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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承蒙大家对我的支持与厚爱,选举我为公司贸易部经理。首先在这里我要对大家表示感谢,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我将会用最好的工作态度来帮助公司发展下去。在我不长的工作时间里,我的工作能力在公司得到了巨大的提高,我也感谢公司对我的培养。现在我也不能说什么,只能用嘴努力和工作和最好的工作业绩回报大家对我的信任。我将认真履行职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切实做好本部门工作,努力让自己的工作与总公司同步协调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做到: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辟新的国内外贸易市场。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更多更好地吸收外资;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建设,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网上招商等新型贸易和招商方式;利用俄罗斯市场和国内市场发展的有利时机,开辟俄罗斯装饰建材市场、农产品市场等,向俄罗斯出口各类产品。综合运用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全面发展与俄罗斯多边、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使公司的贸易逐步发展壮大。同时规避风险。贸易回报和风险是核心问题,为了规避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措施是双方实施零风险,与合作伙伴共同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可行的投资环境分析、投资预算、回报分析,保证民主决策的正确性,将风险规避为零。
2、储备发展后劲。公司将要大量进口废钢船,由于富锦市北方拆船公司人手少,所以贸易部应首当其冲,组织人员协助公司管理拆船工作。根据今年的拆船经验,在废船进口前,做好市场调查,把握市场价格。在拆船中严格管理,分类切割、摆放,分类销售,建立“一条龙”管理营运体系;发挥目前的客户网络,合理定价,扩大效益。在拆船中严格管理,分类切割、摆放,分类销售。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向相关产业触伸,储备发展后劲。
3、全面协调,规范服务。协调、管理掌握各贸易公司的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规范经营活动,为各个贸易公司提供在哈尔滨的全面优质服务。实施最佳运行方案,最优资源配置,增加销售渠道,减少不必要的流通环节,打开地域限制,使货物直接销售到用户手中,缩短流通周期,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流通费,节约运行成本。
4、加强贸易信息管理建设。信息是贸易是否盈利的关键,做到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交流平台、外代的公司网络搜集各方面的信息,尤其是贸易方面的信息,对其进行整理、汇集和分析,及时掌握国家进出口贸易政策、市场动态、价格变化、商业信息等,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公司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出正确的信息决策。
5、优化资金运营。资金是贸易的血脉,在贸易工作中充分利用资金,加速周转,确保资金安全运营是非常重要的,要加强对资金运行情况的监控,预防损失,创造资金的最大价值。
6、加强整体协作发展。增进各贸易分公司整体互补合作,做到互相交流,携手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以市场为中心,以扩销为目的,建立紧密的互助合作关系;共建信息通畅、产销协调、服务完善的经营贸易体系;互通信息、共商对策,做到质量与价格相符,优惠与诚信统一,承诺与兑现一致,开拓市场与规范市场并举,建立和谐、高效、文明的整体合作关系,实现公司共同发展。
今日投资个股诊断安全星级:
公司2008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4.25%,每股收益同比增长67.91%,这主要是由于销售收入的增长、毛利率的提高、财务费用的减少和所得税率的下降。
点评:
公司已转变为以内贸为主的综合服务商
公司近年来一直将扩大内贸作为经营的重点。2007年受国家进出口政策的影响,公司钢铁、焦碳和煤炭外贸量大幅下降,铁矿砂的进口量则受国内市场价格驱动而持续上升。
公司的经营战略代表了国有大型贸易公司的发展趋势,即在内外贸一体化的背景下,重点开拓国内市场。特别是在国内钢材和冶金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推动下,公司的内贸收入增长较快,占贸易收入的比例已超过70%。
规模扩张和毛利率提升成为业绩增长的主要动力
贸易收入依然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对五矿营口的投资收益也是业绩增长的重要原因。由于国内中厚板市场持续升温,五矿营口的净利润由2006年的41107万元上升为2007年的75294万元,公司对五矿营口的投资收益同比增长87.05%,达到16662万元。在公司“资源+渠道”的战略中,原材料贸易的毛利贡献已超过钢铁贸易。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不断走高,这一趋势将在2008年更为明显。
公司收入的增长来源于贸易量的扩大和产品价格的提高。对于钢铁和焦碳而言,在贸易量下降的情况下,由于产品价格的提高,贸易收入依然保持增长。
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的提升来源于产品价格的提高和自营比例的扩大。公司计划将自营的比例从目前大约10%-15%逐步提高到25%-30%。自营比例的扩大将改善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并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的能力。
周转率是公司优先考核的经营指标
公司一直坚持“周转第一”的经营理念,在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稳步提高。几乎所有原先国家级贸易公司的衰落都可追溯到风险失控这一原因上。公司对风险管理的强调是十分必要的。
公司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由2006年的8.96元下降为2007年的-0.54元,主要是公司加大了对存货和预付款的投入。这是公司基于对2008年原材料价格的判断所做出的资源储备,这一经营策略将对2008年的业绩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2008年一季报引人注目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和毛利率提高的主要动力是产品价格的上涨。同时我们注意到存货同比上升32.12%,大大低于营业成本的增长速度。这说明公司为适应市场的变化进行了相应的资源储备,但周转率还处于合理的水平。
公司的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由2007年末的-0.54元下降为-5.37元,这是由于采购成本的大幅增加。公司短期借款同比增长58.05%。由于公司的周转率并未恶化,并结合公司一贯稳健的经营作风,我们认为公司的经营风险并为超出可控制的范围。
公司2008年业绩将高速增长
虽然与澳方的铁矿石谈判仍在继续,但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已成定局。受原材料成本上升的影响,宝钢等主要钢铁生产企业不断调高钢铁出厂价格。我们预计2008年钢材价格上升20%-30%,铁矿石价格上升60%-70%,焦碳的价格上升30%-40%,公司钢铁、铁矿砂、焦碳和煤炭的贸易量同比分别增长10%、30%、5%和30%。
虽然国内中厚板价格持续走强,但考虑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为保守起见,我们预计五矿营口2008年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10%。
公司2008年主要的经营风险来自于市场价格的波动。受澳洲铁矿石谈判更高价格涨幅预期的影响,国内贸易商囤积了大量的现货产品。与此同时在铁矿石价格上涨的刺激下,国内铁矿石的供给将迅速增加,铁矿石进口的增速将逐步回落。这将影响未来铁矿石的价格走势。主要钢材生产商通过提高价格来消化原材料成本上升的压力,但成本转嫁的空间将受到下游需求的制约。
资产注入值得期待
五矿集团承诺积极推进包括邯邢局在内的其他黑色金属领域相关资产和业务的改制、重组等工作,在资产和业务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时实施以五矿发展为核心的黑色金属业务的整合。目前邯邢局的改制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部分问题需要得到国家有关机构的批准,具体的注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邯邢局具有年产铁矿石600万吨、铁精矿300万吨的生产能力,2007年实现收入26.55亿元,利润6.25亿元。预计2008年的利润将超过10亿元。公司2007年收购五矿营口时,收购价格相当于评估期净利润的6.88倍。如果公司注入邯邢局时遵循与五矿营口类似的原则,将大大增厚公司的业绩。
一、钱桥概况
钱桥是典型的江南风光古镇,始建于公元1270年的元代,全镇下辖16个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常住人口5.3万人,流动人口近2万人,XX年,实 现工业税务开票销售92亿元,利税总额达3亿元,在无锡市95个乡镇经济排行榜上位居第五,多年被江苏省、无锡市评为“工业百强镇”和“工业明星镇”,是 无锡近郊的工业重镇。
钱桥镇处于上海、南京两市中间,是 “金三角”腹地,更是发展工业、商贸物流、房地产的创业者宝地,沪宝铁路、新长铁路、古运河水路、沪宁高速公路、锡宜高速公路和312国道构成了钱桥镇交通主要网络。前桥镇距上海市120公里,南京市50公里,张家港60公里。
钱桥镇人杰地灵,气候宜人。人口平均就教育程度较高,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和外来求职的大专以上人才,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证,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
钱桥镇被誉为“焊管之乡”,各种高频、超薄、精密焊管、异型钢管、冷拨无缝钢管等,门类齐全、规格繁多,在五金、机械、油田等行业大显身手。拥有从普通带钢到特种带钢、从优质碳素结构带钢到低合金钢带钢、从黑褪中宽带钢到光亮中宽带钢等各种业务,专为汽车、纺织、五金、装饰等行业提供配套服务。
二、钱桥带钢交易市场概况
钱桥镇范围内有大大小小的钢材交易市场20多个,绝大多数钢材交易市场都有自己的带钢业务,而且带钢业务还占非常大的比率,甚至有些市场如钱桥带钢市场有限公司、龙之杰仓储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带钢业务。
各个带钢交易市场都设有许多带钢贸易公司的办事处。这些办事处隶属于全国各地的钢材贸易公司,其中上海及华东地区的钢材贸易公司占很大比率。这些办事处通过电话和互联网与总贸易公司保持联系,一有价格、货源方面变化的信息,它们会马上做出反应。通过这些办事处把钱桥的带钢市场与全国乃至世界的带钢市场联系在一起。振兴仓储公司院内有20—30家带钢贸易公司的办事处,龙之杰仓储公司一号库有十多家带钢贸易公司办事处,二号库有五十多家带钢贸易公司办事处。
带钢交易市场为这些钢材贸易公司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和公共服务,比如提供办公室、办公家具、清理楼道卫生、接通电话线、互联网等。当然带钢交易市场一般也要向这些带钢贸易公司办事处收取办公场所的租金,不过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量的办事处可以免缴或少缴租金,如龙之杰仓储公司就规定年销售量在2万吨以上的办事处可以免缴办公场地租金。
三、钱桥带钢消费量
无锡钱桥本地的带钢消费主要靠本地的制管企业和冷带加工企业完成。钱桥镇被誉为“焊管之乡”,各种高频、超薄、精密焊管、异型钢管、冷拨无缝钢管等,门类齐全、规格繁多。在钱桥镇有大小200多家制管企业,其中绝大多数属于中小型民营企业,多个制管企业每日消耗带钢10吨左右,每日耗钢1-2吨的制管企业也不乏其数。另外以热轧带钢为原料来加工冷轧带钢的中小企业也数量可观。
为了避免原料库存占用过多资金和有效分散带钢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精明的当地商家一般都是在接到订单后分批逐渐从当地带钢交易市场采购。这些公司每次采购数量也很有限,绝大多数采购数量不够10卷。但由于企业数量众多,当地的年带钢消耗量仍很可观。据当地业内知情人士估测,目前无锡钱桥地区每月的带钢消费量在26-30万吨之间,一年的带钢消费量在300—350万吨之间。
一、我国外贸制度的历史沿革
我国外贸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0年国家开始允许专业外贸公司从事外贸业务。1984年国务院在有关体制改革方案中首先使用了“外贸”一词。1986年《民法通则》规定了直接制度。1991年外经贸部颁布了《关于外贸制的暂行规定》,确立了我国外贸制度的基本框架。1994年通过的《对外贸易法》第13条规定:“没有对外经营许可权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在国内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在经营范围内代办理其对外贸易业务”。《对外贸易法》正式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我国外贸中的委托经营方式。1999年《合同法》规定的间接、不公开身份等制度,进一步填补了我国制度的法律空白。2004年新对外贸易法在第8条和第9条扩大了对外贸易交易主体的范围,放开了对外贸易经营权,准许个人作为对外贸易交易主体取得外贸经营权,同时将对外贸易经营实行的许可制改为备案登记制。新对外贸易法在12条继续保留了对外贸易制,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二、信息不对称对我国外贸市场的影响
(一)卖方模式
1.卖方模式。卖方模式以我国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为基础,是国内出口商与国内商签订出口协议,然后由国内商与国外客户直接接洽并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此时,国内商与国外进口商之间分别作为买方和卖方,彼此之间构成买卖关系。具体关系如下图所示:
2.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信息不对称对卖方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出口商对商的激励不足和机会主义行为而产生逆向选择问题。激励不足主要是外贸人承担的经营风险和收取的手续费不相称,这一做法使得合同的产出分配不均,商缺乏积极性。出口商对商的机会主义行为表现为外贸公司开发国际市场收取各种信息及相关资料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其回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这些资料一旦被生产企业掌握并与外商取得联系以后,出口商倾向终止关系而甩掉外贸公司。另一方面,商可以通过隐藏自己的信息来谋取利益,对出口商和进口商产生较大的道德风险。因此,国外客户需要寻求更简便的、直接的进货渠道,希望绕开国内商直接与生产企业取得联系。进口商与商进行买卖谈判时,其担心由于对供货商的信息及出口国价格水平的了解不足而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因而需要摆脱这种供求双方在谈判和交易时的信息不对称的局面。
(二)买方模式
1.买方模式。买方模式主要体现在目前我国各类大型展会中出现的“代购”方式,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与卖方模式相比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此时,商接受进口商的委托直接与出口商进行国际货物买卖谈判。出口商与商结成的是国际买卖关系,而商与进口商形成的则为国际关系。相对于出口卖方模式而言,出口买方模式重要的差别表现为买卖关系由国际转为国内,关系由国内转为国际。
2.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买方的模式对于进口商而言使得其国际贸易变得简单。在这种模式下,进口商只要在出口国选取一个可靠的值得信赖的商,而由此支付的有限的费远比自己作为买家时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对出口国市场的了解不够带来的损失和额外交易成本要小得多,在国际间签订合同远比签订买卖合同要简单得多。出口商则主要处理好与商的买卖关系,即国际贸易的“国内化”。此时,出口商的交易风险和成本会相对下降许多,受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也要小得多。对商而言,其业务范围由国内拓展到国际,业务方式由出口与进口并存。
三、我国外贸模式发生变化的原因
1.中国外贸大国地位和开放程度加深。近年中国在世界各国进出口总额中的排名分别名列前茅,中国外贸大国地位日益巩固,国内有名的市场如义乌等日益国际化,正成为世界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制造的产品被越来越多的国外客户所了解和喜爱。迅猛增长的贸易规模需要更多样化的贸易模式。
2.外贸经营权的放开和经营主体的多样化。我国新外贸法的实施和外贸经营权放开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可以从事对外贸易或外贸业务。国内生产企业可以委托更多的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外贸商数量的增加导致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外贸市场模式急需变革。这是因为一方面,国内生产企业由于取得外贸经营权后可以绕开商而直接与国外进口商签订买卖合同,外贸业务也有不同程度地萎缩;另一方面,更多的人可以加入外贸行业,同行业的竞争使得商急需寻找新的业务模式,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例如开展跨国业务,为进口商提供进口服务等。
3.进口商规避交易风险的理性选择。虽然允许个人或自然人从事对外贸易业务是我国应对WTO要求的反应,更是中国外贸经营主体向市场化、规范化、自由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但个人外贸及当前的外贸市场仍面临着许多困境:如无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经济环境不完善、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素养的限制、个人外贸的无限责任带来的巨大经营风险、诚信问题、非经济规模问题等。这势必造成外贸市场经营主体在规模和诚信上良莠不齐。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信息不对称使得商拥有更多关于进口商、出口商和同类产品市场的信息。进口商由于缺乏对国内市场的了解,甄别出口商需要花费很大的交易成本,签订外贸合同又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和由于高价而产生的价格风险。此时,进口商可以通过花费有限的费用,直接聘请专业外贸公司来完成。进口商承担的不再是交易风险,而是国际风险。进口商只要慎重选择商就可以有效规避这类风险。目前,比较理想的做法就是直接委托在出口国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担任出口商,或者寻找大型的知名的商。
4.出口商规避道德风险的次优策略。在外贸市场上,外贸公司良莠不齐,外贸市场缺乏信誉好、实力强、效率高的商。人属于何种类型,是否能顺利完成任务,出口商无从得知。由于市场体制的不完善和信息传导机制等方面的缺陷,出口商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才能找到合适的人,一旦这类成本过高,生产企业在和自营的选择上就会选择自营。作为出口商的次优策略不是在我国市场尚不规范和完善的情况下冒很大风险寻找合适的商,而是直接在国内与买方人签订国际买卖合同,将国外的交易风险内移至国内,以图更好地规避和减少人的风险。
四、实现我国外贸市场动态平衡发展的策略
1.外贸公司积极开拓新的外贸模式。外贸公司要在新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必须积极寻找新的模式。目前,商除了为出口商做出口外,还可以帮助国外客户开展“代买”或称“代购”业务,或者为国内客户国际采购业务,以及为国外客户在国内销售业务。外贸模式的多样化有助于拓展外贸公司的生存空间。
2.加强外贸市场的监管。加强外贸市场的监管就是要变无序竞争为有序竞争,形成一种自由的进入退出机制,通过人之间的充分竞争,动态地显示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出口商或进口商依据这一市场信号可以选择那些资信好的人,从而可以降低或弱化在外贸中的道德风险、逆向旋转等问题。此外,政府有必要引导外贸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尤其是要处理好个人外贸盲目“单干”和“挂靠”引起的市场无序竞争以及外贸从业人员与外贸公司间的互信问题。此外,在为外贸自由化架桥铺路时,还必须考虑建立科学的外贸市场准入机制,将那些投机分子以及资信差的人排斥在外,以维护我国市场的国内、国际声誉,增强进出口商对商的信心。
3.健全外贸市场的信息批露机制。疏通信息渠道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可以有效减弱外贸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一方面,政府可以建立人资格认证制或政府管辖的权威的信息咨询机构等,为我国外贸制度的推广排除障碍。另一方面,双方要注意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在确立关系时通过委托合同反映双方的身份信息、账号信息等基本信息,明确双方信息交流的义务。此外,行业协会或银行等中介机构就企业外贸企业的资质、资信等所作的认证、评定也可以间接传递外贸人的真实背景,从而加强信息传递,减少逆向选择的不良影响。总之,信息时代的便利条件为完善我国外贸市场的信息披露机制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4.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随着展会代购现象的日益盛行和我国外贸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市场中的各种矛盾将不断凸现。为及时、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也为商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我国应该尽快与国际接轨,积极加入《国际货物销售公约》。未来,我国外贸市场将进一步向着市场化、规范化、自由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靖继鹏.信息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
2、赖茂生,王芳.信息经济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在企业贸易经营过程中,银行根据企业真实贸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户资信实力,以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提供银行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以企业销售收入或贸易所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称为自偿性贸易融资。但由于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信,很难从银行通过自偿性的贸易融资解决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而通过占用大中型国企的良好银行信用,自己控制上下游客户,以国企名义与客户签订贸易合同,取得银行融资,销售货物后返还一定手续费给相关国企,这种以融资为目的,以贸易为手段,放大自身规模的贸易,表面称贸易,实质为融资性贸易。
风险浮出水面
对于多数贸易型国企而言,由于机制僵化等固有的体制性问题,在贸易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市场逐渐被蚕食,但在取得银行信贷方面仍具有天然优势,从而通过出借自身信用赚取手续费,然后通过加大周转率解决利润来源。
由于中小企业强烈的扩张欲望。加上宽松的融资环境,使整个融资性贸易规模越来越大,风险敞口也不断加大,金融海啸的突然到来进一步加剧风险的爆发。2008年以来因为部分大宗商品价格急跌,使实际贸易企业(简称实企)无法按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收回货款,资金链出现断裂,开证开票的国有企业成为最后支付人的不乏其例。
众所周知,银行的信贷管理、风险控制等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但即便在银行严密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下,每年依然会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现在很多国企所做的融资性贸易表面上是贸易行为,实际上成为中小企业的“银行”,而在运作中却缺乏银行制度的完整性和严密性,既无科学的事前资信评估,也无严密的风险防范和应变措施,在监管上更无法像银行一样对账户实时监管,只能在有限的保证金及部分抵押物的基础上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性支持,一旦实际贸易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国企则成为最后支付人,承受巨大损失。
由于上下游客户都由他人控制,存在交易无货真价实的商品,发票和报关单等凭证均是伪造或虚假的情况,不论是真实贸易,还是虚假的关联交易,不论是面对客户,还是面对银行,只要敞口风险超出自身支付能力,导致信用证无法按期支付,形成国企对银行大量不良债务,其中产生的法律纠纷都将由国企独立承担。
从操作表面上看,既不要开拓市场。也无须承担交易风险,由贸易商自行寻找上下游客户,国企只要收取保证金,控制货物,就能坐定收取手续费,但其中却暗含一定的经营风险。短期看,实际上只有保证金可控,很难真正控制货物,即便货物办了质押,在流转中仍是很难监控,资金结算就更不在监管能力范围内,风险隐患不言而喻。从长期看,业务单一,客户单一,直接造成国企依赖性强,大量的资金信用被各类民企占用,荒废自身主营业务,在市场上会逐渐丧失自我生存能力。
融资性贸易的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很有可能引发整个国有资产经营的系统性风险。在经济下行风险增大的情况下,贸易商的风险向提供融资性贸易支持的国企传递。由贸易商造成的大量的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逾期。会进而形成国有企业的巨大债务,让国有企业举步维艰,而银行同时收紧授信,不再输血,即便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本身不出现问题,失去造血功能后也很难持续经营。
融资性贸易管理和监督机制的相对宽松,容易滋生道德风险。一方面,融资性贸易的需求方在沉重的资金需求压力下,会不惜一切代价获取融资支持,造成国企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决策;另一方面,国企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性贸易支持的过程中制度约束不严,决定权集中在国企管理层。2007年上海“首富”周正毅案就是通过融资贸易做大电解铜合同,套取现金炒作股票,最后案发牵涉大批银行及国企官员。
融资性贸易实际上是资信不高的实企通过向国企支付手续费,利用国企的信用取得银行信贷支持,所以实质已是类银行业务,但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无法如实反映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下,因此融资性贸易日益受到民企的青睐,放大倾向越来越明显。所以说融资性贸易使国家在宏观调控和管理上都增加了难度,一旦引起系统风险将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规范操作,加快转型
融资性贸易作为一种变通的融资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极大程度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但由于机制不完善,监管不严密,容易滋生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时完全的禁止既不现实,也不利于发展,所以当前融资贸易业务利导不利堵,利改不利禁,抓紧规范操作,加大转型力度已成当务之急。
融资性贸易业务其实已属类银行业务,就应引入银行的监管,同时加大对上下游客户的控制,加强货物的监管。
首先,严肃操作纪律。严禁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性贸易,对个别企业既无真实贸易基础,也无资金实力,通过伪造虚假发票和报关单等凭证,套取银行资金或骗取出口退税的业务,隐含巨大的资金风险及法律诉讼风险,要坚决制止。
其次,落实资信调查。对开展此项业务的客户和业务进行定期评估,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从客户的资信优劣、抵押资产质量、业务的风险程度、资金使用占比等多个角度对客户及业务进行全方位立体的评估。确保业务在可控的范围内操作。
再次,落实保证抵押。进行融资贸易的企业除必须按要求交具足额保证金外,还应对无法确保的信用使用额度提供足够的抵质押物,国企在对抵质押物市场价格进行合理的评估同时,应根据业务风险和抵质押物的不同,采取一定折扣办理确实的抵质押手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要求实企对融资性贸易商品采用套期保值对冲现货风险,以便对抗市场变化带来的跌价冲击。
第四,加强当期监督。对实企客户账户应与银行签署三方共管协议。监督融资企业账户资金往来,确保现金流正常,交易正常;对交易货物无论仓单还是运输发票都必须由国企控制,货款应直接回笼国企,收一笔钱放一票货,而不是通过实企划转,确保资金能按时支付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余款。
最后,调节业务占比。按银行的管理惯例要求,避免个别业务或客户在国企融资类贸易业务占比过大,合理调配各项业务占比及客户所占份额,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避免将风险集中在某项业务或某个客户身上。
无论如何加大监管,毕竟是用自己的钱做别人的业务,国企在赚取小额手续费的同时承受巨大的风险,因此必须挖掘内涵,加大业务转型力度。
事实
浙江江龙控股集团(以下简称“江龙控股”)位于中国纺织第一重镇―浙江绍兴县,是一家以纺织、印染、服装为主的专业性集团公司。2003年,董事长陶寿龙创立了江龙控股核心生产企业江龙印染;2006年4月,新宏远创基(New Horizon Fund)认购江龙印染20%的股权,通过引入风险投资基金江龙印染筹得700万美元权益资金;2005年8月,以江龙印染为主体改制成中国印染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印染”);2006年9月,中国印染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1.13亿股,总募集资金3062万新元(约合人民币1.5亿元)。中国印染从成立到海外成功上市只用了3年时间,从而引起各方关注,获得“中国印染第一股”美誉。
2006年,江龙控股以承债4.7亿元方式并购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1月,与麦道理投资公司签署美国上市协议。协议约定:麦道理帮助南方科技在2008年10月之前在纳斯达克上市,为了达到上市条件,南方科技必须确保2008年利润不低于2亿元,并且2008年第一、第二季度的利润增长要在30%以上。2007年,江龙控股投入2亿元进口11条先进的特宽幅生产线,拟打造全球最大的家纺特宽幅印花生产基地。通过对内投资和对外兼并等方式,至2007年年底,江龙控股拥有中国印染、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百福服饰有限公司、浙江方圆纺织超市有限公司、绍兴县鑫雨纺织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拥有比较先进的纺织产品生产和印染加工机械设备,产品检测设备,主要从事各类化纤、混纺、阳离子系列、T/R系列、弹力系列面里料的染色、印花、水印、喷花、雕印等,以及相关纺织品的销售。印花产能全国第一,印染产能全国第二,印染产品出口连续三年居绍兴县首位。
正当外界看好江龙控股时,2007年我国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紧缩银根,国家政策要求银行停止向纺织等传统污染行业发放贷款。在调控政策影响下,2007年底,江龙控股资金初显紧张,转向社会筹集高额利息资金(即高利贷)。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银行惜贷,江龙控股外销订单和收入大幅下降。9月15日,美国雷曼兄弟破产,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上市筹资计划搁浅。在上述系列事件打击下,江龙控股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和偿还银行贷款,陷入严重的资金短缺危机。为了帮助江龙控股度过难关,2008年6月至9月期间当地各级政府曾召开江龙控股供应商和银行协调会议,并给予政策支持,但这些措施未能奏效。10月4日公司董事长陶寿龙等高管采取不负责的出走行动,激化为公司与债权人的矛盾,部分债权人聚集到江龙控股总部办公室。10月6日,江龙控股被迫停产。11月10日,中国印染公告称:由于江龙控股的停产,公司已经无法偿还债务。12月12日,绍兴市人民法院裁定,由绍兴市信诚拍卖有限公司对江龙控股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及相关设备进行拍卖。至此,江龙控股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江龙控股仅仅用了4年左右的时间成为行业龙头企业,可是风光却只持续了不到一年,在2008年10月,因资金链断裂轰然倒下。
原因
江龙控股资金链危机发生后,我们对该公司进行了跟踪研究。在研究过程中主要采用两种方式收集研究资料:
其一,通过收索引擎收集地方政府部门和法院的有关江龙控股公告、报纸、杂志以及网站对该公司的相关新闻报道与评论,共收集相关报道文章43篇。通过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网站收集中国印染的年度报告以及各类公告。
其二,2008年12月和2009年5月,分别对该公司进行了两次共11天的实地调研,走访了江龙控股员工、债权人、政府部门官员等,并对实地调研进行了记录,形成实地研究资料。在获得研究证据资料之后,我们首先对不同来源证据资料进行相互验证,去掉一些不能得到交叉验证的观点。然后对不同来源资料反映的江龙控股资金链危机形成原因进行归类整理。
通过上述研究,我们认为,导致江龙控股陷入了资金链危机的原因如下:
原因1高速扩张。从2003年江龙印染创立到2007年底,江龙控股仅用了4年时间总资产就达到20多亿元。由于扩张速度快,对大部分投资项目没能进行有效的可行性评价与管理,导致投资项目成本费用高;高速扩张也超出了江龙控股通过企业利润等内部累积筹集资金的能力。
原因2多元化扩张。江龙控股主要经营业务有纺织、印染、贸易等,几乎涵盖纺织行业产业链各环节。这些业务分别由一个上市公司、4个生产型企业、4个贸易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多元化扩张导致江龙控股总部管理幅度迅速扩大,超出总部管理控制能力,导致管理控制水平下降。
原因3高管管理重心错位和资源配置失衡。中国印染成功上市为江龙控股筹集了一笔资金,从而得到当地政府的肯定和重视,赢得印染界赞誉,但也诱导公司高管热衷于资本市场运作,将管理重心由创业初期对实业的管理转移到运作南方科技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筹资,放松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控制。同时,为了让南方科技达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条件,江龙控股将总部控制的资金、其他子公司业务资源调配到南方科技,造成资源在子公司之间配置失衡,集团资金紧张,资源配置效率降低。
原因4粗放式生产经营管理。由于江龙控股扩张度快,内部生产经营规范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难以跟上扩张速度,生产经营管理粗放,导致成本费用高和经营效率低。与浙江同行业相比,中国印染各年度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低于行业平均值(见表1)。中国印染资产周转率低即公司资产周转天数长,导致维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量多,增大企业资金成本;资产周转率低,还增大了企业经营风险。例如,企业应收账款高将承担坏账损失风险,而存货多将承受更大积压损失、价格下降等经营风险。
原因5依靠银行贷款扩张。在江龙控股发展过程中,虽然通过引入创投基金和在新加坡上市筹集了部分权益资金,但主要还是依靠银行贷款进行扩张。而在负债资金来源中又以短期资金为主,导致该公司财务风险高。例如,在中国印染负债资金来源中,2006年是97.31%的流动负债,其他年度是百分之百的流动负债(见表2)。该公司几乎没有长期负债,主要依靠短期资金经营与扩张。一般来说,与长期负债相比,企业短期负债风险大。中国印染资金来源结构表明,该公司财务风险大。
原因6国家宏观调控与高利贷。2007年,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在此政策影响下,贷款银行降低了江龙控股的信贷额度,部分银行甚至收回没有到期的贷款,造成该公司资金紧张。2008年1~6月,江龙控股在资金日趋紧张情况下向社会筹集高利息资金即高利贷。高利贷偿还时间短、利息高,随后的还本付息又进一步加剧了该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同时,高利贷筹资也违反了国家金融法规和政策。
原因7金融危机。金融危机使得南方科技到美国上市筹资成为泡影;更为严重的是,还导致龙控股海外销售订单和销售收入大幅减少,经营现金来源急剧下降,最终斩断了江龙控股资金链。
原因8公司治理缺陷。在江龙控股,虽然中国印染是上市公司,也建立了董事会等,但基本上还是家族式管理方式,重大事项决策都是由董事长陶寿龙、总经理严琪说了算,部分重要岗位由董事长、总经理的亲属占据。
原因9企业缺乏应对危机的有效措施,高管采取不负责任的行动。在财务危机初期,江龙控股高管还能积极筹集资金以度过难关,但到财务危机最严重的时期则丧失应对危机的勇气,采取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行动。例如,为了套取现金,以低于成本价甩卖产品;销毁会计凭证、合同等法律文件;停止与他人的联系,试图出走等。这些不负责的行为引发了债权人占据江龙控股办公室、拿走和损坏办公设备等过激追讨债务行为,也将一直努力救助该公司的当地政府置于难堪的地步,使得该公司不可逆转地走向破产重组。
思考
江龙股份的倒塌,带给我们三方面的思考:
首先,是高速扩张与财务危机之思。
企业适度扩张将为企业带来价值,而过度扩张将增加企业风险。Higgins和Schall(1975)认为,并购扩张可能加大企业破产风险;Mueller(1977)认为,并购扩张使得整个企业具有更高的风险与波动性。江龙控股财务危机形成原因进一步表明,企业扩张使得该公司在如下方面处于比较高的风险状态:
1.管理控制风险高。例如,“原因2”表明,该公司高速扩张,总部管理幅度迅速增加,从而难以对下属企业进行有效控制,管理控制风险高。
2.投资项目风险高。例如,“原因1”表明,江龙控股高速扩张导致对投资项目难以进行有效地可行性评价与管理,投资项目失败风险高。
3.经营风险高。例如,“原因4”表明,江龙控股高速扩张从而难以做到精细化管理,导致其粗放式经营,经营风险高。
4.财务风险高。例如,“原因5”表明,江龙控股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短期负债进行高速扩张,从而导致其财务风险高。江龙控股在管理控制、投资、经营、财务等方面风险高意味着该公司整体风险高。江龙控股财务危机案例说明,企业风险高是导致该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重要原因。在企业扩张过程中应注意控制由扩张衍生出的管理控制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权衡公司扩张速度与扩张风险。
其次,是公司治理与财务危机之思。
理论界对公司治理因素与企业财务困境的关系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但不同学者却得出了不同的研究结论。在CEO双职合一与财务困境的关系研究方面,Daly等在1994年以50对破产企业为研究对象,发现CEO双职合一及独立性较差的董事将提高企业陷入破产的概率;Mueller等以美国33对公司为样本,发现CEO双职合一及外部董事的比例与企业经营困境正相关;而Smpson等以287家银行企业为研究对象却发现CEO双职合一可以降低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Abdulah以马来西亚1999~2001年间的86对非金融类企业为样本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董事会独立性及CEO双职合一与企业是否陷入困境状态无关。这些研究结论说明,CEO双职合一对企业财务困境形成的影响程度与影响方式可能依企业所处的内外环境而定,具有状态依存性。在不同内外环境下,CEO双职合一对企业财务困境具有不同的影响。江龙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特点是:陶寿龙担任董事长,其妻严琪担任总经理,他们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具有绝对的权力,这种公司治理结构类似于CEO双职合一。CEO双职合一使得江龙控股决策迅速和快速扩张,但也让董事长和总经理权力过大,其他人难以影响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重大决策,从而无法纠正江龙控股在扩张速度、资源配置、筹资方式等方面出现的重大决策失误。同时,CEO双职合一将董事长和总经理等同于整个公司管理层。在财务危机发生后,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出走让江龙控股整个经营管理完全陷入瘫痪。江龙控股财务危机案例表明,CEO双职合一的公司治理结构既是推动公司高速扩张的重要因素,也是导致公司发生财务危机的重要原因,对公司具有双重影响作用。在公司成长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CEO双职合一公司治理结构在决策速度等方面的优势,更要控制其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防止企业陷入财务危机。
最后,是宏观环境与财务危机之思。
被告:某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第三人:某市建设银行
(一)案情
1993年7月5日,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城)与该市建设银行签订一份协作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共同建造A大厦,建设银行负责A大厦后期资金的全部投入,约人民币1亿元左右,金城则将其己建成的B大厦抵押给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按常规投入资金利率加两个点计算,并保证每笔资金使用周期为一年半。建设银行的合作利润为资金实际投入量的10%。建设银行负责投入的资金由金城到其信贷部门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协议签订后,金城公司曾分九次与建设银行订立抵押贷款合同,但都未办理登记手续。金城前后共贷款1亿零50万元作为建设银行的投资。
同年12月10日,金城因资金缺乏,遂将B大厦卖给大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大成),每m2出售价为6580元。1994年3月1日,大成依约支付了定金和第一笔购房款8000余万元。同年12月底,因房地产市场疲软,房价下跌至4000元/m2左右。大成提出金城已将B大厦抵押给建设银行,在出售时未告知这一情况,构成欺诈。遂以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合同。而建设银行在被追加为第三人以后,也提出金城在转让B大厦时未征得其同意,要求将B大厦拍卖,并由其获得所得价款,以充抵金城的欠款。
(二)对本案的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金城在将B大厦出售给大成时,应当告知大成B大厦已经作抵押的情况,但金城隐瞒了这一重要情况,因此构成欺诈。
第二种观点认为:尽管金城在转让B大厦时隐瞒了大厦已作抵押的真实情况,但是还不能构成欺诈,大成之所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是因为房地产市场疲软造成的。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则将大成所应承担的交易风险转嫁给了金城。
(三)作者的观点
我认为分析本案首先应当区分两种关系,即金城与建设银行的关系和金城与大成的关系。下面将分别对此作出阐述:
1.金城与建设银行的关系
金城曾与建设银行订立了一份协作合同,同时双方又订立九份抵押贷款合同,那么双方究竟是协作关系还是抵押贷款关系?严格地说,协作合同不是规范的法律用语,当事人实际上是签订一份共同投资、共享利润的合伙型的联营合同。但是双方联营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虚假的民事行为,其真实意图是抵押贷款,并由建设银行获取高额利息。为什么说双方的法律关系实质上是抵押贷款关系?其原因在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银行按常规投入资金利率加两个点计息,合作利润为资金实际投入量的10%,但建设银行并不承担A大厦的经营风险,而且建设银行所谓的投资是由金城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因此它不符合协作合同所应具备的共同投资、共担风险的特点。尤其应当看到,在联营合同中,联营各方共同投资,任何一方都不能为另一方担保投资的回报,更不能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以担保另一方获得高额利润,否则不仅根本违背了民法的平等原则,而且也完全不符合联营的性质。而本案中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图在于,由银行贷款1亿元给金城用于房地产投资,而金城则以其所有的B大厦作为抵押,但由于建设银行不满足于仅获得贷款利率的利益,希望获得更大的收益,而又为避免更改法定贷款利率,因此采取上述所谓的联营方式,使银行获得按常规投入资金利率加两个点计息和资金实际投入量的10%的利润等好处。
应当指出,即使当事人双方并未从事虚假的民事行为以掩盖真实的民事行为,那么双方订立的上述合同也是无效的。一方面,建设银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活动本身超越了其经营范围,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2条的规定,商业银行是指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建设银行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违背了《商业银行法》第74条有关商业银行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的规定。另一方面,该合同的核心条款属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所谓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然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的规定,“保底条款违背了联营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损害了其他联营方和联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确认无效”。由于保底条款属该合同的核心条款,据此,该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确认金城和建设银行所订立的协作合同无效,其实际意义在于使保底条款无效,也就是使建设银行不得依合同的规定计息和收取固定利润。而确认该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双方抵押贷款合同的成立并生效。因为抵押贷款合同是另一个合同关系。该合同从内容到形式均不违背法律规定,因此应认为是合法有效的。
问题在于金城按合同规定将B大厦抵押给建设银行时,并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是否有效,这就涉及到对抵押登记的效力认定问题。在我国《担保法》颁布以前,对抵押物登记缺乏统一的规定。而学者对此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登记是抵押的成立和生效要件,任何抵押未经登记都是无效的。第二种观点认为,抵押登记仅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抵押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即生效。但如果当事人未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就不能对抵押物享有一种物权,并以此对抗第三人。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抵押合同已经成立,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一方应当协助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立法实践的发展,更倾向于抵押登记只是设定抵押权,而不影响抵押合同本身的效力,权利人可以依合同请求抵押人履行合同,进行抵押登记,取得抵押权。如社科院起草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310条规定“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生效”及第312条规定“抵押权自抵押登记之日设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研中心起草的建议稿第391条规定“抵押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第393条规定“抵押权自登记之日成立”。 我认为,因为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应受到法律保护,不能因为未经登记而宣告合同无效。事实上,抵押合同的有效是登记的前提条件。登记只是使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并据此对抗第三人。根据这一分析,在本案中尽管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不能认为抵押合同无效。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建设银行对B大厦享有何种权利?我认为由于B大厦已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建设银行,金城在转让抵押物时应当通知建设银行,并应将转让B大厦所获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否则,建设银行有权诉请金城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金城以其卖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但是如果金城已将B大厦交付给大成,建设银行则不能根据其与金城达成的抵押合同要求确认金城与大成的买卖合同无效,并对B大厦在拍卖后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为,抵押合同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建设银行享有的只是一种合同债权,而不是物权,它不能以其债权对抗大成贸易公司。
2.金城与大成的关系
金城将B大厦以6580元/m2的价格卖给大成时,确实没有告知大成B大厦已设立抵押。严格地说,在某一财产之上设立抵押,使该财产承受了法律上的负担,抵押的设立也必然使财产的所有权受到限制,所有人对该财产不能像未设立抵押的财产那样行使充分的所有权。为了保障抵押权人和受让人的利益,法律要求抵押人在转让已经抵押的财产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和告知受让人,否则转让行为是无效的(《担保法》第49条)。然而,在我国《担保法》颁行以前,我国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抵押人应当向受让人告知财产已设立抵押的义务。因此,金城在转让B大厦时,依当时法律金城确无法定义务告知大成B大厦已设立抵押的情况。当然,这并不是说金城不应当告知大成B大厦已设立抵押的情况。依据我国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金城应负有向大成如实告知B大厦已设立抵押的情况,否则是不忠实和不诚实的。
关键词:成本-数量-利润模型;贸易公司;沥青产品
一、贸易公司沥青产品定价存在的问题
当前贸易公司沥青产品定价存在的问题是:财务会计人员极力主张采取成本加成和单位毛利法,更偏向于“财务上健康”的利润。由于其工作范围与客户层面脱离,使得其不愿接受那些“软性”营销信息。而产品管理层正好相反,他们主张以低价位迅速渗透市场并取得最高销量,销售管理层也是这种立场的支持者,他们认为高价是达成交易的绊脚石。他们还认为“向顾客宣传价值很难”。高层人员则偏好与公司产品线的总体价格定位一致的竞争优势。如果是在动态的环境中,定价将变得更加困难。可见,定价是一个会引起企业内部广泛争议的问题。
二、成本-数量-利润模型的内涵
成本-数量-利润模型是在管理领域广泛应用的数学模型,尤其是在财务管理领域,还引申出了边际贡献、安全边际及其与利润和利润率的关系。
1.基本成本-数量-利润模型
成本-数量-利润模型是以成本和数量的关系研究为基础的,也就是成本总额对数量的依存关系。数量就是指企业产品的销量,成本一般分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两部份,再引入收入和利润,这样:成本、销量和利润的关系就可以统一于一个数学模型:
基本公式:利润=销售收入-总成本
又因为;总成本=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单位变动成本×销量+固定成本
销售收入=单价×销量
则:利润=单价×销量-单位变动成本×销量-固定成本
为此成本-数量-利润模型的基本结论如下:影响利润的因素分别有:价格、销量、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价格与利润成正相关、销量与利润成正相关;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固定成本与利润负相关、变动成本与利润负相关;企业提高利润的方法有:分别提高价格、提高销量、降低固定成本、降低变动成本,或同时对这些因素进行变动。
2.沥青产品的成本-数量-利润扩展模型
本文认定的沥青产品的成本-数量-利润扩展模型是以销售数量为起点,以利润为目标,在一定期间把成本总额分解简化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部分后,再同时考虑收入和利润,使成本、销量和利润的关系,使其统一于一个数学模型。根据沥青产品销售的特点,设计一个简化的模型,提出以下假设的基础上对企业的定价进行逐步分析:(1)一个经设计的有效项目,即目标市场内的客户对其认知价值高于其成本:企业在市场生存的前提条件,是在一定的成本范围内,提供可以满足客户需要和欲望的产品。而这个成本范围就是必须要小于客户对产品的认知价值,这样,客户才有可能会购买企业的产品。否则,企业就只能低于成本定价,才有可能将产品卖出,但这样企业将无法生存。因此,讨论企业定价时,必须假设企业的产品是有效的项目。(2)同一个目标市场的客户对沥青产品的认知价值是相似的,可以通过联合测度法估计出这个目标市场的价格需求曲线。本文的模型假设针对一个具体的沥青产品,其细分市场对这个项目的认知价值是相似的,而且企业可以通过联合测度法对细分市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估计出该细分市场的价格需求曲线。这样通过联合测度法,成本-数量-利润模型就引入了“客户”和“竞争对手的价格”两个因素,再加上企业自己的成本,就是科特勒对“3C模型”实际运用。
三、成本-数量-利润模型的适用性和优缺点
1.成本-数量-利润模型的适用性
真正有效的成本-数量-利润模型依赖于健全的合作与主动的沟通,信息共享,共同承担和处理问题和持续的改进,其适应性要注重以下问题:(1)贸易商遗留的库存问题的解决,例如在合同签署前贸易商库存中的积压产品如何处理。(2)管理库存所需的成本。在考虑成本-数量-利润模型实施的费用和利益的分配时,库存的管理费用应该被考虑。(3)健全的冲突处理机制。如库存过剩,订单错误,过期库存,缺货处理等。当订单发生错误时,或贸易商由于特殊原因不接受供应商发送的订单时,如何解决管理上的冲突。
2.成本-数量-利润模型的优缺点
成本-数量-利润模型与经营风险分析相联系,可促使企业努力降低风险;与预测技术相结合,企业可进行保本预测,确保目标利润下的业务量预测等;与决策融为一体,企业据此进行生产决策、定价决策和投资不确定性分析;企业还可以将其应用于全面预算、成本控制和责任会计。
但是,成本-数量-利润模型也有缺点:(1)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现实中企业往往包含着若干不同利益主体的子系统,各个子系统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目标、使命和利益,有些目标和模型的整体目标是不相干的,甚至可能是冲突的。这种各行其是的行为必然导致成本-数量-利润模型的整体效益低下。(2)低效率的信息传递系统:在成本-数量-利润模型中,各个节点的需求预测、库存状态、生产计划等都是模型管理的重要数据,要做到有效快速的响应用户需求,必须实时地传递信息。但目前许多企业的信息系统并没有很好的集成起来,时常得到延迟的、不准确的信息,因此造成了模型应用与现实结果的不匹配。(3)库存控制策略简单化:很多企业没有认真研究和跟踪进销存数量不确定性的来源和影响,错误估计模型中商品的流动时间,缺乏相应的库存管理策略,没有体现模型管理的思想,制约了模型的应用。(4)缺乏合作与协调性,模型没有考虑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库存状况,难以取得最佳的运作效果,根据合理的供需关系,准确的确定价格,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总之,本文的核心内容是将在管理领域广泛使用成本-数量-利润模型,应用于沥青产品的定价,在分析模型适用性和优缺点的基础上,以期最终达到企业价格管理的优化。
参考文献:
201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达26.43万亿元人民币,外贸相关产业已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但是外贸企业面临着复杂的国际竞争环境,受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率变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国际市场萎缩等更多因素影响,相对于内销企业有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存在更多风险。
一、外贸企业内部控制目前存在主要问题
1.业务涉及流程长,风险防控难度大
外贸业务的特点体现在业务环节多、流程长、程序繁杂等特点,风险防控难度大。对外贸易应遵循以下流程,第一,应做好交易对象的调研;第二,签订交易合同;第三,组织国内生产、验货收购、仓储运输、出口商检、报关最后到收汇核销,退税申报等。外贸企业在所处理的市场风险及法律风险与内销企业一致外,外加需面对汇率风险、国际政治经济及出口退税风险。
2.内控制度建设落后,内部控制失效
首先是企业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造成外贸企业未建立起完整的内控管理制度,有的虽然设定零散的内控管理办法,但并未形成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其次,部分企业虽然制定了较全面的内控管理制度,但领导不重视,全员执行不到位,导致内控制度未能产生其本应发挥的作用。最后,大部分企业主要基于人力及运营成本上考虑,未能设定完整的专职岗位和职能结构,造成严重的组织结构控制缺位现象,内部控制的作用更是无从谈起。
3.缺少与业务流程相匹配的控制措施
在业务流程上,外贸企业比内销企业多出以下环节:进出口前的准备、商讨、报验、进出口合同、准备货物、改正、审核信用证、催证、租船订仓、办理报关及保险、议付。然而,我国的外贸公司却未形成与该流程相对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因此实际上未对这些流程进行科学及有效的控制,造成了交易无法顺利进行,预期的经营目标无法达到,给公司带来了大额的损失。
4.未有效落实内部审计监督流程
目前,大部分外贸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已成常态,但内部审计往往更加注重事后审计,事后审计只是将产生问题进行评审,得出审计报告而已,而非在问题产生前进行有效判断,未做到事前发现,及时处理。
二、针对外贸业务特点,把握重点风险控制
外贸企业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识别外贸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特点,确定主要的风险控制点。目前,外贸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客户风险,包括应收账款风险、商业欺诈风险等。二是经营风险,例如人才流失风险、产品合同违约风险和质量风险等。三是经济风险,涵盖国际贸易竞争加剧导致国际贸易摩擦增多,国际经济疲软导致市场需求萎缩等。四是政策风险,譬如国家对关税、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宏观政策变化,人民币汇率变化。
1.加强交易对象的调查和管理
交易对象是对外贸易的主体,与外贸风险最直接相关,是外贸风险控制的首要环节。建立客户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就是全面防范交易对象风险的重要方式,通过全面调查客户资信,搜集资料,完善业务档案和资信档案,并根据客户规模大小、合作时间长短、归属国家情况等资信内容采取相对应的收汇和贸易方式来控制风险。以下3个方面为考察交易对象的重要内容。(1)从交易对象的内在要素考察,包括是否有交易的主体资格,资产规模与销售收入规模是否相匹配,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和状况是否优良,企业的技术、人力成本、经营者能力等是否有竞争优势,历史交易纪录、企业信用等级是否符合等。(2)从交易对象的外在要素考察,包括交易对象所在国别地区的信用等级,对交易有影响的国际经济形势,交易所在国法制化进展程度、对国际惯例的认可度等。(3)从交易标的物的本质要素考察,包括交易标的物的供需矛盾,交易标的物在行业中的竞争力表现,交易标的物技术水平、资源垄断程度等。对每个交易对象继续全面评价,形成与对象相吻合的营销策略,这样就能有效消除对交易对象的盲目性,从而进一步降低交易对象的风险。
2.建立合同评审制度
合同评审制度的建立及完善有利于业务的开展和对合同的管理。在签订贸易合同之前,先对我方履约能力评审,通过对合同标的物的数量、价格、质量及交货方式、交货时间等各项条款是否为我方能力范围以内,不能因我方违约而被对方索赔。通过对合同成本与效益的预算、对费用列支项目及佣金的测算,确定合同的经济效益。通过对客户的资信调查核实合同条款是否对我方权利已有充分的保障,我方是否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
3.强化业务过程控制
对业务过程实施有效控制是决定内部控制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是防范风险的重要内容。由于外贸业务流程所涉及的环节复杂、持续时间较长、风险较大等特点,因此应当加强进出口公司的业务流程控制,防止业务人员包办业务全过程的现象,使业务更具有科学性。业务过程控制包括实物和单证控制两方面。(1)实物控制包括生产过程监督控制、工厂交货验收管控和外贸交货出运控制和后期监控。在生产过程中应保证货物的质量,安排质检监督员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在工厂交货验收时,对所交货物数量和质量验收、包装状况等依据收购合同进行逐一交验。对国内运输、仓储、报关、航运等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关注交货后客户异议的后期监控。(2)对外贸交易的单证控制,基于出货本质上为物权凭证的交付,所以对单证的审查是出口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减少单证差错应把重心放在建立单证复核制度和关注特定国家、特定商品对单证的特殊要求。信用证业务要注重审证和审单工作,做到单单相符、单证一致,并对重要单证的传递实行签收制度。
4.加强资金业务控制
资金业务是外贸交易的货币化体现,资金控制的重点内容包括远期外汇买卖控制、结售汇控制、担保和保函控制、预付款控制、采购付款控制、应收货款控制等。每项控制都应有相应的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制约的制度规范化操作,使资金运筹和流动处在受控状态,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5.汇率风险管理
从2005年我国启动汇改到2013年,人民币大幅地升值,而2013年至今人民币在震荡中贬值,汇率变动风险已是外贸企业需面对的主要风险之一。所以外贸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途径来防范汇率风险。企业可以尽可能采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企业可以根据汇率变动,通过提前或推迟结汇方式实现最大的汇率收益。企业还可以选择合适的外汇金融工具,规避外汇风险的同时获得最大收益。
6.出口退税管理
随着出口退税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变化,只有不断完善内控流程,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退税款能够及时回收,促进外贸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外贸企业应对增值税发票、出口报关单等加强管理,确保所有退税单证的合法、有效,并按退税要求做好相关验证申报工作,确保及时完整退税。同时,应主动规避退税敏感的商品和地区,以防范退税风险。
三、建立系统性的内控体系,全面防范风险
1.优化外贸企业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环境是内部控制存在和发展的空间,是内部控制赖以生存的土壤,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其他控制要素能否发挥作用,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优化外贸企业内部环境应从治理结构、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和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着手。(1)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外贸企业按自身发展特点,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合理的分配权责,建立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2)建设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凝聚力。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它能增强员工的归属,能规范员工行为,能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执行内控制度的自觉性。(3)做好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内部是否具有良好的组织与精干的人才。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够提升员工素质,提高员工执行力,推动内控制度的有效施行。
2.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保证信息有效沟通
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通畅,确保信息及时沟通,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外贸企业应加快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步伐,通过信息化建设使得业务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传递,降低企业信息沟通成本,有效防止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发生。例如外贸企业可以建立ERP系统,将业务流程中包含合同签订、审批、执行,交易标的物的采购、仓储、运输,货款的支付、收款、退税,以及经营成果等财务信息均在ERP中反映,让企业各个业务部门、决策部门及企业相关信息使用者都能及时有效地获得企业信息反馈,从而加强对公司业务的管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3.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做好风险控制
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应对和控制风险的必要基础,风险管理体系主要由风险管理决策机构、风险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由精通财务、外贸业务和涉外法律法规的企业经营决策人员或外聘专家组成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制定批准企业风险管理策略等重大风险事项。风险管理部门由企业风险相关监管部门组成,对外贸业务全过程进行监管。企业的业务部门是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业务过程中按企业制定的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有效地防范控制企业的风险。在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时要按照分级授权审批、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等原则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做好风险控制涵盖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应对三个方面。风险重在有效防范,而第一道警戒线是建立风险预警制度。通过对风险的及时发现、有效评估,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将不利化为有利,将危机转化为机遇,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贸易风险始终存在于外贸活动,从客户的接触、资信的调查、谈判、签约、发货、收款到退税整个业务流程,因此,风险管理机制建立需系统性及有效性,当预警出现在任何一个业务环节,企业能够实时有效地产生对应反应,并提出相对应的处理措施,有效地化解风险。
4.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
内审制度的完善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应该结合本单位的规模、生产经营特点等因素,建立相应的内审机构。内审机构应由高素质、高责任心的审计人员组成,是一个完全自主的独立部门,它应直接对企业管理当局负责。设置内部审计应做到对业务的事前监督、防范和制约,事中管理和控制。如此为之,内部审计的作用才得以发挥,内部监督才得以落实。
四、结束语
我国外贸企业所面临的内控制度建设问题是复杂,而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形成完善的内控管理体制任重道远。但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总是从无到有,从劣到优的过程。国内外贸企业应针对自身存在的内控制度建设问题,量身打造解决方案,方能有效防控来自各方的风险。
作者:吴清桃 单位:福建省林业物资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2]陈国栋.外贸企业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J].国际商务财会,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