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劳动教育管理机制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第1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号),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
二、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三、新参统的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具体补办登记日期按照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及时办理,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的工作在1999年6月底以前完成。
四、新参统的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已参加本市三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并出示与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参加养老、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协议书和《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纳证》或有关缴费证明。其他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参加了一项或二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须出示有关协议和证明。
五、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其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即时受理,1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独立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所属的若干非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也须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其登记工作由上级主管单位全权办理。上级主管部门除按照规定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外,还须填报《所属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经核审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应及时到目前缴纳养老、大病、失业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同时提供有关缴费材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缴费单位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缴费单位办理申报后,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样表附后);对拒不执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款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分别并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八、缴费单位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因办公、生产、经营住所(地址)变动及发生解散、破产、撤消、关闭、合并以及其他情形时,须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样表附后)或其提供的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书面申请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
九、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社会保险登记证》证号由十二位编码组成,在编码前冠以北京市简称“京”,第一位码至第六位码为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第七位码至第十二位码为缴费单位登记码(编码表附后),独立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所属的若干非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编码,须在其上级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后边加“??”并接排顺序号。凡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缴费单位使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一律作废,不得重复使用。
十一、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每两年核验一次,未经核验,证件自行失效。
十二、《社会保险登记证》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问:什么是义务教育学区制?实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的意义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学^制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制和机制创新的实践模式之一,是中小学实行分片划区管理的制度。其主要做法是在学区内通过一定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及考核评估措施,搭建交互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实施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上的指导与帮扶,以及教育设施设备、师资和生源的均衡分配,从而缩小区域内学校间的差距。这是一种中心拉动、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整体推进的均衡发展策略。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是通过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整体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近年来,我区在部分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在体制机制创新、教育资源配置、教师调配与交流、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作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区内外广泛实践经验证明,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是促进县域内学校间互相帮扶、优势互补、融合共生、内涵提升、促进均衡的重要手段,是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破解“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有力抓手,是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问:如何科学设置学区?学区组建的形式有哪些?
答:《通知》指出,学区设置应按照城乡统筹、强弱搭配的原则,根据县域内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置、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等实际情况,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个学区。
学区组建可采取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城乡帮扶等多种形式。一般以1所优质学校为龙头学校,与若干所同学段相对薄弱的学校组成教育融合发展共同体。一般按小学、初中学段分别设置学区,也可探索“初中+小学”模式设置学区。每个学区学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所。
一是城乡帮扶形式。①城区学校+乡镇学校(村小学):由1所优质城区学校+若干所同学段乡镇薄弱学校(若干村小学),通过帮扶来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②乡镇学校+村小学+教学点:乡镇中心小学在与县城优质学校组成学区的同时,自身作为牵头学校又与村小学、教学点组成学区,以辐射村校、教学点,提升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集团化办学形式。优质学校+薄弱学校:由1所优质学校+若干所同学段薄弱学校组成学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统一管理。
三是学校联盟形式。①初中+初中+小学:由1所优质初中学校+若干所薄弱初中学校+若干所小学组成学校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②优质学校+优质学校:由若干所同学段优质学校结成联盟,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通知》指出,全区各地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对学区设置形式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
问:学区组建起来后,应该如何进行科学管理?
答:《通知》指出,要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有序的原则,建立学区运行良好机制,统筹推进学区教育资源调配、教育教学管理一体化改革,制定学区工作计划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学校安全管理等协作机制。
在行政事务方面,各地党政领导部门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区长学校、学区其他学校的管理层级和关系,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学区长学校办学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育教学管理等职责和权限。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区办学资源的配置、校长教师的调配、学区整体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要将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从事的学区管理工作计入工作量,建立基于学区管理成效的激励机制。学区长要负责对学区内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引领和帮扶,学区长可由龙头学校校长兼任。学区内各学校校内行政、财务、后勤、安全等常规管理体制机制可维持不变。
在资源管理方面,各地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构建学区办学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和仪器设备在学区内学校开放共享;二是促进学区教师资源、教学成果、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的共建共享;三是促进学区内学校校外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家长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的共享。
问:如何加强学区内教师队伍建设?
答:《通知》对加强学区内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5点要求。
一是打造学区管理团队。加强学区管理人员配备,每个学区设学区长1名、副学区长及管理人员若干名,均由各学校工作人员兼任。定期组织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学习和交流。加强学区管理后备人才储备,从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学区管理人才。
二是配齐配足学科教师。根据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配齐配足各学科合格教师,重点向农村小学、教学点倾斜。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等问题,实现学区师资配备基本均衡。
三是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建立健全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通过跨校兼课、支教、走教、轮岗等方式促进教师交流。支持学区统一调配教师,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化为“学区人”“系统人”。
四是加强学区教师培训。支持学区开展以学区为单位的教师培训、校本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和水平。学区要统筹培养薄弱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工作坊等方式,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五是努力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称评聘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标准,并按距离远近、艰苦程度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补助。
问:如何提升学区的教育质量?
答:《通知》建议通过五个方面提升学区的教育质量。
一是统一学区课程实施。学区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协作机制,加强课程教学实施的统筹,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扎实推进教学常规管理,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提升课程实施效果。要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共建特色课程教学资源,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二是统一学区教学研究。学区要实行学区联合教研制度,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课题研究等活动。加强学区内学生差异化研究,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科教学与德育、美育相融合,发挥学科教学综合育人功能。学区要协同高校、教学科研机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教学研究新格局。
三是共育学生核心素养。学区要统筹组建德育工作团队,共同研究和推进学区德育工作,共享德育资源。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整合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艺术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协作,组织协调开展学区内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科技、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
四是共创学区文化。学区要大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和学区文化。在传承、提升学校原有文化底蕴的同时,从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拓展延伸,加快融合,构建互励共进的学区文化,形成一校一特色、一学区一品牌、一县一风采的良好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