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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2013年5月12日至6月12日。
二、活动内容
充分展示全市及我镇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宣传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常见突出事件的特点和危害,以及防范措施、应急和自救互救常识。
三、组织实施
(一)新闻媒体宣传。在镇广播电视站开辟专栏,连续刊载、播发《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及《公众应急指南》等内容,及时宣传报道各村、各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
(二)现场集中宣传。由镇应急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格局。
(三)单位自主宣传。由各村、各单位根据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摆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自主宣传活动。
(四)各村、各单位要依托“信息之窗”进行应急知识专题宣传。由镇应急办和镇派出所、安监站、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等部门提供资料,制作一期应急管理宣传资料展出。
(六)开展应急知识培训。镇派出所、安监站、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镇团委等单位在全镇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教育、技术培训、职业培训、志愿者培训等应急知识培训活动。
(七)组织应急演练。在派出所、安监站、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等单位指导下,全镇各村、各相关单位统一在5月28日上午10点组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应急演练,各村、各单位要将开展应急演练的影像和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到镇应急办。
四、工作步骤与活动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5月8日至5月12日)
1.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宣传月活动工作。
2.5月12日前,镇应急办将宣传提纲、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发放到各村、各单位,各村、各单位根据需要印制宣传资料。
(二)宣传实施阶段(5月12日至5月31日)
1.公众应急知识资料发放。各村要组织党员、村组干部、地质灾害群测人将应急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家各户。
2.新闻媒体宣传
(1)在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宣传专栏刊发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文件和应急知识,刊载《公众应急指南》相关内容(由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
(2)镇广播电视站每日播发《公众应急指南》相关内容和应急知识(由镇应急办提供资料,镇广播电视站负责组织实施)。
3.各村、各单位自主宣传
各村、各单位至少悬挂一条应急宣传横幅,张贴若干张应急宣传标语,出一期应急宣传专刊,举办一次面向本地群众、本单位职工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宣传活动,向群众和职工发放一份应急知识宣传资料(宣传资料由镇应急办等部门统一提供样本,各村各单位自行印制)。
4.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5月23日镇应急办分别在镇政府、镇集市、学校等地设置应急知识现场宣传点,集中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1)应急知识进乡村。由派出所、安监站、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等单位在镇农贸市场设置现场宣传点,开展“应急知识进乡村”集中宣传活动。
(2)应急知识进学校。由镇应急办牵头,会同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等单位在镇学校举行“应急知识进学校”集中宣传活动。
(3)应急知识进企业。由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等单位组成宣传小组到镇内企业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集中宣传活动。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时,现场宣传点应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
(三)工作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12日)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报镇应急办,并于6月9日前将本次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将对全镇宣传月活动进行汇总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公众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各村、各单位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镇应急办是宣传月活动的总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各村、镇属各部门、学校、企业是宣传月活动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各项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xx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目标,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主要任务,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民防建设、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绩效,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民防建设的积极性,为xx民防事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三、宣传内容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综治委年度要求,结合民防办系统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城市安全,强化民防地下工程综合治理建设。
(二)开展公用民防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对全区早期民防工程特别是人口密集的居民小区老旧工程逐步实施改造。今年,为确保城区正常运行和消除消防安全的突出隐患,对正在经营的民防公用工程98处进行关闭。针对地下空间管理综治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三)积极组织民防志愿者和民防执法队伍参与地下空间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四、宣传形式
(一)集中宣传
民防办将于3月24日、4月12日组织开展地下空间安全集中设点宣传活动。地点:和平公园、鲁迅公园。牵头部门:工程科、民防工程管理所,参加人员:机关全体人员、基层全体党员干部。
(二)社会面宣传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综合运用横幅、海报、黑板报、xx电视台、xx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小手牵大手宣传。将民防教育进学校,通过学生先学先做先宣传,带动家属一起宣传。
2017年3月24日是第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主题为“联合起来消除结核,不让任何人掉队”,我国确定的宣传口号是“遏制结核,健康和谐”。为倡导各级zf履行承诺、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动员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我部决定以此为契机,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及健康教育活动。现就有关安排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广泛流行,严重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80%的病人在农村,75%的病人为中青年。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各级党委zf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社会公众结核病防治意识。
各地要按照《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6年)》中明确的要求,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今年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规划,提高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二、围绕主题确定宣传重点,积极进行社会动员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宣传我国zf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取得的成绩,重点宣传国家实行免费诊疗肺结核病的优惠政策;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宣传结核病流行的严峻形势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营造“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浓厚氛围。以此为契机,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加快遏制结核病的步伐,减少结核病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共同创造健康和谐的社会。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动员有结核病症状的群众,尤其是在校学生、农民工、企业职工主动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与治疗。
三、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前后,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加大在公交车、火车站、机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进行防治知识宣传的力度。通过开展咨询、义诊活动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为加大对各地传播材料开发制作的支持力度,我部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拍摄制作公益广告、电视片、宣传海报等,数字播出带等相关宣传品将于3月上旬寄发各省(区、市)。请各地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在世界结核病日期间安排播出。
四、保持健康促进工作的持续性
一、活动主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局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干部职工主要学习《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广场宣传活动。5月16日,联合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在市政务中心广场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水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邀请市有关领导参加;日报社、市电视台等单位现场宣传。
(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市水政监察支队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利用举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四)开展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市樱花园按序时进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公园建设方案,推进市樱花园法治公园建设。
(五)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普法教育等活动。局政策法规处结合综治联系点共建工作,深入局综治联系点南闸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结合5月至7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通过宣传法律政策,依法疏导、集中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等,维护社会稳定。
(七)营造宣传氛围。局办公室在水利大厦大门悬挂宣传标语,市水利大厦外及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局属各单位按要求悬挂宣传标语,市樱花园、市清晏园等利用电子屏开展法治标语宣传。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制定宣传方案,保障宣传经费,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和展示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措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进展和成就,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大力推进“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向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活动主题
保护.运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内容
(一)县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集中宣传活动。在步行街举行县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将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以贯彻宣传专利、商标、版权、植物品种权、地理标志产品等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现场咨询。
(二)低碳生活进校园活动。在全县中小学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黑板报宣传等形式对学生开展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引导学生从我做起,过低碳生活,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支铅笔、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袋,增强中小学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现象,激发他们学科技、用科技、开展科技创新的兴趣。
(三)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完善和发展的不平凡历程、成就和经验,重点宣传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以来制定的推进计划、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州委、州政府加强知识工作的政策措施,重点宣传本地部门在知识保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
(五)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重点宣传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
五、主要活动安排
(一)知识产权三进活动
地点:15个乡(镇)、学校、企业
内容:知识产权(专利)宣传
(二)举办宣传活动
地点:嘉绒不行街
牵头单位:农牧和科技局
参加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
地点:超市、药店、音像专卖店、电器专卖店、化妆店
牵头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小组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工商局、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质监局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副县长李强担任,副组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周晓阳、成员由农牧和科技局、林业、、教育、卫生、环保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拟制知识产权局宣传活动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点活动实施情况等。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具体负责人,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知识产权活动周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一、活动主题
学习健康知识,保障老年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5-2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老年健康相关政策
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精神,老年人健康管理有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政策,各地老年健康服务相关政策。
(二)宣传老年健康知识
1.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正确面对人口老龄化形势,宣传科学的衰老观念,帮助老年人认识到出现各种慢性疾病以及功能退化是增龄性改变造成的,也是人类生长必然的生理过程。
2.关心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动各社会团体关心老年人身心健康,组织开展老年人喜爱的社会活动,教育子女关心老人,常看望老人,多与老人联系和沟通。
3.营造老年宜居环境。介绍老年人适宜的环境特点,促进社会各界重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创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在日报上刊发专版,宣传解读各级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和老年健康知识。在市广播电视台《晨间旋律》和《常青树》栏目开设特别节目,开展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和老年健康知识宣传。
(二)开展网络宣传。宣传周期间,在微博、马上app推送老年健康知识,有针对性的向老年人开展健康教育。
(三)开展阵地宣传。在居民小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老年健康知识,宣传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在宣传周期间开展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和老年健康知识宣传。
(四)开展社会宣传。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主题教育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组织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深入社区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市、县(区)广泛开展向养老机构、社区赠送与老年健康相关的书刊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为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指南》,了解孩子
二、活动内容:
1、宣传中央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明确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
2、宣传普及学前教育的重要性。
3、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20至6月20日。
四、活动安排及形式:
㈠ 准备阶段(5月20日—5月26日):
制订宣传月活动方案、准备宣传材料。
㈡ 组织实施阶段(5月27日—6月17日):
1、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利用LED显示屏、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月氛围。
2、以图片、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布置制作宣传栏,并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家长问题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3、 召开全体家长会,举办家教知识讲座,发放家教指导手册,全方位地向家长深入宣传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理念;
4、组织全园家长开放日活动,组织观摩区域、领域活动。举办亲子活动、家庭才艺展示等活动,指导家长的教养行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5、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家长宣传规范办园行为,避免小学化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等先进的学期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
㈢ 总结阶段(6月18日——6月20日):
总结宣传月各项工作,并形成总结材料。
五、活动要求: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紧扣宣传月主题,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保证宣传月活动按时进行。并及时部署举办宣传月活动,督促各班级、教职工参与宣传月活动。
2、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各园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标语、活动观摩、讲座等形式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宣传活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扩大幼儿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
以宣传行政许可法为主,其它行政法为辅(各职能部门宣传各自的部门法)。其中行政许可法主要宣传以下内容:
1、政许可法的意义;
2、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3、行政许可法确立的重要制度;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享有的权利;
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
7、行政许可有关收费的规定;
8、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管理工作的影响。
二、组织机构
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监委一负责人,宣传部一负责人
成员:政府各职能部门(含条管单位)一负责人
三、宣传方式
1、领导电视讲话;2、举办电视专题;3、开辟报纸专栏;
4、悬挂标语横幅;5、书写墙报板报;6、张贴彩色标语;
7、散发传单资料;8、现场解答咨询;9、其它宣传方式。
四、活动形式
宣传活动要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除了分散自主宣传外,还要组织起来在5月14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要在政府门前和主要街道组织好上街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咨询活动。
(二)县直各单位集中在府前街和梅花路进行宣传。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府前街的宣传活动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参与单位有发展计划科技局、交通局、水利局、计生局、农业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工商局和建设局。具体分工如下:
①每个单位印发传单2000份;
②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国土大楼前设立咨询点一个,并组织10个人参加。咨询点由法制办主持,上述各单位参与,参与单位各组织4个人参加;
③人事局、建设局、交通局、工商局和民政局各负责在办公点附近的府前街上悬挂一条标语横幅,其中人事局的标语横幅挂到县政府大楼前;
④发展计划科技局、水利局、计生局、农业局和国土资源局各负责在府前街上张贴彩色标语20条。
2、梅花路的宣传活动由卫生局牵头,参与单位有经贸局、教文体局、安监局、林业局、环保局、质检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药检局和法制办。具体分工如下:
①每个单位印发传单2000份;
②卫生局负责在盖板桥上设立咨询点一个,并组织10个人参加。咨询点由法制办主持,上述各单位参与,参与单位各组织4个人参加;
③林业局、安监局、质检局、教文体局和公安局各负责在办公点附近的梅花路上悬挂一条标语横幅,其中林业局的标语横幅挂到县宾馆大楼前;
④环保局、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药检局和法制办各负责在梅花路上张贴彩色标语20条。
五、宣传行政许可法的参考标语
1、依法许可,利国利民;
2、规范行政许可,严格依法行政;
3、用好许可之权,担好许可之责;
4、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又一标志;
5、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
6、行政许可原则上不收费;
7、把行政许可知情权交给老百姓;
8、努力践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9、忠实践行行政许可;
10、行政许可权是人民赋予的;
11、行政许可要公开、便民、诚信;
12、依法许可,服务第一;
13、学习行政许可法,贯彻行政许可法;
14、执法为公,许可为民;
15、许可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宣传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为抓手,以“三争三做创五星”活动和争当“党性强、品行正、重实干、爱百姓”干部品牌活动为契机,全力践行“见贤思齐、感恩”社会主义价值观,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全面宣传人口工作的辉煌成就和创新举措,强化正面宣传,树立良好形象,传播正能量,架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全力开启“五个”建设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以“和谐计生温暖”为主题的人口计生系列宣传活动从2013年4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包含“和谐计生”宣传活动、“幸福宝宝PK赛”、“幸福计生家庭”评选三个活动。区人口计生网站专门开通“和谐计生”系列宣传活动窗口,依托网络平台推动和谐计生、幸福计生的宣传,提高新型人口文化的知晓率。
三、活动要求
(一)“和谐计生”宣传活动
1、活动意义:在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大背景下,深入挖掘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幸福家庭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突出的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成果,用真人真事宣传感染群众,用优生优育范例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2、选送要求:
(1)发掘本辖区计生工作先进分子、有艺术特长、离退休计生、卫生、医药工作者参加计生志愿者服务队的典型人物、事迹。
(2)工作勤恳,任劳任怨,作风扎实,服务奉献意识强。坚持以人为本,热爱人口计生事业,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存在困难或问题的真人真事。
3、投稿要求
(1)精心策划、整理编辑,各镇办至少上报两篇通讯报道,要求字数在800至1500字。
(2)各镇办分月报送到区人口计生局宣传科,发送至邮箱安排如下:
最终评选出的先进人物、事迹以及工作中好的做法,区人口计生局将优中选优推荐到上一级媒体刊发。
(二)幸福宝宝PK赛
1、活动意义:早期教育是全民终身教育的开端。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社会的未来。宝宝的健康成长和语言、智力、艺术、情感、人格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关系“五个”建设的人才保障。幸福宝宝PK赛旨在普及生育、养育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并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以提高我区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指导能力。
2、活动时间:2013年5月底
3、活动细则:由小太阳早教中心制定并完成。
(三)“幸福计生家庭”宣传活动
1、活动意义:“幸福计生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理念和正确的幸福观、价值观。通过此次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我区计生家庭的模范典型,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帮助和激励广大家庭增强发展能力,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实现“幸福”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2、推选条件:
1.文明守法,热爱祖国;
2.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3.平等和睦,互敬互爱;
4.诚实互信,邻里和睦;
5.少生优生,善育重教;
6.包容豁达,健康快乐。
3、报送材料
1.推选报送表(见附件);
2.被推选家庭事迹介绍(1000字之内);
3.被推选家庭全家福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4.被推选家庭要有自己的幸福感言,诠释幸福的意义。
以上材料于2013年8月30日前报送区人口计生局宣传科。同时,将推选报送表、被推选家庭事迹介绍、全家福照片的电子版发送到区人口计生局邮箱。
4、活动步骤
1.筛选上报阶段(2013年7月-8月):各镇办组织评选本级“幸福计生家庭”,并推荐3户参加区级“幸福计生家庭”评选活动;
2.定评阶段(2013年9月):区人口计生局依据参评条件和公众评议意见,最终确定10户区级“幸福计生家庭”,并予之奖励。
四、几点要求
1、领导重视,理清思路
各镇办要结合本方案和自身工作实际,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理清工作思路,摸清辖区计生工作情况,采取典型示范的方式,科学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和谐计生温暖”系列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始终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渠道,在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和建设“五个”背景下,全区迅速掀起“和谐计生温暖”活动的。将工作中的亮点、特色、经验和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及时反映,及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