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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成本(已投入) 计划 控制情况(+表示费用增加,-费用减少) 备注
编码 费用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单价或费率 造价或费用(元) 楼面造价(元/m2) 比例(%) 费用标准 费用或造价
ztz 项目总投资
zjf 直接费
1. 一、土地费用 20294823.20
1-1 土地使用费 20200000.00 2274.52 按市场价 包括拆迁补偿费、补助费、拆迁公司管理费等,房产局拆迁管理费进入前期费
1-2 土地评估、公告费 94823.20 10.68 1001~2000万元间,0.15%
2. 二、勘察设计和前期费 3695683.26 416.13
2-1-1 地形图测绘费 m2 11714.40 1.32 918元/格,一年内可加晒 开发周期长,费用付二次
2-1-2 地形图测绘费 m2 24424.40 2.75
2-1-3 管线图测绘费 m 7344.00 0.83 不详
2-2-1 地质勘察费 33955.00 3.82 参考,8-10元/m2,勘察收费标准
2-2-2 建筑设计费 466450.00 52.52 参考,23.28万元
2-3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一级) 1266800.00 142.64 一类,105元/m2,按建筑面积
2-6 放线费 2594.00 0.29
2-9 破路修复费 19008.00 2.14 市政公用局宁公字(95)174号,按所破面积 供电、自来水还未发生
2-10 拆迁管理费 23036.20 2.59 7.3元/m2,按拆迁面积
2-12 质监费 8706.48 0.98 0.12%,按中标价
2-13 监理费 140000.00 15.76 指导性,2%
2-11 招标费 0.00 0.00 指导性,0.7%,按中标价,上下浮动20%
2-14 预结算审计费 未发生 #value! 指导性,核减数5%
2-15 消防配套费 20000.00 2.25 10层或24米以上3元/m2
2-16 施工合同鉴证费 1200.00 0.14 标的额的0.2%
2-22 人防易地建设费 266417.10 30.00 按应建人防面积(3%),2500元/m2
2-26 墙改费(民用) 88800.00 10.00 10元/m2,按建面,省政府(97)100号令
2-28 散装水泥保证金 17760.00 2.00 4元/t,水泥用量
2-29-1 白蚁预防费 15479.00 1.74 八层以上1.7元/m2,按建面
2-29-2 白蚁预防费 1505.00 0.17 七层以下2.3元/m2
2-30 三通一平费 441370.16 49.70 按实际发生工程量,通常5~15元/m2
其中 临时电 43030.68
临时水 21975.29
道路 20364.19
平整场地 356000.00
2-31 施工图审查费 13854.36 1.56 1.56元/m2,建面
2-32 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 230895.00 26.00 住宅15元/m2
2-8 市政排水设计费 1800.00 0.20 设计收费标准
2-33 民用管道燃设施安装费 户 54 2800 151200.00 2800元/户,户外管道平均>1m,800元/m
2-34 供电设计费 设计收费标准
2-35 供水设计费 设计收费标准
3.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
3-1-1 桩工程 1070170.19 120.50 按工程量,通常150元/m2
3-1-2 基坑支护工程 256000.00 28.83
3-2 建筑安装工程 2346000.00 264.16 修正造价指数元/m2
3-3 电梯安装工程 0.00 按实际
4. 四、(小区)配套建设费
4-1 道路工程 未发生 #value! 按工程量,参考80元/m2
4-2 室外排水排污工程 39383.48 4.43 按工程量,污水800元/m,雨水700元/m
4-3 围墙工程 未发生 #value! 按工程量,参考250元/m
4-4 室外供电安装工程 未发生 #value! 按工程量,参考管线700元/m
4-5 绿化工程 未发生 #value! 参考20元/m2
4-6 室外接水工程 39307.56 4.43 按工程量,参考600元/m
4-7 室外有线电视安装工程 未发生 #value! 市政定额,有优惠
4-8 供水安装验收费 8881.00 1元/m2,按建面
4-9 邮电安装工程 未发生 市政定额
4-10 其他费用
其中 1、
2、
3、
jjf 间接费
5. 五、建设单位管理费
5-1 建设单位管理费 0.00 一级企业3%,二级2%
6. 六、税费
6-1 营业税及附加 0.00 5%
6-2 企业所得税 0.00 所得额>10万元,按33%
6-3 印花税 0.00 0.03%
6-4 房屋建筑面积测量费 0.00 2.5元/m2,按建面
6-5 房屋竣工总登记费 0.00 3681元/栋
6-6 教育附加费 88805.70 10.00
七、利息
7-1 自有资金时间价值 0.00 按同期银行利率
7-2 借入资金利息 0.00 按同期银行利率
八、不可预见费 0.00
8-1 不可预见费 0.00 不同阶段,3~5%
关键词: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成本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16001
1经济适用住房的含义及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定向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应遵循政府总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规范运作的原则。它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表现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其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小区内非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政府负担一半,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可以申请项目贷款融资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物价、统计及金融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份内工作。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应由具有相应资质、资本金、良好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的开发企业承担,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名码标价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
2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监督及管理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利润,税金三部分构成,其中开发成本包含以下几项:征用土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地质勘察、规划及建筑设计、三通一平等前期工程费用,按规定计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建安工程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等。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成本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有计入成本的费用范围;计入成本的分摊方法;特殊费用的处理等。
关键词:旅行企业;研究
一、我国旅游企业成本费用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旅游企业的管理费用是指旅游企业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由企业统一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企业管理部门的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董事会费、外事费、租赁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税金、燃料费、水电费、折旧费、修理费、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交际应酬费、坏账损失、上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费。
旅行社的财务费用是指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旅行社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及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二)我国旅游企业实行的成本费用的主要核算方式。旅游企业成本费用的核算通常是根据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情况由旅行社自行决定的。目前,我国旅游企业采用的成本费用核算方法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单团核算。是指旅行社按接待的每一个旅游团(者)为核算对象进行经营盈亏的核算。单团核算有利于考核每个旅游团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各项费用的清算和考核,有利于降低成本。第二种是部门批量核算。这种核算方法,是以旅游企业的业务部门为核算单位,以业务部门每月接待的旅游团的批量为对象进行经营盈亏的核算。按部门批量核算有利于考核各业务部门完成经济任务指标的情况。第三种是等级核算。是按照接待的旅游团(者)的不同等级为核算对象进行经营盈亏的核算,如豪华等、标准等、经济等。等级核算可以提供不同等级的旅游团的盈亏状况。
(三)我国旅游企业成本费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我国旅游企业成本费用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最主要的问题是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事先控制成本费用的机制。从以上三种核算方式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共同的缺点都是在旅游团结束后,根据旅游团的实际支出进行成本费用核算。
二、控制和降低旅行社成本的有效途经
在旅游企业成本费用的管理中,成本是影响旅游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营业额一定的前提下,营业成本越低,经济效益就越高;反之,营业成本越高,经济效益就越低,甚至会造成直接的亏损。分析旅行社成本费用的构成和成本费用核算的全部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旅游团单团利润是构成旅行社利润的核心,旅游团单团成本是构成企业成本费用的核心。因此,加强旅行社成本费用管理的核心环节,就是要加强对旅游团单团利润和成本费用的管理。加强旅游团单团利润和成本费用管理的首要问题是控制旅游团的成本费用。事先有效地控制旅游团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营业成本,必须实行旅游团的单团利润预算与决算。
(一)实行旅游团单团利润预算与决算的重要意义。旅游团单团利润的预算,是指旅游企业按组织或接待的每一个旅游团(者)为核算对象,在接团前或团队出发前,由旅游企业各部门的计调人员,根据该团的收入、支出标准核算出该团的利润、利润率,并编制出该团的各项开支预算,由旅行社的财务部门审核后,经旅行社的领导批准(大中型的旅行社可以将权力直接下放给各部门的经理),作为指令性的预算计划,由陪同或导游在接待旅游团中具体负责贯彻执行。
(二)实施旅游团单团利润预算与决算的内容和方法。根据旅游企业成本核算的需要,可将旅游团单团利润预算与决算的内容与分类划分以下三种:
1.出国旅游团单团利润预算与决算。根据出国旅游的收费情况和实际开支的项目内容,制表和编制预算进行监控,其内容为:提示部分。如团队名称、团号、人数、旅游线路、旅游天数、起止日期;收费部分。如每人收费标准、共计收费、其中已收费、欠费;支出部分,如付国外接待社费用、国际机票费;付国内接待社费用,国内房费、餐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保险费、联络费、手续费、卫生检查费、出境名单费、其他费用、其他代收款、陪同费;利润部分。利润、利润率、利润分配。
2.出省(市、县)旅游团单团利润预算与决算(其中包括自联的国内旅游团、自联的国外来华旅游团),根据出省(市、县)旅游团和国外来华旅游团的收费情况,实际开支的项目内容,制表和编制预算进行监控,其内容为:提示部分。团队名称、团号、国别、人数、旅游线路、旅游天数、起止日期;收费部分。每人收费标准、共计收费、其中已收费、欠费;支出部分,付接待社的接待费用、交通费用、房费、餐费、保险费、联络费、手续费、陪同费、其他费用;利润部分。利润、利润率、利润分配。
3.地接团单团利润预算与决算(其中包括国内、国外横向团,及自联的一地团),根据地接团的收费情况,实际开支的项目内容,制表和编制预算进行监控,其内容为:提示部分。团队名称、团号、国别、人数、旅游线路、旅游天数、起止日期;收费部分。每人收费标准、共计收费、其中已收费、欠费;支出部分。付接待社的接待费用、房费、餐费、门票费、交通费用、进山费、文娱费、行李托运费、保险费、联络费、手续费、陪同费、其他费用;利润部分。利润、利润率、利润分配。
企业的成本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较为完善的机构和过硬的人员素质,所以首先要配齐自上而下的成本管理人员,要把那些思想好,业务精,懂管理,会经营,作风正的同志选拔上来,其次要对计划人员,财务人员,材料人员,劳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掌握现代企业成本管理的新信息,新方法,新手段,使他们紧跟时代的节拍,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为强化成本控制,减少浪费支出,为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参考文献:
[1]梁智.旅行社运行与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25
[2]王丽丽.现代企业成本管理的宏观视角[J]商业经济,2006,(01)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城区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改善城区水资源环境,防治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和《**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区所有污水都应入网排放,统一处理,统一管理。
第三条凡本县城市规划区内直接或间接向城区公共排污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城市管理局是全县城区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县环保局、水利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城建局、地税局、工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电力局、自来水公司等有关部门和真武洞镇政府、真武洞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城区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第二章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第五条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所需资金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六条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污水处理设施管理
第八条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是指污水处理过程中所使用的一切设施,包括接纳、输送城市污水的管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装置、检查井盖、标志、中途提升泵房、闸阀(门)、污水厂区、自控设备、专用配电、通讯设施和处理污泥等设施。
第九条城区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由污水处理单位负责定期检修,确保安全运行;城区污水支管网系统的维修管理由污水处理单位负责,维修费用由排污户承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修理、移动、拆装、更改污水支管网线路。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启设在城区污水处理系统中的闸阀(门)、检查井(盖)。
第十一条城区污水必须入网排放。单位和个人生产生活污水入网排污前,须向县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图纸、地质资料,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及其附属设施(闸阀门、检查井、污水管道等)两侧安全保护范围10米以内修建任何建筑物、堆放物料、挖砂、采石、取土以及从事其它有碍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三条涉及或影响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报经县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施工建设。
第十四条入网排放污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得超标排放。
第四章污水处理费收缴
第十五条凡向排污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污水处理费,已缴纳城区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和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由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会同县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定。
第十六条城区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逐月计收。使用县自来水公司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按自来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未安装水表或水表损坏的,按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实测排污量或排污管道容量口径核定。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未安装水表的,按水泵铭牌流量和工作时间计算流量。用于地下水回灌的自来水用水量不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
第十七条使用县自来水公司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的城区污水处理费,由县自来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代收手续费不得超过收费总额的0.2%。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城区污水处理费,由管理部门委托县地税局代收。
第十八条城区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
1、城区污水处理厂、排污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2、城区污水处理厂、排污设施建设资金补贴。
第十九条用水户必须按月缴纳城区污水处理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每日2‰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条收取城区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监)制的收费专用票据。
第二十一条城区污水处理费全额缴入同级财政,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结余费用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二条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且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的,经污水处理主管部门核准后,城市污水处理费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第二十三条企业缴纳的城区污水处理费可计入其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但滞纳金不得计入生产成本。
第二十四条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能维持现有污水处理单位正常运营的,经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五条城区污水处理费的收取和使用应当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污水处理部门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乱收费的,由县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照《**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予以处罚:
1、对不按规定入网排污的,县自来水公司停止为其供水;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在污水处理设施及其安全保护范围内取土、挖砂、破堤、填埋、堆物、垦植、打井和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连接、更改污水管线的,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外,可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盗窃、毁坏污水井盖、井箅、阀门、管(渠)道;拦渠筑坝,设障阻水,堵塞排污管道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4、向污水处理设施内倾倒垃圾杂物和排放不符合标准的污水以及其它有害物质的,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外,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以元下的罚款。对入网排放污水超标的,要限期治理;不能按期治理的,供水单位有权停止供水直至其治理措施符合污水处理单位的要求,并经试排放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后,方可恢复供水。由于超标排放造成污水处理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制止无效的,可以扣押违法活动的物品和工具;围攻、殴打执法人员、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扣押物品和工具时必须当场开具扣押凭证,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应当及时返还。
第二十九条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单位、组织罚款金额在1500元以上,对个人罚款金额在50元以上的,被处罚单位、组织或个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关键词:公路养护 小修工程 调查报告
一、公路养护小修工程内部控制管理现状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下属八个公路分局、一个公路管理处,共九个公路养护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公路分局(处)),目前管养普通国省干线等公路总里程近2100公里,作为公路养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中之重,小修工程的内部控制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一)范围界定
公路养护小修工程是指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所界定的规模较小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且资金是从日常小修保养费中“公路维修工程费”列支的项目,其资金主要来源为成品油价税费转移支付收入。日常小修养护工程的主要内容是沥青路面修补、桥涵维修加固工程、密封胶灌缝、病虫害防治、边坡养护、排水设施养护、绿化补植及其他专项工程等。其目的和任务是对管养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位,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二)资金基本内控程序
公路养护小修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公路分局(处)作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费用等负法人责任,公路分局(处)养护科负责小修保养具体工作,在工程管理中,小修工程根据项目预算金额不同,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工程实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设计变更管理、交竣工验收管理等,验收后进行工程审计,完工后公路分局(处)负责编制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按照规定移交档案室。
(三)资金拨付程序
目前,我市公路小修管养体制实行的是在市级交通部门行业管理、监督和指导下,市公路局总体负责、公路分局(处)全面负责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模式。即市交通运输委对养护资金的收支进行统一管理,市公路局汇总制定支出预算,各分局(处)编报支出预算并根据养护支出预算使用养护资金,养护资金的收入由市交通运输委统一管理,市公路局编报养护资金的支出预算并对当季度实施的公路养护小修工程按批复预算的60%预拨资金,余款待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值进行结算拨付;养护资金的使用权在公路分局(处),其根据预算使用养护资金。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为我局2014年公路养护小修工程内控管理状况。在综合考虑了区域性特点及各区市(县)公路分局(处)自身的管理情况后,重点选取及延伸了有代表性、资金量较大的工程项目。
我局公路养护小修工程管养基本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从2005年起,我市公路养护资金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按公路管养里程和费用定额编制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市交通运输委下达到市公路局,资金由市公路局据预算明细下达各单位。养护经费由市公路局按季度申请,并拨付到各单位。
三、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公路建设的蓬勃发展,公路里程的增长与养护管理滞后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管理与养护存在的权责划分,资金匮乏问题制约着公路行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重建轻养依然突出
养护工作量大、机械化程度低,养护机械少,以人工养护为主,人工费较大,养路工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二)工程项目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1、招投标方面
材料采购指定材料供货方向依据不充分;材料采购未进行招投标和询价等程序;对于不需要招投标、需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的项目,集体研究决策的证明材料(如会议纪要等)普遍没有整理纳入项目资料档案。
2、合同签订方面
工程合同内容不完善,项目实施具体范围、工程款支付方式,质量缺陷责任期等合同要件不齐全;合同存在描述不清晰的现象,对工程质量标准描述不严谨,无法量化、文不对题填写错误、对于支付方式缺少约定,计量支付的节点、支付比例不准确等。合同执行的取费标准不统一,费率不明确。有执行2002年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有执行《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方法》的。
监理合同范本格式由监理单位提供,抽查中发现对监理方约束的条款少,合同中的监理不尽责造成的损失如何进行处罚双方的约定不明确等。
(三)财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会计核算方面,列支不严谨,存在专款不专用现象,部分单位年底将尚未发生的公路养护资金进行预提列支;
有关单位收取的“公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和使用用途尚不明确,仍将其视为路产赔偿使用费,将返还资金继续分配使用。
预算执行、资金拨付与使用:未严格执行计量支付,工程计量和工程进度资料缺乏;在工程未交工验收情况下仍继续支付工程款等。
四、建议与对策
调查发现,市公路局在市交通运输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公路养护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加强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规范养护资金的使用,按照市交通运输委下达计划,资金及时分解拨付下属单位,使得全市的公路养护小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各公路分局(处)在市公路局的领导、支持下,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制定了相关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努力抓好公路养护管理,较好地执行上级下达的养护计划,认真完成公路养护目标任务,保证了公路畅通,公路养护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调查同时发现,在成品油价费税改革后,一些养护责任单位仍存在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的状况,在计划管理、项目招投标、工程款项支付方面存在一些普遍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市局应积极制定有针对性的内部管理措施,积极推进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转变传统养护方式,推进规范化管养
公路养护的核心是提高路况质量,保证公路的通达及通畅能力,发挥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向,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一是积极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竞争机制,降低公路养护成本,提升养护质量,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应抓紧时间制定道路小修保养的相关技术规范,特别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完善小修保养定额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向市场。二是加快公路的养护机械化进程。大力推广公路养护机械化。三是提高公路养护标准。要加大公路安保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牌、标线,完善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排水配套设施。发挥责任主体作用,使公路养护管理由单纯的部门行为、行业行为变政府行为。
(二)完善项目过程管理
对于达到招投标要求的施工、监理及材料采购项目,应及时组织招投标或邀请招标等程序。工程合同内容严密,工程变更应做到依据充分,工程项目款应严格进行计量支付,且避免重复计量,并完善相应内业资料,工程内业资料整理人员尽量相对固定,注重业务人员新老交接。项目完工应及时进行交(竣)工验收。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
对合同范本进一步优化,保留必要的基本要素,便于各单位操作,统一明确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的取费依据和费率标准、违约条款、订立合同的范本,避免由设计和监理单位提供合同。
(三)完善财务管理,保障养护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建议各单位按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账务管理,严格科目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的列支和核算分类,正确核算项目资金。避免职工个人大额借款现象,杜绝现金支付材料款及工程款现象。加强项目施工管理费的开支,坚决遏止非项目人员列支项目支出。
“公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支出方面:有关单位将该费全部用于恢复路产支出,不能将其继续分配使用,市局应着手研究制定路产赔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流程,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加大养护计划执行力度,合理配置优化养护人员结构,严格控制管理成本。根据我市公路运输发展需要逐步加大日常养护的资金投入。整合目前不同来源渠道、不同管理部门的公路养护资金,统筹规划,集中管理,促进财政性资金在公路养护方面发挥更大效益;根据公路养护的特点,适当增加一定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确保资金使用计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市局应在市交通运输委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简化养护工程项目尤其是一些不影响公路建设整体规划的路面修理、道路设施修整、应急抢修等类型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提高养护工作的效率。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监督检查,完善工程预算结算审计制度,加强节余资金的管理,避免被占用或挪作他用,把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从而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内部审计力度
三分建七分养,建设花大钱,养护保效益,针对公路养护部门点多、线长、面广、资金分散的特点,单靠公路养护部门、财务部门自我监督与自我约束难以全面把握资金监管和养护的进展情况,需要内审部门履行经常性的能对小修工程的预算执行及其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
不断提高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有计划地吸收年轻的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学历懂业务的人员充实到财会审计岗位上来,不断加强财务审计力量,强化人员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和政策水平。
公路养护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一项地方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把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地方政策完善配套保障到位,不断完善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才能真正建立起全市公路管养的长效机制,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公路管理好、养护好,为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公路交通支撑和保障。
参考文献:
[1]《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2]《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2008)
一、资产负债真实性审计的目标内容、步骤和方法
1、对被审计单位资产类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账款(暂付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材料(或库存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会计项目,应按下列目标、步骤和方法进行审计和监督:
(1)确定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存在性,收付的合法性和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会计核算披露的恰当性。
第一,现金的审计:应通过检查现金账据和现金突击盘点方法,采取先盘点后看账或先看账后盘点步骤:一是审查被审计单位现金核算是否规范;二是审查现金收付是否按现金管理规定执行;三是审查现金账款是否相符等。
第二,银行存款的审计:应通过检查单位银行存款账据和核对银行部门提供的银行存款对账单方法步骤,对照有关规定:一是审查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核算是否规范。二是审查银行账户开设是否合理;三是审查银行存款收付是否合规等。
第三,有价证券的审计:应通过账券核对方法,查明有价证券是否存在,保管是否安全,有否及时兑付等。
(2)确定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账款、暂付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的存在性,增减变动记录的合法性、完整性、可收回性,余额的正确性,会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
应通过账账、账证以及与债务人核对检查等方法,采取逆查法、抽样检查以及函证(对重点数额较大事项)方法步骤:一是审查各项应收(暂付)款项总账与明细账是否相符,核算内容是否准确合规,余额是否正确;二是审查各项应收(暂付)款项的具体去向用途;三是审查应收票据有否建立“应收票据备查簿”,监督盘点库存票据金额是否与账面相符,分析应收票据的可兑现程度。四是审查各项应收(暂付)款项账龄期限,查明有关应收款项能否收回,确认债权性资产的存在性和可靠性。
(3)确定存货(包括材料、产成品)的存在性,收支的合法性和记录的完整性,存货的品质状况,余额的正确性,会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
应通过审查财务部门存货总账、明细账、相关凭证和存货采购、销售合同等资料以及保管账据,采取账据检查与实物盘点相结合的方法步骤,对重点存货在看账基础上,必须抽样检查,实物盘点。一是审查存货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二是审查存货期末计价和数量是否准确,存货资产有否虚增或少报;三是审查存货采购、销售、验收、发出、保管等各个管理环节是否存有管理漏洞和隐患,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
(4)确定对外投资的存在性,是否归单位所有,对外投资增减变动及其收益(或损失)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会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
应通过审查会计账据及单位对外投资所形成的会办记录、协议合同等相关资料,采取检查、询问以及到被投资单位实地调查等步骤方法,一是审查被审单位对外投资形成过程及其决策是否规范科学。二是审查单位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的价值确定是否合理。三是审查对外投资的收益是否按照双方合同协议及时收取入账。四是审查对外投资是否按合同协议及时收回,处置是否恰当,判断对外投资的可收回性和存在性。
(5)确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存在性,是否归单位所有,确定其增减变动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余额的正确性,会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
应通过审阅有关固定资产取得和处置的文件记录和验收报告,预算批复文件和列支来源渠道,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设置的资产明细登记账、卡以及会计核算账据中有关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公务费等科目明细支出步骤,采取抽样检查、实地观察、盘点核对等方法:一是审查各项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入账价值和标准及时核算。二是审查有关固定资产取得是否与预算相符。三是审查固定资产的变卖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是否经过公开公正处置,其变价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四是审查固定资产结存是否真实准确,账实是否相符;五是审查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账账是否相符,内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实物盘点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
通过审阅被审计单位账据以及购入和取得无形资产的各种文件、合同协议、审批报告,转让手续及其授权批准依据,索取有关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证书或到国土、工商部门调查了解等步骤方法,审查无形资产是否存在,是否归单位所有;审查无形资产入账价值是否真实、合理;审查无形资产转让程序是否合规,转让收入是否及时入账等。
2、对被审计单位负债类的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借入款项会计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目标内容、步骤和方法进行审计:
(1)确定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记录的完整性,核算划分的准确性、上缴的及时性、余额的正确性和会计报表披露的充分性。
首先要弄清被审计单位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哪些属应缴预算款,哪些属应缴财政专户款。在此基础上,通过与有关收入明细账的各项收入数额核对,与当期有关收费票据实际收取的收入数额核对,与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核对,与有关暂存款项(有的单位会将收入放在暂存款中核算)核对,与年终对账单有关未达账项(防止一些单位将部分收入不记收入和银行存款账,跨期隐瞒一部分收入)核对等方法步骤:一是审查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划分是否准确。二是审查应缴款项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
(2)确定各项应付(暂存)款项(包括暂存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发生及偿还记录的完整性,核算的合规性、余额的正确性以及会计报表披露的充分性。
应通过检查各种应付款项明细账据,结合检查相关采购业务合同资料,并注意应付款项记录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相核对的步骤,采取分析性复核、抽样检查、函证、审阅、计算、逆查法等方法:一是审查各项应付(暂存)款项账账是否相符。二是审查各项应付(暂存)款项核算内容的准确性。三是审查各项应付债务的具体构成,剖析这些大额负债对单位正常收支预算的执行产生哪些不良后果等等。
(3)确定应交税金、借入款项发生及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以及会计报表披露的充分性。
应通过检查单位开展的有关业务活动是否属于应纳税行为,查明是否依照有关税法规定计提交纳应交税金。通过审查有关借款合同、借款审批手续和借款计划等资料,查明单位借入款项记录是否完整,入账是否及时,取得是否合理,业务是否真实,查明有关借入款项是否做到及时归还,使用是否专款专用,利息支付是否合理等。
3、对被审计单位净资产类的固定基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包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会计项目,应按下列目标内容、步骤和方法进行审计:
(1)确定各项基金(包括固定基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增减变动的合规性、核算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以及会计报表披露的恰当性。
应根据行政事业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检查当期单位收支结余数额及其分配结转情况、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等步骤方法:一是审查固定基金增减变化是否与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相对应。二是审查单位专用基金是否按规定提取、设置,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三是审查事业基金的形成是否按规定从年末结余款项转入。
(2)确定各项结余(包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记录的完整性、核算的准确性、余额的正确性。应通过审计被审计单位期末转账、结账事项,查明单位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当期发生额是否计算准确,滚存结余余额是否正确,结余分配是否合规等。
二、财务收支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审计的目标内容、步骤和方法
1、收入的审计:确定各项收入发生的真实性、记录的完整性、来源的合规性和余额的正确性。首先应摸清被审计单位收入的具体构成和规模;了解单位内部收取各项事业收入(或预算外收入)的具体业务操作流程、财务与业务部门的分工职责、各项收费的政策依据和收费入账环节,收费票据的使用种类及其管理方式;掌握被审计单位开展的有关经营活动范围和主要内容事项,检查有关对外投资、资产出租等活动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审阅、计算复核、比较分析、实地观察等方法,对被审计单位各项收入的发生及其记录进行一一审查,并注重搞好其各项收入构成分析,查明其增减变化的原因。
第一,财政补助收入的审计:通过检查全年财政核定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数(包括平时财政专项追加预算数),以及财政实际拨入经费数,查明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核算是否及时,发生额是否准确,记录是否完整。
第二,事业收入(或预算外收入)的审计:一是要通过审查单位账面实际反映的各项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总额,与单位各项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各个收费项目依据、收费标准和事业发展规模计算出各项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应收数进行比较,从总体上,查明被审计单位有否做到应收尽收,有否存在将应收收入放在交费单位搞体外循环或损害单位集体收入个人得好处等经案线索问题。二是要通过对部门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票据、收费许可证等政策文件资料,与实际收费收入行为一一对照检查,查明单位是否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行为,查明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三是要通过审查单位各种收费票据(包括结算票据)实际收取的收入与入账数额进行比较,查明有否存在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行为;查明有否存在将收入款项放入暂存往来款中核算,隐瞒收入逃避监督行为等问题。
第三,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的审计:应通过审查有关年度部门核定的附属单位缴款预算数以及有关银行存款、现金、往来款项发生额,查明其核算是否准确,有否将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放在往来款中核算,查明有关附属单位缴款预算未能实现的原因,查明上级部门有否按规定足额将应返还收入补助给本单位。
第四,经营收入的审计:应通过审查单位有关资产的利用状况,或利用本部门技术开展第三产业搞经营(指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的方法步骤,查明其经营收入有否纳入财务大账,记录是否完整。
第五,其他收入的审计:应通过对部门单位资产的检查,查明有否存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非转经”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有否全部入账;通过对部门单位对外投资、技术转让及相关支出审查分析,查明单位有关投资收益、技术转让费有否足额收取入账;通过对单位银行存款情况的审查,查明有关利息收入有否足额入账;通过对部门单位所履行的职能检查,查明其有否取得相应的服务费收入、劳务报酬或手续、业务费收入(如代收税费有一定的手续业务费),有否及时足额入账;通过对部门单位到会计中心领取备用金数额和实际单位资金使用数额以及时间发生的次序分析比较检查,判断分析其有否存在账外机动资金收入等问题。
2、支出的审计:确定各项支出发生的真实性、内容的合规性、记录的完整性、使用的效益性。首先应从总体上掌握被审计单位支出的规模和结构,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比较分析各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剖析原因。在此基础上,依据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风险评估,明确支出审计的重点,采取顺查与逆查、详查与抽查和账实相互核对的方法步骤,对支出进行审计,并加强对被审单位支出进行结构分析和效益评估。
第一,人员经费支出的审计:通过对照财政部门审核下达的部门预算,对照单位实有人员及其工资实际发放标准等资料,对照有关财经制度,运用逆查和抽查等方法,采取审查支出明细账及抽查核对相关会计凭证资料的步骤:一是重点查明各项人员工资津贴支出是否真实准确。二是查明各项奖金福利支出是否按规定标准计提和发放,有否存在少计、漏计个人所得税问题。三是通过单位账面各项人员经费实际支出数与上报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数进行比较,查明单位有否存在虚报人数,抬高工资津贴基数标准,扩大人员经费预算数,骗取、套取财政补助拨款行为等。四是对单位借用的临时人员以及在岗不在位人员、留职停薪人员等开支的人员经费支出,也要认真地审查,查明是否真实,是否合理合规。
第二,正常公用支出的审计:一是通过比较分析单位正常公用支出各个项目增减变化情况,查明其影响支出增减变化的因素。二是通过审查各项支出总账、明细账和原始凭证,检查有关支出结报手续是否完备,查明支出账账、账证是否相符,有否存在乱支滥用行为等。三是通过抽查单位结报的大额购置费、修缮费、办公费、会议费等费用,并与报账相关的实物资产、相关的会议记录或会办纪要、相关的修缮工程和施工单位等事项进行验证核对,查明其列报的相关支出是否真实,有否存在用假办公用品、假差旅费、假会议费、假运输费、假修缮、假购置费、假印刷费、假招待费等虚假发票进行虚报冒领、虚假列支,有否存在相关资产未登记增加入账问题等。
第三,专项项目支出的审计:通过审阅有关年度本级财政批复的专项支出预算、年度内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专项追加的专项补助批复内容以及专项项目立项建设批准文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财务账据资料,采取财务审计与工程项目建设审计相结合的方法。一是审查各项专项支出是否坚持专款专用。二是审查有关专项项目支出使用效果情况,搞好问效跟踪。
第四,附属单位补助和上缴上级支出的审计:通过审阅年度部门预算以及有关政策文件依据,包括上下级单位之间结算票据的检查方法步骤:一是审查被审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二是审查上缴上级支出是否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经营支出的审计:对有关经营项目而又未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其经营支出的审计,应着重审查收入费用是否配比,支出范围是否恰当,支出费用是否合规,查明经营支出与事业支出划分是否恰当。
三、重要财经法规制度及重点管理活动措施执行到位性目标的审计内容、步骤和方法
第一,部门预算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审计:通过审阅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和管理要求,采取与账面收支实绩进行比较分析的方法和步骤:一是审查单位部门预算是否严格执行到位。二是审查部门预算完成或未能完成的原因。
第二,政府采购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审计:一是通过审查单位有关支出明细账据,查明被审单位有关属于政府采购品目的支出事项,是否实行了政府采购。二是审查自行采购事项的范围、程序是否合规。三是查明有关采购事项是否实行先预算后采购,先批准后采购等。
第三,收支两条线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审计:一是重点查明单位有关收费项目和罚没收入是否经过国务院及省级政府的批准,是否经过县物价部门批准核发《收费许可证》。二是查明单位是否统一使用财政部门核发的收费收据,三是查明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将收取的收入直接缴存财政专户,支出专户经费由财政拨入,做到收支分开。
第四,本部门、本行业重要财经法规政策及其财务会计收支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计:应注重对这些行业、部门重要法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查,通过采取审查、核对的方法,查明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到位,找出其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分析其执行偏差的主客观因素,进而提出切实有效、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和措施,促进部门行业各项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四、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有效性目标的审计内容、步骤和方法
第一,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的审计。应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定要求,采取询问、审阅和测试等方法步骤,对被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目标进行审计。
一要检查是否建立了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要检查是否建立了内部牵制制度。
三要检查单位是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及其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四要检查单位是否建立了定额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增收节支管理办法。
五要检查单位是否建立了财务审批制度。
六要检查单位是否建立财产清查制度。
七要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内部审计或内部稽查制度。
第二,加强对主管部门内部设置的会计中心管理有效性的审计监督,防止会计核算统管流于形式。一是要检查会计中心是否按照《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搞好统管部门单位的会计核算,严格把好核算关。二是要检查会计中心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管理制度,真正把好监督关。三是要检查会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确保部门单位资金在会计中心运行安全完整。
五、其他需要审计目标的审计内容、步骤和方法
关键词1:走出去
《财会学习》: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市场立足未稳的情况下,走出去的条件是否具备?
吴寿元: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在国内企业走出去的大背景下,由高层一直在积极推动,可能有很深的战略考虑。去年九部委联合下文,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目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效果不是很明显。但是,大家都达成了一个共识,走出去是必要的,是符合中国会计国际化潮流的,我们对此有信心,但需要认真考虑走出去的方式、路径等问题。
《财会学习》:在西方发达国家,审计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实际上很多已经饱和,走出去后,我们的客户从哪里来?走出去的可行性有多大?
吴寿元:国外的五百强是怎么进入中国的,我们就怎么走出去,而且路线图也很清晰――先从香港、新加坡,再到发展中国家,再到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国资委也出台了配套措施积极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国资委以前对境外子公司的审计是依靠他们的内审,基本上没有让中介机构参与,现在也让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去审,实际上也是在锻炼和培养国内的事务所。我认为走出去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绝对不是单兵出境就可以搞得定的。国内事务所现在要抓紧时间做大做强,联合再联合,加强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并吸引一些海归加盟。现在最可行的就是跟着中国的企业走出去,我认为过两三年就会见效。
《财会学习》:走出去面临着哪些难题?语言似乎是其中之一,因为国内缺乏精通英语的国际化高级会计人才。此外还有哪些困难?
梁德信:本土所的合伙人,特别是首席合伙人,很多人年纪都比较大,很多快到了退休的年龄。他们心里希望的,就是可以安安全全退休,希望自己不要犯错。由于他们抱有这种心态,大量本土所发展的欲望不强。如果管理层都没有“野心”,事务所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思路决定出路,事务所合伙人的保守是影响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
吴寿元:语言和资格看上去是比较难,但是我认为这不是最难的,这些都可以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法律和文化。法律和文化的差异是不好解决的,还有就是监管部门的认可和投资者的认可,以及资格的认定问题。
关键词2:合伙人
《财会学习》:有人认为,“四大”成功的关键就是有一个稳定的合伙人队伍,我们本土所在合伙人培养上有什么经验?
吴寿元:怎样建设以人为主的合伙文化,大家一直在探讨。我认为一个事务所的风格和它的首席合伙人关系很大。因为我发现,如果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是属于专家型的,这些所的发展后劲就很大。如果它的首席合伙人是政府官员出身的,如从财政厅、审计厅退下来的,是官员型的,就会差一些。
《财会学习》:会计师事务所本身既是一个专业服务机构也是一个盈利组织,怎样调和作为盈利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之间的矛盾?
吴寿元:会计师事务所是盈利组织不错,但事务所不能把自己定位为盈利组织。有的事务所领导定位自己是老板,把挣钱作为唯一或主要目标,服务质量就会受到影响。如果事务所首先定位自己是专业服务机构,而注册会计师把自己定位为专家,把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作为自身职责,就不会什么业务都承接。因为在专家看来,有些业务是与自己的身份和名誉相违背的。我觉得只要把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了,审计收费也会提升,自然会有更长远、更稳定的高回报,盈利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之间也不是对立的关系,两者是可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财会学习》: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合伙人的权力和地位相同吗?是不是每个合伙人都有参与公司发展和决策的权利?
梁德信:合伙人不是都可以参与公司决策,合伙人也分级别,合伙人也会升迁。对于国际性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首先是按部门来分,如审计部、税务部、融资部等等,都有合伙人。在部门下,还会按不同行业划分,每一个行业有不同合伙人。比部门高的是地区合伙人,再高就是全球合伙人。所以,在这样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中合伙人还是很多的。并不是所有合伙人都可以分红,有一些合伙人只是拿固定工资的。“四大”在全世界每一个国家的分所都是相对独立的,都有不一样的老板,大家只是挂同一个牌子而已。
《财会学习》:由于“四大”的分工很细,如果一个合伙人承揽了非本行业的业务,是不是必须转给别人做?那自己还有积极性承揽业务吗?
梁德信:对于不属于自己本行的客户,因为不熟悉,肯定要转给对客户熟悉的合伙人。但不会白做的,会有一些承揽费用,至于分配的比例,是由一个科学的指标来计算。最后得到的是一个很客观、很公平的数字。
关键词3:市场与竞争
《财会学习》:我们国家的审计市场不是很稳定,变化较大,西方发达国家现状是什么样的?我们的市场与发达国家市场相比有哪些欠缺?
吴寿元:我感觉国内的市场竞争有些无序。我去年去英国考察,英国市场也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但他们的竞争是相对有序的,大事务所做的是大客户,中等事务所做中等客户,小事务所做一些帮助公司注册、纳税等业务。而不像国内事务所,觉得某个项目赚钱,就会一哄而上,竞争显得很无序。
梁德信:如果事务所做得不好而没有受到惩罚,就不会起到警示作用。相比而言,国内对一些违法违规事务所的处理很轻。在美国不是这样的,如果出现同样的问题,可能是要坐牢的。当然,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真正的发展是从1980年恢复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开始的,到现在也只不过二三十年,相对人家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来说,差距还是很远的。因此还需要慢慢改善,也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财会学习》:在“四大”,咨询业务占的比例很大,而国内的事务所仍旧依赖审计业务,国内事务所如何提升咨询业务?
吴寿元:国外非审计业务的比例有可能达到一半,我们国内审计业务要占到80%或更高,但是现在已经在转变,国内也开始做管理咨询和财务顾问等高端业务。可能是因为我国中小事务所居多,提供的服务趋于同质。但是随着发展,市场要进行分化,会计事务所进行分化后,大中小事务所的服务对象将各归其位,形成一种良性竞争的市场格局。
《财会学习》:现在事务所为了做大做强,都在搞合并,由于一些项目控制的链条增长,是否会对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产生影响?
吴寿元:若要控制审计质量,从前期承接开始,就要通过总部来控制。我发现国内事务所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中央强、分所弱;另一种是中央弱、分所强。不管那一种,都存在控制审计质量的问题。有些事务所的发展比较缓慢,也是受制于在审计质量的控制上办法不多。
《财会学习》:市场的恶性竞争是不是审计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
梁德信:由于这个行业季节性强,最忙的时候在12月份到下年4月份,这个时间所有人都很紧张,太紧张肯定也会影响质量。大家对这个行业要求特别高,但很多事务所并不是按照它的资源去找客户。在最忙的时候,似乎整个行业都在抢人。有一些事务所人手根本不足,先把客户拉回来,然后派一个人过去,先把客户占下,这肯定会影响质量问题,因为没有考虑有没有人做和会不会做。
关键词4:收费差异
《财会学习》:本土事务所创造的人均收入与“四大”有很大差距,即使同样的客户,国外事务所比国内也要高很多,为什么会形成这种让人难以理解的差异?事务所收费以什么为标准?
吴寿元:收费分为两种:按件收费或按小时收费。国际上通行的都是按小时收费。在京都事务所,我现在做国际业务这块,就按小时收费,即按照时间预算。对于国内的上市公司审计,基本上还是按件。
梁德信:我们一般是按照项目做一个预算,预算包括:项目一共需要多少人,不同级别的人员组成比例,以及大概需多长时间。我们按照预算与客户谈判。
《财会学习》:预算毕竟只是计划,时间上超支或者节省怎么办?
吴寿元:一般不会相差太多。如果在做的过程中,发现客户改变了审计业务的范围、要求或增加了工作内容,这个时候收费标准是可以谈的,因为本来很多标准是基于时间或我派出人员的级别和时间。客户的要求改变了,肯定就会有一个调整。
《财会学习》:本土所与“四大”收费的差距肯定会影响本土所的发展后劲,如何缩小这种差距?
梁德信:本土所可能现在比“四大”收费较低,但随着信誉的积累,大家认可了,收费会逐渐提高的。但我认为从长期的趋势来看,本土事务所随着服务质量的提高,收费将是逐渐提高的趋势,而“四大”则是一个逐渐下降的趋势。因为存在两者间的竞争,竞争就是要找一个平衡点。
吴寿元:本土事务所在招投标的时候,倾向于低价竞争,就是先把客户抢过来,这是个问题。但从客户的认识方面也存在问题,客户还是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本土事务所。所以,本土所的发展,既需要自己的努力,也需要社会舆论和媒体对舆论的正确引导。这可能需要一个过程,大家才能达成共识。
关键词5:人才培养
《财会学习》: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本质上还是人才竞争,如何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
梁德信:人才的问题,无论对于国际所还是国内所,都是大家的首要问题,因为现在资源稀缺,人才竞争很激烈。我们的关注点放在选择合适的人才,培养合格的人才,吸引保留优秀人才这几个方面。我们会定期对员工考核和评估,每一年都会评估他们的表现,评估完以后,加工资或者升级,我们每年有两次加工资。在培养人才上面,我们不仅关注他们现在,更关注他们的将来,因此我们也会选派一些优秀的员工参加各种培训和国际性的会议,让他们有机会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去理解自己的工作。留住人才,要留住人才的心。对于我们公司而言,我们不仅关心员工的业绩,更关心员工的生活,让员工不仅能够努力勤劳工作,更能够健康开心生活。
谭甍: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工作年限,是不断加薪的,当然升职不一定,因为升职还要看资质。比如在美国,成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就可以在一定年限后升经理,但如果没有考过,虽然不会晋升,但是工资一般情况下每年仍会有20%到50%的增长,不管是否拿到相应资质,工资都会有部分提升。
《财会学习》:“四大”在内控和工作流程上有什么我们学习的地方?
谭甍:据我所知,“四大”的配套支持部门是很完善的。比如,出审计报告,“四大”有专门负责格式、数据录入的部门,即专门的报告打印人员,就像一个标准化的生产线,分工细致。一些国际所还为不同级别的员工提供不同的网络培训课程,以适应员工长年在项目上,无法参加室内培训,满足员工后续教育和掌握最新准则的需要。工作流程基本上都系统化了,所有审计流程设定在电脑里,工作底稿、三级复核都可以在电脑系统里完成。
《财会学习》:“四大”在人才培养和选才标准上与本土事务所有什么差异?
谭甍:我们通常都会注意到,“四大”的标准化作业程序、职业的着装,都会给人一种专业人员的品牌印象。但国内事务所往往不注重这些,其实从人员素质和执业素质方面,国内事务所的人员并不逊色。“四大”招聘的大学生,不一定是学会计的,他们更注重的是英文水平;而国内事务所一般要求是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四大”是把员工当作一张白纸来培养,在短期内,经过标准化程序培训,在某个方面会很熟练,但分工太细有时会限制眼界和专业判断能力的提高。在国内事务所,员工分工并不会很细,员工可以从事多元化的业务,等于进行了全方位的培养,适应能力更强,专业判断能力提高更快。
关键词6:审计报告
《财会学习》:在审计报告方面,我们现在有没有能力出国际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效力有差别吗?
关键词:设计工程建设投资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象以前那种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现象已基本杜绝。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尚未得到广泛重视。
一、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
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扰。
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二、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1.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4.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 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 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 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晓的现象,由画了算扰变为算着画扰,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4.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
5.注意优化设计工作的综合性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参考文献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11. 12. 13.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 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
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1. 12.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④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③ .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④ .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③ .第八条 奖惩措施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① 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① ②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 6.第十条 其他事项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请记住我站域名/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 9.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