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保险公司应急预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保监厅发〔20xx〕xx号 全球气候变暖给大气和海洋提供了巨大的动能,使得气候极端性更强——干者愈干,湿者愈湿。专家认为,对极端天气不用过于恐慌,但有必要高度重视并科学应对。面对极端天气我们做出通知,通知要怎么书写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做好保险业应对暴雨和台风等极端天气事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模板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遭遇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事件,给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对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事件发生后,相关地区保险业紧急行动,动员全行业力量,全力以赴投入到抢险救灾和灾后理赔服务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妥善处置极端天气事件,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做好极端天气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事件可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切实措施,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极端天气事件防范应对工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
二、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做好保险理赔服务
各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提升专业化保险服务水平,及时启动重大灾害理赔工作预案,确保接报案电话畅通;要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险合同,加快理赔速度,提高理赔效率,做好理赔服务。
各保监局要指导、协助各保险公司,积极主动与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建立快速理赔通道,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等应急处理工作,有效发挥保险业在灾害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三、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各保险公司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防范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组织力量认真抓好落实。各保监局要加强对辖区内保险公司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切实提高对各类极端天气事件的防范应对能力。
各单位要按照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妥善处理好重大事件,及时上报保监会。
关键词:水利工程;风险;理赔
一、工程施工期管理
(一)成立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立理赔管理小组,由项目部主要成员组成理赔小组,具体管理本标段的保险保障工作,在组织上保障此项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开展专项培训和学习
1 外出专题培训
施工单位可以定期邀请专业理赔公司对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在建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对保险保障作用的认知,了解保险方面的知识,理解保险索赔流程。
2 系统组织学习
项目部可以利用闲暇时间,组织不同形式的学习,系统学习了施工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各方义务、责任和除外责任以及索赔操作流程和保险索赔单证文件等知识,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及时处理。
3 重点注意事项
(1)几个时间点的时效性。保险合同承包时间从监理工程师批复的项目开工时间至质保期结束,期间发生的灾害损失有效。灾害发生如大风开始时间计算,48h报案有效。从气象部门取得具体资料要在此48h内,受损清单上报也要在此48h内。后期经协商同意后,也可作调整,但在现场勘察期间完成。
(2)工程安全和防护措施。正常的工程建设,按施工规范要求,每一项工程均要制定对应的施工方案,其中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建设管理过程中,重点要强调控制批复的具体措施严格实施,并作好记录。如因上述措施不到位而产生损失,则在保险保障范围之外,不能得到相应赔偿。
(3)应急预案制定。如重大危险源应急处理预案、防洪抗灾应急处理预案等,按工程管理要求施工期间要制定,并且做到科学、有效。特殊事件如组织的金水河渠道倒虹吸抗洪演练也要记录在案。在灾害情况发生时,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实施减损工作。
(4)已完成施工单元工程及时评定和验收。建设工程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成后,按规范要求均应及时报验、验收,每一单元工程完成后及时评定。以便灾害发生时,有充足的验收评定资料,不被排除在保险保障之外。
(5)工程过程影像资料及时留存。工程建设过程,影像资料留存是必要和必须的。一方面记录建设过程细节,归档保存需要;另一方面,一旦发生灾害损失,损失之前状况通过影像资料显示清清楚楚,便于理赔过程中说明和避免争议,最大限度地保障被保险人权益。
(6)受损现场保护及影像资料及时留存。灾害情况发生时,一般先前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都能发挥作用,自救和减损行为主动进行。并有意识的保护现场并进行拍照和摄影,而此资料对被保险人保障权益非常重要。因此,一定要重视受损现场保护和制作影像资料。
二、受险后理赔程序实施
(一)应急处理措施实施
灾害发生第一时间,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实施应急处理措施,以减少工程损失程度,并对过程留存记录和凭证。
(二)受损现场保护及影像资料及时留存
事故发生后,应逐一清点受损情况,并一一拍照,如有条件,同时进行录像摄制。在没有拍照前,注意受损现场保护,避免人为破坏。
(三)出险条件判定和取证
构成理赔程序启动的条件在保险合同中均有明确规定。当灾害发生后,要立即对出险条件进行判定,并进行有效取证。
(四)发出出险通知
在判定条件成立后,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出险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到保险经纪公司。
(五)受损项目清单制定
理赔中关键部分,在于受损项目清单。依据保险合同条款,任何的缺失或列示保险合同范围之外的项目,在现场勘查及核定工程量时,被保险人均会处于被动地位。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建、重置或修复方案
为了尽早恢复生活、生产,同时便于公估公司、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进行,在受损项目清单发出后,立即安排专人集中制定复建方案。受损项目清单所列项目,在满足规范、规程和法规的前提下,在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的原则下,个别重要项目在建设单位的同意下,在设计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帮助和指导下,制定实施复建、重置或修复方案。其中一些项目,如施工辅道、临时输电线路、积水、积淤、临时房屋修建等,可以先按制定好的方案实施。部分重要项目,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需要强调的是,复建、重置或修复方案必须有监理工程师批复认可并加盖公章,所完成的复建、重置或修复项目要有监理工程师验收鉴认。个别重要项目,要有建设单位意见和设计单位意见。
(七)配合保险公司、公估公司现场勘察及复测核定工作
按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公估公司会在收到出险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到达受损现场。项目部派人全程陪同保险公司、公估公司等人员到受损现场做勘察及复测核定工作。
(八)计算和确认受损工程量
在现场勘测和复测工作完成后。项目部、公估公司和保险公司人员需坐在室内计算和确认工程量。对应受损项目清单和恢复、重置和修复方案,每一项要有具体数据或断面尺寸,并列计算公式,必要时提供示意图,同时要有监理工程师签字手续。双方在确认受损量时,要本着友好协商和互让原则,适当争论也是有必要的,不辨不明。工程量确认后,双方签字认可。
(九)合同工程量清单提供
受损工程单价计算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因此,合同工程量清单提供时必须的。有时为了恢复受损工程,需要新增工程项目单价或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单价变化时,被保险人要提供相应项目单价分析表。
(十)确认赔付计算书
依据确认的受损工程量及单价,由项目部和公估公司、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条款确定最终受损赔付总额,并签认赔付计算书。
(十一)实施复建、重置或修复方案
当赔付计算书签认后,受损单位即可按批复的复建、重置或修复方案实施,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受损工程恢复工作,使工程建设正常进行。同时做好建设记录,以备公估公司、保险公司回访查看。
(十二)结算理赔款
按保险合同条款规定,在最终签认赔付计算书后,在确定的时间内,保险公司把确定的赔付款项打到指定的银行户头上,项目部可根据保险合同直接或者由业主处办理领款手续和赔付金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救灾应急预案是应对自然灾害的紧急行动方案。建立抗灾救灾应急预案是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发挥各灾害管理部门救灾资源合力,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建立新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救灾实效和救灾整体水平的需要。为进一步明确政府系统各部门、各行业在抗灾救灾中的职责,提高和增强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从思想上、组织上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及时、准确地完成抗灾救灾任务,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救灾救济政策,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大风(沙尘暴)、洪水、雪灾、寒潮、低温冷冻灾、地震、病虫、森林火灾以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第三条 救灾是指国家和社会为防止和挽救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损失所进行的活动。广义包括防灾、抗灾、救灾;狭义主要指灾害发生后的抢救、补救和救助。抗灾是指自然灾害将要来临或者正在发生时的紧急抢险、排险。
第四条 抗灾救灾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和扶持。
第五条 抗灾救灾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自治县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并负责实施;各部门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第六条 各乡镇场区要加强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制定抗灾救灾预案,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同时发挥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的突击作用,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第二章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预案启动
第七条 县气象、地震、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灾害动向,收集分析灾害信息,预测灾害发展方向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通报自然灾害信息和发出自然灾害预警。
第八条 自治县其他各部门要做好预防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救灾应急工作,根据当地经常性灾害情况,储备救灾物资。
第九条 自治县发生中灾以上灾害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启动救灾应急预案。
第三章 灾害等级的划分和灾情报告
第十条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实施办法》对自然灾害等级的划分,依灾情大小,由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救灾救济工作。
灾害等级的划分: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特大灾害:
1、在本级行政区域内造成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20%以上;
2、在本级行政区域内倒塌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的1.5%以上,损坏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的2%以上;
3、灾区死亡人数在15人以上;
4、灾区死亡牲畜占当地存栏总头数20%以上。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大灾:
1、在本级行政区域内造成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10%以上;
2、在本级行政区域内倒塌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的0.5%以上,损坏房屋间数占总间数1%以上;
3、灾区死亡人数10人以上;
4、灾区死亡牲畜占当地存栏总头数10%以上。
(三)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中灾:
1、在本级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总面积的3%以上;
2、在本级行政区域内倒塌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的0.2%以上,损坏房屋间数占总间数0.5%以上;
3、灾区死亡人数3人以上;
4、灾区死亡牲畜占当地存栏总头数5%以上。
(四)未达到中灾标准的均为轻灾。
第十一条 特大自然灾害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大灾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导灾区政府组织开展救灾救济工作;中灾由地区行署组织指导灾区政府开展救灾救济工作;轻灾由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救灾救济工作。
第十二条 灾情报告。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区人民政府必须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报告灾情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程度、灾害后果,已采取的措施和灾区需解决的问题以及要求上级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谎报。
第四章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
第十三条 救灾资金的筹集
(一)地方财政列支:救灾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体制,一般情况下,轻灾由县乡两级政府负责;中灾由地区负责,所需救灾款由地、县、乡三级政府承担,不足部分可向上级申请补助;大灾或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按上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财政部门要遵照《预算法》的要求,按本级预算设置救灾储备金,用于当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自然灾害救济以及救灾物资储备和难以预料的特殊开支。
(二)社会捐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县民政部门成立救灾捐助办公室,负责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上级拨款:视灾害的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县人民政府及时向地区行署提出增拨款的申请,必要时组团赴自治区进行专题汇报。
第十四条 救灾物资的筹集
(一)食品筹备:县乡两级要设置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并与食品和饮用水生产厂家签订灾后食品和饮用水供应的协议,各食品店安排一定数量的馒头、方便面、饼干、馕、矿泉水等主副食品供应灾民。
(二)粮食筹备:县粮食部门要在国家粮食储备库保持一定的粮食存量。预案启动后,经指挥部批准,将粮食发往灾区。
(三)衣被和救生物品筹备:自治县建立救灾物资仓储中心,每年由地方财政从救灾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通过政府采购,储备帐篷、棉衣裤、棉被褥等救灾物资。
第五章组织机构和各部门职责
第十五条 自治县成立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县县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69330部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部、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发改委、经贸局、交通局、建设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台、电力局、人行巴里坤县支行、邮政局、电信局、保险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十六条 自治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抗灾救灾指挥部,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负责指挥,办公地点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
抗灾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地区、自治县领导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
(二)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和评估灾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及时向地区行署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三)负责与灾区抗灾救灾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四)负责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调运;
(五)组织抗灾救灾宣传及新闻会;
(六)负责自治县抗灾救灾综合协调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抗灾救灾指挥部下设三个组
(一)灾害抢险安置组
组成单位:抢险部队、县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交通局、电信局、邮政局、电力局。
组长:由一位政府副县长担任。
副组长:由县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局长担任。
办公地点:县民政局。
主要职责:抗灾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需要与驻哈各部队协调,根据灾情派出救灾部队及组织民兵抢险救灾,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文物等;民政局负责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发放灾民生活救济资金和调配救灾物资,处理死难者善后事宜,帮助灾区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公安局负责灾区安全及社会治安;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进驻灾区,建立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伤病员,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交通局负责抢修被毁的公路、铁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保障灾区交通畅通,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疏散;邮政局、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力量抢修灾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抗灾救灾通信畅通;电力公司负责抢修灾区电力基础设施,保证供电畅通。
(二)灾害监测评估组
组成单位:发改委、农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教育局、气象局、地震台。
组长:由一位政府副县长担任。
副组长:由县农业局、民政局、建设局局长担任。
办公地点:县农业局。
主要职责:召集发改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教育局、气象局、地震台通报自然灾害信息,组织人员查灾、核灾、报灾和灾害损失评估,评估结果报上级党委、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气象局、地震台负责灾害监测 预报,做好地震的预防。水利局负责汛期水情监测、防御洪灾;建设局负责灾区灾民住房规划及倒房重建。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负责防止生物疫情发生。
(三)灾害救灾捐赠组
组成单位:县委宣传部、财政局、民政局、人行巴里坤支行、审计局、保险公司。
组长:由一位政府副县长担任,
副组长:由县民政局、财政局局长、人行巴里坤县支行行长担任。
办公地点:县民政局。
主要职责:宣传部负责抗灾救灾宣传报道,灾情宣传报导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灾情数据未经抗灾救灾指挥部批准,不得公开报道,更不允许上网公布;财政局负责及时组织筹集救灾资金;民政局、人行负责接收国内外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捐赠;县乡两级民政救灾捐赠办公室,负责救灾捐助款(物)的接收工作;保险公司负责灾区灾民财产的理赔工作;审计局负责对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抗灾救灾指挥部。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 地震灾害救灾,按《____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九条 自治县各部门根据《____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做好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 抗灾救灾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随单位负责人变动,每年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每两年进行一次抗灾救灾演炼,确保抗灾救灾组织机构常备不懈。
第二十一条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抗灾救灾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永祥,负责全校安全工作。
副组长:杨立新,负责教育教学、实验室、图书馆、体育活动安全工作。
陈敬锐,负责交通、游泳、禁毒、宿舍安全工作。
郑耀中,负责用电、消防、卫生、治安、防雷安全工作。
组 员:黄浩文,协助黎永祥工作。
陈作林、覃进文,协助杨立新工作。
冯燕冰、夏先登,协助陈敬锐工作。
三、现场指挥:
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副校长、行政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即校部级干部值班、教学主任级干部值班、教职工值班。
四、 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五、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上级教育部门和镇政府。
(2)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4)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夫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
(7)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8)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2)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4)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对已确定患病师生送医院治疗。
(6)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7)校医室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8)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1)在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
、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由家长或家属陪同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5)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6)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7)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8)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政府和教育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四)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1)发生雷电灾害时,迅速向上级部门和防雷主管部门报告。
(2)对造成人员损害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及时通知家属或家长。
(3)标记现场位置,协助主管部门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4)检查设备或建筑物损坏情况,并及时修理。
(五)校园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
(2)报告上级部门。
(3)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4)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抢救。若交警在场,积极协助交警开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场,则由校
医室和相关人员对受伤师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进行止血、包扎伤口,组织车辆立刻把受伤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5)通知家长和家属,协助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亲属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保险赔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五)晚上突遇停电应急预案
(1)过道、楼梯口的应急灯自动开启,电工和值班门卫开启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
(2)参加晚修的学生必须坐在课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值班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3)值日行政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若停电20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修暂停,值日行政利用校园临时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值班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按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顺序进行疏散、离校。值班老师关好教室电源。
(5)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浴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6)晚自修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照常进行。
(7)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中的电力供给,学校配备后备电源能保持30分钟提供学校广播电力。(8)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将情况向学校汇报。
(六)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1)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七)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大型比赛以及运动会等活动前,对身体有问题的学生要劝其退出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前老师要提醒身
体不适的同学到场外休息,如果在学生运动会上或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时发生问题,应急措施是:
(1)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局部损伤、轻微损伤或少量出血,马上送学校医务室处理或送学校附近的医院处理。
(5)及时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以便及时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6)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出现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切断所有相关的水、电、气、等,对有有毒、有害气体的房间,应及时打开窗户通风,解救被困人员,使受伤人员迅速脱离险境。
(2)立即报告校长办公室,应急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4)保护现场,现场场老师向学校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报告,学校领导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根据事故原因,限期整改,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九)突发自然灾害(汛台、地震、气象等)事件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2)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3)学校广播(或现场老师)指挥组织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
(5)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6)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7)校医室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8)安全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十)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部门。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六、善后处理:
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七、调查与结案:
7月21日,北京遭遇特大暴雨袭击。次日凌晨2时,城区平均降雨量212毫米,为61年以来最大。据悉,暴雨已导致多人遇难并造成严重人民财产损失。为应对暴雨,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已于7月20日上午11时30分起,向客户多次发出暴雨预警通知。同时,在7月21日全员到岗,迅速投入救援查勘行动。据统计,截至25日16时,平安产险已接到暴雨相关车险报案8394笔,灾害发生期间,平安车险共提供免费道路救援1867次,完成客户回访5477人次,用专业贴心的服务,为客户第一时间送去温暖。与此同时,平安寿险也于灾害发生当日紧急启动应急预案,截至目前已确认两名客户出险。平安寿险已与客户家属取得联系,并组织慰问及安排快速理赔。
7月21日,北京市气象台连续五个预警,暴雨级别最高上升至橙色。监测到气象通知后,平安产险果断启动大灾理赔应急预案。中午12时,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已全员到岗,280多名车险理赔查勘员,分为15个组赶赴负责区域,并在大雨中协助所在区域公安、交警、武警及路政人员等开展车辆人员救援工作。
当晚22时47分,丰台区丰台路段已是一片,地势低洼的桥下通道水深已达60公分。一辆私家车车主沈先生行驶至此路段时,车辆遭受水淹熄火,而后随着水位迅速上涨,沈先生选择了弃车自救。逃生后,沈先生拨打了95511服务电话。十余分钟后,平安查勘员聂冰冰到达现场,对车辆紧急施救并第一时间快速完成定损。而随后,他又继续投入到了其他车辆和人员的救助工作中。
上述案例仅是昨晚千百次查勘救援中的一个缩影,在大雨灾害发生的当晚,部分平安查勘员甚至一直工作到次日凌晨3点。而在22日上午8时,配备着GPS卫星定位设备的平安车险查勘员们,连续第二天全体出动。他们根据设备显示信息对所负责区域的所有案件逐一进行了查勘和定损工作。
平安产险董事长兼CEO孙建平表示:“灾害突发的时候是体现保险价值的重要时刻,更是检验一家保险公司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的关键时刻。平安产险以积极的态度,第一时间投入到救灾和理赔工作中,排除种种困难,尽最大努力践行公司的‘快易免’服务。在灾害发生的关键时刻,平安产险要充分展现出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信念和决心。”
1国内外护理风险的研究现状
1.1国外进展
风险管理源于银行业,是指对经济损失风险予以发现、评估并寻求其对策的管理科学,以减少经济损失和法律诉讼为目的[4]。美国是实施医院风险管理最早的国家之一,1999年美国医学研究所作了一份关于美国医院医疗差错的报告[5],报告指出:估计美国每年有4.4万~9.8万人死于可预防的医疗差错,远超过美国死于工伤、交通事故和艾滋病的人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伤残和医疗护理的总费用每年高达290亿美元。这份报告引起了美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投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医疗风险监管机制。目前美国医院风险管理较为完善,有严格的制度和管理程序。
1.2国内进展
国内医院护理风险管理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较远。近几年,国内的医院管理者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纷纷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考察医院风险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科学研究,正在为建立国内医院护理风险管理规程而努力。
2相关因素
2.1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
肝胆外科常遇到一些复杂的病例和手术,如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急性重症胰腺炎、门脉高压症、消化道大出血、肝癌切除术等。这些病情都较重、变化快,有些病情还会反复,且手术患者常带有多种管道如引流管、鼻饲管等,会出现由于标识不清楚导致接错管道的现象发生,也可能出现管道脱出、受压、堵塞等护理风险。再加上,近年来老年患者越来越多,常伴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造成心、肺等多个重要器官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加重了病情的复杂程度,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6]。
2.2护理人员因素
2.2.1未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7]:护理人员必须按照护理核心制度进行护理操作。在临床中,由于未遵从核心制度而导致的护理差错屡见不鲜。例如:肝胆外科患者术后输液量大,用药品种多,如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就可能导致给患者多用、少用、错用药或输错液体的危险;如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可能造成对大手术后或重症患者评估不充分而未采取相应的措施,出现压疮、烫伤、肺部感染、口腔感染等护理并发症的危险;如不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可能会发生伤口感染。
2.2.2护患沟通不良:由于目前医护人员工作量太大或对解释病情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往往会出现一些误会。在临床护理中,医护人员应尽可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履行好告知义务,让患者及家属理解医护人员的诊疗方案是减少医疗纠纷、保护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如手术前让患者及家属清楚手术的目的、风险等,同时要做好健康教育,讲解注意事项、饮食情况等;术后置管讲解其目的、注意事项、拔管时间等,请患者配合。在实际工作中,护士往往是做的多解释的少,使患者及家属缺乏信任感,造成了患者不愿配合的情况,影响手术的效果及患者健康的恢复。实践表明,能很好解释病情的医护人员很少有纠纷发生,相反不重视沟通工作的医护人员则常发生纠纷。
2.2.3护理记录不规范:护理记录是护理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依据,也是获取纠纷证据的主要来源。记录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简要、清晰。但在实际临床中,护理记录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新入院的患者,入院诊断、护理级别、饮食和处理要点在护理记录单上不准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字迹潦草、涂改。
2.2.3.1记录不及时、漏记和补记[8]:如大手术危重患者医嘱行预防压疮护理、生命体征监测、口腔护理、吸痰护理和引流管的护理等,但护理记录不能反映措施落实与否,更无皮肤、口腔和吸痰的观察与评估记录。
2.2.3.2护理记录缺乏专业判断:有些护士写护理记录是在抄医师的病历记录,缺乏主观判断及护理专业描述。甚至由于未及时提供患者病情变化的信息,导致患者的生命受到威胁。
2.2.4心理因素: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导致部分护士缺乏积极性,思想落后,不愿积极地学习新知识、技术,服务态度较差。目前,年轻护士在医院中占很大比例,大多为独生子女,不愿吃苦,部分护士过度以自我为中心,同事间相处不融洽,加上待遇不满意,工作不热情,不虚心学习,服务态度冷漠。
3应对措施
3.1加强管理,建立护理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肝胆外科护理工作的特点,成立护理抢救小组、消毒隔离质控小组、护理安全质控管理小组、护理书写质控小组等,每组4~5个人,由1名有经验的护士负责。另外,根据外科护理风险特点制定了多种应急预案,如:预防特殊药物静脉外渗应急预案;预防导管脱出、堵塞应急预案;预防压疮应急预案;预防烫伤、跌倒、坠床应急预案;预防交叉感染应急预案[9]。
3.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当今社会医学领域发展迅速,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新理念不断提高,因此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水平。科室每月有计划地组织业务讲课、护理查房,制订相关的专科培训计划;同时加强与其他临床科室间的联系和合作,聘请外科室专业人员进行小讲座,如:心电图知识、化验结果的分析、急救药品的使用等。护士长每季度组织1次护理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以提高全科护士的综合素质。定期将工作业绩突出的护理人员送到高一级的医院进行进修学习,重视新进护理人员及实习人员的业务学习。
3.3重视护理记录的书写
护理记录作为医疗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护理工作的客观记录。护士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记录,书写应客观、准确、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所有处置、用药全部记录在案;如在抢救过程中无时间进行护理记录,应及时补记,同时还应注明补记时间。针对护理文件书写常出现的缺陷如字迹不清、随意涂改、缺项漏填、护理措施及过程记录不全等,通过培训学习正确的书写方式[10]。同时成立护理记录检查小组,由科室成员轮流加入组成,定期考核护理记录的书写情况,如不合格进行警告、下岗学习,最大限度地防止风险的发生。
3.4提高护患沟通水平,履行告知义务
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及时与患者或家属交流沟通,解决患者的疑问及不适,疏导不良心理反应,满足患者合理要求,不可态度粗暴。把患者服务放到首位,强凋主动服务意识,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信任[11]。因人而异地进行健康教育,对小儿应采取直观形象带有故事性的教育方法,有些内容应让家长了解并掌握;文化层次较高的患者可采取书面教材讲解及征求意见的形式;文化层次低的患者多用通俗易懂的讲解和行为示范教育形式[12]。
3.5健全人身保险制度[13]
巨灾是各类自然或人为灾害中级别最高或接近最高级别的灾害。以2018年台风“山竹”为例,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布,已造成我国5500余间房屋毁坏,174.4千公顷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52亿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当前以深圳为代表的部分省市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从全国来看还存在很多现实困境亟需破解。
一是保险分散能力不足。巨灾保险关键问题是补偿基金的来源问题。目前我国因财产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数量较少、市场结构不合理、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不足等导致保险市场的巨灾风险分散能力明显不足。据统计,2017年我国保险密度为2646元,保险深度为4.42%,与发达国家相差6—11倍。保险补偿占巨灾损失的全球平均比例已达36%,部分发达国家甚至高达60%—70%,而我国比例不到3%。
二是法律制度空白缺失。国家多次在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要求推进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但基本上是笼统的政策性的号召与指导纲领,没有就巨灾保险制度在法律层面上进行设计与布局,导致我国没有一套完备的巨灾保险法制体系。例如出台的《防震减灾法》《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相关立法及应急方案,则更多地体现为政府的灾后救济制度。
三是政府功能定位不准。政府在巨灾风险管理框架中的作用没有细化为巨灾风险管理、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审计与监督、公众教育、政府救援等风险分散体系中各功能方面,政府主要体现在救援方面。这种以政府为主导的灾后补偿救济的巨灾风险分散方式,反而使人们更加依赖于政府的财政补偿,而忽视了投保巨灾保险而进行风险管理的方式。
四是民众风险意识淡薄。巨灾是小概率事件,可能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百年一遇。由于巨灾风险具有难预测、发生频率低的特点,民众往往只会在一次严重巨灾事件之后被短暂唤起巨灾风险意识及对巨灾保险的注意,但是随着时间的消逝,其短暂唤起的危机意识亦逐渐消退,导致投保人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淡薄,参保率降低。
对此,建议:
一是加快巨灾保险立法。通过出台如《地震巨灾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职责,明确巨灾保险制度的产品形态和业务范围,规范运营流程和操作行为,明确政策支持形式和内容,将巨灾保险以强制或半强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切实提高国家灾害治理水平和社会风险管理意识。
二是完善巨灾保险改革。在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内,区分商业保险和基本巨灾保险,把基本巨灾保险作为国家灾害管理的重点,最大化提高巨灾保险制度的效率。加强保险产品的研发和制度设计,出台洪水、台风等多灾因的巨灾保险产品,逐步形成包含主要灾害的综合性巨灾保险制度。丰富巨灾保险制度层次,对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普遍的巨灾保障制度,要以灾害多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主。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见附表)。
第二条报告制度
有本应急预案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学校应当一经发现后1小时内向中心校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依照责任权限同时向学校驻地政府司法治安、医疗急救、保险等部门报告。
第三条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1)课间学生追逐、打闹;2)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3)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4)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5)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6)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7)实验操作不当;8)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第四条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政教处为主负责)。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教导处为主负责)。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总务处为主负责)。
4、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办公室为主负责)
第五条处理程序
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上报;重大事故立即电话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4)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者地方有关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按照有关程序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校方无责事故报请所属驻地司法治安部门处理。
(5)按照司法程序完成调查取证。
附1: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
发生事故——送医院——通知家长——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运作——上报——司法介入——支付补偿金调查取证——起草《协议书》——协商——调查取证——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保险公司理赔。
附2: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作为学校应对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议事、决策、协调、处置机构。
指挥部组成及分工
总指挥:**校长
副指挥:**副校长
指挥部下设如下机构:
1.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做好学校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督查工作,办理指挥部交办的有关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对外突发事件相关情况,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工作,调配车辆、人员等。
2.医疗救护组:**兼任组长,成员有**、班主任。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协调医疗机构在第一时间内全力抢救伤员。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负责的电网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1.1.3本预案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以及《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国网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国网预案》)、《华东电网突发重、特大电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华东电网规定》)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预案管理规定》)、结合安溪县电网实际而制定。
1.2适用范围和要求
1.2.1本预案适用于安溪县电网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火烧山、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安溪县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1.3基本原则
1.3.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有效防止电网事故发生;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安溪县电网各发、供电企业事故处理、应急抢险以及恢复电力正常生产能力。
1.3.2统一指挥。在县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处理、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事故抢险、应急处理、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工作,县电力调度所(以下简称县调)指挥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
1.3.3分级负责。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安溪县电网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都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电网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电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电力调度所应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电网“黑启动”预案,保证电网在事故后尽快恢复供电。发电厂应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并在电网调度机构的指挥和协调下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发电、出力。电力用户应根据重要性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1.3.4保证重点。遵循“统一调度、保主网、保重点”的原则,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县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必要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有效限制事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主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
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政府部门、一类、二类负荷等重要用户和有重要活动场所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第2章应急组织和职责
2.1公司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称“公司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电力调度所、电厂应急指挥部、生产技术保障组、物质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监-保卫组等组成(如下图)
公司应急指挥部
公司应急办公室
安监、保卫组
电力调度室
电厂应急指挥部
生产技术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
物质保障组
应急组织机构图
2.2公司应急指挥部
2.2.1公司应急指挥部是县电网应急处理电网事故的最高组织机构、下设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称“公司应急办公室”)。
2.2.2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其他安委会成员和发电单位分管生产的厂长及总工程师担任。名单见附件一。
2.2.3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国网公司、华东电网公司及福建电网有关重、特大电网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接受上级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指挥、督察、协调全县电网事故应急处理、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4)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
(6)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7)根据应急处理需要,下达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对现场设备进行保护或隔离,紧急调集人员、备品备件、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的指令;
(8)根据应急处理需要对有关发电企业指令,对其突发电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及时向泉州市电业局等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
(10)及时掌握、了解各发、供电单位的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负责信息。
2.3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1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主任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二。
2.3.2公司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和汇总电网事故情况,提请总指挥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总指挥组织预案的实施;
(3)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检查各电厂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培训和修订情况;
(5)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或参加信息会,指定信息发言人。
2.4电力调度室
2.4.1电力调度室是县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当值调度员是县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县电网事故处理。县电网中各发电厂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及通信联系方式应报县电力调度所备案。
2.4.2电力调度室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密切注视系统异常情况,根据故障现象准确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并就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2)正确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的扩大,恢复电网正常运行;
(3)按照应急预案、电网调度规程、电网黑启动方案等,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故发展,保障主网安全和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4)提供电力系统及其保护装置等的事故工况,预测电网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总指挥提出应急方案的建议。
2.5电厂应急指挥部
2.5.1各电厂应急指挥部应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各电厂的有关电网事故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附件,也是本预案的一部分,应报公司应急指挥部备案。
2.5.2指挥由各厂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生产厂长或总工担任。成员由各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5.3电厂应急指挥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处理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修改、维护本单位电网应急处理预案,使之与地方政府和公司应急预案相匹配;
(2)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请求应急救助;
(3)组织和指挥现场设备故障的事故抢险、应急处理、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保证应急预案的执行,以及应急行动中的人身安全;
(5)组织诊断现场状况,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和电力调度室提供有关事故及处理情况。
2.6技术保障组
2.6.1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配合电力调度室处理电网事故,协调处理设备事故,协调各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工作,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6.2组长由公司生计科科长担任,副组长由公司输变电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司生计科、基建科、输变电部、计算机中心、客户中心、供电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2.6.3生产技术保障组的主要职责:
(1)及时、准确将重大电网事故中涉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2)负责应急处理技术与抢修力量的保障,组织或指导现场安全状况的分析、诊断和抢修方案的制定,组织外援力量的调配;
(3)开展相关故障设备的检查、恢复和事故评估、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反事故对策。
2.7物资保障组
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联系公司生产技术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所需的物资,组长由公司物资公司经理担任。
2.8后勤保障组
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联系公司生产技术保障组和电厂应急指挥部,协调各电厂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应急处理预案启动期间的生活、医疗、交通等后勤保障。组长由公司行政科负责人担任。
2.9安监、保卫组
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协调各电厂安监、保卫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和现场保护工作。组长由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保卫科负责人担任。
2.10应急处理系统电话表
应急处理系统电话表包括公司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各成员电话及值班电话、应急处理专线电话、公共部门电话等,详见附件三。
第3章应急分级
3.1应急分级
参照《电业事故调查规程》电网停电范围,以及事故严重程度和对社会的影响,根据《国网预案》、《华东网规定》的应急分级原则,将电网事故分为预警状态和紧急状态两个等级。
3.2预警状态
(1)县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或超过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
(2)调度二次系统(包括自动化、通信设备、外部电源及厂部端设备)大范围失控、故障中断时间较长,严重影响调度一次系统正常工作;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与泉州局联网的110KV设备遭受打击或破坏,对县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情况;
(4)应政府要求配合处置社会紧急情况、或泉州局要求配合省电网应急救援而启动县电网应急保障预案时。
3.3紧急状态
(1)县电网全网失压;
(2)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县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40%及以上,并且对县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3)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县电网大面积停电或瓦解,导致电网无法正常运行;
(4)县电网主干通信网络或调度自动化体系统瘫痪,引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大面积中断,调度失去控制命令的传输媒体,导致电网无法正常发供电时;
(5)应政府要求配合处置社会紧急情况、或泉州市电业局要求配合省电网应急救援而启动县电网应急保障预案时。
第4章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程序
4.1.1事故报警程序
4.1.1.1当安溪县电网发生符合第3.2条预警状态或第3.3条紧急状态的情况之一时,县调立即启动电网调度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故障状态,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汇总后,填写《事故关键信息记录表》(见附录七),并立即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
4.1.1.2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电网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和应急处理的需要,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没,并将有关情况填写《事故关键信息记录表》,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同时通知各应急处理保障小组组长。
4.1.2应急程序启动
4.1.2.1公司总指挥在接到电网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1.2.2当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后,由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立即将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情况,报告县经贸委,安监局等政府部门及泉州市电业局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处理工作应自觉接受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并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援助。
4.1.2.3当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后,由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立即通告各有关领导和部门。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全体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调度值班室开始预警状态的值班与处理工作。
4.1.2.4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紧急状态后,指挥部全体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公司开始紧急状态的值班,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4.2预警控制
4.2.1在预警状态下,公司应急办公室、生产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安监保卫组及各电厂立即启动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公司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4.2.2当公司应急指挥部就电网突发事件发出预警后,各级应急处理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针对预警的突发事件性质,评估对电网的影响。
4.2.3在预警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为保证对重要用户和有重要活动场所恢复供电,电网当值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4.3紧急控制
4.3.1当发生电网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出现频率、电压、潮流等运行参数严重超运行限额,并有可能导致电网系统性崩溃、造成更为严重的电网事故时,县调应果断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必要措施,隔离故障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故障区电网正常供电。
4.3.2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县调缺乏更进一步的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更大范围停电时,县调应即使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向地方政府应急处理指挥机构提请批准实施紧急限电方案。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紧急限电方案,落实限电措施。
4.3.3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运行,保持对重点城市、重要用户供电,县调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近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电网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调度值班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4.3.4在应急情况下,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事故现场协调和决策,并注意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等需要变动现场的,需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和信息保存,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4.4事故抢险
4.4.1发生电网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应迅速调配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迅速召集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查找故障点,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4.4.2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公司应急办公室、生产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安监保卫组及各电厂要给予电力抢险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及技术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4.3在抢修过程中,必要时可请求地方政府给予支持。
4.5社会应急
4.5.1在应急状态下,公司应急办公室向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由县政府确定启动社会相应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处理与处置工作。
4.5.2发生电网事故时,各单位应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参与应急处理,做好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的电力供应工作。矿井、医院、人员聚集场所等重要用户,应迅速启用事故应急保安电源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使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6电网恢复
4.6.1县调应按照有关运行规程、规定、尽快恢复电网供电,必要时启用“电网黑启动”预案。
4.6.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正确掌握和评估发电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特性,制定合理的机组启动方案。一般应按优先次序恢复较大电厂和仍能保持热态启动能力机组的厂用电源。对于有自启动能力的发电厂,应根据情况自行启动发电机组。
4.6.3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速度,保证发电机组运行稳定,输变电设备运行参数在允许范围之内,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各类过电压的发生,避免造成新的设备损坏和扩大停电范围。
4.6.4在对停电发电厂和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随着各类机组相继启动并投入并网运行,要按照负荷优先级有计划有步骤的恢复对重要负荷直至广大用户的电力供应。对于分区进行的恢复,在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恢复联网运行。
4.6.5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应严格按照县调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4.7信息
4.7.1县电网内发生电网事故后,由公司应急办公室统一对外信息,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信息。
4.7.2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要通过主要媒体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4.7.3公司应急办公室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信息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通报。
4.8应急结束
4.8.1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因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停电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主要发电厂、输变电设备故障已隔离,不影响电网的运行;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8.2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总指挥研究决定宣布解除紧急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频率、电压、潮流等运行状态参数保持在允许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3)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排除,并且恢复运行;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9应急处理系统流程图(见附件四)
第五章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公司应设立应急期间24小时受理专用电话,只用作事故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指令等有关工作的联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责人员的手机在应急期间应24小时开机。
5.1.2公司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制定并落实防止电网事故的预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恢复电网供电的恢复措施。
5.1.3电力调度室应制定电网事故处理方案,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反事故演习,并网发电厂应积极参加联合反事故演习。
5.1.4电力调度室每年应定期制定、修改电网黑启动方案,黑启动方案考虑的因素必须周全,且与地调黑启动方案应协调一致。
5.1.5公司每年应定期组织开展防止110KV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的检查工作。输变电部每年应定期提出安全整改措施,制定预防变电站全停的事故处理预案,并进行落实。
5.1.6县调应制定电网低频、低压减载方案,配制足够的减负荷容量,并定期开展实测工作,每年要根据实际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紧急情况下保证电网安全的拉闸限电序位表,事故状态下的拉限容量不低于负荷的30%。
5.1.7县调应制定“预防和应对电厂缺煤停机事故预案”。按照地方政府安排的限电指标,保障对重要用户的供电。
5.1.8为保证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止和处置由于二次系统遭受病毒、黑客攻击、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不能正常运行,信息部应做好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编制应对的处理预案,并报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县调备案。
5.1.9县调应设置防灾备用调度系统,以防止因调度机构环境破坏,导致不能进行调度的正常指挥。备用调度系统不能建设在同一个建筑区域内。备用调度室的技术装备应能保证日常基本调度业务的开展,至少应装备建议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一套、专用调度业务电话通信系统、电网一次电气主接线图。
5.1.10为有效地防范由于电力通信的原因造成电网调度失灵,应制定电力通信系统应急预案。
5.1.11并网发电厂应制定保厂用电措施,并报调度所备案。
5.1.12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抢险、停电抢修等反事故演习,提高抢修能力。
5.1.13县调应备有不间断电源,保证在失电情况下,能连续8小时提供调度支持系统和事故照明足够的电源。
5.1.14针对近年来山火多发,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的情况,输变电部应制定“火烧山危及电网安全应急预案”。
5.1.15客户服务中心应会同调度室制定重要用户的保电措施。各类重要用户要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筑等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5.1.16为保证调度室、变电站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安监科应会同保卫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点场所事故抢险、消防、防灾、防盗、人员疏散等应急预案。
5.2.17为有效防止和处置台风、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对电网的伤害,安监科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台风、防汛、雷击等自然灾害危及电网安全应急预案”。
5.2资金和物资保障
5.2.1公司每年应投入必要的资金,用于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设施、设备、器械、人员培训等专项费用,保证抢修工作正常进行。
5.2.2公司应急指挥部必须依据已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应对电网事故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流动发电设备、保安装置、电力抢险物资等。
5.2.3变电检修部及各中心供电所应根据本单位设备,负责提出事故备品备件清单,确定事故备品备件的型号和数量;物资公司负责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修物资的储备和保管工作。生计科负责制定事故备品备件的配置原则,确定物资公司应储备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名称、型号和数量,并每年不少于二次检查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修改清单。物资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的档案资料。
公司储备的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台帐(应包括备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健康状况),见附件五。
5.2.4公司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电网事故的技术措施。应重视研究电网安全的重大问题,从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建设、试验、运行等各个环节,考虑应对突发事件处理措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5.3管理保障
5.3.1公司应根据应急保障体系的要求,确定各类应急人员名单,特别应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并结合突发事件的类别,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处置电网事故的演习。
5.3.2公司应每年定期聘请由电力生产、运行管理、科研单位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专家组,调研和检查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5.3.3安监科应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通俗易懂方式教导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第6章后期处置
6.1事故调查
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进行。
6.2改进措施
6.2.1电网事故之后,公司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6.2.2公司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处理、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6.2.3根据设备投保情况,财务科应与保险公司联系现场勘察及理赔事宜。
第7章培训与演习
7.1培训
7.1.1劳工科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培训组织工作。
7.1.2参加培训的人员:所有在应急预案中承担某项职责的人员都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包括直接和间接参与应急工作的协调或责任人员。
7.1.3目标:所有参与培训的人员熟知所在岗位在应急处理职责,熟练掌握所在岗位的应急处理任务,能按预案进行事故报警、调度、抢修、物资运送、通讯联络、指挥等,提高应急处理反应能力。
7.1.4培训的周期:每2年一次。
7.2演习
7.2.1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演习工作。负责成立预案演习导演和演习监护小组、演习评审小组,按周期有针对性地制定演习计划,监督实施。
7.2.2本预案演习指挥部:
总指挥: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副总指挥:公司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
成员: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
7.2.3模拟演习的类型
根据情况有选择性地、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演习,或功能演习,或桌面演习。
7.2.4演习评价
建立评价档案,按不合格、合格、良、优四个级别评价。评价结果下发给各相关部门,并存档。
7.2.5本预案演习的周期每2~3年1次。
第8章应急预案的维护
8.1本预案的更新、维护
8.1.1本预案更新、维护负责人: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
8.1.2更新、维护修改应填写更新、维护修改记录表(如下表)
更新、维护修改记录表
修改日期
修改人签名
修改页的页码
修改内容
修改原因
8.1.3应急指挥部应对每一子预案确定更新、维护负责人。
每一更新修改一次预案,修改者都必须向公司应急办公室说明修改的内容及其原因,并填报更新、维护修改记录表。
8.2预案的评审人员和单位:由公司应急办公室成立评审组。
8.3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方法:书面
8.4评审应急预案的周期: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