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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审计方向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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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审计方向

第1篇:会计学审计方向范文

(一)国内外有关法务会计的争议聚焦迄今为止,国外有关专家学者对法务会计的定义众说纷纭,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关于法务会计的界定也是争议颇多,法务会计到底应归属于会计学科还是法学科?亦或是归并到审计学科?仔细分析诸多观点,不难发现它们之间有许多交叉重合,也有部分差异,归纳起来无非就是以会计为重心,还是以法律为落脚点,或者说可划分为广义的法务会计和狭义的法务会计,要视具体目标而定,国外的主流观点分析归纳有如下特征表现:第一,法务会计的内涵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即从单纯的会计(舞弊)调查向会计鉴定、诉讼支持等司法纵深方向延伸扩展,这体现了多学科交叉渗透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第二,现阶段,法务会计的定义进入了“林立”状态,各种说法不断涌现,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呈现百家争鸣、不断创新的景象。第三,理论研究专家与社会实践专家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具有很大的差异,主要源自视角不同,研究领域及价值观存在差异。从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是侧重于对法务会计实务的探讨,又受到案例的推动,较多关注热点问题和技术解决方案,特别是在执行舞弊审计、财务调查时的应用,至今已形成一套有效的、系统的舞弊调查方案以及在收集证据过程中所用到的先进技术方法,但对法务会计的理论渊源和理论框架的探索则非常少。国外学者对法务会计概念的定义趋于完善,但都未涉及到法务会计主体,有所欠缺。而研究方法方面,主要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历史的概括总结以及案例研究,实证分析很罕见。由此不难发现实用主义原则在法务会计理论发展中的作用以及案例对法务会计理论的推动,这种实用主义原则现在仍起很大作用。从国内学者对法务会计概念的界定观察,有的是从处理经济纠纷中法律问题的视角进行界定;有的则是从学科和实务双重角度予以界定;还有的是从现行司法会计体制的角度对法务会计进行诠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想要对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定位,应先明确法务会计的一般涵义。综合各家观点,总结我国法务会计的社会实践,笔者认为,所谓法务会计,是指由独立执业的法务会计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运用会计、审计及法律等多学科交叉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欺诈行为等进行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和鉴定等,据以提出鉴定意见或为法庭审理作证的特定专业服务活动。它是以法学和会计学理论为基础,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于一身的综合叉学科。要理解上述法务会计的基本涵义必须把握住以下五个要素:

二、法务会计的目标

(一)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是在执行法务会计业务时需要综合运用的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判定与鉴别等技术方法,以取得合乎法律要求的各类证据。法务会计与传统会计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务会计所执行的业务职能及出具的专业报告都是直接为法律服务的。法务会计经常涉及舞弊调查,并为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律师辩护、经济调查及审计等专业活动服务。法务会计师执业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和解决诸如经济损失,特别是金额方面的损失。另外,法务会计师还经常帮助内部管理部门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以减少内部舞弊的发生。可见,法务会计师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经济纠纷、经济过失和经济犯罪等,其基本职能是向法庭等职能机构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庭客观、公正地裁决经济案件的专业依据。在法学科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中,已经确定的法学(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标为:“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会计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审计的技术方法,熟知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熟悉国内外会计财务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惯例,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会计审计知识、方法和技能,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技术或区域分析、解决法务会计问题能力,具备会计、税务、审计、鉴证等法务会计职业技能,适应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社会中介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等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这一目标定位的鲜明特点是:具体详尽、面面俱到、学科交叉,涉及面广,出发点是适应性强,无论市场变化有多大,似乎都会有好的就业去向。但是,目前的就业竞争压力大,人心浮躁,学生一般只注重眼前,价值取向以实惠为主。经过几年来的培养实践,笔者以为,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或专业特色方向,不论是在法学科下的,还是在会计学科下设的特色方向,都应该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需要源于实践需求,又高于实践要求,应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与时俱进的原则,既要简明扼要,又具有专署性和可操作性,而且还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保持预留发展空间,要可持续下去。培养学生的周期较长,市场瞬息万变,可能招生时形势一片大好,可到毕业时,市场风向标变了,所以,还是要有缜密的顶层设计。基于上述情况,分层次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的目标本科可定位为: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德、智、体、美协调发展,具有法学应用基础与财务会计学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规则调查各类经济纠纷与财务舞弊案件证据,并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岗位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可定位为:本研究方向培养适应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德、智、体、美协调发展,具有较深厚的法学应用基础与财务会计学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规则调查取证各类经济纠纷与财务舞弊案件,具有创新精神,并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岗位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博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可定位为:本研究方向培养跟踪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变化,德、智、体、美综合发展,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与财务会计学理论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程序调查研究各类复杂的经济纠纷与高端舞弊案件,具有创新精神,并胜任跨国集团、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研究与实践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美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视培养模式和路径不同而有所区别。许多美国高校目前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仅停留在研究生在职教育阶段,加之社会上法务会计人才稀缺程度较高,各高校确定的法务会计培养目标以“能够胜任法务会计、舞弊调查等相关工作”为主。

(二)各类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下的课程体系设计一般复合型专业(方向)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计较普通专业的课程设计复杂且目标要求高,搞不好就会出现“两张皮”或“拼盘式”的局面,全凭学生自己去消化融合。在学分有统一规定、不能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课程设计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课程体系的设计。法学院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通常偏重开设较为系统的法学科类课程,因为法学科的一级学科门类较多,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学科基础和主干课程就有十六门课,加入各部门法、专业法规,令人眼花缭乱,再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大学必修课、通开课、通识课,跨学科选修课等,剩下极其有限的学分分到复合的会计学科、审计学科,达不到需求。学生就业时常常出现会计学功底不扎实,法学又难就业。为改变这一局面,只能再尽力压缩法学类课程,增加一些经管类会计课程,但交叉融合又是难题,还是改变不了“拼凑”的色彩,改革创新就要冒风险。所以需要每年微调课程开设计划,按照“通、识、精、活”原则构建课程体系,逐年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同样道理,在会计学院下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程体系设计正好相反,通常偏重开设较为系统的经管类会计学科课程,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经管类学科基础课程就有十到十二门课,加上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大学必修课、通开课、通识课,专业主干课以及跨学科选修课等,剩下的要想置入法学科一系列课程不大可能,只能选择性嵌入部分主要的课程。学生就业经常是会计学具备一定的功底,但是法学知识不系统,法学思维跟不上。无论在哪个学院下面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最关键的是看学生的兴趣和未来人生的发展方向,根据获取哪个学士学位来定它的主要知识结构取向,然后实施课程再造系统工程。我们通过三年的努力,尝试性地进行课程再造,打破“拼盘式”局面,为有效地节省学分、提升专业交叉和学科融合度、扩大复合效果、增强实战能力,组队实施了课程开发计划,目前已经完成五门课程的改造和教材出版任务,正在试用阶段,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再进一步深加工使之完善。目前,在我国,为适应社会对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需要,缓解单一专业的就业压力,除了积极申办本科层次的法务会计专业以外,可以尝试多元化培养模式,如在财经类院校的会计学或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第二学位;为增强学生的发展后劲,可以像国外一样,实施本硕连读制度,在本科阶段主修会计学三年专业,在硕士阶段主攻法学科和实践应用三年;实施硕博连读制度,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偏重法学和交叉融合性研究,培养出真正的法务会计高端人才。

三、探索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新模式

(一)国外职业资格考试与专业教育结合培养模式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拓宽思路,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借鉴ACCA/CGA等在国内高校的办学成功经验,尝试探索学历教育与ACFE(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职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模式。本科阶段学习的第一要务是厚基础、宽口径、重思想、强能力,以专业素养教育为主,有的专业课直接对接ACFE的职业资格考试内容,抢占先机,凸显法务会计专业特色,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学历专业教育与社会实践需求脱节问题,以适应市场变化对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探索国内与国际合作办学模式目前,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国际化,国外大学积极抢滩中国的教育阵地,为了充分体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的“国际化”并不断扩大队伍,我们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战略眼光,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与国外有专长的大学合作,联合培养法务会计高层次人才。具体可以推行国际化“2+2”、“3+1+1”、“4+1”等培养模式以及“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等人才培养模式等。

(三)校内跨学科基地班培养模式现在许多院校都按大类招生,可以在本校的会计学专业与法学专业搭建一个“2+2跨学科专业平台”,由学生自主选择未来的发展方向,还可以组建“创新法务会计人才基地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实验班,推行全新教学法,设置综合性较强的特色系列课程。此外,有条件时不妨借鉴重点大学的办学经验,采取本硕连读或硕博连读模式,即本科阶段完成会计学教育,法学科放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完成。美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表现为:要么仅限于开设舞弊调查与白领犯罪调查一门或几门法务会计相关的课程,涉及有关诉讼支持的培养计划较少。据调查,已有17所高校开设了法务会计课程,向学生系统、全面传授法务会计知识,其中有5所高校开展了法务会计本科教育的尝试,还有两所高校同时开展法务会计本科和硕士学位教育,其他高校多数只开展法务会计硕士学位教育。而大多数高校都设置了入学门槛,如工作经历、相关预备知识和学历要求等,主要教育对象为在职或在校生,主要教育形式为远程教育和全日制教育。开出法务会计课程的绝大多数是经济学院和会计学院,少数高校由法学院承担。

四、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就业遇到的尴尬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需求巨增,新兴行业越来越多,学科划分也日渐细致,科学研究及各领域拓展急需一些有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市场调查研究和社会实践显示,法务会计人才大有可为,如各级财政、税务、物价部门,公检法、纪检审、银行、企业等都需要既懂法律,又精通业务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目前,法务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总体上很受欢迎,但在就业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尴尬。有些单位在招聘时,要么招纯法学的,要么招纯会计学的。从每年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要求看,要么是延续多年以前的专业类别要求,要么有新类别出现,但并没有单独设置法务会计这一类别,对专业要求也没有添加到新增加的目录中,学生如果选择要报考公务员,只能走法学系列,要去企业单位就只能选择会计学,可实际毕业时不可能同时拿两个学位,所以学生往往很纠结,到底要拿哪个专业的学位。笔者认为,国家人事部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时俱进,根据有效需求,及时地更新招录专业目录和进行岗位设置更新。政府部门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发挥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高校也有责任千方百计扩大宣传和影响,有效推介复合型人才深入各行业基层,利用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机会和招聘会及网络舆论宣传阵地,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借助政府和社会舆论宣传和网络信息强力推进法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法务会计与舞弊审计的辨析近年来,国内外资本市场上的企业财务造假、会计舞弊以及高级管理层犯罪案件此起彼伏,由此对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的需求日益兴盛,刺激国外的舞弊审计研究迅速升级。而在特别复杂的经济案件中,单凭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唯一手段是无法完成的,经常是双方交叉并联合作战,优势互补才能顺利结案。法务会计的产生和具体内容与舞弊审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而许多著作和学者经常将两个词交叉使用,或者混为一谈,事实上,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虽然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着差异,详细了解两者的异同,合理安排,使两者相互配合协作,有利于在调查舞弊案件时使两者的优势最大化,促进反舞弊事业的发展。例如,美国“世通”公司董事会在知道发生财务舞弊欺诈案后,立即成立了包括前联邦总检察长、审计人员、律师等专业人员在内的“特别委员会”展开独立调查,聘请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执行部门前首脑提供咨询,共同解决财务欺诈导致财产被非法侵占案件中的财务、法律、会计等问题。在这之中,审计人员对账务进行舞弊审计,而前检察长、律师、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前首脑则相当于法务会计人员,对于账务资料提供法律方面的专家意见,支持诉讼,两者相互配合,共同解决财务欺诈案中的会计、法律问题。

(三)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堂教学案例建设法学科与会计学科的最大共同点在于实践性强,为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应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还可聘请校外兼职教授定期来校讲学,如聘请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法务会计专家授课。以往单纯的法学或会计学课堂教学也有许多案例可以穿插学习示范,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案例素材获取都较为便利,也好编制成案例库。但是法务会计的课堂教学,包括教材编写却比较困难,成型的案例几乎没有完整的,这就需要教师深入实际去发现挖掘,并组织课程组员抓住办案机会,团队式合作,不断反复实践探索法务会计调查与诉讼,再凝练提升编制成适合课堂教学的案例资料,供学生熟悉操练学习之用。

第2篇:会计学审计方向范文

【关键词】高校会计专业 教学目标 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8-0235-01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愈加开放,会计行业开始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莘莘学子选择了会计专业,各大高校也竞相开设会计专业,即便是一些理工类学校也是如此,原本低调的财经类院校更是名声大噪。新的经济形势,新的发展机遇,新的社会需求无疑对当前高校会计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高校会计教学的地位和责任,确立新的教学目标,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从而为我国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

一、我国高校会计教学的现状分析

(一)专业设置丰富,但教学目标模糊,界限不清

早在1952年,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率先开设会计学专业,为我国培养了第一批会计人才。在这之后的40余年间,我国只有单一的会计专业(或财会专业)。直到1983年国家审计署成立,国家急需大量审计人才,南京审计学院创办了国内首个审计专业。1994年,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批准下,我国开始在全国20多所院校成立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班,填补了我国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的空白。1998年,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对财务分析和财务决策人才的需要,教育部决定设立财务管理专业,中国人民大学财务管理专业于当年正式开始招生,旨在为我国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培养财务管理人才。2001年,西安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组建了我国第一个ACCA方向班,截止到目前,全国已有上百家院校开设ACCA方向班,同时开设中外合作办学班。这标志着我国高校进入会计专业国际化培养阶段,会计专业设置逐步完善。

但是通过查阅各高校会计专业培养计划,笔者不难发现存在教学目标模糊,专业界限不清等问题。以某财经院校各专业培养目标为例,会计专业的目标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主要在企事业单位、政府及会计事务所等从事会计、审计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财务管理专业的目标也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主要在企事业单位、政府、证券公司、投行从事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财务专门人才。审计专业是培养从事CPA审计,内部审计的审计人才。资产评估专门是培养从事房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项目评估的评估人才。还有ACCA是培养国际化会计人才,林林总总,让人眼花缭乱。在专业课开设方面,更是存在交叉重复问题,没有明显的区分度。试问什么是会计人才,什么是财务人才,审计人才又跟前者有什么区别。所以大学本科会计学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到底是什么,如何在课程设置方面体现专业特色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课程体系完善,理论性强,但实践性不足

会计学科设立伊始,我国引进苏联教学模式和教材,开设四门会计专业课,分别是会计核算原理、工业会计、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行业财务管理,这为我们后期会计学科体系的建立与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到了20世纪中期,我国学者开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编写教材,比如厦大教材编写组编写《会计学原理》,人大编写的《工业企业会计》很受欢迎,为这一时期的会计人才培养起到了巨大的贡献。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落实,我国开始引入“西方会计学原理”“西方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三门课程,使得我国会计课程体系趋于完善。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会计学科已经建立了以初级、中级、高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为主干课程的学科体系。

但是,这些教材理论性过强,可读性比较差,学生普遍反映太枯燥,甚至有学生反映看不懂教材。另外,目前在校学生80%的学时都是课堂听课,期末的教学实践或者课程实验多半也是流于形式,根本没有实质内容,导致学生空有理论,走向工作岗位以后还是无法应对复杂的实务工作。

(三)教师队伍素质高,但实务经验欠缺

据统计,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群体中,拥有博士学位或者副教授职称的人数占到60%。毕业生调查问卷显示过半数毕业生认同老师知识渊博,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授课能力强,但是实践能力不够。过半数的会计专业老师表示自己没有过会计相关实务工作经验,大都是出校门,入校门,即本硕博读下来之后,就直接进入高校做专业课老师,相对于外面的实务工作,自己更擅长于理论研究。但是会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校对本科层次学生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这样的师资队伍是不可能培养出应用型人才的。

二、提高会计教学水平的改革措施

(一)明确教学目标,突出专业特色

如何设立会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一直是高校会计界经久不衰的讨论话题。笔者认为会计是一门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财务管理学、审计学、资产评估都是随着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从会计学中分化出来的专业。它们理应具有别于会计专业的专业特色,但与此同时,会计又应该作为它们的专业基础课程。也就是说在会计学的基础上突出各专业特色。比如审计学,我们的培养目标就是要让学生通晓会计准则,掌握审计方法、审计路径,并具有一定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在课程设置方面,大一时候要先开设基础会计学,中级会计学,让学生充分掌握会计准则的规定,大二要开设审计学原理,作为学生审计入门课程,让他们了解审计的目标、审计的方法,之后再开设财务审计等专业性更强的课程。另外也可以引入国际审计学等双学课程,给学生一个全新的学习视角,为以后走向国际化提供基础。

(二)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

理论教学固然重要,但是我们也应该加强实践教学,尤其对于会计这样一门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更是如此。在教材编写方面,我们不妨加入一些实务案例,可以效仿国外的教材,在一章内容开头给一个小案例,让学生带着问题去阅读教材,这样会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开展案例教学,让学生自由讨论,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师只要做好关键点点拨工作就好。另外,学校要落实期末的教学实践活动,务必让学生有机会参与到实务会计工作中去,可能的话购买些模拟软件,让学生扮演会计角色参与到企业的财务工作中。从而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培训教师,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校可以联系一些企业或事务所作为自己的实训基地。利用寒暑假时间鼓励教师们到实训基地培训,除了参加教学技能培训外,还要多参加实务工作方面的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即不但是教师,也是会计师。从而为学生更好地服务。另外,学校也可以引入实务界杰出人士作为学生的校外导师,这些人士可以是事务所的合伙人,企业财务总监,高管等专业人士。最后,我们应该加强教师与实务界人士的联系,高校教师可以了解财务会计理论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而实务界人士也可以了解到当下财务理论发展动态及前沿,从而更好地指导实务工作,实现共赢。

参考文献:

[1]陈之举.我国大学本科会计教学改革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08.

[2]罗勇.我国高校会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幂[J].财会月刊,2006.

[3]杨伯坚.以实践为导向的会计教学改革[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

第3篇:会计学审计方向范文

法务会计是什么?它能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要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最关键的是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法务会计的认识也在不断变化,关于法务会计的诠释,国内外学界颇有纷争。

(一)国内外有关法务会计的争议聚焦

迄今为止,国外有关专家学者对法务会计的定义众说纷纭,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关于法务会计的界定也是争议颇多,法务会计到底应归属于会计学科还是法学科?亦或是归并到审计学科?仔细分析诸多观点,不难发现它们之间有许多交叉重合,也有部分差异,归纳起来无非就是以会计为重心,还是以法律为落脚点,或者说可划分为广义的法务会计和狭义的法务会计,要视具体目标而定,国外的主流观点分析归纳有如下特征表现:第一,法务会计的内涵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即从单纯的会计(舞弊)调查向会计鉴定、诉讼支持等司法纵深方向延伸扩展,这体现了多学科交叉渗透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第二,现阶段,法务会计的定义进入了“林立”状态,各种说法不断涌现,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呈现百家争鸣、不断创新的景象。第三,理论研究专家与社会实践专家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具有很大的差异,主要源自视角不同,研究领域及价值观存在差异。从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是侧重于对法务会计实务的探讨,又受到案例的推动,较多关注热点问题和技术解决方案,特别是在执行舞弊审计、财务调查时的应用,至今已形成一套有效的、系统的舞弊调查方案以及在收集证据过程中所用到的先进技术方法,但对法务会计的理论渊源和理论框架的探索则非常少。国外学者对法务会计概念的定义趋于完善,但都未涉及到法务会计主体,有所欠缺。而研究方法方面,主要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历史的概括总结以及案例研究,实证分析很罕见。由此不难发现实用主义原则在法务会计理论发展中的作用以及案例对法务会计理论的推动,这种实用主义原则现在仍起很大作用。从国内学者对法务会计概念的界定观察,有的是从处理经济纠纷中法律问题的视角进行界定;有的则是从学科和实务双重角度予以界定;还有的是从现行司法会计体制的角度对法务会计进行诠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法务会计是法律与会计结合的必然产物,主要服务于市场经济,以解决社会经济问题为目的,与一般性会计比较,其主要的区别在于法务会计师的业务职能和提交的专业报告都是直接为法律服务的。

(2)涉及的学科交叉范围广泛。法务会计与传统会计不同,它不是“单纯的会计”,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综合性会计,只要涉及到经济纠纷犯罪案件中的会计事项确认和判定,都与法务会计有关。它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审计和统计分析的部分技术方法,融会计和法学于一体。

(3)服务针对性强。法务会计以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为重点,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法务会计师站在为当事人服务的立场上,通过调查分析,确定责任的发生原因及其归属,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综上所述,国内外现有的文献对于法务会计除了在上述方面取得共识外,在其他许多重大理论问题上都存在较大的分歧。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想要对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定位,应先明确法务会计的一般涵义。综合各家观点,总结我国法务会计的社会实践,笔者认为,所谓法务会计,是指由独立执业的法务会计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运用会计、审计及法律等多学科交叉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欺诈行为等进行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和鉴定等,据以提出鉴定意见或为法庭审理作证的特定专业服务活动。它是以法学和会计学理论为基础,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于一身的综合叉学科。要理解上述法务会计的基本涵义必须把握住以下五个要素:

(1)法务会计的主体。法务会计的主体是法务会计业务活动的执行人,必须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具有特殊技能的法务会计师。他兼具会计师、舞弊审核师、律师、私人调查员等特质。

(2)法务会计的客体。法务会计的客体是接受法务会计调查、审核及鉴证的对象,即法务会计的工作对象,具体是指特殊领域的特定业务,如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经济过失、欺诈、犯罪等涉案事项或行为。

(3)法务会计的依据。法务会计的依据即法务会计的工作标准或衡量尺度,是与经济案件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审计准则。

(4)法务会计的目标。法务会计的目标即通过法务会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是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用于法庭审理的经济鉴证。

(5)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是在执行法务会计业务时需要综合运用的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判定与鉴别等技术方法,以取得合乎法律要求的各类证据。法务会计与传统会计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务会计所执行的业务职能及出具的专业报告都是直接为法律服务的。法务会计经常涉及舞弊调查,并为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律师辩护、经济调查及审计等专业活动服务。法务会计师执业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和解决诸如经济损失,特别是金额方面的损失。另外,法务会计师还经常帮助内部管理部门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以减少内部舞弊的发生。可见,法务会计师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经济纠纷、经济过失和经济犯罪等,其基本职能是向法庭等职能机构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庭客观、公正地裁决经济案件的专业依据。在法学科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中,已经确定的法学(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标为:“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会计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审计的技术方法,熟知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熟悉国内外会计财务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惯例,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会计审计知识、方法和技能,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技术或区域分析、解决法务会计问题能力,具备会计、税务、审计、鉴证等法务会计职业技能,适应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社会中介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等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这一目标定位的鲜明特点是:具体详尽、面面俱到、学科交叉,涉及面广,出发点是适应性强,无论市场变化有多大,似乎都会有好的就业去向。但是,目前的就业竞争压力大,人心浮躁,学生一般只注重眼前,价值取向以实惠为主。经过几年来的培养实践,笔者以为,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或专业特色方向,不论是在法学科下的,还是在会计学科下设的特色方向,都应该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需要源于实践需求,又高于实践要求,应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与时俱进的原则,既要简明扼要,又具有专署性和可操作性,而且还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保持预留发展空间,要可持续下去。培养学生的周期较长,市场瞬息万变,可能招生时形势一片大好,可到毕业时,市场风向标变了,所以,还是要有缜密的顶层设计。基于上述情况,分层次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的目标本科可定位为: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德、智、体、美协调发展,具有法学应用基础与财务会计学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规则调查各类经济纠纷与财务舞弊案件证据,并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岗位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可定位为:本研究方向培养适应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德、智、体、美协调发展,具有较深厚的法学应用基础与财务会计学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规则调查取证各类经济纠纷与财务舞弊案件,具有创新精神,并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岗位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博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可定位为:本研究方向培养跟踪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变化,德、智、体、美综合发展,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与财务会计学理论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程序调查研究各类复杂的经济纠纷与高端舞弊案件,具有创新精神,并胜任跨国集团、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研究与实践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美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视培养模式和路径不同而有所区别。许多美国高校目前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仅停留在研究生在职教育阶段,加之社会上法务会计人才稀缺程度较高,各高校确定的法务会计培养目标以“能够胜任法务会计、舞弊调查等相关工作”为主。

(三)各类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下的课程体系设计

一般复合型专业(方向)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计较普通专业的课程设计复杂且目标要求高,搞不好就会出现“两张皮”或“拼盘式”的局面,全凭学生自己去消化融合。在学分有统一规定、不能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课程设计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课程体系的设计。法学院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通常偏重开设较为系统的法学科类课程,因为法学科的一级学科门类较多,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学科基础和主干课程就有十六门课,加入各部门法、专业法规,令人眼花缭乱,再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大学必修课、通开课、通识课,跨学科选修课等,剩下极其有限的学分分到复合的会计学科、审计学科,达不到需求。学生就业时常常出现会计学功底不扎实,法学又难就业。为改变这一局面,只能再尽力压缩法学类课程,增加一些经管类会计课程,但交叉融合又是难题,还是改变不了“拼凑”的色彩,改革创新就要冒风险。所以需要每年微调课程开设计划,按照“通、识、精、活”原则构建课程体系,逐年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同样道理,在会计学院下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程体系设计正好相反,通常偏重开设较为系统的经管类会计学科课程,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经管类学科基础课程就有十到十二门课,加上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大学必修课、通开课、通识课,专业主干课以及跨学科选修课等,剩下的要想置入法学科一系列课程不大可能,只能选择性嵌入部分主要的课程。学生就业经常是会计学具备一定的功底,但是法学知识不系统,法学思维跟不上。无论在哪个学院下面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最关键的是看学生的兴趣和未来人生的发展方向,根据获取哪个学士学位来定它的主要知识结构取向,然后实施课程再造系统工程。我们通过三年的努力,尝试性地进行课程再造,打破“拼盘式”局面,为有效地节省学分、提升专业交叉和学科融合度、扩大复合效果、增强实战能力,组队实施了课程开发计划,目前已经完成五门课程的改造和教材出版任务,正在试用阶段,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再进一步深加工使之完善。目前,在我国,为适应社会对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需要,缓解单一专业的就业压力,除了积极申办本科层次的法务会计专业以外,可以尝试多元化培养模式,如在财经类院校的会计学或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第二学位;为增强学生的发展后劲,可以像国外一样,实施本硕连读制度,在本科阶段主修会计学三年专业,在硕士阶段主攻法学科和实践应用三年;实施硕博连读制度,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偏重法学和交叉融合性研究,培养出真正的法务会计高端人才。

二、探索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高校生源大战序幕的拉开,增设新专业竞争加剧,高效率的办学需要不断改进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各类高校纷纷创立“国内学历教育+国际执业资格教育”、“国内学历教育+国外学历教育”(2+2或3+1、3+2等)、校内跨学科或跨专业的“2+2”或“3+1”、本学科“创新人才基地班”、“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等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实践均取得了较好效果,获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同。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胆改革和探索,有针对性地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其职场竞争力和职业迁移能力、扩大就业适应性。可以尝试借鉴的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国外职业资格考试与专业教育结合培养模式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拓宽思路,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借鉴ACCA/CGA等在国内高校的办学成功经验,尝试探索学历教育与ACFE(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职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模式。本科阶段学习的第一要务是厚基础、宽口径、重思想、强能力,以专业素养教育为主,有的专业课直接对接ACFE的职业资格考试内容,抢占先机,凸显法务会计专业特色,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学历专业教育与社会实践需求脱节问题,以适应市场变化对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探索国内与国际合作办学模式

目前,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国际化,国外大学积极抢滩中国的教育阵地,为了充分体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的“国际化”并不断扩大队伍,我们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战略眼光,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与国外有专长的大学合作,联合培养法务会计高层次人才。具体可以推行国际化“2+2”、“3+1+1”、“4+1”等培养模式以及“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等人才培养模式等。

(三)校内跨学科基地班培养模式

现在许多院校都按大类招生,可以在本校的会计学专业与法学专业搭建一个“2+2跨学科专业平台”,由学生自主选择未来的发展方向,还可以组建“创新法务会计人才基地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实验班,推行全新教学法,设置综合性较强的特色系列课程。此外,有条件时不妨借鉴重点大学的办学经验,采取本硕连读或硕博连读模式,即本科阶段完成会计学教育,法学科放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完成。美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表现为:要么仅限于开设舞弊调查与白领犯罪调查一门或几门法务会计相关的课程,涉及有关诉讼支持的培养计划较少。据调查,已有17所高校开设了法务会计课程,向学生系统、全面传授法务会计知识,其中有5所高校开展了法务会计本科教育的尝试,还有两所高校同时开展法务会计本科和硕士学位教育,其他高校多数只开展法务会计硕士学位教育。而大多数高校都设置了入学门槛,如工作经历、相关预备知识和学历要求等,主要教育对象为在职或在校生,主要教育形式为远程教育和全日制教育。开出法务会计课程的绝大多数是经济学院和会计学院,少数高校由法学院承担。

三、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就业遇到的尴尬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需求巨增,新兴行业越来越多,学科划分也日渐细致,科学研究及各领域拓展急需一些有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市场调查研究和社会实践显示,法务会计人才大有可为,如各级财政、税务、物价部门,公检法、纪检审、银行、企业等都需要既懂法律,又精通业务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目前,法务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总体上很受欢迎,但在就业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尴尬。有些单位在招聘时,要么招纯法学的,要么招纯会计学的。从每年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要求看,要么是延续多年以前的专业类别要求,要么有新类别出现,但并没有单独设置法务会计这一类别,对专业要求也没有添加到新增加的目录中,学生如果选择要报考公务员,只能走法学系列,要去企业单位就只能选择会计学,可实际毕业时不可能同时拿两个学位,所以学生往往很纠结,到底要拿哪个专业的学位。笔者认为,国家人事部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时俱进,根据有效需求,及时地更新招录专业目录和进行岗位设置更新。政府部门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发挥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高校也有责任千方百计扩大宣传和影响,有效推介复合型人才深入各行业基层,利用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机会和招聘会及网络舆论宣传阵地,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借助政府和社会舆论宣传和网络信息强力推进法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法务会计与舞弊审计的辨析

近年来,国内外资本市场上的企业财务造假、会计舞弊以及高级管理层犯罪案件此起彼伏,由此对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的需求日益兴盛,刺激国外的舞弊审计研究迅速升级。而在特别复杂的经济案件中,单凭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唯一手段是无法完成的,经常是双方交叉并联合作战,优势互补才能顺利结案。法务会计的产生和具体内容与舞弊审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而许多著作和学者经常将两个词交叉使用,或者混为一谈,事实上,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虽然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着差异,详细了解两者的异同,合理安排,使两者相互配合协作,有利于在调查舞弊案件时使两者的优势最大化,促进反舞弊事业的发展。例如,美国“世通”公司董事会在知道发生财务舞弊欺诈案后,立即成立了包括前联邦总检察长、审计人员、律师等专业人员在内的“特别委员会”展开独立调查,聘请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执行部门前首脑提供咨询,共同解决财务欺诈导致财产被非法侵占案件中的财务、法律、会计等问题。在这之中,审计人员对账务进行舞弊审计,而前检察长、律师、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前首脑则相当于法务会计人员,对于账务资料提供法律方面的专家意见,支持诉讼,两者相互配合,共同解决财务欺诈案中的会计、法律问题。

(三)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堂教学案例建设

法学科与会计学科的最大共同点在于实践性强,为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应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还可聘请校外兼职教授定期来校讲学,如聘请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法务会计专家授课。以往单纯的法学或会计学课堂教学也有许多案例可以穿插学习示范,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案例素材获取都较为便利,也好编制成案例库。但是法务会计的课堂教学,包括教材编写却比较困难,成型的案例几乎没有完整的,这就需要教师深入实际去发现挖掘,并组织课程组员抓住办案机会,团队式合作,不断反复实践探索法务会计调查与诉讼,再凝练提升编制成适合课堂教学的案例资料,供学生熟悉操练学习之用。

(四)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实践教学

第4篇:会计学审计方向范文

会计电算化、会计信息化、云会计等概念或名称的出现适应了信息化发展的需求,已被普遍接受和认可。在管理学科下,目前设置有会计学(会计信息化)、审计学(审计电算化)等专业。与此同时,在大连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等院校明确设有软件工程(会计学方向),该专业方向在质疑声中走过多年,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会计信息化人才的道路上创新出了一种新的模式。

二、“软件工程+会计学”人才培养的特点及隐含的问题

“软件工程+会计学”在实际教学中可趋向于两个方向的培养,即具有软件背景的会计学方向和具有会计学背景的软件工程方向,无论学生选择哪个方向,其人才培养都具备一些特点和不足。

(一)专业的新颖性

相比授予管理学位的会计学(会计信息化)专业而言,软件工程(会计学)是在工科背景下探寻出的一种培养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创新模式,是将软件工程技术赋予会计行业背景,使其具有了专业生命力,符合时代的要求。可以说,软件工程+背景方向培养模式的新颖性决定了该专业在目前环境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如在目前环境下还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主要表现为高考报考时的“无目的填报”和就业、考研时“尴尬专业定位”。目前,软件工程(会计学)主要是授予工学学位,被认为是计算机类专业,因此报考公务员、银行、事业单位时不能填报会计岗位。但是,我们要坚信背景方向的复合培养模式具有时代先进性,适应了当前和未来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将迎来更大的机遇。

(二)学科复合性和交叉性

软件工程(会计学)横跨工科和管理学科,是将计算机技术与会计学知识相结合的交叉性学科,融合了软件工程、计算机程序语言、财务会计、企业管理、法律、经济等多学科知识。早在2009年,财政部就提出了要打造一支熟悉国际规则、掌握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和会计业务的复合型会计信息化人才队伍的要求,而软件工程(会计学)的复合性完全符合了这个要求。

但目前在实践教学中,软件工程和会计学复合性及交叉性实际操作难度较大,主要表现为:(1)受学分限制,复合型课程数目和学时数有限,难以深入学习;(2)计算机课程和会计学课程往往是完全独立的体系,日常教学中易呈现“两张皮、无交叉”;(3)既懂计算机又懂会计的教师队伍薄弱;(4)目前大多数学生只是单纯地学完计算机和会计类课程,没有主动将两者有效进行结合的意识;(5)社会对会计信息化人才的高端有效需求还比较弱,大多数只是停留在会计软件的应用操作上。

(三)专业课程的难度性

1.课程设置的难度性。软件工程(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主要包括计算机类课程、会计类课程和交叉类课程,其设置难度系数较高,主要表现为:(1)软件工程(会计学)专业的学分相对于其他专业较多,具体表现为课程多且很多都是高学分的课程;(2)目前在高校没有统一的课程设置标准;(3)课程设置偏重于计算机类还是会计类没有准确的定位,各分一半显然效果不佳,但过分偏重一方,另一方则会较弱,以致无专业深度;(4)软件工程专业偏重于实践应用环节,往往大四一年是在外实习,从而使在校学习的时间大大减少,课程设置难度大大提升,很多课程更处于很难取舍的状态。

2.课程学习的难度性。从学生的角度看,学好跨学科专业难度较大,特别是这种横跨工学和管理学两个大学科门类的专业,这是因为:(1)学习该专业的学生中有一部分为文科生,学习离散数学、C语言、Java语言等相关计算机课程难度较大,有的无兴趣,勉强通过考试而已;(2)软件工程(会计学)专业课程较多,很多是高学分,这也无疑加大了学生学习的难度,在一个学期内要吸收和消化平均十几门课程知识,难度较大。

3.学习思维的跨度性。计算机相关课程知识多属于显性知识,且结构化特征显著,而会计管理类知识多属于隐性知识,很多是需要经验的体会,两者之间的差异显著,势必会造成初学者无法适度地转化学科意识,从而增加学习的难度。

(四)课程学习的基础性

大学四年的课程中涉及计算机类和会计类的核心课程,课程量大,学分高,难度较大,但是并不是“难不可攀”。因为开设的是专业核心课和基础课,对基础知识的考核要求较高,考核难度性较大和专业深度较高的学科知识占较少比例,因此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完全可以顺利通过考核和很好地掌握基础性知识。而且,未来的工作所需要的学科知识正是建立在这些基础课程之上,更深度的知识需要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地学习和摸索。

(五)课程学习易出现“尴尬现象”

软件工程(会计学)目标是培养出既懂计算机又懂会计的复合型人才,最佳效果是培养出“强计算机、强会计”的人才,但没有学科思维跨度和因兴趣偏向,易造成“强会计、弱计算机”和“强计算机、弱会计”,最差效果是“弱会计、弱计算机”。因此,在学习中切忌只关注某一个方面,或眼高手低不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更应该在课余时间自我充电,注重专业的深度,防止这种“尴尬现象”的产生。

(六)就业前景乐观

软件工程(会计学)专业面向现在和未来的国际软件市场、财会管理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实用型、复合型软件工程管理、高级会计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在IT行业从事软件系统分析、开发和维护等软件项目管理工作,也可在证券公司、银行、保险等公司和企事业单位会计专业领域从事软件开发、运用及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

(七)专业继续深造可扩展性强

软件工程(会计学)作为复合型专业,其毕业生在进行继续深造时可选择的专业面较大,包括:(1)工商管理学科下的会计学和企业管理二级学科,其中最适合的研究方向为会计学下的会计信息系统、企业管理下的财务管理信息化;(2)管理学科与工程学科下的管理信息系统研究方向;(3)会计专业硕士(MPACC);(4)软件工程专业下的企业信息化方向(学术和专硕皆可);(5)其他相关专业,如金融学等。

(八)应用性强

软件工程(会计学)是应用性较强的专业,通过交叉性课程进行理论上的 融合是远远不够的,要想真正地培养出既懂会计又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需要在软件的开发和设计实践中将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融会贯通。

三、优化“软件工程+会计学”人才培养的新思路

(一)提升专业认知

随着当前信息化建设的推进,软件工程与行业背景融合成为必然趋势,因此,政府、高校、企业等社会各界都应逐步达成共识:无论是从哪个学科复合而来的会计信息化毕业生,都应该可以和传统学科专业一样,在毕业时享受同等待遇的同时可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作为软件工程(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应充分认识到专业的特殊性和复合性,应“韬光养晦、居安思危”,坚信一个理念,即复合型专业的明天是光明美好的,而走往美好明天的道路是曲折的,不断推进该学科领域的发展和深入。

(二)校企合作创建应用型特色班

软件工程(会计学)专业培养出的毕业生将有大部分学生从事会计软件相关工作,因此学校有必要继续深化校企合作模式,将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商务软件企业引进学校,走向课堂,实现“校内培训、校外实习、推荐就业”全方位的互利合作模式。还可以仿照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与大型软件工程共建会计信息化特色班,在每个学期1-2门课程由软件公司的工程师进行授课,真正实现教学与实践接轨,培养复合型和应用型的会计信息化工程师。

(三)推进双学位式培养模式

鉴于本科四年制的限制,学校可采用双学位的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的竞争力,对于那些有精力和能力的学生而言,可以开设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管理类专业的二学位,着重开设非会计核心类的其他相关课程,本着不重复设置课程的原则,在学生修得一定学时,获得相应学分的前提下授予管理学第二学位。毕业工作时,工学和管理学双学位证书势必会缓解软件工程(会计学)类似专业的尴尬局面。

(四)适时转换学科的思维模式

作为软件工程(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在进行专业课学习中,应学会在计算机学科和管理学科中进行思维的灵活转变,对计算机学科中的结构化知识加强记忆并总结出规律,对管理学科中的非结构化知识应加强理解并与实践案例相结合。

(五)注重交叉性课程的学习

在学习计算机课程和会计学课程时,应防止“两张皮”和单一地偏向某一个方面的学习,应注重交叉性课程的学习,将计算机的思想与会计、管理的理论与实务相融合。而且,在进行交叉性课程学习时,应淡化知识的简单叠加,强化知识的整合和交叉,应突出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管理知识的特色,应重视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和设计,并通过案例分析等实践环节强化知识的整合。

(六)强化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

虽然软件工程(会计学)的课程较多且难度较大,但是学科基础知识足以撑起学科的框架和满足未来工作的需要,因此在学习的过程中应加强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不应“眼高手低”,更不应该“妄自菲薄”,认为自己什么都没有学到而失去专业的学习兴趣。

第5篇:会计学审计方向范文

会计学专业课程

公共必修课: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近代史、马哲、思修、毛概等;专业基础课: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经济法、会计专业英语、计算机基础、统计学等。专业课核心课:会计基础、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审计等。

会计学专业就业前景

需求量巨大,凡是企业必须需要会计。大企业会设立专门的会计机构;小型企业可能不设有会计岗位,但也需要会计机构记账、报税等。可以说会计是万金油的行业,必不可少。

会计学专业的学生们要有一定的经济、管理、会计以及法律方面的知识,毕业生们将来可以在各大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从事相关的职位。会计学专业的毕业生要是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话,相信日后可以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就业前景也是比较理想的。

会计从业职务海纳百川:会计、出纳、审计、税务、金融机构从业、教育培训、统计等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用不到的。

会计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做账、报税、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等,是一项全能的工作,越是经验丰富的会计,越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当然工资收入也相当可观。

拓展阅读:会计学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各大企业、银行、酒店、学校等等地方工作。可从事鉴证,审计,税收,公司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破产清算,法务会计,预算制定,商业咨询等。

从事行业:

毕业后主要在新能源、互联网、贸易等行业工作,大致如下:

1、新能源;

2、互联网/电子商务;

3、贸易/进出口;

4、金融/投资/证券;

5、建筑/建材/工程;

6、其他行业;

7、房地产;

8、专业服务(咨询、人力资源、财会)。

从事岗位:

毕业后主要从事会计、出纳、财务经理等工作,大致如下:

1、会计;

2、出纳;

3、财务经理;

4、财务主管;

5、财务总监;

6、成本会计;

第6篇:会计学审计方向范文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会计学科;教学改革

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许多高等职业院校都开设了相应的会计专业,相关的经济类其他专业,也都程度不同地开设了会计学科的课程。因此,会计学科的教学改革与其他学科相比,具有更为广泛、普遍的意义。

一、高等职业教育及其会计学科的定位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

1.在教育层面上的定位。我国的教育体制就面向社会就业的非义务教育来说,应分为三个层面,即高等普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其中的高等职业教育既不同于高等普通教育,要突出“职业”的特点,专业定向十分明显,以就业为导向,又区别于中等职业教育,强调“高等”教育的素质要求,教育层次较高。

2.在人才素质方面的定位。高等职业教育属于高层次的职业教育,但又与高等普通教育不同,在人才素质方面应从教师素质要求和学生素质培养两方面来定位。

在教师素质要求方面,除了一般高等教育所重视的政治思想素质,包括心理健康素质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基本素质要求外,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作为一名合格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应持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即我们现在所重视的所谓“双师型”教师。教师要具有动手操作及实践指导的能力,学有专长,用有专长,在教学中理论与实践并重,不但要讲得懂,讲得实际,还要领着做,做得到位。这就要求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自己首先要成为某一专业的行家里手,朝着“专家”的方向发展自己,使自己首先成为工程师、会计师、统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技师等。

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对教师的特殊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在对待高等职业教师的相应政策方面也应重新考虑其定位问题。在学历要求方面,更应重视职业教育的背景和专业实践的经历,强调一个“专”字,突出一个“用”字。在评聘相应的高、中级职称时,应把具备相应专业的“双师资格”作为“硬件”考虑,而不应仅仅强调“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在教师的任务完成方面,要将教师指导实验课、实训课、实习课与课堂理论课的教学同等对待。在教师培养方面,除了要求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培训外,更应强调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从事相应的实际工作。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应在具备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在学生素质培养的定位方面,高等职业教育也要突出“职业”的特色,培养“实用型”、“应用型”人才,重视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的开发。在基础理论知识方面,“面”不宜过宽,适当强调“专”字,结合其专业考虑理论知识的结构框架和“相关专业”,以求学生将来的“多向发展”。在理论教学中,要注意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向应用性理论、方法性理论倾斜,力求理论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

在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知识方面,应书本知识和实践操作知识并重,除了相应的课堂教学外,应加大实验课、实训课、实习课的力度,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抓好教室、实验室及实训室两个课堂的教学工作,抓好校内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培养,要以就业为导向,其学科方向的发展要考虑就业问题,要开展“双证书”、“多证书”教育,以“零距离上岗”为教学的具体目标,拓宽学生毕业的就业渠道。

3.教材建设方面的定位。在教与学中,教材是个十分突出的问题。高等职业教育,在教材建设方面,除了突出“职业”的特点外,还要强调“高等”的层次,应该在“够用”的理论框架下,在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方面,要“全”、“新”并重,力求“高等”。国家在教材的规划管理方面,要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特别是一些“专家”的参与。应该支持和鼓励高等职业院校多出教材,出好教材,这要有相应的政策环境,如制定教材送审制度,以教材质量而取舍,优胜劣汰。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推出和使用自编的具有高等职业特色的教材,鼓励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高等职业教材在相应的地区使用,包括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特色的教材。在学校评估工作中,也应在政策上适当为院校自编自用教材开点口子,以扶持其发展和成长。

(二)高等职业教育中会计学科的定位

1.会计学科在会计专业的定位。会计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因是会计职业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会计专业,其主攻方向是会计学科的一系列课程,为学生毕业后从事工商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咨询服务及审计鉴证等社会中介服务工作掌握良好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技能。因此,会计学科在高等职业教育的会计专业中,应定位在为会计职业岗位的需要而设置。在教学内容上,应与社会的会计职业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挂起钩来,有目标、高层次地完成会计职业岗位必备的知识结构,高起点地进入社会实际工作岗位,并具备应对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基本知识储备,使学生在毕业时易于解决行业准入资格问题,以利于以后的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中的会计专业教学要考虑社会就业对毕业生在会计学科知识方面的要求,把适应会计职业发展放在首位,从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知识结构、业务操作技能三个方面培养学生适应会计职业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跨国公司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会计教育水平和实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有必要在高等职业教育的会计学科教学改革中考虑到“国际性”的拓展。

2.会计学科在非会计专业的财经类专业中的定位。高等职业教育非会计专业的财经类各专业开设的会计学科的部分课程,是作为知识结构的整体框架的组成部分,为使学生毕业走上社会工作岗位时,能够更好地适应财经类工作的需要而设置的。

二、高等职业教育中会计学科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围绕会计职业的发展和要求进行会计学科的教学改革

我国的会计职业,从大的方面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工商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及内部审计等工作;一类是社会中介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服务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主要从事的是审计鉴证、咨询服务等工作。另外,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岗位也是高等职业院校会计专业毕业生选择的一个工作岗位。会计专业毕业生的这些就业岗位,从整体上勾画出了会计职业发展的基本框架。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些会计职业岗位首先要求我们的毕业生是去操作,而不是去搞研究,要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的适应性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会计学科教学的着眼点,考虑就业这一牵动全局的关键环节,才能使会计专业的教育延续和发展。所以,高等职业院校会计专业毕业生的操作技能培养,首当其冲的要放在首位来考虑,在会计学科教学改革中,要突出这个关键,抓住这个“纲”,以明确我们的教改方向,准确把握我们的会计学科教学改革的定位。

(二)课程设置的基本框架

会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不但有统一的执业标准,而且有严格的行业准入规则,我们的会计学科教学改革,要尊重这一现实,从这个现实出发,考虑我们的课程设置及教学实施。要讲适用性,面向行业,贴近地方经济特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按需按岗设置专业和课程。要讲职业性,针对具体职业岗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特点选择课程内容。要讲综合性,打破学科界限,关注相关专业领域最新技术发展,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突出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作为高等职业院校的会计专业,课程设置要灵活、实用,其中专业基础课应包括专业外语、计算机基础、经济法、财经数学、管理学基础、会计学基础等。专业必修课应包括企业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预算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制度设计等。专业选修课应包括资产评估学、税务、公共关系、礼仪等。在财经类的非会计专业,可适当开设会计基础、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应的会计学科的课程。

(三)会计学科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1.构建新的教学分类管理。高等职业院校的会计学科教学,应分别按课堂讲授教学和实训指导教学两类进行管理。针对当前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现状,课堂讲授教学应以教师的讲授为主,辅以适量的作业,强化教学管理,教师要讲懂,学生要听懂,知识点应为必需、够用,知识体系要有一个基本框架,不必求全求深。

实训指导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以规范操作为基本要求,教师在指导中,基本操作统一讲解,要讲到位,有条理性。具体操作要以一对一的个别指导为主,在启发、引导的前提下,点拨学生自己动手操作完成,实训课程完成时要有讲评和总结,以利于学生领悟知识结构的整体性,充分利用实训课提高学生对知识应用的掌握程度。

2.制定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计划,课堂讲授教学与实训讲授教学并重。要从一个新的思路来制定、调整会计学科各门课程的教学计划,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大纲即要突出“高等”,更要强调“职业”,培养学生成为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较高基本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在会计学科的教学改革中,一个主要的问题是课时的分配问题,各门课程中的课堂讲授教学与实训指导教学的学时应按1∶1的比例安排,具体到各门课程要有针对性地适当调整。

3.改革会计学科的考试制度。现行的考试制度,给学生过大的压力,与素质教育的要求和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现状不相符,学生在“死记硬背”,教师在“尽量缩小复习范围”,师生处于两难境地。针对职业教育重在“操作”的特点,应改革现行的考试制度,可考虑分步骤进行。第一步,先采取“既分又合”的办法,课堂讲授教学与实训指导教学分别进行考试,各占50%的比例,把课堂讲授课与实训指导课成绩合并作为一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的最终成绩。第二步,在理顺了职业教育的基本教改思路,各项措施到位,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可考虑“一体式”的考试考查办法,即以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来评定学习成绩。这样,更为符合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也从根本上使职业教育的考试改革真正改到位。走到这一步,我们尚需树立一个新的教学改革的理念,付出更多的努力。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

估[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提升内涵

第7篇:会计学审计方向范文

校企协同合作以政府、高校、企业三方为主体。校企协同是以促进学生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提升,服务企业、满足社会需求为宗旨,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校企合作,形成校企按需组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校企双赢的一种发展模式。校企协同合作具有多种模式类型,包括订单式校企协同模式、校企协同互动模式、校企协同创新模式。在校企协同创新模式下高校和企业可共同组建联合研究室。唐山学院拟与唐山达人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构建“唐山达人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唐山学院研究室”(以下简称校企协同研究室),创设具有真实工作环境的实训基地。校企协同研究室是校企产学研合作的高级平台,校企协同研究室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并与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积极寻求与企业的合作,通过校企合作协议的签订,在校企深度合作中构建具有真实工作环境的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具有真实的会计单证、会计软件系统、报税系统,集会计记账、税务报税、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专项业务的全真专项与综合实训室,开展中小企业记账、办税、审计等全真实训,实现校内实训的系统化与全真化。在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中,“校企结合”聘请专家、财务技术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等担任兼职教师指导实训,在学期期末的实习环节企业能够为学生提供部分实习岗位,学生在实习中获得真正的职业训练,同时在校企协同平台下可以将企业对人才知识、能力及素质的需求,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的修订中,贯穿到教学实施的全程塑造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教师为企业提供培训或管理咨询服务,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开展科学研究,做到校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

2.校企协同合作平台下新建地方高校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会计学专业建设工作的起点,新建地方高校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的条件和发展潜力进行明确定位。如何使培养目标更加明确,定位更加合理,必须进行充分调研。我们确定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调研方案,调研形式包括高校考察、企业走访、校企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其中在2012年唐山学院经济管理系会计教研室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新建地方高校会计学专业学生应具备哪些知识、培养哪些方面的专业核心能力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问卷调查,调查问卷数量为240份,问卷调查对象为唐山市典型大中小企业财务部门会计从业人员,其中被调查者绝大多数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及相关专业,多种形式的调查结果显示用人单位集中认为会计学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会计实务处理与职业判断能力、审计实务处理能力、会计电算化信息处理能力、涉税业务处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等专业核心能力。唐山学院作为地方本科院校,自2002年改建本科以来人才培养目标在办学经验中逐步明确,会计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经过了反复的论证,我院的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最终确定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掌握会计基本理论及经济、法律、现代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会计业务处理、涉税业务处理、审计业务处理、财务管理以及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主要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实务、审计实务等工作的综合素质高、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高级人才。”在基于校企协同研究室的校企协同合作平台下,新建地方高校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充分考虑应用型教育的特点,专业人才的培养紧密结合区域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结合专业现状调查、人才需求状况及毕业生岗位分析等问题,将行业和企业对地方高校会计学专业能力的需求转化为人才培养目标。在校企协同合作平台下唐山学院会计学专业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坚持以专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将专业应用能力按照专业基本能力、专业核心能力进行了分解,明确了专业核心课程与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关系,提高了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吻合度。

3.会计学专业课程及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

我们根据连续多年多层次校企座谈、毕业生走访、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调查确定了地方高校会计学专业核心能力:会计实务处理与职业判断能力、审计实务处理能力、会计信息化处理能力、涉税业务处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进一步确定了地方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一般应该包括: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学、税务会计、审计学、会计信息化。在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中我们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按照“厚基础、宽口径、强素质、重应用”的指导思想,全面实施课程体系的改革,在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下设置了通识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平台,其中通识教育平台包括公共基础和公共核心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平台包括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或技术基础核心课程;专业课程平台包括一般专业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构建了课程体系支撑培养方案、培养方案支撑培养目标的具有地方高校办学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中即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对会计学专业人才需求,创建基于工作过程的会计学专业模块化课程体系,深化核心课程教学内容,核心课程主讲教师应不断与时俱进,强化知识体系的整体性、综合性,大力精简浓缩专业核心知识,优化课程内容的实用性和先进性。同时不同核心课程之间也应有效把握学科前沿与人才市场需求前沿,做到核心课程教学内容与资格证书考试相关内容之间的有效资源利用,形成教学内容设计与优化方案,力争通过教师教学提升会计学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与职业证书通过率。实践能力对地方本科院校会计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地方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对专业应用能力的要求,优化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紧跟时展步伐的具有专业方向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在校企协同合作平台下地方本科院校一方面应对现有实践教学项目体系进行全面的修订,结合国家会计政策的变化和地方经济的特点,对原有实验(实训)项目进行更新,并开发创新型有特色的实验(实训)项目,新的实验(实训)项目体系应能够体现应用能力培养的目标。另一方面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应注意循序渐进,在校企协同合作平台下,密切关注企业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按照企业专业岗位能力要求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在岗位实习、毕业实习环节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定岗实习,完善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层次体系,力争在校企协同研究室构建的全真实训环境中获得真正的职业训练。

4.结束语

第8篇:会计学审计方向范文

(一)法务会计涵义 早在1946年,美国摩瑞斯·佩罗倍在其《法务会计在当代经济中的地位》一文中提出Forensic Accounting一词,即与法庭有关的或者用于法庭的会计,后译为法务会计。法务会计在西方已得到普遍研究与运用,西方学者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务会计的定义、职能和作用三个方面。如马克斯·路易、Francisc.Deman认为法务会计与审计和法医一样,是一种与执法有关的会计实务,为获得证据并将证据提供给客户和律师的一种检查活动。加拿大会计学家斯考特,还有Rezaee、AlanzysmanB.Co在法务会计定义上的观点是:法务会计就是一种记录、处理和汇总各种财务交易和企业经营状况法律问题的会计服务活动,在案件调查中对财务和法律事务提供会计、法律原则和程序。在这个领域中有法律诉讼专家、调查与舞弊会计两大类的会计实践。美国著名会计学家罗伯特·J·林德奎斯特和G·杰克·贝洛各尼认为法务会计是指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针对财务事项中法律问题(不论刑事方面或民事方面的问题)的关系进行解释和处理,并为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实践研究则通过一些专著如《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新型工具和技术》、《法务会计——如何调查财务舞弊》等对法务会计工作提供指导。

20世纪50年代,我国已经出现了由苏联传入的司法会计,其英文为Judicial Accounting。我国对司法会计的研究与应用受到历史条件和经济环境的影响,虽然在1956年我国就开始了司法会计学的教育活动,但由于当时我国经济形式比较单一,法律事务中涉及财务方面的案件很少,司法会计在实际的法律诉讼中应用很少。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经济犯罪案例的增加,产生了对既懂法律又精通会计、审计、侦查等相关知识和技术的人员的需求,司法会计才开始受到司法部门和社会的重视。我国学术界开始了司法会计理论体系研究;教育界开始了司法会计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司法会计业务主要由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内部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完成,有专门的司法会计师供职于这些部门。

我国的法务会计研究者基本上已达成共识,认为法务会计理论是上世纪80年代从英美法系国家引入的,这个时间正好也是司法会计在我国开始受到重视的时间。但据我国目前有关研究文献显示,司法界与会计界的“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的名称之争还没结束。因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笔者将摒弃司法界与会计界对于名称的争论,认为司法会计和法务会计其实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称谓,它们的属性、功能都是相同的,文中也将统一使用“法务会计”这个称谓。笔者认为,法务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借助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对经济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务情况进行检查、鉴定,提出专家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在法庭作证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

(二)法务会计特点 法务会计具有其独特的地方,能够突出法务会计与其他学科的不同之处,同时发挥出自身的作用,法务会计主要有以下特点:(1)适用法律的多样性。如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法、行政法、会计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2)是广泛意义上的“会计”。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会计门类有所不同,它不是服务于某一特定单位的、以向内、外部信息使用者报告财务信息的微观会计,而是涉及财务欺诈调查与审计、法律诉讼支持、损失计量、保险理赔、破产清算、专家证人等方面的内容,与一般意义上的会计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其目的是为法庭服务,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3)涉及学科的领域广。凡在经济纠纷、诉讼案件涉及会计事项的认定、判别,均与法务会计有关。它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同时吸收统计学、审计学与侦查学的技术方法,融会计、法学及相关学科于一体。(4)技术手段具有多元性和灵活性。法务会计会综合运用财务分析的方法、审计的技术与方法、证据调查的方法和侦查学的方法。

(三)法务会计研究对象 法务会计的对象是以会计资料为载体的财务信息。该信息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而且每时每刻处于变化之中。财务信息在实时记录经济业务活动的全过程的同时,也将经济欺诈与舞弊的犯罪痕迹留在了其中,这便为法务会计人员监控经济犯罪提供了依据。法务会计的中心任务就是研究分析这样的财务信息或数据,监控欺诈舞弊的发生和发展,及早发现欺诈舞弊的征兆,减少欺诈舞弊带来的损失。对那些已经发生的欺诈舞弊,法务会计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取得能够证明欺诈舞弊与经济犯罪的有利证据,将欺诈者送上法庭,尽可能多地挽回损失与影响。

二、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

(一)高校法务会计学历与学位教育目标 高校法务会计学历与学位教育应该分为本科生和研究生两个层次,并且分别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要求。本科生层次的培养目标主要是培养精通法务会计理论知识、熟悉相关工作程序和方法的复合型实用人才。法务会计本科生将成为法务会计职业的主力军。研究生层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他们将来主要从事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或实际工作。研究生教育的规模不宜过大,如果说本科教育是“大众教育”,那么,研究生教育就是“精英教育”。研究生教育应具有前瞻性,应在科学预见法务会计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加大法务会计前沿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研究,及时解决法务会计理论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培养研究生的理论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

(二)法务会计人才应具备的素质 法务会计的特点决定了法务会计人才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首先在专业技能方面,法务会计人员要有效地进行财务调查,必须具有会计技能、辨别舞弊能力、法律知识、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职业批判的怀疑精神、良好的沟通技巧、一定的计算机技能和搜集信息的能力;其次还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开拓精神。

三、高校法务会计教学现状

(一)信息闭塞,学生在法务会计专业领域深造的机会不多 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考研已成为大多数本科学生的选择,考研热持续升温,考研人数逐年递增。我校也不例外,尤其是法学专业就业要求高、财会专业就业压力大,因此近几年以来,我校每年都有很多同学积极参加研究生考试。在学生考研热情逐渐高涨的背景下,我校曾积极引导学生报考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一来希望能为法务会计学科发展培养更多的后备力量;二来希望能为学生考研提供多一些可选择的研究方向。但学生报考时很难找到开设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招生学校,如考生被视作跨专业考研,复试时还必须加试一些课程,使许多学生望而却步,心中无底,不敢轻易报考。

(二)知名度不高,尚未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法务会计在国内无论是作为一种学术研究对象、一种职业、一种技术工作还是作为一个行业,人们对其了解都是比较少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在国内出现的时间比较晚,目前还未被广泛应用;属于交叉学科,研究应用的领域特殊,而且研究内容相对高深;没有独立的行业组织和专业刊物进行自身宣传,业务领域与审计重叠比较大,没有充分向人们表达自己的特色,被审计的“光环”所掩盖;目前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二者仍然在专业属性上界定不清,互相争论,内耗不断,阻碍了该学科的发展。上述种种原因导致我校在开设法务会计课程时,学生认可度比较低,不能真正认识到该课程知识的价值,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性不强。在我校实践中发现,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学逻辑思维已成定式,造成对会计、审计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感到很困难,这也是今后教学实践中需要总结的经验。

(三)考试导向功能不强,学生学习动力不足 考试的导向功能和“指挥棒”效应是无容置疑的,出题考点往往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热点或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知识点。然而,据笔者统计,历次的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均未涉及到法务会计的知识点,更何况至今还没有专门的法务会计师考试,这对提高本学科或本行业的知名度,体现其重要性和获取社会认可度极为不利。

(四)实习基地难建,案例资料缺乏,实践能力难提高 法务会计是实践性极强的一门综合性学科,要求有极强的动手操作能力,特别是对于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高校更是如此。目前我校法务会计课程教学实践中仅利用有限的条件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实践,如在模拟实验室进行会计、审计知识强化训练,请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讲座,以了解法务会计的业务内容、操作程序和方法等,但这些离实践能力目标还相差甚远。因为诸多原因的影响,建立实习基地、获取案例资料等有效的实践方式还没办法实现,这需要社会和学校共同努力解决。

首先,实习基地难建。目前从事法务会计实务工作的部门主要有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中介机构。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属于国家机关,有自己的日常程序性的工作,且有严格的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不允许把其工作人员职务内的行为交由他人代为履行,所以高校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合作建立实习基地一般比较困难,而且接收高校学生实习不可避免地会额外增加这些机关的经费支出。与中介机构合作创建学生实习基地则是另一种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等具有法务会计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基本上都是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压力较大。中介机构没有太多的时间对实习生进行培训或指导,而且实习生有一定的不稳定性,中介机构需要保守商业机密,所以不太愿意接受学生实习。从高校内部来讲,与校外单位建立学生实习基地需要得到学校领导层的强有力支持,这种支持不仅包括向合作方支付学生实习经费,而且包括配备专门的人员联系实习基地以及跟踪、调查、反馈效果,还包括与合作方保持日常的、密切的、融洽的联系。

其次,案例材料缺乏。案例材料需来自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中介机构等实务部门,但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有严格的阅档审批手续和保密规定,获取案件材料非常困难。中介机构从事法务会计鉴定业务形成的证据材料和记录等,国家也有相应的保密规定。如《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规定,除下列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业务工作底稿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客户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律行为;(3)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定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等。这成为获取教学案例资料的阻碍。

(五)教材稀缺难觅 近年来,国内开展法务会计专业教育的高校不断增加,职业培训机构也不断出现,但法务会计方面的教材却非常缺乏,纵观现在所能见到的教材中,有些因内容陈旧过时而不能采用;有些是直接翻译国外教材的原文,其内容、体例、语言风格和表达方式不合适我国习惯;有些则是内容割裂为会计和法律两个独立的部分,未能把两者融为一体;还有些虽名为法务会计,但其实就是审计教材的翻版,所举案例基本源自审计案例,不符合法务会计检查的特点和要求;能够包含法务会计鉴定和检查实务的业务流程及综合案例的教材更加稀少。合适的教材是教学必不可少的工具,如何尽快编写融理论性与实务操作性为一体的适用教材是整个行业和专业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六)高校与用人单位缺少沟通,供需之间缺乏桥梁 高校以培养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为己任,向用人单位积极推荐法务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成为分内之事,以尽可能低的社会成本招录到合适的法务会计工作人员则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应尽的社会责任。而高校也应积极主动向这些实务部门咨询,获取法务会计人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结构。但目前高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缺少沟通,缺乏交流供需信息的渠道,茫然和盲目必然产生人才资源浪费、社会成本增加等负面效应。

(七)师资缺乏,制约教学科研 开展法务会计教育需要多学科、复合型的师资,这种复合型的教学人才非常少。这样的师资应该由高校培养并且应该具有一定的实务工作经验和经历,但目前的人才培养机制已决定了法务会计专业相关师资的缺乏。我校近年来一直在努力寻找合适的、胜任的师资,但始终寻觅未果,这种师资缺乏的现实对法务会计学科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

(八)缺乏制度支持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法务会计的专业机构对法务会计进行规范指导,更没有其下属委员会负责法务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原则标准等尚未建立。学生学习过程缺少像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那样的资格考试机制,学生的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动力不足。

四、高校法务会计教学改革对策

(一)建立校际联盟,实现专业与方向的对接 针对信息闭塞,学生进一步深造的上升渠道不畅的现状,应尽快建立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各高校间的校际联盟,建立信息交流的平台和日常机制,利于法务会计硕士研究生专业录取到合适的生源,为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本科院校学生提升学历和学位开辟一条新的通道。这种“生源培养基地建设”和近似“订单式培养”模式对整个专业的发展壮大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其效果不仅是节约成本的问题。

(二)多管齐下,提高专业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为克服法务会计专业的知名度不高、社会影响力不大、学生学习的动力不足等问题,应该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如:尽快建立法务会计师协会,发挥集体优势和协会的影响力;尽快申请并出版发行行业内的权威性专业刊物,可以定名为《法务会计研究》,利用自己的“喉舌”宣传自己;协调司法会计和法务会计的关系,求大同,存小异,形成合力,避免内耗,实现和谐发展,共同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改革考试办法,强化考试导向功能,呼吁国家有关部门修改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的大纲,增加法务会计的考试内容,最终实现单独的法务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这种“以考促学”的作用将会非常显著。

(三)呼吁国家采取扶持措施,促进实习基地建设 在这方面,应该建议有关部门至少采取以下两方面的措施:第一,政府给接收学生实习的法务会计实务部门拨付财政补贴资金。这已经有先例可循。如,2010年武汉市政府印发了《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对承担普通高校毕业生实习的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含企事业单位)按政策给予适当补贴,市政府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当年财政安排的资金额度,对接收武汉地区普通高校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就业实习的实习基地,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最多补贴3个月。又如,深圳市福田区自2008年开始在辖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区政府按接收实习生人数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对实习基地进行补贴。再如,2010年重庆市确定将建设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并由政府财政出钱,补贴提供见习岗位的单位。第二,从修改法律法规的层次支持。这只需要修改或补充完善现行的相关实务部门对法务会计鉴定报告、检查报告等的存档和保密规定,允许从事法务会计教学研究的单位获取一定范围一定程度内的案例材料,如可以采取将这些案例材料经过适当处理改造后再提供出来的方式。上述两条扶持措施的成本不菲,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有足够的决心和智慧。但从成本效益的角度讲,只要扶持法务会计事业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大于其成本,这项成本还是值得付出的。

(四)调整教学计划,充实与健全核心课程体系 鉴于法务会计学科的交叉性和综合性特征,必须充实和健全其核心课程体系。目前国内各高校开设的核心课程不一,还没有体现本学科的教育特色,各高校应加强合作,共同研究,形成《法务会计教学规范》。可以利用规范统一法务会计学科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结构和主要课程的内容及要求。本学科的核心课程至少应包括: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审计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法、侦查学、调查学、犯罪心理学、法务会计原理与实务及计算机技术学。

(五)集思广益,尽快编写适合专业要求的教材 编写适合专业要求、突出专业特色、融理论性与实际操作为一体的教材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整个行业内人士集思广益,资源共享,特别需要教育界与实务界通力合作。从这一要求出发,建立行业协会或行业协会的组织已属迫切之需,当务之急。

(六)建立法务会计专业学生的培养与录用对接机制 为有效配置人力资源,降低人才培养与录用断层带来的社会成本,应建立包括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高校与需求单位的信息在内的信息库,根据实际变化随时更新内容;根据信息库提供的信息,供需双方直接交流、交换意见和建议。上述信息可由建立起来的法务会计协会来负责建立和维护。

(七)改革现行教育体制,加快培养优秀的师资队伍 要落实这一设想,应改革现行的教育体制,由目前已经开设和拟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国内高校共同向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申报独立的法务会计专业,申报成功后在研究生层次培养师资力量,并采取“双导师”制培养模式,两位导师分别来自高校和实务部门,从而培养出一批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优秀师资力量。

(八)建立相关制度体系 要开始着手进行法务会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诸如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专家认证制度、法务会计鉴定制度、法务会计操作规范、法务会计咨询制度等一套法规制度。这不仅为法务会计教育提供支持,更是为法务会计提供实务指导和规范支持。

法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对法务会计教学实践虽然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我国法务会计人才缺乏已成共识,高等教育是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方式,因此也就承担着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重任。当然高校也要在和实务界密切合作的基础上培养真正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笔者希望法务会计职业在中国蓬勃发展,为现阶段中国经济建设重要时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本文系广西新世纪教改工程“独立学院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编号:2011JGA133)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盖地、张敬峰:《法务会计研究评述》,《会计研究》2003年第5期。

[2]左占卫:《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探讨》,《财会通讯》(综合·下)2009年第12期。

[3]郑琼、周志平:《构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江汉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第9篇:会计学审计方向范文

    美国会计教育改革委员会1号公报中指出:“会计教学的目的不在训练学生毕业时即已成为一个专业人员,而在培养他们未来成为一个专业人员应有的素质”。什么样的素质呢?有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技人文素质和专业素质。从应具备的知识方面来说,除应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学些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学技术、人文科学知识、法律知识,以及与本专业有关的相关专业知识。 

    知识和能力可以互相促进,互相能动。本科毕业生必须有合理的能力结构,即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具体讲,包括记忆能力、观察能力、想象能力、思维能力(指分析综合能力、归纳推理能力、逻辑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创造能力、动手能力、自制能力、自学并不断优化知识结构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体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科研能力等。 

    综上所述,笔者将我国高校会计教育的培养目标表述为: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身心健康,富有创造性,对未来复杂多变的会计环境有较强适应性的会计通才。 

    二、改革专业设置 

    我国原来会计学专业划分过细,知识结构单一,面对着企业经营多元化、集团化的发展,普遍存在着适应性差和后劲不足的缺陷。这也是会计毕业生在数量上供大于求,在质量上仍嫌不足的原因。国家教委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培养目标要求,改革了专业设置,要求只设一个会计学专业。但有些学校还设置了财务管理专业和注册会计师专业,笔者认为欠妥。为了使会计毕业生能适应不同岗位的需要,可以有所侧重,如设立财务会计专业方向、财务管理专业方向和审计专业方向等。但不宜有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因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是培养学生毕业后即能成为注册会计师,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则要通过考试予以认定。再说,注册会计师只是为民间审计服务,社会还需要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显然审计专业方向比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涵盖的内容更广泛。 

    三、改革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 

    当代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培养专业人才时,都注意到通才教育,即不论哪一门理工科,一律要求在人文、社会、自然、科技等领域学习一定的课程。我国现在的课程设置是按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主干专业课、选修课五大类,忽视了人文、社会、自然、科技等学科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为此,笔者提出一个不太成熟的设想,按知识结构的布局设置基础知识课、专业知识课和相关学科课三类。每一大类课程都有必修课和选修课。会计本科课程设置的具体设想如下: 

    基础知识课:政治理论、体育、心理卫生、心理学、伦理学、公共关系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当代科技概论、哲学、社会学原理、法学基础、环境与自然、美学原理、诗词名着导读、音乐书法绘画欣赏、世界文化学、文献检索、中外历史研究等。 

    相关学科课:财政学、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统计学、运筹等、企业管理、经济法、国际税法、国际保险、国际投资、市场营销、价格学、价值工程、证券与期货、经济地理、广告学、工程制图、建筑工程概预算、组织行为学、调查原理与方法、计量经济学、技术经济学、经济应用文写作、外贸函电、人事管理等。 

    专业知识课可分为一般专业课和专业方向课。 

    一般专业课: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单位会计、成本管理会计、审计学概论、会计实验、专业英语(含会计、审计、管理、商贸)、会计电算化、会计史、专业比较会计、财务管理学、珠算等。 

    专业方向课: 

    (1)财务会计方向:高级财务会计、国际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社会保障会计、会计理论专题等。 

    (2)理财方向:高级财务管理学、财务分析学(含会计报表分析)、国际财务管理学、财务管理案例、财务管理电算化等。 

    (3)审计方向:高级审计学、经济效益审计、电算化审计、非审计服务、会计制度设计、审计案例、审计理论专题等。 

    现在很多人认为应实行“大三分流制”。笔者认为不妥。因为前两年一点不接触专业知识,不利于学生及时建立起专业兴趣;不利于正确选定专业方向。我们应让学生一入学就接触到会计知识,加强对会计作用的认识,培养起专业学习的兴趣,为大三选定专业方向打下良好基础。因此在前三年要将一般专业课学完,到大三的下学期,再按选定的专业方向学习相应的专业方向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