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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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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

第1篇: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保险次级债投资主体拓宽

一、次级债的发行对我国保险公司的重要作用

1、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较低,为了快速发展保险业务,提高自身偿付能力非常必要和紧迫。发行次级债是很多保险公司增加资本供给从而增加偿付资本的一个重要渠道,具有快速补充资本,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特点。

2、为保险公司提供融资渠道

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在飞速的发展,而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有巨大的融资需求。现阶段保监机构对保险次级债的发行的各项规定不严,发行主体的资格也要求不高,次级债的发行成本很低。次级债的发行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不错的融资渠道。

3、有效降低资产负债比,降低合规及经营风险

保监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有着严格的监管和控制,为了降低合规和经营风险,保险公司必须将资产负债比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此时,保险次级债因为自身的特性,有效的增加了公司的资产比,合规和经营风险都能显著的降低。

4、规避或减少系统风险

目前,因投资渠道有限,国内很多保险公司或多或少持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次级债,二一旦发生金融危机,这些次级债能给保险公司带来极大的损失危险。保险公司作为次级债持有方,自身可以同时通过发行一定量的次级债对对冲因持有其他金融机构的次级债而带来的系统风险。

5、有助于战略层面的合作

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互持次级债,有助于建立保险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站在战略高度增强合作,强强联手发展自己。

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次级债投资主体单一所引发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保险公司次级债采取定向发行的方式,次级债金额大、期限长、不得转让等特征决定了其投资者只能是机构投资者。而由于我国市场基础脆弱,机构投资者的规模总体都还比较小,特别是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还不具备购买次级债的能力,所以我国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主要的投资者是银行和其他保险公司,另外,银行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另一个具有发行次级债资格的机构,并且银行发行的次级债的主要投资者是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银行。这样就在金融体系内形成了次级债相互持有的状况。

1、增加了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

若某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或其他合规或经营风险,其次级债的的持有人也将为其的风险买单,进而波及整个金融行业。若其次级债的持有人也为保险公司,必将在保险业引发危险风暴,影响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

2、阻碍各方的有效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次级债发行采取定向募集的方式,这使得其无法向其他公开发行的证券一样公开披露其各方面信息,使本该有的来自各方的监督管理无法到位。

3、易陷入保费规模扩张与偿付能力不断下滑的恶性循环

因次级债对资本构成的“暂时性”,它只能缓解而不能从根本上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它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作了一定程度的掩盖,导致保险公司对偿付能力不足的轻视,容易引发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不断夸张但偿付能力持续不足的恶性循环,造成了巨大风险。

4、增大道德风险

次级债的互持构建了金融机构间复杂的“合作”关系,降低了持有人对次级债风险的关注,使投资人对发行人的正常评估和监督失去了原本的作用,道德风险势必会大大增加。

三、拓宽投资主体的可行性

由于投资主体单一带来隐藏的巨大风险,拓宽投资主体显得非常有必要。虽然投资主体的拓宽有相当的难度,特别是在我国金融基础薄弱、保险业还不够发达的条件下。我们可以在以下几方面,逐渐拓宽保险业次级债的投资主体。

1、寻求更多的境外投资

中国金融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数量过少导致了我国保险次级债互持现象的加剧。通过在国外发行保险次级债,可大大增加保险次级债的投资主体,有效减少保险次级债互持,有利于在全球范围内分散消耗次级债风险,降低国内金融界的系统风险。在我国,完善资本市场、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能力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而增加认购者最快捷的方式是寻求在国外发行次级债,增加认购数量。对我国保险公司来说,引入境外资金对其次级债进行投资,对公司的公司治理等方面有着积极的影响。

2、加快保险次级债的公开发行、流通的步伐

目前保险次级债尚不能在公开的二级市场上进行流通,投资者难以及时规避或转移风险。随着我国保险业的飞速发展,建立保险次级债在二级市场上的流通机制非常必要。同时,次级债发行人应定期向外公布各种财务及经营信息,有助于消除保险次级债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减少经营风险及道德风险。另一方面,保险次级债在公开市场上的流通,可增强次级债的流动性,有助于次级债价格机制的形成、完善市场约束机制等等。

3、推动发行次级可转债债券

保险公司次级可转债是指期限在5年或以上、破产清偿时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且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债券。它将弥补次级债的某些方面的缺陷,增加它的投资者的吸引力,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强其流动性。(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参考文献:

[1]承铁梅.我国保险公司次级债融资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

第2篇: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范文

Abstract: Investigating how does sow insurance develop and looking for the current shortages and a long-term methods to improve and bringing the operation track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front of a relevant sector as important issues.

关键词:能繁母猪保险;农业保险;发展

Key words: sow insuranc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6-0013-01

农业保险作为一项国家对农业扶持的重要手段,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其中的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是我国较早发展的险种。

1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直以来,农业保险风险大、成本高的特性,造成养殖户因对较高的费率水平难以接受而不愿购买,保险公司更是因面临着巨大经营风险而对农业保险望而生畏,不愿涉足。通过实施政策性的能繁母猪保险,将极大降低养殖户的经营风险,鼓励养殖户的养猪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的良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工作,从而对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意义。

2007年8月2日,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由国家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建立生猪保险体系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包括洪水、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病害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定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担48元,占比80%;保户自负12元,占比20%。

2现行能繁母猪保险在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2.1 就政府部门而言部分政府职能部门重识不足。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对保险,特别是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强,没有把农业保险上升至关乎国民生计、国民经济正常运转的高度来理解,致使能繁母猪保险在地方上的实际推行力度大打折扣。

2.2 就养殖户而言部分养殖户参保意识不强。农民对农业保险普遍缺乏认识和了解,再加上我国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水平低下,使得即便国家已对保费进行80%的补贴,养殖户仍不愿参保。

2.3 就保险公司而言

2.3.1 成本投人较大。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对象广泛分布于山区和郊区县,需要投人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查勘、定损、取证等工作;地域的广阔性与养殖户的分散性给保险公司的承保与理赔工作更是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难度。

2.3.2 道德风险难以有效管控。从以往开展农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经验看,当保险事故特别是大规模疫病到来时,投保养殖户伺机进行投机牟利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养殖户在投保后往往降低风险防范的积极性。由于保险公司在对保险标的的资料掌控、环节监控、防疫情况、死因查证等方面处于弱势,使保险公司与养殖户就保险标的相关必要信息的掌握严重不对称,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养殖户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比一般商业保险更难以防范的顾虑。

2.3.3 技术力量不足。由于历史原因,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业务一直处于逐步萎缩的状态,相应的农险人才、技术储备也呈下滑趋势。养殖类保险因其专业性、技术性(例如对受损标的出险原因的确定),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这种业务素质不是在短期内就能迅速积累和培养出来的。

3进一步完善能繁母猪保险的经营对策

3.1 完善保险条款从能繁母猪出险原因上看,大致可归集为自然灾害、重大疫病、一般疾病、意外事故四大类。考虑到风险特性、养殖户保障需求、保险公司实务操作繁简度等因素,建议将现行能繁母猪保险条款一分为二,一类以保重大疫病为主,另一类以保一般疾病、意外事故为主。

3.2 将能繁母猪保险纳入强制保险体系将能繁母猪基本险纳人国家强制保险体系,一是有利于提高养殖户、相关职能部门的保险意识,加大对能繁母猪保险的贯彻落实力度,使能繁母猪保险扩大参保基数,更符合大数法则,利于风险管控和保费的下调。二是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投保户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降低保险公司的监督成本和经营风险。

3.3 建立养殖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保险公司风险责任共担协作激励机制本文所倡导的协作激励机制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养殖户与保险公司损失共担,即通过设定合理的绝对免赔率实现养殖户与保险公司损失共担;二是实现对保险公司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激励,即对与保险公司共同加强风险管控的相关职能部门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及奖励,充分调动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养殖保险的发展。具体来说,做好以下三点:

3.3.1 加强能繁母猪保险的风险防范、防灾防损作用。推进能繁母猪保险的动机不在于“赔”,而是要借助这一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养殖户的经营风险,提高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在防疫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改善养殖条件、提高免疫水平,再通过市场作用促使生猪养殖逐步驶入规模化养殖生产的良陛发展轨道。

3.3.2 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提高能繁母猪保险运行效率。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对养殖户的基本信息掌握程度、在基层中的影响力是保险公司不可比拟的,让政府职能部门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其中,有利于更充分地发挥其人力与信息资源作用,加强其监控、协调等职能效用。

第3篇: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农业风险;农业保险;保构成;财政补贴方式

一、引言

Wright & Hewitt在研究美国等国家农业保险发展历程中发现,在没有政府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历史上农业保险一切险和多重农作物保险的商业化经营都以失败告终。鉴于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和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实行政府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据统计,2008年全球有约100多个国家或地区举办农业保险,这些国家或地区大都对农业保险给予公共财政补贴,补贴方式主要包括保补贴、管理用补贴和再保险补贴等。我国也从2007年开始实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补贴试点,随后逐年增加了中央财政保补贴金额,扩大了保补贴区域,扩展了保补贴险种。目前,中央财政保补贴险种由最初6个险种(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棉花等5种主要粮食作物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增至15个险种,包括主要的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基本覆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农畜产品;补贴区域由最初的吉林、四川、新疆、江苏、湖南、内蒙古等6省(区),逐渐扩大至除北京、天津、上海之外的28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7―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保补贴资金约265亿元,累计实现保收入600多亿元(见下表)。中央财政保补贴政策对保障和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和增加农户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应注意到,我国现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方式过于单一,缺乏灵活性,保补贴在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方面的局限日益显现,特别是2010年,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保收入出现负增长。提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关键在于改进现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方式。本文从分析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出发,揭示了农业保险的保构成与政府财政补贴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并据此提出了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方式选择,即由目前的单一保补贴方式,向实行地区差异化与险种差异化保补贴、分险种提供管理用补贴和适度提供农业保险再保险补贴相结合的补贴方式转变。

二、农业保险风险的特殊性

农业保险风险大多来源于人类难以驾驭的大自然,与普通财产保险风险相比,农业保险风险不仅发行频率高、灾害损失大,而且还具有以下特殊性:

(一)风险单位与保险单位的非一致性

风险单位是指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范围,保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的载体或据以进行经济补偿的基本单位。对于普通财产保险,一个风险保险单位通常仅包含一个保险单位,只要承保标的充分就能在空间上有效分散风险。在农业保险中,一个风险单位往往包含成千上万个保险单位,表现为风险单位与保险单位的非一致性,例如,洪灾、旱灾、风灾等农业灾害风险往往数县甚至数省内的所有同类保险单位构成一个风险单位,一旦灾害发生,同一风险单位下的保险单位同时受损,容易导致巨灾损失。风险单位与保险单位的非一致性使农业风险难以通过增加承保数量、扩大承保范围得以分散,大大增加了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

(二)广泛的伴生性

农业风险的伴生性是指一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常常引起另一种或多种灾害事故发生,例如,台风灾害往往伴有暴雨引发洪灾,暴风雨又可能导致泥石流等灾害;在雨涝季节,高温高湿容易诱发病害和虫害等。农业风险的伴生性是自然灾害风险的固有特征,它不仅容易造成次生灾害的发生,使灾害损失扩大,而且由于这种损失是多种风险事故的综合结果,因此很难区分各种风险事故分别造成的损失后果,导致农业保险责任很难合理界定,尤其是在单一风险保险的情况下,承保、定损、理赔都会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大大增加了农业保险经营用。

(三)农业风险的弱可保性

保险的数理基础是大数定律,理想的可保风险条件是:(1)风险的独立同质性;(2)损失发生的意外性;(3)损失大小的可度量性。普通财产保险风险通常满足这些条件,但农业风险与之多有不符。首先,农业风险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即不满足独立性条件)。农业风险多为自然灾害风险,如洪灾、旱灾、风灾、疫灾等,不同保险标的灾害事故及灾害损失往往表现出高度的时间与空间的相关性。其次,农业风险的损失几乎是必然的,即不满足损失发生的意外性,例如,每年都要发生的洪灾、旱灾等,必然造成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再次,由于农业保险标的是有生命的动植物,遭遇风险灾害后有一定的自我恢复再生能力,因而农业风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难以度量。

三、农业保险的保构成

以农作物保险为例,农业保险率可以分解为纯率、营业用率、安全率和预定节余率四部分,因此,农业保险保由纯保、营业管理用、风险附加保和预定节余保构成。农业风险的上述特殊性表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损失、高成本的特征,农业保险保不仅包含较高的纯保,还包含较高的风险附加保和营业管理用。

(一)纯保

纯保是保险人的期望索赔成本,它等于对应损失分布的数学期望,是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以种植业保险为例,纯保率P等于一年中单位保额农作物因保险责任风险所造成的期望损失成本。即:

P=E(L)=E(A-Y)=f(A-y)p(y)dy

这里,A为保障水平;Y为实际收获量;L=A-Y为损失随机变量,其密度函数为p(y),农业风险的特点使保险标的的损失分布难以确定,即随机变量L的分布函数通常是未知的,亦即密度函数p(y)未知,因此,纯保实际上并不能由上述积分求出。实务中,农业保险的纯率是以长时期单位保额的平均损失率为基础确定的。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多方自然灾害,如洪灾、旱灾、风灾等,具有风险单位大、发生频率高、损失规模大等特点,导致农业保险的损失率高,因而农业保险的纯率很高。据调查,按一切险计算,我国陕西关中地区农作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平均损失率,粮食作物为7%-13%左右,棉花为9%-18%左右。由此可见,主要农作物保险的纯保最低也在7%以上。

(二)营业管理用

保险人的营业管理用包括宣传展业、承保签约、查勘定损和理赔兑现等经营管理业务的必要支出。农业风险的特殊性以及农业保险业务的分散性和广泛性,决定了农业保险经营管理难度大,成本用高。实务中农业保险的营业管理用F按纯保的一定比例确定,即F=f×纯率=f×P。这里,f是营业管理用系数,通常等于过去几年平均用占纯保的比重。据加拿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即使像他们那样农场规模较大,承保相对集中,单个农户的保较多,其农业保险管理用也要占到保险收入的30%-35%,甚至超过50%。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低,大部分地区仍然是小规模个体经营,单个农户的保少,承保、理赔分散,因此农作物保险的营业管理用更高。

(三)风险附加保

农业风险的特殊性使农业保险的实际损失率与期望损失率发生较大波动,而且很难通过扩大承保面来缓解。当实际损失超出期望损失时,纯保就不足以支付保险赔款,危及农户的根本利益。因此,农业保险保中必须包含风险附加保,实务中通常设定一定比例的纯保作为风险附加系数(或安全系数)r来确定,即风险附加保R=风险附加系数×纯保=r×P。Miranda & Glauber通过比较农业保险公司和普通财产保险公司的赔款支出变异系数,研究了农业保险的系统性风险,结果表明,农业保险公司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是普通财产保险公司的10倍左右。目前国内进行农业保险率测算时通常取r=15%。

(四)预定节余保

预定节余保=预定节余率×纯保=s×P。预定节余率s也是纯率的一个比例,它是为使农业保险业务能够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在开发险种和厘定率时事先设定的结余比例。目前国内进行农业保险率测算时通常取s=5%。

因此,农作物保险的保险率G=P+r×P+f×P+s×P=(1+r+f+s)P,由以上分析可知,农业保险保率应大于等于(1+15%+30%+5%)7%=10.5%。但我国农作物保险的实际率大都定为5-6%之间,远小于农作物保险的最低理论价格10.5%。也就是说,农业保险的实际经营成本远大于农业保险的实际收益,农业保险价格并没有真实反映农业保险经营风险的大小。

四、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方式的选择

根据以上分析,农业保险的精算总率至少在10%以上,而我国目前农业保险实际率仅为5-6%,还没有包含保险公司营业管理用和风险附加保,甚至低于纯保。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保补贴实际上只是对纯保部分进行了补贴,依据农业保险的保构成应该改进财政补贴方式,即除了保补贴以外,还应对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进行管理用补贴和再保险补贴(见下图)。

(一)实行地区差异化和险种差异化保补贴

虽然农业保险的实际率远低于由农业保险经营风险所决定的精算率,但相对于普通财产保险率(0.4‰-1‰)来说,农业保险的率仍然高出数十倍,农业保险的高率与农民的低收入形成强烈反差。从2007年开始,我国实行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补贴,同时,各地方财政也对农业保险业务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保补贴。现行的中央财政保补贴方式是,对于指定的种植业险种,在省级财政部门补贴25%的保后,中央财政再补贴35%的保;对于指定的养殖业险种,在补贴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直属垦区除外)地方财政部门补贴30%的保后,中央财政再补贴一定比例的保(其中能繁母猪保险补贴50%,奶牛保险补贴30%;对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直属垦区,中央财政直接为能繁母猪保险和奶牛保险分别提供80%和60%的保补贴)。虽然这种补贴方式有利于激励地方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但也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一些农业大省财政压力较大,难以承担相应的巨额保补贴责任,影响了该地区农业保险的发展。(2)各地区的主要农作物及其主要风险存在较大差异,针对特定农作物险种和特定风险的补贴,难以适应各地风险差异和特色农业的实际情况。(3)农村贫困户即便在各级财政承担了大部分保的情况下,仍无力支付自缴保,目前缺乏对贫困农户投保的扶持机制,因此,应改进目前这种有条件的“联动”补贴机制。(1)实行地区差异化保补贴。各地区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很不相同,各地方政府财政实力也不同,因此,中央财政保补贴应采用差异化补贴方式,提高对粮食主产区和农村经济落后地区的保补贴比例,降低或取消地方政府财政补贴责任份额,促进各地区农业保险均衡发展。(2)实行险种差异化保补贴。保补贴应以农业农村政策为导向,中央财政应加大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畜产品如小麦、玉米、棉花、水稻、大豆、生猪、奶牛等险种的保补贴力度;降低那些经济收益较好、保障水平较高的农副产品保险保补贴比例;对于各地区的特色产业尤其是支柱产业险种,如海南的橡胶树保险、陕西和山东的苹果保险、云南的烤烟保险、广西的甘蔗保险等,则主要应由地方财政提供保补贴,中央财政予以适度支持。(3)建立贫困农户投保扶持机制。贫困农户大多没有非农收入,他们最需要农业保险保障,但又无力支付保,政府应通过适当渠道募集资金,建立互助机制,为贫困农户代缴保。

(二)分险种提供管理用补贴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动因是解决农业保险市场失灵问题。但农业保险市场失灵既有需求不足的原因,也有供给不足的原因。国内外农业保险实践表明,由于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大,成本用高,在没有政府财政支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保险业务,造成农业保险供给不足。美国等国家除了对投保农户提供保补贴外,还承担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宣传用。2006年我国政府颁发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也明确要求“探索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给予补贴的方式、品种和比例,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补贴,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只是对投保农户进行保补贴,保险公司高昂的经营管理用和风险用并没有得到弥补。笔者调研时发现,由于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大,一些保险公司消极对待农业保险业务,甚至拒绝农户投保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方式急需调整。按照以上对农业保险保构成的分析,理论上应该全额补贴农业保险经营管理用,考虑到并不是所有险种都是政策性经营,作者建议分险种对农业保险业务提供管理用补贴,同时通过实行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解决农业保险经营成本过高、供给不足的问题。

(三)适度提供农业保险再保险补贴

再保险作为“保险的保险”,是原保险公司有效分散经营风险的重要方式,它对提高原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能力、增强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农业风险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再保险对于农业保险的稳定发展尤为关键。国际上主要通过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障基金以及直接的再保险补贴,以保障农业保险经营的持续稳定。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不仅针对私营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高风险性提供分保保补贴,而且政府还出资设立了农业再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提供价格低廉的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保障服务,实际上也是对再保险的财政补贴,其实质是对农业保险高额风险附加保的补偿。我国《保险法》第103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由以上对农业风险特殊性的分析可知,农作物保险中,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百分之十的机率很大,因而必须通过再保险转移风险。但由于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大,风险附加率高,分保保负担一般也比较重,因此国家财政应予以适度补贴。目前我国再保险市场较为薄弱,尤其需要国家提供再保险支持,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逐步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

五、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从农业保险风险的自然属性视觉分析了其特殊性,进而以农作物保险为例对农业保险的保构成进行了分解,在此基础上,揭示了农业保险的保构成与政府财政补贴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并据此提出了政府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方式的选择。主要结论有:

1.公平精算率条件下政府只需对投保农户提供保补贴。以上分析表明,农业保险保由纯保、经营管理用、风险附加保和预定节余保构成。如果农业保险的率厘定充分考虑了农业保险保构成的所有影响因素,充分反映了农业保险经营成本,即农业保险的实际率等于其公平精算率,那么,政府只需要对投保农户提供适度的保补贴,因为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用都包含在保中,因而无需对保险公司提供任何财政补贴。但由于农业风险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损失规模大等特点,使农业保险的纯保率、用率和附加率都很高,导致农业保险的精算率比普通财产保险高出数十倍。实务中,农业保险的实际率往往远低于其公平精算率,因此,单一的保补贴无法解决农业保险的供需矛盾。

第4篇: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保险 企业国际化 现实思考

 

1 保险国际化与保险企业国际化的界定 

 

保险国际化是指各国保险活动日益跨越国界,相互联系不断加强的过程,即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第一层次的保险分配关系,它包括本国保险人与国外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和国外保险人与本国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具体体现为本国保险人走出国境到国外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国外保险公司到本国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其二,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第二层次的保险分配关系,反映着保险资本的社会化、国际化。保险分配关系的两个层次反映着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随着保险活动的扩展,保险国际化的内容日益丰富,主要有保险企业国际化、保险市场国际化、保险监管国际化等方面。 

保险企业国际化指一国的保险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保险业务,形成信息灵敏、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保险企业网络。同时在对等的条件下,允许外国保险机构进入本国,开放本国的保险市场。 

 

2 我国保险企业国际化的现实考虑 

 

笔者认为,中国保险企业国际化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我国保险业国际化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进行现实考虑。 

第一,不一定要在本国市场出现饱和时才向海外扩展。通常大型保险公司只有在本国的业务和市场出现饱和的情况下才会向海外扩展。在本国拓展业务的同时,适当向海外扩张,通过实战学习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等也可以促进本国业务的成熟。 

第二,国际化所带来的风险仍应重视。在全球保险业国际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一是过去很多曾是封闭型市场,现在向国外保险业开放,明显的例子就是欧盟、印度以及中国。但实际上包括法国和德国向海外保险公司开放市场也是在十多年里才开始的;二是许多曾对保险产品费率和条款格式进行严格控制的国家,已开始放松管制。现在如果一个企业要进入海外市场,门槛来自于纯粹市场经营能力,而不再是法律法规方面的限制。如果人们对新的市场不熟悉,仍然要面临严峻的考验。 

中国保险企业走出去之后,就要面临所在国的法律约束和监管,必然需要对所在国法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很好的把握。除此之外,保险企业应重视文化的认同,这是企业国际化过程中最不容易被看到,但又是最容易造成损伤的风险。 

可以说,保险国际化后对保险经营的影响主要是经营风险的增加。保险经营风险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承保风险,一类是投资风险。在承保方面,保险国际化使得保险经营国际化和惯例化。另外,国际化使保险市场竞争加剧,那些片面追求份额、不计经营效益的非理性竞争行为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市场,以至于对整个行业造成损害。在国际化条件下,再保险分出业务和转分保分出业务在更多的国家分散。任何一个国家金融形势的变化和保险市场的波动都会对再保险业务分出国的保险市场产生影响,都会导致业务分出国保险市场的波动,甚至导致业务分出国保险市场的不稳定,这对保险监管部门也有一定的风险。在投资方面,国际化会增加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在这种体制下,不但本国利率的变化会影响本国保险业的发展,而且关联国利率的波动也会对本国保险市场产生互动。同时,不同国家的交易方的信用水准也会影响本国保险业的稳定。总之,在保险国际化条件下,保险公司风险将出现多元化、国际化和复杂化,保险市场波动将呈现出连动化的新局面。因此,对于国际化中出现的风险仍应予以重视。 

第三,大力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再保险的国际性特征,决定了它必然成为保险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速我国保险国际化的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再保险市场。近年来,随着直接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国再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股份制公司和外资公司多种形式并存、专兼业经营相结合、公平竞争、多元化发展的市场格局。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共9家,其中,中资专业再保险公司3家(1家集团公司、2家股份公司)、外资分公司6家。随着再保险供给主体的增加,以及各主体资产总额的上升,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进一步提高。

3 完善我国再保险市场的途径 

 

3.1 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扩大国内再保险供给能力 

其一,做大做强中再集团的同时,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反对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改造中再集团,使其成为符合现代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不失为一条捷径。但是在改造中再集团的时候,必须将其推向市场,让其感受到市场的压力,促使其自身的变革,实现在自由竞争环境下的凤凰涅槃。 

其二,建立共保集团,鼓励各直接保险公司建立互惠共保体系。巨灾风险损失的巨额性和竞争的激烈性,都促使国内保险公司选择了联合以应对大型的单个保险项目。国内已形成了共保机制,实行首席共保人制度,这样的合作无疑增强了国内保险公司整体的承保能力,缓解了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但是对于常规保险业务,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较少。对保险公司来说,即使承保的是非巨灾风险等,也会由于某一风险的发生,导致赔付额瞬间大幅上升,导致公司经营的不稳定。所以,各保险公司应继续考虑针对一些特殊风险,建立行业互助保险组织或组建某风险同保集团,这样既可形成国内各公司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国再保险市场尽快走向成熟,也可防止出现市场开放造成的保费严重外流现象。 

其三,鼓励、促进中外资再保险公司合作。国际再保险业开展得较早,早期的经验积累和数据较完善,我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可以引进短期外资战略投资者,或中资再保险公司与外资公司建立短期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获得国外先进承保与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第5篇: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农业保险 相互保险 风险分散

一、我国农业相互保险发展的现状

相互保险公司在国际农业保险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农业相互保险在发达国家盛行,甚至是这些国家经营农业保险的主要组织形式。近年来,我国政府在部分地区进行了农业相互保险试点工作。2005年1月11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黑龙江垦区设立的中国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成立,这不仅填补了中国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空白,也标志着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采取以会员为单位自下而上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在运营上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选择“防保结合”模式,并且采用了以统一经营为主导,保险社互助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双层管理体制。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公司建立了“农户缴一块,农垦总局筹一块,国家补一块”的模式。目前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承保粮食作物面积2200多万亩,参保户达20多万户, 保费收入增长迅速,成为全国承保农作物面积最大的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成立不仅标志着我国农业相互保险的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还对其他行业相互保险组织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二、我国农业相互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业相互保险的法律法规问题。农业相互保险业务的开展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做后盾,对农业相互保险的经营管理用法律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使农业相互保险在法制轨道上运行,有利于农业相互保险的稳定经营和保护投保农民的利益。但是我国农业相互保险却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实践中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农业相互保险组织的运行困难重重。

2.农业相互保险的监管问题。由于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资本金,使其在现行监管框架下面临着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相互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但是,相互保险公司是特殊的保险组织形式,它有其自身的特性,并不适用现行的偿付能力额度监管标准。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理论上不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偿付能力的具体体现是资本的充足性,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必须足够承受未预期的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但是,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资本金,当其经营发生亏损时,会按照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的顺序予以补偿,只要保险产品定价准确,准备金提取充分,就可以保证弥补亏损。如果这些不足以弥补亏损,则要采取减额赔偿的方法削减部分保险金,还可以采取借款和由投保人补缴保费的方式来弥补,从根本上保证了相互保险公司具有偿付能力,不能一刀切地对相互保险公司提出资本充足的要求。

3.农业相互保险的财政补贴问题。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险种,属于准公共物品,特别需要政府的干预和财政支持,以缓解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融资问题。目前我国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远远不够,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相互保险的发展。

4.农业相互保险的风险分散机制问题。因为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赔付的特征,在缺乏巨灾风险基金和农业再保险机制的条件下,如果发生大范围灾害,力量薄弱的农业保险机构会出现难以承担全部赔款的情况,这直接影响着农业保险业务的稳定性。而且,农业相互保险组织的资本筹措能力明显不足,资金实力有限,规模较小,更加难以应对这种巨灾风险。因此,建立与农业相互保险相适应的风险分散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解决我国农业相互保险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完善农业相互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农业相互保险立法严重滞后,要促进农业相互保险健康快速地发展,必须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规范农业相互保险运作,维护保险公司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保险公司、农民和政府三方共赢。因此,针对我国农业相互保险相关法律缺位的现状,应加快农业相互保险立法进程,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业相互保险的发展,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2.成立独立的相互保险公司监管机构。目前,我国保监会负责对各类保险业务进行监管,但是农业相互保险和一般商业保险的经营目标和业务范围存在较大差异,监管理念和方式也不相同,由同一机构来监管不是很妥当。所以对于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就更不能简单地套用现行保险公司的监管标准,而应该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监管。

3.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农业保险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但受农业生产周期长,自然灾害种类多,受灾范围大,造成损失大等特点的影响,农业保险业务又面临很高的风险。如果没有国家的大力支持,保险公司很难维持经营,所以政府应该对农业相互保险在政策和税收上实行必要的补贴,甚至将其作为扶持农业发展的重要产业政策。政府实施有效的农业保险政策支持既有利于农民参加投保,又有利于保险机构经营农业风险,调动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的积极性,同时还有利于社会稳定,意义十分重大。

4.建立健全的风险分散机制。农业保险经营难度大、赔付率高、损失金额大,具有高风险性。而农业相互保险地区特征明显,投保人的保险标的和范围都具有较为集中的特点,一旦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会在短时间大范围内造成巨大的损失,单靠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显然是难以支撑和应付的。其承保的标的越多,风险就越集中,经营风险也越大,整个相互保险组织都会面临巨额赔付压力。因此,我国应加快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这也是各国农业保险顺利发展的保障。不但发达国家建立了风险分散机制,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风险分散机制也比较完善。

参考文献:

第6篇: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范文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其所面临的风险管理问题,特别是公司财务风险的识别、防范以及控制必然成为其管理的核心。从对A公司财务风险管理评价情况看,A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合理有效,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健全,资本结构合理且偿付能力稳定,需要注重的是投资风险的识别及防范与控制。A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对我国保险企业来说,应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体系,从优化资本结构的战略高度来规划再融资行为,积极提高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

[关键词]

保险企业;财务风险管理;A公司

对保险企业而言,通过财务分析可以感知风险、分析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应利用财务分析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对其财务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规避。[1]

1、A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实践

一般保险公司的财务活动可分为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这些财务活动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公司在日常经营中的支付能力、盈利能力及运营状况。基于财务分析视角,本文从筹资风险管理、投资风险管理、运营风险管理三个方面分析A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情况。

1.1筹资风险管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资本金以及保险费收入。在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中,负债所占的比重较大,其筹资风险主要来源于保险费收入带来的债务。基于财务分析视角,保险公司的筹资风险可以从公司的偿债能力方面来衡量。具体的评估指标主要有:资产负债率及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表1所示,2015年A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前几年有所降低,说明其债务负担有所减轻,长期偿债风险减小。高负债率通常会给公司造成较大的财务风险,A公司适当削减了债务资本比率,优化了公司的财务结构。偿付能力方面主要是分析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具体指标的分析如表2所示。根据表2可知,2015年A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5.1%,相比前几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原因在于2015年A公司进行了权益融资,进一步补充了资本金及营运资金,使集团的偿债风险有所减小。

1.2投资风险管理投资风险是投资效果偏离收益目标的可能性。结合财务分析,公司的投资风险可以用盈利能力来衡量,衡量指标主要有:总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A公司投资收益指标的分析如表3所示。2015年,A公司的总投资收益率为5%,与上年持平,但净投资收益率有所增加。2014年和2015年的收益水平较2013年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收益的提升往往伴随着风险的加大。A公司近两年在投资方面获得了较大收益,说明它在投资方面承受的风险也较大。

1.3运营风险管理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经营“风险”的公司,现金流量在其日常营运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A公司这个企业来说,更要有足够的现金流作为保证,因此,基于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以对公司的运营风险作出较好的识别。主要衡量指标为:资产的经营现金流量回报率、经营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的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对负债比率。A公司营运风险指标分析如表4所示。由表4分析可知,2015年A公司资产的经营现金流量回报率较2014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说明A公司集团资金的经营收现水平有所下降,其资产综合管理水平降低。同时,2015年A公司经营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的比率较2014年也有所降低,说明公司盈利质量降低,利润的实现程度低。另外,A公司2015年经营现金流量对负债比率也有所降低,说明公司短期偿债风险有所增加。总的来说,2015年A公司集团受业务发展的影响,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减少,短期运营风险有所增加。

2、A公司财务风险管理评价

据上述分析可知,A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水平较好,在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逐步加强了财务风险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

2.1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完善A公司成立二十多年来,一直将风险管理视为经营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的核心内容之一,逐步建立起与业务特点相结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A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直较高,超出理论的合理水平,但是最近几年A公司的发展势头强劲,说明A公司注重风险管理与发展并举。而先进全面的风险管理机制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保障,为公司战略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除此之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理念的关注和认知始终保持明确清晰,并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将其渗透到公司的各个层面,有效做到上传下达,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起到了激励和领导作用。

2.2财务内部控制体系合理有效A公司注重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并以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为基础,以现代化的风险监控系统为辅助,将财务内部控制理念渗透到员工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从而基本建立了合理有效的财务内控体系,使得A公司内控管理中心各部门形成目标统一、高效配合的合作模式,同时,也有效促进了风险管控三道防线之间的联动与运作,减少或规避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损失。另外,在A公司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的推动下,A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文化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对于地方子公司,更是加强了对各个环节的控制,提高了员工的应对风险的素质。

2.3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在逐步完善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下,A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即以公司财务信息化为基础,利用财务指标度量其财务状况偏离预警线的强弱程度并发出财务警戒信号。在健全的财务预警机制的指导下,A公司以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为依据,选择重点检测财务指标并确定财务危机警戒标准,并采用比例分析法、数学模型法等对财务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及预测,监测财务状况的变化及可能发生的财务危机,并及时警示有关负责人员,分析和报告本公司发生财务危机的原因,对公司财务运行存在的潜在问题,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2]健全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帮助A公司有效规避了潜在的财务风险,保障了其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

2.4资本结构合理,偿付能力稳定A公司在业务迅速发展的现阶段,在不断调整业务结构的同时也在不断调整资本结构,从而做到了有效合理配置资源并保持偿付能力稳定。在当前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保险公司生存的空间更为狭窄,此时充足的偿付能力首当其冲地成为其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保障。[3]因此,充足的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自身所要追求的目标与方向之一。另外,A公司在再融资的同时注重了资本结构的优化,保持了偿付能力的稳定性,从而促使其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2.5注重投资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主要存在于保险资金的运用过程中,正确的投资决策是投资风险管理的关键所在,而合适的投资决策准则是重中之重。基于此,A公司首先确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决策准则。然后结合资金的来源、运用特点,按照负债类型要和相应类型的资产相匹配的原则来制定投资方向、选择投资工具、确定投资比例,以此减少业务开展的盲目性,增加了投资的安全性。[4]另外,通过恰当的投资组合,利用投资资产的多样化,分散了非系统风险,并且保证了投资的多元化,同时提高了随时满足短期债务以及应对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了对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3、A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对我国保险企业的启示

A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财务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我国其他保险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借鉴。

3.1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可以促进保险公司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通过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战略、营造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流程,能进一步优化风险管理体系。

3.1.1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战略是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第一步。风险管理战略包括风险管理的风险偏好设置与目标定位。风险偏好设置决定了公司在风险决策中的行为特征。而全面风险管理目标定位并不在于完全规避风险,而在于与风险共存,特别是作为保险公司,承担一定的风险是其存在的前提。

3.1.2营造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公司文化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人文力量,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离不开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风险管理体系作用的发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滞后的风险管理文化则会呈倍数缩小风险管理体系的作用。营造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才能不断提高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水平。在此基础上重视公司文化的评估结果,巩固和发扬公司文化的建设成果,并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定影响公司文化建设的不利因素,分析其更深层次的影响因素,及时釆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

3.1.3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流程全面的风险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首先,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只有正确判别出自身所面临的风险,人们才能够更加主动地采取适当有效的方法对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其次,风险防范则是采取预先防范措施,得以减小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损失程度。全面的风险管理流程离不开风险控制,即采取各种措施减小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带来的损失。

3.2加强财务内部控制保持合理充足的现金流不仅需要健全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更需要健全的财务内部控制。

3.2.1财务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基石财务内部控制是强化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公司的筹资、投资、营运活动都离不开财务内部控制。在复杂多变的市场条件下,保险公司处于风险旋涡中,更需要合理的组织、安排和控制好资金的流动与安全,因此需要一套系统的财务控制体系。财务内部控制作为强化管理的一种手段,必然在经营管理中得到体现和发展,从而使得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生存求发展,以效益为本,更好地防范风险。

3.2.2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有利于提升财务风险管控能力作为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财务内部控制为财务管理提供组织保证、体系保证、方法保证以及质量保证,从而有效降低保险公司财务风险。同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其保险业务流程以及财务内部控制的需要,建立合理、有效的财务组织架构,科学设置公司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以及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分工,建立安全实用、能够覆盖所有业务环节的信息系统,尽可能使各项业务活动自动化、流程化、信息化,减少或消除人为干预和操作的失误,为财务内部控制提供技术保障和有效的系统支持。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财务内控制度的完善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财务管理能力,提升财务风险管控能力,进而促进保险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公司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显著提升。

3.3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合理的现金流是一个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健全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更有利于公司及早识别保险公司的资金流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的营运风险。作为保险公司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3.3.1正确选择财务预警指标在财务预警体系选择的关键问题上,保险公司对于财务预警指标应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定性指标可以直接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的变化,主要受经济环境、本行业特征、国内外市场状况、公司经营方式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影响,是影响公司稳定发展不可忽视的因素;另一方面,定量指标主要反映的是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其发展状况,其中包括公司的偿债能力、资产运营能力、获利能力以及发展潜力等方面。[5]因此,保险公司在指标选取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指标之间的相互关联性,特别应注意的是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之间的相互补充,以便使其更好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3.3.2加强公司信息化管理建立财务预警体系主要在于它的及时性,因此大量准确及时的信息为财务预警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基础,所以公司应不断加强信息化管理。通过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的计算机辅助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以此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从而实现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智能化,提高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的科学性,并为公司财务预警体系的构建提供技术支持。

3.4从优化资本结构的战略高度来规划再融资行为在中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的阶段,基于实现金融综合化经营的战略需要,在满足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上市公司再融资规范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更应从优化资本结构的战略高度提前规划公司的再融资行为。[6]

3.4.1确定最优资本结构作为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存在其特殊性质。一方面,保险公司是负债经营;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股权资本有自身的获利要求。此类特殊性使得保险公司的资本结构受到了监管机构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要求的双重限制。[7]因此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最优的资本结构,使其既能够维持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满足监管要求的偿付能力,同时又能够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3.4.2合理选择再融资方式我国上市保险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所考虑的主要是融资额大小、门槛高低以及融资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因此股权融资成为我国上市保险公司再融资的首选。虽然股权融资对改善股权结构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单一的股权融资并没有考虑到公司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差异,不符合财务管理理论关于最优资本结构的融资原则。再融资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着极大的推动力,因此,我国保险公司应合理选择再融资方式,从优化资本结构的战略高度来规划再融资行为,有效提高公司偿付能力、优化资本结构,从而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3.5积极提高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控制工作中,比较常见的控制策略包括对建立合理的投资比例、拓宽资金运用渠道这两个方面。

3.5.1建立合理的投资比例在现阶段的条件下,保险公司应引入合理的投资比例,以一定的风险水平为前提条件,从而实现投资回报率的最大化。[8]保险公司自身属于经营风险的公司,组合模式下的投资对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抵消、对冲处理能够有助于整个收益水平的均衡发展,从而实现收益要素与财务风险要素的均衡。因此,建立合理的投资比例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自身投资风险,从而降低财务风险。

3.5.2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目前我国保险资金仍主要运用在银行存款、债券等领域,资金的增值主要通过国债利息收入以及银行存款利率为途径来实现,抵押贷款、股票投资比重仍较小。因此,面临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条件,保险公司应该扩大投资渠道,在现行政策允许的投资条件下,合理分配国债、抵押贷款以及股票投资等的投资比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是一个连续的动态过程。我国的保险公司在经历了市场化改革之后,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面对不断发展成熟的保险市场,我国保险公司更应注重财务风险的识别、防范、控制,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A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有一定优势,我国其他保险公司可借鉴A公司的实践,从财务分析的视角入手,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风险的管理能力,以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

参考文献:

[1]肖云莹.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相关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1.

[2]霍真.金融危机下的企业财务策略[J].经济师,2011(2):163.

[3]杜司赢.我国上市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3.

[4]王玉波.新时期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分析[J].中国商贸,2013(22):125-126.

[5]李静,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控探索[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0.

[6]蔡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与资本结构优化问题研究[J].保险研究,2010(11):8-19.

[7]崔浩雄.浅析保险公司发展养老社区现状及策略[J].中国保险,2013(6):31-33.

第7篇: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顺周期效应 保险业 准备金计提

在对次贷危机的反思过程中,各国政府和监管部门普遍认为,应实施逆周期金融监管,以降低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2010年4月13日,在北大赛瑟(CCISSR)论坛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我国保险业同样存在顺周期性问题。为了缓解顺周期性对保险业的影响,降低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应对我国保险业实施逆周期监管,提高我国保险业逆周期监管效率。

我国保险业顺周期性的机理分析

银行业和保险业顺周期性的对比分析。银行业和保险业均具有顺周期性,但二者成因和传导机制不尽相同。其中“公允会计价值准则”和“员工薪酬激励机制”是二者形成顺周期效应的共同引发机制;而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资本要求”和银行业“资本充足率要求”相似,保险业“准备金计提”与银行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类似;在其他方面,二者的顺周期机制不同,如“过度金融创新”、“杠杆率过高”和外部的“信用评级”等问题是引发银行业顺周期性的机制,而引发保险业顺周期性的机制主要包括“承保业务的审核流程”、“投资业务传导的顺周期性”和“保险内控管理制度”等。(见表1)

表1 银行业与保险业顺周期性成因对比

我国保险业顺周期特征分析。保险业特有的顺周期机制的形成主要来自于承保业务的审核过程,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承保盈余,投资业务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具体的成因如下:

第一,承保业务的审核过程。经济繁荣时期,保险公司积极争取市场份额,扩大业务规模,对投保人信息搜集不够全面,费率不能与投保人的真实风险相匹配。随着保费收入增加,盈利上升,保险公司潜在风险增加。而经济衰退时期,保险公司相应加强核保与风险管理,严格审查核保条件,对不符合承保标准的拒绝承保,保费收入减少,盈利下降,保险有效供给不足。

第二,准备金计提。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保险公司按原有的准备金率计提会使保险公司的风险暴露绝对值增加,风险防范的边际效应下降。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对证券市场信心大增,降低准备金提取比率,增加对证券市场的投资,使公司更多地暴露于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之中。而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上升,对未来损失态度谨慎,准备金提取比率相对上升,致使保险公司业务规模缩小、利润空间下降。同时对证券市场信心受挫,提高准备金提取比率,减少对证券市场的投资,盈利水平下降,导致宏观经济更加不景气

第三,承保盈余。经济繁荣时,保费收入增加,准备金杠杆效应的正外部性加大,承保盈余增加,促进保险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加对证券市场的投资。而经济衰退时,保费收入降低,准备金计提增加,承保盈余减少,为保证偿付能力,抽回部分证券市场的资金,既降低了保险有效供给,也使本就低迷的资产市场更加疲软。

第四,投资业务。宏观经济繁荣时,资产市场的繁荣增加保险公司的投资利润,进而增加保险公司的资本和偿付能力,保险公司采取更加乐观和进取的经营策略。反之,宏观经济衰退则使投资损失降低保险公司的利润和偿付能力,保险公司采取更加保守和审慎的经营策略。

第五,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中的Var模型、内部和外部的风险评价机制,都在经济上行周期反映出保险公司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无法暴露出潜在的风险隐患。经济下行周期,资产价格下降、市场预期悲观,风险管理模型和机制显示出更高的损失概率,抑制保险公司的有效供给和投资。

中国保险业顺周期性实证检验

大型保险公司的指标波动趋同性及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对于中国而言,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三家大型上市保险公司是保险业的中流砥柱,也最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尤其是2006年之后,三家保险公司纷纷上市,其内部监管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更多的受到了市场的影响以及政策的导向。笔者选取了这三家上市保险公司,数据均来自其上市之后公开披露的年报,具有准确性和可研究性;以2006年为基期,其他年份数据为报告期的方式,对于保险公司的微观指标以及GDP的数据进行处理;通过统计软件spss,将三家保险公司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及保费收入等五项指标与中国经济宏观指标GDP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第一,三家保险公司的五项数据与GDP基本均呈正相关,只有个别数据与GDP的相关性不明显。其中,三家公司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这两项指标与GDP的相关程度分别达到.964(**),.957(*),.981(**),.970(**),.947(*),.970(**),具有显著的相关性。这体现出,随着宏观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也随之发展,由保费收入、准备金计提数额等指标可知保险业随经济波动的顺周期趋势较为显著。

第二,2008年三家保险公司的净利润均出现显著地下滑,净利润指标均成为三家保险公司上市以来净利润的底点。根据年报披露,2008年下半年以来,百年不遇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国内外股票市场大幅下跌,保险公司的投资也因此遭受了严重损失,导致公司全年净利润大幅下跌,损失惨重。因此,中国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是不容忽视的,若某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出现巨亏,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其影响将会蔓延到整个保险行业。

第三,准备金的计提与宏观经济走势完全正相关。这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水平提高,从而有余钱投资到保险业,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增加,准备金计提数额增加;此外,伴随着日益发展的物质文化生活,人们的观念和思想也有了提高,意识到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因而投保人数增加,保险公司保费上升,准备及计提数额随之增加。但是,仅通过准备金绝对值的提升,并无法判断其与宏观经济波动所呈现关联性的方向。

保险公司准备金计提的顺周期性。次贷危机爆发以来,系统性风险和金融系统的顺周期效应受到各国的广泛关注。作为金融业的另一大支柱,近来保险业的顺周期效应也备受关注。

笔者仍然选取了上述三家保险公司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三项指标,并分别将各项准备金除以该公司当年的负债总额,从而得到该保险公司当年提取的各项“准备金率”。再将各项“准备金率”以2006年为基期的方式消除数量级的影响,其余年份的数据与基期数据的比值作为新的指标,从而求出三家保险公司的各项准备金率的变动率,对比分析“准备金率”的变动率与GDP变动率之间的关系。通过研究发现,只有中国人寿的未决赔款准备金率这一指标的变动率在08年之前高于GDP的变动率。除此之外,三家保险公司的各项“准备金率”提取的变动率均远低于GDP的变动率。在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准备金计提是对未来赔付所做的准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从而在准备金计提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了顺周期效应。其形成机制见下图:

在宏观经济上行时期,一方面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下降,对未来损失估计不足,从而责任准备金提取比率相对下降,导致保险公司利润空间上升,进一步拓展保险业务;另一方面,由于宏观经济的繁荣,人们对证券市场信心大增,保险公司因此增加对证券市场的投资,降低准备金提取比率,使得公司盈利水平上升,进一步推进证券市场的繁荣。同理,在宏观经济下行时期,保险公司一方面为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准备金计提比率,另一方面对证券市场信心不足,从而撤回大量投资,增加准备金计提比率,从而导致宏观经济继续下挫。

第8篇: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寿险风险;传统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10-0070-04

一、我国寿险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市场竞争风险是我国寿险公司面临的最严峻的风险之一,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同业间价格竞争的不合理性。部分寿险公司为招揽客户,通过低费率、高返还、高手续费、高保障范围、协议承保等方式争夺市场份额。二是利用外来力量竞争的不公平性。借助行政权利、私人关系等外来力量,甚至通过向企业发放巨额贷款或帮企业担保、融资来争夺市场份额。三是外资寿险公司进入的迅速性。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逐步对外开放,外资寿险公司发展迅速,其保费增速远远高于中资寿险公司,市场份额上升很快。

(二)资金运用风险

寿险产品的长期性和保费收入的稳定性给寿险资金运用提供了良好的先天条件。但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寿险业已积聚了一定的投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运用渠道与国外相比过窄(见表1)。目前大部分资金都集中在银行存款和国债,这对防范风险、规范保险投资活动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单一的投资结构不利于保险资金的长期管理和运用。二是与国外相比,资金运用的收益率低,波动性大。从表2和表3可以看出,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无论哪一年都与国外有着巨大的差距。三是寿险产品创新提高了对投资收益的要求,加大了资金运用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随系统因素影响而出现的变化。在寿险业中,有三种特别值得关注的市场风险形式:利率风险、基础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寿险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表现在对外融资和投资两个方面。前者是指在融资过程中,由于利率变动而增加了直接融资成本或间接机会成本,使保险公司的预期利润难以实现:后者是指在投资过程中,利率变动会使其投资收益率大幅下降,甚至使其经营出现亏损,继而导致利差损,最终带来偿付能力危机。基础风险是指由于各种具有不同信用质量、流动性和到期日的金融产品带来的收益会出现不一致性,从而使保险人面临与负债价值无关的资产市场价值变动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削弱寿险投资功能、降低寿险保障功能、减少投保需求、增加费用。这就是说如果在制定费率时没有考虑通货膨胀风险,就可能会发生实际赔付额高于保单面额的情况。

(四)经营风险

从寿险业务经营流程来看,主要有产品研发、市场销售、承保、理赔和财务管理等环节。每个环节都会存在相应的风险。这里主要涉及流程中比较突出的精算风险、承保风险、理赔风险和营销风险四个方面。

精算风险主要指产品定价不当带来的损失。影响寿险产品定价的主要因素有利率、死亡率、各种费用、退保率及市场竞争等。其中任何一项因素的预估失误,都会造成一定的定价风险。此外,费率厘定是保险精算师的主要职能,费率厘定的准确与否与精算水平的高低直接相关。目前我国精算师缺乏,且精算师积累的产品定价和设计经验有限,加大了因精算水准不足而引发的保险风险。

承保环节需要特别注意的风险是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逆选择主要发生在投保时投保者往往不会提供不利于自己的资料,这些投保者也往往是身体欠佳或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人。同时还体现在定期寿险续约和转换权利的选择和使用上。道德风险是指保险欺诈行为,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健康保险和巨额人身保险中,比逆选择现象少,但也会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

理赔程序通常来讲主要有四个步骤:索赔通知、调查核实、偿付或诉讼和结案。相关风险也来自于这四个程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于保险公司理赔延误或操作失误所致;另一类风险源于客户对保单条款缺乏正确了解而导致的保险使用不当,甚至有意的欺诈行为。

营销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险市场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各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忽视业务质量而导致的风险。二是个人人素质低下的风险。保险人流失引发的诸如“孤儿保单”等一系列问题给保险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我国寿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现状

(一)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缺乏依据

保险经营是在大量可保风险前提下运用大数法则分散可保风险,各种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数理基础,是一种保险资源。保险经营依据这些保险资源从事保险展业,通过展业扩充丰富这类资源以提高保险经营水平和展业范围。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对这些保险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相当部分保险公司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还未建立,这将可能导致保险经营缺乏合理依据。使保险经营缺乏数理基础。

(二)风险管理技术水平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

保险风险管理既包括投资风险管理、核保管理、理赔管理、产品管理,又包括公共关系、市场服务、培训员工、提供法律咨询等内容;既包括保险业风险管理,又包括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既包括硬件失误风险管理,又包括软件失误风险管理。而在我国,没有相关能力的人才来对保险公司的风险做一个全面的管理。风险管理人才不足已是个不争的事实。随着金融工程技术的发展,国外金融风险管理的量化指标和模型技术得到迅速发展,而国内风险管理技术还很落后,对国际上发达国家保险业通用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仍比较陌生。此外,我国也没有专门的人员或机构进行风险管理活动,往往只针对自己工作中的风险独立地采取一定对策,缺乏系统性、全局性,集中体现为寿险公司内部的各自为战、拥兵自重行为。

(三)注重显性风险管理和内生风险管理,忽视隐性风险管理和外生风险管理

一是在业务发展导向上,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量。忽视保险发展的质量。二是在保险发展战略上还存在着保险决策上的短期行为,对公司发展的长远性研究不足。三是缺乏对保队欺诈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险欺诈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日益加大。四是保险法规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有效的法律体系还未建立,而且保险企业文化建设滞后。

(四)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职能基本上还没有融入到保险企业管理中,保险经营还是财务控制型被动经营。保险公司发展总体决策缺乏风险管理理念,以保费收入

作为经营业绩的粗放型经营对保险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许多保险公司在考核时,很少涉及与风险相关的指标,而过分强调保费收入和利润指标。另外,许多寿险从业人员或研究人员所抱定的仍是传统的风险管理思维,漠视风险管理发展趋势。在保险监管方面,还处于事后监管阶段,监管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

三、全面风险管理的内涵

全面风险管理(ERM)是现代风险管理的最新发展,主要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其原因主要是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因素多样化和人们对风险更加全面的认识。其推动力是1998年制定的新巴塞尔协议和2001年开始制定的名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新COSO报告。

全面风险管理首先应用于现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领域,为了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国际保险业也做了许多尝试,如美国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企业全面风险评估系统和英国FSA监管当局提出的类似于巴赛尔协议的Integrated Prudential Sourcebook(PSB)框架。这种将保险经营过程中的产品设计、定价、核保、理赔风险及资金运用的投资风险等一系列风险综合到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中进行管理的方法也得到了其他国家保险公司的积极探索。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应以价值或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整个企业所有经营活动为考察对象,综合风险企业现在的和未来的所有风险,利用不同风险可以相互影响、相互抵消的性质,借助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法来控制对企业有负面影响的因素,使企业更好地发展。它的特征主要有:一是从企业整体角度进行,而非在数量有限的部门如财务、法律、精算等中孤立地进行若干个独立的风险管理;二是既要分析单个事件的结果,也要意识到相关风险的综合效应;三是须有一个系统的框架将风险管理活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四是要融入企业文化之中,要求组织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人人参与,风险意识融入企业的战略决策和各项活动之中:五是风险管理的目标不再是降低风险,而是与风险共存荣,在风险中发现企业盈利的增长点;六是要对诸多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方法进行整合和创新。

与传统风险相比较,其主要差别如表4所示:

四、利用全面风险管理解决当前我国寿险公司风险管理问题的对策建议

从我国寿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现状以及与全面风险管理的对比中可以发现,全面风险管理思想可以在多个方面提高我国寿险业风险管理水平,改善我国寿险公司风险管理落后的局面。

(一)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架构

我国寿险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应由三个层级构成。如图1所示,第一层级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首席风险执行官。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系统最高的机构,对各种风险负最终承担责任;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隶属于公司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一个次级委员会。肩负着为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职责提供风险报告、风险管理建议以及监督董事会风险管理战略实施的责任;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有首席风险执行官,是专门负责风险管理事务的高级领导层,他可以在各业务部门之间进行甲衡、协调,限制某些业务部门为单独追求利润造成承担过多的风险,同时他的设立也能保证风险管理工作得到公司高层的重视,使风险管理在公司中处于较高地位。第二层级为风险管理部,它独立于业务部门,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其主要根据寿险企业风险管理战略要求,落实和执行各项风险管理具体目标,向各业务部门派驻风险经理小组,行使风险度量、风险评价、风险报告和风险预警职能。第三层级为业务部门的风险经理,其在各业务部门内设立风险管理岗或风险管理小组,并指定风险管理经理对本部门负责人和风险管理部双重负责。

(二)规范全面风险管理流程

全面风险管理流程要从风险识别入手,对企业风险进行全面普查而进一步进行准确的计量和有效的控制管理,并不断检查调整管理的战略和执行。它包括风险水准定位、全面风险识别、客观风险计量、有效风险控制和动态监查调整这五步流程。(1)风险水准定位。风险定位是确定经营方向的指南,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定位应根据企业自身风险应对能力的大小和风险胃口的大小来共同决定,要落实到具体的风险限额和资本充足率的持有水平上。(2)全面风险识别。全面风险识别强调全面,即对企业风险进行全面普查,并对风险因素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常见的识别方法有风险列举法、财务报表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和现场调查法等。(3)全面风险计量。全面风险计量需要一个统一的风险尺度,可以利用在险价值(VAR)、经济价值等风险管理技术方法,结合风险附加值和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对企业整体风险进行计量和资本配置。(4)有效风险控制。即站在企业全局角度。充分利用风险因素的相关性,尽量从产品设计、投资选择等着手,使风险相互减轻或抵消,通过合理的风险预算。选择最佳的风险管理策略组合,实现风险管理目标。(5)动态监督调整。全面风险管理是动态过程,需要随时检查管理的执行力度和效果并及时反馈,根据修正后的资源配置计划,重复上一个流程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

(三)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风险管理的基础是数据信息,实行全面风险管理需要汇总企业各项业务的数据,通过这些数据对企业风险做出客观判断并研究相应有效的管理措施。寿险业应该加快建立一个包括企业内部业务数据、外部经济、金融及保险行业数据甚至客户的信息数据库,使风险管理人员可根据需要调取有关数据,根据风险计量工具进行及时的分析研究。图2是国外某些企业建立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第9篇: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投资匹配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费和资本金。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增长速度快,促进了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资金越来越多,且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保险资金不仅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且大量的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从产业来说,财产保险资金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构成来看,保险资金主要由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总准备金、保险储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构成。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成本支出时间的滞后性和金额的不确定性,及负债的短期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支出的时间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保险责任的及时承担,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以防止债务产生的财务“黑洞”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从以上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不仅来自于经营的保险业务本身,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当前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迅速,竞争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成败与否。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保证各项债务按时支付。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风险发生的时点的不确定性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发生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和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的管理,以合理化解这些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财产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好坏。只有资产负债管理做好了,财产保险公司才能保护股东及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证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对公司、行业、社会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财产保险公司积累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未来能够及时偿付,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时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赔付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安排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为此,财产保险公司有必要通过改造管理流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提高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行。

4.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改善保险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

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在不断下降,甚至有的险种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三、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及原则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选择

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等,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要求,包括期限、风险、出险频率、流动性等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模式,强调的是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的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资产组合,调整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等。

由于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每家保险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保险的特性决定了保险公司成本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成本的滞后意味着资金的滞留,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保险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我国,保险公司应更加关注主营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原则上要求资金运用满足保险发展和保险负债的要求。因此,在目前阶段,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负债为主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保险产品或保险业务的整体风险状况来决定资产配置情况。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的特点,充分考虑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要充分考虑财产保险行业的特点。

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与其他很多公司一样,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量平衡的原则。就是要求资金的来源与资金运用在规模上的相对平衡和对称,保持资产与负债总量上的相对平衡,这里要求的平衡是资产负债总量的动态平衡。

(2)结构对称原则。结构对称是一种动态的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即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差异进行布局,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的投资,而短期负债中的长期稳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并根据外部经济条件和内部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结构调整。

(3)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又称资产分配原则或速度对称原则,其主要内容为:资金运用应根据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来决定,即资产与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最好是能保证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完全一致。

(4)目标替代,总体效用平衡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要求资产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但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随着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动性较高往往盈利能力较弱,但安全性较高。目标替代原则是指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个经营目标或方针上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相互替代,尽可能实现三者的均衡,而使总效用最优。这里的总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综合构成的。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及意外健康险业务,保险期限较短,保险事故发生较为频繁,使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需要考虑如下特殊因素:

(1)财产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2)险种结构及不同业务的现金净流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在具体险种上包括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责任险、建工险等,不同险种由于保险标的和责任范围不同,其风险状况、出险频率及损失可能产生的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对赔付资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车辆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要求相对其他财产险业务高,因为车辆属于移动的标的,事故发生较为频繁,出险的频率较高,导致赔付的频率也高,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出险频率低,但由于保险金额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结构、险种类别,以保证偿付责任的及时兑现。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从产业性质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企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属于第三产业,同时属于金融企业。第三产业从资产结构上看,具有固定资产占比相对小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样,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又属于金融企业,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保费收入,对资金运用的要求较高。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银行存款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人保60.49%,太平洋77.32%,大地74.34%,太平65.7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所占的比重高,资金运用的需求旺盛。资金运用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中与保险业务经营同样重要的经营活动,客观要求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加强投资资产的管理,关注其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为财产保险公司及财产保险行业整体实力提升做出贡献。

五、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快,但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加,竞争特别激烈,承保利润率在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同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本身对公司实力的要求高。财产保险公司实力的提高,取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用两方面,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也是符合国际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的。在国外,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赔付率均接近100%,利润主要来自保费资金运用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公司的贡献,提高经济实力。为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对公司负债进行深入的分析,紧密联系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品种等。

(一)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财产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公司,且其保费资金大部分属于短期负债资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状况、出险频率配置投资

如前所述,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多,且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点、出险频率及对赔付金额的要求等特点,因此,同一收入规模的公司对投资组合的要求差异较大。如以车险经营为主的公司,要求投资的流动性高;以财产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但对金额的要求可能较大,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对资金总量要求较大,要求投资的整体变现能力强。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投资,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期限。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大数法则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险种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单一险种债务平均偿还期,进而计算出公司险种所要求的整体保险业务负债的偿还期,并根据偿还期对称的原则的要求,配置投资资产的偿还期限。可以通过计算平均流动率来判断投资配置是否合理,平均流动率等于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的比值,如果平均流动率大于1,则表示资产的运用过度,应根据负债的具体类别,缩短投资的期限;反之,则说明资产运用不足,应适当提高长期资产的比重,以保证平均流动率维持在1的水平。但在使用平均流动率时,最好对时间进行分段处理,如将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等,分段越多,计算结果的运用越合理,资产期限与负债期限越匹配。

(三)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选择不同认可率的投资组合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资产的认可比率是不一样的,认可比率的不同,对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法定的偿付能力要求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投资资产的认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公司业务的起步阶段,由于公司资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虑公司资产的认可率,可以只考虑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去配置投资。但当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资本金处于不十分充足的时候,就必须将投资配置在认可率高的资产上。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不同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