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股权投资行业估值方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企业估值 巴菲特护城河理论 艾略特波浪理论 估值方法体系
一、私募股权投资估值方法概述
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绝对估值法,主要采用折现方法,如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期权定价方法等;另一类为相对估值法,主要采用乘捣椒ǎ如P/E、P/B、P/S、PEG及EV/EBIT价值评估法。以下以投资机构对投资项目经常使用的估值方法进行概述。
(一)P/E法(市盈率法)
市盈率即市场价值与净利润的比值,或者说是每股股价与每股净利润的比值。投资机构是投资企业的未来,是对企业未来的经营能力给出目前的价格。企业价值=预测市盈率×公司未来12个月利润。由公式可以看出,市盈率法需要确定市盈率和目标企业的净利润。市盈率可以通过参考对标企业或竞争对手的市盈率或目标企业所处行业的平均市盈率,市盈率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的预期增长率。
(二)P/B法(市净率法)
市净率即市场价值与净资产的比值,或者说是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值。市净率估值的主要步骤跟市盈率大体相同,只不过主要变量由每股收益变成了每股净资产。
(三)P/S法(市销率法)
市销率是市场价值与销售收入的比值。在成本、费用等相差不大情况下,企业价值主要取决于销售能力。用市销率作为估值的主要过程也跟其他相对法估值类似,主要变量变为每股销售收入。
(四)DCF法(自由现金流折现法)
自由现金流是指一个企业在满足了短期生存压力和长期生存压力之后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流。
二、私募股权投资传统估值方法论的局限性
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估值方法,根据笔者实际工作经验,投资机构甚至融资企业都存在片面使用单一估值方法的问题,融资过程中往往是以当年或者下一年度预测净利润数乘以一定P/E倍数进行估值,这种估值方法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首先,企业估值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不能以单一维度进行判断。企业的价值不应只是体现在财务指标上,还存在于企业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所形成的护城河上,这是企业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根基。一家能够产生良好盈利的企业,但没有形成足够的护城河使自身具有竞争优势与壁垒的,仍然无法长期生存。
其次,仅以财务数据作为指标静态地判断企业价值,而忽视了企业所生存的土壤――整个行业的周期波动性,将可能导致企业发展与投资预期严重偏离。光伏组件行业的发展就是最好的例子。事实告诉我们,任何只看到眼前繁荣的数据,而没有对整个行业周期的意识与判断,这样的估值以及投资是存在巨大的风险与不确定性。
最后,片面使用单一的估值方法存在较大的逻辑漏洞,甚至整个估值方法都不适用,这样通过单一估值工具形成的估值判断是远远偏离了真实的企业价值的。不同的估值方法存在不同的适用场景以及应用过程中的优势与劣势,应当区分不同的行业以及不同类型的企业,有针对性地适用某种估值工具,同时运用其他估值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三、私募股权投资系统性估值方法论
笔者通过所在投资机构的锻炼与培训,并在总结了上述估值方法的优劣势后,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完整的估值方法体系。这套估值方法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于巴菲特护城河理论,建立多维度估值体系
巴菲特曾说过:“在商业上,我寻求有着无法突破的‘护城河’保护的经济城堡。”巴菲特提出的护城河理论主要是指四个方面:无形资产、客户转换成本、网络效应、成本优势。具体来看,无形资产,是指带来定价权或促进客户购买力的品牌,多样性的专利与技术创新,限制竞争的法定许可、认证,评价无形资产最关键要素,是看它们到底能给企业创造多少价值以及能持续多久;客户转换成本,是指客户黏性,与客户的业务结合、财务成本和重新培训时间成本都会影响客户黏性;网络效应,是指随着用户人数的增加,产品或服务的价值也在提高;成本优势,是指低成本的流程优势、更优越的地理位置、独特的资源优势和相对较大的市场规模。
护城河之所以能增加企业的价值,在于它们可以帮助企业长时间地保持盈利状态。引入巴菲特护城河理论,就是要在基于财务数据的估值模型基础上,增加无形资产、客户转换成本、网络效应、成本优势四个方面的维度,综合多个维度识别并判断企业长期存续并保持盈利的能力,以及基于企业形成的护城河所推导出的合理估值。
由于护城河理论主要是定性描述,较难量化判断,可能无法做到像财务模型可以量化估值结果。但是可以通过横向与行业竞争对手进行比较,从而判定目标企业是具有宽护城河、窄护城河还是无护城河。
(二)基于艾略特波浪理论,判断行业周期节点
艾略特波浪理论是美国证券分析家艾略特针对股票交易市场的波动现象而提出的一套市场分析理论。艾略特波浪理论认为市场走势不断重复一种模式,每一周期由5个上升浪和3个下跌浪组成。艾略特波浪理论将不同规模的趋势分成九大类,最长的超大循环波是横跨200年的超大型周期,而次微波则只覆盖数小时之内的走势。但无论趋势的规模如何,每一周期由8个波浪构成这一点是不变的。
一般行业周期是简单地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这种观点比较僵化地看待行业周期发展规律,忽视了行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波动问题。艾略特波浪理论同样可以适用于一级市场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判断行业周期的发展规律,适时把握投资节点,以动态的方式看待企业价值变化,从而使得企业估值更加契合行业发展周期,也更具有长期的合理性。
为了更形象说明将艾略特波浪理论用于企业估值,笔者结合自身工作,以下以新能源汽车行业为例进行说明。下图是笔者及所在公司团队通过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长期的观察与研究所得出的行业周期图。
图1 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周期图
如果在新能源汽车行业进行股嗤蹲剩在明确了整个行业发展周期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得出,在2007年7月份左右、2013年9月份左右、2017年1月份至2017年6月份左右,是投资新能源汽车行业比较合适的时间窗口,这个时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企业经历了较长时间的蛰伏期,大浪淘沙,优胜劣汰,具有护城河优势的企业将在这个时点快速崛起,此时的估值更加具有合理性;如果错过了上述最合适投资的窗口期,而错误选择在2009年6月份左右、2016年1月份左右、2020年左右进行投资,一方面企业经历前一段上升浪的快速发展后,若仅仅以财务模型判断估值肯定畸高,而随后行业风向即快速下跌,基于财务模型的估值由于未预见到周期的波动性将无法撑起高估值,而导致估值泡沫破灭。
(三)综合利用多种估值方法工具
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谈谈不同估值方法工具存在的使用误区,以及应该如何综合利用多种财务模型工具进行估值。
首先,不能简单地使用P/E作为估值指标。P/E=股价/ EPS(每股盈利),EPS容易存在很多一次性利润,P/E指标的逻辑是当投资机构收购一家企业时,愿意为企业现在的利润支付多少倍数,这个利润应该剔除所有非经营性、不可持续的利润,得到一个经营性可持续的利润。使用P/E进行估值时,若考虑的是企业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则P/E是一个可用的比率。
其次,不能简单地使用P/B作为估值指标。P/B指标的逻辑是判断现在的股价占企业每股净资产多少比例,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虽然高出但溢价较少,投资机构对企业估值安全边际较高。但是需要考虑到管理层通过回购股权或分红的行为可以直接影响到企业净资产的大小。
再次,不能模型化地使用DCF(自由现金流折现)。几乎所有的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都需要预测3-5年的未来的自由现金流,然后出现一个“终止值”(Terminal Value)。预测3-5年的财务数据准确性非常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里的终止值占到了模型里股票价值的50%以上。因此,只要终止值发生一点变化,整个估值可能相差巨大。而且这个终止值对折现率比较敏感,将折现率下调1%,企业估值可能上升1倍。可以利用这个模型进行逆向思维,反推现在估值处于什么水平。
最后,综合利用多种估值工具判断企业价值,需要遵循以下逻辑:(1)企业目前资产值多少,利用P/B指标并辅以重置成本工具进行判断;(2)现在企业的正常化利润是多少,剔除一次性利润,利用P/E指标并辅以EV/EBIT工具;(3)企业成长性如何,需要判断企业的护城河以及行业的周期性。
参考文献:
[1]徐继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分析研究[D].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2年
[2]李杰,杨波.VC、PE对投资项目进行估值的方法[J].产权导刊, 2009年9期
关键词:公允价值 PE 估值技术
2014年国家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公允价值定义进行了修改,并对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从计量方式、披露等进行了一系列重述,对原本正处于活跃期的PE投资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应用是经济创新发展的必然结果
回顾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演变过程,我们发现,在2006年版的准则中,才明确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之一纳入准则体系。应该说是各种计量属性中起步最晚的,而且在当时的实务中也鲜有应用。随着经济业务的不断创新发展,特别是在近几年金融业务创新井喷,传统的计量属性已不能完全满足会计信息可理解性和可比性的要求,因此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需求应运而生。至2014的第39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放在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同时,也为相关经济业务中的应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在39号准则中,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从技术的角度看,新定义与此前最大的不同在于,过去我们讲公允价值,是在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交易的一个价格,强调的是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现在强调从市场的角度看,这个东西值多少钱,它的公允价值是多少,而不是特设的交易双方怎么样看待这个价值。
在实际业务中,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等都会涉及到公允价值的应用。本文重点讨论在39号文颁布之后,公允价值计量在PE行业的估值中如何应用。
二、PE行业对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符合其行业特性
PE全称Private Equity,即为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资金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可以看出,私募股权行业的权益性投资并非长期持有意图,而是作为一种产品,以资本增值、投资收益为经营目的,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转让。所以衡量投资资产的价值不是以该投资项目本身的利润、净利润为标准,而是将投资份额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时的交易价格,即公允价值。
PE机构的特质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投资性主体特征的描述的。对投资性主体,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投资性主体满足条件的第三条也列明投资性主体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所以,从准则的角度出发,对PE行业的投资也是应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三、估值技术在确定公允价值过程中的应用
一般而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负债,应该使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以确定在当期市场环境下有序交易中的资产或负债价格。在PE行业中,通常对投资标的的购买价格确定的时候就需要使用估值技术。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还需应用估值技术,对持有的投资进行价值估计,以确定公允价值调整的额度,其调整结果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估值技术应用得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投资的成本,以及持有期间的利润状况。
在39号准则中提到,估值技术通常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而在实际的股权投资业务中,对高成长的企业还有风险收益法、比较法、净现值法等。39号准则所介绍的估值方法中,成本法较易理解,相当于重置成本法。而市场法和收益法都涉及到一定的估值模型和算法。
收益法是将未来金额转换成单一现值的估值技术。使用较多的有现金流量折现法、多起超额收益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等估值方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理论上来说是最可靠、理论上最健全的估值方法,同时考虑了风险因素。在西方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但实际上,现金流量法依托于对未来事项的预测,折现率的预计,而这些预测在很多程度上是一种主观判断,而难以很难穷尽,所以现金流量折现法在国内投资实务中应用较少。
期权定价模型是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等经济模型来完成的,一般用于认股权证和有转换特征的金融工具,不适用于股权投资行业。
市场法是国内股权投资行业应用最广泛、最容易获得和衡量的估值方法。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资产、负债或其组合的价格以及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的技术,是以市场产于者在相同或类似资产出售中能够收到或者转移相同或类似负债需要支付的公开报价为基础。可以看到,这种估值方法有一个可比基础,数据来源有一定的依据。
在市场法的具体运用中,除了公开报价,还会考虑当前状况、地理位置、出售和使用限制等。例如,公司投资的项目A实现了IPO,此时A的权益就有了公开市场报价,但公司持有的A股份有限售期,即缺乏变现能力,这样,在估值时就需要考虑限售的因素,在公开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折扣调整。
要取得公开报价,对于PE行业来说,其实也是有相当困难的。PE行业持有的股权一般为未上市企业,其本身股价无报价。要寻找类似的企业也几乎没有可能,企业在经营阶段、商业模式、经营规模、人员及资产规模等等诸多方面都不可能是类似的,这就是PE行业中著名的“双胞胎理论”,就是在市场中无法找到两个完全一样或者类似的企业。这样就跟市场法的定义相悖了。因此PE行业在运用市场法时,通常还要应用市场乘数法,即是适用可比企业市场数据估计公允价值的方法,包括上市公司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市场乘数包括市盈率、市净率、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乘数等。
这里就探讨使用最多的市盈率乘数法。先寻找几家可比上市公司,求其市盈率平均水平R。以目标企业的每股净收益乘以R,即可求出目标公司的市值,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当前状况、地理位置、出售和使用限制等实际情况,以及控制权溢价、少数股东权益折价、流动性折价等,再对市值进行合理调整,最后得到其公允价值。整个估值过程也体现了准则中关于优先使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的要求。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是需要进行披露的,它取决于输入值,而不是估值技术本身。在PE行业实务中,在持有期间,出于谨慎性原则或绩效兑现延迟的动机,PE机构一般不轻易调整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但如果其所投股权有新一轮投资者进入,发生股权交易时,对股权就有了新的市场价格,一般会应用市场法中的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估值调整公允价值。
PE机构会制定一套公允价值确定的体系,对不同持有年限、不同持有意图、项目进展阶段等多方面的要素,在引入公允价值输入值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比如所投项目持有n年的,按可比公司市盈率打m%折扣;比如在新三板上市的,考虑交易量进行什么样的流动性折扣等等。这些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在上市的PE机构年报中可以查询到,比如中科招商、九鼎等PE机构年报中都有相应的体现。非上市PE机构也会相应设定自己的公允价值核算体系。每个会计年度末,审计机构对投资期末的公允价值发表意见。
相对而言,公允价值在技术层面看较其他的计量方式而言更富有主观性,但随着PE行业的发展、投资交易的频繁,进而借助于会计机构确认等第三方验证复核等手段,使公允价值在行业中的应用有了普遍的接受度。
四、结束语
PE行业现在处于黄金发展阶段,在会计准则框架内建立好各PE机构的估值规范,对PE机构的信息披露、合理评价PE业绩、消除估值泡沫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应用中宜充分考虑国内环境,辅助信息的充分性,使对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计量真正做到体现其实际价值。
1.1基金与管理机构混同上市模式英国上市公司3i集团即为基金与管理机构混同上市模式,3i公司成立于1945年,1994年在伦敦证交所上市。3i采用了自我管理模式,3i公司雇员即为其基金管理人。在3i模式下,企业体系内股权投资业务全部集中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持有一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但被稀释成占比很低;而且前几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较为分散,公司已然成为典型的公众公司。根据2010~2012年度英国3i集团年报披露,该公司上市后的主要股东已经演化为黑岩(Blackrock)投资管理公司、法国安盛集团、高盛集团等公司,绝大多数公司持有英国3i集团的股份不足10%;同时在3i集团模式下,管理层或普通合伙人占公司总股本不足1%。
1.2标准普尔上市私人股权指数随着全球上市股权基金、以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一般上市公司以及上市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日益增多,专注于非公开股权交易的股权投资与公开资本市场的联络变得日益紧密起来。2007年3月13日,全球第一个上市PE指数----标准普尔上市股权投资类企业指数正式推出。该指教是全球首个旨在为股权投资领域领先的上市公司提供可交易指数的平台。截至2012年5月,标准普尔上市私人股权指数由30家领先的上市股权投资企业(含基金和管理机构)组成,这些公司在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的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且满足特定的规模、流动性和与私募股权相关的标准。符合该指数的组织结构可能是公开上市的股权投资基金、商业发展公司(BDC)、投资信托基金、特殊并购目的公司、并购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中的基金(简称FOF)。该指数企业均来自于标准普尔数据库中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上市公司,但不包括以房地产、财产信托以及能源勘探、运输,采矿为公司主营业务的企业。该指数的推出有助于衡量股权投资的风险波动和业绩表现。标普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下半年金融危机至今,标准普尔上市股权5年期回报指数为-2.83%,而同期标普1200指数实现了3.41%的增长。这反映出股权投资行业在金融危机中比实体部门周期性波动更大。
2中国股权投资机构公开募集资本现状
2.1基金上市模式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史与证券投资基金密不可分。随着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相继成立,“投资基金”在中国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舞台。1992年11月,“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在北京成立,其投资方向多以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为主。因此,虽然传统观点认为淄博基金是中国第一家较为规范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但严格意义讲它应被界定为股权投资基金。1993年8月,淄博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截至1995年,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上市的投资基金及受益权证已经达到25家。这段时期的基金后来被中国资本市场统称为“老基金”,它们蕴育了中国上市股权投资基金的雏形。
2.2管理机构上市模式股权基金管理机构谋求上市是近几年发生的新现象,它突破了传统的基金上市范畴,标志着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中国大陆目前尚无基金管理机构上市,但中国香港地区已有类似案例。2007年11月22日,香港惠理集团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成为香港首家上市的纯基金管理公司。在上市之前,惠理将其在若干支基金中的少数股东权益进行了整合,成为惠理全资控股的若干子公司,在其基础之上新设控股公司,作为上市主体。这一操作手法和黑石重组过程如出一辙,可以被认为是黑石上市的亚洲版。惠理集团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基金管理费及业绩表现费。虽然股权投资业务占比很小,但这只是业务经营层面的阶段性侧重点不同。惠理模式可以认定为典型的基金管理机构上市模式。
2.3子公司模式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和创业板的推出,股权投资行业开始了新一轮的繁荣。我国上市公司中纷纷成立专门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子公司,例如号称中国“创投第一股”的如鲁信创投,其股权投资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资公司进行操作。随着上市公司原有磨具、磨料业务逐渐式微,股权投资业务成为鲁信创投的主要收入来源。但从严格意义上讲,鲁信创投这种模式并不属于“上市股权投资机构”范畴,至多只能算上市公司从公开市场募得资本后投入股权投资业务。
3中国股权投资机构上市障碍
3.1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能成为上市公司尽管在实践中大部分基金管理人都认为有限合伙制是PE最佳的组织形式,但根据我国《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品种目前仅限于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投资基金份额、证券衍生品种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并未涵盖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人数上限为五十人。因此,在没有“法律另有规定”的前提下,合伙企业组织人数上限显然不能满足投资者人数高度分散化的上市公司的要求。因此,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在当前法律环境下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3.2公司制普通合伙人不可直接作为上市主体公司制的普通合伙人直接作为上市主体在中国存在法律障碍。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法》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考虑到如果让其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尤其是其公众股东的利益。但这样的规定过于绝对,没有考虑到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即普通合伙人作为上市主体这一新情况。当然,上述问题并非完全无解。如果考虑将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职责与承担债务职责分开,则可有效规避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上市之法律问题。即由该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一支或多支)股权投资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再由该基金管理公司新设一主体,作为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由新设主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现行《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其中,“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泛指,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显然属于此列。将其语境特定化,可理解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出资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新《合伙企业法》紧接着规定,法人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至此这一操作方案终于变得顺理成章。
3.3国有基金管理机构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股权投资并不能完全依赖市场之手。民间资本对投资风险的主动规避致使绝大部分资金涌向了收益平稳回报迅速的上市前(Pre-IPO)企业,造成股权投资局部过热和一些行业乱象,而最需要扶持资金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却乏人问津。国家对股权投资能够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传统产业升级、对早期项目发挥引领作用、能规模化、实质性扶持早期企业的期待,仍然主要依靠国有资本和国有PE机构。在这一背景下,发挥好国有资本的独特作用,对各类资本流向早期项目将起到非常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根据新《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国有企业也无法通过上述新设普通合伙人的形式谋求上市,除非该国有企业仅以参股方式设立普通合伙人。但作为参股股东,如何证明国有企业既对这些新设普通合伙人享有“实际控制”,同时这些普通合伙人又不被认定为国有企业,这是一个悖论。
3.4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因此任何一国证券法律制度都不敢等闲视之。国内关于信息披露的著述可谓汗牛充栋,但在股权投资机构谋求上市时,应当如何制定这一行业的信息披露标准,并未形成共识。以鲁信创投为例,不论是定期报告还是临时报告,该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均高于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要求是:应当对上市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如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还应介绍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和净利润等数据。鲁信创投则将上述指标严格到5%,同时,对持股比例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20%以上且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占上市公司净资产1%以上的被投资企业,对该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进行详细披露。关于临时报告标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重要性为原则,以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几个关键要素为指标,确定了信息披露标准;而鲁信创投则规定:公司的所有股权投资或退出行为不论大小,一律及时进行详细信息披露。实践效果看,这样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并没有促进投资者利益保护,而是造成了鲁信创投每次投资行为的大致时间、估值水平和主要条款均暴露在竞争对手和被投资企业面前,无法争取到更优惠的投资价格和条件,也无法获取更多的利润空间。这样的披露标准,不仅背离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初衷,也不利于PE企业的长期发展。
3.5会计计价方法将抑制上市PE公司投资早期企业股权投资的会计计价方法有两种,即成本法和权益法。根据相关会计计量规则,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因此,以权益法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数值,对上市PE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较大。当被投资企业均为盈利状态时,上市PE公司可将被投资企业一部分盈利计入自己的利润表,可以使当期财务报表显得较为靓丽;同理,当被投资企业亏损时,上市PE公司也不得不在其利润表中分担相应亏损额,拖累自身业绩表现。假设上市PE在公开市场募得充裕资金,则其组建的股权基金势必规模较大。较大体量的基金进行投资组合配置时,通常要考虑基金管理幅度和投资阶段分部等诸多因素,即便是完全针对中早期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也要考虑到基金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精力上限,不宜将单笔投资额度设置过低。考虑到中早期企业培养周期长,不确定风险大等因素,一般投资时给予的估值偏低,这将很容易造成基金对中早期企业的投资占比超过20%。中早期企业在投资时一般尚未盈利,实现盈利的周期一般需要3~5年甚至更长时间。上市PE将按照权益法,分担被投资中小企业当年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由此造成作为上市PE财务数据比较难看。虽然精明的投资者不会仅仅因为上市公司一段时期财务数据不理想就否定其盈利能力,但考虑到股权投资的长期性和延续性,上市PE公司将始终持有尚未盈利的中小企业股权,因此财报数据将长期被拖累。因此,现行股权投资会计计价方法很有可能造成上市PE不愿意将资产过多配置于最迫切需要资金支持的中小型企业,而更青睐于那些已经实现盈利或低风险、低成长的平稳型企业。
4结论
关键词: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功能;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4)02-0009-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4.02.02
在国内外投资行业中,辛迪加投资(Syndicate Investment)现象大量存在,而且有很长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美国宾夕法尼亚铁路的证券发行,这种投资模式现在越来越形式多样[1]。据EVCA(2002)统计,2001年欧洲联合风险投资约占全年投资额的30%,美国辛迪加投资的比例达到90%以上[2]。2005年,麦格理银行与一个机构投资者组成的辛迪加组织收购中国境内9家大型商业零售中心,麦格理以支付5500万美元、提供3800万美元优先债的代价获取了这9家大型商业零售中心24%的股权[3]。近年来,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在国际上格外引人关注,但我国学者目前对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研究却较少。谢科范、彭华涛、谢冰(2004)认为可以通过联合投资的协同管理来降低各投资方实际承担的风险[4]。张新立、孙康(2006)认为联合投资具有提高增值服务能力、共同承担风险、改进投资决策、信息资源共享、增加社交与投资范围等功能[5]。曹国华、廖哲灵(2007)认为联合投资可以减少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问题,约束企业家的行为[6]。曾蔚、游达明(2011)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所投入的“财务资本”和“智力资本”真正为企业带来增值[7]。刘颖华(2011)认为联合投资是扶持私募产业发展的理想方式之一[8]。左志刚(2012)认为投资辛迪加作为创业风险资本的一种有效联盟方式,在推动创投行业发展进而服务科技创新方面具有重要意义[9]。董建卫、党兴华、梁丽莎(2012)认为主风险投资机构在作为主投资机构方面的声誉对联合投资辛迪加规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10]。综上所述,国内缺乏对中国情境下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研究。鉴于此,笔者拟对中国情境下对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功能进行理论研究,并提出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策略,以期促进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在我国的发展。
一、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内涵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是一种企业间的联盟,在这个联盟中两家或两家以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于目标企业并共享投资收益。在辛迪加投资模式中,充当“领投人”角色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邀请其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担任“跟投人”角色而形成辛迪加。最典型的辛迪加投资案例是创立于2005年9月的知名互联网公司奇虎360,该公司曾先后获得过鼎晖创投、红杉资本、高原资本、红点投资、Matrix、IDG资本等风险投资商总额高达数千万美元的辛迪加投资[11]。
目前,全球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广泛采用辛迪加投资模式,它与商业银行的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比较相近,主要区别在于:辛迪加贷款机构不直接介入中小企业的日常管理,只是普通的借贷行为;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策略的内容更为丰富多样,通常参与到中小企业的管理当中,是一种股权投资行为[12]。
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功能定位
(一)共享资源
私募股权投资家之间因投资辛迪加而建立关系,其获取和分享信息、项目流、专业知识和资本等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可以优化私募股权投资项目的选择。由多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投资项目的调查与评估,可以较客观地反应投资项目的前景及价值,选出更有潜力的投资项目。二是使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保持足够的项目流。由于行业差别,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靠自身的专业知识辨难以区分在其行业以外有发展潜力的投资项目。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通过与一些在地理与行业上有较大差别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成辛迪加投资,可以扩大选择项目的区域,拓宽投资领域和资范围。三是扩大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获得优秀项目的渠道。目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获取项目信息的渠道有股东推荐、政府部门推荐、朋友介绍、项目业主的主动联系、银行介绍、项目中介机构推荐、网上信息、公司网站的项目数据库、媒体宣传等。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成辛迪加投资,可以扩大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社会资本关系网络,进而扩大项目信息渠道。
(二)分散风险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风险一般分为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两类。系统性风险是外在力量对整个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市场系统作用的结果,所以只能通过对宏观经济大环境进行研判,适时投资或适时退出加以防范。非系统性风险是由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内部因素引起的风险,包括创业者的技能、中小企业的成长技术和利润等。对于特定的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可能不愿意独自承担投资项目的全部风险。因此客观上要求采用辛迪加投资策略来分散风险。一是私募股投融资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投资期限较长、风险大,通过联合投资,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可以参与更多项目投资,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二是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虽然可以通过严格的项目筛选来排除私募股权投资风险,通过全方位的监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风险,但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毕竟有限,它不能鉴别投资项目的所有风险,有时可能会出现重大的投资失误。通过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的辛迪加投资分享各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可以弥补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经验的不足。三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常常联合一些有实力的同行进行辛迪加投资,形成多元化的私募股权投资主体。四是辛迪加投资可以减少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资本流动性差引起的风险。辛迪加投资的资金在中小企业滞留的时间一般为3-7年,而中小企业的风险在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对中小企业投资后才会完全显现出来,若中小企业的风险大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预期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就很难通过多样化项目组合来降低投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可以寻求投资伙伴进行辛迪加投资,以降低私募股权投资风险。
(三)提升声誉
声誉在私募股权辛迪加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良好的声誉能够提升私募股权投资家获得资源的能力,也能够降低获取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家信任的成本。当与其他更为有经验和声望的私募股权投资家联合时,私募股权投资家可获得巨大的证明声誉收益,其声誉及运作资源的能力将获得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家在构建新的辛迪加时通常会根据声誉而选择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家的参与。只有那些具有良好声誉的私募股权投资家才能在早期阶段参与辛迪加。具有良好声誉的私募股权投资家利用自己较大的讨价还价权力降低其投资对象的估值,同时将利用自己的声誉来提升其投资对象在未来轮次中的估值[13]。因此,无论是“领投人”,还是“跟投人”,都愿意和具有良好声誉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成辛迪加投资。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期限是有限的,对于新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果能与声誉良好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成辛迪加,则容易获取成熟的投资技术和更多的社会资源。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只有不断地筹集新的基金,才能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立于不败之地[14]。
(四)拓宽社会资本网络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有助于形成一个社会资本网络。辛迪加投资网络是以信任为基础的,邀请别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进行辛迪加投资是为了能被别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邀请参与有利可图的项目。本质上,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网络是一个以互利为目标的社会网络[15]。辛迪加投资网络有助扩大投资的空间范围,有助于投资信息传播,有助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借助辛迪加网络为被投资项目或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从而实现私募股权投资的多样化。一些私募股权投资家在相关实业和投资界中有着广泛的关系网,一方面能够帮助中小企业改善其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获取政府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另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家拥有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在其接触的投资项目中,往往处于一个行业的上下游,他们知道谁可能是潜在的战略合作者。
(五)提高增值服务水平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对中小企业投资的不仅是资金,而且还要提供一系列的增值服务,主要包括提高投资项目获得下一轮融资的可能性,提供管理经验,拓宽市场渠道,扩大中介服务机构的选择集合,增加可供选择的战略合作伙伴等。这些增值服务可以使辛迪加投资的中小企业增值。辛迪加投资是多个投资主体参与的投资,可实现中小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既有利于中小企业形成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又可增加辛迪加投资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力,减少风险。因此,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寻找行业策略伙伴组成辛迪加投资于中小企业,也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一项基本投资策略[16]。2001年2月,同洲电子吸收了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深圳市深港产学研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港产学研”)、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创新投”)以及深圳市达晨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达晨创投”)等四家公司的辛迪加投资2000万元,占公司股份25%(高新投2%,深港产学研5%,创新投8%,达晨创投10%),并随后改制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辛迪加资本进入后,为同洲电子带来了更多的资金和各种增值服务。2006年6月27日,同洲电子(股票代码为002052)在深交所成功挂牌上市,是我国专业从事数字视讯行业的首家上市公司。同时也成为中国辛迪加投资的成功典范[17]。
三、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策略
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是以高度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为典型特征的。因此,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中,“逆向选择”、“道德风险”、“饰窗效应、“搭遍车”等种种问题广泛存在,而采取分阶段投资和组合投资可以在很大范围内预防上述问题的发生。
(一)分阶段投资
由于在辛迪加投资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中小企业违背辛迪加投资的意愿,因此,辛迪加投资一般并不会将资金一次性全部投向中小企业,而是在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分阶段投资,并保留在任何一个阶段撤回投资和进行清算退出的权利。辛迪加投资获取中小企业内外部信息越多,信息需求的满足程度越高,辛迪加投资分阶段投入的次数就越少;反之,辛迪加投资获取中小企业内外部信息越少,信息需求的满足程度越低,辛迪加投资分阶段投入的次数就越多。此外,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也会影响辛迪加投资的分段投资,当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比重很高时,与监督成本较高,辛迪加投资的分段投资的次数也就越多;反之,当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比重较低,与监督成本较低,辛迪加投资分阶段投入的次数就越少。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分阶段性投资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应该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来分散与规避投资风险。现阶段,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可以采用的投资工具主要包括优先股、普通股、可转换证券等以及这些工具的组合。考虑到在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和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条件的变化,在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的阶段,如在中小企业成长期和扩张期,宜采用优先股作为投资工具进行投资;而在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的阶段,例如在中小企业的成熟期,则可采用购买企业债券、普通股等方式进行投资[18]。
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机构的角度来看。分阶段投资是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对中小企业进行监控的有效手段。第一,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每一次投入都会以相应的对中小企业的信息采集为前提,而这种信息的采集就意味着对中小企业实施了监控。如果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时间间隔越短,投资的次数越多,就表明中小企业被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监控越频繁,这样,可以保证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及时从劣质的中小企业退出,减少投资决策不当所造成的投资风险。第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分阶段注入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分阶段投资使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始终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如果中小企业要想继续得到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资本注入,必须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第三,在分阶段投资的过程中,私募股权投资家的人力资本是分阶段付出的,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利用这种机制能够有效避免事后谈判地位的下降。
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中小企业角度来看,对于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来说,分阶段投资同样是有好处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会越来越清晰,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与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难度会慢慢降低,即中小企业的谈判地位会因为企业的良好发展前景而不断提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事后意外情况的发生会增加契约履行过程中中小企业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交易费用,而且不确定性越大,交易费用就会越高。因此,从契约理论的角度来看,分阶段投资是一种有效的契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所造成的交易费用。在每一轮的投资中,中小企业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都会根据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中小企业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谈判地位会发生变化,因此要对中小企业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谈判地位重新认识,签订新一轮的投资契约。这样,中小企业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各方履约的不适应成本就会降低[19]。
(二)组合投资
组合投资是指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将投资资金按照一定比例以组合投资的形式在不同的项目上进行投资。高风险、高成长性与高预期回报相伴随是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重要特征。组合投资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成为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降低风险的投资方式,主要形式包括项目组合、地区组合、时机组合与管理组合等。
1.项目组合的辛迪加投资[20]
项目组合是指辛迪加投资同时投资于不同产业类型、不同风险系数的多个项目或中小企业,“不把所有鸡蛋放入一个篮子”,以分散和降低总体投资风险。项目组合的对象选择妥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辛迪加投资的成败与兴衰。一般而言,辛迪加投资在运作期间内会投资于多个左右的项目或企业。在确定项目组合时,通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风险与收益评估。
2.区域分布的辛迪加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辛迪加网络近似于一个互联星型的网络结构,即区域内高质量的私募股权投资家位于网络中心,其有选择地向区域内、外的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家发出邀请,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家接受其邀请,从而辛迪加投资地区组合开始形成[21]。辛迪加投资的按如下三个原则进行区域投资。第一,社会经济政策环境优势原则。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成为辛迪加投资选择投资项目地理位置时关注的重要因素。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是我国的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优先选择的地区。第二,就近原则。在投资项目地理位置选择上,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要与中小企业保持经常接触,辛迪加投资往往希望选择离自己所在地比较近的项目或企业。第三,自然资源优势原则。在投资项目的地区选择上,自然资源的禀赋也是辛迪加投资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要考虑的因素。例如,当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如果能够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时机,有效地利用西部地区的自然资源,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资[22]。
3.时机组合的辛迪加投资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根据投资收益与风险的预测,在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分配资金,在合适的时机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这就是所谓的时机组合。在中小企业的成长每个阶段,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可能获得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是不相同的。在中小企业的发展的后期,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风险较小,但潜在的投资收益也越小;在中小企业的发展早期,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风越大,但潜在的投资收益也越大。此外,不同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因此,在哪个阶段进入中小企业是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所要慎重考虑的一个问题。
4.管理组合的辛迪加投资
由于信息不对称,私募股权对不同的项目与企业有不同的管理侧重点,其管理行为在各项目与企业上作合理的调整与分配,以形成一种科学合理的行为组合。在投资后不仅“领投人”,“跟投人”也会对投资项目与企业实施管理参与和监督,以实现更高收益与分摊风险。私募投资家进行的这类联合投资方式及其后续的相关活动即私募股权投资辛迪加运作管理。对投资项目与企业的管理行为直接决定着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由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要同时投资多个项目或多个中小企业,出于对管理成本、收益与风险的考虑,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必须合理安排其管理行为。■
参考文献:
[1]潘庆华,达庆利.创业投资公司联合投资的动因及合作策略的选择[J].经济问题探索,2006(4):63-68.
[2]曾蔚.基于联合风险投资的创业智力资本对企业价值创造的作用机理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2.
[3]薛小圣.麦格理的中国手法[N].经济观察报,2005-12-18.
[4]谢科范,彭华涛,谢冰.联合风险投资的风险不守恒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3):43-46. (下转第30页)
(上接第12页)
[5]张新立,孙康.风险投资家联合投资的主要功能分析[J].高科技与产业化,2006 (7): 27-29.
[6]曹国华,廖哲灵.联合投资在分阶段风险投资中的约束机理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 2007(7)167-168,181.
[7]曾蔚,游达明.基于联合风险投资的创业智力资本导入机理研究[J].财务与金融,2011(6):24-29.
[8]刘颖华.政府背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联合投资行为分析[J].上海金融,2011 (4 ):77-80.
[9]左志刚.创业风险投资辛迪加的形成因素及其政策启示[J].国际经贸探索,2012 (7 ):91-102.
[10]董建卫,党兴华,梁丽莎.主风险投资机构声誉与联合投资辛迪加规模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24):1-8.
[11]林其玲.奇虎360斥资超4亿在中关村买楼 为公司搬家铺路[N].新京报,2012-09-01.
[12]邓行智.风险投资中的联合投资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学,2006.
[13]侯合银,葛芳芳.创业投资辛迪加网络的结构、演化、治理和绩效[J].管理学报,2010 (8 ):1179-1184.
[14]李飞龙.中国创业企业融资现状及风险资本联合投资[D].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0.
[15]项海容,刘 星,李建军.风险资本联合投资研究综述[J].中州学刊,2008,(5):78-80.
[16]刘东霞.对风险投资中联合投资策略的研究[D].西安:西安科技大学,2004.
[17]曾蔚,游达明.基于联合风险投资的创业智力资本导入机理研究[J].财务与金融,2011(6):24-29.
[18]林琳.不对称信息下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委托问题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72-75.
[19]马永强.创业者与风险投资者之间的合约设计[J].财经科学,2006(5):36-41.
[20]张 辉.风险投资中的组合投资探讨[J].科学管理研究,2002(4):46-49.
私募股权融资不仅仅意味着获取资金,用以解决公司长期面对的资金短缺问题,同时,新股东的进入也意味着新合作伙伴的进入。这在公司的治理结构、财务规范作业,以及当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运营规划方面,都能够有相应的支持和提升,所以受到中小文创企业的普遍关注。本刊为此请北京新元文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行部分析师丁文超,就读者关心的此类问题做一些具体的解答。
问: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进行私募股权融资?
答:文化创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渠道主要有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VC/PE、天使投资人。通常情况下,针对不同的文化创意企业,有不同股权融资方式,如天使投资一般投资种子企业,在企业初创期和成长期一般是风险投资(VC),在企业的快速上升期和成熟期主要是私募股权投资(PE)。但不管哪种形式的股权融资,一般都要求企业的主营业务突出、商业模式清晰、成长性好/行业地位较高,企业有良好的业绩增长预期。
问:私募股权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私募股权融资的一般流程如下:1.企业管理当局(董事会或股东会)确定融资计划,并授权具体负责人或股东会授权至董事会。
2.对自身进行基本尽职调查,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财务顾问或人员协助,准备公司介绍基本资料或商业计划书。
3.引入投资机构初步洽商。
4.在签署保密协议后,有意向的投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5.沟通、谈判、直至确定最终投资方案,签署《投资协议》。
6.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完成必要决策程序。
7.资金到位,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问.私募股权融资前需要做好哪几件事?
答:文化创意企业在实施融资工作之前,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便于融资各项工作的高效推进。
一是要认真分析行业和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比较清楚地界定自身所处行业的相对位置,这利于认清企业的优劣势。
二是了解行业内其他企业尤其是有对标作用的企业的经营和融资状况。
三是讨论企业现有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组块存在的各方面特点,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四是规划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和相对可行的具体经营计划。
五是以上述战略为依托,确定企业的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六是对自身的融资估值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出让的股份结构。
七是由企业管理层确定融资流程和具体的负责人和执行团队。
八是聘请专业的财务顾问咨询服务公司,实际开展融资工作。
问: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文化创意企业股权融资过程中,应该避免出现以下几方面的错误:
一是不重视行业研究,缺乏对自身的清醒认知。
二是缺乏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实施步骤模棱两可。
三是忽视对企业商业模式的梳理,只是为了融资而写,并没有建立在严谨的尽职调查之上。
四是估值不切合企业实际,漫天要价。
五是缺乏融资能力,尤其是财务规划能力,但又不接受专业机构的服务寄希望于碰运气。
六是错过融资时机。
七是融资周期规划不当,融资谈判方式不恰当。
八是融资数额和出让股份比例出现偏差。
问:企业在估值方面应注意什么?
答:每个公司都有其自身价值,价值评估(估值,Valuation)是资本市场参与者对一个公司在特定阶段价值的判断。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初创公司的估值是一个独特的、有挑战性的工作,其过程和方法通常是科学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公司在进行股权融资或兼并收购等资本运作时,投资方一方面要对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趋势、财务状况等因素感兴趣,另一方面,也要认可公司对其要出让的股权的估值。
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对自己的价值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导致经常发生下面的估值误区:①缺少估值依据,漫天要价;②缺少行业和企业成长规划而产生畏惧心理导致估值过低;③缺少未来业绩目标而使得估值静态;④未充分考虑融资阶段和周期;⑤认为估值越高越好。
问:投资协议条款清单(Term Sheet)是什么,里面包括了那些主要内容?
答:投资意向书是投资者与拟被投资企业就未来的投资交易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集中了投资者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未来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的主要条款。
投资条款清单里最主要的三个方面的内容是:投资额、作价和投资工具;公司治理结构;清算和退出方法。虽然只有十页左右的篇幅,Term Sheet中囊括了融资相关的所有关键内容的概要,因此,一旦双方签署Term Sheet,接下来的融资过程就会非常程序化。
理论上讲Term Sheet并没有法律约束力,除了独家条款、保密条款之外,但一般双方从信誉角度上考虑都要遵守承诺。企业可以同时与多家投资公司谈判Term Sheet,但只能签署一份。另外,企业在与某风险投资机构的Term Sheet独家期之内不能跟其他投资公司谈判新的Term Sheet。
正式签订的投资协议中将细化Term Sheet中的条款清单,但这些条款不太可能在正式协议签订时重新谈判。另外,大约有1/4至1/3签了Term Sheet的项目最后没有达成投资交易。
大部分创业者对Term Sheet很困惑,因为其中包含太多陌生的名词,他们会觉得很多条款看起来像是不平等条约或是卖身契。创业者也往往处于一种不利的谈判地位,因为他们通常只有很短的时间认真考虑条款的内容及其潜在影响,所以,创业者最好还是请财务顾问或律师帮忙把关。
问:企业财务顾问主要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答:一是对企业的业务及财务体系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并就企业业务及财务管理流程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大量有效的管理建议。
二是协助管理层探讨及完成了对未来发展战略的梳理,并以此为基础完成了公司未来的财务预测。
三是起草了商业计划书等重要交易文档。
四是协助管理层与现有股东及潜在投资人进行沟通,帮助管理层平衡与现有股东及潜在投资人间的利益,同时确保管理层的长期利益得到保障。
五是向甲方提交融资进程报告。
六是代表公司与潜在投资人进行了多轮谈判,并就法律文件提出专业修改建议。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 企业财务风险 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市场当中出现了不同的市场投资主体以及融资需求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因此在市场当中的投资工具也就会跟着投资主体以及需求而不断的推陈出新。在此种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变应用而生,顺应市场经济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在现阶段的应用当中,私募股权投资在发展方面还不是很成熟,面对现阶段相对复杂的经济市场的情况下,在企业的财务方面会面对很大的风险,企业需要采取相关的措施来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改善,从而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出较为合适的对策,最终达到推动企业自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一、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可以被称作为PE基金,主要是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的,主要指的是利用非公开的形式进行私下相少数机构的投资个人投资者进行募集的,从而满足现A段市场经济的需求状态。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向也定的投资者进行较大规模资金的募集,从而可以形成基金资产,将基金资产交给托管所和基金的管理人员来进行统一的管理。在对基金的管理方面,基金的管理人员会以专家理财的方式来实现对非上市企业的权益效益进行募集基金的有效管理,其中透着可以根据其自身的出资的份额多少和大小来进行投资收益的分享,从而实现对财务风险的共同承担。
在私募股权投资当中,一般都会利用有限合伙制的原则来进行公司的管理和资金的募集,其中的投资者可以参与到企业自身的管理过程当中。在私募股权投资这种方式下,在投资的渠道方面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并且在私募股权的投资基金方面主要是以“聚合投资、集合投资;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专家管理、放大价值”为主要的基本特点,从而可以实现将投资进行实业的转化,最终达到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相关经营管理过程当中的同时,也可以充分的抱着基金资产的良好流动性,从而进行进一步的证券投资。在一般情况下,投资的期限一般在3到7年的范围之内,在投资方式方面是相当灵活的,其中也具备相当灵活的奖励机制,因此在收益方面可以取得良好较高的收益效果。从私募股权的投资方式当中可以对企业当中存在的潜在价值进行进一步的体现,企业可以利用此种投资方式,来全面的推动企业自身的发展,在合适的时期当中利用各种投资方式来充分的实现企业的资本转化,增加投资收益效果。
二、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主要指的是在私募股权投资运作的过程当中由于各种的不确定因素而造成的风险行为,在不同的投资阶段中所体现出来的形式是不一样的。
首先在私募股权投资的设立阶段当中,主要体现在法律风险和委托风险方面。在社会当中利用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主要是投资人为了首先更高的投资效益,从而委托基金公司进行私募股权,最终实现对资金的筹集。在法律风险当中,主要体现在我国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方面还没有做出严格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其他的各种散法当中都有提及,因此在运行的过程当中会存在很高的法律风险。在委托风险方面,主要是由于投资者本身的委托基金管理人形成的风险行为,基金的管理人可以进行投资理财,在双方当中都属于委托的关系,但是在法律当中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委托方面并没有做出严格的规范和标准,从而也就造成了基金公司的治理、信息的管理等方面的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投资者本身对管理者的监管难度,增强了委托的风险。
在私募股权投资项目的筛选阶段当中,所涉及到的风险也是相当多的,对于项目的筛选主要指的是利用项目筛选来对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购买的一种行为,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分为项目的初选、调查研究以及价值评估,在经过严格的审核之后,就可以和被投资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以此来完成私募股权的行为。一方面,作为投资者方面来说,需要对被投资公司的各方面进行全面的掌握了解和分析,其中包括产业前景、行业发展以及企业规模、团队管理以及回报收益等,都需要进行重点考察,在此种情况下,会产生系统风险和非系统的风险,其中系统风险可以分为政策风险、产业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宏观经济风险等,在非系统风险方面,主要包括技术风险、企业发展风险等,在这个过程当中都是不可预估的。
在私募股权投资的管理阶段风险当中,集中体现在委托方面,在这个阶段中私募基金会按照股权投资的比例来进行参与到公司的治理过程当中,从而对公司的整体的发展战略以及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进行不断的更新和变革,从而实现从各方面来对公司的价值进行提升。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私募股权投资的对象一般都是非上市公司企业,在内部信息的掌握方面企业家是具有绝对优势的。如果在经营状况不良好的情况下对私募股权投资企业以欺瞒的方式进行汇报,甚至利用捏造或者虚假的信息来对投资者的信任进行获取,就会对企业自身的发展造成恶性的循环,从而导致企业的竞争力下降。
最后,在私募股权投资项目退出阶段的风险当中,其中主要有政策风险、资本市场的风险以及基金的管理者专业的素质。在该阶段当中,需要在预期目标的情况下,投资者从所投资的企业当中进行撤退并且对收益进行收回的阶段。一般情况下,都会利用并购、次级销售、回购以及清算等方式进行退出。在投资的收益实现方面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等多方面都具有相当重要的关系,因此在退出阶段当中,集中体现在政策、市场以及人员方面的风险当中,比如基金经理的专业素质不够专业等,对资本市场的交易不能够按时的完成,都会对潜在的收益造成影响。
三、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财务的风险分析
首先,在私募股权投资工作当中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对企业对价值进行评估,可以说是私募股权投资的重要前提条件。在现阶段当中,部分的国有企业的投资方面出现了严重的流失现象,因此企业自身的价值是相对较低的,因此投资者在收益方面是很难进行回收的;但是民营企业方面的财务猪肚处于不透明的状态当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财务监督政策来进行企业价值的估算,也却少对采取指标的股价方法。甚至在部分企业当中对于企业市场股价的重要性还没有及时的认识到,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对企业的实际市场价值造成难以估算的现象,使得投资者本身对于优秀企业产生了辨别不清的现象,增加了投资的风险力度。
其次,在投资者方面,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但是投资者本身的性质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所获取的收益是有着直接的关系的,在投资内部的专业人员素质越高的情况下,对于资金的状况也就会越来越清楚,从而在利用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取得收益的时候,其风险就会得到有效的降低。
另外在投资者方面,可以给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带来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在部分企业当中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支撑系统来对企业的信息进行全面的管理,并且也没有利用信息化的方式来对企业当中的资信情况和财务实力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对比分析,造成了投资者对于被投资企业的资金状况、专业能力以及可靠性和诚信程度处于茫然的状态当中,如果没有建立起投资者的实名档案,就会导致对投资者本身的信用状态不了解的状态,增加了资金的风险性。
最后,在企业的运营工作当中,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属于一种相对复杂的投资方式,投资者需要付出巨大的精力和时间来进行管理和掌握。在投资者方面也需要对融资公司进行不断的寻找,在经过多方的洽谈考察之后,进行法律协议的签订,根据双方协议的内容来对资金进行入账工作。在整个的流程^程当中需要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在灵活性以及经济性等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威胁。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进行不断的更新来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运营,降低由于技术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风险。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对技术进行选择,保证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风险的有效降低和规避。
四、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开展财务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
在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对企业当中的财务管理的体制以及相关的体系进行科学的管理,从而保证企业的财务管理的质量,有效降低私募股权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1.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在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当中,需要对企业的内部进行控制,采取管理部门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来建立起符合自身企业实际情况的内部管理控制的相关制度,比如职工分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并且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起一个公共账户,从而对基金实现控制划拨。在对风险的有效应对方面,首先需要对风险的内容进行了解和掌握,从而对风险进行良好的评估,利用不同的风险评估指标来采取不同的措施,从而建立起财务信息的计量模型,分析出每一个风险对财务企业所造成的影响。
2.完善财务制度、财务控制以及财务监督
在企业当中,需要建立起完善的财务制度,从而实现对企业的财务控制,最终在不断的发展过程当中对财务进行有效的监督,根据制度来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工作和财务的相关管理工作,并且还要安排专业的人员对其进行及时的监督和检查,从根本上确保制度的最高执行力度。同时在进行财务控制的时候,坚决杜绝事后控制的方式,保证制度执行的最高执行力度。明确对财务风险管理控制的重点,根据每一个公司的不同情况来对防控内容进行金融工具的选择。利用此种方式来提升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在企业的财务风险当中,最重要的是投资的期限、流动性、投资项目的收益以及企业自身的资金后转能力等,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外界环境来进行不同的财务重点的分析,实现阶段性的重点管理和控制。
3.做好会计核算以及财务报表分析的工作
在企业当中,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分析可以对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进行良好的反应,也是企业的财务管理当中的重要内容,其中会计的审核可以说是会计工作当中的重要职能;财务报表的分析,可以对企业的整体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进行分析的过程当中需要按照科学规范的工作原则和工作制度进行工作,掌握科学的分析方式,实现对财务状况的精确核算和分析,认真进行事后的审计工作,减少较大失误的出现。
4.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体系,做好对现金的管理
在企业当中,财务的核算可以对在未来一定期限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预计,从而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其中可以包括现金预算、预算利润表、预算资产负债表以及预计现金流量表等。因此对企业的财务做出整体的预算就需要进行建立起完善的预算制度,对预算政策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制定、对预算的方案进行编制,并且还要对日常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解决和管理,比如管理具体措施的制定、预算方案的编制审核、预算执行问题的解决程度、督促财务对预算目标的完成状况以及最后的报告工作总结。总而言之,对企业进行财务的预算工作属于一项相当庞大的工程,在企业内部要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体系,利用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来进行管理,实现对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财务风险的有效减少。
结语:综上所述,私募股权投资属于现代化一种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出现的新兴产物,因此在应用的过程当中,需要不断的对市场的需求进行了解和掌握,从而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调整和改善。与此同时,在企业方面,需要对每一个项目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做出风险的评价并且根据风险的实际情况来提出积极的应对措施。在这个过程当中,作为企业的财务,应该掌握财务的现状以及在面对风险的时候需要采取的措施,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合理科学的对风险进行规避和减少,最终推动企业的不断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宋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财务风险分析及管控研究[J].财会学习,2016,(2):19,21.
[2]魏景芬.基于组合赋权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预警可拓学评价模型及实证研究[J].管理现代化,2015,35(6):109-111.
[3]白霞.私募股权投资中种子期企业的股权估值方法[J].商,2014,(42):203.
[4]马齐媚.X公司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运行的财务风险控制研究[D].湖南大学,2014.
[5]蔡秀珍.关于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防范措施初探[D].上海交通大学,2012.
PE(Private Equity)即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大家熟悉的阿里巴巴、蒙牛、同洲电子、金风科技、携程网等等,这些成功的上市企业背后,都离不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支持。一方面,资本市场的溢价回报为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回报,PE基金在欧美已经成为富裕人士长期投资的主要配置。另一方面,资本如水,企业行舟。在美国、香港上市的企业,基本上都有私募资本的影子。私募资本的流向,既代表了投资热点的趋向,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反过来,企业上市前选择私募资本,体现了新一代企业家的成熟之处。向私募资本开放股权,既可以充实资本金,也可以为企业带来人才、技术、市场、融资渠道等资源,还可以帮助企业提升管理、规范财务以及提高资本运营水平,因此PE是优秀企业在公众公司之前的合适伴侣之一。中国PE投资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市场前景巨大,很可能会成为下一个增长奇迹。
在金融危机的经济环境中,由于证券市场一路下跌,二级市场上上市公司和共同基金都因此受到严重影响,但多数股权投资基金仅受到有限的影响,因为此类投资有较长的投资周期,需要投资人和管理人有长线投资的眼光。同时,短期的市场波动更多的是影响具有市价的上市公司,对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其业绩表现受到的影响较小。从历史数据看,经济环境恶劣时可能是PE投资的最佳时点。
从(图一)数据可以看出,从1986-2005年,在经济相对紧缩的1991-1993年和2001-2003年时间段内成立的PE基金的平均回报显著高于其他年份成立的基金回报。探究其中的原因,PE投资的平均周期,从投资企业到企业上市,最后解除限售锁定获利兑现退出,普遍的情况是3至5年,比如,2009年投资的企业,退出时间会在2012-2014年,以目前宏观形势判断,若预期2010年证券市场会逐步复苏,也就是说2009年的投资会在下一轮周期的繁荣时期获得退出。这是对经济下行中成立的PE基金反而取得高收益的解释之一。另一种解释可以从企业本身考虑,经济不景气会使很多企业减(停)产甚至倒闭,这是一次自然的行业洗牌过程,能够挺过这样的非常时期,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会大大提升,在细分行业中的地位也会有很大的提高,即行业企业经历优胜劣汰后,PE投资选择到优质企业的概率增加了。此外,处于经济下行过程中,很多先前现金流宽裕的企业也会遇到融资困境,这样就为私募股权资本带来了议价权。由于PE投资本身是非市场化定价的机制,对于企业的估值方法不一往往引起投资价格上较大的差异。而竞价机制在投资时肯定有利于企业主,哄抢项目的场面在2007至2008年屡见不鲜。展望2009年,经济“底部”不明朗之前,很多专业投资机构也会有观望的情绪,这样整个股权投资市场的活跃程度会降低,竞争项目的可能性也就自然降低了。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对于PE投资周期的把握、行业企业自然优胜劣汰和对议价权的掌控,成为经济下行中成立的PE基金跑赢其他基金的三大利器。
不仅仅是市场发出了积极的信号,国家对于私募股权投资的一系列扶持和引导政策的传导机制也正在显现。不久前国务院的金融30条指出,要加强对社会资金的鼓励和引导。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工商登记、机构投资者投资、证券登记和税收等相关政策,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酝酿良久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渐行渐近,极有可能今年上半年推出。期待已久的创业板也风生水起:2009年1月14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推出创业板,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创业板市场已经进入实质性筹设阶段,上市门槛将低于目前的中小板市场,为PE的退出提供了更多的渠道。保监会拟放开保险资金对PE领域的投资,初步估计规模为2000亿元。
经历了市场的起伏和风险的教育,投资者的心态已趋于成熟,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投资PE,树立长线投资的心态,选择有较强持续性业绩的管理团队,做一个成熟的LP(PE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不失为明智之举。当然PE投资由于其流动性差且对投资人的资金规模有很高的要求,同时需要对GP的团队、过往投资业绩、投资策略等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筛选,因此投资人可借助第三方专业理财机构的力量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在2008年2月至4月由Coller Capital进行的全球LP调查显示,68%的LP相信优秀的GP会在未来3至5年的收益率上超过证券投资,这也是新的LP会加入PE投资领域的主要动机,而不是为了达到分散投资的目的。80%的LP认为PE投资会持续吸引大量新的LP的加入。
光速创投中国合伙人曹大容认为:“2005年―2007年IPO旺季时期在美国成功上市的50多家企业,均在2001年互联网危机时就已存在。按照这样的逻辑,在下一个IPO旺季时期成功上市的企业在这一轮的危机到来之时也都已存在。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挖掘出这一批企业。为此,2009年我们将加速投资节奏,增加在中国的投资案例,2009年将是一个投资年。”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中国成为新兴市场中最值得投资的市场。正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上,众多的PE巨头一致看好中国的发展前景,对中国的市场充满信心,在他们加大对中国的投资的时候,希望我们的投资者能够更多地抓住机会。
“熊市播种,牛市收割”。当别人只看到危机的时候,一个成熟的投资者会找到机会。当我们在冬天播下种子,就一定会分享到未来30年中国经济成长的饕餮盛宴。
国开金融成立于2009年8月,是国家开发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在承接国家开发银行原有投资业务的基础上,国开金融已成为一个辐射海内外的综合性战略投资平台。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国开金融集团总资产1300多亿元,管理资产规模超过2200亿元。
自成立以来,国开金融根据“国家战略性、开发银行协同性和商业可持续性”的发展定位,逐步形成了包括基金业务、新型城镇化、产业投资、国际业务、集成电路投资等在内的五大业务板块。作为国内从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和管理业务时间最早、数量最多、管理规模最大的专业机构,国开金融目前已投Y和管理了超过百只基金,基金总规模超过5000亿元人民币。
国开金融的基金业务主要包括多双边基金、国内开发性基金、商业性基金。在多年投资管理各类基金的实践中,国开金融培养了一支目前国内最为专业的基金投资管理团队,并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完善的基金投资评价、投后管理以及风险控制体系。
2010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国开金融和苏州元禾控股共同发起成立了总规模600亿元的国家级母基金――国创母基金,其中包括专注于成长期、中后期基金投资及直接投资的PE母基金和专注于早期基金投资的VC母基金两个板块,PE母基金由国开开元(国开金融控股子公司)团队进行管理。截至目前,总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的PE母基金一期已完成全部投资,总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的PE母基金二期也即将最终关账。
国创母基金的设立填补了国内股权投资基金产业链的空白,树立了机构投资者行业标杆和行为准则,同时为投资人带来了良好的财务回报。作为基金业务板块的掌舵人,国开金融副总裁邓爽女士认为,从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最重要的是与时间做朋友,靠“口碑”吃饭。
《财经》:截至目前,国开金融先后投资管理18只多双边合作基金,对外承诺投资金额超过600亿元人民币。在国家战略与市场规律之间,国开金融管理的多双边合作基金怎样实现平衡?
邓爽:国家开发银行服务国家政治、经济和外交战略,推动政府间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搭建中外企业交流合作平台,自1998年起就积极开展了涉外多双边基金业务。截至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国开金融)已开始代表我国政府发起设立并投资管理了18只各类型多双边投资合作基金,获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外方合作伙伴和同业机构的充分认可,成为代表国家发起设立多双边基金的首选机构,也是目前国内最具影响力和信誉保障的基金投资管理品牌之一。
国开金融管理的多双边合作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国际业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外交与投资合作战略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与普通基金相比,多双边基金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多双边基金旨在贯彻国家对外投资战略,推动政府间合作,树立和维护我国国际形象,其发起设立大多基于我国政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整体合作,具有政策的敏感性与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为了实现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与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同时,也需要兼顾基金的财务回报,两者缺一不可。国开金融在开展多双边基金业务时,非常注重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和理念开展投资和运营管理,并且通过多年的不断研究和实践总结出了一整套经验和办法,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中法中小企业基金为例,中法两国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法国在节能环保、高端消费品以及医疗健康等领域拥有国际先进技术和知名品牌,而我国拥有强大的制造能力和巨大的市场资源,两国在投资合作方面具有极大的潜力。为此国开金融与法国国家投资银行密切合作,作为基石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了这支里程碑式的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中法两国之间具有互通合作元素的项目。
为了真正实现中法中小企业基金设立初衷,确保基金未来良好和可持续的回报,国开金融参考国际惯例,按照市场化基金的标准,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对团队专业能力、项目选择标准、激励约束机制和治理结构等提出了严格要求。目前中法基金整体投资运作情况良好,部分所投项目已经顺利退出,预期将为投资人带来较高投资回报。
此外,在多双边基金业务开展中,国开金融对东道国合作伙伴的选择也十分谨慎,所选择的合作机构往往是东道国最大的银行、投资公司或者基金等机构。这些机构在东道国拥有很多本土资源,能够更好地为我们的多双边基金在境外投资提供支持,国开金融也可以通过这些优秀的境外合作伙伴为国内合作伙伴以及所投企业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增值服务。
《财经》:国开金融是国内最早开展母基金业务的机构之一,作为国开金融主导管理的投资市场化基金的平台,国开开元在国创开元母基金管理中如何实现市场化运作?
邓爽:在国创母基金成立之前,国家开发银行早在1998年就已经开创性地开展了股权投资和基金投资的尝试,支持了国内最早一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发展,但受限于国内资本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整体发展水平,投资规模较小,投资速度较慢,投资经验也尚待提升。但国家开发银行始终关注着这个市场的发展,积极配合相关部委开展中国私募股权行业研究并出谋划策,与国内最早的一批专业投资机构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关系。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投行业,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也逐步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2006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国内第一只市场化运作的母基金――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这只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的母基金在三年的投资期内累计投资了16只优秀的子基金,为金沙江、北极光、钟鼎创投等明星团队的扎实起步和快速成长奠定了良好基础,以资金和品牌资源对其进行了强有力的支持。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开发银行与苏州工业园区共同研究学习境外基金和母基金投资机构的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自身投资能力实现快速提升,投资团队得到了充分锻炼,同时也总结出了一套适合国内市场的方法论和指标体系,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也被业内认为是国内当时最优秀的母基金之一。
2009年8月,国开金融正式注册设立,成为负责国家开发银行股权投资业务的专业平台,全面承接了国家开发银行的基金投资存量资产和基金管理专业团队。2010年12月,在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由国开金融和苏州元禾控股共同发起设立的总规模600亿元国家级母基金――国创母基金获得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创母基金定位于市场化运作的商业性母基金,国开金融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国开开元专门从事商业性基金的投资管理业务。在国开开元的管理下,PE母基金一期在投资期内,累计完成25只子基金和15个直投项目的投资,预期将为投资人带来非常好的投资回报。国创母基金的设立和成功运作,标志着国开金融由单纯的自有资金投资机构转变为专业的第三方资金管理机构,真正建立起了包括开发性基金和商业性基金在内的完整基金体系。
国创母基金筹划之初,我们就明确了纯市场化的投资和运作模式,母基金的核心目标就是以科学方法精选优质资产,以商业化原则开展投资,为投资人创造良好的财务回报。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开开元借鉴和学习国际专业投资机构的方法,并结合中国国情进行创新,建立和完善了一套独有的基金投资评估体系。我们将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评估划分为超过30个一级和二级指标,对于每个拟投子基金都对照这些指标逐一验证核实,针对每只子基金都会列出包含超过100个问题的尽职调查清单,涵盖基金管理运作的方方面面。这套体系后来也被国内其他投资机构借鉴,成为业内教科书式的投资典范。与此同时,我们还邀请市场资深人士组建了专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不断充实培养国开开元管理团队,使每一位团队成员都成为所在行业的投资专家。我们可以很自豪地说,PE母基金一期在投资速度、投资质量和预期回报方面目前在业内均处于领先地位。
在国创母基金一期取得良好业绩的基础上,2016年国创母基金二期的发起设立工作正式启动。截至目前,二期基金募集进展顺利,国创开元PE母基金二期和国创元禾VC母基金二期募集总规模已分别达到150|元和50亿元。我们的良好业绩和与投资人在项目资源方面的良好互动,吸引了众多一期基金投资人对我们的再次投资,此外我们也引入了其他战略合作伙伴参与到二期基金中,实现了母基金投资人的进一步多元化。PE母基金二期将配置50%的股权直投资产和50%的子基金资产,重点关注医疗、互联网、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物流、文化旅游、消费、企业服务等领域。
《财经》:在国开开元管理的首期国创开元母基金中,顺丰控股等明星项目受到市场关注,关于这些投资项目国开开元有哪些经验分享?
邓爽:在PE母基金一期投资的15个项目中,包括了顺丰控股、蚂蚁金服、IMAX中国、新世纪儿童医院、金域检验等明星项目。基金整体预期内部收益率不低于20%,这确实是一个很不容易的成绩单。
从事私募股权基金多年,我认为在这个行业里,第一是要和时间做朋友,第二是靠口碑吃饭。从1998年开始,我们见证了经济周期的循环以及产业热点的变化,亲历了中国资本市场和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过程,积累了对于行业发展变化趋势的深刻洞察。我们的投资并非追逐热点,而是建立在扎实和严谨研究基础上的资产配置和战略性布局。基于对互联网、医疗、物流等新兴产业的战略判断,我们对红杉、君联、金沙江设立的多期基金进行了持续的投资,在阿里巴巴、顺丰发展的关键节点提供了股权资金支持。在投资完成后,我们为其引入国家开发银行的资金和品牌优势,陪伴其成长和发展,见证了它们成为国内外领先的明星投资机构和世界知名的产业巨头。在与时间做朋友的过程中,我们也逐渐建立了国开品牌的市场声誉与口碑,国开金融基金团队的专业性已经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基金业务也成为了国开金融的金字招牌。我们为中法、中阿等落实国家经济外交战略的多双边基金设计了落地实施方案,全程参与了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部委发起的国家级基金的方案研究。在商业性母基金的运作中,我们的投资已经成为对基金管理人的重要背书,能够有效推动被投基金的后续募集。
顺丰控股现在已经发展为中国快递行业毫无争议的龙头企业,对顺丰控股的投资也是市场中的明星项目。直到现在,这个项目投资过程中的很多细节我都还历历在目。做有良好声誉和口碑的投资人是我们一直以来的追求,这一点在关键时刻会起作用。顺丰控股之前从未对外进行大规模融资,这种优秀企业在有融资需求的时候,对投资人是非常挑剔的。当时PE母基金一期投资的子基金团队在研究这个项目,并邀请我们共同参与。我们与顺丰控股的核心管理团队进行了非常密切的沟通、交流,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口碑与其建立起了信任关系。投资机构筛选的过程中,有几个环节就像比赛一样,每一轮都有投资机构被淘汰出局。当时我们对三轮“淘汰赛”完全是怀着考试的心态参加的,很荣幸,在与时间做朋友过程中积累的口碑和资源为我们带来了更大的胜算。
《财经》:在国开开元基金管理的国创开元母基金中,并购基金、并购项目是重要的投资方向,当前的并购市场下国开开元的投资策略是什么?
邓爽:世界500强企业几乎都是通过产业并购发展壮大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成长起来一批具有全球视野、熟悉跨文化管理与整合、能够采纳市场化机制的优秀企业家。优秀的企业家和他们秉持的企业家精神将推动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化的舞台,中国企业国内外并购整合的大时代已经到来。
最近一两年,全球流动性的扩张推高了资产、特别是优质资产的估值,互联网等领域的投资泡沫已经逐渐显现。对于估值过高的优质企业,我们认为其过高的估值不仅会压缩我们的盈利空间,更会对其后续融资和进入资本市场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放弃了很多市场上非常热门的项目。
在具体的投资策略上,国开开元首先会分析整个市场,做好扎实和严谨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我们决定以何种方式对行业进行布局。如果我们觉得某个方向具有潜力,但由PE母基金直接投资又有一定的风险,我们便会先关注这一领域的基金,选择优质团队进行布局。在并购方面,我们在PE母基金一期中对专注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基金、专注于一级市场并购重组的基金,以及通过二级市场增发并购的基金都进行了布局。
截至2014年4月30日,A股沪深两市2511家上市公司陆续公布了2013年年度报告。天威保定(600550)巨亏58.17亿元成为A股“亏损王”。主要是计提各项减值及预计负债518223.84万元所致。其中。全年计提坏账准备9.51亿元、存货跌价准备3.41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94亿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0.36亿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0.51亿元,以及其他准备12.19亿元。2009年,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谋求复苏和繁荣。美国、德国、日本、韩国都相继出台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规划,我国也将新能源产业列为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并由此催生了大规模的新能源产业投资。但2012年欧盟对我国太阳能提出反倾销调查成为国内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拐点,随着国际市场的饱和,国内新能源行业普遍面临着产能过剩带来的业绩下降和资金紧张。如2013年太阳能巨头无锡尚德在美国纳斯达克的被迫退市,2014年国内A股风电巨头华税(600155)不仅被ST,且因公司存在其他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因此,鉴于继2012年亏损后2013年的亏损定局,天威保变(600550)自2013年10月起便谋划着如何从新能源领域出逃,将旗下天威新能源(长春)有限公司、保定天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保定天威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大股东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六家输变电公司股权,即保定保菱变压器有限公司66%股权、保定天威电气设备结构有限公司100%股权、保定天威变压器工程技术咨询维修有限公司100%股权、保定多田冷却设备有限公司49%股权、保定惠斯普高压电气有限公司39%的股权、三菱电机天威输变电设备有限公司10%的股权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进行了资产置换。并以债权人的身份申请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这五家子公司2013年分别亏损2.18、1.14、4.74、12.48和11.68亿元。与此同时,收购保定天威电力线材有限公司持有的保定天威线材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此外,2014年1月,鉴于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前十月亏损高达6.15亿元,天威保定将持有的7%的股权出售给了控股股东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
经过这一系列股权置换和收购,2014年一季度ST天威就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2.31亿元。其中,投资收益贡献了2.83亿元。尤其是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达1.99亿元。从理论上说,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权置换,一方面剥离了不良资产。另一方面也延入了优质的盈利资产,从而能够提高集团整体资产质量。资源配置结构的变化确实能带来企业集团盈利能力的增强,表现为合并利润表上盈利水平改善。但是,根据新基本准则第十八条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节合并利润表第三和第四款规定:编制合并利润表时,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债券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应当与其相对应的发行方利息费用相互抵消、而互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应当抵消。因此,ST天威这近二亿元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应该是整个集团因对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而确认的投资收益。
众所周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我国上市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规定,如果一家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就将被暂停上市,如果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公司仍未扭亏,交易所将直接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因此,扭亏对于中国的上市公司而言具有特别的意义。因此,在现行准则下,ST类上市公司,包括亏损上市公司,其资产、债务重组行为、关联方交易与扭亏或“摘星脱帽”等因素之间有着显著的相关关系。财务会计理论经常关注的是企业和准则的博弈:违法企业如何行开展盈余管理,其能力边界何在?企业采取什么措施才可以做到盈余管理?而准则又如何一方面保证合法企业有法可依,通过财务报告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又制约无良企业的盈余管理自由与能力?以此为分析框架,防范和化解的盈余管理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以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而言,企业有盈余管理冲动,社会乃其行为边界,因此必须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包括工商、公安、税务部门对各类经营、财经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第二,在企业内部,财务部门统领企业财务会计行为,企业经营事实和管理要求乃其行为边界,毕竟会计本身是对企业经营行为根据管理需要在事后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是基础性要求。财务部门的账务处理行为可以影响企业,但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管理要求事实上反过来也制约着财务部门的账务处理行为,正是基于这一认识,证监会和财政部才做出关联方交易单独披露明细的要求;第三,就财务人员会计处理实践和规范账务处理的会计准则关系而言,财务人员是实际行动者,准则就是其行动的边界。准则对于各项业务处理是如何规定的,而财务人员对准则的理解运用又有多大的自由裁量权?抓住这三大纲领,强化和健全规范企业会计账务处理行为相关的制度设计应为题中之义,且属事关大局的举足轻重的根本性、战略性问题。
在控股合并方式下,在合并方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均表现为母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此,企业间对其所拥有的子公司股权进行交易,尤其是非货币易情况下,其账务处理的主要依据就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准则规定。缜密考察现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设计,与时俱进,在查漏补缺基础上,加强准则体系的严谨性和统一性,具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现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相关准则规定
改革开放三十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日渐成长与成熟,资本经营理念已慢慢取代资产经营观念,而资产重组正是企业资本经营的核心内容,是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手段。随着资产重组事件的大量涌现,企业并购,尤其是控股合并已成为企业集团对既有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和整合,从而调整资源配置结构的重要方式。为规范企业对外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财政部早在1998年就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2006年新建立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将其更名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由于企业并购根据财务管理双方交易原则,一项交易的实现必须有两家企业就同一交易标的达成一致意见并进行交割。因此,同一交易标的,买方的获取意味着卖方的放弃。就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业务,现行会计准则对其置出与取得分别做了规定。
首先,就长期股权投资的获取而言,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日常核算方法,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方法调整,以及处置和信息披露做了明确规定。至于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第十一条明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第十二条明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
与此同时,对于企业间的控股合并,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也同时对企业间通过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两企业在合并前后是否均受同一方或者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而对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就长期股权投资获取方会计处理而言,两条准则规定是一致的。
其次,就长期股权投资的置出而言,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六条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七条在明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基础上规定: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时,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七条亦明确,当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若抵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亦直接作为当期损益记入投资损益。
二、对现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反思
从理论上说,资产置换包括整体资产置换和部分资产置换。当母公司以其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进行置换时,虽然对母公司而言,某一子公司,即使100%控股,也属于集团无数控股或非控股子公司或联营企业之万分之一,对于被置换的该子公司而言,则毫无疑问是企业整体资产的置换,毕竟子公司股东,甚至实际控制人虽易主,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完整性及其总体架构则未变。在当前国内、乃至全球,上至国民经济整体,下至个体企业产业结构轰轰烈烈开展转型升级大潮中,母公司间对子公司整体资产置换的交易形式愈益普遍。反思现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现行准则对于企业间相互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置换业务的会计账务处理规定尚付厥如。因此,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还存在若干悬而未决的疑问。
第一个问题:企业间相互以长期股权投资置换时,对于置出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具体到底应遵循哪一条准则。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合并准则关注合并方(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入账规范,以及同一控制下初始合并投资成本与其付出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处理,以及非同一控制下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的/负债差额的公允价值及其账面价值差额处理;非货币资产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重视长期股权投资的换出及抵债出账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强调的则是单个企业对相关业务,包括取得、持有和处置的账务处理。因此,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置换实践中,对置出和置入部分实际上进行了准则的选择性使用。即一方面置出长期股权投资依非货币资产准则规定,将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另一方面置入长期股权投资则据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区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而分别采用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这也是ST威保的长期股权投资转换对象为控股大股东,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账面价值进行账务处理时,依然不惜重金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置换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毕竟对于换出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的处理,现行非货币资产准则明确计入当期投资损益,而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与此同时,鉴于ST威保在与其控股大股东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置换时,对于置出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采用了非货币资产准则。客观地说,非货币资产准则对于企业集团间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也进行了一定的防范性规定,即要求采用该准则的前提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具有商业性质。因此,商业性质界定成为能否运用该准则规定的关键性充分必要条件。
但是,现行准则所规定的商业性质判断依据却过于笼统,即所谓换入和换出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及其现值显著不同,且两者差额对企业意义重大。众所周知,尽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虽然可以根据一定的折现率进行贴现比较,未来现金流量的存在及其判断纯依主观测定,且极易受企业内外部经营条件变化的影响,数字本身的不确定性导致对该标准判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因而该准则难免被滥用之虞。
第二个问题:长期股权投资溢价资本化?费用化?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会计账上的实收资本数额与其在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时约定的注册资本数额一致。对于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包括其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资的,双方协议约定的价值中,也只有按投资者占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才作为实收资本。至于超过按投资比例计算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单独记入资本公积账户做专项核算,包括股价发行溢价。更有甚者,虽然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方以付出资产、承担债务支付合并对价的,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可辨认公允价值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然而,当合并企业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按权益性证券面值计入“实收资本”,而其公允价值与面值之间的差额则计入“资本公积”。换言之,现行准则下的权益溢价,绝对地被要求做资本化处理了。
与此同时,除存货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且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其溢价仍然体现在营业利润中外,企业以非存货的其他资产,尤其是长期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是折抵债务时,这些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现行准则均将其直接作为资产处置损益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换言之,现行准则下的资产溢价无可置疑地被规定做费用化处理了。
众所周知,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右侧的债务和权益代表企业的资金来源,而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左侧的各项资产则代表企业的资金运用,是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润的资源。因而,这一方面说明资资本(权益)是运用资产的条件;另一方面也充分表明资产是企业家开展生产经营,实现资本保值增值的工具。正是条件与工具的本质区别,带来了其溢价处理的歧途。也正因如此,由于举债经营的意义纯粹在于通过债务利息的财务杠杆作用放大资产运用效益,从而最终助力提高资本保值增值效率。债务重组收益的费用化/资本化在经历了反复再三后,新准则也从这个意义上,明确了债务重组收益的费用化处理规范。若此理成立,长期股权投资溢价是做资本化/费用化处理就取决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要素性质判断。由此,也引出了一个更为本质的疑问。即:
第三个问题:长期股权投资到底是资产?还是权益?
首先,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企业持有或控制的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股份,本身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对于持有股份的投资方而言,是企业运用股东和债权人提供的资金进行的对外股权投资,因而在股权持有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一项资产。另一方面,对于被投资企业而言,则是企业吸收的来自于所有者的权益资金及其增值,作为净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右下方,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与此同时,同样是对外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区别于企业持有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尤其是普通股票的根本区别在于:权益工具只是证明企业拥有某个企业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是一种体现合约权利的所有权凭证,事实上属于虚拟资产。而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则是企业持有的,能够直接或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和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换言之,该项投资是作为投资公司运用被投资公司等资产、负债的必备条件的权益。正因如此,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本着重于形式原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代表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和合营、联营企业权益的长期股投资既在母公司的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在非流动资产中列示,在企业集团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一节合并资产负债表第十五条第一款率先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各子公司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在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应当相互抵消,同时抵消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备。因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表现为投资方按持股比例所实际控制的资产、负债及其差额―权益。
其次,从现行企业对单个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评估方法来看,由于其基本的评估程序为:首先,单项资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价值加总总资产评估价值;其次,单项负债评估单项负债评估价值加总总负债评估价值;再次,净资产总额公允价值=总资产评估值-总负债评估值。最后,按投资单位持股比例确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众所周知,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不仅说明了资产负债表三大要素总额数字之间的勾稽关系,更直接指明了总资产减去总负债余额的权益性质。因此,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长期股权投资不应被母公司单个报表上的资产性质迷惑,而是根据其在企业合并报表上的权益性质明确其权益实质。若如此,其溢价的资本化/费用化问题亦迎刃而解了。
最后,与基于会计分期假设的法人损益确认的权责发生制基础不同,投资者,无论法人还是自然人,其投资损益却是基于收付实现制基础确认的。即只有投资者实际收到被投资企业的分红,无论现金股利还是股票股利时,才算是真正实现了投资收益。由于与投资相关的系统和非系统性风险错综复杂,投资能否盈利?若盈利,又有几何?投资结果不确定性相当大。这种不确定性,既体现为投资的空间分布,这项投资盈利,而那项却亏损了;更表现在时间性流动上,某项投资过去盈利,现在却亏损,未来更是不可知。因此,对于企业集团投资损益的确认,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报表》第二节合并利润表除要求母子公司、子子公司间相互投资确认的投资损益与其相对应的费用或权益抵消后,应当将所有子公司、联营或合营企业报告期内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企业集团对集团外的各项投资盈亏相抵后的余额才能确认为企业集团的投资收益。对于个别企业对其对外投资损益的确认,2006新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的一个显著差异就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核算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根据成本法,投资单位只能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换言之,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本单位投资后产生的净利润,虽然从理论上说属于企业所有者享有权益增值,被投资企业盈利再巨,若企业不分红,对投资者而言仍然只是可望而不可及的镜花水月。投资者的剩余索取权的实现事实上受制于剩余的控制权。这也是国内A股上市公司不分红、少分红备受诟病的原因所在。
更通俗来说,以股民在资本市场的股票投资而言,大盘即使如06、07年般股指从九百多点蹿至六千多点,投资市值高度膨胀,投资者若未果断套现离场,仍然难逃08年崩盘深套灾难。因此,只要投资资金不离场,不撤出投资实践而只是变换投资对象的话,投资者尚不能对投资结果下判断。依此类推,企业间长期股权投资的转换。只代表投资对象的变更,是对原投资的中止,而非投资实践的终止。在这个意义上说,长期股权投资在转换中的溢价必须资本化。而在投资期间累计的资本化的投资溢价只在企业真正终止投资,投资本金及其累积溢价离开对外投资场域时,才能真正确认并计量投资损益。
三、结论和建议
本文通过对ST威保2014年一季度业绩迅速变脸原因的深刻分析,发现其除了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润输送外,现行准则对长期股权置换规定的多头碎片化规制亦难辞其咎。毕竟政出多门,难免为规则执行者容留了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而自由裁量的结果只能带来对相关业务的选择性处理。因此,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在明确长期股权投资会计要素分类基础上,完善并统一长期股权投资轩换业务账务处理规则势在必行。本文认为,方案有二:
方案一:修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把原第三章后续计量第十六条处置拿出来,并专设处置一章。在处置章中,再细分两节,一节为中止,专论长期股权投资置换时置出方的账务处理规则,并明确转换损益的资本化。另一节为终止,分条说明以长期股权投资置换非货币、非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资产时的损益处理,见《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资产》第X条;以长期股权投资抵偿债务时的损益处理,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X条。转让长期股权投资时的损益,沿用现行第十六条规定,即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2.修改原第二章初始计量第三条及其细目,将其直接简化为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毕竟该准则亦同时对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别作出了账务处理规范说明。
3.在原第四条以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中或加上第六目,专论在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中置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确认方法。若无他出,应明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或《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资产》确定。
方案二:修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在原第四条商业性质界定条件中加入第三目,即非关联交易。明确关联交易不符合商业性质判断要求。
2.原第五条所谓关注关联方交易下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换不具有商业性质,既未明确态度,更容忍了非商业性质的鱼目混珠。因此,若在第四条中对关联方交易商业性质的绝对否定,此条应删除。