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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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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第1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范文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凤凰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应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章地质灾害等级和灾情报告

第五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六条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或者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24小时内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24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12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24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6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24小时向国土资源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第七条发现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接到报告后,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应急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凤凰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国土、交通、水利、卫生、公安、武装、农业、民政、财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凤凰路国土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审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七、治安保卫组职责:

由公安、武装等部门组成。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七、治安保卫组职责:

由公安、武装等部门组成。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第2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范文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彻“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经镇政府研究,现将《__镇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__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现状

我镇地处大别山区,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风化严重,山高坡陡,断层发育,在降水和地表泾流及人类工程活动(修建公路、切坡建房)作用下,易形成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次为河流岸塌。尤其是汛期多发、突发。2005年我镇“51”“92”,2006年“726”发生了大量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造成多户房屋倒塌,村、乡公路多处受损,交通中断。

根据省、市、县调查统计,我镇在册主要地质灾害防治点有2处,__社区杨术冲不稳定斜坡和戴家河村马鞍山滑坡,列为2014年重点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彻“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规定和《__山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__政办[2014]22号)文件精神,制定《2014年__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以往的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及规律,一般地质灾害发生期以汛期为主。5-9月份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集中强降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其过后2-3天是重点防范时段。台风活动等其它极端异常天气时期,属动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人类工程活动诱发产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

三、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2014年我镇地质灾害危害较往年仍不容乐观,防灾形势依然严峻,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综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发生规律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分析,在未来几年,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地质灾害可能有逐年加重的演变趋势。

1、我镇一些已发现的稳定性差或较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强降雨季节,有可能重新复活。

2、人类新的经济活动可能会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如村村通公路建设和农民切坡建房等都可能破坏岩土体的稳定,引发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四、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责任人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全镇地质灾害预防的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和县主管局,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责任人为镇分管领导、地质灾害所在村书记、主任、单位负责人。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按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负责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农村公路管养、水利、城建、教育等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地质灾害减灾防治知识的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和对地质灾害自测自救的能力;加强对镇、村、组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测能力和水平。教育部门要联系实际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作为一项教学内容,广泛开展“如何防范地质灾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活动。

3、建立汛期应急机制。抓好汛前调查、灾害预警、汛期巡查、灾害应急处理工作。镇国土根据气象部门的通知及时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国土、农村公路养护、城建等相关部门在汛前、汛期对重点防范区段和隐患点进行调查、巡查、监督。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向每一户受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在国土所的指导下加强对监控点监测、巡查,遇有重大险情及时上报。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或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各村、社区居民组根据实地情况,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强 行组织避灾疏散。灾害发生时及时上报,镇政府视情启动应急预案,在镇防灾救灾指挥部的指挥下,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迅速组织人员和财产转移,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4、镇政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在国土所的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及应急抢险队伍,备足应急抢险物资,适时组织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应急预演,提高应急反应及救灾能力。

5、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重点巡查和应急调查。在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组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查,落实预防措施;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灾害危险区段(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各村、社区、要落实到具体的监测人员,签订责任书;具体监测工作由镇政府安排受威胁单位和个人负责,做好群测群防记录。

6、坚持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村、社区在汛期特别是极端天气要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并做好值班记录。强化汛期定期监测和重点时段监测,做到汛期每周一次,重点时段每天监测一次或多次,发现险情及时向“镇防指”和镇国土所报告,接到报告后,由镇国土所立即派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7、多渠道筹措资金,防治地质灾害。镇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自然因素形成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新发生的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8、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区新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察,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先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勘察并治理,再规划工程建设。

六、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以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主要目标,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同时努力降低财产损失。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我镇实际工作情况,镇设立地质灾害防灾治灾指挥部,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办公。在镇党委、政府直接指挥下,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工作组。

1、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审查、发送、管理各类信息,掌握并综合防台风、山洪及地质灾害动态情况,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

2、工程技术组、检查组:负责制订防灾救灾方案、抢险方案、水毁工作方案、抢险计划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工程巡查、人员财产安全巡查,并开展安全运行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避、抢、救工作检查。

3、抢险救灾组:指导或帮助组织人员与重要物资应急转移安置、灾区医疗卫生防疫;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查灾核灾组: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资应急转移和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灾、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5、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等应急工具,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负责救灾人员生活保障和接待上级工作组及慰问团事宜,配合抢险救灾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

(二)防治方案

1、灾前预报。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及县指挥部报告,落实责任制,做好预警宣传,重点检查,管理到岗,突出“防”字。紧急情况时,镇指挥部临灾预报。

2、临灾应急。临灾预报后,预报临灾区即进入应急期,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及各职能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灾后应急处置

(1)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协助县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工作人员迅速到现场了解灾情,确定灾后应急工作规模,镇防灾救灾应急分队进入灾区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工作;及时动员受灾群众和受威胁居民及其它人员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速报灾情。

(2)灾害发生后,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第3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范文

为了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市地处山区,丘陵与山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3%以上,地质环境脆弱,地层岩性复杂,地质构造发育,盆地、阶地内膨胀土广布,地质灾害类型较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属省重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根据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4263.11km2,占国土面积的15.65%;中易发区面积6857km2,占国土面积的25.17%;低易发区面积10239.49km2,占国土面积的37.58%;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21359.6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8.40%,高出全省18.9个百分点。特别是受“5·12”地震及近两年暴雨、洪涝灾害的影响,地质灾害隐患急剧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51处,以滑坡、崩塌、泥石流隐患为主,威胁全市22851户、94311人及78991间房屋、39所学校和多处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潜在威胁财产损失已逾26亿元,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将认识和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上来,认真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于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全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大力开展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要结合《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0—2020)》整体部署,在“十二五”期间,争取将具备搬迁条件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全部搬出,最大程度的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第三、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一)加强调查评价。目前,全市已有七个县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汉台区、城固县、洋县、佛坪县要主动与省上沟通,争取上级支持,尽快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并将调查与评价成果作为县(区)人民政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在科学详查的基础上,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抓紧编制完成市、县《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面指导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安排,优先将受威胁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实施避险搬迁。对于搬迁安置点选址,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新址避开和消除地质灾害。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对象的审查工作,切实做到应搬尽搬,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地质灾害治理要与基本农田保护、小流域治理、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规划相衔接,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应遵循和贯彻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筑节能等理念。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争跑项目并做好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

四、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一)提高群测群防水平。按照陕政发59号文件要求,在县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的基础上,其余各县(区)必须在三年之内达到“十有县”标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每年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群测群防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二)完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要在今明两年内建立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要尽快投入使用,勉县、略阳、宁强县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须在今年年底前投入运行,其余各县(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在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实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相关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通过联合监测预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全面开展动态巡查。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每年要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建设

(一)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要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评估,在矿产开发利用之前,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工程。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应进行规划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要主动与驻汉各地勘单位协调沟通,争取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指导,建立与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队伍水平。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市级专家库的作用,加强对县、镇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于政策倾斜,要按照行政国土面积和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合理配备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编制。

(三)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要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视应急队伍的组织和建设,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按照《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0〕142号)要求配置必要的应急车辆、通讯和监测设备,形成软硬件齐备的高效应急工作机制;要及时组织应急调查和落实抢险队伍,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做到“出得去、查得清、报得出、靠得住”,最大限度的消除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强化地质灾害防范。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镇、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镇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适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灾、险情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紧急情况下,镇级人民政府、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五)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县、镇级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一)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县(区)、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4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范文

汛期以来,特别7月26日晚10时至27日凌晨6时我县遭受了强降雨所引发的自然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主汛期期间还有可能发生这种极端强降雨天气,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认清近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特别要抓好“六个务必”即务必落实全面排查隐患,务必落实除险排险措施,务必落实灾害预警,务必落实应急预案准备,务必落实防灾联动工作,务必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严防死守,认真落实各项防灾措施,确保不发生因灾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因灾害发生次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一)务必落实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立即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各乡(镇)要对已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防灾预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监测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户;新发现的灾害点,要尽快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防灾责任人和各项防灾、避灾措施,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县国土资源局要及时对全县地质灾害点进行排查,及时掌握全县102个地质灾害的情况,发现险情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的督查,确保全县地质灾害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县安监局要及时排查矿山排土场与尾矿库的安全隐患。县水务电力农机局要及时排查水利设施和鱼塘的防汛抗灾情况,及时排查水利工程建设弃土场的安全隐患,防止弃土在雨季发生地质灾害。县交通局要及时排查全县道路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排查公路工程建设弃土场的安全隐患,防止弃土在雨水作用下发生地质灾害。县建设规划局要及时排查全县已建与在建工程的地灾隐患,及时排查施工单位的临时建筑物与工棚的安全隐患。县经济商务局要及时对全县工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工矿企业的道路及道路弃土边坡的地质灾害隐患。白马工矿区管委会要及时对各集中区内的企业及道路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各工矿企业必须对工矿设施、道路进行排查,特别是排土场、尾矿库、各工程与道路建设弃土场进行全面检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人为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

(二)务必落实临时避让措施与排险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乡(镇)要在监测与排查的基础上,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地质灾害体的住户必须立即采取临时避让措施,及时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有危险的地质灾害进行排险,消除隐患。要多方筹集资金,有计划地对地质灾害实施工程治理。

(三)务必加强灾害预警预报

各乡(镇)要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监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预警预测的作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预案点要认真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细致、准确,认真做好监测记录,监测数据要为险情的分析判断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监测人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人员承担监测工作,主汛期要加大监测次数,在强降雨时要及时查看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一旦有险情要立即预警,组织群众撤离避险。县气象局要及时将气象信息通达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利于成员单位与各乡(镇)及时安排监测工作与防范工作。

(四)务必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落实应急预案

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工作,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为政府下一步的应急抢险工作提供依据。避免因人员不到位、调查不及时而耽误抢险救灾时机的事件发生。各乡(镇)发生地质灾害后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

(五)务必落实防灾联动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地质灾害的工作机制,强化群众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社上下联动的防灾体系,认真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六)务必落实防灾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始终抓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要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点的排查、调查、预警、预报工作责任。要强化监测预警体系、防灾体系,组织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和预防,广泛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抓好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于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不落实、反应不及时、处理不得力的要严格问责追究。

第5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范文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今年汛期到目前为止,我市发生滑坡5起,灾害规模均为小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特别是5月22日我市岗面乡突遇特大暴雨天气(降雨量高达131毫米,持续2个多小时),此次暴雨引发该乡82户村民屋前屋后发生滑坡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造成154间房屋倒塌受损(其中16户村民,52间房屋全部倒塌),道路塌方46处,紧急转移受威胁群众627人。暴雨发生后我局和气象局立即联合地质灾害预警。接到预警后,市领导非常重视,书记作出批示,市长立即组织矿管、水利、林业、交通、卫生、民政等部门前往一线指挥山洪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岗面乡政府立即启动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乡政府除值班人员外的全部工作人员和市驻该乡“三送”工作队员,紧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切坡建房户受威胁627村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由于及时预警和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得力,在房屋倒塌前,全部将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安置到了安全的地方,未造成一人伤亡,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因灾造成的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早布置早落实。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在3月1日印发了《201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表》安排了汛期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并建立了值班登记。3月2日组织编制了《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由市政府办公室以文件印发实施,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在2月份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做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5月2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汛期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并分三组对我市矿山的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排查。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对地灾隐患点的监测。今年来,我局对全市32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表,对重点矿山和每个隐患点的监测员、责任人、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经纬度、变化情况等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村级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并在每个村聘请了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共计456人),对新老隐患点实行联户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监测员和监测责任人,制订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干部联户责任表200多份。及时督促各乡镇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目前全市共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000余份,全部都按要求在避险明白卡上详细地说明了隐患点监测、报警、人员疏散撤离路线及安置地点以及应急抢险措施,进一步增强了防灾的有效性。

三是落实各项制度,及时地质灾害预报预警。1、严格落实了地质灾害日报月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灾制度,值班电话做到了24小时畅通,建立了值班登记制定,确保了防灾指令和灾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2、建立汛期值班查岗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查岗制度。3、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建立了领导呈阅件。我局联合市气象局制定了“汛期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在预警级别达到三级以上时,我局与气象局会商形成一份呈阅件送有关市领导审阅,再以传真的方式发到各个乡镇。4、实行灾情雨情通报,及时预警。在每次降雨前我局跟气象局联合商定预警短信内容,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及时将雨情灾情向地灾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和各乡镇领导、协管员、监测员,提高了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调查。根据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1:5万地质灾害调查项目任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对地质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核工业赣南工程勘察院做好我市的地质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市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应设立相应的机构协调相关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按照要求按时按质收集提供相关地质调查资料,配合核工业赣南工程勘察院协调好当地群众关系,为开展地质调查提供必要服务和保障。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落实责任,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并结合地灾调查工作对我市各乡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调查。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治理项目申报情况

一是认真抓好丁陂小学治理工程建设。2010年10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0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任务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0]208号)文件批准市丁陂乡丁陂小学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工程造价34.0188万元,项目总资金60万元。该工程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我市云石山梅坑早子排滑坡治理项目已经被省国土资源厅立项,下达治理资金180万元,另外,借助国土资源部“振兴中央苏区经济”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直接向国土资源部申报和争取了泽覃乡永红村新村安置点山体滑坡治理项目,下达治理资金250万元。目前,这两个治理项目都已经和资质单位签订了勘察设计合同,正在加紧实施之中。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13年我局以市政府的名义向上申报了瑞林镇瑞林圩滑坡治理项目。还准备向上申报万田乡茶亭小学滑坡治理三部委项目。

四、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情况

自省地灾灾害避灾移民搬迁任务下达以来,我局会同市扶贫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避灾搬迁工作,2012年我市已落实搬迁对象168户,882人,签订合同168户,882人,占任务数70%。还剩30%不能实施避灾移民搬迁的住户,我局已和扶贫办梳理汇总,并及时向市矿管局和市扶贫和移民办报告,同时提出能否调整地质灾害隐患点对象,一直等待上级批准。

经市扶贫办核实,现已有168户882人已建房,现已支付移民搬迁建房到户补助资金154.35万元,点到户资金50%。市配套资金54.36万元,市配套资金13.59万元已到位,移民配套资金项目正在实施。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手段滞后、没有相应的监测仪器,应急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少,应急装备欠缺。

第6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范文

1、认真组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在关键时间节点4月20号还组织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会议,安排和部署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大方向是围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开展,并与各镇处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全社会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治灾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在“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画册。对每个地质灾害监测点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组织防治工作宣传培训8班次,参加人数520多人次。

今年4月29日上午我们在镇村举行了市镇地质灾害滑坡应急演练,市政府应急办、民政局、镇政府等及村村民265人参加了本次演练活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提高地质灾害临灾状态下应急撤离、抢险救灾等应急反应能力,可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2、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

我市被选为2015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验收县市之一,我局全年积极开展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准备工作,努力创建高标准、严要求的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十有标准,扎实开展创建筹备工作,为明年迎接上级单位对我市的“十有县”评审夯下了坚实的基础。

(1)2014年4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5月17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当政办发〔2014〕31号)。各镇处政府也按照市政府文件制定了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14年8月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市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根据《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监测预警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的精神,要对每一个地质灾害监测点发放群测群防监测经费,标准为50元/月发放,发放时间从汛期开始5月到10月,每个地灾点发放金额为300元,全市60处发放群测群防补助金额1.8万元。

(3)今年我们还组织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队的36名专家及成员进行了技能培训、演练,还添置了相应的工作装备和工具。为更好的展开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工作,今年5月我们为应急救援队的36人发放了雨衣、雨鞋及强光手电等应急救援装备。

3、开展搬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崩塌体为市级重点监测点。2012年搬迁治理工程项目上级审批通过(鄂财建发[2013]45号)。2013年4月,省财政厅以中央切块的形式,拨付专项资金200万元到市财政局账户,用于实施“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市政府确定镇政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在专项资金中拨付首期87万元到镇财政所账户。2013年镇政府用市财政局拨付的87万元完成了安置点14.2亩的征地补偿和场地的“三通一平”等工作。今年,镇政府对搬迁范围内的42户农户进行了前期宣传活动,同时完成了一期规划搬迁治理项目范围内28户住户的调查摸底、实地房屋建筑面积丈量等工作,现已经与17户签订了房屋搬迁安置补助协议,其中6户已完成拆迁,房屋拆迁补助已发放到位;4户已在规划的搬迁避让居民安置点兴建新房。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新村规划安置点电力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场地道路硬化、文化活动广场等基础的施工。

4、摸排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点并加强预警预报。

《市地质灾害调查区域规划》成果显示,全市国土面积2159平方公里,10个镇办事处,158个行政村,市级以上重点监测点共15处。今年上半年通过调查,我们确定了全市地质隐患点115处,通过摸排确定60个地质灾害监测点。其中市级1处,市级14处,乡镇级45处。每个监测点所涉及的镇(处)镇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村责任人,地灾点住户为监测人。在地质灾害监测点统一设置了警示柱牌和警示桩。

全年共地质灾害灾情预报24起,与气象部门联合预报16次,发预报短信24条,及时通知各单位加强地灾防治,并定时定期向政府及市局报告相关情况;日常巡查达126人次。

对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实行地质灾害日报制,每天向市局汇报灾情,做到了有险早报告,无险报平安。连续14年未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5、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日常巡查。

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报市政府实施,并组织全系统在职人员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竞赛活动。

建立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雨期灾情报告制度,从3月16日开始,到5月30日,由分管副局长黄明带队对全市所有地质灾害点开展巡前全面排查,市镇村三级参加人数超过114人次。

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查明一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玉阳办事处太子桥社区原粮油综合厂山体滑坡,已将其纳入日常监测,密切监视,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并在调查后向市政府请示进行治理,市政府拨付9万元地质灾害勘测设计费用给业主单位市住建局负责此项治理项目的实施。

6、定时上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我局根据市政府应急办文件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每季度按时上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第7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范文

关键词:地质灾害;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四川省

Abstract: In view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standards ability Sichuan geologica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s lack, the corresponding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further perfected, is not conducive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technical support unit, recommendations as soon as possible to carry out research, relevant standards to establish monitoring institution building, staffing and structure, funding and equipment support, business premises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security measures, policies, and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implementation efficiency, speed up the prevention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ten County construction pace", provide a solid guarantee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ur province the management of ge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geological disaster to a higher level, and actively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Key words: geological hazards; ge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capacity building; Sichuan Province

中图分类号:TU761

四川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支撑与服务能力,对提升各级政府地质环境管理决策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薄弱

根据已完成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全省有174个县(市、区)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目前,还有 90 个县(市、区)尚未建立健全地质环境监测及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机构。同时,地质灾害监测属艰苦行业,加之政策、环境等因素,近年来,已建的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困难。特别是广大基层专业技术队伍力量更显薄弱,严重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旦临灾,严重影响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置。

1.2 专业应急装备欠缺

由于经费投入不足,我省已建的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在装备设备上不能完全满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市(州)及县(市、区)级基层站,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调查、应急抢险及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加之地质灾害本身一般发生在山区、峡谷地带,交通、通讯困难,大部分基层监测站还普遍缺乏应急抢险救灾车辆及装备,不能满足应急调查与处置快速、及时的要求,影响政府救灾决策。

1.3 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系统不完善

目前,省内各部门、地区、行业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络视频通讯以及突发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建设等需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处于起步状态,跟不上电子政务及信息化服务的步伐,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卫星应急通讯系统、无人机遥测等科技含量高、技术先进的手段还未能充分应用到实践中,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精准度还有待大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现场快速反应、信息畅通,影响管理决策。

1.4 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研究欠缺

受汶川特大地震及近年来极端气候事件明显增多的影响,传统的地质灾害调查、勘查、评价预测和防治措施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防灾工作的需要,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以及应急领域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显得十分迫切。

1.5 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不够

受地方财力限制,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以及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仍显不足,广大基层群众,特别是偏远山区群众识灾、防灾、避灾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不足,亟待加强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适时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

1.6 经费保障程度差

目前,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工作经费保障差别较大,尤其是市(州)及县(市、区)级站,既有全额拨款、差额补助、自收自支的,甚至有近40%县(市、区)级监测站未明确经费来源。同时,受地方财力所限,目前我省仍有大部分县(市、区)级政府未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基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度低,影响了防灾减灾工作成效。

2 对策与措施

根据震后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建议紧紧抓住各级“十二五”规划和发展的有利时期,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步伐,同时,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政府提高监测站建设标准,力争在“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体系完备、机构健全、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装备先进、反应及时、处置有力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1 完善机构、配齐队伍

加强政策引导与扶持,健全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落实队伍编制,抓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确保技术力量和水平,优化公平竞争及良性发展环境。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防灾形势,建议:省级监测站应不少于1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不低于80%,高级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0%,市(州)级站应不少于10人,专业技术人员应不低于80%,县(市、区)级站应不低于3人。

2.2 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

保障经费来源、加大经费投入是确保我省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的重要保障。各地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应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经济发达地区提高保障标准。

2.3 加强基地与装备建设

重点加强省级和市(州)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初步建成省、市(州)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以及视频通讯平台,逐步完善市(州)、县(市、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办公场地以及应急车辆、应急通讯、办公设备的配置。

省级站在现有装备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省级远程应急会商指挥中心系统的建设,加快全省应急会商指挥系统网络集成和无人遥测飞机装备及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州)级站配备应急抢险车、卫星电话以及数码摄像照相机、便携式手提电脑和打印传真机等应急装备,并配备与省级站联通的远程应急会商系统以及单兵系统和应急动力保障设备;县(市、区)级站配备应急调查车辆、卫星电话以及相应的应急装备,同时保障必要地办公场地、设备及网络配置。

2.4 加强信息化建设

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和基础网络建设,以电子政务、网络数据中心、信息中心以及专业平台建设为依托。各级监测站的信息建设应当适应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信息网络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提高各级监测站信息化服务水平。

2.5 加强人才培养与技能培训

建议用一到两年时间,完成一轮监测站在岗人员的专业技术及业务培训。充分依靠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单位的专业优势,利用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形式,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场镇、学校、厂矿、聚居点及在建工程等人口集中地群众识灾、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培训。积极探索防灾知识进课堂。

2.6 加强理论研究与技术攻关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与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加大筹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鼓励和支持在应急领域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3 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水平,是完善我省地质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各级政府提高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决策水平和效率的先决条件。通过对四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现状的分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对策及措施建议。

参考文献

1 肖常贵.进一步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的建议[J].浙江国土资源.2012(01)

第8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范文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19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明电〔2008〕31号)和全国防范地质灾害电视电话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当前强降雨地区及受地震余波影响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近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地灾隐患排查,查明灾情险情。一是目前已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预报,9月9日我县强降雨达到104.6毫米,至9月底还将有几次强降雨。各街镇乡应对辖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排查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对已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点的,要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并定期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二是迅速开展地震余波和强降雨后新的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监测工作,发现情况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县国土房管局,并及时疏散受直接威胁的群众,设立警示牌、警戒线,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县国土房管局接到速报后,要立即派地质灾害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作应急调查处理。三是经县国土房管局确认的“首期”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项目,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抓紧做好迎接验收工作,若已处理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二、加强灾情会商,密切关注灾情。各街镇乡国土房管所要积极主动,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各相关责任单位联系,搞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掌握未来余震信息和气象降雨信息,密切关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和变化,落实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第9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范文

一、提高认识,全县迅速投入到抗战救灾工作中

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灾害现场亲自指挥抗灾救灾工作,其余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乡镇党委第一书记下沉到基层一线,查看灾情、安抚灾民,指导群众抗灾自救,要求各乡(镇)、村、组、隐患点、监测人员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科学避让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作为生命工程来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不受伤害。一是强化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县国土资源和气象局密切合作,联合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确保预警预报准确传达到个乡镇及监测点。二是强化汛期值班。进一步细化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强化信息保畅、监测预警和主动防灾等工作要求,确保防灾应急时效性。三是抓好关键区域、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和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范,将防灾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四是加大部门间协调和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得以顺利实施,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全方位推进,形成地灾防治强大合力。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实行关口前移,以村为主体,村民为群测群防员,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在实践中所体现的积极作用,筑牢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道关口。着力构建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经信、教育、公安、城乡建设住房、交通运输、农业水务、安监、旅游、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发挥各自监测网络优势,及时协调处理地质灾害。进一步严格汛期值班,实行定期巡查,确保地质灾害险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应急处理。确保在建治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加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申报立项力度,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力度,做好灾后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为把地质灾损失降到最低。按照“防治不留死角、监管不留真空”的原则,努力做到地质灾害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对确定的重点地灾防范区实行领导包片负责,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期间实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建立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