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保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控制措施
一般情况下,工程施工现场出现安全生产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工作人员个人违章操作,还有一种是管理人员违规指挥。
个人违章操作,就是操作者本人没有按规章制度作业。在建筑业中因个人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安全事故频率要比违规指挥高一些。因此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就操作者本人来说,应从四方面去预防:一是要学一些安全知识。二是要学习自己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是要服从现场指挥。四是要在工作之前,先检查一下周围的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下班后再检查一下与下道工序在衔接上是否有安全隐患,若有应及早排除。
违规指挥是指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管理者强行命令施工作业。在国外,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工人完全有理由拒绝施工,而我国则必须执行。就违规指挥来说,管理者不能只求进度,要在安全第一的情况下抢进度。另外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做事不能马马虎虎;在安全上还要舍得投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工程质量不合格同样会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特别是在冬季,除了要做好防滑、防火、防冻,保证工人人身安全外,还要特别强调要保证工程质量。冬季施工,最大的问题就是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应对新来的工人都进行培训,向他们传授安全知识。班前会、班后会天天开,天天讲,还应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的书面考试。
2.完善配套措施,改进监管方法
2.1 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非常重视的事,近几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当前急需我们以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针对建筑市场及施工现场的现实情况,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监管模式,就是:引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中介组织机构,建立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三级管理体制。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机构属社会中介组织,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资金、专业人员、设备等),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做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它可以受聘于建设单位(业主)、建筑施工企业、政府等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适时监督评价。当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成立专业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成立专业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可借助成立招标机构的做法,同时要充分考虑和现有的建设监理制进行有机结合。
2.2 规范安全监督工作,实施标准化管理。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要制定一个规范标准的组织机构模式,比如说单位性质、经费来源问题;负责制及责任制问题;组织制度行为规范问题;检查检测设备等等。都要有一整套规范标准,首先应该使安全监督机构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加强充实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技术,建议尽快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师制度(全省、全市先),走专业化执业资格路子,合理划分专业,保证监督检查质量。
3)加强安全报监制度的管理。要统一表格、统一要求,现在是边解决问题边改进,效果不明显。安全报监书不能仅作为审批行为,更要强制性地做好阶段报验工作,将其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仅能够认真落实“群防群治、预防为主”的原则,而且能够为安全生产动态监督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安全报验的结论要作为项目经理、企业业绩的硬指标。
4)加强监督档案的管理。结合安全报监阶段验收及平时检查要建立一个格式统一、内容完整的监督档案。其内容应该包括开工前现场查验及评估情况、针对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督计划、执法检查资料及工程竣工后查验等,要求每个单位工程关键安全防护阶段、重点监控部位都要有监督员采集的照片、录像资料,隐患整改及处罚记录必须入档,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纪录来加强监督检查效果。
2.3 完善配套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积极推行招投标清单制。结合清单制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安全投入费用进入清单并合理确定比例。保证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
2)加速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工程担保制是目前解决我国建筑市场存在问题的一种较为有效的市场化手段,实施担保制可以提高进入建筑市场的门槛,建立有序的竞争机制,从而使进入施工现场的企业管理素质极大地提高,便于进行各方面的管理当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担保制可有效保证业主支付水平,从而为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实施担保制将极大地刺激信用机制的建立和作用,从而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及规范企业行为提供基础。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针对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结合建筑施工内在规律,主要从理论和应用两个方面构建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三驾马车”:建筑施工安全文化教育、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对策、全员参与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当前中国建筑业的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现场,可以说,施工项目是事故发生的发源地,当然,我们不可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安全事故的存在而减少或停止工程项目的建设。我们必须对我们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安全管理的需目标、是否符合项目管理的特点、是否满足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认真分析,积极开展探索安全管理的新方法、新思路、新途径活动,从而,达到不断创新与完善安全管理模式的目的。
1 我们将要实现管理方式的创新
近年来,尽管我国建立了比较符合国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但每年因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死亡的人数依然超过千人,每年因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愈百亿元。因此,提高管理为保障的现代安全生产,实行创新的管理方式变得更加为重要。
我们必须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一定要靠制度约束, 而不是靠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搞各种形式的大检查。与质量一样, 安全生产仅依靠施工单位一家之力是不可能做好的, 必须通过多方协作才行。结合我国国情和先进国家和地区的体制, 可以进行行业监管、企业主导、业主预控、社会监理、保险公司检查0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制创新。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制创新、建筑施工企业的制度创断、建筑施工安全组织结构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手段的创新以及建设现代化建筑施工安全文化体系。
实现建筑施工管理的创新并结合信息系统,能够高效率地收集、存储和处理大量信息资料, 大大提高管理信息的质量和效能; 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和迅速地传递信息, 实现对管理系统的有效沟通和适时管理; 能够提高现代管理技术水平, 提高预测、决策和计划的质量与效率,同时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2 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
施工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针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提出以下四点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2.1 转换思维,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单位要真正意识到施工安全意义重大而深远,牵涉到方方面面,要把施工安全管理放在施工管理的突出重要位置来对待,时刻铭记施工安全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施工安全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持久性; 要从施工管理全局和高度出发,全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工作从细,重在落实,切忌表面文章,并在实际施工中不断总结适合自身企业和项目管理的安全管理办法,提升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技能; 同时,建筑施工企业法人应关注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要亲自过问下属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而负责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应掌握安全机构运转情况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2 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合理、完善、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和规范企业及企业职工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也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有利于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并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建议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验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为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3 加大投入,认真开展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努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认真开展针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努力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同时,安全教育培训要力求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并且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以真正达到施工安全教育的目的。此外,要加大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实施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施工单位要设立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为提高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提供物质保障。
2.4 加强监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建设单位应增强安全管理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 施工单位要派遣具备一定的安全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管理经验,且具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动性的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同时,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努力消除施工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
3 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职责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渐形成的, 以物质为载体所体现出来的人本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总和。在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政府必须转变角色,重新定位,发挥自己的职能,运用调控手段,整合建筑施工市场,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职责制度。
在具体工作中,各级政府应该发挥各自的功能,建立建筑施工管理机构,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加大对市场的整合力度,调整建筑施工市场的市场结构,稳定秩序。同时,在对建筑单位的资质审查方面要从严而定,并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处理一定要彻查到底。另一方面,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来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人为本, 将安全文化渗透于企业和员工的意识形态领域。并要加强安全文化制度建设,进行企业策划, 引进企业识别系统(CIS) , 建立有显著个性和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安全文化支持系统。加强各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给施工人员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 结语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非常重大的工程,需要从政府到个人各个层面相互配合来共同完成。它的创新工作应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 实施系统的创新性工作。以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制、建筑施工企业制度创新为前提, 以建筑施工组织结构、管理手段、企业文化创新为运行载体, 促使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获得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希望各层面的力量共同参与进来,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顺畅、有效地开展下去。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安全管理;建设管理;现状
近年来,在我国的建筑业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企业的管理者、职工还是当地的政府部门,都对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我国对于建筑业安全生产关注也越来越高,对于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在实际的建筑业发展中,每年还是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这些安全问题所涉及到的因素很多,都给我国的建筑业发展以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利的后果,因此在对我国目前建筑安全管理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建筑安全管理中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者对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
首先在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上,目前有些建筑企业的管理者、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经理都对安全问题存在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往往过于重视企业效益,却在企业的安全管理问题上疏于管理、被动应付。此外还有很多企业既没有设立起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同时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些企业虽然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但是无论是在人员还是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都没有到位,无法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最终目的。
1.2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目前虽然很多建筑企业都建立起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相应的制定了企业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章制度。但是这些规章制度和流程都没有在实际的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往往流于形式。同时由于责任制的形同虚设,很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具体的管理工作随意的敷衍,尤其是在一些建筑转包工程和挂靠过程中,管理人员往往只是象征性的收取管理费,这根本无法起到对安全管理上制止违章和消除隐患的作用。
1.3 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建筑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管理人以及负责人对安全问题的认识不足;第二是目前拖欠过程款项的问题严重,安全投入没有更多的资金来源;第三是建筑单位在建筑工程中的压低造价和缩短工期,从而使一些项目管理人只会一味的抢工期和赶进度,从而忽视了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上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施工现场上的安全设施的设置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到位,这也是我国建筑安全管理上所存在的严重问题。
1.4 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其建筑工人的主要组成人员大多数来源于进城务工农民,由于其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因此对安全知识的掌握方面也比较缺乏。此外,由于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较快,数量也较多,因此出现了比较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施工单位都把大量的资金运用在对设备的更新和对新项目的投资上,从而忽视了对施工人员的技能以及安全意识上的培训,因此从这两个方面而言,我国目前存在着普遍的建筑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现状。
1.5 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
重大危险源是指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巨大的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据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基坑坍塌、触电、机械伤害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占总数的80%以上。一些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更没有对多发性事故开展专项治理,致使由此造成的事故有增无减。
2 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加强建议
2.1 强化安全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目前,许多建筑企业特别中小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把企业的安全工作放在次要,甚至可有可无的地位。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通过企业各级、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而加强安全文化理念的宣传教育工作,可以使员工在心理、思想和行为上,形成自我安全意识和环境氛围,特别是建筑企业的管理者如果具有很高的安全文化素质,就可以把自己倡导的安全价值观的信念和行为方式,通过言传身教播种到每一名员工的心里,从而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2 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水平
首先,建筑企业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每位员工每年有固定的集中专业培训(其中包括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合格者,才可以上岗工作,培训不合格者,禁止上岗工作,并扣发工资或予以辞退。通过这种培训将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系统化、完整化地教授给员工,让安全生产的意识伴随员工工作的始终。再次,建筑企业可以给每位员工发一本安全手册,除了有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外,还有一些安全标语、安全警句之类的短小精悍的话,目的是让员工阅读之中,将安全生产牢记心中,时刻警醒自己的安全行为。
2.3 建立严格的安全保障制度
用制度规范人的行为,从而有效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一种主要方法和手段。但是,原来的安全制度不够科学、不能得到员工的积极配合,导致许多制度流于形式,或者根本就无法得到贯彻落实。因此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制度、事故救援和处理制度等),要体现人本思想,充分反映员工的实际需求,才能得到员工的积极响应,才能使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2.4 加大安全投入,从硬件上强化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
近几年来,我国每年所发生的各大建筑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十分巨大。从安全经济学的角度,安全生产预防性的“投入产出比”大大高于事故整改的“投入产出比”,是1:5的关系可见,安全投入还是回报率颇丰的一项投资。目前我国对事故预防的投人明显不足,投入的资金离实际需要有很大差距。所以要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需要加大安全成本的投入,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需要高水平的安全生产投入来支持。当然,投入的资金光靠建筑企业自己解决是不现实的,应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安全保险公司、安全投资公司,国家设立安全基金,多渠道的筹集资金,以解决建筑企业安全的投入不足问题。
参考文献
[1]李萌.浅议现阶段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安全,2006(3):31-33.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建筑施工事故造的发生会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作用,也会对企业造成不可避免的经济损失,从而增加成本。因此,保证施工的安全或控制事故的发生对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到人员素质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方面,根据对企业的访谈和实际观察,总承包单位总部基本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设置,但一般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设置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较少,普遍都是设置工程管理部,安全只是工程管理的一部分内容,且主要侧重于工程进度与质量的管理。即便是总承包单位,较大部分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也不能到位,不能配备齐全各类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责任不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责任脱节,是安全工作落实不下去的主要原因。虽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但主要领导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开会时说起来重要,工作时做起来次要”的现象较普遍,安全没有真正引起广大员工的高度重视。发生事故后,虽然对责任单位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对相关责任人、与事故密切相关的生产、技术、器材、经营等相关责任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也直接导致责任制落实不下去。安全管理手段单一,多数企业未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还是停留在过去的经验做法上。
3.安全教育培训严重不足
现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缺乏系统培训,是安全隐患产生的最大根源。现场作业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低下,侥幸心理严重,易出现群体违章或习惯性违章现象,是安全生产中最大隐患。根据调研发现,目前绝大部分项目的新工人在进行之前的安全培训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一般是边干边学,而且一般是以老师傅带的形式来进行,不组织专门的安全培训;另一方面,现场工人来源于劳务分包企业,总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直接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不直接负责工人的安全培训。直接用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应负责对工人进行系统安全培训,但大多数劳务分包企业对工人根本不进行培训,从农村招工过来直接到工地,“昨天拿起锄头干农活,今天扛起钢管建高楼”,导致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安全技能,盲目操作,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事故频频发生。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创新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制创新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仅靠施工单位一家之力是不可能做好的,必须通过多方协作、全员参与、立体管理。结合我国国情和先进国家和地区的体制,可以进行行业监管、企业主导、业主预控、社会监理、保险公司检查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制创新。
(1)行业监管。应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组织,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以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或组织的咨询、服务、管理等中介职能。
(2)企业主导。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在于施工企业,企业的责任就是自觉、严格地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施工单位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防护及措施、现场安全检查等。
(3)业主预控。业主应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一定的监督责任,业主有责任和义务选择有能力做好安全生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若发生了事故,业主的有关负责人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4)社会监理。监理公司应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监管,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当前,监理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进行质量、成本、工期三大控制,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
(5)保险公司检查。施工企业根据建筑法的要求为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向保险公司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来转移风险,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对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检查,查看企业是否依照有关规定尽到了安全管理的责任。同时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评价,实行浮动的投保费率,激励施工企业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创新
安全生产工作的落脚点是企业。当前,要逐步实现企业管理者和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转变,并形成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
(1)建立企业职业安全管理体系。在建筑活动中对环境与健康的重视已经成为国际普遍关注的话题,工程建设的目标体系已经由传统的成本- 质量- 工期体系,转向成本- 质量- 工期- 环境与健康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也已制定了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我国加入WTO后,已等同采用了ISO14000,并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按照国际规范迅速建立企业职业安全管理体系。
(2)劳动安全预评价。开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预评价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必经程序,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项目做到本质安全,不留事故隐患,从源头治理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之一。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建设前期必须进行劳动安全预评价工作。
3 建筑施工安全组织结构创新
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管理仍是通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来实施的。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管理人员由于工作性质不同,相互之间的本质联系被人为地隔离开来。而对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安全指标、安全职责挂钩较少,甚至不挂钩。安全管理人员由于管理职位与其他人员的等同或较低,造成了安全管理指令不畅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及时,有的项目负责人为赶工程进度而不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因此,需要对目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组织结构进行创新。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手段的创新
目前,不少企业尚未将建立安全施工的信息保证体系视为一个重要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手段。因而造成了信息闭塞,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和重复发生别人已经出现的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网络是当前安全管理科学中最显著的特点,安全生产信息采集、传递、处理和控制系统是现代安全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基础建设。
信息系统是以加工处理信息为主的系统,它对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贮、管理、检索和传输,需要时能向有关人员提供有用的信息,它是硬件和软件、方法、过程以及人员等组成的联合体。将这种系统应用于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上,就构成了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是构成较复杂的系统,它具有以下功能: 能及时提供反映企业实际情况的各种形式的信息,支持决策;能用数学模型和过去的信息预测未来;能针对不同的管理层给出不同要求的报告,达到控制企业行为活动的目的;能辅助管理者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便有效地利用企业的资源。
通过加强对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创新,能够高效率地收集、存储和处理大量信息资料,大大提高管理信息的质量和效能;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和迅速地传递信息,实现对管理系统的有效沟通和适时管理;能够提高现代管理技术水平,提高预测、决策和计划的质量与效率。
四.结束语
建筑施工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的健康发展,所以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是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 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的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工程保险制度和工程风险控制制度。
工程保险制度,是指工程参建单位通过与保险公司订立建设工程保险合同,将建设工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约定责任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进行转移,根据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对损失进行赔偿的制度。
工程风险控制制度,是指工程参建单位和保险公司及其委托的风险管理机构为降低和避免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质量监管和对事故预防预控的制度。
第三条按照“共同投保、共同保障、共同控制、相互制衡”的原则实施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
共同投保,即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投保建设工程保险,确保工程建设和竣工后一段时期内的安全质量事故和缺陷损失能获得经济补偿。
共同保障,即由保险公司及其委托的风险管理机构共同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质量风险管理,共同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并按保险合同约定对出险给予及时理赔。
共同控制,即共同投保单位和共同保障单位,共同参与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风险控制。
相互制衡,即引入保险制度,通过经济手段将部分的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责任转移至保险公司和风险管理机构,对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和质量控制行为形成第三方制衡机制,互相制约,共同规范市场。
第四条选择本市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或者政府主导的公共建设工程开展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通过政府工程的示范效应积极引导其他建设工程参与试点。
第五条**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的综合管理,并成立**市建设工程风险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具体负责试点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减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试点企业给与必要的扶持政策。
第二章风险管理参与主体
第七条由建设单位牵头,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组成共同投保体投保建设工程保险。
第八条经认定的保险公司可以参与建设工程风险管理试点。
对于投资大、风险大、行业特殊、理赔要求高的工程可由几家试点保险公司实施共同承保。
第九条风险管理机构受保险公司委托,对建设工程潜在的安全和质量事故损失风险因素实施辨识、评估、控制、处理,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减少和避免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参与风险管理制度试点的风险管理机构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甲级监理资质;
(二)具备施工图审图资格;
(三)具备工程检测资格。
试点期间,尚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可以以监理公司为主采取委托形式联合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审图机构和检测机构,共同参与工程风险管理。
鼓励现有的工程监理、设计审图、检测等机构通过改组、合并等方式发展成为风险管理机构。
经认定的风险管理机构可以参与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
第十条安全质量鉴定机构负责鉴定建设工程保险期内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保险责任事故。
经认定的安全质量鉴定机构,不得与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项目参与各方存在任何隶属或者关联关系,单位的员工也不能在安全质量鉴定机构中兼职。
第十一条试点企业在办理认定手续时,资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第三章工程保险制度
第十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的建设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人身伤害险、工程质量保修保险等三个险种。
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共同投保体单位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的工程本体的物质损失和约定责任范围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的经济行为。
人身伤害保险,是指共同投保体单位将项目从业人员在直接从事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引起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及将与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外来从业人员因住院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转移给保险公司的经济行为。凡已参加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人身伤害险保险费率按比例降低。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是指共同投保体单位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质量隐患在工程竣工满一年后引发的质量缺陷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的经济行为。工程质量保修保险不设置免赔额。保险期从竣工满一年后开始起算,最低保险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10年;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险期限由双方约定。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评审后,建设单位根据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偿付能力、信誉水平、类似工程保险经验、风险管理服务水平、基本费率,通过比选等方式自主选择试点保险公司,并签订保险意向书。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后,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中介机构等具有风险评价能力的单位实施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价,并出具风险评价报告。
风险评价包括共同投保体风险评价和工程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所确定的共同投保体风险系数和工程风险系数作为确定工程建设保险费率浮动依据。
第十五条风险评价完成后,由共同投保体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应包括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费及费率、保险期限、被保险人义务、风险控制、保险理赔等主要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保险采取浮动费率机制,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根据共同投保体风险系数和工程风险系数实行相应浮动。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保险费=建设工程合同价×[建筑与安装工程一切险基本费率+人身伤害险基本费率+质量保修保险基本费率]×(共投体风险系数×65%+工程风险系数×35%)+附加风险管理费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不再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
已投保设计职业责任险的设计单位,在实行工程建设保险和风险管理时按具体工程情况适当减少保费。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保险的保险费根据共同投保体成员的责任实行分担制,其中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建设单位一般分担80%左右,设计单位一般分担20%左右。人身伤害险,建设单位一般分担30%左右,施工承包单位一般分担70%左右。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建设单位一般分担20%左右,施工承包单位一般分担80%左右。附加风险管理费全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同时,应提供保单、保费付款凭证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证明等资料。
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统一理赔标准、缩短理赔周期的原则进行建设工程保险理赔。
第四章工程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十二条共同投保体成员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合同的要求,对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进行自控和预防,并积极配合风险管理机构的现场风险控制工作。
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委托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现场进行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比选等方式选定风险管理机构,并与风险管理机构签订风险管理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条风险管理机构的风险控制应从项目初步设计起贯穿到竣工后满一年止的工程建设全过程。
风险管理机构根据工程具体特点,以建设工程保险合同和风险管理委托合同为依据,编制风险管理大纲、各阶段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和程序、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的预控和预警工作。
风险管理机构对初步设计进行风险指导和质量预控,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
风险管理机构建立风险预防清单,确定风险控制对策,及时建立视像监控平台和信息处理平台等技术监控手段,通过现场跟踪管理,实现风险动态管理和节点控制。
风险管理机构认为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安全和质量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对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质量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风险管理机构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风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工程评估报告,应当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未提交工程评估报告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风险管理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风险管理费=设计阶段质量风险管理费+施工阶段和竣工后一年的安全质量风险管理费
设计阶段质量风险管理费,施工阶段和竣工后一年的安全质量风险管理费,试点阶段参照沪建监协字(2001)第20号《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市行业指导价标准的通知》中设计、施工、保修三个阶段的监理取费标准再增加10%安全管理费。
第五章各方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共同投保体成员应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试点工程中,建设单位可以不再委托监理机构实施工程监理。
共同投保体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建设工程保险费。
在发生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时,共同投保体应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建设工程在竣工后一年内出现质量缺陷的,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施工承包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保险公司对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保险责任负有经济赔偿义务。
保险公司收到共同投保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及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对应理赔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重大赔案,在赔偿限额内应及时预付赔款。
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风险管理委托合同向风险管理机构支付风险管理费。
保险公司应制定工程防灾防损制度、事故应急预案、重大损失报告制度、预付赔款制度和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制度。
保险公司应对建设工程保险单独核算,对出险和赔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市建设工程风险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小组上报当年的赔付情况。
第二十八条风险管理机构应对工程安全质量承担监督和控制责任。
在风险发生时,风险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对已发生和还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风险管理机构不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履行风险控制义务,给保险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检测机构应对工程现场检测对象负责,加强对现场材料和重要试块、试件的现场取样,对样本的生产厂家和代表性进行确认。
关键词: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化工安全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无论对于什么单位来说,其安全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其中,对于化工企业来说,其安全管理工作对企业正常运行,以及企业的员工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可以说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性工作。化工企业在日常持续经营中,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相对来说比较高。与此同时,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影响程度,相对来说比较大。因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相对于其他安全事故来说,就比较严重。言而总之,化工企业在日常运行中,必须注重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行。更重要的是,能够及时的进行安全事故的检测,尽量防患于未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企业财产安全以及员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一、化工生产的现状
化工生产在近十几年来发展得很迅速,但是多发的安全事故也造成了大量的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对生态环境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危害。造成这些事故,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化工产业存在着以下这些方面的问题。
1、没有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具有高危险性的化工产业,国家颁布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化工在生产和管理当中的的每一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的就是健全化工生产管理体制,促进化工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在实际的化工生产中还是不断发生各种安全事故。根本的原因就是相关部门没有严格地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在生产和安全当中,往往是先考虑到生产,而忽略了安全的重要性;在安全检查上也会因为人情关系和把安全放在生产的后面,各种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没有得到落实。
2、技术与设备不过关
化工在生产、运输和管理上都要遵照严格的程序来执行,任何一步出现了违规或者错误的操作,都会导致出现安全事故。另外,技术不够先进,设备的选取和使用不当,也会在化工生产造成危害,化工产品很容易腐蚀设备,对技术和设备的要求很高,除了要选择高质量的设备外,还要及时加强对设备的检修工作。
3、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不高
在生产中,由于对技术与设备的掌握情况不熟练,出现的各种违规忽然错误操作也是出现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大原因。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甚至比客观因素造成的还要多。工作人员粗心大意和注意力不集中,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操作,发现了问题没有及时补救和随意改动拆卸设备等,都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完善化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1、充分引入社会力量协助推进化工的安全管理(这段不是很理解)
在国外,这是一个很通行的做法。在欧美国家,有为数众多的地方性和全国性的安全组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这些行业性协会一方面充当政府的助手,起到联结企业与政府的桥梁性作用,执行一些政府委托的安全管理事务;另一方面又利用其技术优势为不少企业提供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帮助企业对不安全因素进行调查,分析重大事故的原因并研究解决的办法,同时向政府反映企业关于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有的甚至还举办国际性会议,如美国化工安全中心就曾于1999年5月在加拿大的多伦多市召开国际性化工安全大会。我国的“四结合”安全体制中的“行业管理”,原本是可以担负起这一职能的,但由于其一直未能与政府脱钩,其较重的行政色彩使它更具有官僚化倾向,而没有真正成为一种社会性的机构。因此,当前改革的方向就是尽快让这些机构淡化官方色彩,而增加实际的服务职能。
2、建立安全事故保险
建立事故伤害保险机制应成为现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目前的事故伤害赔偿仍然是由国家统包,这种体制既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又极不利于企业安全管理意识之强化。所以,加强企业与保险公司的联系,建立完善的事故伤害保险是势在必然。当前需要做的,是在目前的事故伤害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一条将现有的保险内容扩展到工程风险和技术风险上的新路子,以建立全方位的保险机制。与此同时,还应适当利用保险公司的力量为企业提供诸如风险分析等其他安全服务,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安全风险。
3、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
很显然,随着企业转型程度的加深,各个企业在规模上、在组织形式上、在营运方式上的差别会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根本不可能为所有的企业提出一个统一适用的安全管理体制。就组织体制而言,传统的安全管理组织一般是采用分散式的组织形式,即将各个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分开,由各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面对现代企业大多采用的是集约型的组织特性,将企业化工的安全管理职能合并为一个兼有几种职能的独立部门,总体负责企业化工的安全管理事务可能更为妥当。具体讲,一是生产组织系统中,由公司经理—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一线人员组成的直接指挥和作业的安全管理层次,其主要任务是组织、指挥生产人员安全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管理组织系统中,由生产、技术、设备、物资等有关部门及科室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从人、机、环境等不同角度,运用系统危险辨识、预防、消除、控制等专业技术,为生产系统提供安全生产指挥、决策和作业依据,并通过生产系统实现危险控制和安全保证。两个系统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统合而成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在标准化作业的基础上展开横向协作。
为形成全方位、立体型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我们还可以考虑在企业内部再构建一套由企业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工人代表和企业顾问组成的信息咨询、决策参考、对外联系和群众监督等系统,并可以考虑将现有的党、工、团等组织纳入其中。这一系统从职能上讲并不负责企业化工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而是为前述安全管理的实施系统提供一些辅的服务工作,因而可以不由企业的总经理来担任负责人,其成员也可大部分实行兼职。其实这样一种非行政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在国际上也是很通行的做法。安全管理责任制能否真正落实,其关键就在于企业自我约束机制能否建立,而建立约束机制的途径,是通过多种手段相互作用促成企业各个员工都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行自我约束。可以考虑的主要措施有:①实行逐级安全承包,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生产岗位和个人,用承包合同将“责、权、利”固定下来;②推行全员安全生产风险资金抵押,让人人有压力、有动力去推动企业的安全管理;③对生产施工队伍实行安全生产评估制度,按照安全风险等级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值得关注的是,在化工安全管理的实践中,要促使企业员工从内心树立起安全管理的意识,并付诸于自觉的行动,激励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的激励机制应当包括这样几个内容:①在安全管理人员中建立安全生产年从险抵押金,与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的月考核与奖罚挂钩的办法,将月奖金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效益直接挂钩;②对一线工作人员实行安全生产的“累进奖”制度,将安全生产奖励与“事故”、“违章”和“安全管理”联系起来;③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或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鼓励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④建立对重大隐患和重大事故超标实行罚款的惩罚制度。
三、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关键,也关系到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高危险性的化工产业来说更应该引起企业和社会的重视。从企业到个人都应该增强安全意识,遵循规章制度,降低危险指数,做好化工安全生产及管理的各项工作。
参考文献
[1]毕素英.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探讨[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0(02)
关键词:建筑安全政府监督 管理模式 转型 研究
一、现状
建筑安全是社会管理和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目前建筑安全管理是政府一管到底,所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每天要去监督工地现场每一部分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规定。安监人员去检查,判定施工中是否符要求,然后要求整改,企业整改后还要复查,复查是否符合要求还是安监人员来判定。一方面政府不可能保证检查的每一个工程不会出现安全事故,另一方面也会产生腐败现象。同时随着新开工面积的逐渐增多,建筑安全管理要求更高,管理的力度更大,检查的范围越来越广,政府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就越来越不够,面临的矛盾就越来越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政府管理幅度与层次的合理设置,对于建立和完善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意义重大。管理幅度受领导者智能、精力和时间的限制。管理幅度过宽,会导致领导者负担过重或出现管理混乱。管理幅度过窄,会增加管理层次,降低工作效率。
现在就我们地区而言,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年要管理千万平方米的在建工程,仅靠几个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来管理,管理幅度太大,超过了一定的幅度,就必须增加一个管理层次,否则必然会导致负担过重或出现管理混乱现象。
三、与质量监督、招标管理、造价管理等部门管理的比较分析
1、质量监督管理与推行监理制度。从“彩虹桥”倒塌后,我国强制实施国际通行的监理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从原来的施工现场一线管理变成代表政府来监督企业质量管理行为,从原先无限责任的大包大揽转变为有限责任的监督管理。
2、招标管理与推行招投标制度。我国招投标制度从开始实施,一直是矛盾是焦点。尤其是强制推行的初期,一些评分细则在招标文件中不公开,导致不中标的企业投诉率高,社会影响相当大。现在推行招投标制度后,招标办仅监督招投标机构等的行为是否规范,从原先从全面参与管理变成监督管理,招投标市场逐渐规范。
3、造价管理与推行造价中介机构制度。原先造价处除对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外,都要化大量精力审计一些具体工程项目上,造成人员严重紧缺。现在放开工程造价市场后,各个造价中介机构公平竞争,造价处只要监督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行为是否规范,使工程造价市场稳步发展。
参照以上三种管理制度,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推行新的管理制度,不再对企业进行直接的安全监管,而是借助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管。
四、国外建筑安全管理模式
国外建筑安全管理模式是上百年历史经验的积累,已经经历了很多血的教训,凝聚着千百万劳动人民的智慧和血汗。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技术标准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基本制定完善了。
在发达国家,政府一般都是推行强制工程保险,加上可调保险费率制度,不仅承包商会积极的重视安全管理,而且保险公司处于自身的利益也会积极的参与到安全管理中。他们会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采用多种方法如主动的视察建筑现场,参与承包商的各种安全议,提出安全建议等来进行工程风险防范。
发达国家政府特别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力量。在保险领域,保险经纪公司非常多,专门从事建筑工程业务的保险经纪人也非常多。在安全领域,政府一般将安全卫生方面的基础性工作委托给安全中介机构来做,安全中介业务广泛,且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这些私人公司接受政府的授权为企业提供安全检查、咨询、培训、评价以及设备检验等服务。
按照美国法律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前,业主和承包商必须办理有关强制性保险,否则将无法从事相应的业务活动。在美国,承包商交纳安全保费的多少,和其安全施工的业绩与信誉密切相关。承包商若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和信誉,往往保费低廉,施工利润较高;反之保费高昂,可能导致施工成本亏损,甚至出现保险公司拒保,承包商无法获得主体施工资格。在这种市场经济杠杆作用下,不仅承包商自己安全意识十分强烈,而且保险公司为自身利益,也对施工安全极为重视,积极参与到施工安全管理之中。会
五、破解矛盾的方法――构建新的管理模式
总理说:“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说出了社会管理的真谛。政府减少审批事项,减少不适当的规章制度、放松管制,是走向现代社会管理的开始。
落实“以人为本”的治国方略。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毕竟,安全工作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之一。国外政府只负责监管工程安全、环保等涉及生命和公众利益的事项,其它都交给市场和法律解决。在行政资源并不丰富的情况下,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更应该大力培育建筑安全管理的中介机构,动员社会力量协同管理。安全监管工作应改变运动式检查,借鉴国外政府安全检查事先不通知的做法,加强日常巡视,实现检查常规化。
六、研究的几点建议
1、树立“零事故”理念,更新价值目标,开拓建筑安全管理新局面
在新的时期要想打开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就必须逐步树立“零死亡”“零事故”的理念,其内涵就是使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企业建立“所有的死亡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和“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是‘零事故'的观念。“零事故”理念把人的生命作为核心的价值目标,与安全发展理念的内核相契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加深,管理、技术、人才、物质等方面的保障力量也会增强,会有更大的优势和基础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必将减少直至避免事故发生。实践证明,之所以许多国外的大型建筑企业如福陆、柏克德等公司能够保持优良的安全业绩,就是与他们坚持“零死亡”的理念密不可分的。有了这种理念作为指导,政府就会增强控制和减少事故的信心和决心,就会主动承担法定监管职责,去研究安全工作的规律,提高工作效能,企业就会全员都重视安全生产,从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细节去规范行为、确保安全。我们也要树立“零伤亡”、“零事故”的理念,更新工作价值目标,从这种理念出发去设计监管制度和方法,可以先行试点,争取在安全监管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和突破。
2、转变创新理念,研究制订新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工作重心由只是控制事故伤亡人数向控制事故伤亡人数和关注工人职业安全健康并重的转变
在发达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有着更为宽泛的内涵,生命固然要保障,但是高质量的、健康的生命更是人们追求的价值目标。近年来,我们开始关注改善施工现场的生活和作业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安全卫生权益,实际上这都反映了这种变化,反映了政府职能更为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必然趋向。
(2)工作方式由忙于具体的事务向注重制度设计的转变
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关键,推进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完善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这对于我们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而言,安全生产工作确实应急特点比较突出,需要解决一个一个的独立事件,但是当我们有了一套科学的、有效的制度作保障后,处理这些事件就会变得更为从容和高效,从而节约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成本。
(3)提高安全生产资源保障水平,加大安全管理投入
要像检查民工工资一样与相关部分联合对安全经费的使用进行不定期检查,使安全经费的落实有保障,能专款专用。其次推广新型安全设备、工艺、技术,政府不但应对安全设备进行质量检查和认证,而且应不断推荐对通过技术认证的产品,强制淘汰落后安全设备和技术的应用。从新技术的推广和采用看,新技术大幅度降低了安全事故,如先进的盾构施工技术设备和各种措施保证了隧道施工的安全;信息化技术的广泛采用,增强了对安全隐患的预见性等等。
3、加大安全培训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教育培训的覆盖面
(1)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规定、新法规也不断地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推广和应用。因此对每位安全管理人员要不断地培训学习,不断灌输安全理念。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2)普通职工的培训
建筑业从业人员的低素质一直是我国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严峻的重要原因。大量农民工没有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就开始进行施工作业,一方面这些民工缺乏相应的安全施工知识;另一方面,民工的维权意识较弱,使得建筑业生产在施工事故频发的同时,不能引起政府、业主和承包商的足够重视,安全形势得不到改善。现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对民工免费培训上岗活动,可以联合起来全力推动这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的地方不去,不安全的活不做。这样从末尾倒逼的办法全员来抓安全,才会产生更好的效果。
4、大力培育建筑安全管理的中介机构,动员社会力量协同管理
(1)、引入风险机制,培育建筑安全中介机构。
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安全管理的必然要求。按照“行业管理、市场运作、社会中介参与”的保险运作机制,充分运用费率调节机制,改变“重理赔轻预防”的状况,鼓励保险公司聘用安全服务事务所、监理公司等安全服务中介机构,到施工现场进行咨询服务。这类安全预防服务中介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安监站指导,并定期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状况,起到了安全监管的信息员、报告员、服务员的作用成为政府安全监管的协同力量。这样一方面增强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量,强化了过程监督,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服务也有了保障。
(2)、推行安全监理制度,补充监管力量。
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在监理质量的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向安监站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这样既补充了现场监督力量,又使得安监站可以根据现场监理定期安全报告,有的放矢地对问题严重的工地进行集中执法整治,提高了监管效能。
5、改革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方式,向有限政府转变
检查方式由传统运动式的、告知式的、只针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向新型随机的、动态的、市场与现场联动的巡查和层级监督转变,检查内容由施工现场实体防护情况向企业落实法规标准和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转变,由不分重点的笼统管理向注重监管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差别化管理转变。这个转变既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也避免了政府替企业做“安全员”、当“救火队”的越位、错位现象。同时,制订乡镇建筑管理站进行安全联络员制度,对一般小项目(比如不在《建筑法》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放到乡镇来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反映出我们对政府职责的重新认识和政府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有效政府的转变过程。
6、严把重大危险源监管关,抓牢安全重点关
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该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了事故,也可以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较轻的程度。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避免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管理好重大危险源,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程序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随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和实施完毕后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可以准确了解当地建设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分布情况。
(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对于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就要预先登记,做好备案工作,并在工地工程概况牌中醒目位置公示出来。
7、建设安全信用平台,增加透明度,让社会大众参与管理
强化企业责任,企业是建筑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健全诚信体系,所有建筑生产经营者都要建立安全信用档案,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严重违法者不能再涉足建筑行业。政府部门要将有关信息及时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要在网上推广,尤其是事故处理情况要及时上网公示,增加透明度,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应急处治能力,把建筑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发生之初,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正确引导,让社会大众更多以理性的行为参与管理,这样的参与效果更好,也更深入。
七、结束语
本文从管理学中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关系原理这个角度来分析当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横向与质量监督、招标管理、造价管理等部门管理进行比较分析,参考国外建筑安全管理模式,引出破解矛盾的方法――构建新的管理模式,大力培育建筑安全管理的中介机构,动员社会力量协同管理。
总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针对目前转型期出现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分析,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周三多.管理学原理.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陈恒.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及其作用初探.安全与健康.2006年第05期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政府监察、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体制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建设各方安全责任,继续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培育发展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断提高现场实体安全防护水平,努力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持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态势。
二、工作目标
(一)防止较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一般事故,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4%以内。
(二)进一步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居住条件。
(三)积极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努力提高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转,严格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制度,加大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主要措施
(一)深化企业安全履职自控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实行的安全监督工作的内容和标准,全面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推行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细化对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技术保证体系建设等监督考核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对建设各方安全职责履行的检查考核标准,严格落实企业法人代表“三个一”(每月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每季度带队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总结大会,并做到奖惩兑现)、领导值班带班、重要节点阶段检查、月度自查上报、重要资料注册执业人员签章等工作制度,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提高企业自检自控水平。
(二)继续加大“打非治违”的工作力度。
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继续狠抓严管,集中治理违法发包、肢解分包、非法挂靠、转包、人证不符等问题;积极推进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督促建设各方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强化各级、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实现属地化、动态化和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约谈、记入不良行为、诚信评价扣分、责令停工、暂扣或吊销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企业投标、经济处罚等手段,增加企业的违规成本,不断优化安全工作环境;继续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互用和互认,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市场氛围,形成建筑市场监管的合力。
(三)不断推进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现对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控制。
1、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履职承诺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增强履职意识,强化措施,重在落实,监督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面履职安全责任。
2、实行建设标准化工地与安全措施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未足额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达不到合格工地要求的企业,将扣罚5%-20%的安全文明措施费作为统筹使用金,奖励“建设标准化工地”工作优秀的企业。
3、继续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开工前现场指导制度,施工现场每月安全评价制度,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建设项目主体二层评价、主体完工终评制度。对建设项目二层及主体完工时分别进行测评,要以文字和图片形式记入安全监督档案。
4、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对于有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凡对其项目停工两次的在建工程,区住建局将对其公司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核,情节特别严重的,区住建局将上报发证机关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实行起重机械安装告知控制安全措施备案的办法,凡是不办理建设项目安全措施备案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安装塔吊。
(四)继续开展建设“标准化工地”活动。
为保障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增进城市文明建设,净化城市空气,减少扬尘污染,提升建筑企业整体素质,继续在全区建设系统开展建设“标准化工地”活动,要求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在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实行标准化工地监督制度,对于已开工,未认真组织开展建设标准化工地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小额处罚、停工、曝光、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记录不良行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五)进一步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
首先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前对深基坑、超高超宽模板支撑体系等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随后要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报请专家现场论证。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检查与检测并建立档案,做好记录。
(六)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加大起重设备监管力度。
按照《市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及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及《区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意见》的要求,严格落实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日常检修保养、前臂安装维护用钢丝保险绳、施工升降机限载等工作,从设备产权备案、使用备案、安装、拆除、拆装队伍资格等各个方面强化监管,严厉查处起重机械无资质安装、拆卸以及未经建设各方联合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全区塔吊安装质量技术咨询报检工作,继续保持起重机械监控全覆盖。
(七)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加强施工平面管理,合理分配作业区域;外装使用吊篮的,固定装置、安全装置一定要经常检查,确保牢固可靠;屋面结构设计不便于设置吊篮、滑板等设备的,应尽量使用外脚手架作业,并确保架体稳定和防护到位;拆除脚手架、模板、起重机械要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并严格执行;要按照施工进度搭设足够的卸料平台,严禁违规私拆立网、使用溜槽卸料;要合理制定用电规划,确保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现场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并有专人负责监护;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施工总承包制度,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肢解发包工程的,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对未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单位擅自给肢解发包项目提供水、电、机具等作业条件的,给予总承包单位责令停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
(八)加强季节性施工管理。
根据不同季节、阶段施工特点提前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组织开展夏季、秋季、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等综合性检查,并适时组织大风天气、高温汛期、冬季防火等各类专项检查活动,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九)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对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法规和管理方法培训;开展对技术人员的标准规范和方案编审方面的培训;利用实操基地开展对施工和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应知应会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实操培训,严格实际动手能力考核;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切实提高一线工人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最大限度的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十)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根据建设标准化工地实施细则,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标准化工地评审标准,积极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严格落实防火板房、临设用电、标准化防护等工作要求;推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上水平;做好施工现场围挡、临设布置、材料堆放、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渣土运输、污水排放和垃圾清运等管理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十一)严格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护用具管理工作。
积极宣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指导施工现场做好高层建筑、临时用房等消防安全设施的配设和管理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网见证取样质量抽检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使用冲击、贯穿、阻燃性能检测合格的安全网。
(十二)进一步规范安全措施费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深入调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安全措施费审核支付的相关文件,加强节点审查,确保安全措施费用的足额计取和专款专用;根据《市建筑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规范意外伤害保险运作模式,继续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督促保险公司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关键词: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策略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is an important factor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management and harmonious stability, 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present safety management situation in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nd discusses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safety management strategy.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struction; safety;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U215.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国外建筑安全管理
在发达国家,政府一般都是推行强制工程保险,加上可调保险费率制度,不仅承包商会积极的重视安全管理,而且保险公司处于自身的利益也会积极的参与到安全管理中。他们会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采用多种方法如主动的视察建筑现场,参与承包商的各种安全议,提出安全建议等来进行工程风险防范。发达国家政府特别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力量。在保险领域,保险经纪公司非常多,专门从事建筑工程业务的保险经纪人也非常多。在安全领域,政府一般将安全卫生方面的基础性工作委托给安全中介机构来做,安全中介业务广泛,且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这些私人公司接受政府的授权为企业提供安全检查、咨询、培训、评价以及设备检验等服务。
2我国目前建筑工程安全的现状
我国现有建筑工人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是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状况却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行业特点、工人素质、管理难度等原因,以及文化观念、社会发展水平等社会现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状况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呈基本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整体态势还是比较严峻。
政府管理幅度与层次的合理设置,对于建立和完善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意义重大。管理幅度受领导者智能、精力和时间的限制。管理幅度过宽,会导致领导者负担过重或出现管理混乱。管理幅度过窄,会增加管理层次,降低工作效率。
3安全施工的原则
在控制过程中,要求对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突出重点,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3.1建筑施工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的一般方法
制定安全目标、指标、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管理制度等;加强监督、检查、测量及测试;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运行控制。
3.2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事故预防原则
事故预防可以分为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及事故发生时的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预防。这是一种发现、识别各种危险因素及其危险性并对其进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标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危险因素的产生、发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根除危险因素;限制和减少危险因素;隔离、屏蔽防止危险因素产生连锁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减少故障及失误;安全规程;矫正行动。
3.3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原则
3.3.1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构建系统安全,落实个人防护;
3.3.2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
3.3.3动态跟踪,重点控制,应变策略。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对重大危险要立即整改,对中度危险要限期整改,对轻度危险要加强监控和保护,对尚可忽略的危险,按照常规进行管理。
4.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4.1施工现场执法监管人员要认真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交底工作
建设过程中加大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源。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
4.1.1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
4.1.2在工程建设过程的日常巡查、抽查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抓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
4.2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筑行业“诚信制度”的建立
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施工企业(含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理顺处罚的渠道,建立联动处罚机制,按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对参建各方违规行为处罚,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5建筑安全施工的原则
5.1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原则
5.1.1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构建系统安全,落实个人防护;
5.1.2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
5.1.3动态跟踪,重点控制,应变策略。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对重大危险要立即整改,对中度危险要限期整改,对轻度危险要加强监控和保护,对尚可忽略的危险,按照常规进行管理。
5.2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事故预防原则
事故预防可以分为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及事故发生时的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预防。这是一种发现、识别各种危险因素及其危险性并对其进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标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危险因素的产生、发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根除危险因素;限制和减少危险因素;隔离、屏蔽防止危险因素产生连锁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减少故障及失误;安全规程;矫正行动。
5.3建筑施工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的一般方法
制定安全目标、指标、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管理制度等;加强监督、检查、测量及测试;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运行控制。
6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策略
6.1转变创新理念
6.1.1加大安全管理投入
要像检查民工工资一样与相关部分联合对安全经费的使用进行不定期检查,使安全经费的落实有保障,能专款专用。其次推广新型安全设备、工艺、技术,政府不但应对安全设备进行质量检查和认证,而且应不断推荐对通过技术认证的产品,强制淘汰落后安全设备和技术的应用。从新技术的推广和采用看,新技术大幅度降低了安全事故,如先进的盾构施工技术设备和各种措施保证了隧道施工的安全;信息化技术的广泛采用,增强了对安全隐患的预见性等等。
6.1.2注重制度设计
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关键,推进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完善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这对于我们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而言,安全生产工作确实应急特点比较突出,需要解决一个一个的独立事件,但是当我们有了一套科学的、有效的制度作保障后,处理这些事件就会变得更为从容和高效,从而节约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成本。
6.1.3关注工人职业安全健康
在发达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有着更为宽泛的内涵,生命固然要保障,但是高质量的、健康的生命更是人们追求的价值目标。近年来,我们开始关注改善施工现场的生活和作业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安全卫生权益,实际上这都反映了这种变化,反映了政府职能更为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必然趋向。
6.2严把重大危险源监管关
6.2.1严格程序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随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和实施完毕后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可以准确了解当地建设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