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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范文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案例教学 保险学 运用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讲解,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在案例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各种各样的案例,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结论或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来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保险学》是金融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同时,它也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从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必要性 

保险学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法等内容,其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而且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虽然保险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对于在校学生而言,保险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是非常抽象的,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学生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这些概念,更谈不上能够将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案例教学把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拿到课堂上来,并让学生亲自参加讨论和分析,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比如,在讲到近因原则时,如何在众多的原因中判定近因在理论上是非常枯燥的实务问题。笔者在近因原则教学中,有意识地增加了许多案例,让学生充分体会到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再比如,讲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比如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学生的学习兴趣变得浓厚了,课堂气氛也活跃了。 

案例教学法可以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主体,不利于师生的交流,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而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分析、老师点评的方式使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学生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另外,教师通过学生提出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在今后的教学中制订更为细致的授课方案和计划。 

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去思考相关的原理,并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学生有了自己思考和倾听他人意见的机会,思维和判断能力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逐步得到提高。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学生可以锻炼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在讲解保险学基本原理或内容时,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加深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保险学教学中应当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以提高教学效果。 

二、保险学教学中的案例选择 

1.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教师首先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案例,巧妙设计问题。案例一定要和所要教学的术语、原理或内容紧密相关,有利于学生更直接有效地理解和巩固教学内容。例如,在讲解“保险利益”这个概念的时候,案例应当直接与之相联系,并能让学生区分“保险利益”和“保险金”这两个概念。案例的针对性还表现在案例应当直接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相联系,而不宜涉及过多的知识点,否则会扰乱学生的注意力,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2.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案例应当能代表某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同类案例的共性;或者对于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学生存有不同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往往代表一部分人的观念和看法。一个恰当的案例,不仅应当有利于学生理解课堂教学内容,还应当引导学生去思考和分析现实当中的类似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的结论在很多情况下是开放性的,这样能够引发学生在课下做更深刻的思考。 

3.案例应当具有生动性。案例应当来源于现实生活中与大学生联系紧密的一些案例,以便开展深入的讨论。比如,在讲解人身保险时,可选择与大学生人身风险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各个种类;再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的内容时,引导学生分别从自身和保险公司两种角度展开讨论,有助于学生

全方位学习和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诸多细节内容。 

4.案例应当具有时效性。在保险学教材或案例汇编资料中都给出了保险课程的很多案例,但由于更新速度较慢,很多案例缺乏时效性,甚至得出的结论也存在问题。自2009年10月1日起,中国施行修订之后的新《保险法》,相比于原《保险法》,新《保险法》在很多方面都有大的修订。比如,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的利益不无冲突。如果受益人谋求个人私利,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原有《保险法》规定,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这对于无辜的被保险人显然有失公平。新《保险法》进行修改完善,规定此种情形下,实施非法行为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保险公司不因此免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利益仍然受到保护。如果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简单地借用以前的案例,又没有根据新《保险法》对原有的分析结论作出解释或补充,很容易误导学生。 

5.案例应当具有导向性。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仍然较严重,国民的保险意识也还不强,关于保险的各种纠纷大量存在。在案例教学中,一些老师往往选择反面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从帮助学生理解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然而,过多地采用反面案例很容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事实上,中国保险业由于起步较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保险业的诚信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再加上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比较欠缺,很多人对于保险还存在偏见甚至是反感。在案例教学中,反面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学生对保险业形成根深蒂固的成见,进而影响学生对保险业的认识和学习的积极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当把正面案例与反面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帮助学生理解保险学的基本原理,还要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正面引导,帮助他们理解保险的本质。 

三、案例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应用心得 

1.教学准备。教师在教学前的充分准备是案例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之前,教师应当对于教学案例的内容以及案例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点有充分的把握,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有充分的了解。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对于信息量丰富或者比较复杂的案例,教师应把选择好的案例在课前发给每一个学生,要求他们熟悉案例内容,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发言要点,为教学讨论做好铺垫。

2.教学方式。对于保险学课程,教师应当强调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强调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放松理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重在突出教学的目的与应用,而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保险学课程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才能进行实务性的学习。例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时,案例中必然会涉及到保险利益、近因、推定全损等基本概念,如果学生对这些概念都不理解,教师很难组织案例分析。 

3.教学讨论。案例教学的实质是开放、互动,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是保证案例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教师应当把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留给学生,讨论主要在学生中进行,但教师绝不是旁观者,教师始终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第一,教师可以通过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所提的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做到少而精。问题过于宽泛则学生的讨论比较散乱,不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控制,也不利于学生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知识的掌握。考虑到不同的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不同,案例提问还要有层次性,由易到难,逐渐深入。第二,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课堂讨论气氛。教师要鼓励学生自主思考,积极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并结合分组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在结合一些案例讲解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就可以采用角色模拟的形式。第三,教师应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允许他们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开放式的讨论更有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开放性思维。第四,教师应当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进行讨论,力保讨论沿预期的方向进行。在教学中,教师应当及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点评,解答学生提出的疑点问题,并对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正,把讨论引导到正确认识的轨道上来。对于学生争论较大的问题,即使是一些社会敏感问题,教师也应认真分析,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回答。第五,教师要把学生从对案例本身的讨论引导到对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总结。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要点

。阐明案例分析讨论中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总结讨论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在此基础上指出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为了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完成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通过重新审视案例的讨论过程和解决方案,学生对于课堂的教学内容能够加深理解。教师自身也应当总结本次讨论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何宏庆.保险学案例教学模式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1). 

[2]严继莹.保险学案例教学若干问题的思考[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1). 

[3]杨敏.关于保险学课程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的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 

第2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范文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的、典型的实例讲解、分析和讨论,使学生掌握有关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其最早的雏形出现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但直到1910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和法学院才真正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使用,后又被广泛运用于管理学界。目前案例教学法已成为一种风靡全球、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在国内该教学法也逐渐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广泛地应用于很多课程授课中,如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公关文秘、法律等,并被列入了很多高校的教学改革计划之中。案例教学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学生看作是学习的主体,激发学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种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得好,教学效果就好;发挥得不好,教学效果就差。那么,如何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呢?首先要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在教学的过程中巧妙地运用适当的教学法,例如用案例引路,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教学收益会比较高。比如在保险学的授课过程中讲到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一来,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了。

(二)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接受了教师的知识传承之后,能够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教学的基本目的之一,尤其是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而言。保险学是金融及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基本经营管理方法,是一门集方针与业务技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的应用课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运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是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的。而且,单纯的讲授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容易产生枯燥感,更谈不上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与提高。而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一方面要阐述和讨论自己的分析判断,同时又要倾听他人的意见。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改变了单纯进行保险条款讲解的枯燥感和抽象感,将保险原理还原到实际生活中去。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案例教学是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多向信息交流方式,它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向传递信息的方式,使学与教都处于教师、学生及案例所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体系之中。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深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教师通过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提出的多角度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督促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考虑问题更全面、更细致。

二、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心得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和人才价值观念日益发生着变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技术应用能力。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模式主要以培养社会建设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致力于高职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在高职教育中开展实践性教学的意义尤其重大。就保险学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保险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学生接受的角度来讲,如果教师只是介绍抽象出来的理论和既定的保险条款,而不是与实际应用联系起来,会给人枯燥空泛的感觉,也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从促进学生能力发展的角度看,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促进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如果能与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相结合,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要想使案例教学达到预期的效果,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事情:

(一)案例选择要适当。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案例的选编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点。一般来说,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要求。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应当是学生已经学过或即将学习的知识,这样才能保证案例教学的顺利进行,才能使学生达到温故而知新的目的。比如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保险合同是该课程研究的重点,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并且保险合同内容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在讲授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先是给学生提供一些已经填写好的保险合同(有规范的,也有不规范的),然后引导学生设身处地的考虑一下,如果自己是一个有风险防范意识的人,在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提出他们的见解后,再引入话题:这个考虑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利益位置不同,签订合同时所关心的问题是不一样的。而且,一份保险合同包括的内容很多,有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等。那么这些内容又包含了许多小的方面,这也正是保险合同这章所要学习的内容。这样一来,学生对于该次课的学习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就高了。

(二)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案例教学不是孤立存在的,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而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保险学不是完全的实验课,它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进行实务性的学习。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有这样一个案例:张某将其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后该车坠崖落水。事故发生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按推定全损理赔。张某看到采购货物的现金还在车内,就将残车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双方约定:由王某负责打捞残车,车内现金归张某,残车归王某。残车被打捞起来后张某和王某按约行事。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此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对于这个案例而言,一定是在相关概念都讲授完备的基础上,再组织案例分析。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比如推定全损、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要求、物上代位的含义等都不理解的话,就很难对该案例作出一个合理的全面的判断。

成功的案例教学是在讲解基本理论时,结合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明确地认识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把生动的案例与理论知识融为一体,巩固学生学习的基本原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三)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样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案例教学的实施方式有很多具体的形式,比如课堂讨论法和讲解分析法等。在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章节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在讲授“企业和家庭财产保险”一章时,由于该章主要是关于财产保险的险种介绍,实务性较强,所以主要采用课堂讨论、保单分析等形式授课,即在学完各类条款内容后,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参考老师给出的案例资料,开展课堂讨论,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在讲授“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由于该章内容是保险基础理论的核心部分,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要学生一下子通过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对实际问题作出准确回答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就采用讲解分析的方法。讲到一种保险原则时,先把该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需注意的关键点讲解清楚,然后引入相应的案例。在实际授课过程中,除讲清案例的背景、经过、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以外,教师也可以采取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一些讨论。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也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克服怕羞、怕说错的心理,师生共同打造既严肃又活泼的学习氛围。

三、关于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思索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在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要使案例教学取得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授课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一)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把握好自己的定位。在不同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中,老师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比如在使用讲解分析法时,老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课堂讨论法中,老师要把表演的舞台尽可能的放给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老师既要善于引导学生,又要注意倾听学生的发言,也就是说一方面要避免出现“冷场”的现象,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话题范围不要过于宽泛,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案例进行,以促使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深化。

第3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保险欺诈 保险行业 防范措施

一、引言及案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然而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的风险也日益凸显,根据保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共发生保险欺诈案件127起,涉案金额3645万元。其中,假保单案件14起,涉案金额308万元;假赔案案件112起,涉案金额2837万元;假机构案件1起,涉案金额500万元。可见,保险欺诈已经严重侵害了保险消费者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和信用体系建设。然而从国内来看,当前对于保险欺诈的研究主要分为两大方向,一是着重对于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问题的研究,另外一个则是较为系统的从社会、经济、文化道德、行业内部等多方面进行保险欺诈的研究分析,涉及面较广但各方面挖掘不够深入。本文将从“三家保险中介卷入‘蚁力神’骗保案”这个案例入手,重点对保险欺诈产生的行业内部原因及对策建议做出较为详细的解释与说明。

2008年4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出了对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公司总经理的行政处罚,对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个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保监会在处罚中表示,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安排辽宁煦焱蚁力神蚂蚁养殖有限公司与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第二营业部签定协议过程中,存在欺骗保险人,故意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据了解,辽宁煦焱蚁力神蚂蚁养殖有限公司“为转嫁蚁力神集团内经营不善而造成资不抵债的矛盾”,选择将其养殖户的家庭财产和存放在养殖户和公司仓库中的蚂蚁、蚁干等企业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额高达1503亿元。在当地保险公司拒绝承保后,经由韦莱保险经纪公司叶发嘉的欺骗保险公司、故意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以及向有关方面出具盖有公司印章的业务凭证的行为,以及金诚国际保险经纪公司肖晓俊、金安保险经纪公司股东邱淼贵等人撮合,与异地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书”。

案例虽然简短,但也从微观层面反映出了保险欺诈发生的普遍原因,而且由于此案例涉及到保险中介这个特殊性,暴露出了保险经纪公司内部的管理漏洞,也就是保险行业内部现有的各种不足,也有利于我们对保险欺诈产生的内部原因及防范建议进行探讨。

二、保险欺诈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一方面,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公民的社会道德意识也发生了变化,人们对于高利润、金钱、自身利益的追求具有了空前的热切与激情。而另一方面,在以往对保险欺诈的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对保险欺诈的打击不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

(二)经济原因,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保险价值的不确定性、可变性、可移动性。因为一般情况下,保险标的和保险。人在空间上是分离的,如案例中的存放在养殖户和公司仓库中的蚂蚁、蚁干等与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就不在同一个地方,所以保险人难以实际控制、掌握和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状况,保险价值也就可能受一些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变得不确定。

2 保险标的损失程度衡量的人为性。现阶段,在损失发生后,对于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的衡量主要依靠人力来完成,也因此具有很大的人为性,在案例中金诚国际保险经纪公司的肖晓俊在接受叶发嘉邀请后,就口头约定协助韦莱保险经纪公司做事故的报案、索赔等工作。而且从容观上来讲,要客观、公正、准确地确定财产的实际损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造成财产部分损失的情况下是非常难以辨别的,这些都为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可趁之机。

(三)保险行业内部的原因

1 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不高。在本案例中,首先,韦莱保险经纪公司叶发嘉通过故意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故意欺骗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第二营业部来达到使蚁力神获得承保的目的,并从中牟取利益,是保险经纪人员个人道德意识淡薄,道德水平不高的直接体现。为了牟利不遵守行业纪律,并且通过隐瞒实情、故意欺瞒等违法手段来损害保险人的利益,不仅仅违反了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其次,一些保险展业人员为了完成业绩,在展业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开具保单时审查不够也造成了保险欺诈蔓延的现象。案例中的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在展业过程中没有对保险标的进行详细全面的审查,就同意与辽宁煦焱蚊力神蚂蚁养殖有限公司签订巨额保单,虽然因为发现及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但是从中依然暴露出保险从业人员在展业环节中的业务素质问题。

2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模式中的不足与疏漏。在本案例中,辽宁煦焱蚁力神蚂蚁养殖公司以养殖户的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他对养殖户的家庭财产既没有所有权也没有占有权和债权,因此首先就不具有可保利益。因为保险法中对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险利益的规定是,“投保人对于其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所有权、占有权和债权等有关经济利益具有保险利益,它是基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某种经济或法律上的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包括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但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却对保险标的的审查不够仔细,在被保险经纪人欺骗的情况下同意与该公司签订保险协议。从中暴露出我国保险公司内部制度的不健全、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核保核赔内控机制的缺乏,往往是核保不严,在投保人投保时审核不够仔细,等到核赔环节才开始严把审核关。

3 保险业内部信息交流不杨。目前我国保险业内部尚未成立全面的信息交流平台,健全反欺诈组织体系也尚未建立,保险行业反欺诈工作仍处于自发、零散的状态。案例中当地保险公司对辽宁煦焱蚁力神蚂蚁养殖集团拒绝承保后,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仍然在保险经纪公司的欺骗下同意签订保险协议,如果保险行业内部有完善的信息交流体系,信息交流通畅,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不同保险人重复被骗的情况。

4 保险业的监督法律制度尚存在不足与漏洞。目前我国的保险业监管模式仍然是以政府监管为主,而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则微乎其微。而在保险法律方面,仍然存在立法上留有空白,法律体系不完备,系统性差,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在相关法规法律文件的颁布实施上也都有严重的滞后性,就拿在保险经纪快速发展的现在来说,《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却直到2012年12月21日才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才实施。这些问题都在客观环境上为保险欺诈的发生提供了温床。

三、结论与建议

(一)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提高公众道德水平,在宏观文化环境中影响公民个人的行为。国家应加强公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群众的诚信意识,在社会中形成良好的道德环境。保险行业或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有关保险的法制宣传以及反欺诈宣传,向公众阐明保险欺诈的危害性,争取公众对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支持。同时要采取措施鼓励广大群众检举和揭发身边发生的保险欺诈事件,通过多种途径争取社会各界对反对保险欺诈的支持与配合。

(二)司法机关要利用法律严厉打击和震慑保险欺诈行为,为我国保险行业良性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我国的保险法规尚在进一步健全之中,所以在保险欺诈发生前采取防范措施,未雨绸缪是必需的。在保险欺诈事件发生后依据现有法律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并且为多数人知晓,这样便可以形成巨大的社会威慑力。而社会威慑力的存在,会使有保险欺诈动机和想法的人,产生恐惧和退缩心理,扼杀其不法动机。

(三)保险行业内部要完善相关机制,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 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水平。目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接受的行业培训的渠道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社会上为保险人员提供专业教育的途径并不多。各家保险公司都形成了包括入司前的说明会、LASS测试、案例分析等一整套的培训l内容,但对于他们日后长期的保险从业以及中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来说,这些短短数月的培训l是远远不够的。针对此问题,保监会也指出,要提升保险营销队伍素质。加强营销员资格考试组织管理,根据市场情况,因地制宜,逐步提高保险营销人员准入要求。研究制订保险营销队伍素质评价体系,实施保险营销人员素质持续改善计划。引导行业有关机构、社会组织,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合作,建立保险营销职业教育体系。

2 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核保程序,有效控制风险。保险人应建立健全内控核保核赔机制,对保险标的进行详细的审核和科学的风险评估,消灭欺诈于萌芽状态。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从事保险事故索赔的调查,或者坚持双人或两方机构查勘定损,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把好防止保险欺诈的最后一关。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还应明确反欺诈工作责任部门,落实内部的反保险欺诈工作。

3 加强内外联系,畅通信息渠道,推进保险欺诈信息共享。2012年,中国保监会了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衔接的《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完善风险监管体系,指导、组织、协调全行业反欺诈工作,为保险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所以保险行业内部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构筑信息交流或共享平台,各保险公司也应在不泄漏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进行反欺诈合作。保险行业协会应成为各保险公司信息交流的纽带,能够将各保险公司发生的骗保骗赔材料和存疑的赔案材料收集起来进行必要的处理,建立一个全行业的保险欺诈数据库,以便实现保险欺诈的信息共享。

第4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范文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的、典型的实例讲解、分析和讨论,使学生掌握有关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其最早的雏形出现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但直到1910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和法学院才真正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使用,后又被广泛运用于管理学界。目前案例教学法已成为一种风靡全球、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在国内该教学法也逐渐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广泛地应用于很多课程授课中,如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公关文秘、法律等,并被列入了很多高校的教学改革计划之中。案例教学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学生看作是学习的主体,激发学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种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得好,教学效果就好;发挥得不好,教学效果就差。那么,如何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呢?首先要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在教学的过程中巧妙地运用适当的教学法,例如用案例引路,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教学收益会比较高。比如在保险学的授课过程中讲到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一来,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了。

(二)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接受了教师的知识传承之后,能够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教学的基本目的之一,尤其是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而言。保险学是金融及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基本经营管理方法,是一门集方针与业务技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的应用课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运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是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的。而且,单纯的讲授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容易产生枯燥感,更谈不上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与提高。而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一方面要阐述和讨论自己的分析判断,同时又要倾听他人的意见。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改变了单纯进行保险条款讲解的枯燥感和抽象感,将保险原理还原到实际生活中去。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案例教学是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多向信息交流方式,它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向传递信息的方式,使学与教都处于教师、学生及案例所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体系之中。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深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教师通过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提出的多角度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督促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考虑问题更全面、更细致。[]

二、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心得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和人才价值观念日益发生着变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技术应用能力。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模式主要以培养社会建设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致力于高职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在高职教育中开展实践性教学的意义尤其重大。就保险学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保险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学生接受的角度来讲,如果教师只是介绍抽象出来的理论和既定的保险条款,而不是与实际应用联系起来,会给人枯燥空泛的感觉,也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从促进学生能力发展的角度看,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促进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如果能与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相结合,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要想使案例教学达到预期的效果,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事情:

(一)案例选择要适当。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案例的选编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点。一般来说,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要求。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应当是学生已经学过或即将学习的知识,这样才能保证案例教学的顺利进行,才能使学生达到温故而知新的目的。比如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保险合同是该课程研究的重点,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并且保险合同内容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在讲授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先是给学生提供一些已经填写好的保险合同(有规范的,也有不规范的),然后引导学生设身处地的考虑一下,如果自己是一个有风险防范意识的人,在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提出他们的见解后,再引入话题:这个考虑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利益位置不同,签订合同时所关心的问题是不一样的。而且,一份保险合同包括的内容很多,有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等。那么这些内容又包含了许多小的方面,这也正是保险合同这章所要学习的内容。这样一来,学生对于该次课的学习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就高了。

(二)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案例教学不是孤立存在的,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而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保险学不是完全的实验课,它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进行实务性的学习。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有这样一个案例:张某将其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后该车坠崖落水。事故发生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按推定全损理赔。张某看到采购货物的现金还在车内,就将残车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双方约定:由王某负责打捞残车,车内现金归张某,残车归王某。残车被打捞起来后张某和王某按约行事。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此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对于这个案例而言,一定是在相关概念都讲授完备的基础上,再组织案例分析。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比如推定全损、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要求、物上代位的含义等都不理解的话,就很难对该案例作出一个合理的全面的判断。

成功的案例教学是在讲解基本理论时,结合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明确地认识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把生动的案例与理论知识融为一体,巩固学生学习的基本原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三)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样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案例教学的实施方式有很多具体的形式,比如课堂讨论法和讲解分析法等。在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章节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在讲授“企业和家庭财产保险”一章时,由于该章主要是关于财产保险的险种介绍,实务性较强,所以主要采用课堂讨论、保单分析等形式授课,即在学完各类条款内容后,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参考老师给出的案例资料,开展课堂讨论,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在讲授“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由于该章内容是保险基础理论的核心部分,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要学生一下子通过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对实际问题作出准确回答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就采用讲解分析的方法。讲到一种保险原则时,先把该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需注意的关键点讲解清楚,然后引入相应的案例。在实际授课过程中,除讲清案例的背景、经过、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以外,教师也可以采取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一些讨论。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也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克服怕羞、怕说错的心理,师生共同打造既严肃又活泼的学习氛围。

三、关于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思索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在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要使案例教学取得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授课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一)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把握好自己的定位。在不同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中,老师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比如在使用讲解分析法时,老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课堂讨论法中,老师要把表演的舞台尽可能的放给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老师既要善于引导学生,又要注意倾听学生的发言,也就是说一方面要避免出现“冷场”的现象,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话题范围不要过于宽泛,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案例进行,以促使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深化。

(二)若使案例教学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教师充分的课前准备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具要准备案例,又要运用理论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理解,有时也要积极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去。就保险学这门课程而言,就是要求任课教师要尽可能多地接触一些保险业务实例。保险纠纷的处理很多情况下是涉及到法律的应用的,如果老师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更新都不能准确掌握的话,那么在组织案例教学的时候很容易陷入就事论事的误区。

总而言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国外大学的财经类专业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我们应借鉴先进的经验,加大保险学案例教学的比重,提倡互动式案例教学,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摘要:通过对案例教学方法的剖析,从做好对案例的选择、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以及根据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案例教学的方式等三个方面,阐述了在保险学这门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关键词:案例教学;保险学;应用

参考文献

[1]王先强,童本立.高等财经教育理论与实践[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

[2]李国义.保险概论(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第5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混合型投资;融资

一、 混合性投资业务的概念

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

二、混合性投资业务的表现形式

混合性投资业务的表现形式有两种:

1.通过权益性和债权性两种途径将资金注入项目公司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对于债权性资金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或者按期等额支付本息),对于权益性资金于期满后溢价回购。

2. 仅通过权益性途径将资金注入项目公司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投资期满后采取溢价回购方式赎回。

三、混合性投资业务的特征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

2.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4.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

5.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

四、混合性投资业务的操作程序

权益资金可全部进入实收资本,也可小部分进入实收资本、大部分进入资本公积,避免出现控股股东的改变。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通过权益性和债权性两种途径将资金注入公司的操作程序

①投资机构设立或者通过下属资产管理公司设立XX项目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XX项目公司股东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签署增资协议和借款协议;

②XX项目公司在投资机构指定银行开立监管专户,专项资金到位后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保证专款专用,XX项目公司与投资机构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③由XX项目公司寻求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抵押人),担保人(抵押人)与资产管理公司对借款协议和增资协议分别署担保(抵押)合同;

④XX项目公司股东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回购协议;

⑤投资机构对社会公众发行理财产品(分年还息,到期一次还本)募集资金,将资金交付XX项目公司;

⑥XX项目公司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工商变更;

⑦对于债权部分,由XX项目公司按借款协议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由投资方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兑付利息;对于权益部分出资,期满后由XX项目公司股东按约定期限和价格回购资产管理公司出资款;

⑧资产管理公司扣除约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后,其余资金返还投资方理财产品资金池;

⑨投资方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兑付本金。

2. 通过权益性途径将资金注入项目公司的操作程序

程序同上。区别有:

①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和借款抵押协议;

②不需要还本付息。

五、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在混合性投资业务中,投资方和XX项目公司的所得税处理方法为:

1. 投资方的所得税处理

①对于XX项目公司支付的利息,投资方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XX项目公司股东赎回的投资,投资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XX项目公司的所得税处理

①对于XX项目公司支付的利息, XX项目公司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②对于XX项目公司股东赎回的投资,XX项目公司股东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在纳税当期税前扣除。

六、案例分析

1.中华轨道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0万元,由其本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全额出资控股。建设银行对中华轨道公司增资60,000万元,综合利率10%,期限三年,分别以债权性资金和权益性资金注入中华轨道公司,其中18,000 万元作为债权性资金,利率8%;42,000万元作为中华轨道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长江房地产公司实收资本为142,000万元,各股东方持股比例为:国资委出资1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42%;建设银行出资4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9.58%。

根据双方约定,信托存续期间,建设银行不参与中华轨道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和分红,中华轨道公司原有的董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不因本次增资而进行调整。在信托期间,中华轨道公司按期支付债权性资金利息;信托期限届满之日,债权性资金本息结算完毕,国资委回购建设银行持有的股权,本股权信托计划终止。股权回购款为55,680万元,溢价13,680万元。

案例分析:此案例属于混合性投资的第一种形式,会计处理如下:

①投资方建设银行的会计处理:

投资和贷款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42,000借:贷款——本金 18,000

贷:银行存款(吸收存款)42,000贷:吸收存款 18,000

按年确认和收回本息时:

借:应收利息 1,440(18,000*8%)借:吸收存款 1,440

贷:利息收入 1,440 贷:应收利息 1,440

收回本金时:收回投资时:

借:吸收存款 18,000借:银行存款 55,680

贷:贷款——本金 18,000贷:长期股权投资42,000

营业外收入 13,680

溢价13,680万元的计算方法是:

总成本:60,000*10%*3=18,000万元;

利息部分:18,000*8%*3=4,320万元;

溢价金额:18,000-4,320=13,680万元。

②被投资方中华轨道公司的会计处理:

接受投资时:收到借款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42,000借:银行存款 18,000

贷:实收资本 42,000贷:长期借款——本金18,000

按年确认和支付本息时:

第6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精算教育;地方院校;课程设置;就业导向

中国高校精算教育是从1987年11月在南开大学起步,当时,南开与北美精算学会(SocietyofActuaries,SOA)签订精算教育合作协议,在1988年秋招收了国内首届精算研究生,设立了中国第一个北美精算学会的考试中心,并于1992年秋季首次举行SOA考试。

中国精算教育已有二十三年的历史,全国部属院校中有二十余所都以各种形式开展了精算教育,有研究生、有本科生,培养的学生已成为目前中国精算实务队伍中的主力和骨干。“精算师”是一个令人羡慕的“金领”职业,现在许多地方院校纷纷开设精算专业,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遇到一些问题,期望以下几个问题的讨论会对地方院校开设精算教育有所帮助。

一、学科归属

中国的精算教育如火如荼,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并没有明确设立精算学这个本科专业,导致对应的专业方向不明确,因此,这就为地方院校开设精算教育带来极大的困惑:

该专业归属哪个院系更合适?对目前开设有精算本科的部属院校做一分析,主要分布在统计学专业(如人大、华东师大、中国科大等)和应用数学专业(如复旦、北大等),其他基本都设在金融保险系(如南开、中财等)。由于所属的专业不同,授课的内容也有差异,统计、数学专业的侧重于概率论、统计、数学方面的知识,金融、保险专业的则侧重于金融、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

精算科学是应用统计的一个重要方向,各国精算师初级考试课程中,统计学占有重要地位。据美国寿险精算学会对其精算师过去学习背景的调查显示,约有44%的人过去是学数学和统计学的,20%是学精算学的,16%是学习经济学、工商管理,20%是学其他专业的。由此可见,地方院校开展精算教育,结合教学内容及中国精算师考试新体系的考试科目,设在统计学系,具有明显的优势:(1)学生具有深厚的数理背景。在统计学系开办精算本科教育有自身的优势,通过扎实的数学理论学习形成良好的数学素养,从而培养其缜密思维能力和应用数学的能力。(2)得到系统的统计学及应用统计的训练。统计学是一切与风险有关的领域的基础,专业必须与所应用的方向紧密结合,这才能保证专业设置不会流于形式。(3)能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统计教学实践基地。根据统计专业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特点,通常都与统计局、调查队、调查公司、金融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业务部门,建立合作关系,设立学生教学实践基地,而这些都可以为精算专业学生的教学实践提供便利。

二、培养目标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需要精算人才,但需要的数量决定于保险业的发展程度。中国加入WTO以来,国外保险公司大举进入中国保险市场。截至2005年底,中国共有保险公司82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42家,外资保险公司40家。保险公司需要更多地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和经营理念,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精算理念,就是风险控制能力。中国保险市场是否建立起精算制度,是否拥有足够的精算力量,也是中国保险市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如何确定培养目标?精算既是一种职业也是一门学科,自然面临着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的关系问题。一般说来,大学教育的核心应该是: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塑造品格,它是一种渐进的、长期起作用的教育过程。(1)精算师资格考试。精算教育(精算师考试)是成为精算师的重要环节,但是它不应当成为精算教育的目标,地方高校精算教学可以结合精算师资格考试的要求开设课程,主要目的是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人才。(2)培养全面的精算素养。精算教育的目标是全面提升学生的基本精算素养和综合素质。在精算教育的过程中,除了对学生的精算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还需对其研究能力进行一定的培养;更重要的是,精算教育不应当忽视对精算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如:健康的人格、决策能力和心理素质的培养等,还应当注重综合协调能力的培养。(3)培养学生的精算技能。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精算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还要侧重培养学生思考精算问题的思维方式。地方高校的精算教育在传授精算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求学生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对财务会计、金融、投资、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掌握,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国的实际国情。

三、课程设置

精算是跨学科的交叉学科,不同学科之间的融通与交流是非常必要的。精算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如何设置课程?在设置精算教育的课程时,应结合精算本身的特点,结合本院校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设置教学内容。作为完整的精算专业课程应该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经济金融知识。精算运用的环境离不开经济和金融活动,与此相关的都应成为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主要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管理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和经济法等。(2)数理基础知识。数理知识主要有概率论、数理统计、微积分、线性代数、随机过程、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等。(3)精算专业知识。主要有金融数学、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风险理论和精算统计模型等。(4)实务课程。主要有保险案例分析、公司风险分析、精算建模实验等,指导精算学生更好地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从而加深对精算问题的理解,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

四、师资力量

精算专业是一门以数学、统计学,经济学和金融理论与金融实践等为学科基础而建立的高度交叉、高专业技术特性学科,它以培养未来经济金融领域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为终极社会目标定位,创造性地发展数学、统计学和管理工程技术于经济金融实践。

如何解决师资?从课程设置上能够发现,精算教学需要协调并组合一些相关科目的教学力量,才能完成教学任务,许多课程对从事精算教学的教师而言,也是具有一定的挑战性。(1)加大引进人才力度。大力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培养合格人才所必须的师资数量。(2)加强教师进修培训和学术交流。精算专业课程教师一般应有扎实的数理统计功底,选派一些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创造教师进修的机会和条件;加强与其他高校及国外各组织机构进行交流合作的机会。(3)建立高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从保险公司、企业聘请兼职教师,建立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能补充专业教师数量、优化师资结构。

五、实践基地

精算不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将技术用于开发新产品、费率厘订、计提准备金、编制财务报表等一系列控制风险的实务工作中,两者缺一不可。精算技能和精算经验对精算师来说是同等重要的。一个精算学生在高校里接受精算教育的时间是有限的,精算师所面对的实际精算问题是千差万别的,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精算技能,还需要运用精算理论知识解决实际精算问题的经验。

如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精算是一门既有丰富理论方法又非常务实的学科,离开了任何一方都不行。(1)重视专业软件的教学。在精算专业三年级或四年级的课程中开设最新的专业软件课程,如精算软件、统计软件等,让学生毕业后会应用这些最新的计算机软件于他们的工作中,这也是现在大部分金融、保险等相关金融实体所期望的。(2)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精算是一门实务性非常强的学科,精算人才不但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更需要实务经验。因此,在精算教育过程中,要加强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企业的联系与合作,优势互补,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和实践能力。(3)发展非学历教育。尽快确立中国的精算师职业组织,大力加强教育部门和实务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定期举办讲座、培训班,提高在职人员的素质,同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发现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丰富教学实践内容。

六、就业导向

中国精算教育的发展决定于市场对精算人才的需求。在美国,60%的精算师在各类保险公司工作,35%在各类咨询公司工作,5%在政府机构和高等院校工作;英国有约47%的精算师在各类保险公司工作,37%在与保险相关的咨询机构工作,16%在金融相关机构、教育、工业部门、政府部门和其他行业工作;在加拿大,精算师中有53%在各类保险公司工作,40%在各类保险和社会福利等咨询公司工作,7%在科研单位、学校、政府和工业部门工作。

精算教育是否仅为培养精算师?从就业导向上应该:(1)支持学生参加精算师考试。精算教育在坚持系统和完整的原则下,应该尽可能多地融入考试要求的内容,学历教育是基本和必须保证的,一方面为学生的基本素质打好基础;另一方面也为学生进一步的职业选择留有余地。(2)培养具有精算技能的金融人才。高校的精算教育应更多的为中国精算事业服务,地方高校的精算教育应当具有自己的特色,让精算学生了解中国的国情、了解中国的市场、了解中国的制度和政策,培养地方精算业急需的精算人才。(3)利用所学知识参与企业管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精算及精算从业人员在中国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如正在进行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为中国精算专业人才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七、结论与讨论

精算教育的专业建设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为统计科学的深层次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它关系到我们培养的人才是不是真正能够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关系到专业的生存及发展,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自身对本专业的认识及自身的专业素养,熟悉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关注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要求。

参考文献:

第7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借鉴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4-0225-03

笔者于2013年下半年赴台湾东海大学财金系进修访学一个学期,听了金融学本科相关课程,拜访了台湾东海大学管理学院詹院长和财金系张主任,受到一些启发,结合福建江夏学院金融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谈谈自己看法。

一、台湾东海大学金融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的特色

1.课程设计多元化。本科金融课程规划分为一般必修28学分,占比21.87%(其中基础必修17学分,占比13.28%;通识必修11分,占比8.59%);专业必修72学分,占比56.26%;选修28学分,占比21.87%;毕业学分128。核心课程有:银行实务、金融营销、金融市场学、保险学、投资学、证券投资实务、衍生产品、公司治理、财务报表分析、应用统计、理财规划和金融风险管理等,更着眼于微观金融方面。课程设计循序渐进,重视学生适性与多元发展,并强调国际化、信息化与专业化的教育。在课程设计上,专业技能是以公司理财、金融市场、投资决策及财务工程等四项领域的专业必修课程及其选修为设计主轴;另外,鼓励学生跨院系的选修课程,为学生提供更多元的学习环境。

2.重视对学生专业认知的教育。针对本科金融专业学生,台湾东海大学财金系在2013―2014年第二学期请实务部门如台湾金融研训院、证唤灰姿、银行公会杨、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集中保管结算所、期货交易所、寿险公会、产物保险商业同业公会、信托公会、证券期货局、花旗保险公司等负责人,举办了12场金融讲座,内容覆盖面广,包括金融市场、金融服务业与经济发展、银行、证券、期货、寿险、产险、信托、投信投顾、保经保代、金融服务业的公司治理和金融服务业的社会责任等内容。通过一系列金融讲座,使学生对金融实际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加深学生对金融专业的认知。

3.鼓励学生参加金融专业证照考试。为了本科金融学生的财金实务发展着想,财金系特别设计了“证照就业学程”的专业学群主题提供给同学们选择,并鼓励学生积极考取财金专业证照,达到理论与实务兼备的理念,增加自身竞争力。台湾地区金融主要技能证书考试科目包括:初阶授信人员专业能力测验、初阶外汇人员专业能力测验、进阶授信人员专业能力测验、信托业业务人员信托业务专业能力测验、理财规划人员专业能力测验、银行内部控制与内部稽核测验(一般金融)、银行内部控制与内部稽核测验(消费金融)、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中小企业财务人员测验、金融人员风险管理专业能力测验、外汇交易专业能力测验、债权委外催收人员专业能力测验、金融人员授信担保品估价专业能力测验、BULATS剑桥博思职场英语检测和中小企业财务主管测验。

4.高起点的教师队伍。师资遍及英、美、法与本国,且大部分为财金专业博士。师资平均年纪小于40岁,充满年轻与活力,便于与学生间交流互动,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台湾东海大学财金系教师分为专任教师和兼任教师。专任教师都是博士,兼任教师一般是由实务部门的高管或其他大学专业人士担任。如《银行实务》课程由花旗银行徐协理担任、《证券投资实务》课程由宝来证券集团白副总裁担任、《理财规划》课程由南山人寿处唐经理担任、《理财规划人员证照培训》由宏观财务顾问公司邱总经理担任、《金融营销》由台湾彩券黄总经理担任等等。截至2013年12月底,财金系共有专任教师13名,占比41.94%;兼任教师18名,占比58.06%。专任教师中,教授4名、副教授5名、助理教授(参考美国职称系列,介于副教授与讲师之间)4名,占比分别为30.77%、38.46%和30.77%。专、兼任教师学历高,博士21名,占比67.74%;硕士10名,占比32.26%。

5.灵活多元化的课堂教学。笔者在台湾东海大学进修访学期间,重点听了《财金概论》、《货币银行学》、《银行实务》和《证券投资学》等课程。就以公共基础课《货币银行学》,专业课《银行实务》为例。《货币银行学》由廖恩爱教授主讲。其主要教学内容:引言、货币和金融系统的介绍、货币和支付系统、金融系统的概述、利率、利率和利率的回报、资产配置理论、市场利率确定、风险结构和利率期限结构、金融市场、外汇市场和汇率、衍生证券和衍生工具市场、信息与金融市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金融机构、银行的业务、银行业监管、国际经济金融、货币供给过程和货币政策、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教学主要特点:(1)偏重于西方理论与公式的推导与计算,注重实际,如各种收益率计算、套利等;(2)自编讲义里有相当部分是公式、符号、图表。《银行实务》由徐慧敏(台湾花旗银行的业务主管)主讲。其主要教学内容:银行概论、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银行的出纳业务、商业银行的票据、票据交换与退票实务、国内票据托收业务与汇兑业务、商业银行的授信通论、商业银行的短期授信业务、商业银行的外汇业务概论、出口外汇业务概况、进口外汇业务概况。教学主要特点:银行业务非常熟悉,用流程图说明;案例教学;学生参与度高;注重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教师英语水平高,在课程教学过程中不时出现英语词汇。

在课堂教学上,除了讲授外,还通过时事心得报告与学生上台报告方式,进行教与学的互动。时事心得报告,要求学生关注一周金融时事,选择自己最感兴趣问题进行分析,学生发言,老师逐一点评,最后总结。学生上台报告主要针对教学内容,安排某一章节内容,由学生制作ppt上台讲课,老师对学生上台讲课进行点评,强调该章节知识点,通过学生上台讲课,加深对教学内容理解与掌握。

6.进行金融仿真交易,提供实习机会,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目前已建立财金数字仿真实验室,包括虚拟交易所与操盘家策略分析系统,提供同学计算机仿真与数据分析的平台。加强与各家金融机构联系,邀请实务专业人士,以讲座方式教授课程,并提供校外实习参访机会,培养理论与实务应用能力。

二、对我校金融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的借鉴

1.调整金融本科教学课程设置。就以2014年金融本科教育培养计划中课程设置为例:课程规划分为必修课119分,占比72.12%(其中公共必修课42分,占比25.45%;学科必修课39分,占比23.64%;专业必修课42分,占比23.03%);选修课46分,占比27.88%(其中公共选修课16分,占比9.70%;专业选修课30分,占比18.18%);毕业学分165分。核心课程有: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和财务管理等课程。大一、大二进行公共必修课、学科必修课学习,大三开始分专业方向,目前金融本科专业分金融学方向、国际金融方向和互联网金融方向,进入各自专业方向选修课学习。课程设置主要存在问题:一是比例不合理。公共必修课占比过高,学科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占比偏低。二是金融学方向选修课课程定位不够明确,宏观课程偏多,微观课程偏少。如中央银行学、行为金融学、银行监管学。三是专业实验教学学分低,占比小。就以金融学方向为例,实验教学课程主有:银行信贷综合实验1.5分;外汇交易综合实验1分;保险业务综合实验1.5分;模拟银行综合实验1.5分;银行柜台业务1分;证券投资模拟交易1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实战沙盘1分;合计8.5分,占比5.15%。四是所有课程都是专任教师承担,没有聘请实务部门人员。调整金融本科教学课程设置:首先是压缩公共必修课的课时与分值,增加学科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课时与分值。其次是明确金融学方向选修课课程定位,增添微观课程,如信用评估、理财规划、进出口业务、国际结算业务、公司治理与企业兼并等课程。再次是增加专业实验教学课程课时与分值,占比达到15%以上。最后是利用与金融业密切联系的关系,聘请实务部门的高管担任金融专业必修课与选修课,如银行信贷、金融营销、银行柜台业务等课程。

2.改进教与学的方式方法。目前从整体来看,教与学方式单调,学生缺乏实践感性认识和动手能力。课程教学方式基本上是以班级(或合班)为单位,采用多媒体课件,进行课堂集中讲授,辅之课堂提问、作业讲评和课堂讨论,偶尔还会放映有关金融方面的教学短片。在课堂教学中也主要是理论描述,缺乏数理统计模型分析和推导。从学生学习的方式来看,无非就是课堂听课、做笔记、拷贝PPT、课后做复习思考题,学习缺乏主观能动性。学生只满足于完成课程任务获得学分,缺乏实践感性认识和动手能力。(1)案例教学。案例教学的目的主要就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如:培养学生自学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各方面的能力。案例分析的主要环节:课前布置内容、学生自主分析;小组讨论,形成共识;课堂指定学生发言,然后全班讨论;总结归纳,内化提升;课后学生进行书面归纳。要求答出分析案例时所用基本理论的主要观点,并结合案例提供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分析、解释和说明。同时还要注意分析过程的充分性、逻辑性和完整性。(2)仿真教学。如模拟证券交易、外汇交易和银行信贷操作等,如模拟股票交易,每个学生开立帐户,虚拟资金10万人民币,以一学期为期限,按照收益率排名,进行奖励,并记入学生平常考核成绩,提高学生职业技能。(3)课堂讨论。具体做法是,在一个单元课程结束后,授课教师根据本单元的基本问题和重点问题,结合当前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热点问题,给学生留出若干讨论题,采取自愿选择的方式,把每个讨论题落实到人,同时为了鼓励学生积极思考,也允许学生结合本单元课程内容,自己拟定论题参加讨论,如重大财经新闻。在课堂讨论过程中,发言的学生围绕论题组织材料,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开启大家的思维。教师则对小组主旨的发言进行点评,或进行必要的纠正。通过课堂讨论,巩固了所学知识,培养了学生组织材料的能力,锻炼了学生的口才,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3.金融核心课程教学中,增加金融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的教学模块。目前,我国普遍金融业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必须取得相应证书,才能从业。如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人资格证书、理财规划师等,要取得这些证书,必须通过考试。在课程教学、作业方面理应部分体现金融专业各项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而大部分教学实际上就教材而论教材,与资格证书考试严重脱节。金融核心课程在教学安排上,针对性增加金融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的教学模块。

4.引入高层次人才,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截至2014年12月底,金融学院共有专任教师67人。从学历来看,博士4人,在读博士3人,合计占比10.45%;硕士39人,占比58.21%。从职称来看,教授3人,占比4.48%;副教授25人,占比37.31%。从年龄来看,50岁(含)以上有10人,占比14.93%;40岁(含)~50岁(不含)有22人,占比32.84%,两项合计占比47.77%。反映目前金融学院高学历教师少,正高职称教师少,教师年龄偏大。为了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改善师资结构;鼓励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加强与国内著名高校合作,选派教师到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进行短期进修,出台教授扶持计划,使一些基本符合条件的副教授尽快上教授。

5.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和调查。社会调查是训练和培养学生观察和认识社会与经济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社会调查能够很好地把课堂所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深其对专业的认知,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金融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课程安排的社会调查。社会调查原则上全学程安排一次,按照学习小组进行。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金融机构进行调查,如银行、保险、证券和典当机构调查业务、营销等内容。或要求学生参与工商银行杯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创新训练和金融产品设计比赛活动。

6.充分发挥行业紧密联系优势,切实发挥实践基地作用。福建江夏学院是由四所院校合并组建。原金融学院是行属院校,为金融系统培养2万多名人才,其中支行长以上就有1000多人,在福建省金融系统,各金融机构骨干力量基本上毕业于金融学院。目前与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光大银行、国信证券福州营业部、英大证券福州营业部、东兴证券福州营业部、福州中大期货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民生人寿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为合作对象建立实训基地,签订实习协议书。要充分发挥行业紧密联系的优势,利用原有的实践基地,进一步完善管理,安排学生实习与教师调研,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

参考文献:

[1]钱晓燕.闽台高校合作办学模式探究[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06).

[2]廖斌.闽台高校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1).

[3]刘贤昌,林仁灶.闽台高校联合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4,(11).

第8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范文

黄玲娣头脑里有一瞬间空白。她在脑海里搜索这个声音所对应的面孔——原来这是一个刚刚离职的员工。

黄玲娣既不是TVB电视剧里的谈判专家,更不是什么特警人员,她是上海张江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这家酒店隶属于张江集团,旗下拥有两家四星级酒店的企业。

这样的事故,在公司里并没有成型的应急预案,状况紧急,她没有机会向别人求助。

这是她第一次遇到这类突发事件,虽然大多数时候,她也要和形形的人打交道,但日常工作领域还是那些按部就班的内容。她主要分管人事与市场,前者包括人员排班方案、薪资方案的制定,绩效的考评核定,还有更有挑战的裁员工作。而后者在公司里目前仍是弱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的市场策划、前期调研、对外宣传、媒体公关和合同审查等。

进入酒店这个行当,她也不过刚刚三年半。

再往前推,她最大的成就,也只是把自己从一个零基础留学生变成同期法语和专业成绩最好的中国学生,从法国昂热大学的酒店和旅游管理专业(ESTUA)毕业。这是世界上最好的酒店管理专业之一,号称和瑞士的洛桑酒店管理学院齐名。

但身为一名酒店管理专业的双语复合型海归,黄玲娣找工作时并不顺利。她面试了多家五星级酒店,屡遭碰壁:“他们说我看着,什么都不懂。”

大部分五星级酒店更喜欢经验丰富的人来担任管理职务。没有经验的人都是从底层的服务员做起。一家酒店让她做接待,按实习生计酬,工资600元/月,实习期6个月。另一家法资五星级酒店待遇稍好一点,安排她做行政套房的接待,月薪1000元出头,但是“可以拿小费”。这和黄玲娣想象中的工作差得太远。

去法国留学,是为了男朋友。做决定前,黄玲娣对专业和职业规划也没有清晰的认识,国内外的行业差异,她更是没有考虑过。她到处投简历,看着金融投资公司的抬头也顺便投了一份,结果面试的时候才知道是保险公司。

留学花了三十多万元,回来做600元一个月的服务员,这个性价比太低了,她落差巨大。“不是不能从基层做起,但是总感觉这个待遇和实习期有点被人欺负了。”

最终她找到了一份在恒升半岛酒店的工作,从客房部经理助理做起。

那是一家位于外滩的四星级酒店。客房最多的时候,有321间,虽然名义上是经理助理,但作为干部储备,其他员工忙不过来的时候,黄玲娣也要帮忙抽检房间。后来西餐部外国客人比较多,她又被调任餐饮部经理助理,早餐高峰时段帮忙端盘子。“虽然主要是做人手调配,但是大家都忙着,干站着也不好。”她还干过前厅接待,有法国客人来兑换钱币时,好好“秀”了一下流利的法语。“把周围的服务员都听傻了。”

恒升半岛酒店的老板是香港籍上海人,虽然是港资企业,但是内部运作借鉴了国企的党政工团结构。其党支部副书记张志刚看好黄玲娣,她的求学经历和资历给张志刚留下了“外文不错,是专业人才,吃得起苦”的印象。他将黄玲娣纳入重点培养对象,让她担任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兼任团支部书记。在国企思路里,这是一种干部培养的待遇,同时也是晋升的路径。

在恒升半岛酒店经过餐饮部、客房部等部门轮岗,黄玲娣迅速对酒店的整体运作有了具象化的了解,那些学校里学的理论知识、案例分析开始从纸面上站了起来。这些基础轮岗,对她之后安排人手调配、制定绩效考核很有帮助。

更重要的是,在这里她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场人的蜕变。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一被领导批评,她就委屈得在回家的公交车上直掉眼泪。经历久了,她总结出,酒店行业入行门槛不高,但从业者人员组成复杂,要想做好酒店这一行,要有足够承受委屈、压力的能力。而且,在一个国企氛围的企业里,行事低调谨言慎行是非常重要的。

但她并不满足于此。酒店业并不是恒升集团的主营业务,目前恒升只有这一家单体酒店,暂时也没有开发其他酒店的计划。对于想在酒店管理行业有所发展的她来说,空间有限。

黄玲娣瞅准机会,跳槽到了张江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做总经理助理。这家公司的旗下管理着龙东商务酒店和信安左城两家四星级商务酒店。

离职时,张志刚极力挽留。到现在张志刚还很惋惜她的离开。“当时集团有意培养她做酒店的高管,但是觉得还要多历练一段时间。”

不过黄玲娣已经选择了重新开始。作为总经理助理,她主要负责行政人事和市场拓展。有国外留学的专业素养打底,再结合一线运营的实践经验,她很快体现出了独特的优势,管理层很快发现了这个初露头角的年轻人。

她运气确实不错。公司本身有三个副总职位设置,当时正好有一个空缺。半年后公司召开董事会,总经理提名她做副总,获得了董事会的通过。黄玲娣成为了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

直到最近,黄玲娣才知道自己当初投简历的思路压根出了问题。一位在业内做了十年,经历过酒店咨询公司、国际五星级酒店管理集团和开发商酒店招商部门的资深业内人士告诉她:一般来说,像她这样的专业和学历背景,应该直接把简历投给酒店管理集团,然后在集团的管理团队内部获得一个职位,从基础做起,一级级晋升。

那是一条相当主流,而且待遇不错的路径。而像黄玲娣这样,第一份工作直奔一家单体酒店而去的,往往少有机会参与到酒店的一线管理中去。最直接的原因是:简历是递给酒店总经理的,对方的需求大部分是服务员一类,工资开不高,不适合有专业背景的人。

第9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管理风险防范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管理对象

(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企业合同签订之前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三类。第一,主动权丧失。即合同内容的制定完全交由对方负责。对方在设计合同条款时,必然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合同的制定。企业丧失起草合同的权利,无法对自身利益起到保护作用。第二,恶意竞争风险。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某些企业为成功获取合作机会,不惜以窃取合作方信息为手段,公平竞争无法实现。第三,信用审核不足。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合作方的合同执行能力、信誉程度等未做足够的了解,或受到恶意蒙蔽,在签订合同后,因对方无法充分执行合同条款导致法律纠纷,损害企业经济利益。例如,合作方完全没有能力执行合同,合同被迫终止失去原本的法律效力,导致企业合作项目无法继续进行。

(二)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合同内容方面,例如,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具体名词存在争议、合同内容不完善等。合同条款对合作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一份合规、合理的合同应包含明确的主体、具体价格、支付方式、品质标准、履行方式、时间限制、违约惩罚等项目,若某一项内容存在不完整性,当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相关事宜时,就会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合作双方为维护自身利益各持己见,给法务人员带来较大的工作压力。除内容外,合同形式也涉及到较高的法律风险,一份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例如,企业未经招标就直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同,由于不符合我国招标法及市场经济管理办法,合同无效。

(三)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

履行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为合作方合同履行能力下降。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合同管理重要程度逐渐提升,同时也给各个企业的发展带来诸多影响因素,当合同方因经济能力、生产能力下降导致其无法依照合同条款要求完成约定时,会给另一方造成法律风险。如,合作方在融资过程中,因银行限制条件提升而无法正常贷款,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因缺乏足够的资金中断,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另外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为合同变更风险。在履行过程中,合同主体变更导致原本责任和义务的转移,产生新的合作关系。但企业可能并不了解新合作方的合同履行能力信息,导致潜在风险的发生。在大型合作项目中,因合同条款多、执行期限长,不可避免会因实际情况变动带来合同变更需求,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四)纠纷处理中的法律风险

在确实产生合同纠纷后,企业因上诉时间延误或上诉方式不佳带来法律风险。例如,在诉讼过程中,因害怕打官司给企业带来过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而出现拖延现象;再比如企业法务人员能力不足、未邀请专业律师、自动放弃申辩权等不当的诉讼行为。企业权益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导致上诉失败,因合同纠纷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一)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机制

1.设立内部法务部门

法律风险防范作为企业合同管理过程的工作重点,在组建合同管理组织时,可考虑设立企业内部法务部门,聘请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专门负责法务事宜。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对法务工作的需求有限,考虑到人力资源配置经济性,可选择与法律咨询单位合作的方式,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进行法律风险把关。对法律顾问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合同中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是普通管理者无法发现的,要求法律顾问对合同中各类名词、内容、形式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发现异议及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以便在第一时间消除法律风险。从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阶段开始,要求法务人员或法律顾问全程跟踪,从第三角度出发,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挖掘和监控。决策前,充分考虑法务人员给出的意见,并将法律风险纳入到合同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当中。在筛选合同管理人员时,应优先聘用那些既具备专业合同管理能力,又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综合型人才,确保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能够对一些法律风险加以防范。

2.打造适当合同范本

企业合同形式、内容由企业属性决定,有关企业主营业务的合同涉及到更大的经济效益,如购销合同、资产转移合同等,作为合同管理的重点。其他合同,如房屋租赁,作为辅助类,要与主营业务合同相配合。依照企业实际需求,并参考国内外同行业合同设置经验,打造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合同范本,能够借助统一化、标准化的手段,确保合同的形式、结构、内容的合理性,能够提前避免一些法律风险的出现。范本中还应融入企业对过去合同管理工作的总结,尤其是以往产生纠纷,涉及到企业利益损失的内容点,加以改进和避免。

(二)执行主体信用调查制度

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主体进行信用调查能够对合作方的执行能力、资金状况、信用水平等做全面的了解,结合合同内容客观评定其能够履行合同的程度,以免在后期执行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企业可建立主体信用调查制度,广泛收集合作方资料,结合信息技术,打造主体信用数据库,促使该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方案策略能够长期、顺利执行。信用调点关注以下三项内容:第一,调查主体经济执行能力,包括对方注册资本、实际资本、公积金状况及其他形式资本持有情况。了解其生产厂房、设备、人员、技术、原材料等物资的保有量,评价对方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以此来断定其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执行合同要求。第二,调查主体信用情况。信用情况可从主体经营发展历史中观测,了解其是否在以往经营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以及其他合作方给出的评价。最后,打造合作方管理信息化平台。将合作方及目标合作方信息录入到平台当中,广泛收集其相关资料,结合资料将合作方划分等级。例如,筛选以往合作过且合同执行情况良好的合作方作为优先合作对象,并将那些频繁出现违约行为、合同履行能力不足的客户列为避免合作对象。合作主体信用调查工作的开展可选用直接了解、将合作信息交由第三方部门调查或分析对方年检资料、纳税资料及审计资料的方式进行。

(三)合理转移合同法律风险

1.合同担保

合同担保制度的引入可有效确保企业各项交易活动的执行安全,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结合自身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担保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通过合同担保合理转移法律风险。该方式的应用需要对对方提供担保物的市场价值做出准确的评估,并严格审查担保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担保资格和实力,将相关信息明确到合同当中。若合同无法顺利履行,企业可依照担保协议中的规定,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受损失程度。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也可能位于担保人的位置,此时更要求慎重设置担保协议中的各项条款,酌情向被担保人提出反担保要求,分散企业法律风险。

2.合同保险

随着市场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和我国保险体系的完善,已有专门针对企业合同的保险产品,当企业因合同管理面临法律风险及损失时,由保险方出面,按照事先设定好的保险条款予以企业补偿。将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以免企业经营管理遭受重创。当前合同保险还处于发展初期,相关的理论依据不甚完善,但合同保险不失为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安全性、合理降低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值得深入挖掘和发展。

(四)积极开展员工法律培训

管理人员是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资源,任何合同管理措施、风险防范策略都要依靠人员来实行,因此努力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团队的工作能力,加强对相关员工的专业培训及风险防范意识培养非常有必要。在专业能力方面,企业应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传授先进的合同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人员综合工作能力,促使合同管理质量的提升。例如,对合同管理人员执行考核化管理,定期对其法律法规掌握情况、运用能力、合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配合奖惩措施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利益相挂钩,进而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开展自主学习活动,努力提升个人能力。在风险防范意识上,企业可通过专业讲座、新媒体宣传等渠道,让员工了解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明确一旦出现法律风险,企业将面临多大的损失和影响。进而提高员工对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认识程度,逐渐培养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开展风险识别技能培训,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实践演练等手段,向员工传递风险辨别方法。积累更多法律风险识别经验,提升其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法律风险的敏感程度。

三、结论

本文对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类型及风险防范策略进行了总结。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工作将面临更高的需求和更大的挑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经验并适当参考其他企业的优秀经验,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企业合同管理顺利、高效进行,降低法律风险发生概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史玉雷.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识别与防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1):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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