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

对银行发展的建议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对银行发展的建议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对银行发展的建议

第1篇: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旧巴塞尔协议;巴塞尔报告;新巴塞尔协议;三个支柱

一、新巴塞尔协议与旧巴塞尔协议的由来

当今社会,本国银行跨境经营业务早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速发展,外国银行机构在境内也大量涌现,其所带来得监管困难已非任何一国能够独自解决,某一银行的倒闭很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由此,十国集团国家于1975年2月在巴塞尔成立了“银行规则与监管实践委员会”,后更名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巴塞尔体制就是在巴塞尔委员会这二十多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有关银行监管的原则、规则、标准和建议的巴塞尔文件中确立形成的,它主要由1983年的《巴塞尔协定》、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1997年《巴塞尔核心原则》及其系列文件组成。其中,监管的核心内容是对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的有效监管。最著名的当属1988年颁布的《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又称“巴塞尔报告”或“巴塞尔资本协议”)。随后,巴塞尔委员会又对“巴塞尔报告”作了诸多补充规定和修正。2001年6月25曰,巴塞尔委员会发表了经过两度修正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第三个征求意见稿,决定将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推迟到2002年初,并于2004年底对《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进行了定稿。从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1999年6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人称“新巴塞尔协议”)第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底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笔者在本文中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一稿)为分水岭,此前的所谓旧巴塞尔协议实际上包括1988年的《巴塞尔报告》及其后的补充规定和核心原则,而新巴塞尔协议则统指2001年6月截止的三个征求意见稿。

2006年底,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将完全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在服从国际“游戏规则”的前提下应对国际化竞争。中国银监会在2007年下发的指导意见中就指出:对于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实施新资本协议不仅有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符合长远发展目标,而且在技术上具备现实可行性,在经济上也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

二、旧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容――《巴塞尔报告》

虽然在旧巴塞尔协议中,1997年颁布的《有效监管银行的核心原则》是巴塞尔委员会多年工作成果的汇集,它分别在7个方面系统阐述了有效银行监管必备的25项基本原则,但从根本上看,《核心原则》正是在《巴塞尔报告》的基础上凝结、发展而来的。《巴塞尔报告》在协议中的地位由此可见。《巴塞尔报告》首次对资本进行分类,并提出了“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因此也有人将其称之为资本充足率报告。

《巴塞尔报告》同时也反映出报告制定者监管思想的根本转变,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首先是监管视角从银行体外转向银行体内。其次,监管重心从母国与东道国监管责权的分配转移。从资本标准及资产风险两个方面对银行提出明确要求。再次,报告开始注重资本金监管机制的建设。最后,报告规定了过渡期及各国当局自由度的安排。 《巴塞尔报告》的推出意味着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过渡。此后围绕银行监管产生的核心原则或补充规定等,都是在报告总体框架下对报告的补充和完善。

三、“三大支柱”确立新巴塞尔协议的精髓

1997年7月全面爆发的东南亚金融风暴引发了巴塞尔委员会对金融风险的全面而深入的思考。由此,诞生了1999年6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又称“新巴塞尔协议”)。被誉为新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的分别是: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原则、市场纪律规则。

支柱一:最低资本要求

从新协议的名称《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可以看出,巴塞尔委员会继承了旧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资本占风险总资产的比重仍然保持在8%,仍将资本金要求视为最重要的支柱。然而,新协议的资本要求已经发生了极为重大的变化,将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从原先的信用风险拓展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这一变化表明,巴塞尔委员会已充分认识到随着各国际银行金融衍生工具的急剧增长,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已成为了仅次于信用风险,威胁银行发展甚至走向破产末路的“杀手”。新协议在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本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即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各12.5倍之和作为分母。

新协议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克服了旧协议存在的一些弊病。首先,OECD成员国的标准地位退居次要位置,将主要按外部信用评级的高低进行风险权重的计量,即使要对资产进行风险评定,也要求银行依靠自身的风险评估或是根据一些国际性评级机构的评定结果而定。其次是增加了风险级次,在原有四个风险权重的基础上,增加了风险权重。最后,新协议所考虑的最低资本要求不仅取决于某一种资产单一风险的特性,还考虑各种资产风险的相互关系。银行风险若集中于单一借款者或与某一借款者高度相关的借款者,则其风险变动极易扩大化。因此,新协议建议各银行在采取内部评级方法时要考虑到这一情况。可见,新协议在细化银行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更考虑了各风险的相互作用给银行资产稳定性带来的影响,这是旧协议中单一的信用风险所无法比及的。

支柱二:监督检查原则

从新巴塞尔协议可以看出,巴塞尔委员会强化了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提出了较为详尽的配套措施。监管当局的具体监管职责包括:

(1)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四大原则。原则一:银行应具备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评估总量资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维持资本水平的战略。原则二: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及其战略,以及银行监测和确保满足监管资本比率的能力。若对最终结果不满足,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原则三:监管当局应希望银行的资本高于最低监管资本比率,并应有能力要求银行持有高于最低标准的资本。原则四:监管当局应争取及早干预从而避免银行的资本低于抵御风险所需的最低水平,如果资本得不到保护或恢复,则需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2)监管当局检查各项最低标准的遵守情况。银行要披露计算信用及操作风险最低资本的内部方法的特点。作为监管当局检查内容之一,监管当局必须确保上述条件自始至终得以满足。委员会认为,对最低标准和资格条件的检查是第二支柱

下监管检查的有机组成部分。

(3)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透明度以及对换银行帐薄利率风险的处理。

从银行角度看,新协议明显要求各银行加快制度化进程。新协议特别要求,商业银行除了按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规定行事之外,还必须向监管当局提交完备的资产分类制度安排、内部风险评估制度安排等,从而使得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新方法得到有力的制度保证。对监管方法,新协议仍然强调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二者并用的主张。

支柱三:市场纪律规则

在旧协议中,巴塞尔委员会更多采纳的是银行信息不宜公开的观点。这些观点大多认为:银行业务具有与其他行业明显不同的特殊性,无论是吸收存款还是发放贷款,都涉及到客户的商业秘密。因为银行作为一个高负债经营的特殊行业,信息公开就会影响到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安全与稳定。公众也普遍对银行怀有“不会破产”的概念,将银行与国家机关相类似,对银行资本营运状况漠不关心,从而加大了道德风险的发生。但新协议采取的“市场纪律规则”显然摒弃了这些观点,试图以推进信息披露来确保市场对银行的约束效果,从而将市场对银行的有效监督纳入了巴塞尔体系中。巴塞尔委员会第一次提出“全面信息披露”的理念,认为不仅要披露风险和资本充足状况的信息,而且要披露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资本结构以及风险与资本匹配状况的信息。此外,委员会还对所披露信息的定性和定量要求也作了规定。核心信息和附加信息也要有区别的进行披露。同时,新协议对信息披露本身也要求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并要求对银行的信息披露体系进行评估。

由此可看出,新协议更倾向于将银行作为公众公司来看待,强调以市场的力量来约束银行,认为市场是一股强大的推动银行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全面控制经营风险的外在力量,具有内部改善经营、外部加强监管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公众公司的银行只有像其它公众公司一样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理顺了委托关系、确立了内部制衡和约束机制,才能真正建立风险资产与资本的良性匹配关系,从而在接受市场约束的同时赢得市场。资本充足状况和风险控制能力及控制记录良好的银行能以更优惠的价格和条件从市场上获取资源,而风险程度偏高的银行则往往要支付更高的风险溢价、提供额外的担保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同时,信息披露所构成的社会公共舆论监督也是有效监管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有助于减少监管中的道德风险。

四、新巴塞尔协议的监管特点

新协议考虑到了银行业近年来的发展变革,特别是考虑到银行混业经营、资产证券化等新业务、新产品发展所产生的作用影响,具有一定的涵盖性。新协议体现了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加强了对混业经营银行的监管,突破了对传统银行监管的“颈瓶”。新协议充分认识到众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实状况,在产品方面,涵盖了证券化资产和银行持有证券的资本要求。

(二)提高了银行的风险敏感度。新巴塞尔协议在旧协议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监管和风险权重的级次。通过对这两者的评估,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提高风险预警的敏锐性。

(三)制定了更灵活和动态化的监管规则。巴塞尔委员会在新协议修改稿中更主张有条件的大银行提升自己的风险评估水平,打造更精细的风险评估体系,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一整套精致的基于内部信用评级的资本金计算方法。新协议允许银行实行的内部评级方法,使新的监管规则程显出一定的灵活性。而在市场风险评估方面,新协议引入了市场定价的概念(marked―to―market),使确立资本标准具有动态化的意义。

(四)重视定性和定量的结合,定量方面的要求更加精细化。新协议以三大支柱构建新的政策架构,并强调三大支柱的协调发展的必要性,本身是定量(资本计算)和定性(对监管过程、银行管理体制的要求和利用市场约束规则)方面的结合。新规则对信息披露也同时强调定量和定性的要求。

(五)银行运营状况更透明化。新协议将“市场约束规则”作为银行业务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质是将银行更真实地展露在市场中,受市场约束、监督、激励。信息披露的要求有利于打开银行内部的“黑匣子”,使银行资本运作趋向公开、透明。

新巴塞尔协议的诞生无疑是对旧巴塞尔协议的一次具有创新意义的扬弃。虽然新协议在风险方面、总体风险的协力控制方面、风险权重选择的客观、公正方面还存在一定障碍,但新协议无论从可选择的计量风险模式、动态化的风险监管机制,还是从定性、定量的监管标准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都对国际银行业务的监管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国际银行监管思想的发展注入了一股全新的力量。

第2篇: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

县域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策略思考

浅谈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推进策略

新常态下商业银行发展挑战及对策思考

同业贸易融资业务的初步研究和思考

对推进企业E-Learning建设和发展的思考

产业集群发展特点与金融机遇研究

对金融支持商贸市场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于深化对公业务经营转型的几点思考

农村金融改革中的公平理念与创新思路

利率市场化对大型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建议

法人信贷客户财务报表真实性审计方法探讨

湖北农行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对策研究

商业银行与P2P网贷平台合作研究

农业银行大客户业务发展的现状与思考

PPP:商业银行的机遇、挑战和应对策略

论“”角度下银行网点的个性发展

当前形势下城区行储蓄存款业务发展对策分析

关于构建民生金融品牌的几点思考

博弈论视角下的不良资产处置谈判议价模型初探

经济资本管理与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发展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几点思考

资本结构影响银行效率吗?一个研究综述

关于以“五个法治”推进法治农行建设的思考

对提升农行县域市场竞争力的思考

浅谈如何通过“扩户提质”来提升县域支行竞争力

农行县域支行竞争力提升的策略探讨

欠发达地区普惠金融的现状与推进对策

当前形势下推进县域信贷结构调整的方向与措施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自助银行的角色定位及发展建议

浅析当前个人贷款风险管理的难点与对策

理财业务的信用中介职能分析及对策

委托资产批量转让的难点与对策

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理财产品业务浅析

规模农业发展趋势与农业银行服务策略探讨

基于农村市场的农行金融IC卡业务推广研究

从电子商务营销实践思考农行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

银行卡业务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基于QFII持股的中国上市银行绩效研究

对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几点思考

“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的农村金融新机遇

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业务模式、风险及对策研究

浅析商业银行在新常态下如何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从市场营销角度破解信用卡生命周期管理难题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及对商业银行业务开展的建议

关于提升网点对公营销服务能力的若干思考

农业银行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研究——以北京分行为例

农行服务城镇化建设的金融策略研究——以安徽为例

第3篇: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

1.重视程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银行普遍重视存贷款业务,只把中间业务当作带动主营业务规模扩张的辅助手段,竞相“压价”,变为无偿服务,甚至倒贴费用。

2.中间业务的范围狭窄,制约了发展。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大都是银行卡业务、代收代付业务等,各商业银行都没有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展诸如充当客户的财务和投资顾问,为企业的并购、资产重组提供项目融资等高层次的服务。

3.市场环境差。一方面,许多社会客户对银行服务提出了诸多不合理要求,瓜分了银行利润;另一方面,许多居民对银行的新服务、新产品缺乏热情,存在严重的“时滞”或“排斥”现象。

4.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缺少法律保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往往潜伏着一定的风险,如果不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不将监管的关口“前移”,各商业银行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中间业务的经营风险。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这些问题,我们提出如下一些建议。

一、加强领导、更新观念、调整经营战略。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中间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对中间业务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促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应把经营战略转到存贷款和中间业务三大主业并重上来,建议各商业银行将中间业务的经营指标纳入各行的考核指标,并同年终考核捆绑起来,从根本上保证中间业务的开展。

二、丰富中间业务品种。首先,从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需要着手,积极开展私人理财、汇兑结算、金融咨询、业务,提高银行卡的增值服务、完善融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其次,由于我国加入世贸之后,外向型经济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各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外向型企业、三资企业的金融服务。

第4篇: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外资银行;离岸业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6)05-0058-02

在我国目前的监管框架下,对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监管采取了不同的监管模式。中资银行经营离岸业务需经银行监管部门进行市场准入审批,银行的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型管理。离岸业务需设立单独的离岸帐户,离岸帐户和在岸帐户之间的头寸调拨受到严格限制,离岸业务吸收的非居民负债不占用中资银行的外债指标。2004年6月,我国对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方式改革以后,一些外资银行提出要求对其外债按照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模式进行管理。为了解外资 银行离岸业务实际情况,为国家制定外债政策提供相关依据,我们对天津市部分外资银行离岸业务进行了调研。

一、外资银行离岸业务管理现状

1、分离型的离岸业务管理模式。目前,外资银行离岸业务采取单独管理模式,一是对离岸负债及离岸资产分别开设了单独的帐户进行管理,每天能从系统中取得离岸资产及负债的准确余额,从而便于银行对离岸业务进行总量、差额控制与管理;二是设有单独的会计科目对离岸借入的资金予以区分,也可以区分离岸资金用于离岸拆放的情况,还能够区分非居民存款。

2、离岸、在岸不分离,系统合并管理。目前,外资银行中大部分会计系统和计

算机系统没有区分离岸帐户和在岸 帐户,系统统一管理,且离岸业务量很小。

二、外资银行离岸业务存在的问题

1、在操作上,离岸资产、负债并不实行逐一匹配,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对资金的分配采用的资金池式的余额管理方式,认为这种方式能够在保证效率的情况下,正确反映银行离岸资产、负债的规模;二是由于资金的同质性,对资金分配进行逐一匹配在操作上并不实际 (如确认外债使用情况),如离岸资产及负债可能在交易日、到期日及数额上都不完全匹配。而且,实践中还存在着提前还款等情况。如果在操作上也实行单独离岸业务帐户逐笔管理,会出现资金使用效率及操作效率问题;三是离岸资产、负债余额管理的方式符合外管局的管理离岸负债、资产的精神。通过对余额的管理,能够避免外资的过度涌入及内资的过度涌出。因为:一方面在余额管理下,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之间的头寸调配可以很方便的从离岸资产及离岸负债的差额中获得。通过对差额的大小及方向的限定可以直接影响到资金在离岸和在岸间的流动;另一方面对于外资银行而言,由于没有充足的国内外币存款,外债成为在岸资产的重要资金来源。但由于银行也需要在离岸进行一定的拆放以调节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利率风险,故使用净离岸负债的概念更能体现离岸资本对在岸业务的影响。

2、非居民存款占用短期外债指标问题。对于银行来讲,非居民存款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和不可预测性,只是被动的接受非居民存款。如果非居民突然从境外汇入大量存款,银行无法预计,也无法控制,会有超出外债指标的可能。而且,非居民存款中有一部分是短期的游资,带有一定的投机性质,将这一部分资金纳入外债指标的监管范围,也不利于银行充分利用境外有效资金来管理银行的资产负债。

3、部分外资银行非居民负债占总外债余额的比率比较低,对其境外业务的发展影响非常小,因此采取分离型的离岸业务经营模式意义不大。

4、外资银行离岸业务法规缺位。目前外资银行存在非居民帐户,应认为事实上已办理了部分离岸负债业务。但外汇局在政策上对外资银行的离岸业务无明确规定,外资银行可办理的离岸业务的范围及能否办理离岸资产业务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尚不明确。

三、政策建议

1、尽快出台《外资银行离岸业务管理办法》,使外资银行离岸业务经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现行适用于中资银行离岸业务的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均为1998年出台实施的,有些内容已不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外资银行的业务特点,故建议出台适合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的、适合于外资银行业务发展的离岸业务管理规定(包括离岸帐户的开立、使用、资金划转和结汇等)。

2、规范准入条件,将外资银行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为避免离岸资金过度占用在岸资金形成的金融风险,建议在市场准入条件中增加对营运资金的要求,并由监管机构定期核定各行离岸资产的规模(包括表外项目)。鉴于《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仅对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进行规范,未将外资银行纳入监管体系,建议在新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对外资银行经营离岸业务进行明确规范,将外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

3、加强政策宣传 和培训,特别是针对离岸业务中各项规定进行培训,以便于外资银行更好地掌握和执行政策,规范其操作。

4、适应离岸业务管理模式变更,相应的税收政策和存款准备金政策也应同期进行调整,以便与中资银行管理一致。

5、从前瞻性角度考虑,应对外资银行进行区分,根据其具备离岸条件和不具备离岸条件制定不同的制度,分别予以管理。

6、采取分离模式监管以后,建议应对居民与非居民的鉴别提供更加明确的标准。根据现行规定,在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均视为居民处理,而其判断的唯一根据《外国人居留权证》在开户时又无需提供,这给鉴别带来一定困难。所以,应对居民与非居民的鉴别提供更为明确的标准。

第5篇: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

邮政储蓄银行营业机构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在邮储银行的委托业务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商业银行有关业务的邮政企业营业机构。按有关规定,邮政企业办理商业银行的有关业务必须通过设立邮储银行营业机构办理,邮储银行营业机构应当与邮政企业营业机构为同一经营场所,邮储银行营业机构实行银行业务专营制,未经批准不得或自行开办非邮储银行委托的业务。由于受以上的条件与规定的限制,邮政储蓄银行营业机构在过程中将面临种种问题。

邮储网点中存在的问题

(一)邮储银行与邮政的网点划分方案尚未明确。目前邮储银行省级分行虽已在逐步建立中,但邮政企业和邮储银行资产、财务、人员、网点的划分条件尚不明确,因此很难有针对性地制定邮储网点的规定办法。

(二)邮储网点的人员配备条件尚欠成熟。现很多邮储网点的人员与邮政人员存在兼职情况,个别网点甚至存在单人临柜的现象,一旦成为邮储网点后,需明确是否可兼职,如不允许兼职,将面临人员的配备和素质达标问题。

(三)邮储网点业务范围尚未确定。现邮储网点往往同时可办理汇兑和储蓄业务,成为邮储网点后首先要明确汇兑业务的归属问题,明确汇兑业务属于邮储业务还是邮政业务,其次还需明确邮储网点是否可以办理非邮储银行委托业务等。

(四)邮储网点的管理问题尚存空白。机构、人员均归属邮政企业,邮储银行对营业机构人员是否有管理权,业务方面如何指导管理等等,目前还都没有相关的管理规定。

几点建议

(一)建议在明确邮政企业和邮储银行资产、人员的划分条件的前提下,尽快出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机构管理办法。目前邮储银行正处于改革过程中,其与邮政企业在资产、财务、人员、网点的划分归属条件尚未十分明确,难以制定和实施对网点有效管理的细则及人员的奖惩和激励措施。建议尽快明确界定资产、人员归属,特别是网点的划分归属条件,并在此前提下制定邮政储蓄银行营业机构管理办法。

(二)建议明确界定业务范围。建议明确邮政汇兑业务是否属于商业银行业务及发展方向、邮政储蓄银行营业机构是否可以办理非邮储银行委托业务等,以明确做法。一是明确界定邮政汇兑业务的业务范畴。目前邮政开办汇兑业务是无须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及领取金融许可证的,从这点看邮政汇兑业务不属于商业银行业务,但因邮政汇兑业务涉及资金汇划,应该属于商业银行业务,对从现金到现金这一类的邮政汇兑业务中牵涉到邮政的投递环节,可考虑在此环节上与邮政进行委托合作。明确邮政汇兑业务属于商业银行业务范畴后,所有办理邮政汇兑业务的网点都必须是邮政储蓄银行或其机构,不能转为邮政储蓄银行或其机构必须停办汇兑业务,这就对邮储网点的划分和具有了明确的指导方向。二是明确邮储银行营业机构是否可办理非邮储银行委托业务。建议明确规定邮储银行营业机构是否可办理非邮储银行委托业务。明确办理非邮储银行委托业务是否可在邮储银行营业机构营业窗口办理。

第6篇: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

与传统的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模式相比,绩效审计在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作用等方面都具有独特的特点。

(一)审计目标更高远在审计目标上,第十二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发表的“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提出了绩效审计的四个目标:“①为公营部门改善一切资源的管理打好基础;②使决策者、立法者和公众所利用的公营部门管理成果方面的信息质量得到提高;③促使公营部门管理人员采用一定的程序对绩效作出报告;④确定更适当的经济责任。”因而审计目标显得更为高远。

(二)审计目的更宏观在审计目的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查错纠弊,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绩效审计则是为了评估所投入各项资源的经济程度与有效程度,并以此找出进一步提升组织绩效的路径,实现由查错纠弊上升到控制提高的目的。

(三)审计内容更宽泛在审计内容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审查组织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而绩效审计除传统的财务审计内容外,还包括组织非经济领域的各项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

(四)审计方法更多样在审计方法上,传统的财务审计通常采取对会计资料进行检查的方法,如审查、查看、计算、分析,以及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核对法、盘点法等;而绩效审计不仅要采用上述方法,而且还要运用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和经济分析技术,并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辅助审计,采用业务测试、分析法、系统法、论证评价甚至模糊预测与评估等方法。

(五)审计作用更显著在审计作用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正确和合法,保护组织资产的安全完整,其功能是保护性的,作用有限;而绩效审计不仅要监督组织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更重要的是要从全局的角度,评估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程度和有效程度,探寻影响组织绩效高低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指出进一步提高绩效的路径与方法,其建设性和控制性作用尤为突出,由于这种审计活动已拓展到经济、社会、政治等诸多方面,因而作用是无限的。

二、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一)顺应审计发展趋势的需要国家审计署在《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要“着力构建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认真研究,不断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2009年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0年建立起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可见《规划》已为全面推行绩效审计明确了时间表,其发展趋势将难以阻挡。

(二)提高人民银行履职水平的需要绩效审计通过评估人民银行对公共资金和资源的管理效率与效果,揭示人民银行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人民银行资金和资源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与预期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差距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使各级人民银行能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三)完善人民银行内控管理的需要绩效审计的一大优势是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能有效改变目前人民银行内审以事后监督为主的局面,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到事前和事中,使人民银行内审实现从查错纠弊向预防和控制转变,从而促进人民银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体系,有利于各级人民银行依法、合规、科学、高效地行使人民银行职能,实现人民银行工作目标。

(四)建设节约型人民银行的需要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资源的经济性、管理的效率性和工作的效果性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为响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人民银行总行提出了建设节约型人民银行的要求,各级人民银行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创建活动。并且从2006年开始,人民银行已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模式,中央财政削减人民银行系统的经费预算,特别是基层人民银行的经费预算大幅度缩减。因此,适时开展人民银行绩效审计,实现支出节约、支出合理、支出得当的绩效管理目标,既是各级人民银行领导和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建设节约型人民银行的客观需求。

三、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模式探索

(一)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目标和立项原则

1.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目标。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履行职责时资源使用的经济性、业务管理的效率性和职责履行的效果性进行审核评价,确定其资源使用是否得当,是否进行了有效管理,是否实现了人民银行的职责目标。

2.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立项原则。在绩效审计立项时,应坚持重要性、时效性和周期性的立项原则。重要性是指选择的项目是否举足轻重,是否与人民银行职责履行息息相关,并且是上级行关注和员工关心的。时效性是指项目的选择时机是否恰当,过早则可能问题尚未显露出来,不利于作出客观评价;过晚则可能时过境迁积重难返,不利于问题的纠正和绩效改进。周期性是指在一定的期间内,对所有应审计的单位进行持续关注,周期性的有计划随机选择绩效审计项目,从而保证审计的覆盖面。

(二)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任务和范围

1.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任务。主要是对各分支机构及其部门财力、人力、物力及其他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评价,从而促进人民银行持续改进提高履职绩效。

2.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范围。包括对各分支机构履行职责或开展某一专项业务时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客观、系统的检查和评价。所谓经济性,是指以最低的资源投入取得一定质量履职效果,即资源投入是否节约;效率性,是指以一定的资源投入取得最大的履职效果,即资源投入是否讲究效率;效果性,是指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预期履职结果,即资源投入是否得当。

(三)人民银行绩效审计方法和技术

1.调查研究法。调查研究也是传统财务审计方法,只不过财务审计中处于从属地位;而在绩效审计中,由于需要大量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的绩效信息,以及相关的行业资料等,因而调查研究法是绩效审计的主要方法之一。调查研究的方式主要有问卷调查、绩效面谈、电话调查、函证调查等,在绩效审计过程中,上述调查方式通常需要综合运用,单独只运用其中的一种方法不利于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此外,由于调查结果受人为因素的干扰较大,所以抽样调查时一般要保证足够的样本量。

2.统计分析法。统计分析是绩效审计中主要和常用方法,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评价时,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有线性分析、回归分析、相关性分析、假设检验等,用以找出因果关系、目标差距及影响原因。统计分析方法准确性较高,结论相对科学可靠,但相应地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数理统计知识和数学分析能力。

3.经济分析法。除了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以外,绩效审计中还要运用经济分析技术方法进行绩效测评,通过分析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建立其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并进行对比分析和总体评价。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并且把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结合起来,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审计评价评价的公正性。

(四)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程序

1.准备阶段。一是制定内部审计年度计划时要明确绩效审计项目;二是在开展绩效审计项目前进行审前调查,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人员、要素指标等进行初步调查,为针对性地制定绩效审计方案打好基础;三是制定绩效审计方案时,要对审计项目的组织架构和业务管理进行审查,确定审计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审计目标。

2.实施阶段。一是制定绩效审计实施方案;二是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流;三是收集信息和数据;四是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得出绩效审计结论。在这一阶段中,审计人员必须依据绩效审计目标,充分收集相关的审计证据,并对其进行归并、汇总、分析和评价,从而得出相应的绩效审计结论。

3.报告阶段。一是撰写绩效审计的内审初步意见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二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审计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审计结论和加强与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撰写绩效审计报告并向派出行或上级行报告;三是根据相关制度和保密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审计公告;四是跟踪绩效审计报告,及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搞好信息反馈,督促绩效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的有效落实。

(五)人民银行绩效审计报告人民银行绩效审计报告应包括引言、主体、附录三个部分。

1.引言。应写明审计依据、审计目标、审计期限、审计内容和范围、审计方法等事项。

2.主体。由5部分内容组成,一是基本情况。主要介绍与绩效相关的基本情况,如被审计单位的机构人员状况、职责履行情况、审计活动的目的或总体目标等。二是主要问题。问题反映应从绩效角度进行定性,详细陈述问题事实、数据及相关分析等,问题排序一般按对绩效的影响程度大小排列。三是反馈意见。陈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初步意见的反馈意见。四是审计评价。围绕审计目标,运用相关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对被审计单位履行职责时资源使用的绩效进行评价,评价要客观、公正、准确、清楚、易懂。五是审计建议。围绕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解决问题、提升绩效提出审计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控制性和可操作性。

3.附录。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数据、文件和具体分析过程与评价结果,如绩效评价分析图表、计算数据等。

(六)人民银行绩效审计注意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要排除一切干扰因素,找准问题的根本原因,以便对症下药。做到事实认定清楚,问题定性准确,原因分析透彻,审计建议可行。

2.坚持独立审慎原则。由于绩效审计较多采用调查、分析、测算、评估等方法,所以审计证据大多数是间接性的,这将导致审计误差难以避免,存在着审计风险。因此,绩效审计应当坚持独立审慎原则,判断不准、把握不稳、关系不清的问题不能轻易作出结论,更不能轻易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7篇: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

选题意义、价值和目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开放和人民收入的逐渐增加,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们的理财观念也逐步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强劲。尤其是近几年,理财产品的销售出现的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新热点。各家银行纷纷积极推出了各种个人理财产品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火暴局面,但伴随着其快速发展,一些关于理财产品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伴随着金融市场对于个人理财产品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金融产品结构的日益复杂。与此同时,理财产品的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缺乏特色产品及个性化理财产品;收益率大多未跑赢cpi,同时存在长短期产品收益率倒挂现象;金融监管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及理财专业化人才培养等问题普遍存在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如何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实现人民资产的保值增值,降低金融理财产品的运作风险,本文就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和类型进行了叙述和分析,并对其风险管理提出了建议。

基于以上现实和理论背景,本文拟在对国内外已有研究总结梳理的基础上,用swot分析方法及pest分析方法,从政策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技术环境四个方面对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以及机遇和挑战进行研究。并根据wind数据统计对理财产品在我国执行效果进行实证检验,探析我国理财产品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并进一步提出对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措施,以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健康发展。

课题研究方案:

研究方法:本文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法和调查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时间安排: XX年12月01日-XX年12月11日 收集相关资料并确定选题

XX年12月12日-XX年12月25日 完成开题报告

XX年12月26日-XX年03月05日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研究中遇到的问题:

本文只分析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而实际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是需要经过实证检验的,由于数据的限制本文未能对这些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受制于月度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在实证研究中对变量进行了替代,但这种数据处理可能会影响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写作提纲:

一、引言

(一)研究的主题和意义

(二)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三)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

二、文献回顾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

(三)述评

三、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swot分析

(一)对国内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swot分析

(二)与我国其他理财产品就行对比后的swot分析

四、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实证研究

(一)检验模型与检验方法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处理

(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风险的实证研究

(四)小结

五、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财产品的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

(二)收益率大多未跑赢cpi

(三)金融监管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研究结论

(二)政策建议

(三)未来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1] 黄志云.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江西师范大学,XX,5

[2] 吴泽群.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未来的思考[a].东莞理工学校,XX,6

[3] 吕雪.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的探讨[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XX,6

[4] 李晶.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几点思考[j].安徽大学,XX

[5] 任玎.浅析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a].广州大学松田学院,XX年 第6期

[6] 张岱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与发展对策[j].新金融.XX.8:31—32

[7] 李瑞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产品创新、风险表现及建议[a].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XX ,3 :26 (1)

[8] 李冠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差异化竞争战略[j].山东大学经济学院,XX,0

第8篇: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

一、存在问题

(一)法规更新完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支付结算办法》中的信汇、邮托等业务已逐步消失,2007年随着全国支票影像系统的成功上线,支票已可在全国通用,但在相关的法规中未作修改。

(二)支付体系监管职能不清,支付结算监管职能弱化。2003年银行监管体制改革后,新修订的《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未明确支付监管职能的主体,更无具体的实施细则,仅仅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或者协助组织清算系统及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并会同银监部门制定支付清算规则。”《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则无明确的支付监管规定,形成支付结算管理职能不清,造成支付结算监管真空,削弱了支付体系监管效率。

(三)支付结算的监管手段落后。目前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监管手段仍停留在以手工方式为主的初级检查阶段,监管的技术手段和信息手段落后,科技含量不足,致使金融机构能够规避监管。如人民银行在办理金融机构的缴财政性存款业务中,仅仅考核金融机构旬末、月末财政性存款科目余额,未对日常余额进行动态监控,出现金融机构人为减少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情况会时有发生。

(四)商业银行对客户的支付结算收费不合理。2006年小额支付系统在全国推广完成,为社会提供了低成本、大业务量的公共支付清算服务。小额支付系统上线后,虽然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支付系统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银办发[2005]299号),明确了人民银行的收费标准,但人民银行确定的收费标准只是针对商业银行收取,而商业银行对客户办理的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收费仍然按照2001年国家计委、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制定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791号)规定,采取分段计费,最低档5元,最高200元标准收取。对于异地资金汇划执行此标准收费无可争议,但对于县辖内的同城资金汇划也执行此标准收费就显得不合理,导致出现“现金搬家”的情况。

(五)支付结算监管亟待加强。目前支付结算领域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客户在网上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和转账业务,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导致银行之间可以通过非正当竞争,或采取非正当手段拉拢客户开户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工作建议

第一,为适应经济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票据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亟需对《票据法》及与之相配套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人民银行要强化对支付结算工作的监管。建议上级部门制定支付结算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分设后具体的支付结算监管范围,确定各级人民银行结算监管的对象,加大支付结算的监管力度。建立与银监部门信息共享的监督制度。

第三,严格执行统一的支付结算法规制度。人民银行各级行要加强监管,维护支付结算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对违反统一制度规定的,必须严肃查处。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按照支付结算制度的各项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不得违反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各自为政,无序竞争。建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支付结算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支付结算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四,建议人民银行总行进一步加大与国家计委、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共同协调修改银行向客户收取的电子汇划收费标准,进一步扩大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范围。降低客户办理支付结算相关业务的费用,使广大社会公众真正享受到现代化支付系统带来的实惠。

第9篇:对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意见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要求也有所提高,金融业的发展对我国银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提高自身为人民服务的水平,还有就是要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在银行发展的过程中,处理好与客户的关系是及其重要的。尤其是现在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接触到越来越多的客户,如何管理客户的信息,与客户开展和谐、友好、高效的交往是当前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本文就对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情况进行分析,结合银行在处理这一方面事宜时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可以推动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的意见和建议。

1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的必要性分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大推动了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在发展的过程中对银行业的发展要求越来越高,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很多客户建立联系,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这将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发展情况。所以,我国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设计合理、科学的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充分发挥银行客户关系系统对处理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积极作用,因此,我国有必要对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进行分析,提高银行客户管理系统的科学性,从而,为提高银行客户关系管理方面的效率提供基础与前提。

2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第一,银行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设计方面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这样就会严重影响银行客户管理系统设计的科学性。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计算机技术相关,这一系统就是将银行客户的相关信息输入系统,然后,系统就根据程序要求对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对客户信息进行分类管理,这样就可以帮助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便捷快速的找到客户的相关信息,从而,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所以,缺乏专业的银行客户管理系统设计人员,这样就会直接影响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科学性,最终,影响这一系统工作的效率。

第二,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对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设计与运用意识不强,这就严重制约了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进程。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在经济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与此同时,我国金融行业得到了飞快地进步。各大银行得到了飞快地发展,与银行打交道的客户越来越多,如何处理好银行与个大客户之间的关系这将会直接影响银行的发展速度。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重视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就没有重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设计工作,最终就造成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不科学性。

3推进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实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

第一,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设计工作,提高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科学性。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随着银行业务能力的越来越强,银行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这就使得银行会与越来越多的客户打交道,如何正确高效的处理好银行与客户的关系,这就需要充分发挥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作用。所以,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建立,提高这一系统的科学性、可靠性。

第二,银行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银行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的过程中一定要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安排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设计工作,从而,确保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的科学性。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定期对银行工作人员开展技術培训,还可以通过招聘高素质人员这一方式来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素质,只有在银行工作人员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才可以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能力。

4结语

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我国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积极应对时代的变化,满足时展的需求,加快自身内部的改革,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积极运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充分发挥这一系统的作用,推动银行业务工作的进行。

参考文献 

[1] 丁勇,储久良,张飞.基于MVC框架的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与现代化,2014(03). 

[2] 鲁强,黄芸,花冯涛.基于公众责任的角度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J].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