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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管理系统;管理;合同管理
1背景
随着世界一体化的进程,中国经济不断完善和深入,致使企业对内扩大生产,对外加强合作,随之产生的是大量的合同。而一直以来,企业对合同管理方面都采用线下人工管理,面对数量剧增的合同,缺乏意识,处理效率低下,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严重的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如何进行有效管理、监督和履行合同逐步成为各项工作乃至整个企业能否平稳发展的重要关键。如今,正是合同管理中不断出现新问题,现代大型企业开始对合同管理业务越来越重视。大型企业对合同管理业务的需求是建立集中、统一的合同管理系统,满足各子公司、各部门制定各自合同管理流程需要、实现对合同查询与统计,实现单位、部门、合同类别等的不同维度的查询和统计,实现合同管理的一体化管理。这就需要运用先进成熟的网络技术,从而建立功能完整的合同管理系统。为了我国企业和各单位建设合同管理系统提供理论借鉴,大致总结了合同管理系统功能的设计。
2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功能阶段分析
基于此背景以及需求,对企业合同实施过程进行了解求证后,再对这一过程进行分阶段,然后整理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在合同管理系统中,根据各阶段的主要业务,系统所能实现的功能有系统管理、基础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梳理合同管理业务流程,从而实现各环节的业务过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1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是合同管理系统的基础,通过基础信息与企业实际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符,及时修改系统功能结构和内容,有利于系统更加及时有效地服务于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系统管理模块主要包括机构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管理以及权限管理。
2.1.1机构管理
要对系统进行分类,首先应按照企业机构设置进行分类管理(新增、修改、撤销、隶属用户等);其次可以采用名称、代码、类型等信息内容进行管理。这有利于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企业组织结构的实际变更,对系统对应内容作出相应的改变。
2.1.2角色管理
根据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实际发展需求可将用户角色定义为六类:集团领导、集团法务员、单位领导、单位法务员、部门领导和部门业务员。区分不同的角色信息,对角色设置相应的权限和操作,以便相应企业人员的权责在系统的操作与使用中的合理有效应用于实际。
2.1.3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是对系统的登录用户进行管理,即对企业使用该系统的用户的登录名、密码、姓名、性别、所在组织机构、职务电脑进行录入管理,从而确定用户所属角色,获得相应的权限。
2.1.4权限管理
权限管理是对合同进行分类别,按照企业性质对合同类别划分级别,一级合同为技术类、采购类、工程类和其他类;二级合同主要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供水、电、气合同等;三级合同一般为物资采购合同、配件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根据合同类别设置角色权限,处于不同角色的用户对合同的操作(查询、修改等)不同。
2.2基础信息管理
合同管理系统可分为两大部分———基础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的功能主要为合同范本管理、合同相对方管理、合同信息登记、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监控、合同归档模块。
2.2.1合同范本管理
合同范本管理是为了规范合同、保持合同与管理系统、实施流程的相符,由公司管理相关人员创建和输入的合同规范性文本,以供合同的起草及减少输入工作的烦琐。而合同范本管理的职能并不能是这样浅层的,在大型企业中每年交易所签订的合同能以千为单位,若只是简单的合同规范及输入并不是有效的合同管理,规范性的合同范本在很大程度上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漏洞和不平等条款出现。合同范本主要由公司法律事务部以及合同管理相关人员共同创建和维护,前者注重于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交易是否存在漏洞和不平等条款,后者则是根据前者对合同范本进行维护及选择使用。
2.2.2合同相对方管理
合同相对方管理即业务员进行相对方信息管理(增加、删除、修改),相对方的信息不仅包括客户名称、注册地址、法人等基本信息,增加对合同相对方的管理本质上是增加企业对合作单位的信用评估,即相对方的信息还包括往期合作评估信息,根据评估等级从而判定与相对方合作谨慎程度,以供系统管理人员查看。
2.2.3合同信息登记
合同信息登记是由单位法务员搜集有效合同信息后,进行合同关键信息和文本等信息输入,提交后进入审批阶段,由各部门领导、相关的管理人员以及高层领导进行审批。当合同进入审批阶段,所进行审核的管理人员可提出合同有异议条款,法务员最后审核时录入审核意见。
2.2.4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是由于客观环境发生变化而造成合同部分利益关系发生变化时,子单位或集团用户需要使用对合同进行变更,及时对系统进行相应调整。填写合同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合同的基本信息以及变更的内容、理由,若是解除合同,则是填写解除理由以及后果评估,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反馈给高层管理人员审核,判定合同变更情况,确定合同变更。
2.2.5合同履行
合同信息提交完毕后,建立合同履行单,相关业务由系统自动或手动(业务员负责)录入合同履行信息。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合同履行单的填写要实事求是,保证企业生产发展。合同履行管理是各单位对合同有效期内所需履行的任务进行管理。根据合同的周期设置节点,如验收日期、付款、质保金、审计预留等,实时对合同的节点进行检测,对未到达节点的合同发出履行的预警提示,起到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
2.2.6合同监控
合同监控即对合同进入履行阶段的全部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合同监控是辅助合同正常的履行。对合同进行定期更新的履行状态,管理员监控履行情况,法务员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发生问题,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的问题。增加法务员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有利于规避合同风险,提前发现合同漏洞,及时反馈合同监控的法律环境情况,避免合同发生纠纷时企业才发现合同问题。合同履行完毕后,进入归档状态。
2.2.7合同归档
合同归档,即对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合同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将合同归档信息录入,合同管理完毕。合同归档后将所履行和完成的合同按年或月生成合同管理报表,对合同管理报表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可以按集团或单位统计,通过输入集团名称或单位名称查询统计本集团或本单位年度、季度或月度的合同的签订以及各类合同的签订的情况,也可以按不同金额等级分类统计。整个合同管理系统不仅改变了以往人工管理合同的弊端,也补充合同管理中的法律缺陷。基于此,合同管理报表可以按被诉讼合同情况统计,反映给企业高层管理者企业往年合同签订的法律漏洞,有利于企业全方面的管理。
3结论
合同管理系统以合同信息为管理主线,围绕合同管理流程归纳合同管理系统的功能设计,将其应用到企业实际合同管理从而达到合同管理模式标准化、合同的集中管理、全方位合同管理服务、提高管理效率、管理精度和减少合同的法律纠纷的效用。本文主要借鉴现有的合同管理系统建设中的经验,加以思考和研究,从而对合同管理系统功能设计的概况。为今后各企业或各单位开发建设合同管理系统提供一些理论借鉴,加快合同管理系统在实际应用中的应用和完善,实现合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自动化,促进现代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张梦晨.企业合同管理系统架构设计与实现[D].北京:北京工业大学,2016.
[2]张明,白凤凯.装备采购合同履行监督风险管理研究[J].国防技术基础,2009(2):3-6.
关键词:暂估价;实际性条款变更;审计意见;指定品牌标准
前言
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时而会遇到法律法规体系规定得比较笼统,或各层次、各地方的规定不相统一的问题,界于法律法规体系边沿,如何理解和执行,关系到具体工作的推进及是否有违法规体系,需要结合实际作各方面考虑。但作为长期在项目建设一线工作的我们,更希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寻求更快达成项目建设目标实现的途径,本文意于通过实际工作中类似情况的处理方法,探讨能够两全的解决方式。
1对暂估价的理解和处理
1.1对暂估价的理解
暂估价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价”一词最早出现于2005七部委的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而2003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的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其2013年修订版均没有提暂估价。而后在清单计价规范2008及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3及201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本省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等标准及规范层面均针对施工招标提到暂估价,并具体明确为“专业工程、服务、材料、工程设备”四个方面范围,而暂估价的出处27号令只针对货物招标,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所以,涉及到“专业工程、服务”等施工招标的暂估价,并没有政策法规层面的依据。
1.2暂估价的确定方式
七部委的27号令是唯一最早提及暂估价并规定确定方式的政策法规文件,第五条: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而其他标准、规范、办法等对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规定各不相同:(1)清单规范2013版的规定①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②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并符合下列要求:a.承包人不参与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b.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7版规定①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优先采用由承包人招标的方式,但招标方案及控制价应经发包人批准。②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3)本省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2017版规定暂估价规模达到规定招标标准的,应依法组织招标,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1.3对暂估价招标的疑问
以上各规定均要求对达到招标标准的暂估价进行招标,但招标的组织方式各不相同。鉴于对以上问题的思考,笔者疑问如下:(1)将包含在经招标确定的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再行招标,存在重复招标的嫌疑,同时与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五条(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的违法发包的行为有相吻合之处。(2)招标组织方式中,发承包共同招标或承包人招标的方式,均限制了施工总承包人依法承包暂估价的权利,因为其施工总承包的行业资质必然涵盖了暂估价包含的专业资质(如有)或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格。而由发包人招标,如总承包人未中标,则相当于工程分包,可能不符合发包人可以分包的范围,并增加总承包人协调分包商的难度;如总承包人中标,又因其对工程项目的了解而使招标的公平性受质疑。(3)施工招标中一般确定了工程计价方式,中标也有下浮率,所以笔者认为暂估价与变更签证、暂列金额的计价方式可以完全相同,并不需要通过再次招标来确定,暂估价单位的选择也应该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自主权。
1.4实际工作中暂估价的处理方法
综上分析,实际工作中我们尽量避免暂估价的出现,对于在招标时还没有深化图纸的项目,如中水处理系统、外线电缆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我们采用固定价格的方法,即在工程量清单中直接列出招标控制价使用的分项综合单价,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出的单价填报以上分项价格,承担不按规定报价的风险。同时在合同中明确此类项目的计价方式,并执行投标下浮率。这样既能规避以上暂估价执行中的各种困难,又能保证计价水平跟施工合同相符,还能防止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起到较好的效果。
2招标后涉及实质性条款变更的公平性
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均明确要求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合同双方不得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实质性内容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现实工作中,往往由于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发包人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度欠缺、或承包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双方在合同谈判中同意了某些实质性内容的变更而签订合同,这对未中标人或潜在投标人都是不公平并且有违法律的行为,因为未中标人可能正是为了响应实质性条件而使作出的投标文件未能中标,潜在投标人也可能因为某些实质性条件无法响应而放弃投标。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规定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合同法》是实体法;程序法是为实现实体权利义务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招标投标法》是程序法。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正确、恰当地为实现实体权利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只有通过合法、公开、不受质疑的招投标程序,所形成的合同关系才是有效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才能得以实现。因此程序先于权利,程序法优先于实体法。这也是为什么要强调招标投标过程所确定的实质性内容不能在合同中改变的依据所在。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坚持谨慎编制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各项实质性条款,并且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论中标人如何要求,一律不得改变招标合同中的实质性,保证了招标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回避了审计的质疑,也为招标人后续的工程管理竖立了依法依规,不偏不倚的正面形象。
3对审计意见的不同看法及理解
某住宅项目,共58万m2,两层连通地下室,地上12栋独立住宅楼,由于规模过大,建安工程分为六个施工标段,每个标段各承担2栋住宅楼及相应范围地下室,招标时图纸未完善,无法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采用了下浮率中标方式。为能有效控制招标形式所带来的风险,并使各标段使用的材料设备标准统一,合同中对涉及外观、使用标准、装饰等材料工程采用了甲指乙供、指定分包的方式。以下是审计单位在结算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及我们的不同看法:
3.1审计对甲指乙供材料的认定
审计对甲指乙供材料做法认为违反《建筑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工程的通知》(通知)等法律法规。但是,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要求、合同条件等,认为审计的意见有断章取义之嫌,甲指乙供的做法虽然存有瑕疵,但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不可否认它是发包人控制材料标准及价格的有效手段,以下就审计指出的问题一一反馈:(1)违反《建筑法》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设备由工程总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反馈:本条第一句话“按照合同约定…”引出了本条成立的前提条件,而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多处约定了发包人在涉及外观、使用标准、装饰材料选定上有通过发包人程序确定材料及供应商的权利,所以,本条审计意见与事实不符,引用法律有误。(2)违反《意见》第一条四款:“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时,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购入其指定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反馈:①《意见》日期在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后,无追溯力;②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有明确约定在先,不符合以上条款前提条件;③所有的甲指乙供材料及供应商的选定均按照发包人事先确定并公开的流程,邀请承包人推荐,通过公开竞价、内部议标等方式从中择优选出供应商,由各承包人与公开选择的供应商签订材料供应合同,以统一整个项目的品牌、质量、价格,此程序与上条款中“购入其指定的”实质不相符。(3)违反《通知》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行要求承包单位购买其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设备”。反馈:①《通知》针对行业特权垄断市场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与本项目中的材料供应不相符;②审计摘录条款不全,本条款中另一句话:“建设单位需要自己定货采购的,要在合同中明确其责任和要求”并未摘录,而本句话是发包人采用甲指乙供方式的依据,审计存在以偏概全错误。
3.2审计对指定分包总承包服务费的审核
审计对指定分包总承包服务费由约定的8%核减为3%,理由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参照《清单计价规范》(规范)(2008)4.2.6中参考范围3%~5%确定。反馈:①“不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具体法律条文,3%的审计审核数据按《规范》总承包服务费的参考范围内的一个值作为依据,很不严谨;②《规范》中总承包服务费是定义“招标人进行发包”的范围,而本项目是定义“发包人参与选定的由承包人发包”的范围,两种总包服务费的定义与实质完全不同;③《规范》第4.3.6中:“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我们按本项目总承包服务的内容确定为8%,并征得承包人的同意,经过严谨的审批程序;④确定程序通过“工程联系单”往来于各参建单位,已形成了合同组成文件,审计的审核有违合同及审计要求。
3.3审计对总价合同的核减
本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以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订,审计对总价合同擅自进行核减,并认为借总价合同逃避审计,使投资增加。反馈:①室外配套工程经公开招标流程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依法合规形成,受法律保护,审计审核没有依据。②《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③本项目非属须政府审计范围,审计权利源于我们的委托而赋予,逃避审计的说法没有依据。④固定总价合同在所有合同形式中,最能保护发包人利益,承包人承担大部分的风险,所以不存在为此增加投资的说法。通过三个回合的意见反馈和调整,审计最终出具的报告均采纳以上意见,使建安工程核减率从初稿的3.63%下降至终稿的0.64%,发包人的结算控制效果明显。
4指定品牌标准的合法性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会涉及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技术要求,并出现参考品牌,但是,这一做法常受到微词,理由源于:①《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②《建筑法》第二十五条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但在实际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技术标准是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一项重要条件,事关工程项目的各种材料设备使用的品牌档次标准以及控制价编制中材料设备价格取定的依据,否则无法保证控制价的价格水平及要求与投标人报价及实际采购相吻合。所以我们在材料设备技术要求中设置了参考品牌,但采用了“相当于”的字眼,品牌也一般有三个以上,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其目的一是方便招标人确定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标准及根据标准确定招标控制价,二是方便投标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设备的技术标准,准确地报出投标价格。这种做法的法律依据来自于《招标投标实施条例释义》对上述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解释:“应当使用技术经济指标体现使用性能质量需求,必须使用品牌体现性能质量需求者,使用“相当于”某品牌,且保证足够的竞争投标人”,所以合法合规。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那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一般要注意什么问题?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1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地 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签 订 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 (以下简称为服务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委托方希望获得服务方就_________ 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服务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采购合同等审核;
设计变更、现场洽商记录、材料采购等协助建设方提出主导意见;施工现场其它技术服务。
1.3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全过程。
1.4根据工程进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报告,向委托方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况和下一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服务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并指定一名总代表随时联系。
2.2服务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3
服务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2.4服务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服务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
服务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3.1
本项目服务费以工程造价为计取基数,500万元以内按8‰ 计取,
500—3000万元按按7‰ 计取,3000—5000万元按6‰ 计取,5000—10000万元按4.5‰ 计取,超过10000万元按3‰计取。
3.2
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10%余款。
第四条 保密
4.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服务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服务方。
4.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五条保证
5.1
服务方保证委派有施工经验和协调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任务。
5.2如果服务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委托方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服务方,服务方7天之内必须改正或弥补。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服务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7.2
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联系人: 住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_
服务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联系人: 住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2编号: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人)
电话:邮编:
帐号:开户银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人)
电话:
邮编:
帐号:
开户银行: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3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 20_ 年 月 日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______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在____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成果要求
2.1.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符合造价主管部门的有关计价规定;
3.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
GC 4-20_;
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_等等相关规定;
5.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_;
3.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计价与支付
4.1.计价
4.1.1.基本费用:依据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4.1.2.附加费用:超过合同范围,合同内容之外的服务费用(合同之外的工程款额乘以费率或按日工资);
4.1.3.额外费用:应停工而重新开工增加的费用(按日工资)。
效益费用:依据___________规定审增,施工单位支付咨询费;审减建设单位支付咨询费。
4.2.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0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5.1.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
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负责召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托方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咨询审核协调会议。
5.3.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4.按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项。
5.5.除非另有说明,委托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6.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6.1.受托方应确保能胜任相应咨询服务任务,有资质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5日内,受托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6.2.按约定时间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3.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委托方认为确属必要时,受托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6.4.受托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遵守委托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工作过程中遵守咨询审核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委托方利益。
7.违约责任
7.1.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7.2.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委托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委托方。
否则,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7.3.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全部服务费,应自应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额另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3%年利息即(未支付额_(r+3%)n)。
8.保密条款
8.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8.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8.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9.职业道德
参加咨询服务的人员,必须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参见国际咨询工程师协会FIDIC职业道德)。
10.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11.合同终止
11.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11.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相关规定终止合同。
12.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受托人:
单位名称(签章):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受理人(签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委托受理人(签章):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一)对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缺乏规范有效约束机制
建设单位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管理者在工程管理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而是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施工企业开绿灯,干活少,结账多,这无形中增加了工程费。更有甚者在工程材料上大做文章,对一些利润高的设备、材料指定厂家、公司压榨施工企业利润,施工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难免要求追加工程价款,这无疑会增加工程造价,也会给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
(二)不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批程序
政府项目建设方多为行政部门,管理者往往缺少工程管理经验和造价控制意识,不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批程序,项目建成后有的领导可能会随意变更项目,往往不同领导有不同意见,朝令夕改,因此在立项后随意扩大投资规模、提高设计标准、返工、拆除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种变更常是口头指令,无从查证,既形成损失浪费增大工程造价,又容易滋生。
(三)施工单位技术水平低,返工率高
当前市场竞争激烈,政府建设项目相对于社会项目风险低、垫资情况少、工程款拨付也比较及时,很多施工单位比较青睐,但是一些施工企业往往恶意压低造价以求中标,很多不符合资质的企业也通过挂靠等方式参与投标,但是这些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施工经验欠缺,在施工时往往不能达到设计要求,因此不得不返工,这势必会增加工程造价。
(四)对造价管理公司、监理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不够
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公司越来越多,很多政府项目不仅预算、标底的编制由造价公司完成,甚至一些项目的预决算审计也委托造价公司进行,但是,这些中介公司不用为所承揽的咨询服务承担经济责任,加上从业人员的素质不一,有些人员不按规定办事,很难保证客观性、公平性、公正性,特别是在标底编制时,漏项、错项时有发生,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加。有的项目没有监理机构介入,或者监理公司形同虚设,不能在工程中履行其监督的职责,这也会导致不必要的变更发生,造成工程造价增加。
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
(一)加强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严格按照工程设计的最高限额进行设计,在施工图纸设计前,设计单位要进行实地调查,保证施工图纸的可操作性,设计图纸要经三级审核,确保准确无误。杜绝施工图纸与现场施工脱节从而导致工程变更。从建设方利益出发,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题下,尽量降低成本,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二)规范招投标管理
凡符合招投标要求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时,规范招投标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止一些不合理投标行为。对于信誉度不好、技术水平低的施工企业可以放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投资的项目。
(三)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公司的职责
明确建设单位职责,加强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对项目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把监督关,要对在建工程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面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奖惩制度,对于不能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对于不可避免的变更,建设单位要严格管理,对于签证限额要有明确规定,签证一定要经更高一级的责任人确认方可生效,做好签证记录,以便于工程决算。对于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应建立准入制度,调高门槛,定期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必要时可建立奖惩制度,对于一些不按规定办事,造成损失的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四)规范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批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擅自变更,确因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需设计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项目原审批部门审批;对于增加造价过大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批准,不得规避审批。
(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中标后即进入合同签约阶段,有效的合同是促进施工单位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是工程价款结算也是结算时审计部门审计的重要依据。因此,建设单位要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范本,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明确合同的内容和双方权责,确保合同用词准确、条款完整,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筑材料定价机制
建筑安装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是工程造价的主要影响因素,占建筑工程造价的70%,因此对建筑工程中材料及设备价格的确认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很多地方政府都制定了当地的政府指导价,对于工程建设中普遍使用的钢材、水泥、碎石、红砖、瓷砖、中砂、门窗、方板材等材料的价格都在信息价格中详细列明,但是很多装饰材料、电力系统内材料(如电力电缆、配电柜、控制柜、变压器等)、供水系统内材料(如阀门、仪表、水泵等)未列出,而施工企业往往钻空子故意高报此类材料价格,赚取高额利润。这就需要各级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投标前,事先对各种装饰材料、安装材料品种、等级及价格做初步的了解,尽可能地做到亲自实地考察,多参照几家供应商价格,做到心中有数,再进行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这样,对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中单价过高的部分可及时予以控制,从而降低建设成本,节约财政资金
(七)审计部门要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跟踪
目前审计部门多是开展事后审计,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够,因此审计人员要推进审计向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转型,对建设项目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项目竣工结算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将跟踪审计常态化,强化现场审计力度,掌握第一手资料,尤其是隐蔽工程,审计人员跟踪审计时可以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作好记录取证,准确掌握工程过程中各种有效信息,减少与施工方的矛盾与纠纷,为后期确认签证、审核结算作好准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同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审计整改函,落实整改,将违纪违规现象消除在萌芽阶段。
(八)高度重视结算审计,严把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
工程计算审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审计人员要对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计算时要认真严谨,同时尊重实际,坚持不少算、不漏算、不多算、不高估冒算,保证量、价的准确真实。认真审核现场签证单,核实其签证要素,去伪存真,对签证中涉及的量、价,重点核查落实,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在政府工程管理中投资审计的作用举足轻重,它是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实行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合理的投资审计工作,既可以有力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改善和加强内部管理,又可以对政府投资体系的合理监控,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陕西全省开通网上审计文化书屋
经与审计署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协调,陕西省为省厅和10个地市、杨凌示范区、西成新区及107个区县,共计3955名在职审计人员开通网上审计文化书屋账户,实现了全国首个网上审计文化书屋全覆盖省份。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尝试了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实时的跟踪审计。这里所说的跟踪审计不是一般的意义上的全过程审计(开工前财务收支审计、建设期间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也不是指对审计决定(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后续审计。而是由出资人(代表国家出资的单位)派出审计组(或审计组织)到施工现场对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所进行的工程建设(施工预算、施工组织、现场施工、工程计量、工程计价、工程变更和变更单价、工程结算、财务收支等)全过程进行实时的跟踪审计监督。
一、 跟踪审计试点情况
我们先后对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株洲航电枢纽工程、长沙霞
凝港二期工程等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试点,其中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已审计完毕,其余的跟踪审计项目仍在进行过程中。现将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跟踪审计的情况介绍如下:
湖南省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为京珠高速公路的一段,起于长沙市区东北牛角冲互通,止于湘潭马家河,主线全长44.76公里,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5m,路面宽度24m,路面类型为水泥砼路面。该路始建于1994年7月,1996年12月建成通车。
长潭高速公路通车以后交通流量很快就超过了原设计的流量,且大吨位车辆快速速增长,货运车辆普遍严重超载,导致道路病害严重,由此引起行车速度降低、通行能力下降、交通事故发生率增加,以及养护成本上升。对此,我厅经组织专家论证和报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对长潭高速公路路面进行改造,并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对该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了跟踪审计试点。
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结算跟踪审计的范围为沥青路面加铺、路基防护、桥涵加固、路面防排水处理、交通工程、旧路处治、附属工程等。该路面改造工程结算(建安部份)最终核定为350,337,620元,通过对工程施工预算、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全过程跟踪审计,共核减40,350,645元。具体分步审核结果如下:
1、施工阶段预算审核:
该工程的几个主要合同(1、2、3、4标)价格都是通过招标确定的,审计是工程已开工近2个月时才进场,因此,只对后续工程预算进行了审核,预算合计送审金额11,063,108元,审定金额为9,572,008元,核减金额1,491,101元。
2、 施工阶段变更令审核:
该项目变更令合计送审金额100,094,605元,审定金额为65,773,864元,核减金额34,320,742元。
3、 施工阶段计量支付及结算审核:
该项目计量支付及结算合计送审金额354,876,422元,审定金额为350,337,620元,核减金额4,538,802元。其中:
① 建安工程计量支付合计送审金额352,941,047元,审定金额348,461,165元,核减金额4,479,882元。
② 交通维护工程计量支付合计送审金额1,935,375元,审定金额为1,876,455元,核减金额58,920元。
在该项目跟踪审计中,我们将管理审计的运用到项目管理中。审
计组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计划工程预算成本、已完工程预算成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三大关键指标实行动态控制,及时分析、预测出现预算超支和计划滞后的情况,从而加强了建设项目事前预测评价和事中控制。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审计过程中,我们督促建设单位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计量支付程序,坚持先审计后付款和“一支笔”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审计组对每一个隐蔽工程和每一道工序都要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每笔计量支付和变更工程的单价和数量都要实行严格审查,从而确保了工程成本的合法、真实和准确,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2216万元,竣工决算反映的工程造价为378,054,670.69元,节约投资44,105,329.31元。
该项目计划工期为一年,2003年5月29日开工,2003年11月29日恢复通车,2003年12月28日完成扫尾工程,实际工期7个月,比计划工期提前5个月竣工。工程质量经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检验评定为“优良工程”。
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这次跟踪审计比普通的事后审计具有明鲜的优越性。审计组通过现场的实时监督和对计量相关资料的严格审查,确保了工程计量和计价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有效地防止了隐蔽工程上的虚假变更和高估冒算等的发生,大大提高了工程审计的质量,并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在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工程建设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长潭高速公路的跟踪审计的经验,得到了厅领导的充分肯定,李安厅长指示,今后所有在建或新建的重点建设工程都要实行跟踪审计。为此,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制度成为一种长效机制。
二、 主要作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与支持是搞好跟踪审计的重要前提
跟踪审计是一种全新的审计,对此,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一开始都多少感到有些迷感和不解,会提出种种理由拒绝、阻扰审计工作。有的提出交通部合同范本中没有审计签字程序,有的提出概算中没有审计费预算,还有的认为会工程进度等等。长潭高速公路改造工程跟踪审计进点时就遇到过上述类似问题。为此,我厅分管工程建设的詹新华副厅长在一次现场办公会议上明确指示,开展跟踪审计是厅党组的决定,是加强造价控制的新举措,各方面必须积极配合。正是由于厅党组和主管厅领导强有力的支持,该项审计试点工作终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审计前培训和宣教,提高全体工程建设者的认识是搞好跟踪审计的重要保证
跟踪审计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建设单位、监理、承包商都不熟悉。因此,在对某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之前,有必要组织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培训主要是《审计法》关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规定、《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署2003年3号令)、交通部《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交审发〔2000〕64号)和《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交审发〔2001〕62号)等,上述这些法规都对跟踪审计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培训和宣讲,使广大参建人员认识到跟踪审计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投资控制,更加公正、合理、准确地对工程造价进行鉴证,这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同时,通过审计认定后,建设单位可以大胆地计量支付,相应的加快了工程结算速度,确保了施工单位合法的工程款的及时收回和民工工资的支付,这样促进了工程进度的加快,对施工单位提高效益也是有利的。长潭高速公路改造工程跟踪审计就是很好的证明。
至于审计费用问题,虽然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2号文《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没有明确审计费这一项目内容,但在国家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中,待摊投资允许开支“审计费用”,按物价部门的收费政策,高速公路投资较大,审计基数和核减额也会较大。因此,我们认为,就是按物价部门现行的标准计算审计费,也可以满足社会审计组织完成跟踪审计任务的。而对于业主来说,支付的审计费相对于节约工程造价来说是完全合算和必要的。
(三)实行审计项目招标制度,是确保审计质量的重要措施
在行政审计人员普遍较少的情况下,为了做好跟踪审计工作,更多的时候是要借助社会审计组织的力量。如何选择好的审计队伍,确保其依法依规、公正廉洁地实施审计同样成为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和课题。为此,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交通审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审计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把工程审计招标的起点定为概算超过1亿元或审计费估算价超20万元的审计项目。通过招标选定社会审计组织,由出资人(代表国家出资的单位)委托其实施跟踪审计。
为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审计本身的监督,我们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人员泄露秘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损害出资人利益,影响工程造价和质量,委托单位应将情况通报其行业管理协会和资质资信登记部门,并列入“黑名单”通报全省交通系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列入“黑名单”的社会审计组织五年内不得进入我省交通系统从事审计业务。同时规定,社会审计组织对签署的鉴定意见和提交的审计报告必须承担审计责任。审计结果与国家审计等监督机关复核结果存在差异时,社会审计组织应无条件出面作解释工作。如果因社会审计组织的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社会审计组织应依法予以赔偿。
(四)跟踪审计有所为、有所不为是顺利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
审计工作的深度、广度、时间直接牵涉到审计成本的大小,这也是必须综合考虑的。如果面面俱到,则审计成本较大,审计力量也恐不及。因此,在审计合同(协议)书中,应明确跟踪审计工作的范围、重点和时间安排。从我们实施的情况来看,路面表层以下的隐蔽工程和变更工程应是审计工作的重点,每个施工现场应派两人以上的审计人员全过程实时跟踪,而路面表层以上的可视工程次之,可只在计量时进行审计。审计组不必参加质量验收工作,但要查阅质量检验资料,只对合格和合格以上的工程进行计量。也不参加工程招投标,但可以审查标底、评标报告等有关资料,对招投标的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有权发表意见。
(五)做好审计结果沟通和协调工作,是按好跟踪审计的重要环节
在跟踪审计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审计组与建设单位、监理方、施工承包商之间的不同意见,若协调不好,就工作。
我们的做法是,由出资人单位(审计委托单位)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跟踪审计工作。对于建设单位、监理方、施工承包商之间协商不成的一般,由出资人单位(审计委托单位)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重大问题和涉及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由出资人单位(审计委托单位)主管领导召集审计、工程管理、计划、财务等部门开会解决。
(六)建立严格的审计程序,是搞好跟踪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
跟踪审计程序非常重要,跟踪审计应遵循监督而不替代管理职责的原则,坚持在建设单位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实施再监督。我们开展跟踪审计是按下列程序进行的:
1、审计组(含审计组,下同)进点前应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程序、审计组人员分工及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并考察施工地点,确定工作驻点。
2、审计组进点后应独立租用方便到现场监督的工作驻地,并自备工具,以旁站、巡查、测量、试验等对工程施工量进行全过程现场审计监督。
3、凡监理处对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计量验收时,必须通知审计组同往;验收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计组四方在验收单上签字。
监理单位对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质量验收时,不必通知审计组;审计组只查阅质量检验证书,承认合格工程以上等级的计量。
4、审计组收到建设单位签字的承包商计量支付申请后,专业造价工程师应逐项审核,提出核定数量和价款。若申报数量与审计现场验收记录不符或计价不准确时,专业造价工程师可修改计量支付文件,并编制审计签证单(审计记录),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审计人员三方在签证单上签章认可。
5、审计组负责人只在最后审核无误的计量支付文件上签章。该计量支付文件报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6、发生工程变更设计时,若需新定工程结算单价,先由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证,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后再交审计组审定。建设单位根据审计组审定的单价作为变更工程单价。
7、审计组对已完工的合同规定建设内容的单项工程应出具单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建设单位在留足质保金的前提下,根据审核报告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8、建设中期审计组应向派出(委托)单位出具一至两次投资控制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9、全部工程基本完工且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时,审计组应出具全部工程建安投资部份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10、审计签证单或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单位意见时,一般采用当面交换意见、当面签字确认的方法,如果当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应采用书面交换意见的方法进一步协商;被审单位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必须在十个法定工作日内反馈意见,未反馈意见的视同默认;审计组对被审单位反馈的意见应认真研究,认为反馈意见正确的要相应修改审计签证单或审计报告,认为反馈意见不正确的可以签署审计意见或出具审计报告,但应在附注中说明此事。
11、审计派出(委托)单位根据审计组出具的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委托单位如发现审计组出具的审计报告明显存在不合法、不公正、不完整或报告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应要求其纠正。审计组应认真纠正并对纠正后的审核报告负责。
三、跟踪审计比一般事后审计的优点
(一)跟踪审计与事后审计最大的区别在审计人员能及时地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审计,确保了审计对路面表层以下工程真实性与准确性的监督,大大提高了交通建设项目的审计质量。
(二)由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由审计在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审定,确保了变更工程计量与计价的准确、合理、合法,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变更工程的造价。
(三)有利于监理工作。试点项目的监理单位认为,在现场验收工作中增加一层监督,使监理单位领导对基层监理人员的工作感到放心一些。以前对工程造价实行事后审计,监理处工作人员在工程完工后还要向审计组作较长时间的解释工作。实行跟踪审计,工程完、审计也完,有利于监理人员及时投入新的工作。
(四)有利于维护竞争有序的交通建设市场。,有的交通建设项目中标价只相当于标底的60-70%,上肯定会要亏本。为什么有的施工单位敢于以低价投标,主要指望并且实际上只有通过工程变更才能赚到钱。这对于其他一些施工明显是不公平的,所以,在自由竞价投标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实行跟踪审计,对变更工程的计量与计价增加了一个监督环节,这不仅对节约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大有益处,而且也抑制了低价抢标的现象。
(五)由于事后审计对隐蔽工程结算存在的疑点只能先询问(质疑)建设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建设单位因为已经签字认可,肯定对自己的行为要作种种解释和辩护,审计本来是审计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变成了与建设单位扯皮,跟踪审计可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
(六)跟踪审计不仅能及时纠正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和变更等影响工
程造价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审计组认真、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的道德风范和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起的威信,制止和防范工程计量、计价的虚报与冒算,从长远意义看,这才是跟踪审计为出资人的投资控制作出的最大贡献。
(七)跟踪审计是将管理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环保审计等新的审计理论和方法运用到交通建设项目中,有利于提高交通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造价管理;全过程;建设项目成本
0引言
国内现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工作仍大多侧重预结算阶段,即根据施工图纸,现行定额等计价规范以及当地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价格,编制并确定工程建造的预期费用;或在工程竣工后根据竣工图纸、施工合同以及施工签证记录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确定工程建造的实际费用。这些只能被动地反映设计和施工,不能有效地控制建设项目成本,因此工程建设中传统的分段式管理模式,尤其是重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轻建设前后期阶段造价控制,难以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基本形成了发改部门管前期(立项)、建设部门管实施(招投标、建造)、财政审计部门管竣工(决算审计)的管理现状,同一个工程项目的造价分阶段管理,前后难以衔接,造价无法有效控制。就现有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分析,我们发现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
1.1政府相关部门在参与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中各自为政
按国内现行的工程建设程序,建设工程全过程一般分为前期决策、设计、承发包、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工程造价也需分阶段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其主管部门分别为发改委、住建委等,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各立章法,常出现文件规定不一致,前后脱节,甚至相互矛盾,导致工程造价管理条块分割,协调配合乏力以及管理主体不明确等现象。
1.2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中计价依据不全
主要表现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现有指标尚不能满足工作需求;设备材料价格信息系统不够健全,难以指导工程造价的预测和调整。
1.3造价咨询市场不规范
随着造价咨询企业竞争的激烈,恶意压低咨询费标准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免费承接咨询业务的极端现象,导致执业质量不高;挂靠资质现象严重,很多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以分公司的名义挂靠有资质的企业,实际上专业人员不到位,而目前建设单位大多是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咨询单位,并没有严格执行以招标方式选择咨询单位的规定,这些不具备实力的分公司往往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承揽咨询业务,严重扰乱了咨询市场。
2适应市场经济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构建过程中所应注意的要素
2.1政府相关部门管理衔接
应理顺各种工程造价管理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研究如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全过程、一体化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改变分段管理的现状。
2.2健全计价依据
目前实现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工程全过程计价依据尚不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应研究如何健全工程定额、价格信息、计价规范等计价依据体系,如何推进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探索构建全方位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2.3营造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诚信环境
应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自律,研究如何建立造价咨询业诚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诚信市场环境。
3适应市场经济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模式的构建
3.1健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制度
政府长期形成的分段化、部门化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导致各阶段的造价管理不能很好地衔接,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业主的建设项目总体成本控制。因此,首先要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协调发改、财政、审计、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交通、水利等各专业部门的政策,使得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造价政策相衔接,各部门各司其职;其次要将监管重点放在国有投资项目上,以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为基础,理顺监管体制,努力建立起建设项目成本、招标、合同监管为一体的市场监管模式,全力推进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
3.2建立涵盖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全过程的系统造价分析指标
国内的建设工程最后竣工决算时往往会大幅度超出投资估算,主要原因是确定建设项目前期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不足,计价依据是建设项目成本确定与控制的重要技术支撑,政府部门在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模式过程中,应解决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中计价依据不全的问题。政府部门首先要加强工程全过程计价依据服务,完善覆盖各专业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以及施工图预算的计价依据,以保证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费用造价控制有据可依,审计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及考核建设项目成本控制有据可查,建立涵盖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全过程的系统造价分析指标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模式,才能发挥计价依据在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其次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制定规范造价信息市场行为的相关制度,制定服务于市场的工程造价信息标准,统一造价信息内容和口径,以保证造价信息工作质量;同时要大力推进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造价信息服务,构建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3.3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
一个建设项目,往往需要数百万甚至上亿元的资金。项目建成以后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就要求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对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直至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跟踪,使项目投资监控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而就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来看,建设单位都把注意力放在施工和竣工结算阶段,忽略了其他方面的监控,因此需重视工程项目前期和设计的造价确定与控制工作,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而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经济意识与诚信意识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7〕19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过程中,应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这就需要造价管理机构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以规范计价行为。首先要加强资质动态监管,开展以执业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评价,健全清出制度,同时探索搭建将资质管理系统与信用信息系统整合的统一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及时公开信用信息,形成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其次要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地区设立分公司的管理,严禁挂靠现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强化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自律,构筑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为全面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运行环境。
参考文献:
[1]游海宁.分析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现状[J].科技探索,2014.
[2]孟凡丽.针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措施探讨[J].价值工程,2010.
【关键词】施工物资;采购方式;采购成本
前言
本文以某国有大型公司为例,其中某公司是我国“六五”至“十五”期间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之一,始建于1983年,产量超过226万吨。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由于铝矿品位低(A/s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实现“低成本同行领先、高标准优化方案、高质量优质工程、高效率快速建成”的项目建设总目标,氧化铝挖潜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成立材料采购组负责设备及甲供材料招标;设备及甲供材料的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负责对设备及甲供材料的验收和现场服务工作;对设备及甲供材料的投资、供货周期、质量负总责。
实行招投标采购制度为核心的物资采购管理是当前企业物资采购的主流模式,招标采购是公平竞争、节约采购资金,保证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抑制腐败行为最为有效的方式,已得到大中型企业的广泛应用。自项目开工以来,设备及材料采购组共完成设备采购2亿元以上,比概算节约5000万元,节约19.06%。主要做法是:
1 健全制度,完善规章,加强管理
氧化铝挖潜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材料采购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比较完整、科学、规范、合理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例如:编制了设备材料采购组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及业务流程;完成了适合氧化铝挖潜改造项目大型主体设备的采购合同范本,编制了设备材料合同会签单及《氧化铝挖潜改造甲供材料合同审批单》、《合同订货明细表单》、《甲供材料采购计划表》、《甲供材料到货清单》等样表,使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以满足挖潜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材料采购组主要行政领导牵头会同监理、财务、法律、使用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招标、监督、审计小组,全面负责每一次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工作。每次招投标都要由专门人员集体参加、集体开标、集体决策。通过实行招投标和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决策秒。制,这样可以加大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力度,增加透明度,从机制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对管理人员、采购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使他们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
2 明确采购原则,加强职业教育
明确招标采购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是招标采购工作的基础。一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是指它的全过程具有很高的透明度,整个招标过程让所有参与招标人员和投标人员了解招标的标的内容、招标程序、评标原则及方式、中标结果等。公正是指标的物的采购标准统一,给所有投标商一个公平的舞台。二是监督机构必须时时参与进来,包括分公司的纪检、法律等监督部门,也要包括负责物资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及时协调解决。三是尽量遵循从生产企业直接采购的原则。某些商不具备维修、售后的实力,且商之间也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来投标时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答应,等中标后一切全变了,所以一个大型企业最好直接对接生产商,可以避免很多的扯皮现象。
3 详细制定采购计划,加强预算控制
制定采购预算是在具体采购行为之前对计划采购成本的一种估计和预测,是对整个计划资金的一种理性的规划。它不单对采购资金进行了合理的配置和分发,还同时建立了一个资金的使用标准,以便对采购实施行为中的资金使用进行随时的检测与控制,确保采购资金的使用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浮动。有了采购预算的约束,能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物资采购管理中资源的调配,查找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一些例外情况,有效的控制采购资金的流向和流量,从而达到控制采购的目的。同时要初步选择合适的物资供应商,这样可以降低物资供应的风险。在制定采购计划和实施预算控制时重点做到:
(1)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前编制各种施工材料的备料计划和需求计划,如各种管材、板材、电缆等主材的需求数量,以便设备材料组提前订货和采购,保证施工材料有满足一定时间施工所需的储备量
(2)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一是材料采购组每日通过《中国联合钢铁网》了解圆钢、螺纹钢和板材市场行情,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降低采购成本做好准备工作;二是招标前,了解各投标商能力、信誉情况。并与设计组、施工单位等各方及时沟通,以达到节约控制采购成本的目的。例如:在招种子分解槽体板材时,设备及材料采购组在做标书时就咨询了大量的厂家、供应商和施工单位,查找了许多资料,对使用标板所增加的焊缝施工费、使用定尺板所增加的定尺费和运输费进行了反复核算,经过对比分析,确定采购双定尺宽板更经济,更能物尽所用,这一决定比采购标板节省费用200余万元,为确保实现“低成本同行领先”的项目建设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3)严格执行招标,并且坚持“多家竞争、比价采购、质优价宜”的原则。物资材料在采购前都要进行详实的市场行情调查,在准确地掌握了市场行情后,引入竞争机制,坚持比质量,比信誉,比实力,比价格,货比多家,择优选用。例如:在招压煮溶出套管时,通过网络查到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的联络方式,与三家同时发出了询价函,第二天就收到了三家的报价单。对此我们做到了心中有数。随后我们向三家钢厂和八家中间商发出了标书,并通知各方有哪些厂家参与竞争,对他们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最终的中标价比询价时低了100余万元。
4 其他
(1)合理安排到货物资的运输方式,降低运输成本。尽量采取供应商送货方式,避免自提增加运输费用;对于可以直接送到现场的物资,不必通过总库直接送到现场,减少中转物流成本。
(2)通过与重点供应商的商谈,对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进行重新评估,对不能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供应商,实行淘汰退出机制,积极寻找有潜质的新供应商,并逐步减少中间供应商的比例。
(3)积极主动与各方加强信息的沟通,避免因材料影响到施工进度。设备及材料采购组密切和施工单位、预算组、设计组、监理部门、财务组等及时联系、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缩短中间环节,提高施工效率。根据施工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在核实库存的基础上,合理采购,做到了供货及时,库存合理。
(4)抓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工作,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保证材料及时接收、检验、入库及进入施工现场。
与施工单位、供应商一起验收物资,确保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5 结语
随着招标管理制度的日益完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物资采购招投标朝着电子化的方向发展。物资采购招标对于企业而言有很大的优势,招标方利用这一点,注重物资采购招标中的每一个环节,本着节约成本、不误工期、保证质量等原则,对投标方进行严格的筛选,避免招标中存在的问题的发生,更好地为完善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周文广,杨梅.我国物流理论研究的现状与未来[J].中国流通经济,20l0(2).
[2]韩同银.施工企业物资的精细化管理[J].铁道工程学报,2009(2).
[3]吴露萍,陈传德.建筑工程项目招标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9(6).
[4]姜涛.江西省电力物资招标管理与实践研究[D].江西南昌大学,2011(12).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
(1)成品卷管10mmX1.2米X22米(合计72530.00元)
(2)成品卷管12mmX1.22米X5米(合计19800.00元)
(3)钢材、槽钢、彩瓦、付料(合计52190.00元)
(4)水泥38吨(合计17100.00元)
(5)砂石料30m3(合计1850.00元)
(二)由乙方加工制作塔牌一处(加工费29300.00元)
总计192770.00元
(三)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备注: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年 月 日
水电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材料名称
1.1材料(产品或设备)名称: 详见材料清单
1.2规格型号: 详见材料清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1.4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 3和4 项。
1.4.1. 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1.4.2. 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1.4.3. 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护。
1.4.4. 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工作。(保修时间按所购材料或设备的保修单规定或依甲方与业主所签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
5. 其它 :
第2条 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 一般
2.2包装费用: 由乙方承担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 1和3 种处理方法。
1. 甲方负责自行回收
2. 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
3. 其它方法: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产品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3条 材料数量
3.1采购数量: 详见材料清单
3.2计量单位: 详见材料清单
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 以甲方材料入库耗用单所确认数量为准
第4条 收货规定
4.1交货单位: ____有限公司
4.2收货单位: ____有限公司
4.3收货地点: ____
4.4收货方法: 以甲方相关人员确认为准
4.5运输方式: 汽运
4.6运输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承担
4.7收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为准确性
第5条 收货时间
5.1本合同起止时间: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期间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5.2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5.3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材料供应可作相应顺延。
5.3.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5.3.2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材料供应量大幅增加。
5.3.3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5.3.4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甲方签证认可,逾期不予确认。
5.4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6条 合同价款
6.1本合同总价款为 ____x 元(大写 ____ 元整)。作为支付材料预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货款的依据。
6.2以上合同价款中含 税 .
本工程竣工前,乙方收取的预付款和进度款总额,达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
6.3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价格合同 .材料采购总价包干,如因甲方要求更改造成材料采购的增减,则纳入最终结算,其它原因甲方一律不予增减采购量及价格。
第7条 货款支付
7.1材料预付款:按合同的 ?% 支付,发货前 清。
7.2材料采购进度款: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80%的进度款。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 .留 ?% 作为材料质保金,一年后无息返还。
7.3乙方施工和生活用水、电及机械台班、测量,由双方按定额规定或按实结算。
7.4乙方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送交甲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结算拖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的预决算人员应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结算的工程项目、时间、金额、转帐的
银行账户、账号。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不得与甲方办理预决算。
7.6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报送的工程预决算书(一式三份)只能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甲方收到乙方预算书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7.7结算书必须由双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人员应有法人授权书)并盖单位公章。
7.8工程结算书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双方修正章,否则为无效结算。
7.9付款依据:
7.9.1 合同、普通发票。
7.9.2 材料入库耗用单、材料耗用汇总表、资金分配单(各种单证要求项目经理、主管工长等相关人员签字俱全)。
7.9.3 甲方收到业主当月进度款后,甲方按不高于甲方自身收款比例同比例支付乙方货款。最高不得高于总价款的80%.
7.10支付方式:转帐支票,不支付现金,乙方支领进度款所用印鉴与签定本合同所使用的印鉴单位相符。
第8条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8.1本工程质量应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及其相应的安装等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8.2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甲方将在乙方的最终结算中扣罚2%的质量保证金。
8.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同时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因甲方代表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8.4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
8.6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6.1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8.6.2提交齐全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2套。
8.6.3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8.7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
第9条 文明施工与安全保卫
9.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保卫的各项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设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9.2乙方施工区域现场应达到文明工地合格标准。若被有关部门评为不合格工地,乙方应在两天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承担经济处罚。
9.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是安全负责人。乙方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报。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通知甲方。
9.4乙方的施工机具、材料、周转材料、临时设施均应放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并自行承担消防工作。如发生公、私财物被盗及火灾昀由乙方负责。
9.5甲、乙双方签定的安全、保卫、治安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9.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将设施、材料、周转材料全部清退出场。超过期限不作清理,
甲方将按废弃物清理出场,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0条 争议、违约
10.1发生争议后,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保护施工进度,保护好已完工程。
10.2凡乙方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协议的履行。
10.2.1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质量检查中被质监部门评为不合格。
10.2.2工期达不到已确定的节点考核要求。
10.2.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现场管理混乱。
10.2.4甲方依据上述情况的发生终止协议后,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已完工程移交甲方,并在三天内将人员、机具,周转材料撤除现场,逾期则按9.6条处理。
10.3甲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4因乙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10.5双方因合同发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区法院提请诉讼。
第11条 其他
11.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11.2合同文件范围:
11.2.1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含安全协议、治安防火协议、廉政协议)。
11.2.2中标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11.2.3关于工程协商、变更等
11.2.4甲方代表的书面指令
11.2.5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11.2.6国家、本(省、市、区)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11.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11.4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执二份,乙执二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一、严谨、认真、踏实的翻译态度
态度是直接关系到能否做好翻译工作的重要因素。有了严谨、认真、踏实的态度就能时刻注意招投标文件翻译在用词、语言、文体等方面的独特性,而不会出现基本性错误。
1.招投标文件在情态动词的选用上特别慎重,will, shall, should, must, may 各有侧重,不可混用。shall 在招投标文件中表示义务或规定,与中文的“应该、必须”意义相同,而且表达的力度比will 强。招标方提出要求时总是倾向于使用带有强制性含义的 shall或must,而在谈到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时,总是避重就轻,较多选用 will, should, 甚至选用 may,以淡化语言强度。
另外,招投标文件习惯运用大量正式书面词语,力求古雅庄重。例如,用短语 in the nature of, prior to等正式书面语代替like, before等介词;用require, state, inform等代替want, say, tell等一般口语用词;用party, proposal等代替side, advice等一般名词。
2.招投标文件的语言一定要清晰、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语言的明确性往往和模糊性是并行的。招标方和投标方总是从各自的立场和利益出发,充分利用模糊语言来迷惑对方,从而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以便争取更大的利益空间。例如:The section is about the concerning works such as clearing, dismantlement and excavation of construction site as necessary grading, etc. in the scope of highway right of way and within the range of borrow soil field.(本节为公路用地范围及借土场范围内施工场地的清理、拆除和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有关作业。)这个句中就使用了明显的模糊语言,“necessary grading, etc.” 是要求投标方完成的工程细目,但并没有详细列清要求投标方所要做的全部工作内容。对招标方来说,这是一种保护性条款,但对招标方来说就是一种模糊性语言,这样的句子几乎在所有的招投标文件中都能碰到。作为翻译工作者,应该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敏锐地发现并处理这样的模糊语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招投标文件属于科技性语言,文字叙述需要客观公证,措辞严谨庄重,行文得体,因而多使用被动语态。如:“Historic financial statements must be audited by a certified accountant.”译为:历史财务报表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汉语中的主动句式照样可以表达被动含义,而且符合汉语习惯。
除此之外,因为长句子可以尽可能准确地界定招投标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排除被曲解、误解或出现歧义等情况,因而在招投标文件中的使用很普遍。而且,为了强调重要信息和避免句子结构头重脚轻,招投标文件中也大量使用圆周句。
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词汇和知识,避免望文生译
由于招投标业务所涉及的行业很多,翻译工作者不可能对每一个领域都非常熟悉,因此就需要在翻译和起草相关文件和材料前,尽快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切记不可望文生译。例如, “验算荷载”和“设计荷载”译为calibration load 和design load,而“人群荷载”应为pedestrian loading;“断头路”在土建行业中指的是由于“本省主义”而导致在国道建设中出现的省与省交界处尚未彼此连接的路段,英文中应为missing links(along a national trunk road)。
这样的例子在每一个行业中可以说是俯拾皆是,翻译工作者必须在熟悉了相关专业知识后再翻译。同样,在翻译过程中遇到了不甚了解的术语和知识应及时向专业人士请教或咨询,切忌不求甚解、望文生译,否则就会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损失。
三、一定的翻译功底和灵活变通的应变能力
有人说懂英语、熟悉专业就可以做好招投标翻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招投标翻译也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方法,尤其是在涉及到长句子和新词汇时,更需要有灵活应变的翻译功底和变通能力。
其实长句子并不难翻译,首先要找出长句子的主干成分,再仔细分析各个小分句和修饰成分,透彻理解后再翻译就容易了;而且翻译时还要运用一定技巧和方法,如分译、合译、增词、减词等。如: “Fraudulent practice” means a misrepresentation of facts in order to influence a procurement process or the execution of a contract to the detriment of a borrower, and includes collusive practices among bidders (prior to or after bid submission) designed to establish bid prices at artificial, non competitive levels and to deprive a borrower of the benefits of free and open competition.(摘自亚行贷款公路项目国际招投标文件)这个句子主干内容很简单,由主语fraudulent practice 及两个并列谓语动词means和includes构成,可译为:“欺诈行为”意指通过歪曲事实来影响采购进程或合同的执行,使之有损于借款人,并且包括投标人之间的共谋串通(在递交投标之前或之后)以谋划使投标价设定在人为制造的、非竞争性的水平上并剥夺借款人从自由竞争和公开竞争中可获取的利益。
至于新名词,无论是英译汉还是汉译英,有可能在字典上根本无法查到。除了请教专业人士、查资料外,就只有依靠自己的翻译功底了。在彻底理解的基础上灵活变通,或者是采用注释性翻译和解释性翻译等方法。例如“三通一平”是指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惯用语,意指“通水、通电、通路及平整土地”,一定要把内容译出来,而不能简单地译成 “three through and one level”;而“五纵七横”是我国交通部门在规划和描述有关公路主干线路网建设时常用的惯用语,有人译成“NTHS network, 5 north-south and 7 east-west trunk roads”或“NTHS network, five on the north-south axis and seven on the east-west axis”, 两者都简洁地译出了所包含的基本信息。翻译这样的词语一定要慎重对待,要有一定的翻译功底和灵活变通的能力。
总而言之,无论从事翻译工作时间长短,严谨认真、踏实的翻译态度都是第一位的,其次要有尽快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还要有一定的翻译功底和灵活应变的能力作后盾,这样才能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翻译工作,不至于造成不必要的失误和损失。
参考文献:
[1]杨全红许果:土建工程术语的翻译剖析.重庆邮电学院学报,2002(3)
[2]薛春明白崇顺:公路工程招投标文件汉英翻译剖析.交通标准化,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