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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ased on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Ji Chao,Xie Jianjun
(1.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Donghai Science And Techbology College;
(2.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Marine and Fisheries Research Institute,Zhoushan 316022,China)
Abstract:This thesis takes the mana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the object of study. On the basis of deeply research and analysis,we screen out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of universi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by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nd fuzzy mathematics methods,and set up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ex system, also considering the weight of the evaluation index, then establish the evaluation model . Subsequently, three univers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were selected as evaluation objects for example analysis. This paper maybe provide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Key words: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valuation System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世界未淼木赫,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国家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中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建立有效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可以激励教师涌现出更多的发明创造,进行技术转让和培育新技术应用环境,从而更快地促进国家知识资产的增长。本文借助于层次分析法和模糊数学的方法,探索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评价体系。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
《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曾撰文批评我国低质量的专利申报,指出在我国存在为申请专利而申请的现象。专利的市场价值与其维持时间成正相关。国内大多数专利维持年限小于5年,占总专利数的54.3%,只有4.8%的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在国外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却高达24.7%。无效专利的产生与国家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在高校评价中占有权重较大,项目合同对专利的申请数量有专门的指标,项目经费中允许列支专利申请费。国家对地方政府有专利申请数量上的要求,各级政府为了完成考核,将其作为硬性指标摊派下去,并用财政经费支付专利申请费用。
(二)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据统计,设立专利事务管理事务在科研处内部的高校占59.9%,设立专门的专利事务管理部门的高校只占25.6%。由于缺乏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专利管理上多局限在专利费用结算,专利奖励和专利统计等层面上,缺乏对本校知识产权的通盘考虑,更没有在科研项目立项环节进行科技查新。在我国,尚有60%以上高校没有制订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已出台相关政策的高校,也存在修订不及时,内容上重专利的申请和授权,轻专利的应用和推广等问题。
(三)激励制度尚未发挥成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创造的报酬与奖励”对职务发明有奖励的最低标准,但大多高校对职务发明的奖励仅参照最低标准,此外还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导致政策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教师考核中,专利成果的权重也不高。高校还未普遍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也影响了专利的保护和经营活动。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该体系主要对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经营进行评价,为保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得到中肯的评判,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三、建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评价模型
我们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评价模型,将模型的层次结构图分为三个层次:目标层O,对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评价;判断层C,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评价因素;指标层P,对判断层进一步细化,设立更为具体的评价指标。
(一)建立评价指标集
根据表1的评价指标体系,我们将判断层设定为C,指标集设定为C = {C1 , C2 , C3 , C4 } ;
指标层为P,指标集为pij = { pi1 , ―, pin } i = 1,2, ―, 4; j = 1, 2, ―, n.
(二)设定指标权重的确定和评分
组织相关专家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情况按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在评价中专家的意见可能存在偏差较大,采用聚类分析中的欧几里德距离判别法,去掉偏差较大的点集后,构造判断矩阵,确立各指标的权重,见表2。C1权重为0.35,C2权重为0.3, C3权重0.1, C4权重为0.25。
(三)计算结果处理及一致性校验。
按照层次分析法得到评价结果Z,Z在0~100之间,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最终分数,分数越高,表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越好,反之,则不尽如人意。
四、实例分析
对浙江的三所高校进行问卷调研,计算出3所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最终得分。通过统计形成最终结果。从表3中可以看出:在这3所高校中,知识产权工作综合指标优秀的是W高校,最终结果83.6分;良好是Y高校,最终结果75.3分;合格的是Z高校,最终结果64.25分。该结果和实际相一致,体现了该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
五、结束语
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变得日益重要,本文通过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剖析,明确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对其评价体系进行初步的探索,对全面推进高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经营水平也有直接意义。
参考文献:
[1] 宋河发,曲婉,王婷. 国外主要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 科学院院刊,2014(03),250- 259.
作为高等院校,第二军医大学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鲜有人知到深入人心,管理工作从随意、临时到规范、长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自1986年成立“第二军医大学专利事务所”起至1995的10年间,申请各类专利仅46项,年平均不足5项;“九五”5年间专利申请数达到了56项,“十五”期间申请数则为312项,授权155项,并荣获2项国家专利金奖。学校还获得了2001年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实施效益奖、2002年全国专利工作先进单位,并于2007年进入上海市卫生系统首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本文主要结合第二军医大学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经验,对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策略进行初步的探讨。
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是做好专利工作的基础
做好知识产权工作首先要做好广大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要让他们通过学习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从根本上认识到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和侵权的严重后果。可以采取讲座、授课和培训等多种形式。
定期举办专题讲座,让知识产权专家用深厚的专业知识及精彩的实例剖析来启迪和震撼科技人员的心智,对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将起到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针对当前研究生在高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这一特点,组织开设专利知识课程,让研究生在正式从事科研工作前就掌握专利知识,培养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可谓从源头抓起的一种有效手段。此外,对知识产权管理干部进行必要的法规讲解和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才能更有效地发挥管理职能。
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是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
知识产权工作依靠的是广大科技干部的实际参与,他们的积极性是工作成败的关键。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需要建立奖励和督促机制。
高校可以设立专利基金,对专利申请、审查及授权后的有关费用予以资助,并对授权专利的发明人实施现金奖励。在给予经济资助和奖励的同时,建立督促机制也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如将专利工作纳入项目管理,作为申请立项、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或将专利工作列入人事考核范畴,作为科技人员任期考核与职称晋级评审的指标。
加强机关服务是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手段
专利申请专业性强,且过程复杂、周期较长,如果缺乏好的中介则既会影响科技人员专利申请的积极性,也会影响到专利申请的效率和质量。加强机关的服务与指导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
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将业务水平高、管理规范的机构以及熟悉相关科研领域的人向科技人员做针对性的推荐,并通过合作逐步与其建立起稳定的业务关系,甚至可以在校内(分校区)设立服务网点,请有关人固定时间来校上门服务。为切实方便广大科技人员,第二军医大学由专人负责统一交纳各项专利费用,对获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在坚持由学校统一归档管理的同时,考虑到科技人员的需求,会将证书复印和扫描,交科技人员留存。
规范过程管理是做好专利工作的重要保证
首先建立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
知识产权管理是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实施分级负责制。以第二军医大学为例,科研部为全校知识产权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申请登记、备案归档、资助、奖励等事务。各下属单位的科研科(办)为基层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基层单位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发明人的署名及排序情况做出核实,由校科研部统一办理委托、费用减免或经费资助等手续。专利申请以及审查、授权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均由校科研部统一登记归档,确保了资料的完整齐备,便于检索查找。
其次建立科研过程审查把关制度。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审查把关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学术交流前的审查。为了强化科技人员的专利申请和保护意识,避免无意的公开导致创新技术因丧失新颖性而无法获得专利保护情况的发生,高校应对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及论文投稿发表实行技术审查,由业务机关对科技人员进行及时提醒并请相关领域专家帮助把关,从而切实做到对能够申请专利的科研成果首先申请专利保护。
二是对合作研发及专利申请的审查。不同单位(机构)间的科研合作是当前科技飞速发展的必然趋势,应当鼓励但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由合作而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知识产权归属就是一个重要而敏感的问题。学校与外单位或个人的合作,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要求订立具体条款以明确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在有外单位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要求提供合同或者证明文件,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学校审批。这种事先约定、申报时审查的制度可有效保护合作各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是对短期研究人员的离校审查。当前高校研究生规模快速扩大,来校进修或进行合作的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些短期研究人员均处在科研工作的前线,且流动性很大。对他们参与科研工作所取得成果的管理是一个不小的难题。笔者认为首先应从制度上明确:“有协议约定的除外,在本校学习、进修或者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学生、研究人员,在校期间参与由导师承担的研究课题或者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技术成果权利归属学校。”在上述人员离校时,应进行必要的审查。如要求其将在校从事科研工作获得的实验记录、技术图纸、表格、软件、芯片等全部技术资料交回。
重视质量效益是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动力
一是在保持数量的同时强调质量。解决好专利数量和质量的矛盾是大家一直都在关心的问题。普遍的看法是我国专利意识尚处在初级阶段,应以鼓励申请为主;同时,专利技术的前景具有不确定性,广播种未尝不是一个避免损失金种子的好方法。随着高校知识产权氛围的浓厚和专利申请数量的不断提高,结合第二军医大学科研的特点和办学目标,笔者认为应在保持数量的同时对追求高质量专利加以引导。所谓的高质量专利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发明专利;二是指切实有应用价值,有必要进一步投入以实施转化的发明创造。通过宣传、课题验收、差别奖励等政策的引导,目前第二军医大学的发明专利比例已占到70%以上。
二是积极拓宽成果转化的渠道。目前国内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转化渠道不畅是制约成果转化的原因之一。就目前而言,高校可以寻求政府的支持,如与技术产权交易所、科技促进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或知识产权园等政府背景的专业机构合作,借助其平台,通过网上挂牌、会议展览、专利拍卖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自己的专利技术。另一方面高校必须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力争与大企业建立长久而亲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的经费支持和市场消化能力既能使科技人员安心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也能帮助他们将研究成果进一步深化形成产品走向市场,实现科技创造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005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在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宣布,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国家。而建设创新型大学是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因此,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我国高校尚未建立一个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存在诸多问题,高校知识产权侵权屡见不鲜。这大大阻碍了高校知识产权的发展和创新型大学的建立。所以,高度关注并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概述
(一)知识产权管理
在现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经法律确认和保护的财产权利,更是一种能为人力所控制,并带来巨大财产性利益的经济资源。然而这种经济资源只有通过系统、有效的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知识产权管理就是一个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乃至国家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过程。
知识产权管理根据管理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专利权的管理、商标权的管理、著作权的管理、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根据管理的工作阶段,可以分为知识产权的获取管理、知识产权的维护及应用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知识产权获取,即知识产权的申请与获得。2.知识产权实施,即自有知识产权的商业性利用,以发放许可证、签署有关合同的形式授权他人使用自有知识产权。3.市场监控,即通过对相关市场的分析,确认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可能性。主要包括市场上是否存在对自有知识产权的侵犯;本单位即将或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是否失去获得知识产权的可能性,已完成的有关项目是否存在侵权因素等。4.合同管理。这里的合同主要包括两类: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和其所在单位的合同,权利人与使用人、受让人之间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签署与合同的保管、技术资料的检索等。5.有关法律事务与纠纷处理,即对涉及以上三方面的法律问题的处置与解决。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的第三条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
高等学校作为一个自由的科学园地,以其为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不同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有其独有的特点。
1复杂性。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知识产权对象的复杂性和权利主体的复杂性。高校专业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层次丰富,各学科之间相互交流与渗透,产生新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成果。这些成果以各种形式体现出来,包括:学术论文与著作、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著作成果,也有以新产品、新材料、新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等形式的专利技术与技术秘密。这些智力成果的诞生,除了依赖于发明人的智力劳动外,还需要大笔的资金、设备的投人。而一项成果的产出,往往参与人众多,资金、设备的来源也多重,发明人之间、发明人与所在单位之间、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复杂难辨。这些因素都导致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
2.综合性。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使得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涉及面广,涉及各种不同学科及其相互组合,这就决定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必然带有综合性的特点。因此,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应具备多种学科的知识背景,除了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外还应当能够理解文、理、工、医、经、管等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前沿、动态,是多学科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综合性的一方面表现。
3.非营利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的在于获得最大利益,是以营利为根本目标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则不同,其目标在于建立起与知识产权制度相适应的,适合高校特点的管理体系,通过规划指导、组织落实和管理模式达到防止知识产权流失,避免知识产权纠纷,提高科研起点,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和知识利用,促进学校发展和社会发展,是不具有营利性质的。
二、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与不足
调查已发生的高校知识产权纠纷可知,专利权和高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以下简称为“高校标记,’)最易引发各种争议和冲突。因此,对这两部分的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下文也主要针对这两部分展开论述。
高校标记主要包括:高校的校名、校训、校徽、专用的图形或标志,以及一些与高校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相关的非正式名称,如高校标志性景点、建筑名称、图案等。其中,校名又包括校名的全称、简称,中文、汉语拼音以及外文形式。近年来,侵犯高校标记的案件层出不穷,严重侵犯了高校的名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全国大部分高校也逐渐意识到标记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是纷纷选择以申请注册商标的方式来保护自有的知识产权。目前我国高校申请注册商标时,选择类别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大部分高校只在有关教育培训和科研服务的41,42类进行注册。2.有的高校除了41,42类外,还会根据学校需要、办学特点、专业倾向,在和学校教学活动密切相关、学校的优势项目等方面有关的类别上进行注册,如清华大学在9,11,16,35,37,41,42,44等类别注册。3.有的高校则选择了45类的全类注册,如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和郑州大学。呈现出明显的高校标记商标注册登记不均的现象。
同时,我国自1985年实施《专利法》以来,各高校也相应地开展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近年来,高校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呈明显上升趋势。1999年以前,我国高校专利申请量一直在2000件以下小幅度徘徊。2000年始,专利申请量呈明显递增趋势,2005年达19921件,是1986年的18.83倍。(2J(P133)专利申请量的日益提高,不仅是我国高校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的结果,同时也是一些政策和制度的引导、激励和强化所致。
首先,部分高校制定了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鼓励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例,其设立专利资助与奖励基金,用于资助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奖励授权专利等。由学校委托的、以学校为第一申请人的国内发明专利,每项补贴费2001)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补贴费500元,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每项奖励4000元;由学校委托的、以学校为第一申请人的国外发明专利每项补贴1500元,授权国外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并规定在学校将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或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许可他人使用、技术人股或产业化的,从收人纳税后提取不高于60%的比例,作为项目完成人的报酬。其次,目前很多学校都将教师、科技人员的专利申请数量作为其职称、晋级、奖励的重要指标,而各个高校之间也将专利申请数量作为教育质量、创新和科研成果重要的评价依据。学校在审批、调拨科研经费时一般需要教师或科研人员出示其相关项目的专利申请文件。
从上述可知,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已取得一定的进展。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还需进一步的改善。
(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校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采取两种模式,即挂靠式和独立式。在挂靠式管理模式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一般挂靠在科研成果主管机构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办公室或专业管理人员。高校只对管理机构的职能进行简单的分工,知识产权属于多个机构管理,其职能的形式是分散的。而在独立模式下,高校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由专业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一定的经费。目前,就全国范围来看,只有36.4%的高校设置了知识产权办公室或者在学校科研处下设专利科。45.5%的高校明确学校科研处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而18.8%的高校既无专门的专利管理机构,也无专人管理专利工作。[6}可见,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普遍采取的是挂靠式。由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具有复杂性和综合性,而科技主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兼顾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事宜下很难有足够的精力投人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同时,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而科技主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很难有效的进行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关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全国性文件,仅有教育部1999年《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2002年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以及2004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三部。而全国10%的高校尚未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已有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计不周全、不严密,更多的只是在重复一些法律条款,在智力成果的归属问题、专利的申请与维持、利益的分配等问题上还不完善,缺乏可行性,不能切实有效地保护高校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各环节管理失衡
1.知识产权获得管理阶段
首先,在智力成果研究之初,缺乏调研,忽视专利文献检索,造成重复劳动。专利文献是科研重要的参考资源。全世界每年出版的100多万份专利文献中,记载了全世界95%的新发明、新技术,而且专利文献提供的技术信息,要比其他媒体的报道早5-10年。在研究工作的各环节,充分地利用专利文献有利于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启迪开发新思路,节约研究时间、降低研究成本,减小风险。但我国大多数高校在研究课题立项时,忽视专利文献检索,造成重复立项、低水平研究,新技术开发成效低。
其次,在智力成果完成时,缺乏严格的制度调节,发明人优先导致智力成果丧失新颖性而无法申请专利。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在制定教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奖励和职务聘任等业绩标准时,较少考虑到专利问题。发明人投人巨大的智力劳动,申请专利所获得的收益却不如在不同级别期刊上获得的奖励。投人和产出远远不能匹配,导致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高。并且,申请专利需花费一笔不小的申请费,而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中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仅有45.5%的高校设立了职务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额度为1000~4000元,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失衡结果的发生。
最后,在申请专利时,利用我国专利审查制度的缺陷,进行重复申请。或将同一成果拆分申请,或将同一成果更换名称多次申请,或将同一成果用同一名称同时申请专.利和实用新型,更有甚者进行恶意申请、恶意抢注。这不仅造成高校资源的浪费,更致使我国专利审批和管理系统迟缓。
2.知识产权维护及应用管理阶段
首先,无效专利多。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而近年来大部分高校专利权因提前终止而失效,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资金的缺乏。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科研单位与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情况调查报告》显示,选择因缴纳不起年费而放弃专利权的有33%,认为专利市场前景不好的占37%。高校专利的维持费一般是由该项目的科研经费来维持,而该项目一旦完成,专利的维持就难以继续。对一些有前景但利益的体现需要一段时间的项目而言,如果因为缺乏维护资金而失效,导致其成为公有技术,就会造成高校财产的流失。
其次,专利实施率低。知识产权何以成为具有财产利益的经济资源,主要体现于知识产权的实施上。而目前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率低,呈现出“成果多、转化少、推广难”的现象。一方面是由于高校课题项目侧重理论研究,专利的核心技术比较粗糙,缺乏成熟性和稳定性,经不起复杂的现场条件检验:另一方面是由于高校侧重于对知识产权的考核与评价,忽视知识产权的现实转化,高校的大多数专利只是阶段性成果,缺少二次开发。的成熟性,造成专利转化风险增大;还有一方面是专利转化机制的缺乏,使得高校和市场需求相脱节。
3.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阶段
这一阶段的管理失衡主要是指高校知识产权的严重流失。《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的调查数据表明,近30%的高校反映有科技成果流失现象,其中外单位窃取流失占40%,化公为私占10%左右,随人员调配占20%。目前,高校中技术开发、合作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投资等科技合作活动越来越频繁,在这一过程中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主要表现为:技术转让时作价过低;高校投资人股创办合资企业或对学校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知识产权往往不计价或评估价值偏低;在和企业合作开发研究中,企业方因提供资金、设备等条件而获得知识产权造成学校知识产权流失。
造成以上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其一,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作为权利人的高校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发明人缺乏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认为自己研发、完成的技术成果应当归自己所有,可以随意支配。其二,缺乏对侵占高校知识产权行为的可实施的约束机制。其三,激励机制不健全。我国高校长期存在“重成果鉴定、重报奖、重论文、轻专利、轻商业秘密”的现象,发明人投人了巨大的智力劳动,而只获得远小于投人的产出,导致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高。而我国大部分高校规定的奖励数额甚至低于法定的最低线,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无法真正发挥奖励的效果。大部分高校规定在专利实施后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利益分配较低,没有实现学校与发明人间利益的平衡。
三、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完善
高校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努力探求解决之道,不断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一)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可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位是造成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就成为首要任务。首先,可以通过校内网络、广播、校报、校刊或在校内张贴宣传画册等方式,使广大师生员工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概念有一个基础性认识。其次,将知识产权纳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授课范围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的基础知识。再次,可开设知识产权法律的公开课或培训班,系统地传授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最后,还可通过举办讲座、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校园活动,扩大知识产权在广大师生员工中的影响,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纳人学校的普法教育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在全部师生员工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逐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为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鉴于挂靠式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不足,高校应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借鉴国外大学的相关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建立两层结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上设“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决策机构,统筹管理全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校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主管学术研究的副校长任责任人。下设“知识产权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并具体负责知识产权的日常维护工作。学校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聘请2名以上的专业人员或利用校外的知识产权机构完成此项工作。
高校也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性、系统性、可执行性强的规章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组织机构、技术秘密审查、专利申请及保护、产权归属、档案管理、人员流动、奖励、人员培训等。如浙江大学制定有《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浙江大学专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浙江大学专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落实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措施
1.重视信息检索工作。首先,高校应严格课题项目申请审批工作,强制施加项目申请人信息检索的义务。要求项目申请人在提交的申请报告和阶段报告中附加信息检索报告书。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申请人的工作负担,但有益于及时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启迪开发新思路,节约研究时间,也有益于及时终止那些失去获得知识产权可能的项目,节约研究成本,降低风险。其次,高校可开设信息检索与利用相关课程,指导科研人员高效地进行信息检索工作。
2.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高校应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用于支付商标注册申请费和维持费、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维持等相关费用,以改善高校标记商标注册登记不均的现象和无效专利多的问题。但对于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而言,这种资金支持不是无条件的,而是要与专利的实施许可结合起来。高校可规定,在专利得到实施后,从专利实施的收益中抽取一定的比例金额作为学校的管理费用。如,中南大学规定,专利使用费的10%进人学校的专利基金,20%作为报酬直接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70%拨入相关科研课题的账户。专项基金的来源除了上述的专利实施收益外,还包括高校一定数额的经费拨款、政府有关部门的资助、社会公众的捐款、商标授权使用费等。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首先,改善我国高校长期存在的“重成果鉴定、重报奖、重论文、轻专利、轻商业秘密”的现象。在科研人员评定职称、业绩考核时,较多考虑专利问题,并视专利的申请、授权和转化实施阶段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考量。其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奖励政策,有助于扼制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对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给予发明人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专利转化实施的,从转化实施所得的净收人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对发明人及对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于以专利投资人股或以专利为基础成立公司的,可将报酬或奖励折算为公司的股份份额或出资比例,发明人及有关人员依据其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份额获取收益。应注意的是,高校在制定奖励数额与奖励比例时,应充分考虑课题难易程度、所取得的成果、市场前景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加大奖励的力度,使奖励金额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否则无法真正发挥激励的效果。
4.完善专利转化机制。首先,构建专利转化服务体系。设立一些为专利转化实施所需环节服务的中间机构和组织,如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技术交易保险机构、融资服务机构等,客观、公平、科学地评估高校知识产权,减小转化风险。其次,搭建专利转化平台,充分提供中介咨询服务,定期举办知识产权交流会、技术博览会等,使得高校和市场需求相互连接,为转化提供机遇。再次,政府制定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知识产权转化工作。如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转化实施高校知识产权的,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对知识产权转化周期长、风险大的项目,政府向高校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或是提供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渠道或服务。
高校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致力于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使高校发挥创新园地的作用,为建立创新型大学奠定基础。
尽管笔者曾有过二十余年的高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经验,但是对高校无形资产尤其是知识产权的认识仍局限于理论中,实践中几乎从未接触过对知识产权的财务管理工作――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无形资产”会计科目几乎从未使用过;年终参加省属高校财务决算会议,打开各高校的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一行的数字几乎无一例外都是零;在资产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中,知识产权的管理也基本上是空白,无论是资产明细账还是资产台账上,都没有知识产权的影子。总之,各高校“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观念相对淡薄,核算与评估体系相对薄弱,占有、处置、收益和分配等责任相对不明确。”是当下高校无形资产尤其是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工作的普遍现实。
造成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工作处于上述尴尬境地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知识产权没有具体的资产实物形态,不容易引起财务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关注,甚至一些高校压根就不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利,不把知识产权纳入单位的资产范畴。与有形资产不同,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是客观存在,却是非物理的虚拟的‘物’”。它的外观表现通常只是一纸证书(有些甚至连证书都没有,比如非专利技术),而除了专业的科研人员,很少有人能将这一纸证书和它背后的财产价值联系起来。
第二,知识产权价值形成过程及价值确定不同于有形资产,导致对其的财务管理工作给高校带来很大的困惑。由于有着科研人员众多,科研力量雄厚等天然优势,高校拥有的知识产权通常都是自行研发的。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校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定成本。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笔者认为,该条规定的实施将导致高校自创知识产权的价值严重失实。试举一例:一项科研经费上百万的课题研发出的具有巨大工商业应用价值的专利技术,和一项几万块钱的课题研发出的没有多少实用价值的专利技术,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中介服务费、律师费等相差无几,由此导致这两项知识产权在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价值相当,显然,这样的处理结果远远不能反映高校知识产权真实的资产价值。而事实上,即使有了这样的规定,多数高校也并没有将知识产权取得时发生的费用予以资本化,更没有像管理有形资产那样为知识产权建立资产台账或资产卡片。
第三,知识产权价值的发挥途径与有形资产价值发挥途径的巨大差异,导致对其的财务管理工作困难重重。知识产权价值的发挥,通常体现在对外转让或对外投资过程中,由于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科研团队、科研人员、甚至学校与院系等各方利益出发点的不一致,以及在科研项目选题、立项、实施、结题等过程中各项管理工作的不规范,很容易导致高校在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或对外投资过程中利益受损。一直以来备受各界诟病而高校似乎无计可施的一种现象是,许多科研人员绕过学校,利用研究过程中掌握的技术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赚取经济利益,造成事实上的国有资产流失。此外,“应有偿使用的作品和专利无偿化”、“可实施专利闲置化”等现象,也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使得国家投入巨额人力财力研发出的成果不能充分发挥其在高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这些过程中,仅凭高校财务部门的一己之力很难实现对知识产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上述问题的产生,固然与高校财务部门的职能严重缺位有关,更与高校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观念有关。针对这些问题与困惑,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尝试提出如下三点解决措施,以供有关高校加强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工作,发挥知识产权重要作用之参考。
第一,高校应牢固树立起知识产权是一项重要无形资产的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财务管理工作。传统的高校财务管理者在开源方面倾向于争取国家拨款和社会捐助、加大学费住宿费收取力度、以及争取金融机构贷款等,在知识经济日益发达的现实环境下,高校管理者尤其是财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可能给高校带来的经济利益,从根本上转变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的思想,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在知识产权取得阶段,财务部门应及时与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沟通,取得知识产权价值确定的相关资料。为了弥补前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规定的缺陷,笔者认为高校资产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可以通过建立知识产权辅助账的形式,将发生在知识产权研发过程中、应该予以资本化的科研经费支出全部计入知识产权价值,或者通过委托相关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评估的方式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加以确定,以使高校知识产权价值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反映。
在知识产权使用和处置阶段,高校必须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收益管理办法,以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确保相关涉事主体都有维护学校知识产权的动力,从而达到防止知识产权流失,发挥知识产权应有作用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针对职务作品或职务发明创造,学校应依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给予相关研究人员充分的利益保障,比如经济报酬或作为职务职称晋升等的重要参考。大量的知识产权流失现象的根源就在于利益分配的不合理,高校财务部门在根治这一现象的工作中理应有所作为。
论文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质量保障体系;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我们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于2001年6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中国广厦控股公司独家投资5亿多元创办,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大专文凭资格的全日制高职学院。学院位于东阳市江北新区,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下设5个二级学院,开设27个专业;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笔者白2006年起,担任学院人事处处长。从中认识到,作为人事管理人员,特别是中层领导,工作当中应重视知识产权管理,特别是化解其中风险。时经多年的积累与思考,拟就此作些议论,粗略地表达自己的管窥所见。
一、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现状分析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等两个部分。自1980年中国成为世界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以来,相继颁布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高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登记以及专有技术,等等。涉及面几乎涵盖了科技活动的所有领域。而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及局限性。
(一)重视专利申报
高职教育是以社会需求为基本目的,是为当地区域经济社会服务的。例如我们学院的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在市场调查的过程中,根据当地席草生产的需要,研发了“双头并列式自动席草搓绳机”,极大地提高了席草加工的效率,获得了专利发明权。民办高职院校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一是可以利用自身机制的灵活性获得较大的经济价值;二是可以提高自身的专业建设,更加贴近市场需求;三是可以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取得社会对学院工作的支持与合作,为学院的发展壮大奠定更为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重视维护教工著作权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强调“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教学做”一体化。根据市场需求对专业进行整合,强调基础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突出对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会有大量与企业一起编写的自编教材、校本教材及教学创新成果问世。比如我院教师编写的《高职语文》、《建筑工程测量实训指导书》、《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等,大家都会非常认真地对其“著作权”进行保护。同时,也坚决反对学术腐败,特别是在职称评审中加大对论文的审核、相关信息的审查,加强学院有关部门管理与监督功能。
(三)突出品牌效应
我院办学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上规模,求生存;第二阶段,上档次,求发展;第三阶段,上水平,创品牌,最终创办一所“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同”的广厦学院。为此,对校名、校标、校训,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校园文化等建设,都特别注重形成自己的特色,并进一步提炼与巩固,加以保护,突出品牌效应。
(四)能正视其局限性
一是对民办高职院校教育活动中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认识还不够完善,不够到位;二是还没有形成专门的有关知识产权维护的组织,亟待设置;三是还没有针对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学生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目前还几乎为零。
二、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传统学校教学资源受到严重冲击。多媒体教室的建立,打破了传统教学方法,大量电子版本的课程、教案、课件、试题、论文等在逐步取代传统的纸制资料,这在为师生提供诸多方便的同时,也会产生知识产权维护方面的潜在风险。例如,教师制作课件时未经授权使用互联网资料、学生随意下载作业、教师学术研究及学生论文中作弊以至剽窃等现象。民办高职院校在规模扩展过程当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专任年轻教师所占比例普遍偏大,生源及学生质量相对偏低较差,在知识产权管理上显得任务重大。学校必须对自己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出现的负面后果进行系统分析,进行风险登记(见表1),建立符合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保护实际的质量保障体系。我校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所以也就有所收获。下表为我院人事处根据有关理论,借鉴兄弟院校经验,在反复试行的基础上设制出来的。整体来看,其项目较齐全,等级较客观,使用起来较为方便。
三、建立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质量保障体系
我们认为,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要坚持“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原则,包括学校、教师、学生及社会等四个层面。
(一)学校层面
就学校层面而言,一是要认识知识产权对学院管理工作的作用,设立专门的管理组织,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二是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认识,引起师生重视,促使师生自觉实施其中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大要对学术腐败如剽窃等不当行为处罚力度,营造诚实、信任、公平、尊重的学术研究氛围,并从中有所收获、有所创新,为创建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质量体系有所作为;四是要使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学院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成为学校一项重要工作,促进学校教改与科研的发展与进步。
(二)教师层面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坚守“为民而研”,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与水平;二是要在平时科研工作中不断提高发现剽窃行为的能力,并从中做到端正学风,为逐步消除学术领域的腐败现象而努力;三是要积极参加发明创造、课程建设、专业比赛等活动,并对相应成果要有自觉保护意识;四是要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结合专业实际,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做到到从学生抓起。
(三)学生层面
要做到端正思想,认真学习,提高技能,从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杜绝抄袭、剽窃、重复使用作业及伪造参考资料等现象,力争德能双收,德才兼备。
关键词:知识产权文化 文化建设 必要性
据有关统计,迄今为止影响人类生活方式的重大科技成果70%源于高校[1]。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建设亦取得了显著成绩。高校的科研工作在不同程度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和跨越式的发展,高校的科研已成为我国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力军,是我国高新技术的重要生长点和辐射源,也是我国知识创新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制度缺失、法律法规不健全,加之高校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淡薄,导致高校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高校中贯彻和实施知识产权制度是学校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市场经济的客观使然。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实施离不开相应的知识产权文化,知识产权文化是实现知识产权法律功能的基础。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应当成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工程。故而,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对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制度,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知识产权文化
2003年5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2004-2005年计划和预算草案修订案》中首次明确提出“知识产权文化”这一新概念,并把创建知识产权文化作为WIPO工作的一项重点计划,还希望各国都建立一种明达的知识产权文化[2]。所谓知识产权文化,是指人类在知识产权及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影响知识产权事务的精神现象的总和,主要是指人们关于知识产权的认知、态度、信念、价值观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行为方式[3]。知识产权文化的内在结构应该划分为两个层面:一是观念形态的知识产权文化,包括知识产权学说、意识、习惯等;二是制度形态的知识产权文化,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规范、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设施等方面[4]。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助力,WIPO认为建立一种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文化是各国的共同需要,可以让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在一个相互联系的战略整体中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知识产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有力手段的潜力。随着对知识产权文化研究的深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对于我国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文化的构建成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必要条件。
2.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现状
我国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其法律体系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基本涵盖了当今科学技术研究各领域。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具体实施,一方面,不仅保护了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的创造发明、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另一方面,也使得科研人员付出的辛勤劳动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尊重,科技人员也获得了相应的精神权力和丰厚的经济回报。但是,相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作为我国科技工作生力军的高校,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创新文化不足、忽视或弱视产权保护的现象和问题,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更是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1知识产权意识薄弱
知识产权意识文化是一种观念文化,指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认同程度、所持态度的综合反映,体现了人们关于知识产权的思维方式和价值体系。知识产权意识是知识产权工作的思想基础,知识产权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知识产权事务的发展和事业的成败。
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导致知识产权流失时有发生,这严重影响了我国高校科学研究的迅速发展。据统计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科技成果达4万多项,能够转化为生产力的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其中大量的科技成果没有申请任何专利保护,对保护知识产权带来很大的困难。这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管理体制形成“重成果,轻专利”这种政策倾向所导致的。在许多课题完成时,科技工作者只看重其在学术水平上的评价和立项部门对其完成情况的认可,没有考虑该成果能否申请专利保护并占领市场取得经济效益。另外,在高校职称评定中,也是以承担项目数以及科研经费、数量和质量作为评定参数。所以许多科技成果都以论文的形式发表,结果造成科技成果的资产和权利流失。
2.2创新文化不足
知识产权文化的本质属性在于创新,一切知识产权的产生本质上都是创新的结果。创新文化就是有利于创新的文化,即这种文化可以促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创新文化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中国发展的落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在于我们缺乏创新文化,这也是一种文化上的落后。而当前我国高校在科技自主创新方面,尚存在着不少较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使得高校丧失了宽松民主、愉快舒畅的科技创新氛围,严重地制约着高校科技自主创新功能的充分发挥。
首先,功利化倾向较为突出,当前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张使得高校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提升学校档次,不少高校都在争项目、争资金、争人才。在科研方面,也都在比论文、比鉴定成果、比获奖数量等。一些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科研活动,也是受到职称评定或相关利益的驱动,即从事科研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晋升职称或获取相关利益,在这种导向的背后,实质上是部分教学科研人员科学探索精神和抵御名利等外部诱惑能力的缺失。
其次,科研活动缺乏协作,在许多高校中,科技研发活动还普遍停留在低投入、单学科、小范围甚至单兵作战的基础上,缺乏跨学科、跨专业的宽广视野,缺乏团队和集群的协作,缺乏多学科、多专业的联合攻关机制,缺乏高校间乃至高校与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间的科技合作平台,因而局限性很大,难以承担大项目,产出大成果。
2.3管理文化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仍处于起步阶段,知识产权管理文化仍不健全。一方面,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不全,大部分高校没有设置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没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而是把这项工作并入科技处管理,即使设置了也还缺少完整的制度和政策。知识产权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业务性、法律性都很强,管理范围广,如果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全面负责学校的知识产权工作,当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就不能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争取法律救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结合不紧密。科技创新在技术上表现为进步,在市场上表现为独有,在法律上就应当表现为一种权利。因此,科技管理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应当是一个有机整体。但是目前高校科技管理制度与知识产权管理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其主要表现:一是缺乏完善的发明创造申报、审核制度以及权利形式的选择决策制度。如当科研项目取得一定成果或完成后,课题组应向单位的主管部门申报,以便学校及时了解和审核科研成果情况,确定是申请专利还是选择其他权利形式加以保护等等。但在实践中许多学校没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自然就无履行这方面的职责。二是目前许多高校现行的成果管理仍在沿用鉴定、评奖模式没有将专利等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得一些本应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成果以不适当的形式公之于众丧失了潜在的技术权益。
3.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3.1高校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知识产权教育的主要阵地
高校是知识经济中知识创造和服务社会的中心,也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的重地,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不仅有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有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还有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其中,知识产权的创新是战略的核心,而培养懂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的知识产权人才是自主知识产权产生的源泉和动力,是知识产权得以有效保护、积极实施、正确管理的保障和前提。高校的职能和理念决定了它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重要场所,对我国广大青年大学生而言,高校是进行知识产权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诞生的摇篮,是推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主导力量。所以,高校在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大普及的浪潮中,将又一次担起重担。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对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2人才和创新成果集中的高校需要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高校生产知识,创造知识,已成为知识产权的“增长点和辐射源”。高校拥有一支庞大的富有创新精神的研发人员,包括教师和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等各种层次的学生。他们是科学技术和知识生产的重要主体,拥有众多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是我国创新体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据报道,全国高校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为28.6万人,共有两院院士450人,占全国院士总人数的33%;“973”项目高校首席科学家有45人,占总人数的40%;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444名,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711名。研究人员众多的高校也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据统计,全国高校共有研究机构509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0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8个,已有或正在启动建设43个国家大学科技园。这些数字表明:高校已成为我国原始性创新的主力军、科研开发的生力军。
众多的科研人员和创新成果集中的高校,相应的应该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而现状却并非如此,目前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还仅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的状况与此是有密切的关系的。由此,我们有必要将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的起点和重点放在高校,特别是研究型的高等院校。以最贴近智力创新人群的方式,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的成长,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科研人群中的知识产权文化。
3.3高校的知识产权文化现状需要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如上所述,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创新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科研成果保护不力等问题,其症结在于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缺失。首先在制度层面的知识产权文化上,由于缺少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或者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高校科研人员缺少创新的动力和激情,即使出了成果,也多是了事,而不是去申请专利,进而进行成果转化。学校也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机构,从而导致知识产权的大量流失,而不是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促进、保护和利用。而在观念层次上,众多的科研人员缺乏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无法有效的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更没有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习惯。因此,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是改变目前高校存在的知识产权体系缺失和紊乱的一剂良药。
4.结语
建设符合中国实际的知识产权文化,应当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工程。而高校作为我国高新技术的重要生长点和辐射源,必须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为促进高校科技进步、健康发展,争取我国经济独立自主的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凌申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今日科技, 2004, (2):41-43.
内容摘要 :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管理落后,有必要构建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框架。本文将主要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方面论述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
关键词:西部高校 知识产权 战略框架
构建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必要性
(一)西部高校知识产权发展现状
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与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但是在高校这个拥有集中智力资源、推动国家科技发展的重要部门,近几年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显得尤为不足。主要体现为专利申请数量偏低(见表1)、科技转化力度较弱。
与此同时,就全国高校来看,西部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亟待提高。据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正式的《2008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显示,自中国专利奖设立以来,国内仅有23所高校获得33项中国专利奖金奖,而且集中在清华、北大、复旦、浙大等知名院校,“2008年中国高校中国专利奖金奖排行榜” 中只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所西部高校荣获三等奖。
因此,无论是从国家发展战略,还是知识产权的实际管理来看,西部高校都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意识,充分认识到西部高校知识产权对国家、社会以及院校自身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知识产权对西部高校发展的战略意义
知识产权是高校的无形资产。高校知识产权是指高校教职工及学生的职务专利权、职务专有技术成果权、职务作品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学校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这些都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资产,虽然没有具体的物理形态,但却能为其拥有者获取权益和特权,并且通常都会带来相应的收益,因此高校知识产权应属于高校无形资产范畴。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无形性特征,高校尤其是西部高校往往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普遍存在重有形资产(固定资产)而轻无形资产的情况,导致学校知识产权被低价转让或无偿使用,白白流失了学校的应得权益。
知识产权是重要的办学资源。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对于学校发展具有战略意义。首先,专利、商标、著作等知识产权都凝聚了学校教职工的大量心血,体现了最新的科技动向,这对于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指导意义,代表了新的研究方向。第二,学校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将带来整个学术氛围的活跃,教职工在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工作成就感大大增强,有利于办学质量的提高。第三,随着科技转化力度的不断深入,高校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良好的校誉将会对生源、就业带来积极的正面效应,使办学得以良性循环。第四,学校也会凭借以往的科研成果争取到更多的政府拨款,大大改善西部高校的资金状况。
知识产权推动高校服务于社会。高校应当肩负起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提供智力支持的重任。高校知识产权政策的激励将推动学校科研人员、在校学生积极投入研究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
西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框架的构建思路
(一)知识产权创造战略
注重知识产权意识。西部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较为滞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知识产权认识不足,没有正确认识到知识产权是高校宝贵的无形资产,是能够创造巨大社会价值和经济财富的源泉,是高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这样就导致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问题上缺乏鼓励政策,专利既不能给教师带来精神荣誉也不能变成现实的经济收入或者说影响不大,西部高校从内部机制上失去了知识产权创造的动力。因此,西部高校领导层应树立知识产权意识。
培养知识产权文化。西部高校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通过多种渠道推进知识产权文化的传播。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特别是具有相关专业领域教育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这样就能更好地与专业技术人员沟通,敏锐地发现创新点、专利点,更有效地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
建立个人激励机制。学校对于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工应给予政策倾斜,在职称评定时应设立相应级别的加分优惠,同时当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时,建议保障专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相应的股权。另外,精神荣誉也是鼓励再创造的重要因素,工作成就感不容被忽视。
加强二级学院主动性。目前高校的知识产权申请基本上都是自下而上的,即由个人向主管部门层层申报,这样就有可能导致个人不申请学校就没有专利的局面,为了变被动为主动,高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改变管理理念,参照专利申请大户企业的管理模式,采取层层分派任务的方式,明确下级学院的专利申请任务,并以此作为二级学院拨款的重要依据,积极寻求知识产权创造。
(二)知识产权运用战略
加强与企业联系。从地域上来说,高校应充分利用本地信息、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研究区域问题。首先开展与本地企业合作,打入本地市场。形式上可借鉴大学科技园的模式,依托高校科技创新资源,推进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科技型企业;其次应加强与相关行业合作关系。
鼓励教职工创业。目前,西部高校普遍拥有自己的校办企业,但整体上看产品附加值不高,知识经济优势不明显,缺乏像北大方正、清华同方这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强势企业。西部高校除加强与外单位的合作以外,也应鼓励校内科技人员以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作价金额和所占股份比例由投资各方约定,职务发明者或技术团队所占股份比例,由投资各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学校可适度在场地租用、学校冠名、人员设备调剂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搭建交流平台。互联网时代,数字化平台的搭建是不可或缺的。西部高校要顺应时代潮流,适时开展网络化办公。建议开通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站,一是对专利文献进行全方位检索和调研,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别人早已申请专利的技术,提高研究起点;二是将学校现有的知识产权信息、合作意向等资源及时上网,积极向社会谋求合作者。
(三)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完善规章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是西部高校与企业合作的前提条件,学校要深入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聘请行业专家联合相关责任人在制度上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申请管理办法、专利基金使用办法、校标管理和使用办法、申请国外专利基金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本校资产,坚决杜绝窃取科研成果、私自交易、变相交易等损害本校教职工利益的情况发生。
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掌握关键技术的人员,高校应效仿企业签署项目研发期间及后续有效期内的保密协议,对重大科研项目进行追踪调查,严格禁止在科研成果未转化前在相关学术刊物、网站、会议等公开场合最新研究信息,在人员流动时要将职务科技成果和非职务科技成果划分清楚,防止属学校所有的职务智力成果被个人占有。
加大奖惩力度。高校应明确产权主体和产权的界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堵塞在人才流动、人事调动、人员跳槽、兼职、私下交易、技术贸易等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学校无形资产流失的种种漏洞,对于违规人员应追究其责任。同时,政策激励是知识产权转化的重要条件,可采取设立专利申请基金、帮助科研人员申请专利、增强科技奖励力度、提高科技人员的收入、鼓励教师和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拥有个人股份等方式加大个人鼓励力度。有条件的高校还应尽可能对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进行管理和推广,加快知识产权转化的步伐,增强无形资产的效益性。
(四)知识产权管理战略
西部高校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体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一是申请知识产权。对学校无形资产实行帐务管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包括标志性名称、商标、专利、著作、校名、校誉等)的申请、评估、登记和注册。同时,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基金,由学校提供费用,用于支持发明创造和专利的申报维护费用,改变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或课题组承担、专利的申请与放弃由发明人决定的局面。二是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评估必须做到规范化和科学化,当新增资产或资产发生转移时,学校应当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科学评估,防止无形资产被低估;对科研人员及时跟踪监控,掌握项目进度,保证项目安全;掌握市场行情,对知识产权溢价、折价及时调整,确保学校利益不受损害。三是推广知识产品。利用一切渠道,大力宣传知识产品,加强与外单位联系,加快科技转化步伐。四是追究相关责任。一旦发生损害学校知识产权的事件,应结合国家、学校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认定犯罪事实。
参考文献:
1.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机制需创新.科技网
2.2008中国高校中国专利奖金奖排行榜出炉.中国校友会网
1.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强根据高校的相关抽样调查,虽然对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了解的人员占45%,但是能进一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过程,以及利用法律武器和手段保护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发明创造和合法权益的不足10%。这种淡薄的知识产权意识致使目前高校成果转化过程中知识产权流失已成为普遍现象。另外,大学生对专利保护的申请认识不足,高校对大学生的新发明和新创造向来都是重视奖励,但是却忽视了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的保护。
2.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成本较高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本是多方面的,它主要有知识产权的开发、取得、交易、使用和诉讼等方面的活动给个人或单位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在我国,尤其是高校,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本较高,知识产权的所有人若对产权进行相关的处理,则需要支付相当高的经济成本以及相当长的时间成本。若要在我国申请相关的专利,申请的过程较为繁琐,而且每个过程都会花费一定的费用,另外,科技创新成果的专利审批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少则一年,多则三年。专利的过高专利费用及过长申请时间抑制了科研人员从事技术发明和创造的积极性。
3.知识产权权属不清知识产权控制的核心是权利人控制他人利用其成果的保护。在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的环节中,激励作用是否充分发挥,直接影响科技成果产出的数量、质量及转化进程。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新成果的专利权利归属于雇主,这不仅使得职务发明创新成果的专利归属于雇主,而且发明创新成果专利的申请人也是雇主。虽然职务发明创新成果的发明人也能享受到专利效益的分配权利,但是在实际中,各高校都在强调专利是归属于高校单位所有,而没用相应的激励制度以回应专利发明人。仅强调专利的归属权而不注重专利利益的分配权,其结果导致发明人将职务发明非职务化,以规避法律的约束,使得高校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远高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的比例,造成重大发明少、专利的技术层次和实施率、高校职务发明比率都较低的现象。
二、对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1.政府层面(1)发展高校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事业。要想将大学生科技成果中的知识产权进行很好的转化,就要在高校中搭建相应的转化平台,建立一系列严格的资产评估体系。有了这种评估系统,才能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知识产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2)加大专利保护的投入力度。目前,我国企业赞助的高校科研经费比例很少,绝大多数经费是由政府赞助的,而且经费的额度也有限。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科研投入经费的额度已超过了3%,而我国的科研经费的比例不到2%,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一般水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本质上也是对社会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动力的保护,其结果是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是把科技成果能够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种主要途径,使得科研成果的价值能够得到应有的体现。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大对专利保护的投入力度。
2.高校层面高校的科技创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存在巨大的浪费和损失。高校作为专利知识产权管理的主体,承担着社会服务的功能,有责任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因此,高校应加快知识产权向生产力的转化,将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1)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核心。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中,针对老师涉及对科研项目的绩效考核,同时也应加强对学生科技成果的考核。对大学生知识产权成果科研管理来说,应将专利的转化环节纳入高校科研管理的职能中。(2)培养知识产权全过程的保护理念。在高校的科研过程中,学校的相关领导、项目的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都应有较强的保护意识。一项科研从申请立项到完成计划直至转化到实际生产后,中间的每一个过程都应纳入知识产权的范畴,因此,高校应将知识产权管理的理念贯穿于科技管理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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