台湾企业可以凭借服务技术、服务管理、服务产品的三大要素方面的优势选择附加价值较高的两端发展,建立高效率的营销通路,开创自有的“台湾品牌”,与欧美知名品牌竞争,进一步开拓营销国际市场。不仅如此,台湾也可以利用自身地理优势条件吸引国际级的物流业入台投资,协助台湾企业发展成国际级的物流、运输业,提升经济发展。这样,台湾的仓储、运输、装卸承揽、报关、保险、金融等相关产业也可以得到充分发展的空间。
(二)认清自身发展不足,经验互鉴,优势互补,实现两地服务业发展的双赢。
两地都在进行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时期,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任务都迫在眉睫.北京作为大陆服务业发展的窗口城市,服务业发展拥有高增长、大市场、低成本和后发优势,但缺少技术和管理经验;台湾作为曾经在经济上取得飞跃的亚洲“四小龙”之一,拥有比较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出色的管理经验,但市场狭小,资源和劳动力短缺。这种互补的经济结构,加上北京作为首都特有的区位优势和优质的投资环境作后盾,不仅有利于两地更广泛深入的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合作,从中得到互惠贸易和投资利益的最大化,而且有利于台湾在创意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养、金融服务和物流管理等诸多服务优势与北京服务业之间的优势互补、错位竞争,增进两地的整体经济福利,促进共同的经济繁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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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迈克尔.波特 国际竞争优势.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
[4]邓利娟 .21世纪以来的台湾经济.北京九州出版社,2004.
关键词:中国服务贸易;现状;前景;对策 当今世界服务经济日益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源泉。随着 全球一体化的加剧,中国服务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内服务市场 与国际服务市场进一步接轨,服务贸易将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展开, 服务贸易领域的竞争也会越发的激烈.
一、中国服务贸易的开放度分析 服务业的贸易开放度是指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该国国内生产总 值的百分比。反映了一国参与世界服务贸易的程度,也反映了一国经济 增长对国际服务业市场的依赖程度。有关的计算公式为:TIS=(TSx+ TSi)/GDP;TIC=(TCx+TCi)/GDP。其中,TIS、TIC、TSx、TSi、TCx、TCi 分别表示服务贸易开放度、货物贸易开放度、服务贸易出口额、服务贸易 进口额、货物贸易出口额、货物贸易进口额。1995年以来,我国服务贸 易的进出口总额几乎逐年增加,从1995年的430.65亿美元上升到2006 年的1917亿美元,年平均增速为14.54%。尽管十几年来中国的GDP也 以12.93%的年均速度递增,但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与GDP的比值即服 务贸易开放度仍然基本呈现出一种逐渐上升的趋势。在服务贸易日益 开放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规模偏小是不容置 疑的事实。十几年来服务贸易开放度始终都在货物贸易开放度的1/5以 下,这表明我国服务贸易相对于货物贸易的地位还相当薄弱。2004年 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为8.16%,这已是服务贸易开放度有史以来的最高 值,但仍远远低于同年货物贸易的开放度70.01%.
二、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随着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和它在各国经济中重要性的日益提高,国 际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应正确认识和客 观评价本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本节在服务贸易总体 和行业层次上选用TC指数,通过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对我国服务贸易国 际竞争力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并对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与世 界其他国家进行了比较,对我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进行了定位.
某一产业或产品的净出口与其进出口总额之比,称为贸易竞争力指 数,用来说明该产品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那么,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 即TC指数,是一国服务贸易净出口与其进出口总额的比值。TC指数 是对一国(地区)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时较常使用的测度指标之一, 它表示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其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常用于测定 一国某一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该指标作为一个与贸易总额的相对值,剔 除了经济膨胀、通货膨胀等宏观方面波动的影响,即无论进出口的绝对 量是多少,它均在±l之间。其计算公式为:TC=(Xij-Mij)(/Xij+Mij)其 中,Xij为i国第j种商品的出口总额,Mij为i国第j种商品的进口总额.
通常TC指数取值范围为[-1,1]:当TC>0时,说明i国是第j种商品的净 出口国,第j种商品比较优势大,且越接近1国际竞争力越强;当TC
运输行业。运输服务业通常被认为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是我 国传统的服务贸易部门。1999-2006年间,运输行业的TC指数均为负 值,2007年运输服务贸易的逆差达到48.4亿美元。一般来说,运输服务 与货物贸易的关系较为紧密,一国货物贸易较强往往可以带动运输业的 发展。而我国运输服务业却在货物贸易连续顺差的情况下TC指数连 续为负值,说明运输业的国际竞争力正受到严重的考验。自二十世纪九 十年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这项服务越来越 偏向于向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方式转变,而我国在资本、技术服务两方 面较为薄弱,比较劣势越来越突出。因此,改善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 力,必须加大资本、技术的投入.转贴于
旅游行业。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支柱,2007年上 半年,出口总额达到179亿美元,同比增长24.3%,实现顺差33.4亿美 元。1999-2006年间TC指数均为正值,且数值基本稳定,表明我国的旅 游业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旅游业的优势在于我国旅游资源十分丰 富。但是,旅游业的TC指数数值不高,比较优势仍然有待提高,市场潜 力有待开发.
通讯服务。通讯服务项目的TC指数不太稳定,有负有正,其中2001 年、2004年、2005年、2006年为负数,其余年份均为正数。通讯服务在 我国具有国家垄断性,2002年、2003年体现出来的比较弱的优势主要靠 国家垄断获得。可见,我国加入WTO后,随着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的 深入,服务市场不断开放,各种垄断逐步打破,我国通讯服务将面临着来 自国际市场的挑战.
建筑行业。筑行业的TC指数由2002年开始由负数转向正数,并 且逐年提高。这表明我国劳动净输入的现象正在改观,劳动力素质和建 筑服务质量在不断提高,我国建筑程承包、劳务输出开始走向海外市场.
2007年上半年,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8.8亿美元,同比增长 48.3%,建筑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在逐年提高.
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电影音像服务这五个 项目中,除了金融服务在2001年的TC值为正数之外,其余均为负数, 呈现出比较劣势,竞争力水平低下。由于相关的人力资本和专业技术的 积累不够完善,保险服务和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比较劣势最大, 说明我国在这种高附加值服务贸易领域的竞争力相当低。而美国的服 务贸易TC指数始终为正,其竞争力较强的行业是特许费服务这样高附 加值的行业。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背景下,我国应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 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服务行业.
三、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前景与对策 首先,促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制定现代服 务业的发展战略,打破行业垄断,加快服务业市场化进程和对外开放程 度,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增强国际竞争力,为服务 贸易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 其次,优化我国服务贸易的区域结构。一方面,统筹规划全国服务 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依据自身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确 立不同的发展重点,使东、中、西各区域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实现服务 贸易市场的多元化,在继续开拓现有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的同时,积极 开拓具有前景和发展潜力的市场.
再次,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导致我 国服务贸易外部条件恶化,出口市场急剧萎缩,应进一步加大对服务贸 易的引导和扶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以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服务 贸易的影响,并以此带动我国经济的复苏和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凤颖.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及其发展对策研究[J].东北师大学 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
[2]刘春霞.服务贸易自由化背景下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研究[D].吉林 大学硕士论文.
1.1中美服务贸易发展的规模分析
拥有高度发达服务业的美国,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2000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为660亿美元,美国服务贸易总额达到5224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17.6%,是中国服务贸易总额的7.92倍,以后差距逐年缩小,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增长到2868亿美元,但同年美国服务贸易总额增长到8010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12.8%,仍是中国服务贸易总额的2.79倍,超出中国5142亿美元。以2009年为例,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为4700亿美元,占世界出口总量的14%,而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286亿美元,仅占世界出口总量的4%,中国的出口规模远远小于美国,仅接近美国出口规模的27%;美国服务贸易进口达到3310亿美元,占世界进口总量的11%,而中国为1528亿美元,占世界进口比仅为5%,中国的进口规模也远小于美国,约为美国进口规模的48%。在贸易差额方面,2000年以来美国服务贸易持续保持顺差,尽管2000年至2005年顺差额持续下滑,但2005年之后其顺差额基本呈现递增趋势,即使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美国服务贸易顺差还是达到1390亿美元。而中国自2000年至今服务贸易长期逆差且规模不断增加,从2000年的58亿美元的服务贸易逆差额增长到2009年的296亿美元。10年间,美国服务贸易累计顺差超过7927亿美元,而中国服务贸易逆差超过1041亿美元。多年来,美国一直保持越滚越大的贸易赤字趋势,但美国服务贸易不断增长的顺差能部分冲抵其在货物贸易上的长期逆差,而伴随中国服务贸易市场的放开,中国服务贸易市场将面临更大的挑战。由此可见,与美国相比,中国进出口规模较低。在美国服务贸易高度发达的背后,是美国国内雄厚的服务业发展。自二战以来,美国服务业飞速发展,从1960年至今,美国服务业产出在经济中的占比由58%上升至80%。而中国服务业由于起步较晚,实力比较落后,近年来服务业产出在经济中占比仅为40%左右。正是凭借在服务业的强大实力,美国对外服务贸易发展也长期领先于世界,处于高度发达水平。
1.2中美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分析
自1992以来,美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在其总出口中的比重基本保持在30%左右,2009年达到32.68%;与此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在总出口中的比重总体水平不高,同一期间最高为1996年的12%,2009年为9.67%。2009年中国有5个服务贸易行业实现顺差,除其他商业服务外,还有咨询、建筑、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广告、宣传服务。其中,咨询服务从2007年之前一直处于贸易逆差,自2007年之后得到快速发展,从2007年7亿美元、2008年的46亿美元,至2009年的52亿美元的顺差额,成为中国服务贸易顺差的第一大行业。咨询业的快速增长反映了中国在传统服务业为主的基础上其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也得到一定积累并不断发展。建筑服务自2001年之后一直处于顺差,且增长速度很快,原因在于中国建筑业劳动力成本低的比较优势。借力于国家政策性支持和服务外包的发展,中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持持续上升的增长态势。2009年中国的服务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到294亿美元,其中运输、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金融和保险服务业位居逆差金额前三位。这3个行业自1997年起一直居于中国服务贸易逆差的前三位,且逆差额一直呈扩大趋势。而美国的服务贸易出口中可以看到,其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业中的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出口额从1992年的208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826亿美元,15年间增长了近4倍,其出口占比相当于中国同项目出口占比的58倍,远远高于其他项目,成为除其他商业服务外增长最快的项目。除此之外,在通讯服务、金融保险服务和计算机信息服务方面,占美国服务贸易出口比重达到19%,而中国在这些行业的发展上,出口额与美国差距较大,出口占比仅为5.5%,尤其是金融保险业,美国出口额是中国的62倍。在资本密集型的运输业和劳动密集型的旅游上,尽管两国差距逐渐缩小,但至2007年,美国这些行业净出口额仍达到中国同行业出口的2.5和3.2倍。通过以上中美服务贸易结构对比可以看到,中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仍主要集中在劳动、资源密集型的运输、旅游服务等传统服务业,而在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等技术含量高的现代服务业虽得到一定发展,但与美国相比其对经济的带动作用还很小,这表明中国服务贸易结构比例失衡。美国则在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占据绝对优势,通过不断扩张和垄断性贸易,获取了大量国际服务贸易顺差。
2中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的基础
2.1新一轮的产业转移形成中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的大背景
当前,以服务业为特征的新一轮的国际产业转移已经开始在以欧美为主的发达国家调整,金融、保险、信息、通讯等服务贸易行业正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重点领域。美国更是自上世纪后期以来,伴随着大量产业转移,将国内经济发展的重心实现从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转移,特别在竞争业方面,美国相关政策一直趋于放松管制,使市场机制在竞争业中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由于美国对外贸易长期处于逆差,促进本国出口一直是美国最重要的经贸战略之一。美国希望通过服务贸易获得巨大利益用以补偿货物贸易上的逆差。同时,美国跨国服务企业也希望能够更多参与中国市场,从庞大的中国消费市场中获益。在新一轮产业转移过程中,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不仅有劳动、资本还有技术,这无疑会通过国际投资中的技术外溢,提高中国服务贸易产品质量,带动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所以,中国应利用广阔的市场、丰富的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引进资金和竞争机制,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抓住此次国际产业转移带给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契机,积极承接新一轮的国际产业转移,已成为中国服务业以及服务贸易发展的必由之路。
2.2中国巨大的潜在需求为美国服务贸易出口提供广阔空间
中国是一个经济快速增长、影响越来越大的新兴发展中国家,GDP总量紧随美国,位居全球第二位。在中国经济总量快速增长中,尽管中国对美国的货物贸易是顺差的,但服务贸易则是逆差的。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世界排名第4位。与货物贸易55%增速比较,中国服务贸易2009年增速82%,可见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需求市场发展势头强劲。从中国目前情况看,中国经济增长更多依赖国内制造业的发展,而中国制造业的增加值率仅26.2%左右,与美国相比要低23个百分点,所以中国制造业已经到了转型与升级的关键时期。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中国服务业目前尚不发达,导致很多高质量的服务需求难以通过国内供给满足,这为美国向中国出口高质量的服务产品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其次,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加上中国扩大内需的政策支撑,人们对消费品的需求品质不断增长,消费市场从国内转向国际,消费热点集中在教育、旅游、医疗保健等服务性消费上。而中国服务产品的供给能力与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通讯、金融、保险、运输等行业还存在较强的垄断性,严重阻碍了中国服务业的发展。而随着中国服务业市场的逐步放开,中美服务贸易之间会有更大空间和合作领域有待开拓。
3促进中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的对策
3.1发挥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中的优势,提高中国服务贸易水平
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过程中,中国要继续巩固传统服务贸易优势,凭借自身优势,积极承包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不断增强国际合作。在旅游业方面,应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不断提高旅游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旅游业对产业链上其他行业的带动作用。同时,应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素质和质量,将目前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此外,政府应立足于国际市场需求,顺应新兴服务业和现代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不断发挥传统优势同时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将战略重心侧重于对中国总体竞争力有影响的产业与行业,促进中国服务贸易结构优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尤其要提高技术密集型为主的现代服务贸易发展。另外,中国服务企业应在中美贸易合作中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加高质量产品供给。继续促进新型高科技服务行业的发展,在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由逆差转为顺差并不断增长的态势下,大力推进新兴的金融、计算机、保险等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继续提高中国现代科技服务业的竞争力。
3.2发挥优势行业的带动作用,促进服务贸易产业链的延伸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中,中国服务出口结构比例失衡,旅游和运输两个部门,作为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中长期的传统行业,占了近2/3的比重,同时包括通讯和建筑部门,约占1/4的比重。但旅游、建筑等服务行业本身产业链较长,中国可以积极发挥具有优势的服务行业带动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如旅游业的发展可以带动交通运输业、保险业、餐饮业和通讯业等服务部门的发展。继续发挥优势行业的带动作用中注重产业链的前后关联,促进同一产业链或相关产业链中的服务部门的发展,对一国该产业整体竞争力很重要,如美国金融业与保险业、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以及旅游业之间的相互带动共同提升了该国综合竞争力。此外,可以在服务行业内部进行产业整合和融合,逐步形成和实现服务业发展中的规模经济,发挥部分有实力企业的示范效应,带动相关企业的发展,可以通过兼并、联合或者中外合作、合资的方式,吸收国外或国内大型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形成中国服务贸易的规模优势。
[关键词]服务贸易;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天津市
[中图分类号]F75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10-0018-03
一、天津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情况
天津市服务贸易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近年来,虽然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天津市服务贸易发展势头依然良好。2010年,天津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44.7亿美元,位居全国第六位。其中,服务出口额68.4亿美元,同比增长22.6%。贸易逆差收窄,服务贸易进出口结构日趋合理。
(一)服务贸易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
天津市是国家第一批认定的软件出口基地,并先期跨入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行列。据统计,2005年以来天津市服务出口额年均增速在20%以上。在传统服务业稳步发展的同时,新兴服务业出口发展也日益迅速。特别是2011年,电子信息、邮电等项目出口同比增长325.12%,金融服务项目出口增长156.32%,各项咨询服务出口增长135.69%,计算机和相关服务出口增长68.52%,虽然发展较快,但仍然处于逆差,2011年天津市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442.86亿美元,同比增长5.2%;服务贸易进口额达到了513.81亿美元,同比增长3.3%。在服务贸易的相关部门中,交通运输项目进出口额最大,政府部门的进出口额最小。从出口方面看,交通运输、建筑、其他商业服务和人文、休闲部门的出口总值在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在85%以上。从进口方面看,运输、专利与特许、其他商业服务以及人文与休闲部门的进口额比重较大,这四类服务项目的进口额之和在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比例一直保持在80%以上,交通运输、专利、特许及人文、休闲服务项目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而其他类的服务项目进口额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促进体系不断完善
天津市商务委作为全市服务贸易工作主管部门,于2005年12月成立了国际服务贸易处。天津市有关委局和综合部门、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设立服务贸易联络员。部门联动、区县一体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已经确立。2012年上半年启动了天津市服务贸易协会筹建工作和服务贸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品牌建设工程,“政府、行业、企业”三位一体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势头良好,产业龙头带动作用强
近年来,天津市在发展金融保险、物流运输、旅游服务、文化贸易、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2007年天津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若干意见》。以天津港集团、北方电影集团等为代表的一批服务贸易重点产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天津市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分析
基于天津市服务贸易相关产业比较优势分析,运输、建筑、人文、休闲等产业具有较高的比较优势,其中运输业是促进天津市服务贸易发展的重点产业;建筑业的出口比例增速较快,发展愈加迅速;人文、休闲出口的年均增长速度也保持30%以上,说明人文与休闲产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而巨大的专利与特许贸易逆差表明天津市缺乏自主创新能力,需要在自主创新方面加大投入力度。近年来天津市服务贸易相关产业的进出口额及其比较优势也从侧面反映了服务业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即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服务业比重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低,服务以消费为主,生产较落后。
三、天津市服务贸易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天津市作为中国北方特大型口岸城市和经济中心之一,发展服务贸易具有巨大潜力与优势。但当前天津市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劳动资本、资源要素禀赋以及技术进步等因素对天津市服务贸易的发展影响较大。资源要素禀赋是传统国际贸易理论解释国与国之间贸易比较优势差异和国际分工的基本理论依据,同样,人力资本更是影响一国或地区现代国际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重要因素。天津市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的社会从业人员在全市所有产业社会从业人员中所占比重为18%,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在全市人口中所占比重为50%,劳动力资本对天津市服务贸易总体比较优势的拉动作用比较突出。加大劳动力资本投入有利于提升天津市运输业的比较优势,增加建筑业社会从业人数和固定资产投入有利于提升建筑业的比较优势。
天津市服务贸易相关产业的进口总额、劳动力资本的水平与服务贸易总体比较优势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技术外溢和技术模仿对服务贸易总体比较优势具有一定的拉动作用,同时技术模仿的拉动作用更强。对运输业而言,由进口带来的技术外溢对天津市运输业出口的拉动作用很强,提高运输业进口额有利于提升天津市运输业的比较优势。
近年来天津市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但仍处于逆差,且各产业发展并不均衡。运输、建筑、其他商业服务和人文与休闲是天津市服务贸易出口的重点产业,运输、专利与特许、其他商业服务和休闲是天津市服务贸易进口的重点产业。从发展潜力来看,天津市的运输、建筑、人文与休闲业更具有发展潜力和优势。但是,天津市的服务贸易总体水平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天津市的运输、建筑和人文与休闲业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而其他产业则处于劣势。
从影响天津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因素看,劳动力资本、资源要素禀赋以及技术外溢是影响天津市服务贸易总体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此外劳动力资本对服务贸易具有更重要的贡献作用。所以,天津市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必须以建立良好的育人和留人机制为基础,从而为天津市服务贸易发展储备更多、更优质的人力资本。
四、天津市服务贸易发展对策建议
(一)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加强宏观引导
天津市政府应加快制定服务贸易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发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摸清发展基础,为决策提供依据。加大服务贸易人才培训力度,普及服务贸易知识,储备发展力量。
(二)合理布局,发挥带动作用
在区域层面,重点推动滨海新区服务贸易发展,加大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力度。在行业层面,以影视动漫和新闻出版为重点扩大文化贸易出口,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在企业层面,跟踪服务50家重点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引领行业和全市服务贸易快速发展。
(三)强化宣传推介,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建设开通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天津子站,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宣传,提供各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企业参加中国服务贸易大会、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深圳文博会、大连软交会等大型展会,宣传天津发展成果,推介重点企业和产品。积极扶持企业赴境外开展各类洽谈宣传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突出重点领域,优化发展环境
以服务贸易统计直报工作为重点,探索建立天津市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充分利用国家赋予天津滨海新区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建设东疆保税港核心区的重大机遇,研究制定扶持政策,跟踪服务企业,促进天津市国际物流、国际旅游、国际商贸、文化贸易、中医药等服务贸易重点行业扩大出口。整合优势资源,高起点打造服务外包聚集区。在信息技术研发、医药研发、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强与全球服务外包100强企业合作。完善服务体系和促进平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有关部门应创新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重要作用,指导服务贸易企业全力提高发展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协调促进的机制氛围,努力实现天津市服务贸易发展的新跨越。
在充分考虑服务业发展的国际趋势和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导向的基础上,从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重点发展的服务行业。应当坚持“以传统服务业为基础、新兴服务业为方向”的发展思路,适应国际现代服务业发展潮流和天津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天津市地方业逐步向专业化、系列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应将运输、建筑和咨询服务业作为重点发展产业,而将电信、旅游和计算机信息服务作为重点扶植产业。
(五)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培育新兴服务贸易行业,优化服务贸易出口结构
在大力发展天津市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贸易产业的同时,应着力优化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结构,使国际服务贸易出口从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逐步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转变,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转变服务贸易增长方式,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产品出口,提升天津市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积极培育新兴的服务贸易产业,促进传统服务贸易产业技术升级,不断提高天津市服务贸易出口产品的附加值。要紧紧抓住天津市跻身“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契机,围绕全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和重大项目,加快发展服务外包,相应地带动软件、动漫及计算机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较大幅度增长。
(六)推动和实施服务自主品牌发展战略
在产品、技术和服务日趋同质化的全球竞争环境下,企业唯有实施自主品牌发展战略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政府应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培育优势品牌,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能够发挥骨干作用的现代服务企业。全面研究规划现有服务出口品牌,从中确定一批有影响、有发展潜力的品牌,在市场开拓、跨国经营、信息服务等环节给予重点扶持,使其逐步做强做大。
(七)加大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
服务业的发展对新一代从业人员提出更高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要求,因此要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发挥人力资本在服务业中的作用。要重视服务业人才培养,加大对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力度,在学历教育、企业培训、继续教育等方面,鼓励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服务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尤其是应制定信息、物流等新兴服务业的人才发展规划,使人才素质结构适应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实现服务业结构优化与促进就业相统一。要重视人才引进,根据服务业的特点,大力引进旅游、会议展览、教育培训、商贸流通、文化传媒、休闲娱乐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亟需的高层次策划、管理、经纪人才。同时创造条件,以优厚的报酬、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的人才来天津从事现代服务业的经营和管理工作,提高天津市现代服务业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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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意见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营性非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与管理。
二、本意见所称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是指规划条件确定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不包括商业建筑规模小于3000平方米的商住用地和沿街条式商住用地)、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商办)用地的五大类项目。
三、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土地出让前由发改(服务业局)部门按《市服务业项目不分割产权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不可分割销售比例。规划建设部门在拟定规划条件时,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其用地性质和建筑用途。国土资源部门将规划条件和出让要求纳入土地招拍挂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
四、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在符合《市服务业项目不分割产权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规划建设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共建筑的相关标准进行审批,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除餐饮、旅馆外的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一般应采取公共走廊式布局,公共卫生间应按层集中设置,不得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但允许平均每个标准层建设不超过2个带独立卫生间的分割单元(因特殊地形限制,标准层面积小于600平方米的,带独立卫生间的分割单元不超过1个);
(二)除旅馆外的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内部平面应禁止采用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建筑平面形式,建筑物立面应具备公共建筑的外立面形式与建筑特点;
(三)具有公共的出入通道,除集中设置的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和燃气管道。燃气供应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擅自供气;
(四)规划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的,以具有墙体围合的空间作为最小分割单元;
(五)规划用地性质为批发市场的,应以墙或柱作分割单元;
(六)规划用地性质为餐饮、旅馆的,除土地出让条件明确为产权式酒店(可分割)外,其它均不得分割销售,只能按幢整体销售;
(七)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商办)的,以层作为最小分割单元,当建筑单体面积小于1000㎡的按整幢销售。
五、2013年10月1日前已公开出让的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在同时符合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和发改(服务业局)部门分割要求的,对可分割部分按以下规定进行分割:
(一)零售商业用地项目以具有墙体围合的空间作为最小分割单元;
(二)批发市场用地项目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40平方米,商铺面宽一般不得小于3.5米,且商铺必须在不改变原有公共通道的情况下临通道设置,有合理的划分,有明确的界址点;
(三)餐饮、旅馆、商务(商办)用地项目以具有围合功能的空间作为最小分割单元;
(四)分割手续办理需提交规划建设部门牵头组织会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六、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一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则上不得再行调整。确需调整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向规划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并征得发改(服务业局)、国土、消防等部门同意后报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
七、对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建筑功能和立面调整的施工联系单,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作为设计变更、规划核实、建筑分部验收、竣工验收的依据。
八、对本意见规定的纯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建设、销售时不得采用带有公寓、家园、花园、花苑等含有住宅性质的名称,其广告宣传、楼书中不得暗示具有居住功能,并应在楼盘名称后用相同字体、字号注明非住宅用途。
九、各审批职能部门在进行审批时,应对项目名称严格把关,对含有住宅性质名称的,地名管理部门不予地名登记,建设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销售广告宣传的监督管理。
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预、销售时应向买受人明示房屋的规划设计用途、土地使用年限等详细情况,并将此情况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十、对违反本意见规定进行分割转让(销售)的,发改(服务业局)、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经营性非住宅类项目的使用应符合规划使用性质和土地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土地用途,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对擅自改变用途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总部经济区或金融商务区总部(金融)大楼建设项目,按市总部经济发展和金融商务区建设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重大服务业投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摘要:在国际经济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企业生存有了前所未有压力,如何控制建设工程预、结算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建筑工程造价人员,其职责是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找出影响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
引言
近年来我们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几乎所有的施工企业都说:这个工程赔了,仅人工费一项就赔了多少多少。不明情况的建设单位也常认可市场人工费高于企业投标人工费报价,认定施工企业亏损的“事实”,并屡屡出现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超出《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范围,违规签证,同意施工企业调增人工费进入工程决算的现象。
1、基本概念
工程造价的费用组成有: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使用费。其中人工费是指列入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的总和,构成人工费的基本要素有两个,一个是量的因素即人工工日的数量,一个是价的因素即人工单价,所以人工费=人工工日×人工单价。
基本工资包含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流动施工津贴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工资性补贴包含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地区津贴等。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开会和执行必要的社会义务时间的工资,职工学习,培训期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期的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职工福利费指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人工费的现状分析
在工程计价实践中,建设工程人工费的衡量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按人工费占建筑安装工程总费用的比重来衡量;二是按政府或市场调查的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来衡量,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人工成本信息以日工资为主,日工资按8小时/天计算,不计算加班工资,涉及到日工资换算为月工资的按21.75天/月计算。
3、人工费上涨的原因
3.1物价上涨的比价效应
物价上涨促使人工工资普遍上涨,同时,也带动了建筑业人工费的大范围上涨。之前花100元能买到的东西,现在却要花更多的钱才能买到,物价的上涨直接带动了建筑工人工资的上涨。
3.2人工单价的组成内容更加完善
住房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因素,也促进了人工单价的上涨。如某市的非公建筑企业,2012年社会保障费费率介于1.93%~15.92%之间,平均为2.38%,与前几年只有个别企业缴纳社保费相比,社会保障费费率明显提高。
3.3劳动时间偏长
就劳动时间而言,我国建筑企业一般实行不定时的工作制,工人每天正常工作时间平均达10~11小时,夏季施工高峰期间工作时间还会更长,大大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每日8小时的工作时限。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平均每个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小时。其中,每周工作时间多于《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占89.8%。从农民工集中的几个主要行业看,制造业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58.2小时,建筑业为59.4小时,服务业为58.5小时,住宿餐饮业为61.3小时,批发零售业为59.6小时。平均劳动时间最长的是住宿餐饮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而建筑业的工人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作业环境差,工伤风险较高。
3.4农民工本身的人数逐渐减少
当前大多数建筑工人年龄在40~50岁之间,“80后”、“90后”的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多在管理层和技术人员层面,“80后”建筑工人只占少数,“90后”建筑工人更是寥寥无几。《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2004年农民工在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中的比重分别为33.3%、21.7%和22.9%;而国家统计局2009年的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的比重分别为39.1%、25.5%和17.3%。通过数据对比可以发现:5年时间,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上升了5.8和2.6个百分点,建筑业则下降了5.6个百分点。这说明相对于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显露出了行业倾向性,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那些几代人从事建筑泥瓦工的家庭,父母也不愿意让儿女再进入这个社会地位不高、污染较重、比较辛苦的行业。
3.5本地劳务输出量较大
由于劳务输出,本地的工人数量减少,而外地务工人员由于吃、住、行等方面的因素,有时哄抬建筑市场人工工资,这也是引起建设工程人工工资上涨的一个原因。
3.6用工流动性强
工人对工资待遇很敏感,哪家公司给的工资多,就去哪家公司,这是人之常情。各建筑企业,特别是装饰公司为了能够快速地招到人,互相竞争,抬高价格,直接促使建筑工人的工资上涨。如2011年底,张掖市人工费平均涨了二三十元,技术好的瓦工从之前的100元/天涨到150元/天,木工则从120元/天涨到180元/天,电工从100元/天涨到130元/天。
4、市场人工费和定额人工费二者的关系
4.1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出现在市场上已经由来已久,既然属于商品,必然会形成劳动力价格,以劳动力市场价格从市场上购买或雇佣劳动力支付的费用就是市场人工费。市场人工费的存在不仅历史渊源,而且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即使以定额招标的工程,在施工中也存在以市场人工费的形成进行分包或核算。
4.2定额中的消耗量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定额人工费是由定额综合工日数量乘人工工日单价组成。定额中的标准是多数职工经过努力可以到达或超过的。市场人工费反映的劳动消耗量和价格水平、是编制定额消耗量和计提人工单价的重要依据,定额人工费是对市场人工费的约束与规范,二者相互紧密相连。定额的编制,更有益于规范市场公平、公开竞争、维护招投标双方合法利益、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技能,改善管理水平,有利于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的控制。
5、定额人工费和市场人工费的差异原因
5.1在支付内容上存在差异
广义看,市场人工费参照了一个时期内,人们的生活水平、购买能力、工薪阶层、普通员工的收入标准等综合因素形成的一个多元素并被市场接受的人工价格。狭义看,通常是按单一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技术含量为基础,并根据市场劳动力供求量等因素形成的一个市场人工费价格。这种价格受市场机制制约,并形成了一种潜在的市场行情。市场人工费从价格内容上看较为单纯,或是付多少工费干多长时间,或是出多少工费干多少工作量。对很多不懂定额计价的劳动者,市场人工费使他们更觉得直观、好算、好接受。定额中的人工费包含基木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参加社会保障保险按规定由职工个人缴纳费用,定额中的人工费在包含内容上更加合理化和人性化。
5.2在计算消耗量上存在差异
在市场用工中,通常是按一个劳动日或一个劳动日内应该完成的具体工作量与工费挂钩,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常常高于定额计算的工作量。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是根据国家现行编制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并结合地区施工实际情况及有关补充劳动定额的人工消耗量,还增加了劳动定额水平差、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工、劳动定额项目以外所必须增加的直接生产用工的幅度差。并且扣除了日历日之外的法定节假和体息日,考虑了工人的正常工作时间,开工与工作结束的准备时间,必要的休息时间及部分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时间等因素。
结束语
定额人工费和市场人工费的差异有助于解决劳务分包纠纷,有利于工程造价计价的改革。计价定额的完善与更新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是一个系统的、逐步的过程,推广和使用也是循序渐进的。只有认真调查分析定额人工费和市场劳务人工费存在的问题,通过基础资料的搜集,在不断实践和总结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完善工程造价计价定额,又快又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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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盟成员国产业结构的差异
2005年,欧盟15个老成员国的产业结构较为相似。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一般都在2%左右,希腊的水平偏高,为5.2%;工业和建筑业的比重一般在20%至30%之间。其中,德国工业较为发达,比重为25.8%,西班牙的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要明显高于其他国家,为11.6%;由贸易、运输、通信和金融等产业构成的服务业在各国经济中都占有较大比重,均在70%左右,卢森堡甚至达到83.3%。这种产业结构明显体现出发达工业化国家的特征。而各国不同的产业增长率反映出产业结构总体的发展趋势。从1999年至2005年间的各产业产值平均年增长率看,增长速度最慢的是农业,一般在1%左右,法国、卢森堡、瑞典、葡萄牙、希腊甚至出现负增长;工业和建筑业增长速度居中,各国的平均水平为2.3%和1.9%,多数国家工业的增长速度都快于建筑业。尤其是瑞典和芬兰的工业实现了较快增长,平均增长率分别为4.9%和4.1%。而在建筑业方面,具有悠久传统和技术积累的西班牙和希腊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分别为5.3%和4.5%;服务业是发展最迅猛的行业,各国的服务业都实现持续增长,从而使服务业在CDP中的比重不断增加。总的看,不论是比重还是增长速度,老成员国服务业在经济中的优势十分明显,产业结构体现出合理化的态势。而欧盟新成员国的产业结构也大体与老成员国类似。2005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最小,平均为4%,但个别国家(如匈牙利)达7.5%;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最重要地位,平均比重超过65%。其中,塞浦路斯达77%,超过许多老成员国。各国工业和建筑业的比重居中,但工业明显高于建筑业。从新成员国产业发展状况看,农业从1999年到2005年这10年间的平均增长率最低,平均为1.2%;工业、建筑业与服务业的增长速度类似,平均约在4%至5%之间。与老成员国相比,新成员国的部分国家还属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还要继续工业化进程。因此,工业发展速度也很快。比较突出的国家是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它们第二、三产业中的各领域均实现较快增长(爱沙尼亚在工业、建筑、贸易与通讯、商业与金融和公共管理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7.4%、9.8%、7.7%、6.2%和4.9%,拉脱维亚在各领域的增长率为5.7%、10.7%、9.8%、8.1%和3.1%),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尽管欧盟新老成员国的产业结构有一定的共同特征,但新老成员国的产业结构之间仍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
在农业方面。新成员国产业结构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农业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如,虽然农林渔业在新成员国中的比重从1998年的3.2%下降到2005年的2.2%,但同期老成员国这一比重为1.3%。更大的差异在于农业就业人口占整个就业人口的比重。2004年,新成员国农业就业比重为12.5%,而老成员国仅为3.8%。在不同的新成员国中,农业就业的比重也各不相同。如,波兰这一比重为19.2%,立陶宛为15.8%,拉脱维亚为12.5%,斯洛伐克为3.9%,捷克为4.2%。一方面,新成员国中农业就业人口相对较多的情况预示着其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于老成员国,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新成员国软质小麦的生产率仅为老成员国的2/3。生产率低的原因除有限的资本投入外,肥料、农药或农业机械的限制也是重要影响因素。同时,新成员国不合理的农业结构和行业的低利润阻碍了资本投人的增加,使农业生产率难以提高。另一方面,农业方面的差距也反映出新成员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因为在这些国家中为满足基本生存需求而存在的农业人口数量较大。
在工业和建筑业方面。新成员国工业和建筑业的比重普遍高于老成员国。尤其在工业方面。不可否认的是,许多新成员国在入盟前就有很发达的工业体系。如,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波兰和捷克等。但与老成员国相比,它们面临技术设备落后和国际竞争力弱等劣势。这种差距在各成员国工业的生产力水平上可直接体现出来。通过对2005年各国工业人均劳动生产率进行比较可发现,各新成员国的工业生产率均低于欧盟的平均水平。其中,数值最低的是拉脱维亚,仅为老成员国平均值的1/3。与之相对应的是,该年度新成员国工业占就业人口的比例为33.1%,高于欧盟15国28.7%的平均水平。因此,虽然生产率相对较低,但工业在新成员国中拉动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的意义要大于老成员国。与工业相比,建筑业在新老成员国经济中的比重相差不大,新成员国在该行业中的就业比率低于老成员国,在生产率上也存在着明显差距。
新成员国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略低于老成员国,但贸易、运输和通讯服务业的比重却较高。除斯洛文尼亚外,其余新成员国此项的比重都高于老成员国的平均水平。在金融服务领域,新成员国金融业相对不发达的特征较为明显,各国比重均明显低于老成员国。在公共管理和教育服务领域,除塞浦路斯和马耳他外,其余新成员国的比重均低于老成员国和欧盟的平均水平,这种差异直接反映了新成员国在教育、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与老成员国的差距。在贸易、通讯和金融服务方面,各新成员国的生产率水平均低于欧盟25国的平均值,也几乎低于所有老成员国的水平(只有波兰和斯洛文尼亚在贸易、通讯领域的生产率高于德国,匈牙利在金融服务领域的生产率高于荷兰)。但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新老成员国在服务业生产率方面的差距不像在工业和建筑业方面那样悬殊,也小于农业。
二、欧盟成员国产业结构的整合前景
各成员国产业结构的差异阻碍了欧盟一体化进程。但欧盟成员国间产业结构和发展水平趋同的可能性很大,且目前已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第一,新成员国各行业的蓬勃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迅速调整为产业整合奠定了基础。一方面,在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农业在新成员国经济中的比重正以较快的速度下降。从1999年到2005年,新成员国中农业全职劳动力的数量下降22%,而老成员国下降幅度为11%,即农业就业人口在老成员国中每年下降1.8%,而在新成员国中每年下降4.1%。这种转变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说明新成员国正处于快速的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另外,新成员国第二、三产业发展迅速,增长速度全面超过老成员国。在第二产业,除塞浦路斯工业的增长幅度较小、捷克的建筑业出现负增长外,其他成员国(尤其是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在第三产业,各国的贸易、交通和通讯业发展最为迅猛,公共管理业的进步幅度也比老成员国大得多。除波兰的公共管理服务发展较慢外,其余新成员国在各项服务业领域均实现持续增长。新成员国增长率的优势和结构特点充分反映出欧盟各国产业结构趋同的倾向。
第二,欧盟在政策和制度方面的调节为产业结构整合提供了保障。为缩小新老成员国农业方面的差距,欧盟通过在2000年到2006年间实施支持新人盟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特别项目(sapard)来帮助新成员国改革农业和相关部门的对策,并大力推行共同农业政策(cap)。此外,欧盟的结构基金对工业和服务业结构转型地区也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而欧盟的企业竞争政策、保护中小企业的政策以及为加强科技力量而制定的框架研发计划、伽利略计划和iter计划等完善了新成员国产业升级的微观基础。同时,欧盟还采取金融服务行动计划和兰氏金融服务监管程序等措施促进以金融市场为基础的整体市场机制和货币制度的整合,缩小新老成员国在商业和金融服务业方面的差距。
第三,新老成员国个体的努力是产业结构整合的直接动力。一方面,新成员国在参照老成员国的基础上以欧盟的要求为标准制定一系列产业调整政策。各国在可能的范围内开始了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适当发挥国家的调控作用,培育本国产业的竞争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如,爱沙尼亚在产业调整过程中巩固了本国食品加工业和木材加工业的优势,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化学工业、建材工业和海运交通服务业;拉脱维亚较为重视贸易和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旅游业也取得很大进步;斯洛文尼亚加工工业基础雄厚,同时具有强大的制造业基地,这为汽车、电子和化工等行业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和分工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出于对劳动力成本、语言文化和地缘等种种便利的考虑,欧盟东扩后,老成员国对新成员国贸易和投资的领域和总量都有所增加,这对新成员国提高各行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起到推动作用。同时,老成员国还提供大量科技和人力资源方面的帮助,这使新成员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高。因此,欧盟成员国自我调整、密切合作和互相支持的行为既符合经济一体化的初衷,又带动了产业结构整合和经济的发展。
一、 加快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发展服务贸易是中国转变贸易增长方式的需要
货物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从2004年起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货物贸易大国,但在货物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我们既过度消耗了窗体顶端窗体底端能源、原材料,付出了生态和环境的代价,还不断引发国际贸易摩擦,这种粗放型的对外贸易增长方式,难以支撑中国对外贸易的持续增长。而发展服务贸易,一方面既减少我国能源消耗又少占用资源能源,另一方面却能获得产业高端附加值,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分工中可获取更大的利益。目前一国服务贸易的发达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对外贸易增长的协调性和持续性,也标志着一个国家贸易增长方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中国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发展服务贸易是中国实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平衡发展的需要
虽然中国货物贸易位居世界第三并存在较大的顺差,随着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比重不断上升,服务贸易将成为中国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重要领域,然而中国的服务贸易发展总体仍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和世界整体水平有较大差距,中国服务贸易不但规模较小,且长期以来处于逆差状态,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为1570.8亿美元,其中出口739.1亿美元,进口831.7亿美元,逆差达92.64亿美元,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仅占世界的3%,在世界排名中分别为第8名和第7名。1982-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中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比例一直保持在10%左右,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因此加快服务贸易发展,已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
(三)中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发展服务贸易的政策
首先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第一次确定了我服务贸易发展的具体金额目标,即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要达到4000亿美元。其次制定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目标更加具体化,一是贸易规模到2010年要达到4000亿美元;二是服务贸易结构不断优化。提高新兴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逐步减少服务贸易逆差;三是形成更加开放格局,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四是大幅提升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开拓能力,鼓励我国企业积极“走出去”。并结合这些具体目标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同时,2007年3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把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作为扩大服务贸易的重点,商务部为促进服务外包的发展,制定并实施“千百十”工程,力争“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成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有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全方位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并不断提升服务价值,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并已制定一系列鼓励政策,如人才培训、企业认证、市场开拓和相应的财税政策。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将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中国与东盟加快了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
中国与东盟于2007年正式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根据第一批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国将在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分别在商业服务、建筑、环境保护、娱乐文体服务、运输等五个服务部门二十六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作出新的市场开放承诺。而东盟10国也将在金融、电信、运输、教育、旅游、建筑、商业服务、环境、分销等行业加大开放,例如,中国在机动车保养和修理服务方面允许东盟企业设立独资子公司,在排污、垃圾处理、降低噪音等环境服务方面允许设立独资企业,东盟很多国家也对中国开放了旅馆、餐饮服务,允许成立合资企业,新加坡、文莱等国还向中国开放了海洋客运和货运服务。这些市场开放承诺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双方服务部门的互利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扩大服务贸易出口,而且还可以使双方的消费者扩大选择服务的范围,享受到更多的优质服务,可见双方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合作将进一步推动双方服务贸易自由化,这些都为中国与东盟加快服务贸易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
(五)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逐渐提高,有利于加快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
一国某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通常用TC指数衡量,TCi=(Ei-Ii)/(Ei+Ii),其中,Ei指某国某种产品的出口,Ii指某国某种产品进口。TCi在-1到1之间变动,当TCi大于0时,表明某国在某种产品的出口上具有竞争优势,反之则没有竞争优势,而且当TCi越接近1表明该产品越具有竞争优势,越接近-1表明该产品越具有竞争劣势。
目前中国是进入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前10位的两个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不仅服务贸易规模居发展中国家之首,而且也已形成一些优势产业,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如中国的建筑业、旅游业、其他商业服务业、运输业等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排名,都比较靠前,有着较大的贸易规模,表1是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指数。
从表1看,尽管我国整体上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为负,在国际上没有竞争优势,但我国总体上负数在逐年减少,说明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有所提高,同时我国在部分服务业上也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如2007年在较多的行业显示出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其中建筑0.29、旅游0.11,计算机及信息0.35,广告宣传0.17,其他商业服务0.19,同时尽管我国运输指数2007年为-0.16,但一国货物贸易的发展往往可以带动本国运输业的发展,因此随着我国货物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运输出口发展也较快,从2004年以来,运输服务出口速度快于运输服务进口速度,因此,竞争指数负数逐年在减少,从-0.34降到了-0.16,说明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状况得到改善,竞争力在逐年提高,更为可贵的是我国过去几年来TC指数一直处于负数的通讯、咨询、电影音像也开始由负转正,这些为加快我国与东盟服务贸易提供了重要产业基础。
二、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中国东盟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相对滞后
根据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服务贸易有四种供应模式,即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在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中,分为BOP服务统计(国际收支平衡表统计)和FAT服务统计(外国附属机构贸易统计)两种,比较成熟的是BOP统计,其反映的是居民与非居民间的服务贸易,主要是跨境服务贸易,即包括跨境提供和境外消费。以下分析服务贸易的数据主要是来源于我国国际收支表中的统计。而对于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的统计刚起步,还不够全面、系统,而且往往滞后时间较长,对于中国与不同国别的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更是缺乏,目前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服务贸易统计不能及时反映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服务贸易发展状况,不利于加快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
(二)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发展落后于货物贸易
尽管中国东盟货物贸易发展很快,2007年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达到2025.5亿美元,成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占中国货物贸易比重9.3%。但中国和东盟的服务贸易尚处在较低的起步阶段,数量少、起点低,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所陆建人所述,2006年上半年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额63亿美元,中国存在逆差14亿美元,而中国2006年服务贸易额达到1928亿美元,而据WTO统计,2006年东盟服务贸易额为2809亿美元(商务部统计),如果以半年计算,则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占中国服务贸易比重只有6.5%,而占东盟服务贸易的比重只有4.48%,从中国国际收支报告中得知,中国服务贸易主要贸易伙伴国前五位是中国香港、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可见不论从比重还是从排名看中国东盟服务贸易都落后于货物贸易。
(三)中国服务贸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长期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仍主要集中于传统服务贸易,对于服务贸易中高技术、高增值的金融、保险、咨询、通讯、计算器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贸易的比重仍然较低。根据我国2007年国际收支表的统计数据分析,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为1216亿美元,其中旅游(372亿美元)和运输(313亿美元)、其他商业服务(269亿美元)分别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0.5%和25.7%、22%,合计占78.2%,其他服务贸易所占比例不到23%,特别是技术含量高的新型服务贸易如通讯、保险、金融、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加起来出口额只有26.52亿美元,占服务出口总额比例只有2%,而且这些项目大都存在较大的逆差,因此我国应加快这些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以更好促进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四)中国与大多数东盟国家的服务贸易结构相似
东盟五国中,除了新加坡在技术含量高的新型服务业如通讯、金融、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等发展较快,存在贸易顺差,呈现较高的国际竞争力外,其他国家都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服务贸易领域,即旅游与运输业,如2005年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的旅游业就占其服务贸易出口额的49%、48%、45%、35%,而中国2006年旅游出口也占我国服务出口额的37%,东盟大多数国家在新型服务业方面都呈现逆差状态,竞争力较低,相似的贸易结构说明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服务业方面资源相似,这不利于通过优势互补促进中国东盟服务贸易的发展。
(五)中国东盟相互服务贸易开放仍有待进一步推进
目前《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涵盖范围只是一小部分,对于中国东盟的经济总量及服务贸易总量的影响不会太大,双方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业的特点,进行渐进式的开放,目前只是第一批开放承诺。在电信业,东盟10国中,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六国均承诺向中国开放电信市场,新加坡、泰国、印尼、文莱没有承诺开放,在没有承诺开放电信业的四国中新加坡、泰国的电信业竞争已十分激烈,中国企业进入的空间也较少;在运输业向中国开放的只有7国,分别是文莱、柬埔寨、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而且部分运输服务也仍未向中国开放,如缅甸开放海洋运输、国际客运,但不包括沿海运输、国际货运、以及海运货物装卸服务等部门。其他行业也都是只有部分国家在部分服务业向中国开放,如果要进一步推进双方的开放,仍需要进一步谈判。
三、加快中国东盟服务贸易的几点建议
(一)继续推进双方服务业的开放,通过进一步加强服务贸易合作推动双方服务业的发展
根据双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业的特点,其服务贸易开放是渐进式的,目前《协议》所涵盖的减让表是各国的第一批开放承诺。根据《协议》规定,在《协议》生效1年内,双方将就第二批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问题进行谈判。此外,未来双方还可就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开放问题继续磋商,因此中国应积极推动谈判以逐步实现本地区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在以服务业为核心的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中,中国与东盟成员通过服务贸易区内合作,形成区内要素资源重新配置,增强中国-东盟自贸区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方面的凝聚力和整体竞争力,推动双方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优化本国的产业结构。
(二)利用优势互补,积极推进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的发展
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服务贸易的需要不断增加,市场潜力巨大,而中国与东盟双方在服务贸易的发展基础、产业格局、发展速度和发展阶段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使双方的服务贸易形成了较强的互补性,为双方的服务贸易扩大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与东盟在服务贸易出口的产业结构上,中国和东盟成员各有一定的优势,中国在建筑服务、海运服务、旅游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方面竞争力较强,如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都向中国开放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等部门,这些部门的开放将为中国建筑行业企业在东盟发展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提供更有利的条件,此外,我国近几年发展较快新型服务贸易包括通讯、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广告宣传等,不但出口金额增长较快,而且也开始呈现顺差态势,TC指数表明我国在这些产业开始呈现一定的优势,这些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加快向东盟国家的出口。从东盟国家来看,新加坡、马来西亚则在通讯、航空运输服务、金融服务、酒店和会展服务、信息技术等方面优势明显,泰国的旅游服务更是独具特色。印尼、菲律宾在通讯、旅游方面也有一定优势,因此在双方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上,双方应各自发挥本国的比较优势,推动双方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三)加快双方的服务业互相投资,推动双方服务贸易的发展
由于服务的“不可储存性”与“不可运输性”特点,许多国家都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来促进本国服务的出口,也即通过在消费国内部投资,以商业存在的形式来提供服务,因此商业存在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因此我国一方面应加快对东盟的服务业投资,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服务市场的开放也应引导东盟国家投资我国的服务业,以此推动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以及促进双方服务贸易的发展。如我国可以利用一些东盟国家劳动力成本优势及在发达国家享有的优惠出口政策优势,设立加工工业,实现制造业的跨国转移,并在东盟国家大力发展与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业,通过在制造业、服务业的同时投资,实现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的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总体上国际竞争力相对不足,仍是对外贸易“短板”。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有利于稳定和增加就业、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鼓励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服务领域相互投资,完善服务贸易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动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增强服务出口能力,培育“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化服务业改革,放宽服务领域投资准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有序推进服务业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
市场竞争,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服务贸易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宏观指导、营造环境、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职责,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产业支撑,创新发展。注重产业与贸易、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依托制造业优势发展服务贸易,带动中国服务“走出去”;发挥服务贸易的支撑作用,提升货物贸易附加值。夯实服务贸易发展基础,增强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服务业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范围逐步扩大、质量和水平逐步提升。服务贸易规模日益扩大,到2020年,服务进出口额超过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的全球占比逐年提高。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新兴服务领域占比逐年提高,国际市场布局逐步均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我国服务出口中的占比稳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四)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巩固旅游、建筑等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领域的规模优势;重点培育运输、通信、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领域发展,既通过扩大进口满足国内需求,又通过鼓励出口培育产业竞争力和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文化服务出口,大力促进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服务出口,加强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五)优化服务贸易结构。优化服务贸易行业结构,积极开拓服务贸易新领域,稳步提升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和特色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在服务进出口中的占比。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继续巩固传统市场,在挖掘服务出口潜力的同时,加大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力度;大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提高新兴国家市场占比,积极发展运输、建筑等服务贸易,培育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推进承载中华文化的特色服务贸易发展,提高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优化国内区域布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的规模和创新优势,加快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挥中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鼓励错位竞争、协同发展。
(六)规划建设服务贸易功能区。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集聚作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服务出口功能,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中转服务、研发、国际结算、分销、仓储等功能。
(七)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积极探索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服务贸易发展模式,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各服务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将承接服务外包作为提升我国服务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手段,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外包业务比重,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推动离岸、在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在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同时,逐步扩大在岸市场规模。
(八)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型跨国服务业企业,培育若干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支持有特色、善创新的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供应链。鼓励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力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都有进出口实绩。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
(九)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逐步实现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积极参与多边、区域服务贸易谈判和全球服务贸易规则制定。建立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依托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积极推动服务业双向互惠开放。基本实现内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大陆与台湾服务业互利开放。
(十)大力推动服务业对外投资。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加快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增加在境外的商业存在。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保税仓,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国内劳务输出和货物、服务、技术出口。支持知识产权境外登记注册,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大海外维权力度,维护企业权益。
三、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规划引导。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定期编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地方做好规划工作,确立主导行业和发展重点,扶持特色优势行业发展。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引导,制订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建立不同层级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十二)完善财税政策。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结构,突出政策支持重点,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共服务。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
(十三)创新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探索研究推出更多、更便捷的外贸汇率避险险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引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运用金融、保险等多种政策工具开拓国际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交易所市场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十四)提高便利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探索对会展、拍卖、快递等服务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艺术品、电子商务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监管模式创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便利跨境人民币结算,鼓励境内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扩大跨境支付服务范围,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化等方面的国际磋商与合作,为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便利。为外籍高端人才办理在华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十五)打造促进平台。支持商协会和促进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整体宣传“中国服务”,提升服务贸易品牌和企业形象。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加服务贸易重点展会。积极培育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形成以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为龙头、以各类专业性展会论坛为支撑的服务贸易会展格局,鼓励其他投资贸易类展会增设服务贸易展区。积极与主要服务贸易合作伙伴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服务贸易合作协议,在双边框架下开展务实合作。
四、保障体系
(十六)健全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相关服务行业基础性法律制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各领域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和经营秩序。研究制定或完善有关服务进出口的相关法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服务贸易地方性法规。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
(十七)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服务业对外开放、协调各部门服务出口政策、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各地要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稳定外贸增长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机制。
(十八)完善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健全服务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与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的数据信息交流,定期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创新服务贸易统计方法,加强对地方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指导,开展重点企业数据直报工作。
(十九)强化人才培养。大力培养服务贸易人才,加快形成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加大对核心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扶持和引进力度。鼓励高等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增设服务贸易相关课程。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开展服务贸易经营管理和营销服务人员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十)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氛围。清理和规范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五、组织领导
(二十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意义,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制订出台行动计划和配套支持政策。各地区要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培育服务贸易特色优势产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促进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良性互动,积极营造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政策环境。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国务院
2015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