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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完成了2012年度项目的扫尾工作
督促2012年度项目还没完成的重点村完成了全部剩余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完善了项目资料,拨付了项目资金,并接受市绩效考评组的考核检查,获得好评。为2012年度重点村扶贫项目建设画上了个圆满的句号。
2.主持完成《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指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基本思路,在坚持“雪中送炭、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瓶颈制约和突出矛盾的政策倾向,突出资源优势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的基础上,把我县集中连片扶贫攻坚和乡镇与乡镇合作协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编制完成了《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规划明确我县作为特殊连片贫困地区所属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下一步我县全面实施扶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3.完成“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到户扶持试点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根据《县巩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识别成果,创新扶贫到户资金使用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试点贫困村全面实施以产业扶持为主的试点项目建设。目前,试点村“四个一”工作(一项主导产业、一块产业基地、一个专业合作社、一套扶贫帮困机制)已经全面完成,惠及贫困户557户1458人,面积为3612亩的油茶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油茶苗长势良好,相信不久的将来,必定是贫困户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
4.较好地完成我县“贫困地区千村万户调研活动”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办“贫困地区千村万户调研活动”工作部署,计财股及时制定调研工作方案,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十一五”扶贫开发重点村---蔡江乡罗坑村、“十二五”国家级贫困村---小布镇上潮村,开展贫困地区千村万户调研活动。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及实地调研,全面深入地了解贫困村和扶贫对象各方面的情况,掌握了较为详实的基础材料,所撰写的调研报告受到上级一致好评。
5.认真做好了省级贫困村年度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
我们从切实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的角度,结合年度上级下达的到村财政扶贫资金数额,科学合理的从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中挑选确定了各贫困村本年度扶贫项目,并向市办申报。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充分调动贫困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全力推进我县整村推进贫困村年度项目建设。2012年省级扶持贫困村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340万元,在134个贫困村实施项目365个(其中:基础建设项目97个,扶贫资金857.6万元;增收产业培育项目134个,扶贫资金402万元;社会事业建设项目134个,资金80.4万元),目前,贫困村项目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6.配合县振兴办顺利地完成国家部委和省、市相关部门对我县调研工作
为迎接国家部委和省、市部门对我县调研,计财股组织人员完善了全县贫困户档案,准确反映了我县贫困人口的分布状况和贫困现状。主持完成了《解决楂源村东排调研点存在问题工作方案》,为解决我县类似贫困现状提供了依据。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抓紧完成对坊乡对坊村等五个新增互助资金试点村扶贫互助社注册登记、开户工作,并尽快下拨试点资金,启动试点工作,对原来的10个试点村互助资金帐户进行清理,重新申请账号。
2.督促各贫困村依据市批复,启动年度项目建设,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进度,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请拨款。
3.制定2012年度省级支持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选定实施项目上报,抓好项目实施。
4.做好国家级贫困村年度项目申报前调查摸底工作。
5.全面完成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6.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6月17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XX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X食安办发〔2020〕X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的工作要求,我乡自行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过程
(一)为深入开展此次调研,全面了解我乡食品安全情况,我乡组建食品安全调查小组,调查小组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兽医站检疫人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加大对农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针对农村集市和餐饮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管。乡兽医站检疫人员对市场上销售的肉类产品进行了检验检疫,切实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乡农推站对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健康”。
(二)抓整治,重宣传,促进食品安全质量的提高。六月来我乡野生菌陆续上市,百姓自采自食加大了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我乡及时预防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充分利用张贴宣传画册、公告、发放宣传册子等形式告知群众加工食用野生菌过程中要认真挑选、清洗,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炒产生有毒物质。提醒辖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餐饮经营单位(户)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严格执行用沸水先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检查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的地方,严格告知负责人严禁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看来,当前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处于有序状态,食品安全真题水平有所提高,同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下几点:
(一)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有待提高,经营着法制意识淡薄,追求利益而忽视管理,部门餐饮商户卫生状况差。我乡豆制品制作商户都为家庭作坊式,加工设备简陋,加工工艺简单,环境卫生不符合标准,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隐患。
(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由于消费群体层次的不同,导致群众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层次不齐,有的群众因价格便宜而忽视食品安全问题,有的买到不合格商品,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三)食品经营点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较差,进货制度不健全,过期食品不及时销毁,散装食品进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不完善。一些销售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由于超市人员流动性强,一些销售人员上岗前大都没经过正规培训,也没有进行正规体检。街头饮食摊点的卫生状况堪忧,对碗筷等用具消毒不达标,容易病从口入的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培训,加强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体检,增强商家对保障社会食品安全是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入口关。
(二)加大宣传力度,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和群众自身防范意识。
(三)加大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对食品生产销售点的检查力度。
(一)扎实开展“十七大”主题教育,服务全市加快发展
1.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发改部门的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方式和载体,积极开展项目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抽调业务骨干围绕项目前期工作的内容、程序及有关要求,国家产业政策和政府投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要求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内容精心备课,并分赴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开展上门培训,指导乡镇、部门做好项目谋划、项目前期等工作,帮助乡镇、部门干部提高谋划项目、包装项目等项目前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累计为妇联、机关工委、四都等乡镇(街道)、部门培训20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扎实开展“五百”实践活动。认真按照深化和拓展领导干部“树新形象、创新业绩”要求,开展以“百村强基、百企提升、百策听证、百项扶持、百难攻坚”为主要内容的“五百”实践活动。局主要领导在结对蹲点服务过程中,积极帮助联系村、企业解决困难,通过上下沟通协调,多次跑部进厅,成功帮助联系企业--三友电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T5型节能灯管灯具项目争取国家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国债资金补助96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项目的建设和企业的发展。同时,积极开展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全局46位在职工作人员,每人结对一户低收入农户,在按要求完成调查摸底,做好对接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帮扶举措,按照“因户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思路开展结对帮扶,协助低收入农户制定脱贫致富奔小康计划。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计划,认真开展帮扶,切实帮助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奔小康。
3.切实加强“窗口”建设。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减项、放权、授权三管齐下进一步扩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审批职能。精简审批项目,缩短审批时间,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完善高效、快捷的项目审批程序,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今年1至6月,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审批、核准、备案项目49个,其中审批政府投资项目36个,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13个。窗口在第一季度评比中被评为“五星级”窗口。
4.做好全市作风建设牵头事项。为深化“两年”、推进“两创”活动,打造“四最”投资创业环境,根据《20*年全市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要求,牵头编制了《推进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许可职能改革的实施方案》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5.积极开展抗震救灾捐款。5月12日四川地震灾害发生后,我局迅速行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为灾区人民献爱心、交纳特殊党费,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和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共捐献善款23950元,充分体现了我局党员干部“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情怀和精神风貌。
(二)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切实履行参谋职能
1.科学分析,合理制定各项年度计划。科学分析和把握国家宏观政策趋向和我市经济走势,在充分调研和沟通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下达了20*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导性计划、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等。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73亿元;政府投资项目安排114个,总投资48.11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18.37亿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42个;各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74个。上述计划的下达,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打下了良好基础。
2.加强监测分析,确保经济平稳运行。针对今年宏观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加的实际,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完善了全市的经济运行监测网络以及以经济运行监测联络员为主体的例会制度和考核制度。召开季度相关部门经济运行监测联络员工作会议,完成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3.开展重大课题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了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决策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继续在全局开展调研课题竞赛活动,围绕特色主导产业选择、城市发展定位、工业产业差别化扶持、工业平台建设、加快服务业发展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开展课题调研。目前,所有课题均已开展调研,部分课题已完成调研报告的撰写,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如提出以输配电为主的机电产业、电光源产业、消防器材产业和竹木加工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4+X”工业重点产业培育的建议;针对中部特色工业经济发展区建设,提出建立中部特色工业经济发展区管委会,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意见建议,均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即将转化为政策意见。
4.夯实基础,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市委交办的任务,认真做好服务业发展的课题调研工作,完成《提升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对策研究》、《优化我市商贸物流业空间布局研究》等两个课题。制定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市委、市政府对部门、乡镇(街道)的综合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了《20*年度服务业重点行业牵头部门工作考核办法》和《*市20*年度乡镇(街道)发展服务业争先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激发乡镇(街道)、部门做好发展服务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服务业项目库建设。对服务业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在原有《*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基础上,调增服务业储备库项目46个,增加投资39.84亿元。截至20*年6月底止,列入《*市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共110个,项目总投资151.74亿元。
(三)加强项目综合管理,着力增强区域发展后劲
1.牵头做好全市规划工作的综合管理。做好规划工作的考核和前置性审查。编制并由市府办下发《*市20*年度规划编制工作考核办法》和《*市20*年度重大规划编制工作计划表》,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等18项规划纳入考核,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要求。截至目前止,18项规划全部开展相应的前期工作,其中,已有3项规划通过会审;4项规划已基本完成初稿,8项规划已进入实质性规划编制阶段。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卫生局等8个部门单位参加、对水利局负责编制的《*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进行规划前置性审查,并与市水利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发改委要求组织规划会审。着手开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编制了《*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并以江政办发〔20*〕70号文件下发实施。目前,正按照省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和我市的总体安排,积极开展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初步形成了“*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提纲。着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跟踪掌握国家、省、*市关于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的动态信息,并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资料收集等相关前期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到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试点县——开化县调研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学习他们在规划编制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我市下一步更好地做好规划的编制奠定基础。
2.加强重大前期项目管理。完善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办法。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年度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将考核结果列入20*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争先考核和市机关部门工作目标争先考核。对接省“三个千亿”工程,在全市深入开展项目谋划活动,并做好谋划项目的收集、整理工作,截止6月底,共收到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上报的各类前期项目340个。强化前期工作的督查与协调。健全督查通报制度,对列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不定期开展督查,跟踪了解前期工作进度,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截止6月底,42个列入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小江郎休闲旅游古镇建设等9个项目进展较快;*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等26个项目进展缓慢;*家具城等6个项目暂无进展。*市废旧物资交易市场项目,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已经调出年度前期工作计划。加强项目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主动对接上级宏观政策,精心包装上报项目,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今年有7个项目被列为省重点实施项目,其中黄衢南高速*互通至*北接线工程、贺村镇农业综合物流中心2个项目被列为20*年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至广丰公路(浙江段)被列为省重点建设预安排项目。截止目前,共有20个项目通过发改口子争取各类资金补助1481万元,有效缓解了项目建设的资金要素制约。
3.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制定计划。制定下发《*市“20*-310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今年共安排“310工程”及备选项目、*市重点、*市“六大百亿”工程和省重点项目106项,不重复项目74项,总投资654493万元,20*年计划投资327918万元。考核激励。配套出台《*市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考核结果列入20*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争先考核和市机关部门工作目标争先考核,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查服务。计划下达后,我局即组织人员对各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走访检查,全面了解掌握项目推进情况的第一手材料,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全部项目按进度较快、进度较慢和未开工项目进行分类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编印《重点工程简报》及增刊共6期,及时通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同时,继续推行和完善市级领导挂联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协调办公会议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深入开展项目推进攻坚年活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至6月底,74项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开建61项,开建率82.4%,比去年同期增7.7个百分点;完成投资154022万元,完成当年计划投资47.0%,同比增4.8个百分点。
4.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利用能源,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初稿。认真组织政府投资项目会审,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投资更加节约,项目审批程序更加规范。1-6月份,共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会审6个,取得了良好效果。加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做好季度投资情况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9亿元,完成年计划73亿元的49.2%,同比增长32.0%;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0亿元,同比增长35.2%;工业投资完成21.9亿元,同比增长35.1%。
5.加强新墙材管理。召开了全市墙改工作会议,部署20*年度全市墙改工作。制定并下达了《20*年度*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办法》和《*市乡镇、街道墙改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对20*年度墙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积极开展新墙体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媒介开展《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累计发放宣传台历800本,宣传画册1500多份。同时,将《条例》读本发放到各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和砖瓦企业主手中,并组织砖瓦企业负责人学习《条例》,有效地促进了墙改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做好关停企业的关停拆窑补偿金的兑现工作,全市共兑现关停拆窑补偿金420万元,并积极帮助关停企业协调解决债务、企业转产等实际问题,得到企业主的好评。
(四)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
1.做好扩权强县各项准备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成省发改委扩权强县座谈会材料《关于要求扩大*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建议》。根据省扩权强县专题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扩权强县事项清理上报工作。对照省和金华市下放*市的放权事项,我局会同市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以及相关部门,对我市的扩权事项进行反复的核实清查,确定要求上级部门放权事项600项,研究提出许可事项设定依据、放权理由和放权方式,并及时上报省发改委,为下一步争取列入扩权强县奠定基础。
2.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积极牵头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通过努力,全市共有143200户农户参加农房保险(其中3246户低保户享受政府全额补贴),全市农房参保面达到100%。全程监督受灾农房的理赔、倒塌鉴定等程序,保障受灾农户利益,截止目前,共有63户受灾户获理赔资金40.6万元,为受灾农户灾后重建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3.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今年是我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最后一年,我市共有能繁母猪、水稻种植、生猪养殖、鸡养殖、林木火灾等5个保险品种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做好今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参保任务,我局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出台了《20*年度*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对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该项工作已于6月份全面启动。
4.做好中心镇培育工作。努力推进省“中心镇培育工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3号)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强镇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贺村镇中心镇建设的若干政策》(初稿),并提交市政府审议。
(五)加强监测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
1.加大价格监测力度,健全价格预警机制。针对去年以来出现的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连续波动,我局加大价格监测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调整和扩充了监测商品品种,建立了本地主要特色商品价格、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重要生产资料价格、重要能源价格等四大类商品(服务)的价格监测体系,监测商品(收费)从106个扩大到144个;调整和优化价格监测点的布局,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和生产企业等监测点;加大各类价格的监测密度,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主要特色商品价格、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每周二报制,对重要生产资料、重要能源价格实行月报制等等,并加强了市场巡视,安排专人现场采价,及时掌握市场动态,1-6月份共上报省、市及本地各类监测报表114份。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价格监测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市场巡视,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对价格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密切掌握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编发《价格监测与分析》,不断提高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水平。
2.严格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定调价管理。切实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工作,对我市列入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16家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企业经营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鸡蛋、牛奶、水泥、化肥等七大类商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对这些企业执行调价备案的情况实行日跟踪调查、检查制度,严格成本监审,确保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相关商品价格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物价稳定。从严控制政府提价项目出台,对确因价格成本上升,需要调整相关价格的,严格成本审核,根据省局审核的20*年调价目录,按规定程序审批。按照收费标准管理规定和权限,严把收费审批关,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3.加强专项检查,整顿规范价格秩序。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美容美发业整治等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件。深化价格举报工作,采取领导带案下访和现场接访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百名物价局长下访活动”,共走访单位15家,接待群众5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热线和机关“110--对话平台”的作用,,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87起。其中:*市级86起,省局转办件1起,办结率100%,及时疏导了价格矛盾和纠纷,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这次全市扶贫宣传工作会议,是经市办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年全市扶贫宣传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宣传工作,开展宣传信息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增强责任,提高素质,推动全市扶贫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年扶贫宣传工作回顾
20*年,全市扶贫部门把扶贫宣传纳入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扶贫系统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来抓,各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缓解贫困、缩小差距、促进和谐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大扶贫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简报等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宣传扶贫开发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为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扶贫开发政策和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扶贫宣传信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全市扶贫系统在市以上媒体和刊物发表扶贫宣传稿件和调研文章836篇,其中国家有关媒体、刊物39篇,省级有关媒体、刊物2*篇,市级590篇;调研文章79篇,宣传信息757篇。省级以上用稿总量较上年有所增加,且扶贫系统干部自撰自写的稿件占主体,在全省扶贫系统宣传调研用稿中我市再次名列第一,实现了“三连冠”。同时,《市扶贫开发简报》扩大了信息容量,更加注重动态性、典型性、经验性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报道,办刊期数达23期,办刊水平有所提高;扶贫开发信息网站内容丰富、更新及时、管理规范、运行安全,全年累计点击量突破16万人次,日点击人数达到400多人次,已成为社会各界和公众了解我市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领导到位。全市扶贫部门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扶贫宣传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与扶贫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发挥参谋职能、凝聚社会资源、打造扶贫文化、锤炼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来抓。各级都成立了宣传调研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明确了分管领导和骨干宣传员,形成了“领导重视、专班负责、人人参与”的扶贫宣传调研工作格局。竹溪县扶贫办高度重视扶贫宣传工作,成立了由办主任任组长的扶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安排了具体人员负责,做到有人管,有人抓落实。4月份,该办组织机关有关人员参加了全县新闻信息宣传报送通讯员培训班,并聘请了一名特约信息员,建立了扶贫信息网络,加强了通讯员队伍建设,使扶贫宣传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到位。年初全市扶贫系统会议对20*年扶贫宣传工作进行了表彰,对20*年扶贫宣传调研工作明确了基本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将宣传调研纳入对各县市区扶贫办和市办全体干部职工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任务,考核兑现。房县和郧西县扶贫办为充分调动全办干部职工的热情,制订和完善了宣传工作计划和奖励办法,年初根据每个同志的岗位责任和基本素质,将宣传任务明确到每一名干部,并纳入年终岗位责任考核,严格考核兑现,鼓励全办干部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多角度、多层次挖掘扶贫典型,报道扶贫工作动态,展示扶贫开发成果。郧西县全年共有135余篇通讯稿件被国家《老区建设》杂志、《湖北扶贫简报》、《*日报》、《*论坛》、《*扶贫简报》、《*扶贫开发信息网》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用,其中在市级以上媒体上采用达135篇,为该县扶贫开发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重点突出,推进措施到位。市县紧紧围绕全市扶贫工作的主线,突出政策宣传、工作宣传,狠抓重点和难点问题调研,不断提高扶贫工作影响力和感召力,努力为同级党委、政府当好决策参谋。在宣传内容上,重点突出政策宣传、动态宣传、经验宣传和问题调研,及时宣传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报道了党委、政府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了一批先进典型,开展了一批课题调研,形成了《郧西县实施回归工程,惠泽贫困群众》、《*市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调研与思考》、《关于我市新阶段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等一批调研成果,并先后被省市刊物采用,部分调研成果得到了及时转化,为服务决策、推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4、争取主动,营造氛围到位。今年,市人大将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纳入专项视察内容,组织4名专职常委、16名县市区人大代表,历时1个月,深入到8县市区的23个乡镇、30个村,先后对78个扶贫项目进行了视察,市人大三届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题报告,与会人大常委对全市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及推进方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市政府及时拿出了整改报告。丹江口市、郧西县、郧县、竹溪县人大也分别组织了扶贫专项视察活动,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了解扶贫开发工作的形势、任务,更加关注与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并通过他们来宣传、推介扶贫开发工作,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收到了较好效果。
5、完善机制,激励引导到位。坚持以创新激励机制为手段,通过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扶贫宣传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一是实行目标考评机制。将扶贫宣传调研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扶贫办、市办各科室及宣传组成员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明确了具体任务目标和考核方式标准,年终考核兑现。二是实行定期督办通报机制。加强了系统上下沟通,及时反馈情况,引导各单位针对性做好扶贫宣传工作,以此达到相互促进、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实行奖励激励机制。在全市扶贫系统会议上,市办对20*年度扶贫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对20*年用稿情况进行了通报。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筹资、分级奖励”的原则,市扶贫办、竹山县扶贫办、房县扶贫办、茅箭区扶贫办等单位,对干部职工发表的稿件都进行了奖励兑现。通过这些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扶贫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
过去一年扶贫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是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办党组向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在座各位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重视不够,人员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宣传组织领导工作还不够主动。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市办内部科室之间和县市区扶贫办之间工作不平衡,在各级媒体上用稿不平衡。三是稿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影响力、高质量的稿件不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问题总结不够,经验典型的挖掘深度不够,对当前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不够。
二、充分认识做好扶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扶贫宣传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阶段扶贫开发任务的重要保证。做好扶贫宣传工作是发挥好决策参谋职能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凝聚社会扶贫资源的重要抓手、是打造扶贫文化的有效途径、是锤炼干部队伍素质的良好载体。扶贫开发进入新阶段以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全党指导思想的确立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以及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目标的确立,对新阶段扶贫开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扶贫宣传调研工作的意义更加重大。
(一)做好扶贫宣传工作有利于广大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掌握党的方针、政策,能够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贫困地区的状况和贫困群众的呼声。落实国家扶贫政策,提升扶贫工作成效,争取社会各方支持,离不开扶贫宣传工作。扶贫宣传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扶贫方针政策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社会了解扶贫、认识扶贫、参与扶贫的重要手段。通过宣传扶贫政策和“兴建创”的思路,可以扩大群众知情权,引导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通过推介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可以反映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体现出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根本宗旨,更好的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新贡献;通过总结宣传扶贫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可以争取领导支持,争取政策投入。同时,中央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拉动内需的举措,国家实行新的扶贫标准、扩大扶贫政策覆盖范围,贫困地区必将在政策环境、资金投入、项目争取等方面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这也要求扶贫部门适应新形势,顺应贫困群众的新期待,进一步做好扶贫宣传工作,引导贫困地区群众抓住机遇,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加快建设步伐;调动各种因素,整合各种资源,创造工作平台,为推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和全面实现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目标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服务,努力把扶贫开发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二)做好扶贫宣传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机制,促进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宣传调研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是密切联系群众,制定扶贫政策的重要基础,是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是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关键性措施。扶贫部门作为政府主管扶贫开发工作的行政机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为党委、政府当好决策参谋。能否参在点上、谋在关键,取决于我们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取决于我们认识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市委、市政府把扶贫开发确立为全市三大历史性任务之一,说明已经把扶贫开发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位置,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切入点来抓,这是对扶贫部门提出的新要求和新考验。扶贫开发任务越重,扶贫宣传鼓劲工作越要跟上。扶贫部门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新观念,改进和加强扶贫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扩大宣传效果,更好地发挥宣传调研工作的鼓劲、助威、探路作用,服务和促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做好扶贫宣传工作有利于及时总结交流实践中创造积累的新经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成效。扶贫宣传是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和交流扶贫开发经验的重要平台。通过扶贫宣传,有利于坚定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搞好扶好开发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及时反映扶贫开发的新思路、工作的新举措,着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在扶贫开发实践中创造积累的新鲜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市扶贫开发的成效。各县市区紧紧围绕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抓住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开展扶贫宣传,就是为了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宣传动员群众、引导教育群众、帮助服务群众,增强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是为了在继承和发扬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大力推进工作创新,形成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取得新成效。
(四)做好扶贫宣传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营造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扶贫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性的工程。我市是国家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居民与农民之间发展差别大,贫困面大,低收入人口存量多,扶贫开发的任务十分艰巨。政府力量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扶贫开发的主要力量,社会力量已经成为扶贫开发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宣传是一种沟通的桥梁,宣传是一种回报的方式,宣传更是一种推动的力量。用事实说话,用真情感人,通过深入不断地加大对农村贫困状况的宣传、对扶贫工作过程的宣传,对社会帮扶工作的宣传,可以吸引社会更多的人来关注扶贫事业,参与扶贫事业,支持扶贫工作,为深入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动员更多的资源、凝聚更大的力量、形成更好的合力。实践证明,在公共传媒高度发展的今天,宣传工作在扩大扶贫工作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关注贫困地区、支持扶贫事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烟草局之所以能够十几年如一日地帮扶我市,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郧西县和竹溪县的干部群众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感激之情,留住了国家烟草局的心,与他们建立了真感情。
第一条为了提高生活环境卫生质量,预防和控制疾病,保护居民健康,促进环境卫生专业的发展,提高环境卫生工作的水平,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环境卫生监测站和卫生防疫站的环境卫生科(组)或相应机构(下称环境卫生专业机构)。
第三条环境卫生专业机构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环境卫生学以及其它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开展生活环境因素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环境因素的卫生特征和人群的健康状况;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行使卫生监督权,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卫生法规、标准,开展环境卫生监测监督,达到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第四条本条例由卫生部制订、颁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贯彻实施。
第二章任务和职责
第五条县、区级环境卫生专业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一)对县、镇、乡、村建设规划,小区规划,小型建设项目,街道、乡镇企业,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生活服务性行业,城乡废弃物处理等实施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二)收集整理辖区生命统计资料和其他环境、社会资料。结合本地区特点,开展生活环境对人群健康效应的监测和调研工作;
(三)对农村供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进行卫生技术指导和卫生学评价;
(四)对乡村、街道医院等的基层卫生防病组织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地、市级环境卫生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一)制订辖区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区、县级环境卫生专业机构开展各项环境卫生工作,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二)参加制定辖区的环境卫生法规,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有关卫生要求,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
(三)组织各区县环境卫生专业机构,共同做好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及水源地、公共场所和服务性行业生活居住区室内外空气等环境质量的经常性卫生监测监督和环境污染急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四)结合辖区生活环境问题,开展人体生物材料监测和环境卫生调研工作,提出改善生活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的措施和对策,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五)收集、整理、分析辖区生命统计资料,环境污染的健康效应监测资料,并按期填报“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监测报表”;
(六)对城市建设规划、大中型建设项目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
(七)对进入生活环境的主要日用品进行卫生学评价;
(八)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技术、咨询服务。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卫生专业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一)制订本地环境卫生规划,组织指导下级环境卫生专业机构开展环境卫生监测、监督、调查研究、科研工作,统一评价指标,实施质量控制,定期进行业务考核。有计划地对本省环境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在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环境卫生专业队伍的素质;
(二)参加制定本地区的环境卫生法规,制订有关地方性环境卫生标准、规范、程序、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工作常规、基础档案;
(三)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居民健康状况、人体生物材料,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服务性行业、生活居住和风景旅游区的卫生监测监督和环境流行病学工作;
(四)对城市建设规划,大、中型建设项目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积极参与环境影响的医学评价;
(五)收集、整理、辖区生命统计资料、环境与人群健康效应监测资料,分析环境健康效应动态变化,提出改善生活环境质量,保护人民健康的措施和对策,包括环境病的防治等,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对进入生活环境的主要日用品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
(七)开展环境卫生技术咨询服务。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信息系统。
第八条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的任务和职责:
(一)组织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环境卫生监测、监督、调查研究工作,协助各地解决工作中提出的技术问题;
(二)参加全国性的环境卫生法规,标准的起草、制订、修订工作,负责提出全国环境卫生监测规划。组织协调全国性协作任务;
(三)定期向卫生部报告全国环境卫生监测工作,为国家制订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咨询意见;
(四)研究制订全国环境卫生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统一全国性的环境卫生监测、检验方法,开展质量控制活动。研制有关仪器;
(五)建立中心数据库储存全国环境卫生资料。在现有基础上初步建立全国性计算机网络,组织指导全国科技情报交流工作;
(六)组织出版全国性环境卫生年报;
(七)通过协作,举办培训班,讨论会等方式培训省级环境卫生技术人员;
(八)研究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早期指标,研究健康效应及评价方法。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是全国环境卫生工作的业务技术中心。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地区(州、盟)、直辖市、地辖市均应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环境卫生监测站,该站是当地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的业务技术中心。监测站的组织形式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县(旗)及市辖区卫生防疫站要有专业人员从事环境卫生监测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区也可根据需要,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建立环境卫生监测站。
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做了交流学习体会的发言,一致认为,通过动员大会、集中学习、封闭学习及自学,弄懂了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掌握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及精神实质,并结合自身的工作重点谈破解难题的思路及设想,并表示要不断地加强学习、理论联系实际,为辽中农业的发展做贡献。
基层各党支部书记汇报了前段的学习活动进展情况,按局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了各种实施方案,建立了各种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制定学习计划,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破解单位发展及农业发展的方案。
刘登文局长在谈体会时说:
通过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收获很大,体会更深。思想进一步解放、观念进一步更新,思路逐步清晰,目标更加明确。
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此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是在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条件下,用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就农业而言,从过去的基础地位,到现在的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历来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但在总体上当前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缓慢,最需要加快。从辽中发展现状看辽中的发展速度,也获得了一些殊荣,但存在问题也很大,矛盾也很多。比如,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附加值低,区域发展不协调,工作中还存在重管理、轻服务,重项目、轻落实的问题。我们重视农村、农业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就必须要解决这些制约的突出问题。
强化团结,促进和谐。局领导班子在此次学习中要带头学习,立足于辽中农业的科学发展和农业系统的和谐发展,研究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局领导班子要加强团结,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一致。领导与同志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各部门之间、科室之间要相互配合,和睦相处。确保全局上下齐心协力,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全系统的和谐发展,并形成团结的合力,推动工作的开展。
刘登文局长强调:
提升素质,钻研业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八项政策。为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我们农业部门的党员干部要提升自身素质,增加知识储备,提升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在全县树立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
严明纪律,廉洁奉公。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局党员干部要严格律已保持廉洁。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各科室同志,到乡镇、到企业、到农户开展工作,要从严要求自己,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摆正位置,服务百姓。我们要提高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为“三农”服务是我们的职责,我们只有摆正位置,才能更好地服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真正为百姓送服务,为乡镇送政策,干实活、想真事。我们党委要求各部门都要结合工作实际,为“三农”做几件实事。
务求实效,扎实工作。全局上下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和下半年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抓紧年末有效时间,完成好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抓好3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包片领导要带领督查组深入到乡镇督促建棚任务的完成。二是认真总结今年的调整工作,谋划好明年的产业结构调整。三是抓好农村能源项目收尾工作。四是抓好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五是确保农业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六是抓实名优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七是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八是抓实农业对外开放工作。九是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十是探索农业部门体制机制创新。
通过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我们全局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抢抓机遇,解放思想,结合我局的中心工作,查找问题,提高工作效率。重点查找工作思路不宽、站位不高、抓实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着力推动辽中农村、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镇、街道安监所建设情况
目前,全市11个镇(街道)均单设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专门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在编人员总计30人,其中中层干部11人,其他干部19人。基层监管执法机构办公条件、装备、经费等基本到位。年初,制定下发了《市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暂行办法》,对委托的权限、委托的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了规定,委托的行政处罚权限为:实施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实施对个人处以5千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将执法所需的法律法规、程序规定、案卷整理规则、执法文书等汇编成册(《市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资料汇编》);制定委托书,并由各镇(街道)安监所与安监局局长签署委托书。专门组织了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议。同时,建立专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群,各镇(街道)安监所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上传下达,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二)建全网络,加强责任落实创新
1、推进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基础调研工作,了解辖区内企业数量、行业特点,以行政村、社区、开发区等行政区域为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区,以联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为责任人,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目前,正在岳林街道试点调研。
2、探索安全生产“元素化”管理模式。去年,亭下水库实施安全生产元素化管理以来,亭下水库把安全职责划分为9大块、615个安全元素,每个安全元素都有相应的责任人。目前元素化管理系统已经成为亭下水库安全管理的工作平台和业务培训的平台,真正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去年该项目获得市委工作创新三等奖。为此,今年借鉴亭下水库做法,在市交通运输系统和市安监系统试点推行安全生产“元素化”管理模式,明确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3、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分解下达,市政府与各镇政府及安委会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使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重点突出。
(三)转变观念,加强管理服务创新
一是按照主动上门去出诊,重特企业走急诊,疑难问题搞会诊,日常受理看门诊的“四诊工作法”,积极开展“进村入企”服务创优活动,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二是开展了“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年初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会议之机,走上讲台,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形势政策宣传教育。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委托执法培训,当好指导员。将培训工作做为年度考核工作之一,提出了“新目标、新形式、新内容、新标准”的四新要求。截至目前,共组织培训基层安监工作人员50人次,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2072人次,安管员2427人次,有效提高了基层安监所执法水平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四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求,通过行业示范点创建,以“树一批,创一批,带一批”的形式,梯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已有危化、矿山、规模以上等94家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2012年计划新增标准化达标企业200家。五是创建了“安全生产动态宣传阵地”。在市劳动力市场招聘现场,创办图文并茂安全生产动态宣传阵地,主要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起重机械(含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和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危险性作业进行动态图版宣传。六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非煤矿山方面,完成了全市经营性矿山80%视频监视系统安装任务,对2家矿山进行暂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共计3.9万元。部署矿山应急预案演练,已委托专业人员正在制订演练方案,预计在5-6月实施。危险化学品方面,组织做好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同公安局治安大队在1月19日-1月22日进行专项联合检查。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先行保存700余箱,收缴100余箱,其中松岙汪忠伟案查获非法烟花爆竹587箱,为我市近年来查获数量最多的一次。一季度共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21次,严厉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对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单位开展了清查登记工作,加强了对危化生产企业生产、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网格化管理示范、元素化管理示范、信息化管理示范、规范化乡镇示范和化工企业示范、矿山企业示范、机械行业示范等“7个示范”创建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利用5个月时间,突出道路交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渔船捕捞等重点行业领域,采用拉网式办法,扎实开展。
三是进一步推进基层安监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已通过委托执法培训、星期五大课堂等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计划在下半年继续开展各类针对性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安全监管水平。
四是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效能。(见附件)
三、问题和建议
(一)镇、街道安监干部人员配备不足,流动较大。
天津市是我国第三大城市,北方最大的沿海城市,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近代北方最早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近年来,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在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坚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兽医公共卫生,关系到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那么天津市是如何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及在畜禽屠宰环节是如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呢?
带着这个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刘克成副局长。
《兽医导刊》:现在正值春季,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天津市的春防工作进展情况。
刘克成: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我市始终坚持 “超前一步谋划、提前一步动手”的理念,积极部署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今年我市春防工作从3 月6 日起全面启动。
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 开展集中强制免疫。按照农业部要求,从今年春防起,小反刍兽疫纳入强制免疫范畴。各区县严格贯彻“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免疫工作责任制和“三结合”免疫制度,积极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小反刍兽疫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免疫原则、程序,使用的疫苗,免疫监管和效果监测等继续按照《2013 年天津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和2014 年农业部和我市有关免疫工作的具体要求执行。要统筹做好牲畜布病和狂犬病免疫工作,及时对新补栏和到免疫保护期牲畜进行免疫,提高免疫密度。春防集中免疫工作计划于4 月底前全面完成。结合春防工作进度,市和区县疫控中心要做好疫苗调运和使用监管,适时开展免疫抗体检测,对免疫抗体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及时进行强化免疫。要进一步规范免疫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免疫档案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免疫记录和信息录入工作。春防期间实行免疫进展周报告制度。
2. 开展春防专项监测。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全市春防专项监测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各区县做好监测工作。各级疫控机构认真贯彻“七结合”的监测工作要求,强化分动物、分病种,定时、定点、定量、定性监测。监测病种除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小反刍兽疫和动物H7N9 流感外,还兼顾布病、狂犬病以及其他常见多发动物疫病的监测。监测范围覆盖畜禽养殖场所、水网地区和候鸟栖息地、屠宰场、动物园、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地区以及动物运输、仓储等重点环节。专项监测工作结束后,市疫控中心将汇总全市监测情况,形成正式的监测工作报告。
3. 加强疫情巡查和报告。严格贯彻“三级巡查”制度,规范开展疫情巡查工作。春防期间各区县至少要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和检查,摸清养殖底数,详细了解强制免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疫病发生和流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及时消除疫情隐患。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赴现场进行核实、诊断,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立即按规定上报,规范处置。市和区县疫控中心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做好信息搜集和数据分析整理,定期开展疫情风险分析,提出防治指导意见。春防期间全市继续实行免疫进度和疫情排查周报告制度,各区县在每周五上午12 点前将本周免疫进展和疫情排查情况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 严格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执法专项活动,确保春防和全国“两会”期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产地环节,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和相关制度规范,做到“五到位”和“五不放过”。对跨省调运的活禽、羊和种用动物、乳用动物,严格执行在实验室检测和风险评估基础上开展产地检疫的规定。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监督畜主在调运前2 周进行一次口蹄疫、高致性禽流感强化免疫。屠宰环节,严格落实“三到位”,“把五关”制度,实施全流程同步检疫,全程监管,确保屠宰检疫质量。进一步加强饲养环节监管,实施相对人承诺制度和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监督指导养殖者落实强制免疫、申报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指定道口入市签证制度,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坚持24 小时值班,加强对外埠调入我市或过境的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和防疫消毒,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审批、落地报告、隔离检疫等制度的落实,严格跨省调运监管。坚决查处有形市场非法经营活禽行为,降低市场环节传播病毒风险。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收售、屠宰加工及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消费环节或造成环境污染。
5.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一是严格系统内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度,健全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生物安全体系,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规范菌(毒)种、病料、检测样品使用管理,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努力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辖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宣传培训,组织开展辖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切实督促整改,确保辖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
6. 开展消毒灭源和服务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各区县适时组织开展消毒灭源活动,重点对养殖场周边环境、动物交易市场、有畜禽养殖的村庄和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消毒。各级防疫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举办技术讲座、政策宣讲培训并进场入户做好帮扶指导工作。春防期间天津市各区县积极开展防疫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以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动物防疫法规政策和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7. 做好应急准备。启动春防和“两会”期间疫情应急值班制度。各级兽医行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基层畜牧兽医站要实行领导带班的24 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安排好诊断实验室、疫情处置、监督执法以及疫苗供应等重点岗位的值班工作,确保通讯畅通。要积极做好疫苗、消毒药品和器械、诊断试剂、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检查和维护工作,做好应急预备队培训,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处置疫情,防止扩散蔓延。
《兽医导刊》:病死畜禽如果不经正规处理场处理,不但会继续传播疫病,同时一部分病死畜禽还会流入市场进行交易,无害化处理相当于切断了疫病的传播途径以及避免流入市场,那么天津市的病死畜禽是怎样处理的呢?无害化处理场项目是如何建设的?
刘克成:农业部部署开展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监管长效机制试点工作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结合本市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调研,科学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坚持硬件建设与机制制度建设同期推动,不断强化各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统筹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履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基本情况
我市年产生的病死畜禽总量约为14 007 吨,其中:饲养环节13 546 吨,占比96.7% ;屠宰环节409 吨,占比2.9% ;其他环节占比0.4%。试点工作开展前,全市尚无专业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畜牧兽医部门的努力下,我市以推动落实农业部部署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深入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各项工作,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加快,政策制度建设配套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 硬件建设有计划推进。根据我市畜牧产业布局,全市规划建设6 个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场,目前,首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天津(宁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和与之配套的11 个病死动物收集网点已完成建设,近期将开展试运行。宁河无害化处理场采用高温高压处理工艺,设计年处理能力3 000 ~ 3 500 吨,投入运行后,可对本市近25% 的病死动物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此外,全市有5 个区县的12 家万头猪场自行建设了无害化处理设施,其中有4 家采用高温高压处理工艺,8 家采用了高温生物降解工艺,全部投入使用。
2. 财政支持力度明显加大。试点工作以来,市级财政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面的财政投入达到4 106 万元,其中,安排天津(宁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资金3 276 万元,安排无害化处理场征地及外围道路建设配套资金650 万元,安排万头猪场无害化处理设施试点项目投入100 万元,安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综合配套技术推广项目80 万元。同时,对饲养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费用,按照市级承担80%、区县承担20% 的比例全面落实。2013 年9 月至2014 年7 月,市和区县财政落实补贴357.276 万元(每头猪40 元)。
3. 政策机制建设同步推动。一是组织开展了《天津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该办法从2012 年被列入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加强调研工作,加快立法步伐,目前,正在进行办法草案初稿的编写工作,预计2015 年上半年出台;二是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基本政策措施:全市凡年病死畜禽总量在700 吨以上的区县需要建设无害化处理场,所有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猪场和畜禽定点屠宰场自行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所有年出栏5 000 头饲养规模的生猪饲养场自行建设病死猪暂存冷库,在城镇街道和乡镇建设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网点;无害化处理场及收集暂存网点建设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承担;企业自建设施由企业自行承担,纳入农机补贴范畴。对除自行处理以外的病死畜禽,按“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原则建立“四步式”收集处理运行机制:一是“场户报告”,养殖场户出现病死畜禽,向所在区域的收集暂存网点报告。二是“网点收集”,区域性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网点要严格按规定对责任范围内的病死畜禽及时收集暂存。三是“区县处理”,区县区域性无害化集中处理场负责对病死畜禽从暂存网点收运和集中处理。四是“部门监管”,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4. 保险联动机制加快构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积极探索保险联动、完善补贴机制,多次与天津人保公司研究建立无害化处理与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联动机制,10 月中旬联合赴浙江宁波进行了考察学习,初步确立了保险联动机制的工作思路。按照《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市将大力推行畜禽养殖政策性保险,完善保险理赔实施细则,逐步将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种类由生猪、能繁母猪、奶牛扩大到肉牛、羊和家禽,将实施无害化处理作为病死畜禽出险理赔的前提条件,对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保险机构不予理赔。未来一年,将以信息平台为依托,积极引导已经纳入平台管理的生猪养殖场进行投保,增加保险覆盖,尽量做到能保尽保,发挥政府支持性政策的最大效能。
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的主要工作
1. 建立领导机构,强化技术支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上下高度重视,特别是农业部关于《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通知下发以来,我局立即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领导小组由市农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及市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对试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部署和调度。专家组负责研究讨论重大工作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指导试点工作。区县也将成立相应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实施。
2. 加强日常监管,明确目标责任。按照农业部“政府主导、属地管辖、业主处理、部门监管”的总体思路,我局组织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了对畜禽饲养场、屠宰场、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巡视和监管,严格执行农业部“四不准一处理”的监管原则,严厉打击抛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通过驻场检查、定期巡视,全面加强监管,形成了政府牵头负责,业主报告处理,部门监督指导的监管机制。
3. 积极组织调研,制定试点方案。按照农业部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无害化处理调研工作,从我市养殖、屠宰、流通等各个环节病死动物数量、无害化处理任务,当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主要模式,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估算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建设四个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细致的调研和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监管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快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目前已经上报到市农委和市财政局。“试点方案”对未来一年我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和说明,待各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形成共识后正式实施。
4. 举办模式推介,确定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向区县及养殖企业宣贯农业部有关政策,向养殖企业推介当前国内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技术及处理模式,我局于6月6 日组织了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产品推介会,全市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提出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总体目标,要求各区县抓紧制定本区县试点工作方案,选择适合本地区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5. 推动立法建设,完善法规支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责任重,亟需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予以规范。为此,从2012 年起我市就提出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开展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搜集了国内外立法资料,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先后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立法座谈会,多方听取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的意见》下发后,进一步明确了立法重点,加快了立法工作进程。
6. 依托信息平台,落实补贴工作。为抓好我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我市以畜禽养殖档案、防疫档案和《天津市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电子信息档案为依托,建设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助推无害化处理工作,成效显著。该系统将无害化处理工作共分为十个程序和环节:一是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认定。二是对所有补栏生猪分配、发放和加施畜禽标识。三是健全生猪养殖及防疫档案。四是建立生猪养殖电子信息档案。
五是病死猪申报与信息记录。六是病死猪现场认定。七是病死猪认定登记与档案建立。八是病死猪核查上报。九是病死猪补贴认定。十是补助资金拨付。该系统自运行以来,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7. 开展专项研究、申报推广项目。为配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我局组织监督所、畜牧总站技术人员对当前国际国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技术进行了梳理,分别向市财政局、市农委申报了2 个推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科技推广项目。一是市畜牧总站推广试点病死动物高温无害化处理技术项目,项目投资100 万元,在6 个养殖场开展示范推广工作,项目已实施。二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推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集中技术,项目投资80 万元,已经获得市农委批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 推进政策出台落地。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争取早日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及其配套方案,固化台相关支持政策和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全市工作由点到面全面开展。
2. 做好宁河县试点运行工作。尽快完成天津(宁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及配套收集网络体系建设,确保年底前场、点同期投入运行。在宁河县开展病死动物收集网点建设与运行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病死动物收集、暂存和无害化处理有效的运行机制。
3. 继续抓好立法工作。于12 月底前向市政府法制提交《天津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草案,争取2015 年上半年出台实施。
4. 强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尽快出台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动的具体办法,加大力度推行政策性养殖保险,推动畜禽养殖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进一步挂钩对接,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兽医导刊》:刚才说到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让我想到畜禽屠宰行业的管理工作,天津市在畜禽屠宰管理方面是如何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
刘克成:我市屠宰监管职能今年一月份刚刚从市商务委移交到市农委,目前我市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由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自屠宰监管职责移交以来,各区县畜牧兽医部门迅速完成屠宰监管工作交接,对全市50 家畜禽屠宰企业,尤其针对33 家生猪屠宰厂(场),全面加强屠宰监管。增派驻场官方兽医,加大对屠宰企业监管力量;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屠宰违法行为,收到了显著的效果,有效地保障了春节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票决,不断增强局党组工作的透明度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局党组决策的科学与效率。
二、票决原则
(一)民主集中的原则。凡属“三重一大”集体票决的事项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更好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二)依法决策的原则。凡属“三重一大”集体票决的事项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不得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决策。
(三)科学决策的原则。凡属“三重一大”集体票决的事项必须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使决策既具有现实性和前瞻性,又具有可持续性。
三、票决范围
(一)重大决策部署
主要包括:
1、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需要集体决定的重大举措;
2、重要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方案)的制订审议;
3、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重大交通运输建设协议和合同;
4、机构改革等的设置和调整;
5、重大事故处理、重要矛盾的化解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6、其他需要集体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重要人事任免
主要包括:
1、局机关中层干部的人事安排;
2、局属各单位(部门)所(站)级领导的人事安排(区委管理的干部除外);
3、局属各单位(部门)所(站)支部书记的推荐人选;
4、需要集体决定向上级推荐干部的建议名单;
5、其它需要集体决定的人事问题;
(三)重大安保工程项目安排
主要包括:
1、波形防护栏、交通标识、标牌等安保工程一次投入3万及以上的;
2、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投资10万及以上的;
3、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处罚罚款金额3万元及以上的;
(四)重大工程项目安排
主要包括:
1、所有需要招投标的公路建设项目;
2、5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变更项目;
3、维修、装修、装饰等一次投入资金1万元及以上的;
4、国有或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经营、出让处置;
5、其它需集体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五)大额度资金使用
主要包括:
1、车辆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物品、物资采购;
2、年度收支计划安排、分配及执行;
3、1万元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
4、3万元以上的经费追加;
5、其它需集体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四、票决程序
(一)确定议题。由分管领导提出议题,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列入会议议题。
(二)议题准备。一是提出方案。承办股室接到议题后,应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充分协商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二是征求意见。根据票决事项的内容,可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电子信箱、个别谈话等形式,充分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代表、有关部门代表、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三是论证评估。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的决策事项,须组织咨询、研究、中介机构或专家对票决事项进行论证评估和稳定风险评估。涉及法律问题的决策事项,须进行合法性论证;涉及政府性投资建设的,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论证。四是报送材料。票决方案一般应提前两天书面送达参会人员(干部人事议题除外)。参会人员要认真熟悉票决方案,做好发言准备。
(三)召开会议。一是会议时间。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参会人员。二是参会人员。出席会议人员为党组成员;列席人员为局办公室主任及相关股室负责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应邀请政工股长列席,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应邀请工程股长列席,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应邀请计财股长,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邀请辖区或系统内“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三是召开会议。参会人员到会应达到会的五分之四以上方能召开;党组成员在5人以下(含5人)的须全部到会后方能召开。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
(四)酝酿讨论。议题由分管领导汇报,列席会议人员先发表意见建议。党组成员对票决事项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会议主持人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特别紧急情况下进行票决外,应暂缓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票决,但需记录在案。
(五)进行票决。出席会议人员具有票决权,会议主持人可根据扩大民主的需要授予部分列席人员票决权。会议票决多项议题时,应逐项投票表决。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每个票决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缓议”的意见,其中对干部人事议题的票决,须逐一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意见,以赞成票超过二分之一为通过,其余票决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票决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缺席的应出席会议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其书面意见、口头意见不作为票数统计。对票决未通过的事项,议题提出人应按会议讨论的有关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论证,可于下次会议再作票决。
(六)形成纪要。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七)公开公示。实行票决的重大事项集体票决后,适合公开的在单位公开栏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告公示。
五、票决制度
(一)调研工作制度。在票决事项提交讨论票决前,由相关股室有计划地围绕决策事项的基本现状、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实施决策后的利弊进行调查与论证。
(二)专家咨询制度。在票决事项提交讨论票决前,由承办领导负责,根据票决事项的内容,按规定的类别和程序,组织相应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形成书面论证意见,将专家综合评定后的论证意见,作为决策参考的重要依据。
(三)意见征求制度。在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提交讨论票决前,应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征求意见会。
(四)公告公示制度。在局党组作出重大事项决策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