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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高质量发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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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高质量发展

第1篇:银行的高质量发展范文

一、西方金融名牌战略产生的背景及动因

金融名牌战略即企业以低廉的经营成本提供高质量的金融产品,并依靠高水平的服务将这些金融产品交付给客户使用,配合广告宣传等种种手段让客户认可其产品与服务。以此来创造出名牌效应的一种策略。其产生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一)企业名牌战略“白热化”推动商业银行实施金融名牌战略。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企业普遍采用名牌战略,并且名牌新产品与名牌效应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利益。首先,名牌产品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赢得了市场,同时内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大大增强,职员对企业充满信心并形成巨大的合力;其次,创出名牌的企业在公众中也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名牌效应使企业更易开发一系列相关产品,拓宽市场领域,提高市场份额。有鉴于此,西方商业银行推出金融名牌战略,积极创造名牌,塑造商业银行新形象,充分发挥银行在金融领域中的主导作用。

(二)银行同业竞争的激烈化促使商业银行实施金融名牌战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西方国家金融市场也逐步走向自由化和国际化,各国银行之间、国内各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银行业经营多样化、收入多样化不断加强,银行界进一步认识到市场的重要性,银行也得象普通商业机构一样去寻找市场,招揽客户。积极开展中间业务便是银行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区的业务竞争优势走出的第一步。但仅此还不够,要在众多同行中脱颖而出,银行必须能向客户提供更新颖、更便捷、更可靠和受其欢迎的中间金融产品和服务。于是,西方商业银行推出了金融名牌战略。

(三)现代科技的发展为银行实施金融名牌战略提供了必要条件。名牌是在市场竞争中产生的,实施名牌战略就是创造出竞争对手没有或比他更好的产品与服务,而人们对金融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评价已不仅仅依据其竞争者是否能提供相同的产品或服务,还要根据产品或服务是否包含独特的附加服务内容来判断。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依靠于现代科学技术。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随着电脑、电信通讯等高科技发展,西方银行在计算、信息处理、信息传递等方面广泛引进现代通讯技术、设计、开发符合金融结构日趋复杂的新工具,使银行业务操作变得简便、安全、可靠,迎来了银行经营与服务的新阶段,银行又能力和条件向客户提供更快捷、质量更高的附加服务,从而在市场中争取到更多的客户。

二、西方金融名牌战略的具体内容

西方商业银行发展金融名牌战略主要有三大战略目标:1.银行和金融产品恰当的市场定位。2.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3.技术高、规模大、牌子响的银行发展方向。

围绕上述目标,西方商业银行制定和实施了以下各项具体战略:

(一)金融名牌意识战略。西方商业银行把树立名牌意识作为争创金融名牌产品的关键,认为它是创造名牌金融产品的关键,他们鼓励员工积极开创名牌并要求员工在开创名牌过程中付出艰辛努力,让提高金融产品服务质量和名牌产品的创建同步进行。在创立名牌后,仍对名牌产品进行不断开发和改进,以高质量、高水平来巩固名牌的地位。

(二)规模金融经营战略。创造金融名牌意味着要以较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成本提供高质量的金融产品。为此,西方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业务经营引入了工业经济的“规模经济经营战略”,即通过投资建立遍布全国的高效支付系统,大力推广具有大众化意义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使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到一定水平,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通过实行规模金融经营,商业银行实现了如下目标:削减产品与服务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对原始产品与服务进行再加工创造较高的附加值;使金融产品与服务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现代生活和消费的需求;吸引客户等等。

(三)产品战略。名牌是受消费者普遍钟爱的产品,所以,金融产品要成为名牌,首先应该是能满足客户需求的。西方商业银行往往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加强与客户沟通与联系,摸清不同客户的需求,一方面对原有服务产品进行创新、重新组合,以求更加适销对路。另一方面,为积极开发潜在市场,吸引潜在客户,西方商业银行也不断在调查基础上开发新产品。

(四)品牌战略。为扩大银行的影响,西方商业银行在产品设计上大下功夫,使之富于个性化,同时,他们把银行文化揉合到产品之中,同行标或行名为其命名,从而达到通过品牌加深顾客对本行来的了解,提高本行知名度的目的。如美国的花旗银行为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分析客户需求,不断创新产品,建立客户导向型并以“华侨”命名的综合服务机制:“只要你在花旗银行开户,就能在任何时间、地点,运用任何银行业务来管你的财务。”花旗银行由于服务领域扩展,服务周全,“花旗”深得人心,客户纷纷而至,每四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是花旗银行的客户,这就是“花旗品牌”的市场效应。

(五)科技战略。科技的发展是名牌战略产生的动因,西方商业银行自始就十分注重科技立行、科技兴行,建立起了以计算机联网为主体的银行电子化系统,以占领大多数的市场,开发了电话银行和电子银行业务等。

(六)人才战略。“人才领先时创造名牌的智力基础”。名牌战略能得以实施,除了客观条件外,最主要的一个因素是人的能动性。品牌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只有人才济济的银行才可能创造高质量的金融产品,推出自己的名牌。西方商业银行在设法聘用高质量的职员的同时,十分注重加强原有职员的业务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本行员工的素质。人才是一种优势,反过来,名牌同时也能以其独有的魅力来吸引人才。

(七)广告渗透战略。利用现代先进的传媒工具传递具有强有力的诱导购买的信息,极大地提高产品和银行知名度以及产品对市场的覆盖和渗透。同样以上面提及的美国花旗银行为例,花旗银行正是通过广告渗透,喊出了口号,才使客户了解到其全面而周到的服务,才使“花旗品牌”的市场效应得以实现。

三、西方金融名牌战略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启示

我国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中应及早转变观念,借鉴西方金融名牌战略,这不仅是适应日趋激烈的金融同业竞争(包括来自国内同业和实力强大的外资银行)的需要,也是我国金融业顺应全球金融一体化潮流,迅速与国际银行业接轨的必然要求。结合我国实情,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实行名牌战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名牌”应从中间业务中开发。

1.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经营的一个重要领域,具有成本低、利润高的特点。但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起步晚,发展缓慢,目前中间业务收入在全行系统总收益的占比在10%以下,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明显存在差距,应创出名牌,以此为龙头,推动中间业务的迅速发展。

2.中间业务大多表现为对客户的直接服务,文明优质服务可以提高银行的信誉和影响。因此,从中间业务中开发名牌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二)创造名牌宜量力而行。首先应选择适应经济发展和客户需要的中间金融工具为目标名牌产品。现有经济条件下,各商业银行要根据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身条件,在不断完善已经营的、租赁、咨询等中间业务品种的过程中突出重点,选择其中的一种加紧开发,发展其为名牌。其次要注意以质量为本,高质量是名牌立足的前提,商业银行应自始至终把好质量关。

(三)促销方面不遗余力,使“名牌”深入人心。要加大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宣传、推销的力度。可采取派员推销(经常走访客户,与之作面对面接触,观察、鉴定客户的反应)和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宣传相结合的方法,使广大客户熟知他们可从银行获得商贸服务、怎么样的服务、如何获得服务等。与此同时,应不断完善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最终使产品获得客户的钟爱。

(四)加快电子化建设的步伐。金融名牌意味着要有比同类金融产品更高的服务质量,收集信息要全面、及时、准备,传递信息速度要快、质量要高,服务要求综合性、多功能、方便实用,所以我国商业银行要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加强电脑应用系统的开发,重视电子网络的建设,提高网络使用效率,保证中间金融产品发展有坚实的技术基础。

第2篇:银行的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 商业银行 影响 对策

一、《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

(一)更严格的资本金要求

《巴塞尔协议Ⅲ》规定最低总资本充足率仍为8%,但是提高了核心资本尤其是普通股的占比,即要求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由4% 提高到6%,普通股最低标准由2%提高到4.5%,并可于2011 年到2015 年分阶段达到要求。

(二)建立资本留存缓冲和逆周期资本缓冲

《巴塞尔协议Ⅲ》中引入了2.5%的资本留存缓冲,由扣除递延税项及其他项目后的普通股权益组成。如果商业银行的资本留存缓冲比率达不到该要求,监管机构将限制银行拍卖、回购股份和分发红利等。这项规定将于2016年1月起适用,并于2019年1月开始生效。同时,该协议还规定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建立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

《巴塞尔协议III》关于过渡期安排,从现阶段银行资本状况,以及对银行盈利情况和为经济发展提供信贷支持等方面考虑,将过渡期规定为2013 年1 月1 日到2019 年1 月1 日,在此期间分阶段达到《巴塞尔协议III》的相关规定。

(三)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和应急资本机制

通常系统性重要银行也被认为具有“大而不倒”的道德风险,因此,需要对系统性重要银行建立额外资本,通过这一规定使得系统性重要银行具有较高质量的资本,具有更强的损失吸收能力得以稳健的发展。建立应急资本机制,如应急可转债,当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银行濒临倒闭时,通过债权人参与共同承担损失,因而不但能够减少对纳税人的影响,还使得银行得以继续经营。

(四)在风险资本框架之外,引入杠杆率监管指标

新协议规定了最低3%的权益资产比指标,以控制银行的杠杆融资规模。但是,由于银行经营模式的不同,杠杆率指标与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冲突。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建议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国监管部门开始对杠杆率指标进行监控,以观察其与资本充足率框架的契合情况。2013年为正式实施期间,所有与杠杆率相关的信息披露应从2015年开始执行。

(五)流动性监管指标

金融危机爆发的又一重要原因是银行流动性监管不足,全球银行业缺乏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标准,此次,《巴塞尔协议III》引入流动性监管指标。首先提出流动性覆盖率(LCR)监管指标,衡量在设定的严重压力情景下,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否充分满足短期(一个月) 流动性需要,规定要求不低于100%。于2011年开始进行检测,于2015 年实施。其次提出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监管指标,用于度量银行较长期限内可使用的稳定资金来源对其表内外资产业务发展的支持能力,规定要求必须大于100%。于2012 年开始进行检测,于2018 年实施。

二、《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资本充足率指标的影响分析

短期来看,核心资本充足率提升对我国银行业影响不明显。中国银监会目前规定国内大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限为11. 5% ,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 而《巴塞尔协议Ⅲ》中这两个指标分别为8% 和6%, 即便巴塞尔新协议马上执行, 国内资本充足标准仍高于国际标准。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主要以信贷为主,以利差收入作为主要的利润来源,信贷业务为资本消耗型的银行业务模式。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正处于快速发展时候,以及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将快速发展,对于信贷的需求将会增大。再加上提出了《巴塞尔协议III》资本要求,我国银行业将面临资本监管压力。其次监管资本中普通股所占比例的增加,普通股被认为是高质量的资本,因此其资本成本也最高,这将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成本。

(二)对建立资本留存缓存和逆周期资本缓冲影响分析

根据《巴塞尔协议III》的规定,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 2.5% 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协议规定资本留存缓存和逆周期资本缓冲由普通股和其他高质量的资产构成。根据目前我国监管当局对资本留存缓存和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要求来看,尚不足《巴塞尔协议III》中2.5%的要求。《巴塞尔协议III》提出的更高的资本要求,这将会使商业银行的再融资或者使得其未分配利润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

(三)对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和应急资本机制的影响分析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银行体系需建立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和应急资本机制,使得对于系统性重要银行计提风险准备,当发生重大风险或者经营失败时,通过额外资金进行风险补偿或启动应急资本机制,从而使银行能够得到稳健的发展。由此可见,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和应急资本机制的建立对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稳定性具有重要影响。

三、我国银行业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调整经营模式

长期来看,我国银行业将面临资本金不足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国需要建立健全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如通过调整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将普通股资本补充方式同内部资本积累补充方式相协调,以实现高资本补充低成本。还可通过创新混合资本工具等,通过开发创新型金融工具以增加银行资本。

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努力调整经营业务模式,减少资本消耗型业务,增加资本节约型业务,进而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以最小的资本消耗尽可能获取最大的经营效益。

(二)结合现实国情,合理安排过渡期限

如何在贯彻《巴塞尔协议III》的前提条件下不影响经济各部门的稳定运行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更严格的资本定义,更高的资本持有水平,更广泛的风险覆盖范围等,都是我国银行业在下一阶段工作中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过于仓促地实施新资本框架势必会对中国的宏观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影响,太长的执行期间又会削弱新准则的政策效果。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寻找一个时间上的制衡点,以合理的速度对我国金融系统进行改革。只有这样,中国银行业才会获得长久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3篇:银行的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巴塞尔III;资本协议;商业银行;金融监管;宏观审慎

中图分类号:F831.1,F831.59

The Impact of Basel III Capital Accord on the Banking of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contents and implement plans of Basel III in the reforming of capital regulatory. While comparing regulation proposals of Basel III and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CBRC), according to the data in 2010 of 17 listed Chines banks, this paper estimates the influence of new regulations. The study shows that no matter from capital adequacy ratio or from leverage ratio, the capital gaps of Chines banking will be small in short term but very big in long term. As for regulations, CBRC should enhance and consummate the framework of macro-prudential, adhere to dynamic provisioning rate, and reinforce the cooperation among regulators.

Key WordsBasel III; Capital Accord; Commercial Banking; Financial Supervision; Macro-prudential

1 引言

根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统计,次贷危机期间,2009-2010年美国有285家银行倒闭,而危机之前的2005-2006年银行倒闭数为零;与此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的数据显示,2006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5%,2007年降为4.9%,2008年为2.8%,2009年为-0.6%,可见本次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经济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正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总结危机教训时所指出的,危机的根源在于长期的高增长率、低实际利率和低波动性滋长了乐观情绪,并且金融监管、宏观经济政策和全球架构方面出现了政策失效,如金融监管上没有预见到金融创新繁荣后的风险集中和有缺陷的激励机制;宏观经济政策上没有考虑到金融体系和房地产市场累积的系统性风险;全球架构上各行其是的监管体系加剧了对日益增长的脆弱性及关联的失察。因此,必须在系统风险监察、对系统风险宏观审慎反应的国际协调、金融监管的跨国界安排和流动性支持融资等四个方面实施改革。在此后的金融监管改革和金融秩序的重塑进程中,与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并肩作战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的反应是积极且迅速的。尽管巴塞尔委员会在2004年6月颁布了巴塞尔II,对银行资本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事实表明,对一级资本质量和流动性监管的缺失可能导致银行的灾难性后果。如2007年9月,北岩银行(Northern Rock)遭遇了英国银行业150年来第一次挤兑而倒闭,北岩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挤兑发生前数年一直非常雄厚,远远高于巴塞尔II的标准 ,但北岩银行的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于证券化资产,只有13%来源于储蓄存款 ,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流动性资产比流动性负债少250亿英镑!当次贷危机爆发、市场流动性枯竭的时候,挤兑风险就很大了。

因此,G20在2009年4月伦敦峰会和9月的匹兹堡峰会上均提出要实施资本监管改革,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匹兹堡峰会则承诺2010年以前制定并在2012年以前实施有关提高银行资本数量和质量并降低杠杆率的国际标准。经过1年多的酝酿和讨论,在2010年11月的G20首尔峰会上,巴塞尔III被提交给G20成员国进行审定,最终获得批准。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正式颁布了巴塞尔III,对原有的银行监管标准和体系实施全面改革,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银行业应对来自金融和经济压力冲击的能力和吸收损失的能力,从而减少金融风险向实体经济的溢出。本文在比较和介绍巴塞尔III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分析了巴塞尔III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为中国银行业应对巴塞尔III的监管标准提供决策参考。

2 巴塞尔III的主要内容

2.1 巴塞尔协议的发展历程

纵观银行资本监管发展30年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巴塞尔I;巴塞尔II和巴塞尔III。

巴塞尔I:巴塞尔I 的出台背景是20世纪80年代的拉美债务危机使得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银行业损失惨重,而日本银行业的低资本全球扩张也侵蚀了公平的竞争环境(阳,2011)。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第一个国际性的银行资本协议,旨在促进国际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和公平竞争。巴塞尔I主要针对信用风险,但其基本理念一直持续至今,即用于抵御银行损失的资本数量应随银行加权风险资产而变化。

巴塞尔II:由于巴塞尔I具有风险覆盖不全面和风险资产分类过于宽泛等不足,监管资本的计量也不能准确反映银行的实际风险,被上世纪末期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带动下的监管资本套利者所利用,使得资本监管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在此背景下,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颁布了巴塞尔II,其目的是提高资本金要求对银行的敏感性,改善资本监管的有效性,并加入了操作风险和信息披露准则,形成了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的三大支柱,核心是通过监管资本激励促使银行积极采用现代风险计量技术和风险缓释手段提高银行经营管理的稳健性。

巴塞尔III:巴塞尔III确立的目标是提高银行对经济和金融系统各种冲击的能力,除了进一步强化单个银行的资本监管外,巴塞尔III增加了对金融系统的监管,如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和逆周期资本的要求等,将资本监管从微观审慎监管拓展到了宏观审慎监管层面。

2.2 巴塞尔III关于银行监管改革的内容

1. 监管资本改革

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强调了监管资本质量。正如陈颖和甘煜(2011)所指出的,在本次改革以前,无人怀疑8%的资本充足率和4%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是否有效,也很少有人质疑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是否反映了风险的大小和本质,在流动性充裕的大环境下资本工具在压力情形下吸收损失的能力也被忽略了。因此,由于没有充足的、高质量的资本,全球银行业在危机中遭遇了巨大损失。本次改革主要反思了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针对监管资本计算公式(1)中的三个指标分别提出了新的要求(参见表1)。

(1)

首先提高了资本充足率标准,普通权益占加权风险资产的比重至少应达到4.5%(巴塞尔II的标准是2%),一级资本充足率也从过去的4%进一步提高到6%,此外,还引入了2.5%的资本留存缓冲。加上2%的二级资本,实际的最低总资本充足率达到了10.5%。

其次,强调了高质量合格资本的构成,使得合格资本数量下降。合格资本包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而用于覆盖市场风险的三级资本则被取消了。明确了普通权益的核心一级资本地位,严格其他计入一级资本工具需满足的条件,扩大了不合格资本的扣除内容,如包括商誉和无形资产(除抵押服务权外)、递延税项、少数股东权益、现金流量对冲储备、预期损失短缺、与证券化交易有关的盈余、由于银行自身信用风险而导致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化的累计损益、已定义的养老基金资产和负债、对自身股票的投资(储备股份)、对银行和保险机构的重复持股等都不得作为监管资本。

第三,调整了资产的风险权重,提高了资产证券化交易风险权重和交易账户市场风险的权重,使得加权风险资产覆盖面更加广泛。

此外,为了减少信贷周期和经济周期的影响,巴塞尔III还首次提出了在经济上行期建立缓冲资本,以用于经济危机时吸收损失的制度。资本缓冲分为两类:一是资本留存缓冲,比例为2.5%,即正常条件性,银行应持有高于最低资本标准的资本留存缓冲,当出现危机时,资本留存缓冲可用来吸收损失,如果监管资本接近最低标准时,监管当局可以通过限制股利分配、高管薪酬派发等手段约束银行(参见表2);二是逆周期缓冲资本,这是与信贷过度增长相关联的,因为信贷急剧膨胀将给银行稳健经营带来隐患,甚至导致系统性风险,逆周期缓冲资本比例在0-2.5%。对一国而言,这种资本缓冲仅仅在“信贷增速过快并导致系统性风险扩张”的情况下有效,且逆周期缓冲一旦实施,将会带来留存缓冲范围的扩展。同样地,对于达到了最低一级资本要求而没有足够的逆周期缓冲资本的银行,其股息发放、股票回购以及现金红利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例如,某银行最低普通权益资本为4.5%,资本留存缓冲为2.5%,逆周期缓冲2.5%,则该银行分配受限的范围是普通权益资本在4.5%-9.5%之间,如果该银行实际的普通权益资本为6%,也就是说虽然达到了最低普通权益资本要求,但没有足够的资本留存缓冲和逆周期缓冲,其未来年度的分配将受到限制。

2. 设定了杠杆率和流动性比率

巴塞尔Ⅲ将杠杆率作为银行清偿能力的辅助监管指标,力图用简单、不经过风险权重调整的指标防止风险建模和计量中的错误,补充和强化了基于风险资本监管的内容。

在流动性监管方面,巴塞尔Ⅲ对短期及中长期流动性设定了不同的监管指标。一是短期流动性指标,它规定银行的30天流动性覆盖比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应大于等于100%,目的是保证银行有充足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短期流动性冲击;二是中长期流动性指标,它规定净稳定融资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NSFR)应大于等于100%,它用于衡量银行在未来1年内用稳定资金支持表内外资产业务发展的能力,目的是控制银行的流动性错配,鼓励银行使用稳定的融资渠道,NSFR通过建立激励机制使得银行运用更加稳定、持续和结构化的融资渠道来提高其在长期中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在式(2)中,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包括两类:一级(Lever 1)和二级(Lever 2)。银行持有的一级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数量没有限制,持有二级高质量流动性资产不能超过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总额的40%。这两类高质量流动性资产都必须考虑扣减率(Haircut) 。

一级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中央银行储备;代表对、中央银行、非中央政府的公共机构、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多边开发银行有索取权的市场化证券;满足括号中所有条件的市场化证券(根据巴塞尔II的标准法,具有0%的风险权重;在具有较低集中度的大型、活跃的回购或现金市场交易;已被证明即使在压力情形下仍然在(回购或交易)市场中具有可靠的流动性;非金融机构及其附属机构的债务);在承担流动性风险所在国或银行母国对或中央银行发行的以国内货币计量的风险权重大于0%的债务类证券;与银行经营所在地相匹配的以外币发行的风险权重大于0%的或中央银行债务类证券。

二级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包括:满足括号中所有条件的代表对、中央银行、非中央政府的公共机构、多边开发银行有索取权的市场化证券(根据巴塞尔II的标准法,具有20%的风险权重;在具有较低集中度的大型、活跃的回购或现金市场交易;已被证明即使在压力情形下仍然在市场中具有可靠的流动性;非金融机构及其附属机构的债务);满足括号中所有条件的公司债券 或担保债券(由非金融机构及其附属机构发行的公司债券;由银行自身及其附属机构以外的实体发行的担保证券;被公认的外部评级机构评为AA以上的信用等级,在没有被公认的外部评级机构评级时,根据其违约率被银行内部评为AA以上的信用等级;已被证明即使在压力情形下仍然在(回购或交易)市场中具有可靠的流动性)。

式(3)中,可获得的稳定融资(Available Stable Funding, ASF)包括:资本;到期日在1年或1年以上的优先股;到期日在1年或1年以上的债务;当出现特殊压力事件(Idiosyncratic stress event)时,预计将会保留在银行的部分活期存款或部分期限在1年以内的定期存款;当出现特殊压力事件时,预计将会保留在银行的部分期限在1年以内的机构融资(Wholesale funding)。可获得的稳定融资由表3所列的ASF因子乘以其资产金额构成。必需的稳定融资(Required Stable Funding, RSF)由资产金额乘以相应的RSF因子构成(表4)。

3. 强调宏观审慎监管

巴塞尔Ⅲ的另一个重大改革是强调了宏观审慎监管,明确提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SIFIs)需要计提额外的资本。系统重要性银行是指业务规模较大、业务复杂程度较高,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经营失败会对整个银行体系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银行。尽管各国监管当局都承认系统重要性银行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ll),但如何监管SIFIs的道德风险一直是令人头疼的问题。巴塞尔Ⅲ希望通过对SIFIs提出额外资本要求,防止道德风险的积聚。

2.3 巴塞尔Ⅲ的实施计划

巴塞尔Ⅲ将于一系列不同的过渡期内分阶段执行,这种安排有助于确保银行业通过合理的留存收益和资本筹集,应对更高的资本标准,使全球银行业在满足更高要求的同时保持合理的盈利水平并进行融资,为经济发展提供信贷支持(钟伟,2010)。如表5所示,所有成员国将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巴塞尔Ⅲ,并且必须在此日期之前将巴塞尔Ⅲ的规则纳入国家法律规范和相关规定当中。各项规则的最终落实期虽有所不同,但最晚均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1. 资本充足率的实施。不包括资本缓冲在内的最低普通权益资本和最低一级资本要求,将在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逐步落实。2013年1月1日,最低普通权益资本将从目前2%的水平提高到3.5%,最低一级资本将从4%提高到4.5%;2014年1月1日,银行将面临4%的最低普通权益资本和5.5%的最低一级资本要求;2015年1月1日,银行面临4.5%的最低普通权益资本和6%的最低一级资本要求。总的资本要求将继续保持在目前8.0%的水平,不需要改变。

2. 对合格资本的调整。从普通权益中扣除的部分,包括总额超过15%的对金融机构投资的限制、抵押服务权以及递延所得税等,将于2014年1月至2017年底之间逐步扣减。从2014年1月1日起,对普通权益中需要扣除的部分进行20%的扣减,2015年1月达到40%,2016年1月达60%,2017年1月达80%,直至2018年1月1日全部扣除。在过渡期内,剩余未从普通权益中扣除的部分,将继续遵照各国现有的处理方式。对于不属于非核心一级资本和附属资本的资本工具,将在从2013年1月1日起,分10年逐步被淘汰。如果这些工具的固定面值在2013年1月1日之前仍未偿付,则从即日起,它们将被认定为原面值的90%,并在其后的每年减少10个百分点。此外,具有赎回激励的工具也将在其有效期内被逐步淘汰。

3. 资本留存缓冲的实施。银行可以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分阶段落实。从2016年占风险资产的0.625%开始,往后每年增加0.625个百分点,并于2019年达到最终占风险资产2.5%的水平。监管当局可以考虑加快建立资本缓冲保护,酌情制定更短的过渡期限。已经满足了在过渡期最低比例要求,但仍低于7%的普通权益目标(最低普通股充足率加上资本留存缓冲)的银行,应保持审慎的收入策略以尽可能快地满足留存缓冲区的要求。

3 巴塞尔III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根据前述巴塞尔Ⅲ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计划,它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将体现在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两个层面上。对商业银行而言,表现为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拨备率等方面的影响;对监管当局而言,表现为监管理念和监管手段方面的影响。

3.1 巴塞尔III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3.1.1 长期中合格资本缺口巨大

由于中国在国际收支中的资本项目仍然处于管制状态,加上中国金融市场一直匮乏创新工具,使得中国商业银行在本次金融危机中几乎没有遭受损失。商业银行业的经营与发展一直持续稳步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商业银行的总资本充足率达到12.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1%,远高于巴塞尔II的要求。然而,巴塞尔III在提高资本质量和增大加权风险资产的同时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巴塞尔III对于合格资本的判别比巴塞尔II严格得多。因此,中国银监会在提出的“中国版巴塞尔III”中,对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和拨备率等监管工具设定了更加严格的标准。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方案(表1),核心一级资本将比巴塞尔III高出0.5%。

本文根据巴塞尔III和银监会的标准,分别对我国2010年底已上市的17家内地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进行了测算。测算重点考察了可以用于直接弥补损失的普通权益一级资本,即在这些银行披露的一级资本基础上,按照巴塞尔III的要求扣除了50%的盈余公积、少数股东权益、商誉、其他无形资产、递延税项净额、对未合并金融机构投资等项目。由于2.5%的资本留存缓冲是必备的,所以巴塞尔III要求的实际最低普通权益一级资本应在7%以上,而银监会的标准则在7.5%以上。从表6可以看到,17家上市银行中,按照巴塞尔III标准,有5家银行(阴影部分)未达标,这5家未达标的银行在2010累计资本缺口为949亿元,主要是农业银行的缺口较大,达717亿元,占总缺口的75.5%;按照银监会标准,有6家银行(阴影部分)未达标,这6家未达标的银行在2010累计资本缺口为1401亿元,其中农业银行的为976亿元,占总缺口的70%。总体而言,在短期内,中国银行业的一级资本缺口并不大。

然而,当考虑2019年全面实行巴塞尔III时,中国银行业的累计资本缺口就比较大了。根据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资产和负债平均增长率约为25%,以此为参照,本文按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增长率为10%和20%的保守数据计算了未来的资本缺口。从表6可以看到,实施巴塞尔III标准的缺口1为2.54万亿元,缺口2为7.15万亿元,而这17家银行在2010年6月底合格的普通权益资本仅有2.56万亿元(深发展为2010年底的数据),这17家银行约占中国银行业总规模的65%,以此推算,到2019年,中国银行业的资本缺口1为3.86万亿元,缺口2为11万亿元;按照银监会标准计算的缺口1为2.63万亿元,缺口2为7.34万亿元,到2019年整个银行业的资本缺口1为4.04万亿元,缺口2为11.3万亿元。显然,在长期中,无论按什么标准,资本缺口都是巨大的。

3.1.2 杠杆率与拨备率

根据巴塞尔III的方法,本文计算了上市银行的杠杆率。从表7可以看到,按照银监会4%杠杆率的标准,17家上市银行中有12家都不合格,需要补充的一级资本约3284亿元,而如果按表内外资产年增长率10%和20%估计,到2019年一级资本缺口a和缺口b分别为3.55万亿元和9.69万亿元,以此推算整个中国银行业的一级资本缺口a和缺口b将可能达到5.46万亿元和14.91万亿元!

从拨备覆盖率来看,中国农业银行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没有达到银监会的标准,其余15家银行都已经达标,平均拨备覆盖率为211.31%。但是,绝大多数银行的拨贷比(即拨备/信贷余额,也称动态拨备率)都未达标,只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达标。然而,拨贷比达标的银行,其信贷资产质量并不一定好。如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在17家样本银行中是最高的。究其原因,本文发现,银监会设定的拨贷比指标值得商榷。拨贷比=拨备/信贷余额,分解该公式,可以发现,拨贷比=(拨备/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信贷余额)=拨备覆盖率*不良贷款率,也就是说,当拨备覆盖率一定时,不良贷款率越高则拨贷比越高,这显然与监管理念相违背。

3.2 巴塞尔III对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

3.2.1 从微观审慎监管到宏观审慎监管

对金融行业宏观审慎监管的理念是在本次金融危机后才兴起的,因为在危机中许多满足监管指标的金融机构都遭遇了系统性冲击,如整个金融行业的流动性突然消失了等。所以,基于危机的传染性和市场的集体失误,需要加强对整个银行业的宏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是动态发展的,其目标是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主要特征是建立更强的、体现逆周期性的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对银行的资本要求、流动性要求、杠杆率要求、拨备规则;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特别要求;会计标准;衍生产品交易的集中清算等(周小川,2011)。从中国的实际来看,必须加强表1所示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和拨备率等指标的监管。

要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就应尽快提出系统重要性机构的判别标准,这将有助于加快市场对监管理念转变的吸收。尽管监管当局尚未公布,但根据史进峰的研究,中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将很可能包括工、农、中、建、交等5家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因此,1%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缓冲无疑将给这几家银行带来负面影响,特别是农业银行,它的资本缺口将进一步扩大。

3.2.2 完善动态拨备率监管

金融危机表明,根据贷款已发生损失计提损失准备金的方法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很难抵御潜在风险,不利于整个银行业的稳健经营。而根据贷款预期潜在损失计提准备金的方法更具动态性和前瞻性。早在2010年银监会98号文件中,银监会就明确提出,在风险早期暴露和审慎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动态拨备管理,对于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占贷款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5%,同时贷款损失准备金占不良贷款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50%,两者按孰高要求执行,但该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首先,2.5%动态拨备率的监管标准比较严格,将对银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对于中小银行的影响更大,如表7显示,除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外,所有中小银行的拨贷比都没有达标;对那些贷款分类偏离程度较小、迁徙控制良好、潜在风险较低的金融机构可适当调低该比例要求,反之调高该比例要求;在经济上行期间适当提高该比例要求,而在经济下行期间则允许在大量核呆前提下考虑该比例下降,但总体应达到或超过2.5%和150%。其次,贷款预期损失超过拨备的部分通过利润分配弥补,该部分准备金的使用需经监管部门认可:在经济上行期间该部分利润不得用于分配,而在经济下行期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可用于弥补亏损,达到以丰补歉的效果。第三,拨贷比的计算方式有欠妥之处,如前所述,如果两家银行拨备覆盖率相同,则不良贷款率高的银行将受到监管部门的表扬,有悖常理,将使以往资产质量较高的银行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应适当修改拨贷比的计算公式。

3.2.3 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

本次金融危机表明,金融产品并非越复杂越好。银行不应盲目追求跨业经营,在没有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之前,坚守传统的主业是明智的选择。自二十世纪末以来,国际上相当一部分金融创新是为创新而创新,不仅无助于实体经济增长,而且扩大了资产价格泡沫,放大了金融风险。因此要审慎地推进金融创新。要确保金融创新的模式和产品结构简单、数量有限,便于监测风险和发现问题;要坚持金融创新具有明确的实体经济真实需求导向,必须是企业居民需求最为迫切,试点成效最为显著的领域;要坚持信息充分披露,防范不合理的关联交易等风险;要在创新过程中注意甄别相关性质和问题,把握风险与需求的平衡,始终坚持防范风险为第一位,有效防范和化解、平稳处置相关风险(王华庆,2010);要严格限制商业银行从事自营交易的范围,坚决遏制商业银行通过诱导销售欺诈金融消费者的行为,审慎对待商业银行为监管套利而从事所谓的金融创新。这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更是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并实现银行体系长期稳定运行的必然选择。

3.2.4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

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需要增强“一行三会”之间的协作,确保宏观审慎监管体系能够得到有效运行。但目前金融监管协调在实践中仍存在实际运转困难、合作效率不高、流于形式、信息共享难度大等问题,有待改进。因此要加强各类监管组织的沟通协调。根据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合作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因此,可以考虑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在国务院领导下,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以及监管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建立金融信息共享制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重大问题提交国务院决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形成定期的、正式的、有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确保金融信息共享,风险防范上方向一致,切实提高监管合力。在监管内容上,要密切关注金融体系与宏观经济的关联性,促进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加强不同监管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避免监管漏洞和监管套利;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中的政策和措施,完善金融安全网的相关制度安排;完善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析和研判。对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应关注其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高财务杠杆率风险、不恰当的关联交易风险等。

3.2.5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委员会

当现有监管协调机制在实践中很难发挥作用时,为保证宏观审慎监管的有效执行,可以成立宏观审慎监管委员会,从而强化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宏观审慎监管委员会的成员可以包括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如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各类监管部门(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的人员,因为中国的宏观审慎监管除了金融机构外,还涉及到诸如政府融资、不良贷款及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资产泡沫等方面(巴曙松,2010)。在监管内容上,可以包括以下方面:开展宏观审慎分析,建立系统的宏观经济、宏观审慎监管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逆风向调节的景气指数/逆周期系数,作为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的行为指引;创新监管政策工具,建立健全各类动态的、逆周期的拨备要求和额外资本充足要求,引导信贷适度增长,增强可持续性;评估整个金融体系的资本、流动性和盈利性等状况,以及这些因素对金融稳定的潜在影响;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金融风险,监测相应的监管漏洞;防范财政刺激政策下的信贷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处理好保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及时采取各类灵活、有效的措施救助问题金融机构。

4 结束语

与以往的资本协议相比,巴塞尔III设定的监管指标和监管理念有了很大改进,而中国银监会的标准又高于巴塞尔III,因此,这无疑对中国银行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银行类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占企业资金需求的绝大多数,如本文所测算的,未来10年左右银行业的资本金缺口很大,当商业银行为满足监管要求,不断补充资本金的同时,提供给实体经济的资金将会减少,直接影响经济增长速度。如何在防范金融风险和促进经济增长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将是未来考验商业银行和监管当局智慧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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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MAG. Assessing the macroeconomic impact of the transition to stronger capital and liquidity requirements. BIS, 2010.12

第4篇:银行的高质量发展范文

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在全球银行业危机中导致银行大量破产的原因就是信用风险。我国由于政府干预、内部管理等问题的存在,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造成了商业银行明显的信用风险。因此,我国急需加快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改革。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一)信用风险在银行风险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根据麦肯锡公司的研究结果显示,信用风险占据了银行总体风险的60%。在我国,由于存在着较高的不良贷款率,更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更高的银行信用风险。从数据上来看,如果按照“一逾两呆”额口径计算,我国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高达25%;若按照“五级分类”的口径,与银监会不良贷款率不能超过5%的要求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仍然偏高。过高的不良贷款率带来的银行信用风险势必会严重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

(二)适应《新巴赛尔协议》的需要

《新巴赛尔协议》在信用风险方面增强了资本要求的风险敏感度,并提出了运用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两种方法对信用风险进行衡量。这体现了《新巴赛尔协议》能进一步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增强银行的稳健经营,促使银行之间开展公平竞争。但是,由于我国银行业发展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新巴赛尔协议》的实施对我国银行来说不啻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迫切需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目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建设已日益受到国内商业银行的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有: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已初步建立信用风险组织管理体系;在商业银行实现了全面推广使用5级分类法;银监会的一些诸如风险报告制度、贷款发放流程、贷后管理制度等对商业银行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国内众多商业银行成立了风险管理部门,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已经逐步实现专业化等。但是,总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

我国大多数股份制、地方性商业银行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机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及国家垄断的性质,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公司治理结构仍存在较大缺陷。因而至今仍无法形成内部权力的制衡机制,从而不利于对庞大的分支机构进行分责控制,导致了银行体系内风险管理机构的缺位,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不健全。

(二)尚未建立起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高质量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是银行开展信用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开展信用风险管理的时间较短,相关基础数据的积累不足。同时,由于我国在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严重落后,使得不少企业的财务数据无从收集,即使最后公布出来的数据也存在一定的失真现象。这些都导致了基础数据质量的下降,从而制约了信用风险管理模型的建立。

(三)风险量化管理落后,缺乏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和管理的先进技术

现代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大量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和数理统计模型。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仍停留在定性分析阶段,国内还没有一家银行对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因此,国内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的模型应用和管理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衍产品金融市场尚未形成,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缺乏

衍生金融产品由于其具有直接对冲风险的性质,被公认是管理市场风险最有效的市场工具。但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到目前为止,衍生金融产品市场在我国尚未形成。这个市场的缺失以及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极大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多样化资产组合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明显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借鉴

(一)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实行集中化风险管理模式。以德国为例,德国商业银行在其银行内部建立了独立的、纵向式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董事会下面设立了独立的信用风险委员会负责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集中化的风险管理模式,能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较好地把握、管理银行风险,因而被广泛采用。

(二)建立了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国外大型的商业银行都拥有一套比较成熟和健全的风险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花旗银行为例,该银行建有自己完善的全球信息系统,它不仅能做到数据的每日更新,而且具有极强的实时数据处理能力和统计查询功能,能够为各个区域、行业、产品等日常检查及风险评级工作提供全面支持,这些为花旗银行的高水平风险信用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创建了完善的信用风险预警系统

信息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及早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JP摩根银行的有关统计分析表明,在贷款决策前若能实现对贷款风险的预测并采取正确地预控措施,将能有效降低实际损失的50%~60%。因此,西方现代商业银行都十分重视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力求尽早发现风险,将银行损失降到最低。

(四)强调信用风险管理的量化和模型化

西方现代商业银行十分注重对信用风险的量化研究。近些年来,信用风险度量模型化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和相当大的发展,最有代表性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是1994年J.P.摩根提出的信用度量制模型即VAR模型,该模型现已受到金融界的广泛认可,为国际上许多金融机构所采用。此外,国际上最先进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模型还有Creditmetrics、KMV以及RAPM度量指标量化方法RORAC等。

(五)合理使用信用衍生产品分散信用风险

信用衍生产品的产生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工具,可以有效地分散和转移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因此,近年来,信用衍生产品在国际上的使用呈现爆炸性增长的势头。具体来说,目前西方现代商业银行最常用的信用衍生工具主要有为信用违约期权、信用联系票据和总收益互换三种。以德国信用衍生产品市场为例,使用最多地是信用违约期权,它占据了德国信用衍生产品市场73%的份额,信用衍生产品的使用推动了国外整个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不断向前发展。

四、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银行体系内部的应对策略

1.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要加快建立起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我国商业银行应学习建立国际上完整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纵向架构,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由它来负责建立全行统一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同时,要明确各个部门和个人在风险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强化个人责任追究制度。

2.加快国内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我国的商业银行要尽快按照巴赛尔协议的要求尽快建立起独立、高质量的数量的数据库,并保持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为国内银行信用风险的度量和检测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银行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建立信息系统及时有效的交流渠道,确保信息系统的开发具有前瞻性和有效性,使信息系统最终能涵盖银行的所有业务。

3.加快建立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量化管理体系

风险量化是今后信用风险管理的大趋势,新巴赛尔协议在信用风险的度量上就大量地引用了数量化的计算模型。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风险量化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库,因此在短期内可能无法构建出符合新协议要求的风险评估系统。但是,只要坚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建立起系统性的风险性衡量方法,仍然可以达到风险度量的目标。从长期来看,我们的目标仍然是不断学习西方先进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风险计量工具。

(二)银行体系外部的应对策略

1.加快完善我国金融体系建设,建立和发展信用衍生产品市场

要加快完善我国金融体系建设,加强资本市场建设,从而为信用风险从商业银行向外转移提供可能。同时,在合适的时机,逐步开发金融衍生产品,建立和发展信用衍生产品市场,从而建立其现代化的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2.加强社会信用文化建设,建立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

要加快社会信用文化建设,建立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政府要加强和完善信用信息的使用规范和失信处罚机制,特别是要通过建立健全有关社会信用的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失信处罚机制。其次,要建立一个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评级架构,建立社会客户的信用档案,以此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第5篇:银行的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公司治理 中小企业 会计信息质量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研究发现,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缺陷是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的真正根源,把握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特征及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公司治理对策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是根本途径。

一、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

公司治理是会计信息系统的重要环境因素,公司治理是否完善,将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自20世纪90年代起会计学者开始关注公司治理问题以来,国内外众多学者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研究方法包括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

(一)理论上,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相互影响、相互依存

根据契约理论,公司治理是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涉及指挥、控制、激励等方面的活动内容,包括内部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与外部治理机制(市场、法律和政府)。公司治理是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制度环境,完善和有效的公司治理能够为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提供保障。同时,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影响会计职能的发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治理主体的信息不对称,帮助各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进行更好的监管,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从外部治理来看,竞争市场的有序进行,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依赖于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从内部治理来看,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对管理层和员工进行监督和评价,投资者对经营者履行契约情况的判断,并设计和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的依据。

(二)实证上,公司治理众多因素与会计信息质量显著相关

国内外学者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研究,将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管理报酬机制等治理机制分别与会计信息质量的不同量度(盈余管理、财务报告舞弊、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及时性和价值性、审计质量)进行检验。尽管研究的结论并不完全一致, 但大都能够支持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具有影响,从而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实证支持。

二、我国中小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与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规模、组织形式和产权关系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统计数据显示(见表1),我国工业经济中不同所有制中小企业呈现两个特点:一是私营企业(以个体户为主)的数量、销售产值、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税金总额等指标几乎占据半壁江山,可见其重要性,但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或公司;二是股份公司各指标比重较低,我国中小企业组织形式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封闭性、适合中小企业等特征,因此治理上表现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明显、管理上的合伙化等。而目前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在治理方式、股东权利上的规定与股份有限公司大致相似。在我国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为主的中小企业在实践中治理结构并不完善,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缺陷是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的真正根源。

(一)股权高度集中,侵害小股东利益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股权结构不同决定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利益主体制衡机制的差异。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门槛较高以及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小企业股东人数普遍偏少,股权分散程度低。大多数公司的前五大股东绝对控制公司股权,股权高度集中使得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与企业利益最大化并不完全一致,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利益成为可能。在这种利益驱动下,大股东占用资金或利用“掏空”行为等方式损害其他少数股东的利益。虽然《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有比较完善的保护机制,包括公司经营状况知情权、所持股份转让权、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等,但对中小股东知情权的限制较多,难以实现,中小股东的监督作用受限。加之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独立性较弱,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和诱导下,会计信息的违规性失真较为普遍。

(二)内部治理结构家族化,管理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的正式制度安排。在我国特定的内外部环境下,一方面,中小企业形成了三会合一、三权合一的模式。该模式中,经理层对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其实质就是对自己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人的监督和激励成为了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相互惩罚的组织内部制衡机制。另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多为家族企业,表现为董事、家族成员、所有者三位一体。这种结合下的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成本比较低,在企业发展初期具有一定优势,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缺陷也不断显现:投资者即管理者缺乏内控与财务方面相关的管理常识。经营决策注重业务领域,不太重视会计报表信息的作用,这种需求的不足和不重视导致会计信息相关性较差;实行“家长式”管理,具有较强的经验性、随意性、专断性、非理性化等倾向,企业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即使存在,也很难得到严格执行,成员之间的交易主要靠家族伦理的自发调节,影响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的判断,加之以内部审核为主的内部监督的不健全,会计信息质量缺乏制度保障;在用人方面,“任人唯亲”,不能吸收优秀的会计人才,会计信息质量无法提高。

(三)债务融资单一,以银行信贷为主,银行外部约束弱化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和我国直接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依靠内部筹资和盈余积累,在遇到资金困境时,更多的是依靠民间融资和银行贷款。随着企业的发展,债务融资方式中,商业信用和非正规融资逐渐被银行贷款代替。债权人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元素,理论上,中小企业的高负债水平要求银行参与中小企业公司治理,并借助于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目前在我国实践中,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风险特点和我国法律法规禁止商业银行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投资等限制,我国的金融中介在中小企业公司治理中几乎不发挥作用。中小企业债权人治理机制弱化对保障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消极作用。具体表现为: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只需要能够反映企业基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和关注程度并不十分强烈。申请贷款时,中小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贷款存在着财务报表造假问题,信息的可靠程度有限,会计信息操纵行为损害了会计信息信贷决策的有用性;贷款期风险控制模式单一――“抵押物崇拜”和贷款限制条款,由于有抵押物作为保障,银行不太关注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使得中小企业在经营决策中产生过度投资,进而在会计政策选择中稳健性不足。如表2所示,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以抵(质)押贷款为主,信用贷款比重非常低,且没有随企业规模变大有明显提高。

(四)产品市场缺乏竞争性,市场约束弱化

产品市场是公司竞争的主要场所和信息平台,竞争程度较高的产品市场会弱化会计信息不对称。产品市场竞争的衡量方法和指标很多。在产业组织理论中,以市场份额作为市场集中度的指标之一来量化产品市场竞争程度。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多,涉及行业广泛,主要从事竞争性产品的经营。但是目前中小企业大多属于传统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附加值低,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不是很高。如表3所示,在工业中,中小企业市场份额占50%以上的仅有8个行业,而该数值在前10个行业中已跌至37%。因此,市场约束机制大大降低了对中小企业公司的治理,进而导致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

(五)政策法律体系失范,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

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和《乡镇企业法》等。但现有法律法规缺乏可行性、系统性、针对性。同时由于我国目前的政府管理体制表现为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导致中小企业管理效率不高,效果不佳。在会计信息监管方面缺乏统一规划,不同职能部门会计监管侧重点不同,信息缺乏共享,具体表现为:税务部门成为最主要的监管主体,而其监管视角单一,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协调了会计制度和税法之间的差异,但实践中两套账现象仍很普遍,加之我国会计造假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中小企业会计信息长期质量不高。

三、完善治理结构,提升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通过构建产权多元化、内部治理制度化、外部(资本、产品)市场和监管双重推动,实现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日趋完善,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一)优化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

股权的适度分散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和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中小企业创业初期资金主要依赖于自身积累,股权高度集中。但随着企业进入成长期和高速发展期,由于经营风险较高,权益融资仍然是主要的融资渠道。为避免“大股东”对会计信息质量带来的负面影响,需拓宽融资对象和方式的选择:将股份出让给企业核心员工、引入私募股权基金。前者在分散股权的基础上能够有效地激励员工和培育人力资本,打造利益共同体,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后者在改善财务状况的同时,还可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比如制定战略规划、调整财务结构和完善用人机制等,为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提供保障。

(二)创新家族企业,加强制度建设

当传统型家族制企业的缺陷随着企业的发展日益明显时,从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角度看,中小企业应根据现实情况和发展的需要进行创新:一是家族企业主的自我提升。以企业家主导的中小企业,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决定企业的价值。家族企业主应加速知识尤其是财务和内控知识的积累和更新,注重自我创新,强化对会计信息的使用,塑造自我诚信。二是适度分权,加强制度(会计制度、管理制度和决策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可控的授权体系,保障责权利相统一,形成家族成员对经营管理无法随意干预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企业运作的规范性,为会计信息生成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注重家族内成员培训,建立与家族外成员适度竞争机制。

(三)拓宽债务融资渠道,强化银行外部约束

随着中小企业经营日渐成熟,债务融资比重加大。相关研究证明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的可获得性依次为:商业信用、非正规融资和银行贷款,而其债务融资成本比较优势依次为:银行贷款、商业信用和非正规融资。强化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保障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起到积极作用。加强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监督可通过以下手段实现:(1)创新审贷技术和风险控制手段。贷款前银行应了解企业的资信状况并对其提出的投资项目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价,避免由于企业管理者水平所限而给双方带来的损失。这一费用的增加应该成为银行激烈竞争下寻找优质客户的成本。(2)参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即要求企业聘用银行指定的事务所。审计费用会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但相比于民间借贷较高的用资成本,中小企业通过正规金融获取资金还是利大于弊。融资成本的提高可以通过较高的盈利得以补偿,成为企业提高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原动力。

(四)加快转型升级,完善产品市场竞争

转型升级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自然结果。加快转型升级的外在驱动必然要求中小企业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重点关注维持持续创新能力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增加资金、人才和管理的投入,并加强风险控制。就财务方面,必然增加财会部门的软、硬件投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或引进高素质的财会人员,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为高质量会计信息提供基础条件和制度保障。

(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一是完善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如:扩大小股东知情权和质询权的范围,制定保障程序。二是加大会计造假处罚力度,如:提高行政处罚的金额,降低吊销从业资格证书的认定标准。三是建立以财政监督(监管视角以“会计准则”为导向)为核心、工商和中介参与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综合监管机制。同时搭建信息平台,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增加用信。X

参考文献:

1.周芬.基于公司治理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改进研究[J].财会研究,2010,(6).

2.刘笑霞,李明辉.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质量之影响研究综述[J].当代经济管理,2008,(7).

3.王金根.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研究[J].泉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0,(5).

4.梁小惠.论公司类型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J].河北学刊,2013,(11).

5.谢法玲.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股东权益的保护[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

6.高政利,梁工谦.环境约束、发展选择与中小企业内部相互委托――模式[J].科学经济社会,2008,(02).

7.徐敏.浅谈家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J].中国集体经济,2012,(24).

8.蒋永康,朱冬林,潘丰.我国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现状及对策――以江苏省为例[J].管理工程师,2012,(06).

9.陈自芳.创新家族制才能做强浙江中小企业[J].浙江经济,2003,(14).

第6篇:银行的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 内部控制;债务融资成本;金融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 F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7-262-1

一、引言

自SOX法案实施之后,内部控制的研究越来越成为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内部控制研究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内部控制经济后果的研究,其中Kim等(2011)的研究表明,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杨德明等(2011)发现内控质量较高的公司能获得更多的长期贷款、更长的贷款期限。本文在梳理内部控制与债务融资成本之间关系的相关文献基础之上,探讨内部控制影响债务融资成本的作用机理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思路。

二、内部控制与债务融资成本

与股权融资相比,债务融资无疑是我国更为重要的融资方式。不同于债券市场发达的国家,我国的债务契约主要发生在银行和企业之间,银行贷款在企业外部融资中占有重要地位(胡奕明等,2008)。胡奕明和谢诗蕾(2005)的研究发现,银行的贷款利率与借款企业当前财务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有一定的合理相关关系。饶艳超和胡奕明(2005)发现银行在信贷处理中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较高,使得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而我国银行不能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陆正飞等,2008),不能很好的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而又根据会计信息进行信贷决策,将有可能遭受一定的损失。因此企业的信息披露行为会使银行信贷决策建立在更为充分的信息基础之上。

内部控制不仅给企业带来财务报告可靠性和经营合规合法性,以及提升经营效率效果的基本效应,同时能够对企业所有部门、流程以及企业整体产生规范效应(李志斌等,2013)。董望和陈汉文(2011)等的研究结论是内部控制可以提升应计质量、抑制盈余管理。很多研究表明,具有良好内部控制的企业,意味着企业经营效率良好,管理完善,遵守国家法律,也意味着企业对外披露的信息相对较为可靠、真实,从而便于债权人进行监督。

林斌等(2009)发现,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内部控制质量高的企业有动机向市场传递信号,由此影响商业信用。内控质量更高的企业高管有动力选择自愿性披露有关公司信息,高质量企业通过传递信号将其与那些低质量企业区别开来。迪博内控报告白皮书报告说明,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的总评均值及内部控制五要素的得分都高于未披露该报告的上市公司。更进一步证实了内部控制质量高的公司会通过信息披露等信号将企业信息传递给银行等债权人或投资者。

根据以上分析,内部控制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经营效率,而企业会将此信号传递给银行等债权人,银行根据此信息会给企业更宽松的放贷条件。已有研究证明,提高内部控制能够降低债务融资成本。Kim等(2011)认为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降低债务契约监督的成本,从而降低债务融资成本。郑军等(2013)的研究发现内控质量较高的企业能获得更多的商业信用融资。程小可等(2013)基于投资现金流敏感度视角探究了内部控制和银企关联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 高水平内部控制可以有效缓解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邓德强和冯悦(2011)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内部控制信息质量与债务融资成本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李晓慧和杨子萱(2013)的研究结果表明内部控制质量较高时,债权人会感知到更多的保护信号,并通过放宽债务契约条件表现出来,此时债权人会倾向持有更多的债务资本以及偏好更低的债务资本成本和更长的债务期限。杨德明和冯晓(2011)的研究结果发现,银行能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表现为内控质量较高的公司能获得更多的长期贷款、更长的贷款期限,但银行仅能识别国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却无法识别民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

以上研究大都从内部控制与投资者关系、融资约束的角度侧面考察了内部控制与融资成本的关系,正面研究较少,并且很少考虑外部因素的影响,而企业的融资条件离不开外部环境的制约。而且内部控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深受金融市场发展程度的制约。我国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呈现明显的地区差异,这种地区差异导致了各地在金融条件上的差异,从而直接影响到地方融资的可获得性和融资成本(李扬等,2011)。罗党论等(2008)认为银行在给予企业贷款的时候经常面临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借款方的道德风险,这种现象在金融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中表现得更加严重。在金融生态环境较差的地区,市场的不成熟可能使得信贷部门在进行信贷决策时未能足够重视内部控制等评价公司经营状况的关键指标。相反,在金融生态环境发达的市场中,政府干预的减少以及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的运作,使得投资者更加关注和依赖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决策,信贷资金的流向受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较显著。因此,进一步研究内部控制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金融生态环境这一外部重要因素不可忽略。

参考文献:

[1]Kim,J-B.,B.Y.Song,and L.Zhang.Internal Control Weakness and Bank Loan Contracting: Evidence from SOX Section 404 Disclosures.The Accounting Review,2011,86 (4) : 1157 ~1188.

[2]程小可,杨程程,姚立杰.内部控制、银企关联与融资约束――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审计研究,2013,5: 80 ~ 86.

[3]董望,陈汉文.内部控制、应计质量与盈余反应――基于中国 2009年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审计研究,2011,4: 68~78.

[4]胡奕明,谢诗蕾.银行监督效应与贷款定价――来自上市公司的一项经验研究[J].管理世界,2005,5: 27~36

[5]李晓慧,杨子萱.内部控制质量与债权人保护研究――基于债务契约特征的视角[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3,2:97~105.

第7篇:银行的高质量发展范文

这就是所谓的“抵押品变形”,该项新业务现在已经成为了银行业罕见的增长亮点。新的监管准则和不断增加的竞争压力不断蚕食银行业的利润,这项新业务有望改善银行的盈利能力。

抵押品“变形记”

所谓的“抵押品变形”,也就是把风险相对较高的资产转变成表面上更安全的资产,这类业务已经受到了监管者的关注。

总的来说,面对专门为账面总值超过64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设计的新监管规则带来的挑战,银行已经找到了新的赚钱机会。新监管规则的原意是,为了降低处于金融危机核心地位的衍生品市场风险。一些金融专家认为,把次贷切片分层这一可怕的金融创新想法,鼓吹了金融泡沫并导致其最后爆破。他们现在开始担心,“抵押品变形”这项新业务最终只是隐藏了风险,而并没有真正转换风险——这可能降低了监管新规的实际效果,更讽刺的是,新规可能促使了这种新业务的出现。

美联储官员Jeremy Stein上月表示,抵押品变形“就是监管新规制造的可能快速发展的业务,因此我们必须特别谨慎地对待。”这是美联储第一次公开警告这项新业务的风险。

然而,在金融产业里,抵押品变形只会简单被看作是满足监管新规要求的工具。变形的过程是这样的,银行会帮助基金以非流动性证券作为抵押,换取流动性更好的资产,然后基金就可以利用这些资产用于支持它们的衍生品交易。

世界上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贝莱德的电子交易和市场结构联席主管Supurana VedBrat表示,预计贝莱德将需要大量的高质量抵押品满足监管新规下的衍生品交易。她正在寻求帮助,满足对不断增加高质量抵押品的需求。

华尔街的金融机构,包括美国银行、高盛和摩根大通已经准备好提供帮助。这些银行计划创造足够多的衍生品,满足客户的抵押品交易需求。

纽约梅隆银行全球抵押品服务副主席Ms Chakar表示,对冲基金、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对抵押品变形业务都充满了热情。

今年开始,很多国际监管者都要求这些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者通过所谓的中央清算方式完成衍生品交易。监管者认为,在交易双方之间设立一个中央清算对手方,可以提供一定的损失缓冲空间,保证一方出现违约时衍生品交易的安全。

为了保证中央清算者不受市场动荡的冲击,持有衍生品合约的客户必须向中央清算者提供一定数量的抵押品。抵押品的形式一般是国债或现金,这样的证券才足够安全,降低中央清算者自身的风险。

衍生品市场究竟额外需要多少抵押品,已经成为一个热门的争论。市场的预计从5000亿美元到10万亿美元不等。因为很多银行和交易商一直在滥用抵押品,比如说用CDS来对赌其它金融机构的命运,数以千计的企业和基金一直依赖利率互换或货币互换这样的衍生品。

巴黎银行抵押品管理主管Hélène Virello表示:“我们认为新增的抵押品需求会有几万亿美元,但实际上,没人知道真实的数量,因为这是由很多因素同时决定的。”

这种金融炼金术的内涵甚是简单,把不合格抵押品转化成中央清算者接受的抵押品,只需要利用银行的回购操作就能实现。回购操作通常是用证券换取现金。前高盛抵押品经理表示,这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只是换了个“包装”。

在一个普通的交易中,一家保险公司会拿着低信用等级资产(比如说垃圾债券)到一家银行寻求帮助。这家银行会在回购市场借出这些垃圾债券——对手方通常是另一家大银行,换取政府债券或现金。那么这家保险公司就能利用这些政府债券或现金支持它的衍生品交易。

提供变形业务的银行会向客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对客户的资产附加一定的折让。对风险较高的抵押品,比如说垃圾债,银行会附加较大的折让。抵押品变形业务中的折让率可能跟中央清算所要求的折让率不一样,因为银行会自己衡量该业务的风险。

关于抵押品变形业务能给银行业提供多少额外的利润,现在还没有可靠的估计。但据摩根士丹利和顾问公司Oliver Wyman的报告,抵押品变形带来的收入“很可能抵消引入监管新规带来的大部分损失”。

风险守恒?

银行表示,它们或许无法承担引入抵押品变形业务可能带来的更大风险。如果银行持有太多的低质量资产,将消耗其资产负债表的一大部分,这会损害银行原本的业务。

客户可能会发现更简单廉价的方法,“重组”他们的投资组合,释放更多的合格抵押品。摩根大通上周告诉客户,“优化”现有抵押品的成本,只有把3月期美国公司债变形为3月期美国国债成本的1/10。

如果银行不愿意或没有能力提供它们客户所要求的抵押品变形,其它金融机构也可以加入——包括历史上最厌恶风险的贷款者,比如说养老基金。

纽约梅隆银行执行总裁Gerald Hassell表示,并不是所有的变形业务都发生在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他们也可以扮演第三方中介的角色。

那些持有大量低收益高质量证券投资组合的基金,可能会希望借出证券来提高回报率。一些财富基金和资本充足的养老基金可能会进入这个业务,为该市场提供更多的流动性。

但一些银行家担心,越来越多抵押品提供者进入这个市场,可能会在金融市场形成潜在的系统性风险。

一个匿名的高级银行家表示:“如果越来越多的影子集团加入这项融资业务,它们并不知道其中的风险,也不会计提足够的折扣率,那么这将可能给金融系统引入更多的系统性风险。”

抵押品变形业务的风险在于,可能制造更长更复杂的抵押品链条,当抵押品的市值开始下跌,也许就会引起一个自我毁灭的恶性循环。

美联储官员Stein警告,参与抵押品变形的投资者可能最终会面对“恶性地追加保证金”。比如说,一家保险公司把垃圾债变形成美国国债,如果垃圾债的市值下跌,该保险公司就不得不提供更多的现金维持抵押品变形,或开始平仓所持的衍生品交易头寸。

专注于抵押品问题的IMF经济学家Manmohan Singh担心,银行可能会操纵它们的法定资本要求,提高这些新业务的利润水平。如果市场大跌,这些银行可能也难以幸免于难。

Singh表示:“不可能没有成本地把BBB评级的资产变形成AAA评级的资产。如果银行大量从事这种业务,将会使风险加权资产水平大涨。我认为,这是监管者应该关注的问题。”

现在,包括巴克莱、花旗、德银和道富银行的大型银行正在准备提供这项新业务。最近美联储的调查显示,超过2/3的大型银行与客户谈论了关于抵押品变形的业务。养老基金也表示,他们正在讨论借出所持安全资产的可能性。

第8篇:银行的高质量发展范文

摘要:本文在介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并提出商业银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策略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影响;策略

一、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影响分析。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同样具有双向影响效应,一方面,它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中间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

1.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利润增长有积极影响。

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中有利于组织低成本的存款。无论是基金开户还是基金投资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不论基金是商业银行通过为基金提供销售、交易服务,在银行系统内部十分简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将存款划转为基金,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为自己扩大了客户源。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费,获取中间业务收入。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是发起、管理、托管三权分立的机制,根据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托管业务必须由商业银行担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而且要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条件,托管人必须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证基金发行、运营、赎回与清算的效率和质量,目前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来担任,一些资本实力雄厚而且业务能力强的股份制银行也加入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业务将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业务,具体见下表。从证券投资基金历年托管费收入来看,托管费收入上升速度很快,已经从1998年的1600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10.53亿元。商业银行通过介入基金托管业务,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资产结构,促进商业银行中介业务的发展,增加无风险业务收入,改善业务收入结构,也可以促进新型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与知识结构的改善,为商业银行现代资本市场金融业务发展拓宽空间。

2.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消极影响。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带来了冲击。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具有强大的专业理财功能,它的出现顺应了降低资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资者和融资者都愿意通过直接融资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出现存款“脱媒”

现象,使得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样具有转型经济国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间接融资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短期内迅速削弱其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又无法迅速跟上,银行的不稳定性增加,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稳定产生冲击。进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对央行的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变化,对传统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制度下的货币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使货币政策中的M1、M2、M3等形式的货币定义不断发生变化。毫无疑问,证券投资基金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增加了货币控制的难度,对央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提出了新的考验。此外,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带来的低风险高盈利效应,银行同业竞争加剧,对银行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战。

二、商业银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对策。

①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鉴于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大力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强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不断增加托管基金的数量和资产总量;另一方面,要加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市场开拓,目的是将销售的基金按照协议的要求推介出去、销售出去。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销售基金,顺应潮流尽快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便利投资人投资的方式,让投资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销服务。还可以借鉴美国筹建类似于“基金超市”网站,销售各个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虑银行卡在基金销售中的作用,还可以通过电话银行销售基金,给投资者带来便利。②商业银行争取在政策指导下成立银行系基金,开展多元化经营。2005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4月6日,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交银施罗德、建信基金、工银瑞信等银行系基金应运而生。到2008年底,这3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规模逆势增长,其中交银施罗德排名12位,建信基金排名20位,工银瑞信成为2008年规模增长最快公司,而且赢得市场和不俗的业绩。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银行业带来了新机遇,不仅有利于在分业框架下推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而且有助于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资产的多元化。大量的储蓄资金将有可能通过购买银行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有效转化为投资性基金,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因此,各家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尽快尽早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减少存差,促进储蓄———投资的转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就可以转换角色,成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经营基金业务。

③向开放式基金提供融资便利,进行业务创新,为混业经营创造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中允许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这使证券业与银行业合作又增加了一个途径。由于开放式基金可能面临非正常巨额赎回压力而产生流动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银行的短期资金支持,在当前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条件下,银证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这也是商业银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为将来实现混业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④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托管业务服务。基金托管要求银行在财务核算系统软件、清算网络、监控手段、整体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商业银行庞大的储蓄网点、丰富的储户资源、先进的网络设备、良好的信誉等软硬件条件,不仅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销售平台,而且商业银行拥有完善的清算结算网络系统、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完善的系统结构,完全可以承担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在基金托管业务服务过程中,一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发挥银行的优势,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服务。

第9篇:银行的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 信贷工厂 中小企业 区域银行 关系型贷款 软信息

一、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

(一)中小企业的重要地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数据,截至2010年底,全国实有企业1000多万户,其中99%以上为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对我国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50%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70%以上新增就业人员、70%以上农村转移劳动力。”

(二)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随着经济增长放缓和出口形势恶化,我国中小企业受到了重创,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我国中小企业增幅大幅回落,盈利空间逐步缩小,特别是沿海地区的出口导向型中小企业陷入了两头挤压的困境。

二、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中,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中小企业自身存在不足;

银行信贷体制的制约;

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资本市场;

银行信贷的不恰当收缩和不到位服务加剧了矛盾;

缺乏必要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

缺乏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应有的政策扶持。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表现

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过于狭窄;

中小企业普遍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直接融资规模小;

非正规金融机构发挥重要作用。

三、“信贷工厂”模式概述

(一)信贷工厂的定义

在上述背景下一种服务中小企业的新型贷款模式,即“信贷工厂”诞生了。所谓“信贷工厂”,就是把信贷的产生看作是一个产品的生产,信贷的发放作为一个流水线进行生产。具体来说是指银行进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时,设计标准化产品,对不同产品的信贷作业过程就好像工厂的“流水线”,从前期接触客户开始,到授信的调查、审查、审批,贷款的发放,贷后维护、管理以及贷款的回收等工作,均采取流水线作业、标准化管理。

(二)信贷工厂的特点

信贷工厂具有“六化”特点: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生产批量化;队伍专业化;管理集约化;风险分散化。由此做到在既定的风险容忍水平内,提高效率,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既满足了小企业客户信贷融资的短、频、急需求,又能使银行实现小企业业务的战略发展目标。

信贷工厂新模式的核心理念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强调收益覆盖风险加成本和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的理念,涉及业务流程、组织架构、风险管理、产品组合定价机制、绩效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创新,是一个完整的业务体系。

本质上来说,信贷工厂模式就是将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共性与个性进行结合的一种批量处理、流程化处理模式。”

四、银行规模对“信贷工厂“效用的影响

目前各大银行均在争相做大小贷市场,建立“信贷工厂”。但国外的大量实证研究发现,中小银行比大银行更倾向于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无论在中小企业贷款占银行总资产的比率还是在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率,国外中小银行的指标均高于大银行,原因在于中小型等区域银行生产软信息的能力更强。因此,在中国发展“信贷工厂”,我们就必须分析不同规模的银行是否也存在着类似现象,也即由何种类型银行主导的“信贷工厂”更能实现效率最大化。

对此我认为,信贷工厂可以采取以区域银行为主导的未来发展模式。

(一)大银行采取信贷工厂模式的劣势

相比“信贷工厂“模式下软信息的重要性而言而言,硬信息的重要性显然更低。然而,对大银行来说,硬信息来源于报表,简单而方便,是大银行的成本优势。在该模式下,大银行的该优势将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其次,从组织结构看,大银行科层结构复杂,决策权要实行多层次委托,信息需要逐传递。在信息传递的过程的信息的流失将明显多于区域性地方银行。

再有,从贷款规模来看,大银行的规模庞大,资金雄厚,对企业有更多的选择权,就算引入“信贷工厂”,小贷还是难逃相对的规模不经济。

(二)区域性银行采取信贷工厂模式的优势

区域性地方银行极强的地域性使它有条件更好地了解当地的中小企业并进行长期合作,容易产生并获取高质量的软信息。

区域银行具有组织扁平化的特点,贷款决策效率高,且区域银行因为规模相对较小,反而更容易获得更多自。

区域银行的资金规模相对较小,不足以为大型企业服务,使它有充足的动力为中小企业服务。

在关系型信贷中,中小企业软信息商业性生产的主体是中小银行,这些银行从激励机制方面来看能容易催生高质量的软信息,因此在关系型借贷上拥有优势。

五、结论及启示

作为一种舶来品,“信贷工厂”为解决困扰我国已久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打开了全新的思路。然而,如何能够真正的将其“移植”成功,而不仅仅沦为金融机构吸引眼球的口号,其规模的选择尤为重要。只有解决好这一问题,在正确的规模前提下“,信贷工厂”的优势才能淋漓展现,从而真正对我国金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活水”。

根据对规模经济、银行规模制约、我国区域发展特点的分析,我们能够简要得到以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