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公务员考核细则范文

公务员考核细则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公务员考核细则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公务员考核细则

第1篇:公务员考核细则范文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如何做好2007年我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考核按照《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执行,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等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机关实际参加年度考核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上年度目标考核为优胜的机关和获奖的乡镇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按百分之二十确定。上年度目标考核受通报诫勉的单位,其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百分之十确定。

二、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4、工作实绩突出;5、清正廉洁。

三、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3、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5、廉洁自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6、有《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详见附件1)所列相应情况的。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6、有《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详见附件1)所列相应情况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2、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3、当年到龄办理退(离)休手续的;4、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1、根据《*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当年必修课少于10学分者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2、有其他特殊情形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但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2、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对无违法违纪以及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立案当年起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在处分期内按规定进行考核;3、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九、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公务员,其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1、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2、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按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4、对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一般当年应定为称职等次。

十、机构改革期间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离岗退养的人员,无大问题者,其年度考核当年应定为称职等次。

十一、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内在窗口工作累计半年以上的,年度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单列组织,考核后结果由中心函告各部门,优秀比例参照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执行,不占派出单位指标。

第2篇:公务员考核细则范文

关键词:政府公务员 绩效考核 量化价值分析

中图分类号:D6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5-0240-01

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明确指出了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考核标准、考核流程和考评结果的运用等相关内容,为公务员绩效量化考核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依据。

一、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的五个方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在德的方面。主要考核公务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等方面的内容。重点考核公务员的政治态度、政治修养、政治纪律等在工作中的公众态度问题。

(2)在能的方面。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工作能力水平,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管理水平的高低。体现在工作中的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在勤的方面。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对待公众的工作方法,是否能够团结同事,相互配合。

(4)在绩的方面。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工作成绩,通过日常工作而达到的工作目标的完成效果,有无重大失误,在工作中的创新内容的考核。

(5)在廉的方面。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的情况,是否有违纪现象,有无违规行为,对纪律和规矩的遵守程度。

二、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国公务员考核的概念提出,到逐步建立起比较合理的考核系统,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可以说,我国公务员考核系统发展速度较快,虽经历多次改革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考核目标较为模糊

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目标不够清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平均主义严重影响了人员的积极性;第二,部门绩效等级与个人绩效不对应;第三,在考核过程中,主观因素占了主导地位。这三个方面的问题较为清晰的说明了现有的考核体系不能针对不同岗位的被考核者设定其相应的考核目标,并且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2.考核方法跟不上形势变化

公务员考核办法由国家制定,并且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办法一经确定,往往并不能朝令夕改,虽然各地方政府按照本地区的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细则,但仍不能跟得上形势的发展,考核方法落后于考核目标的变化。

3.考核指标模糊,考核结果中庸

为了达到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与合理性,考核指标必须可操作,可执行。我国公务员考核体系的五个方面,虽然能够比较全面地包含公务员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但并不是每个单独的指标项目都能够很准确的定位出量化指标,这使考核工作很难用数字指标准确衡量,而增加了主观因素的比重。其问题不在于考核者本身的主观因素,而在于衡量指标本身存在的问题。其结果必然是像“一般、好、非常好”这样的词汇,而这样一个掺入大量的主观因素的考核结果,答案往往都是泛泛之谈。

三、量化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现实意义

量化公务员考核体系,作为一种能够衡量个人业绩与个人工作效率的考核方法,必然为我国政府公务服务系统提供更加严格的执行保障,会更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改进政府部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将是一种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也是我国政府改革的必然手段。

通过这样一个考核体系,能够增强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监督,增加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的公众形象。一方面,量化公务员考核体系为政府公务人员的日常工作提供参照标准,让工作有理可依,有据可查,形成自觉的监督约束作用;另一方面,量化公务员考核体系为政府人员变更、人员更替、岗位轮换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培养一专多能型干部、多岗多能型干部提供有效的支持;最后,量化公务员绩效考核,为政府部门自制、自管、自监督提供了更好的良好畅通的运行系统。它将像城市快速路一樱建立良好的运行平台,增加整个城市的运行速度。

四、结语

通过对公务员现行考核内容及考核现状的分析,指出量化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现实意义,提出科学高效健全考核体系的建议,从而为公务员的晋升、奖惩、培训等提供重要依据。对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起到有效的推进作用,能够高效有利的对公务员队伍进行绩效考核,因此我们应用心去探索与研究。

参考文献:

[1]魏钧.绩效指标设计方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第3篇:公务员考核细则范文

【关键词】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可行性;探索

一、新疆实施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职位聘任制是指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准,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的职位以聘任合同的方式建立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它的核心是依据合同对公务员进行管理。聘任制公务员是国家公务员,职位聘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形式是聘任制。

(一)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特点

与传统的委任制和考任制相比较,公务员职位聘任制是一种非常灵活的用人方式。它在人才管理中引入了契约化管理模式,打破了公务员的职务常任制,有力地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实施不但可以精简人员,降低成本,还可以满足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二)政府雇员制的实施证明新疆需要开放型的用人制度

面对社会的需求,在公务员制度缺乏弹性和不能大量引入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弊端还不能马上克服的情况下,作为一种崭新的、灵活的用人机制,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和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实施政府雇员制是解决人才需求问题的有效途径。

政府雇员制的实施是用人观念和机制上的创新与突破,它借鉴企业用人的制度和做法,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和契约式的合同雇用,开辟了一条将优秀人才引入政府管理的新的渠道,解决了公务员制度缺乏灵活性和新陈代谢机制不畅等问题,成为现行公务员制度的有益补充,促使新疆整个人事行政制度不断走向健全和完善。政府雇员制的实施不仅为政府的提供了人才保障,还为园区的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新疆需要构建开放型的用人机制,而政府雇员制是当时的最佳选择。但在实行中暴露出许多的问题,如:政府雇员角色定位难、制度实施缺乏法律依据、制度实施稳定性差等问题。而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可以解决政府雇员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和矛盾。

目前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对政府雇员制的实施处于停滞状态,所以建议高新区实施公务员聘任制,同时还建议正在实施雇员制的开发区从政府雇员制过渡到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实施。

二、新疆实行公务职位聘任制的探索

(一) 制度的实施需要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首先任何制度的实施都有赖于一个好的运行环境作支撑。新疆实施公务员职位聘任制,需要制度环境的完善。

1.建立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规定为政府雇员的实施提供了法的依据,但这远远不够,《公务员法》只对职位聘任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设计框架,还无法完全起到指导和严格规范制度实施的作用。因此,我们还需要建立适应地方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政府雇员制在新疆实施了一年多了,在政府雇员制向职位聘任制的过渡问题上以及如何实施职位聘任制的问题上,我们还需要系统研究制定适应我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具体的实施细则。一方面用于指导制度的具体实施,另一方面用于规范制度实施的具体每个环节。

2.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使流通渠道更加畅通

人才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个重要的要素市场,是人事部门服务经济建设的窗口和前沿阵地,人才市场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人事人才服务水平。只有建立公平有序的人才市场才能保证用人单位能够通过适当的方法选择所需的人才,这是保证公务员聘任制实施的第一步。

第一,完善人才市场的政策法规。

制定完善的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派遣、档案管理等规定,在完善原有政策基础上,制定与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相关的人才招聘、管理的规定和文件,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建立统一的人才大市场。

人才市场的统一,是指市场机制能够在一个较大区域内畅通无阻地运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是成熟市场的主要特征之一。

目前新疆人才市场存在市级,区级甚至小范围的人才市场,由于在信息、资源、利益上不能实现共享,使人才资源配置的效率只能局限于区域市场,无法在全新疆的人才市场实现。 因此,必须进一步消除各种体制,打破人才市场条块分割的局面,让人才市场与商品市场及各类要素市场相衔接,形成统一的人才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为人才的流动提供一个公平,有序的选择环境。

?第三,加快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

办好新疆人事人才网和乌鲁木齐市人事人才网站,开设网上人才市场,推进人才市场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建立专业化的人才信息库,重点高层次人才库、高技能人才库、各行业拔尖人才库、建立人才信息定期制度,及时反映人才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同时还要及时的提供市场需求信息,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二)新疆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实施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公务员法》对聘任制单列一章并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大创新,也是对我国近几年来实行聘任制的经验总结和完善。但是如何践行并完善这一制度,仍然需要我们不懈地努力。自《公务员法》颁布至今,全国各地已陆续有关于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的报道,聘任制公务员已处于探索试行阶段,目前对于聘任制的实施我们还不可能发现其中暴露的每一个问题,我们只能对这些问题进行未雨绸缪,为避免整个制度在实施中变形走样,以最大可能地强化其正面的效果。

1.建立系统的用人计划

要建立系统的用人计划,首先就要对聘任制公务员的需求量进行分析。一个组织中未来人员的需求量基本上取决于组织的计划,组织结构的规模与复杂程度,以及组织的扩充计划和人员的流动率。通过对以上的变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来确定聘任制公务员需求,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这个数量的准确性受到前期工作的准确性以及后期不可预知的变化的影响。所以这个需求量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但通过科学的预测后得出的需求量是具有可考性的。在确定了实际的人员需求量后,再根据实际的编制情况来建立相应的招聘计划。

通过建立系统的招聘计划一方面可以提高制度实施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可以让聘任制公务员清楚的看到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2.协调好聘任制公务员与公务员的关系

在正确定位聘任制公务员的同时,一定要协调好聘任制公务员与公务员两者间的关系。因为一种新规则的出现,必然会对传统的规则产生影响。如果协调不好,不但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会使两套体制产生冲突。因此,协调沟通好两个制度的关系,对于减少制度成本和制度间的冲突是很有必要的。对此,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的实施应积极稳妥。由于这项改革有涉及部分公务员的根本利益,因而在实施中既要积极又得稳妥。一方面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员素质、客观现实需要和财政支付能力,最好先试点、再总结,再规范、再实行。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现有编制内人员的心理承受力,把保持公务员队伍本身的稳定性、确保公务员制度的正常运转放在第一位。在具体操作中可以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并给予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

第二,对于公务员职位聘任制相关实施方案的制定一定要密切关注国家立法的方向和原则。目前,聘任制公务员已处于探索试行阶段,公务员职位聘任制要注重总结其它地方的经验和教训。同时在改革过程中,应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3.重视聘任制公务员的培训与开发

由于聘任制公务员任期有限的原因,我们在实践中有可能忽视了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培训与开发。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培训与开发主要表现在首先是岗前培训,使其尽快了解政府机关的工作性质、运行特点、基本程序、很快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接下来重点是思想道德培训,塑造和强化聘任制公务员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提高其解决问题的技能、沟通技能和团队合作技能等,这也是最重要的。

4.加强聘任制公务员的绩效管理

聘任制公务员作用如何,聘任制公务员能否起到真正作用,从某种程度上取决于绩效管理工作。客观有效的考核就能使聘任制公务员发挥更大的作用,相反如果考核工作没做好,会削弱聘任制公务员制的作用。目前的聘任制公务员还没有通过考核晋升的通道,因此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主要是围绕合同进行,以合同目标为基础,着重能力的考核。并通过考核结果,确定合同规定的奖惩。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有利于激发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热情。

5.强化聘任制公务员的薪酬管理

合理有吸引力的薪酬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发聘任制公务员的积极性,促使其努力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效益。

目前高新区和开发区推行的政府雇员制对雇员的待遇方面并不是实行高薪策略,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区的区情,但这样的待遇对高端人才还缺乏一定的吸引力,即便招到了合适的人才目前的待遇水平也无法给他们带来相对的稳定性。聘任制公务员和雇员一样都存在极高的职业风险,所以在向职位聘任制过渡的过程中,在薪酬方面应参考人才的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并在此基础之上追加一些相应的福利。

6.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解除人才流动中的后顾之忧

对聘任制公务员的保障机制主要应包括两个方面的,一是聘用期间的保障,主要是收入问题和权益保障问题。二是聘用期满后的保障,主要是退路问题。前者在《公务员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地方还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后者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聘用期限结束后,聘任制公务员有可能成为“社会人”,政府不负责其出路。这势必会给聘任制公务员带来后顾之忧,例如聘用期限比较短,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和解聘后的就业政策都会对聘任制公务员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一些后期保障配套措施,所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扩大保障内容,免除聘任制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其才能。

参考文献

[1]张士宽,陈美霞,崔茹.浅析公务员职位聘任制[J].政法论坛,2006,12.

第4篇:公务员考核细则范文

考核范围:全体在编在职机关公务员和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全体在编在职执法支队参公人员。

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领导班子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领导班子撰写述职述廉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考核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效,做好年度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公示表》,并于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前5天上传局OA。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在12月24日前完成,民主测评大会初定12月25日),参会对象为机关全体公务员、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法支队副大队长及以上。

2.除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本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总结,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填写《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正科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在县处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一并进行。副科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党总支组织进行。

3.执法支队参公人员的考核。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考核由执法支队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涉及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公益性岗位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等次确定。在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平时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按照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根据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局考核委员会汇总平衡,报局党委研究确定,定格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局OA网上公示。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由本人签署意见。

5.民主测评结果运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总体评价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2/3,要分析原因,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三、相关事宜

1.根据《市县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科级公务员能力培训学分制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县处级干部每年参加不少于5次“菜单式”选学讲座,累计应完成学分制考核内容规定的28个学分,对达不到学分要求,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科级公务员每年应累计完成24个学分,对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或未通过脱产培训、必须科目考试不合格及“菜单式”选学未满3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补学后完成学分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需附说明材料。

3.“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在职在编)的15%以内,“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中合理确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得在不同编制内混用。2013年度受到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省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或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授予作风效能建设优胜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可在12月10日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室。

4.借用人员按工资关系参加原单位考核,考核等次确定应征求借入部门(处室)负责人的意见(指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

5.当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记三等功一次。

6.对公务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处理。

7.相关表格可从局OA下载。《考核登记表》可用A4纸正反面打印(原有格式不要改动),但签名部分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第5篇:公务员考核细则范文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2.文学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

3.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18-30周岁(1986年2月29日至1998年月2月29日出生)。

三、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外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不足1:3时,取消本次招聘。

2.考试办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试(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按实际参加报名人数确定考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安排。

3.体检与考察。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hnrc.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573-89232726

第6篇:公务员考核细则范文

一、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巩固政风建设年成果,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深入开展“迎奥运、树新风、争做先进公务员”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促进公务员道德建设。加强督查考核,完善考核体系和考核手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能力水平。

2、严格落实公务员管理制度。落实公务员录用、调任、考核、任免、奖励和申诉控告等实施办法。坚持公务员录用凡进必考制度,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办法,加强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工作,完善表彰奖励机制,规范表彰奖励项目,发挥表彰奖励对于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的作用。

3、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强化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培训工作,确保公务员法配套法规落到实处。继续实施公务员“英语人才库”培训计划;继续开展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MPA)核心课程培训,力争年底前完成95%的培训任务,采取多种方式,抓好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突出提高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训。

二、加强工资规范管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4、切实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资纪律,切实加强工资监督管理,确保分配秩序有序。加强工资政策培训,建立规范工资收入报告制度。开展工资水平调查,落实国家关于级别与待遇挂钩的政策,落实国家有关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干部工资套改政策。

5、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和做好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规范工资管理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落实岗位工资调整工作。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的核定与调整工作。

6、落实离退休政策及休假政策。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政策。认真开展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和延长退休年龄审批工作。

三、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7、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根据*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逐步实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做好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的政策解答和疑难问题的处理。

8、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按照*市统一部署,巩固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成果,指导事业单位解决好聘用合同续聘、解聘等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9、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市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指导各单位人事干部掌握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转变思想观念。做好专业技术人员20*年申报职称工作,并按时完成2007年职称备案工作。指导区教委完成20*年中学高级教师系列的评审及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市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有关精神,做好我区高校教师的聘任工作。

四、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0、加强高层次创新性人才培养选拔和表彰奖励工作。根据《*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区杰出人才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首都杰出人才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的推荐,进一步扩大选拔范围,创新培养方式,为各类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11、加强区域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内人才市场及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定期开展走访和自查,保障区域人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金融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作用,制定有效措施,完善人才服务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12、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开展专家慰问活动。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意见》及《*区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科技园产业发展规定》,为入驻金融街、中关村科技园德胜科技园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发挥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政策的导向作用,满足区属、区域企业对高端、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五、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安置工作,确保计划落实

13、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严格计划调控,合理引进紧缺急需专业非*生源高校毕业生,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月等活动,积极开发和挖掘岗位,努力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

14、认真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计划。按照市安置领导小组的要求,克服困难,挖掘潜力,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相关问题研究,做好自主择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做好企业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方式,全力保证*奥运会良好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持我区安置工作稳妥有序的局面。

六、加强人事干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第7篇:公务员考核细则范文

为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岗位目标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服务发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履职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总局、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紧紧围绕“五个更加”,深化建设“三型工商”,力求实现“四项创优,四个提升”的要求,规范岗位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实施岗位目标与工作责任相挂钩的奖惩激励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和责任意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工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人教科。成员由人教科、办公室、监察室、财务科、法制科主要负责人组成。郭荣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对日常考核的内容制定、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并可根据上级工作重点,适时提出调整考核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三、考核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职责细化,分类考核;突出重点,强化责任;严格标准,评定量化;公平公正,有效激励;责任连带,逐级追究。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工作绩效考核对象分为基层分局、机关科室队中心(含挂靠协会)、工作人员三类。对基层分局、机关科室队中心(含挂靠协会)、工作人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基层分局工作绩效考核。

1、考核内容分为常规性工作和重点工作两个部分。常规性工作半年考核,分别在6月和11月25日—30日实施;重点工作实行季度考核,根据季度工作重点,设定不同考核内容,在每季度末25日—30日(四季度为11月25日—30日)或工作结束时实施。常规性工作、重点工作考核在季度或半年考核终了后3个工作日内,由考核部门将考核情况(含具体扣分项目、依据、分值等)反馈基层分局后报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汇总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2、考核责任。考核工作由人教科牵头负责每次考核的方案确定、组织实施和考核汇总,机关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参与。监察室随时对纪律制度和其他考核内容实施绩效考核效能监察,根据评分标准实施扣分,填写《工商局绩效考核效能监察反馈单》,交被监察单位及人教科。效能监察扣分列入季度(半年)该基层分局考核评分。

3、考核标准。见《工商局基层分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进度考核以考核月(半年)的当月25日前报帐数和在册数为准,其他考核事项完成情况以考核时间为基准。

年度加分由分局根据《工商局年度考核加分项目》,在当年11月30日前完成加分申报工作。各分局受表彰需提供表彰正式文件、奖状或奖牌原件(口头表扬或以简报形式肯定工作的不加分);在行风评议中取得前3名的加分,需提供地方政府文件;规范创新或承担试点工作的加分,需报送有关正式会议通知、文件等有效证明文字材料或复印件。有关加分依据因行文表彰时间原因当年未取得,可在下一年度再行申报。加分总额不超过10分。

4、年度考核得分由重点工作、常规性工作考核、年度加分三部分组成。

年度考核总得分=(重点工作季度考核均得分率×50%+常规工作半年考核均得分率×50%)×100+加分。

(二)机关科室队中心(含挂靠协会)工作绩效考核。

1、考核为半年考核,由人教科牵头,会同机关有关责任部门按照《工商局机关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内容进行考核。监察室可单独或会同相关部门,随时对纪律制度和其他考核内容实施绩效考核效能监察,根据评分标准实施扣分,填写《工商局工作绩效考核效能监察反馈单》,交被监察单位及人教科。效能监察扣分列入该部门每月半年考核评分。

2、全年考核得分由半年考核、基层测评、年度加分三部分组成。

年度考核总得分=(半年考核均得分率×70%+基层测评得分率×30%)×100+加分。

加分标准、考核时间等有关要求同基层分局工作绩效考核。

(三)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

1、人员绩效考核分为56周岁(女51周岁)以下工作人员和56周岁(女51周岁)以上工作人员两类。考核由日常考核、民主测评等部分组成。日常考核,由各分局和机关各部门按照《工商局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局监察室可随时对工作人员纪律制度和其他考核事项实施考核效能监察,根据评分标准实施扣分,填写《工商局工作绩效考核效能监察反馈单》,交被监察单位及人教科。效能监察扣分列入当月考核评分。

56周岁(女51周岁)以上工作人员个人因身体原因或其他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日常考核的,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局党组研究批准,其本人不予享受目标考核等奖励。

2、绩效考核按月进行,总分100分。全年按12个月计算,总计考核基本分为1200分。每月30日考核,下月3日前由分局和机关各部门对工作人员考核情况进行讲评,并公布考核结果,每季考核终了后3个工作日内,将《工商局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备案表》报送考核办公室。

3、56周岁(女51周岁)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评价采用全年得分和年度考核得分率两项指标。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率由人员日常考核、民主测评、加分三部分组成。

个人年度考核得分率=日常考核月均得分率×70%+民主测评×30%+加分。

分局和机关科室加分的,所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可同等享受加分奖励。

凡在基层分局、机关科室队中心(含挂靠协会)工作绩效考核和效能监察中被扣分的,必须扣除责任人相应分值。

加分标准见《工商局年度考核加分项目》个人部份。

4、56周岁(女51周岁)以上工作人员年度评价采用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和局党组综合评定方式进行。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基层分局、机关科室队(含挂靠协会)年度考核总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无否决项的,为考核达标单位。按照《工商局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办法》,考核达标单位可以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科室。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单位为不达标单位,区局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得分在70分以下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追究。

不达标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年终各类先进个人奖项的评选。基层分局绩效考核前三位的分局,分局长可直接确定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该优秀等次不占分局名额。机关各部门绩效考核分值高低作为考核本部门负责人工作实绩、岗位任用的重要指标。

2、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率在95%(含95%)以上为优秀,95%—80%(含80%)为良好,80%—60%(含60%)分为一般,60%以下为差。

3、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是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及岗位调整、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2011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按照规定总体优秀名额占15%比例,将按一定比例在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和其他人员中分配,具体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另行下发文件。

(1)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可结合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可作为各级行政记功的推荐对象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绩效考核为“良好”及其以上的,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可确定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等次,可参加各类先进荣誉的评选,并可按照年度公务员考核规定,给予奖励与晋级。

(3)绩效考核为“一般”的,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可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并视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4)绩效考核为“差”的,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可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离岗学习,并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予以降职或降级。连续两年被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4、出现下列事项,对该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不得参与年终各类先进的评选:①安全管理出现重大事故,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②干部管理出现重大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③具体行政行为因行政复议被撤销、因行政诉讼终审败诉或在执法检查、检查中被确认为违法行为的(不属于上级机关认定为免责的)。④实施收费、罚没、支出管理行为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处理上访、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上出现严重失职被上级通报的;因履职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考评奖挂钩,目标考评奖由局党组参照有关文件确定基数,具体标准:

56周岁(女51周岁)以下工作人员:

(1)考核为良好(称职)及以上的,目标考评奖全额计算,扣除每月绩效考核扣减部分后发放;

(2)考核为一般(基本称职)的,目标考评奖按一半计算,扣除每月绩效考核扣减部分后发放;

(3)年度考评为差(不称职)的,目标考评奖不予发放。

56周岁(女51周岁)以上工作人员:

(1)考核为优秀的,目标考评奖按原任职务全额计算;

(2)考核为良好(称职)的,目标考评奖按现任职务全额计算;

(3)考核为一般(基本称职)的,目标考评奖按一半计算;

(4)年度考评为差(不称职)的,目标考评奖不予发放。

6、对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末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工商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末位管理办法》执行。

六、考核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考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地认真履行起对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做好考核记载。凡本单位人员应扣分而未扣分的,一经发现,考核办公室一律按照考核对象应扣分数和目标考评奖扣减部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倍扣分并责令其重新考核。

2、公平公正。考核必须把握事实,不得凭印象打分,不得降低考核标准。机关各部门参加考核人员在每季(半年)考核中应当保持不变,以确保同一次考核中标准的一致性。要建立考核台帐,对考核中扣分项目,应当随时记载到《工商局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登记表》中,并随时提供被考核单位和个人查询。考核责任部门或人员凡考核审查不严出现差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3、考核小组是对全系统考核结果的集中汇审机构。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注意及时掌握平时的工作动态,结合日常综合督查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各单位的考核进行督查和汇审。

4、局考核办公室每季进行一次定期督查、审核。平时实行不定期抽查,并适时《工作绩效管理简报》予以通报。

七、附则

1、局考核领导小组可决定调整考核内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考核时间进行调整。

2、本办法所指的56周岁(女51周岁)以上含本数,周岁以出生日期对应年月日为准。

第8篇:公务员考核细则范文

镇全体公务员、镇属各相关部门及驻镇市直机构、各村(社区)。

二、任务分配及要求

1.工业条线全体人员每人每月须收集招商信息至少1条;其他公务员每人每季度须收集有效招商引资信息至少1条;镇属各相关部门及驻镇市直机构、各村(社区)每月须收集招商信息至少1条。招商条线人员招商信息任务另订考核细则。

2.信息有效性的确认标准为:有引进项目的投资人姓名、电话、职务、地址、具体生产产品、投资规模、投资意向、用地面积等相关要素,经招商办公室洽谈属实后予以确认。

3.要及时将符合招商引资项目认定条件的外来投资项目上报招商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由招商办人员进行洽谈确认。所提报项目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全面;凡不完整的项目信息一律不予确认。

三、考核方法

1.招商信息的上报以村(社区)、部门汇总,公务员以条线汇总。各村(社区)及各有关单位、各部门明确一名招商引资联络员,于每周五下午五点前将本周招商信息上报至镇招商办。

2.招商办公室24小时对全镇招商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24小时招商信息联系电话。

3.任务指标考核坚持数量考核与质量考核相结合、重在质量考核的原则。考核工作由镇招商引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全镇招商引资信息收集成果实行月公示、季排名、年考核。建立信息联络员、部门负责人招商工作周例会制度,完成情况及项目信息于每周月确认时间为每月月底。

4.月公示、季排名、年考核由镇招商引资办公室审定并作为实施奖惩的依据。

四、奖惩办法

按照“项目信息越优,奖励幅度越大”的原则,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将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1.每月公示单位和个人招商信息上报情况。

2.每季开展一次排名,按照百分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得分第一的单位或部门设立季度“流动红旗奖”,给予1500元奖励;每季评选产生“最佳招商信息报送员”、“优秀招商信息联络员”各1名,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的奖励。对月度、季度招商信息任务未完成,在百分制考核中不及格的单位和个人,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实施诫勉谈话,给予通报批评。

3.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信息收集任务、且百分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和个人在全镇年度表彰大会上给予重点表彰和奖励。

第9篇:公务员考核细则范文

通知指出,目前南京机关作风中还存有漂浮散漫现象,降低了政府效能,扰乱了工作秩序,损害了政府形象。因此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要强化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自觉抵制懒散拖沓贪玩等不良风气的侵染,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勤下基层,多办实事,不断提高抓落实、解难题的能力。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增强为群众服务的主动性,提高为群众办事的质量和效率,树立心系群众的公仆形象。

省人大代表、南京市瑞金路派出所民警蒋自有认为在业余时间不影响他人工作和生活的情况下,公务员可以打牌、玩游戏等,但不能成天沉迷在其中。“五个严禁”怎么落实到实处很重要,除了每个公务员加强自律外,还需要加强内部监督,主管领导要以身作则实现五严禁,而且要与公务员考核挂钩,形成问责追究机制。

(摘自2月15日《扬子晚报》)

公租房接受申请公务员不得参加首次摇号分配

重庆市政府2月11日召开新闻会,正式对外公布了《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重庆市从12日起正式接受公租房申请,首批向社会投放的8万余套公租房房源总面积达400万平方米,同时重庆市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务员一律不参加第一次公租房房源摇号。

重庆市副市长凌月明介绍说,今年3月2日,重庆将拿出4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现房进行第一批摇号。到年底前,全市将累计提供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接受申请,预计将于今年10月进行第二次摇号。同时,为使急需公租房居住的人员能早日入住,全市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务员一律不参加3月2日首批公租房房源摇号。重庆公租房房租一般为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房租的60%,重庆公租房房租目前定价为最高每平方米11元,最低每平方米9元。

根据《细则》,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都可申请公租房。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同时,重庆市对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标准做了明确限定。凌月明表示,重庆公租房管理最关键的制度设计在于,公租房租户居住满5年后,虽然可以购买公租房,但不能进市场交易,只能由政府以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回购,没有牟利空间。

(摘自2月12日《京华时报》)

资讯快递

缺席两次全会取消委员资格

广州市政协近日通过《政协广州市委员会会议和活动请假规定》,委员如不能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需请假,若无故多次缺席会议,将被约谈,而会议出勤情况,将在政协门户网站上公布。连续两年不参加全体会议者,将依规定进行处理,或被取消委员资格。

“民情110”解民生难题

借鉴已运行多年的“农技110”服务群众的模式和理念,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探索建立包括民生、、农技、公安、项目、水情等六个方面的“民情110”服务新平台,有效解决了诸多民生问题,深受广大群众好评。

市民足不出户可续签港澳旅游签注

上海公安机关近日推出“网上(电话)预约赴港澳个人游:签注续签邮政双向递送服务”。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本市户籍居民可在网上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续签预约,预约成功后,邮政工作人员将上门取证,并在3个工作日(崇明4个工作日)内将续签好的证件送到市民手中。

GPS监管公车遏制“车轮腐败”

从今年年初开始,浙江省松阳县对全县公车采取GPS监管,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反腐效能,深化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