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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号:
当事人
个人
姓
名
身份证件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单位
名
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事实及证据: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
_____的规定,决定给予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
,账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印章)
年
月
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科学分析,我们得到主要压力源可以分为四大类:工作自身性质、组织管理制度、单位人际关系、个人前途发展。这四大类压力源主要原因为:
(1)工作自身性质近些年来我国公路网线快速发展,大量新建公路投入使用。随着公路网线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行业也在迅猛发展。交通管理机构执法队伍作为维护保证交通运输正常合法运行的主要单位,在这个过程中承担了极大的工作压力。长期加班以及公路执法时容易遇到意外伤害等等因素的影响下,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来说造成了极大的工作压力。
(2)组织管理制度由于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虽然各个企事业单位在组织架构以及管理模式上逐渐显现出人性化等等一系列先进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长时间的传统思想的存在,大量机关领导仍存在管理方式粗暴简单,家长作风浓厚的问题。所以,组织管理制度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产生了极大的压力。
(3)单位人际关系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发现,人际关系也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产生压力的主要压力源。主要原因有具体两个方面,一个是单位人员组成比较复杂,已产生误解。另一方面是由于基层员工众多,晋升岗位有限所导致的。
(4)个人前途发展由于没有一个正常意义上的晋升渠道,所以在单位中容易产生没有成就感与不被认同感的产生。这种思想的蔓延严重的影响到了执法队伍的心理健康。成为了主要的压力产生原因。
2改进措施
2.1工作自身改进措施
(1)加强人事甄别: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招聘一定要进行心理压力测试,保证工作人员有较强的心理抗压能力。
(2)丰富工作内容:加强工作变动,保证员工不对工作产生厌倦感。
(3)合理安排工作:在工作安排上合理化,减少长期工作对员工产生的压力。
2.2组织管理制度改进措施
(1)进行目标管理:设定工作目标,提升员工工作热情。
(2)进行领导作风改革:改善领导工作作风,丰富领导工作方法手段。杜绝家长式粗暴简单的工作作风。
2.3职业发展改进措施
(1)建立良好健康的职业晋升渠道,满足员工的进步愿望。
(2)给予一定程度的现金奖励,弥补员工内心失落感。
2.4人际关系改进措施
(1)建立良好的上下级沟通渠道,缓解由于上下级沟通不畅导致的工作压力。
(2)处理好同事之间的沟通关系,加强同事之间的沟通渠道,减少同事之间的误解造成的压力。
3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可以具体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1)执法人员的主要压力源为:工作自身性质、单位人际关系、组织管理制度、个人前途发展。人事管理则应对与压力源应当适度进行控制,过大则会影响工作人员正常的生活与工作。
(2)大多数的压力均为负面压力,对执法人员的生理与心理健康均会产生较大影响。
(3)压力的缓解不能仅仅局限与针对个人过着单位,也要加大人事管理改革力度,加快人事管理改革步伐。从而从源头上缓解压力的产生。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案人员接报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检查后,将结果完整、准确地加以记录并用以反映现场勘查情况的文字材料,称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它既是现场调查工作的纪实,又是记录肇事事实,分析事故原因,甄别当事人供述,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并为事故损害赔偿和依法处理肇事人提供证据。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基本情况栏要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路面性质、开始勘查时间、结束勘查时间。
(二)正文
正文包括简要案情、勘查情况、附记三个层次。1.简要案情
主要简洁记录当事人驾驶的车辆(车型、车号)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物品损失等情况。
2.勘查情况
是现场勘查记录的中心部分。应具体记录下列勘查内容:
(1)现场的具体地点和位置、周围环境、路段地形地物、肇事车辆与现场其他物体、痕迹的相互位置。
(2)现场道路状况。如路形、路质、路宽、视线等。
(3)肇事车辆痕迹。如车辆碰撞、挫划印痕、油漆脱落印迹、车上头发、皮屑、血迹、手印等退迹的部位、形状、特征及位置。
(4)现场路面痕迹。如轮胎印迹、制动拖印长度、车辆停止位置及状态等。
(5)车辆检查自查情况。如车辆转向制动、传动、仪表、灯光、发动机效能状况等。
(6)伤亡检查情况。如伤者的受伤部位、血迹部位、尸置与车辆的距离等。
对于变动现场,记录时应将变动原因(人为的或自然的、伪造的或逃逸的)及现场上所见的反常现象叙述清楚,便于辨别事故的发生过程,正确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附记
主要写明:
(1)提取物证情况。
(2)采取痕迹的名称和数量。
(3)拍照、录相的内容和数量。
(4)绘制现场图的种类和数量。
(三)结尾
由现场勘查指挥员、勘查员、绘图员签名,并注明此现场勘查记录共几项。
三、几种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的重点
1.机动车碰撞行人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的重点
(1)现场上人、车、物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的方位及其相互关系。
(2)人行横道前所在位置、横道路线、车与人相撞时接触的部位及各自所在的位置。
(3)机动车上的毛发、头屑、血迹、手印、人体组织及其他附属物的部位及距离,车与人损伤部位距离地面高度是否相符。
(4)轮胎印痕、制动拖印长度和始点、终点至基准点的距离(制动拖印呈弧形状的还应测量凸凹处距路边的距离)。
(5)变动现场情况,变动物原来的位置与状态,及其与变动后位置的变化。
(6)机动车制动是否合格。
2.机动车碰撞自行车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的重点
(1)机动车、自行车相撞后停止位置和骑车人躺卧位置、状态及三者之间在路面上的方位及位置关系。
(2)路面上机动车制动印和自行车轮下轧痕、在地拖印始点及其他遗物的方位,至快慢分道线或路边距离,及双方在肇事前行驶的路线。
(3)机动车车身痕迹的形状、所在部位及与车前端距离和离地高度以及自行车受力变形部位、方向、形状、离地高度。
(4)路口内机动车碰撞自行车,双方车辆停放位置至路口中心,各方来自路口停车线的距离,以及机动车制动印始点至路口切线或路口中心的距离。
(5)双方车辆制动是否有效,自行车载物是否超重、超长、超宽,碰撞后物体散落的位置。
3.机动车相撞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重点
(1)双方车辆相撞后停止位置和状态、车与车之间的位置关系。
(2)双方车辆制动印迹、印迹突变的位置、长度和形态,印迹和车辆的关系,制动印始点至路口中心、路口切线或路边(分道线)的距离。
(3)散落物的位置,散落物掉落的高度及抛出距离。
(4)双方车辆第一次碰撞破损痕迹所在部位,破损程度,着力方向,痕迹表面异物和颜色,痕迹面积,距地面的高度和车辆前后端角的水平距离。
(5)事故车辆挡位、气压、装载,制动装置及效果,后视镜,方向机自由转动量,雨天雨刷器效能,夜间照明灯光及车尾事故中前车刹车灯性能等。
4.机动车翻车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重点
(1)现场路面的结构(如沥青,碎石、沙石、砾石、混凝土、木板、沙砖等),路面是否干燥或潮湿,有无积雪或泥土,附着系数的大小等。
(2)现场道路有无破损,或横坡度(龟背形)、转弯半径、外超高的高度以及路面坡度对车辆行驶稳定性的影响。
(3)车辆翻覆时遗留在路面上的制动拖印及轮胎挫划印痕所在位置、形状、面积,车辆翻覆起点至翻车止点的距离,车辆翻覆后的状态、损坏部位及其程度。
(4)伤亡人员所在位置及散落物散落的方向、抛落位置和抛出距离。
一、任务目标
通过培训,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熟悉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相关制度,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确保使用依据合法、办事程序合法,落实四化管理,促进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年度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问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二、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公共法律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农村公路条例》等交通行政执法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
3、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省《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
4、上级主管部门编写的交通行政执法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
5、交通行政执法制度、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组织领导和方式
交通行政执法培训由区县交通局和各执法机构组织实施。市级各执法机构可根据执法门类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各门类间的培训。
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知识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培训由各级各单位自行安排。时间不得少于5天。
五、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交通行政执法培训是全面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建设、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的基础工作;是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措施。只有加强教育培训,才能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实现依法行政。各级各单位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培训的领导。
2、严密组织实施。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两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落实好本计划所规定的培训内容。认真落实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好工作,分层次、分批次开展交通执法人员培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100%,确保培训不漏一人。各单位培训工作要在11月前完成。
3、严格组织考核。培训结束时,对所有交通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组织要严格,考核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
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
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几年,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 首先,应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机构体系。交通是个大行业,执法门类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管理对象流动分散,行政执法面广量大,因此,设置负责交通法制工作的专职机构,并由这些专职机构组成一个既有纵向联系,又有横向关系的法制机构网络。所谓纵向联系,既指交通行政机关内各级主管部门和各个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之间,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下级对上级的执行、反馈关系;所谓横向关系,则是指交通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应接受同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业务指导的关系。通过上述一个联系,一个关系,使交通法制工作做到条块结合,发挥各自特长。 其次,应尽快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专职队伍,与交通法制工作机构相适应。有了专门法制工作机构,还必须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这支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文化、法律、经济、管理以及交通行业技术等素质。从三河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队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法制人员不是科班出身,都是半路改行,还有不少人没有大专文化程度,虽然这两年我们加大了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但仍有不少人不能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计划地通过合理调配和加大人才培训,逐步提高其素质,使其能胜任法制工作。这样才能为交通行业法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适应交通行业管理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 综上所述,交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必须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建设,完善交通立法工作,加强和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行政机关更好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推进依法行政。
【关键词】悬浇施工;高精度全站仪测量控制;施工线形测量控制 。
一.少林河特大桥主桥概况
少林河特大桥位于郑州至登封快速通道改建工程第八标段内,桥梁起点桩号为K72+222.8,终点桩号为K73+467.2,中心桩号为K72+845。其中主桥主跨中心线桩号K72+725,主桥为(52+92+52米)连续刚构,位于半径为2500米的圆曲线上,采用箱形梁,箱梁高度以及箱梁底板厚度按二次抛物线变化,箱梁根部梁高5.6m,跨中梁高2.4m,采用挂篮悬臂浇筑法施工。
二. 控制网的布设
我们在主桥两侧附近较稳定的地面布置了G1-G8四等导线平面控制网和三等水准网,平面和高程点兼用,控制点到放样点的距离最大不大于150m,平面控制网和水准网分别是按照四等导线网和三等水准导线网的要求施测,并用武汉大学的COSA专业测量平差软件进行严密平差,控制点点位埋设稳定可靠、布设均匀,主桥施工控制网的精度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F50-2011》和设计要求。(控制网见下图)
三. 0#块施工
0#块是整个主桥上部悬臂施工的基础,它的标高和线型走向直接影响到整个主梁的标高和线型,桥墩施工完后,搭设0#块支架,铺设0#块底模然后进行支架预压,预压过程中进行连续的标高测量,根据测的数据确定出支架的弹性变形值,根据支架的弹性变形值重新调整支架的高度,并且利用全站仪对0#块进行精确定位。
四.悬浇箱梁测量控制
箱梁悬浇施工前,要对挂篮进行预压,确定挂篮的弹性变形值和非弹性变形值,同时要考虑预拱度,最后通过数据分析和计算,确定挂篮立模数据。在实际测量控制中,使用Leica-TS09 Plus全站仪,架设在主桥施工控制网点上,根据测量的X、Y、Z坐标,利用CASIO-5800P编程计算器来同时进行平面和高程控制的,为便于进行说明,将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分别进行阐述。
4.1悬浇箱梁平面控制测量
实际施工中采用全站仪Leica-TS09 Plus(标称角度测量精度:1″,棱镜距离测量精度:1.5mm+2ppm),架在主桥施工控制点上,后视一施工控制点,检查另一施工控制点,检查无误后再进行现场实际测量,因为主桥处于曲线段,首先内业计算出每个块段中心的设计里程和距线路偏距,根据测量出的实际X、Y坐标,用CASIO-5800P编程计算器事先编写好得程序来计算实际里程和实际偏距,与设计进行比较,用趋近法进行移动,直到平面误差在5mm以内。以底模-侧模-箱室内模的测量顺序进行,每块悬浇段的模板(即底模-侧模-箱室内模)全部合格后,要全部复测一遍,混凝土浇筑前也要重新复测一遍,直到全部无误后方可浇筑混凝土,全站仪平面测量精度分析:
1、控制网点位中误差对放样点位的影响值 M1 。
4.2悬浇箱梁高程控制测量
结束语:
使用Leica-TS09 Plus高精度全站仪通过上述测量过程对少林河特大桥主桥悬浇箱梁施工线形进行测量控制,较好的保证了梁体顺利合拢,确保了大桥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美观可靠和长久耐用,为以后类似曲线桥梁施工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1]聂 让,付 涛.公路施工测量手册(第二版).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关键词:六安市;基层交通执法;对策
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要必须依法行政,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参与者都处于平等的位置,从市场主体到商品交换,都依靠法律加以保障,对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加以制裁。依法行政使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笔者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行业为例,阐述当前基层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加以研究分析,试图寻求解决办法。
一、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行政执法现状
六安市裕安区位于安徽省西部,是1999年12月由六安撤地设市成立的市辖区,该区现有交通行政持证执法人员191人,其中综合执法人员8人,路政执法人员24人,运政执法人员159人,35岁以下72人,36-45岁79人,46岁以上40人,98%都达到大专文化程度。2009年燃油税费改革实施后,该区全面加强了行业管理,从过去重收费轻管理的模式中脱离出来,在全市率先设立了交通行政案件处罚中心,对于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超限超载等违法案件进行处理,实施查处分离、罚缴分离。
二、交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龄逐步老化,没有新鲜血液进行补充。就六安市裕安区交通执法人员而言,目前执有执法证的人群中,46岁以上的人员占到20%,还有近20%的不在一线执法岗位,导致真正在一线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力量减少,一些执法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
二是执法理念未从根本上进行转变,服务手段薄弱。在为谁执法怎样执法上存在误区,总是以管理者自居站在管理对象的对立面发号施令,指手划脚,造成管理对象的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使矛盾激化。一些执法人员未受过系统法律知识教育,执法工作全靠老同志传帮带,没有真正体现“执法为民”的思想。
三是交通执法与交警、农机等部门交叉执法,缺乏协调配合。由于体制原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公安公警、农机管理等部门有职能交叉现象,往往出现多部门重复检查一辆车、多部门处罚一辆车的现象,各部门各自为阵,在工作中形成相互制约,有的甚至产生矛盾和磨擦。
三、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建议及对策
1.端正执法理念,强化交通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
目前交通部门的职能工作中,建设养护是基础,交通运输是目的,行政执法是保障。当前一些地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趋利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其中一个重要根源就是部分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其执法动机和目的偏离了执法为民的要求。因此,要通过严把进人关口、加强教育、严厉整顿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要加强舆论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方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要积极主动地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有关专门机关汇报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邀请各有关部门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专项检查和评议,进一步赢得重视、关心和支持。同时要加强交通普法工作,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从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法律意识。
2.理顺体制机制,快速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促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各项配套制度的进一步落实,结合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纳入行政机关序列。组织开展执法机构定岗定编研究,梳理执法岗位名目、岗位权限、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探索建立统一科学的执法机构编制核定依据和标准。切实解决交通行政执法经费基本保障问题。解决交通行政执法经费保障等问题,既是履行好交通法定管理职责的需要,也是杜绝趋利执法的关键,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将此作为交通行政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激励、约束机制
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要大力推进执法公示,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执法窗口等有效载体,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结果、等向社会公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构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由法制工作机构牵头,纪检、纠风以及各执法业务部门参加,对各个执法领域实施执法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要促进形成更有效的监督机制,将事后外部监督与事前内部监督相结合,将查案纠错监督与超前防范监督相结合,将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推动形成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综观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可以概括为5个并存:一是成绩与问题并存;二是有利条件与困难并存;三是紧迫性与长期性并存;四是动力与阻力并存;五是将法治作为价值目标与将法治作为实用工具并存。正是这“五个并存”的存在,决定了我国当前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决定了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一)自由裁量行为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行政执法行为以受法律拘束的程度为标准,行政执法行为可分为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而自由裁量行为则是指法律、法规等未对行为的范围、方式、手段等作出详细、具体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及自己的评价确定适当的范围,选择适当的方式的手段。自由裁量行为属于非任意裁量行为,它既具有合法性即受到法律、法规所设定幅度或范围的限制,又要具有合理性即客观、适度和合理,力求公正、公平和合理地实现执法目的。因此,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可理解为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范围和权限,实现其行政管理职能的目的,对行政管理中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裁量,并依法合理地作出行政行为的权限。
(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1、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的共同要求。
一方面,现代行政立法为使行政权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全面衡量,在立法中给予行政执法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达到原则性和具体性的统一,确保全面、正确贯彻法律宗旨,实施现代行政立法的意图。另一方面,行政执法是行政权力的实施过程,从其涉及的对象和具体内容来看,可谓o盖广泛,形式多样,变化迅速,其社会性、渗透性、富于变化性等特点决定了行政机关必须拥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只有这样才能根据面临的各种实际情况,在符合现有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法定范围及幅度条件下,发挥主动性和灵活性,选择达到执法目的的方式与幅度,因地制宜地处理行政执法中的各种问题,以求公平合理地实现行政执法意图,有效维持整个社会的行政管理秩序,因此,从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的共同要求来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既十分具有必要性,也是体现当代行政法的一个重要特点。
2、行政执法惩治违法行为的要求。
行政执法对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的惩处主要是通过行政处罚来实现。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是确立行政处罚的核心。我们知道,由于每位违法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违法动机和目的各不相同,要结合每起违法行为的主观和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方能确定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使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与其实际情形相适应,实现行政处罚教育和惩罚的双重目的。而我国的行政立法是以“假定”为前提,且总体表现为立法迟后、内容缺乏全面性等实际现状,导致无法也不可能预见到每起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只能通过在具体执法中按照具体情况来明确判定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由此就必须让行政执法人员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来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予以必要的惩罚。因此,从行政执法惩治违法行为要求的角度来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也十分必要。
二、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我们知道,交通行政执法工作o盖了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和行政确认等交通具体行政行为,其中每项行政行为的实施都可能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权,下面具体谈谈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问题:
(一)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1、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交通行政处罚是指交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的特定的法律制裁。那么,何为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含意角度解释,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范围和权限,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行政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交通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等问题进行裁量,并依法合理地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的权限。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主要对“依法是否给予处罚、如何处罚(即给予哪种处罚及处罚的幅度)进行定位,也就是所谓的“自由裁量权”。
2、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的基本要求。
从准确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要求来看,必须遵?《行政处罚法》所确定的“处罚法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五项?则。而从司法审查的角度来看,交通行政处罚是否得当的评价标准为:首先是否合法、其次是否合理,即为行政处罚行为合法前提下的合理性;为防止出现行政处罚合法但不合理的现象,《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不难看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在具备合法性的前提下,同时必须具备合理性 。因此,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同样必须做到“合法、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且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违法行为“定性量罚”的构成要件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做到基本相当,真正体现交通行政处罚“过罚相当”的基本?则,确保自由裁量得当,这也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的实质上的基本要求。
3、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裁量分级。
按照法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级划分来看,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可以依次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四个等级,《行政处罚法》的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对适用“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各种法定情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对适用“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未作明确规定。从行政法的角度,依据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等级的适用条件和实施要求来分析,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不予处罚”是指违法行为属于《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是指在交通行政管理实体法规定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下限以下的范围内,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适用的行政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交通行政管理实体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范围内,对实施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适用的处罚种类内选择较轻的处罚方式,或者在适用法定处罚种类的规定幅度内选择接近下限(含下限)进行处罚。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适用的处罚种类范围内选择较重的处罚方式,或者在适用法定处罚种类规定的幅度内选择较高限(包括上限)进行处罚。
三、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的现状
1、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面临的法定依据问题。
从我省交通行政执法的现状来看,?苏省交通厅出台的“关于新增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事项和明确部分重大交通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标准的通知”(苏交法[20__]93号),它作为一部规范性文件,也仅具有针对性地对当前我省部分重大交通行政处罚减轻裁量标准随意性大的情况进行规范,且是着重针对道路运输(包括危险品运输)和船舶超载运输行为的有关处罚情形,在一定程度上为广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较为准确地把握交通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和进一步规范全省的交通行政处罚行为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从目前交通行政执法所运用的实体法来看,对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设定种类为“声誉罚、财产罚、资格罚和行为罚”,如警告、罚款和吊销证照等,且行政处罚法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等适用的情形作出了规定;而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等对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情形、量化标准和权限的具体划分等均未作相应的规定,也使得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实际运用时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使用同一处罚类型中不同程度的处罚幅度适用条件设置不明确;二是对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时上限与下限的幅度弹性较大,期间各相应等级额度的适用情形条件不明确;三是对减轻处罚的幅度限制基本都未予以明确等,由此导致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难以把握。如《?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有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二)项、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一)、(二)项行为之一的,由航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其中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禁止下列侵占、损害航道的行为:(一)在通航水域内设置固定渔具、种植水生植物或者围河养殖”,从法律责任的设定要求来看,实施行政处罚涉及自由裁量权的主要内容有三点:一是侵占、损害航道行为的定性(包括产生的危害是否严重);二是处以罚款的量化标准;三是与自由裁量分级相对应的处罚的幅度、标准;对照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首先对实施行政处罚涉及自由裁量的行为定性标准比较模糊:一般情形与情节严重的区分;其次是如果当事人有符合减轻处罚的情形,而减轻处罚的幅度标准法条中未予以设定等等。
2、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面临的人员素质问题。
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指导下,我大队始终坚持以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重点,以执法督察为保障,有效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交通的各项工作措施,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交通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普遍提高,每年办理的近600起行政执法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变更、撤消和行政诉讼败诉;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普遍提升,在南平10个执法部门评比中年年名列前茅;行政执法行为普遍规范。我大队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肯定。我大队的主要做法是“四个坚持”:
一、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主线,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队伍建设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交通的基础,没有一支作风过硬、战斗力过硬的执法队伍,就不可能实现交通依法行政。为此,我大队紧扣“二个不动摇’’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动摇。几年来,我大队星期都会组织开展的执法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或邀请法制方面的专家讲解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研究和探讨业务知识,强化职业道德、执法纪律教育,在全系统形成了浓烈的学习氛围,执法人员法制理论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二是坚持制度管人不动摇。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执法管理制度,我大队形成了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实施了《目标责任考核细则》,重点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制度约束,并将执法管理制度印制成小册子,人手一份,自我学习自我提高,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全面整顿交通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体现着交通管理部门的形象,一定程度上反映执法水平高低。我局重点做到:一是整顿作风,重申执法宗旨,端正执法动机。定期召开法制工作例会,深入开展“执法为谁,权力为谁所用”等执法宗旨大讨论,强化执法警示教育,端正执法动机,排查和整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以罚代管、钓鱼取证等问题,不断深化交通执法规范管理的意识。二是严格管理,实现查、处、缴、督四分离。各单位现场查处的一般案件一律形成证据链,按规定要求及时在平台立案,并上报处理中心统一集中处理,银行收费;重大处罚处理案件还必须通过集体会商,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达到规范执法的目的,防止说情风的蔓延。三是创新思路,用科技手段辅助执法,加强执法监管。
三、坚持以执法督察为保障,全面提升交通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保障。一是狠抓交通执法督察。2006年,我大队率先队成立了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法规科及有关不,部门负责人组成督察办公室,主抓交通执法督察工作。重点强化对全体执法人员交容风纪、工作纪律、现场执法等情况的督察检查,做到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有复核,为全面提升交通执法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狠抓交通执法检查。强化执法检查的频率、力度,每季度组织人员对交通执法案卷会诊,剖析问题,查纠不足,进行现场讲解、督促整改,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得到较大提高。近年来,我大队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工作在南平各单位评比中名列第一。
四、坚持以细节管理为根本,全面打牢交通法制基础。交通行政执法成效体现在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上。在基础工作上,我们坚持做到“三加强”:一是加强交通法制管理。制定实施《目标绩效考评考核细则》,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廉政告知制度,加大对法制和执法工作的考核管理力度,全面实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界定执法主体、确定执法权限、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行政执法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是加强法制基础台帐管理。大队每年开展执法基础台帐大比武,解读执法文书,实现了法制工作的延续性、可查性和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和文书管理。加大对执法证件申领、使用、管理力度,严把资格审查关,执法文书使用实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证不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