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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8-0059-02
一、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内涵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它是指通过对公民进行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法治思想教育和宣传,使公民树立依法治国,并以法律的规定来规范并用法治思想来指导自己行为的一种教育活动。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在法治教育,法治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旗帜鲜明地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理解自己所处的公民社会,并积极投身于其中,能够敏锐地意识到法律与自身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成为一个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实现法律社会化的目标。可以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深度性、有效性和持久性。
二、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联性
党的十以来,就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次做出重要论述,明确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建设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培育在作用范围上有所差异,但二者在思想来源、主要内容、功能目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内在一致性。
(一)从思想来源来看,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其共同基础
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二者的目的均在于为青少年构建统一的精神家园,使青少年群体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导向,树立起共同的精神信仰。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与其所处社会的特定传统文化是紧密相联的。在此过程中,中华民族几千年累积沉淀的优秀文化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形成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培育和践行青少年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支点。
任何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都是以其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优秀文化是所有炎黄子孙共有的精神家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逐渐演化、渗透成为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思维方式,为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提供厚实的文化土壤。
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也逐渐形成了以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具有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土壤,也是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的文化资源。
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能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他们有着共同的思想渊源和精神目标。
(二)从主要内容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蕴含了法治精神,二者存在整体与部分、包含与被包含的紧密关系
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都是青少年在特定人生阶段创造、发展、认同的社会价值,其作用均在于引导青少年保持崇德重法的精神状态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是塑造青少年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行为准则。二者各有侧重,法治精神侧重于从法治的社会功能、精神动力等方面为青少年提供相应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次出发,总体阐明全体社会成员赖以生存发展的共同价值准则。其中,社会层面的法治价值是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搭建了整体框架。从主要内容上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宗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充分说明法治精神蕴含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
(三)从功能目的上看,两者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价值判断力,通过对青少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的培育,强化规则意识,树立契约精神,砥励蓬勃向上的个人品格;另一方面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共同倡导的价值追求,满足了青少年对精神信仰的追求,指引青少年的生活实践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青少年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融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藏着内在的法治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契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价值力量的重要支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缺一不可,共同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一直以来,我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成绩斐然,但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深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也出现了一系列不和谐的问题,弱化了法治教育工作的实际效用,阻碍了青少年群体法治意识的进一步加强和法律修养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充分解析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探索提出行之有效的化解方式,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对接融通,在现阶段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当前,我们既要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理论教育,又要落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实践教育。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实现二者的有效融通,促使二者相互转化,有效提高青少年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解和把握。
1.充分融入学校教育体系,加强教师理论宣讲与学生实践养成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培育与践行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其中理论知识的教育与学习是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的基础阶段,也是提高青少年法治水平,培育法治价值与法治精神的重要方式。在此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充分有效地融入到各教学环节中,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以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来表达、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赋予其生动活泼的表现形式和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使其内化为广大青少年的价值追求、外化为青少年的行为自觉。最后,要鼓励青少年群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去体会、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精神。进而提升青少年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价值认同,遵从生活实践的逻辑,在日常生活及其社会活动中寻找支持和证明。
2.涵于具体法律制度,筑牢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依托,是实现青少年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建构的重要保障。首先,完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完善的立法是法治的前提与基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榈赖滦形提供法律上的行为标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得以实施的有力保障。当前我国宪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大倡导的内容有所体现,但是在具体的法律法规中仍呈现立法空白的状态,对具体行为规范的解释过于抽象,让人无所适从,所以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完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其次,严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执法。法律的生命力体现在执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予以完善后,各级政府从内容到程序都必须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执法程序,严格执法。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背景下,唯有严格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道德执法,才能从根本上净化社会法治环境。再次,公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司法。全体社会成员对法治的信赖始于司法公正,公正司法是培育法治精神的保障机制。只有筑牢公正司法防线,才能使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落到实处,才能唤醒民众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热情,收获民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心。
一、加强领导,加大关心下一代工作力度
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王成双任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及时根据人员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全力做好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为贯彻落实关工委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作用,把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队伍建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共22名。
二是制定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行规划,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把青少年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对象,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重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治安处罚条例》、《刑法》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学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共开展法律进校园32场次。
三是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各司法所积极参与,通过联合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等相关部门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学校附近进行了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确保了各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积极提供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在全县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保证了未成年人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利用上街进行法治宣传、到中小学进行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广大未成年人知晓其享有的权利。
三是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据理力争,维护涉法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1件,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1.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分析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印发《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教第六个五年规划》。各学校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完成本校“六五”普法规划的制订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
2.组织“六五”普法启动宣传。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普法教育重要阵地的作用,通过网络、宣传橱窗等开展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宣传,为“六五”普法规划的起步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二、突出学法用法重点,切实提高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3.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推进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每月一次的干部政治理论和法律学习制度,强化干部学法用法的检查和监督。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
4.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为重点,创新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认真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做好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的“四落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利用漫画挂图、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法制文艺、征文比赛等有效载体开展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必须进行一次法制教育。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联合团市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法制教育活动,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5.以提高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强学校教育工作者的法制教育。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学校教育工作者依法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能力。坚持师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以各种形式学习宣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制观贯串于主题教育活动之中。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各学校要主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广大师生上法制教育课,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增强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
6.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各学校要以国家、省、市等开展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禁毒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12.1”世界艾滋病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等宣传活动,开展禁毒、消防、食品、交通安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突出主题,营造声势,增强师生法制观念,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教,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7.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意识。认真推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法制办有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要求和我市教育系统实际,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继续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8.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一是要提升学校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充分发挥教代会职能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规范和深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机制,将招生、教师考录、评优树先、职务评聘、教育收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促进教育工作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二是加大行业规范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大教育专项治理力度,要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有偿家教、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等败坏师德的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和谐稳定。
四、有关要求
9.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学生,他们的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几年来,我校在县教育局、管理中心的安排下,把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德育教育、精神文明教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治理规划之中,广泛动员教师、学生家长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了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增长势头。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我校在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我校的法制教育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
我校近年来的法制教育工作在校长李清莲的发动和领导者下,动员组织学校教师、家长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历年来均成立有由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教师的考核目标,形成了统一规划部署、检查考核制度,明确各位教师的责任;从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注重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法制教育进行布置,学校校长亲自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形成了较浓厚的氛围。聘请织金县人民检察院韩琦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举办专题法制讲座,讲解相关案例的法律法规。实践证明,这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符合客观实际,是开展学校法制教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保障。
二、以充分利用好学校主阵地的资源,多渠道宣传法治教育
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对学生从正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我校充分利用学科渗透法治教育《道德与法治》课,做到了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上课有教案,课时有保障。课堂上穿插法律知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治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防范自护意识。
三、结合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
1、紧密结合学生特点,紧扣时代主题是我校法治教育取得成功的关键。掌握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是开展好法律教育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现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成熟早、自控能力较差,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脱节,学生“世界唯我独尊”的不良心理,心胸十分狭窄,虚荣心又强喜欢争强好胜。针对这些特点,我校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些活动,结合学生特点,根据讲解的法律条文结合学生身边典型案例进行讲解,深入浅出、浅显易懂,学生容易接受。
2、利用宪法宣传周开展系列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我校制定了“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了旗下讲话,师生举行宪法宣誓,背诵宪法誓词、读宪法、诵宪法等一系列活动。
3、举行普法系列报告会。为了更新、拓展教师、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教育水平,我们邀请法治副校长韩琦检察官举行普法系列报告,学生从听韩琦检察官《我的身体不容侵犯》的法治培训课后,更加明白了如何防范、怎样保护自己的身体隐私部位,增强了应对的防范能力。
4、积极举行法制知识展示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橱窗等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量的法律、法规都是通过这个阵地向学生进行宣传的。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法治电视节目,参观“三个教育基地”,使对学生的教育内容更充实、更具有说服力、更加形象生动。从而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提高他们守法的自觉性。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 学校教育 应对措施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渐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少年和家庭带来灾难,这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而增加他们的法律素养,深化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仅是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实施科教兴国的基础性工作,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
青少年犯罪的形势很严峻,已被公认是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公害。究其原因,既有青少年的主观因素,又有学校、家庭、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一些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极为贫乏,法律意识极为淡薄,不知法、不懂法、犯罪后而不知的状况,也是青少年犯罪的不可回避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自觉守法的法制观念和良好品行,是一项保障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但我国学校法制教育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1.重视不够
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致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价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重视程度上还不够。
2.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
近年来,很多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缺乏直观的教育,使法制教育取不到好的效果。
3.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即使是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视情况而定。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4.质量不高,老师队伍缺乏专业化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5.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对在校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针对我国学校法制教育的缺陷,应采取以下对策:
1.学校教育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环节
学校的法制教育要从素质教育高度出发,明确教育目标,提高教师素质、调整课程设置、建立法治环境,使法制教育产生明显实效。首先,必须纠正重智育轻德育,注重思想教育,淡化法制教育的错误思想,而要从培养青少年的角度出发,用科学的知识和法制的观念来教育其做人的道理,明确树立以培养纪律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讲解法律知识为内容的法制教育目标;其次,教师加强《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青少年保护法》的学习,并起到教师的示范作用。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第三,调整课时设置,提高法制教育在思想政治课中的比例;第四,加强学校行政管理,建设依法治校的校园环境;第五,建立家长学校,针对有问题学生的家长和部分认为教育只是学校责任的家长进行个别谈心,提高家长会对家长进行法制讲座,以提高家长法制教育的责任心,使法制教育在学校、家长之间形成良好的循环。
2.家庭教育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环节
家长应当深刻认识到家庭环境对青少年成长的作用,切实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认真承担起法制教育的义务,采取科学的方法来教育孩子。不能“只重生理,不顾心理”、或采取溺爱、放任或打骂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要从其刚刚懂事起,培养其知法、守法的观念,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思想,并教育其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侵害。
3.社会教育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
退而不休发挥余热,“老园丁”化身帮教辅导员用爱融化“坚冰”
蒋士凡原是云亭实验小学的副校长,2001年退休后,闲不下来的他主动请缨加入街道关工委,重点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2008年,全国首家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在我市挂牌成立,有着丰富经验的他成为了基地的帮教辅导员,从此开始了长达十余年的帮教生涯。
基地接收的都是失足少年,作为唯一的辅导员,老蒋坚信大爱可以融化坚冰,他努力把教育基地打造成一所成长的学校,用亲人般的爱融化孩子们冰冷的内心世界。这里有老蒋花费大量精力布置的优美环境:在孩子们的起居室内各项生活设施一应俱全,阅览室内书籍报刊整齐地摆放着,健身房中乒乓球等活动器材供孩子们锻炼,还有12大项近100条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知识以及名人格言汇编而成的学习教材,孩子们在这里可以学到很多的东西。此外,为了增强教育效果,蒋世凡还带领孩子们到黄山烈士陵园、博物馆、军事文化博物馆等地参观,让孩子们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用红色教育洗涤孩子们的心灵。老蒋说:“未成年人犯罪后,惩罚不是目的,让孩子变好才是目标。作为一名帮教志愿者,我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帮教工作,让‘折翼天使’重返正途。”
在孩子们的心中,教育基地并没有想象中那般严肃,更像是一个温暖的家,而老蒋就是他们的“贴心爷爷”,总是细心地给予他们无微不至般的关爱。没有换洗衣物,爷爷带着他们去置办新衣;想过生日,爷爷精心为他们策划十八岁成人仪式;逢年过节,爷爷从家里带去元宵、粽子、月饼等节日美食给大家共享,让他们感受到江阴浓郁的节日氛围;身体不适时,爷爷二话不说自掏腰包带去医院看病;没有路费了,爷爷偷偷“塞”来零花钱……小林是蒋世凡帮教过的孩子中,唯一被判实刑的,在未成年犯馆所服刑的1年多时间内,老蒋先后3次带着东西前去探望,与他面对面深入交流。来自爷爷的爱与期望使得小林痛改前非,以优异的表现减刑提前释放。他上午刚回江阴,下午就赶去看望蒋老师,并送上了写着“不是亲人胜亲人”的锦旗,表达对爷爷的感激之情。
很多失足少年文化程度不高,了解这一情况后,老蒋手把手教授他们书法、文化课程,提高他们的文化程度,同时,尝试与江阴商校、职业高中、中船澄西高级技工学校等合作,免费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技术培训,帮助孩子解决日后生计。小李就是通过蒋老师的帮助,学得了一门手艺。当年17岁的他进入教育基地后,蒋老师帮助他联系了中船澄西技校免费学习电工技术,并让他参加了初级技工考试,顺利拿到了初级技工证书。在考察期满、被相对不起诉后,小李回到老家顺利成为了一名自食其力的电工,开始了全新的生活。提起恩师,他说:“蒋爷爷比我父母还愿意和我说话,愿意走进我的内心世界,是他改变了我的人生。”
教育基地在高新区,老蒋家住云亭街道,每天天未亮,他就摸黑出门倒公交,一直要到夕阳西下才能下班回家,且365天全年无休,手机24小时在线,工作比退休前还要忙碌。在他润物无声的关爱下,一批又一批孩子的内心发生了转变,在改正错误之后怀着感恩之心重新融入社会。至2018年年底,十年来,蒋士凡共帮教了来自全国23个省、130个县(市)的失足青少年250人。如今,他还在中船澄西技工学校帮教基地、澄江街道帮教工作站从事帮教工作。
成立“蒋士凡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工作室”,让法治春风吹进孩子们的心田
长期与失足少年接触,让蒋士凡意识到了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重要性。为了让法治的春风吹进更多孩子的心田,他于2016 年成立“蒋士凡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工作室”,以工作室的名义走进学校、企业、社区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为了方便宣讲,近年来,老蒋编写了《与法同行,走好人生路》《六五普法教育大讲堂》《七五普法教育三走进》很多宣讲小册子。在编写过程中,他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个性心理特点、基础性法律知识相对缺乏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内容删选,让他们通过一个个实例学会用法治规范、引导、约束自己的行为,减少犯错的概率。
在老蒋的办公桌上,整齐地放着三摞裁剪好的报纸,这些是他在平时的读报过程中精心挑选的法治新闻,它们经过编排,都会成为老蒋讲课的素材。在一大堆材料中间,还放着一台电脑,见到老蒋时,他正在电脑上熟练地制作幻灯片课件。“普法也要与时俱进!”老蒋说,“一支粉笔、一张嘴的教育模式已经没有吸引力了,我必须与时俱进,让内容动起来、响起来、活起来。”为此,在职期间从未接触过电脑的蒋士凡七十岁学打拳,“逼迫”自己从门外汉变成了电脑达人。通过多媒体课件的运用,他的法治讲堂趣味十足,授课效果非常明显。
此外,为了提高学生法治教育的效果,蒋世凡尝试把更多的孩子推上法治教育的讲台,变学生台下听为上台讲,让他们成为法治教育的主人,不仅活跃了课堂氛围,也提高了学生学法的可接受性;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让学生和父母一起学习法治教育资料卡,推动法治教育进家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孩子们身穿法袍、敲响法槌,体验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庄严场面。截至目前,老蒋已在社区、学校、企业等近40个单位开展法治教育讲座135场,受惠人员逾2万人次,他也因此被授予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无锡好人、十佳江阴好人、江阴市十佳普法志愿者、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等荣誉。
把特殊的爱献给特殊的人,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1、深入做好“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
根据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区考核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提炼精品,确保“四五”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有行动,有亮点,有实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收集整理依普工作有关文字、音像等资料,合理分类,规范装订,妥善保管。教育局由党办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四五”普法依法治教工作进行抽查。
2、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
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聘有法律顾问的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一资源在中层以上干部中进行教育法规的学习。书记校长学习日及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年中将组织进行学习情况记录检查,并提供相关练习卷进行练习巩固,提高学习实效。
3、教师法制教育。
各单位要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时间安排学法内容,每月集中学习2小时以上。做好暑期师德培训法制教育工作。教师法制教育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及与教师利益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
4、青少年法制教育。
继续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展“五个一”法制教育活动,以课堂教育和专题活动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即组织一次法制教育的参观或观看一次VCD,举办一次法制知识演讲会,上好一堂法制知识教育课,举办一次法制知识征文比赛,组织一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宣传舆论工具的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继续办好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宣传橱窗、专栏、板报、墙报、图展,搞好法律进学校的活动。充分发挥好教育主阵地作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采取各种形式,把理论性与实践性,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各校法制副校长要协助校长,加强与当地综治办的联系,积极参与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治理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法制教育。积极配合社区进行课外法制教育,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
5、健全预防和保障工作机制。
学校要了解并准确把握在校学生的情况,要在确定需帮教对象,在掌握被帮教学生心理状态的基础上,落实行之有效的帮教与管理措施。通过班主任、任课教师、德育导师、学生小组成员、法制辅导员等与被帮教学生结对子,与学校签订“结对帮教协议书”,开展“一帮一”、“多帮一”、“一帮多”等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正面引导学生,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新加坡 德法兼施 教育 启示
新加坡1965年正式独立后,由于过分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而忽视了对国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导致新加坡出现道德滑坡等众多社会问题。进入70年代以来,新加坡逐渐意识到公民素质的重要性,开始狠抓思想道德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新加坡能够在短短几十年间使国家整体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与其德法兼施的思想政治教育密切相关。处在改革开放今天的中国与70年代之后的新加坡有许多相似之处,全面认识和了解新加坡德法兼施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对我国加强和改进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来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德法兼施是新加坡思想政治教育的显著特征
新加坡是一个高度法治的国家,其思想政治教育一方面有亲切感人的理念和口号,另一方面也有无情的法律、法规作保障。[1]新加坡政府认为精神文明建设既要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也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作为保障,在重视道德教育的同时坚持德法兼施,才能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道德教育是新加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
新加坡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特别重视对国民进行新国家意识的培养,培养的核心就是要做“新加坡人”。李光耀指出:“我们汇合了来自中国、印度以及马来世界不同地域的移民,我们必须给我们年轻的一代以共同的基本社会准则、社会价值观以及道德教条这些准则、价值观以及教条将能塑造完整的未来新加坡人”。[2]新加坡大多是由华人组成,在东西方文化不断碰撞、融合的过程中,新加坡始终坚持明确其文化的东方属性,坚持“技术上依赖西方,精神上固守东方”以避免“使现在新加坡人成为没有根、没有文化的人的危险。”新加坡特别尊从儒家的伦理规范,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对原有的道德规范去芜存精,注入时代精神,形成新的体系。
(二)用法治方式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新加坡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建立在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之上的,将道德建设纳入到法律的框架之内,借助法律的强制性措施,优化了法治社会环境,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新加坡自建国以来,为根除恶习、稳定秩序,陆续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约束公民社会行为的条例和法规,如对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涂乱画、公共场所抽烟等在世界许多法典中无案可查的内容,都立法进行约束。[3]这些都是极为典型的道德规范,是每一个社会人都应自觉遵守的,政府将此类道德规范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上,形成相应的法律规范,从而使人们更加严格地约束自我行为。
二、新加坡德法兼施思想与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比较
新加坡虽与我国同为亚洲国家,但两国在国家性质、社会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两国思想政治教育都具有各自鲜明的特点。对比新加坡德法兼施思想与我国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批判地借鉴新加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益成果。
(一)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比较
新加坡政府特别重视统一国民思想,共同致力于国家发展。培养认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新加坡人是新加坡思想道德教育的终极目标。[4]此目标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以新加坡政府必须使用法治的手段使人们形成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价值观,以避免反映西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入侵。
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要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这些目标大多是由提高自身内在修养完成,缺少了法制的外在约束。思想品德的形成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人极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仅仅是依靠传统道德理论的简单传授,而忽视将道德目标和法制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就会大大减弱。
(二)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环境比较
新加坡在建国初期出现了道德滑坡、泛滥等社会危机,严峻的社会环境急需国家采用强制性的手段加强人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同时,新加坡国土面积狭小,人口少且相对集中,在这样的国家中实施德法兼施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有利于法律的贯彻与实施。
相对于新加坡而言,我国历史源远流长,在经历了五千年文明的洗礼之后,传统道德观念早已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正是由于人们长期重视教育的道德方面而忽视了法制在教育中的作用,因而德法兼施在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中表现的并不明显。
(三)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比较
新加坡是世界上第一个明确将道德规范法制化的国家,这就突显了法制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新加坡将法制规范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方法之中,始终坚持采用德法兼施的思想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另外,新加坡政府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新加坡的公务员制度,政府要求公务员必须秉公执法、杜绝腐败。正是通过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严刑峻法的约束,新加坡政府官员形象成为了社会道德的风尚标,推动政治经济发展。
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通常从理论教育开始,同时也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但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之中,大多只是流于形式而没有深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尤其是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并没有根据学生不同的年龄阶段制定相应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只是对学生做出总的行为规范要求。
三、新加坡德法兼施思想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对比新加坡与我国德法兼施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为了更好地将两者进行比较对照,从而取长补短,促进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同时,借鉴新加坡德法兼施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能固步自封,而应结合我国实际采用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分析、鉴别、吸收、利用,这样才能使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在借鉴的基础上向更高层次发展。
(一)重视中华民族精神的培养
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是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也是思想政治教育肩负的重要历史责任,可以说“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功能是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力的根基。”[5]有效弘扬民族精神必须以活动为载体,作为有效的载体活动必须具有民族根基并为大多数群众喜闻乐见。比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元旦节、港澳回归日等等,充分利用这些节日的民族价值,有利于大大加强人民群众的国家认同感,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偏离民族精神的逆反者,必须采取强硬的法律措施,切实维护民族尊严。
(二)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教育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生力军,代表着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这种特殊的社会地位决定了青少年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对象。对青少年的培养不仅要促使其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还应注重从小对他们的日常思想道德行为以法的精神进行规范和管理,并对学生进行严格的道德和纪律训练。我们必须依据现实国情和现代法制精神,制定适合青少年认知层次的日常思想品德行为法规和规范,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
(三)不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制化进程
新加坡把思想政治教育的许多内容都通过完善的立法形式上升为法规,并且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注重法制观念的培养。我国现阶段正在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这一战略的提出充分体现了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在这个令人欣喜的变化之后,我们不难发现思想政治教育正在扮演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加快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化进程已成为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环节。法制观教育也是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其明确指出思想政治教育要帮助人们明确法制意识,提高人们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新加坡廉洁的社会风气为其思想政治教育的成功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中也应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十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6]当前,我国应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过程中要坚持德法兼施,运用法律手段约束他们的行为,与腐败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党风建设还需要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形成自由民主的社会舆论氛围,这需要公民具备清晰的认知能力和高度的法律意识。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能够推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从而减少广大人民群众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怀疑,为我们更好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坚实的社会环境基础。
参考文献
[1] 刘自尊 孔琳.新加坡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其启示[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3(7)
[2] 陈立思.当代世界的思想政治教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50-251
[3] 王瑞荪.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4] 李振宁.新加坡思想及对我们的启示[J].辽宁工学院学报,2005,10(5)
[5] 谢祖鹏.思想调查论[J].江汉大学学报,1995(5)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全民族素质提高的关键。因此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局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紧抓好,收到了较好效果。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加强和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既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在新的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的需要,是全面提高青少年素质的内在需求,也是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局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时,即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普法重点,明确提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必须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依法办事和维权意识。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并在《规划》中明确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各级各类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普法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委普法办加强指导和协调。各学校除开展正常的学校法制教育外还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社会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将学生法制教育延伸到家庭,延伸到社会,充分发挥了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此外与公安等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活动,重点整顿影响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到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具体实践中。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逐步成为我县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使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以学校法治教育为主线,全面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一)落实责任,明确目标。
一是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整体规划。我局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工作力度,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了全县的普法工作的大局之中,提出要求,保证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紧紧抓住“六一”未成年人维权周的有利时机,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帮助广大未成年人提高法律素质,明确权利和义务,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20**年6月期间,根据红司电20**-23号明传电报精神,及时制定下发了《(蒙普电20**-1号)内部明传电报》,要求教育部门、各乡镇司法所要以“法律进校园”为载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乡各级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积极与各学校联系,为青少年儿童上好法制课,学校利用标语、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扎实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以及于6月1日起实施的《禁毒法》等与青少年儿童生活、维权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他们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县第二小学少先队大队部还于5月29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举行了以“飞扬的五环”为主题的迎奥运系列活动,队员们以开展大、中队主题队会,绘画,制作奥运会旗、会徽、国旗等形式深切表达了对奥运的祝福与期盼,并让学生们学习了国旗法的相关知识。活动期间,共举办法制讲座32场,36800余名中、小学生受到教育、出黑板报1期76版、展出法制展版7场64块,县司法局还为全县中学、小学送上了《反法制教育读本》122本。为维权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在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点多面广、辐射范围宽的特点及“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会”的优势,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二)抓好法制副校长及辅导员工作。一是配齐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建立健全了工作职责,使其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在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我县231所公办中、小学校全部聘请由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等部门领导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较丰富的人员担任的法制副校长,并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每学年,各校组织不少于3次的普法学习教育,参学率在95%以上。二是成立普法讲师团,进一步落实“法律进校园”工作。为更好有效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落实“法律六进”工作,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分别到全县部分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
(三)多形式多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6.26”禁毒宣传日,各中小学邀请戒毒所干警通过专题讲座、图片展示等给师生进行珍爱生命、远离教育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师生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运用到街头和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向青少年和儿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逐步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并将县“12348”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等形式进行宣传服务活动。
向初高中赠送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专题讲座vcd,在学校中开展“法在我心中”读书教育活动。县司法局与教育局联合编印《青少年普法读本》3000套,发至教师、学生和法制副校长手中,用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采取把法制教育与文化课教育和校园各项活动相结合,在校园全面营造法制育人环境,如组织师生办法制板报、小报、橱窗、写学法心得。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设置普法宣传专栏,1175个班级设置了板报。三年来,全县各校共出法制宣传专栏630期,开展法制宣传讲座170场,各种会议宣传930次,学校广播宣传265次,课堂宣传23500节,各校采取开展学校、“家长学校”、“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村”三结合三联动形式,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年来,全县中小学校建立“家长学校”11所,组织学生家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1次,接受教育的师生和家长达15000人次。
通过以上制度和措施的实施,全县学生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全县教育系统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明显提高,也增强了广大师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