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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制教育回顾
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从我国的普法教育开始就一直常抓不懈,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一五”、“二五”、“三五”普法中,学生属于重点对象之一。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校园里的违法犯罪现象或者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现象有所下降。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转型,社会生活各方面随之发生结构性的变迁,原来相对静止、封闭、有序的生活状态,走向了变动、开放和相对无序的状态,给我们带来更快更多的消息,这些消息在开阔视野的同时,也带来众多的诱惑。部分大学校园里的“天之骄子”,由于意志力比较薄弱且个人认识分析问题的能力还不成熟,致使不良现象和行为甚至违法犯罪现象增多,大学生犯罪案件及犯罪人数自1999年起有所上升。
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分析
大多数学者在对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分析后认为:贫困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第一原因。但事实上,关键性原因在于大学生的思想认识能力低下和心理素质不健全。
马加爵、马瑞丰、李征等人犯下恶性犯罪案件,他们在经济上可能确有困难,但经济困难并不是根本性问题,而是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由于不能正确面对和认识贫困,在思想上产生了误区:因自己贫穷,别人看不起自己,不和别人交往,慢慢地将自己孤立起来;生性多疑,别人的一言一行都认为和自己有关,一点小事就记恨在心,得不到释放,久而久之就形成一种变态或者扭曲的心理――仇富心理,憎恨有钱人或者因小事产生报复杀人行为。其实,不能正确对待贫困而产生错误认识、不能抵制物质利诱,是实施盗窃行为或者杀人、劫财行为的根本原因。
大学校园里的违法犯罪案件或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以来都是以人身伤害案件和盗窃案件为主。随着案件数和违法犯罪人数的上升,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特别是伤害类案件手段的残忍,使得许多学者大呼法制教育的失败,最起码是不到位。认真反思总结,并不是因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失败或者不到位。从大学生进校的第一天起,法律法规、纪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就伴随着学子们一路走过。犯罪案件数量上升或犯罪人数的不断增加,使得安全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方法,包括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已经从培养学生守法意识转变为除培养守法意识外,更注重强调自我保护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可这种工作方法或者教学方法的转变,有放弃那些可能违法犯罪者之嫌。
大学生法律素养教育方法
素养是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①,实质是指人们在经常修习和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具备一定的知识并不等于具有相应的素养,只有把所学的知识通过内化和融合,并真正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某种素养。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使大学生具有了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法律意识,但并没有真正形成法律心理和法律道德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形成用法律来分析自己行为、约束自己行为的习惯和能力。法制教育需要两个大环境:一是法制教育的客观环境,即国家必须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有一个能客观公正执法的队伍和公正执法的社会现实;二是法制教育的主观环境,即广大社会成员具有知法、懂法的法律意识,能够守法、用法的法律心理以及能够约束自己遵守法律的法律道德素质。目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健全法律意识,克服法制教育过程中的“法条解读”现象。法制教育让学生懂法,主要是让学生明白哪些行为是必须做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利用案例说法,触类旁通式地触动大学生的情感神经,培养学生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在今后的法制教育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把法律的真谛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授给学生,使他们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变为自己知识体系一部分,从而提高他们内在的素质;使他们用内在素质约束外在行为,从而整体上提高自己知法、守法的水平。
健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构建和谐的校园伦理关系。随着高等学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办学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招生规模日益扩大,为了适应不断变更的教育体制改革,学校的育人模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高校学校教育中,“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是教育的宗旨。教育是核心,管理是保证,服务是拓展。学校必须健全制度,改进作风,做好管理和疏导工作,切实加强学生的管理工作。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生的各种行为,从而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管理人员应注意深入实际,重视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学生的各种困难,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矛盾。这是从日常生活的“细”处着手,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对思想政治问题,要耐心细致,入情入理。对有犯罪苗头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更要解决其思想症状,防范其走向犯罪。校园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内部管理的加强,是通过强制规范行为增加大学的软实力,即通过校风、教风、学风以及学校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形成和谐的校园伦理关系,即校园心理环境的形成――学校内部与其成员之间的心理互动关系,便于各种问题和矛盾的解决。
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加强健康心理的引导。大学生正处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日趋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容易冲动,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自控能力差,做事欠考虑;渴望走向社会却没有完全走向社会,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培养大学生健康的心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人生目的和人生价值的真正含义,形成正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方法是大学生道德教育的首要问题。在学生教育过程中,由于学生不理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真正意义,所以反复对他们强调生活态度和人生方法等一系列问题,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只有将理论问题通俗化于现实生活当中,才能让学生自己理解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以及人生态度的意义。其次,抓住实例教学时机,培养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关键性事件和社会压力对于心理趋于成熟而未成熟,心理波动很大的大学生来说是关键性因素。因此,在日常教学管理过程中,要抓住“特别”时期的一切“特别”事件,如评奖学金、评优秀、评困难补助、校风学风整顿等事件,以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的管理方式,让学生从大学这个小社会里明白生活的道理,克服心理脆弱现象,提升应对挫折的能力。第三,关注有“问题”的学生,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大学生诸多违法犯罪案件的主要原因在其心理不健康,导致对问题认识有偏差。如因贫困或某些缺陷而自卑,形成怀疑一切,对社会不满的仇视心态,以至于不能自拔,最终走向犯罪。对这类学生的掌握,要求老师及其管理人员深入学生生活,细心观察,以朋友的身份与学生交往,进而促使其主动与老师交谈,克服其心理障碍。或者通过“朋辈心理辅导”方式②,及时掌握有“问题”的学生,以便“对症下药”。因为他们具有空间距离近、交往频繁等特点,通过较有能力的同学了解,会更及时发现问题,尽早解决问题,防止问题激化。
培养良好的习惯。法制教育是意识教育,教育的目的是要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内化和融合,并能自觉运用法律分析判断和控制自己行为,即将意识转化为行动,这就需要人的自觉性。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的习惯21天就可以养成。对没有自觉性或自觉性较差的学生通过参加一些任务式的组织活动,或者发现学生的兴趣、动机、情感和意志,培养其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自觉性,巩固法制教育的成果。在这个教育过程中,教育者的专业能力、人格魅力是至关重要的,要有能为人师、乐为人师、善为人师和学为人师的精神风貌。
结 语
总之,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教育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教育工程,作为高校应该将其作为首要工程来抓,我们不仅要从思想上,更要从行动上把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作为首要问题去抓,使我们的“天之骄子”有一个完善的人格,让他们成为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作者单位:陕西安康学院;本文系陕西省教育厅“大学生法律素养教育机制的重构与校园法律优化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7JK042)
注释
论文关键词 法律素养 教育 改进
法律素养,是一个综合概念,是由法律知识、法律理论、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而成。其中法律知识和理论是基础。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党的十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高等学校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可推卸的职责。因此,我们应“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以法律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性法律文化的同时,应当高度重视人们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对现代法治精神和价值取向的认同和接受,达到制度性法律文化和观念性法律文化内在协调一致和功能的良性耦合”
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指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实现依法治国进程的宏伟蓝图中,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具有基础性地位,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土壤。大学生是各行各业的生力军,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高低影响着我国公民法律素养的整体。例如,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凡进必考”成为青年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硬性要求。纵观我国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招考要求,除人大机关(我国主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主要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之外,大多数机关招录各类专业人才。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影响着公务员群体(法治实施者)的法律素养。
(二)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培养新世纪人才迈向人才强国的必然要求
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后确立了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精准地把握了新经济时代下实现我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脉搏,逐步建立了依靠教育培养人才的可持续发展体系。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教育发展还处在不发达阶段,尤其是培育公民人格方面还处在落后阶段。目前,高等教育发展最大的瓶颈是知识教育与塑造人格的差距方面。高等教育担负着在市场经济和就业市场冲击下,形成教育知识、塑造人格的新模式的任务。在培育学生德育时,塑造学生法律素养成为主要内容,法律素养能够完善青年人人格。
(三)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大学生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利益需求呈现多元化态势。一位大学生日常生活中面临着诸如:购物、交通、旅游、打工等经济交往问题,进入社会后,面临着就业、创业、婚姻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纠纷后,法律修养比较高的青年首先应当抱有理性冷静的态度去处理,其次甚于运用法律知识来解读,用比较低的成本(法律途径)而非过激等行为来实现自己诉求。在校期间,学校应当及时关注在校生权益维护问题,有效避免学生过激化、极端化的维权行动。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亟待提高
(一)大学生犯罪问题触目惊心
在校大学生犯罪主体广泛化,高学历犯罪现象凸显。涉案在校大学生不仅包括大专生、本科生,还包括硕士、博士,且涉案大学生不乏名牌高校学生。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2010至2011年对该院所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该院所承办涉案75人中,硕士4人,博士2人。其中一起案件的3名涉案硕士生,因酒后寻衅滋事造成被害人1名轻伤、2名轻微伤。1名博士因感情纠葛,造成被害人重伤。同时大学生犯罪手段凸现智能化。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2件2人,传播物品1件1人,倒卖车票1件1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件1人,非法持有枪支1件1人。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大学生犯罪的手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他们接受过高等教育,智商高,知识面广,往往利用现代化先进科学技术来进行犯罪活动,凸现智能化。如某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张某,担任国外某管理员,通过互联网上传、,对该网站进行管理,案发时,该网站的点击量达到约16万次。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目前,无论是专科生还是本科生,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着以下“三少三多”现象,即“课时少、专业教师少、教学花样少,学生多、讲授多、理论知识多”。学生抵触情绪,法律虚无主义,应付考试而学习的情况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以下:(1)课程内容设置不够科学,目前高校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一起作为一门课程来开设。其中法律部分分为法律基本理论和我国法律制度部分。在法律制度部分里,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挤在拥挤的最后一张,一般用两三节课将其讲完,效果可想而知。(2)专业教师匮乏。很多从事法律基础课教学的老师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或从未真正研究过法学,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3)教学手段单一。在授课时,一般采取灌输、照本宣科、填鸭式,使得学生容易产生疲劳乃至厌恶情绪。(4)学校不重视。一般而言,学校更重视德育、轻视普法,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范畴。在整个政治理论课里面,老师和学生更为看重哲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而“思修法基”则属于边缘课程。很多学校师生,直接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简称为“思品”课,这或多或少体现着“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尴尬地位。
(三)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尚未养成
法律思维是运用法律原则、精神和规定思考处理判断法律问题的趋向和看法。法律思维的养成是漫长的过程,其中法律意识是基础。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和看法,对现行法律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界定,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是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以及法制观念等。”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思维方面存在极大的欠缺,主要表现在:(1)法律基本范畴、概念掌握不清。在学生中,以下几组概念容易产生混淆:“权利”与“权力”、“法制”与“法治”、“被告”与“被告人”、“检察”与“检查”、“司法机关”与“政法机关”。对以下几个基本范畴不能准确把握,权利、义务、责任、救济、法治、公民、部门法、法律体系、法系、诉讼人、当事人、抗诉等等。(2)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平衡、不全面。学生掌握宪法和刑法知识比较多,而更加贴近自身生活的民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知识相对少。(3)程序意识不强。学生普遍存在国人对待法律的通病——重实体、轻程序。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候,学生更愿意听生动的实体法案例,学生更关心“坏人”有没有受到惩罚,而不关系怎样接受的惩罚,“坏人”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4)权利意识不高。多数学生仍然抱有“法律是镇压工具”,“律师是为坏人说话的职业,律师狡猾、诡辩”,“为什么法院和司法局还要为杀人犯提供司法援助”“对待贪污犯哪怕贪污一块钱也应枪毙”的观点。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改进方案
(一)丰富教学方法
大学法律基础课教育不要求把每个大学生都培养成法律人才,但必须把每个学生培养成有法律意识的人才。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学科,甚至可以说是一门工具甚于一门科学。单纯的理论讲解很难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过多的从理论到实践也违背认识论。因此,在教学中应当摒弃传统“填鸭式”教学,结合司法实践,多措并举地改进教学方法,使得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感受法治潜移默化的熏陶。比如运用案例分析法、参与审判旁听、课堂讨论、法律辩论式、模拟法庭等教学法等才有可能使学生真正理解法律。
(二)改革考试考核方式
在目前教育大环境下,教学围绕考试考核也是无奈之举。因此,某种意义上讲,改革教学方式应先从改革考试方式开始。考核方式改革的首要方面就是改变过去重记忆、重突击的闭卷考试。应当逐步加大对学生利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察,这就需要加大平日学生课堂表现考察。应该鼓励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参加双边互动活动,运用开卷考核的方法辅之以通过课堂讨论、研讨性论文、调查研究报告等进行考核,从而强化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
(三)增设法律选修课
有法律专业的院校可以充分利用法律教师人才资源开始为非法学专业的法律选修课,在课程安排、师资选派、考试方式、学分设置等问题上充分考虑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基础和兴趣点,开始一些司法实务课程和法律热门话题课程,充分启发学生法律学习兴趣点。没有法律专业的院校可以采取外聘教师或聘任法官、检察官来开展。
(四)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素质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增强实践性。为了实现法律素养实践教学的实践性,首先要求健全学校的制度保障,不仅要通过各种形式培训他们的业务水平,还要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教师投身实践教学中,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学校可以安排教师假期到法院等实践教学基地挂职锻炼,增强其实践素质,同时也经常邀请法院等单位专家学者来参与实践活动,提供共同学习的机会。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素养;提升路径
大学生法律素质不仅是公民法律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个体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研究通过了解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意识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从而了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状况。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的理解与分析,探讨大学生法律素养现存问题及提升方式。
一、大学生法律素养问卷调查基本情况分析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20份,回收499份,其中有效问卷483份,问卷回收率为95.9%,有效率为96.8%。本次调研对象为上海电机学院13.14.15.16级的学生,女生比例28.6%,男生占71.4%。问卷分为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知识能力三部分内容,就学生对我国现行法律的了解程度、遵守程度、对违法行为的反应、自身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的解决情况等基本内容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分封闭题和开放题)。经过总结分析,该样本群体的总体倾向性意见为:
(一)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现状
大学生在进入大学前就已经开始接触法律知识,他们除了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普法活动外,更多的是通过书报、电视和网络来获取法律知识。从调查结果的显示来看大学生基本实现了普法教育。
在“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问题中,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表中显示,选择正确的只有 51. 3%,大四学生的准确度远高于其他年级的学生。
(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
在“在遇到与法律有冲突的事情发生时,你会怎样处理”问题中,71.3%的人选择寻找法律途径解决,而选择先主观地去解决问题,再顾及法律问题的仅为 22.9%。可见法律至上在大学新生的法律观念中还是占据着中心位置。
在“当你的权利收到侵害时,你的第一反应是”该问题中,有 74.75%的人首先想到的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排在第二位的是通过关系解决,占15.5%。可见在大学生的内心中,对法律具有一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依赖感。
大学生对常识性法律知识的掌握较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80%以上的大学生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可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可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对法律观念及法律价值的认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之前相比有了明显的提高,对法律的信任以及情感也正在逐步上升。
(三)大学生法律应用能力现状
在问卷中设置了“对考试中作弊现象的看法”,70%以上的大学生都认为是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应该坚决抵制;25%以上的大学生虽然认为对于这一行为可以稍加宽容,但也能深刻的认识到这一行为的错误,对于大学生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能明辨是非,坚持站在正确的一边。
在“你认为自己目前获取的法律知识能否应付日趋激烈的社会竞争”问题中,有63.8%的同学对自己的法律应用能力不是很自信,只有21.4%的同学认为足够应付,可见学生对自己运用法律的能力缺乏信心,法律意识并没有外化为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行为。
二、目前大学生法律素养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当代大学生在法律素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大学生总体上法律知识匮乏
问卷中设置了这样一题,“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义务吗?”选“知道,我的行为就根据这个来确定的”占23.7% ,选“大体知道我有什么权利义务的”占47.1%,选“我只知道不犯法的”占12.8%,选“不知道,做人靠良心,那些无所谓的”占16.4%。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界定社会关系的两种手段,法律知识是构成主体法律素养的基础。法律知识是否丰富是衡量法律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尺度。从问卷中可以看出,超过70%的大学生并不完全清楚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法律知识较缺乏。
(二)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问卷中“当您发现有人行窃您会?”该题中,选“明哲保身,视而不见的”占31.3%,选“立刻报警的”占13.5%,选“上前阻止小偷的”占6.1%,选“立刻告知被行窃者的”占49.1%。大学生在面临具体的法律问题时的选择几乎都很理性,不是直冲枪口地去指出小偷,但高达31.3%的大学生选择忍气吞声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在对大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的过程中,有不少同学认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对事态度,可见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意识并不高,正义和理性并没有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法律的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对于保障人权以及物品和财产的归属权问题也并不重视。
(三)大学生维权意识需继续加强
根据我们对于“您是否会在购物结束后拿去发票?”的这一问题,70%以上的人选择“拿完东西就走,没有留发票的习惯”,不留发票就会出现在商品有质量问题需要退换时,因没有发票而遭到拒绝,作为消费者,自身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调研表明部分大学生缺乏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实施路径
通过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的调研和分析,有部分大学生仅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也缺乏对法律行为的判断力。针对这些不足本文从以下方面来思考培育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一)高校法律素养培育“硬件”建设要发展
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只有真正的信仰才会愿意去学习,愿意去遵守。我们应该善用大学生常用的传媒方式,拓宽法制宣传的场所和舞台,比如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微博博文来宣传校园法律法治实施的方式举措,通过校园广播、滚动屏幕等传媒方式增加专门的法治宣传栏目。通过与学生良好沟通的方式使大学生日常“所见所闻”经常接触法律知识,在显性和隐性教育中不断提升大学生法律敏感度。
(二)高校法律教育回归重在理念及提升自我培育能力
1.法律知识教育重在理念。
关注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要比普及法律知识点本身重要多了。一些政法高校和法律专业的学生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看出,只关注学习法律内容、法条教育的“本本主义”、“教条主义”不能从根本上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高校在重视法律内容外,加强法律精神、培育法律素养更为重要。
2.重视自我培育方式。
法律素养培育真正的主体是大学生,要让主体具备正确的自我意识,实现法律的自我教育。大学生借助于互相学习、互相作用、互相启发的自我活动,不断的提高自我对法律的认识,进而提升大学生自我法律需求,从而实现完善自我法律素养的教育活动。
(三)高校法律环境维护要重视休闲生活的引导
高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休闲与道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环境,引导学生从事积极有意义的活动,努力将犯罪扼杀在萌芽中。
1.重视消费观念的正确引导。
大学生第一次面对经济自理,正确的消费观在大学生的价值观中占有重要位置。我国大学生财产类案件不在少数,沉迷于奢靡的消费问题是走向歧途的重要原因。日常应该加强大学生经济型犯罪法律知识普及、强调经济型犯罪的后果,重视树立大学生的勤俭节约意识、合理消费理念,减少犯罪的发生率。
2.重视文娱活动的法律宣传。
摒弃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方式,通过创新的方式,如相声、话剧、小品、舞蹈等,将法律知识融入到艺术表演之中,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知识普及程度,提升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度,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程度。在潜移默化中,一点一滴的积累法律知识普及度和法律素养的提升。
参考文献: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职业素养;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4-0066-02
随着就业竞争的加剧,大学生想要在求职与择业中获得更多的机会,需要迅速适应学校环境向职业领域的转变。这种转变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他们是否具备社会所认可的职业素养。实践证明,谁在职业素养上占据高位,谁就在就业上占优势,谁也就能够拥有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大学生职业素养缺失不仅影响高等院校的就业率,也影响到大学生个人的前途,更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因此,高校应重视大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
一、职业素养的内涵
职业素养是指职业内在的规范和要求,是在职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包含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职业作风和职业意识等方面。[1]其中,职业技能又称为显性职业素养,是支撑职业人生的表象内容,而其他几项则是职业素养中最根基的部分,又称为隐性职业素养。在衡量一个人的时候,企业通常比较重视隐性的职业素养,而隐性职业素养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2]这些素养从意识层面包括秩序意识、合作意识和尊重意识,从能力方面包括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因此,大学教育在加强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更应重视学生隐性职业素养的培养。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培养学生职业素养的方法与途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德育教育的主渠道与主阵地,它在培养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我们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将职业素质的培养融入到教学当中,以基本理论为基础,通过情景教学、实践教学、案例教学等方法对学生进行职业理想、职业价值、职业道德、职业法律、职业行动等方面的培养。
1.通过“理想信念篇”进行职业理想信念的培养。职业理想是人们在职业上依据社会要求和个人条件,借想象而确立的奋斗目标,即个人渴望达到的职业境界。它是人们实现个人生活理想、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手段,并受社会理想的制约。新生刚入校,面对的是大学生活的不适应以及对所学专业的迷茫。开学初,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对2013级新生基本情况做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于专业的填报,38.2%的学生是亲朋好友帮助选择,对于选择学医的目的,40%的学生认为好找工作,对于所学专业的了解,60%的学生不太清楚。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发现绝大多数新生对自己将来所从事的职业并不了解,缺乏职业意识,更不可能产生职业情感。因此,我们可以在绪论课进行入学适应教育,对大学生活以及学校概况进行介绍,并设计实践课环节,邀请资深的专业老师讲座,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让学生一进入大学就开始培养职业意识。紧接着在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中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并为着理想不断奋斗,鼓励学生从进校就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在理想与职业之间搭建桥梁,让理想通过职场奋斗而梦想成真。
2.通过“人生价值篇”进行职业价值观的培养。职业价值观指人生目标和人生态度在职业选择方面的具体表现,也就是一个人对职业的认识和态度以及他对职业目标的追求和向往。职业价值观决定了人们的职业期望,影响着人们对职业方向和职业目标的选择,决定着人们就业后的工作态度和劳动绩效水平,从而决定了人们的职业发展情况。因此,我们要在教学中培养学生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在第三章人生价值篇中,如果单纯地谈人生观,孤立地谈人生价值,则会使整个教学内容显得空洞,好比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果教师将学生今后要从事的职业与实现人生价值联系在一起,教育学生科学地对待人生环境,培养积极健康的心态,正确处理与他人的竞争与合作,尤其在工作岗位中培养与同事的团队合作精神,让职业成为个人发挥才能、实现人生价值的载体,教学则会显得充实而有意义。
3.通过“道德修养篇”进行职业道德与作风的培养。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职业作风是指从业者在其职业实践和职业生活中所表现的一贯态度,是职业道德在从业者职业行为中的习惯性表现。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具有社会道德的一般作用,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自身的特殊作用。因此,在第四章学习道德理论,注重道德实践与第七章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的教学中除了要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内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容传授给学生,更要在此基础上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有机结合在一起,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整体提升个人道德修养。
4.通过“法律篇”进行职业法律意识及维权观的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应主要从法律的知识、观点和思想三个方面加以培养,从而使大学生具备法律知识,形成对法律的信仰和公平、正义观念的养成。在第五章与第六章的法律专题中,我们要培养学生的法律精神和法治观念,再结合第七章第二节职业生活中的有关法律部分将职业法的内容传授给学生,在教学中引入真实生动的法律案例,比如,对“医闹”事件、“护士虐婴”事件进行深入分析,从而使大学生加深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培养高尚的职业操守。
5.通过“实践活动”进行职业行为的培养。职业行为习惯与职业意识密不可分,树立职业意识和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是统一的。教师要充分利用实践课,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体会职业角色,规范职业行为。例如,笔者在实践课上让学生自编自演有关“医德”主题的小品,由学生扮演医生与护士的角色,要求学生必须使用符合医护身份的语言、动作,目的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医护岗位的行为规范。在课外实践活动中,要求学生立足专业特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利用所学知识为人民服务。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培养学生职业素养的深化
利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大学生进行职业素养的培养,不仅体现在教学内容上,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深化:
1.教师应具有大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教学意识。按照教育学的一般要求,在教学中要注意发挥教师和学生的双主体作用,但教师的主导作用直接影响着大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程度,因此,教师应具有大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教学意识。教师应对职业素养的内涵有深刻的把握和理解,要了解授课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职业道德、就业条件、行业前景以及国家的方针政策等,只有这样才能在教学中有效渗透职业素养的教育。目前,有些教师对学生所学专业一无所知,无法立足学生就业,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无法调动学生上课的积极性,教学缺乏实效性。
2.要注重教学内容的拓展与深入。在教学中,应把党的方针政策融入到教学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导向,应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融入到教学中,在潜移默化中加深学生对行业的了解。这就需要教师备好课,拓展教学内容。比如,在谈职业理想的时候,我们可以将“个人梦”融入到“中国梦”,引导学生通过实现职业理想而最终实现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再比如,十报告在推进社会保障及人民健康方面,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我们在授课中就将党的十报告中关于医改的方针政策融入到教学中去,使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另外,我们还分专业邀请行业专家进行法律条文的解读。比如,我们为护理专业的学生解读了《护士条例》,为药学专业的学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这样,同学们能够更加清晰地理解行业法规,为以后更好地从事工作培养法律意识。
3.将实践课与学生专业见习相结合。专业见习是大学教学计划的一个有机部分,是大学学习阶段最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是专业实习的前奏。通过教学实践中的摸索与探讨,专业教师的协助与指导,学生逐步获得实践工作的能力。可见,专业见习能使学生近距离感受职业的魅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可以利用专业课实践教学环节来开展思政课教学,寻找二者的结合点。同时,这两者的结合还有一个优势:既可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训基地的教学资源,将专业技能的训练和职业素质养成有机地融合,另一方面又可以减轻思政课教师寻找实践教学场所的压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大学生 职业素质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伴随着高等学校扩大招生和大学生自主择业,大学生就业成为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大学生能否顺利就业,关系着高等教育能否转化为实际的社会生产力。就业也是大学生自立社会、回报父母和社会的主要途径。目前大学生就业难,除客观原因外,大学生的职业理想、择业观念、职业规划和职业道德对就业也有一定的影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肩负着对大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教育的任务,其中渗透着职业理想、职业规划、职业道德等内容。充分挖掘课程的职业教育功能,培养大学生的职业素质,为大学生的职业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务实朴素的职业理想是职业生涯的良好开端
职业理想是人们对未来职业的一种规划和设想。在确定职业理想时,个人的兴趣、特长、价值取向是选择的主要因素,同时也会受到职业的社会地位、社会评价和经济利益等诸多因素影响。受功利主义影响,部分大学生将职业理想定位在工资待遇高、相对轻松的工作,职业理想的确立注重利益、轻视职业的发展性及对社会的贡献,缺乏长远目标,有一定的盲目性。修养与法律课在职业理想教育中应引导学生注重务实性、发展性、阶段性和坚持性。
职业理想的务实性。大学生在确立职业理想时,首先要认真分析自己的职业素质符不符合所选择职业的要求,职业理想必须以个人能力为依据。其次,树立大众化、普通岗位的职业理想,把自己的视野扩展到充分发挥自己才干的各种层次、各种所有制和各个地域的用人单位上,以踏实的态度,勤奋务实的精神开拓自己的事业。
职业理想的发展性。大学生对薪资和岗位要有合理的期望,只要这个岗位是社会需要的,有一定的发展前景,也有利于自我才能的发展,就值得去选择。只要大学生的职业理想符合社会需要,而自己又确实具备必需的职业素质,并且愿意不断地付出努力,则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指日可待。
职业理想的阶段性和坚持性。处理好理性择业与实现职业理想的关系,在就业形势严峻的现实面前, 先就业,再择业,循序渐进,应该是大多数大学毕业生实现职业理想的一条可行之路。大学生可采取“分步达标”办法来把握择业期望值。将总的期望值分解成几个阶段性目标, 然后逐步付诸实施。职业理想的实现要循序渐进,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要有战胜挫折的勇气,只有坚持不懈, 才能最终实现。
二、切实可行的职业规化是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依据
大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应贯穿在大学生活的整个过程。以就业为导向积极设计大学生活,是每个大学生的责任。大学生应该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人际沟通与合作能力和生存发展能力。
职业规划的起点是基于对自我的认知。在修养与法律课教学中,引导大学生观察、思考和选择未来发展目标,为自己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规划。动员大学生通过社会调查了解自己职业价值观;通过实验、实训和生产实践培养检验自我的职业能力;通过性格、气质测试等了解自己的性格和气质类型;通过自我评价、同学朋友评价、老师领导评价等整体评价自我的优点、缺点;通过成就经历的分析发现自我的潜能和品质。
职业规划的核心在于对于职业的认知。修养与法律课引导大学生通过互联网、出版物、人才招聘会、行业展览会、专业学会等途径,广泛了解行业、企业和岗位等职业信息,进行职业环境分析,为职业规划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在自我认知和职业认知的基础上,确定职业方向和目标,确定职业路径,并进行优势、弱势和机会因素的分析,以扬长避短。将职业目标落实到大学学习和实践目标,制定大学生活规划,包括知识水平、实践技能、思维方式和理念、人际沟通合作能力、身心健康素质等。明确的目标,加上详细计划,并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帮助大学取得职业生涯的成功。
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职业生涯顺利进行的保障
职业道德素质是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表现出的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作风等方面的素养。除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基本职业道德的学习外,大学生应该着重从职业意识、职业情感、职业习惯等方面培养职业道德。
强化职业意识。职业意识是对职业活动的认识、评价、情感和态度等心理成分的综合。大学时期是从学生生涯到职业生涯的过渡期,应积极地了解所学专业的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流程、岗位设置、职员形象等,从职业要求出发踏踏实实进行训练。
培养职业情感。职业情感是从业者对自己所从事行业产生的成就感、荣誉感、尊严感、幸福感,集中的体现在乐业、勤业、精业之中。乐业者,对工作始终充满热情,把职业当作生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勤业者,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刻苦勤奋,努力不懈。精业者,对工作充满兴趣,苦练娴熟技能高超本领。大学生要培养对所学专业的职业情感,才能够自觉地投身到培养职业素质的行动中去。
一、目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1.大学生法制观念意识缺乏。①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转型变革对思想单纯、思维活跃的大学生群体产生了巨大影响。由于法制体系尚不完备,一些大学生对法律权威和公信力产生怀疑,少数学生甚至缺乏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②被动守法。由于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一些大学生还未将法律法规视为行为准则,还未从思想上认识到法律需要时刻遵守并进行自我行为约束,法律意识处于被动守法状态。③受腐朽思想的冲击严重。当代大学生多数为独生子女,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冲击,有些学生更加膨胀自我价值的实现,忽略学校、社会环境对他们自身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甚至对法制教育存在逆反心理。
2.大学生法律素养尚需加强。所谓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信仰三方面内容。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目前大多数高校学生都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但很多学生仅仅将其作为应试知识来学习,没能实现法律知识到自身能力的真正转化。不懂维权、不懂对事务进行法律分析、不懂依法处理身边的纠纷,甚至如同马加爵和药家鑫一样,面对问题简单粗暴地解决、完全忽视了法律的庄严。大学生法律素养有待加强。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法制教育有助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大学生的人生观尚未完全成熟,容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在当前社会转型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文化糟粕对高校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挑战,这些腐朽思想所形成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容易诱导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司法实践中,一些学生正是受到不良道德和文化的侵蚀,崇尚“金钱万能、享乐至上”的生活方式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把学生培养成为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为大学生,遵守法律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良好的法律素质是促使正确的价值观形成的一个动力基础”因此,必须把大学生法制教育纳入重要的教育日程,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正确认识社会、认识世界,通过法制教育使大学生成为具有现代法制观念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法治社会
进一步提升全体民众的法律意识是我国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将依法治国原则作社会发展建设重要原则的必由之路,而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相对较高的群体,其自身法律意识的提升以及法律素养的培养,更是全民普法工作中的重点内容。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具体探究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希望能够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贡献相应的力量。
一、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整体普遍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的现象
虽然随着社会的建设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国大学生在接受了相应的素质教育后,法律意识较之于一般的社会大众有所增强,但是从整体上看,还存在基础薄弱的弊端,学生一般不具备相对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法律方面的基础性理论知识也相对缺乏[1]。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大学生探究法律理念,强化自身法律素养的积极性受到影响,绝大多数学生愿意在学校生活中学习实用性更强的知识,以便为未来的社会生活提供相应的帮助,即使一些法律专业的学生,为了在社会生活中获得更好的发展,也不得不在学习过程中兼修相应的英语、金融等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效果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
(二) 大学生法律观念模糊
法律观念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大学生自身法律素养的重要参照依据。一般情况下,正确法律观念的形成需要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有意识、有针对性的不断学习、吸收和研究相关法律知识,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实际储备量对学生法律观念的强化和提升产生着决定性的影响[2]。而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的模糊基本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无法明确区分政治权力与法律之间存在的关系,受到我国封建传统文化中“官本位”理念根深蒂固的影响,一般认为社会上权势较大并且具备一定财力支持的人,就能够在生活中凌驾于法律之上;其次,无法正确区分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甚至将违法和犯罪两种法律知识等同;最后,在实际生活中缺乏相应的维权意识,即使遇到不公正的待遇,也一般不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不利于我国社会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 培养和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针对上述问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基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重视高校中的大学生基础法律课堂教学活动
要想大学生在学校教育阶段逐渐具备较为完善的法律意识,在生活中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首先就应该保证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掌握众多与生活实际紧密联系的法律知识。因此,各地高校应该加强对法制基础性课程教学的重视,组织教师积极转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将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增强教学的趣味性和有效性[3]。在具体操作方面,教师可以针对某一节课的知识点,适当向学生展示一些相关法律方面的真实案例图片或专题电影等,让学生通过真实的案例,了解到维护法律、践行法律的重要性,进而逐步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应该对班级中的典型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对受到社会诱惑而已经行走在违法边缘的学生进行劝告引导教育;而对所有的违法者进行严肃处理,并从众多优秀学生中树立一个遵纪守法的榜样,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将思想道德教育与大学生法制教育有机结合
思想道德一般受到社会大众内心信念的决定性影响,并且与社会舆论之间存在相应的依存、制约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法律和道德在本质上存在相应的一致性。受到社会主义法律强制性限制的行为,必然也是社会大众在道德观念中所谴责和抵制的,而社会主义法律所推崇的,社会道德必然也对其加以提倡。可以说,法律和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从强制和自觉两个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角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稳定社会关系,二者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对当代大学生实施法律教育,一定要将法律与道德有机结合,在进一步发展和强化社会主义道德思想的同时,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将法律意识教育培养与校园文化精神相结合
我国校园文化精神的基本内容是自立、自强、自律,这“三自”也是当代大学生在生活学习中必须逐渐养成的基本素质之一[4]。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综合素质较强的创新型人才,而学生的综合素质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意识,在未来社会中,学生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该以自立、自强、自律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在法律的监督和约束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建设贡献出相应的力量。所以,高校应该对加强三自原则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的重视,在保证学生树立“三自”精神理念的同时,最大限度的逐步增强大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念的提出,以及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建设工作也逐渐得到了健全和完善,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社会精神文明水平,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强化势在必行。在当代社会,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对其自身全面发展,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以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所以高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该加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相应的力量。(作者单位:吉林农业大学学院)
通讯作者:于永坤
参考文献:
[1] 杨波,田成刚.试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思想政治课研究,2015(1):30-33,42.
[2] 邱雅莉.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路径分析[J].考试周刊,2015(44):160-160.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制教育 现状分析
高等院校作为传播知识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力量,在高校里积极针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既是其教育职责的一部分,又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随着高校法制教育的开展和社会发展而不断增强,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随着经济社会体制的改革和转型,社会生活各方面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大学生法制教育也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体现出一些不足。为实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本文主要针对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不足和对策作探讨,以期为我国教育事业建设添砖加瓦。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不足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理念陈旧。
首先,目前我国实践中的做法是将大学生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没有独立地位。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虽然都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但把法制教育视为道德教育的一部分,用道德教育的模式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教育观念已存在问题,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目标。其次,法制教育受重视度不够,例如许多高校都没有正式的法律教研室,法制教育观念陈旧,甚至很多高校的法制教育课教师自身也不重视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手段单一。
目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施方式和教育手段都偏于单一,各高校针对大学生强行统一开设的《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大多是教师在讲台上蜻蜓点水地照本宣科,往往因为赶进度而简单地进行知识罗列和堆积,大学生在台下被动接收,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考完便扔,这仍然是最基本的“填鸭式”教育,难以激发大学生对法制教育的热情,真正提升法律素养。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力度不够。
首先,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还存在优化空间,许多法律教师甚至并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法律素养不高。其次,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不丰富,类别科目偏于单调,难以满足大学生不同阶段的内在需求。最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时间安排不合理,往往仅集中在某段时期而不是贯穿整个学习期间,无法通过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增强大学生学法的实效性。
(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强。
首先,因高校的法制教育设置单一等原因,大学生难以真正对法律产生兴趣,从而法律意识比较淡漠,难以真正提升其法律素养。其次,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还不够成熟,往往因法律警觉性不高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合法权益被侵害又不懂得有效维权;在面临机会的时候也不懂得合理使用法律武器,比如不会充分利用国家对大学生创业进行贷款扶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等。最后,多元化的价值观对大学生产生许多不良影响,因法制教育不到位,大学生不能从法律角度正确衡量自己的行为后果,容易思想放松步入歧途,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大学生屡屡卷入传销犯罪、利用计算机进行高智商犯罪、不自觉形成团伙犯罪便是此类写照,这无疑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悲哀。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既是培育新时代优秀人才的前提和基础,又是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要求。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既是开展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又是提高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关键,符合依法治国的内在精神。
首先,大学生是法制宣传的必要对象,因为大学生大多社会经验不足,合法权益容易受到各方面的侵害,比如有的大学生经不起诱惑,认不清形势,被骗去做传销;有的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从事兼职,受到损害也求助无门,不懂得使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因此,大学生群体有必要学习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由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足,以及社会多元化思维的冲击和大量信息的熏陶,大学生的思想也呈现多元化态势发展。由于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有限,往往不能理性化解因各种不良社会现象衍生而来的压力、挫折和危险,容易冲动行事甚至违法犯罪,从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
不管是大学生被侵权还是大学生违法犯罪,这都是与我们的教育目标和教育理念相违背的,而要杜绝此类现象,关键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多方面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
三、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大学生法制教育要遵循法制教育的特有规律。法制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体现民主、正义、效率、公平等现代法治理念的教育,仅仅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奏效。现从以下四方面阐述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强化法律观念。
高校应通过法学课程教育、法制知识讲座等形式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大学生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既要使大学生树立勇敢维权意识,又要增强对犯罪的免疫力。法律意识的自觉养成和法律技能的娴熟掌握,不是通过仅学一门《法律基础》课所能及的,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贯穿其整个学习期间,要将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使大学生内在性消化与专业知识密切关联的、在学习期间和今后工作中能真正用得上的法律知识,不断强化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识。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 现状 培养路径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人们逐渐认识到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是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之所以困难重重,主要是因为全民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缺失,难以树立法律的权威。大学生作为社会中重要的群体,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增强全民法律意识的关键环节。因此,研究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培养对策,不仅对大学生自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而且也是实现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重要课题。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近几年,大学生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大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现象已经十分普遍。但同时,大学生触犯法律的现象仍然存在。这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为了深入了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笔者针对200名在校大学生展开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法律作用的认识、自身的法律信仰以及对法律的践行程度等几个方面。调查发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存在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逐渐提高,但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比较低
大部分大学生都认为法律是“基本公正的”或“公正的”。他们认为打赢官司最主要的是靠“理由证据充分”,少部分大学生认为需要“靠关系”或“其他方面因素”。这说明大学生对法律的公正性基本是认同的。但是,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水平却比较低。大部分大学生对民法、刑法、就业法中的一些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对法理、仲裁法、国际法等专业法律知识比较生疏。此外,很多大学生根本分不清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将二者混淆。这些问题都说明了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大学生对法律现象的关注度提高,但缺乏实际的法律践行能力
随着高校法律教育力度的加大以及各种新闻媒体的影响,大学生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就业法、维权法以及一些相关的法律现象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是当被问及“你的亲人犯罪后,你会劝其自首或举报他吗?”时,大部分大学生都选择“碍于亲情,不会劝其自首或举报他”。当问及“你买东西上当受骗后,会怎么办?”时,有26%的大学生选择“会找其理论”,37%的大学生选择“忍气吞声”,只有12%的大学生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说明大学生虽然比较关注法律现象,但一旦法律与自己及身边亲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大部分会选择逃避法律。
(三)大学生对法律情感淡薄,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
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很多大学生都认为“权大于法”,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一种社会常态,根本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遇事要“找关系,托熟人”才好办事。不难看出,大学生从思想上缺乏对法律的坚定信仰,认为法律根本压不住社会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现象。
三、目前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成因分析
(一)高校现行法律基础教育模式的固有缺陷所致
在教育教学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教育体系已基本实现了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化。在素质教育理念下,高校的法律教育应该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为目标。但是,目前大部分高校还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桎梏,现行的法律教育仍沿袭传统的课堂教学和讲授基本法律知识的教育模式,忽略了对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
(二)学校管理模式弊端带来的负面影响
目前,我国已经打破了传统高校行政管理体制,但是这一体制的遗留影响还没有彻底消除。在高校中,不合理收M、不合法招考等不遵守法律法规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不时曝出新闻。高校管理者滥用权力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学生法律教育的效果。还有一点不得不提,随着高校管理模式的改革,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实行高校后勤社会化。不可否认,在这种模式下,后勤公司与学生的自相对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对高校来说,等同于把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阵地让了出去,直接影响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效果。
(三)学生家庭背景和社会环境带来的不良效应
很多大学生在放纵溺爱的家庭教育环境中长大,对规则的叛逆心理已经根深蒂固。加上社会环境中腐败、贫富分化、假冒伪劣等现象盛行以及网络上不良信息的影响,给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很容易以自我的角度去衡量和评判社会上的各种现象,而忽略了对法律的感知、信任和敬畏。
(四)大学生自身因素的作用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承受着学习、竞争、 经济、情感、就业等诸多压力,很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疏导、解决,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培养与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路径选择
(一)加强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
高校作为大学生法律教育的主阵地,要想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必须从大学教学课堂入手,改革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首先,在教学内容上,教师不能单纯地讲一些枯燥的法律条文,可以把网络热点现象或新闻融入其中,作为辅助材料,从而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在教学方式上,教师要摒弃传统的“满堂灌”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由分析、讨论法律现象或案例,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
(二)创设社会和校园良好的法治环境
高校必须以依法治国方针为指导,严格依法治校。在学校管理方面,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对于违法乱纪现象,不论职位高低,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在教师和学生心中树立法律的权威。在学校文化建设方面,可以成立法律社团,开展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竞赛,创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三)强化多元的法律实践活动
高校要不断强化法律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做到知行合一。比如,开设专门的大学生法律援助网站,为大学生提供各种法律援助;邀请法律专家到学校演讲,向学生传授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还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劳教所等场所,安排学生到法庭审判现场旁听或为学生布置各种涉及法律及相关问题的社会调查任务,让学生在这些实践活动中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锻炼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预防与制止大学生犯罪
高校要针对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的心理逐渐趋向成熟,在这个关键期,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产生一些消极的心理或情绪。如果找不到正确的途径或方式排泄这些不良情绪,最终很可能会通过违法犯罪的形式释放出来。因此,高校要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大学生疏导不良心理和情绪,完善人格,预防与防止大学生犯罪。
(五)优化社会与家庭教育模式,对大学生进行人文关怀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高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如果社会与家庭教育模式不当,会在很大程度上抵消高校大学生法律教育的效果。社会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宣扬法律教育正面题材,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家庭也要积极配合和支持高校的法律教育工作。同时,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要运用三位一体的法律教育合力,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五、结语
总之,培B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不仅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迫切任务之一。高校要切实担负起这个重大的责任,完善培养路径,改进教学手段,促使大学生主动学习法律,接受法律,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的接班人。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第二版)[M].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88-289.
[2]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