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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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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第1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范文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我国的情况较许多发达国家更为突出,这严重困扰与限制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怎样才能找到一条出路,使中小企业摆脱“融资难”的困境,已经成为当前我们所面临的一项相当紧迫的任务。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现实表现

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2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工业总产值和利税分别占到了70%和45%,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与此极不相称的是,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却极为有限,长期陷入一种融资难的困境,具体表现在:

(一)融资渠道单一狭窄,且不通畅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内源融资比重过高,外源融资比重偏低,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所有者自有资金和向亲友借贷资金,而银行、股权融资与商业融资等渠道非常狭窄。单就外源融资渠道而言,也比较单一,以银行贷款为主,直接融资渠道窄。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入障碍等因素,中小企业基本上难以进入资本市场直接筹集资金。

(二)在内源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普遍不足

在内源融资方面,我国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陷于非常困难的境地,普遍存在着自有资金不足的现象,比如目前我国平均每户私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仅有80多万元。职工集资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由于企业在开办初期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所以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职工集资的方式筹集资金。此外,中小企业自我积累能力较差,也限制了其资金规模的扩大,导致自有资金不足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改善。

(三)在外源融资方面,直接融资资金来源复杂且规范性差

表现在:一是部分中小企业为了增持股份、分享投资收益,不惜将银行短期贷款用于股权投资,使银行信贷全部倒手转为直接融资,有的甚至将银行贷款通过二次出借或买卖等方式融入企业;二是目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全部为民间融资,采用的方式是层层招股融资,割断了投资人与企业的关系,使众多中小投资人无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有的没有任何借贷手续或股权证明,有的甚至不知道企业的地点。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成因分析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哲学上讲,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也是由中小企业自身内部原因与外部原因两大方面共同导致的。

(一)中小企业自身内部原因

普遍认为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比大企业更为严重,这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因为银行不仅关心利率水平,而且关心贷款的风险,而中小企业信息相对内部化,使银行难以有效识别优质中小企业、观察借款人的投资风险;加之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偏小、交易成本高,且经营时间较短,退出市场的概率较高,经营风险大,导致银行不愿意为其提供贷款。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企业特殊的治理结构影响银行的信贷配给,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量不足

中小企业特殊的治理结构是影响信贷配给的内在因素。由于在中小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往往合而为一,缺乏职业经理人对股东的制约,道德风险问题较大企业更为严重,理性的银行能对此作出正确的预期,并选择在信贷资金的配给上倾向于大企业而排斥中小企业。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财务信息不规范,融资具有非公开性

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够健全,且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信息传递机制,提供的财务信息常常失真,其中不乏做两套账甚至几套账的现象。融资时为了迎合银行,不愿按银行的要求披露所有信息,粉饰向银行提供的会计报表,表现出虚假的经营业绩,容易产生坏账,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和审查成本,降低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

3.中小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能力不足,企业生存风险高

在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是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管理者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管理随意性较大,主观意识较浓,决策失误常常发生,这使得中小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不佳,持续经营能力不足,生存风险高,银行对其偿债能力心存忧虑。

此外,中小企业自身信用不足,信用等级低,且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也是银行不愿意对其发放贷款的原因之一。

(二)外部原因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除了中小企业自身因素以外,政府及银行等外部因素也“难辞其咎”。

1.与中小企业融资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一是目前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中小企业立法,只是按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分别制定政策法规,造成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二是缺乏强有力的个人破产制度,难以保证债权人获得公平的清偿,即使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等中小企业也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三是我国税收管理体制透明度和效率相对较低,表面上对中小企业实施税收优惠,但实际上却加重了他们的税负,推动了中小企业治理结构“早熟”,增加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企业融资的负面影响。

2.政府和银行长期对中小企业融资具有歧视倾向

为了搞活企业,中央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政策,要求银行部门要重点支持大企业,确保大企业的信贷,在确保大企业的基础上才对中小企业予以考虑,造成了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导致银行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不平等。

3.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缺乏

一些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规范,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现在我国极为缺少切实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经济活动中涌现出的一批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本来应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己任,但在实际中,其业务发展上却与国有金融机构有趋同的趋势,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信贷歧视现象,很多中小金融机构将大量资金上存或购买国债,对急需贷款的中小企业却不予支持。

4.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受到各方面限制

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上,对于新股的发行一直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总量控制的办法,中小企业进入证券市场融资非常困难。从企业债券市场看,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国家每年根据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确定当年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并具体分配到各地、各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批准债券发行的期限、品种和利率,中国证监会审查债券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资格,做出是否允许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审批决定,中小企业很难取得发行债券融资的资格。除此以外,没有健全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在中间业务方面,满足中小企业交易需要的结算工具较少等因素也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外部原因。

三、我国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的出路探究

既然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是由企业自身、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等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也应由多方共同努力探寻出路。结合上述两大方面的原因,笔者也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中小企业自身的完善

中小企业自身的完善,将有助于吸引银行贷款及其他类型的投资。当前中小企业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要健全治理结构。中小企业要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使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做到产权清晰,降低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增加对银行贷款的吸引力。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财务制度。中小企业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准则和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日常业务的处理,提高银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信息的信任度,为顺利融资奠定基础。三是提高管理决策水平,树立良好形象。中小企业应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革除家族式的、封闭式的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模式的升级,实现企业管理科学化,在银行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四是强化信用观念,构筑良好的银企关系。中小企业必须强化信用意识,保全银行债权,尽量按时还本付息,有困难时与银行协商解决,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二)政府与银行等机构要加强关注与扶持

第2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范文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困境;可持续发展;出路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9)09-0078-04

一、引言

2005年10月,在央行的主导下,山西等5个省区开始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也就是探索由私人出资、设立不能存款、只能发放贷款的主要服务于“三农”的非银行机构模式。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允许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09年3月,浙江省共批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56家,已登记注册54家,注册资本总额77.05亿元,户均规模1.43亿元。

我们通过对浙江省内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实地考察,深入分析其运行机制及面临的困境,探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并提出相应解决思路。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浙江案例分析

(一)5家小额贷款公司概况

5家正在营业中的小额贷款公司,其筹建前后有如下共同特征:

1、当地政府及相关利益者筹建积极性高。5家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时间均集中在2008年7-8月份,也即紧随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颁布即开始筹建。当地政府、有意向的参股企业和个人等筹建小额贷款公司时均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

2、主发起人均为县(区)域龙头企业。5家公司的主发起人均为当地民营骨干企业。其中,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规模居长兴县域企业第二位:苏泊尔集团为上市公司,规模居玉环县域企业第一位。

3、自然人参股比例小。可获知的3家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持股比例中最高31.5%,最低0%。即,企业法人掌握了经营控制权,自然人的控制力量薄弱。

4、组织构架较为完善。5家公司均设有董事会、监事会,下设部门较为完善。以温州鹿城捷信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其组织构架如下:

温州鹿城捷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为董事会外聘职业经理人,拥有丰富的银行从业经验。董事会成员共7人,除1名独立董事外(系银行专家),均为参股企业代表。监事会成员3人,均为企业代表。公司下设3部1室。其中业务部7人,占员工总数比46.7%,承担贷款项目调查、风险审查、业务拓展等职能。

5、多数员工拥有银行从业经验。所考察的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总经理均拥有银行从业经验,且均担任过当地银行机构的中层及以上管理者。总体而言,超过50%的公司员工拥有银行从业经验。

(二)贷款经营状况

1、贷款业务发展较快。截至2009年1月底,在没有获得协作银行融资的情况下,有3家公司的累积贷款发放余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额并超出50%,几乎没有闲置资金,贷款户次约300户,均无不良贷款情况发生。5家公司的协作银行额度为注册资本50%的融入资金也都在3月中下旬实际到位。即使如此,在实际展业过程中仍然将会面临后续资金短缺问题。可见,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需求旺盛,市场潜力很大。

2、贷款支持微小企业倾向明显。据温州市金融办统计,截至2009年2月底,全市共开业小额贷款公司8家,业务发展状况良好,贷款方式中90%是担保,抵押方式和信用方式只占10%,贷款对象80%是小企业、微小企业。笔者所考察的5家公司其贷款投向主要是县域内或其城乡结合部的小企业和微小企业,而其贷款用途也多以短期资金需求、临时性资金周转、货款垫付等短期、超短期资金利用为主,超过1年期的贷款很少。

3、灵活的利率差异化管理。按《指导意见》和司法部门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为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0.9倍至4倍。实际操作中,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灵活利率拆分管理,例如点对点、时对时、日对日的信贷计息,整贷整还、整贷零还、零贷零还、零贷整还等灵活的贷款管理。一般而言,期限短的贷款较期限长的贷款利率低,但是超短期的临时性资金周转利率较高,原因在于贷款办理速度的提高也带来了成本的上升。截至2009年2月底,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从月息率12%至17.7%不等。

三、面临的困境及其评析

(一)经营管理困境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中面临着市场定位、风险控制及可持续盈利三方面的问题。

1、市场定位问题。《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以服务“三农”为原则,《实施意见》也明确其要“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切实为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然而,一般赢利性的企业往往追求利润极大化,不会对小额贷款有兴趣,他们瞄准的是大额贷款,既省事,成本又低。只有真正扶贫的小额贷款机构才会对几千元的贷款感兴趣(茅于轼,2008)。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县域内小企业、微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非常旺盛,且其贷款需求呈现小额、短期(超短期)的特点。但这些小企业通常因难以提供合规抵押物、找到合适担保人等而无法获得银行资金的支持。显然,此类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与小额贷款公司“小额、短期、方便、快捷”的贷款经营理念相吻合,应当是小额贷款公司的“黄金客户”。但是,《实施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而上述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经常在50万元以上。当然,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会把大额贷款分解成许多个小额。显然,这样只是钻了规章制度的空子,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如此,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中会遇到如下矛盾:其一,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定位于“三农”,则会失去大量有利于其发展的“黄金客户”;其二,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商业化可持续的贷款定位,则可能违背“小额、分散”的指导原则。显然,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市场定位不清的困境。

2、风险控制问题。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贷款的公司,风险控制对其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其所面临的风险以外部风险为主,但同时不能忽视内部风险控制。外部风险控制问题的症结在于信息不对称,《实施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选择做了明确规定:熟悉金融业务、有金融从业经验。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基本遵循了《实施意见》的原则,经营小额贷款公司的总经理多为银行系统中层管理者出身,已习惯于银行体系的贷款发放模式。而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和银行机构的放贷在额度、期限、利率水平、用途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区别。总经理们通常并不十分擅长于小额、短期贷款的风险控制。最擅长经营小额、短期贷款的人正是活跃于民间融资领域的“地下钱庄”、“合会”等组织的经营者,而他们在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时就被“发起人”的相关规定拒之门外。

另外,无法获得央行征信数据库的支持也加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不对称。根据银发[2008]137号文件规定,“具备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按规定申请加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但是“具备条件”的定义过于模糊,实践上缺乏可行性。

内部控制风险也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实际问题之一。多种原因导致其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在业务审核、流程控制等操作上就缺乏竞争力,加大了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和规章制度的不成熟、不完善也加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可见,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如何控制风险的困境。

3、可持续性盈利问题。商业可持续性是小额信贷的基本原则,商业化可持续性是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发展的前提。考察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并非想象中的那样“暴利”,更不是“高利贷的合法化”。我们可以从税负、业务品种和政策扶持三方面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性盈利问题。

(1)税负重。其一,小额贷款公司虽不属于金融机构,但按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件规定,只要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且按规定金融机构营业税减半(2.5%),而小额贷款公司全额上税,综合税率超过5%;其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其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税后利润所得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主体税种外,小额贷款公司还可能涉及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

(2)业务品种少。按现行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可经营贷款业务、企业财务咨询业务和“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而实际能从事的只有贷款业务,业务品种单一削弱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3)政策扶持缺乏。《实施意见》明确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小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补偿范围。但截止目前,政策扶持的迹象并不明朗。没有政策动力来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额、分散的涉农贷款以服务“三农”经济。

可见,高税负、少品种、严政策均导致了经营成本高、利润来源少、展业困难大等问题,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商业化可持续性难以保证。

(二)可持续发展困境

1、制度设计矛盾。《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其一,公司被定性于金融机构系统之外,不能经营存款业务;其二,贷款对象选择上以服务“三农”为原则;其三,经营范围须在本县(市、区)域;其四,贷款额度和利率上的限制:70%的贷款额度在50万元以下、单笔最高额在资本金的5%以内,利率浮动范围为基准利率的0.9至4倍;其五。监管主体的安排:“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

显然,这样的制度设计与现行法律法规是存在矛盾的,会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巨大障碍。

首先是其身份定位与法律适用性问题。按《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是金融机构。而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只提供贷款业务使它不同于商业银行,不适用于《商业银行法》;而贷款业务本质上又是一种金融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又不能适用《公司法》;贷款业务更是要收取商业利润并采取商业化的经营方式以实现资金利用的商业行为,不同于以财政为后盾的政策性银行。不能接受相关的法律调控(李芮,2007)。

其次是制度设计带来的监管问题。中国银监会负责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而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是金融机构,所以不受银监会监管。浙江省规定由试点各地政府金融办负责指导和督促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但金融活动的监管是一项需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丰富经验的机构(如银监局)才能胜任的工作。实际上,试点各地出现了监管主体的虚化,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专业的机构(如银监局)负责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活动。

最后是制度设计带来的后续资金短缺问题。“只贷不存”的制度设计会导致在融资需求旺盛而已贷资金短期内没有收回的情况下所面临的后续资金短缺问题,这将严重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人力资源短缺。长远来看,“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将是小额贷款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之所在。但是,目前擅长于经营小额分散贷款的人才缺乏,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另外,小额贷款公司地处县域乡镇,业务也主要以单一的贷款为主,公司规模小、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这些原因均导致了小额贷款公司难以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优秀的大学毕业生。这弱化了小额贷款公司内部人才培养的能力。

可以看出。必须解决制度设计矛盾和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并加之以培育树立优越的“小额、分散”企业文化。突破困境,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发展和壮大。

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可持续性探讨:两条“出路”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和运作模式。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空间不大。基于“只贷不存”和“可贷可存”两种运作机制探讨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可采取“专业贷款公司”和“社区民营银行”两种模式;

(一)“专业贷款公司”模式

专业贷款公司就是拥有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从正规金融机构低利率批发资金,然后投放于实体经济,专营贷款的“批发”与“零售”,商业化经营,有特定市场定位的公司。例如美国的贷款零售公司(retail credit eoul―party)、科威特贷款公司(KFH,Kuwait Finance House)、花旗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都是专业贷款公司。此类贷款公司主要为微小企业和个人提供短期贷款,其区别于常规金融机构的特点在于“只贷不存”的运行机制。其资金来源除了自有资金以外,还包括从传统金融机构得到的批发贷款等。为了覆盖贷款客户的高风险和高效运行带来的高成本,公司通常要求较高的贷款利率。

小额贷款公司要发展成为专业的贷款公司,需明确4个方面问题:

1、产权主体问题。从小额贷款公司到专业贷款公司,其本质上仍然是企业,必须有明确的产权结构,从事生产,实现利润,创造财富。发展专业贷款公司要求不能够对其投资主体有过多的限制,可以是由独家或多家民营企业投资的、类似于“财务公司”的专业贷款公司,也可以适当地发展一批自然人利用自由资金经营的“草根”贷款公司。总之,明确其产权主体必须是民营,不能发展成由政府“兜底”的贷款公司。

2、市场定位问题。“小额、分散”应该是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首要原则。由于农村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各有不同,所以“一刀切”式地以行政规则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发放单笔余额很小的贷款并不合适。真正意义上的农户贷款应当在2万元以下(茅予轼,2008)。而在浙江较发达县域,农户的贷款多已脱离了这种“真正意

义”。所以,各地的“小额贷款”并不能一概而论。

解决“小额、分散”定位的一种可行办法是从小额贷款公司成本收益角度考虑:制定税收减免政策。例如,1年期贷款单户余额在5万元以下的,营业税、所得税减免100%,5-50万元以下减半。50-100万元以下减四分之一,100万元以上不减等。可通过此法鼓励其“贷小”,至于其行业、产业资金投向不必限制。

3、资金来源问题。制定合适标准,选取部分经营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解除其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限制,给予其批发贷款的权利,将其向专业贷款公司转变。例如,可以鼓励其与邮政储蓄银行合作,从邮储行以较低利率批发贷款,然后“零售”投放于实体经济,能同时发挥邮储行在县域、农村吸存方便的优势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专业化的优势,利于邮储行创收,亦利于缓解农村资金外流问题。

4、监管问题。通过产权主体规定限制其在自有资金基础上经营贷款,银监会应当严格监管其从合作银行批发贷款环节的合规性。防止其与金融机构“串谋”,侵害存款人利益。

(二)“社区民营银行”模式

“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是指在特定地区范围内组建并独立运营,主要为当地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并保持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的小银行。在美国。社区银行主要面向小企业、微小企业和个人客户,具有规模小,机制灵活,服务周到,存贷利差低的特点,其发放贷款一般要求有抵押物。《指导意见》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金融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发展社区民营银行,形成与县域经济相匹配的专业特色金融服务。有利于金融支持欠发达县域“三农”、小企业和微小企业的发展,与国家政策导向一致。同时《实施意见》明确“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予以改制为村镇银行作为一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扶持政策。村镇银行和“社区民营银行”区别在于产权主体不同,共同点在于其小法人优势。《实施意见》给予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社区民营银行预留了政策空间。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社区民营银行”需明确:

1、“民营”的产权主体。允许民营资本投资兴办小额贷款公司并逐步向民营银行转变。现行由民营骨干企业为主发起人、企业法人参股的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来源难免成为银行的间接贷款。另外,若发展成为村镇银行则很难防范由工商企业掌握控制权而出现的企业关联贷款,甚至成为企业“提款机”现象发生。因此,必须引入“民营”的投资主体,可适当允许由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的小额贷款公司或直接筹建民营银行。

2、实现“可贷可存”的运行机制。严格制定标准,选择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允许其“可贷可存”试点,发展成为服务于县域的小型金融机构,即“社区民营银行”。吸收县域农村的资金,投放于县域经济、“三农”经济主体,减少农村地区资金外流。

3、鼓励“贷小”的政策倾向。和“专业贷款公司”发展模式相似,利用合适的政策(如“减征”)提高社区民营银行发放小额贷款的积极性。

第3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范文

摘 要 基层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基本单位组成,是银行业务经营的一线组织,支行经营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业银行总体业务的效果。作为中国农业银行负责人,是带领基层员工共同完成日常业务活动的重要领导者和指挥者。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经济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金融行业在此过程中也相应的做出了一定的调整和变革。尤其入世以来,我国金融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诸多的挑战。作为农业银行的支行负责人,在面对金融业市场激烈的竞争和日益艰巨的挑战,促进农行支行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任重而道远。本文从当前中国农业银行面临的挑战入手,加强农行支行负责人的宏观指导作用,提高管理水平,从而促进农行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 农业银行 支行 经营管理 挑战 策略

前言: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国有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信用社等集体合作金融机构业务的迅速发展,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的延伸和扩展,都为农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作为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应该认清当前中国农业银行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履行“三农”服务作为重要的政治使命,不断拓展和延伸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农业银行在竞争激烈的金融环境下寻求和谐健康的发展。

一、当前中国农业银行面临的挑战

与其他上市银行相比,中国农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并不被业内人士和投资者看好。中国农业银行的资产质量、风险管理能力以及“三农”业务的风险等因素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业银行的发行定价。目前农行与其他几家商业银行相比,无论是在机构规模、产品质量,还是组织结构、业务效益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目前市场普遍走低的大环境下,一旦其定价偏高,首当其冲IPO 发行可能会遭遇失败。如果定价偏低,融资能力和融资目标可能又达不到理想的效果。中国农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急需通过财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理等一系列措施,改变目前中国农业银行的现状。所以,农行上市之后依然任重而道远。

二、提高农业银行支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1.加强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的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

面对国内国际金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国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必须充分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才能更好的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环境,提高银行的经营业绩。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要充分符合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高标准和高要求。必须始终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强烈的工作激情,领导全体支行员工做好业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作为支行负责人,必须时刻保持着自主学习的积极态度,不断丰富和充实自身经营管理知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将所学的先进理论知识和经营技能与经验充分的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寻找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难点以及各种疑点和问题的解决办法,正确把握本地县域、行业以及金融产品的结构和变化趋势,更好的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产品的新需求,努力探索符合本行改革和发展的有效经营策略,推动银行和谐发展。

2.贯彻落实上级指导精神,提高执行力

支行负责人要扮演好战略决策的执行者的角色,坚持与上级银行保持步调一致,并将上级银行的会议精神和战略指导思想及时并准确的传达给下级员工,使每一位员工对上级银行提出的战略决策得到深刻的理解,并加以执行,提高执行力,从而有效保障业务活动的完成。

3.准确把握市场机遇,促进银行业务的和谐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对市场信息和动态进行及时的捕捉,及时掌握市场的最新动态讯息,同时,顺应市场的变化进行战略决策的调整。例如,国家为缓解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而制定的一些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等,支行负责人要充分把握这一历史性机遇,正确处理好结构、规模、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将支持城乡统筹发展作为银行的基本取向,全面落实“三农”的市场定位,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积,有效环节农民贷款难的困境,促进中小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的发展的同时,发展自身业务。

4.实行人性化管理制度,构建和谐银行

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其领导作用,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站在员工的角度思考问题,关心员工的心声,促进全体员工团结协作,共同促进支行发展。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加强干部员工思想道德,规章制度和纪律教育,加大管理监控和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提高执行力和精细化水平,为有效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结束语:

总而言之,作为农业银行支行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不断强化自身管理能力和职业素质,带领员工共同进步和发展。把握机遇、审时度势,充分利用自身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客观条件,面对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适当调整经营管理策略,因势利导的利用自身优势,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赢得市场和客户,促进支行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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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彭嘉庆.国有商业银行与现代企业制度关系初探.2002.

[3]谌路遥,顾克英.国有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策略选择.金融经济.2005(06).

第4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范文

一、中小银行面临严峻的生存压力

一个人们普遍认同的分析是:部分中小银行经营状况呈不断恶化之势。表现为资不抵债,巨额亏损,坏账严重,管理松驰,个别已出现挤兑风潮和流动性危机。当然,就中小银行潜在的金融风险来看,可以说只是整个金融业的一个缩影,但现实危险性却远比大银行要大得多。因为迄今为止,大银行最终仍是以国家信用作坚强后盾的,而中小银行则更多的要由自己来承担风险,无论就其实力,还是调剂资金的能力来讲,爆发危机的可能性都要更大些。

另一个生存压力在于,部分中小银行将面对"洋银行"和大银行的双重夹击。加入WTO之后,我国整个金融业都将面临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但相对而言,大银行凭借其多年积累的厚实基础和国家信用的支持.完全可以与外资银行一争高低。而中小银行则根本无力与之抗衡。同时,作为外资银行肯定不会与大银行去争夺高负债、低效益的国有大中企业的阵地,竞争的焦点将是最有活力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和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这恰恰是中小金融机构传统的优质客户群体,因此,直接的交锋将不可避免。当然,第一阶段的战场将主要摆在中心城市,其后,才会逐步被及市地级以下中小金融机构。但是,大银行无论是基于应对外资银行挑战要求,还是出于寻找新增长点的目的,都不会固守集中支持大中企业的策略,而会利用其网络优势与中小银行争夺中小企业的市场。

第三个为人们所忽略,但却极为关键的因素,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给中小银行带来的生存压力。

人们知道,针对中小银行风险加大的状况,中央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试图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来化解风险,消除隐患。包括:对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改造,由人民银行直接领导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层层组建行业自律体系;将县级城市信用社划归农村信用社,并按合作制原则重新规范;在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城信社基础上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将农村基金会纳入农村信用社系统等等。凡此种种,应该说都对缓解金融风险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在改革思路上却有值得商榷之处。因为,城乡信用社改革的前提是未将之视为真正的银行、企业,而是视之为完成一定政策目标的组织。在组织形式上采取了合作制而非规范股份制,在风险化解上采取了"捆在一起"共担风险,而非从根本上消除风险的方式。在改革方式上,采取了强制性"一刀切"政策,而非按市场化原则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中小银行的生存压力并未真正缓解,相反,有些情况正变得更为复杂。可以说,改革的政策风险,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其经营风险,并使中小银行在竞争中变得更为脆弱。

二、中小银行综合症的病因透视

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小银行目前困境的呢?对此的分析已经是连篇累续,但以下三方面却值得认真反思:

一是先天不足。中小银行的情况差异较大,但大部分均存在先天不足,即市场准入过松问题。由此带来的问题是:1、资本金严重不足,除新兴商业银行外,大部分中小银行的资本金比例很低,而且迄今已大部被亏损吞噬掉,成为"空壳社";2、缺乏有效的所有者约束,产权关系模糊,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3、管理者缺乏银行经营管理经验,许多是由党政部门委托的,并实行机关式管理,对现代银行业的管理毫无经验:4、员工素质普遍低下,存在大量"子弟兵"和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平均学历水平很低,大多未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这样,中小银行机构自其诞生之日起,即存在大量的隐患。

二是发展偏差。中小金融机构作为新生事物出现后,在发展轨迹上也有诸多需要反省之处。

在发展初期,存在放任发展现象。特别是城市信用社,开始时多由人民银行负责组建,出现了所谓监管"灯下黑"现象,截至90年代中期前,存在大量违规经营现象,其实质性问题即对城乡信用社主任的行为缺乏有效控制,权利过于集中而不受监督,因此,各社发展几乎完全取决于管理层者个人的品质和能力,及其个人自我约束能力。在业务发展方面也发生了大量偏离经营主业问题,如炒钢材、炒房地产、炒股票、办实体等,加之很多中小机构负责人直接由党政部门委派,并且,对贷款的行政干预现象十分普遍,结果导致管理的混乱和大量金融资产的损失。

自90年代中期后,进入严格管制和强制性改革阶段,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中小银行进行严格管制,并按统一模式进行了改造。应当承认其成效是明显的。但也因管制过严,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其一是中小银行变成大银行的"微型克隆"。人民银行基本上是按国有商业银行的模式对其进行规范的,结果,在管理、业务范围各方面都呈现了高度"雷同"现象,除了规模之外,很难发现中小银行与大银行有何区别,中小银行正在循规蹈矩地走大银行的老路,自身缺乏特色优势,同时也传染了传统大银行的通病。其二,金融创新受到抑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人们产生了一个误解,将金融创新与高风险联系起来,担心一放就乱。按照"由监管能力决定允许创新的空间"的监管思路,无论何种创新,都要由央行层层审批,而且,凡是与现有规章不符,或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办理的,几乎都会不予受理。这种情况下,中小银行只能跟在大银行身后,在机制上、业务上沿袭传统,而缺乏创新动力,同时,在实力上、技术上、素质上又处于明显劣势,因此,发展受到抑制,路越走越窄,经营越来越困难。其三是改革思路侧重于怎样更能满足社会的某种金融需求,而非如何使之由弱变强,侧重于如何避免风险显化,而非如何在发展中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是政策限制。制约中小银行健康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是存在大量政策性限制。

政策上的不平等,无疑限制了中小银行的发展空间,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大的威胁来自人们的成见。无论来自舆论界还是有关文件的信息,都在告诉人们:大银行是最安全的(虽然它们的资产状况和效益可能并不比中小银行好多少),小银行则没有保障,到处起火,没有安全感。这些信息综合起来,造成了公众对中小银行的不信任感。

三、解开中小银行配套改革的联立方程

应该承认,中小银行面临的问题是极其错综复杂的,但却并非无解。幻想依靠一两剂药方即可治愈这一综合症是不可能的,惟有多管齐下,辨证施治,方可解出这一配套改革的联立方程。

(一)根本出路在于进行脱胎换骨的深化改革

解决中小银行问题,最主要还是要提高其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只有在发展中才能解决现存的各种棘手问题,根本的出路只有一条,即进行脱胎换骨的深化改革。

l、按规范的股份制原则改造中小银行。按照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除部分偏远落后地区宜采取合作制外,其他中小银行应鼓励进行彻底的股份制改造,至于具体采用何种体制,要给予中小银行一定自,由中小银行的所有者自行确定。城乡信用社惟有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办成股份制银行,才能真正进入市场,通过股份制改造,实行民有、民营、民享,才能明晰产权,形成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城市商业银行实行的是股份制,但是地方财政占30%的股份,实际上是控股股东,而代表这部分股权的地方政府,现在是有人行使所有者的权力,例如委派管理人员和影响其贷款经营权,但却无人承担股东的风险和责任,产权实质上仍是不明晰的。因此,改革是不彻底的。应当将之进一步出售给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改变限制个人和民营经济参股的做法。从搞得成功的城信社来看,在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城信社大都以微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为主要服务对象。所以,选择什么样的服务对象是发挥比较优势的结果,是在竞争中自然形成的,并不会因政策要求就轻易改变。股份制改造后,中小银行适应市场的能力会大为提高,而且,其资本金会得到相应充实,并将风险由国家最终承担,变成由所有者和社会共同承担。

2、按市场化原则转变经营机制。产权制度创新是改革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要参照国际银行的通行做法,对劳动用工制度,分配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内控机制进行全面的深化改革。

3、改进管理模式。要改变管理层的任命制,真正实现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去选聘经营管理人员,并实行高薪制。要加快经营人员的流动,逐步实现市场化。通过形成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培养真正的职业银行家队伍。

(二)给予中小银行平等的国民待遇。加入WTO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的各种歧视性限制,使之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这就出现了民族银行业如何与外资银行抗衡问题。御外必先强内,而竞争力来自充分、公平的竞争环境,这就要求在全面对外开放之前,必须首先对内开放,首先给予中小银行以平等的国民待遇。要按规范的市场经济对银行的要求,来重新审视中小银行,全面清理现行的金融法规政策,修改和完善金融法规,有步骤地取消各种对中小银行与大银行不平等的各种限制性政策法规,做到无论规模大小,无论什么所有制形式,一视同仁,完全平等,为中小银行提供自由发展的广阔空间。为此建议:1、取消对中小银行投资限制,既然外国人可以来华办银行,就没理由不允许国内企业和个人,特别是民营经济参与对我国中小银行的投资。2、放开对中小银行经营范围的限制,凡是大银行可以办理的业务,原则上只要中小银行有能力即可办理,使之可以理直气壮地与大银行在不同领域展开竞争。3、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跨区域业务合作。打破中小银行只能在本地开办业务的限制,通过合作方式开办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及跨区域存款结算业务。4、鼓励中小银行按市场化原则相互兼并重组,但不宜再采取拉郎配的捆绑组合方式。5、组建中小银行的高层次联合组织。作为行业协会,代表中小银行利益,并解决单个银行无法解决的一些问题,如制定行业制度,员工培训,统一结算渠道,制定中小银行间的合作规则等,但前提是确保中小银行的法人地位和经营自,避免形成新的大银行翻版。6、凡给予大银行的优惠政策,均应无条件适用于中小银行等。

(三)必要的政策支持是中小银行摆脱困境的重要条件。

l、在全国范围内,对中小银行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产核资,以便摸清中小银行的真实底子。2、对中小银行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对确已无可救药的,必须允许其破产和撤并,防止损失的继续扩大。作为配套措施,建立中小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步伐必须加快,以保证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3、对中小银行允许外资银行收购和兼并,这样,外资银行既可减少进入市场的成本,又可使中小银行焕发生机,实现风险的分散化。4、对大多数中小银行的不良资产,要参考四家国有银行的做法,建立中小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坏账,减轻负担。资金来源可采取由财政发债形式,特别是向中小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方式解决。5、在一定时期内给予中小银行一定的税收优惠,降低所得税率,严禁非税收摊派。切实减轻中小银行负担,使其获得休养生息和自我积累的能力。6、放宽提取呆账准备率的限制,使之能够按真实损失提取,及时弥补,改变目前比例过低,核销程序繁琐的问题。7、对兼并收购问题中小银行的行为给予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中央银行亦可提供银行购并专项贷款,以鼓励由社会共同解决中小银行问题。8、尽快完善修改《破产法》等法律,健全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为出发点的法律及执行体系,重塑中国的信用体系,使银行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第5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范文

中小企业大多是靠自我积累、自我筹资发展起来的,内源性融资占比重较高。然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单纯的内源性融资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对外源性融资的依赖程度提高。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一般无法进入股市或债市进行直接融资,而我国的产业基金、风险投资等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国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然而,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10%左右,全国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的短期贷款仅占银行短期贷款的14.4%。可见,我国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支持非常少,这与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是极不相称的。资金的短缺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

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上浮20%-30%,加上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估计中小企业的融资总成本高达12%,比大中型优势企业的贷款成本高出一至数倍。业内人士指出,如此之重的资金成本意味着企业的资金利润率至少要达到12%才不致亏本,而我国工业平均利润率能达到12%的行业是很少的。中小企业融资面临极大困境。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分析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经济学家们提出了一些新的办法,这些办法中有一些已经实现而有一些还处在设想阶段。第一,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可以适当的宽松,给商业银行更多的可贷资金。但由于银行抓大放小政策,即使有大量的可贷资金其也会流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第二,从加强企业信用来看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阿里巴巴拥有一个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利用2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在阿里巴巴的网络交易信用,建立了一个含金量较高的民间诚信体系,企业只要失信过一次,就很难继续在阿里巴巴网络贸易平台上生存。企业可以违约赚一点小钱,但是失去了未来的所有机会。这样的诚信体系再加上所谓联合体的方式,就是现在推广的网络联保贷款。如果有样的网络诚信系统,银行就可以节省很多的信用查核成本。第三,对于一些科技型的中小企业来说,其核心产品的知识产权才是其最可宝贵的财产,在我国知识产权亦可以作为抵押品申请贷款。但对其价值的评估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从而增加了银行的成本。第四,可以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我们现在有三家政策性银行,唯独缺少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这种政策性银行不仅可以由中央政府组建,也可以由地方政府组建日本就有很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种金库。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一批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并通过财政政策的支持,成立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第五,可以允许一些优秀的贷款担保公司升级成银行。所谓担保公司,是指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或企业,需要贷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贷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它们进行审核之后,将这些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担保公司收取服务费用。第六,以通过金融政策的调整,把地下金融机构收编,成立中小型贷款公司。同时放宽对民营银行准入限制,允许注册、成立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在大型银行看不上中小企业这只小虾米时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其固定成本小所以借款成本相对较小,放贷利润有所保证。第七,从间接融资的层面来看中小企业可以发行创业版股票,企业债券,还可进行如风险投资的办法。要健全法制规范中小企业上市标准,现在一些打着中小企业上市旗号的公司其实也是行业龙头,是真正的中小企业被排除在上市融资的范围外。但政府的信誉支持要与之配套,使其债券真正具有价值。

三、政策建议

第6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范文

唐万里认为,在今年4月份“德隆”出现信用危机以前,“德隆”是一个质地优良的企业,每年的净利润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以“湘火炬”为例,如果不遇到这个危机,今年的销售额将达到150亿元人民币,将产生3.5亿元人民币的利润。据唐介绍,目前德隆系生产型企业共有177家,大多数为出口型企业,包括番茄酱、杏酱、电动工具、汽车配件等。

唐万里呼吁社会各界给“德隆”一个机会,不要因为其参股、控股的个别企业出现问题而影响对“德隆”旗下所有企业的看法,更不要影响生产型企业。“德隆”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银行界的支持,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得以进行。

唐表示,“德隆”希望社会各界对其目前面临的困境给予充分理解。他说,“德隆”目前参、控股的企业大多数原为国有企业,近年来因引进了“德隆”的产业整合模式已出现转机并在逐步走上正常轨道,波及到这些企业将最终影响到员工的生计而产生大量问题。他坦言,由于此次危机已经影响到了一些企业的定单,带来了下游企业的不信任等严重问题。据介绍,“德隆”目前在册员工57774人,相关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7万人,相关产业链解决了100多万包括新疆农牧民在内的人员生计。

第7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范文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新思路

我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企业是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比重可以高达98%以上,小微企业的不断发展,促使我国国民经济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在农村,小微企业在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和吸纳当地剩余农村劳动力、促进村镇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农村小微企业的发展却面临种种难题,特别是在融资形势严峻的2014年,小微企业贷款更加困难。如何让我国农村的小微企业摆脱融资困境,需要政企及银行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同时也要开启融资新思路,促使小微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壮大。

一、农村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一)资金缺口严重,小微企业成长难

我国农村多数小微企业都是由农民自行创办,由于农民的收入有限,往往积蓄不多,在启动资金筹措上面临一定的困难,仅依靠自行筹资将难以满足启动资金需求。农村小微企业本身具有规模小、资产少、担保能力弱等特点,对银行来说,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大、成本高。这就造成小微企业贷款难,资金缺口问题制约着小微企业的创立及发展。许多小微企业有较好的项目,却因资金缺口严重不得不放弃,或者因为资金缺口得不到及时缓解而濒临倒闭。

(二)融资渠道狭窄,小微企业出路少

除农村金融外,多数的金融机构对农村市场的重视和开发不足,农村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狭窄。在现有的金融格局下,银行更青睐大客户,并且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贷款机构门槛高,小微企特别是村镇小企获贷能力弱,获贷成功率低;农村小微企无法引起基金的注意;民间借贷的高利率和高风险加剧了农村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负担,不利于农村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农村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成因分析

(一)农村小微企业金融知识不足,管理模式存在问题。村镇小企多属农民自主创办,金融知识的匮乏不利于融资渠道的开拓,成为小企自身发展的“硬伤”;农村小微存在“捞一把就走”的短期行为,既有损自身的信誉,也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绝大多数的农村小微企业的管理模式较落后,“家族式管理”往往造成决策独断,有不可避免的风险和失误。

(二)农村小微企业的经营透明度低,信息不对称严重。经营不透明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成为融资难的主要原因。由于部分小微企业的经营存在不规范现象,比如冒牌生产等,经营透明度大打折扣;“财不外露”,惧怕由此带来的税收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部分企业账务管理混乱、财务糟糕等降低了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度,不利于小微企业成功贷款。

(三)农村小微企业稳定性差,易受内外环境的影响,征信度低。农村部分小微企业与外部联系紧密,农产品对销企业易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当市场供给过多时农村的小微企业销路受阻,资金链易被切断,抵抗经济波动的能力较弱,经营稳定性差加剧经营风险从而使信用降低。

(四)农村信贷过高及金融机构发展相对缓慢,整体实力较弱。农村小额信贷企业利率过高,对小微企业发展不利。多数的小额信贷企业由于较高的经营成本使得贷款利率偏高,部分贷款利率远超过小微企业的利润率,对其发展造成负担。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整体实力不强,且在贷款额度、金融创新服务等方面发展缓慢,在当前贷款限额的大背景下,更不利于农村小微企业多样化贷款需求的满足。

三、农村小微企业融资思路探析

农村金融作为农村企业的融资主渠道要发挥作用促使小微企业发展;互联网助力农企产品采取业务线上化开拓市场,互联网金融等新兴网贷的发展也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契机。

(一)政府着力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国家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趋于完善,鼓励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等方式逐步提升自身实力,如对农村信用社注资,充实农信社的资金力量,增添微小额贷款业务等。在民营金融机构及小型银行不断兴盛的背景下,政府鼓励民营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发展,鼓励乡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拓宽农村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渠道。

(二)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与企业的沟通。针对信息不对称、不全面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农信社的信贷员与小微企业一对一服务,信贷员可以在贷款申请期间去企业实地走访,通过参观考察,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了解,或者通过村部访问等方式,对于有实力、经营良好的小微企业给予全面的帮助。贷款发放前后,都与企业保持联系,对于发展潜力较大、信用度高的企业可长期合作,帮助企业健康顺利发展。

(三)积极探索新型质押担保方式,推出适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政府率先扶持担保机构发展,推出专项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经营良好的小微企业联合互保互助的新型担保方式。针对农民财力薄弱、抵押物不足的情况,农村金融机构适当开发符合农民特点和需要的金融产品。

(四)打造高质产品,注重客户需求。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企业整个商业环境发展改变,价格战已不再是小微企业的可用策略,从长远看,随着居民财富的增加,人们对产品品质要求的提高,更需要小微企业学习如何将企业的业务线上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品质放首位,满足不同的客户需求。

(五)信用网贷融资,开启融资新渠道。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小贷公司及各种新型融资方式如拍拍贷、人人贷等的出现,在小微业务的市场规模和体量都在增加,这对小微企业融资来说,融资的渠道和规模都将会有所改观,助力农村小微发展。

参考文献:

[1]唐忠民. 农村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题及破解途径. 吉林金融研究,2012年第7期

[2]黄莉娟. 浅析小微企业融资出路. 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11

[3]朱莉. 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 财政金融,2012,10

第8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中小金融机构;民间借贷

一、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现状简评

Stiglitz和Weiss(1980)提出信贷配给模型,认为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银行被迫采用信贷配给而不是提高利率来使资金供需平衡。根据信贷配给模型,世界上任何国家的中小企业都会面临融资困难,但我国的中小企业面临的情况更严重。就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来说,中小企业通过在股票、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在短期内难以实现。风险投资由于缺乏退出机制等难以克服的障碍,无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大部分学者认为在外源融资中我国的中小企业更多地要依靠金融中介的债务融资,这样,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也就在很大程度上转变为中小企业的贷款问题。中小企业要获取银行贷款,必须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银行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抵押和担保。而由于我国信用担保体制的不完善以及大多数中小企业无力提供合格财务信息和抵押品的“硬”信息等问题,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为此,许多学者提出通过关系型借贷,靠长期关系积累的“软”信息来弥补中小企业“硬”信息的天然缺陷。在关系型借贷中,许多的实证分析表明,小银行比大银行具有优势。由此,多数研究提出大力发展民营中小金融机构或地方中小银行的对策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这种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可以归结为“机构模式”,即建立与中小企业相对等的中小金融机构[1]。唐秀伟、潘忠志(2005)[2]对“机构模式”提出相反观点,即在中国设立中小银行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根本出路。陈经伟(2005)[3]也认为小银行难以降低小企业贷款合约中的交易费用,容易产生风险转嫁现象,通过建立以吸收公众存款为业务运营模式的小银行,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不可能的。樊纲(2002)认为,中国金融体系中所缺乏的不是民间银行,而是缺少一个多层次、能够为广大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他们的观点可以归结为“市场模式”。

这样,在国内,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方式主要分两派,一派是“机构模式”,另一派是 “市场模式”。考虑到金融风险等因素,多数学者认为应该采用“机构模式”。本文将分析两种模式在我国的可行性。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因难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银行、政府、社会公众以及中小企业等方方面面,任何一种单一的模式和途径都不能取得长期良好的效果。但是,在目前我国的信用基础和金融环境下,政府确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指导思想和方向是十分必要的。

1.机构模式

我国实际上并不缺少中小金融机构,我国有数以万计的相当于中小银行的金融机构,如建国以来一直存在的信用合作社,后来的信托投资公司、区域性股份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但中小企业长期存在难以获得贷款的问题,这本质上是我国信用制度、法律制度的欠缺使得银企之间难以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尽管中小金融机构与大银行相比在对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且从国外的经验看,建立和培育大量的中小金融机构,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不可缺少的。但是,就我国目前的信用环境、法制环境和金融体制,对追求利润的民营中小金融机构来说,其建立后资金必然大部分流向风险相对小的大型民营企业和非民营企业,对风险大的中小民营企业仍然会实行信贷配给。因此,目前建立民营中小金融机构并不能对等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困难。此外,民营中小金融机构规模小,承担风险能力差,如果允许其进行存贷款业务,吸收公众的存款,很容易引发整个金融系统风险。

2.市场模式

根据Myers(1984)的融资次序理论,中小企业的融资次序是先内源后外源,在外源中则是先债权后股权[1]。当中小企业存在经营中出现未预期到的资金缺口时,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无法获得所需资金时,如果企业主对项目有良好的预期,企业主在意的是资金的可获得性,对借款利率的高低并不敏感,在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小企业往往选择民间借贷[3]。以下用经济学方法分析民间借贷的资金供求问题。

(1)资金的需求方面。假定小企业在发生资金缺口时对项目的预期利润率为Pe,已经投入的资本为k0,资金缺口为k,民间借贷的利率为r,小企业发生民间借贷承担的信息成本为c1。企业预期获得民间借款后的利润,该式反映了企业愿意承担的利率r和预期利润之间的关系。当时,全部项目的利润由民间借贷的资金供给者获得,即该企业在借入资金额度为k的条件下所愿意承担的最高利率水平为:。并且,企业预期利润率越高,则企业所愿意承担的最高利率越高。当r=0,全部项目利润将由企业获得。

(2)资金的供给方面。假设银行现行的存款利率为r0,资金供给者愿意提供借贷的利率为r,借出资金后,收回本息的概率(履约概率)为q,违约概率为1-q,收集信息和监督的成本为c2,则在借款额度为k的条件下,民间借贷资金供给者的预期利润:,该式反映了资金供给者愿意提供借款的利率r和预期利润之间的关系。当时,全部项目利润由企业获得,表明在借款额度为k的条件下,民间借贷资金的供给者愿意提供借款的最低利率。并且,履约概率越高、信息监督成本越低,资金的供给者愿意提供借款的最低利率越低。

(3)民间借贷市场利率的决定和借贷双方利润的分摊。同时考虑民间借贷市场资金的供给和需求,根据前面的分析,在借款额度为k的条件下,资金需求者愿意承担的最高利率为rd,资金供给者愿意提供资金的最低利率为rs。实际发生借贷时,借贷双方以地区自然形成的利率水平(如3分利)为基准,根据资金需求的紧急程度、项目风险的大小、借贷双方的社会关系等进行调整,从而分摊整个项目的利润。一般当小企业主对项目预期良好时,为了企业的生存,企业更在意的是资金的可获得性,能够接受相对高的借款利率。

三、结论

基于我国目前的市场和制度环境,依靠在政府的推动下,降低准入门槛,建立民营中小金融机构来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并不能放松信息不对称这一根本约束。而区域性的民间资本市场与正规的、全国性的资本市场相比,能更有效的收集利用软信息,在缓解信息不对称、化解风险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能更有效的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政府应当以“市场模式”为指导思想,建立区域性的民间借贷市场,这将进一步降低民间借贷的交易成本,保护资金供给者的权益,提高中小企业资金的可获得性。

作者单位:长春税务学院经济系

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新华,线文.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理论述评[J].经济学家,2005,2:105-111.

第9篇:银行面临的困境与出路范文

“中国房地产市场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令全世界的政策制定者担忧。他们担心,如果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房产泡沫破裂,影响将会遍及全球。”

英国《金融时报》驻上海记者Simon Rabinovitch写道,“中国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性之大令人忧虑,但这种情况不可能永远持续。这种依赖越早结束,中国的银行就能越早开始寻找更平衡发展的出路。”

毫无疑问的是,房地产投资是中国经济最重要驱动因素,也是影响全球大宗商品需求及价格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根据5月13日的中国政府数据,2014年头四个月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22.1%。

上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CCER)主任姚洋在美国加州北大校友会演讲,该中心走出了世行副行长林毅夫、人行副行长海闻,被外界认为是中国最主要的经济智库。

姚洋坦承,长期来看中国制造业、房地产等利好因素都在转淡,房价已经面临挑战,但是伴随户籍改革等改革进程将受益的地区以及能够吸引外来人员移居更具吸引力的城市、伴随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依然会持续释放房地产需求和经济活力。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与美国在全球金融危机前的状况不同,中国权威部门杠杆率远远低于美国。此外,与亚洲经济体在1997-1998年金融危机时的状况也不同的是,中国外债极低,拥有大量外汇储备,并且仍对资本流动进行管制。

中国建设热潮的规模,以及中国经济增长对基础设施投资的依赖度,都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以水泥产量为例: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和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历史数据,从2011年到2012年,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中国的水泥产量就超过美国在整个20世纪的水泥产量。

但这也突显中国经济在房地产下滑面前的脆弱。穆迪分析估计,2013年房屋建设、销售和装修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3%。这比美国、西班牙和爱尔兰在房地产泡沫巅峰时期的比例都高。

中国房地产和金融体系血脉相连,尤其是大量放贷、依赖高地价作为抵押品的影子银行。目前房价下跌、开发商陷入困境、房地产相关信托可能发生大范围倒账的新闻层出不穷,悲观情绪正在弥漫。

巴克莱的一份报告认为,由于2013年下半年货币融资条件进一步紧缩、过度开发和开发商杠杆比率的提高,导致当前房市供需情况恶化。他们预计,目前的房地产衰退趋势将延续至2015年。

该机构的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常健表示,他们继续保持中国房地产泡沫将在2014-2015年逐渐破裂的共识。并预计,房地产投资增长下滑5个百分点将会导致中国GDP增速下降50个基点。鉴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来势凶猛且早于预期,2015年GDP增速预测值调低20个基点至7.2%。

巴克莱还分析称,由和领导的中央政府可能会放任房地产市场做出进一步调整,但是,在全国房价跌幅超过10%前,政府可能会采取进一步宽松的政策。中央政府可能还将允许采用地方政府推出的“创新型放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