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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辩论赛的基本流程
学习英语辩论,首先要了解辩论的基本设置和流程。针对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英语水平,笔者推荐大家学习英国议会制辩论规则,即British Parliamentary style (下文简称BP)。BP是仿照英国议会议事模式而设计的一系列辩论赛规则的总称,是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最广泛的辩论规则,世界大学生辩论赛(The World Universities Debating Championships)、中国辩论公开赛(China Debate Open)以及“外研社”杯英语辩论赛(FLTRP Cup Debate)均采用此规则。
和国内常见的中文大专辩论赛一样,BP也分正反双方。不过BP区别于华语辩论赛制的最大特点在于,常见的BP制是四队制辩论,即每场比赛分正反双方,设“正方上院”“正方下院”“反方上院”“反方下院”四队,每队两人,故可概括为“两方、四队、八人”。BP制的竞赛程序可简单描述为“角色扮演+交替发言”,每位辩手均扮演议会中的一个议员角色,拥有七分钟左右(不同赛事时长不一)的发言时长,正反方按扮演角色的职位高低从上到下交替发言,没有自由辩论等任何快速交替发言环节。具体流程见下表。
此外,BP制还有一种特殊的“质询”规则,即Point of Information (下文简称PoI)。PoI允许对方辩手在“非保护时间”(每人发言时间中除去第一分钟和最后一分钟之外的所有时间)示意要求提问,获得发言者允许后可向发言者提问质询。质询者提问时间计入发言者时长,故针对PoI,发言者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何时接受、如何回答等事宜。比赛结束后,评委闭门商议得出排序结果,其后由主评当场宣布结果并解释评判理由。
英语辩论中的常用表达
Glossary of Debate Terms
英语辩论术语
辩论赛事 debating event
循环赛
preliminary debate
淘汰赛 elimination debate
半决赛
semifinal
决赛
grand final
辩题 resolution/motion/proposition
正方
affirmative/proposition/"for" side
反方
negative/opposition/"against" side
当然,掌握英语辩论的基本流程只是辩论入门的第一步,若真的想舌灿莲花、玩转英语辩论,对上述流程的反复研究和多次操练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掌握基本的英语辩论用语对初级辩手也至关重要,毕竟辩论是语言的艺术,有了想法但说不出来,多少会让人感到尴尬。亚里士多德曾说:“Not only it is important to have something to say, but one must know how to say it.”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辩论中常用的英语表达有哪些吧。
1. 开篇(Opening Proposition)
俗话说,well begun is half done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在辩论赛场同样如此。自信又真诚的开篇不仅能够振奋己方士气,还可以给评委及观众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一般开篇陈词都需要有一段相对固定的问候语(greetings),如:Honorable judges, distinguished guests, ladies and gentlemen ... 这句话看似简单,但绝对不容小觑。尤其是对于初级辩手而言,赛场上刚开始张嘴说话的那几秒往往是最紧张、最容易出错的时刻。笔者就亲耳听到过有的选手由于过度紧张,把honorable (尊敬的)说成了horrible (可怕的),把distinguished (杰出的)念成disgusting (令人恶心的)……除了问候评委与观众外,也别忘了问候对方辩友,一句my fellow debaters就可以显示出你的礼貌与辩风(manner)哦。
开篇陈词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开门见山地“破题(definition)”,并亮明己方观点(stating the opinion)。写惯了中、高考话题作文的同学总是喜欢说一些诸如I think、in my opinion、I believe、as far as I'm concerned之类的套话,外加一句类似every coin has two sides之类模棱两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殊不知,这类表述若用在辩论的开篇陈词中不免显得老套俗气,应尽量避免。笔者在此推荐一些更专业、更有“范儿”的表达方式,让你一张嘴就显得与众不同。
* To set the framework for our opinion, we believe it is necessary to state ...
* We would like to introduce our stand by giving the following definitions ...
*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debate this topic, we would like to propose ...
* We will elaborate one of the most striking features of this problem, namely ...
* In the first place we would like to make clear that ...
* The main argument focuses on ...
2. 反驳对方的观点(Refuting the Opposing Team)
赛场上唇枪舌剑,辩手都试图说服对方,捍卫己方观点。随着辩论的深入,双方辩手往往都会越辩越觉得自己是对的,一时间火药味也就浓了起来。这时候,面对对方的观点若能巧妙地反驳而又不显得盛气凌人就很能显示出一个辩手的功力了。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用“I'm not sure really.”“Do you think so?”或“Well, it depends.”这样简单的短句表达自己“不敢苟同”。此外,还可以用下面的句子。
* I'm not so certain.
* Well, I'm not so sure about that.
* I'm inclined to disagree with that.
* No, I don't think so really.
不过,当我们想表达更强烈的不满时,以上那些句子未免显得“口味清淡”了一些。不妨考虑使用以下几个表达。
* You are missing the point!
这句话意思是:“你没有说重点/没有围绕中心议题!”注意:要用you are,而不能说成you're,因为着重强调系动词可以突出语气,而连读则显得士气弱了很多。
* You know what? You are straying from the main point!
这句话意为:“你知道吗?你已经跑题了!”“You know what?”在口语中很常用,含有惊讶的语气。Stray一词可表示“流浪,迷路,偏离”等意思,stray from the main point则指“跑题”。“跑题”也可以用off topic来表达。
* You are generalizing what I asked!
这句话意为:“你在以偏概全!”以偏概全是辩论中很容易犯的逻辑错误(fallacy)之一,英语中称其为“hasty generalization (仓促概括)”。例如:My brothers don't like music. My boyfriend doesn't like music either. So all boys don't like music. 这句话从兄弟们和男朋友都不喜欢音乐推断出所有男孩子都不喜欢音乐,这就是典型的仓促概括型逻辑错误。这样的错误看起来简单可笑,但在实际操练中经常会有辩手“中招”,所以笔者在此提醒大家,在辩论的措辞中,一定要避免使用everything、all、everyone、none、never这样绝对化的字眼,而应该用almost all、usually、most of the time、every now and then、once in a while、frequently、rarely、on occasion等更严谨的表达。
另外,一定要谨记:即使我们无法赞同对方的观点,我们也只能说your idea is mistaken,尽量避免直接说you are wrong,因为我们反驳的是对方的观点(idea),而非对方本人。不要赢了辩论,却失去了朋友。
常用的辩论技巧
辩论中你来我往,针锋相对,无非是想尽办法说服对方,使对方认同自己的观点。因此,哪一方的说服力更强,哪一方则能胜出。由此看来,辩论的技巧也可以称为说服的技巧。
听众可以被说服,无外乎以下四种原因:① Because they perceive the speaker as having high credibility. ② Because they are won over by the speakers' evidence. ③ Because they are convinced by the speakers' reasoning. ④ Because they are touched by the speakers' ideas or words.
由此不难看出,增强说服力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 建立可信度(Building Credibility)
每一次发言从言谈举止到语音气场都要显露出你的权威感,这一点很重要。只有你底气十足、自信满满、坚定不移,才能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并感染听众。在辩论时,首先要问问自己:你的阐述是否足够深入透彻(Did you investigate the topic thoroughly)?然后再问问自己:你是否有一些经历带给你特别的深刻见解(Do you have experience that gives you special knowledge or insight)?做到这两点,再加上自信的气质带来的感染力,自然会让听众感觉你的观点非常可信。
2. 摆证据(Using Evidence)
事实和数据(facts & data)永远是辩论场上增强说服力的有力武器。例如,当提到糖尿病时,不要说 lots of people in China suffer from diabetes,而应该说according to statistics in Beijing Daily, more than eighty million Chinese have some form of diabetes。比起lots of这样的模糊概念,具体的数据再加上权威的出处,其说服力显然要强很多。
3. 论证无逻辑错误(Reasoning Without Fallacies)
论证充足且没有逻辑错误很关键。如果论证中含有逻辑错误,则很容易被人揪住错误顺利反驳,失去说服力。例如:Since you are good at playing tennis, you must be good at playing badminton. 这句话就犯了不当类比型逻辑错误(poor analogy)。有些时候,辩手只给出对方两个选择让对方来挑选,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事实上这样做非常不负责任。例如:We will either have to invest more in the factory, or the workers will all get laid-off. 在这个例子中,除了这两种答案,难道就没别的了么?显然不是。这就是选择局限型逻辑错误(either-or fallacy)。还有一种常见逻辑错误是从众型逻辑错误(bandwagon)。从众型逻辑错误的特点在于认为大部分人都这么做,因此这种做法就是好的或你也应该这么做。例如:There is no need for me to bike with a helmet. Everyone bikes without wearing such a helmet.
4. 打感情牌 (Appealing to Emotions)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即便是在辩论中,巧妙地用语言让对方、评委及观众感受到或悲或喜、或愤怒或哀伤、或骄傲或自卑的感情对于增强说服力都会有极大帮助。苏格兰哲学家George Campbell在《辩术的哲学》(Philosophy of Rhetoric)一书中曾说道:“When persuasion is the end, passion also must be engaged.”因此,在论述中,若想让人感到恐惧,可以多谈serious illness、 natural disaster、economic hardship;若想使人骄傲自豪,one's country、one's hometown、one's personal achievement等都是不错的话题;同理,corruption、terrorist等话题的加入更容易激起人们的愤怒。总之,辩论之术亦是读心之术。
常言道:“一人之辩强于九鼎之宝”。辩论的“辩”字两边是个“辛”,中间夹个“言”,古汉语中“辛”表示荆棘,刺尖可伤人,由此可见,“辩”最初的含义便是“用嘴巴刺伤对方”。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总有很多人希望“在辩论中驳倒对方、辩出真理、辩出个所以然来”。但笔者认为,没有无敌的论点,只有无敌的辩士。学习辩论,尤其是英语辩论,最重要的意义是帮助我们精进语言的运用,提高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交流能力。笔者并不希望本文提到的这些概念和技巧被用于争吵,而希望它们能助你在参加各种活动的时候更清晰明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从而让你成为一个更好的思考者和更棒的演讲者,因为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Speakers today, leaders tomorrow.
【辩论赛策划书一】
一、活动背景:
我系具有浓厚的思辩特色,在这份浓厚历史底蕴上,我们系更是屡获佳绩,屡得殊荣的剑锋。几年来我们政法系在教师职业技能赛的辩论赛中战果都是极其辉煌的。本次辩论赛力求携上胜之余威以弘扬我系辩论文化艺术,丰富我系同学校园文化生活。
二、活动地点:博西五、六楼教室(具体地点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活动时间:xx年5月3日
四、主办单位:政法系团委
承办单位:政法系法律协会、学生会学习部
五、报名截止日期:4月日上午9:3活动室
六、活动流程:(具体事项如有改动将另行通知)
(一)辩论资格赛:4月3日下午:3
在资格赛中获胜的辩论队于隔天抽取复赛辩题
(二)复赛:4月3日下午:3
在复赛中获胜的辩论队于隔天抽取半决赛赛辩题
(三)半决赛:5月3日晚上7:
在半决赛中获胜的辩论队于隔天抽取决赛辩题
(四)决赛:5月8日下午3:
七、活动宣传:
1、及时做好本次辩论赛的工作总结,为今后举办类似的活动积累经验。
2、由记者团宣传部制作宣传海报,展板。
3、把相关文件通知分发至5、6级各班。
4、由宣传部、网络部将每一轮的比赛结果及时公布。
5、由网络部在系网站予以宣传。
八、参赛对象:
6、7级各班各派一支队伍(4人)参加本次辩论赛,法律协会与学习部各派一支队伍(4人),共3支队伍参加本次辩论赛。
九、奖项设置:
冠军队
亚军队
季军队
除此之外,本次辩论赛还将设置优秀奖若干队。
十、比赛规则(见附件)
十一、注意事项:
1、请5、6级各班班长务必把本班的报名表(附后)于月日之前交到法律协会或学习部。
2、辩论赛每一轮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若有改将另行通知。
十二、经费预算:
1、评审的饮用水及打分笔
2、证书及奖品
现在全中国大学几乎都开设了法律专业,优秀学生的涌现也是层出不穷,为了更好的将我们学校的专业培养好,让他们在参加工作后不至于在工作竞争中失败,举办这样的辩论大赛时非常必要的,希望大家积极参加!
【辩论赛策划书二】
为协会成员提供一个交流和锻炼的平台,为展示新一代大学生特别是我们营销协会成员的蓬勃朝气和勇于展现自我的能力,丰富社团文化生活,活跃社团气氛,开拓营销思想。培养发掘辩论人才,本着公平竞争,力争第一的精神,以关注社会热点,要求进步,锻炼口才,发展自我为宗旨,传播科学精神,展现学子风范。
一、辩手组成
:营销协会新一届成员
二、参加人员
:营销协会全体成员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22日至12月15日
四、活动地点:(待定)
五、辩论主题:
全才更适应社会竞争,专才更适应社会竞争
六、赛前准备工作:
1、确定参赛队伍和成员(组织策划部)
2、申请活动地点 (办公室)
3、广播宣传和宣传单张贴(宣传部)
4、协会网站宣传(网络调研部)。
5、邀请嘉宾杨婷当评委并点评、 Q群宣传(外联部)
6、制定并打印评分表2份(一张两份)(宣传部)
7、制作并打印会长的台词(副会长)
8、准备奖状(5张)和碳笔(2支)(文体部)
9、制作并准备红牌、黄牌一个
1、准备相机
11、准备三个电子表
12、具体人员安排:
主席:王凡
评委:
记时员:
接待员:
摄相: 查伟
分数统计:胡阿珊
辩论赛记录: 刘芮
维持秩序:
颁奖人员:
赛后清理场地:
七、辩论赛程序
1、开场白
(1)主席宣布比赛正式开始,并介绍评委
(2)主席请参赛双方入常并介绍参赛队及其所持立场
(3)主席宣读比赛规则(比赛由陈词、质询、自由辩论、观众提问、总结陈词五个阶段组成)
7 、主席宣布比赛两方团体分数和各辩手分数,同时分数统计员根据分数填写好奖状得主
8、 颁奖并照相留念
9、主席宣布辩论赛圆满结束
八、辩论程序
1、立论(6分钟)
正反双方一辩依次进行
A、正方一辩发言(3分钟)
B、反方一辩发言(3分钟)
2、攻辩
A、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1分3秒)
B、反方二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1分3秒)
C、正方三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1分3秒)
D、反方三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1分3秒)
E、正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1分钟)
F、反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1分钟)
3、自由辩论(12分钟)
4、总结陈词(6分钟)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3分钟)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3分钟)
九、辩论细节
1、时间提示
(1)自由辩论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3秒时,记时员举红牌提醒;用时满时,举黄牌终止发言。
(2)举黄牌终止发言时候,发言辩手必须停止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2、陈词
提倡即兴陈词,引经据典恰当
3、开篇立论
立论要求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4、攻辩
(1)攻辩由正方二辩开始,正反方交替进行
(2)正反方二、三辩参加攻辩,正反方一辩作攻辩小结。辩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数限制。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辩论,不得中途更替。
(3)攻辩双方必须正面回答对方问题,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要被叩分。不能以提问方式任意破坏对方答辩的完整性,不能以长时间答辩阻止对方提问(每次提问只限一个问题)切忌答非所问或不知所云。主持人有权终止一方过长的提问或答辩。
(4)正反方选手站立完成攻辩阶段。攻方落座视为完成本方攻辩,双方选手在限制时间内陈词。
(5)双方提问问题时,被问一方必须回答,不得回避,也不得反问。
(6)每一攻辩阶段为1分3秒,攻方每次提问不得超过1秒,每个问题回答不超过1分钟,用时满时,终止发言。
(7)四人攻辩阶段完毕,先由正方一辩再由反方一辩为本队作攻辩小结,限时1分钟。正方双方的攻辩小结要针对攻辩阶段的涉及内容,严禁脱离比赛实际状况的背稿。
5、自由辩论
(1)自由辩论发言必须在两队之间交替进行,首先由正反方一名队员发言,然后由反方一名队员发言,双方轮流,直到时间用完为止;
(2)一方发言结束落座后,另一方开始发言
(3)在总时间内,各队队员的发言次序,次数和用时不误
(4)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6、结辩
各方四辩应针对辩论会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适当扣分
7、辩论中各方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稿件否则适当扣分,但可以出示所引用的书籍或报刊的摘要等资料。
8、比赛进行中,辩手不得离开座位,不得打扰对方或本方其他辩手发言
十、评判
1、评委、嘉宾组成(待定)
2、评判标准依据
(1)团体部分(满分1)
辩论技巧:辩手语言的流畅程度,反驳、分析和应变能力及论点的说服力和逻辑性(3)
内容:论据内容是否充实,引用资料是否恰当(1)
风度和幽默感:各队在自由辩论中的表现(3)
整体合作:全队论点结构的完整性,队员之间的默契和配合(2)
(2)个人部分(满分1)
A、论
陈词是否合适,说理是否透彻,逻辑性是否强,引用实例是否恰当(5)
B、辩
提问是否合适,回答是否中肯,反驳是否有力、有理,反应是否机敏,用语是否得体(5)
在新规则中,对商誉资产的处理由原来的分期摊销转变为现在较复杂的折旧检验,专家们意识到,这将可能促使SEC进行调查和要求重编报表,这是新规则的制定者FASB(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事先没有想到的一个结果。
首先,新标准要求在一个新的报告单位体系下进行折旧检验,并改进这些报告单位的估价方法,还要对可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主观性的价值评估。
这个报告单位的定义从FAS的Statement121中借用了人们熟悉的“分段级别”的字眼,但同时也引入了一个“低一个级别的片断”的概念。“当你看到一个事物的时候,你是否真的就能够了解它的真面目呢?这个问题的答案至今还是模棱两可的。”Ernst&Young的会计标准经理NormanStrauss先生说。
“SEC总在对公司提出这样的问题:‘你已经透露了三个部分的情况,为什么不再多透露两个部分的情况呢?’”Strauss先生说道。现在,看来公司和SEC又即将要在另一个开放的层次上展开辩论了。
但是,专家们认为,由于把并购价格分摊到报告单位和无形资产中去的做法实际上能够使公司的商誉资产在未来不用折旧,所以这一做法将受到SEC详细审查的冲击。“SEC已经在大造舆论,说我们会以难以置信的规模来从事这一活动。”PricewaterhouseCoopers交易服务部的合伙人MarkMcDade先生说。
的首席财务执行官JohnSteuart先生说,新的标准“让公司能够像以前对付指控的时候那样搞类似的恶作剧”。换句话说,经过一个糟糕的季度以后,“让我们把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不好的东西都清除掉吧,这样我们以后的盈利状况看起来就会好得多了。”Steuart又说道,“当公司在处理资产折旧的时候,新规定还是会鼓励它们做同样的事情。我相信这个问题在将来会是大家讨论的热门话题。”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你的公司的报告单位中有一个表现非常好,但是另一个单位却非常糟糕。“如果你尽量把商誉资产都划归给了那个表现好的单位,那么它将会增值,并且在近期你不会遇到商誉资产折旧损失的问题。”ValuationResearch的主席AlfredKing先生解释道。为什么呢?只有当一个报告单位的公平价值低于其帐面价值的时候,才能够认为该单位的价值要进行折旧处理。
当然还有这样的可能:在过渡性的折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损失将会被当作会计准则改变的结果,不会被视为将来的损失,因此,公司可能会决定把尽量多的商誉资产与表现糟糕的单位联系起来,并且在新规定实施的第一个财政年度揭示可能存在的潜在损失。
除此以外,按照新的规定,某些可以确认的无形资产例如专利权将在其使用寿命期间分期摊销,而商誉资产只需要进行折旧检验。所以,SEC也会注意到这一点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公司在对购并价格进行分派的时候,为了缩减可摊销项目而故意低估可确认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CFO们还应该清楚地看到,初始评估得出的各个报告单位的价值是为损失检验作基准水平的,有关监管机构对这些数据――其中包括一些主观性很强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大多数在以前都没有被评估过――同样会进行检查。
为了减轻可能存在的SEC提出质询的压力,公司必须注意运用以下一些技巧: 第一条:Deloitte&Touche购并部门的高级合伙人JimSchnurr先生提醒大家:“无论需要什么样的评估办法,必须确保该办法是有据可查的。如果经营管理过程使用的是折现的现金流,公司就必需保证有关的假设与所有的战略计划以及公司提供给董事会的其他材料保持一致。你不能在商誉资产折耗计算方面采取一套假设,而在公司经营方面却采取另外一套。”
第二条:选择保守的估价方法,雇用著名的、独立的评估专家来估价。这次调整方案的出台之所以要格外详细审查,部分原因在于报告单位和其他无形资产的公平价值的评估对于绝大多数公司而言都是前所未有的事。“过去,公司从来没有用一种可能会揭了它们老底的办法来对公司内部的业务单位进行价值评估。”ValuationResearch的主席AlfredKing先生说道。
一、现行“情况说明”模式的弊端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主要实行“情况说明”模式,即侦查人员不出庭作证,仅向法庭提供旨在证明破案经过、侦查行为等程序性事实的书面说明材料,法庭审判围绕这些书面材料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并最终作出判决。此种模式主要在我国“流水作业”式的诉讼构造和“卷宗笔录中心主义”式的庭审方式影响下形成,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方面,是侦查人员的情况说明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侦查人员无须再以言词的方式向法庭就其侦查活动的合法性作证,这使得传闻证据被大量采纳,严重违背直接言词证据原则,被告人的质证权被剥夺。另一方面,导致公诉人和法官对侦查活动的审查弱化,侦查活动基本游离于公诉和审判之外,不受制约,为被告人翻供、证人改变证言提供了机会。
二、反贪侦查人员出庭的实践意义
第一,有利于维护程序正义。程序正义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法庭平等地对待控辩双方,不仅是指法庭给予双方的地位平等,而且是双方机会平等,控抗双方都有机会反驳于已不利的证人,达到机会平等的要求,法庭应当通知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才能保证被告人的质询权,实现程序正义。
第二,有利于排除非法证据。从司法实践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目的主要在于证明有关侦查行为的合法性,从而证明通过这些侦查行为取得的证据具有证明力。由于反贪侦查行为的封闭性、秘密性,外部很难对侦查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或因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不充分,至使他们不能证明侦查人员取证行为的非法性。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目的在于证明调查取证的合法性,排除法庭对证据是否非法的怀疑。
第三,有利于避免和反驳无理翻供。在反贪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意识到自己的罪行已经再也掩饰不住,法律的制裁在即的时候,对自己的前途、家庭、名誉、地位等都会产生悲观绝望的想法,企图用翻供的手段“放手一搏”。其翻供的理由简单概括为受到了刑讯逼供、威吓诱供等。但凡被告人翻供,极易造成法庭审判上的困难。反贪侦查人员适时出庭说明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被告人翻供的动机,增强侦查过程的可信度,避免法庭审判陷入被动。
三、反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可能遇到的问题
第一,侦查策略与非法言词证据之间的界限模糊,导致反贪侦查人员出庭几率扩大。由于言词证据对于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侦查人员为了有效突破案件,获取口供,在讯问方式上时常会灵活运用一些声东击西、欲擒故纵等策略手段。长期的思维惯性,导致反贪侦查人员短时期内难以判断哪些行为属于办案策略,哪些行为容易招致合法性审查。而辩护人、法官由于对侦查工作缺少直观了解,也可能将正当侦查策略误以为是威胁、引诱、欺骗方法获得的证据。
第二、反贪侦查人员欠缺出庭技巧,需要时间适应。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没有明确实行侦查人员出庭制度,反贪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尚没有完全从“侦查中心主义”向“审判中心主义”转变,出庭会产生诉讼角色的交叉,很可能会出现抵触或畏惧心理。另外,反贪侦查人员缺少必要的出庭应答技巧、出庭心理素质训练以及出庭语言表达训练,面对控辩双方的交叉询问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容易出现不利于控访的后果。
第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反映的瑕疵使反贪侦查人员出庭处于被动。针对言词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反贪侦查人员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到关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中暴露出相关瑕疵的询问。例如,个别不文明的动作和言语、笔录与录音录像资料的出入,以及讯问技巧、侦查策略等内容都会在法庭上一览无余。这些也会成为被告人和辩护人攻击的目标,严重影响反贪侦查人员的可信度。
四、做好反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应对措施
第一,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案制度。应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有效避免录音录像中存在的不全面、非全程、不规范现象;讯问笔录与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内容应当一致,杜绝粘贴、复制电子笔录“充数”的问题;严格执行安全防范预警机制、看审分离制度、办案安全制度,确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质量和效果,减轻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难度。
第二,反贪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证据合法性内部审查机制。安排专门的审查人员负责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证据合法性审查,以便能够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从而使非法证据排除、补正在侦查环节,尽量避免瑕疵证据出现在庭审阶段。
第三,调整侦查观念,树立由证到供的侦查思路。反贪侦查人员在收集证据时,要注重收集固定反映证据来源、方式合法的证据,保证证据的可采信性。进一步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办案观,克服过于单一依赖口供,不断改进讯问、询问方式方法。要善于从收集证据,综合运用多种证据分析案件,利用证据进行审讯突破,既能减少来自犯罪嫌疑人对抗侦查的活动,又能在律师介入以前形成有利的证据规模,从而降低证据被排除的潜在可能性。
第四,需要明确反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免责规则。由于个体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的不同,加之环境、心态的不同,都有可能引起言语表达和现实情况之间的差异。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只要按照法律规定,规范履行了说明义务,并且没有出现与实际情况严重偏离的疏漏,即使该侦查人员所作的说明不被法庭采纳,都不应当承担与案件结果相关的责任。
五、提高反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应具有的能力
第一,把握好出庭说明情况的条件和内容。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有关规定,侦查人员出庭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经审查,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二是公诉人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只有依次经过上述程序,法庭才可通知讯问人员出庭,参与对该供述取得合法性问题予以证明。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讯问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的指控,围绕供述取得合法性的相关问题作出回答,不应涉及案件的其他情况。对于超出这一范围以外的发问、询问,出庭人员有权拒绝回答,应当向法庭提出拒绝回答的请求。
第二,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反贪侦查人员出庭与普通证人出庭的要求有所不同,其出庭是对公诉人指控职务犯罪的支持、辅证和说明。应当加强与公诉人的沟通协调,详细了解法庭审理程序、出庭的步骤和要求,做好案件事实和涉案证据方面的充分准备,掌握回答技巧,预判辩护人可能发难的方向和问题,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出有效的回应,避免因某些不恰当的陈述和而使公诉陷入被动。
第三,注意规范出庭说明情况时的行为。出庭说明情况的反贪侦查人员要对法官和辩护人给予尊重,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遵守法庭纪律;说明情况时要以事实、证据和法律为依据,注重使用客观公正的语言陈述,运用合乎逻辑的论证方法对相关证据予以说明;使用法言法语,不生造词汇,避免使用带有太多感彩的语言,不使用不恰当的类比和强词夺理;服从法官主持庭审活动,尊重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表述要得体,保证表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严肃性,禁止出现傲慢、蛮横等言行,以免影响证据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第四,应加强对反贪侦查人员出庭应诉能力的培训。应推行侦查人员听审制度,侦查人员对自己参与办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阶段应亲自到法庭参加旁听,全面了解自己在侦查阶段所收集的证据被质证、采纳情况。侦查部门也要将侦查人员出庭作为一个专门的内容,纳入侦查业务培训课程,抓好侦查人员出庭的心理承受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抗辩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侦查人员庭审中应对复杂局面的技巧和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勇:“舌尖上”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6月27日《法制日报》。
[2]曾玲:侦查人员的出庭作证问题——以“情况说明”为视点。
[3]刘艳、顾正龙:关于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 新刑事诉讼法 庭前审查程序 庭前会议程序
新《刑事诉讼法》第182条首次规定了庭前会议程序,对于提高庭审效率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该程序的确立将会对检察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规定庭前会议程序的条文较为简单,有许多地方需要明确。
一、庭前会议程序的价值
1996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前审查程序仅解决一些极为简单的程序性问题,对于提高诉讼效率作用甚微:第一,由于只是移送主要证据复印件,法官无法明晰案件的主要争执点,导致法官在庭审时无法发挥有效的引导作用;第二,将回避等程序性问题放到正式的法庭审判中解决,可能会因为休庭等拖延诉讼。
新刑事诉讼法将案卷移送制度恢复为全案移送,解决了第一个问题;同时,庭前会议程序的首次确立,可以提前了解回避、出庭证人等原本需要在正式庭审中解决的问题,有助于庭审效率的提高。庭前会议程序的建立打破了中国的刑事审判程序由起诉到审判的直接过渡,在起诉、审判之间植入了中间程序,通过解决与审判相关的一些程序性问题,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效率。
二、庭前会议程序的内容
(一)主要功能
从新《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可以看出,庭前会议程序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如上所述,因为庭前审查程序只是一种程序性审查模式,因而庭前会议程序并不会对相关证据等进行实体性审查。
(二)提起方式
庭前会议程序的进行由谁提起并无明文规定。基于控辩平等的原则,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人均可以提出召开庭前会议的建议或者要求;建议或要求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但对于是否召开庭前会议没有决定权;审判人员基于案情的复杂程度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庭前会议。
(三)主持法官
庭前会议由审判人员主持,控辩双方参加,一定程度上具有两照对抗的特点,通过当面听取意见,可以防止法官单方面接触当事人带来的片面性以及公正怀疑。那么,主持会议的法官能否是以后进行审判的法官呢?有论者认为:“为避免形成先入为主,建议该主持会议的审判人员不能是以后进行审判的人员。”在笔者看来,由于我国并没有规定预审法官制度,新规定的庭前会议程序并不涉及实体性审查问题,因而主持会议的法官可以是以后进行审判的法官。
(四)处理方式
审判人员只是“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而并没有说明是否需要作出相应的决定,更没有说明相关决定对后续的法庭审判是否具有约束力,因而庭前会议程序不是一种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处理程序。然而对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只是局限于“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层面,而最终没有一个结论,对提高诉讼效率并不会有太大的帮助。
三、构建庭前会议程序的合理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前会议程序并非具有实质性的处理程序,对提高诉讼效率的意义不大。笔者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关于回避
回避主要是程序正义的问题,如果违反了回避制度:第一,不能发挥程序吸收不满的功能;第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此为由“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因而应保障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1996年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开庭后可以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提出回避,如果属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则法庭要宣布休庭,从而影响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庭前会议程序应进一步强化对回避问题的处理:第一,作为中间程序,当事人不仅可以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提出回避的申请,也可以对负责起诉的检察官提出回避申请;第二,应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驳回或者支持的决定。回避申请被驳回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庭前会议程序中申请复议一次;回避申请获得支持的,在更换相应的司法人员后,当事人可以重新提出回避申请,并在庭前会议中作出决定。上述决定应具有终局效力,不允许当事人在正式法庭审判中再次提起。
(二)关于证人出庭作证
只有证人出庭作证,才能实现当事人对原始人证的询问和反询问权,才能有效地对原始人证进行质证,并防止因角色限制以及在诉讼对抗中取胜愿望的驱动造成庭外取证对证言的扭曲;同时,面对并质询反对自己的证人,是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基于上述考虑,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强制证人出庭制度,并规定了该制度适用的几种情形及例外。由于强制证人出庭制度的确立,庭前会议出示的证人出庭名单一般情况下都能都得到落实。
在庭前会议中,应了解哪些证言属于一般性的证言,哪些属于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言,控辩双方对哪些证言有异议,以及哪些证人可能被强制出庭等,从而为双方在正式的庭审中“排兵布阵”做好准备。
(三)关于非法证据排除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是我国证据制度的重大突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由谁承担证明责任。通说认为:首先,应由被告方证明存在非法取证的事实,即被告方的主张责任。“欲将程序合法性作为一个事实引入争议解决程序,首先要以一定的理由使控方行为的程序合法性成为争议,这是个必要条件。对于程序性事实,除非辩方提出异议并以能够成立即合乎逻辑的理由说明程序违法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较大,否则裁判者可以推定控方程序合法。”其次,应由控方证明取证行为的正当性以及没有非法取证,即控方承担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
被告方的主张责任与控方的证明责任并非紧密相连。依据《五部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告方在提出证据非法的主张后,审判人员会当庭调查,并要求被告方“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证据”,除非审判人员对相关证据的合法性产生怀疑,否则审判人员可以直接推定证据合法;在审判人员对相关证据的合法性产生怀疑时,才会引起控方的证明责任,审判人员会要求控方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等证据,或者“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等,以证明相关证据系合法取得。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被告方如果在庭审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主张责任并获得法官支持,则控方会因为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出庭作证等而要求休庭,影响诉讼效率。所以,建议被告方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应放在庭前会议程序阶段,并对此承担主张责任。由于这种主张责任并不牵涉实体问题的判断,同时达到优势证明的程度即可,因而在庭前会议阶段,由法官决定被告方的主张责任是否成立、哪些证据应该排除等并不会造成法官的预判等弊端。在上述基础上,再将检察官的证明责任放到正式的庭审阶段进行,就可以做到既提升庭审效率,同时避免法官过多地接触证据可能形成预判的弊端。
四、庭前会议程序对检察工作的影响
庭前会议程序对检察工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如何合理安排证人出庭名单;第二,如何针对被告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做好准备。
关键词:实践教学;英语专业;地方高校
百色学院于2006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升本以来,百色学院认真分析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自身所处的发展环境,不断强化机遇意识,不断总结办学经验,逐渐明确了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应用型区域中心大学的办学定位。革命性、民族性和边疆性是百色学院的办学特色,培养服务百色及周边经济的应用型人才是百色学院的办学使命。在学校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大背景下,英语专业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着力培养具有较高语言技能和熟悉某一专业领域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英语人才,强调学生的个性发展、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使学生具有扎实的语言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语言实践能力。《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提出:“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训、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1]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英语人才的工具性和应用性特征更加突出,培养合格的英语应用型人才就显得尤为迫切。地方高校的天职之一是服务社会,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是地方高校必须的选择,建构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是成功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本文拟以百色学院为例,探讨地方应用型高校英语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以期进一步深化英语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
一、百色学院英语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
1.实践教学体系逐步建构。“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其终极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百色学院始终秉承德高业精志远行敏的校训,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不断探索和创新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在实践中不断尝试和完善“平台+模块”的课程设置,于2009年将实践创新平台纳入了人才培养方案。该平台是为了实现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以及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与创新精神而设置的。除了在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平台和专业发展平台课程中安排一定的分散性实践性教学外,还在实践创新平台安排专门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公益劳动、入学教育与军训、毕业教育、英语语言技能实践、英汉翻译实践、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等。另外,该平台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参加科研工作、发明创造以及各级各类比赛,或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考试,或者在学术刊物上等,逐步形成了以实践课程为基础,以毕业论文为主导,以专业实习为主体,以创新能力培养为延伸的实践教学体系。
2.重视学生校内外实践能力的培养。目前百色学院英语专业始终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始终坚持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的办学理念,已经建立多个固定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每年暑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与百色市各县市政府部门、旅游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教学实践共建基地。鼓励学生利用双休日、各种节假日或者寒暑假期,到各种实习基地开展各种服务工作,包括为政府部门翻译文件资料,为旅游景区翻译宣传资料等,既体现高校为社会服务的功能,也在实践工作中应用了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增强了社会实践能力和工作能力。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商贸会、体育赛事、国际性会议等英语翻译或接待的志愿者活动,引导学生将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紧密结合,积累翻译实务经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合作精神以及翻译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3.落实应用型英语人才培养任重道远。近年来,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步伐,一百六十多所专科学校先后升格为本科院校,该类院校的基本定位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地方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既要掌握理论知识,又要熟练技能操作。理工科院校对实践教学的理解基本不存在分歧,学生到某一岗位上进行操作就算实践。然而,如何界定语言类专业的实践,则意见不一,众说纷呈:有的认为只有全部学生下企事业顶岗才算实践,有的认为让学生走出课堂从事语言运用活动就是实践。百色学院一直重视校内外的语言实践教学,校内加大语言实验室的建设力度,加快教学改革研究的步伐,校外积极建立实习基地。然而,由于专业建设时间较短,可以借鉴参考学习的英语专业实践教学研究和经验也非常少,实践教学体系的建构还在摸索阶段。
英语专业于2009年将实践创新平台纳入了人才培养方案,给实践教学的改革开辟了空间,提供了可操作平台,实践教学比以前得到重视。但是,不能否认,实践教学在实际操作中是大打折扣的。比如,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少部分师生没太把实践教学当回事,他们只是被动地“实践”,达不到预期目标;或者,由于专业建设时间不长,教学硬件设施有所滞后或数量有限,没法满足学生课后大量时间的技能实践,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教学的实施,进而影响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真正落实。如何立足地方和本校的教学实际,建构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落实应用型英语人才培养目标,是英语专业面临的一大重要课题,需要不断加深教学改革,从理论和实践层面作出不懈的探索和努力。
二、百色学院英语专业实践教学的问题
1.课堂教学轻实践。“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是本科教学相互支撑的统一体系。而实践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特殊的作用,是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3]实践教学环节确实不容忽视,对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更是如此,因为它是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所以百色学院在教学改革过程中不断强化实践意识,出台了诸多实践教学的相关规定。然而,和其他升格本科的同类地方院校一样,本科办学历史相对较短,百色学院许多教学改革举措尚在探索阶段,由于长期受传统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的影响,尽管改革的探索与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教学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知识轻能力,重继承轻创新,重理论轻实践的滞后教育观,实践教学被摆到次要位置。无庸置疑,英语就是用来沟通和交流的工具,在地方高校更是如此,其服务地方的功能就体现在用英语来传播地方文化,促进地方贸易、经济、文化等的国际化,所以英语的听、说、读、写、译技能的提高是英语教学的重中之重。很多教师不是不明白实践教学在英语课堂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只是,他们总是不知不觉地被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天职所驱使,实践性很强的听说读写译课堂还在满堂灌,似乎讲解得不够透彻就没有履行教师的职责一样,所以,听力课上,老师忙于讲解所谓听力技巧,忘了让同学们基于自己的听力实践总结出各自可行的突破听力策略;写作课上,老师忙于灌输各种写作知识,从选词造句到谋篇布局,系统又全面,教师讲得有声有色,学生听得津津有味,可到落笔之时还是一片茫然,写作依旧是学生最头疼的事情之一,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写作仍然是学生的“重灾区”;翻译课上,老师辛辛苦苦地讲解翻译理论,学生听得战战兢兢,唯恐笔记做得不够周全,可一到翻译实战时就觉得学习的翻译理论好遥远,不知道学那么多的翻译理论该用来干什么。虽然百色学院的英语专业本科只有几年的办学历史,可是,英语是个非常传统的专业,历史久远,教师们很难跳出传统的教学框架,革新教法,更新观念。因此,如何真正体现课堂教学的实践性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内容。
2.学生的实践能力较弱。为了将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培养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分工合作、沟通协调等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英语专业学生可到涉外企业,了解和参与国际贸易、旅游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流程、经营和管理;也可到政府、事业单位外事部门,了解和参与对外联络业务要求,办公室业务及管理;或到外资企业、外贸公司或有英语需求的其他公司,为其提供现场翻译服务,可借阅一些外资企业、外贸公司的中文或外文文件、资料,为其提供文字翻译服务,增强资料翻译能力或借鉴翻译的技巧;以及到中小学,在教师指导下,实践听课、备课、课堂教学、课外辅导、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这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方面虽然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就英语专业来说,在实习中把英语作为工作语言来运用,对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学生来说可能性不大。除了教学和翻译,其他岗位对英语的要求不会很多,所以,在实习中要真正用到英语的岗位难求,而非教学实习岗位的实习单位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必须保护其商业秘密,一般不把实习生放在较为重要的岗位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学生实习的效果,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三、百色学院英语专业实践教学整改思路
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百色学院英语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学生的英语沟通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突出实践和实用特色,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与应用能力、较强的口笔译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综合素质好、适应能力强、能在外贸、外事、文化、旅游、教育、新闻出版等部门从事与英语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基于该培养目标,围绕着社会对人才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要求,需要构建从课堂内系统的、综合性的实践技能训练,到课外的自助式开放实践、贯穿校内学习全过程的专业素质拓展训练和校外实习相结合的培养体系,注重学生的技能训练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建构与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
1.建构“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所谓“三位一体”,就是把第一、第二、第三课堂作为一个统一整体的教学模式。第一课堂指的是课内课堂,学生接受理论指导和技能训练的主要场所。不论英语专业的何种课程,教师应根据课程实际,探讨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如自主学习、合作学习、讨论学习、案例教学、研究式教学等,积极倡导以学生为主题的课堂,通过提出问题展开讨论,采取学生主题发言、质询争论、求得共识等方式,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技能。第二课堂指的是课内课堂教学活动的延伸场所,该课堂以丰富多彩的学生课外活动为载体,具有覆盖范围广泛,组织形式灵活,突出个性发展等特点,依托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如英语仿读、角色扮演、英语配音、英语新闻播报、辩论赛、演讲比赛、戏剧表演赛等,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课内知识的实践运用。第三课堂主要指学生在校外从事的培养社会实践能力的活动如见习、实习、参加各种翻译活动等。这三个课堂必须紧密结合,一气呵成,使学生课内学到的理论知识和课外的种种实践得到有效结合,不断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
2.建立互惠双赢的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高校与实践教学基地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是保证学生提高实践能力的坚实基础,对人才培养发挥积极作用。英语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涉及外事、外贸、旅游、政府、学校等部门,需要各方面协调运作。高校要对基地建设有专项投入,保证基地与高校双方合作研究的顺利进行,保证基地领导和优秀指导教师的奖励支出,保证联系、调研、研讨、检查、总结等会议支出。实践教学基地应该成为高校和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的平台,应充分利用基地的设备优势、经验优势和高校的人才优势,开展项目合作,实现图书网络资源共享,在管理咨询策划、员工培训、市场调查等方面形成良好互动,实现“双赢”效应。高校可采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基地人员参加高校的学术研讨会或课题研究,或邀请拥有前沿的业界信息、创新理念和实际管理经验的基地管理者担任客座教师,举办专题讲座,参与教学活动,以充实高校的理论教学。同时,高校可采取“送出去”的方式,安排教师进入实践基地挂职,让教师结合自身的科研和教学主题,参与基地经营管理,在实践中积累教学经验,打造“双师型”师资,这样,高校的理论与基地的实践得到有效结合,双方有了实质性的合作,使高校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朝良心方向循环发展。
3.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是创新的基础,实践教学仍然处于从属地位的现状必须得到彻底改变。升本以来,百色学院外语系在专业建设过程中,在重视理论教学的同时,进行了实践教学改革与探索,但认识不够深入,缺乏全面整体的认识和研究,导致产生英语专业实践教学与专业基础理论教学脱节的现象。对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思考与研究势在必行。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实践教学体系,就必须制定出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调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适当减少理论课程的授课节数,增加专业实习和课程实习的时间,围绕学生走上社会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和技能来设计每学年的实践教学环节,统筹安排,使每个学生在4年学习中都能接受多个实践环节的培养,形成了以课堂训练、课程实验、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第二课堂等环节构成的,与理论教学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完整体系。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指出:“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4]“实践教学方法改革是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关键。各高校要把加强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作为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加强综合性实践科目设计和应用。”5]由于专业建设时间短,百色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人才培养仍然存在着课堂教学轻实践、应用型培养落实未到位等问题。若想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实践教学环节,真正落实英语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经费。根据学校实际建构课内课堂、第二课堂、校外实践“三位一体”的有效教学模式,建立互惠双赢的实践教学基地,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英语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讨,坚持学生为本,不断更新实践教学理念,实现实践教学体系模式的创新,才能培养出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英语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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