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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2005年我市社会保障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及时发放为中心,以征缴扩面为重点,以管理服务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保证的指导思想,通过艰苦努力,务实创新,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思路
2005年社会保障工作整体工作思路是:猛攻“三增”(增加缴费人数、增大缴费基数、增强缴费积极性)、严把“三关”(把好资格认定关、把好待遇核定关、把好虚假冒领关)、狠抓“三保”(确保职工参保权益、确保待遇及时发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从而全面提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抗风险能力。
三、工作目标
(一)社会保险费征收目标
1、企业养老金征缴完成320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征缴完成5400万元;
3、失业保险金征缴完成400万元;
4、医疗保险金征缴完成1650万元;
5、大病救助金征缴完成120万元;
6、工伤保险金征缴完成90万元;
7、生育保险金征缴完成60万元。
(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目标
1、养老金资格认定及待遇核定准确率和及时支付准确率要分别达到100%。
2、失业保险资格认定准确率、待遇核定和及时支付准确率要分别达到100%。
3、医疗保险资格认定、待遇核定准确率和及时支付准确率要分别达到100%;并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的当年基金收支结余分别达到20%、30%以上。
4、工伤案件认定准确率、待遇核定准确率和及时支付准确率要分别达到100%。
5、生育保险待遇认定准确率、待遇核定准确率要分别达到100%,及时支付率要达到90%以上。
(三)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目标
1、企业养老保险正常缴费人数要达到16000人以上;
2、医疗保险缴费人数要达到27000人(不包括退休人员);
3、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要达到23500人(其中企业16000人、事业7500人);
4、工伤保险缴费人数要达到16000人;
5、生育保险缴费人数要达到15000人;
6、私营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净增1000人,当年新增保险费100万元以上;
7、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人数稳定在7500人。
四、工作重点
1、开源增收,增强企业养老保险支撑能力
企业养老保险要紧紧扣住“三抓三增”的工作重点,一是抓扩面和续保,增加缴费人数。对已参保单位,要继续深入挖潜,动员其全员参保;对未参保单位,要强化措施,督促其尽快参保;对离岗停保职工,要做好思想动员和引导,做到关系不能断、缴费不能欠。二是抓申报和稽核,增加缴费基数。要抓好月申报与年申报,促缴费基数增长;要强化申报工资稽核,堵塞少报、漏报漏洞,确保每个用人单位申报工资真实准确。三是抓宣传和舆论,增强缴费积极性。首先要通过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反馈,取得各级领导对社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其次要通过张贴告知告慰书和媒体公示,增强企业法人的缴费意识;同时,要继续开展发送个人账户活动,增强广大职工参保缴费积极性。另外,要主动协调财政、审计、国土、国资等部门,对长期欠费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及时通过资产变现、实物抵押、债权转移等办法,督促其清欠,确保应收尽收。
2、突出重点,确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
规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申报,提高缴费工资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全年的工作重点。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利用待遇与缴费挂钩的政策杠杆,强化政策宣传,激发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积极性。通过夯实基础管理,保证单位编制与缴费人数、参保登记与档案资料、缴费工资与档案工资“三个一致”,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严格管理,保证医疗保险工作平稳运行
医疗保险工作要以扩源节流为中心,要通过落实三项制度、强化三种意识、实现三个确保,保证医保工作平稳运行。一是要落实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优胜劣汰监管制度,强化对参保病人的服务意识,确保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满意。以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服务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二是要真正把管理关口前移到病房落实“三见面制度”,强化医疗和诊治行为的规范意识,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的平稳运行;三是要落实对重点患者核查制度。通过强化对冒名住院、挂牌住院、市外住院、转诊转院行为的管理意识,遏制违规费用,实现统筹基金结余目标。
4、增收节支,提高失业保险抗风险能力
失业保险工作要面对当前的严峻形势,紧紧扣住缩小收支缺口这个关键环节,把握三个重点。首先要严把入口关。凡是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的人员坚决不能进失业。其次要大力增加缴费人数、严格核定待遇、加快就业步伐。要通过督促参加养老保险企业全部参加失业保险,力争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参保率达到100%;要通过严把政策、规范管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实现待遇核定准确率和发放准确率分别达到100%;要通过技能培训、加强与就业中介机构的合作、广开就业渠道。要建立失业人员就业奖励举报制度,真正实现大进快出,全力打造失业保险良性发展机制。
5、增强实力,拓宽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新渠道
工伤生育保险要围绕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这个工作重心,坚持两手都要硬。一是扩面手段要硬。要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及时认定、及时支付,真正使参保单位意识到参保的优越性,提高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意识,以此扩大参保群体,增强基金势力。二是把关要硬。要把好案件认定和费用核算两个关口。要建立申报登记和巡视核查制度,杜绝冒名治疗、违规治疗、小伤大养现象,压缩一切不合理费用,确保案件认定和费用支付准确率分别达到100%。要实现一人一档管理,真正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政策和时间考验的“铁案”。
6、合力突破,开创私营个体扩面工作新局面
扩面工作一是要继续落实包乡责任制。局领导和科室对所分包的乡镇、办事处扩面目标任务负总责,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以此调动全局扩面工作积极性;二是突出协调和执法两个重点。首先要协调好分包乡镇、办事处的关系,提高乡镇领导、劳保所的支持力度和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机制,督促他们完成扩面任务;其次要选准突破口,对拒不参保的企业实施“执法”突破,真正引起用人单位的“关注”和“震动”,以合力推进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以此实现扩面超千人,增收过百万的目标。
7、严格把关,完善退管服务工作机制
退管服务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发促征,以征保发”的工作思路,严把退休审批、待遇核定、及时发放这三个关口。一是要严把退休审批。对正常退休、特种工退休、和病退人员,要抠死条件、顶住压力,确保公平公正。二是严把待遇核定。保证待遇核定零差错率;三是严把待遇发放。按照“该给的不惜千金、不该给的分文不给”的原则,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应该享受的退休人员身上。
8、落实责任,提升基础管理工作水平
基础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确保每一位参保职工、每一个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这一核心,首先要落实四个坚持。一是要坚持表格内容的真实性;二是要坚持数据录入准确性;三是要坚持业务办理的程序制度,四是要坚持文字、数据存档的高度完整性和安全性。其次要落实责任制。每一位业务手续办理人员要对自己办理和处理的每一项业务、每一个数据、每一笔手续永远负责任。一经发现有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者,要从严处理,直至开除公职,追究法律责任。
9、开拓创新,推进社会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的一年里,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按照场地建设上档次,活动管理上水平的思路,一是巩固网络化建设,实现市、乡、村三级管理上台阶;二是规范村站建设。严格按照“四有”标准,实现村站建设达标率80%以上;三是要围绕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努力培育特色站所。使我市社会化管理工作真正成为全国农村的一个亮点。
10、强化监督,充分发挥稽核审计作用
稽核工作的核心是堵塞漏洞,促进规范。因此稽核工作首先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的稽核。对外稽核要围绕征缴和清欠工作,重点对那些缴费工资不实、无故欠费的单位,实施严查细核。以此督促其如实申报、及时清欠;其次要强化对内部业务科室的支付稽核。对内稽核要围绕待遇支付和业务办理两个重点,严查违规办理手续和错核错发行为。通过内外抓典型、促整改,逐步建立起互相协调又互相制约的良性循环工作机制。
一、前三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社保扩面情况:
1、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5146人,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2300人的223;占新密市十件实事之一“扩面参保5000人”的103。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总人数达到31724人,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29900人的106。
2、失业保险:全市参加失业保险总人数达到37422人,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的37600人的99。
3、医疗保险: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总人数达到43393人,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43900人的98。其中,新增参保3569人,占新密市政府下达责任目标20__人的178。
4、工伤保险:全市工伤参保总人数达到27213人,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26276人的104。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13300人,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13680人的97。
5、生育保险:全市参加生育保险总人数达到15696人,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的18000人的87。
(二)基金征收情况
1、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完成7335万元,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6174万元的118。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共征缴7190万元,占年任务8500万元的85。
3、失业保险费共征缴691万元,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的600万元的115。
4、医疗保险费共征缴3460万元,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的4965万元的70。
5、工伤保险费共征缴624万元,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291万元的214。
6、生育保险费共征缴122万元,占郑州市下达的年任务148万元的82。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征缴,努力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紧紧抓住影响征缴工作的核心问题,重点在“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征缴清欠率”上求突破,通过采取行政、法律、经济、宣传等手段,使我市的社会保险基金实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截止九月底,已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19422万元,同比增长16。在此基础上,按照上级政策适时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从今年7月1日开始,这部分人员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8调整为20,降低了8个百分点。这项政策的实施,为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了一件好事、实事,大大激发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积极性,从而为社会保险费征缴增添了新的活力。
(二)、外促内驱,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__]38号)精神,加快社会保险扩面步伐,积极推动非公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和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前提下,把部门联动形成的外部力量和加强内部考核激发出的内在动力有机结合起来,外促内驱,深入挖潜,不断把扩面工作推向深入。今年以来,养老保险共新增参保5146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总人数目前已上升到31724人,创下了自20__年以来历史最高记录。同时,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也得到了快速推进。今年以来,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高风险企业已达209家,农民工参保13300人,基本实现了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的预定目标。
(三)、确保发放,努力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是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们始终把待遇发放当做一项民心工程和增强社保信誉的有效手段,严格以“四个一”为标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和支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一是养老金发放一分不欠。今年以来共为11952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8674万元。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率100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的目标;二是失业金发放一个不少。按政策规定共接收846名失业职工,当期发放失业金371万元,累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155万元,保证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全市大局的稳定。三是医保费用支付一次不缺。为参保患者支付住院医疗费1975万元,有效地利用医疗保险互助共济优势和“病有所医,医有所助”的作用,确保了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权益。同时,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真正减轻参保职工的经济负担,从今年7月1日起,大幅提高了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市内住院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8、90分别提高为93和95,市外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72分别提高为83和85;慢性病人的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5提高为75。四是工伤生育待遇一起不漏。共为95名工伤事故受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208万元,为72名生育女工支付生育保险金25万元。切实保护了工伤职工和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均衡了企业之间工伤生育支付费用畸轻畸重的现象,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精心管理,努力提高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建设亮点站(所)是我们今年确定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克服了资金短缺和工作协调方面的难题,进一步加快了站所建设力度。目前已建成7个亮点所和14个亮点站并投入使用,另有5所10站正在建设中,即将投入使用。所(站)建设居郑州市前列。
(五)、完善措施,努力加快全民医保的推进速度。为加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步伐,尽早实现全民医保目标。在完成大量而繁杂的调查摸底和数据测算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出台了《新密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新密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于9月11日召开了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大会,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下达了任务目标,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委、市政府并为此专门成立了17个工作督导组,以确保工作进度。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
(六)、加强稽查,努力促进社会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为了堵塞用人单位瞒报、漏报、少报、错报
职工缴费工资的漏洞,积极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运用社会保险稽核审计职能,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人数进行了全面稽核。共书面稽核86家,实地稽核13家。共查处少报基数259万元,督促企业补缴基金33万元;督促办理参保952人;结案率达到85。通过规范申报和加大稽核力度,把少报、瞒报、漏报现象减少到了最低度。三、第四季度工作打算
(一)、转移工作重心,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成功实施。全局上下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把注意力和精力集中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转移和倾斜。一是推行科室包乡负责制,各科室要与市督导组人员搞好结合,每周至少要保证一天时间深入到乡镇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每周五要集体汇报一次工作进度。二是采取各种方式,运用各种载体进行铺天盖地式的广泛宣传,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了解政策,解除群众顾虑,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鼓励和引导作用,提高群众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按期完成预期参保目标。
(二)、查缺补漏,确保如期超额完成各项年度责任目标。对前三个季度的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做出全面系统的总结。要逐条对照按照年度责任目标,查缺补漏,明确重点,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如期超额完成各项年度责任目标。
1《社会保险法》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险的主要突破
1.1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范畴《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其中,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4]。并在第九十五条特别强调,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这就为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提供法律依据,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范畴,促使农民工享有与城镇职工一样平等的社会保险权益。《社会保险法》颁布后,上海市随即制定了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具体措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规定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了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同时又不大幅增加企业负担,上海市对于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是采取5年的过渡性办法。即对于外省市非城镇户籍的农民工,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3个险种;在缴费基数上,先设定为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的40%,每年增加5个百分点;在缴费比例上,目前用人单位为28.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为22%,基本医疗保险为6%,工伤保险为0.5%),个人为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为8%,基本医疗保险为1%)[5-7]。通过这样的过渡性办法,上海市已取消原来专门针对农民工的综合保险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范畴,从而为有效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奠定了基础。
1.2建立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的操作制度对于流动就业群体而言,在不同地区参保缴费,或者间断性就业在多个时段参保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转移接续不畅,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的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降低了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据深圳市社保部门统计,2009年深圳共有580多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保人数100万人次[8]。一些农民工的退保现象,实际上是放弃或终止了原已缴费获得的社会保险权益。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困难是造成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为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颁布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基金转移、待遇领取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9]。《社会保险法》第19条、第32条、第52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4]。这就以国家立法形式,将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政策上升为法律,破除了以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能随被保险人移转而难以发挥作用的尴尬现象,也必将大量减少农民工因难以接续而退保的现象,从而真正实现了参保人员“不论你在哪里干,社会保险接着算”,解决了参保人员因就业地的变换和间断性就业而丧失社会保险权益的问题,从根本上维护了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1.3确立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实现的保障措施在过去20多年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社会保险费征缴困难。有一些企业是因为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等客观原因,确实没有能力缴纳,但也有一些是因为社会保险意识淡漠,有意规避或者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在社会保险费缴纳上没有强制手段,社会保险这一强制实施的制度就难以持续发展下去,劳动者的权益就难以得到真正的保障。《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等强制措施[4]。对于农民工群体来说,流动性比较大,用人单位拒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更为普遍。新法强化了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规定了对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从而确保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真正实现。另外,实践中常常出现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不给职工出钱看病,致使职工贻误治疗的情况。《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做法。即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而企业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并由用人单位偿还。当职工发生工伤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有权向第三人追偿[4]。由于农民工主要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工伤事故发生率比较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规定也很好地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
2切实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对策建议
2.1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农民工的权益意识《社会保险法》从立法层面上对各项社会保险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规范,必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要通过媒体、宣传画、宣传册、宣传片、宣传栏、标语横幅、讲座、会议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尤其是《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亮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员工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应承担起在劳动时间、最低工资、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险等方面保障员工权益的相关责任[10]。然而,一些企业主动承担社会保险责任的意识不强,有意回避或模糊社会保险责任;一些农民工对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保意识不强。可见,在《社会保险法》宣传过程中,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更好地承担起对员工的责任,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而让企业主动、积极、合理地承担起社会保险责任。同时,通过《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尽快消除农民工以往因制度缺陷产生的误会,转变观念,安心、放心地参加社会保险,不但让农民工明白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而且更应让其知晓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
2.2对农民工社会保险进行政府补贴,尽可能减少企业的用工成本长期以来,农民工作为城镇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不能参加社会保险或者能参加但保障水平偏低等原因,其社会保险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范畴,使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样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就意味着招用农民工的企业,对于农民工要按照城镇职工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其用工成本将明显上升。政府在社会保险中事实上承担着财政支持、行政监督和公共服务3种主要责任。其中,政府的财政责任又包括2个方面:一是作为雇主为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承担缴费义务;二是作为政府采取补贴社会保险支出或者分担社会保险缴费,以及提供管理及运行经费等方式来承担公共财政惠及全民的责任[11]。在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实施过程中,政府也是重要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其在农民工社会保险中的责任。笔者建议,要考虑到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协调好政府、企业和农民工个人在社会保险中的义务关系;可以参照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补贴措施,来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进行一定程度的政府补贴,如可以由政府来承担一部分缴费费率,从而降低企业应负担的缴费费率,来减轻企业的用工成本。
2.3加快《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建设,增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可操作性《社会保险法》是确立社会保险基本制度框架的法律,但一些具体制度和实施办法还需要制定配套法规政策来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制定、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6个配套规章,并下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的3个规范性文件。然而,还需要出台一些更为具体的配套规章和文件,来增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可操作性。如《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涉及累计缴费年限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关系均可随本人转移的接续制度,使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可实现有效的转移接续。但对于如何进行转移的具体条件和措施,还有待于出台相关的配套规章和文件。各地区在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规章有关规定的同时,要密切关注施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实现目的和要求,抓紧开展地方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将地方社会保险法律规范与《社会保险法》的目标统一起来,推动《社会保险法》的细化和落实,逐步形成以《社会保险法》为基础、以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相配套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配套法规的建设一定要科学合理,既要考虑到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法律规范的相互衔接,也要注意不同社会保险类型之间的相互转换,从而在制度上确保广大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实现。
1、多方入手,力求改善人才结构。去年,我们制订了《20*年*市人才培养规划》,按照规划,多方入手,力求改善我市人才的布局和结构。一是不断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培训。企业管理者的水平关系着企业的发展,重视对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势所必然。去年市人才交流中心成功举办了一次面向各企业人事管理人员的讲座,内容为人才招聘与人才选拔。此次培训利用图表对照等多种鲜明生动的方式为企业经营者提供科学的人才管理理论指导。培训后的调查表明,所有参加者均对培训表示满意。二是加快发展高等学历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与信息网络,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培养优秀人才。去年市人才交流中心与*高等院校合作,开设了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共有36名学员。上课时间均定在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尽量避免与部分在职人员和企业经营者的工作时间相冲突。三是重视“定单”培养紧缺急需人才。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以企业紧缺的人才需求为依据,联系相应高等院校对口专业进行“定单”培养学生。去年市人才交流中心与*职业技术学院“定单”培养2个班级100名学生,他们毕业后将在钱江摩托直接上岗,无需再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2、“外引内培”,狠抓增加人才总量。去年,我们继
续把人才引进作为人才工作的重点,采取“组团、自引”的办法,共引进各类人才1519人,其中高级人才131人,大专以上1135人。我们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针对全市主导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先后组织了63家企业赴*、*、*等地参加大型招聘会,赴*、*、*、*等地举行专场招聘会。特别是12月份在*、四川、*等四所高等院校举行的专场招聘会上,我市十几家企业提供了近百个职位,共有171名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我们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去年共柔性引进正高职称16人。人才库数据显示,至去年底,我市人才总量为54337人,已达到*市对我市人才总量考核指标要求,其中高级人才已达1217人。
“内培”就是对本地人才的培养。去年我们继续做好送培工作,联系了*职业技术学院,为本地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提供了到高校深造的机会。共选送学生40名。
3、优化配置,积极搞活人才市场。去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加大人才交流力度,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人才交流中心全年共举办定期人才交流会40次,进场设摊3000多个摊位,提供岗位9630个,人才集市在我市已经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为了给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更加周到便捷的服务,*人才网进行了改版,扩大了我市人才资源的搜索范围,拓宽了企事业单位的人才信息来源渠道。去年,*人才网访问量已突破37.7万人次,个人会员注册2.8万人,共有79家会员单位900多条招聘信息。
去年,市人才交流中心秉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推出“*人才库,免费送服务”新举措,在办公区内增设了查询登记室,无偿为求职和招聘者提供查阅工具。注册后的个人会员,可直接进行个人简历维护、招聘信息查阅以及在线应聘等。招聘单位在登陆*人才网后,可在人才库中进行人才信息检索和人才资料查阅。如已注册为会员单位,可随时招聘信息。
二、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完善公务员制度
20*年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1周年,我们积极贯彻《条例》,继续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
首先,坚持“凡进必考”的人事录用制度。考试录用是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对严把队伍“进口”,提高队伍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可有效防止机关事业单位进人上的不正之风。去年,我们继续对机关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以及干部安置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阳光操作”,把人事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是在公务员招考中,推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制度。每一考官组面试的考生也是在面试开始前临时抽签确定,这样保证了面试程序的规范、公正和严密,得到了社会的好评。二是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考的办法。从调查需求,确定职位,下发文件,到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各个环节都规范运作,细致慎密,从严监督,严格把关,真正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对营级及以下(含技术级)干部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对干部在部队立功奖惩表现情况、入伍年限长短、职务、学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与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确定名次,再以名次先后为序,由干部本人选择安置单位。去年共考录公务员6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8名,安置干部35名。
继续在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进人公开选调制度。一是与市委组织部一起,从各镇、街道机关中公开选调8名国家公务员到市级机关工作。二是通过考试,公开选调镇、街道统计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人。
其次,公务员管理工作步上正常轨道。有效的考核制度的实施必将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奋发向上。20*年度的公务员考核,我们注重客观公正的原则,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为党政机关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同时,强化对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规范考核程序,把好优秀等次和不称职等次关。优秀等次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以内。对德才表现差、工作确实不称职的人员不姑息迁就,严格执行规定,该定不称职的就定不称职。通过该年度考核,被定为优秀公务员369人,称职2468人,基本称职3人,不称职5人,不定等次20人。
为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去年,我们在全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公共管理知识》培训。培训采取自学为主,集中辅导和电视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人次达12360人。
镇、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轨道。我们与市委组织部一起在调查摸底,分头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20*年开展镇、街道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交流范围、对象、程序和纪律。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办事,坚持流向的合理性。对表现好的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调配;回避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就近考虑;对表现差的对象,原则上实行大跨度交流。去年,镇、街道机关交流43人,事业单位交流35人。
为配合机关效能建设,对市级和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离岗人员进行了一次清理。以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四家名义下发通知,要求离岗人员按时归队,并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去年,共办理公务员过渡12人,非领导职务任职审批62人,惩戒14人,辞职5人,开除留用6人,延长退休16人,提前退休8人,离岗退养32人,招选聘干部录用公务员2人,公务员转任3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89人,完成了20*年度干部年报统计工作。
再次,认真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做好干部安置工作。20*年,我市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5名,其中团职干部7名,营职干部7名,连排职干部15名,技术干部4名,自主择业2名,随调家属11名。我市把团职转业干部作为安置重点,继续采取下达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安置办法。对担任团职领导职务满3年的,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7名转业团职干部除1名安排在太平街道其余全部安排在市级部门,并担任领导职务。营职以下(含营职)及技术干部的安置继续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办法根据考试和考核总分,本着择优安置、任贤用能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由干部按照职位要求自愿选择接受单位。8月10日,26位转业营职以下(含营职)干部及技术干部对29个职位进行了选择,全部落实了公安基层派出所和镇、街道机关等接受单位。对2名自主择业干部,按照规定保证其按时足额领到退役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11名随调家属除企业性质的3名自找企业单位就业外,其余事业性质的8名已安排在各系统下属的事业单位。
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1、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的控制与管理。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的反弹和膨胀,我们一是确立了从严控制、严防反弹的原则。强化机构编制控制意识,自觉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规定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审批各部门有关增加机构和行政编制的请示报告,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也要通过转变职能、调整机构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途径解决;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扩大机构编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也要从严掌握,做到总量控制。二是维护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申经上级党委、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同级党委、政府批准的部门“三定”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动。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实行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一”制度,即凡属机构编制事宜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家承办,主管机构编制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家行文。严肃认真对待机构编制审批工作,坚决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政出多门、越权乱批机构编制的违规行为发生。至20*年底,市级机关和镇、街道机关以及政法单位的行政人员总数全部控制在上级核定的编制数内。
2、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新路子。一是设立镇、街道统计中心,进一步加强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发挥了统计综合职能,同时也分流了各镇、街道企管站部分人员。二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优化组织机构,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关于印发〈*省深化完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了《*市深化完善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讨论稿)。三是开展全市性的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底数,为即将全面铺开的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一年来,市编办拟稿46件,发文9件,做到件件无差错;答复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6件,满意率100%。
3、努力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去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更名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一步确立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地位。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我们注意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法人条件审核关。按照资产、从业人员、场所、依法成立等条件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法人登记;二是把好年检关。对已办理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面进行年检,年检事业单位245家,年检率达到100%。年检时对事业单位的资产、业务范围、人员等进行认真的审查,对合格的继续确认其法人资格,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法人资格。三是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符合条件一个登记办理一个。全年新登记事业单位17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50家。
四、进行专技职称评审改革,实行专技职务评聘分离
20*年,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我们加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改革力度,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资格社会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资格社会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中心,根据社会化评审的要求,做好各评委会与主管部门的脱钩工作,实现职称评审的平稳过渡。从本市的实际出发,组建各类中初级评委专家库14个,其中中评委专家库7个。积极宣传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到目前为止,除教育系统外,全市企事业单位均已推行评聘分开制度,并逐步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分开,打破了专技人员因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而无法晋升的僵局,根据专技人员的水平、能力、业绩,采取考评结合的方法创造性地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为我市各类人才的脱颖而出和人才档次的提升作出了努力,并受到上级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一年来,共评审和申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565人,其中中高级人员922人。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能力建设,根据*市人事培训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去年,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进行创新思维培训和考试。在师资和场地缺乏的情况下积极想办法,克服困难,全年共举办培训班70期,组织大规模考试7次,培训人员14000人。
另外,做好正常性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培训、考试等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审核省及全国性的各类资格评审报名考试1478件,举办外语及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8期,制作发放各类证书19000本。
五、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认真做好工资福利工作
工资福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工作。我们认真执行上级政策文件,以极其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去年,共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约4207人,正常级别晋升工资874人,职务变动晋升工资2340人,兑现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一个月奖金约4641人,调整机关事业散文工作人员职务补贴和月目标考核奖各20626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6100人,办理市以下基层农林水第一线科技人员浮动一档职务工资和浮动转固定93人,每月核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和全市教师财政统发工资约1*78人,办理干部重新确定工资39人、调动工作重新确定工资70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劳模津贴34人。此外,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175人、退休干部住房困难补助119人、病故手续30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50人、精减退职人员定期生活困难补助106人。春节期间慰问住院干部、老干部及遗属共计340人。
六、开发就业再就业岗位,做好就业再就业服务
我们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立足经济发展,注重岗位开发,坚持市场导向,完善服务体系”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年来,全市新增就业岗位7020个,开发社区就业岗位1267个,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484名,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123名,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74本,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去年,我局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召开推介会,为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创造条件。去年4月和11月,两次召开全市就业再就业推介会,组织参加招聘的企业和用人单位257家,提供就业岗位5176个,其中普通工岗位2625个,大大方便了再就业困难人员。推介会上前来应聘的有1762人,达成意向的有1018人。
二是宣传落实再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去年,继续为市环力电器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争取到省第七轮就业难点贴息贷款项目,每家企业贴息额度分别为4万元,促使这三家企业去年新增就业岗位200多个,为2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解决了再就业问题。对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规定给予扶持和政策优惠。一年来,全市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100多人,减免税费10万元。
三是采取各种培训方式,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去年市就业管理服务处通过联合办班和企业自培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为全市1950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培训,培训专业有计算机硬件维修、计算机系统操作、车工、钳工、市场营销等。另外,为350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帮助有开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高创业能力。
七、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
一是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129号)精神,按照*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标准(试行)要求,在上一年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去年继续推进此项工作,一方面是探索建立新型的被征地人员就业保障制度。去年我市出台了《*市被征地人员就业保障暂行办法》(温政发[20*]99号),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我们印制了1万本《*市被征地人员就业保障证书》,及时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手中,使他们能享受到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免费参加就业培训,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对被征地人员的就业培训工作,也都与各镇、街道联系予以安排落实。另一方面是开展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规范、对路、适用、专业”的原则,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进行培训。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人数491人,其中职业指导员1期27人,保健按摩9期464人。另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9*0人,提高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以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4月份召开的全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我局以《抓维权,强培训,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题作了书面材料介绍。
二是努力搞好劳动力市场建设。根据我市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要求和全市劳动力市场建设规划,去年我局继续重视镇劳动力市场建设。2月份,大溪镇职业介绍中心开业。大溪镇职业介绍中心和横峰、*、*等镇、街道劳动力市场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以市劳动力中心市场为龙头,镇、街道劳动力市场为支柱,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辅助的劳动力市场网络体系。去年全市进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85430人,介绍成功59820人。各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所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提供了就地、就近、就快的良好服务,为我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是清理整顿职业中介机构,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按照《*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去年初我局对全市93家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年度审验,着重审验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允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另外,针对我市外来务工者多、职业中介机构多和在职业介绍活动中存在问题多的状况,我局会同市工商局对全市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二次专项清理整顿,重点检查解决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介绍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职业介绍所,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未经核准登记,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提供虚假信息,收费不规范。在清理整顿中,我们将教育、规范、处罚贯穿于整个过程,对非法进行职业介绍活动和有违规行为的职业介绍所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处理,不符条件取消5家,行政处罚3家,限期整改3家。通过清理整顿,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八、加大社保扩覆力度,发挥社会保障功能
20*年是我市三年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最后一年。我们继续狠抓社保扩覆和基金征缴工作,养老保险扩覆继上两年取得较大进展后,又取得突破性进展,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扩覆更是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我市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社保扩覆和基金征缴指标任务,并如期基本实现三年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1、养老保险扩覆和基金征缴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市作为全省26个经济较为发达县市之一,三年内要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市政府去年给我市下达了净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5.3万人和征缴基金2.239亿元的指标。为完成目标任务,我们一是召开会议部署任务,签订责任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省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三是为各镇、街道劳保所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计算机培训;四是利用简报和召开社保扩覆座谈会等及时通报扩覆进展情况;五是下到各镇、街道督促、检查和指导。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养老保险扩覆工作顺利进行。去年我市实际完成养老保险扩覆人数53100人,截止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总数达到115098人。全年共征缴养老保险费2.26*亿元,市财政补贴2000万元。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积余4.76亿元,实际支付能力达到45.5个月。我们加强养老基金的管理,确保养老基金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职工个人帐户透明度,及时调整和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继续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去年,我们以稳定为指导思想,稳步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继续实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政策体系。起草、下发并组织实施《提高部分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若干补充规定》、《贯彻〈提高部分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若干补充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通过政策调整,提高了部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医疗负担过重的弱势群体减轻了经济负担和压力。根据《*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暂行办法》,组织财政、卫生、药监、发展计划等部门,对市内1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举办了一次50多家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定点测试单位派人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培训。至12月底,完成了*市下达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标,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总数达到55996人,全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4129.9万元,基金收缴率为100%。
3、积极探索工伤保险改革新思路。去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利用新《条例》实施时机,狠抓了工伤保险扩覆工作。一抓宣传,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工伤保险参保氛围。特别是通过工伤事例,得与失的比较,使企业主体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从而变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二抓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去年3月份,特邀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沈长仁处长来我市为各镇、街道劳保所经办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条例》讲解,并进行其他业务培训。三抓进度,形成互相比较,争先完成的态势。通过每月一次的工伤保险扩覆进度通报,以及经常召开镇、街道社保扩覆工作座谈会汇报进展情况等,使各镇、街道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势头。四是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增强企业参保吸引力。为方便企业参保,各镇、街道劳保所都采取了便民服务措施,代办各项手续。我局社保科在规定时限内给参保职工作出工伤认定,市社保中心也对参保的工伤职工及时发放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截止12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46274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工伤保险扩覆任务。全年共认定工伤1068起,组织职工劳动能力鉴定458人。工伤认定行政诉讼5起,胜诉4起,败诉1起。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27万元,基金收缴率为94%。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5375人,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5万元,基金收缴率为95%。
4、重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去年是《*省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条例》,确保失业保险扩覆和基金征缴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强宣传。印发失业保险宣传手册15000本,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失业保险扩覆宣传,并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咨询活动。对镇、街道劳保所人员和企业主进行失业保险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30余次。二是制定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贯彻实施〈*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温政发[20*]119号),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关政策,使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另外,根据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规定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由原378元/月调高至441元/月。三是分解指标。根据*市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数,分解到16个镇、街道,列入年度考核工作目标。四是规范申领发放程序。根据《条例》和《通知》规定,制定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程序,并告示于众。使得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发放规范化、制度化,既方便申领者,又不出差错。20*年,全市失业保险扩覆人数为23969人,止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总数为64076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2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80万元,累计结余2565万元。全年为672名失业职工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为1027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284万元,为农民合同制职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23万元。
5、基本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26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浙劳社农[20*]79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作为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市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去年以来,我局配合市政府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特别是去年上半年组织有关部门专程到*、*、*、*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的做法。并先后在太平、温、城东、城西、大溪、*、*、松门、箬横等镇、街道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然后编制了多种方案,反复测算、比较和筛选。二是起草文件,制订政策。在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反复商讨,多次修改,去年6月,我局起草的《*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暂行办法》,以市政府名义,形成了一个比较切合我市实际的政策体系和保障模式,为全面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做好宣传、培训和督查工作,确保顺利实施。首先,印制宣传手册及相关资料,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其次,规范业务流程,制订工作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办法,举办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再次,加强督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至20*年底,全市已有5500多位被征地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障,已有1885位参保对象开始享受养老保障金,完成了*市下达给我市被征地人员参保的指标任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整顿规范中稳妥推进,健康发展。严格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将农保基金全部纳入安全渠道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增值。做好档案、财务等基础性工作、个人帐户清理核对工作和续保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以管理促发展,保持政策和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九、依法调处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由于我市非公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劳动法制意识淡薄,劳动管理不规范,造成劳资纠纷日趋增多。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的新路子。
一是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近、就地、就快”解决劳动争议,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我们在建立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基础上,于去年4月份建立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派出庭和太平派出庭,在太平街道南泉工业园区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去年,各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共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072件,其中工伤补偿争议474件,劳动报酬争议2567件,其他争议31件,已调处2645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136.8万元,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市本级仲裁委办案力度,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要求,市本级仲裁委积极受处劳动争议案件。去年共受理案件157件,作出不予受理3件,处理上一年余案13件,合计173件。在去年立案的157件案件中,工伤补偿124件,劳动报酬16件,劳动合同7件,养老保险8件,其他争议2件。已审结162件。通过审理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66.8万元,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3.1万元。去年,市本级仲裁委在新型劳动争议案件和重大影响案件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在审理*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诉某劳动者跳槽到*某公司案件中,准确使用法律,审理后得到许多媒体的好评。由于成绩显著,去年我市仲裁委被评为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重视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其一,调整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因人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组成人员发生了变化,为保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去年7月20日,市府办发文调整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的组成人员。其二,市劳动仲裁院正式运行。20*年10月24日,市编委批准成立市劳动仲裁院,人员已于去年10月底到位。我市劳动仲裁院的成立,标志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在*市继路桥之后居第二家,在全省居第五家。其三,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充实仲裁员队伍,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在去粘月份聘请了20位兼职仲裁员,在12月份聘请了2位专职仲裁员。目前,我市仲裁委已有4位专职仲裁员,37位兼职仲裁员。为进一步树立劳动仲裁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和劳动仲裁院于12月份印发了《仲裁员工作准则》、《仲裁员回避制度》和《仲裁员工作纪律》,对仲裁员在仲裁中的行为规范作了规定。其四,通过培训和研讨,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去年3月初,我局有关科室邀请市工业经济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与市法院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研讨会,就《条例》实施中的问题交换意见,尽量减少执行中的不一致现象。
四是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去年,我局会同市工业经济局和市总工会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召开会议,就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法》执法检查、劳动争议案件预防和处理,特别是*羊毛衫行业和*水泵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等进行了讨论,三方交流了各自的看法,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去年我们继续帮助指导*羊毛衫行业开展第二轮工资集体协商,使之不断完善。9月19日,*羊毛衫行业协会会同行业工会签订了《*市*镇*羊毛衫行业职工工资协商协议书》。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对*镇水泵行业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7月15日,在已建立*镇泵业协会的基础上,建立*镇泵业工会。3个月来,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分别代表劳动者和业主进行了三轮面对面的工资集体协商。11月3日,由*镇泵业工会主席代表本地区3876名泵业工人和镇泵业协会会长代表22家水泵企业签订了《*市*镇水泵行业职工工资(工价)集体协商协议书》,从而使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项经常性制度在*水泵行业推行。我市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其做法和经验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省推进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介绍。
十、开展劳动用工整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年来,劳动保障监察在开展劳动用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用工,规范劳动管理行为,查处劳动者投诉案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止年底,共出动检查2380人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729家,涉及职工96508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82934份,督促用人单位备案1709家,送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60份、《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69份。共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473件,为1586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工资款109.7万元。行政立案处罚案件100起,处罚金额70.48万元,其中查处童工82起,清退童工94人,罚款67.5万元;无合法证件13起,罚款2.3万元;职介提供虚假信息和雇用无证人员3起,罚款4600元;拒绝对指令书作出答复2起,罚款2200元。行政处理案件6起,涉及职工86人,金额21.3万元,经济补偿金8220元。处置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18起,帮助927名职工追回拖欠克扣工资143.7万元。去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收到感谢信8封、锦旗12面,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还被省未成人保护委员会命名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唱维权主旋律,打稳定主动仗,继续开展“三春”行动,促进劳动用工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
一是认真部署“春雷行动”。去年2至4月份,我局开展了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和企业招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我们与工商部门一起,对全市96家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本着保护合法,取缔非法的原则,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4家,处罚4起,罚款4600元。对于合法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进行进一步引导,促使其经营行为更加规范,为求职人员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另外,对企业招工行为,坚持边检查、边宣讲,帮助和指导企业通过合法途径招用职工和签订劳动合同,增强其诚信用工的自觉性。
二是着力抓好“春苗行动”。去年是我市查处童工力度最大的一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等方式,共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82起,无合法证件案件13起,罚款69.8万元。7月份“春苗行动”中,我们大张旗鼓地宣传《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对劳动密集型和家庭作坊式企业进行地毯式摸排,做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留盲点,坚决有效地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同时组织举办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3期,培训企业主180人,帮助他们提高甄别“假名童工”、“假龄童工”、“编外童工”的能力。通过深入广泛地宣传和切实有效的工作,依靠广大群众着力解决童工“发现难”问题已取得一定成效,严禁使用童工的社会氛围已形成。
三是全力开展“春雨行动”。去年,我们早准备,早部署,早介入,全力以赴开展以清欠农民工工资为主题的“春雨行动”。为及时妥善处置因工资纠纷引发的重大突发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权益,专门研究制订了企业欠薪应急处置预案,并建立劳动保障重特大案件应急小组,确保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有序处置。我们将全市生产不紧气、业主不是本地人或平时劳资纠纷较多的26家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对其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进行不定期的回访检查。对莫视民工利益,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恶意拖欠,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业主,该处罚的就处罚,该暴光的就暴光。为解决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老大难”问题,9月7日,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实施意见》我们联合建工局建立建筑施工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从实施效果看,去年受理建筑民工劳资纠纷投诉案件比往年大为减少。同时,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对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有效的遏制了建筑行业小包头转嫁风险或携款逃逸事件的发生。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重视监察制度建设。一是增强工作责任心,建立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我们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率先实施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该制度将行政执法的相关责任落实到专人身上,赏罚分明,既有压力,更有动力,极大地增强了监察员在执法中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二是方便群众,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为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要求经办监察员对于证据或材料不齐全的来访者,一次性告知下次所要提供的材料或证据,绝不让来访者多次奔走。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劳资纠纷投诉绿色通道。畅通“12333”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方便。各劳动保障所对本辖区内劳资纠纷调解负总责,一般投诉案件当天处理完毕,复杂案件七天内处理完毕。对疑难棘手案件,可要求监察大队协助解决或予以解决。
为规范企业劳动管理,去年我们继续抓了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一是深入调研,不断完善“双推”考核办法。在制订“双推”考核办法前,深入各镇和街道,进行座谈,虚心听取如何更好落实“双推”目标任务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综合分析,力求“双推”考核目标任务基数的合理;要求建立职工台帐,并输入电脑,列入目标考核。二是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动“双推”工作开展。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市委办[20*]62号),要求各镇、街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并认真做好职工名册台帐等基础工作。三是积极部署,狠抓“双推”工作落实。我们把重点放在完善基础工作,建立职工名册台帐。召开会议,部署“双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双推”工作简报作用,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制作职工名册台帐软件和操作方法,发至各镇、街道,便于运用管理;不定期组织人员下到各镇、街道检查、督促和指导合同签订工作,并结合劳动法保障执法检查,对各镇、街道的“双推”情况进行检查。四是认真组织“双推”目标任务的考核。根据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我们组织人员采取抽样办法,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检查考核。截止12月15日,全市已有19338家企业与274256名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1131家企业工会或联合工会与企业或被覆盖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全市企业覆盖面达到了93.62%,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3.1%,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6.8%,点上劳动合同签订合格率为95.51%,企业职工台帐基本建立。通过三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基本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全覆盖的目标。12月20日,陈加元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编发的《昨日要情》176期《*市着力构建劳动者维权体系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63%》信息一文上批示:*做的不错,要认真总结,特别要抓住劳动合同签订的牛鼻子,推动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一是加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职技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去年,我们主动出击,不断拓展考证的新空间,经过艰苦的努力,得到了市工业经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建工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全年共培训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13*本,其中初级8124本,中级2371本,高级808本。考证数名列*市前茅。我们充分发挥市技工学校(市技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就业训练中心)的培训主阵地作用。市技工学校作为我市首批机电类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拥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师资、场地等条件和优势,可以同时开展多个工种的培训,并可长期举办培训。我们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下岗职工进行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去年市技工学校(市技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培训人数达到5338人。
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去年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市委办[20*]1*号),对推动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起到了指导性作用。我们积极与市农林局等部门协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建立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集中体系,以市技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就业训练中心和农技培训中心为主要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各职业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函大和镇、街道化技术学校的作用,探索在企业开设分校或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便农民学习知识掌握技能。通过多方协作努力,已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9*0人。与此同时,重视开展被征地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去年6月份,借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东风,我们抓住时机,组织人员到各镇、街道宣讲和落实会议精神,并对重点镇、街道主要领导反复做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如城东、城西等街道主要领导对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工作相当重视,亲自听汇报,作方案,并确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宣传摸底等工作。城东街道已成功举办了一期家政服务(保姆)培训班有50多人。
三是重视做好市技工学校的招生、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去年市技校在招生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经全校教职工共同努力,想尽千方百计,终于基本完成招生任务。报名人数为330人,实际招生人数为291人。目前,学校开设了七个专业,有机械模具、数控加工、机械制造、维修电工、宾馆管理、汽车维修、计算机应用等。去年上半年有274名学生外出实习,下半年,又有4班学生外出实习。由于学校严格管理,实习生普遍受到企业的欢迎,社会反响较好。去年毕业生人数为274人,通过学校推荐与召开双向就业洽谈会形式,与企业签定就业意向的有260人,毕业生就业率大94.9%。市技校一直坚持以技能教学为主,十分重视学生的技能培养。本年度,学生在*市电工技能比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在省电工技能比赛中,两名参赛选手分获第五、六名;在*市钳工技能比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在*市制图技能比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
十二、扎实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效能办的统一部署,从去年三月份开始,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此次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和“求真务实、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主题,重点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制度、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全体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行政能力、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力求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效。活动期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详细的学习(培训)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认真查找问题。按照征求意见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下到各镇、街道,与各界人士和各类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接触、交谈,充分征求对本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找准问题,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
三是完成选派驻村指导员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选派本系统5名驻村指导员,服从有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尽快下村开展工作。
四是搞好第三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项目(保留行政许可事项5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类别事项9项),简化许可程序,缩短许可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方便基层和群众。
五是开展调研工作。结合本局年度重点工作,分线下到镇、街道、企业、单位,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市领导决策和市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六是完善局机关工作制度。清理、修订和补充局机关原有的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公布于众,严格加以执行。
七是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对遗留的件集中进行排查和调处,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继续实行重点件挂牌销号制度,落实一件,调处一件,销号一件。本年度共调处各类件45件,回复市政府直线电话交办单48件。
八是深化“双创”活动。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开展与时俱进争先锋、工作绩效争一流、效能建设争表率的“三争”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和人民满意机关。在全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文明科室、窗口(岗)和评选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活动。
九是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件10件(含市编办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件12件(含市编办1件),共计22件(不包括协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办结,面商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64%,基本满意率达到36%。代表和委员们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对我局改进和做好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十是实施党员干部参赌专项治理。印发《党员干部职工赌博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禁赌拒赌、从我做起”大讨论活动,提高对党员干部参赌危害性的认识。建立健全禁赌工作长效机制,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
十一是加强督查和考核。局机关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三项禁令”和“五不准”情况以及上班出勤、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明查暗访,将检查结果、工作绩效与年度考核、奖惩评优挂钩。
我局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反映在:
1、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我局劳动争议仲裁科采取各项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仲裁。一是当日立案。对申诉人提交的申诉书及证据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立案。二是实行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对因工负伤且经济特别困难的劳动者实行仲裁费缓交、迟交、免交制度。三是仲裁程序告知。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工伤案件处理程序》告知当事人,便于其行使仲裁权利。
2、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方便劳动者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建立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劳资纠纷投诉绿色通道。从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施效果看,有效地提高了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市人才交流中心推出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新举措:人才在线求职,单位网上招聘。投资万余元,开设人才网查询登记室,无偿为求职和招聘者提供查阅工具。*人才网自运行以来,以招聘信息和求职人员集中为独特优势,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了网上交流的平台,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忙于事务无暇招聘的单位,也方便了难寻工作岗位的求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