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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财务收支审计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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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财务收支审计

第1篇:工程财务收支审计范文

今年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审计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集团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根据集团公司20**年度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年为中心,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突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审计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审计任务,现就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主要工作

2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97项,其中年度财务收支及年度预算执行状况审计12项,专项经营考核审计1项,任期经济职责审计2项,投资企业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审计3项,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审计38项,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41项,为完善集团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了贡献。

1、预算执行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并轨同行

预算执行结合财务收支管理、自保效益并轨进行审计,在进行预算执行的过程审核时,针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内控流程操作等状况进行贴合性检查,发现各种问题,及时与各单位沟通,针对审计报告的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推荐,指导整改。20**年度完成上年度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审计12项,发现问题41项,提出推荐36项。10-*月份审计部对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与逾期应收账款催收进行审计回访,个性是针对整改不到位单位,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敦促其切实执行。透过审计,严肃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与财经纪律,为下一年预算执行储备了动力。

2、开展专项经营考核审计

20**cc年*月,公司为扭转汽车租赁公司年年亏损局面,重新任命总经理,并与之签订经营考核职责书。为配合集团经营管理,审计部精心研读文件精神,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与相关单位反复磋商,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最终确认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绩效考核结果,维护公司经营考核严肃性,同时也肯定了二级企业勤奋、用心的经营成果。

3、完善投资企业审计,带给投资评估依据

为评价对外投资企业的管理效果的需要,根据集团公司领导安排对投资企业进行审计,对20**年度省、、等三家公司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审计,深入、综合评价投资公司的管理效益。个性是公司经营合同到期,需对今后一段时间进行经营预测,为投资决策带给依据。

4、加强离任审计,带给人事管理参考

20**年,原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变动,根据集团公司安排进行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内经营目标的完成、经营、资产管理等进行全面评价,为集团人事考核带给参考。

5、完善基建工程审计

20**年,基建工程项目多,现场监管频繁、预结算审计任务繁重。工程审计人员深入工程项目现场,开展现场工程监督、材料审计等,纠正相关部门流程方面存在错误,做到实施事前项目审查、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造价控制的系统化工程审计模式。20**年完成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审计38项,预算金额843。***万元,核减金额286。***万元;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40项,结算报审金额1,392。***万元,核减金额384。***万元。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工程结算超过百万的基建项目,引进外部脑力与市场信息,公平、公正进行工程结算审核。20**年引进外部力量进行工程造价审核1项,结算报审金额228。***万元,核减金额119。***万元。为集团降低了工程造价,节省超多的资金。

二、主要工作体会

1、集团领导重视,是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关键

20**年度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克服审计部自有人手不足等困难,成功从二级企业借调财务部长等业务能手来支援,二级企业财务部长熟悉管理与业务流程,给审计工作进展带来必须便利,推动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内审质量

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审计部从制度、手段和成果管理等多个层面入手,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在管理标准化方面,审计部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档案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详细规定审计年度计划制定、方案设计、证据收集、底稿日志编写、报告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标准体系,逐步构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在信息化方面,随着企业ERP系统上线运行,ERP系统丰富的信息量和强大的查寻与信息分析功能能够大大助力审计工作。审计人员用心学习ERP流程操作、深化ERP审计系统应用,着手开展ERP环境下的项目审计工作。

3、延伸审计项目,合并审计目的,注重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20**年,由于审计人手不足,我们将预算执行结合财务收支管理、自保效益并轨进行审计,在进行预算执行的过程审核时,针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内控流程操作等状况进行贴合性检查,发现各种问题,及时与各单位沟通,提出相关推荐,指导整改。

三、存在问题与今后打算

1、存在问题

由于目前审计部仅有财务审计2人,工程审计1人,疲于应付近30家孙子公司财务收支与年度预算审计等及超多基建项目施工预、结算审计,审计力量难以精细到效益审计、经济职责审计、内控评审等中去,对集团管理精细化的贡献力量有限。

集团母子公司基建流程不完善,存在基建单位与使用单位沟通不足,流程不完善、施工反复、超预算、结算不清晰等现象。

2、今后打算

第2篇:工程财务收支审计范文

一、区审计局概况

(一)区审计局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主要职能是: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经济开发区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区审计局审计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国有资源利用保护等与国家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和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转入职能:包括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划入区审计局。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

区审计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法规股、农业与资源资产环境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固定资产与外资运用审计股。

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10名,实有8人;参公事业编制4名,实有2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4名,实有14人。

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审计局资产总计482.83万元,流动资产合计430.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2.39万元;负债和净资产合计482.83万元,负债合计0.15万元,净资产合计482.67万元。

(二)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0年度,区审计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下达的当年计划和目标为中心,在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等方面专题开会做出了详细规划,同时考虑行政事业单位宏观政策,建立预算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部门预算。

(1)管理情况根据区财政局最终批复预算数,进行政府网站公开,严格把控各项经费开支范围,项目支出必须以预算批复额度为基准,保证项目资金按计划,按项目工程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或转移专项资金,5000元以上非常规性支出必须党组会研究后审批。

(2)预算申报阶段进行了绩效目标填报,目标内容符合《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知(财绩[2021]57号)文件要求,绩效目标和单位执能及项目相符合,目标值出处合理。绩效目标结构完整,内容合理。

(3)区审计局2020年度产出指标包含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实效指标;效益指标根据实施内容和立项目标,制定了相应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绩效目标清晰可衡量与预算资金存在较强的逻辑匹配关系。

(三)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本部门认真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归集的相关资料数据,按评价方案内容和指标公式,对支出管理情况,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开展自评打分。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预算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和执行效力,确保本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年初预算基本支出632.41万元,项目支出51.2万元;决算基本支出851.41万元,项目支出51.2万元。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投资审计专项业务费360万元在年初预算时纳入区级专项经费支出,决算时纳入部门项目经费支出;二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增多,向社会中介机构支付业务费也相应增多。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2020年累计组织实施财政类审计项目30个,出具审计报告110份,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9145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911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5234万元,上缴财政78万元,审计提出意见324条;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项目91项,送审金额191899.07万元,审定金额170177.92万元,核减金额21721.15万元,核减率11.32%;完成预算控制价审核项目107项,送审金额26094.29万元,审定金额25430.4万元,调整金额1696.77万元,审核率6.5%。

(二)履职效果

1、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今年,组织实施了区本级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农业农村局、区房产管理中心、区集中示范园区管委会3个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区财政收入稳中求进,财政改革有力推进,财政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基本完成了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但也有部分领域存在管理不到位、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从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方面提出审计意见,并对后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得到了区人大和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2、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受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委组织部委托,今年共安排经济责任审计12个,出具审计报告12份,经审计,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316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98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332万元。通过审计,帮助被审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运行、完善内部管理,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较好的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惩治和防范作用。

3、落实政府投资审计改革,推进投资审计平稳转型。今年以来,投资审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管理改革,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全年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项目91项,送审金额191899.07万元,审定金额170177.92万元,核减金额21721.15万元,核减率11.32%。二是完成预算控制价审核项目107项,送审金额26094.29万元,审定金额25430.4万元,调整金额1696.77万元,审核率6.5%。三是对区妇幼保健院三期病房楼工程(续审)、南山职业学校扩建工程、区和顺路道路工程、区通州西路道路工程(六舒路-阳光大道)、梅山北路小区、淠绿新村小区、解放北路小区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区重点工程实施了全过程跟踪审计,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四是完成投资审计工作转型,全面退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改“直接审”为“复审”,回归审计监督本位。

4、开展全区32个社区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强化对基层组织的监督。为进一步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在2018、2019年度开展的全区五个街道社区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派出审计组历时三个月对全区5个街道32个社区2019年度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各社区下达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5、开展村级财务审计,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进一步巩固2015年以来村级财务审计的成果,切实保障集体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抽调人员对全区18个乡镇(街)所管辖的48个村2018-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从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5个方面揭示了存在的19个问题,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68.25万元,为进一步整治、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供了依据。

6、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强化对政策落实的监督。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区应对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专项审计、2019年度基础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审计调查、区医共体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通过对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审计调查,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政策法规的完善提供了依据。

7、扎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任务。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先后完成了26个贫困村扶贫资金投入超千万资产效益情况审计调查、区补充医疗保障“2579”暨补充医疗再救助项目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市香料厂2001年以来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乡镇6个改制水厂价格认定、事改企12个单位资产负债审计、村集体收入50万元以上(41个村)专项调查、乡镇出让土地前期费用审核等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需要支付中介机构和外聘工程师较大金额的劳务费用,使预算资金总体偏紧。

2、年初预算准确度不高,与实际执行数有一定的差距。

第3篇:工程财务收支审计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重点难点;效益审计

中图分类号:F423.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0-0165-03

1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必要性

工程项目能否取得好的经济效益,不仅涉及工程项目本身,而且影响着企业的资金、管理和信誉,甚至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前景。我企业前几年也曾先后启动过两个工程项目,投入资金约1200万元,因管理经营失误,投入资金无法收回,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制约企业的发展。这些事例也使我们深刻体会到,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必需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认真开展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审计。而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又能帮助我们找漏洞、挖潜力,改进管理,提高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建立控制制度,减少经营管理失误,从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因此,我们认为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是非常必要的。

2建立和完善指标评价和法规体系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基础

(1)正确确定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指标评价体系。指标评价体系对于真实反映、合理评价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至关重要。我们在近三年初步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实践中,所使用的评价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指标大多数是沿袭财务分析指标,如投资回报率、资金利润率、资产周转率、材料利用率和资产报酬率等等。从实际使用的情况来看,单靠财务指标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而且往往容易形成一种财务分析报告而非工程项目经济效益指标评价。因此,我们迫切希望通过借鉴国内外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我们已有的实践成果,建立适合我行业的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科学的、规范的、权威的指标评价体系。

(2)规范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准则,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为使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有条不紊,依法依规的进行,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现在《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等早已颁布实施,但针对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极少且不健全。如有关工程项目审计方面的法规、管理条例、工作程序、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特别是缺乏以工程项目各施工管理环节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具体法律法规实施细则。

(3)完善财务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工程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对应的材料、费用、效益,如果没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及科学的开支标准和程序,经营者随心所欲,工程效益就无从谈起,经济效益审计也无从下手。针对初步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情况与问题,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工程市场管理、内部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生产设备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了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和程序,即规范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开支,严格控制各项成本,又提高了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为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打下了基础。

3工程项目各施工管理环节和相应经济合同是经济效益审计的重点

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主要审查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管理的有效性及投资效益水平高低等。因此,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应是各施工管理环节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可分成三个阶段:项目开工前、建设中和决算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审计,每个阶段的审计都应有相应的经济合同。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好坏,决定了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的高低。因此,工程项目各施工环节的经济合同是工程施工管理和经济效益审计的重要合法依据,在经济效益审计的实质操作中,对每个阶段的审计不仅局限于各施工管理环节的审计,更重要的是对相应经济合同的审计。我们初步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过程中,对前几年遗留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从审计的情况来看,都是在项目决算完工后,项目经营失败后才进行审计,而且更多的是从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而对各施工管理环节和经济合同没有进行审计与监督,这也是个别工程项目经营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我们认为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要特别注重把握好各施工管理环节及相应经济合同的审计,缺一不可。

(1)工程项目开工前的经济效益审计。主要包括:①工程项目的立项审计,主要审查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投入资金是否已到位,预测的经济效益目标是否科学合理;②设计和施工的招标审计。通过招标审计,促使设计者和施工者在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项目的总体造价和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2)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经济效益审计。实质上是监督工程项目质量和核实工程项目的成本造价。工程项目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寿命和投入使用后的效益,如果工程项目质量合格或者达到优良,就为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充分发挥效率奠定了基础。因此,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经济效益审计要注重:①工程量的真实性审计;②材料使用情况的审计;③结构层次、施工工艺等有可能牵涉到工程造价的情况;④审计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理,选用是否恰当;⑤审计工程质量;⑥审查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及有无挤占、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⑦审查索赔的合理性,对索赔事件的起因责任归属进行划分,按索赔程序赔偿,拒绝不合理赔偿;⑧审查影响项目成本造价变动的事项,如设计变更和材料市场价格变化等;⑨审查现场签证及工期执行和工程质量控制情况等。

(3)工程项目决算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投产后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工程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能力、投资回收期长短、投资利润率高低等方面。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达到设计能力要求,迅速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投资回收期短,利润率高,说明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好。通过对工程项目决算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审计,一方面可以评价企业领导的投资决策是否正确,并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做出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另一方面,可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提高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途径,促使被审计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企业改善管理。

4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遇到的难点

我们初步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近三年,曾用大量精力对前几年遗留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反映出许多问题,遇到一些难点,这些问题与难点主要集中反映在审计介入难;审计确认难;缺乏专业人才等。这些问题与难点阻碍了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工作的开展。也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过程中应予重点解决与研究的问题。

(1)项目开工前和建设中审计介入难。这即有认识问题,也存在法律空白。因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我们往往容易用财务审计的思维方式解决处理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问题,财务收支审计一般均在年底、期末或项目完工后进行,因此,由于存在这种认识和思维方式,影响着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导致目前我们对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几乎均在项目完工后或经营失败后进行,开工前与建设中两个重要施工管理环节的审计几乎没有介入。另外,工程项目开工前和建设中的经济效益审计还存在法律空白,针对这两个重要施工管理环节的审计,目前还缺乏具体的法规操作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

(2)流动性资金审计确认难。①债权债务确认难。工程项目债权债务往来频繁,应收应付款等债权性资金在工程项目中所占比重较大,拖欠时间较长的现象较为严重,有的已影响到工程项目资金的周转,甚至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主要原因:一是开工前、建设中的审计均未介入;二是企业与行业特点,导致工程项目类型多、数量多且复杂,相应经济合同不配套不完善,审计工作深入难;三是应收应付款等债权性资金量大,回馈率低,审计确认难。②存货审计确认难。工程项目决算完工后,账面都会反映有较大存货,经过经济效益审计会发现存在许多账实不符的现象,其中盘亏较多。一是管理不善出现跑、冒、漏现象;二是通过存货这一会计科目人为调节成本和利润,造成存货与利润虚增。虽然账面反映有存货价值不少,但实际存货价值出入较大,甚至是年久存放的报废物品,因而形成审计确认难。影响着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结果与评价。③货币资金审计确认难。工程项目的货币资金是经济效益审计非常重要的内容,由于企业与行业特点,受工程项目类型多、数量多且复杂等因素影响,导致工程项目货币资金流动性强,收支业务频繁,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游离正常使用渠道,而被挤占,挪用的现象。这是目前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中值得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难以审计确认的问题。④材料成本审计确认难。目前材料市场及价格不规范。材料材质相同,价格不同;产地不同,价格不同;渠道不同,价格不同。市场价格差异较大。⑤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结算计价审计确认难。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许多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内容未逐一填写,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活口,为竣工结算计价埋下伏笔,使得原本十分严肃的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失去约束作用,容易造成决算价格偏差,给工程项目结算计价审计带来难度和风险。

(3)专业人才寻找较难。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强、难度较大的全新工作。需要审计人员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创新审计方法等。目前,我们内审队伍总体状况是对财务收支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丰富,具有较好的工作技能与基础,但对工程项目效益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相对来说还比较欠缺,特别是即懂财务收支审计又懂工程管理的专业审计人才较难寻找。再加上目前我们内审部门的审计人员与工程管理部门的预算审核人员全部分设在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这即不利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工作的开展,也给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人才的使用培养造成影响。因此,加强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人才的培训与选拔,是提高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工作技能和工作水平,更好发挥经济效益审计作用的重要保证。

5注重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率

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方法运用的科学、合理,能够较为顺利的解决审计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能够处理好各专业审计关系;突出审计重点和难点;提高审计成效和质量。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应重视审计方法的研究和运用,不断创新技术方法、促进审计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1)把握财务收支审计与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关系。财务收支审计是目前内审工作中的主要类型,其主要内容是对财务的真实、合法进行审计,其目的是通过审计,确定被审计单位资源管理和利用是否节约、有效,抓住典型的财务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原因,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规范管理。而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的深入和发展,必须与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途径。财务收支审计主要从审查会计账簿,财务报表数据。分析财务指标着手;而我们认为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更注重施工环节及其经济合同的审核,审计的范围更广,难度更大,要求更高,更注重从决策、分析、评价等环节进行审查,对反映的问题要突出重点,有说服力,须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

(2)突出重点难点,规范作业行为。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范围广,审计标准更严,审计难度更大。因此,必须突出重点和难点,规范审计作业行为,确保审计质量,减少审计风险。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是紧紧围绕经济效益而展开的,可能影响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问题,就应该成为审计关注的对象,成为审计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难点,主要以货币性资金或流动性资金为主,抓住各阶段各环节及相应经济合同的审计,注重资源投入的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

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还没有现成的操作指南及作业规范。对此,我们要以严谨细致的作风,大胆实践。要借鉴和学习国内外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经验和做法,做到边实践,边总结,边规范。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质量。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注意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立足于整改,堵塞漏洞,切实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3)选择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成效。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要灵活选择与被审计事项相适应的技术方法,掌握重要性、时效性、可行性原则。要重视运用审计调查方式,对一些共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迅速地作出反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从而解决我们在审计工作中的滞后性和单一性问题,增强超前性和综合性,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有助于企业领导做出重要决策。要加强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技术方法的利用,有选择地利用好审计实践中使用过的各种方法,提高工程项目审计效能。

总之,提高经济效益是一切经济工作的重心,开展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有助于补充和完善内审理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对加速企业经济发展,扩展工程市场,承揽工程项目起着重要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杨巍.浅谈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审计[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1,(2).

[2]金怀远.关于当前经济效益审计的几点思考[J].中国浙江审计,2003,(3).

第4篇:工程财务收支审计范文

(一)审计决定与民事判决的冲突问题这是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领域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也是令审计人员最头痛、最困惑的问题。二者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工程竣工结算款的认定上。应该怎样处理、协调或解决,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口径。从审计机关受理的有关工程复议项目看,施工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不是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途径进行救济,而往往以合同纠纷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往往撇开审计机关所作的审计决定及其反映的事实,以强调合同双方的平等自愿和意思自治为由,认为工程竣工结算款的确认应以当事人约定或人民法院委托中介机构鉴定的结论为准。这使审计机关面临能否审计工程造价、审计处理有无效力的尴尬,对审计的权威性构成了巨大威胁。而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生法律诉讼问题在其他审计领域中也同样存在,因此申请复议是被审计单位的权利。但问题的关键在于:

一是审计机关对工程竣工结算款作出的决定并没有否定合同。因为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时,必然要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未真实履行合同条款、设计文件,或偷工减料,或高估冒算,甚至虚假项目进入了竣工结算,势必会影响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机关则有权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可见,这不仅没有否定合同,反而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

二是施工单位不能以合同纠纷为由,绕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途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修订后的《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有权审计所涉及的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而且这种处理决定当属于财政收支审计决定的范畴。对此不服的,就不能依照修订后的《审计法》第48条第1款“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进行救济,而应该按照该条第2款“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的规定进行救济,也就是说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决定不服,只能由本级人民政府来裁决,人民法院无权决定。

三是人民法院不能以委托中介机构鉴定的结论来审计决定。如前所述,既然人民法院无权审计决定,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再鉴定。即便如此,人民法院以其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终审结论也是不足取的。因为政府审计是无偿审计,代表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社会审计是收费审计,代表相关方的局部利益。从长远看,社会审计替代不了政府审计。另外,从近年来抽查中介机构的有关审计质量来看,目前绝大多数审核结论也不具有采信性。

(二)审计内容和范围的界定问题修订后的《审计法》第22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其中有两个问题较容易引起争议。一是政府投资项目这一概念(修订前为“国家建设项目”)。有人认为,政府投资项目是指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项目;有人认为,除财政性资金外,还包括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财政担保的国际经济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际援助资金等。究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权威性解释,在实施审计中不好操作。二是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审计机关只能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涉及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只能对财务资料和竣工决算报表实施监督检查,而除此之外的勘察、设计、采购和监理等技术经济活动则超出审计权限范围。显然,这种观点不包括投资决算审计、概预算编制工作的审计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合法,本身就包括构成项目成本的重要活动如设计、招投标、合同的签订等真实性、合法性。这当然属于审计的监督范围,不仅没有越权,也符合立法的本义和国际通行做法。显然,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是针对整个建设项目程序而言的。笔者赞同后者,但在实际中却普遍存在以保密等为由拒不提供技术资料的情况,且又不能简单按《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9条的规定硬性进行罚款、通报批评和给予警告,因此也就成了审计实务中的难点之一。

(三)审计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权力。但在审计实践中,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有违反有关财政、金融、税务、价格、投资、海关、建设、工商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时,能否依据这些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呢?虽然《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明确了审计机关的处理处罚权,修订后的《审计法》第3条也作了规定,但还不够明确、具体,在实际中往往难以判断。如果就此进行深入审计处理,就会有越权的风险,如果不予以审计处理,则对招投标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制约,审计人员又可能面临审计不够深入、质量难以保证的风险。

(四)其他监管部门与审计监督重复交叉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方式主要采用以项目法人为业主的建设监理制和项目总承包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监察、国资委、建设部门、上级监督机关甚至社会中介机构都可以对其实施监管。出于部门利益及本位主义的驱动,各相关部门都强调各自监管的重要性。比如,投资部门从项目审批、初步设计概算核定、投资计划下达等方面进行监管,财政部门从资金拨付、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建设部门则从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但又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这些不同的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加以规范,各地的具体操作缺乏统一的模式,各部门之间也缺乏相互协调的机制,使得监管体系较为混乱。总之,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各监督部门各自为政,但却很难有一个部门能行使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职责,出现了有的项目一年接受高达数十次的检查,而有的项目从建设开始到结束都没有监管部门过问的怪现象。在实务中,经常发现对同一个问题的要求各相关单位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相互之间存在许多矛盾,因而感到执行时无所适从,审计操作困难。

从各省市开展投资审计的现状和取得的经验不难看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投资融资体制的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与支付体系的变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受到社会和公众日益密切的关注。可以说,政府投资项目如果监管得好,不仅可以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战略,拉动经济发展,而且对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治文明也大有好处。因此,要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笔者认为,当前迫切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多管齐下解决审计决定与民事判决之间的冲突 一是修改合同法的某些条款,在其付款方式中约定:以政府投资或以

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以其作出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竣工结算款的最终依据。另外,建议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就合同法与审计法的相互衔接作出立法或司法解释,以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二是明确界定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范围,将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纳入财政收支的范畴中。这样,人民法院在接到状时,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3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的规定而不予受理,可以做到民事诉讼法与审计法的相互衔接。三是授予审计机关“准司法权”。虽然我国审计机关设在政府内部,根据治国传统和现实,也应该赋予审计机关更大的权力,以保障其真正地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四是参照国际上实行司法性审计模式的国家的做法,将司法职能与审计职能结合在一起,考虑指定若干家特定的法院或在审计机关内部设立特别法庭,由合格的法官组成,专门受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合同纠纷、工程竣工结算价款认定等案件。

(二)进一步界定投资审计范围和内容鉴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对象范围广、审计内容复杂、技术经济性强,使该项审计工作具有其他行业审计所没有的复杂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如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的签订以及监理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督。同时,必须突破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范畴,深入到建设管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诸多方面。为此,建议在修改相关法律、《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1条时,应进一步明确,涉及建设项目的所有单位如发展和改革、财政、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都是政府投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则是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报告的拟订、项目融资,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的所有经济活动。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机关都应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以拓展审计范围和内容,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审计机关必然要对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招标投标、工程价款、监理的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全程监督,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为使这种审计处理、处罚行为能在法律诉讼中得到有力支持,必须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执法主体资格。为此,建议在修订《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和监理制度等规定时,明文规定审计机关也是执法主体之一,有权进行审计处理、处罚。另外,建议重新修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并在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中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有权依据哪些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处罚,便于操作。

第5篇:工程财务收支审计范文

关键词:财务监督;政府采购;对外经济合同;经营管理审计;内部控制评价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近年来,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逐年推进,医院即将进行三甲复审,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以风险管理为核心,财务收支审计作为基础,把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对外经济合同审计日常化、制度化,财务报告审计社会化,逐步开展经营管理审计,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形成事前、事中与事后审计相辅相成的审计体系。

一、日常化监督

公立医疗机构内审机构通常人员配置非常有限,由于人力等各种资源的限制和医院业务的复杂性,内审机构只能分年分部地对医院某些领域进行专项审计,谈不上开展日常监督。在新形势下,构建公立医疗机构内审日常监督是十分必要的。

1.财务日常监督。现代审计是建立在财务信息客观真实和财务管理健全有效基础之上的。[1]因此内部审计应该把财务收支审计作为一项日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持续开展。通过财务收支审计,可以掌握医院经济活动概况,并在分析、研究医院与各部门财务收支结果的基础上,及时发现日常收支异常项目,进而知悉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和漏洞,确立管理审计的重点及方向。及时做出了解和反馈。提出改进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建议。

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收支账簿、各库房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器械、用品以及医疗设备、其他设备出、入库、盘点记录。在实务中,审计时间在业务时间之后,并配套相应的制度,要求各库房在业务时间结束三天内把资料通过OA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到审计科。内部审计可通过收支总表、项目总表、大额项目表(10万元以上)、科室收支项目表、科室物资消耗表、科室物资余额表等列表来了解和分析医院和科室收支状况、物资消耗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因素。此外,对库房物资进行监盘,对固定资产采取逆查法,即抽查某个科室盘点资产,再追溯至固定资产账簿,可检查科室是否存在账外资产。

财务日常监督还包括定期抽查收费员(门诊、住院、挂号),出纳员。检查其现金交纳与报表核对情况,是否存在表、款不符,截留现金的现象。

2.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监督。内部审计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除了日常监督价格论证会外,容易忽略采购项目的其他环节。以财务预算、采购计划为起点,设备经济效益论证为关键点,项目采购预结算和招投标文件审计为依托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审计。

配套《政府采购项目内部审计实施细则》,政府采购项目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经院务会议决定立项后,项目的预算要报内部审计,附送的资料有预算、科室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院领导批示,询价、价格论证,招投标文件等。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按不高于审计后的预算价格进行采购和施工;工程结算必须经内部审计,财务部门按审计意见支付工程结算款。

通过预结算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采购项目价格虚高,压缩供应商的不合理利润,降低医院运营成本,维护患者和医院的经济利益,使供应商可能在交易中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减少;通过对招标文件和标底的拟定、招标过程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对审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供应商通过非正常竞投手段获得交易机会的风险增大,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打击了在采购过程中商业贿赂、回扣等行为。

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审计监督,对重要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签证,隐蔽和拆除工程签证,工程变更等,要及时经工程管理人员验收签证,并经内部审计审核确认才有效。此举可以防止工程材料以次充好,虚报工程量,虚假签证等问题的发生。

3.对外经济合同日常审计。重大经济事项在审计中可以定义为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参照《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可以确定医院的重大经济事项为大额资产的购置、管理与处置,基本建设项目,对外经济合同,信贷、对外投资等。

配套《对外经济合同内部审计制度》,对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及其他对外经济事项,在与对方签订经济合同前,合同首先经科室初审,由科室核心组讨论签名后送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对合同的构成要件是否齐全,是否达成预定目标,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平等,交易方式是否对医院有利,是否维护了患者和医院的利益,是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意见,原合同须根据审计意见修订后才能签订生效。

通过审计对外经济合同的交易方式等内容,可以有效防止相对方获得不公平或不正当的利益。如大型医疗设备一般由生产厂家特定维修,保修价格是单一来源,基本上是厂家定价,医院在谈判中处于被动状态。根据这种情况,在审计大型设备保修时,要求厂家提供同一品牌各类设备在医院的使用数量及保修、保养情况并由医疗设备科核对资料,将同一品牌各类设备的保修、保养进行整体计划安排,积极与厂家的维修公司谈判,要求提供优惠折扣或附加增值服务。

二、财务报告审计社会化

2011年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条款评价要素与方法说明》,“HM.6.6.1健全医院内部审计体系。【达到‘A’级】除达到‘B’级要求外,还应:1.医院有实行年度外部审计制度(会计事务所)。2.有注册会计师签发‘医院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3.医院对提出意见有整改的措施及成效追踪。”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外部财务报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做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因而,财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既是三级综合医院评审的要求,也是顺应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发展趋势。

三、逐步开展经营管理审计

医药管理体系改革以来,许多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张,消耗之大不言而喻,但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并未因此得到根本性的缓解,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趋势;而且资源是有限的,医疗机构要与日益强大的民营医疗机构抗衡,必须向精细化管理转型。前审计长李金华把内部审计定位在“管理+效益”,管理是基础,效益是目标,加强管理和提高效益是一个组织永恒的主题。经营管理审计可以贴近临床、医技科室和医务工作者,了解相关医疗收入、收费项目变动和资产、成本管理等经营情况;利用财务分析体系对科室运营情况进行指标分解,进而分析影响科室医疗效率和效益的因素。如参照企业利用杜邦分析法,把指标分解到不能再细分为止,运用因素分析法找出影响的主要、次要因素。对科室经营管理提出合规性、效益性意见,帮助医院向内部管理要效益。

四、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评价

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最核心概念有两个:内部控制与风险。定期进行内部控制咨询与评价可以应对医院的不同发展阶段及时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实务中,可以从两个方面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活动:一是内部控制审计与日常审计相结合,从内部控制审计入手做好审前调查,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作为日常审计的基础,有效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二是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审计调查,从控制目标、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方面对内部控制内容进行评价,查找控制薄弱点,促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公立医疗机构内部审计体系的构建、实施,需要一个团队在医院领导的支持下完成并不断优化。内审机构负责人首先应具备全院审计的观念,以风险管理为核心,抓住现阶段审计工作重点,从4个角度予以构建,并建立可行的相关审计制度,保证内审工作的实施,为公立医疗机构的廉政、行风建设工作顺利推行保驾护航。

第6篇:工程财务收支审计范文

第二条区审计局是本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

一)财政性资金;

二)企事业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

四)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资金、贷款;

五)社会公益性资金;

六)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资产。

第三条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监督。

一)招投标活动的财务收支情况;

二)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概算、预算执行情况;

四)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情况;

五)投资效益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也应当依法接受区审计局的审计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推销、供货、监理、咨询、等单位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区审计局根据建设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

第五条国有资产投资或者以融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

第六条区审计局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的审计监督。

第七条对本方法第二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将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投资计划抄送区审计局;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开工后30日内将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等基本情况报区审计局。区审计局据此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对区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国债资金项目、重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资运用项目,区审计局应当将其列入重点审计对象。

第八条区审计局在对建设项目审计时。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九条严格控制结算支付。工程建设资金(不包括前期拆迁费用)拨付严格实行比例控制。根据审计结果最多支付实际工程总价的95%项目保修期满后按规定结算工程余款。对未经审计而擅自结清工程款的建设项目,区审计局应根据审计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第十条审计核减的建设项目资金。由区审计局责令建设单位或者移送有关部门追回,被追回的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置。对建设项目审计中查出的应收缴的各项税费、基本建设收入以及其他应上缴的财政收入,区审计局应依法作出审计决定,并责令限期上缴财政,对拒不执行的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区审计局对建设项目审计中查出的以下行为。

一)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

二)对用公款装饰装修职工住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三)设计单位未经批准。

四)国家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搞其他开发性建设、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与建设用途或非法进行房地产交易的

五)未按规定签证多付工程款的或者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

六)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者签证不实,给国家造成较大损失的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由区审计局予以收缴;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除按违纪金额处以20%以下的罚款外。应由有关部门查明责任并由施工单位限期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对建设项目中违法违纪的有关人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有关部门应将处置情况书面反馈给区审计局。

第十四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他与基建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由区审计局责令其改正,必要时区审计局可以依法进行违法证据的登记保管,或者封存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基建财务收支有关的会计资料。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违法资产的区审计局有权予以制止,或者提请区人民政府予以制止,必要时可以申请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区审计局对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7篇:工程财务收支审计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县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本县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区域内进行的国家建设项目以及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指本县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国家统一借贷的建设资金、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即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县审计机关是本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依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项目概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决算以及与国家建设项目相关的建设、勘查、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批复及时抄送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将被审财政拨款项目的建设资金拨付情况及时通报审计机关。

第五条县审计机关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实施跟踪审计,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实行必审制度,竣工决算审计完结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县审计机关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投资情况,确立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列入审计计划的国家建设项目,由审计机关负责进行竣工决算的审计。

第六条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与审计。

第七条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确保审计业务质量;审计机关所需专项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证,列入建设项目支出;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和聘用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的经费,由审计机关专题报批。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业务质量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核查。

第九条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重点项目)项目概算以及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时,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采购供应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实施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十条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建设项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建设、施工、设计、监理、采购供应及其他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并作为办理资产移交和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十一条对国家建设项目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项目资本金、资金来源渠道及到位情况;

三)建设用地征用情况,征地拆迁费用支出和管理情况;

四)供水、供电、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对国家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设计总概算(预算)审批、执行情况,调整概算的审批、执行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方面招标投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项目工程,有无非法转包工程行为;设计单位资质及费用收取情况;监理单位资质及费用收取情况;设备、材料的采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材料的采购价格是否符合实际;

三)建设项目合同签定、履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位和使用情况;

五)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六)工程结算情况;

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情况;

八)建设项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

九)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有关内容;

二)竣工工程决算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情况;

三)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合法情况,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合规、合法,现场签证是否真实合理,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

四)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合法情况,各项结余资产的情况;

五)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投资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

六)尾工工程项目和资金预留情况;

七)对建设项目效益进行评审;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十四条对国家建设项目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审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基本准备完成后,应将项目手续、项目资金情况报送审计局进行审核。

对国家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及跟踪审计(重点项目)审计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实施。

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基本完工并经初步验收后,30日内告知审计机关安排审计。审计机关在告知后1个月内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应当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大型建设项目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审计期限。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工作通知书的要求,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审计组提供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并对有关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得转移、隐匿、篡改、仿造或者毁弃。

审计机关在接到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

第十五条审计人员通过审计工程预、决算资料和财务会计资料,监盘有关财产物资,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中介机构的审计结论,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证明材料,并应当由有关单位和个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六条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证明。

第十七条审计机关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需作出处理、处罚的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出具审计决定书。

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

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一般应于3个月内执行完毕。

第十八条对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处罚的法定职权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解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如发现被审计单位超过3个月未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执行,逾期仍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对国家建设项目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人和其它人员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后,被审计单位仍须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项目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不按期办理竣工决算审计验收投产或交付使用的可视情节按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责令交出、改正或者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依法采取取证措施,必要时,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暂时封存被审计单位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有关的帐册资料。

第二十四条对被审计单位转移、侵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按照原资金渠道归还。进行经营活动的由审计机关收缴其经营收益。

第二十五条对被审计单位虚报投资完成、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等,由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私分基建投资的由审计机关全额收缴;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被审计单位因高估冒算而多计、重计投资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由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建设单位超付的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应根据审计决定予以追回,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建设项目计划外投资及超规模、超标准投资依法给予处罚,由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支付,并责令补办手续。

第二十八条审计机关实施处理、处罚,应当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罚缴款上缴国库。

第8篇:工程财务收支审计范文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现状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主板市场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共1342家,剔除金融保险业公司32家,剔除st、pt上市公司175家,剔除数据不全的上市公司28家,本文分析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现状用的数据样本共1107家上市公司。通过对我国证券主板市场上市公司2009年1107家公司的年报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分析,发现:

(一)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的比例有所增加本文在对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判断时,遵从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虽然有的上市公司设置的内部审计部门称为风险控制部,从其年度报告对该职能部门的描述中,如果其行使了独立内部审计的职能,故判断其为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在1107家样本公司中,有909家上市公司已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占82.11%(见表1),其中深圳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的比例略高于上海上市公司。与已有的文献统计数据相比,该比例有所提高,说明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和公司对内部审计功能认识的提高,意识到了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要性。

(二)内部审计规模有所增加2009年,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909家上市公司中,仅有182家上市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规模、内部审计职责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披露。在182家披露内部审计人员数量的上市公司中(见表2),人数最多的达到43人,人数最少的仅为1人,尽管是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目前就统计数据看,内部审计部门的平均人数达到6人,与郭慧(2009)2007年的统计数据5人相比有所提高。

(三)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有所提升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部门的隶属层次越高,其独立性和权威性越强。从表3的统计数据看,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909家上市公司中,内部审计隶属于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占绝大多数,占72.94%,暂且不论内部审计在实际中发挥的具体作用,但从其设置的组织层次上看,为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作用提供了前提条件。位于第二位的是隶属于总经理,向行政总经理负责和汇报。

第9篇:工程财务收支审计范文

如果说传统审计是监督,管理审计则把服务与监督有机结合在一起。传统意义上的审计,其工作对象是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各种会计资料,着重查找财务范围的问题,并未深入管理领域和经营领域查找深层次的问题。而管理审计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不仅要查错纠弊,维护财经法纪,而且要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测试和评价,并针对管理和控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缺陷,提出改进措施,使企业加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烟草行业的管理者及其员工只有提高了对管理审计重要性的认识,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1.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管理审计要对烟草行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进行审查和测评。查看烟草行业是否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查看烟草行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合乎国家的法律法规,查看烟草行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合乎本行业的实际情况,查看烟草行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整,查看烟草行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与其他企业制度配合协调。通过管理审计一旦发现弊端,要向烟草行业管理者提出纠正和改进意见,使烟草行业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合理。譬如:当通过管理审计发现烟草行业尚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要给行业的管理者提出必须及时建立起来;当发现烟草行业内部控制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抵触,就要提醒行业的管理者必须及时废止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不相符合的内部控制制度而代之以严格、规范、合法的内部控制制度;当发现烟草行业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与其他制度不匹配或者不协调,就要提醒行业管理者必须综合兼顾本行业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对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适度调整,使之对本行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诸方面发挥有效的内部控制作用。

2.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管理审计要对烟草行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评价。查看烟草行业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与否,在执行中有无相应的信息反馈,是否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达行业管理部门并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有无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考核的效果如何;查看烟草行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是否加强了行业的内部管理,是否对生产、经营、销售的各个环节控制适当,对行业内部成本、费用的控制是否有效,行业的经济效益是否得到提高。在管理审计中如果发现了问题,就要对行业管理者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与建议。

三、实施风险管理评价,降低企业风险

管理审计要对烟草行业的风险进行审查与测评,当发现本行业因国际国内及行业自身的原因正在面临某种风险时,就要及时提醒行业管理者加强防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规避风险的办法,使本行业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健康运行。

四、同步财务收支及经济责任审计,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同步财务收支及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在财务收支及经济责任等审计过程中同步实施管理审计,将管理审计与财务收支及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审计。在财务收支及经济责任审计时,既关注资产、损益及权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还增加对其资产、损益及权益的增减变动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既对行业经营、专卖管理的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又增加对经营、专卖管理的流程管控和审批程序进行管理审计评价,此可谓“一箭双雕”。例: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对货币资金的审计一般只需审计货币资金的账账、账实是否相符,资金是否完整、真实。管理审计还需对货币资金安全、完整准确的过程管理进行审计评价。如银行调节表编制是否及时,审批流程是否齐全;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是否及时;现金盘存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保险柜管理是否合规,印章是否严格分人保管;是否存在一人分管支取货币资金的所有票据和印章;内部分工是否遵循内部牵制制度;过夜资金是否核定合理;出纳是否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等。再如传统的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只需对业务经营、专卖管理的销售数量、销售结构、案值、案件进行核实,管理审计还需对业务经营、专卖管理结果所采取的措施进行审计评价,评价销售数量增减所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是否存在买大户,销售价格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赊销行为;评价专卖案值、案件采取的主要措施,查看专卖是否文明执法,是否存在不符合行业规范的行政管理操作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非法所得等,同时对业务经营和专卖管理过程中有代表性和创新性的措施进行总体和评价及推广,从而提供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五、实施各类专项管理审计,提升企业专项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