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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保险公司;大病保险;利弊;建议
健康是人类共同的追求,疾病是却是人类不可避免的风险。为了减轻疾病带来的费用负担,增强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必须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为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共同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
一、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有利有弊
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病保险的利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大病保险的保费来源于社保资金的直接划转,保险公司不需要展业成本,即可以得到大量的保费来分散风险,符合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大数法则,有利于商业保险公司降低风险、稳健经营。第二,经办大病保险可以使商业保险机构得到居民、职工的信息,有利于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大病保险之外拓展健康险业务,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力度。
第三,经办社保的商保公司可以通过保费、人员的增加来扩大公司规模,扩大商业健康险公司的市场空间。社会保险由政府主导、强制参保,具有广覆盖的特点,众多的参保者会给商业保险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第四,大病保险是大势所趋,国家和政府大力支持,因此经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可以获得制度支持,也有利于保险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政府的公信力、行政的推动力会促进商业保险公司的发展壮大,并使商业保险公司获得政策优势。
但是,大病保险的经营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来说是一把“双刃剑”,给商保机构带来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利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保部门选择合作的经营机构时采取的方式是招标,为了中标,保险机构必须压低投标价格。这样,就必然会给商业保险机构带来一种风险――巨额的赔付大于保费收入,即赔付率可能大于100%。商保公司中标后,会形成一种垄断,阻断了其他市场主体的进入路径,不利于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也并不能为参保者提供更多的选择。第二、商业保险机构中标后,必须为经营大病保险投入大量的前期成本。前期投入的成本也使得商业保险公司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
第三、大病保险奉行的是非盈利性的“保本微利”的原则,这与商业保险公司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经营原则存在出入。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动力,长期而言,大病保险利润空间不足,商保机构缺乏持续经营的动力。第四、集中精力经营大病保险业务会扭曲商保公司的经营模式,挤压其他权利义务对等的健康险产品的生存空间,若不加以控制,可能商保公司会成为专营社会保险的机构,扮演着“人”的角色,对商保公司的发展不利,限制商业保险公司的竞争和自主性。第五、利用有限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购买大病保险难以长久。利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中的结余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基金不足之地可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但基本医保结余部分随着社会需求的提高和老龄化的加剧,医疗费用支出每年也在快速的增长之中,仅依靠现有基金结余,难以支撑大病保险所需。一旦保费基金失去了来源,对保险公司是灭顶之灾。
二、对策与建议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要想在现有的资源下实现更好的社会效益,商保机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商业保险机构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克服相关弊端,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与社保部门、医疗机构等多方面的合作,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联合办公机制。根据大病保险的风险特点,保险公司应通过与政府医保部门建立联合办公平台,借助政府的力量,搭建全流程的医疗风险控制机制。在做好传统的事后报销审核服务的基础上,将风险控制节点前移,通过加大对不合理医疗行为和不合理医疗费用的监控力度,保障参保群众得到合理治疗。
第二,加强医疗风险管控,实施病前健康管理。全流程的医疗风险控制机制包括“病前健康管理、病中诊疗监控、病后赔付核恕比个部分。其中,病前健康管理是很重要的一步。病前健康管理是将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延伸到包括事前预防在内的全过程健康管理,从而达到降低疾病风险,提高被保险人健康水平的目的。病前健康管理服务不仅可以有效化解大病保险业务的经营风险,还可以提高全民的保健意识,充分发挥健康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保险公司可以从管理服务角度出发,形成专属的增值服务工作的人员队伍,帮助被保险人群提升健康水平、加强引导预防疾病、注重饮食健康等,改变人们固有的重治疗轻保健的观念,从根源发挥公司的服务作用,树立保险公司的多元化服务理念。从而,从源头上降低医疗风险,从而使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更加稳健。
第三,利用自身雄厚的资本、灵活的投资方式、覆盖全国的经营网点等优势,提供更加丰富的健康险产品,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健康险产品开发、健康管理服务、保险市场的开拓和经营方面的优势,提供大病保险尚未涵盖的护理保险、疾病保险等保险保障。同时,保险公司在与政府部门合作合作的过程中,逐步转变政府的想法,使其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律,适当放宽对保险公司的限制,使保险公司拥有更多的自。力争在政府力争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使商业健康保险开辟出自身独立的市场。(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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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和城镇化的推进,居民对健康和养老的需求日益增大,可以预见的是健康和养老必将成为保险公司未来重要的盈利点,所以保险公司投资健康产业链对于整合资源,反哺保险主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布局健康产业链主要有以下四个途径:最常见的途径是与医疗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如中国平安与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共同研发健康管理系统,;第二条途径是自建医院、参股医院或与医院签约特许经营,中国平安曾尝试建立龙岗医院。第三条途径是建立养老社区,泰康人寿是国内首家获得养老社区投资试点的公司,现已推出对接养老社区的保险产品。第四条途径是布局移动医疗平台,不少保险公司和互联网巨头都参与其中,相关app多达2000多种。
总体来看,我国保险公司介入健康产业链起步较晚,并未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深层次合作网络,但在近期保险“新国十条”的推动下,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开始抢滩健康产业链,但仍处于探索阶段。
二、保险公司投资健康产业链必要性分析
(一)有效控制道德风险和消除过度医疗在医疗保险领域,道德风险和过度医疗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一方面保险公司需要降低医疗成本来减少赔付,另一方面在中国“以药养医”的大环境下,医院有动机夸大被保险人的医疗需求,增加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所以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对立的,再加上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即保险公司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几乎观察不到医院的行为,所以尽管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指定医院等来控制道德风险,但仍无法完全抑制医院的内在动因。但如果保险公司参股甚至自建医院,二者建立起资本上的从属关系,就能使双方经营目标一致化,从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若两者建立起了共享的信息平台,也就能从根本上消除保险公司与医院,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二)拓展客户群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健康的需求也是与日俱增,而且不仅关注病后的就诊治疗,还看重平常的健康管理。但是我国优质医疗资源的供给是明显不足的,加上一些医药行业与医疗机构的利益勾结,所以现阶段我国普遍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如果保险公司能与优质医院合作或者自建高水平的医院,向投保客户提供涵盖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手术治疗等全方位、高水平优质医疗服务,无疑可以大大提升客户体验度,拓展大量的潜在客户,培养和稳定优质客户。
(三)提升保险产品和公司竞争力现在我国医疗保险市场上各家公司的产品同质性强,重复现象普遍,导致了产品没有竞争力。我认为没有足够、真实的数据是关键原因之一,由于医院或者其他的原因,精算师得不到想要的相关数据,从而也无法开发出差异化产品。所以只有保险公司打通了健康产业链,才能全面掌握各类疾病数据,开发出有特点的创新险种。另外,投资健康养老行业也是带动相关护理保险、失能保险发展的关键。
三、保险公司投资健康产业链现阶段障碍
(一)国家政策不完善虽然保险“新国十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但是并没有配套的相应实施细则,各地的政府的支持力度参差不齐,所以不少保险公司仍然选择观望。而“新医改”由于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改革步伐一直十分缓慢。而在公立医院现有体制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掌握不了话语权,从而使得投资风险较大。
(二)保险行业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的缺失在健康险领域,从核保到理赔,许多关键环节都需要医疗机构的密切配合,而且控制医疗成本的关键也在于能不能实现和医院的目标一致化。自建医院和参股医院确实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控股大医院,优质医院的成本非常高,所以现在的保险公司基本仍采用战略合作的方式,但力量有限,不能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话语权,但现在医保行业之间有效的合作机制并未建立起来。
四、关于推动保险公司进入健康产业链的对策
(一)国家完善相关政策,并推动医疗改革为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健康产业链,中央政府应该尽快推出相关配套的政策,并给与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或者财政支持,提高保险公司积极性。各地政府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跟进,出台相关文件减少保险公司投资健康产业链的阻力。而立法部门也应该加快相关法律的建设和完善,切实保障投资过程中各方利益。
关键词: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投资匹配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费和资本金。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增长速度快,促进了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资金越来越多,且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保险资金不仅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且大量的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从产业来说,财产保险资金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构成来看,保险资金主要由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总准备金、保险储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构成。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成本支出时间的滞后性和金额的不确定性,及负债的短期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支出的时间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保险责任的及时承担,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以防止债务产生的财务“黑洞”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从以上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不仅来自于经营的保险业务本身,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当前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迅速,竞争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成败与否。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保证各项债务按时支付。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风险发生的时点的不确定性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发生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和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的管理,以合理化解这些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财产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好坏。只有资产负债管理做好了,财产保险公司才能保护股东及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证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对公司、行业、社会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财产保险公司积累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未来能够及时偿付,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时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赔付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安排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为此,财产保险公司有必要通过改造管理流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提高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行。
4.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改善保险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
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在不断下降,甚至有的险种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三、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及原则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选择
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等,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要求,包括期限、风险、出险频率、流动性等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模式,强调的是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的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资产组合,调整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等。
由于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每家保险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保险的特性决定了保险公司成本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成本的滞后意味着资金的滞留,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保险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我国,保险公司应更加关注主营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原则上要求资金运用满足保险发展和保险负债的要求。因此,在目前阶段,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负债为主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保险产品或保险业务的整体风险状况来决定资产配置情况。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的特点,充分考虑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要充分考虑财产保险行业的特点。
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与其他很多公司一样,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量平衡的原则。就是要求资金的来源与资金运用在规模上的相对平衡和对称,保持资产与负债总量上的相对平衡,这里要求的平衡是资产负债总量的动态平衡。
(2)结构对称原则。结构对称是一种动态的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即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差异进行布局,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的投资,而短期负债中的长期稳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并根据外部经济条件和内部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结构调整。
(3)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又称资产分配原则或速度对称原则,其主要内容为:资金运用应根据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来决定,即资产与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最好是能保证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完全一致。
(4)目标替代,总体效用平衡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要求资产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但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随着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动性较高往往盈利能力较弱,但安全性较高。目标替代原则是指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个经营目标或方针上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相互替代,尽可能实现三者的均衡,而使总效用最优。这里的总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综合构成的。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及意外健康险业务,保险期限较短,保险事故发生较为频繁,使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需要考虑如下特殊因素:
(1)财产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2)险种结构及不同业务的现金净流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在具体险种上包括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责任险、建工险等,不同险种由于保险标的和责任范围不同,其风险状况、出险频率及损失可能产生的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对赔付资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车辆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要求相对其他财产险业务高,因为车辆属于移动的标的,事故发生较为频繁,出险的频率较高,导致赔付的频率也高,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出险频率低,但由于保险金额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结构、险种类别,以保证偿付责任的及时兑现。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从产业性质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企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属于第三产业,同时属于金融企业。第三产业从资产结构上看,具有固定资产占比相对小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样,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又属于金融企业,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保费收入,对资金运用的要求较高。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银行存款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人保60.49%,太平洋77.32%,大地74.34%,太平65.7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所占的比重高,资金运用的需求旺盛。资金运用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中与保险业务经营同样重要的经营活动,客观要求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加强投资资产的管理,关注其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为财产保险公司及财产保险行业整体实力提升做出贡献。
五、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快,但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加,竞争特别激烈,承保利润率在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同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本身对公司实力的要求高。财产保险公司实力的提高,取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用两方面,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也是符合国际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的。在国外,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赔付率均接近100%,利润主要来自保费资金运用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公司的贡献,提高经济实力。为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对公司负债进行深入的分析,紧密联系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品种等。
(一)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财产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公司,且其保费资金大部分属于短期负债资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状况、出险频率配置投资
如前所述,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多,且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点、出险频率及对赔付金额的要求等特点,因此,同一收入规模的公司对投资组合的要求差异较大。如以车险经营为主的公司,要求投资的流动性高;以财产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但对金额的要求可能较大,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对资金总量要求较大,要求投资的整体变现能力强。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投资,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期限。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大数法则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险种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单一险种债务平均偿还期,进而计算出公司险种所要求的整体保险业务负债的偿还期,并根据偿还期对称的原则的要求,配置投资资产的偿还期限。可以通过计算平均流动率来判断投资配置是否合理,平均流动率等于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的比值,如果平均流动率大于1,则表示资产的运用过度,应根据负债的具体类别,缩短投资的期限;反之,则说明资产运用不足,应适当提高长期资产的比重,以保证平均流动率维持在1的水平。但在使用平均流动率时,最好对时间进行分段处理,如将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等,分段越多,计算结果的运用越合理,资产期限与负债期限越匹配。
(三)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选择不同认可率的投资组合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资产的认可比率是不一样的,认可比率的不同,对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法定的偿付能力要求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投资资产的认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公司业务的起步阶段,由于公司资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虑公司资产的认可率,可以只考虑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去配置投资。但当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资本金处于不十分充足的时候,就必须将投资配置在认可率高的资产上。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不同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关键词:中小保险公司;科学发展;竞争策略 ;差异化
近几年,我国保险公司发展迅猛,2000年以后成立了百余家保险公司,在1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面临诸多问题,无论在发展状况、公司经营还是在业务机构等方面都存在一系列问题。
1 中小保险公司的界定
目前,中小保险公司是一个普遍叫法,但是其特征却没有明确的界限。《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于2003年颁布,它对中小企业的划分进行了明确概述,但是金融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却不具体。当前,保险业“几强多弱”的市场结构明显,保险市场一般以企业的市场占有额作为划分保险公司大小的依据,通常将市场占有额达到8%及以上的企业定义为大型保险公司,而市场占有额不足8%的则被定义为中小保险公司。本文对保险公司的划分标准于此存在一定的差异。以此标准作为参考依据,2008年的财险市场可以做如此划分: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人保以及平安财产保险等市场占有额均高于10%,所以它们为大型保险公司;其余的则为中小型保险公司。而在寿险市场,平安人寿保险以及中国人寿的市场占有额高达10%,均为大型保险公司,其余的则为中小保险公司。
2 中国中小保险公司发展的意义
2.1 推动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实现保险业的跨越式发展
自1980年开始,我国全面恢复保险业务,中国保险业以此为基础取得了全面的发展:保险收入急剧增长,每年的增幅达到30%以上,2009年的保费收入更是高达10000多亿人民币。但是,纵观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我国的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国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策略,全力推动保险业发展,有效增加保险业的市场供给,激发保险市场的巨大潜力,促进保险业的全面发展。
2.2 要不断优化保险市场的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都处于完全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市场供给主体趋于饱和,市场竞争激烈。但是中国的保险市场与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处于独占市场阶段。就我国保险业的地区分布来看,中心城市的保险业市场竞争相对激烈,保险机构的门类繁多,但是在县域及偏远地区,保险业发展极不充分,保险供给短缺,有些地区甚至处于独家经营或者无人经营状况。要不断优化我国保险业的市场环境,需要鼓励中小保险公司的不断发展,尤其要支持和鼓励为三农服务的中小保险公司。
2.3 大力促进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提升保险业的市场竞争力
中小保险公司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战略优势,逐渐改变经营策略,废除传统的增加人力、资金投入和铺设机构等方式,逐渐将人员素质的提升以及业务结构的改善等作为发展的关键,实现保险企业的集约化发展。除此之外,中小企业要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就要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创新机制灵活、创新动力强以及创新阻力小等优势,从根本上提升中小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大型保险公司和中小保险公司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保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1]
3 中国中小保险公司优势与劣势分析
3.1 中国中小保险公司的优势分析
3.1.1中小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转变发展思路,依托股东不断推进其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中小保险公司的大股东一般都在某一行业或者领域具备领导能力和号召力,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小保险公司借大股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不断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3.1.2中小保险公司能取得较高的边际效益。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快速发展时期,现在基本趋于成熟阶段,而中小保险企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尚未建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模式,所以它能在不增加支出成本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前提条件。
3.1.3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能为保险专业人才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国内经济的发展,大量优秀人才选择回国发展,再加上我国重视金融保险人才的培养,所以我国人才保险市场逐渐趋于饱和。与大型保险公司相比,中小保险公司具备更大的发展潜力,能为员工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吸纳更多人才。由此,中小企业的人才资源得到巩固,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3.2 中国中小保险公司的劣势分析
3.2.1资金实力不足。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较长的发展历程,有些保险公司由于其强大的发展动力,在一定时期内曾处于垄断地位。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史,其资金规模、人才资源、营销网络以及业务开拓等均处于领先地位,使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时间短,资金积累不足,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不论在资金规模还是人才储备上都难以与大型保险公司抗衡。
3.2.2资金运用效率低。大型保险公司由于其强大的资金规模,在进行投资时能较为符合保监会的投资要求,但是中小保险公司由于资金储备及各种限制条件的制约,在投资时会遇到较大的阻力,所以较之中小型保险公司,大型保险公司的投资经验相对成熟,获得的收益更高。
3.2.3经营策略不明晰。中小保险公司成立之初大多是极其盲目的,成立的初衷大多基于股东利益。自交保险公司一般承担股东的大量保险业务。但是保险业的资金回收期较长,而股东需要短期收益高,所以这就构成了一对矛盾体,保险公司更多的为股东服务,所以一般选择短期收益较高的保险产品,对长远利益的考虑不充分,经营策略不明晰。
3.2.4中小保险公司的内控机制不明晰,缺乏创新及监管力度。我国保险市场的经营方式较为粗放,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内控机制,企业的内部管理存在较大的缺陷,严重阻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内部监管不严,稽查审计机构尚属空白,有的保险公司尽管建立了稽查审计机构,但是人员素质质量不高且检查效率低下,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履行稽查监督职能,不利于中小保险公司及时规避风险;(二)承保单的管理存在较大的问题,随意性大,随意注销保单、变相降低条件承保以及篡用条款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3.2.5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没有注重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保险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它是经营风险的专门金融机构,但是较之于其他金融机构,保险业对自身经营所存在的风险不够重视。中小保险公司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局限于骗赔水平上,但是对管理风险、资金运营风险、经营风险、偿付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认识较为缺乏。有些保险业务员为了完成经济指标,将风险意识抛之脑后。他们为了拿到保费,不管风险如何,他们都会予以承保,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无形中扩大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中小保险公司不重视业务的拓展和延伸,没有提升服务意识,客户的满意度也逐年下降,给保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近几年,新风险的出现和保险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中小保险公司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中小企业作为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营灵活、专业性强以及分布面广等显著优点,对繁荣保险市场以及发展国民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由此导致各地的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不一,所以要逐步推动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2]
4 中国中小保险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选择
4.1 集约化经营与精细化管理
近年来,中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业的平均利润不断降低,整个行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在此情形下,中小保险公司要转变经营发展方式,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中小保险公司要注重综合指标的考核,改变传统量的扩张。由此,企业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加强销售费用的集中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现机构管理的精细化。(二)企业要集中管理核保核赔。具体包括:建立高素质的企业管理队伍;贯彻落实核保核赔制度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两核中心信息技术体系;强化业务处理流程以及两核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等。(三)加强企业的财务以及业务流程的管理。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建立健全费率体系,建构科学合理的内控机制,提升企业的理赔服务能力,加快客户信息反馈速度等。
4.2 差异化创新与充分的细分市场
中小企业要充分认清市场形势,找准市场发展目标。中小企业要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不断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进一步划分业务渠道、险种、客户群体以及地域等相关限制要素,找出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中小保险公司要不断进行战略创新,找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目标市场,确立差异化经营策略,建立健全新兴保险消费市场,提高保险公司的供给能力,使中小保险公司形成自我发展的独特优势,实现区域品牌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其经营优势,将市场定位在利润较高的市场中,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资金以及技术人才,不断推进中小保险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4.3 科学的布局与区域性优势
中小保险公司要科学布局,将本行业的竞争、产业的集中程度、经济发展潜力以及产业中心转移的方向等作为分支机构建立的先决条件,形成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市场占有额。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避免恶性竞争,降低资源消耗,增加企业利润,为总部开拓新的市场,从而从整体上提升保险公司的利润,确保分支机构的健康发展。同时,企业还要具备战略性眼光,将保险深度和密度相对不足以及人均收入较低的地区也不能忽视,要充分挖掘其潜能。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将这些地区的潜在客户充分挖掘出来,才能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抢占更多的市场先机,为保险公司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4.4 不断创新保险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保险公司是一个较为特殊的金融企业,它经营的不是特定的有形商品,而是针对风险本身的投资。保险业要不断创新保险服务,要做好承保、理赔以及产品等各项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例如在理赔方面,保险公司要做到理赔的快速、及时,保证理赔工作的周到、准确,做到不赖赔、不惜赔。假如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较差,会影响客户的投资欲望,可能还会引起客户投诉。所以,中小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素质,确保服务的周到、全面,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3]
4.5 建设专业化程度高的人才队伍
企业要强化人才战略,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企业要建立健全竞争择优机制,科学选拔人才,同时要总揽全局,明确企业的人才需求,不断建成平等、公开、择优的用人机制,为人才的更新换代奠定基础。其次,要建立约束平台,严格执行以贡献定薪酬的激励政策。中小保险公司要做好岗位分析、岗位设置以及岗位评估工作,对不同岗位实施分类管理,同时依据职责设计多样的升级渠道,实现贡献和报酬、责任和利益的统一。最后,要培养员工的终身教育理念。企业要注重知识型人才的培养,帮助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升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扩大中小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额。
4.6 强化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保险公司是针对风险本身的投资和管理,识别、把握和控制风险就是其经营核心,所以中小保险公司要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必须严格控制经营成本,有效防范企业的经营风险。以此,企业要将两核作为公司发展的重点,不断规范业务流程,严把质量关,保证企业经营的最佳状态。保险公司进行风险选择、风险评估以及产品选择的过程称为核保,保险公司的业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保的质量。现场勘查、损失核定、受理报案、以及支付赔款等过程统一起来即核赔,保险公司的盈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赔付率的影响。由此可见,保险公司要进一步提高盈利、加强成本控制,就要始终做好两核工作。同时,中小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运营成本的控制,实现企业管理的精细化,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7 贯彻专业化发展策略
中小保险公司资金有限,分支机构冗杂繁复,所以面临的财务压力相对较大。由此,企业要贯彻专业化发展策略,实现企业分支机构的合理规划。同时,中小保险公司要实现经营策略以及发展理念的创新,将重心转移趋势、经济发展水平、行业集中程度以及行业竞争力等要素作为分支机构建立的重要参考因素,发展企业独特优势,扩大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额。这样,中小保险公司才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提升保险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促进保险公司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8 树立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充分发挥人才优势
中小保险公司要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必须强化人才发展目标,做好人才管理工作,加强人才培训。保险业做好特殊的金融企业,它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关系到各行各业,所以要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确保人才的多样化和专业化。由此可见,中小保险公司要确立人才培养计划,做好人才选拔及管理工作,不断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同时,企业要为人才的发展营造和谐的环境,建立健全企业沟通机制,给员工提供充分的展示自我的平台,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可靠条件。[4]
5 总结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日益激烈,中小保险公司为了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建立健全智能决策系统,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但是保险公司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智能决策系统只是一种辅助工具,要强化其具体执行力度,就需要立足于自身发展实际,对企业有宏观认识和把握,保证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性。只有这样,中小保险公司才能立足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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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红林;中小保险公司发展路径选择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年
[3]吕寒冰;曹冀彬;;;我国中小保险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中国物价;2010年02期
保险公司次级债,是指保险公司为了弥补临时性或者阶段性资本不足,经批准募集、期限在五年以上(含五年),且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
在《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一直是我国保险公司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无疑为保险公司融资打开了一条新的渠道。自2004年,泰康人寿首次发行13亿元次级债,开创我国保险公司次级债的先河以来,在2004-2005年,以及2008年以后,我国先后出现了两次保险公司次级债发债潮。虽然经过几年的发展,但我国保险公司次级债的建设仍在探索之中,要想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更加高效、健康的发展及发挥其相应的作用,就必须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以获得理论的指导。本文旨在对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意义、风险、问题及监管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保险公司次级债的意义
(一)短期内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第四条指出“保险公司募集次级债所获取的资金,可以计入附属资本,但不得用于弥补保险公司日常经营损失。保险公司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具体认可标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保险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所融得的资金,可以计入保险公司的附属资本,根据保监会其他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次级债按如下比例折换为认可负债,见表1。
通过表1不难看出,尽管保险公司所发行的次级债可以计入附属资本,但次级债离到期日越近,需要折换成认可负债的比例就越高,换句话说,就是能作为实际资本的比例越低。所以说,保险公司次级债仅是在短期内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提高效果会越来越差。
(二)拓宽保险公司的投资机会
保险公司短期的资本短缺,一方面表现为上面所说的偿付能力无法达到要求产生的融资需要,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保险公司在遇到良好的投资机会时产生的融资需要;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为保险公司融资打开了一条有效的渠道。最近几年我国的市场利率一直不高,因此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融资成本也相对较低,在保险公司面临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投资收益率往往远远高于为进行次级债融资产生的成本,这就为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空间。
(三)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的监管作用
由于次级债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所以次级债的投资者面临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时无法获得偿付的风险,此时投资者作为保险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在自身利益驱动下,会自觉加强对保险公司经营的监督。依靠市场约束机制的监督,可以更好地促进保险公司健康发展。
三、我国保险公司次级债存在的问题
(一)过度依赖次级债
次级债融资解决的是短期的资金不足,在保险公司经营遇到困难时,为其缓解经营压力,并对其改善经营状况提供一个缓冲期与资金上的支持,使得保险公司不至于因为资金链断裂而破产。但是,若保险公司在发行次级债后,因为轻轻松松就缓解了资本短缺,被这种利用借债来改善经营的表象所迷惑,更加热衷发债,依赖次级债经营,而懈怠于提高自有资本质量的话,次级债反倒是把保险公司的经营缺陷掩盖了起来,形成新的风险积累,给更大的经营问题的出现埋下了隐患,最终损害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金融机构互持次级债现象普遍
商业银行是保险公司次级债券的主要购买者之一,同时,保险公司也是商业银行次级债的一个大买家,另外,保险公司之间也交叉持有大量次级债,这种金融机构互持次级债的现象,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是十分突出的。金融机构之所以互持次级债,是因为这样做可以增加参与监管要求的资本,使资本充足率达到形式上的监管要求。而且,互持次级债在成本上比向其他机构投资者发行要划算得多,可以说是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利互惠”的游戏。然而,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进行强制性的要求,本意是为了降低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但若金融机构通过互持次级债来达到监管要求,不但没有使行业的整体风险降低,反而由于互持次级债,形成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局面,导致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大大增加。
四、保险公司次级债的风险管理
(一)重视次级债资本所占比例的限制
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规模的上限,在最新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中规定为其净资产的50%。从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对次级债资本的比例限制相对宽松,这虽然为保险公司打开了良好的融资渠道,但也因此而使保险公司次级债发行规模更大,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因此,要从源头上对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带来的各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监管机构首先要做的就是合理确定次级债资本比例,从而限制次级债的整体规模。
(二)对互持次级债风险进行评估
在上文中已经说明了金融机构互持次级债会造成系统性风险的增加。我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互持次级债的监管相对宽松,对次级债的认可标准与协议存款相同,这样的认可标准显然偏高。因此,建议监管机构在计算保险公司资本充足率时,对互持的次级债进行风险的调整,设定次级债计入资本充足率时的计算比例,降低保险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三)规范次级债融资的使用途径
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除了提高资本充足率外、补充暂时性的资本不足外,寻求有利的投资机会、获取投资收益也是其重要目的之一。由于投资本身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在保险公司在利用次级债进行投资时,监管机构应该对其进行严格监管,要求保险公司上报投资的具体项目以及对项目进行的风险收益评估,完善投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制度。在涉及金融资产的投资时,为了有效控制价格风险,监管当局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进行逐日盯市、每日收市后上报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值的要求,防止保险公司为扩大投资而盲目举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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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静.次级债融资对保险公司的影响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5 (02).
[5]《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2号.
[6]《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1号.
关键词:互助保险公司;初级发展阶段;竞争优势
中图分类号:F83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1-0062-03
一、互助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一)互助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近代互助保险制度是随着通往东方的新航线的开辟和美洲大陆的发现,以及资产阶级革命在欧美各国的陆续进行而逐步形成的。1762年,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人寿互助保险公司――伦敦公平保险公司,这也是第一次以公司为载体、以互助保险的组织形式来经营保险业务。伦敦公平保险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互助保险制度的正式形成。
互助保险制度的主要运行载体是互助保险公司。互助保险公司是一种非盈利性的公司组织形式,是由互助保险社演变而来的,它是被保险人自己的合作组织。与互助保险社不同的是,互助保险公司不规定参加人员的身份,不受行业限制,只要参加保险,持有保险单就为互助保险公司的会员。公司没有股东,没有股本,公司的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为投保人提供较低价格的保险产品,避免非法索赔。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顾客。互助保险公司保单持有人的地位,与股份公司股东地位极为相似,投保人有权选择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当公司经营业务获得利润时,投保人可分得红利,其余盈余积累起来,用以加强公司的财力。公司亏损时,保单持有人或用摊缴保费的方式予以弥补,或用以前的盈余金予以弥补。[1]互助保险公司以发行分红保单为主,有时也会发行非分红保单,但只有分红保单持有人才对公司拥有所有权。
(二)互助保险公司的特点
互助保险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流行的保险企业组织形式。互助保险制度的特点可以从互助保险公司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中反映出来。
从组织结构来看,股份公司由股东集资而成,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与公司的保户不同。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其下的董事会全由股东控制,与保户毫无关系。互助公司不发行股票,公司创立之初的营业资金由发起人垫付,待公司营业数年具备一定业务规模后再偿还垫款,此后公司的全部资产即归保单持有人所有,也就是说是保单持有人控制整个公司及由其选举出来的董事会。
从经营业务范围来看,股份公司经营以营利为目的,公司的资本金为股本,由股东投资而成,主要以经营不分红保险为主,经营领域主要集中在财产责任险市场,一般实行预先征收保险费的制度。互助公司是以保障社员的相互利益为目的,属非盈利性质,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向社员预先借入的,互助公司以经营分红保险为主,经营领域则主要集中在寿险市场,一般实行事后追征保费的制度。
从收益分配来看,股份公司的经营收益是利润,它属于股东所有,分配形式是股息红利,或公司公积金,股东可以自由转让所持股份。互助公司作为非盈利机构,按成本厘定保费,不存在利润性的收益。承保经营的盈余是预收保费溢收的结果,所以归社员(保单持有人)所有,它的分配表现为社员分红,社员权益要先征得互助公司的同意才允许转让。
二、互助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其局限性
(一)互助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
从历史上看,互助保险公司是保险产业发育之初的重要企业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历史悠久,但并非是落伍的保险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可以在集合各方面利益的前提下发挥风险分散和投资等多重功能,对于培育新兴市场具有积极作用。纵观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发展轨迹,可以看出各国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都大量地采用带有互质的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占据着绝对重要的地位。据20世纪60年代末的统计,在世界各国人寿组织中,互助保险公司的数量,美国153家,英国27家,西德38家,法国6家,加拿大13家,日本16家,互助保险公司占有相当比重。其中在日本,互助保险公司占全部人寿保险公司的76%。据1962年美国人寿保险业统计,所有互助保险公司业务量之和为2334亿美元,占美国全部人寿保险业务量的60%。以上数字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互助保险的这种组织形式在一国保险市场起步阶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理论上看,互助保险公司之所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是因为其具有由互助保险公司上述特点所决定的在保险业初级发展阶段的竞争优势。现代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组织形式(包括产权形式和内部构造)应该适应经营内容的要求和市场变化的特征。其中,企业产权形式应当有利于体现和协调企业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避免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冲突和目标对撞,这是企业的生命力和集合力的源泉。互助保险公司相对于股份制保险公司的不同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其独特的竞争优势,这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特别明显。[2]
首先,互助保险公司赋予其成员(保单持有人)以民主管理的权利。保单持有人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推选产生的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直接从事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因管理者是由互助保险公司的成员推举产生,受所有保单持有人的监督,规章公开、账目公开,民主管理的透明度大。成员的权、责、利较为清楚明了,成员之间自然形成监督机制,不易产生欺诈公司骗取赔款的情况。
其次,互助保险公司将产权所有人与客户合二为一,从而消除了产权所有人与客户之间的冲突而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机会成本。股份制保险公司存在着明显的“股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矛盾和“所有者―经营者”的利益矛盾。而互助保险公司能够综合和协调保险经营中各个利益集团:产权所有者、经营者和客户(保单持有人)三方面的利益、目标和动机,由此形成了一系列的组织优点和比较优势。互助保险公司能够大大降低业务成本。由于互助保险公司的目的是为了给会员提供最低价格限度的保险,与向股份保险公司投保相比,投保人用较少的保险费,可得到相同的保险保障。
第三,互助保险公司设立所需要的条件相对宽松,且经营稳定,不易破产。作为公司成员的被保险人,因权利和利益制约,阵容稳定且逐年扩大,一旦遇大灾之年,亏损可通过调整保险费在成员间消化,只要经营决策没有大的漏洞,一般不易产生像股份保险公司那样的破产情况。
第四,由于没有股票公开上市交易,并且所有权分散,可以有效地避免被其他公司收购。回避股东的要求,不存在资本市场的巨大压力,公司经营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不必像股份制公司那样须时刻关注其在股票市场的表现,因此其经营策略更多的是从长远出发,其管理未来的能力较强。
由于上述种种组织优势,互助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提供投保人更周全的保障;可以集中力量进行业务拓展和开展经营活动;可以按照公司长远的目标发展,而不必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追逐短期的利益等等。在保险市场发展的初期鼓励互助保险公司的建立是有必要的,可以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二)互助保险公司的局限性
首先,互助保险公司经常被人提到的一个缺陷就是不能依靠发行股票来增加其资本,只能依靠收益的留存。这种依靠收益留存积累资本金的方式导致互助保险公司在面对新的商业和投资机会时过分的谨慎,即使这些机会会被股份公司接受,却被互助保险公司拒绝。从互助保险公司现有成员的角度出发,快速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十分恰当的目标,除非它能带来更高的支付,如果较大的公司规模能够导致在成本和投资上更有效率才可能考虑接受更快的发展。小公司在投资新技术的规模和投资管理上受到限制,这同样也适用于控股保险公司。这种缺陷导致互助保险公司在现今混业经营的竞争格局下难以获得一个更佳的竞争地位。[3]
其次,公司治理结构和委托―问题。有三个相关的证据可以支持互助保险公司的管理者相比股份公司的管理者缺乏提高效率和尽职的动力。一是互助保险公司的所有权和投票权在其顾客中被广泛的分散。顾客往往对于公司的事务不了解,从而不能很好的行使他们的投票权,在实际中,互助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往往落在了管理者手中。股份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的所有者就更负责一些。私人所有的有限公司有一个所有者或一个人数少的所有者集团,他们能够对公司进行控制。公开上市公司被投资分析师所监督,并且要关心他们公司的股价。二是互助保险公司不能用股票或股票期权对管理层进行激励;三是互助保险公司的架构、章程使得兼并异常困难,必须经过管理层的同意,兼并才能进行。[4]
三、国外互助保险公司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的保险市场目前尚处于开拓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从保险深度上看,1996年我国保险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1.12%,而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和加拿大分别为8.55%、10.71%、11.7%、8.89%、和6.02%,这些国家在1950年保险深度分别为5.2%、4.8%、1.15%、1.54%和4.32%。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保险发展水平只相当于日本和法国20世纪50年代的水平,我国的保险深度和广度都比较低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互助保险公司具有其生长的基础。目前的中国保险业,承保范围狭窄,保险组织形式单一,单纯的股份制难以适应多样化的市场层次和需要,应该充分利用具有合作性质的互助制形式,发掘潜在的保险需求。完整的保险市场中,需要多样的保险企业组织形式。[5]
中国的保险市场受东方文化传统的影响,互助制保险公司在中国更具有生长的土壤。我国保险业发展变化的现实表明,中国的市场文化、运行方式、经营风格和展业模式,在某种程度上适合互助制保险企业的发展。例如,这几年我国的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保单”获得市场的热烈响应,在一定程度上是互助保险公司在我国的适应性的佐证。
我国目前也存在着一些互助保险组织,比如由工会、协会和农民自发建立的互助保险协会等,这些组织目前还不属于公司的形式,规模偏小而且无明确的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即便如此,它们仍然在提供风险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某些领域甚至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渔业互助保险和农业互助保险,填补了商业保险的空白,为农、渔业生产提供了安全的保障。在西方发达国家,互助制保险在寿险中占据主要的地位,当前,我国最具潜力的市场恰恰是人寿保险市场,因此引入互助制保险可以促进我国寿险业的发展,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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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客户满意度是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险公司应当将客户满意度作为一个长效指标。影响客户满意度的因素很多,包括保险产品因素、保险公司服务因素、与客户的互动关系和保险公司的品牌形象等。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加强调研,提升理赔、续期、保单和附加值服务的水平来提高客户满意度。
【关键词】
客户满意度;保险
一、客户满意度的定义
20世纪60年代,客户满意的概念贝引入营销学中,并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才被大量研究,并且成为的客户关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营销大师Richard oliver认为客户满意是指客户在享受某种服务或购买某种产品时,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且能够感到愉悦。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表达客户满意度:
假定:
a表示客户对服务或产品的期望值;
b表示客户对服务或产品的实际感知值;
c表示客户满意度。
则有客户满意度c=b/a。
当c大于1时,表示客户对服务或产品的实际感知值超过了其预期的期望值,客户对服务或产品满意;当c小于1时,表示客户对服务或产品的实际感知值没有达到其预期的期望值,客户对服务或产品不满意;当c等于或接近1时,表示客户对服务或产品的实际感知值等于或接近其预期的期望值,客户对服务或产品感觉一般。
客户满意对保险公司尤为重要。想要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保险公司就要赢得客户,得到客户的认可,关键就是要使客户满意。目前,提供保险公司都建立了跟踪和改进客户满意度的活动系统,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更大的利润。现代管理学和营销学中普遍认为,开拓新顾客的成本要高于维护老顾客。满意的客户可以带来营销机会,每位满意的客户一般会将其满意的原因告诉三个人,平均100个满意的客户会个保险公司带来25个新客户。不满意的客户会将其不满意的原因告诉至少11个客户。
二、保险公司客户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影响客户满意度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影响着客户对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满意程度,影响保险公司客户满意度的主要因素:
第一,保险产品因素。
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应当有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不同客户对于保险产品的需求都能够被满足,客户的满意度就会高。保险产品如果没有自身特色,或者说与竞争对手提供的产品太过于相似,客户对于选择哪种保险产品没有太大的差别,那么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将会被减弱。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上,产品的创新能力还不强,同质化情况严重,保险公司应当集中精力,努力进行产品创新,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这也是提高客户满意度的重要途径。
第二,保险公司服务因素。
保险产品作为无形性产品,客户需要通过保险公司的服务来感知。且保险产品的同质性的现状,使得在保险产品提供的保障差别很小的情况下,客户满意度需要从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等附加成分中来提升。保险公司的服务因素包括营销与服务流程是否简洁、有效;能否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或便捷服务;售后服务是否快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好;投诉与咨询的渠道是否畅通等都会影响到客户的满意度。保险公司作为提供服务性产品的企业,更应提升服务质量,获得客户的信赖,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三,与客户的互动关系。
现代保险公司为了提升效率,在与客户的互动关系上,越来越多的使用现代技术手段来互动,如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这些方式确实能够降低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客户服务效率,但在这一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当看到这些技术系统的互动对客户来说还是过于冰冷,往往让客户对保险公司感到失望。此外,从客户调查中发现,情感因素也是影响客户满意度的一个因素。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应当重视与客户互动中的情感因素,尽力使客户感到舒服和满意,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四,保险公司的品牌形象。
在保险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的情况下,消费者更偏向于选择品牌形象好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并且在购买后,客户对保险公司的原有印象也会对保险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产生影响。例如,在保险市场上,市场领先者容易树立起强势的品牌形象,消费者对于其提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期望值也就更高,在实际消费体会中如果没有体会到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则客户满意度的恶劣影响将会更强烈,这种心理的落差会对客户满意度起强烈的反作用。
三、提升保险公司客户满意度的对策
提升客户满意度是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险公司应当将客户满意度作为一个长效指标,不断提升本公司客户的满意度。
首先,加强对于客户满意度的调查和衡量,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以客户为中心,真正做到让客户满意。在这一目标下,要求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内容做精、做细,减少客户因为基础的保险服务需求没有被满足而产生的不满情况。此外,针对优质客户设计满足其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提升客户服务价值。
其次,提升理赔服务水平。不仅要求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态度良好,给顾客优质的服务,还需要保险公司尽量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此外,理赔处理的时效性也是影响客户满意度的一个重要因素,理赔案件处理的速度越快,顾客的满意度越高。各家保险公司都在努力提升其理赔速度,一般只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理赔资料齐全,保险公司都能在3至7日内理赔,甚至有的保险公司可以在1日内完成理赔。
再次,提升续期服务和保单服务水平。客户对于续期服务和保单保全服务的基本要求是准确、安全、简单、快速。客户在交纳续期保费时,希望能够方便和安全,保险公司应当尽量为客户提供便捷缴费渠道,有的保险公司甚至与多家第三方机构合作,可以代为缴扣续期保险费,以最大程度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在保单保全服务中,保险公司可以尽量为客户提供可以调整的健康保险计划,尽量放宽健康保险计划调整的限制条件,提升客户满意度。
最后,提升附加值服务水平。保险公司主要面度高端客户提供附加值服务,包括免费体检、专家预约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尽可能将有限的资源用于为客户提供特色化的服务,能够给客户留下深刻印象的服务,以此来提升客户满意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财产保险公司逐渐兴起,但是财产保险公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它有着自己独特的特性,因而在经营过程中表现出极强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而且风险不易控制。本文对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进行了探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旨在全面推进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
财产保险;经营风险;防范;化解
财产保险公司有着较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经营的主体业务是商业性质的财产风险。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人们对财产保险的需求逐渐增多,财产保险公司因此应运而生,对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有着显著作用。但是,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着较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而且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着更大的经营难题。所以,财产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对不确定因素和风险的有效控制。此外,我国财产保险行业的经营风险显著增加,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无法有效处理这些风险因素,将会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所以,财产保险公司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企业的经营和长远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1 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经营风险类型
1.1管理缺陷所造成的经营风险
我们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进行了细致分析和探讨,发现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唯利是图,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做出的不法行为,而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就是财产保险公司缺乏有效的管理。正是由于内部管理和监管体系的不健全,导致谋取私利的行为屡见不鲜。财产保险公司由于管理缺陷导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定价不准确,加剧了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在计算方面存在误差以及越来越激烈的行业竞争,所以最终导致定价不准,加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保险定价明显低于正常水平是定价不足造成的主要经营风险,公司的实际收益难以对风险进行补偿,从而导致支出大于收入,不利于经济效益的提升。
第二,分保加剧了经营风险。财产保险公司为了切实降低风险,往往采取分保的形式,即加强与再保险公司的合作,扩展风险承受力。尽管这种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营风险,但是正因为有了这道屏障,部分保险公司得过且过,在风险划定过程中不遵守基本准则,制定分保措施时也消极怠工,承保时未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查。这些都是风险隐患的直接来源,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将面临灭顶之灾。而且,在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严重的地质灾害也会造成巨大的经营风险,包括严重人为事故、重大疾病灾害以及地质灾害等。最近几年,重大灾情在我国频繁发生,玉树地震、汶川地震等地质灾害的发生都是对保险公司的考验。人类对于自然灾害所引起的风险是无能为力的,无法消除或者改变,保险公司要应对这项风险,只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防范体系,加大对重大灾害的重视力度。
1.2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经营风险
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存在经营方式上面的差异,这些差异就是造成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原因,而这就会加剧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客户沟通的责任主要由业务员负责,客户的风险信息由业务员直接获取,公司管理人员将业务重点放在对业务员的效率和绩效考核上,管理人员与业务员所处的角度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所以他们对于信息的着眼点及理解也不尽相同,这就导致信息不对称。由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承保质量低下。承保环节在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实际效益。但是,保险公司及其业务人员获取风险信息的手段有限,承保环境日趋复杂,业务人员要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就不得不改变策略,被迫承保质量较差的标底。承保质量降低,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自然就会加大,阻碍了其经济效益的提升。
其次,缺乏规范有序的理赔手续和环节。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尚缺乏健全的财产理赔体系,在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时缺乏科学依据,人为因素仍占据着主导地位。而且,理赔过程中缺乏专业人士的专业指导和意见,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常常处于劣势地位。此外,保险公司缺乏健全的人才引进机制,骨干人员极其缺乏,严重限制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假若不严格控制理赔环节,那么将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违规操作行为的频繁发生,最终限制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再次,道德意识差而造成的经营风险。财产保险公司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投标人员在投保过程中由于自身的道德意识及行为欠缺,也会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投保人在签署具体的合同时,刻意隐瞒或者虚报关键性风险因素,将会在无形中加大财产保险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逆选择和欺诈两种形式。
1.3资产结构所造成的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经过了经营体制方面的改革,经理人不再是保险公司的所有者而只是单纯的经营者,有些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视企业效益的提升,使得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而且,保险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价格战争愈演愈烈,这为保险公司经营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有些保险公司为了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无限制的增加投保量,降低投保门槛,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为自身的经营发展埋下了风险隐患。
2 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加强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
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因素和隐患,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发生,现提出以下几点措施和建议:
2.1建立健全核保和承保机制
第一,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建立起系统完善的核保制度。在对投保产品进行核保时要实事求是,从投保产品的基本特征和公司实际情况着手,选择切实可行的核保方式。第二,投保产品的生效时间、合同规范、保险费用以及适用人群等都是核保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因素。要想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就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核保制度。可见,保险公司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自身特点为根本出发点,提高核保人员的业务素质,健全核保制度。
2.2保证保险产品的合理定价
加强产品定价管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对产品生命周期进行有效管理;第二,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对产品定价进行有效监管。就一般情况而言,保险公司在对保险产品进行定价时,要综合考虑预计损失以及经营成本等,以以往经验和数据为根本出发点,尽可能实现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做到公平、合理、充分。所谓公平,就是指保险公司要为风险高的投保人提供较高的保单费率,相应的,风险小的投保人也只能获取较低的费率;所谓合理,就是指投保人的费率必须合理;所谓充分,就是指保险公司在制定具体的费率标准时,要使保费高于支出和赔款,满足保险公司的盈利需求。费率市场化在未来将是时展的大趋势,但是我国财产保险行业起步晚,发展慢,市场竞争激烈,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费率的监管。
2.3优化保险投资组
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我国保险公司的主要工作即保险投资,保险公司要获得长远发展就要加强对投资风险的防范。保险公司要有效预防风险,就要做到对风险分门别类,有的放矢。保险公司要获取高额的经济利润,就要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配置。最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取得了飞速发展,保险业融集了大量资金,实现资金的良好运转,将会为保险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保险资金要增加投资机会、优化投资组合,就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运作空间,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资金投资的收益性、流动性以及安全性。要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其中最主要的途径就是加强比例控制和结构管理,对保险投资进行有效监管。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对保险行业实行严格的管控,而保险业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加强对保险投资的管理。随着保险投资渠道的拓展,保险业要获得长远发展,就要进一步加大保险监管和控制范围,不断优化保险投资组合,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2.4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保证保险价格的公平、合理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险公司要顺应形势,审时度势,充分认识到价格风险对其经营所产生的影响。保险公司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经营策略和发展理念,制定出公平、合理的保险价格,切实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2.5加强对道德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要加强管理,从各方面着手有效预防各类道德风险,加强各类制度建设,提高员工的制度意识和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行事,尽可能减少人为失误,将人为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从而实现预防风险的目的。
2.6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理论建设
财产保险公司要有效预防各类风险,就要加强风险管理理论建设。我国财产保险公司要不断更新经营理念,借鉴并引进外国风险管理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出适合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的风险管理理论。同时,财产保险公司要加大人力资源培训的费用支出,定期对保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风险意识教育,提高保险人员的风险意识。此外,保险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专门的风险管理资格证,从而帮助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我国财产保险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3 结语
在目前的形势下,保险公司只有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经营风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经营发展策略,才能不断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切实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主动地位,从而推动我国保险事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芳.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研究――以展业部门为例[J].中国证券期货. 2012(10).
[关键词]金融危机 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
一、引言
“风暴”、“地震”、“海啸”,人们用这些词汇来描述近来的金融危机。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全部覆灭,美国保险巨头 AIG被政府接管 ,美国金融业陷入新一轮金融风暴。这次金融风暴虽未对中国保险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但却引起了我们对加强保险业风险管理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进步,保险业已经成为支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保险集团已成为金融体系日益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化解保险集团风险,事关社会保障体系安全、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保险集团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有助于及时消除阻碍集团健康发展的消极因素,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这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更有着极其的重要意义。
二、聚焦国内――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管理体制,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目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能处于初级阶段,保险业风险管理无论是在体制政策的技术层面还是在文化认识的意识层面都存在着很多有待商榷与亟待改进之处。具体说来,可简单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保险公司风险意识较差,风险管理地位不高。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理论发展较晚、应用相对滞后,同时常存侥幸心理,应付风险管理。保险业白热化的激烈角逐助长了各公司高管“睁眼谈业绩 闭眼谈品质”的不良风气。一味的追求速度的增长而忽视了对风险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长此以往,必然不利于我国保险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我国保险集团普遍认为风险控制只是执行层面的具体工作,不重视制定系统全面的风险管理政策。各部门难以统一和协调,风险管理政策难以贯彻实施。
第二,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机制落后,已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传统的风险管理模式只注重单个、关键的风险,然而平时看似不太重要的风险也会在一定条件下引发棘手的危机。这种片面的风险管理模式忽视了对风险整体的把握以及各个风险之间的关联性,无疑会产生很多有时甚至致命的风险管理漏洞。
第三,我国保险公司的重速度轻质量的短期行为风气盛行,承保理赔风险表现突出。目前各保险公司重业务轻规模的现象依然严重。为了追求业绩、违反授权规定而擅自签单承保等一些违规操作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过度承保的风险长期存在。与此同时,各保险公司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纷纷招兵买马而忽略了对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责任意识的考核,这些不利因素都会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从而为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第四,我国保险公司存在较大投资以及资金管理的风险。有些保险公司对投资风险预计偏低,投资收益率并不理想,造成公司资产无谓流失。违规的资金运用、长期大量呆账的积累都会导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致使资金管理存在较大风险。
三、放眼世界――国外保险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措施浅析
与我国保险业风险管理发展的短暂历史相比,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管理措施更为先进与科学,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
第一、注重风险管理文化的培养,将风险管理上升到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能够使保险公司理性控制风险、合理配置资源、维持企业的良好运转、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国外保险公司致力于在企业内部持续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
第二、不断优化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构建完整高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构架。国外保险公司致力于建立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直接领导,以各部门为独立的风险管理单位同时各个部门相互联系的风险管理系统,保证了风险管理的高效与完整。与此同时,将风险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保证每位员工都要为其引发的风险承担责任,这种彻底的责任负责制度能有效的从根本上抑制违规操作风险的发生。
第三、注重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的创新,计量化和模型化发展成为趋势。国外保险公司非常重视计量模型、IT技术等高水平技术在风险管理领域的应用,不断更新风险管理方法,将新技术、新方法纳入风险管理之中,精确以及科学的控制风险管理水平。
第四、高度重视对资本的监管,保证充足偿付资金。国外保险公司通过对风险以及收益进行精确地计量,重视加强对资本的管理,使得公司能够在极端的市场运营条件下,保证足够的偿付能力,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这种做法能够有效避免保险公司发生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提高了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同时也提升了资本的合理配置效率,达到收益性与安全性的有机统一。
四、洋为中用――提高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措施
2007至2017年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黄金十年”。我国的保险业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这为保险集团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为更好地抓住这一有利发展时机,我国保险公司应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吸收借鉴国外先进保险(金融)集团风险管理经验,加快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鉴于此 ,结合保险公司的自身经营特点 ,本文提出了关于构建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几点思考。
第一、加深认识、树立理念,努力培育健全的风险管理文化。
保险公司应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统一强化全员风险意识,增强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逐步树立“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基本理念;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以及控制方式等内容的培训,逐步树立“风险管理人人有责”的理念。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树立“风险管理从高层做起”的理念,做到身体力行,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从而在整个公司内部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氛围。
第二、健全机制、责任到人,深层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保险公司应在集团层面设立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明确风险管理责任人,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风险管理相关事务工作,并配备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所需要的人力、物力;明确风险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位在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建立公司内部、总公司和子公司、甚至保险公司与各个相关行业之间关于风险信息沟通和风险政策修正的制度,积极加强各个风险单位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为风险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第三、顾全大局、克服短视,积极加强对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控制。
保险业应实行内部控制、同业互督与政府监管三管齐下的监督模式。公司内部严格核保,风险事故责任到人,从根本上遏制片面追求业绩忽视保单质量而违规签单的事件发生;整个行业建立互相监督的机制,及时压制各公司因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而放松承保条件的恶性竞争行为;政府部门从宏观层面上对全行业进行分类监管,即根据包括偿付能力、信用评级等一系列指标的综合指标体系将保险公司划分为若干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保险公司采用不同的监管办法。对优秀的公司采用相应的激励优惠政策,对较差的公司采用相应的鞭策机制。这样的监督模式从多个层面有效抑制了短期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克服了不符合投保条件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恶意投保引发纠纷的现象。
第四、谨慎投资、合理配置,不断完善对资产风险的管理。
保险公司应定期、及时的对资产风险进行评估,积极引用先进的IT技术以及计量软件精确地对资产进行管理,科学测定准备金率,既保证充足的偿付能力,又能将资金进行合理利用。同时,保险公司应选用多种资产组合进行风险分散,资产证券化、风险自留以及避险交易等都应纳入保险公司考虑的范畴是资本持有量达到最佳,资本利用效果达到最好。
五、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风险全球化的趋势也日益凸显,华尔街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即是明证。这也意味着保险业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加强与改进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状况、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成为了亟待加强的问题。我国保险公司应从提高认识、培养意识入手,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由此提高我们的风险防范能力,从而保证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正常运行,达到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张 君:论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J]. 保险研究,2003(03)
[2] 魏 卓:完善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思考[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