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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电气工程施工中应把“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放在首位,应根据工程的自身特点,对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实施有效的动态控制,做好技术交底,认真管理好从材料采购、施工过程到工程验收的全过程,并且建立良好的质量监督体系,提高电气工程的工程质量。
1.强电工程施工管理
1.1建立与强电工程施工分包队伍的施工关系
首先现场应在队伍进场前签定施工合同.如强电工程施工分包队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丁合同的,总包单位可与其签订三方合同,确定由供电公司施工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合同的严肃性对以后管理施工队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能起到约束分包队伍施工的作用。其次.现场为分包队伍提供必要资料:必须提供给供电局小区内所有住户的详细内容,为以后申请电表做准备,因为现在供电抄表一户对应一表,简称“一户一表”,电表数通过网线直接传到供电局,所以按供电协议要求必须要准确的用户信息,以免以后出现电费纠纷。
1.2小区安装总包队伍与分包队伍的协调合作
因分包队伍是甲方分包,势必会受到总包单位的排斥,同时由于分包单位合同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包单位的资金不会受总包单位的约束.不利于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以及进度的管理,所以分包队伍刚进场时有必要组织一次协调会,会议主题应为总包和分包单位的施工界限以及双方的职权问题:1预埋电缆套管:明确定义室内单元配电柜、开关柜至窜外第一个强电井为室内工程,第一个强电井外统称室外工程。分配好窜内工程与事外工程的电缆预埋套管施工由哪家单他施工:2电缆施工:明确单元配电柜、开关柜至用户用电使用点和柜外至小区变电站为施工界限。分清由哪家单位施工电缆。3总包穿完户内所有电缆。积极配合分包队伍将正式电安装、试验完毕,晚上单元配电室配套设施:配电箱混凝土基础、接地线到位、户内线到位、地下室电缆到位等等4确定施工用电变乍活正式用电时间。5严格要求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当总分包发牛歧义时,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可以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出面协调。6明确分包单位对工程交工期间的配合责任,由于分包单位具有确定的书断性,往往在工程的交上阶段会发生不配合总包单位交工的情况.如:不按时参加工程的验收工作,不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完善工程竣工资料,往往导致工程在竣上阶段资料不完善或提出的问题不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整改完毕。
2 弱电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弱电电气安装技术人员应首先熟悉电气施工图纸,并会同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共同河对土建施工图与电气施工图, 列出哪些部分有交叉施工,根据土建施工进度计划,对有关进出户管路预埋和线路保护管预埋等,排出配合交叉施工计划,确定准确配合时间,以防遗漏和发生差错。并在施工之前,将各种预埋管件制作好,并做好必要的防腐处理,充分做好施工前技术与材料准备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环节
(1)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弱电线管敷设现场暗敷设的预埋弱电线管有的工程由弱电专业分包队伍随工程主体施工埋设,有的工程由随工程主体施工的总包强电队伍代敷设预埋弱电线管。由总包强电队伍代敷设预埋弱电线管时,在主体工程结束后,弱电分包单位进场后,要及时检查总包强电队伍代敷设预埋弱电线管敷设情况,发现遗漏或者堵管情况要及时与总包强电队伍沟通,保证在装修阶段开始之前及时处理。 (2) 现场督促弱电线管透管、补管弱电专业施工队伍在土建铺地砖之前,要把弱电线缆穿完,不能穿线时,要督促总包强电队伍及时透管,及时发现堵管情况,保证在土建铺砖前,弱电线管没有堵管情况。 (3)耐心磨合,交错施工 跨专业之间的施工、调试需要仔细安排,早作分析,协调进行。
3、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 预留、预埋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应及时配合土建做好弱电专业的进户线缆穿墙管及止水挡板的预埋、预留工作。这一工作要求电气专业应赶在土建做墙体防水处理之前完成,避免电气施工破坏防水层造成墙体以后渗漏。电气施工人员应配合土建提前做好准备,土建施工到位及时埋入,不得遗漏。电气施工安装中,管理人员只有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把好质量关。 (2) 主体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电气工程要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根据土建浇注混凝土的进度要求及流水作业的顺序,逐层逐段的做好电管铺设工作,这是整个电气安装工程的关键工作,做的不好不仅影响土建施工进度与质量,而且也影响整个电气安装工程后续工序的质量与进度。浇注混凝土时,电工应留人看守,以防振捣混凝土时,电气管路堵管或者预埋线盒移位。(3)装修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砌筑隔墙之前应与土建工长和放线员将水平线及隔墙线核实一遍,好准确确定各种弱电线盒的位置、标高。抹灰之前,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上弹出的水平线和墙面线,将所有弱电工程中的预留孔洞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核实一遍,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定好,将全部暗配管路也检查一遍,然后扫通管路,穿好带线,堵好管盒。抹灰时配合土建做好配电箱的贴门脸及箱盒的收口,箱盒处抹灰收口应光滑平整。
4、设备安装环节的质量控制
由于弱电工程专业性强,在工程投资少、时间紧、作业面宽、工程繁杂、质量要求高的情况下,若不分轻重缓急,势必造成人、财、物的浪费。在监控过程中,应认真学习、因地制宜、 不断总结经验、分析工程实际情况,抓住工程中的关键环节,才能保质保量的做好设备安装工作。 (1)弱电箱及机柜的安装、配线不符合要求。箱体与墙体有缝隙,箱体不平直;箱体内的沙浆、杂物未清理干净;箱壳的开孔不符合要求,特别是用电焊或气焊开孔,严重破坏箱体的油漆保护层,破坏箱体的美观;落地式机柜不作接地不明显,箱门缺少跨接线、接地导线截面积不够。箱体内线头,布线不整齐,导线不留余量;箱体内不做回路用途标识。 (2) 弱电插座盒和面板的安装、接线不符合要求。线盒预埋太深,标高不一;面板与墙体间有缝隙,面板有胶漆污染,不平正;线盒留有沙浆杂物;固定螺栓松动,盒内导线余量不足。 5、电气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编制针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组织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设专职持证上岗的安全员。 (1) 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 教育 和培训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结束语
综上所述,住宅建筑强、弱电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用电设备的安、稳、长运行和用户人身安全,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业主、监理和施工方齐抓共管,共同打造优良的工程品质。
参考文献
[1] 郑剑锋,刘磊,丁琪,端云,施学群,翁志勇,张泰林.高新技术在智能化小区的推广应用[J]. 智能建筑. 2010(02)
[2]何庆华,智能化建筑弱电工程的袼,中国科技信息,2009
关键词:施工分包商 工程公司 执行力 考核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 A
近十余年来,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文件指引,一大批大型设计单位逐步改制,成立了工程公司,越来越多的承接EPC总承包工程,并逐步将EPC总承包工程发展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在这样的转型过程中,工程公司以设计为龙头的优势得到了有效发挥,项目管理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升。由于大多数由设计单位转型而来的工程公司都没有施工资质,EPC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仍需要施工分包商的合作,工程公司仅从事施工管理,而不提供施工技术队伍、机具等。尽管经过十余年的实践,工程公司在施工分包商管理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然而,由于历史原因等,工程公司在施工分包商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
一、工程公司在施工分包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施工分包商的执行力较弱
在一些工程公司总承包的EPC工程中,施工分包商有时没有将总承包方对进度、质量、安全的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主要有:
(1)历史上施工单位通常是直接从业主手里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直接对业主负责,与设计单位是平行关系。如今变成了工程公司(原设计单位)的分包单位,从心理上和工作习惯上都不太适应。
(2)施工分包商因自认为施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较强,对总承包方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有时不太认同。
(3)工程公司对施工分包商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措施。
(4)施工分包商普遍存在再分包的现象,施工队伍不稳定对工程执行有不利影响。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扯皮”
在EPC工程的执行过程中,施工分包商经常在费用等方面与工程公司“扯皮”,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其原因主要有:
(1)工程公司在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准确,施工分包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多估的部分往往避而不谈,而对可能引起费用增加的错项、漏项则紧咬不放,向总承包方索赔。
(2)工程公司许多都采用低价中标的招标方式,令施工分包商往往不能获得理想的合同价格,进而采用“先中标、后索赔”的策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非常注重索赔,用各种方式弥补利润损失。
二、解决工程公司施工分包商管理问题的建议
基于于上述问题的分析,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并解决。
1、建立与施工分包商正确的关系
工程公司应与施工分包商建立正确的关系,既不能因为合同的甲乙方关系将施工分包商简单认为是来赚总包方的钱,而对施工分包商处处提防;也不能因为某些施工单位的强势而对施工分包商过于屈从。而应在树立总包方项目目标的权威性的前提下,保持与施工分包商互信互赢的合作关系,例如:在合同价格上给予施工分包商合理的利润空间;相互协作以共同提高市场占有率;互相帮助以共同实现项目目标、获得良好的企业信誉等。
工程公司还可按一定标准对施工分包商进行划分,针对不同类别的施工分包商采取差别的关系管理方式。例如,与长期、多次合作且合作很好的单位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少量合作且合作一般的单位则只需建立普通的合作关系。但无论是哪种合作关系,只要形成了合同关系,都应以互惠互利为原则。
2、严格执行“合格施工分包商”管理制度
目前工程公司普遍采用了“合格施工分包商”管理方式,但时常由于业主推荐、时间紧迫、监管不严等原因,最终选择的施工分包商不一定都在《合格施工分包商名录》之内,这样便为对施工分包商的管控埋下了隐患。因此,应该严格执行“合格施工分包商”管理制度。对于现有的《合格施工分包商名录》应定期审查,做出是否继续保留的决定。对于因工程需要拟新增的施工分包商,要严格审查其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工程业绩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等,并通过公司内部项目管理有关部门、领导的审批后,纳入到《合格施工分包商名录》中。
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要严格从《合格施工分包商名录》中选择施工单位进行招标。如因业主要求需引入《合格施工分包商名录》之外的施工单位,也要与业主积极沟通,确保该施工单位符合公司对合格施工分包商的基本要求,并在审查后将该单位纳入到《合格施工分包商名录》中。同时,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招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避免出现有令不行的情况。
3、完善对施工分包商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工程公司应完善对施工分包商的考核机制,奖惩结合,实现有效的激励。考核可分为两个部分:
(1)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考核
在项目启动后,可以从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等方面设置考核指标,并针对项目的特点,确定不同指标的权重,当达到考核目标时给予奖励,或者未达到考核目标时进行处罚。一方面要注意,考核目标应该是能够量化的、“跳一跳能够得着”的指标;另一方面,奖惩措施要能够切实起到激励作用,最有效的奖惩措施通常是对资金的奖励或处罚,采用资金奖励时要注意不能明显降低了施工分包商的利润率、挫伤其积极性,同时还可采用对今后合作投标的承诺、分享重要奖项等其他措施。
(2)项目完成后的后评价
项目执行完毕后,还应从各方面对施工分包商进行综合评价,并以此作为将来选择的依据,例如后评价结果很差的话可以从《合格施工分包商名录》中删除并拒绝进行再次合作。后评价指标除了进度、费用、质量、安全之外,还应包括对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应急响应能力、配合度、技术水平、人力资源情况、机具情况等指标,以利于全面评价施工分包商。
参考文献:
1.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4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著.王勇,张斌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2.浅谈设计企业向项目总承包公司的转型.王立军,朱新天.广东科技,2011(14)
3.工程公司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商的选择与建议.郑立军.石油化工设备技术, 2011(32)
关键词: 水利工程,分包管理
Fo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to explore the subcontract
ZhouWu
Guizhou liuzhi two feet the bouyei nationality township ShuiLiZhan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to optimize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organization structure, lower costs, and higher efficiency needs. Engineering subcontract management in relation to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performance, credit and economic benefit. However, some problems exist in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How to do well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main work of this paper.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水利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具体实践和宏观调整的非常不相配套,从各个角度来考虑,国内水利工程分包施工存在三个方面的大问题:
1、分包方案适合于实际工程科学的选择工程分包方案,是决定工程建设实施成功的重要因素。这成为制约分包管理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工程分包环节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如果选择不对的分包方案,就肯定会增加项目部的管理环节,增加管理费用。
2、缺乏最有效的进度监控手段、成本以及质量分包合同签订后,缺乏监控手段。然而成本上不想增加投入,分包商就会使用旧方法施工而不选择使用新方法,以致造成成本的增加;质量上,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监控不力或监控脱节,主要的还是缺乏强有效的监控机构与体系,从而使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就会造成安全隐患与质量隐患;绝大部分的分包商很少关心进度更关心利润。
3、对分包合同管理比较粗糙,分包合同的条款不完善。目前的许多水利施工分包合同存在着相当多的霸王条款,以至于存在很多合同漏洞,有时候还成了一种形式,造成合同双方均不利,更甚至就会给国家带来严重的损失;管理上也是属于粗放型的,严重的影响项目部的规范管理以及实现总体效益目标。
二、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措施和对存在问题的解决
以上所提到的问题普通存在的,所以给项目部的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可以探讨和总结一些适合的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方法。
(一)运用层次分析法
运用层次分析法首选分包方案层次分析法(AHP)是一种将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多个目标决策分析法。逐层分解是采取在对具有层次结构的整体问题综合评价,进一步变为多个单准则的评价问题,然后进行综合多个单准则评价。可以调整和检验比较链上的传递性,也就是可接受程度一致性的检验。对于汇集全部比较的信息矩阵集,然后使用线性代数理论方法进行处理。找出实质性的、深层次的综合信息作为决策。这种分析法主要运用在环境科学领域与安全科学。
(二)分包成本监控制度进行细化
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成本监控,在水利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施工成本占总价的70%以上,成本监控的主要内容是施工成本。(1)建立起完善的成本监控体系并且需要制定好一套符合实际市场的内部施工定额,做好成本计划与下达成本监控指标给分包商,与此同时其用来作为分包商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成本监控的过程中,成本责任是项目经理以及各专业管理人员的,当然相应地享有一定的权力,如财权和用人权等。(2)实行全过程控制施工项目成本的发生涉及到项目的整个期间。所以要从投标开始到中标后的实施以及竣工验交必须实行全过程的成本监控。投标阶段要做好成本的预测,并且签好合同;中标后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方案及分包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进行优化,提高劳动生产的效率,成本目标和成本计划必须制定好,采用经济和技术相结合的方法,控制好成本;竣工验收阶段更要及时办理好追加的合同价款以及工程结算,并且做好成本的分析与核算。除此之外,还需加强合同的管理,弄好工程的索赔,重要的还是提高项目成本的管理水平。(3)控制直接成本,降低分包单价工程直接成本是指在施工项目过程中的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及其他直接费用。分包主要就是控制分包单价,在确保分包商的最低利润基础上,尽量的降低分包单价。(4)加强质量管理,控制质量成本确保工程的质量,向业主提供满意的产品,是每个施工单位应尽的基本义务与责任,优良的质量是能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并且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所以,应该重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需要制定合理的质量目标,明白施工成本目标和质量目标的关系,尽最大的能力去降低质量成本。
(三)严肃分包过程中的进度监控制度
进度监控一般都是体现在计划,包括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及单项工程进度。投资效益的发挥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能够在预定的时间内建设完成并且能够投入使用。所以,进行有效的控制水利工程项目进度,使其能够顺利的达到预定的目标,这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进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任务的一项重要环节。但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移民难、技术复杂、投资大、工期长、环境条件差等影响工期因素多,从而造成进度监控风险大,至一些工程工期一拖再拖,在工程建设整体效益中最敏感的因素就是建设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各方都是千方百计使工程按期建成。所以,摆在工程师而前的重要任务是怎样有效地进行进度监控。
(四)细化合同文件,实施动态管理
改进分包合同条款,尽量避免合同风险:分包工程的合同管理,在研究确定合适的分包方案和合同方式的同时还要制定相应分包计划、确定合同范围、咨询价格、进行合同洽谈直至形成完整的合同文件。其重点是对分包合同生效后的执行、更改、违约赔偿、争端的处理、终止等全部活动实施有力的监控。对专业的工程分包合同,除了要督促分包商的工程进度、审查质量与安全外,更关键是要留有足够的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严格的签证与支付,绝不可超支或超结。要对工程每个节点进行考核,进度、质量、安全和考核都要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定奖罚机制,及时合理进行调控。
(五)创建分包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管理台帐包括项目预算台帐、分包合同清单台帐、项目施工图台帐、分包计量支付台帐、分包变更台帐和对比台帐等的建立。通过上述台帐,建立起项目工程台帐管理制度,其目的是建立一种投资控制及信息反馈的手段,用于强化项目投资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分包及投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有效地控制成本、控制工程更新变化及工程的计量与支付,利于工程完工时进行各项分包工程的财算工作。整个工程分包管理台帐建立起来后,怎样运用好各台帐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应方便计量与支付,控制工程分包成本,而且便于制定工程计划,反映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变更,避免分包重复计量,还应利于分包工程的决算工作。
三、结语
总之,在水利工程的分包管理上,企业还需合理的规范公司的相关制度,做到有制度可依,有法可循。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企业应监督分包商的材料质量及材料的规格和性能。考虑各个部分及各个不同的领域的各种因素给整个工程带来的影响。总而言之,水利工程人员都应该做好分包工作的管理工作,以最大的限度来发挥分包施工的优势,尽最大的能力避免分包施工中的风险,这将是未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核心。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分包管理体系;浅谈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工程行业不断发展进步,现代化的建筑工程功能经过长久的发展已经基本完善,建筑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其结构逐渐复杂化。往往一个建筑工程中涉及多项工种和作业施工技术,因此当前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往往以发包的形式将部分工程分给第三方进行相关的施工。这种分包形式一方面大大减轻了建筑工程承包方的施工压力,各个部分由专业性强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也提高了施工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对于承包方来说这种分包方式可以大大的拓宽其建筑工程的承包范围和领域,对于自己不擅长的建筑施工也可以进行承包之后通过分包形式将其分给专业的建筑施工队伍完成。
1.建筑工程管理中分包管理
当前国内建筑行业大多会将建设项目进行分包之后进行发包方式的建设施工。建筑工程的分包顾名思义就是将工程建设方将建设工程的设计、勘查以及施工等部分的环节进行分包,而这些部分的工程项目又可以再进行细分再发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工程承包商,在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隶属于承包合同项目之下)之后以建设方和承包方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责任为目的进行相关的建设施工。一项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分包合同的发包人一般是指建筑工程的各项承包商,包括工程总承包商、设计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等。在建筑工程的分包活动中发包方的发包人指的是分发包人,而承包方的承包人是分承包人。劳务作业分包形式与专业工程分包形式是建筑工程分包的两类主要形式。劳务作业分包即总承包商以及专业承包商把他们所承包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分包给相关的劳务分包单位企业来完成。专业工程分包是建筑公司总承包商将自身承包的工程中的相关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把其发包给具有专业资质的相关建设单位。
2.建筑工程管理中分包管理的风险性分析
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分包管理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将其按照风险的来源可以分为分包人资质不合法的风险、分包合同不合法的风险以及非法分包的风险。这些风险的来源是我们进行分包管理风险性分析的关键,下面分别说明。
2.1建筑工程管理分包合同不合法的风险
我国的《建筑法》与《合同法》对建筑分包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需要有承包人进行完成,但是在实际中的工程项目中对于违背建筑业主的招标文件和总包合同中所明确禁止的分包条款置之不理,更有甚者将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出去,这些行为的存在给分包管理带来了不可估量的风险,对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问题,一方面使得建筑总包单位损失严重,另一方也损害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权威。在实际的工程中,一些建筑工程单位企业的项目相关负责人对风险意识较为薄弱,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将所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或者肢解后再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这样的行为为后来的工程项目质量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使得建筑工程的合同难以实现和落实,不仅使得建筑工期无法保证也使得建筑质量安全面临着很大的隐患。
2.2建筑工程管理分包人资质的风险问题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一般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在实际的工程中,存在对相关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不清的状况,或者是为了私利将分包工程分给资质不达标或者无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相关工程单位或者个人。这些行为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营也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面临着严重影响,给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及其严重的隐患。针对此种情况相关的总包单位将会面临着行政处罚即工伤、民事责任等。建筑分包管理分包合同的订立不等于分包工程的问题不再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于分包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所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都负有连带责任。
3.建筑工程管理中分包管理体系的建立
3.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体系
对于当前国内的建筑行业急需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的分包管理机制,首先要对建筑企业的内部建立起相关的管理监督机构,需要实现单位职权管理中的协作队伍的管理,确定相关的管理策划,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分包管理思路。建筑工程单位对于分包管理队伍要对每个人的职责进行细分,确定每个人的职责范围以及所需付的责任。对于分包队伍一体化构建上需要符合相关的管理手段程序化以及步骤流程的制度化,内容主要有分包施工过程的监管,分包队伍地引进、相关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以及权益和教育培训的保障。分包管理手段的程序化和流程的制度化可以有助于分包管理正常工作的顺利实施,从而实现分包管理的规范化。此外还需要严格的执行相关的准入程序,在分包商选定之后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禁止再分包或者转包,需要满足建设需要的各种技术个机具设备,有完善的监管组织机构并配有专业职称的相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3.2对分包管理过程的监管
就现阶段国内建筑市场来看,严重缺乏相关的建筑工程分包管理人才。对于一些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建筑工程项目需要一些专业文化较高的队伍进行。单位分包管理机构需要采取较为专业的整体承包施工的方式进行相关的施工,此外也需要依靠建筑工程项目部的建立对分包执行统一的管理。对于一项工程来说如果还需要其他协作队伍的引进需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分包管理制度和国家或者地区行业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从而实现对分包的严格管理。工程的分包管理从来都不是单一的行为而是一个相对整体的系统工程。规范分包管理的目的在于引进合格的分包队伍,规范分包管理的关键性问题是对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进行严格审定,对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控,从而保证分包队伍在施工实践中从分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和权力,保障施工质量,和控制施工工期。此外也需要建立健全科学严谨的内控体系制度,加强过程控制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监管的持续改进。
结束语
社会的发展与变革推动了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建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改革和进步,但是现阶段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分包管理尚存在着些许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国内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脚步,如何对分包管理进行改革创新使之能推动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提高建筑行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发展前景,我们需要对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分包管理体系进行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王立臣,张道科;浅谈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分包管理体系[A];《现代装饰(理论)》 2011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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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电工程 分包管理 监管
一、当前我国水电工程分包管理面临的困境
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监管乏力。当前,我国水电工程在签订分包合同后,成本、质量、进度监管乏力。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成本上,不少项目部在签订分包合同后,不愿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对工程关注不够;不少分包商在分包合同谈判时,为了尽量缩减成本投入,提出按旧工艺拟定分包单价,因而造成了施工成本增加。该部分被分包商均摊到分包单价中;不少水电工程对管理重视不够,让分包商有机可乘,进而造成了工程成本不断增加。质量上,不少水电工程施工对施工监管重视程度不够,采取的监管措施与施工实际情况脱节,甚至把质量监管责任推给质量部门,这就使得分包商有机会偷工减料,如促进钢筋间距增大、促使喷混凝土厚度降低等,进而促使施工质量不断降低,甚至可能带来安全隐患。进度上,很多分包商仅仅关注利润,对施工进入缺乏应有的重视,需要督促才能跟上进度。总之,尽管项目部采取了不少措施以消除水电工程分包管理中面临的问题,但是,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监管依然是制约分包管理的重要因素。
工程分包合同尚不完善。当前,不少水电工程分包合同存在一定的漏洞,而且存在“霸王条款”。这损害了合同双方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也给国家造成损失。在拟定施工双方分包合同过程中,管理粗放,关于税费、材料、设备、水电、施工人员保险额缴纳等的规定不明确,从而容易带来相应的资金流失。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工程是先干然后补全合同,这就造成了工程竣工需要结算,但合同依然尚未订立。同时,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使得分包商凭关系接工程,其资质难以得到保证。而且由于是关系户,在合同订立上重视不够,这就造成了部分分包商利用合同漏洞控告项目部。总起来说,上述问题体现了水电工程分包合同不完善,存在着不少漏洞。
二、着力强化水电工程分包管理的基本思路
着力强化水电工程成本监管力度。加大水电工程成本监管力度,是着力强化水电工程分包管理的保证。要拟定合理的定额,促进定额管理机制不断健全,为分包单价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施工企业,要摸清企业的真正实力,不断对内部定额进行适当修正,切实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众所周知,成本监管的重点,就是要控制好材料费用。因此,要促进材料管理不断完善,重点抓好材料的收发、领退,尤其是在各个核算主体间的转移,必须要严格清点程序,合理规范填制凭证,简化和严格审批程序,坚决取缔乱领、用现象。要组织相关人员定时清查施工现场材料,彻底消除浪费、盗窃等现象。要狠抓施工流程,有效减少施工不当引发的材料损坏。要严把入口关,加大对进入工地材料的核查,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而造成相关的补救费用;要促进原始记录机制不断健全,构建记录人员与技术、设备、施工机构协调机制,重点抓好原始记录的录入、保存、审查工作,为成本监管、施工赔偿提供相关有用信息。
加快健全水电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加快健全水电工程质量监管机制,是着力强化水电工程分包管理的关键。要想促进工程质量显著提升,必须要从以下几点抓好质量监控。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选拔高素质、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质量监管部门,狠抓原材料的质量,重点抓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计量支付环节,实现质量、进度、效益三者协调统一,做好工程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比如关键技术和管理骨干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业绩;在与本单位和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无不良记录,等等,选拔资质优秀的分包队企业;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工程质量监察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不断强化与总包单位相关人员的技术沟通,进一步强化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核查,抓好对材料、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做好施工工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清查;要切实做好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重点核查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施工方案等要求,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应要求分包队进行整改。要抓好竣工相关文字材料审查工作,将所有资料上交到总包单位,在总包单位核对之后,如遇到资料不完整的应责令分包单位补全材料。
不断完善水电工程进度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水电工程进度监管制度,是着力强化水电工程分包管理的重点。要不断完善工程进度管理制度,督促项目部设置专门的计划员,科学预测工程进度。建立周会制度,在会上认真解决好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升工程进度专题会的频次。妥善处理好进度计划、实际施工情况的关系,倘若二者不一致,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核查原因,深入摸清工程进度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加快进度,以确保按时按质完工。
着力促进分包合同更加精细化。促进分包合同更加精细化,是着力强化水电工程分包管理的基础。进一步强化分包合同管理,明确分包方案、合同形式,制定科学合理的分包计划,对合同范围、询价等进行明确规定,重点要对合同履行、变更、索赔等给出详细的规定。逐步规范项目分包程序,重点做好前期分包工作,比如组织人员制定分包计划;明确工作范围、开工和竣工期限等;在中标后进一步细化分包计划。要采取穷举法,把组成合同价格的因素罗列,结合工程实际对其进行排列,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分包合同范围,从而形成工程项目招标书,为理清和询价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张迎锋,宋迎春.新形势下如何抓好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分包管理[J]. 科技风,2013,(4).
[2]周文彬,耿成.浅谈水利水电工程分包管理的控制对策[J].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23).
关键词:工程项目;项目承包
1.我国工程项目的承包管理特点和主要方式
1.1 工程项目承包管理特点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管理主要包括以下特点:第一、承包管理复杂、存在着众多利益体、投资金额大、施工人数多,承包管理环境对管理有着重大影响;第二、工程项目中不同利益体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受到外部影响较大;第三、相比于发达国家,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推行时间较短,工程项目管理现代化程度较低。
1.2 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方式
基于工程项目的各种特征,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所采用的承包管理模式各有区别,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模式:第一、承包方负责从项目研究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全部环节,称为全程承包;第二、业主与承包方共同出资,承包方开展项目研究、设计、施工,验收后继续管理一段时间,然后交付给业主管理,称为一体化承包;第三、承包方先垫付项目过程中所支付的资金,对项目研究、规划、设计和施工总负责,验收成果后立刻交付业主,称为总承包;第四、联合承包:由多个承包商联合承包,不同承包方负责项目中不同的环节,并为其负责;第五、部分环节承包:承包商只负责工程项目中的多个或某个环节。
2.我国工程项目承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目标规划能力
在我国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工作中,普遍缺乏完善的计划管理意识和目标规划能力,部分总承包商只重视每年度的宏观战略计划,而忽视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目标规划工作。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工作中,倘若没有清晰的目标和完善的计划,则会导致整体管理的混乱和工作效率的低下,最终产生层级职责分工不明确、不一致等不良现象。而在项目设计阶段,管理者、设计师和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也常常出现分歧和不一致的现象,甚至出现一边规划、一边施工、一边修改项目图纸的情况。
2.2 缺乏成本管控制度
在我国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着企业成本预算机制不完善,成本预算、规划与实施相分离的现象,工程项目承包定价缺乏合理性,项目承包管理人员缺乏成本预算意识,没有科学的成本控制理念,在各个具体执行环节,成本控制责任和具体措施都不够完善,导致成本预算责任无法落实到具体执行中,管理者即使有完善的成本预算管理制度,也无法很好地执行贯彻下去;此外,不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缺乏完善的、科学的成本管控制度,导致施工过程中严重的材料浪费,导致工程承包质量和承包效益整体下降。
2.3 缺乏分承包管理制度
分承包工程招标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仍然存在着领导决定制或暗箱操作,对分承包商的考核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因此,分承包具体施工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首先,分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存在着合同条款中对风险的管理欠缺,对风险的防范不够完善等问题;其次,对分承包商的管理人员、特许人员和施工人员资格审查等不够严格,对分承包商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监控力度不够,这也是我国项目承包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3.如何加强我国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工作
3.1 项目承包工作中的计划管理
工程项目承包管理若想充分发挥出管理职能,首先应当做好科学的、严格的和完善的项目计划,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施工标准,合理地对工程施工进度、施工工作量、施工监督和施工检测等制定相关计划;此外,还应当根据施工合同,对工程施工顺序、施工任务和施工设备等进行一定的规划编制。当施工管理计划制定之后,承包商还应当对项目施工作业工作中计划制度的具体落实与实施进行一定的监督与管控,要求实际操作者基于施工计划的前提,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调整与管控计划,有效地管控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问题,做到建筑工程项目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成本有效管控等。
3.2 项目承包工作中的成本管理
建筑项目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庞大工程,在具体实施中所消耗的成本和可能会产生的损失都较大,因此,为了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经济收益,项目承包管理商在具体工作中应当注意做好成本计划管理工作,一方面尽可能地减少消耗成本,另一方面尽可能地避免浪费现象的发生。项目承包管理者应当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和质量标准,要求项目采购人员做好各种建筑材料的市场调研,以最终确定材料采购计划,对建筑材料的采购过程进行合理地管控;其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也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设备的使用及管理,以较少的花费保障较高的工作质量;最后,对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费用支出,都应当制定费用使用和管理计划,以更有效地控制费用支出,降低工程总成本。
3.3 明确项目承包管理中的总分包责任
在建筑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商还应当对各个环节、各个单位进行统一的管理与协调,对各分承包商做好一定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首先,总承包商应当将施工单位与周边关系进行协调规范,在施工前期完成施工项目的设计、审批等手续,依照国家标准与规范,确保整体施工工作的合法、规范开展;其次,总承包商还应当与设计环节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安排好项目施工设计阶段的平面、立体设计规划工作;此外,总承包商还应当对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加强管理与控制,确保建筑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采购等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4.结 语
在我国建筑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中,通常采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因此,合理地规划与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显得格外重要。我国工程项目总承包商应当做好承包的计划、成本管理,加强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与监督,有效地发挥管理职能,保障建筑项目工程的高质量、高效率稳定发展。
笔者针对当前建筑工程分包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对建筑工程分包进行研究,并提出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认识。
一、建筑工程分包的概念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商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些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分包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勘察承包商、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即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承包商。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发包人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承包人是分承包人。
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承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总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二、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业主强行指定分包。受人情关系和利益等的驱动,有些业主将总承包商承包工程的某些部分要求或强行要求交由其指定的分承包商来完成,并要求总承包商与所指定的分承包商签订合同。而被指定分承包商的能力往往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总承包商与被指定的分承包商在管理上常常不协调,多是以包代管,导致工程合同不能如约履行,极易出现工程安全、质量等问题。
2、违法分包。一些总承包商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经业主认可,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承包商,或将依法不应分包的工程分包(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或分包后再分包)给分承包商,致使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不能保证。
3、非法转包。个别承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全部转手给他人承包,或是承包商将所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他人承包,从中收取费用,但不参与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的管理。转包是法律禁止的。由于层层剥皮,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再加上管理混乱,措施不到位,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也难以保证。
三、对策
1、做好建筑工程分发包管理。总承包商选择分承包商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总承包商在工程投标以前,根据招标文件,委托分承包商提出分包工程的报价,经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后,总承包商将各分承包商的相关报价进行综合汇总,编制成总承包投标报价表。一旦总承包商中标取得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双方再根据事先的协商意向和条件,在总承包合同条件的指导和约束下,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做法是总承包商自行参与投标取得总承包合同后,再将拟分包的工程分包给分承包商,一般采用招标的方式,由三家以上的分承包商提出分包投标报价等。经过价格、能力、信誉等条件的比较和评审,总承包商择优选择分承包商并与其签订分承包合同。在分发包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严格遵循分包程序和审批。总承包商分包工程时,必须经业主同意并在主承包合同中约定。主承包合同中未作规定的分包活动,应在分包之前征得业主同意。严防总承包商擅自分包工程。
二是严格确定分包项目范围。分包工程必须是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分包工程必须是业主和总承包商约定包含的部分(数量与金额),防止把分包工程的范围随意扩大。
三是严格审查分承包商的资质和能力。分承包商是分包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分发包人要仔细审查分承包人资质、能力、资信等,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工程建设人员的资历、机械设备状况等。
2、做好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商将主承包合同内对业主承担义务的部分工作交给分承包商实施,双方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合同。分包工程既是主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又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签订合同的标的物,但分承包商在完成这部分工作的过程中仅对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由于分包工程同时存在于主从两个合同内的特点,总承包商又居于两个合同当事人的特殊地位,除分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外,业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都要加强对分包工程合同的管理。
业主不是分包合同的当事人,对分包合同权利义务如何约定也不参与意见,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但作为工程的投资人和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业主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认定和批准。
监理工程师仅与总承包商建立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对分承包商在现场的工作不承担协调管理义务。监理工程师只是依据主合同对分包工作内容及分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行使确认权或否定权;对分承包商使用的材料、工艺、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为了准确地区分合同责任,监理工程师就分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任何指示均应发给总承包商。分包合同内明确规定,分承包商接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后不能立即执行,需得到总承包商同意才可实施。
总承包商作为两个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对业主承担整个合同按预期目标实现的义务,而且对分包工程建设的实施负有全面管理责任。总承包商需委派代表对分承包商的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承担如同主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总承包商的管理工作主要通过一系列指示来实现。接到监理工程师就分包工程的指示后,应将其要求列入自己的管理工作内容,并及时以书面方式转发给分承包商要求其遵照执行。也可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自主有关的协调和管理指示。
除此之外,业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还要加强对分包工程合同履行中的支付、变更、索赔等管理。
3、做好分包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现场人员、设备投放、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等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在监理月报中作为一项独立的内容反馈给业主和总承包商,以便随时采取措施。
总承包商要对每一分包工程设专人管理,随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克服以包代管现象。
论文摘要:建筑工程亦作房屋建筑工程,作为建设工程的重要组分,是指对房屋、建筑物以及其附属结构的设计、建设、优化或改造以及维修。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建筑业也在向着更高层次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更加深入,科学项目管理方法也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我国建筑市场目前的发展趋势要求建筑工程项目具备科学的承包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的建筑项目承包管理体系,也是完善我国建筑市场所必须采取的必要手段。本文将对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管理的方式进行讨论。
1建筑工程承包管理项目及其特性
项目具有独特和唯一的特性:项目的独特性和唯一性体现在任何项目所处的时间、地点、环境、参与的人、目的均各不相同,他们因项目而临时联系起来。项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都十分明确。任何项目都具有明确的目标,即为了完成某一独特的产品而服务。项目的各个组成部分彼此间相互影响、相互约束的同时又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所有项目都是在有组织的背景下产生的。项目的发展并没有固定例子。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大量变化是任何人都无法预见的,所以项目的不确定性成为了项目的显著特征。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特点是:①相对于其他的项目而言,建筑工程参与人数众多、造价高、复杂程度高,利益相关者多,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都比较大、时间长;②项目进行中项目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变数较大。因此其不确定性程度高、不确定性程度很大,也很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③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已有一定的时间,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式正由粗放型向现代项目管理转变,但与国外先进的管理尚有一定差距。
2建筑工程项目承仅的基水模式
由于项目的差异性,国际上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的模式多种多样。但一般来讲都基本满足以下七种模式或依据以下七种模式演变而来的:
(1)全过程承包方式:承包方承担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勘察、设计、施工、交付使用验收为止的项目全过程的承包。
(2)投资、设计、施工、经营一体化总承包:由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投资,承包商不仅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施工全过程实行总承包,而且建成后还经营几年或几十年,然后再转让给业主。
(3)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即建设项目由承包商贷款垫支,并负责规划、设计、施工,建成后再转让给业主。
(4)由某个承包公司牵头,组织民间财团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某个项目的许可,并负责具体实施的模式。
(5)联合承包方式:由几个承包商组成联营体进行工程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6)设计、施工总承包:即从勘察、设计开始,进行施工全过程到竣工验收为止的总承包。
(7)施工总承包:承包方只对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实行总承包。
3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方式
3.1按承包内容的不同划分
按承包内容的不同分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总承包和对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进行总承包。
发包方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建设单位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建筑工程的承发包方式。建筑工程的承发包中采用总承包方式,更适用于那些缺乏工程建设方面的专门技术力量,难以对建设项目实施具体的组织管理的建设单位。也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科学管理、专业分工的基本要求。
3.2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划分
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单独承包和联合共同承包。
单独承包是指承包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单独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这种承包模式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
联合共同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承包某项建筑工程的承包形式。《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有明确规定:“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建筑工程,几个承包商可以组成一个联营体作为承包商。在这种情况下单一承包商的所有原则,同样适用于联营体。”由几个承包方组成联营体进行工程承包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一般适用于大型、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对这种利用联合承包的方式进行项目承包有以下几方面优势:①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联合投标可以减弱相互间的竞争,可增加中标的机会;②一方面由于工程标的额大,联合承包可减少承包风险性,为产于承包的承包商都能争取到更多的利润。另一方面联合承包方式也有助于企业彼此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企业谋取更长远的发展。联合承包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一般是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才采用联合共同承包的方式承包,避免了杀鸡用宰牛刀的人力、物力、才力的浪费;②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有利于引导共同承包的各方积极地组织项目实施的过程;③企业应当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包工程,这也是我国对承包方资质的基本要求。 转贴于 4承包方的主体资格管理
承包单位的主体资格(又称建筑企业资质)是指企业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流量、技术装备等能力。对于建筑承包单位,我国法律规定除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对于承包单位企业管理方面也有相关严格的要求。
4.1承包单位承包工程依法取得资质后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业
建筑工程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其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国民经济水平。将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按其所具有的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并规定其只能在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是完全有必要的。首先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其次,不同的建筑工程对工程承包单位的资金、技术、管理水平的要求也不同;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要求越高,对承包单位的资金、技术、管理水平等条件的要求也越高。
4.2承包单位资质管理
当前建筑市场中有些无资质或者低资质的企业、包工队与资质等级较高的施工企业搞“假联营”等形式,以资质等级较高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企业的资质等级是由有关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承揽工程能力、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总量、技术装备等企业基本条件来确定的。因此承包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具体规定如下:①不得超过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②不得以其他的企业名义承揽工程;③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5分仅和转仅的管理
5.1分包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将其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根据《建筑法》中的相关规定:总承包单位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必须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的范围必须合法。为避免因层层分包带来的偷工减料,责任不清等现象,减少中间层次,我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2转包
建筑工程转包是指承包方不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倒手转让给他人,不对工程承担技术、质量、经济等法律责任的行为。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转给其他承包单位,往往是以牟利为主要目的。但是以赢利为目的并不是构成转包行为的要件。我国《建筑法》中规定:转包往往建立在发包人对承包人工作能力的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特别是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制定的合同,发包方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一系列严格程序后,择优选定中标人作为承包人,与其订立合同的。
关键词: 勘测设计院 工程总承包 施工分包 选择和管理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勘测设计院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勘测设计院的体制、机制和竞争力等都形成了严峻的考验。大型勘测设计院开始开展工程总承包的业务,走上工程公司的道路,而不再停留在搞设计、卖图纸阶段。作为勘测设计单位,具有勘测、设计资质以及采购、施工管理能力,但没有施工资质,没有机械设备和工人,不具备施工能力。因此勘测设计院作为工程总承包商,一般需将具体施工任务分包给一家施工企业,由其提供施工技术、机械设备和人力,而勘测设计院内部设置工程施工管理部,配备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提供施工管理服务。两家共同完成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任务。因此,施工分包商的选择和管理上对作为工程总承包商的勘测设计单位来讲显得尤为重要。
1设计院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优势
1.1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紧密配合,打造精品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在一个公司内进行,设计工程师、采购工程师、施工工程师可以随时相互沟通渗透,充分交流技术,取长补短,能有效地克服以往设计、采购、施工分立,分属不同的公司存在的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能够有效避免设备采购和施工环节由于没有完全理解设计意图,而造成错误和问题。而且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后,可以使公司既积累设计经验,又积累采购和施工经验,经过总结,把相似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用在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持续改进与提升上,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1.2有利于控制工程建设造价。设计院搞工程总承包,他掌握着很多专有技术和专业技术,可以通过技术方案的优化,降低投资。设计院转制为工程公司搞工程总承包,可以使设计工程师更加关心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优化总图布置,使设计出的总图方案,既能实现工艺流程、工艺布局、物料流程合理,又能简化各种介质流程,使运行更加经济,达到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同时,设计院搞工程总承包,可以实现集中采购,可以给予优秀分包商长期的技术支持和订单吸引,形成紧密有效的供应链,从而降低采购价格。
1.3有利于工程设计改进和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 。以往设计院只做设计,设计工程师很少参与采购、施工过程。设计院改制为工程公司搞工程总承包,设计工程师参与采购、施工、调试全过程,与相关市场密切接触,对制造和施工中的技术要求更加清楚,并能直接将发生的问题和教训运用到后续工程设计的持续改进中,可以使工程设计水平不断提升。采购、施工工程师也可以多了解设计技术知识,提高采购和施工工作水准与质量。
1.4可以使业主企业的技术骨干把精力放在抓好生产、提高效益上。具有设计功能的工程公司,专业配套齐全,技术实力强,可以使建设单位实施工程项目具有技术保证,用不着再走从生产第一线临时抽调技术骨干组成建设班子的老路,从而避免了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和出现工程结束时抽调的技术骨干人员不好安置的问题。
1.5能够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设计院可以发挥对项目进行整体调控的优势,能充分把握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进展情况;能通过专业的细致分析管理,最大限度地将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结合在一起,实现资源优化组合,从而使进度、费用、质量、安全控制在既定的目标值范围内;有利于培养懂设计、采购和施工管理、工程商务、善于沟通的复合型人才,从而提高项目总体实施水平,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2设计院从事工程总承包的注意事项
2.1确定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按具有EPC全功能的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功能要求,调整再造工程项目管理职能与机构。
2.2按“国际接轨、国内一流”的标准,制订自己的《工程项目管理手册》,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操作体系文件,规范工程总承包实施行为。
2.3把项目经理队伍建设和项目部建设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来抓。
2.4加强项目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科学的进行WBS分解,选用合适的项目管理软件,提升项目管理质量、效率与水平。
2.5改革传统的设计流程、设计管理体系,自主创新,开发自有技术,发挥由设计院改制为工程公司进行工程总承包,将设计、采购、施工集于一身的整体综合优势,为业主提供多种方式的全方位工程建设全过程优质服务,实现业主的本质要求目标。
3施工分包商的选择
目前我国《招标投标法》没有针对工程总承包商的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11年11月1日试行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对工程分包的采购方式也没有特别描述。参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全国各地实际操作方式,分析施工分包商的选择方式。勘测设计院作为工程总承包商,在进行施工分包商采购时,可选择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议标采购、直接委托采购等方式。
3.1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是我国《招标投标法》中法定的一种方式。是指招标人(此处指总承包商)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从中选定承包商。一般情况下,招标周期长,工作复杂(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时间,势必影响工程总承包业务可缩短工期的优势),虽然总承包商可能取得合同书上低价的优势,但可能与中标施工单位相互不熟悉,增加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最终的低价优势可能不复存在。因此通常不建议采用。
3.2邀请招标采购。也是我国《招标投标法》中法定的一种方式。是指招标人(此处指总承包商)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常不能少于三家)投标,从中选定承包商。邀请招标采购的优点是招标采购时间相对较短;能够选择熟悉的、具有完成相关施工任务优势的企业;而且也取得了较低合同价的机会。这种方式对勘测设计院作为总承包商,可以采用。
3.3议标采购。议标采购是指由发包单位直接与选定的承包单位就发包项目进行协商的招标方式。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发包人很难获得满意的合同价格。在目前的《招标投标法》中,议标不是一种法定招标方式。由于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总承包商作为责任主体,对施工的任务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因此,虽然议标采购不是一种法定招标方式,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部分专业性相对较强或潜在的投标人数量很少且时间紧迫的前提下,可采用议标采购。
3.4直接委托采购。直接委托采购是一般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部分金额较小的零星合同或合同实施期间新增的部分工程,可以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直接委托在合同洽谈过程中应形成会议纪要。
4当前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