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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展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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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展建议

第1篇:银行发展建议范文

第一,合作方式单一。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主要是“多对一”或“对”一对多“的销售模式,即一家银行多家公司的产品,单一的合作模式,加剧了保险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第二,产品缺乏创新。目前,银行柜面上销售的多为投资分红类产品,各公司在开发新产品时,不是立足于市场导向和客户需求,而是把目光盯在了同业公司的产品上,在一些“细枝末节”上稍作修改,重新包装,即推出新款,导致产品设计、保险责任、投保方式等方面趋同,种类单一,缺乏特色,难以满足客户的多方面需求。

第三,营销意识淡薄。由于我国银保市场刚刚起步,有待于在发展中不断成熟和完善,在银保渠道的开辟上,应该从基础工作入手,着眼于提升银行保险队伍素质、管理素质和服务水平,对已有的渠道和网点重点搞好维护,防止流失。而现在多数保险公司只注重短期行为,对银行各层次均采取公关的方式,靠走关系、付回扣、请吃送等办法,与银行开展沟通、交流,市场占有得快,流失得快,致使业务大起大落,忽高忽低,缺乏发展后劲。

第四,同业竞争无序。银行的信誉、网点、客户资源优势以及广阔的发展前景,使多数公司在竞争压力面前,只看重短期利益,不惜牺牲利润,增加成本,依靠盲目提高基本保险金额、抬高手续费等方式,与同业展开无序竞争。有的公司甚至在产品和服务上,在同业公司之间歪曲事实,互相诋毁,不择手段。这样做的结果,不仅让银行轻易地赚取了中间收入,更为严重的是增加了成本,降低了效益,加大了投资回报压力,给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

2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一,创新经营模式,强化合作意识。目前我国的法律尚不允许银行和保险资本的相互渗透,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基本上属于销售联盟的形式,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只能停留在操作层面,无法进入资本层面,相信随着法律环境的逐渐宽松,随着金融体化的加强和宏观环境的改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将进一步向纵深发展,银行保险的经营方式将不断创新,比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通过其在香港的保险子公司迂回进入国内保险市场。更进一步的合作是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相互兼并和收购或是银行组建自己的保险公司。

第二,创新产品体系,树立品牌意识。目前各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上缺乏后劲,研发能力不足已成为共性,各公司应立足于市场导向和客户需求,提高研发能力,与银行精诚合作,不断创新,积极开发新产品,创品牌。首先,应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产品研发队伍,能准确把握市场信息,进行科学的市场预测,及时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化,并结合银行的业务,进行产品创新,提升产品内在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突出以贴近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的、更具人文关怀的、更能体现自身品牌特色的服务。如国外常见的信用卡透支保险、个人消费贷款还款保险、目标存款保险、以及投保火险赠送寿险等,都是适合于银行销售的新险品。比如可以考虑将住房信贷保证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房屋保险、家庭责任保险等捆绑式销售给客户;在汽车分期付款保证保险中,将机动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一同向客户推介。其次,加强与银行的信息交流,充分利用银行的信息优势,根据银行详细的客户资料,拓宽银保合作的范围,增加产品品种,实现产品的多样化,以满足客户的多方面需求。像长期储蓄型寿险、退休金计划、养老金和保险基金管理等都是银行保险双方在未来很有潜力的合作点;

第三,创新营销方式,强化服务竞争意识。这首先要加大各种推介活动的投入,重视广告媒体的助推力,重视视觉传媒的渗透力,树立全新的营销理念,同时要调动银行的营销积极性,做好柜台销售;其次,在积极做好产品营销的前提下,还应该给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有特色的额外服务。在金融服务一体化加深以后,服务竞争的重要性将日益凸现出来。国外保险公司在拥有了银行的强大网络支持以后,早已摆脱价格手段的初级竞争了。很多国家的寿险保单都附加了很多的额外服务。如日本生命保险公司和第一生命保险公司已拥有ATM和CD系统网络(ATM指现金自动借款提款机,CD为现金提款机),并发行寿险磁卡,与银行提款卡一样,凭卡即可提取现金,并可查询保单的可贷金额及红利累积余额,自动办理保单贷款,寿险磁卡还可用来购物消费。再比如,国外很多保险公司的客户都能得到额外的救助服务,被保险人(持有急救卡)在遇到意外事故需要紧急救助的时候,可以得到最快的救助服务。因此在未来能否保持良好的服务是能否赢得市场的关键因素。

第2篇:银行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 银保合作 发展 监管

一、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 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银行保险表现在行业业务中,且业务量不大,合作是零星和局部的。20世纪90年代末银行保险进入起步阶段,国内所有保险公司基本上都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了销售保险合同关系,这一阶段银行和保险公司停留在松散的委托关系上。2001年到2005年迅猛发展阶段,银保合作向战略方向发展。但是2004年因为手续费和业务推动费越来越高使银保合作出现低潮。2005年至今从低潮转入快速发展阶段,经过保险公司对银行保险业务的调整,使银行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成为保险公司核心渠道之一,两者实现了双赢。

2. 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1)银保合作松散

国内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水平普遍较低,银保合作方式还主要是销售协议形式。而市场激烈竞争的结果是现在银行与保险公司采取的都是“多对多”的松散合作模式,这种合作模式导致双方都处在合作伙伴过多、变化太快的状态。银行更多地根据手续费来选择合作伙伴,很多银行没有未来战略发展的目标,仅仅把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是否有利可图的交易,或新合作者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合作方案,银行就转而与其他保险公司合作。

(2)银保产品结构单一

国内保险公司大多选择现有的保险产品委托银行销售,而较少专门针对银行客户特点设计开发真正的银行保险产品。这些产品形式单一,绝大部分为简易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特别是一些年金型的人寿产品,由于其预定利率与储蓄直接相关,引起客户在保险产品中进行比较,结果导致银行主营业务与保险业务的直接冲突。

(3)银行合作意愿不突出

国外银行保险是以银行为主导,银行因为市场竞争压力而主动参与到银行保险中,是处于“主动”的地位;而国内的银保合作,银行处于“被动”地位。尽管由于近年来银行利率的持续走低导致银行希望通过银行保险的费增加自己的中间业务收入,但是规模较小的手续费收入以及对保费挤占储蓄的担心,使得银行对银行保险业务并没有很大的热情。

(4)银行中广泛存在着寻租问题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银行保险产品没有显著的差异,各保险公司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差别也不大,造成银行各级掌握网点资源分配权的人员可以无风险地选择任何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轻松完成保险费收入的指标。保险公司必须拿出相当的费用额度或潜在费用的优惠条件来满足这种无风险的寻租。

二、制约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原因分析

从本文的第一部分可以看出,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那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呢?只有找出病因,我们才能对症下药。

1.银行和保险公司对银行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

很多经营主体对银行保险的认识仍然停留在“银行保险就是银行销售保险”的水平上,没有从广义上对银行保险的内涵准确把握,没有从共同合作开发和提供高层次的复合型的高附加值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高度认识银行保险。即使部分保险公司重视银行保险业务,也仅仅是出于“向银行保险要规模”的目的来相对重视的。

2.银行保险业的客体即金融产品消费者对银行保险业的认识滞后

在我国保险业发展期比较短,保险还没有广泛成为消费者进行风险管理的习惯性选择,因而在消费者当中保险意识薄弱是一个普遍问题。在我国目前发展银行保险,主要是发展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但是在消费者保险意识不强的条件下,保险产品对消费者还缺乏吸引力。银行销售保险产品,虽然从理论上讲可以利用银行的品牌形象促进产品的销售,但在我国消费者对于通过银行购买保险产品这种新的金融服务形式认识仍然不足。

3.技术基础设施发展落后

银行保险的发展作为一项具有融合性质的金融创新,本身对技术基础设施有比较高的要求,如果没有高效网络和技术平台作为支持,那么银行保险业务可能面临低效率和高出错率的问题,会影响到银行保险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影响到银行保险业的扩张。目前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网络设施建设和数据库管理能力相对较弱,不能提供银行网点的保单自动查询、保单更改和保单自动贷款等服务项目,无法实现银保联网和实时管理的现代化,使得银行保险业的便捷性大打折扣。

三、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对策思考及监管建议

面对银行保险业务发展中存在上述制约因素,银行和保险公司只有从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强化营销,控制风险,创新产品服务,完善激励机制和客户关系管理等多方面入手,才能加快产险业银行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1.深化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

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股权融合是我国银保合作的现实选择。事实上,银行保险在国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顺利实现了从产品合作、渠道合作向资本合作的转变。在这种一体化程度较高的模式下,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得到加强。通过合作双方的竞争力得以增强,未来的盈利基础更为牢固,盈利预期和利润机制更加明确,大大减少了双方的博弈成本,更利于实现双赢和长远发展。其形式可以是参股保险公司,控制保险公司或者直接设立银行保险公司等等。只有通过股权融合才能使银行和保险公司根本利益一致。也只有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银行和保险公司才能长远发展,才能共享客户资源,共同参与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实现电子网络的一体化。

2.丰富银行保险产品的品种

在目前的银保合作中,保险公司设计保险产品,银行负责销售,并没有考虑到银行客户的需求。银行与保险公司应该加强沟通与合作,研究银行客户的需求,根据银行各个销售渠道的特点,开发出适合各类客户需求以及各类销售渠道销售的银行保险产品。通常购买银行保险产品的客户具有如下特点:以储蓄投资为主要目的,风险厌恶型,信任银行,年龄偏大。考虑到客户去银行的目的是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相关产品,银行保险产品应该定位于面向普通客户的在资产保值增值基础上提供保障的银行相关增值产品。

3.拓宽银行保险的营销渠道

银行应该努力开辟新的保险销售渠道,顺应客户需求多元化趋势,实施多元化分销策略,将银行保险传统的网点柜面的销售渠道拓展到理财中心、电话银行等分销渠道。一些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银行保险产品,如投资连接产品等,可纳入银行理财体系,扩种银行的理财产品险,与存款、基金、贷款等其他金融产品一起,整合包装成产品组合,通过理财中心推介给中高端客户,满足其保障和投资的双重需求。还有,随着消费者行为的变化、技术的革新以及法律规定的突破,使得新的销售模式被创新开发出来。如职业人模式、专家顾问模式、薪金人模式、银行柜台人员模式、新建或并购公司或经纪人公司模式、直接购买模式、互联网模式、网络经纪人模式等。

4.提高银行保险的运行效率

银行和保险公司应该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加强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合作,加快电子化建设的步伐,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广泛地使用银保沟通系统和自动核保系统,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联网操作,加快业务的处理速度,为银行保险的深层次合作奠定技术支持和保障。银行与保险公司实现网络互通,可以实现保险公司和银行电子商务系统的链接,使双方客户能直接从网上获得包括银行、保险及证券在内的全方位个人理财服务;可以加强保险公司内部自动核保系统、投保信息管理系统、结算体统与银行的合作,开发出适合银行保险需要的业务处理系统,从而为客户提供方便的购买支持。

参考文献:

[1]刘 杰:中国保监会力主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深化合作,北京现代商报,2006年5月

[2]刘 刚:《论我国银行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

[3]尧金仁:银行保险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重要路径,中国金融,2006年第三期

第3篇:银行发展建议范文

近年伴随国家对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视程度逐渐加大,其经历过一段起点低、速度快、成效大的发展历程。当下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由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农商行是农村金融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发展农村经济,支持区域发展,在新农村建设、扶助区域中小企业发展、区域商业商贸等方面要加大力度,而农商行就为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虽然已经看到农村商业银行的整体发展成效,然而我国农村商业银行还存在很多问题,发展状况不平衡、经营中也面临诸多风险和其他外部不确定因素,所以研究农商行的发展模式及成长性影响因素,对保持农商行的积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商行发展模式

1.维持本土经营模式。本土经营模式可以描述为,在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地借助本地资源坚持开展经营活动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坚持在注册地所在县(市)域开展经营活动,依托本地资源,结合辖内经济发展特点及客户需求,开发适合本地城乡经济不同层次需求的金融产品,全力打造“接地气”的银行。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农商行可以在尚未饱和、还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本地市场充分发挥自身熟悉的地缘、人脉、口碑等等优势,同时在充分调研市场的基础上,深挖客户需求,优化整合资源,得以在扩大资产规模的同时控制经营风险,最终实现地方的经济发展与自身的体量扩张达到共同发展的双赢状态。

2.设立异地分支机构。银监会颁布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逐渐放宽对农村商业银行跨地域经营的监管限制,在制度上打开了农商行设立异地支行的大门。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降低了农商行的经营风险,使农商行实现了服务区域多样化和地域客户所属行业的多元化,并能根据当地经济特点推出特色产品吸引更多优质客户。

3.直接参股模式。直接参股模式可以描述为,农商行直接向异地农村金融银行机构投入资金,通过参股的方式输出管理,与被投资农村金融银行机构以股权合作为基础逐步平稳开展有序经营工作,实现了跨地区经营。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农商行可以借助被参股、控股机构在当地成熟的各项资源迅速融入当地金融市场,扩大业务辐射范围,并能较短时间内打开品牌知名度。然而这种模式更适合具有较强资本实力和资本补充能力即大而强的农商行,从而实现长期持续的股权合作模式。

4.兼并重组模式。新设合并模式是我国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兼并重组模式的主要实践手段,该过程中注销原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人资格,申请共同组建一家新的农村商业银行,同时被注销机构的股东(社员)所持股份按照清产核资确定的各方净资产,比照合并后新设农村商业银行股金每股净资产的一定折算率转换为新设银行的股份从而成为新银行的股东。好处是通过兼并重组,原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尤其是资质相对较差达不到银监会组建农商行的机构,可以迅速实现在整合区域内的跨越式发展,做大做强。

5.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模式。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有效拓展异地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并且借助银监会和政府的地方性支持力度较大,较之设立村镇银行跟容易实现。相对于直接设立异地分支机构来说,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比较容易,因为有银监会和各地政府的政策支持。对于农商行来说,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可为将来发展为控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金融控股集团积累经验。然而村镇银行的设立是一个新的考验,农商行需要考虑设计有利于日常管理的股权结构。

三、农商行成长性影响因素

1.政府宏观政策。由农村信用社改革而来的农村商业银行,与政府及政策导向息息相关,最初的定位就是服务“三农”。所以在农商行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农商行的改制,农商行也加入到市场竞争中,自然有任务和利益之间的矛盾,同时,政府的过度干预和过度的优惠政策对农商行造成的依赖性会让其失去独立性,进而失去其自有的成长动力,制约其发展。

2.资本因素。农村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金融组织这一实质决定了对农商行资本约束的必要。资本约束的核心是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同时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也决定了银行的资本规模和质量,风险贯穿银行的资本及其经营和成长。所以为了确保农商行持续健康稳定的成长,要有必要的风险管理和资本约束。

3.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在自身领域内通过重组创新变革经营涉及的各种要素,做出包括调整、变革、发展、创造和引进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活动,为使自身利润最大化即金融创新。金融创新能够帮助提高农商行的市场竞争力,可以开拓新的市场和业务范围,其次,通过创新的金融产品帮助农商行有效的规避和分散风险,从而增加其?营的安全性。因此,金融创新对于推动农商行成长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4.管理能力和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是企业成长保持长青的基石。管理能力与其他推动农商行成长的资源相互关联,只有整合在一起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用,帮助农商行提高市场效率和发挥优势。而人才是每个企业的核心,人力资源管理让人力资本得到更好的配置,让组成的每一位员工都能得到自我发展从而带动银行发展,为农商行提高竞争力。管理能力和人力资源管理都是企业内部资源,这具有独特性,不可复制性,同时具有可持续发展性,能为农商行的成长发展提供不断地推动力。

四、对策建议

1.明确市场定位,争取政策支持。农商行的核心优势在于“三农”,应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从而构建自身核心竞争力。农商行在明确市场定位时要重新定义“三农”:从支持传统农业到支持农业创业及现代农业;从支持农民到支持中小企业、大农户甚至大型农业企业;从支持传统农村到支持新农村建设等。同时农商行要积极争取包括财政补贴、减免税、监管优惠政策、获得政策奖励等在内的政府支持,从而提高自身资金配置效率,促进成长,更好发挥功能。

2.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强化全面风险管理,需要做到:建立风险管理治理结构,成立风险管理组织或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建立独立的风险评价、监督及决策机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农商行可以先熟悉各个部门的业务从而制定风险管理的方案,并建立风险考核制度;建立风险评价体系,提高风险衡量、管理技术,农商行可以建立风险信息数据库,同时加强与银监部门的沟通,并且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银行风险文化,农商行要将风险防范意识凝聚成每一位员工的价值观,深入到每一个业务细节中;加强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

3.加强金融创新。从农商行的现实情况来看需要加强金融创新:金融产品的创新,农商行要通过对市场的详细调研分析,研发推广更适合市场和客户需求的金融新产品,比如多功能的银行卡等;金融服务创新,服务以客户为中心,探索更新的服务方法,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如设施的升级等;经营理念创新,农商行要立足商业本质,解放传统思想,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业集权化等方向;建立长效创新机制,要不断地探索新的创新模式,让创新成为一种常态,并且坚持以人为本的创新体制,从而推动农商行的不断成长。

4.完善管理机制,建设员工队伍。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符合现代商业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管理经营效率,需要依照农商行自身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建立全面的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在管理过程中,要职责分明,规范操作,同时保证管理的透明度;制定管理评价系统,对管理结果反馈并总结修正。同时农商行应坚持以人为本,引智引才,提高员工素质,强调后备干部储备,加强员工内部轮岗制,推行全员的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并对员工实行分级培训的制度,从而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推进银行发展。

第4篇:银行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村镇银行 西部地区 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0-0143-01

引言

为了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自2006年12月以来,中国银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村镇银行在服务西部地区“三农”的过程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本文提出了如下的调研结果及建议。

一、西部地区村镇银行发展状况、问题及原因

(一)股权结构制约

2007年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村镇银行的发起金融机构必须是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由于农业贷款单位贷款成本高、回报率低、风险相对较高等原因,大型商业银行对西部地区参股成立村镇银行普遍缺乏动力;本土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加大扩张力度,资本充足率等各项指标极少能达到《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也缺乏参股一家与自己竞争的村镇银行意愿。

(二)服务经营定位不明确

目前已经开业的村镇银行,相当一部分都设在经济比较发达、金融服务并不贫乏的县域和大城市郊区;相反,在最需要村镇银行的乡镇和农村,尤其是经济相对比较落后地区的乡镇和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很少。市场定位上,绝大多数村镇银行都以所在县域的企业客户为主,很少主动下乡,那些真正急需贷款的农户实际上很难获得贷款。客户的选择上存在“放大放小、嫌贫爱富”的现象,逐利动机是导致“村镇银行不村镇”的最主要原因。

(三)公信力与吸储能力弱

村镇银行属于新生事物,品牌和声誉相对较弱,服务网点少业务办理不方便,再加上民众对村镇银行及相关政策缺乏了解,增长存款几乎为零,多数人仍然愿意将钱存在国有银行和农信社。

(四)支付结算网络不畅

目前人民银行还未允许村镇银行以直接参与者身份加入支付系统,只能采取方式,多通过手工票据传递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客户的资金汇划速度。多数村镇银行没有加入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也没有加入银联,不能发行银行卡,无法印制票据,不能实现银行间的直接汇兑,致使其不具备现代银行结算功能。

(五)经营缺乏政策支持

村镇银行得到的政策扶持不及农信社。中西部信用社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地区减半征收,营业税3%;而多数村镇银行执行所得税25%,营业税5%的税率标准。与其他银行机构的存贷款业务结构相比,村镇银行往往笔数多、额度小、服务半径大,服务成本偏高,进一步陷入高成本的经营状况。

二、促进村镇银行发展建议

(一)采取激励有效、风险可控、协调配套的扶持措施

一是财税政策支持,村镇银行可比照农信社享受免征所得税和减免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涉农贷款补贴制度,鼓励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满足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

(二)探索在西部地区开展利率市场化改革

允许村镇银行根据不同客户对象灵活浮动利率,保证为“三农”领域提供信贷服务的整体可持续;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对村镇银行在场域内吸收的存款,比照农信社缴纳存款准备金;同时对村镇银行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增强其支农资金实力。

(三)放宽村镇银行发起人必须为银行的限制条件

允许资本雄厚、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中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真正吸引各类资本。

(四)完善支付平台系统

核准村镇银行的行名、行号,批准村镇银行印刷支票,允许村镇银行参加同城票据清算和大、小额支付系统,允许村镇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同意村镇银行其发起银行的借记卡,畅通支付网络,提高汇划速度。

综上所述,由于村镇银行处于初创阶段,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经营运行和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发展的环境问题,涉及政府及有关政策。地方政府和金融政策制定部门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资金支持并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村镇银行延伸和发展针对农户的金融服务,同时推动和支持担保机构介入,加强对涉农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担保,因地制宜创新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分散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第5篇:银行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中间业务 对策建议

商业银行的业务按照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划分,可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所谓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依托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客户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由于中间业务具有成本低、风险小、收入稳定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未来竞争的焦点。特别是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外资银行的陆续登陆、企业融资方式的调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和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要求及银行自身经营的需要,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形成以存贷款利差收入为主的收入结构,对中间业务的发展不甚重视。但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发展对金融需求的推动,国内各商业银行逐步认识到加快发展中间业务的重要意义,开始积极拓展中间业务领域。使中间业务的品种、规模和收入都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10%左右,中间业务收入的年增长率约为30%,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功能和收益的贡献度在逐步提高。但与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的中间业务相比,无论在规模上还是质量上都有较大的差距。

(一)品种少,层次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受分业经营所限,只能从事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其业务主要集中在代收代付、结算、结售汇等筹资功能强、操作相对简单的劳务型业务上。很少能利用其信息、技术、人才等优势从事诸如代客理财、为企业并购或资产重组提供项目融资等高层次的智力型业务。

(二)规模小、盈利能力差

据统计资料显示,美国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1980年就达到了22%,1996年上升到了39%;2006年,该比重平均达到50%左右,一些大银行如花旗银行竟高达80%以上。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银行全部经营收入的平均比率为10%左右,中间业务收入水平明显偏低,盈利能力不强。

(三)科技服务手段相对滞后,精通中间业务的人才匮乏

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科技服务手段程度很高,银行正逐渐从传统的实体经营发展模式向虚拟的网络经营发展模式转变。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技术服务手段尽管也建立了电子联行、电子清算中心等支付结算系统,但系统覆盖面有限,速度也有待提高;支付系统尚未联网,客户服务系统滞后。中间业务需要大批懂业务、会管理、善营销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商业银行在此方面人才储备不足。

(四)市场竞争尚处于无序状态

我国商业银行的现代企业制度和金融业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所以中间业务市场竞争自律性与监管性不强,中间业务市场竞争秩序较为混乱,比如把中间业务当作吸收和稳定存款的手段而非一种相对独立的创利途径,从而竞相压价,个别地方甚至出现银行为争夺中间业务办理权而为客户倒贴费用等异常现象。

二、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外部环境不成熟

分业经营管理制度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间业务的服务领域。如与保险、证券业相关的代客理财及金融创新工具等收益较高的新兴中间业务产品研发范围有限。商业银行只能经营传统银行业务,因此难以设计开发出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业务产品,难以提高业务的集约水平和档次。因此与外资银行品种繁多的中间业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商业银行关于中间业务管理的一项空白,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监管机制还不完善。此外,还存在信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三)思想认识不到位,经营理念存在偏差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信贷管理体制的影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大多数商业银行把中间业务作为拓展银行传统业务的辅助手段,在人、财、物上投入少,起步慢。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经营理念上对金融创新、发展中间业务的思想认识不明确,市场定位存在偏差,往往把主要创利点放在资产负债业务上,把中间业务作为附加业务,置于次要地位。

(四)同业恶性竞争,市场培育不够

商业银行恶性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银行间竞争目标的趋同性,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导致的后果之一便是中间业务少收费和不收费。巨大成本投入而产生低收益的现象,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盈利性不强,这种情况反过来又使各商业银行缺乏进一步开发和完善中间业务创新的源动力,从而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当中。由于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宣传力度不够,影响了社会公众对银行中间业务的了解程度,再加上中间业务被当作可口的“免费餐”的不正常市场消费现象,抑制了中间业务市场的正常快速发展。

(五)硬件和软件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中间业务的发展必须依托强大的电子化网络和资金清算系统。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投入仍显不足。由于员工远离信托业、证券业。缺乏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财务顾问的专业经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人才则更加缺乏。人才培养机制还不完善,

三、商业银行加快发展中间业务对策建议

(一)转变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战略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仍然把存贷款作为最重要的业务来发展。各种资源优先配置在存贷款业务领域。今后,随着国内金融生态环境的不断发展,必须对中间业务给予高度重视,把发展中间业务提升到保证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待,在财务和人力资源上予以大力扶持,使中间业务成为商业银行提高盈利水平、改善客户结构、增强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处理好资产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使三者的发展相得益彰。形成良性循环。

(二)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分步发展中间业务

发展中间业务,要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和各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紧跟经营形势变化。挖掘市场需求。适时开发业务新品种,扩大中间业务领域,增加收入来源。但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短期内不可能达到西方发达银行的水平,因此必须明确发展方向,分步进行。首先,应大力发展无风险或低风险的中间业务,如汇兑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等。在研发中间业务产品时,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实行差异化竞争战略,充分挖掘市场潜在需求,细分客户群体,树立自己的品牌。其次,可为企业和居民个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投资理财服务,积极参与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策划及项

目融资、信息咨询、基金托管等。再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发展信用性、融资性等带有一定潜在风险的中间业务,积极培育特色产品,同时控制好风险。

(三)规范同业竞争,加强行业自律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竞争应摒弃“价格战”这一粗放的经营方式,树立以产品取胜、以服务取胜的经营理念。对于资源共享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冲突,以最有利于未来发展的原则去协调,实现双赢。《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对最敏感的收费标准问题未做出明确规定。建议充分发挥银行同业协会的作用。明确收费管理权属,坚持统一管理,有限浮动的指导原则。在对市场、客户、风险、成本等因素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中间业务基本收费标准,允许商业银行根据上述因素有限浮动,既防止恶性竞争,又能体现中间业务成本、风险、收益的相互关系。从而促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加大有偿服务观念宣传力度

虽然从银行卡的年费开始,普通居民对银行产品及收费的接受程度日益提高,但商业银行的收费工作仍面临较大的困难。商业银行应加大有偿服务宣传力度,逐步培养社会群体对中间业务收费的认知度。培养收费观念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中既需要银行业通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忠诚度来实现,同时银行自身也要改变回报客户综合贡献的方式,以增值的服务而不是通过减免费用的方式赢得客户。

(五)加大技术投入,注重中间业务人才的培养

中间业务的竞争,说到底是技术装备和人才的竞争。商业银行应加大技术投入,力求建立起先进的电子化网络和资金清算系统。在人才培养方面,可通过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理论研修与实务培训相结合、国内培养与国外引进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中间业务从业人员的培养,特别是对从事比较复杂的中间业务开发和交易的高级人才的培养,以适应中间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6篇:银行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村镇银行 经营发展 问题与建议

1.村镇银行成立背景及优势

长期以来,农业发展一直面临着有效投入不足、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改革滞后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国家扶持“三农”政策也得不到有效落实。以忻州地区为例,当前,除农业银行外,各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金融网点主要集中在市区,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低,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农户贷款方面现阶段只有农信社和邮储银行在经营,而邮储银行贷款又很少,与农民的需求相比有较大差距。这不仅导致全社会直接用于“三农”的金融资金份额占比小,甚至出现农村资金外流,用于城市工商业发展的不正常现象。因此,发展村镇银行是大势所趋。

2006年12月,国家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2007年1月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国已先后设立了100家村镇银行,实收资本超过40亿元,存款余额13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90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50多亿元,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70多亿元,多数村镇银行已经实现盈利分红。在这种形势下,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与各股东融资共计5千万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在忻州市成立了山西汇民村镇银行,位于原平市,是该辖区唯一一家坐落在市区内的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有其自身优势:一是拥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属于一级法人机构,决策链短,程序简洁,在贷款审核、发放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二是发起条件较宽松,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在乡(镇)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相对于商业银行最低要求的“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千万元”,村镇银行设立的条件显然更为宽松。三是没有不良背景,村镇银行一般由优质的商业银行发起,产权明晰,无历史债务和遗留问题,运作灵活轻巧。

2.村镇银行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吸收公众存款困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第一,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由于成立时间短、宣传力度不够等原因,社会公众对其缺乏了解和认可,认为将存款放在村镇银行有风险,不如其他银行安全,造成吸收社会公众存款困难。第二,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小、网点少、人员及经费有限,同时缺乏现代化金融服务手段,对储户的吸引力较小。第三,村镇银行面对的客户主要是乡镇小企业和农户,这些单位和个人本身收入水平不高,闲置资金较少,客观上制约了存款的增长。另外,由于目前村镇银行还不能直接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资金拆借,向其他银行进行场外拆借的成本又相对过高,因此,目前村镇银行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股东企业的存款,社会公众存款短缺现象相对严重,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及其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

2.2农村地区固有特性造成村镇银行经营风险增大

第一,农村生产经营存在高风险,农业历来属于弱质产业,基础设施落后,技术水平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供求影响大,许多不确定的因素都会直接影响贷款的归还。第二,由于国家法律制度的约束,农村的土地和房屋不能作为抵押品,农户普遍缺乏有效的担保和抵押物品,单纯的信用贷款将使得客户违约后的强制执行没有保障。第三,涉农金融机构的农户信用资料不健全,缺乏科学统一的信用登记评定标准等。这些因素造成村镇银行对农户贷款的回收风险增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的经营发展。

2.3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功能不完善

第一,金融产品较单一,村镇银行目前开办了存、贷款和结算三大类业务,受网络系统建设影响,如汇民村镇银行办理的结算业务量较小,中间业务诸如代销基金、债券,理财产品销售,保险等暂时没有开展。第二,在贷款风险识别上,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抵押物品,村镇银行“筛掉”了许多有迫切贷款需求的农民。第三,担保和抵押手段创新不足,不能有效解决农民缺乏有效担保和抵押物的现状,从而不能满足农民的融资需要。

2.4政策支持不足,税负较重

第一,政府虽然出台了一些针对存在银行的扶植政策,如提供一次性开办费和风险补助金、免收注册登记费等,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第二,村镇银行的税收负担与信用社相比较重,如汇民村镇银行营业税税率为5%,所得税税率为25%,而农村信用社营业税为3%,所得税税率为17%。第三,由于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一些指标如发放农户贷款的占比等,没有达到人民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的要求,因此农村信用社享受的支农再贷款、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村镇银行并没有途径获得。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及税负和优惠政策的不一致,使得村镇银行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严重缺少竞争优势。

2.5人才储备不足,专业能力较弱

受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和自身特点的制约,在现有条件下,并没有吸引大批优秀的人才加入。以千山金泉村镇银行为例,包括高管和普通员工在内共有员工37人,其中本科学历2人,有银行工作经历的8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7人,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存在专业不对口、专业能力不强、经验欠缺等问题,在提供优质服务、开拓客户资源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3.村镇银行经营发展的对策建议

3.1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强宣传,人民银行充分利用在社会公众的威信,对村镇银行进行扶持,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大家在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二是支持村镇银行在适当的条件下,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增设分支机构,扩大储蓄资金来源。三是适当放开“发起人”的制度限制,引导有实力的投资者注入资本。四是明确村镇银行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资格,增加资金补充渠道。

3.2完善监管体系,防范风险

一是人民银行要指导村镇银行建立严格规范的贷款准入制度、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制度。二是建立审慎的运营监管制度,考虑到村镇银行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的特点,在资本充足率标准、贷款流动标准和流动性比率等方面应采取更为审慎的原则。三是发展农业保险,实现风险分担,减少村镇银行贷款风险。四是建立统一标准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机制。

3.3加强经营创新

一是加大产品创新,实现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差异化定位,探索具有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二是加强与其他银行机构的战略合作,达到资源共享,提高自身的服务范围和能力。三是采取更为灵活的担保方式和担保品,引导农户开展联保贷款,有效解决农民融资需要。

3.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方面人民银行应在支农再贷款、贴息贷款方面给予支持,允许村镇银行在利率定价方面有更大的自。另一方面在村镇银行发展初期,财政、税务部门应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税负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

3.5加强人才培养

第7篇:银行发展建议范文

1.网络银行的概念和特点

1.1 网络银行的概念

自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传统银行已开始着手电子化服务建设,他们将计算机技术引入客户服务和公司管理。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目前已经业务和管理的电子化管理,建成了全方位的电子化银行体系。网络银行的阐述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从机构的角度,指银行基于互联网和消费者客户端开办业务;另外,从产品和服务的角度来看,传统银行或者新兴金融企业通过互联网提供金融服务,不仅包括传统的银行服务,也包括互联网创新带来新的金融业务。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我们对网络银行更多的认识是基于业务的角度,即网上银行服务。

1.2 网络银行的兴起原因

笔者认为,网络银行的产生并取得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2.1市场竞争需要企业创新。由于经济和贸易的迅速发展,银行和企业客户,个人客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出现大量的、经常性的联系,这些量大面广,重复繁琐的交易操作,继续采用人工方法使银行的运营成本高企,运营效率降低,而且容易出错,从而导致金融交易的失败。

1.2.2科技的发展。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加速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同时引发生活和经济活动方式的变革,这些都给银行服务的传统服务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要求,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并占领市场是银行的必然选择。

1.2.3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演变。随着上网用户数量的大幅增长,通过网购平台足不出户购物的宅男宅女使得网络消费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消费习惯。甚至总理也以“消费时点”来形容网络的影响力。

1.3 网络银行的基本特点

现在网络银行的发展与互联网、互联网公司和社交网络存在众多联系。其特点归纳来说有以下几点:

1.3.1差别化服务。网络银行能够提供互动式的沟通方式,客户访问网络银行办理业务时,可以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或购买一个具体的金融解决方案,网络银行也一直在互动方面进行努力。

1.3.2业务办理更高效。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去完成账户查询,资金转账,现金存取和其他银行业务,享受在线银行优质,快捷,准确,方便的服务,实现了通过电脑、手机等互联网终端的快捷支付。

1.3.3衍生新的金融产品。网上银行能够集中利用其价优势和互联网丰富的信息资源,提供企业信用评级,财务信息,投资分析等服务创新,不断改进,提高附加值信息,加强银行信息中介职能。

2.网络银行的发展现状

2.1 网络银行的业务概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银行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深度都在不断地丰富、提高和完善。大体上,网络银行提供的服务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传统业务,这类业务只是把传统银行的业务从现实中的柜台搬到了网上办理。另一类是完全针对互联网多媒体能够实现互动的特性来设计提供的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品种。这类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以科技为基础,真正体现了按照市场的要求“量身定做”的个特色。

截至目前,网络银行已经开办的网上银行业务多达上百种,下面简单列举几家银行的网银业务:

2.1.1北京银行: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境外交易、查询网上购物记录、短信天使服务、收款人名册管理、缴纳水费、供暖费、手机话费、网上基金、网上贵金属业务、网上国债、电子杂志等。

2.1.2民生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小区金融业务、小微金融业务、公司金融业务、同业金融业务、直销银行业务等等。

2.1.3交通银行:理财、基金、缴费、黄金、外汇、保险、网上购物等等。

2.2 发达国家的网络银行发展现状

在发达国家,网络银行发展迅速。和20世纪后许多新鲜事物一样,美国是网络银行的诞生地。20世纪90年代,在克林顿总统的强力推动下,美国信息高速公路系统的建设和网络进入普通家庭的普及,为网络银行的出现奠定了基础。1995年10月,美国建立了第一家网络银行SFNB,据统计,在1997年5月27日,美国网络银行家数仅为26家,到2000年3月14日,这个数量达到了1930家,到2010年底美国的互联网用户达到了4200万。在亚洲,新加坡、日本等国家的网络银行也正发展到一个,并仍已相当的速度继续发展着。

2.3 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现状

在互联网时代,中国拥有着后发优势,从2013年起,腾讯、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申请涉足银行业务的消息就已经尽人皆知。支付宝、微信也开通了理财服务,高过一般金融机构的收益率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积累了上亿的用户。

就在2014年7月,银监会披露了近日已正式批准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的消息。这三家民营银行分别是由腾讯、百业源公司、立业集团为主发起人设立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由正泰集团、华峰氨纶为主发起人在设立的温州民商银行,由华北集团、麦购集团为主发起人设立的天津金城银行。我们注意到,腾讯成为了这批获准进入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业的互联网公司,这无疑实现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进军银行业的梦想。我们相信,接下来会有更多实力雄厚的互联网公司进入银行业。一直以来,互联网公司对用户体验的关注以及提供差别化服务的能力都是令其他行业望其项背的。

银监会表示,上述三家试点银行将在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等方面各具特色。如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将办成以重点服务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为特色的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定位于主要为温州区域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区居民、县域三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而天津金城银行将重点发展天津地区的对公业务。

3.网络银行目前存在的问题

第8篇:银行发展建议范文

从国外经验来看,国外购车者中平均60%是靠消费信贷,美国高达80%,而去年中国购车者中仅有约10%的人能贷到款,因此中国汽车市场最严重的问题是少了消费信贷的鼎力支撑。

从国外汽车消费信贷市场成功的经验来看,主要受益于国外成熟的市场:(1)完善的社会信用和法律体系;(2)完整的市场营销、风险管理和财务分析体系;(3)完善的汽车金融业务监管体系:在政府有限监管下良好的产业自律、行业自律、金融体系自律和市场自律;(4)先进的数理统计理论为基础的分析办法和工具。

但分析我国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目前处于调整发展阶段,市场是不成熟和不完善的:第一,个人征信系统不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个人征信系统,但仅仅是个人在银行的贷款以及信用卡记录,个人及家庭的收入状况不透明,个人的现金收入支出、个人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个人的社会诚信等没有系统的信息记录。同时,目前的征信系统缺乏一整套科学严密的个人信用评估程序和相应的评估模型,各家银行对其使用标准各不相同,而其他金融机构未能使用该系统,个人在其他金融机构发生的贷款记录也未能体现。因此,银行在发展汽车消费信贷时会出现惜贷慎贷现象,或者汽车消费信贷质量不稳定等情况,从而制约银行发展汽车消费信贷缓慢。第二,汽车消费信贷相关法律有待完善。尽管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令和相关的政策文件,如《汽车金融管理条例》、《个人消费贷款指导方针》、《汽车金融管理办法》、《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为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政策框架,使之具备了基本的可操作性,但这些法律法规缺乏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其缜密性和完备性不足,针对性也不够强,使得汽车消费信贷缺乏法律保障,同时,《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也造成汽车信贷的担保抵押的使用范围有限,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于进口车的抵押登记必须等待机动车辆登记证出来才生效,而国内的进口车的抵押登记手续繁琐,起码需要办理1个月时间,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商业银行发展进口车消费信贷业务。第三,贷款回收保障制度不完善。尽管银行或者汽车金融公司在发放贷款时成数控制在7成以下,但由于我国的二手车市场的发展刚刚起步,对于二手车的估价还是不规范,且市场的接受范围较小,加上我国的程序较漫长,一笔贷款的到执行预计至少要3个月到半年,银行的贷款一旦发生不良,其收回贷款的时间和收回款项是难以预计的,这也是制约商业银行发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原因之一。第四,国内汽车消费环境有待改善。汽车价格的不稳定以及购车的高税费严重影响了国内的汽车消费市场;复杂的贷款手续严重制约了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一笔汽车消费贷款在我国至少需经过6个机构,包括生产商、经销商、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车管所及公证部门,从文件准备到银行发放贷款一般需要7在~10天,进口车贷款的时间更长,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需要1个月,而在美国,一般只需要30分钟就可以把车开走。第五,银行的规章制度也制约着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由于银行能够获取申请人的信用资料不齐全,且汽车属于动产,即使办理了抵押登记,银行也难以预料汽车的折旧程度,银行没有一套健全的个人信用评级系统,等等因素,致使银行将汽车消费贷款设为较高风险的贷款品种,在贷款对象的要求上有一定程度的苛刻,在审批流程上有一定程度的拖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

因此,从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现状出发,笔者认为,银行金融机构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可以发展以下模式:

1.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直客式”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面向银行的中高端客户推出。银行的网点多,信贷资金充裕,这是汽车金融服务公司难以比拟的优势。该模式可以选择以下的客户群体:第一,收入稳定的客户;第二,银行的存量贷款客户:人行征信记录良好的、原贷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客户;第三,对银行效益贡献度大的客户。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这些客户群体的具体情况先给予授信额度,在其申请汽车消费贷款时在审核消费者提供的购车合同和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及必要的贷款资料符合条件后可给予不超过汽车车价的7成且不超过该授信额度的贷款额度,贷款直接发放到汽车经销商的账户,贷款的担保方式为车辆抵押。

2.寻找诚信度好、实力强的汽车经销商合作的“间客式”模式

第9篇:银行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字:村镇银行 金融抑制 金融创新 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11)01-040-05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大部分的农村金融问题都是围绕如何向“三农”提供促进其发展的金融服务而展开的。然而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越来越无法满足“三农”对资金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在于监管部门对农村金融市场实行过度管制,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过高,新的金融机构无法进入,导致农村金融市场高度垄断,金融服务严重滞后于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试点机构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创新,拥有机制灵活、依托现有银行金融机构等优势,自2007年以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搭建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己经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作为新生事物,由于受到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制约,村镇银行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了许多具体问题。理清村镇银行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及内外部制约因素,才能促进其可持续健康发展,进而发挥应有的功能。

一、村镇银行发展的背景

自1979年开始以来农村金融改革,我国农村基本上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体系。与此同时,民间借贷也悄然萌发,形成了一套在法律约束之外的非正规金融系统,与正规金融体系并存。1997年以来,受商业利润最大化的驱使和基于对入市后市场竞争加剧的考虑,中国工商银行等各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渐从农村撤出。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体系以农信社为主体,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的局面。据统计,截至到2003年,国有商业银行一共撤消了31000多个县级以下营业网点,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越来越低。而1994年成立的政策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业务以支持粮棉油的流通为主,很少涉及农业基础建设方面,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主要以农村信用合作社、农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体,他们成为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核心力量。然而,随着中国农业银行不断收缩其在农村的金融业务,邮政储蓄只开展存款业务,因此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上逐渐形成了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垄断地位。然而为了追求利润和加强风险控制,农信社的资金存在着向城市和大型乡镇企业流动的趋势,其经营业务“非农化”的倾向相当明显。

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城镇化进程正在稳步推进。相应地,农村金融需求日趋上升并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农村金融需求不只是为简单的农业生产服务(如购买化肥、农药等),而逐渐转向资金需求更高的专业化和大规模生产上。同时,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农民对教育培训、住房、医疗卫生等服务的需求上升,相应的农民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

从上述两个方面来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一方面需求上升,一方面供给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此外,在这种长期的金融抑制条件下,为了从金融领域内获取高额利润,大量的民间资金以“灰色”身份参与各种形式的地下金融活动,难以寻找到正规的发展渠道,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也为资金的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可见我国农村现有的金融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求,农村金融改革非常必要和重要。因此,在引导商业性、政策性金融机构重返农村的同时,大力发展和培育适合“三农”特点的村镇银行,发挥其经营灵活、运营效率高等优势,以有效增强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能力,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同时也为民间资金提供了一条正规化发展的合理渠道。国际经验也表明,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难题的途径之一就是广泛设立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诸如村镇银行之类的微型商业金融机构。

二、发展村镇银行的现实意义

首先,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对农村金融体系存量改革的思路。由于多种原因,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启动迟、进展慢,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具有低门槛、多元化资金来源、灵活多样的股权与治理结构的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不但为农村金融市场引入增量因素,增加了对农村金融供给的新渠道,而且村镇银行从成立之始,就对其设立条件、股权设置、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内控机制及监管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股东在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更形成了对机构经营者的优胜劣汰,这必将推动农村金融的不断发展,缓解农村金融的“贫血症”。

其次,有利于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的矛盾。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始终围绕着农村信用社这一存量机构展开,可是从结果看,无论是规范合作制,还是提供多种模式的改革尝试,效果都不甚理想,改革后的农信社的经营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效率低下、形式单一等问题依然存在。深究其原因,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近乎垄断的地位,造成农信社本身缺乏改进的动力,而村镇银行的建立,无疑将会与农信社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在促进其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促成竞争性的市场环境。

三、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的。2006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设立方式、监管措施等进行了原则性阐述,并确定了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作为首批试点区域。

2007年3月1日,南充市商业银行发起成立了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此后,各类商业银行纷纷加入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行列中。特别是2007年10月银监会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后,村镇银行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2007年底,全国开业的村镇银行仅19家,且全部集中在首批6个试点省(区)。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数已增至214家,并覆盖全国30个省市(区)。根据银监会的规划,到2011年底,我国村镇银行数量将超过1000家。从发起行来看,虽在具体策略上,不同主体又各有侧重,但大型国有银行、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区域性银行机构、外资银行在内的四类商业银行均已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其中区域性银行仍为村镇银行发起主力。

四、村镇银行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或困难

第一,市场定位偏差,偏离办行宗旨。

村镇银行试点的目的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即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己经富裕起来的群体扶持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适时组建村镇银行,是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但由于村镇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企业法人,各发起人或出资人必然会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最大的追求目标,村镇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很难实现“从一而终”的既定经营理念,从各地村镇银行的实际运营来看,一些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与政策性目标的差异性突出,纷纷把资金投向能盈利的优质项目,并未全部服务于农村中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农转非”现象将不可避免地在村镇银行重现。村镇银行市场定位偏差,究其原因,一是村镇银行现行制度安排使然。村镇银行从其资金来源看,包含了国内外的银行资本、国内的产业资本以及民间资金,这些资金所追求的无一不是利润最大化。二是从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看,虽然民间资金参与了新设的村镇银行,但是受制于发起人制度的限制,村镇银行仍然不能脱离现有金融机构独立存在。商业银行长期“做大”的信贷方式,难以主动去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小额、分散的特点。

第二,筹集资金困难,运营成本相对较高。

村镇银行设立于我国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穷人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其次,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而其自身资金实力虽较其他两类新型金融机构相对殷实,但与农业银行等动则千百亿资产的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仍显单薄,这也必将增加社会对其风险的担忧。再次,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部分居民将钱存到村镇银行,其初衷主要是为了获得村镇银行的优惠贷款。吸储困难已导致试点中的村镇银行出现流动性问题。数据显示,一些村镇银行的贷存比已经超过了监管红线75%,个别银行甚至超过了100%,有的甚至开始动用资本金发放贷款。

银行运营成本往往使用“收入费用率”作为重要依据,即经营费用占收入的比率,其一般与银行规模成负相关,即银行规模越大,收入费用率越低,反之亦然。一般,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收入费用率通常为15%左右,农村信用合作社通常为22%~30%,而村镇银行则高达40%以上。而在贷款管理方面,农产贷款通常为小额贷款,客户管理方面单位成本较高,加之村镇银行信贷人员多为在当地招聘经简单培训便予以上岗,人员素质问题必然造成贷款管理成本的增加。村镇银行尽管是主要起着支农作用,但其仍为商业性机构,有赢利性要求,一旦盈利无法保证必然影响其持续经营。

第三,御险能力较差,风险控制任重道远。

在信用风险方面。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农业,弱势群体――农民,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首先,改革开放以来,为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农民得到了很多实惠,因而也使一些农民对政策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他们一定程度上认为,在村镇银行获得了贷款就等于在财政部门拿到了补贴,可不用考虑归还,加之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多以信用贷款为主,极易形成信贷的道德风险;其次,金融生态环境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在我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一些借款户信用意识、法律意识淡漠,欠账不还,签字不认,逃、废、赖债之风在不同程度存在,信贷资金安全面临很大挑战。相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内控和安防能力相对薄弱,应对农村市场错综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能力不够。

在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方面。就村镇银行的人员配置而言,大多村镇银行除董事长、行长等少数几人由出资参股银行金融机构选派,其他均在当地招聘,简单培训便予以上岗,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由其两三人组成的部门难免会使经营治理制度流于形式,增加操作风险。且其在业务初期,重营销轻管理,业务盲目扩张必然会产生贷款不良率上升等风险。此外,村镇银行由于其经营对象农业的弱质性,其经营周期多为春种秋收,相对贷款即为春贷秋还,贷款发放时间上集中度也较高,在村镇银行相对传统金融机构吸收存款方面处于劣势的情况下,许多村镇银行由于存款不足甚至动用资本金放贷,如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等,使得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大。

在系统性风险方面。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小农经济是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户生产比较分散,抗风险能力也较低,持续发展能力不高,而且就某一特定地区来说,产业结构比较单一。这会对以微小企业和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村镇银行产生明显的产业风险,若某一产业的发展环境恶化,出现大范围内的衰退,那么相关地区的经济发展就会受到限制,农户或企业的还贷能力无法保证,违约的情况很有可能会发生。同时,若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农户经济承受能力低,也会影响其信用水平。而银监会政策规定村镇银行不能面对区域外的客户,只能贷款给本县或本乡的农户,更是加大了出现以上情况的可能性。一旦出现地区性型自然灾害或市场波动,村镇银行缺乏有效的对冲与规避风险能力,便会造成其整体风险的巨大损失。

五、政策建议

第一,村镇银行的设立应遵循“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从已设立的村镇银行来看,都是在各省各地区较为贫困的乡镇,对在哪设立村镇银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为我国各个地区间在生活水平上还存在很大的差异,一个东南沿海的富裕地区的贫困乡镇对比西北地区可能相对来说就很富裕了,设立村镇银行可能就根本不在考虑之列,因此各地区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金融特点、生产力水平优先在符合条件的乡镇设立村镇银行,然后稳步推进,逐渐扩展开来。在经济发达地区,对资金的需求量相对较大,可以考虑设立多种所有制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可以适当提高,促进较大规模的村镇银行的发展,村镇银行同其他商业银行比较,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虽然相对比较灵活,但也不是越小越好,在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建立规模较大的村镇银行不但能够有效抵御各类风险,而且还为以后村镇银行分支机构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每家村镇银行从成立到营业到完善乃至成熟不但要经过较长的时间,而且成本也是很高的,发展壮大的村镇银行再到别的地区开立分支行就能够避免此类问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应该鼓励设立小型化的村镇银行,适度降低准入门槛。

第二,明确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以实现差异化服务。

村镇银行成立初并没有明确指出村镇银行具体的市场定位。村镇银行只有准确进行市场定位才能抓住机遇,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才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各种营运和监管风险,从而可持续地发展下去。村镇银行应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将市场定位于满足当地农产和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通过金融创新,提供个性化服务,与传统涉农金融机构展开错位竞争。首先,村镇银行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细分金融市场,本着弥补市场空档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大力挖掘与培育一批优质客户群。其次,村镇银行在开展信用审查时,除了审查财务数据外,更应关注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庭构成、日常开销特征等个性化因素对还款能力的影响;在进行信贷审批时,要能更好地理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并能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融资和咨询服务。最后,村镇银行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在成本可测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产品。

第三,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政策扶持力度。

为促进村镇银行更好服务“三农”,除在农业保险方面对其给予支持外,在政策上也应加大扶持力度。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发挥国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在鼓励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村镇银行延伸和发展针对农村和农户的金融服务。在存款准备金方面,目前给予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再行降低标准。对村镇银行的再贷款方面也应予以支持,同时适时开放同业拆借市场增强其资金实力。利率可根据村镇银行所在的农业实际经营情况、乡镇实际经济情况、农产对利率实际承受能力给予调整,给予更为灵活的定价机制。降低结算准入门槛,使村镇银行可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提高其结算效率。此外,宁夏、四川、浙江等地的人民银行已经开始对当地的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缓解了村镇银行可贷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也值得推广。另外,要支持村镇银行抓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良机,积极参与农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提高村镇银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监管部门要将村镇银行支农业务的情况纳入考核体系,结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引导村镇银行开展农户联保贷款、农业产业链互助担保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增加支农信贷投放,大力改善支农服务,支持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第四,引导村镇银行建立严密的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村镇银行经营风险较大的问题,首先应在村镇银行内部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对信贷风险审批流程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避免因信贷人员素质或主观性评估而造成的信贷风险。在操作中还可引进一些银行的成功模式,如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的农产联保模式,增强风险防控。

为了解决在发放贷款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考虑利用农村资产、信用较好的涉及商业服务职能的农户、工商户来为村镇银行提供信息。村镇银行可以建立“村镇银行-贷款服务中心(信贷员)-金融服务站(村)-农民贷款小组”的四级市场网络。其中,贷款服务中心由村镇银行的信贷员或者客户经理管理;村级金融服务站依托村委会协助村镇银行了解农民的金融需求和经营状况,进行贷款管理和收回;农民自发成立的贷款小组不仅对成员贷款承担风险连带责任,还进行生产购销方面的合作。为了便于控制信贷风险,村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可以将三名客户经理划分为一组,实行三人客户经理小组制,分别负责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款跟踪等职能。其中,调查岗的职责是对农户的基础信息进行调查,包括农户的贷款用途和个人信用度的调查等;审查岗主要负责对农户贷款手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贷款跟踪检查岗负责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三个岗位在对贷款风险进行控制的同时,也承担贷款清收的连带责任,依次承担40%、40%和20%的责任。

此外,还需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员工培训,建立风险问责制,增强其识别风险的能力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加强贷款信用风险防范,使村镇银行远离高风险行业。应建立对村镇银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支持机制,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针对村镇银行单个法人开展教育培训成本高的问题,应从外部积极为其创造条件,提供良好的培训教育平台。同时村镇银行应加强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要做好贷前工作和贷后跟踪,与贷款客户保持经常联系。要借鉴国内外经验,尽快建立符合实际的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和信用内部评级体系,有效预测风险。对村镇银行贷款客户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实行按年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于无实物抵押的信用贷款农户,可以采用联保制度或其他担保制度控制信用风险;对于需要担保的农村中小企业贷款,要认真审核担保品和担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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