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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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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

第1篇: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

【关键词】服务业;战略机遇;对策研究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振兴服务业面临许多有利条件。沧州地处“两环”区域,随着港口功能的逐步完善和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国外资本和民间资本加速流向服务业领域;从服务业发展的条件看,全市人均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美元,宏观经济处于消费结构转型期,服务业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进一步拓展了服务业发展的空间,今后应着重在以下领域聚焦突破,引领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和提档升级,快速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

一、宏观方面,制定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消除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加快对垄断性行业的改革步伐,加大服务业对内和对外开放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和手段吸引生产要素投向现代服务部门,提高竞争程度,推动产业升级。对于有利于制造业升级、解决就业、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调动民间资本进入。建立公开透明、高效规范的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对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统筹管理,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比如,研发、设计、创意等现代技术服务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新办从事物流技术和咨询服务、物流信息服务企业在技术改造中使用国产设备时,享受相应的优惠等。应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影响大、带动作用强、具有示范效应的服务业重点项目的贴息或补助,重点扶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现代物流、金融业、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

3.加强产业关联,构建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机制。实行主辅分离,推进企业内置服务市场化、社会化,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强化企业内部资源、业务整合的自主性。引导和推动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逐步将发展重点集中于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和品牌运作,将一些非核心的服务环节剥离为社会化的专业服务,以核心竞争优势整合配套企业的服务供给能力,大力发展产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体系。

4.推进现代服务业自主创新,塑造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建设各类研究开发机构和增加科技投入,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支持企业组建各种形式的战略联盟,在关键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和技术标准。增强企业技术集成与产业化能力,促进各种形式的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广泛普及和应用先进技术,加快电子化、自动化进程,用信息化改造传统服务业。重点扶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对品牌创立、管理与延伸进行战略规划,由传统的接单经营转向品牌经营。鼓励现代服务企业以商标、专利等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和重组。

5.加快提升现代服务业在产业结构中的地位。当前,以住房、汽车、旅游、教育、文化为主导的消费结构升级,为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提供了有利时机。应确立现代服务业的核心支柱产业地位,拓展高附加值现代服务业市场。

6.整合现代服务业资源,加强区域间合作。着眼于现代服务业市场开放的竞争格局,积极盘活现代服务业资源,促进现代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同时,加快现代服务业企业内部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上市等多种形式,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一批上规模、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强强联合”,组成大型或特大型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立足于自身优势加强与其他地区多途径、多渠道的合作,强化规模经济效应。

二、微观层面,加强重点行业的专项规划

1.研发与技术服务业。企业集群的发展必然要求对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对研发服务的需求会愈来愈强烈,尽快形成研究开发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已经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2.现代物流业。现代化的物流中心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引擎,对现代城市的发展越来越重要。要迅速转变思路,由传统物流转向供应链管理;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形成物流高端和物流市场的主导力量;优化物流基地布局,建立开放的现代化物流网络体系。

3.信息服务业。现代信息技术使信息服务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愈来愈大的作用。要明确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目标,培育新的增长点,应将咨询服务业和网络信息服务业作为信息服务业的增长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展环境;加强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

4.中介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触媒和放大器,市场越发育,对中介服务的需求越迫切,越深入。工业经济的发展为各类中介服务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将催生出更多新型的流通业态和新兴的服务行业。同时,建立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也是创造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城市投资环境的迫切要求。

5.旅游产业。不断做大做强地区旅游品牌。结合地区旅游资源优势,积极培育旅游经济带,发展特色旅游。推进旅游企业的重组,加速与国内外大型旅游企业的合资合作与战略联盟,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连锁化、网络化经营。

6.会展业。会展业作为一种融会议、展览、旅游、商贸、文化于一体的综合业,因其影响大、消费能力强、利润丰厚、综合带动性强而被称为“城市的面包”和“城市经济的发动机、催化剂”。近年来我国会展业以年均20%的速度快速发展,目前已进入多样化、区域性、制、品牌化并存的竞争时代。

7.教育培训业。着力发展现代职业技术培训、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技术培训和行业、企业培训等三种类型的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化培训,建设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教育网络。

三、组织方面,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的组织程度

1.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领导,明确具体分管人员,健全市、镇、村三级组织管理网络,做到班子健全、责任明确、措施靠实,真正把服务业工作抓扎实、抓牢靠。市新闻单位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服务业对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在提升城市功能和满足消费升级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新鲜经验,报道先进典型,增强群众参与服务业发展的热情。

2.强化协调配合。发展服务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行业较多,部门较多,仅靠一两个单位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加强沟通,加强协调,互相支持,共同努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3.强化目标考核。考核是推进工作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也是检验各方面工作的重要手段,发展服务业同样也要建立考核机制。我们要把发展服务业纳入各镇各部门目标管理,像重视工业那样重视服务业,像抓工业项目那样抓服务业项目,做到服务业与工业经济、招商引资一起部署、一起督查、一起落实。对相关部门主要是考核年度下达的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情况。应该讲,这样的考核既体现了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思想,又体现了激励争先、奖优罚劣的导向。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目标,强化责任,把任务层层分解,挂图作战,定期督查,努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生动局面。

4.强化政策扶持。为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我市出台了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市里决定,扶持服务业发展,希望各镇、各部门以此为契机,用足用好政策,要落实公平待遇。坚持服务业和制造业并重发展,消除服务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政策差别,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要落实政策环境。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清理服务业税费规定,取消不合理收费,进一步降低服务业发展成本,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放宽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条件和经营范围限制,彻底降低服务业的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开展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型提升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持产业规模稳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敖慧,刘莉.武汉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的实证研究[J].商业时代,2009(2).

[2]徐国祥,常宁.现代服务业统计标准的设计[J].统计研究,2004(12).

[3]郭洪晶,赵玉芬.现代服务业创新能力评价模型的构建[J].经济论坛,2009(20).

注:本文为2013年沧州市社科联课题《加快沧州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课题编号:201329)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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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11号),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丰富产品,有利于吸纳城乡新增就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加快发展服务业,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发挥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和规范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既是市场监管执法机关,又是经济发展的服务部门,主要职能涉及市场准入、市场监管、促进发展、提供服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等方面,与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

认真执行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的登记标准、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为服务业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凡允许外资经营的都要允许内资经营;凡允许本地企业经营的都要允许外地企业经营;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都要允许其经营,要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促进国民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设定,一些部门和地方自行设定的服务业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

鼓励服务业企业名称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允许服务业企业在牌匾中将企业名称简化使用。服务业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允许其使用原事业单位名称(去掉原主管部门)或者符合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其他名称。

对一般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业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

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服务业一般经营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申请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可使用“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字样登记。

对服务业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按照《物权法》、《关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36号)执行。

除有特殊规定外,服务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简化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多级分支机构登记程序,企业申请在分公司下设营业性分支机构的,除有特殊规定外,无须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由企业或经其授权的分公司直接向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并向分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对外资登记管理基础较好,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相对集中,能产生较好示范作用和辐射影响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具备条件的,授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资登记核准权。

三、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业发展积极提供服务

积极支持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流通形式。支持铁路、电信等垄断行业改革,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国有服务业企业重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采取事前介入、全程跟踪、确定企业工商联络员等方式,及时提供企业登记咨询服务。

积极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鼓励农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做好农资流通领域的规范和发展,鼓励以连锁经营的方式设立农资经营单位。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发挥专业经纪人在农产品流通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积极鼓励企业注册服务商标。做好服务商标注册工作,加强驰名和著名服务商标的认定和保护。积极研究服务业企业在国外商标注册和保护情况,重视企业境外商标保护工作,指导和鼓励企业依据当地法律、利用国际规则维护在国外的商标权益,充分发挥商标注册和维权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开展国际化经营中的作用。积极争取设立商标国外维权基金,坚决反对“非中国制造”等损害我国形象的商标在国外获得注册。

积极促进广告业发展。按照《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85号)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广告业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广告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创意经济中的重要产业的地位和作用。

四、强化市场监管,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综合运用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经济户口管理、市场巡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等方式,加强企业监管。依托金信工程,建立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制定相应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向社会予以披露。

继续推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对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引导投资者及时调整投资方向,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参考。

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监管制度。坚决查处侵犯服务业企业商标、商号等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查处服务业市场竞争中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保护自主创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序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服务业发展落到实处

第3篇: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

关键词:营改增 文化创意业 税负 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167-02

一、绪论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重要文件,就此我国“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文化创意服务业作为“十二五”重点发展行业――文化行业的一个重要细分行业,是我国在未来几年中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行业。长期以来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一直是制约该行业快速发展的因素之一,此次税收改革为增强文化创意企业竞争力,加快文化创意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从企业税负水平、企业管理、行业发展的角度探讨本次税改对文化创意业有何影响,研究新税制下企业的应对措施,对文化创意企业适应新税制进而快速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同时对“营改增”税改提出有益的建议,为税改的推进提供借鉴。

二、“营改增”税改对文化创意业的影响

(一)文化创意企业税收负担发生变化

本次税收改革的实施,旨在整体减少企业税负压力。做为文化创意企业,“营改增”是否能够真正减税,不可一概而论。其影响因素主要有:税制改革前后企业税率变化、上下游企业流转税纳税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情况、企业所属行业情况等。下面就不同类型的文化创意企业税负变化做出分析(其中1至3点全部为一般纳税人税负情况分析,为简化不再重复说明)。

1.多数文化创意企业有效减轻税负。多数文化创意企业,税改前按照服务业的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税改后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从税率上比较上升1%;在考虑增值税价税分离的因素后,应缴纳的销项税额仍比原缴纳的营业税有所增加。但企业可以将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采购的材料、固定资产,水电费、维修保养费等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将低于营业税,总体的税负可获得一定程度的降低。

尤其是处于服务产业链中端的企业,无论是否有应税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存在,都可以减轻税负。这类企业在发生应税服务收入的同时,又有应税服务成本流入,税改后,其“头”和“尾”缴的都是增值税,两者之间抵扣后仅对服务增值的部分缴税,使得企业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达到节税目的。

2.生产服务混业经营企业减税效果显著。混业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既有销售收入又存在应税服务收入。这类企业“营改增”税改后获得明显的减税效果。例如电子出版物出版企业,经营范围涉及电子出版物销售,广告设计制作、策划咨询、音视频编辑制作服务、版权销售等业务。税改前,电子出版物销售按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其他业务按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公司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仅有电子出版物的原材料、固定资产、办公费、设备维修保养费等,而占公司支出项目比重较大的版权采购支出、服务外包支出都不属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公司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相当多的营业税。“营改增”税制改革后,版权采购、服务外包等支出均可以从上游企业取得较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较税改前大幅下降,公司整体税负下降明显。

3.部分文化创意企业存在税负不减反增的可能。“营改增”后,影响企业流转税税负高低的关键因素是取得的进项税额的多少,从这个角度分析,部分文化创意企业的税负可能不减反增。

(1)处于服务链特殊位置的较弱势的源头企业。这类企业是指那些处于服务链顶端的企业,对它们来说,绝大多数甚至是全部的收入对应的成本都来自于企业内部,与其关联的上游企业极少甚至没有,也就意味着新产生应税服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没有新产生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加上部分服务行业的竞争激烈,卖方通常议价能力很弱,这类文化创意企业无法通过调整价格将增值税转嫁给下游企业,只能自己承担增加的税收负担。

(2)人工成本、房租费用较高的文化创意企业。部分文化创意企业诸如广告制作、设计等业务实质是为客户提供创意服务,其提供服务的过程即是员工进行各类有创意的脑力工作,这些劳动密集型服务企业的人工成本占其成本费用总额的比重较大,通常占60%~70%,甚至更高。还有部分文化创意企业,固定资产更新较少,占支出项目比重最大的就是人工费和房租,而这部分的成本无法有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4.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营改增”前,小规模纳税人的文化企业一般按3%的增值税率计征货物销售增值税和5%营业税率计征的文化服务类的营业税。税改后,大多数企业的5%的营业税率相应转换为3%的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率。对于这类企业来说,此次税改不仅降低了企业税负,也节约了资金,增强了这类小企业的成长能力。

(二)文化创意企业将面临新的财务管理及税务法律风险

1.“营改增”对试点文化创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新要求。营业税计税较为简单,核算营业税时,会计科目比较简单:一般来说,涉及“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这些会计科目。“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是抵扣模式,企业会计核算的科目增加了较多明细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用于归集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等。增值税的核算难度较营业税明显增大。为适应“营改增”,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应更加规范和健全。尤其是目前文化创意服务企业中相当数量为中小型企业,兼职会计、聘请记账的方式大量存在,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会计核算水平不高。企业应加大对会计核算的投入,增加人员配备,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水平,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以适应“营改增”税改的新要求。

2.“营改增”要求文化创意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税务风险。“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采用的抵扣模式,日常税务问题的处理和原营业税有较大不同,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包括纳税申报、税票认证和抵扣、税务筹划等均面临新的课题。这些税务操作问题将直接影响企业实际税负和税务风险。一旦涉税的某个环节处理不慎,企业将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

其次,企业应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规避税务风险。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发票的使用上又有所不同。在发票的种类、使用、核销等各个环节均比营业税发票复杂,发票使用不规范会直接带来税务风险,严重的情况一旦触犯相关刑罚,可能招致严厉的刑事处罚。因此文化创意企业应制订规范的发票管理制度,对发票开立、领用、使用、核销等各个环节严格管控,保证发票管理规范。

(三)文化创意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行业发展加快

首先,“营改增”实施后,文化创意企业提供的服务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可直接用于进项税额抵扣,降低了客户购买相关服务的成本,增强了文化创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其次,“营改增”改变了过去服务分包环节层层征收营业税的状况,促使企业将服务外包,从而加快服务外包发展,促进服务业分工细化和资源优化配置。

第三,“营改增”打通和拉长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有利于服务业产业链的拓展,推动了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

三、文化创意企业应对“营改增”税改的措施

(一)分析税改后税负增减变化情况,选择正确的税收应对策略

面对“营改增”,企业首先应该做的就是对自身税负增减以及增减的原因做全面的分析,作为税收应对策略研究的基础。

1.分析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营改增”后,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直接影响税负的高低。分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多少成本费用能够用于进项税额抵扣,能够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支出额度越大,越有利于税负减少。若不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项目占收入的比重过大,则可能出现税改之后赋税压力不减反增的问题。

2.落实合法凭证的取得。取得合法凭证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前提,企业要落实可用于抵扣进项税的支出项目能否从供应商那里获得合法的抵扣凭证,如果供应商无法提供合法凭证,那么就算支出项目符合抵扣标准仍然可能面临无法抵扣而引起企业赋税增加的风险。

3.重视对供应商资质的审查,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要达到进项税额抵扣的目的,对供应商资质的审查尤为重要。企业要确认现有的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的资质以保证企业自身利益。要尽可能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这样能够尽量多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降低企业成本。

(二)调整业务运作模式以适应税制变化

1.采用服务外包的业务运作模式。“营改增”之前由于营业税道道征税的特点,较多的文化创意企业为了减少流转次数,多采用“大而全”、“小而全”的业务运作模式,企业提供的服务多来自于内部,税改后这种运作模式的弊端显露无疑。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条件考虑将本企业的服务项目进行外包。服务外包一方面解决了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专业化细分,使不同的企业各自专注于自己精通的领域,对文化创意整个行业的专业化发展有推动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在服务项目外包过程中必须认真考察承包企业的资质和技术力量,以保证外包项目的完成质量。

2.试行公司职能部门外包。随着外包服务快速发展,外包服务内容日渐广泛,包括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内部管理都可以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实现其职能。将企业自身的职能部门进行外包,在享受专业化服务的同时,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人工成本,这对于部分人工成本较高、在此次税改中税负不降反增的文化创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降低税负的好办法。

3.分析企业客户资质,执行不同的销售策略。企业应将客户群体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一般纳税人客户群在“营改增”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继而扩大其经营空间,企业会因此获得该客户群更大的服务需求量;而不能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客户对企业的服务需求量不会有大的变动。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不同的客户群选择不同的销售策略和定价方案,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

四、对“营改增”税改实施的建议

(一)财税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行业具体范围

此次“营改增”政策规定的现代服务业和原营业税征税范围中的服务业并非一一对应,某些行业的具体范围应做进一步明确。在实际纳税工作中,纳税企业有时难以判断其提供的服务是否在缴纳增值税的范围之内。这时的通常做法是以企业主管税收征管机关的政策解释为准,一项具体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的范围有时存在着难以清晰界定的问题,给企业实际办税工作带来操作上的困难,这都有待于在税改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正和完善。

(二)加快“营改增”税改步伐,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

“营改增”解决的是重复征税问题,近年的营改增试点对文化创意业显示出重大利好。但由于改革尚未全面推开,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等因素,导致部分企业由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效果并不明显。诸如逐年上涨的人工费用、房租费用均属非增值税抵扣范围,劳动密集型服务企业的税负很难得到明显降低。所以,推进增值税完全转型,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抵扣链条尽量延伸,才能真正达到调整优化现有税收收入结构,实现结构性减税的目的。

五、结论

综上所述,“营改增”作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对文化创意业产生较大影响,影响分布于企业税负水平、财务管理、行业发展等各个方面,企业应以积极的心态应对此次税改,在分析评估税改对企业影响的基础上,找出适合自身的应对措施,利用税改的契机开展市场拓展、业务延伸,增加经济效益。财税部门应进一步明确税改政策的实施细则,推动税收改革,达到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2012.07.30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2011.11.16

[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2013.05.24

[4] 贾康.为什么要“营改增”.上海国资,2012(1)

[5] 邱峰.“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效应及其应对.哈尔滨金融学报,2012(6)

[6] 薛娅.“营改增”后文化企业财税变化影响之我见.新会计,2012(6)

第4篇: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

一、放宽市场准入

1、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其他投资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

对具备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人员机构等要素申请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应及时注册登记,核发执照。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切审批项目均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项目。特许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为服务业企业办理专项许可。

2、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行业、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可按企业要求予以核定。

3、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凡服务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合并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

放宽对科技服务类企业注册的限制,允许注册资本3万元成立科技服务类有限责任公司。

4、简化连锁企业证照办理,除药品经营、卫生许可实行一店一证外,文化、新闻、烟草等管理部门的证照,均由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各分支机构无需单独申报,管理部门应当在其批复或批准文件中列明取得相应许可的各分支机构名称。各分支机构凭该批复或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二、实施税收优惠

5、大力支持物流业发展。对物流企业、货运企业、拆迁单位、保险公司、商标公司等营业税计税基数进行调整,缩小计税基数,鼓励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发展。具体办法参见省地税局实施细则。

6、支持服务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生产服务业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实计入管理费,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对新办从事物流技术和咨询服务、物流信息服务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

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行业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于农业生产需要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科技中介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对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转制科研机构,从转制之日起或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5年期满后,审定的转制科研机构可再延长2年。

社会力量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鼓励航空业发展,对在我省机场新建民用航空公司基地的,给予有关税费减免。现代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照顾。

8、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种展览活动向参展者收取的各项价款,按“服务业—业”征收营业税。

对纳入国家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优惠。

9、按规定免收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在抵贷资产过户中的相关税收,抵贷资产受偿实现盈利一次纳企业所得税。

经批准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给予一定年限减免营业税优惠。

10、新办的省内旅游企业和在我省设立的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省外旅游企业分支机构,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凡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达到60%的或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免征所得税3年。

11、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医疗卫生专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

12、在社区内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等服务业所得盈利,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凡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达到60%的或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免征所得税3年。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和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等社区服务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社区服务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征的各类费用,免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13、促进现代生产服务业发展。对于开发区的配套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服务业企业,比照开发区工业企业给予税费优惠。

对承接国际服务业外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行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对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行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5年。

对缴纳增值税的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后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三、实行规费减免

1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每辆货运车辆定额征收运输管理费。

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营业性大型货车载质量20吨以上部分减半征收养路费、货物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对不报停的载质量在10吨以上的货车可实行全年一次性包交养路费,优惠2个月,全年按10个月征收。

对进入市区的物流配送车辆,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为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进一步放宽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15、免收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在以资抵贷、抵贷资产接受和变现办理资产过户、登记、抵押等事项过程中所发生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机动车辆检测费和过户交易费。

16、对旅游定点车辆按全省统一的现行标准的下限征收客票附加费。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7、设立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052007年,由省级财政在预算内资金中分年度共安排3亿元,主要用于国家引导资金的配套,以及影响大、带动作用强、具有示范效应的服务业重点项目的贴息或补助。各市、县(市、区)政府也要在预算内安排一定数额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服务业发展。

18、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用于中小服务企业。

扶持农村服务业发展。对大型商贸连锁企业在乡镇设立连锁销售店、到郊县新建配送中心,省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19、对列入省、市重点发展的大型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中高级批发市场和第三方物流企业中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要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金支持,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20、建立旅游“绿色通道”,全国各地旅游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停车区域,在全省范围内均享受与当地客运车辆的同等待遇,不得歧视和限制。将列入红色旅游规划景点、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连接道路建设纳入交通规划,参照农村公路建设予以补贴。

21、对引进的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自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补贴。

对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新认定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获得商务部重点扶持和发展的出口品牌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由省、市政府给予奖励。对影响全国乃至国际定价的各类名牌市场,列入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

建立和完善大通关制度,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管理部门实行“52”无假日预约通关,有条件的口岸实行24小时全天候通关,提高通关速度。

五、进行价格扶持

22、保障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对现代物流、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

23、自2006年1月1日起,服务业的用水(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用气价格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并轨。

服务业的动力用电价格按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执行,服务业的照明用电价格逐步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并轨。

自2006年1月1日起,除社区医疗、居民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以外的社区服务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

六、规范服务业管理

2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强服务业发展研究,建立服务业发展的预警、预测和信息制度。

25、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扩大服务标准的覆盖领域,重点推动商贸、旅游、餐饮、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等行业的标准化进程,优先制定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服务业相关并推广实施,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

26、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价格,重新确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擅自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实行群众举报“一次查实下岗”制度。

27、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工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对企业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

28、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对列入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给予财政、信贷以及其他各类融资方面的扶持和优惠,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29、建立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自2005年起,把服务业发展作为考核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内容。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江苏省服务业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委、省政府。

七、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

30、多渠道、多形式吸引海外优秀研发人才。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工作的,与出国前的工龄可不间断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予以承认,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各级政府对引进的高级服务业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一批中高档公寓,以优惠价格出租给引进的高级服务业人才周转使用。安排其子女就近就读重点学校,外籍人士子女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优先在当地国际学校和部分其他学校学习。

31、留学人员回国创办外商投资生产服务业企业,初创期间实行一定的税费优惠。

32、省政府设立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10名,给予每人一次性奖金30万元,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33、支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派一批公务员、研究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中国香港、新加坡等服务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培训。交流培训人员费用由各级政府和派员单位共同承担,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34、扩大科技服务机构职务、职称、聘任自。对科技服务机构内部的职务结构比例,政府人事管理部门不再实行指标控制,由单位根据自身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职务等级,确立岗位责任和任职条件。科技人员竞争上岗,所取得的职务和相应待遇仅在聘期内适用。

八、加快服务业领域改革开放

35、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大力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进服务业领域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多样化经营的发展格局。加快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尽快完成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和政会分开改革。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

第5篇: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

我国税制改革“重头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迎来双扩围:不仅“营改增”试点区域正式在全国推开,而且“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由6+1改为7+1,即在原来的现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和一个交通运输业的基础上,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营改增”范围。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播映服务,属于文化精神范畴。目前,中国的广播影视服务年营业收入超过3 000亿元,“营改增”这一重要的财税改革,将给广播影视企业带来巨大的影响。

一、微观上,“营改增”对企业的财务、税务、税收管理影响

(一)“营改增”广播影视企业账务处理的变化(表1)

(二)“营改增”广播影视企业税负的变化

“营改增”后,广播影视企业主要税种由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税率也有较大的变动。“营改增”前,广播影视业服务中的制作、发行部分按照服务业缴纳5%的营业税,播映部分属于文化体育业的范畴,实行3%的营业税率。“营改增”后,广播影视企业按照应税服务500万元的年销售额标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6%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实行3%的征收税率。

“营改增”后,广播影视企业的税负负担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需根据企业的情况,如企业经营规模大小、经营范围、具体成本构成等情况具体分析。

“营改增”后,广播影视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将减低,这对小规模企业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广播影视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小于等于500万元的广播影视企业,它实行简易征收的方法,进项不能抵扣。影视制作、发行税率由5%减少到3%,税负减少了40%,影视播映保持3%税率不变,但应纳增值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小于营业收入,税收负担也相应减少。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得到减轻,增加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促进了影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

“营改增”后,广播影视企业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影响及变化相对复杂,广播影视企业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大于500万元的广播影视企业,“营改增”后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实行见票抵扣的方式。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营改增”后企业的税率变化是,广播影视播映服务税率由3%增加到6%,提升了3%,广播影视制作、发行服务由5%增加到6%,提升了1%。表面上,广播影视企业的税率上升,但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根据企业的具体成本构成情况,如果企业获得上游企业开具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多,如企业大量购进耗材设备、播映权利等,获得进项税额较多,企业的税负负担可能低于原来的税负水平;反之,如果获得上游企业开具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可能会增加。

电视制作企业,由于其成本中人力资源的成本(演职人员劳务费)占成本比重较大,影视剧本创作费、片场租赁费、住宿费等目前都不能抵扣,制作中的影音、剪辑、特效所占的成本比重小,如果电视制作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金额较少,电视制作企业的税负水平可能高于税制改革前。

电影制作企业,国家采用了一贯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电影行业,即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按职权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转让电影版权、发行电影以及在农村放映电影,“营改增”后继续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的延续将大大有利于电影行业的制作和发行。

电影放映企业,由于上游企业即电影的制作和发行依然享有免税政策,作为广播影视服务业的下游播放行业的影院方,不可能从上游企业获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来抵扣,而作为服务企业的影院主要成本人工成本、影院场地租赁费都无法抵扣,可以抵扣的设备购置费用的多少取决于院方有无购置更新计划,“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费会明显增加。

电视放映企业,由于上游企业即电视剧的制作和发行纳入了“营改增”的范围,作为广播影视服务业的下游播放行业的电视台,购进影视剧将获得6%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用于抵扣,这将明显降低其引进电视剧的成本。“营改增”以后,电视企业节目的制作、发行、播映链条全部打通,电视台的播出成本可以得到全面抵扣。企业的税收负担将减少。

(三)“营改增”对广播影视企业税收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前,营业税的征收管理机关为地方地税局,“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管理机关为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主管部门发生改变。企业不仅需要加强和国税部门之间沟通,及时变更相关税务信息,传递相关税务资料,争取尽早适应征税主体的改变,而且需要早日掌握税收征纳的方法技巧,保持良好的税收征纳关系,创造出好的税收环境。

相对于营业税,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比较严格,增值税的申报缴纳相对复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取需要携带金税卡、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等多种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需要航天金穗公司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需要扫描认证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在发票认证后有时间的限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冲需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需到税局登记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增值税在申报时需要使用IC卡抄报开票信息,从开票系统打印企业销项税情况,从认证系统打印企业进项税情况,同时登录互联网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它附列资料,无误后提交电子报表,网上预交税款后上门完成申报。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熟悉增值税的法律法规,掌握每个系统的业务处理,企业的税收缴纳活动才能顺利进行,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税务成本。

二、宏观上,“营改增”对广播影视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带动文化、服务业的繁荣

(一)“营改增”促进广播影视企业资金的融通

一直以来,广播影视业依靠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进行发展,产业市场化程度低,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营改增”后,广播影视企业因为“营改增”这一利好的变革,吸引了大量的资金进入,广播影视企业通过上市、私募基金等多种方式获得各路资金的追捧,百万融资进入传媒个股,文化传媒板块业绩高涨,相关股票走势强劲,广播影视企业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二)“营改增”推动企业固定资产更新和采购渠道规范

“营改增”前,广播影视企业税负高低与营业收入有关,购买机器设备意味着单纯的成本增加。“营改增”后,广播影视企业税负高低与企业的增值额有关,对影视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加企业固定资产的购进虽然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但是购进获得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从而减少了企业的税负,这一财税制度的变革,鼓励影视企业购买更新影视设备,创新影视技术,从而实现了影视产品的升级换代,推动了数字电视网络技术、卫星直播传输技术的革新,促进了3D立体、4D电视电影等高震撼、高视觉冲击力的影视播映,带动了影视作品的制作更精细、更富有技术含量,使得新影视作品质量不断提升,进而促进影视服务业快速、稳健的繁荣发展。

“营改增”前,广播影视企业购进渠道相对比较随意,增值税进项发票对企业的成本税负没有影响,“营改增”后,企业如果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企业税负减轻,从降低税负及防范税收风险的角度考虑,企业的购进渠道将会发生改变,向能够规范运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合作。购货渠道的规范化,促进企业发票的管理规范化,企业内部管理的原动力加强,整个行业越来越规范,将推进影视产业档次的提升,最终促进影视业繁荣发展。

(三)“营改增”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营模式调整

“营改增”前,广播影视企业主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特点是道道征收、重复征收,不能抵扣。广播影视集团企业营业税税负水平低,若干个广播影视业务单一企业组成的全产业链总体营业税税负水平高。企业要发展壮大,越大而全,税负越低。

但是,从行业结构、经济结构的发展而言,有专业的分工、细化,实际上企业会做的更好,因为企业兼顾很多工作,未必有专业做的好,有专攻企业可以把精力放在他的主营业务上,让主营业务更细致、更深入、更专业、更有利于企业的专业向高、精、尖方面发展。

“营改增”后,广播影视企业主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特点避免了重复征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业务全面的集团企业,业务涉及广播影视制片、制作、发行、播映等全产业链链条各环节,在最后一个环节按照增值额额缴纳增值税,相比而言,广播影视业务单一的企业,业务涉及全产业链中单一环节的企业,制作企业制作销售后,先抵扣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下游企业,按照增值额交增值税;发行企业服务后同样先抵扣,后开具,根据增值额缴纳增值税;播映企业服务同样缴纳增值税。集团企业因业务涉及全产业链,环节众多,产品或服务增值额相对较多,企业税负高;业务涉及环节单一的企业,产品或服务增值额相对较少,企业税负低。服务内容涉及全产业链的集团企业,同若干个专业分工细致专一的企业组成的全产业链相比,如果前者增值额和后者增值额之和相等,二者的税负水平相等。即大而全的集团企业没有增值税税收优势,但业务单一的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小,专业方向更明确,企业更容易集中精力,在专业领域钻研拓展,促进专业发展精细化、现代化,有利于整个产业链条的良性发展。

税制的变化是一种制度的创新,不是简单的税种变化,“营改增”的意图,就是希望企业有一个转型,变革企业的结构,改变企业大而全的局面,打破企业什么都自己做,细化产业分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经营模式,以带动整个产业链更好的发展,这是“营改增”的关键点。

随着“营改增”的进一步深化,广播影视企业的专业分工将更加精细,传统的制播一体将被打破。目前,有很多企事业单位将进行拆分,如中央电视台将实行制播分离,成立新媒体子公司,让事业部获得更多抵扣,减轻企业税负。推进创新发展,是“营改增”促进深层次经济改革的体现。市场交换机制将为竞争提供更大的空间,广播影视业作为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化,从而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未来的产业将迎来真正的繁荣期。

(四)“营改增”完善现代服务业的抵扣链条

广播影视行业纳入“营改增”以后,实行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要比以前营业税的发票管理严格,无论领取、使用、遗失、销售退回开红字和营业税完全不同,同广播影视密切相连的上下游企业,发票的管理也会出现相应的变化。比如广告行业,其广告服务通过广播影视来播放宣传,是与广播影视行业密切相连的上游企业,在“营改增”之前,有没有开具营业税发票,是否申报,不会影响到广播影视企业的抵扣,广播影视企业要不要发票对企业没有影响,甚至可以因为不要发票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或者多要发票增加企业成本;”营改增”之后,上游企业没有开具并申报增值税,下游企业无法抵扣,下游企业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金额上升,增值税应纳税额下降,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负相应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水平降低。“营改增”打通了增值税的链条,通过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让企业的管理更加规范,它鼓励下游企业向上游企业索要发票,从而规范了整个产业的抵扣机制,进一步完善现代服务业的抵扣链条,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第6篇: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

展环境,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加大减免收费力度,鼓励各类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兴业

1.从2008年7月1日起,对在乡镇以下的农村(不含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发展的个体工商

户,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2.符合条件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2008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从事

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营业执照工本费,三年内免

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3.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持有关证件免收登记

注册费,自工商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合同示范文本

工本费。

4.扶持残疾人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收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

管理费。

5.对新建或改造提升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经过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批准,减半收取市场管理费期间由省工商局规定的半年放宽到两年。

6.对在社区和农村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托幼养老、就业培训、文化服务、农业技

术培训、体育健身等服务业企业以及物流企业,免收首次登记营业执照工本费。

7.对新登记设立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登记费用。

8.对在农村从事无需前置许可的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的流动商贩、农民在集贸市场销售自

产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免收管理费。

9.对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农产品展销会,免收登记费用。

10.对由工业、交通运输、仓储配送、货运、联运企业通过辅业剥离、兼并、联合等形

式新办的物流企业,免收首次登记营业执照工本费。

对大企业剥离其辅营服务业申请办理新设登记企业的,免收营业执照工本费。

二、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注册登记条件,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11.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它规定均不作为企业设立

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

12.放宽各类企业冠用“**”名称的条件。服务业企业可直接冠市级名称,其他内资企业冠

市级名称注册资本(资金)由规定的最低50万元放宽到3万元。

服务业企业、涉农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可以推荐直冠省级名称。对科技型企业、有

进出口权的企业、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和产品填补国家、省、市空白的企业,可推荐冠省级或无行

政区划名称。

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的企业,可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

组织形式之前,如:光明(**)机械有限公司。

13.放宽不体现行业特征的企业名称申请条件,注册资本由最低1亿元降低至5000万元,企业

经济活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由最少5个减少至3个。

14.改制企业原名称中未使用字号的,改制时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在新的企业名称中添加字

号。允许改制企业在名称中保留原有的厂、院、所等组织形式,后缀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有限公司”字样。

15.允许进出口企业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贸易”、

“进出口”等行业用语。

16.允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行业限定语。

17.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可以直接使用“合伙企业”字样。

18.经营规模较大,注册资本和经营项目较多的企业,经营范围可以按中类或大类核定。

19.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和省市确定发展的重点项目,因土地、环保及其它前置审批尚

未办理完毕的,实行法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分步登记。企业可申请先行办理经营范围核定为“

项目筹建”的营业执照;待企业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发与其经营范围相

一致的营业执照,重新核定经营范围,赋予其经营资格。

20.扶持六大产业链发展。对列入市政府主导产业的煤化工、冶金机械装备制造、硅材料、

纺织服装、食品药品、新型建材等六大主导产业,并且经营范围中含有生产、加工内容的企业,

可以在名称中使用“实业”字样;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内容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发展”

字样。积极协助企业申请冠用省级或国家级企业名称。

21.对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认可但尚未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行业的企

业,允许其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中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作为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

的行业用语,如“创业投资”、“物流”、“破产清算”“会展策划”等。

22.国有企业因改制而停止经营,企业要求保留法人资格、取消经营资格的,可予核准。原

经营范围予以删除,核定为“仅限本企业办理职工保险福利等相关手续”,保护职工权益。

23.经市政府批准,允许设立向农户、个体户、中小企业发放小额短期流动资金的小额贷款

公司,促进新型金融组织发展。

24.分公司从事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项目时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隶属的公司可以不办理相

应许可,仅需在执照上标明“限分支机构经营”。

25.凡依法可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持有合法有效房地产证明文件,均可以作为生产

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以自主产权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如暂未取得房地产部门制发的产权证书,

可以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26.企业经营住所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尚未取得土地、房产证件的,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委会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注册登记。

27.放宽农村个体工商户、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限制。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

,确实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凭依法登记的市场主办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即可办理注

册登记手续。

28.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可将住宅登记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降低创业成本。

29.鼓励有固定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下乡从事无需前置许可的流动零售活动和修理

服务,营业执照同时标注固定经营场所和流动经营区域。

30.投资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可按法定最低标准执行,可实行分期到位,首期注册

资本可按注册资本总额的20%给予注册,但不得低于3万元;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作最低

注册资本限制。知识产权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比例由原来的最高20%放宽到70%。

31.凡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的公司,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

金、资本公积金均可转增公司注册资本。

32.扶持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支持企业强强联合。帮助县级、市级集团申报省级、国家级集

团;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登记或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凡在农村组建涉农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的最低限额由原来的1亿元降低

为1000万元,子公司由3家以上降低为至少2家,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原来的5000万元降低

为500万元。

允许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的最低限额由原来的1亿元降为3000万元;子

公司由至少5家减少为至少3家;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5000万元降为2000万元。

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的最低限额由原来的1亿元

降为2000万元;子公司由至少5家减少为至少2家;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5000万元降为1000

万元。

33.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全部缴清并开始盈利才能对境内再投资的限制性规定,允

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以后对境内进行再投资。

34.除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投资能力的城市居民委员

会、农村村民委员会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

35.放宽农村企业出资方式限制。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经营者,允许其以与生产经营相

关的苗木、家禽、牲畜等经评估后作价出资,但必须经全体股东协商认可并出具协议书同意承担

相应有限连带责任的书面文件。

36.进一步拓宽农民出资渠道。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受益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37.鼓励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对专业合作社赋予法人资格,合作社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

由,不限制注册资本,免予提交验资报告,对申请人实行“零收费、近距离、无障碍”服务。对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前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保留原组织形式的,可不再办理重

新登记。

38.扶持创办各类农村合伙企业。支持农民自主创办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

业。为解决农民经营困难,便于引进资金、技术,允许企业和个人的资金、技术以有限责任的形

式投资入股,在农村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9.为承包开发荒山、荒地、荒滩和退耕还林、还草,从事特色种植业及畜、禽、水产养殖

和农产品收购的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提供便利,积极为提出注册申请的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服务

,办理营业执照。

40.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和涉农经纪组织。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经营项目和

经营方式外,不限制农村经纪人的经营范围。对季节性或临时性从事经纪活动的农村经纪人,由

属地工商局予以备案登记,免于注册登记。

41.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审批项目外,农民凭身份证明、场所使

用证明,可就近向所在地基层工商分局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实

行“一人多照”。

42.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可由职工持股会行使股东职权。

43.支持企业(不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或其他人员实行股权转

让。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股东、股权转让等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

44.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方便连锁经营企业登记注册。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配送

中心和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除工商登

记核转手续。连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需要办理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资格证)的,可

由总部统一向审批机关办理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资格证),在确定的经营区域范围内,连

锁门店可不再办理相应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资格证)。可由总部(或连锁门店)持加盖总

部印章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向连锁门店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在连

锁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即可。

45.优先登记清洁安全、高效利用资源的企业;对于小钢铁、小采矿、小水泥、小焦化、小

橡胶、小烧结等“十小”企业不予登记。

46.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调整、关闭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工作,对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7.加快园区建设,促进产业融合。积极支持各级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发展,积极参与

当地促进园区产业发展的部门联席会议或领导机构,提早介入产业规划、项目引进论证,为招商

引资、推动产业集群化、园区化发展提供宽松的准入环境。

推动发展楼宇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指导和帮助金融业、咨询中介公司、娱乐服务企

业、旅游服务企业等国内外各类企业和公司进驻商务楼宇,实现聚集发展。

三、大力实施商标带动战略,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48.开展“商标进企入户”宣传服务活动。推广普及商标法律知识,启动全市商标免费培训

计划,提高全民商标意识。

49.开展“**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提高我市商标的知名度、美誉度。积极指导、帮助企

业做好各类商标特别是服务类商标、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和驰名、著名商标的申报

认定工作,主动跑省进京,加强协调,提高驰名、著名商标的认定率。

50.实施“一村一品一标”战略。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企业注册商标,

着力打造“一村一品一标”或“一乡一品一标”。积极指导有关地方和组织注册地理标志。推行

公司+商标+农户的商标运作模式,提高农业产业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服

务。

51.大力培育农产品商标品牌。突出重点,形成一批“本地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的

品牌。对已获得著名商标的涉农企业,帮助其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四、改进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效能

52.打造企业登记绿色通道,缩短登记时限。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提交材料齐全

,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场办结。

53.下放审批权限。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设立公司的,其注册登记权限由市局下放至辖

区登记机关直接办理。

54.实行集中办公,方便企业。凡是已设立政务中心的县(市、区),所有县(市、区)工

商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许可项目,一律进驻中心,方便企业办事。

55.探索实行并联审批制。与环保、卫生、发改、建设等登记前置审批部门和技术监督、国

税、地税等登记后置许可部门探索实行并联审批服务,提高注册登记效率。

56.开通工商行政管理外网,实行网上登记、网上注册、网上年检。对于大型企业、集团企

业上门服务,对于中小企业提前预约,就近在企业所在地基层工商分局进行年检服务。

57.对全市的所有企业登记档案进行电子扫描,建立电子档案,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

设立企业登记咨询服务热线,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年检、注销等事项提供咨询

服务。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设置排号机、电子滚动显示屏和服务效能评价器,提高服务效能

五、转变监管方式,保护合法经营,优化发展环境

58.明确执法权限。除市局统一安排的执法检查外,各单位及执法人员一律不得跨界进行检

查。积极推进联合执法,严格控制各类检查,各级工商部门要主动协调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对经

营者探索实行联合执法检查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9.推行人性化执法制度。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企业的首次轻微违规行为

可免予处罚,责令改正。

60.规范验资、审计、评估。各级企业注册登记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到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验

第7篇: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

1.1产业结构单一,三次产业发展不平衡依赖资源消耗来驱动经济发展是资源型城市一贯的发展路径,黄石市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的有金属、非金属、能源和水气矿产4大类计64种,其中硅灰石质量居世界第二。具有品种全、矿产配套程度高,主要矿产相对集中,交通方便,易采易选,共(伴)生矿产可综合开发利用等特点。良好的资源禀赋条件致使黄石市在前期经济发展过程中,过分依赖矿业经济发展模式,造成工业产值占GDP比重过大,农业受产业政策和产业规模限制难以发挥基础产业作用,现代服务业发展缓慢,水平较低,难以形成牵引力。随着资源逐步枯竭,经济发展后续乏力,扭曲的产业结构所带来的发展弊端逐渐显现,优化产业结构已迫在眉睫。

1.2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大2012年,现代服务业仅占全市生产总值3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4个百分点,比全国低15.8个百分点。服务业等接续替代产业虽然初具规模,但是经济总量较低,发展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加强,其发展水平与城市地位不匹配,已严重制约黄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确保经济稳步增长的前提下,进行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困难重重。

1.3经济发展、资源枯竭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地方决策层对如何协调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从而形成了粗放型矿业经济模式。“掠夺式”开采对矿产资源造成巨大浪费,同时生态环境也遭受严重破坏。如何实现经济发展,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三者之间协调同步,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1.4生态工业园区的构建发展存在问题黄石市园区数量少、规模小,7个园区经济总量仅占全市经济总量的30%,园区主导产业尚未建立。各个园区中小企业多,小项目多,缺乏重大项目,对地区经济的带动作用不强。

2目标城市产业融合的循环模式构建

环境和资源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解决黄石市面临问题的策略在于推进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即大力孵化和培育一批新兴替代产业,引导优势产业发展成主导产业,产业内部通过循环化拓展改造,配置关联产业和企业。提升第一产业占比和基础功能,强化第二产业核心地位,拓展第三产业主体功能,形成三次产业进行纵横交叉,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局面。基于循环经济的产业融合本质上就是循环经济的产业链融合,即产业之间或产业内部通过资源共享、技术经济关联,实现资源节约、减少废物排放。促进产业融合的循环产业链构建包括三个层面:企业层面、园区层面及区域层面。

2.1构建企业层面典型循环经济模式企业内部循环是从微观层面体现产业融合。它要求在企业中推行清洁生产,根据生态效率的理念,使资源利用、环保的外部效益内部化,一般是将生产过程中的废料作为原料或原料替代物返回原生产流程中,或是返用于厂内其他生产过程中,并减少产品和服务中的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减少“三废”排放量,加大物质和能量的循环,最大限度的持续利用可再生资源。实施重点项目,开展循环经济的示范推广和梯次推进,通过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能源的消耗,实现企业间、产业间的循环,取得较好成效。例如构建三次产业生态融合发展典型模式———“劲牌酒业”模式。

2.2构建循环经济生态园区模式生态园区模式是在区域层面上的中循环,主要是生态工业园,同时融合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它是以资源为纽带的产业共生组合,将企业内部无法消解的能量、废料变成其它产业的原材料或动力,企业间共生耦合。黄石市依托由八个工业园区、支柱产业和循环经济重点企业构建的资源流和能源流链接,在园区层面形成黄金山工业园、大冶经济开发区、下陆长乐工业园、西塞山工业园等一批起点高、生态产业链(网)长、园区资源一体化经营与生态化管理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例如:形成以重要资源为纽带的循环经济产业链:煤矿-煤矸石-电力-水泥建材产业链、电厂-粉煤灰(脱硫石膏)-建材、水泥产业链、冶炼废渣-矿渣微粉-建材产品产业链。以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冶炼厂“三废”治理为纽带,在大冶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形成相互间链接、良性循环的企业群:有色冶炼厂回收铜冶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烟气制取硫酸,利用废渣阳极泥及废电解液综合回收黄金、白银、二氧化硒、粗铅、粗碲、海绵铂、海绵钯、粗硫酸镍等;大江集团利用有色金属冶炼厂的烟灰提炼铅、锌、铋等贵重金属,从有色诺兰达炉渣中综合回收铜精矿、铁精矿及附含金银;瑞清物贸有限公司利用有色公司的烟道灰生产铅铋合金和稀有金属;鑫诚制酸公司利用转炉烟气制硫酸;贵金鑫冶炼厂对有色金属冶炼厂的金银渣进行回收提取金、银、铅等贵重金属;黄石奥宁公司、英柯公司利用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电解铜。通过资源上下游产业链的纵向融合,推动大企业带动小企业,实现产供销一体化,逐步实现消耗资源产业到深加工、高技术含量产业的转变。

2.3构建区域大循环模式全方位发展区域循环经济,把支柱产业(建筑材料、装备制造、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医药和能源)和静脉产业(静脉产业是指废弃物回收及其资源化再利用产业,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矿产、共伴生矿、尾矿和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污染土壤、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水中漂浮物)融合发展,推行清洁生产,形成区域性的资源废物回收利用,节约资源。同时衍生出具有三大高新技术的新型产业新材料、机电信息、生物医药。通过生态产业链将资源和其他不同产业的融合,逐步建成区域经济融为一体的循环型社会。

3目标城市产业融合发展的预期效果

(1)加快黄石市工业产业转型,带动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企业内深化清洁生产理念,企业间加强联合,延长产业链,增加辅助行业,通过产业间的功能互补和延伸实现产业融合,形成新的具有附加功能和更强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

(2)通过引入循环经济概念,避免资源使用权倒挂和资源浪费,扩大企业经营范围从而获得规模经济和协同效益,在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同时,实现经济快速发展。

(3)推进产业集聚、一体化发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外向化发展,实现黄石大园区的跨越式发展,形成全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极。

4结论与展望

第8篇: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

[关键词] 南昌昌南地区;老工业区;优化产业;合理布局

[中图分类号] F06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6)12-0103-03

[基金项目]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化南昌产业结构与布局――谋求南昌中心城市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批准号:05YJ21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胡 皎,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管理系教授,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会计学;

陈 敏,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科研处馆员,研究方向为情报信息管理;

郑小兰,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财务管理。(江西 南昌 330013)

昌南地区是指南昌市青云谱区,该区现有面积47.27平方公里,人口30万人。青云谱区是南昌市老工业区,拥有洪都航空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江联重工集团等20多家大中型企业,南昌市工业50强,本区占了1/5。依托本区大中型工业企业优势,发展与之配套产业,逐步形成了以汽车、飞机制造和摩托配件、机械加工、食品、针织服装、饲料加工为主的工业体系。为了进一步构筑工业发展平台,调整工业空间分布,增强工业经济实力,2001年启动了2.2平方公里的南昌昌南工业园建设,至今共有60家企业入园,大部分建成投产,2005年完成工业产值近10亿元。青云谱区2005年工业产值达160亿元,每平方公里的工业产值超过3亿元,为全省、全市县区之最。

近些年来,本区充分发挥老工业基地的机械制造优势,加快了企业并购重组,并引进了日本五十铃、美国福特、欧洲“空中客车”等世界500强企业;同时,充分利用南昌“南大门”的交通区位优势加大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引进了北京华联、麦德龙、沃尔玛、好又多等中外知名连锁零售业;餐饮业也朝着创品牌、上规模的方向发展,商业网点成倍增长;扩建、新建了装潢建材大市场、建材大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等14个各类专业市场,特别是正在建设发展中的华东工业博览城、南昌深圳物流中心等大型物流、会展中心将大大提升昌南地区的综合竞争力。

这些年城市建设也创出业绩,先后完成京山路贯通和建设路、何坊西路、三店西路、广州路、江铃西路等建设;配合市重点工程改造了洪都南大道、井冈山大道、尧施路景观街,衔接南昌生米大桥的昌南大道等建设,以及象湖景区的规划建设,并实施一系列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城南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南建成区面积由2000年的13平方公里扩大到23平方公里,特别是南昌市将投资40多亿元启动占地5平方公里的新昌南城的建设,2010年后城南地区建成区覆盖率将占全区面积70%。

进入新时期,面对百舸争流、不进则退的区县之间的竞争态势,青云谱区要提炼发展新优势,继续坚持“工业强区、三产兴区、旅游名区、经济大区”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融合,形成长效发展的支撑和推动力量;进一步提升南昌“南大门”的区位文化、水域、绿色等资源品位,加快城区全覆盖,打造南昌副中心区域发展的新空间。为此,近中期青云谱及昌南地区(含昌东工业园、小兰工业园等)产业发展与工业布局任务是:

一、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优化工业布局,全面提升工业发展水平

江西正处于工业化加快发展、以原材料工业为中心向以加工、组装工业为中心的“高加工度化”的过程转变中,昌南地区工业的强大对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带动南昌经济崛起壮大以及加快江西工业化进程均具十分重大意义。昌南地区要坚定不移地继续实施“工业强区”战略,遵循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和信息化带动的原则,大量吸引外来资本,鼓励企业投入,加快工业集聚,扩大工业规模,提升工业层次,合理工业布局,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区情具有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一)发挥比较优势,做大做强支柱工业。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的基础、技术和南大门区位的优势,依靠技术创新,在产业链条延伸、产品拓展上壮大五大支柱工业。(1)汽车航空及精密制造业:着力提高轻型汽车制造水平和竞争力,建成年产15万辆、远期30万辆的轿车生产基地;积极开发专用飞机、支线飞机,以及参与合作生产A320系列“空中客车”飞机;大力发展汽车及其车辆关键零部件、精密机器制造。(2)锅炉容器和成套机电设备制造业:提高锅炉容器制造技术水平,重点开发循环式锅炉、高炉煤气锅炉、化工容器设备;引进高端技术开发环保设备;发展技术含量高的纺织机械、印刷机械、造纸机械以及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3)食品工业:重点发展肉类制品、蛋制品、啤酒、液体乳及乳制品、绿色食品、保健食品。(4)针织服装业:提高竞争能力,扩大出口。(5)饲料工业。

(二)加强工业集聚,合理空间布局,建设形成三大工业经济板块。配合旧城改造,加快“退二进三”和“退城进郊”,通过调整井冈山大道以东洪都集团工业区和井冈山大道以西江铃集团、江联重工集团和南昌亚洲啤酒厂为主工业区的生产用地、生活居住和配套的生活服务用地的范围,对区内其他中小工业企业的用地予以置换,或迁入工业园区,进一步突出这两个工业区主业的发展内涵,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老工业基地产业升级。以提高工业聚集度为重点,推进土地集约经营和产业链式延伸、企业集群式组合为目的的工业布局,加快昌南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建成以成套机电设备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食品加工为主的产业配套程度较高的成长型工业经济板块。

(三)推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培育壮大成长型龙头企业。鼓励本区龙头骨干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力争1家销售收入超200亿元,2家超100亿元,2家超50亿元,2家超10亿元,3家超1亿元,8家超5000万元。

(四)加快技术升级,提升产业层次。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在大中型企业推进系统集成化、生产自动化、经营管理网络化、营销活动电子化和计算机辅助设计。加快运用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推进深加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五)不断完善大中小企业相结合的产业配套体系,提高产业关联度。围绕支柱产业建设,推进国有企业改制转产配套,引导民营经济自主创业配套和外来企业联动转移配套,发展“专、优、特、精”的“小巨人”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间在整机与零部件核心产品与辅助产品、生产与科研、生产与流通等方面建立起相互配套的分工协作机制。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可循环”的原则,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实现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线性过程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转变。加强对重型机械、化工、食品、纺织等行业的节能降耗技术的推广应用和资源循环,以较低的能耗物耗实现更高的产出水平。

二、做大做优商贸、物流、旅游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水平决定现代城市的发展水平,坚定不移地实施“三产兴区、旅游名区”战略,加快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新业态,努力形成机制灵活、功能完善、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的现代服务体系。

(一)做大商贸物流业,形成南昌商业副中心区。按照“城内大商场、城色街、城郊大市场、城外大物流”的商贸业发展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把现代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作为搞好服务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中期商贸发展目标:建立昌南商业中心(即南昌商业副中心区),形成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和社区商业三个层次的商业网点布局;重点培育若干条专业特色街,整合区内各类商品市场;建立城南物流集散中心(即昌南现代物流园区)。

突出抓好以商贸城为中心的区域商务核心区建设,核心区定位是商务办公、金融、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服务对象为本地及外来消费者,服务人口25万人以上。远期区域商业中心将向包家花园广场转移,服务人口超过50万人。

近期,在全区社区初步完成社区服务业的建设和改造,形成以社区商业中心和社区商业为基本构成的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社区服务网络。重点建设洪都、新丰和象湖三个社区商业中心。

目前,区内有8条层次较低的专业特色街,经营范围为服装、鞋类、汽车、电动车、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卫生保健等。专业特色街是按消费发展需要,由经营商逐步进入,按市场化运作逐步形成的,而随着消费者的变化,随之兴衰,经营商也会优胜劣汰。政府的责任是“引导、规范、配套”。近期应重点培育形成洪都南大道景观风光商业街、以特色餐饮为主的餐饮特色街、以娱乐美容为主的休闲特色街、以古玩字画交易为主的文化艺术特色街。

区内现有各类商品市场14个,近期要建设完善好南昌农产品批发中心、南昌建材市场、华东国际工业博览城、江南建材市场等。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整合区内各类专业市场,使之健康有序发展,为直接服务昌东地区、昌南地区的六大工业园区,为提高南昌市区域中心城市服务功能,强化全省、东南沿海省市对本区的辐射作用,为吸引众多中外客商来赣投资,全方位促进南昌市开放经济的发展,最大程度利用发挥“南大门”交通区位优势,中远期在衔接生米大桥的中环通道(昌南大道)和外环高速公路之间的青云谱火车货运站附近将规划建设对周边有强大辐射力的物流集散中心,以发展大宗货物和集装箱物流的大型物流园区。积极发展大型配送系统、连销经营、特殊经营、多式联运、大型超市等商贸形式,促进商品营销和流通的现代化。

(二)加快建设旅游名区。充分发挥旅游业的先导和带动作用,形成新机制,开拓大市场,把旅游业培育成本区新兴产业。开发建设一批融山水风光、文物古迹、风俗民情为一体,适应国内外不同游客需要,充分展示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活动和专题旅游,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近期建设梅湖风景区、山人真迹陈列馆、梅汝纪念馆等,打造成充满地方特色的风景人文旅游景区、景点,并以此推动两条旅游线路的组织实施,即(1)文化景观旅游线路:抚河公园――象湖公园――铁柱万寿宫――山人纪念馆――朱姑桥梅村――徐家坊孺子故里;(2)工业科技观摩旅游线路:洪都飞机制造――江铃汽车自动生产线――南昌印钞厂――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气象观测。

(三)做优房地产业。积极抓住消费结构升级和建设城市副中心区以及南昌城区加快拓展的有利时机,分层次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围绕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重点建设分布合理、连片开发的普通商品住宅,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围绕打造城市副中心区和“旅游休闲花园城区”,合理发展风格多样、功能完美的中高档商品房。

(四)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大力引进和发展设计、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企业,并以国际中介服务先进理念、手段和技术提升本区中介服务业的总体水平。突出重点,着力培育和扶持设计、会计、法律等行业,引导其向综合化、大型化、国际化发展,将服务领域逐渐向省内外、国内外延伸,积极鼓励一般性中介服务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五)加快发展会展业。依托良好的区域优势和产业基础,充分利用华东国际工业博览城等良好的会展基础设施,整合现有会展市场和资源,积极培育会展企业,努力打造品牌龙头展会,进一步发挥“南博会”等大型展会在本区会展业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在华东国防工业博览城建设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永久性场馆,逐步扩大全国性、国际性会展的比重,使会展业成为本区产业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六)积极培植楼宇经济。在继续扶持、完善、巩固洪城路高层楼宇经济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企互动的原则,通过合理定位,借助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形成一批高档次的商务楼,科学规划新建一批商务楼宇。对已经建成或形成的商务楼,设法吸引那些已经或准备入驻的知名企业总部、分部机构,努力建设形成南昌“总部经济”。要把发展“楼宇经济”同构成不同区域性商务区、特色商业街有机结合,努力营造“楼宇经济”中的商业氛围,逐步提高“楼宇经济”在本区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

三、深入实施大开放主战略,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发展开放型经济是实现昌南地区快速发展的根本之策。紧紧抓住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机遇,积极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产业分工,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持久的动力。

(一)加快与长珠闽“两洲一区”对接和互动。充分利用昌南地区工业企业多、工业园区相对集中、产业配套能力较强的比较优势,主动接受沿海和境外支柱产业的扩散并搞好配套,逐步实现机制互融、政策互接、人才互动和基础设施互连,不断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层次。

(二)继续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切实把握重点,注重实效,扩大规模,把招商引资触角伸向驻区企业单位的改制和裂变扩张,伸向环保、基础设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开创利用外资新局面。提高招商门槛,提升招商质量,注重引进技术含量高、能较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项目,加强对重点国家和重点地区的世界500强、国内200强企业的招商引资,着重搞好引进台资工作,实现以产业链招商,定向招商,以商招商。

(三)坚持对内对外并举,外资、外贸、外经并举,培植出口优势产业和产品,加大对外贸易的力度。积极鼓励本地企业扩大对外出口,努力帮助企业打开国际通道,发展和培植本地对外贸易企业,引进和嫁接国内外贸易集团,努力争取更多的生产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

参考文献:

[1]水.产业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产业布局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3]周绍森,等.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方略[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

第9篇:现代服务业经营范围范文

关键词:直接投资;异常资金;外汇监管

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减弱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好转,我国资本项下呈现出收支双向大幅增长的整体态势,收支顺差和结售汇顺差进一步扩大,外资流入呈现渠道多样化、形式复杂化的特点,其中部分外商直接投资在流入方式、结汇使用等方面表现异常。在当前人民币升值预期进一步增强,国内房地产等行业投资依然过热的背景下,对直接投资项下异常资金流入应予以高度关注。

一、直接投资项下异常资金流入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从投资行业上看,非生产型外资企业增长较快。国内利用外资一般以生产型企业为主,但2009年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整体复苏和我国利用外资速度加快,非生产型外资企业的设立呈现快速上升趋势,除传统的外资房地产企业外,主要是各类咨询服务公司,这类企业名目繁多,注册资本大小不等,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经营范围较模糊,资本金结汇是否用于自身经营活动往往难以核实。

(二)从资金来源看,缴款人与投资人不一致现象增多。正常情况下,外资企业的境外汇款人就是外方投资人,投资人与缴款人保持一致。外方投资者与缴款人名称不一致原因较多,有些是投资者为实现正常投资而采取的变通措施,反应了投资者在特定制度约束下的一种合理诉求;有些则是在投机等非正常动机驱动下产生的非法交易行为,特别是境外同一汇款人多次向境内不同企业汇款,带有明显的地下钱庄资金运作特征。

(三)从资金流入速度看,注册资本提前到账明显增加。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注册成立以后,企业根据开工进度和商务部门的批复规定分批汇入注册资本,并逐步结汇使用。但有些企业资金到账与企业实际运作情况明显不相符,出现注册资本到账快、结汇快等异常现象,这些企业往往在短期内完成外汇登记、注册资本快速到位,有的企业甚至当日办理外汇登记并开立外汇账户,次日资本金全额到账。

(四)从资金使用看,存在较多结汇用途与经营范围不一致现象。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应在工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超范围使用不仅改变了资本金结汇用途,违反了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而且投资的真实性大多存在问题,甚至是虚假投资。例如淮安市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为货物仓储及配送,资本金4790万港币到账后结汇全部用于购买无形资产,明显与公司经营范围不符。

(五)从外汇年检看,非正常不参检企业增多。外商投资企业每年要按规定参加外汇年检,向外汇局报送前一年度的外汇收支及经营情况报表和年度审核报告,以便外汇局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外汇违规行为。外资企业除注销以及转中资等原因外,应及时参加外汇年检,否则将被暂停办理新的外汇业务。近年来,企业非正常不参加外汇年检明显增加,不少企业成立第二年人去楼空,无法联系,其投资真实性不言而喻。

二、异常外资流入的原因分析

(一)内外部经济环境反差是直接投资异常流入的直接动因。从国际看,金融危机引发了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复苏前景尚不明朗,经济增长乏力,资本市场不稳定,加之美国等实施的“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在大幅增加货币供应量的同时,将基准利率在较长时间内维持超低水平,与新兴经济体之间形成较大利差,从而导致大量国际资本加速流入中国等新兴经济体。从国内看,中国经济率先从金融危机影响下复苏,高速的经济增长及伴随着的后发优势使外国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增长充满信心;同时,随着涉外经济发展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步伐加快,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也成为吸引异常外资流入的重要因素。

(二)招商引资偏好为异常外资流入提供了隐性“政策保障”。利用外资的目的是为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满足国内生产建设的资金需要,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最终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虽然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引导,但“重量不重质”招商引资偏好短期难以改变,有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运动式”倾向,层层下达引进外资任务导致“全民”招商的不正常现象,甚至采取招商引资一票否决制。这一方面造成了外资近年来的集中和大规模流入,另一方面也导致了有些基层地方政府部门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不惜通过非正常手段违规引入虚假外资,客观上助长了直接投资项下异常外汇资金的流入。

(三)外汇指定银行重服务轻监管导致代位监管不力。自2002年以来,外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授权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这项改革举措在便利企业的同时,增加了外汇指定银行的监管职责。随着更多传统外汇指定银行上市经营,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导致各银行在外汇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外汇指定银行作为外汇政策执行者与外汇利益经营者的利益冲突日益显现。有些外汇指定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未能处理好服务企业和代位监管的关系,对企业资本金结汇审核把关不严,业务操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向外汇局报告不及时、不完整,甚至帮助企业变相结汇规避管理。

(四)现行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制度对异常外资流入难以有效控制。当前资本金结汇制度在服务企业、实施科学监测和控制境外资金异常流入风险等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管理理念的要求。表现为在结汇管理中过分依赖于银行对企业资本金结汇的表面真实性审核,忽视了对企业资本金结汇资金实际用途的后续管理;同时,缺乏有效的资本金结汇监测分析机制,管理系统以业务操作为主,监测分析功能相对薄弱,外商直接投资数据和企业外汇年检的财务数据没能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以事前审核为主的现行资本金支付结汇制度一方面造成企业结汇手续繁琐和银行业务成本不断增加,与当前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改革精神相悖;另一方面也未能有效防范异常外汇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流入,企业资本金违规结汇游离于外汇监管之外。

(五)与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的管理信息交流不畅弱化了对异常外资流入的监管。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涉及商务、工商、外管、税务和开户银行等多个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但目前各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难以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外汇局与工商、税务、商务等部门之间未建立信息交流长效工作机制,信息不能及时共享,难以充分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总体状况;二是外汇局与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反洗钱系统未建立起有效的信息联系机制,无法实时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的真实去向进行跟踪监督;三是外汇局与外汇指定银行信息交流体系不健全,银行报送的资本金到账及结汇备案信息过于简单,外汇局无法及时了解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的详细情况。由于直接投资项下异常外汇资金大多披着合法的外衣流入,相关监管信息交流不畅通使外汇管理部门无法及时、准确对直接投资项下异常外资进行甄别和查处,增加了对外资资本金结汇真实性监管的难度。

三、加强异常外资流入监管的对策建议

异常外资大量流入将进一步推高国家外汇储备,弱化货币政策调控效果,增加通货膨胀的治理难度,必须积极调整当前外汇管理政策,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对异常外资进行有效监测分析和管理。

(一)转变招商引资理念,引导外资合理、规范流入。地方政府部门应切实转变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和招商引资的关系。一是要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优化利用外资结构,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使外资流入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二是要注重引资质量,重点在优化环境和改善服务上下功夫,而不应急功近利,片面追求招商引资数量,人为放宽相关的管理规定,造成虚假外资甚至是“热钱”的大量流入,影响外向型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要主动协同外汇管理部门对资本金的流入和结汇进行跟踪监管,堵住虚假外资流入渠道,从源头上确保外商直接投资的真实和有效。

(二)改革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和意愿结汇制度。从长期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应从重外商直接投资登记、开户和验资询证等行政性审批业务向重资本金结汇资金使用的监测分析转变,资本金结汇制度改革应顺应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和促进投资便利化的要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取“放”与“管”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意愿结汇,分类管理。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守法或外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分类,对正常企业允许其资本金按照意愿结汇,便利合规经营企业资金使用,对风险企业实行有条件结汇,依托非现场监测工具对结汇人民币资金流向进行重点监控。

(三)完善直接投资项下异常资金跨境流动非现场监测机制。首先,进一步完善资本金结汇资金支付的非现场监测内容,将资本金结汇人民币资金收支信息纳入监测系统进行,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该类账户与其他人民币账户之间资金划转的全程监控,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非现场监管指标,及时对发现的异常支付或银行上报的可疑交易进行现场核查。其次,建立外汇年检数据分析监测制度。企业外汇年检提交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外汇收支情况表事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可以利用这些数据全面掌握企业的资金来源、占用以及经营状况,及时发现企业异常或违规交易的线索,最大限度地发挥外汇年检信息对异常资金流入的监测预警作用。

(四)强化外汇指定银行真实性审核责任。银行在办理资本金结汇业务过程中,要运用KYC(Know Your Customer)原则,充分获得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信息,特别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资金到位进度条款等相关内容进行充分掌握,注意审查其注册资本是否与企业生产经营范围、规模和行业特性相符,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是否符合当地实际,一旦发现疑点就应列入跟踪管理重点对象并及时向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对未有效履行资本金结汇监管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要严格按照外汇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强化银行在办理外汇业务时的真实性审核义务。

(五)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大对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当前直接投资异常增加以及资本金流动、结汇使用的特点,加强与公安、商务以及人民银行反洗钱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跨系统的异常投资外汇资金协作监管机制,互通信息,协调行动,共同防范和打击热钱等非法外汇资金通过投资方式流入;同时,建立跨地区外汇局之间联合办案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通过联合检查、延伸检查等方式,提高对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异常流动检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