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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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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第1篇: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科学,合同审计,关键点

1、合同审计的内涵

合同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过程及合同管理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在当前,开展合同审计的工作,具有很重要意义:通过合同审计,有助于完善合同条款;通过合同审计,有助于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通过合同审计,有助于确保合同合法合规,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防范合同风险;通过合同审计,有助于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施工合同审计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法律文书,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鉴于合同条款在施工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在合同的签订中必须保证内容的合法性、全面性和严密性。但是审计发现,不少建设项目在施工合同签订时马虎草率,内容不全面、条款不规范、语言不缜密,涉及工程验收、计价时间、工程款结算、违约条款及各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条款约定含糊不清,从而使合同经济纠纷时有发生。有时往往因同一条款双方产生歧义,造成在办理工程结算中会导致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差距,因此,审查施工合同签定的严肃性、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是非常重要的。

3、合同审计的关键点

3、1合同签订前的审核

勘查、设计、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合同,一经发包方和承包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在合同签订后进行审计,即使发现合同条款中的问题(如由于签订时对某些条款了解不充分,导致整个合同价款偏高),若无确凿证据认定存在欺诈、非法等无效条款的,审计对生效合同中所发现问题很难提出调整意见。同时,合同一方对无效合同往往因某种原因需承担有效责任,如存在经济损失也不宜挽回。因此在合同双方未交换文本前,审计应对设备、材料价款等合同条款以及影响价格变动的工程变更协商条款进行审核,并对不适宜条款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3、2关注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是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履行合同形式和最终交换的具体体现。

(1)审查合同价款填写的规范性。《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07号令第11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的规定。

(2)要把好取费基数、费率认定关。按规定,设计、监理合同中的计费基数应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依此审计部门应注意费用结算时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有可能出现的项目变更或调整进行核实。由于费率是按基价加调整系数计算,其中的某些调整系数是浮动性的,作为政府投资工程应尽量采用最低系数计算费率,审计部门在审核时应依此提出建议并复核。

(3)审查合同价款约定的合法性。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不但要求要有明确的“协议”,而且还要求有具体的“确定”,切忌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所谓的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真正的价款,约而不定的价款不能作为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约定应依据《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国家和省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禁止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当事人相互串通、高估冒算牟取非法利益”及第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合同价和中标价应当一致。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并不得在合同之外另行订立与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协议”的规定,同时注意合同价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相符。

3、3合同价款及其调整条款

审查填写的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是否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之一,约定一种写入本条款。采用固定价格的看是否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采用固定价格的看是否把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采用可调价格应明确是可调单价还可调总价、调什么及怎么调的问题。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应明确工程量计量规则和计量程序,酬金的计算方法、材料价格如何确定。同时在固定价格合同和可调价格合同中还应明确变更项目如何计算。

3、4把好专项条款审核关

由于受季节、施工环境、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及机具设备能力等特殊性因素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调整频繁,尤其与合同中的补充协议条款紧密相关,因此在合同条款商议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对工程价款调整等合同条款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因条款签订不严谨产生工程索赔的风险。例如:

(1)签订合同如果涉及工程进度款,填写第26条款应依据《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5条和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5条规定的内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审查预付工程款的合法性,看有没有超付工程款的情况。

第2篇: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范文

某校为江苏省省属高校,共立项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4个,分别为A,B,C和D学科。4个学科在一期建设工程中资金总体使用率如表1所示。总体来看,某校一期建设工程总体支出比例约为70%,但部分学科支出比例不足60%。根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将优势学科专项资金用于优质资源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建设及科研创新等四个方面。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结束,某校各优势学科在四个方面支出比例如表2所示。某校在优质资源建设方面的支出比例最高,达到73.52%,在科研创新方面的支出比例最低,仅为6.93%。根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优势学科专项资金的支出包含11类,优势学科分别在各项目实际支出比例如表3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优势学科80%的专项资金用于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支出,其中设备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高达76.45%。

2某校优势学科一期建设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某校优势学科一期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数据分析和实施中呈现的一些现象,可以看出优势学科建设过程中尚存在以下问题。

2.1资金使用率不高

从上文可知,一期项目结束时,两个优势学科专项资金支出比例刚超过50%,资金使用比例较低。从结果方面分析,资金使用比例过低一是预算编制过大,二是预算项目未全部完成。从客观原因分析,一是财政资金未及时下拨,如2011年7月下拨2010-2011年度优势学科专项资金等,半年的时间无法完成一年的工作量;二是由于现代科技发展,2011年3月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在一期结束时任务书中的预算项目已经发生变化,项目任务书无法进行调整。

2.2优势学科专项资金无专职秘书管理

实施方案规定,高校建立由校(院)长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优势学科一期建设项目资金上千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支出项目无法支出专职秘书的相关费用,导致绝大部分优势学科的秘书均为兼职人员。兼职秘书不可避免地在本职工作中花费大部分时间,无法全身心投入到优势学科项目的工作中。

2.3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方面投入较低

从以上的表格中可以看出人才培养建设和科研创新两方面的支出不超过16%,优势学科大部分的资金均用来购置仪器设备,出版文献费和人才引进费支出总和占总支出的比例不超过7%。优势学科一期建设期间,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方面也未见显著成绩,未能实现关于优势学科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优势学科贡献度显著增强、高校改革步伐显著加快的目标。

2.4跟踪审计的结果重视度较低

优势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均为高校相关专业的领军人物,在学科内享有很高的威望和声誉,同时也兼具一定的行政职务,多为高校的校级领导或者院级领导。而高校审计部门作为一个处级部门,与国家审计相比,被审计单位的重视程度和配合程度均有一定的差距。审计结果的利用与后续整改执行效果也不明显,从而失去了内部审计的监督、改进与提高的意义。

3某校优势学科二期建设工程的改进建议

3.1以任务书为基准,分年度制定详细的预算

任务书是优势学科的计划与依据,优势学科的发展应以任务书为目标,围绕任务书展开各项工作。由于现代科技发展迅速,优势学科在任务书的基础上应分年度编制年度详细预算,对任务书中内容的调整应及时按规定上报或说明。在建设期间,按照每年度编制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从而推进优势学科二期建设能顺利完成。

3.2高校配合优势学科,加强对优势学科的管理

优势学科的发展与建设不能缺少规范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制度。高校应配合优势学科的发展,酌情设置优势学科的专职秘书岗,招聘相关专业人员任职,为优势学科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客观条件,使学科专业技术人员能全身心投入到学科发展建设中,从而实现优势学科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局面。

3.3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创新水平

曹卫星副省长曾提出优势学科的“三大提升”,其中第二提升即提升核心竞争力,要争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一流平台,培养和引进各类杰出人才,产出高影响力论文、重大发明专利等方面的标志性成果。高校应在优势学科的发展中充分利用资源,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同时也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人才能“引得进、留得住”。

3.4重视内部审计,不断完善学科建设

第3篇: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监控;审计重点

Abstract: the process of cost management and control work is the enterprise project investmen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it is directly related to construction projects can achieve expected investment targets. Therefore, to research and explore the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and the problems of control is very important.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onitoring; Audit key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工程造价控制是企业项目投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始终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所谓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就是在项目管理的各阶段即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及项目后评价阶段,将工程造价控制在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偏差,以阶段目标值作为造价控制的重点并根据实际进度及时予以调整,力求在项目管理的各阶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一、实施全方位的工程造价监控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企业需要管理,管理需要规范。为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应制订和完善其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在制度的制订过程中,工作流程以流程图的形式加以明确,使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直观性。完善健全、实际可行的制度约束机制使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清晰。为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提供了最有力的依据,使造价控制做到全方位监控。

二、确立不同阶段的工程造价审计重点

1.决策阶段造价控制

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工程实施之前,即投资决策和立项之后的设计阶段。在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项目投资以及项目建成以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项目投资控制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

(1)切实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根据项目投资的构成,充分研究建筑标准,质量要求,建筑材料的性能价格等情况,作出切实可行的估算。

(2)批准项目建议书后,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根据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零星行业经济发展规划的基本要求,对要拟建的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经济上是否合理、有利,在社会上能否创造效益,资金来源如何等方面进行全面、充分地调查、分析和论证。在方案设计过程中,造价人员提早介入,积极配合设计人员认真分析、总结历史工程资料,进行财务评价,多方案比选,编制高质量的投资概算,作为控制总投资依据。

2.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设计是对建筑项目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它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是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费虽然只占工程总造价的4%左右,但在决策正确的条件下,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却达到75%以上。因而设计是否经济合理,是有效控制投资的关键,也是工程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的重点。

(1)项目设计阶段应着重应用价值工程进行方案优化和推行限额设计,使项目投资在设计阶段得到很好的有效控制。从控制建设项目的标准,经济适用入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且考虑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法难易程度,给施工创造良好条件,这样可减少设计变更的频度,降低项目的投资成本。

(2)要对工程设计的经济性进行审核。造价人员主动和设计人员沟通,参加设计审查,了解设计思路,搜集相关造价信息。运用价值工程进行方案比选,把功能和造价两方面综合起来分析,并综合分析建成后的维修费用,从而确定最优设计方案。

3.发包阶段的造价控制

(1)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通过招投标可以提高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缩短建设投资的回报周期。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属于事前控制,此阶段控制的重点是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2)严格编标预算管理的目的,在于力求工程编标预算准确,合同造价科学合理。在决定工程造价高低的因素中,“标的”是最重要的一环,为达到合同造价的准确合理,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人员要收集、积累、筛选、分析和总结各类有价值的数据、资料,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鉴别、预测、分析、评价,然后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费用的条款反复推敲,做到“知已知彼”,不留漏洞,以利于日后的造价控制。

(3)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合同是贯穿整个造价控制工作的灵魂,合同签订的好坏,直接影响后续造价控制的执行。

4.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是以市场为中心对造价进行动态控制和管理。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决定了其计价的多次性,与建设过程相对应的各阶段造价是动态地反映了项目的总造价。特别是在工程实施阶段,由于外部条件的变化,设计阶段未考虑周全的因素往往暴露出来,导致设计变更,造价也随之变化。

(1)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程序。制订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变更的管理办法,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工程变更一般由施工单位打立项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经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为此,建设单位现场施工员(常住代表)必须熟悉并掌握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的投标书,工程造价人员对建设工程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使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2)严格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造价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情况,注意收集可能会引起造价调整的各类资料,核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3)严格控制进度付款,每隔一段时间(合同规定)施工单位报来的施工进度,必须首先认可其施工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不合格的不予付款,对合格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对其数量进行认可,再审核其计价是否与合同一致。

5.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建设单位的造价工程师要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减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

(1)要核对合同条款,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件等。工程量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不能多算或不按规则计算。在要求施工企业报送相应的工程计算式和材料用量明细表的同时,建设单位也要编制一份完整的结算书和材料用量明细,这样比照审核,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进行计量审核。

(2)在结算审核中,还应注意审核项目的单价、结算书中分项的正确性及程序的准确性,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计算。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结算时,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予调整。在工程量调整时的结算中,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应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的项目,应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商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结算。

(3)收集施工合同和与之有同等效力的协议、文件、信件、传真、现场签证等。认真审核竣工图纸,清理、统计设计变更通知单、隐蔽工程记录、材料预算价格签证单,审核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等。

(4)注意扣除工程预付款、保修金、甲供材等价款,以及有业主替施工单位代缴的一些费用,如劳保统筹、排污费、水电费等。

三、建立二级审计制度

利用社会力量、聘请外部专家服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进行初步审计,审减率直接和咨询服务单位的利益挂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部咨询服务单位的审计结果进行二次审计。实行二级审计制度,从而保证了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严肃性,使工程造价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第4篇: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范文

为贯彻落实20**年度新社区建设工作部署,根据区党委《关于规范开发区工程投资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开委〔20**〕61号,下称“《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新社区建设的工作实际,现对《**开发区新社区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修订)办法》(*开管办〔20**〕13号,下称“《管理办法》”)补充修订如下:

一、关于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

根据《意见》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法招标,具体工作由区招标办公室和建设单位共同负责;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发包单位提出申请和工程要求,由建设分局负责安排组织施工和完成日常市政维修工作”的要求,对《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实施中“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作如下修订:

(一)明确上述规定中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统一为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指挥部(下称“指挥部”),负责邀请招标的单位为区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的单位为区建设分局。

(二)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在审批立项时,对不具备招标条件而又必须实施的工程项目,应先理顺招标关系后再予审批。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委托施工。具体操作程序为:由建设分局新社区建设项目专责小组拟定施工单位,建设分局审核后报区分管领导审批,然后送指挥部备案并予实施。

(三)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按以下办法和流程进行管理:

1、项目审批立项后,建设单位分批将项目资料移送招标单位,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指挥部凭中标通知书将项目审批立项资料一并移交建设分局,由建设分局按原规范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

2、指挥部派1—2人参加邀标工作小组,参与工程邀标;邀标程序及方案由招标办制定,并报指挥部备案。

3、建立邀请应标施工单位数据库。综合几年来参与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施工单位的业绩、信誉、资质和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建设分局筛选提供相关施工单位,报招标办建立施工单位数据库。然后,按照择优邀请原则,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与区建设分局和招标办商议确定邀请应标单位。

二、关于项目工程量变动

《管理办法》关于项目工程款的结算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建设分局的项目负责人同意实施;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由建设分局决定执行;3万元以上的必须报指挥部审核批准。”结合实际,作如下补充修订:

(一)工程量变更核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可预见因素需调整施工内容或变更工程量时,建设分局项目负责人应报告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对变更内容应以现场会议记录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后三天内报指挥部备案。

(二)工程变更量审批权限。一是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同意实施;二是1万元(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会议决定;三是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由指挥部办公室核查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三、关于项目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

(一)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流程

新社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要求施工验收,工程验收及工程结算要严格遵循以下工作流程,即:施工单位工程完工项目单位(社区)开具工程完工证明施工单位凭证明申请建设分局竣工验收建设分局组织竣工验收指挥部组织项目验收施工单位组织结算资料并报送建设分局审查建设分局送审计办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办理结算请款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二)流程操作办理时限

1、申请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15天内,要凭项目单位(社区)开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向建设分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分局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的15天内,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3、组织项目验收。建设分局完成竣工验收后的15天内,新社区建设指挥部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4、结算资料审查。指挥部完成项目验收后的15天内,施工单位要将项目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建设分局审查。

5、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办要在接到建设部门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的15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6、办理结算请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的15天内,建设者分局要协助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四、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关于工程款请款手续

《管理办法》关于专项经费的请拨和项目工程款的申领规定:“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区财政结算中心,再由指挥部统筹使用;新社区建设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动工或竣工后,施工单位可按工程进度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并完善所需资料交建设分局审核,报指挥部审批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现做如下修订:

新社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采取“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和“建设项目拨款申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运作。即:新晨

1、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

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至区财政结算中心;

2、建设项目拨款:

新社区建设项目工程款的请拨由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及工程款支付要求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完善所需资料后由监理核实工程进度并交建设分局审核;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查后,报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再送区财政局基建审核组登记备案。完善上述相关审批程序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

(二)关于工程款的结算。

第5篇: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 跟踪审计 运行模式

引言

长期以来,工程造价审计大部采用事后审计,审计工作基本在办公室进行,而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组成内容复杂等专业技术特点,面对如此复杂的审计对象系统,事后审计却采取远离具体建设过程这样一种审计路径,这无疑使得审计的深度和质量难以满足要求,事后审计表现出了明显的弱效性或无效性[1]。而当前,工程造价审计目的是追求造价形成的合理性,造价控制的有效性,要想达到审计的效果,没有一个有力的针对过程的监督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必须要进行审计方式的创新,变静态的事后审计为动态的跟踪审计,将工程造价的事后审核提前和扩展工程造价形成的全过程,这也就成为必然。

一、实施主体

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按主体分为:政府审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独立设计)和内部审计[2]。

1)从事造价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的造价工程师为宜,也可以是符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程造价员;他们既要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又要有经济管理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工程造价的社会审计是指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经批准成立的独立的审计组织,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工程造价实施审计,是一种社会委托审计。

3)内部审计是指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或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工程造价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内部审计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采用“内审外委”的方法,即委托社会上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工程造价实施审计监督和评价,通过内外审计人员积极有效协作,及时发现工程造价管理中问题,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并达到降低审计费用和节约审计时间的目的。

二、运行模式

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是与工程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的,即有计划地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承发包、施工、竣工等不同阶段的工程造价进行审计监督,也可称为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广义而言,审计人员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可从建设过程的某个阶段开始或某个环节介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监督工作,只要不是事后审计,有一定“跟踪强度”(指事前、事中审计介入的程度大小),都可认为属于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范畴。因此.如果按时间跨度分,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可分为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和阶段性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两种主要运行模式。从某种程度上讲,阶段性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延伸至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就会转变成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如果根据跟踪强度大小分类,可将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分为驻场审计、环节审计、分期审计[3]。驻场审计是审计组织在项目建设现场全天候进行的工程造价审计,跟踪强度最大;环节审计是根据项目建设过程的具体情况确定出重点和非重点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用“环节”表示,可进一步分为“重点环节”和“非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对各环节进行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分期审计指在项目建设期间,审计组织定期不定期地进入项目建设现场开展跟踪审计。环节审计和分期审计的跟踪强度均较驻场审计小。环节审计和分期审计也可结合起来应用,对一些次要环节的审计事项,可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审计。

三、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较传统事后捌审计资源占用和成本显著提高,但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能有效减少审计方与项目建设管理方和施工方间工程项目建设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如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采取驻场审计模式,通过现场施工过程的实时监督和对计算相关资料的严格审查,可确保工程计量和计价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能有效防止隐蔽工程上的虚假变更和高估冒算等现象发生,从而提高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2)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高,工程造价审计与财务审计是有一定区别的两个学科专业。工程造价审计需要以掌握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为主;财务审计需要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为主;在建设项目审计中,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也只有二者紧密结合,才能使建设项目审计不留死角,使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无容身之地。

3)根据现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与造价员应具备相应的主要理论知识结构。与造价员相比,考试合格经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所掌握的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理论知识更系统、更全面,实践经验方面要求更高,继续教育设置的课程学习学时也较多,即执业准入的“门槛”更高,通过继续教育,促使执业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开发和掌握新技术和方法,更好地从事造价管理工作。因此,造价工程师更适宜政策性较强的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造价审计工作。

4)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要求从事审计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除具备系统的工程造价管理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外,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及由国家审计署颁布的审计规章,在造价审计实践中处理好审计法与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间的关系。

5)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消耗审计资源相对较多,审计机构投入不足,可能导致审计质量下降。审计人员在长期跟踪项目建设过程中,接触到各种“诱惑”的机会增加,个别审计人员由于不能自律就有可能出现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理论上讲,造价工程师的理论知识体系覆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但可能由于造价工程师在其工程技术和经验知识背景中存在某些欠缺或性格缺陷等个人原因,如果对某个细节稍有忽略或原则性不强,都会给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选择策略

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运行模式的选择,除了要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外,还需结合审计资源情况综合考虑。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可达80%一90%;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也可达到75%以上。项目建设各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和多次计价过程的关系,如图l所示[4-5]。从图l可以看出。项目建设阶段越靠前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越大,所以从工程造价多次计价过程的这一特点看,加强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充分发挥审计监控作用,以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投资大的建设项目,可以实施驻场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模式。审计力量不足时,可采用环节审计或分期审计,但重点环节或项目建设重要时期的跟踪审计质量一定要保证。

图1项目建设各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和多次计价过程的关系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实行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实施的一种主要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实行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运行模式是阶段性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运行模式,而不是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运行模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强制性条文);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规范实施后,将有越来越多的国有及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清单规范还规定,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第4.8.9条规定: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6]。此条规定对工程造价审计的影响是微妙的。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不越位和错位,不直接参与工程管理和决策是审计界的共识。但常常会有施工承包企业抱怨:某工程结算书由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或由其聘请的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审一遍,企业内部审计还要审一遍,等于“审两遍”,造成工程结算时间延长,不能及时获得工程结算价款,因而施工承包企业往往对审计有抵触情绪。《清单规范》第4.8.9条的规定,使得上述审计过程有了调整的必要。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来说,采用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模式无疑是目前比较合适的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约定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

六、结束语

工程审计是国家监控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人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不仅熟练掌握各种政策业务知识,而且还要积极学习先进的施工管理知识,在日常工作中积累丰富的经验。在当前一些工程建设项目出现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较多的情况下,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实行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模式,无疑有利于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尽量避免久审不结的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唐连珏.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

【2】高舂艳.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方式的应用与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2007.

【3】赵志刚.国家建设项目重点环节跟踪审计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06.

【4】陈健.尹岳全.姚新宇.等.某高校体育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践[J].建筑技术开发.2007,34(1):83-84.

第6篇: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范文

“湖南岳阳:君山区创新审计方法,严防工程违规招投标”的文章。文章内容主要阐述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审计局,从源头上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推进项目标底审计,主动介入项目招投标各个环节,严防工程项目分转包、串标、陪标等问题的发生,加强了招投标各个环节的制约和监督。该文主要介绍强化招投标全程审计实行招投标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同步审计监督。

我们不难发现建设项目结算审计以前多是事后审计,这种“秋后算账”式的审计模式往往停留在发现问题的层面,很难从根本上帮助改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发挥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作用。因此审计部门必须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中产生的违法、违规现象,才能最大可能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文从审计监督角度,重点分析实施招投标全程审计的必要性和关注点。

招投标与审计的关系

招标投标属于市场交易活动,是一种进行择优竞争采购的商品交易方式,其最大的特点是竞争性,能为采购者节约资金、提供有质量的工程、商品或服务。从招标主体的性质上讲,包括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从项目资金来源上说,包括利用国有资金、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商业贷款资金。政府及公共领域的采购主体是公共部门,采购资金来源具有公共性,因此有必要对政府及公共领域采购实施行政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及社会监督。审计作为行政监督部门,本身具有经济监督职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实行招投标审计制度,是提高投资项目效益、透明度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防止工程建设中出现腐败问题的有效手段。因此,审计部门应该加大力度拓宽审计范围,不断强化招投标全程审计,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化,提高招标投标审计质量,监督招投标活动的公平竞争。具体而言,审计部门必须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同步监督,从招标方式、招标条件、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投标单位的资格、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招标投标的管理等方面入手。

对招投标应实施全程审计

做好审前准备工作,掌握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适时更新与工程招投标密切相关的知识储备,主要应该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计委第3号令)、《招标公告暂行办法》(计委第4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第89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1993]第78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同步监督。工程招标审计重点,贯穿于招标审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中。明确各阶段的审计重点,有利于招标审计人员结合具体招标项目特点,对各环节的审计工作有所侧重。

招标审计的事前监督。招标条件的审计。 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情况,查看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是否列入国家投资计划;审查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情况,查看工程场地的征用、拆迁、通水、通电、通路等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是否完整、设计标准是否超过规定;审查建设项目总投资落实情况,看投资概算是否准确、有无缺口、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建设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拨付到位;审查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机构设置是否完备、内控制度是否严密、组织形式是否合规。

招标方式的审计。审查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要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招标公告,公告后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对投标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工作。邀请招标应当同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质信誉好的特定法人(或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审查招标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还是委托招标机构(中介组织)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需审查其是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等。

招标程序的审计。审计关注点主要有:审查招标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是否已经批准、是否按规定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其内容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招标方式的相应规定一致;审查招标单位出售、的招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组织投标单位在招投标前进行解答疑难问题;审查工程招标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情况,查看是否做到权责分离。具体查看是否做到谈判、评标、决策分开;参与标底的编制和审定人员、评标小组成员及相关当事人要接受统一安排,防止弄虚作假、“明标暗定”;要在评标前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法临时组建,以防止贿赂评委操纵评标;对选聘的评委要进行资格审核,查看是否有个人政治、业务素质不“达标”人员。

标底的审计。标底的制定是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中标与失标的主要衡量标准。要重点审查编制标底依据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是否合法有效;查看是否由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来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的计算、套用定额是否严格按施工图和国家定额的有关规定,编制标底是否合理,是否控制在设计概算以内。

对投标单位资格的审计。审计关注点主要有:对投标单位资格的审计,应重点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是否达到工程建设所要求的资质等级、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施工质量、是否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是否具备优良的施工和安全生产记录,还要结合该投标单位近年来所承建的其他工程项目中哪些项目取得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评定的等级证明等。要深入实际考察,防止企业靠不正当关系取得资质蒙混入围,防止借用或者骗取高资质企业名义投标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和不具备应有能力的单位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审计的事中监督。事中监督主要是加强招标投标现场程序上的监督,监督其程序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的审计。

开标审计。开标审计重点要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开标程序的规范性的审查。审查标书的密封完好性、有效性,标书的填写格式,标书的递交时间等。注意招标单位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是否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同时,开标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评标审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根据什么样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是关键问题,也是评标的原则问题。评标的审计,是招投标审计的重中之重,这一过程应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类型,重点审计评标内容、评标依据、评标方法和评标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定标审计。定标是招投标双方进行相互选择的最终结果。中标结果是以签订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行为,合同双方通过严格的履行合约完成标的。审查定标程序、方法的合规性,主要包括:是否切实做到优价中标:定标价格是否既符合市场行情,又符合企业设备采购的效益目标;投标单位是否持中标通知书到招标管理部门办理审查复核及有关手续;中标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一般为30日之内)同招标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招标审计的事后监督。要反馈监督。注意建立信息反馈和追踪制度,主要收集反馈信息,调查了解对招投标的意见,听取收集对招投标的建议。对发现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幕后交易、暗做手脚、等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下不为例;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要加强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合同是否以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为依据、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相一致,要防止签订“阴阳合同”;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合同条款是否符合经济法规等国家规定要求、合同中的责任和奖罚是否明确。

第7篇: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范文

一、适用范围

(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区各镇、街道、工业区及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立项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修、装饰工程以及道路、桥梁、环保、园林绿化、河道整治疏浚、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

(二)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区各镇、街道、工业区货物、服务采购。

二、组织机构

(一)建立本区各镇、街道、工业区建设工程承发包和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及操作的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范的运作模式,降低建设和采购成本,提高管理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二)各镇、街道、工业区应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成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建设工程承发包和货物、服务采购2个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承发包和货物、服务采购的管理办法,确保规范运作。

三、管理模式

(一)建立建设工程承发包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建设工程承发包项目纳入市、区、镇三级招投标平台;

2.负责建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项目的施工企业信息库;

3.负责建立镇级管理权限范围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审人员信息库;

4.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建立货物、服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年度预算,负责辖区内货物、服务采购形式和方式的确定;

2.负责纳入管理范围内的采购项目进行统一采购;

3.负责建立供应商、服务商信息库;

4.负责货物、服务采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建立跟踪稽查制度

各镇、街道、工业区纪检监察部门应会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建设工程承发包和货物、服务采购的跟踪稽查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承发包、货物和服务采购等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

四、其他事项

第8篇: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工程档案;城市建设;管理规定;资料归档;榆林

1城市工程档案特点

城市工程档案是指产生于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从项目的提出、可研、立项、设计、决策,到招投标、施工、质监、监理,以及各个阶段的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对榆林市而言,还应包括历年(次)开展的城市建设普查(调查)资料。其主要特点:贯穿于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涉及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部门(计划、财务、验收、管护、运行等)和工程参建的各方面(包括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对于不同历史阶段形成的城市建设,应通过调查研究、走访考证等不断完善工程档案。

2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

在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榆林市要求: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程与城市建设建设管理进程同步;档案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录音、照片、录像、电子数字等多种形式的历史纪录,以纸张为载体的文字资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等易褪色材料书写;档案资料的内容应来源明确、真实可靠、系统完整、手续齐全、清洁整齐;档案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定期归档;档案资料应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有人动,应作好档案的交接工作。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资质,经过必要的技术培训;档案资料的完整程度、保存状况是评优达标的主要内容之一。

3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主要内容

凡是反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图片、照片、录像和光盘等资料,都属收集的范围。(1)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中、省、市、县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等。(2)技术资料:年度下达的计划文件、设计说明书及批复、批准的变更文件等。(3)开工前的准备资料: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组建机构、相关人员职责分工、相关人员须知等。(4)施工资料:①施工企业:放线、测量记录,各单元工程不同部位的土壤含水率、干容重自测记录,砂浆混合比记录,施工材料检验单、质量鉴定报告、复验单及试验报告,质量检验记录、报告,隐蔽工程自验记录等,事故及缺陷处理报告等相关材料。②监理资料:签署开工令,施工放线检查,基础处理工程的质量控制,放(泄)水工程的质量控制,上料填筑的质量控制,工程变更及处理,竣工验收准备阶段。③建设单位资料:各阶段或分部工程的质量抽检资料,分部工程及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5)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报告与图纸、审计报告、监理报告、竣工决算、施工工作总结等。(6)施工日志、重大事件记录及领导检查考察资料。(7)移交资料:移交合同、管护合同、工程管护须知、防汛预案等。(8)工程建设声像资料:主要指施工过程中记录声像材料。(9)科研资料:工程设计报告、勘察资料、批复文件、协议合同、研究方案、施工计划、调查报告、图表、照片、数据计算、施工报表等。

4城市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及要点

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按照“谁形成、谁收集、谁整理”的原则,由法人单位的专职人员整理而成。

4.1规范性文件

技术规范,中、省、市、县制定的城市建设建设管理办法或细则。要点:由建设单位负责搜集,应收集整理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类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这类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上级相关的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包括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省市印发的城市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办法,还有所在省市主管部门印发的相关管理制度与办法;二是要有本县和本单位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各种制度和管理办法。如:建设单位向施工现场派驻坝技术员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等。

4.2技术资料

(1)年度下达的计划文件。要点:建设单位搜集。(2)扩大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批复文件。要点:含说明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缺一不可,要注意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各阶段的审查意见也应一并归档。设计单位提供,建设单位搜集。(3)变更文件:属转址建设、工程移动、工程规模增减的变更,由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原设计审批单位进行技术审查审批,由原计划下达单位批准。属施工方式、供排水建筑物结构型式或结构尺寸变化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市级城建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属建筑物高程、位置、长短、坡比等的变化,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意见。要点: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重点是变更申请和变更批复两个文件,变更理由要充分、合理,批复时间要在施工前,防止先变更后履行报批手续。

4.3工程基础资料

(1)招投标文件要点:包括招标实施方案报告及批复、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记录、开标资料、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修改文件、招标补遗及答疑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由建设单位搜集。(2)施工合同要点:建设单位提供。(3)监理合同要点:建设单位提供。(4)组建结构要点:以文件形式确定的领导小组或其他形式的专门组织。由建设单位提供。(5)相关人员职责、须知要点: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责、权、利。(6)开工申请要点:施工设计方案获得批准;施工图纸通过审查;现场“三通一平”到位,施工设备入场;主要建筑材料通过检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完备;工程基线、标高等经过复核;已进行质量教育及技术交底。(7)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要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重点要说明设备、人员状况;施工组织机构(分几个部)、人员分工及各部门主要职责;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施工进度、劳力安全;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各分部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工艺要求;质量保障体系;安全保障措施等。

4.4施工资料

(1)施工企业放线、测量记录要点:包括水准点等施工定位测量和数据复核,施工放线记录,记载工程沉降、位移等变化情况的各种监测记录,工程标高、位置、坡度测量记录等,各项记录均采用规定的测量记录表式。由施工企业提供,建设单位整理。(2)各单元工程不同部位的土壤含水量、干容重、泥浆浓度自测记录要点:用固定的表格记录。(3)砂浆混合比记录要点:按照砂浆砌筑标号要求,做好配比记录。(4)建筑材料质量证明、鉴定凭证、复验单及试验报告要点:水泥、钢筋、混凝土管等主要材料厂家出具的相关质量证明。(5)设计方案、技术要点、图纸会审等要点:工程设计、建设方案、图纸等,是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建设的技术依据,也是施工监理控制、建设单位施工检查、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督查的重要技术依据,应完整、真实反映设计意图和完善情况。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等文件材料,须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公章或会审纪要文件相印证。(6)干砌石、浆砌石、混凝土预制及安装、预制管安装、现浇混凝土等各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申请表要点:单元工程是工程质量检验的基本单元,由施工单位要进行质量检验,监理单位要进行抽查,经抽查合格的单元工程方可认定为合格单元工程。只有每个单元工程的质量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人员对已完成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按有关标准进行自验,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见表,质量标准详见附录二:城市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质量责任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后,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供从单元工程到单位工程的一系列工程质量评定表、报验表、工程验收表等,它可以记载和反映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情况与相关单位的评定认定结果,是档案收集整理的重点。为此必须明确城市建设工程质量评定的项目划分。(7)隐蔽工程自验记录等要点:密蔽试验的办法、效果等。自检填写下表,报验表同SG6。(8)基础开挖与处理等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要点:自检、申请报验表格同单元工程。(9)事故及缺陷处理报告等相关材料要点:应包括事故或缺陷发生或发现时间、部位和状况的定量描述,必要时应附图说明,事故或缺陷的分析与处理结果等。(10)监理通知要点:监理工作联系单。

5档案资料整理造册与管理责任分工

为能如实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真实情况,形成详实、准确、规范的归档资料,使资料整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结合城市建设的实际,将归档资料划分为7册。其管理责任主体为三类:(1)责任主体项目法人对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或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2)参建单位的责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3)参与者的责任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9篇: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范文

一、建设项目管理审计与审计管理的内涵

(一)管理审计的涵义建设项目管理审计是建设运行期间。审计主体跟踪建设基本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运用审计技术从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行研究、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等经济活动进行评价和监督,同时还对项目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内部审计以帮助组织增加价值为目标,通过建设管理的内部审计,充分揭示建设项目内部组织管理存在的漏洞和缺陷,促进管理水平与投资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审计管理的涵义高效的运作来源于良好的管理,内部审计对建设项目的管理进行评价和监督十分重要,审计工作的本身也需要加强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为组织建设管理服务的作用。内部审计管理是指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实现审计工作目标。无论管理审计还是审计管理,最终的目标是高效率、高质量地帮助组织实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

二、建设项目管理审计的工作思路

(一)管理审计要以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为核心建设项目管理目标是在保证“质量、进度、效益”和谐统一的条件下,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咨询与服务是内部审计的一大特色,管理审计的目标与项目管理的目标一致,投资效益审计则是贯穿管理审计的一条主线。内部审计独立于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之外,通过对项目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与评价,评价生产力各要素的利用程度,挖掘潜力,化解管理风险,改善管理环境,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从而起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更好地实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

(二)管理审计要将全过程跟踪审计作为最有效的审计手段内部审计人员熟悉项目管理状况,在建设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中,不断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经济活动进行跟踪审计,比事后审计更能及时地发现与解决问题,从而起到防微杜渐、事半功倍的效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管理审计的目标。建设项目管理审计是围绕建设程序的全过程跟踪的审计,跟踪审计则是建设项目管理审计最有效的表现形式。审计资源缺乏也是跟踪审计突出的一大矛盾,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借助社会力量,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跟踪审计,内部审计机构必须负责对咨询单位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由综合能力较强的内部工程审计人员对其审计工作全面掌控。

(三)管理审计必须坚持“全面审计、重点突出”的工作原则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大、工程技术复杂,参与建设的部门和单位多,有限的审计力量已无法对建设项目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审计。因此,内部审计必须采取“全面审计、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选择投资大、专业技术复杂等重点工程项目,抓住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决算等对工程造价控制最有效的关键环节进行审计。

(四)管理审计必须将工程结算审计纳入审计范围从审计实践来看,工程结算审计更容易暴露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对以后的管理工作更能起到警示和规避的作用。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审计,大部分审计师误认为投资审计的重心和时间前移,工程造价在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工程结算审计被淡化,不应再作为审计重点。但实际情况是,由于管理水平的缺陷仍然无法遏止大量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程审减额居高不下,结算审计仍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它仍然是管理审计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将工程结算审计纳入管理审计,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结算价款正确性与合理性进行审计,还要对组织管理部门以及委托审计单位是否应尽其职责进行审计,只有这样才能揭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建设项目管理审计的评价标准

(一)国家的宏观层次标准与经济指标、市场价格标准国家的宏观层次标准包括:《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税法》等;经济指标、市场价格标准包括: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经济指标、材料市场价格、已审计完成的工程项目经济指标以及审计部门经过市场调查建立的材料价格库等。这些资料虽然不具有法律依据的地位,但也是管理审计评价不可或缺的参考依据。

(二)建筑行业、地区或系统内的各种管理条例及规章主要包括工程管理方面的规定,工程计价方面的规定等,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各省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工程计价表,各省、市关于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费、质量监督费等规费及教育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文件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目标、内部控制制度、预算、计划、合同等微观性依据建设项目的目标指决策时确定的工期、质量以及投资目标;在项目实施前及过程中建立的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作为评价项目管理活动及项目管理人员行为的依据,这些制度包括:《项目各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项目施工管理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廉洁自律管理规定》等;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编制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则是评价项目投资控制的依据。

四、建设项目审计管理的实施

(一)建立审计管理控制制度强化审计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机构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规避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内审机构除对工程内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以外,还必须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制定完整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建设及修缮工程审计实施办法》、《建设及修缮工程委托审计项目安排实施细则》、《审计工作纪律与职业道德》等。

(二)规范和监督审计程序推行项目负责制与三级复核制,审计项目实施前,要确定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审计工作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及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指南规定程序实施。工程审计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即先由审计人员审计,再经审计项目负责人审核,审计处负责人审定,最后将审核无误的审计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后的审计报告报有关上层领导,发工程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是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责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不一定对所有的审计工作直接监督,但可以指派有经验的内部审计人员来开展审计检查,对于涉及金额较大和敏感的审计问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直接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监督过程应从审计计划开始,持续在审计检查、评价、报告和跟踪的各阶段,直至审计项目的全面完成。

(三)加强社会审计的管理从风险管理角度来看,不能排除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结论风险性的存在。既要利用社会审计机构的力量优势,又要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降低审计风险。加强对委托工程审计的规范化管理,是有效预防和化解工程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水平的必要手段。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规定程序负责安排委托审计事项,通过签订委托审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具体包括审计事项、质量标准、项目完成时限、审计资料的移交保管、审计费的计算方法与付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以及其他各项权利和义务。内审机构应派出综合能力强、道德水平高的优秀内审人员,指导社会审计编制可行的审计方案、制定有效的审计方法、收集合法和恰当的审计依据;对社会审计作出的审计结论进行严格地审计复核,依据委托审计报告编写内部审计报告,向项目管理的决策者提出审计发现和建议;按照投标承诺的审计时间、审计质量保证体系以及项目的完成情况对社会审计进行评估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下一期集中招标选择社会审计单位的一个评定标准。实践证明,加强对社会审计的监督和管理,内部审计对建设投资管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内部审计开展建设项目管理审计是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客观趋势,内部审计要调整、更新审计思路,紧随现代内部审计发展步伐,及时将内部审计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上来,并将加强建设项目审计管理作为提高审计水平,有效实现管理审计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审出成果,审出效益,真正做到“有为”而“有位”。

参考文献:

[1]曾慧明:《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效益审计的有效模式》,《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